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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名词解释

2023-09-14 0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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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yi

是指针对突发事件而建立的国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是一套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于一体的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它包括信息披露机制、应急决策机制、处理协调机制、善后处理机制等。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行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尽量消除重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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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003年7月,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和能力。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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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03:05:301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怎么做?

这个内容就太多了吧,突发事件有很多啊,赛为安全(一)实行联合办公。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取消工作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出差,进入工作状态。(二)开展紧急救助。针对突发应急事件发展的性质、特点、规律,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三)逐级进行上报。对突发的应急事件,坚持分级负责,在得知时间发生后的半小时内以口头方式上报县应急办,在1小时内以书面电传等方式报县应急办。(四)报送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性质;事件的影响与危害程度;采取了哪些处置办法;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跟踪与续报。事件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每次应急处置完成后,都要进行综合评估,对损失进行评估,对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形成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六)做好善后处理。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在上级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救助情况、所采取措施效果评价、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表彰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追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2023-09-04 03:05:462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根据国办发(XX)52号文件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指示精神,xx社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扎扎实实的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成立指挥机构分工如下:   总指挥:xx(社区主任)   副总指挥:xx(房管所长)   副总指挥:xx(社区副主任)   副总指挥:xx(社区党支部委员)   成员:xx,xx,xx    三。健全制度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评议。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   1。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报火警119,同时指挥和副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街道办,并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   2。定期检查食堂尤其是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检查,以防止食物中毒   3。对办公室档案图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防盗防火   4。对办公区域的电源。液化气罐。电热器。电炉。电热毯进行彻底检查以防后患。    五。加强领导   社区办和房管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关键岗位。部位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经常总结经验,定检查,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杜柳青;副组长:高惠娟、吴建平   成员:戈亚芳、滕金花、陆惠琴、江尧章、俞红霞、周惠珍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戈亚芳、陆惠琴   医疗救护组:邵惠平、高利芬、周惠珍、周秀兰   警戒维护组:滕金花、朱云龙、柏秋香、许金球   后勤器材组:吴建平、江尧章、柳雪明、杨金元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
2023-09-04 03:05:561

什么是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可以分为常规应急管理和非常规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测预警、识别控制、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四个过程。应急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均体现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各个阶段。扩展资料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有:(1)预防准备。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2)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3)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4)信息管理。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5)善后恢复。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
2023-09-04 03:06:301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哪几个阶段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根据危机(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可将危机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危机防范、危机处理和危机总结。危机防范1、组建企业内部危机管理小组。2、强化危机意识,观察发现危机前兆,分析预计危机情境。企业危机的前兆主要表现在:管理行为方面,不信任部下,猜疑心很强,固执己见,使员工无法发挥能力,对部下的建议听不进去,一意孤行;经营策略方面,计画不周、在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等发生变化时,无应变能力等;经营环境方面,如市场发生巨变,市场出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市场价格的下降等;内部管理方面,如员工的情绪紧张,生产计画的需要调整,职工情绪低落,规章制度不遵守等;经营财务方面,如亏损增加,过度负债,技术设备更新缓慢等。3、企业要从危机徵兆中透视企业存在的危机,并引起高度重视,预先制定科学而周密的危机应变计画。4、进行危机管理的模拟训练。定期的模拟训练不仅可以提高危机管理小组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危机管理意识,还可以检测已拟定的危机应变计画是否充实、可行。危机处理1、危机发生後,当事人应当冷静下来,采取有效的措施,隔离危机。不让事态继续蔓延,并迅速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化解处理。2、以最快的速度启动危机应变计画。如果初期反应滞後,将会造成危机的蔓延和扩大。3、要想取得长远利益,公司在控制危机时就应更多地关注消费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司的短期利益。应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善待被害者,尽量为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弭补损失,这样有利於维护企业的形象。4、随机应变。由於危机情况的产生具有突变性和紧迫性,因此尽管在事先制定出危机应变计画,由於不可预知危机的存在,任何防范措施也无法做到万无一失。在处理危机时,应针对具体问题,随时修正和充实危机处理对策。危机总结一般可分为三个步骤:1、调查。对危机发生的原因和相关预防和处理的全部措施进行系统的调查。2、评价。对危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对预警系统的组织和工作内容、危机应变计画、危机决策和处理等各方面的评价,要详尽地列出危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3、整改。对危机旁及的各种问题综合归类,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部门逐项落实。
2023-09-04 03:06:511

如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就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由内部和外部条件支配,出现一个或几个对整个事件和应对工作起到决定性影响的要素,必须在短时间内作出处置的重要环节。因此,能不能抓住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好坏。本文就此问题作以探讨。  一、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关键要建立健全预警系统  预警是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因为,预警能灵敏、准确地告示危险前兆,及时警示,作用在于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事故发生对生命造成的伤害与财产损失。因此,建立健全预警系统就凸显重要,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首先,要确定风险来源,列举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现象或表象;其次,要分析应急事件,包括应急事件发生的频率、应急事件的影响力、应急事件管理的难度以及公众的关注度;第三,要确定应急事件的预防控制策略,根据应急事件的性质和社会对应急事件的承受能力,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  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核心要健全决策机制  应急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决策机制 ,是提高应急管理决策水平的核心环节,是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支撑和技术依托,是科学、准确、及时处置应急事项和防范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措施。因此,要通过各项制度性改革或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危机决策机制,以提高决策系统的整合能力,强化应急决策信息、智囊及训练机构建设,加强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决策组织体系建设。在风险来临之际,快速反应,科学应对,规范处置,全方位构筑危机决策系统及其组织架构,从而提高应急决策能力和效率。  三、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中心要规范信息传播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十分必要。既体现政府对公众知情权和切身利益的尊重,又为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打下舆论基础。不断改进应急信息发布机制,本着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原则传播信息,是政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非常措施。因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必须坚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正确导向、有利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平息等原则。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公布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风险提示信息的标准、等级、时限、渠道、范围、技术分析、政策解释等,做到内容权威、体系完整、规范有序。  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心要保证物资供应  物资供应是保证应急后勤支援的前提。建立完善的物资保障制度,保证充足的物资供应及收支的规范是做好应急管理、实施应急预案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因此,应不断加强应急物资计划的储备,包括医疗设备、急救器材、药品、血源、救护车辆、防护设施、生活物品、通信设备等。同时,应保证充足的应急资金,国家财政预算项目中应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备性支出。  五、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要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36件、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5件等。初步形成应急管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对保障应急管理科学、规范、有序起着重要作用。把应急管理的经验性做法和规律性认识,以法律法规形式予以规范和确认,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在法律轨道上运行。 因此,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历史的需求,是时代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不断地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民财产的损失。
2023-09-04 03:07:03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原则不包括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原则不包括:及时准确原则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01号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分类和内容,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公布,应急演练,评估和修订,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保障,附则9章34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023-09-04 03:07:341

什么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随着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是否已制定应急能力及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标志着社会、企业、社区、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质的程度。作为公众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具备一定的安全减灾文化素养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管理知识。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一案三制”。这里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预案是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预案中也包含了体制、机制的内容。“一案”、“三制”相互联系、互相支撑,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
2023-09-04 03:08: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报告与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自治区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配合县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信息员,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突发事件应对需要。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应急决策、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应当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区域间应急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第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一条 自治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护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自治区相关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应急预案。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照自治区制定应急预案的做法,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型活动主办者,危险区域、危险源的管理者,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改、完善,保障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当做好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和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工作,并将各类应急预案纳入应急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2023-09-04 03:08:071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什么方针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具体如下:1、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许多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突发事件是突然发生的,很多具有不可预见性,但是突发事件并不是完全不可以预防的;2、防重于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是什么1、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3、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
2023-09-04 03:08:171

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系统包括应急准备、监测预替、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应急恢复,由应急需要的组织机构、人员物资的储备与运输、通讯设施等构成的,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以期有效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减少损失,恢复社会稳定和公众对政府信任的动态系统;区分自然性与社会性紧急事件、综合性与专项性紧急事务,形成集中统一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应急管理体系是指国家层面处理紧急事务或突发事件的行政职能及其载体系统,是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与机构之和。突发事件不外乎自然性紧急事件和社会性紧急事件两大类。自然性紧急事件不仅本身容易直接造成灾难和严重的被动局面,而且还很容易引起社会紧张而转化为社会性紧急事件。因此,仅有专业处置能力而无综合处置能力作保障,就必定会导致十分严重的现实后果。社会性紧急事件对综合处置能力比对专业处置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综合处置能力不到位就将衍生出更广泛、严重的现实危机。一般而言,两类紧急事件在更具体的类型上需要非常专业化的专项治理,从而构成专项性紧急事务;但一旦事态严重,就特别需要加以综合性的有效应对与处置,进而构成综合性紧急事务。而综合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应急管理体制中具有最突出的位置和作用,构成应急管理职能的主体和核心。专项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微观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在总体上却只构成延伸性的应急管理职能。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项性应急管理职能,都有管理和服务两方面的基本性质;只是有时应急管理更突出,有时应急服务更突出,有时二者都突出。完整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应该是综合与专项和管理与服务的对应交叉,而不能有丝毫忽略或偏废。总之,科学、系统地研究整个应急管理的对象与事务,并以此为基础,审度从日常管理中独立出来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发现空白、遗漏或者残缺之处,填补和加入新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内容,由此确立和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政府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和职责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并不属于其他组织。系统厘清、大力整合现有的政府应急职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又与常规管理职能紧密对接和互补融合的应急职能体系。1、要把应急管理从常规管理中独立出来,明确其性质、定位、范围,把握其规律、特点、原则和要求,弄清其目标、任务、条件、方式和途径,界定出一个成熟完备、独立专门的应急管理职能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把应急管理职能体系界定和设置得更加科学完备和现实有效。另外,要结合行政改革,把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职责从政府常规管理的职能职责中具体、细致而系统地离析出来,加以系统的分类梳理和集中整合,形成专门而独立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2、要把分散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进行适当的规划、调整、组合和集中,把薄弱和欠缺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大力强化起来,形成一套细致全面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体系。换言之,就是要借助行政改革,把所有的(包括原来分散存在和运作的)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加以科学的整合,消除重叠,填补空缺,统一运作,避免分散,形成一套集中统一、规范完善、切实高效的综合性应急职能体系。3、要在现行配置于各职能部门的专门性应急职能系列的基础上,对专门性应急管理职能和应急服务职能进行再提炼、再完善和再精专,形成一个高度精确有效的专门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同时,还要使之与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相互匹配、呼应和协调,形成一个完整完备、规范高效的国家应急处置职能体系。概言之,就是要把大量的专项应急管理职能也加以科学梳理和整饬,确保它们与综合应急职能更加契合,确保整个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变得更加科学高效。4、要科学设定、正确处理应急管理与应急服务、常规管理与常规服务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对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与应急服务职能之间的搭配组合、配置落实与操作实施进行设计和规划,确保两大职能体系相互匹配、高度协调,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完整、高效有力的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023-09-04 03:08:271

应急管理具有哪些特点?

应急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是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同时,应急管理活动又有法律的约束,具有与其他行政活动不同的特点。1、政府主导性。政府主导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主导性是由法律规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政府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主导性是由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决定的。政府掌管行政资源和大量的社会资源,拥有严密的行政组织体系,具有庞大的社会动员能力,这是任何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无法比拟的行政优势,只有由政府主导,才能动员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管理。2、社会参与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从法律上规定了应急管理的全社会义务。尽管政府是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但是没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3、行政强制性。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府应急管理的一些原则、程序和方式将不同于正常状态,权力将更加集中,决策和行政程序将更加简化,一些行政行为将带有更大的强制性。当然,这些非常规的行政行为必须有相应法律、法规做保障,应急管理活动既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需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管理权限,同时又可以以法律、法规作为手段,规范和约束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应急管理措施到位。4、目标广泛性。应急管理追求的是社会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关注的是包括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大众利益,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社会全体公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公共产品,为全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5、管理局限性。一方面,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应急管理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尽管管理者作出了正确的决策,但指挥协调和物资供应任务十分繁重,要在极短时间内指挥协调、保障物资,本身就是一件艰巨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没有出现过的新的突发事件,物资保障更是难以满足。加之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社会公众往往处于紧张、恐慌、激动之中,情绪不稳定,加大了应急管理难度。
2023-09-04 03:08:372

事故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主要有

法律分析: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法律依据:《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一、预防准备。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二、预测预警。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社会预警,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三、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快速组织相关应急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控制事件继续扩展。四、资源协调。应急资源是实施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的基础,应急管理机构应该在合理布局应急资源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以有效利用可用资源,防止在应急中出现资源短缺的情况。五、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指挥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同时在撤离过程中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与互救工作。六、信息管理。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既是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源头工作,也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七、善后恢复。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
2023-09-04 03:08:461

应急预案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1、全面性。应急预案囊括事前预测预警、事发识别控制、事中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重建,贯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全过程。2、系统性。应急预案本身作为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操作指南,包括了应对工作的各环节;各个应急预案之间又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3、权威性。应急预案一般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机关颁布施行,是政府的施政措施,体现法律法规要求。4、实用性。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预防应对处置的计划和方法,既有历史经验和理论概括,又有科学分析和成功做法,通用性、操作性强。应急预案应当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在现实实践中,应急预案往往根据分类不同,内容要求也有差异。1.政府层面政府层面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1)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规定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2)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另外,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政府的预案内容各有不同侧重。(3)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2.企事业单位层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主要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此外,《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中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都给出了具体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023-09-04 03:09:091

突发事件应对运行机制中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如何进行分工负责的?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 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 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2023-09-04 03:09:181

应急预案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应急预案的类型有以下四类:  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  针对已辨识的危险制定应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指南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哪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预案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应急响应预案  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互助应急预案  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应急管理预案  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2023-09-04 03:09:291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有什么组成

  按法律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原则是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2023-09-04 03:09:43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门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4]快速反应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4]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4]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行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中央派出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4]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4]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4]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4]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4]
2023-09-04 03:09:547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1)预防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旋,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2)应急准备应急准备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意识、组织、机制、预案、队伍、资源、培训演练等各种准备。 (3)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各种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响应是应急管理的又一项主要原则。(4)应急恢复恢复是指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所采取的处置工作。恢复工作包括短期恢复和长期恢复。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 “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023-09-04 03:10:421

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包括哪几个主要过程?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理念。 (1)预防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旋,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2)应急准备应急准备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意识、组织、机制、预案、队伍、资源、培训演练等各种准备。 (3)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各种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响应是应急管理的又一项主要原则。(4)应急恢复恢复是指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所采取的处置工作。恢复工作包括短期恢复和长期恢复。
2023-09-04 03:10:51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什么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处置中确定了以人员的救助为先,避免了为减少财产损失而牺牲公民生命情况发生。(二)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通过平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危机隐患,避免危机发生。通过树立全民危机预防意识,建立危机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可能发生的危机设置层层“屏障”、建立各种“防火墙”,提高整个社会抵抗危机的“免疫力”。在危机爆发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三)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023-09-04 03:11:011

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有几个主要过程,包括

应急管理分为4个阶段:应急预防 就是预防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的预先性措施应急准备 包括为应对事故采取的所有事先措施,包括意识、机构建立、预案、队伍、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准备等等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后采取的就是和控制事态的各种措施应急恢复 事故危害得到控制后采取的处置工作,包括长期和短期的。
2023-09-04 03:11:122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处置中确定以人员的救助为先,避免为减少财产损失而牺牲公民生命情况发生。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通过平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危机隐患,避免危机发生。通过树立全民危机预防意识,建立危机预案,完
2023-09-04 03:11:291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是什么?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处置中确定了以人员的救助为先,避免了为减少财产损失而牺牲公民生命情况发生。  (二)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通过平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危机隐患,避免危机发生。通过树立全民危机预防意识,建立危机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可能发生的危机设置层层“屏障”、建立各种“防火墙”,提高整个社会抵抗危机的“免疫力”。在危机爆发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  (三)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023-09-04 03:11: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2023-09-04 03:11:44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处置中确定了以人员的救助为先,避免了为减少财产损失而牺牲公民生命情况发生。(二)预防为主原则。  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通过平时采取的预防措施消除危机隐患,避免危机发生。通过树立全民危机预防意识,建立危机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可能发生的危机设置层层“屏障”、建立各种“防火墙”,提高整个社会抵抗危机的“免疫力”。在危机爆发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三)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  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2023-09-04 03:11:541

浅谈基层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异常变化加剧,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名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我认为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一、制定预案是基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制定、适时演练、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形成一个“相互衔接、配套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基础环节。应急预案制定好了,突发事件处置起来就有“案”可依,从容应对;否则,就会盲目被动,无从下手。应急预案出台后,还要在应急演练和实战中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加强储备是保障。手里有粮,心里才不慌。加强应急物资、资金、人员的储备,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是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通讯设备、能源、砂石料、钢材、粮食、药品等;二是资金准备,每年应视地方财力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拿出一定资金,建立应急资金专账,以备急需;三是人员准备,重点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基干民兵、技术专家等应急分队准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及时报告是关键。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是处置的黄金时间。加强应急值守,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迅速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现场抓紧处置。四、科学处置是核心。现场科学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核心。一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迅速出动具备相应处置能力的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二是结合应急预案和现场事态情况,果断科学决策,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局面;三是坚持“优先救人,救物次之”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超出处置能力的,迅速请求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支援。五、善后处理是重点。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善后处理是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点。一是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迅速恢复公共设施;二是做好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出台扶持相关地区和行业发展优惠政策;三是举一反三,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023-09-04 03:12:02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什么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应当优先考虑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受突发事件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是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第一阶段。人们在对公共危机进行认真、全面和深刻研究发现,要战胜危机就必须把应对危机重点转到事前的主动防范,要在危机爆发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在危机爆发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从容应对,避免危机扩大,防止危机升级和失控,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无数案例也已充分证明,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的转变是一次成功经验,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公共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应急法制建设中,我们特别强调危机预防和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
2023-09-04 03:12:271

如何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张家圩镇人民政府镇长蔡士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成为我们地方政府提升行政能力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应该坚持和加强以下几点: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本民生地方政府处理危机事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的利益。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二、坚持应急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必须统筹研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同时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灵活、有效的社会危机管理机制。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编制预案过程中,应该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地编制预案,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医疗卫生等专业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形成了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3、全面提高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三、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1、建立领导责任体系明确主要领导是对本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负分工范围内的责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2、加强工作值班、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平时应加强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强化办公室值班制度,对发生的危机事件坚持第一时间报告,严禁漏报、迟报或不报等现象。3、建立工作预案主要通过对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性事件的诱发因素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的排查、原因分析、预测、演练、调解、处置、善后等建立具体处置预案,尽量按事件的种类、性质进行设计,制定完善专项的应急预案。4、建立了政府应急联动系统处置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地方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和共同努力,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做到整体联动,不失信、不错位、不越位。在便捷高效的沟通环境中,保障信息的全天候畅通才能有效地处理好应急事件。当一些公共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慌张和惧怕,而应该严阵以待,坦然面对,及时启动编制好的预案,积极深入一线,紧张有序地处理好突发事件。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处理得当,就会化危机于无形。
2023-09-04 03:12:392

应急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是对危急事前,事中,事后所有方面的管理。
2023-09-04 03:12:502

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体系是指国家层面处理紧急事务或突发事件的行政职能及其载体系统,是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与机构之和。区分自然性与社会性紧急事件、综合性与专项性紧急事务,形成集中统一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突发事件不外乎自然性紧急事件和社会性紧急事件两大类。自然性紧急事件不仅本身容易直接造成灾难和严重的被动局面,而且还很容易引起社会紧张而转化为社会性紧急事件。因此,仅有专业处置能力而无综合处置能力作保障,就必定会导致十分严重的现实后果。社会性紧急事件对综合处置能力比对专业处置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综合处置能力不到位就将衍生出更广泛、严重的现实危机。一般而言,两类紧急事件在更具体的类型上需要非常专业化的专项治理,从而构成专项性紧急事务;但一旦事态严重,就特别需要加以综合性的有效应对与处置,进而构成综合性紧急事务。而综合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应急管理体制中具有最突出的位置和作用,构成应急管理职能的主体和核心。专项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微观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在总体上却只构成延伸性的应急管理职能。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项性应急管理职能,都有管理和服务两方面的基本性质;只是有时应急管理更突出,有时应急服务更突出,有时二者都突出。完整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应该是综合与专项和管理与服务的对应交叉,而不能有丝毫忽略或偏废。总之,科学、系统地研究整个应急管理的对象与事务,并以此为基础,审度从日常管理中独立出来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发现空白、遗漏或者残缺之处,填补和加入新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内容,由此确立和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政府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和职责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并不属于其他组织。系统厘清、大力整合现有的政府应急职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又与常规管理职能紧密对接和互补融合的应急职能体系1、第一,要把应急管理从常规管理中独立出来,明确其性质、定位、范围,把握其规律、特点、原则和要求,弄清其目标、任务、条件、方式和途径,界定出一个成熟完备、独立专门的应急管理职能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把应急管理职能体系界定和设置得更加科学完备和现实有效。另外,要结合行政改革,把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职责从政府常规管理的职能职责中具体、细致而系统地离析出来,加以系统的分类梳理和集中整合,形成专门而独立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2、第二,要把分散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进行适当的规划、调整、组合和集中,把薄弱和欠缺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大力强化起来,形成一套细致全面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体系。换言之,就是要借助行政改革,把所有的(包括原来分散存在和运作的)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加以科学的整合,消除重叠,填补空缺,统一运作,避免分散,形成一套集中统一、规范完善、切实高效的综合性应急职能体系。3、第三,要在现行配置于各职能部门的专门性应急职能系列的基础上,对专门性应急管理职能和应急服务职能进行再提炼、再完善和再精专,形成一个高度精确有效的专门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同时,还要使之与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相互匹配、呼应和协调,形成一个完整完备、规范高效的国家应急处置职能体系。概言之,就是要把大量的专项应急管理职能也加以科学梳理和整饬,确保它们与综合应急职能更加契合,确保整个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变得更加科学高效。4、第四,要科学设定、正确处理应急管理与应急服务、常规管理与常规服务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对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与应急服务职能之间的搭配组合、配置落实与操作实施进行设计和规划,确保两大职能体系相互匹配、高度协调,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完整、高效有力的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023-09-04 03:13:111

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任务是什么?

应急管理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政府的应急职能部门,必要时需要多部门联动并协调合作。因此,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防准备。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  2、预测预警。及时预测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社会预警,是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3、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快速组织相关应急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控制事件继续扩展。  4、资源协调。应急资源是实施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的基础,应急管理机构应该在合理布局应急资源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的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以有效利用可用资源,防止在应急中出现资源短缺的情况。  5、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是应急管理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发生后的迅速扩散以及波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要求应急救援人员及时指挥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或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同时在撤离过程中积极开展公众自救与互救工作。  6、信息管理。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既是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源头工作,也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7、善后恢复。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
2023-09-04 03:13:211

现代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什么等环节

现代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什么等环节如下:应急管理可以分为常规应急管理和非常规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生、缓解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测预警、识别控制、紧急处置和善后管理四个过程。应急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管理,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均体现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各个阶段。应急管理的基本任务有:1、预防准备要通过应急管理预防行动和准备行动,建立突发事件源头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制度,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准备。2、响应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3、抢险救援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突发事件损失。4、信息管理突发事件信息的管理是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如综合信息应急平台,保持信息的畅通,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5、善后恢复应急处置后,应急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安抚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受灾现场、尽快使系统功能恢复或者部分恢复上,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评估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应急管理的原则: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2、快速反应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023-09-04 03:13:291

应急管理具有哪些特点?

应急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是社会公众的法定义务。同时,应急管理活动又有法律的约束,具有与其他行政活动不同的特点。   1、政府主导性。政府主导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主导性是由法律规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政府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主导性是由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决定的。政府掌管行政资源和大量的社会资源,拥有严密的行政组织体系,具有庞大的社会动员能力,这是任何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无法比拟的行政优势,只有由政府主导,才能动员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管理。   2、社会参与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从法律上规定了应急管理的全社会义务。尽管政府是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但是没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   3、行政强制性。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府应急管理的一些原则、程序和方式将不同于正常状态,权力将更加集中,决策和行政程序将更加简化,一些行政行为将带有更大的强制性。当然,这些非常规的行政行为必须有相应法律、法规做保障,应急管理活动既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需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管理权限,同时又可以以法律、法规作为手段,规范和约束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应急管理措施到位。   4、目标广泛性。应急管理追求的是社会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关注的是包括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大众利益,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社会全体公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公共产品,为全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   5、管理局限性。一方面,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应急管理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尽管管理者作出了正确的决策,但指挥协调和物资供应任务十分繁重,要在极短时间内指挥协调、保障物资,本身就是一件艰巨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没有出现过的新的突发事件,物资保障更是难以满足。加之受到突发事件影响的社会公众往往处于紧张、恐慌、激动之中,情绪不稳定,加大了应急管理难度。
2023-09-04 03:14:021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哪三部分

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分为三层 第一层:综合应急预案 (各个企业都差不多,指导性、纲领性的) 综合应急预案是企业的整体预案,以岸基支持与集中指挥为主,侧重在应急救援活动的组织协调,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明确本企业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通过综合应急预案可以清晰的了解企业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况,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所有企业都应编写。 第二类: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自己编写,如:防火、防爆)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不同突发事件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要与综合预案相互衔接,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调动和使用资源,快速、有序地发挥最佳应急救援效果,适用于大型企业或行业集团。 第三类: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参与应急人员要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反应迅速、正确处置。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响应预案要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互助应急预案: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应急管理预案:应急管理预案是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这类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这类预案要明确制定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应急预案作为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具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全面性。应急预案囊括事前预测预警、事发识别控制、事中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重建,贯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全过程。 2、系统性。应急预案本身作为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操作指南,包括了应对工作的各环节;各个应急预案之间又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3、权威性。应急预案一般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机关颁布施行,是政府的施政措施,体现法律法规要求。 4、实用性。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预防应对处置的计划和方法,既有历史经验和理论概括,又有科学分析和成功做法,通用性、操作性强。
2023-09-04 03:14:121

应急救援的原则有哪五项

应急救援行动的原则是什么?
2023-09-04 03:14:233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什么

一、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什么1、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指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某类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2、法律依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1)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二、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2、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2023-09-04 03:14:541

应急管理政府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

应急管理政府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管理是指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以及后果的科学分析,有效利用各方面资源,运用各种手段与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应对、控制和处理的过程。应急管理在减轻灾害的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临灾前的准备工作、灾害形成后的应对工作、尽快恢复受灾系统的工作以及减轻灾害的研究工作。应急管理面对的是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状态,是在事件已经发生或损失已经造成后进行的应急处置,不能使状态完全恢复到从前,只能努力减少损失或终止事件的蔓延。应急管理体制的特征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与其他组织管理职能相同的特征,又有不一样的特征。(一)组织集权化。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破坏性和扩散性,决定了应急管理的主体行使处置权力必须快速、高效,因而要求整个组织严格按照—体化集权方式管理和运行,上下关系分明,职权明确,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奖罚分明。强调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一体化集权管理。(二)职责双重性。在各国现阶段的应急管理实践中,除了部分应急管理人员从事专业应急管理工作,但大多数应急管理参与主体来自不同的社会领域和工作部门,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从事于社会的其他工作,只有在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时,才参与应急管理活动,担负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责。应急管理体制的内涵、特征和基本原则。(三)结构模块化。应急管理组织中每个单元体都有类似的内部结构和相似的外部功能,是一个独立的功能体系,由不同单元体系组成的功能体系也具有相似的结构和功能,具有模块化的组织结构。遇有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区域的突发事件时,可通过灵活快速的单元体组合,形成相应的应急处置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法律依据《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促进应急管理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职责范围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应急管理标准贯彻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2023-09-04 03:15:021

我国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之中。现按大类梳理一二。安全保护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原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交通救援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搜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等;应急管理类: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医疗卫生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23-09-04 03:15:251

如何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对你的问题,因为不知道你的行业特点,我提供几条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几条准则: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并根据结果改善预案。不排除发生未制定预案的紧急事件,制定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来应对这种未料及的情况。
2023-09-04 03:15:37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哪几个阶段

根据危机(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可将危机管理分为三个阶段:危机防范、危机处理和危机总结。危机防范1、组建企业内部危机管理小组。2、强化危机意识,观察发现危机前兆,分析预计危机情境。企业危机的前兆主要表现在:管理行为方面,不信任部下,猜疑心很强,固执己见,使员工无法发挥能力,对部下的建议听不进去,一意孤行;经营策略方面,计画不周、在市场变化或政策调整等发生变化时,无应变能力等;经营环境方面,如市场发生巨变,市场出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市场价格的下降等;内部管理方面,如员工的情绪紧张,生产计画的需要调整,职工情绪低落,规章制度不遵守等;经营财务方面,如亏损增加,过度负债,技术设备更新缓慢等。3、企业要从危机徵兆中透视企业存在的危机,并引起高度重视,预先制定科学而周密的危机应变计画。4、进行危机管理的模拟训练。定期的模拟训练不仅可以提高危机管理小组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危机管理意识,还可以检测已拟定的危机应变计画是否充实、可行。危机处理1、危机发生後,当事人应当冷静下来,采取有效的措施,隔离危机。不让事态继续蔓延,并迅速找出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化解处理。2、以最快的速度启动危机应变计画。如果初期反应滞後,将会造成危机的蔓延和扩大。3、要想取得长远利益,公司在控制危机时就应更多地关注消费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公司的短期利益。应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善待被害者,尽量为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弭补损失,这样有利於维护企业的形象。4、随机应变。由於危机情况的产生具有突变性和紧迫性,因此尽管在事先制定出危机应变计画,由於不可预知危机的存在,任何防范措施也无法做到万无一失。在处理危机时,应针对具体问题,随时修正和充实危机处理对策。危机总结一般可分为三个步骤:1、调查。对危机发生的原因和相关预防和处理的全部措施进行系统的调查。2、评价。对危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对预警系统的组织和工作内容、危机应变计画、危机决策和处理等各方面的评价,要详尽地列出危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3、整改。对危机旁及的各种问题综合归类,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部门逐项落实。
2023-09-04 03:15:501

应急管理三转变是指

法律分析: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灾害工作体制和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试行救灾保险制度,制定了救灾物资和款项的管理、发放、监管制度;严明抗灾救灾纪律;强调防灾备灾的重要性,加强灾害预测及防备能力;民政部多次应急管理理念的新发展. 随着各类风险和灾害场景及特征的演变,应急管理中的韧性理念越来越为大家所重视。. 回顾我国应急管理70余年的实践可以发现,我国应急管理总体上遵循了三大理念,即危机应对、风险管理和韧性治理。. 危机应对的重心在于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本 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2023-09-04 03:15:58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哪一年?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01号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分类和内容,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和公布,应急演练,评估和修订,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保障,附则9章34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简介。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3-09-04 03:16:071

应急管理的概念

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首先,人的危险可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物的危险指威胁财产安全的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灾难;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叠的,但他们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2023-09-04 03:16:421

应急预案是指

法律分析: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或“应急救援预案”,我们常说的“应急处置方案”均属于应急预案的范畴。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对应急预案的表述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应急预案的定义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以上两个定义对应急预案表述方式稍有不同,但其核心的概念是一致的——“应急预案是为应对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法律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一)启动应急预案;(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2023-09-04 03:17:001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为主的应急管理

属地管理为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条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023-09-04 03:17:222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201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或者机场设施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损坏以及其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情况。  本规则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是指机场围界以内以及距机场每条跑道中心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总体监督检查。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送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接受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  本规则所称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机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第五条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财产损失,预案完善、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处置有效的原则。第六条 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备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第七条 机场突发事件包括航空器突发事件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等;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突发事件。  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二)机场设施失火;  (三)机场危险化学品泄露;  (四)自然灾害;  (五)医学突发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突发事件。第八条 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突发事件,但该故障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二)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三)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第九条 非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不分等级。发生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预案实施救援。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十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机构,通常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工作重点、审核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审核确定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等重要事项,并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023-09-04 03:17:301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什么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的特点:1、引发突然性。突发事件是事物内在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是通过一定的契机诱发的,诱因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易发现的隐蔽性;2、目的明确性。任何突发事件除自然事件外,都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欲望性,因为人们选择和行为的目标,都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3、瞬间的聚众性。任何一类突发事件,都必然要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使其产生心理压力和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不安也属正常。尤其是社会性的突发事件,多是由少数人操纵,通过宣传鼓动把一些群众卷到事件中来;4、行为的破坏性。不论么性质和规模的突发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政治、经济和精神上的破坏与损失;5、状态的失衡性。将社会的正常秩序看作是均衡状态的话,那么突发事件则使社会偏离正常发展轨道而出现了失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2023-09-04 03:17:51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四不放过”原则。在处理事故时,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首先救治伤员,然后才保护财产;处理正在发生的事故时,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门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2023-09-04 03:18:02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哪几个阶段

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现在应急管理里面特别强调如何预防。应急准备不用说,人员、物资、预案体系、培训、演练都是准备。响应就是发生了事故如何开展救援和各类紧急处置。恢复。危害得到控制后,采取措施对事故发生区域进行处置(分长期和短期)。对企业而言就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023-09-04 03: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