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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24条

2023-09-16 1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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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

法律主观:

食品新安全法124条主要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及其副产品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处罚方法。此规定更为细致的罗列具体情况,能够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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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食品安全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一百零四条,分十章,目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2023-09-05 21:16:531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有以下罪名: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2023-09-05 21:17:021

新《食品安全法》对销售“假冒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7、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扩展资料《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17:291

新修订的食品法什么时候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18:031

新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拓展资料: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新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主要加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二是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四是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五是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六是加强对农药的管理;七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参考资料:新版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18:13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2023-09-05 21:18:231

新食品安全法新增的制度

法律分析:新食品安全法共154条,本次修订对原有104条中70%的条款进行了实质性解读,增加了近30项新制度,对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的薄弱点及空白点进行了回应。新增制度既包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全程追溯制度、行刑衔接制度等基础性制度,又包括特殊食品产品注册(备案)制度、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等一系列贯穿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现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责任治理”的新理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2023-09-05 21:18:321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9-05 21:18:42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于2015年4月24日颁布,自2015年 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安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重大步伐。为确保新食安法的立法目的得以实现、食药安全状况明显改观,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企业要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政府要提高依法监管水平,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社会共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9-05 21:18:501

新的《食品安全法》从何时开始实施

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食品安全法有以下亮点: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解读:这是国家首次在法律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领域的追溯,就是“餐桌到田间”的追溯,消费者在市场上买的一根葱、一头蒜,都能清楚地查到种植、批发、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全程可追溯体系有利于厘清责任,可以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在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 亮点二:添加剂未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解读:我国此前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实行许可制度后,监管部门就能更精准地掌握哪些企业可以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哪些食品添加剂,对获准生产的企业的场所、生产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从而提升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 亮点三: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法律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解读:本次修改注重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据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拘留这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亮点四: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法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解读: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制”,有助于增强和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新法还规定了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的管理义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有助于倒逼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 亮点五: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解读: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 亮点六:婴幼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法律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解读: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注册不是简单的备案,注册意味着要进行审查,加强了对配方的管理,体现了立法者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亮点七: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法律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解读:近年来转基因食品领域争议不断,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备受关注。转基因食品应明确标示的规定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障。 那么,当“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成为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们该如何积极应对? 追溯其实现在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么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酱紫的,也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2023-09-05 21:19:131

新旧食品安全法究竟有哪些变化

新旧食品安全法有八大变化:变化1: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新法规定,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行政处罚的额度、力度大幅提升——由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修改为30倍的罚款。变化2:生产者、经营者均需召回问题产品在生产者对问题食品履行召回义务的基础上,新法增加了由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样应当履行召回义务。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变化3:婴幼儿奶粉配方需注册过去,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起二次污染,并且容易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修改后的新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杜绝了此类现象的发生。变化4:监管体制更加统一完善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将建立省、市、县分级监管体制,由地方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原由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变化5:网购食品出问题可要求赔偿损失新法实施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因此,第三方交易平台需要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证审查。对于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及时制止。变化6: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管理不再完全依靠政府和监管部门,而是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作用。变化7:保健食品须注明不能代替药物新法中明确地提出了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新法规定,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按照目录规定的用量、声称的对应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对保健食品广告也要求做“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强制声明。变化8: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新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溯可控。以上供参考。
2023-09-05 21:19:26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主要目的是

我国重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目的是用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更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被“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称为“最严食品安全法”。供参考。
2023-09-05 21:19:363

新食品安全法修改的6个主要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民生立法的重要修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4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该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对这一民生立法的重要修改,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  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1、明确六种需要评估情形  为提早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新食品安全法专设一章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明确规定了六种需要评估的情形: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那么,什么样的食品才是安全的?有没有相应的标准进行衡量呢?这个标准由谁制定又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如何进行监管,一直以来是困扰食品安全的难题,因为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又是由不同的部门在监管,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  为此,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所以,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对农药管理方面,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  据了解,其实早在2000年出台的《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中,就要求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2003年,南京市政府更是列出了42种高毒、高残留农药“黑名单”,在南京全部禁止销售和使用。也就是说,当时南京就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了。随后这个“黑名单”被逐渐扩大到46种。根据江苏省农科院介绍,江苏对于农药管理一直都很严格,江苏地产的蔬菜瓜果使用的也一直是低毒农药,可以放心食用。  在餐饮服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对于现在异常火爆的网购,新食品安全法也作出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在特殊食品监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则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额度  之所以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为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行10倍价款惩罚性的赔偿基础上,又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无论是体制还是制度,与他法的衔接、具体操作等问题都还存在较大问题,特别是审批过多,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少;政府监管部门多、内容多,而社会共治内容、手段少;出了问题处罚多、问责多,科学分析、不断改进提高质量水平少;体现控制、干预理念多,预防、防范内容少。食品安全法本次修订已尘埃落定,这意味着有关体制、制度和法律衔接等方面的问题,须留待日后解决。
2023-09-05 21:20:111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新的食品安全法里面摘抄的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公开。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2023-09-05 21:20:212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有何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如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以上供参考。
2023-09-05 21:20:33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尚不构成犯罪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9-05 21:20:541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

甘肃省食药监局举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新闻座谈会,权威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出十大亮点。1.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农业行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2.保健食品不得宣传当药吃: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3.网络食品实名登记,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4.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5.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 6.实行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7.发现问题应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8.销售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9.禁止将剧毒、高毒用于农作物: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0.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药监总局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154条,比原来增加50条,对原有许多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管。同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二是突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制度;增设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开展风险交流,防患未然,消除隐患;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三是实施最严格的全程监管。明确食品生产、销售、贮存、运输以及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增设网络食品交易管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对农药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是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确定为特殊食品,并从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广告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同时,要求生产特殊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的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明确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建立食品安全贡献褒奖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增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七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刑事责任追究;提高财产罚额度,罚款最高可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30倍;强化资格罚力度,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食品安全连带责任;明确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完善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增设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2023-09-05 21:21:101

08-09食品方面相关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第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三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八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第三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第四十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第四十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四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五十二条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第五十四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2023-09-05 21:21:223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对食品经营单位

法律主观: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 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 吊销许可证 :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023-09-05 21:21:511

2022食品安全法

法律主观: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2023-09-05 21:22:031

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什么以上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原法70%的条款进行了适时性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9-05 21:22:121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其通过时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
2023-09-05 21:22:231

新食品安全法和新版食品安全法有区别吗

一样的,叫法不一样
2023-09-05 21:22:552

2019年食品标注QS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的第几条?

这个是它是虚假标注,但是我们这里一般都不按《食品安全法》来套他的。
2023-09-05 21:23:052

新食品安全法完整的提出什么理念和原则

法律主观: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2023-09-05 21:23:171

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时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于2009年。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呢?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法实施于2015年十月一日,您了解了嘛?
2023-09-05 21:23: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23:592

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法律主观:以下是新 食品安全法 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023-09-05 21:24:121

关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国家法律约束真又能让自己有更好的保护了
2023-09-05 21:24:257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第一款第四项

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2023-09-05 21:24:524

食品安全法124条是如何规定的

用了过期啤酒当料酒怎么处罚
2023-09-05 21:25: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哪一年正式实施

543743位粉丝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编辑于 2019-05-28详情
2023-09-05 21:25: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于哪一年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05 21:26:151

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2023-09-05 21:26:581

新的食品安全法是什么?

百度上有,太多了无法会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023-09-05 21:27:212

新食品安全法

违反第二十八条第(四)项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依据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023-09-05 21:28: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第一版本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生效的。第二版本的食品安全法,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目前生效的是第二版本的食品安全法。
2023-09-05 21:28:132

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2009年正式实施的,不过后续有过多次的修订唯铅罩,最新的一次修订是2021年。2009-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2018-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含指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激弯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2021-04-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含: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2021-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2023-09-05 21:28:2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

房产退税费的方式如下:(1)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以确定购房日期;(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3)当事人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房产税退税的条件有哪些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急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2、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3、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4、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房产退税条件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2、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误差导致多交契税的情况可以退契税。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核对房屋的面积,若是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有一定的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并且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在税务窗口申请退契税;3、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情况可以退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人群,部分地区有一定的契税补贴政策,购房时适用契税税率错误多交或未享受优惠税率的,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的可申请退契税...4、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各地略有差异,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5、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可以申请退契税。对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已按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取得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的,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由于房产交易政策较为复杂,每户交易情况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各户所备材料具体判定适用何政策,如果您实际存在多缴契税的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023-09-05 21:29:073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经历了从什么到什么都转变

【新区别于从前的条例】从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到今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折射的是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巨大转变。这部与每一个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民生法律有哪些亮点,有关专家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解读。 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专家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新《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这种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其起到震慑作用。 明星代言要担责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解读: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是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明星的虚假代言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星对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理公平,也有必要,对目前愈演愈烈的虚假广告起到遏制作用。 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九条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专家解读:目前我国食品标准散、乱、差,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等重复交叉、层次不清,部分标准老化,缺乏前瞻性。《食品安全法》从四个角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即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以人为本,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高于国家、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问题食品”要召回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专家解读: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不仅要靠企业自觉,还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专家解读:现在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少都是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事件”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新法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 《食品安全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同时也可能带来危害。新法规定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 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食品安全法》第二章共七条规定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专家解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是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由外在表面现象为主,深入到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由被动的、亡羊补牢、事后处理的旧思路转变为主动的、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新思路。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2023-09-05 21:30:191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09-05 21:30:304

UI设计师的简历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设计师简历主要包括你的作品,工作经验,掌握的技术有哪些,我之前做招聘的时候看重的就是这些,特别是技术和作品有时候比经验更重要,经验可以积累的,所以设计师做简历的时候要着重以上内容更好找工作。
2023-09-05 21:22:371

高分求趣味运动会的游戏

项目一: 名称:《懒惰的自行车》 规则:自行车在规定的跑道上(约50厘米宽,100米长的跑道)行驶,看哪辆自行车行驶的速度最慢,谁就是获胜者。还有个最主要的条件是参赛者不可以从自行车上掉下来。 参赛人数:不限 项目二: 名称:《2人3足》 规则:参加者找好伙伴2人为一组,2个人中有一只脚与对方的一只脚绑在一起。比赛开始了,2人从起点向终点走去或跑去,最后谁所发的时间最少,哪一对就是获胜队。 参赛人数:2人为一组,组别不限。 项目三: 名称:《众人一条心》 规则:参赛者以8人为一组,要求8人肩搭肩,从起点起跑,不可出现摔倒和放手的现象,(出现以上现象者放弃比赛资格)手始终在另一个队员的肩上。哪一队所发的时间最少,哪一队就是获胜队。 参赛人数:5——#个人为一组。 项目四: 名称:《乒乓接力赛》 规则:参赛者人数均匀的分配在起点与终点,第一个参赛者单手用乒乓球拍捧着乒乓球,从起点出发把球传给终点的另一个队员,依次循环进行,传的最快的那一组就获胜了。注意,在传球的过程中,那个队员掉球了,要从起点重新出发。 参赛人数:接力两边的人数要相等 项目五 名称:《你的地盘我做主》 规则:8-10人为一组,每个人站在一张报纸上,每组有一名队员手抱一个足球或排球,任意的向身边别的组抛球,球打到哪一组的哪张报纸上,这个组的报纸就减少一张(地盘被掠夺),纸张只能被裁判收回。哪个队员同时被击中了,他也必须被淘汰,最后哪一组剩下的队员和报纸最多,哪一队就获胜了。注意抛球时只能往对方的脚部攻击,不可抛到队员的身上。 参赛人数:5人以上为佳。 项目六 名称:《抱双球接力赛》 规则:2人为一小组,4小组进行接力。2人不能用双手抱球,只能用身体夹住2个篮球,从起点出发绕过终点的标枪再回到起点,然后把2个球传给下一组的队员,4小组轮好后,最快的那一大组就是获胜队。注意在传球的过程,哪一小组出现掉球和用手扶球的现象的,都要从起点重新出发。 参赛人数:每一组里分成若干小组,一小组必须有2人。 项目七 名称:《包装木乃伊》 规则:2人为一组,一人包装,一人扮演木乃伊(只要站立保持不动就可以)。比赛一开始,参赛者以最快的速度用手上的长条状的纸张(卫生纸代替)包裹木乃伊,必须把木乃伊包裹地密不透风。最后谁包裹的木乃伊最像,最快,哪一队就获胜了。 参赛人数:2人为一组。 项目八 名称:《瞎子敲锣》 要求:1.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6名队员(3男3女),分为三组依次进行。 2.比赛赛距:距离6米 3.比赛赛制:按每队在规定时间(5分钟)内敲打锣次数多少排列名次 比赛规则: 1)每队队员按1-6号排列(顺序自定),并用眼罩蒙好眼睛,第一名队员持敲锣棒,当听到发令号后,向前走进行敲锣,每名队员敲锣次数为一次(动作),不管敲没敲中,均取下眼罩返回将敲锣棒交给第二名队员,依次类推,直到时间结束 2)每队队员在进行比赛时,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牵拉,否则将视为犯规,扣掉该项目分数1分/次犯规。 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九 名称:《滚雪球》 1.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12名队员,分为两组依次进行 2.比赛赛距:场地长约20米,在起、终点分别放上标志物作为折转标志 3.比赛赛制:按照全部人员手拉手跑回起点的先后按计时取名次 4 比赛规则: 1)每队12人(男女各一半)纵队排在起点线上,发令后,各队第一位迅速向前跑去,绕过终点标志物跑回起点,与第二位两人手拉手再迅速跑向终点,折转后返回起点,再拉第三位的手变成三人手拉手向前跑……依次类推,直到整个队伍手拉手跑完为止。 2)返回起点的人必须手拉手绕过起点、终点的折转标志物才能向前跑。 3) 跑动中不限制队伍的排法,但必须是手拉手,不得脱手。 5 全队人员(12人)全部超过起点才算全部到达。 6.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十 名称:《呼啦圈过山车》 1.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出20名队员 2 比赛赛距:按排列实际范围为准 3.比赛赛制: 一场决胜负,按每队用时先后按计时取名次 4.比赛规则: 1)20名运动员同时上场站在规定的区域内,手拉手一字排开,队员与队员之间距离1米左右。第一名运动员手持2个呼啦圈,当听到发令号后,利用身体的摆动移动呼啦圈给下一位队员,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名队员完全摆脱呼啦圈,比赛结束。 2)其他队员不允许帮助移动呼啦圈,比赛过程中,当前一名队员完全完成动作后,下一名队员方可进行摆动,其他时间内不得移动身体和脚,否则将视为犯规,将扣罚时间2秒。 5.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十一 名称:《心心相印》(背夹球): 1.比赛人数:每队12人,男女各半 2.比赛赛距:20米距离 3.比赛赛制:一场决胜负,按每队用时先后按计时取名次 4. 比赛规则: 1)两端各站6人,每端分成3组,每组2人,背夹一篮球,步调一致向前走; 2)向前走时,双手必须在前方,不能碰到球,否则一次罚2秒; 3)进行接力时,接力方必须在线内完成接力活动; 5.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十二 名称:《海底传月》 1 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10名队员(至少3名女生) 2 比赛赛制:一场决定胜负,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3.比赛规则: 1) 每个队10名队员依次排开排成一列,间距一臂; 2) 第一名队员双手举起篮球,其余队员弯下腰,双脚分开,当听到裁判发令后,第一队员将球从胯下传给第二名队员,依次类推,当第十名队员接到球后,持球跑到第一名队员前面依次传球,当第九名队员接到球后,持球跑到第十名队员前面依传球,依次轮换传球; 3)当第一名队员站在最后一位并双手持球后视为比赛结束(比赛过程中,第一名队员是不跑动的); 4)在传球过程中,球落地后,须由传球队员捡球后重新传球,否则将一次加罚2秒。 4.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十三 名称:《赶猪》 1.比赛人数及分组:每队10名队员(至少3名女生) 2.比赛距离:10米 3.比赛赛制:一场决定胜负,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 4.比赛规则:每个队10名队员同时站在起点处排成一列,第一名队员手持木棒,当听到裁判发令后,利用木棒将起点处的“猪”赶至终点,然后再从终点赶回起点交与下一名队员。 比赛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项目十四 名称:《小马过河》接力赛 道具:游泳圈 规则:分四组同时进行,每一组8人参加,第一个参赛者从起点用两个游泳圈依次向前摆放,每次参与者的双脚必须踏在圈内,以最快到达终点为胜利。依次轮流直到8人参加完毕,哪一组最快哪一组就获胜。 项目十五 名称:《纸衣往返接力》 道具:一张A4白纸 规则:将白纸贴在前胸,在奔跑过程中保持不掉,如果掉下重新捡起继续奔跑,跑到对面交给另一名同伴,以最快到达终点胜利。 项目十六 名称:《单脚火车跑》 参加限制:每队参赛8人 比赛规则: ⑴8人排成一列,每人仅用右脚支撑。后一人右手搭前一人肩,左手托住前一人左脚,多队并排一起站在起跑线上。⑵裁判发令后各队齐出。距离为30米。⑶按所用时间排名,少者胜。注意脚掉下来的队伍将失去比赛资格。 项目十七 名称:《定点投篮》 规则:每人以一分钟为限进行投篮,按投中个数决定名次。男子组的参赛队员必须在三分线以外任何一点单脚投射(整个投射过程都要单脚),脚不得踩到三分线否则将被扣掉一个已投中球。 女子组的参赛队员必须在梯形范围以外投射,脚不得踩到梯形任意一条线,否则将被扣掉一个已投中球
2023-09-05 21:22:371

男孩发愿你下雨有伞天黑有灯,下一句怎么说?

愿你下雨有伞天黑有灯,这句话是最近网络上很火的一段句子中的两句,原文是这样的: 愿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你天黑有灯下雨有伞愿你一路上有良人相伴愿你所有快乐无需假装愿你此生尽兴赤诚善良愿时光能缓愿故人不散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愿你惦念的人能和你道早安愿你独闯的日子里不觉得孤单愿你人间走一遭圆满了三界六道看透了是非善恶从此福来心至皆是逍遥所以说呢,男孩给你这样发,你可以借鉴这段句子,可以说愿你一路上有良人相伴
2023-09-05 21:22:3712

怎么播种 播种方法

1、撒播。做好畦后将畦面土壤2厘米厚搂到畦旁或作业道上,再把畦面搂平,按10~20米2小区做好标记,按每平方米用鲜种子120~150克的播量称量出小区面积内所需要的种子,称好后与少量细河沙混拌均匀,在小区面积内先播下种子的2/3,用剩余的1/3种子补播不均匀的地方或没有播到的地方,补播后将畦旁或作业道上备用土覆盖到畦面1厘米厚,用木耙搂平,覆盖松针或稻草保湿。每667米2用鲜种子65~70千克。 2、条播。播前做好播种尺板,做法:选4块薄而直的木板,锯成宽3~5厘米、长与畦宽相等的木板,将4块木板在平地摆齐,木板之间距离8~10厘米,在4块木板的两端再用木板和铁钉固定,做成行间为3~5厘米、播幅为8~10厘米的3播行尺板。播种时在做好的畦面上将尺板横畦摆放,将用细河沙混拌好的种子按播种量均匀地撒播到播幅中去,播完一个小区后覆土1厘米,搂平畦面后进行覆盖,覆盖物厚度为 4~5厘米。每平方米播种鲜种子100~120克,每667米2用种60千克。
2023-09-05 21:22:371

十大故障率最高的汽车

十大故障率最高的汽车是:东风日产、标致408、大众迈腾、北京奔驰、东风标致、长安汽车、大众奥迪、雪佛兰、一汽丰田、东风悦达起亚。1、东风日产长安福特和东风日产以1%的故障率并列第一,摘得最高故障率汽车品牌厂商称号。2、标致408标致408是东风标志发布的一款紧凑汽车,在全部汽车销售市场可以说也积累了很多整体实力,因其宽阔的车里室内空间及其潮流的外型设计方案,标致408也是一度广受顾客信任,但它的故障率都不低,投诉量也是持续上升。3、大众迈腾在中级轿车行业内,迈腾因其空气大方的造型设计是很多成功男士的优选,再再加上上年大众帕萨特因撞击门而造成销售量暴跌,从而让本来选购大众帕萨特的顾客将方向转为迈腾,促使销售量进一步飞越。选购数量多了以后,投诉量也慢慢增加。4、北京奔驰北京奔驰以10.2%的故障率,一举超越一汽大众奥迪和未能进入榜单的华晨宝马,成为故障率最高的国产豪华品牌。5、东风标致虽然法系车以往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小毛病不断,但东风标致却以10.4%的高故障率排名榜单第五。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风日产百度百科-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2023-09-05 21:22:381

铸铁检查井盖CJT3012-1993的承载等级

检查井盖按其承载能力不同分为重型与轻型两个等级(见表1)。表 1等级 标志 设置场合。重型 重(Z) 机动车行驶、停放的道路、场地。轻型 轻(Q)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绿地,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的道路、场地。
2023-09-05 21:22:301

工业品故障率标准

0.3%以内。通常标准为0.3%以内,换句话说:电子产品合格率为99.7%,其中不能包含致命性缺陷,即功能性缺陷为零。国际标准分类中,故障率涉及到电子元器件综合、电气工程综合、电信系统、质量、试验条件和规程综合、机器、装置、设备的特性和设计、铁路工程综合、信息技术应用、航空航天制造用材料、电气设备元件、标准化总则、电信终端设备、电阻器。在中国标准分类中,故障率涉及到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基础标准和通用方法、通信设备综合、数学、技术管理、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医疗器械综合、电子元件综合、电话通信设备。
2023-09-05 21:22:301

团队合作的小游戏

有关团队合作的小游戏   团队游戏是指需要团体协作来共同完成任务的游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团队合作的小游戏,欢迎阅读。    一、无敌风火轮   道具:报纸数张、透明胶,并提前将报纸粘好   游戏规则:参与游戏人员相隔站立,脚踩在一个由宽0.5米,总长约10米的报纸连成的环形内,发令指令后向前行进,完成50米的比赛;行进步伐要一致不能有任何一名运动员的脚离开布踩到地面上;参与游戏人员肢体不可探出圈外,否则视为犯规,第一名参与员只可以靠跑道线来判断自己的方向是否正确;以最后一名过终点线的参与员为准,最先全队通过终点的"队伍为胜。    二、拔河   拔河,只要熟悉规则,掌握技巧,定会夺得好成绩。   道具:拔河绳,磨檫力大的鞋子。   技巧:   1、身高由高到矮。因为拉的过程中,力是向斜下方,这样大家的力会统一。最后一个人为“锚人”,必须厚实有力,握绳必须要稳,将整条绳子绷直,引导前面的人用力方向一致。   2、绳要直:所有人向一个方向用力,保持绳子为直线。由其是最后的“锚人”,千万不能左右晃动。   3、人与人的距离:不能太大,也不可太小。太大,绳子会左右晃,太小,人与人之间会冲撞,发不出力。    三、绑腿踩气球   游戏准备:每个人两个气球以及橡皮筋,并请大家吹好气后绑在小腿踝关节处。   道具:气球数个、绳子一卷。   游戏方法:将参赛者分成人数相等的两队,分散在规定的区域内。发令后,双方队员在保护好自己的气球不被对方踩破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踩破对方队员的气球。以一方全部队员的气球被踩破为负,另一方为胜。    四、二人三足   道具:尼龙绳   游戏规则:要求参赛两人相邻腿上的绑绳的位置不能高于膝盖部分,当然也不能低于脚裸。   技巧:步调一致.绑在脚脖上好一些,一般比赛时要做明确规定,关键二人中有一人要指挥,比赛前练一两次,增强默契。两人三足:本项比赛为的接力赛,每部出四名选手,分为两组,两名选手并肩而立,用布条将两人中间的两腿绑上,然后跑到终点,终点的另外两选手准备,当前一组选手跑到他们身边时开始跑回终点。将社联的所有部门分三组,第一轮淘汰赛.两人三足时,选手尽量协调好,不要因着急而被绊倒。    五、抢凳子   道具:N把凳子   游戏规则:n个人,n-1个凳子;凳子摆一圈,人在外圈,裁判发信号开始,人围着凳子转;发信号结束,没凳子的人淘汰;拿掉一个凳子,开始下一轮;如此循环直到2人1个凳子决出胜者。    六、多人跳绳规则   道具:N把凳子   游戏规则:参赛每队出场队员9人(2人摆绳、7人跳绳),其中男女均不少于4人,跳绳队员7人全部上绳,进行齐跳,中途不得换人。以7人齐跳开始计数,不足7人不计数,每局2分钟。每次中断重新开始。   计分方法:   1、跳过10个之后开始积分,每多跳1个得1分,跳过的越多得分越多。   2、比赛时间内最终没有突破10个得0分。多次跳过10个,以最高得分为准。    七、众志成城(坐地起身)   道具:无   游戏规则:1、要求四个人一组,围成一圈,背对背的坐在地上;2、在不用手撑地站起来;3、随后依次增加人数,每次增加2个直至10人。    八、解手链   道具:无   游戏人数:8-12 人/组   游戏简介:1、所有的队员围成一个大圈。记住你左右同学;2、随便走动,裁判喊停后,用你的左手牵住第一步站你左边的同学,用你的右手牵住第一步站你右边的同学;3、在不松开手的情况下,如何把打乱的结还原到一个圈。   九、信任背摔(简化版)   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和他人相互信任,否则就会缺乏安全感。要获得他人的信任,就要先做个值得他人信任的人。对别人猜疑的人,是难以获得别人的信任的。这个游戏能让使队员在活动中建立及加强对伙伴的信任感及责任感。   场地要求:高台最宜    十、人椅   游戏规则:   1、所有的学员都应该围成一圈,每位学员都应该将他的手放在前面的学员的肩上;   2、听从训练者的指挥,然后每位学员都应该徐徐坐在他后面学员的大腿上;   3、坐下之后,培训者可以再喊出相应的口号,例如齐心协力、勇往直前;   4、可以以小组比赛的形式进行,看看那个小组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获胜的小组可以要求失败的小组表演节目; ;
2023-09-05 21:22:291

播种读音是什么?

播种读音是:bō zhǒng、bō zhòng。播种是一个多音词:当它读作bō zhǒng,含义是播撒种子;当它读作bō zhòng时,含义是用播种(zhǒng)的方式种植。播种的例句:1、播种不能失时。2、在种子发芽前播种。3、流着眼泪播种的人,才会享受到收获时的欢乐。4、他已经播种了。5、但是他们是否在播种时悲伤哭泣呢?6、但现在,没有水来播种,就连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也枯竭了。7、请祢帮助我们知晓如何去播种我们的眼泪。8、这个农民教他的大母猪播种以帮助耕种。9、那么开始在你的朋友和同事之间播种,开始谋划下一步走向更加鲜绿的牧场的计划吧。10、再后来,他们开始学会了把剩余的种子拿去播种。
2023-09-05 21:2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