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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2023-09-17 0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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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2.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

3.耐心讲解,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

4.对于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理,要上报医院领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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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解决的方法包括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医患纠纷的特点如下:1、主体限于医患双方;2、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3、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4、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5、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医患双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2、医疗体制不够完善,医疗保险不健全,医疗收费大大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3、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4、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5、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医疗纠纷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及以何种方式解决,对社会、对医患双方都造成很多不良影响。【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9-06 05:49:061

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医患纠纷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在医方与患方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另一种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的医疗事故。一、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医患纠纷的类型主要是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这两种。1.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它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选择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责任。2.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二、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医患纠纷解决途径一般有以下几种: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2.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如何有效避免医患纠纷有效避免医患纠纷的办法有: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2023-09-06 05:49:161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行政解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目前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
2023-09-06 05:50:031

医患纠纷的处理方法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5:50:121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是什么意思?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等等)。其中,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法律客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023-09-06 05:50:221

医患纠纷的处理原则

医患纠纷的处理原则是和解、调解。医患纠纷处理原则: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是什么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为: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9-06 05:50:301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法包括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法包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自行协商、行政解决、司法裁决等。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向“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调解工作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医患纠纷的处理一般医患纠纷的发生一般都是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发生医患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协商,避免影响患者的医疗救助效果。如果双方能够在现场就相关的矛盾和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诉讼来解决争议的,后期再对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认定。发生医患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协商,避免影响患者的医疗救助效果。一般情况下,医患调解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解决,因为医疗救治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问题,为了不影响患者的医疗救助,医患纠纷发生后,可以进行暂时的达成一致,后期再对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认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023-09-06 05:50:391

怎样解决医患纠纷

法律主观: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 医疗事故等级 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 医疗事故争议 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 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 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法律客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9-06 05:50:521

医患纠纷的调解程序

医患纠纷的调解程序医患纠纷的调解程序是申请调解,即提交申请后,等待受理和审核,通过后对纠纷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调解,则订立调解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一、医患纠纷的调解程序医患纠纷的调解程序是:首先是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随后制作调解书,双方没有其他意见的话,可在调解书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二、医疗纠纷调解书注意事项医疗纠纷调解书注意事项如下:1.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前调解等。有必要在卫生行政机关调解之外发展民间组织的调解以及法院诉讼前调解,扩大医疗纠纷当事人对调解组织的选择范围,以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2.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调解的本质属性是契约性,许多国家的法律对此都予以明确确认。找法网提醒您,即便在有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在启动某一个争议解决方式之前,必须进行强制性调解,所谓的强制性调解也不应被理解为侵害了调解的契约性质,因为调解协议的达成仍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三、医疗纠纷的原因有什么医疗纠纷的原因有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具体如下:1.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2.违反了有关的诊疗规范的规定,例如未履行对病人或其家属的病情、治疗方案等告知义务;3.未妥善保管病例资料。
2023-09-06 05:50:591

医患纠纷处理技巧是什么

法律主观: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 第一, 发生医疗纠纷 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5:51:531

处理医患纠纷的沟通原则

处理医患纠纷的沟通原则:1、平等和尊重的原则;2、真诚和换位的原则;3、依法和守德的原则;4、适度和距离的原则;5、克制和沉默的原则;6、留有余地和区分对象的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综上所述,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医患纠纷包括基于医疗过错争议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包括与医疗过错无关的其他医患纠纷(如欠付医疗费的纠纷、对疗效不满等等)。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医患之间良好的沟通交流有助于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2023-09-06 05:52:151

医患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特点如下:1、主体限于医患双方;2、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3、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4、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5、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医患双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2、医疗体制不够完善,医疗保险不健全,医疗收费大大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3、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4、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5、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医疗纠纷的危害性:1、要防范及处理好医疗纠纷,就要对医疗纠纷有一定认识;2、正确分清医疗纠纷的类别,对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将有积极的作用。医疗纠纷严重侵犯了广大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稳定。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医疗纠纷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及以何种方式解决,对社会、对医患双方都造成很多不良影响。【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023-09-06 05:52:311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是医务科或医务部。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4、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七十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医疗机构监督员由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聘任。医疗机构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二)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三)对医疗机构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四)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或者处罚意见;(五)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处罚;(六)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2023-09-06 05:52:401

医患纠纷处置机制_建立程序公正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

  医患纠纷是患者或者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之间,就诊疗过程的责任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近年来,医患纠纷发生率急剧上升,并不时发生严重的“医闹”事件。为此,一些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受到干扰,一些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医患纠纷的频发,说明我国转型中的医疗体制还不完善,在医患纠纷防范以及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我们必须健全和完善转型中的医疗体制,使这种体制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使医患双方的关系处于和谐的境地;并且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医患纠纷防范机制,使医患纠纷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同时还必须建立体现程序公正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使医患纠纷公正解决、及时解决、满意解决。我就建立体现程序公正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谈几点看法。   (一)程序正义及医患纠纷解决程序中的问题   程序正义是指规则在制定和适用的过程中,通过公正的程序达到或实现实质正义,它包含相关法律的良性规定、严格依程序法的制度、裁判的平等性、裁判的公开性等方面。程序正义本质上是一种“过程价值”,它主要体现于程序的运作过程中。在正义的程序保障下,公民通过权利的行使来制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与腐败,并消除不公和偏袒。国家和人民共同服从程序的状态就是法治国家的状态。程序正义在解决具体纠纷过程中,促进纠纷的公平、合理解决,并确保各方对整个裁判制度的信任。如果没有这种信任,法律将不可能贯彻实施。   按照程序正义的精神和要求,我国在解决医患纠纷的程序立法、相关法规的实施、相关制度的建设,以及程序法律意识的形成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面对、揭示,并加以克服。   第一,我国在解决医患纠纷的程序规定方面存在互相冲突,以及相关法规之间也存在互相矛盾的现象。目前,我国解决医患纠纷的专门法规主要是2002年4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条例》第46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解决主要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三种解决途径的结果却常常不同,有的甚至大相径庭,从而使医疗纠纷的解决程序不被信任,导致医患纠纷的解决程序出现无序的尴尬局面。另外,《条例》与《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导致了医患纠纷解决过程中,选择不同法规的结果截然不同。如《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条例》第49条规定:“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该条款明显违反民法的公平原则,使大量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无法得到合理解决。我国医患纠纷在解决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规,最终赔偿的结果也会大相径庭。如残疾生活补助,《条例》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条例》没有规定今后护理费,《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则规定了今后护理费;等等。   第二,医患纠纷解决程序中的调解、鉴定和“以鉴代审”等规定不尽合理。医院的上级部门是卫生行政机关,由卫生行政机关出面主持医患纠纷的调解,一方面会使患方对这种上级监管下级的调解方式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另一方面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其职能和角色的定位与医疗机构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避免偏袒。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往往不被患方所采纳。   长期以来,医疗鉴定由卫生主管部门下设的医学会负责,医学会实际上扮演着“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角色。因此,人们对在案件判决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持质疑和不信任的态度。   多年来,医疗纠纷诉讼中,“以鉴代审”现象一直存在,法官多以“不懂医学”为由,将案子推至鉴定机构,打官司往往变成“打鉴定”。而一旦陷入鉴定怪圈,往往会拖很久。医患之间矛盾会随长时期的悬案而扩大对抗情绪,甚至造成对立,这既不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又不利于医患纠纷的解决。   第三,医疗保险制度欠缺。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医疗机构承受着特殊的职业风险。当前医患纠纷越来越多,医疗损害赔偿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受着沉重的精神负担和金钱负担。医务人员和患者因诊疗行为所承担的高风险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使双方产生强烈的自卫防范心理,不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平衡,更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医疗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将医疗风险部分转移给社会即保险公司,发生医疗损害责任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部分医患纠纷由保险公司负责解决,因而可以避免医患双方发生正面冲突,也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处理医患纠纷。这种制度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比较完善,我们可以学习借鉴。   第四,防范和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医患纠纷的形成,以及未能及时解决,与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没有正确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尤其是程序意识有关。不少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导致了某些医患纠纷的发生。很多患者在手术治疗前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却对医疗技术发展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对医学科学的复杂性了解不多,因此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及药物的副作用不大容易接受,不能正确理解;有些人甚至把这些医学科学的局限性和存在的与完美状态的差距,误认为是医务人员的过失和不负责任;加上近年来医疗费用逐步增高,以致达到了病人难以接受的程度,这就更进一步加重了患者不平衡的心理;更有患者没有正确的解决纠纷的程序意识,而是形成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意识。   还有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方面。一些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代表医院履行合同,有义务按照相关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因而一些医护人员工作中存在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差,缺乏对患者的同情心,缺乏对技术的精益求精;在工作中解答患者问题,简单生硬,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和能力,所有这些容易导致医患纠纷发生。在患方的“医闹”事件中,医院为息事宁人,也多以“花钱买平安”一赔了之,往往不是通过法律程序保护院方的合法权益。这无形中助长了医闹,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以致形成医患纠纷的恶性循环。
2023-09-06 05:53:071

如何看待医疗纠纷?

人们对疾病和早期诊疗更加重视,对疾病的治疗效果预期更高。
2023-09-06 05:53:309

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9-06 05:54:091

如何解决医患矛盾

问题一:如何化解医患矛盾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医患矛盾日趋激烈,严重影响了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断加剧的医患纠纷既困扰着医院的发展,又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医疗纠纷、医患矛盾的解决方法恰当合理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纠纷的发生除了技术原因外,大部分都是因为服务而引发的,为此,必须通过两种方法加以解决,一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二要建章立制来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以控制因服务不周而导致的纠纷。职业道德教育是转变医务人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的有效方法。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活动,岗位明星评比活动,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比活动,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等,能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病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医院形象得到提升。 处理医疗纠纷要认真、冷静、坚持原则。医院要设专门部门接待病人投诉,对患方投诉的问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责任。对有争议的专业问题,可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或咨询相关专家,并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形成比较缜密严谨的书面意见。对于医源性纠纷不袒护、不遮掩,责令当事人给患方道歉,取得其谅解,并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对情节严重、导致一定的不良后果者,视情况给患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并按医院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如属患方医疗知识缺乏而引发的纠纷,例如:把正常的并发 症导致的不良后果和不可预测的医疗意外误当做医疗事故等,工作人员可把院方调查情况及专家的有关意见书面送达患方,并积极与患方沟通,耐心地向患方宣传相关的医学知识,争取患方的理解。另外,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结果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加法律效力。当多次接待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当患方坚持索要高额赔偿时,当患方一直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对其不合理要求予以坚决回绝,不能让其抱有任何希望。医院在向患方送达院方的书面意见后,应告知病人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患方纠缠不休,又不提出鉴定申请时,医院应主动申请事故鉴定,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此,医方应准备好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做好与代理律师的沟通工作,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应诉准备。 医疗卫生工作与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看党风政风建设,看 *** 管理水平,看社会公平和谐。医疗服务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从一定意义上讲,决定着病人的生死存亡。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要战胜疾病,减少痛苦,保障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医务人员和病人之间必须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医生应从加强医患沟通入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医疗工作中,沟通也是一门艺术。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曾经说过:“医生有两种东西能治病,一是药物,二是语言。”可见医患交流是多么重要!医生应尊重病人对疾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治疗方案、手术方案,使用特殊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材料以及疑难危重病人的病情等方面,都要及时与病人或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取得患方的配合。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病人的健康需要所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这里泛指的医患沟通还应当包括护患沟通和医护沟通。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或病人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地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患方在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中所做的第一,是应对疾病有一个正确的心态,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不管现代医学如何发达,医院或是医生对疾病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治疗把握。患者只有在一个理性的认识基础......>> 问题二:医患关系你怎么看待?遇到医患矛盾时你如何处理? 多听患者的意见,对患者沟通一下。用思想和整改体制问题,医患矛盾激化的根源正在探索。见证各国医改的方案五花八门,但是找不到总最好的答案。不管正确的决策还是决策失误,要智慧的人治理能力。 问题三:医患矛盾该如何解决? 大家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医患矛盾。我的观点还是医院方面作为主导地位的一方,一定要向病人及家属如实说清楚:对于很多疾病,医生也是无能为力的,不是什么病都能看好。事实上,对于癌症、一些免疫系统方面的疾病、甚至于一些心血管突发性的疾病,医院的治疗手段有限,很多疾病的治疗基本上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治好了是运气,治不好也是病人倒霉。只要医院把这种情况告诉病人及家属,并且确实努力的救治了,我相信大部分病人及家属是一定会理解的。再有,医院真的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总结检查治疗过程上,看看是否有需要改进的方面,不要再一味的只顾赚钱而对病人乱检查、乱治疗。当然,作为病人,也不要一味的紧盯医务人员,虽然相对于患者来说,他们是专业人士,但现在的疾病也确实是越来越复杂,病人真的要知道,很多疾病对于医生来说是看不好的,更多时候,医生只能算是一个专业咨询师,他们只能告诉你一些专业知识,而最后的判断还是要靠病人自己。我知道这种话,大多数人是接受不了的,因为病人不懂专业知识,如何才能判断呢?但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因为医生和病人一样,对医学这门科学也越来越不专业了,他们知道的东西,你在电脑上随便查下,能都找到。但毛病在病人自己身上,准确的感受只有病人自己知道,因此最后的判断也只能靠病人自己了。否则的话,你对医生的期望值越高,可能以后的失望就越大。特别像癌症这一类的疾病,如果你完全听从医生的指导,那最后的结果就是人财两空!只有医生不再单纯的为挣钱而行医,患者也能理性的对待自己生病这一客观事实,那医患关系才能真正的缓解。 问题四:当下医患矛盾的根源是什么,怎么解决 人的心理、精神、文化、经济、社会的需要被弱化,以及医方的单向固化思维。还有,患方感受度高,医方主观度感受不高。加上恶性伤医事件频发、网络媒体为主的非客观报道、大中型公立医院医疗负荷过重。而患方把很多因素都集中到你医务人员的身上,医方和患方的沟通不畅,不能相互理解和信任所致。 注重人文关怀,医患关系不是虚空,不是别人的,而是现实的,多注重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心理需求,多了解和多感受,多思考和多领悟,给予关怀,再围绕诊疗技术性的问题建立信任合作的关系。 问题五:如何有效解决我国医患矛盾 今年以来,医患暴力冲突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忧虑。9月15日,北京同仁医院发生一起惨烈血案,43岁的女医生徐文被一名患者连刺17刀,倒在血泊中。此后一周,又有一名眼科医生被患者打伤。9月21日,湖北武汉协和医院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一名七旬患者因病情复杂,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因不认同医院的结论,纠集数十人持械冲击医院。8月23日,江西南昌市第一医院发生一起血腥械斗。上百人手持棍棒、渔叉、钢管到医院闹事,与保安发生冲突。近段时间,医患矛盾问题倍受瞩目,我们深思:为何我国医患矛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该如何解决我国的医患矛盾呢?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是医师与病员的关系,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认为,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医患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技术性关系和非技术性关系两大部分组成。非技术性关系是指求医过程中医务人员与病员的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疗效果有着无形的作用。 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表示,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因为“医”和“患”不仅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而且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医患双方在抵御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处于关键位置,患者康复的愿望要通过医方去实现,医方也在诊疗疾病的过程中加深对医学科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诊疗技能。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和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 维护医患这对利益共同体的良好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则有趣的民间传说可作为注脚。唐朝药王孙思邈外出采药,遇一只母虎张口拦路,随从以为虎欲噬人而逃,孙思邈却看出虎有难言之疾。原来这母虎被一长骨卡住了喉咙,是来拦路求医。孙思邈为其将异物取出,虎欣然离去。数日后孙思邈在返程中途经此地,那虎偕虎崽恭候路旁向他致意。 谭小芳老师认为,这个故事起码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即使是吃人的猛虎患病,医生也应本着仁义之心为它治疗,何况生了病的人呢;第二,即使是吃人的猛虎对于为它解除病痛的医生也怀有感恩之心,有礼貌地回应。从某种意义上说,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依存正是医患关系的最基本特点。 以前医生和患者真是亲如家人。看病是 *** 全包,医生看病不用想着赚钱,该用什么药就开什么药,病人也没现在这么多,医生出诊可以问得很仔细,不像现在几分钟就“搞掂”一个病人。过年过节,医院有不少老病号都会回来‘走亲戚",给一些老中医送点芋头、鸡鸭,非常亲密。新医改重点是让医疗事业回归公益性, *** 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和监督,医生不能只盯着钱,要大力提倡“仁心仁术”,促进医患和谐。 谭老师了解到, *** 正在推动新医改,加大卫生投入,改革“以药养医”体制,实现医保全覆盖,逐步让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除了医疗体制改革,医德医风也要常抓不懈,“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大医精诚”是中国传统医学文化核心价值,这些原则不仅仅是简单地刻在匾上,更要牢记于心。这样才能有效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普及和新世纪......>> 问题六:当下医患矛盾的根源是什么,如何解决 当下医患矛盾的根源就是国家对医疗的投入不足 用教科书式的语言来说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医疗领域上的反映。 解决的方法无非两种,一种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把饼做大,另一种就是在分饼时给医疗多分一点 问题七:如何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矛盾 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减少医患矛盾,营造和谐医疗环境 世界卫生组织一项调查发现,当病人诉说病情时,平均18秒钟就被医生打断了。当患者欲对治疗发表看法时,医生已先入为主开好了药方……合肥壹加壹**医院资深专家表示,九成以上医患纠纷源自医患间不当沟通,因此每名医务人员都应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加强对患者社会与心理需求等方面的人文关注。研究表明,患者与公众对医生最不满意的地方,往往是他们糟糕的沟通能力,而不是他们的专业技能。据介绍,一些医生在诊疗时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很少考虑患者的想法;甚至在诊疗中过分依赖一些高科技仪器,而不愿花时间与病人进行沟通。 除了要与患者多沟通外,医务人员还应掌握沟通的技巧。医患之间的沟通带有专业性,因此,医生应该起主导作用,埋怨病人拙于表达是错误的。医生必须诚恳、平易近人,有帮助病人减轻痛苦和促进康复的愿望和动机。说沟通能力是医生必不可少的能力并不为过。下面谈的侧重在交流技巧: 1.倾听:这是最重要也最基本的一项技巧,但遗憾的是,它常常被繁忙的医生所忽视。医生必须尽可能耐心、专心和关心地倾听病人的主诉,并有所反应,如变换表情和眼神,点头作“嗯、嗯”声,或简单地插一句“我听清楚了”等等。特别是饱受牙痛折磨的病人,往往担心医生治疗时会疼痛,特别是对牙钻的声音和牙科器械恐惧和疑虑,医生需要耐心解释,说清楚现在正规医院治牙已从“无痛治疗”到“舒适治疗”,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当然,病人叙述也不能扯得离题太远,医生可以礼貌地提醒病人,请他回到主题上来。总之,倾听是发展医患间良好关系最重要的一步。诊断的错误,常常是医生倾听不够所致。 2.接受:信者为医,患者应信任医生,接受医生,病人或其家属不信任医生而接受医生的诊治最容易出现纠纷。医生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病人,不能有任何拒绝、厌恶、嫌弃和不耐烦的表现。 3.肯定:这里指的是肯定病人感受的真实性,切不可妄加否定。例如,病人诉述“我这边牙齿老在一跳一跳的疼”。医生首先必须肯定病人这种跳动感的真实性,并且对病人的不适感和担心表示理解。至于病人的想法,即使明显地是病态的,也不可采取否定态度,更不要与病人争论。 4.鼓励:适当的赞赏和鼓励可以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 5.选择: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医生可能有很多种治疗方案,将其优缺点告诉病人,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想法、时间安排、经济情况等进行不同的选择,医生在治疗效果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当然医生也不能迁就病人提出的不合理或不切实际的要求,因为医生无法准确预测“未来”。 要想使医患沟通更加顺利并想获得比较全面的信息,医生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提高自身素质,增加沟通的知识性和通俗性;(2)因人而异,增加沟通的灵活性和亲切感;(3)认真倾听,鼓励病人积极提供信息;(4)实事求是,确保沟通信息的真实性(5)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 *** 有损医疗机构形象的不正之风,尊重患者的权益,从自己做起,提高与患者沟通的语言艺术,共同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疗机构也应严格自律,首先要带好队伍,要对近年来本单位发生的医疗纠纷认真疏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措施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工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要真正把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态度。二是加强广大医务工作者沟通交流培训工作,多办讲座和研讨会。三是 *** 相关职能部门要为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提供保障和支持,各医疗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求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大 *** 对卫生事业投入,增加先进设备,特别是......>> 问题八:医患矛盾:怎么看与怎么办 医患矛盾,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来解决。
2023-09-06 05:54:281

作为医生应该如何处理医患纠纷?

法律主观: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 第一, 发生医疗纠纷 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6 05:54:501

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

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2023-09-06 05:55:001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出现医患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和解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时间越短医务处准备越不充足,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此时一定要给医院以压力。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因为其他工作人员没有权限解决,只是拖延时间。如果被医院晾在一边,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2.谈判开始时,律师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有病历资料和收费票据做为证据支撑)。此处对照《侵权责任法》54条---64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资料书写基本规范》。经过几轮交涉,最后律师提出赔偿标准,院方还价,最后确定赔偿款,我方满意则顺利解决。不满意,则通过其它途径解决。谈判技巧:1、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院方拿不出来,直接根据《执业医师法》13,14条,追究院方和医务人员的非法行医责任。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根据兜底条款《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院方会感到压力,有利于接下来的谈判。2、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对医院的失望,,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3、如果主治医务人员与患者当面对质,患者和律师一定要据理力争,让医务人员心存畏惧,因为在医疗纠纷中,一般的医务人员在常规诊疗中基本上都有失误,所以当患方力争时,医务人员因理亏而词穷,此时我方可取得要求高赔偿数额的主动权。4、医务处负责谈判,一般是两伙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而且大多数情况,白脸的才是医务处有权限的人员,据理力争白脸,不要被黑脸扰乱思路。(二)调解1、行政调解:主管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医调委做为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医患双方的纠纷,最后确定方案,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则顺利解决,否则用其它方式解决。调解有一定的作用,但实务中调解作用还有待增强。2、行政投诉:到医疗机构所在区、市的卫生局投诉医疗结构的违法或违规医疗行为,要求卫生局尽快解决纠纷。如果卫生局不积极解决此纠纷,还可以到省一级卫生厅投诉,并要求解决此次纠纷。(三)民事诉讼。主管机构:院方所在地法院管辖。首先就是医院派人去与患者或者其家属协商,由于患者或者其家属的情绪可能会比较激动,因此医院一定要多站在患者的角度上为其考虑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安慰患者,如果能够协商成功达成和解,那么这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2023-09-06 05:55:101

现在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9-06 05:55:1913

做为一名医务人员遇到医疗纠纷该咋办

1、冷静面对。2、信任医院纠纷处理部门,并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工作。3、准备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和证据。4、如果确实有责任,勇于担当。放松心情,请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雨后总是晴天。
2023-09-06 05:56:073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北京 市 医疗纠纷 调解 的方式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 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天,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医疗纠纷的好方法。 优点: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是以妥协而不是对抗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2、当事人有更多机会自行参与纠纷的解决,不具有强制性; 3、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 4、经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解决,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因此,总的来说,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具有省时、省心、经济的特点,它因能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从而成为解决医患纠纷最好的方式之一。 缺点: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医患双方的和解有可能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所达成的协议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发生反悔,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医患事故处理条例》,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必经程序,即发生医疗纠纷后,必须先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否则不得提起 诉讼 ,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节成为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 优点:通过卫生部门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 1、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 2、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甚至不产生费用; 3、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 4、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缺点: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医疗纠纷是以医学会作出的 医疗事故鉴定 结论为依据,医学会组织的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专家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因所谓医医相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导致患方对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难免产生质疑,因为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无论是机构或过程都难以使病人满意。因此,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提出的调解意见有时难以得到患方的信服,难以成功解决医疗纠纷。 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前,都要劝双方进行调解,并以法官身份提供第三者的帮助,称之为司法调解。医患纠纷经司法调解仍不能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不进行司法裁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解决纠纷,这是医患纠纷解决的最后方式。 优点: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是以国家强制力手段解决,其程序应是最公正的,最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民事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不能被推翻的最后的解决方式。 缺点:诉讼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消耗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及医患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资源。更重要的是,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医疗纠纷不宜以诉讼为主要解决方式。由于医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而绝大多数法官医学知识缺乏,对有关 证据 的效力和诉讼进程难以把握,使医疗纠纷的定性和处理困难,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显得苍白无力,而其裁决的结果未必令双方均满意,所以其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并非最佳。 四、其他解决途径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传统的解决方式,医疗纠纷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如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等。由于仲裁员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但是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并不是很多,所以并不着重讨论。 如果在北京市遇到了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上给大家介绍的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 的方式来解决,当然,以上的方式只是作为参考,是否能够解决还是要结合现实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怎么解决
2023-09-06 05:56:151

医患纠纷的产生背景

医患纠纷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医患纠纷似乎总是因个案而起,但实际上医患关系的紧张是普遍存在的。而这个背景产生的原因,并不是简单的相互信任缺失,而是医疗模式带来的关系改变—当以药养医的模式还在运转,医生的收入与其在患者身上使用的治疗和药品相关联时,他们是否还能够保持足够的道德感,人们不得而知。此时,患者对医生必定是保持警惕的。这种警惕,有时甚至通过红包的形式体现出来。这是患者的悲哀,也是医生的悲哀。 很多突发的医患纠纷亟须处理,增加保安力量也是一时之需。但问题是,关于医患纠纷的最根本的问题还在那里:顺畅的制度渠道是否完善?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否建立?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医患关系的长期状态,也关系到医患纠纷的处理结果。其中,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侵权与赔偿纠纷。
2023-09-06 05:56:241

一般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可以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治病过程中出现不理想状况,患方如果怀疑是医院的责任,怎么办?患者该找谁评理、鉴定呢?患者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医患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解决:首先,每个医院都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科室,患者可向其投诉,提出对医生诊疗服务不满的意见。同时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并复印除了病程记录之外的所有的客观病历。其次,患者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010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等6个委办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735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医调委是北京地区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相比于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更为方便、快捷。最后就是司法诉讼。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法院在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也会委托医疗鉴定。对于有一些医疗纠纷,涉及患者死亡的,我们希望患方家属能够同意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是最客观公正的。
2023-09-06 05:56:406

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 医疗纠纷 产生的原因 社 会原因: 1、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的不完备。目前,医患纠纷类案件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 医疗事故 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 围、 赔偿标准 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都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据,让我们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难寻合适的法律依据及赔偿标准。 2、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医疗卫生事业始终存在于社会大环境之中,卫生制度的变革,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发展,时时刻刻影响着这项事业的发展。随着改革 的逐步深入,卫生系统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具体体 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医疗保障制度上的不健全。 3、社会舆论的误解或偏见,也造成了医患纠纷不断升级。舆论导向失之偏颇,推波助澜 医疗界与其他行业一样,均存在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少数人员有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现象,但那绝不是主流。新闻记者未必熟悉医学专业知识,使得部分媒 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带有一定片面性,误导了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医患矛盾。 医院 方面的原因: 1、院方的制度管理落后。未能形成 医疗过失 行为的即时逐级汇报制度,使矛盾不能解决在初始阶段,有时在患者方起诉后医院才会知道,从而对医患 纠纷的解决增加难度。 2、医务人员医德滑坡,医风不正。 “治病救人”是医生应尽的职责,但少数医务人员私自收受红包或诊金,医疗的出发点不端正,为医患矛盾埋下隐患。也有不少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或对患者检查不全面,或受经济利益驱动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甚至让患者作不必要的检查,这些不正常的行为使患者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感。 3、医务人员服务意 识淡薄。有的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忽视了一些常规的处理细节,让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觉得医务人员不可靠;有的甚至态度恶劣,这些都可能产生医患纠纷。 4、医患沟通欠缺。医患双方在对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存在差异。正是这些差异的存在才需要医患之间的沟通。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 正,缺乏对患者的同情心,在工作中解答患者问题,不耐烦,简单生硬,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患 者方面的原因: 1、患者方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医疗的结果期望值过高。大多数患者及患者家属缺乏医学专业知识或常规知识,而每一个治疗过程都可能存在风 险,特别是手术治疗,患者及患者家属对医生的概括表态坚信不移。一旦出现了非正常的结果,即使不是操作失误,患方也会认为是医务人员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出 于感情因素或者经济考虑,将矛盾激化,形成纠纷甚至进行法律 诉讼 。 2、患者与医务人员缺乏沟通或沟通不畅。患者由于与医务人员沟通方面出现问题,未能及时 反映可能的不适,从而错过了诊疗的最佳时机,为此闹下纠纷的也不少见。当然这个责任应该是双方的,但患者却不这样认为。 3、少数患者及患者家属素质低下。 患者方由于素质偏低,会做出不理智的举动,“医闹”甚至要挟医院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患者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法律规定了患者的知情权,于是,不少患者经常行 使这种权利。有的行使得正确,由于我们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矛盾的产生,也有的患者不正确地行使知情权,对于医疗人员的合理拒绝非常不满,导致矛盾的产生。 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1、 国家完善相关立法。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案件将会逐年增长,国家完善立法,统一赔偿标准势在必行。国务院颁布的《 医疗事故处理 条 例》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赔偿项目与标准上均有所不同,而且重的过错行为获得的赔偿还不如轻的过错行为,这种不 均衡就导致了实践中适用依据的分歧。 2、地方政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就像建立交 通事故速调中心一样,地方政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可以专业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过失防范工作,从而可以专业快捷地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 的诉讼负累,也让受害方尽早从阴霾中走出。这个平台可以设在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下,医患双方坐下来谈赔偿或补偿问题。这种解 决问题的途径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3、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过失行为的内部报告制度,积极 组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让可能医疗过失行为的后果不致于过度放大。这就需要我们的院方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制定有效的预防性措施。医院管理者应顺应形 势的需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最终树立起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同时,要加强告知义务的履行,降低可能的医疗风险。当 然,如果发生了此类风险事件,也应当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患者处于整个事件的中心,患者对投诉事件的处理要求,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受医院 态度的影响。如在纠纷的早期就以高压态度对待,往往会激化矛盾,迫使患者提起诉讼。因为客观上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医务人员应以尊重、理解、同情的 心态与投诉者对话,多考虑如何去缓解、疏导投诉者的过激情绪,多倾听而不急于为自己辩解,控制事件的发展,化干戈为玉帛。 4、 患者方应当寻求正当合法途径解决此类纠纷,避免将恶性影响扩大。患方在争议中应当以合法为基础,合情合理地提出赔偿要求,而不应采取违法行为,比如在医疗 机构内 寻衅滋事 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诊疗活动 的;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干扰诊疗环境;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等。这些不理智的行为,干扰和破坏医疗公共 秩序,是对其他病人医疗权利的侵权,也是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职业的侵权。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先封存病历,与院方协商解决,或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 谈判,或向人民法院提出 医疗损害 赔偿诉讼。
2023-09-06 05:57:111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
2023-09-06 05:57:2010

医疗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

医疗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发生在医疗机构中。1、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这是一个比较狭隘的定义,从广义而言,凡是病人或家属对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不满意,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过程中,加重了病人痛苦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表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2、由于医疗纠纷发生在医患之间,涉及的当事人以医务人员、医院为一方,以患者及其家属单位为另一方,因此,也可称为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的过程和场合而言的,医患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而言的,两者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基本是相同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9-06 05:57:421

如何预防医疗纠纷

规范各项行为
2023-09-06 05:58:073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怎样避免医患纠纷

医德、责任、制度。
2023-09-06 05:58:195

医患发生冲突的原因及改善对策有哪些

1 医患矛盾发生的原因哲学上说矛盾即对立统一,医患之间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处理好了,医患关系显得和谐,处理不好,则可引发医患纠纷。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参与医疗活动的对象身上来找:1.1 患者自身原因。由于医学发展还远未达到可以治疗一切疾病的程度,许多疾病的病因还很不明了,有些检查手段也是有风险的。患者由于知识的缺乏对疾病的预后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导致病人过高的期望与实际的结果产生偏差,而把责任归与医方,导致矛盾的产生。     1.2 医务人员的原因。有统计表明,我国临床疾病诊断误诊率高达40%、技术水平有局限已成为医患冲突的重要根源。新形势下,医疗服务模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复合模式,即从生理服务扩展到心理服务,从医疗服务扩展到社会服务,医务人员的职责远远超过了“救死扶伤”的范畴,社会给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医务人员一时不能适应这种转变,不能主动与患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满足患者。来自生理、心理及人格方面的需求,即便治疗是成功的,也有可能得不到患者的认同。还有少数医务人员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更看重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淡化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佳,医疗行为不规范,影响了整个医疗队伍的社会公众形象和信誉,增加了患者不满情绪。加剧了医患矛盾。1.3 医疗机构的原因。医疗机构在对医疗操作规程的监督,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及医院的管理中还存在着缺陷,当有纠纷出现后,部分医疗单位包庇有责任的医生而引起患者不满,加剧了医患矛盾。1.4 社会的原因。改革开放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很快,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总体上看,我国医疗卫生水平已经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多数群众靠自费就医,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患者负担加重,经济利益在就医行为中变得更加敏感,人们心目中的医学形象越来越像一项商业。而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在调查研究不深的情况下宣传报道,指责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损害了医疗单位的名声,使医务人员的感情和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总之,医患矛盾的发生是社会和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少医患冲突是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所具有的角色意识导致对相同问题不同的归因所引起的。2 防范措施正确处理新时期医患关系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到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更是影响到我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防范医患矛盾的发生。
2023-09-06 05:58:461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其实在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于医疗事故的认知是不清楚的,其实发生医疗事故的话基本都是由于院方的过错所以通常发生这类事故的话都是需要第一时间协商解决的,那么医疗事故找谁解决?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1    一、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的情况下,可以包括使用药剂错误等情况,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况的,可以还需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医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对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达成和解和调解协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2    一、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   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   3、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二、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   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三、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医疗事故找谁解决3    2022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处理,要注意什么   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有争议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一、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23-09-06 05:59:041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5:59:261

医患纠纷怎么解决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目前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 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
2023-09-06 05:59:361

关于医患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5:59:441

作为一名医生遇到医患纠纷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 第一, 发生医疗纠纷 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5:59:521

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的发生原因极其复杂,总体来说,包含医院、患者、社会三个大方面的因素。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23-09-06 06:00:031

医患纠纷处理三原则

法律分析:医患纠纷处理三原则: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9-06 06:00:141

发生医患纠纷该找谁维权?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 1、 发生医疗纠纷 时,首先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是申请行政调解; 3、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 损害赔偿诉讼 ,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解决医疗纠纷 的合法途径。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9-06 06:00:221

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

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3、诉讼解决,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如下:1、医德医风存在问题;2、医疗质量存在问题;3、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欠缺;4、手术病人术前检查不完善,漏项缺项,术后或出院不复查,事发后现行补救已为时太晚也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操作常规制度的培训。
2023-09-06 06:00:321

医患关系中怎样解决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 医疗事故等级 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 医疗事故争议 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 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 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9-06 06:00:391

医生医患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2023-09-06 06:01:021

医患纠纷解决流程

处理办法有: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4、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目前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 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
2023-09-06 06:01:121

医患纠纷找那个部门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 1、 发生医疗纠纷 时,首先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是申请行政调解; 3、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 损害赔偿诉讼 ,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解决医疗纠纷 的合法途径。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9-06 06:01:191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是很难进行协商解决的,因为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赔偿等等问题,就会变得非常的复杂,因此作为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呢?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1    医疗纠纷如何跟医院谈判    在与医院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四、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   建议最好在当地聘请一位懂得医学知识的律师,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利益。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和医院进行谈判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医院是哪个方面出现了错误,要能够拿出证据才行,在有了这个罪重要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和医院方面谈条件了。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2   一、 如何协商   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针对医疗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医疗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3、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   二、 协商的另外的办法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   三、 签订协议   1、首先,应严格奉行我国《合同法》的一般原则。笔者建议,签订过程最好经过公证程序。   2、其次,应做到“意思表示真实”。这就需要医患双方实事求是地对医疗行为进行认定,不妨先在协议书上各自列明观点,然后再写明双方一致认同的事实。   3、由于纠纷争议发生后,双方多处于对峙状态。有些医院会认为达成的协议是受到患方的胁迫。其实并非如此,我国《民法》规定,只有在自己或自己的近亲属受到胁迫时,才属于胁迫。   4、许多协议还规定“患者不得就此事以任何理由起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   因为,当事人的起诉权是民事法规定的权利。所以,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否则,将导致纠纷协议无效。如果协议签订后,医方担心患方再次起诉,不妨约定“医患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或约定“因该医疗纠纷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了”。   5、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协议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是协商确定赔偿问题的“尺度”。如果医患双方明确了纠纷争议构成侵权或医疗事故的,最好约定为“赔偿”,没有认定的则可用“补偿”的字眼。   最后,由于纠纷事实构成协议的主要条款,欠缺将导致合同无法实现。所以,对纠纷事实的认定最好不要省略,包括对纠纷原因、性质的认定,均应详细地写入协议。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3    一、医疗事故如何跟医院沟通   发生医疗事故后,就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患者或者亲属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如果协商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卫生主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医疗过错鉴定流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   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3、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2023-09-06 06:01:291

医患纠纷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怎么解决

讲道理
2023-09-06 06:01:413

医院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

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双方要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需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对协商结果争议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卫生行政处理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去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投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发生医患纠纷时要怎么处理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2023-09-06 06:02:001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6 06:02:171

医患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主观:医患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 1、 发生医疗纠纷 时,首先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是申请行政调解; 3、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 损害赔偿诉讼 ,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解决医疗纠纷 的合法途径。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9-06 06:02:251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投诉?

一、 医疗纠纷 投诉方法依次为 :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 人民调解 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 医疗纠纷处理 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三、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 司法鉴定 或 医疗事故鉴定 ,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6 06:0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