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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2023-09-15 22: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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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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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事故不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也给国家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除了要加强安全体系的建立完善、加强自我监控外,还要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2004 年 2 月 1 日,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安全职责纳入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条例》的出台,为监理单位顺利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 年 10 月,建设部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2008 年出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明确了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责任。由此可见,国家正在通过制修订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根据相关法规的内容,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于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明确法定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能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已成为考核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监理单位及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根据《条例》第 14 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规定》第 22 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 6 项安全职责 :一是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二是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是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是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是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是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明确工作内容除明确职责外,监理单位还需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这样才能正确、合理、高效地进行监理工作。归纳起来,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需要明确 4方面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细则首先,规划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其次,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明确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等。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要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措施报审表上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等。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明确审查的 6 项内容对于一般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一是要审查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二是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对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三是审查脚手架搭拆方案。方案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四是审查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检测验收手续。设备安装后应经过法定检测部门验收,取得相应的安全检测验收合格报告。五是审查高处 ( 高空 ) 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 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 和五临边( 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 ) 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六是审查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设备、设施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入其中,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熔断体的型号。明确监理责任为了规避职业风险,加强自我保护,监理人员应该熟悉监理工作中的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对于监理单位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等行为,都应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依法监理的前提下,为规避引申和外联的责任处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加强自身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从而能够更多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事故隐患。还要慎重承揽监理业务,尤其是那些不熟悉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建设工程,以及资金不足又无良好融资渠道的建设工程。此外,监理单位应保存完整的安全管理资料,如单位监理规划中的安全部分、监理安全管理细则、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和记录资料,以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后,是否作出安全方面的监理记录、项目的安全台账、工地例会中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的全部完整记录、各种监理工作单、指令和报告、监理月报日志等。发挥协调作用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应注意建立长效机制。在不同施工阶段,应对事故易发部位加强巡检,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项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重大,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和监理方法,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才能在保护监理单位自身的同时维护建设各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监理和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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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相关阅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的基本内容: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2.0.2 建设工程监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2.0.3 相关服务 Related services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2.0.4 项目监理机构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2.0.6 总监理工程师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9监理员Site supervisor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10 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1 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12 工程计量 Engineering measuring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2.0.13 旁站 Key works supervising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2.0.14 巡视 PatrOlinspeCting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2.0.15 平行检验 Paralleltest;ng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2.0.16 见证取样 Sampling witness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迸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2.0.17 工程延期 Construction duration extension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2.0.18 工期延误 Delay of construction period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2.0.19 工程临时延期批准 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temporary extension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0 工程最终延期批准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final extension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1 监理日志 Daily record of project management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2.0.22 监理月报 Monthly report of project management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2.0.23 设备监造 Supervision of equipment manufacturing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2.0.24 监理文件资料 Document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07:261

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备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设备成套市场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设备系统的优化组合,形成完整的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备监理(以下简称设备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和建设各阶段,对建设工程设备成套组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第三条 设备监理是以提供信息、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性服务活动,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第四条 本规定依据国际惯例及我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当事人合法签定的设备招投标文件、供货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执行本规定的技术依据。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设备监理活动的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第六条 设备监理管理体制采取政府指导下的社会监理制度。第七条 设备监理工作由国内贸易部设备成套管理局和机械工业部生产与信息统计司共同组建设备监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第八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设备监理法规,规范行为准则;  (二)制定监理机构的资质标准,认定甲、乙级资质监理单位;  (三)检查督促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设备重大事故的处理;  (四)管理和指导全国设备监理工作;  (五)组织设备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资格考核;  (六)接受国家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各方的申诉,对提出的争议进行调解;对违反本规定的进行裁决,并采取补救措施。第三章 监理当事人及关系第九条 设备监理当事人:  (一)监理法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成套设备组织过程中的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控制的法人。  (二)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直至生产经营、归还债务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法人。  (三)承包法人:按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组织或提供成套设备及相应设备成套服务的法人。第十条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一)监理法人是项目法人的代理人,双方通过监理合同确定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二)监理法人与承包法人在行政、财务、经济关系上相互独立,双方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三)承包法人是项目法人的成套设备供应方和设备成套服务方,双方通过招投标文件或供货合同确定承发包关系。第四章 范围及内容第十一条 下列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施设备监理:  (一)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中型建设项目;  (三)其它有关建设项目。第十二条 依据国际惯例和国内具体情况,承担设备监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能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有组织建设工程设备监理及咨询工作的专业水准、技术力量、规章制度和工作业绩;  (三)具有相应国家审批的设备咨询及监理资质;  (四)具有经国内外培训并取得资格的设备监理工程师。第十三条 设备监理机构职责是:  (一)承担设备功能、质量等技术方面的监理责任;  (二)承担设备的造价、进度等经济方面的监理责任;  (三)承担设备的争议、索赔等法律方面的监理责任。第十四条 设备监理合同签订后,要组成有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参加的设备监理工作组并长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法人,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和获取应得的权利和利益,设备监理工程师履行具体的监理职责。第十五条 设备监理业务内容:  (一)协助项目法人与承包法人签订承包合同;  (二)对设备中标单位进行追踪监督,对大型、关键设备制造过程,派人驻厂监督、检查;  (三)对招标以外方式采购设备的,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组织设备运输、开箱验收、仓储等项工作;  (五)检查设备质量、价格、交货等综合指标,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六)监督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进行,处理有关设备问题。  (七)项目投产运行一年后进行后评估。  设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的管理,对工程实施严格的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要做到三项控制:投资、质量、进度控制;二项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项协调:组织协调。  监理的组织机构要根据上述任务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采用何种形式,要综合考虑工程规模、特点、难易程度、项目法人的服务要求,以及工程采用的承发包形式等因素来确定。
2023-09-05 12:07:381

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甲方分包工程、工程监理及所有甲供、乙供(包括三方合同)的工程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以下情况除外:①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或者采购产品在1万元以下的,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②明码实价的商品以及垄断经营项目,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项目。规范目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科学、严谨,以最低的成本,挑选最可靠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材料和设备供货商,确保工期、质量、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招投标机构第一条: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及决策,负责对全部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小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招标工程师、www.fdcew.com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成员(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工作的经办工作,小组成员: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助、设计师、专业工程师、审算工程师。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规模划分第一条:大型招标:1.主体工程、桩基工程、工程监理;2.标的在10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的采购;3.以及各项目通用的工程(具体内容待定)。第二条:中型招标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以上的工程;2.标的在15~100万元(包括100万元)材料、设备的采购;第三条:小型招标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2.标的在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元)的材料、设备的采购。第四条:同一项目、同一类别的材料设备不得分次或拆分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第一条:在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总体计划表,提交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根据各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原则要求所有项目的同类材料设备能够集中采购。第二条:在每月25日之前,各项目经理部提交准确的下月度采购计划,(中途需要变更的要填写"计划变更情况表",)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编制上网计划;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通知项目经理部自行按规范其他条款组织招投标。第三条:一次招投标的标准流程为20个工作日,项目经理部需提前作好安排。投标单位的确定第一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由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包括承建商、供货商、监理公司)名册和资料库。第二条: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必须是与万科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或者是社会声誉卓着并且经考察证实具备实力可以合作的单位。合作单位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推荐(其他职员可通过部门经理推荐),并由推荐部门(材料、设备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报告,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经项目总经理或工程管理部经理或成本管理部经理签署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即纳入认可单位名册。考察详细情况报告(包括时间、人员、结果、分析报告等)归入其档案。第三条:公司定期对认可合作单位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应单独列入《不能合作单位名单》予以淘汰;详细规定见《万科地产合作单位管理规范》和《供应商评估管理规范》。第四条:投标单位必须是万科地产认可名册中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投标单位不够三家时:小型招标需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同意,中型和大型招标还需报工程总监及总经理批准。第五条:投标单位的选择:小型招标全部由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推荐,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中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工程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大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由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并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招标书第一条:招标书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其内容主要包含:工期要求、进场要求、工程造价或取费标准要求、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招标范围、结算方式、验收标准、废标条件、接标时间、开标时间、定标方法、标准合同条文、图纸、投标单位的补充意见、其他要求等。第二条:招标书中的空白部分和补充内容,均由经办部门负责填写,标准招标书中不适用本工程的条款,可在补充条款中注注明及补充。第三条:大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公司招投标小组意见,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最后定稿;中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第四条:小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在网上招标的招标书,由项目经理部在网上填写标书后提交给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经过公司指定有关人员审核后,通过集团电子商务安排上网招标。开标第一条:大型招标的开标会,由工程管理部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三个部门的人员参加。第二条:中、小型招标的开标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或副总、总助)及项目经理部审算工程师、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师等至少三人参加。第三条:网上招标的,按规定设置开标时间、开标权限,不再召开会议。第四条:开标后,由经办人如实填写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作实。定标第一条:评标、定标工作,应严格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项目成本管理指导书》中有关成本控制指标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定标价超出该指标10万或10%的,需进行专题说明,资料报送公司成本决策委员会审批。第二条:大型招标的定标会,由工程管理部经理主持,公司招投标小组成员参加评标和定标,会议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第三条:中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总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参加,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材料及设备的定标会,还需公司招标小组参加;定标结果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第四条:小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自行组织,会议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定标结果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第五条:参加材料设备采购评、定标的人员通过每人填写一份意见表(该表可根据不同要求设定各项权重,以百分制乘以各项权重计算评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并汇总。然后按各部门平均参加人数综合评定结果,以此作为参考依据,报有关领导审批决定。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履行表》、对材料设备投标结果进行分析及编制产品比较表,作为定标的参考文件。第七条:定标后,全体与会人员须签名作实。其他第一条:全部招投标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第二条:按照国家和深圳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和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和办理手续。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07:481

监理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监理实施细则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1)监理规划。(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四条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1 监理规划。2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专业工程特点。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要点。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023-09-05 12:08:031

想知道设备监造方面的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5.3 工地例会   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023-09-05 12:08:131

监理规范

非常感谢 可惜后三章没有
2023-09-05 12:08:36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如下:4.1 一般规定4.1.1 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4.1.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4.2监理规划4.2.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2.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4.2.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工程概况。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 监理工作依据。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监理工作制度。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 合同与信息管理。11 组织协调。12 监理工作设施。4.2.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3 监理实施细则4.3.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3.3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1 监理规划。2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3.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专业工程特点。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要点。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4.3.5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08:461

铁路工程监理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铁路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是怎样的,铁路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目的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一)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国家和铁道部对本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 3)设计文件; 4)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凭证,以书面文字为准。 (二)铁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1)监理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检测设备等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 (三)铁路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1)新建铁路:困难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6人,一般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5人,平原丘陵地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4人。 2)新建双线区段按上述标准增加20%。 3)独立工程和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 (四)铁路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目的 1)为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定,编制本规范。 2)监理工作是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行使所委托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控制等相关权力,并将工程质量作为工作重点。 3)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铁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服务期、酬金,合同双方的职责和权利等。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授权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委托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以上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铁路工程监理规范”等建筑相关的知识,更多内容可以登入中达咨询建设通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09:531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什么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等工作方法;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主要工作制度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一、采用主要工作方法: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开展施工监理工作。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4、 巡视检查。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5、跟踪检测。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协调。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沟通、协商和调解。二、主要工作制度1、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裉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2、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3、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5、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4)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机 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8、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9、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2023-09-05 12:10:031

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有哪些

gb 50319建筑法
2023-09-05 12:10:153

监理员要看哪些规范???

有关钢筋,模板,混凝土的施工规范。。 还有看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的书..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员的职责有: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根据监理员的职责要求,你应该具备的知识有:施工材料检查检验、主要设备运行、工程计量、施工工艺及质量检查标准等相关知识。你要看的书:《建筑工程监理员一本通》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务》 、《现场监理1000问》 ,图集就不要买了,太多太贵。一般监理公司要提供图集的。
2023-09-05 12:10:261

20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关系着公众的利益,由于其工程规模较大,施工难度较大,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视很有必要。相关部门会制定详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那么2018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20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的介绍以供参考。2018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总则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2、术语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项目监理机构3、1、1、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3、1、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3、1、监理人员的职责3、2、1、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2、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1、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3、3 监理设施3、3、1、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3、3、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监理规划4、1、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4、1、1、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1、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1、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5、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5、1、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5、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2、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2、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6、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6、1、工程暂停及复工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6、2工程变更的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7、监理资料7、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勘察设计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8、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设备采购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拟采购的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的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明确设备采购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并报建设单位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批准的设备采购方案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并报建设单位批准。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采购设备的明细表、采购的进度安排、估价表、采购的资金使用计划等。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10:361

2006-2020年设备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规划(五)

五.主 要 措 施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和2006-2020年设备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规划 的开局之年。从现在开始,就要按照规划脚踏实地做好今后五年乃至十五年的各项工作。即以规范的市场为基础,以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障,充分发挥制度运行体系、能力建设体系、理论方法体系的作用,实施四大工程,即:技术基础工程、市场规范工程、系统资源工程和品牌发展工程,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现, (一)培育市场,为设备工程监理夯实基础。 1.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方对设备工程监理的认知程度。 2.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加大设备工程监理的推行和服务力度,实现重点领域重点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突破。 3. 加强与国内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促进设备工程监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有机结合,在我国金融机构中积极推广国际金融组织与FIDIC的合作模式; 4. 积极发挥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会员,特别是理事、常务理事和副理事长的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设备工程监理的关注和支持。 (二)建设四大体系,为设备工程监理运行提供支撑。 1.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支持设备工程监理制度运行。 1)全力推动政府部门颁布实施设备工程监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设备工程监理的推行提供法律依据。 2)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性文件。 2.制度运行体系建设取得进展,监理网络发挥作用。 1)努力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参与和支持,为设备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提供保障; 2)完善各级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体系,形成覆盖行业和地区的设备工程监理工作和服务网络; 3)积极协商设备工程监理责任保险制度和设备工程监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推行; 4)建立全国统一的设备工程监理统计口径和信息联系沟通渠道,为行业管理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3.能力建设体系快速发展,基本满足和适应市场需求。 1)大力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努力使从业人员成为设备工程监理的复合型人才,基本形成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梯次人才队伍,有足够能力应对全面创新和国际化挑战; 2)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满足梯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培训团队,我出版配套的系列教材,不断丰富和完善设备工程监理培训内容; 3)配合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注册设备监理师的考试工作,严格把关,做好宣传,扩大影响,确保考生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需求; 4)进一步完善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管理体系,提供快捷、有效、严谨的服务; 5)选派合适的专业人才,到FIDIC等有关国际组织工作和学习; 6)引导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在突出特色的基础上,向专业型和综合型方向发展; 7)通过各种方式向设备工程监理单位推荐、输送专业人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8)促进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学术交流,搭建沟通研讨平台,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和先进办法。 444.理论方法体系逐步健全,充分反映中国特色。 1)组织研讨有关设备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体系。在推行设备工程监理制度工作实践中,加强对设备工程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设备工程管理体系; 2)进行工程咨询与设备工程监理相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相应标准的起草; 3)研究制定《设备工程合同》、《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设备工程监理规划》、《设备工程监理计划》、《设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设备工程监理的示范文件; 4)协会网站、会刊等平台开辟理论研究专栏,共同探讨设备工程监理相关理论。 (三)实施四大工程,保证各项目标的全面完成 1.技术基础工程 1)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监理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主力军作用,抓好设备工程监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设备工程监理创新能力; 2)建设以全国设备工程监理技术委员会、全国工程咨询与设备工程监理标准化委员会、协会各专委会和评审专家库为核心的技术保障体系。 2.市场规范工程 1)按照政府委托,严格、公正、科学地完成设备工程监理单位的技术评审和监督工作.把好设备工程监理资格准入关,保证获得相应资格的企业“高起点、严要求、高标准”; 2)建立市场的动态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3)出台设备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为自律; 4)制订设备工程监理取费指导意见,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收费行为,鼓励公平竞争; 5)建立设备工程监理的退出机制; 6)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商业贿赂,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设备工程监理的公信力。 3.系统资源工程 1)建立一个设备工程监理人员、设备工程监理项目、设备工程监理单位为核心的信息资源平台,形成覆盖面广、信息丰富的设备工程监理网络体系,促进国内外的交流合作; 2)建设一支100人的国际设备工程监理专家队伍,组建有关学术委员会,参与国内外业务技术交流和国际青年工程咨询组织的交往,提高我国设备工程监理人员参与国际项目的竞争能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开拓型的优秀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 4.品牌发展工程 1)开展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和优秀设备监理师的评选工作,每年树立10个左右的优秀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典型和10名左右的优秀设备监理工程师典型; 2)建立我国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品牌“短名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进行推荐,发挥品牌优势; 3)实施品牌战略,拓展服务功能,努力扩大影响,建立现代行业组织。建立完善协会工作平台,规范协会在监督、管理、支持、保障、服务、交流等方面的职业行为,全方位为政府、为市场、为会员、为社会服务; 4)研究建立设备工程监理业绩评价规则,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推出一至两个品牌工程。
2023-09-05 12:10:5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介绍?

201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12月15日,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相关阅读: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1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基本内容:第一章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第二章第五条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建设部的主要职责:(一)起草并商国家计委制定、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行政法规,监督实施;(二)审批甲级监理单位资质;(三)管理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同等项工作;(四)指导、监督、直辖市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起草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监理单位的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第七条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管理本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根据需要制定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二)审批直属的乙级、丙级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三)管理直属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四)指导、监督、协调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第三章第八条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一)大、中型工程项目;(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三)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四)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第九条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四章第十条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第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多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监理费从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核减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组成。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第十四条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第十五条实施监督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第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第五章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 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事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第十八条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第二十条监理单位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构、设备。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错、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第二十三条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第二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第二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第六章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建设监理第二十七条国外公司或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如果需要委托国外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时,应当聘请中国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中国监理单位能够监理的中外合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委托中国监理单位监理。若有必要,可以委托与该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国外监理机构监理或者聘请监理顾问。国外贷款的工程项目建设,原则上应由中国监理单位负责建设监理。如果贷款方要求国外监理单位参加的,应当与中国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国外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一般由中国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第二十八条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七章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对项目法人的处罚决定抄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一)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二)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三)转让监理业务;(四)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五)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可和以罚款。(一)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二)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三)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涉及国家计委职能的条款由建设部和国家计委解释。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备案。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同时废止。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1:06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8?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8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新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比较: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中增加了术语的数量,将术语从原来的19个增加到24个,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延期”、“工程延误”、“监理文件资料”等术语,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和“费用索赔”3个常用术语,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给出了每一个术语的英文名称。此外,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中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2.增加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按照工程监理定位,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3.为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逻辑性,新修定的规范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包括9章内容及附录,即: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监理文件资料整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以及附录A、B、C――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4.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5.修改了一些不够协调一致的内容,例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并说明不能将监理日志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11:131

监理工程师辅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3)

3 施工阶段监理 3.1质量监理 3.1.1 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审批施工单位拟用的原材料和混合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工艺、分包资质及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等。 3.1.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材料采购申请;对到场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后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材料使用申请;对存放不当或较长时间后易变质的材料可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提交使用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集料、混合料使用申请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标准试验结果,监理试验室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混合料样品进行复核性试验,必要时做平行的标准试验。在批复之前应认真检查各种材料的存放及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需对标准试验进行复合性试验的材料见表3.1.2—1。 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或混合料时,监理工程师可只对商品混凝土或混合料进行审查及复核性试验,不再对其原材料进行试验和审批。 3.1.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书的及进度计划所附的进场施工机械表一致;是否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施工单位使用非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应提交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作充分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应及时批准,否则应提出意见并批复施工单位。 3.1.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并予以批复。 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首先安排试验工程进行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提交施工方案和工艺。试验工程的监理内容与程序与一般工程基本相同,但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详细、具体、有可操作性; 2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工程中的检测、试验方案和计划; 3在试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试验室应进行平行抽检试验,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或试验次数的30%; 3.1.5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的分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具体要求应符合有关法规和本规范3.4.7条的规定。 3.1.6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经过年度标定,审核和抽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若施工单位放线是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对该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核;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放线重点部位100%复核;其他部位抽查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放线点位的30%。 3.1.7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其内容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及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3天内,重点按3.1.2-3.1.6条审查并予以明确批复。 3.1.8 施工单位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应提出申请,并附供货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生产业绩、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格与资历、企业的主要设备及完好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的证明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实地考察,对具备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可予批准,否则不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首件产品加工设备和工艺、原材料和混合料;在产品交付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了产品合格证明及自检验收结果后进行试验检测和验收。合同有要求时应对首件产品进行功能试验。 对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告的批量产品,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30%进行独立抽检和验收。 3.1.9监理人员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应重点巡视在建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安全、环保、试验检测等人员及特殊工种技工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以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频率、方法和设备进行了质量自检,仪器是否按期标定。 每次巡视后监理人员应将巡视的主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记录在监理日记上。当天未处理的,应在处理后及时补记。巡视中对需要抽样试验的,应及时安排并应查验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3.1.10 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应视工程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进行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全过程或标准试验的全过程旁站。监理机构应在编制监理计划时明确旁站的项目,制定旁站方案、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等。宜旁站的项目见表3.1.10—1。 旁站监理人员还应对3.1.9条巡视内容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时,应予制止并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作好旁站记录(格式见监表3.1.10—2)和监理日记,保存原始资料。 旁站工序或项目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在工序交验单上签字认可,一份交施工单位,另一份监理留存。不合格的,在工序交验单上指出问题、签署意见后退回施工单位,待其改正并经自检合格后再重新提交工序交验单。未经监理认可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11 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但缺乏相应的标准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暂行标准,经总监办审批后执行。 3.1.12抽查试验检查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成品件及半成品件的质量与被监理批准的样品的质量的符合性和工程质量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及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的监理抽查试验项目同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监理抽样频率: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为施工单位抽样频率的30%,其余材料为10%; 在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 3.1.13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尽快报有关单位,应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一起对事故进行初步的调查和分析。 1当发生根据合同规定可由监理机构处理的事故或隐患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停工令,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2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后,驻地办应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补救措施或处理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意见退回,否则报总监办审批。 3在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处理时,监理机构应同正常施工一样进行监理;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复工令,同时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 4 对每一起事故,总监办应建立专门档案,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处理和验收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5根据合同规定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3.1.14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 1施工单位是否汇总了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试验检测结果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交验单; 2施工单位是否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分项工程的自检和质量评定; 3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 施工单位自检过程中,监理机构应派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检测试验频率、取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旁站,并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和签认。驻地办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试验检测,抽样频率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各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表内的关键检查项目(即表中带△符号者)为规定频率的30%,其余项目为20%。 对上述各项符合要求且无严重外观缺陷的项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并按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对完工后进行的功能性试验或整体检测(除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外),监理机构应派试验检测监理人员旁站。 3.1.15 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表3.1.2-1 公路工程标准试验项目一览表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材料名称 标准试验项目 适用规程 备注 路基 工程 土方路基  土(含粗、 中、细粒土) 重型击实试验 JTJ051—93其他工程 砼 配合比试验 JTJ053—94   砂浆 配合比试验   路面 工程 底基层、基层级配 碎(砾)石 级配试验   重型击实   石灰稳定 (细粒)土  配合比试验 JTJ057—94   重型击实 水泥稳定 (细粒)土 配合比试验 JTJ057—94    重型击实 石灰粉煤灰 稳定土 配合比试验重型击实沥青面层 沥青碎石 标准密度 JTJ052—93   沥青面层 沥青砼 马氏试验 JTJ052—93   沥青面层 沥青玛蹄脂 马氏试验 JTJ052—93   水泥砼面层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   桥梁 工程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上部构造预制安装 砼 配合比试验 JTJ053—94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桥面铺装 砼  配合比试验护栏安装 砼 配合比试验   隧道 工程 明洞浇筑、洞口翼墙浇 水泥砼 配合比试验隧道 路面 基层、底基层 稳定材料 配合比试验沥青面层 沥青混合料 马氏试验水泥砼面层 砼 配合比试验 筑、洞身衬砌表3.1.10--1 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旁 站 工 序 或 部 位 路 基 工 程 土石方工程 软土地基粉喷桩喷粉 试验工程、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试验工程 小桥 基础及下部构造 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浇筑 大型挡土墙* 基础、墙身、面板 混凝土浇筑 路面工程 路面工程 底基层、基层、垫层、联结层 混凝土浇筑、试验工程 沥青面层、, 试验工程、面层施工全过程 水泥混凝土面层 试验工程、摊铺 桥 梁 工 程 基础及 下部构造 桩基 试桩、钢筋笼安放、混凝土灌筑 地下连续墙 混凝土浇筑 沉井灌注顶板混凝土 定位、下沉、灌注封底混凝土、 桩的制作、墩台帽、组合桥台、 预应力张拉、压浆 上部构造 预制和安装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预应力张拉、压浆 转体施工拱 桥体预制、接头混凝土浇筑 吊杆制作和安装 穿吊杆、预应力束张拉、压浆 上部构造 现场浇筑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预应力张拉压浆 主要构件浇筑、悬臂浇筑 主梁段混凝土浇筑、压浆 劲性骨架砼拱桥、钢管混凝土拱、 混凝土浇筑、 总体、桥面系 和附属工程 桥面铺装 试验工程 钢桥面板上沥青混凝土面层 面层铺筑 伸缩缝安装,大型伸缩缝安装 首件安装 隧道工程 洞身衬砌 砼衬砌 混凝土浇筑 隧道路面 基层,面层等 同主路面层 辅助施工措施 小导管周壁预注浆、深孔预注浆 注浆等 交通安全设施 防护栏 混凝土护栏 首段混凝土浇筑注:① 互通立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旁站的工序同主线各相应分项工程的规定; 表3.1.10-2-1 沥青路面铺筑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字-01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施工段 起讫桩号 施工日期气温 风力 施工起止 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摊铺机具及数量碾压机具及数量混合料供应单位混合料 检测温度℃ 桩号摊铺桩号初压桩号复压桩号终压路面 检测 桩号厚度桩号密度施工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外观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表3.1.10-2-2 预应力钢筋张拉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2 合同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结构名称 张拉日期张拉部位 标准强度 (Mpa)张拉钢束数量 张拉起止时间 起止机 具 编 号 压力表油泵千斤顶操作人姓名 及上岗证号 张拉时 环境温度张拉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表3.1.10-2-3 预应力孔道压浆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3 合同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压浆部位 压浆日期天气 情况 设计 水灰比 压浆起 止时间 起止浆液 比重 检测时间数值压浆制件 取样时间 及编号压浆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表3.1.10-2-4 混凝土浇筑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字-04 合同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浇筑部位 浇筑日期混凝土 设计强度气温 砼设计方量风力 砼实用方量商 砼 配比 单号 自 拌 配比单号供应 厂家 搅拌站 工作情况标准 坍落度 实测 坍落度砼试件 监理取样 制件时间车 号样品编号振捣机具 情况浇筑机具 情况工力配置 情况浇筑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开盘时间 结束时间 旁站时间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表3.1.10-2-5 钻孔灌注桩灌注 监 理 旁 站 记 录 监旁站-05 合同号: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及 开钻时间 墩台 编号 桩编号钻孔设备 测量 厚度 泥浆 比重成孔验收时间 灌注起止时间 起 孔径止 孔深混凝土等级 砼供应单位实测 坍落度混凝土 计算方量 混凝土 实用方量灌注砼制件 时间及编号灌注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及处理情况驻地或专业 监理工程师 旁站监理
2023-09-05 12:11:29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1总则1.0.1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1.0.3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2.0.2安全监理人员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2.0.3专业工程师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2.0.4安全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5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2.0.6危险性较大工程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2.0.7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文件.2.0.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2.0.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3基本规定3.0.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3.0.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3.0.3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接受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和整改指令.3.0.4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所需要的与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解决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宜.3.0.5有关部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督促和指导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现任,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义务执行和权利保障情况,起到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3.0.6工程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B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4安全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4.1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4.1.1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4.1.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1.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1.4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4.1.5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4.1.6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1,审查核验制度;2,检查验收制度;3,督促整改制度;4,工地例会制度;5,报告制度;6,教育培训制度;7,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8,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4.2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4.2.2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4.2.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5款,及7款,11款不得委托.4.2.4安全监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5,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9,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10,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4.2.5专业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4.2.6监理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2,做好检查记录.5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5.1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5.1.1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方案.5.1.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单独编制相对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11:48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法律分析: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__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2__建设工程监理规范_。3__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4__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5__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6__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5 12:11:581

监理工程师辅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5)

7.4 试运行期阶段的监理 7.4.1公路机电工程自完工验收会议次日起到建设单位组建的交工验收小组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的日期间的时间段为机电工程试运行期,该期间的监理工作为试运行期监理。 7.4.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完工剩余工程项目,整改完工验收遗留问题,并及时检验剩余工程和完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 7.4.3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如培训教材编印、各项培训工作是否完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是否到位等; 7.4.4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观察、检查机电系统设定的系统参数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和路段运营需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将系统调整到状态,检验机电系统设备、系统的功能、技术指标、系统运行稳定性; 7.4.5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查看投入试运行的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查看试运行人员的值班记录,查看系统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或整改),并告知建设单位; 7.4.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分析试运行期出现的系统问题,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监理其实施; 7.4.7 监理工程师受理施工单位完工验收后的支付申请,审核支付项目、金额,签署支付报表; 7.4.7 监理工程师受理合同管理事项,并提出监理意见; 7.4.8 监理工程师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申请,应认真审查交工条件是否具备,具备交工验收时,应提出试运行评价意见,向建设单位建议进行交工验收; 7.4.9;监理工程师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依据签证测试数据和试运行情况科学公正地以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7.4.10 监理工程师应按第4章的规定参加建设单位组织、主持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和签署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证书; 7.4.11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编制以机电工程系统、收费站、管理区段为单元的交工设备、材料移交清单和机电工程设备、材料汇总表;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机电工程竣工图; 7.4.12 监理工程师参加机电工程交工工作,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4.13 在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后支付单,并在合同规定的天数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7.4.14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单位的缺陷责任期剩余工作计划监督和验收施工单位对未完工程和质量缺陷的处理。
2023-09-05 12:12:061

监理细则

  在监理规划指导下,在落实了各专业的监理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业务开展的作用。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作用   1、对业主的作用: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2、对承包人的作用: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   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3、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编制依据   ①已批准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②相关的专业工程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③施工组织设计。[1]   写法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监理工程师的定义: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所以监理实施细则应是监理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条件、技术特点,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公司组织一批有经验的[2] 工程师共同商讨形成,也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商讨结果执笔完成。鉴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自身水平与经验不足,单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起草,应该是欠妥当的。   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可行性,要求专业性一定要突出,明显体现监理程序与监理方法。   监理实施细则写法如下   1、在施工准备阶段,如何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各分部工程开工之前,如何对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做具体地检查及说明检查内容。   2、在施工阶段,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位置及对质量控制点检查的方法;对质量通病提出预控措施,提醒承包人如何进行预控。   3、指导质量监理的工作内容,如何进行动态控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4、明确施工 质量监理的方法,即检查核实、抽样试验、检测与测量、旁站、工地巡视、签发指令文件的适用范围;对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达到质量监理的目标。   5、突出重点,书写如何对工程的难点、重点进行质量控制,如何预防和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6、制定质量监理程序(即工作流程)来指导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规范承包人的施工活动,统一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工作步骤。   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2023-09-05 12:12:16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有()。

【答案】:A、E下列表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1) A. 0. 2 工程开工令;(2) A. 0.5 工程暂停令;(3) A. 0. 7 工程复工令;(4) A. 0. 8 工程款支付证书;(5) B. 0. 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6) B. 0. 2 工程开工报审表;(7) B.0. 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8) B. 0. 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9) B. 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10) B. 0. 14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2023-09-05 12:12:231

煤矿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主编单位: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工地例会 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计量 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设备监造 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延期批准 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5.2.10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2.11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 工地例会 5.3.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3.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其他有关事宜。 5.3.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5.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4.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9表的格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符合附录B1表的格式。 5.4.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4.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5.4.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5.4.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5.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5.5.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5表的格式。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5.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5.5.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5.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5.5.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5.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5.5.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5.5.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5.6.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5.6.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5.6.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5.7 竣工验收 5.7.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023-09-05 12:12:351

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条和第四条的具体规定如下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023-09-05 12:13:041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由于建设单位已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部委托监理部实施,因此监理部就是代表甲方的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建设工程监理基本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FIDIC条款的有关定义,工程监理是咨询工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咨询工程师(或公司)受业主委托作为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费用和工程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   1.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地位与职责范围   工程项目的建设系由工程建设单位(甲方也称项目业主)、工程承包单位(乙方)和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方)三方联合完成的。作为工程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的独立的第三方,它同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规定,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类别,其范围确定为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二是工程建设阶段,其范围确定为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其中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工程质量保修)。因此《监理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勘察设计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所以《监理规范》只限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暂不涉及工程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建设现场的工程监理机构(通称工程监理部),一般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主持监理部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简称总监代表,他由总监书面授权,行使总监授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从事总监指定的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土建、水暖、电气自控、建筑装修与工程预算等专业)、监理员及文秘辅助人员所组成。建设部明文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他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工作。   由于建设单位已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部委托监理部实施,因此监理部就是代表甲方的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监理人员则是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技能和实践经验为甲乙双方提供高智能的监督管理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归结为“三控二管一协调”。   所谓“三控”指工程项目的目标控制(管理),就是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三大目标控制是监理方必须贯彻始终的中心工作。   所谓“二管”指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合同包括施工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各类定货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与勘察设计文件、各种招投标文件等;工程信息由监理工程师对所需的技术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   所谓“一协调”指监理方为实现工程目标,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合同争议问题、现场各工种进度不一致问题、各工种相互结合部位不交圈问题、工程拨款不及时问题、设计功能变更对建设计划带来影响问题、设计与施工矛盾、市政工程与本建设工程配合不到位等等问题。需在甲方的支持下,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有关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使问题逐一得到处理。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资质审查和协调工作等多项业务职能,因此监理工作的责任很重、难度很大,只有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甲方授予监理方三大目标控制的相应权力,并给予信任和支持,以保证监理方公正、独立、自主地发挥监理作用,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作为监理方必须依法执业,既要维护甲方的权益,也不能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在工程监理部充分分析和研究工程项目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监理规划要明确监理部的工作目标,研究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编制完毕后,交由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再报送甲方。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制度;   (10)工程质量控制;   (11)工程造价控制;   (12)工程进度控制;   (1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4)合同与信息管理   (15)组织协调、监理工作设施   2。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要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再报送甲方和乙方。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2.熟悉勘察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请设计单位答复;   3.参与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修改调整后,由总监审定签认并报甲方;   5.审查确认主包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签认分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   6.查验签认乙方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7.检查乙方进场的主要设备型号、规格及性能,并试验合格;检查乙方的试验室资质等级、试验范围和条件;   8.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当具备下列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并报甲方备案:   (1)施工许可证已获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批准;   (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和施工队伍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甲方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四、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   工地例会(也称监理例会)系由总监在施工全过程中定期主持召开的会议,甲方和乙方的主包、分包管理人员均应参加。此会主要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当前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专题会议系由总监或其授权的总监代表主持召开的会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监理部提出各种专题动议,通过此会议研究解决这些专项问题。   上述工地例会与专题会议是开展三大目标控制及组织协调工作的基本手段。   2.工程进度控制   (1)审批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要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性、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水平等),全面分析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应注意分析乙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的配套安排情况。   (2)对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应对乙方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作出记录;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较多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乙方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严重时,应由总监与甲方商定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采取进一步措施。   3.工程质量控制   (1)监理部应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乙方应先报送施工工艺和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审查签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这些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控制点应进行旁站(即监理人员在现场监督活动)。   (3)对乙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要审查报送的相应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签认。   (4)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首先要求乙方先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按程序向监理方报审;监理对所报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型号规格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到场的实物按规定比例作抽样复试、抽检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不予签认而且书面通知乙方限期将它们撤出现场。   (5)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经常地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乙方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或未经监理验收的工序),必须要求整改合格,再由监理复查认可,然后继续施工。   (6)乙方应对其完成的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送质量验评资料,监理审核所报资料并到施工现场抽检核查,若符合要求应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乙方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完成后,应向监理部报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若符合要求应予签认。www.szminxing.cn   (7)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乙方作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果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及时向乙方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后监理复查合格,由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准其复工。总监下达上述停工令和签署复工令,事前应向甲方报告。   (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应责令乙方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还应及时向甲方及本监理公司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4。工程造价控制   (1)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定工作:   a.乙方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审定;   c.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   (2)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的审定工作:   a.乙方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h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c.总监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甲方。   (3)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部分以及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从而制定出书面防范性对策,经总监审核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报告。   (4)总监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甲方、乙方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定。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甲方报告。   (7)监理部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甲方和乙方进行协商。   (8)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并拒绝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5.竣工验收   (1)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全面地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和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应督促乙方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应认真地审查所交的试验报告单,必要时请甲方和设计单位参加。   (3)监理部应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部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施工阶段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内(一般为一年),监理单位应留驻必要的监理人员,负责对乙方修复的工程质量逐项进行验收和签认。   6.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主要有如下方面:   (1)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的签发;   (2)工程变更的管理;   (3)费用索赔的处理;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5)合同争议的调解;   (6)合同的解除。   上述管理工作,监理部应遵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定额进行操作。   7.监理工作收尾   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部结束工作时应写出全面的《监理工作总结》,呈报甲方,同时要按规定做好全部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
2023-09-05 12:13:131

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

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是一种通过竞争方式由招标人优选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获得监理业务的过程活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服务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由于历史习惯等原因,有些项目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这是由设备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目前尚无统一规范,大多参照其他项目招标的模式进行。但由于标的不同,在实务中应考虑监理服务自身的特点。对招标人来说,一般尤其关注以下两点。1.优先考虑监理服务技能监理服务技能表现在业绩(体现监理单位的经验和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团队的配置(体现个人能力和团队能力)等多个方面。2.关注的重点是技术标因为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是弥补项目法人等招标人在技术、管理、经验和精力等方面的不足所提供的高智能型的专业化服务,招标人关注的是能否使项目按预定计划实施并使质量、安全、进度等主要目标要素受控,因此,体现监理人员的配置、监理要点的识别、监理措施和方法等的技术标成为招标人评审的重点。相对于采购设备、采购承包单位来说,设备工程监理服务的商务标(报价)居于次要地位。实务中,一般技术标比例占75%以上,有的高达80%85%.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13:391

哪个规范里面规定了,进场的原材料必须向监理报验?

这真不是规范里面规定的,而是强制性的政策文件规定的,强制性的政策文件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等级的,规范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只是基本的、起码的。一、有关原材料进场的见证取样送检程序规定请详查建建[20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9.2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送样和送检的规定》。二、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三、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四、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扩展资料:9.1 一般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汇总整理、分类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的文件资料。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勘察方案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工程勘察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可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可按本规范表B.0.I1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23-09-05 12:13:491

按公路最新监理规范监理如何进行分项不评定如何进行分部评定

1. 路基工程 1、路基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附录 A 及公路等级、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 1 等2. 路面工程 路面分部工程宜按每结构层作为一个分部工程进行划分, 便于质量评定和资料的整理。3. 一般桥梁工程 1、桥梁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上下行线无法分开的以每座 为一个单位工程,上下行线可以分开的分左右幅设两个单位工 程. 2百度文库ue63c工程建设监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办法 - 百度文库10页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8日1.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分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承包单位纠正 承包单位填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 不合格 格 单》 监理工程师
2023-09-05 12:14:053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19668)全套6部分,在哪里能买到?

工标网,收费的,这个论坛有免费本版,给我个你的邮箱或者qq我发你,这里不能给连接
2023-09-05 12:14:152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格有哪几类?分别包含哪些内容?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报验申请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8贸用索赔申请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工程暂停令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C2工程变更单
2023-09-05 12:14:251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需要较强的沟通能力,高度的责任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下面是我整合的工程项目监理 岗位职责 要求,一起来看看吧,肯定对你有所帮助的。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1 1、负责公司的室内装修施工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服从公司现场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公司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 2、负责工人团队的管理。不断提高施工队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整体服务水平。 3、做好与客户(甲方)、设计师、工程部负责人、材料商等方面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4、需要对工程的成本、质量、工期和工程回头客负责。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2 1、熟悉装修 木工 、油漆、钢构、水、电、暖通、消防、弱电等机电相关的基础知识及相关设计及施工规范; 2、施工现场做好监管安全、质量、进度的工作; 3、与设计师、监理、建设方等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4、做好结算审核及售后维修工作;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3 1、负责公司旗下品牌加盟店、直营店的新店监理 2、协助联营、加盟方进行门店营建和证件办理,合理推进甲供物资和甲供设备的回款周期,增加合作方同公司的粘性 3、负责新开店铺现场调查、装修工程风险的确认,新增物业的商务条件谈判 4、店铺装修图纸、厨房动线的审核 5、负责门店装修过程中的施工管理、于各方沟通协调,确保门店施工按时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业 6、施工行政手续的办理(施工许可、装修备案、垃圾、店招、消防等) 7、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的突发状况 8、负责新店立项三表拟定、门店营建进度表的拟定,配合门店开发部制定合理的营建投资和投资收益模型,有效降低新增门店的开店成本 9、跟进门店日常店铺维修维护、门店改造确保门店正常运营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4 1、 把控和监管整个家装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 2、 做好工程各阶段质量验收工作; 3、 跟踪处理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各种工程质量问题; 4、 处理各种保修内的工程质量问题; 5、 负责工地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 6、 做好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工作; 7、 及时汇报、记录、处理工程各环节出现的问题; 8、 协调客户、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及设计师之间的关系;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5 1、日常工作对接收集新店铺开业申请表,合同,保证金是否到账,物料发放,货架发放等。 2、与空间设计师对接店铺出图进度,跟进店铺装修进度,开业进度,货架出货进度。 3、与财务对接、确认发放物料、货架数量与金额。 4、对合同,店铺 渠道 信息进行存档。 5、对新店铺装修后进行审核,审批。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6 1、负责按照施工合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工期、质量、安全; 2、督促及指导施工人员执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有权制止违规行为; 3、对现场施工设备、检测仪器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维修; 4、对现场原材料的损耗情况予以特别的关注,督促施工人员节约用料,切实做好原材料的回收工作; 5、做好现场人员的调配工作,避免窝工现象的发生; 6、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给施工经理和质量技术经理; 7、协调公司与客户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尽可能为公司争取更多的订单; 8、备用金的合理支配; 9、做好施工日志记录,建立完整的施工准备、过程、竣工资料,施工完毕及时归档; 10、每周必须把施工现场的情况仔细、准确地向公司 报告 ,对于现场的各种需求及时提出,以让公司早做准备,对于现场人员的表现予以汇报,以作为现场人员的考核标准;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7 1、及时排查总部工程技术组下发的工程信息; 2、根据MHAQ相关技术资料及规范进行开工前培训,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3、根据市场工程机管理规定,推进工程问题,确保工程问题100%闭环; 4、根据市场需求及工程需要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保证工程数据的可追溯性; 5、对工程现场试运转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点及时改进,保证工程试运转合格; 6、接受售后经理及部门内的指令性工作 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职责要求相关 文章 : ★ 工程监理工作的岗位职责 ★ 工程监理工作职责与任职要求 ★ 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 ★ 工程监理的工作职责 ★ 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 工程监理工作职责 ★ 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 工程监理工作职责职能范围 ★ 工程监理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 工程监理岗位职责简单描述
2023-09-05 12:14:331

求所有工程图集、规范、规程、标准目录

给我留言告我你的邮箱,我给你发个目录,比较全的国内范围的大部分规范、图集、标准的名称。
2023-09-05 12:14:424

监理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监理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由于监理细则涉及到所监理内容的专业问题,不同专业的监理细则其内容不尽相同。所以下面只给出其一般的内容结构,仅供参考。   1.总则   (1)适用范围;   (2)编制依据。   总则应列出编制依据文件名称和编号。   2.开工审批程序   (1)合同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   (2)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   3.施工过程监理   (1)对承包人的要求;   (2)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管理;   (3)施工进度、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4)现场条件变化、设计变更和其他紧急事件的处理;   (5)现场指令、通知、报告内容;   (6)现场记录内容。   4.质量监理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1)质量监理标准与方法。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合同约定等,具体明确工程质量的质量标准、检验内容以及质量监控措施,明确质量监理点及旁站监理方案等。   (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监控。具体明确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运输、储存管理要求,报验、签认程序,检验内容与标准。   (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明确对承包人检测试验室配置与管理的要求,对检测试验的`工作条件、技术条件、试验仪器设备、人员岗位资格与素质、工作程序与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明确监理机构检验的抽样方法或监控点的设置、试验方法、结果分析以及试验报告的管理。   (4)施工过程质量监理。明确施工过程质量监理要点、重点、难点、方法和措施;各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重点分项,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根据规程、规范、标准、设计要求等,具体明确质量评定内容与标准,并写明引用文件的名称与章节。   (6)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5.进度监理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1)进度目标监理体系,即该项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阶段目标,关键节点时间。   (2)进度计划的表达方法,如横道图、柱状图、网络图(单代号、双代号、时标)、“S”曲线、“香蕉”图等,应满足合同要求和进度监理的需要。   (3)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即明确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等)的申报时间、内容、形式、份数等。   (4)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即明确进度计划审批的职责分工、要点、时间等。   (5)施工进度的过程监理,即明确施工进度监督与检查的职责分工;明确施工过程进度监理的要点、重点、难点、方法和措施;拟定检查内容(包括形象进度、劳动效率、资源、环境因素等);明确进度偏差分析与预测的方法和手段(如采用的图表、计算机软件等);制订进度报告、进度计划修正与赶工措施的审批程序。   (6)停工与复工,即明确停工与复工的程序。   (7)工程延期,即明确预防及控制工程延期的措施和方法。   6.费用监理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1)费用目标监理体系,包括费用监理的措施、方法和各年的投资使用计划。   (2)计量与支付,包括计量与支付的依据、范围和方法,计量申请与支付申请的内容及应提供的资料,计量与支付的申报、审批程序。   (3)实际投资额的统计与分析。   (4)施工过程费用监理,包括明确施工过程费用监理的职责分工,拟定监理内容,明确监理的要点、重点、难点、方法和措施。   (5)预防及控制费用索赔的措施和方法。   7.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理内容、措施和方法   (1)监理机构内部的施工安全控制体系。   (2)承包人应建立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工程不安全因素分析与预控措施。   (4)施工安全监理的内容与措施;   (5)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措施。   8.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的主要内容 .   (1)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变更处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   (2)索赔管理。明确索赔处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   (3)违约管理。明确合同违约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   (4)工程担保。明确工程担保管理的监理工作的内容。   (5)工程保险。明确工程保险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6)工程分包。明确工程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   (7)争议的解决。明确合同双方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   (8)清场与撤离。明确承包人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   9.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体系。包括设置管理人员及职责,制订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2)编制监理文件格式、目录。制订监理文件分类方法与文件传递程序。   (3)通知与联络。明确监理机构与业主、承包人之间通知与联络的方式与程序。   (4)监理日志。制订监理人员填写监理日志制度,拟定监理日志的格式、内容和管理办法。   (5)监理报告。明确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专题报告的内容和提交时间、程序。   (6)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要点和发放程序。   10.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1)交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内容。   (2)签认交工结账证书的时间与条件。   (3)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内容、重点、难点、方法和措施。   (4)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时间与条件。   11.其他根据合同工程或专业需要应包括的内容   12.报告与报表格式   本监理细则适用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报告报表格式。 ;
2023-09-05 12:14:521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什么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1、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023-09-05 12:15:0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则的基本内容: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5:221

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的基本内容:第五章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第五的标题)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 一般规定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遵循动态控制原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5.1.2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1.3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4.1.4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监理例会以及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5.1.5 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相关方之间的工作联系,除另有规定外宜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工作联系单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填写。5.1.6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 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5.1.7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5.1.8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l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 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1.9 开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2的要求填写。工程开工令应按本规范表A.0.2的要求填写。5.1.10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 类似工程业绩。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5.1.11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4的要求填写。5.1.12 项目监理机构宜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 设计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目标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案,同时应提出防范性对策。5.2 工程质量控制5.2.1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5.2.2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并应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5.2.3 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5.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 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5.2.6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5的要求填写。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 试验室管理制度。4 试验人员资格证书。5.2.8 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5.2.9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6的要求填写。5.2.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 报告。5.2.1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旁站记录应按本规范表A.0.6的要求填写。5.2.1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 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2.13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5.2.1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 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8的要求填写。5.2.15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 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监理通知单应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5.2.16 对需要返工处理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5.2.17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2.18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0的要求填写。5.2.19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5.2.20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5.3 工程造价控制5.3.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1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2 总监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3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5.3.2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5.3.3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5.3.4 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1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2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5.3.5 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应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5.4 工程进度控制5.4.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2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3 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4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5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5.4.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2的要求填写。5.4.3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5.4.4 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人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5.4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5.5.5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5.5.6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5:371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介绍?

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术语的基本内容如下:2.0.1 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2.0.2 建设工程监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2.0.3 相关服务 Related services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2.0.4 项目监理机构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Registered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2.0.6 总监理工程师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presentative of chief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Specialty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9监理员Site supervisor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0.10 监理规划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1 监理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project management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12 工程计量 Engineering measuring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2.0.13 旁站 Key works supervising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2.0.14 巡视 PatrOlinspeCting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2.0.15 平行检验 Paralleltest;ng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2.0.16 见证取样 Sampling witness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迸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2.0.17 工程延期 Construction duration extension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2.0.18 工期延误 Delay of construction period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2.0.19 工程临时延期批准 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temporary extension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0 工程最终延期批准Approval of construction duration final extension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1 监理日志 Daily record of project management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2.0.22 监理月报 Monthly report of project management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2.0.23 设备监造 Supervision of equipment manufacturing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2.0.24 监理文件资料 Document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5:441

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介绍?

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建筑人士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都比较陌生,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信息:书 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又 名 The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作 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版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定 价 16.00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1.0.4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1.0.6 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6:011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201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已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参与勘察成果验收;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设计成果;协助建设单位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
2023-09-05 12:16:131

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相关推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版)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的基本内容:第三章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 项目监理机构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3.3 监理设施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6:43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服务

本章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和保修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 9.1.1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9.1.2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汇总整理、分类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的文件资料。 9.2.1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并应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9.2.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勘察方案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的要求填写。9.2.3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9.2.4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发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工程勘察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可应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申请表可按本规范表B.0.I1的要求填写;勘察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9.2.5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9.2.6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勘察成果验收。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察工作概况。2 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3 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4 存在问题及建议。5 评估结论。9.2.7 勘察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9.2.8 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9.2.9 工程监理单位应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以及签认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应报建设单位。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通知单可按本规范表A.0.3的要求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可按本规范表B.0.9的要求填写;设计费用支付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1的要求填写;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可按本规范表A.0.8的要求填写。9.2.10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应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设计工作概况。2 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3 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4 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5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11 设计阶段成果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7的要求填写。9.2.12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9.2.13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9.2.14 工程监理单位应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并应制定防范对策。9.2.15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9.2.16 工程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问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应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予以完善。9.2.17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勘察设计延期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勘察设计费用索赔报审表可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 9.3.1 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9.3.2 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9.3.3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2023-09-05 12:16:531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什么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等工作方法;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主要工作制度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一、采用主要工作方法: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开展施工监理工作。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4、 巡视检查。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5、跟踪检测。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协调。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沟通、协商和调解。二、主要工作制度1、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裉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2、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3、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5、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4)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机 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8、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9、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2023-09-05 12:17:35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等工作方法;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主要工作制度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一、采用主要工作方法:   1、 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   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开展施工监理工作。   3、 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   4、 巡视检查。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5、跟踪检测。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协调。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沟通、协商和调解。   二、主要工作制度   1、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裉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2、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3、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   5、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   4)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机 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发包人报告。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8、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2023-09-05 12:17:461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几个方面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1.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检查勘察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费用支付申请;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参与勘察成果验收;审查各专业、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设计成果;协助建设单位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2.工程保修阶段服务(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应予以签认。(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job2299整理
2023-09-05 12:18:191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相关推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3版)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第四章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 一般规定4.1.1 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4.1.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4.2监理规划4.2.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4.2.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4.2.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工程概况。2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 监理工作依据。4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 监理工作制度。6 工程质量控制。7 工程造价控制。8 工程进度控制。9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0 合同与信息管理。11 组织协调。12 监理工作设施。4.2.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4.3 监理实施细则4.3.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3.3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1 监理规划。2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3.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专业工程特点。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要点。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4.3.5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5 12:18:281

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概述?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投标是一种通过竞争方式由招标人优选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获得监理业务的过程活动,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服务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由于历史习惯等原因,有些项目也采用直接委托方式,这是由设备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目前尚无统一规范,大多参照其他项目招标的模式进行。但由于标的不同,在实务中应考虑监理服务自身的特点。对招标人来说,一般尤其关注以下两点。1.优先考虑监理服务技能监理服务技能表现在业绩(体现监理单位的经验和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团队的配置(体现个人能力和团队能力)等多个方面。2.关注的重点是技术标因为设备工程监理服务是弥补项目法人等招标人在技术、管理、经验和精力等方面的不足所提供的高智能型的专业化服务,招标人关注的是能否使项目按预定计划实施并使质量、安全、进度等主要目标要素受控,因此,体现监理人员的配置、监理要点的识别、监理措施和方法等的技术标成为招标人评审的重点。相对于采购设备、采购承包单位来说,设备工程监理服务的商务标(报价)居于次要地位。实务中,一般技术标比例占75%以上,有的高达80%85%.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5 12:18:361

1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包括那几个主要方面?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主要有那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 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贵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七)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2023-09-05 12:18:572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员是一个职位,指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主要负责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政策。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有哪些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有哪些   一、遵法守规,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改进服务措施,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名誉。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拓展阅读:安全监理相关知识   一、安全职责的特点:   1、安全监管侧重于过程   2、安全监管效果在短时间内就能显现   3、安全监管结果的不确定性   4、安全监管不利,如果导致恶性后果,将不可弥补,具有不可逆性   二、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不能替代和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替代和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法定安全监理职责:   安全职责的最底线就是法定职责,是一个单位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日常执法和事故处理的基本依据。   主要法律法规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中主要以“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最重要,也最具操作性。   四、条例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销售当中,培训顾客是最好的营销,让顾客了解专业知识,顾客买过以后能比别人知道得多,教会顾客怎样看钻石,含量是什么样的,有什么好处,钻石是什么级别,净度,颜色,重量,来自什么样的工艺。钻石真假怎么样去鉴定等等,传出好的口碑,比做什么样的广告都好。   在销售当中,我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技巧:   1.视顾客为亲人,适合的才是好的。处处为顾客着想,用心对顾客,让顾客买后不要有后悔的想法。   2.学会观察顾客。当看到一个顾客进点时,只微笑说您好,当顾客看到一个地方停下时再过去不算晚,可以先不说话观察顾客着顾客的`亮点 ,不过分热情,以防给人压力。从顾客身上找话题,观察顾客的衣着打扮,在心里给顾客一个定位。   工程监理的职责有哪些   (一)计划管理方面   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终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二)质量控制方面   1、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   4、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采取数字控制;   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份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   7、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建设单位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参加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三)工程款项支付方面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   3、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工程监理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计算合理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支付。   (四)合同管理方面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由监理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通知;   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建议报建设单位核准;   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   6、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
2023-09-05 12:19:14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T 50319-2013,下列关于监理实施细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A 项错误,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C、D 项错误,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023-09-05 12:19:421

各位建筑人士,哪位能提供一份齐全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谢谢

<2004最新工程建设监理百科全书>百度文库上传了
2023-09-05 12:20:015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什么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来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1.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2.连带责任  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要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3.《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起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2023-09-05 12:2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