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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2023-09-18 05: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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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的标准: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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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只是一个总称,具体的犯罪手段还是非常的多的,比如说以危险的方法破坏油田、河流等。【法律分析】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如果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只是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13:141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包含哪些

2023-09-06 14:13:263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9条规定,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2023-09-06 14:13:341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一般包括:消防设备及器材、取证鉴定器材、安全检查防爆器材、安全监视报警器等。(一)消防设备及器材:自动化消防设备、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设备、湿式自动喷水系统、泡沫设备、(二)取证鉴定器材:刑侦现场勘查器材、刑侦检验鉴定分析器材、刑侦技术器材;(三)安全检查防爆器材:行李包裹检查设备、金属探测器材、爆炸物处置器材、防爆物防护器材等;(四)安全监视报警器材:监控台、监视设备、防盗设备等;(五)证件制作设备等:公共摄影设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2023-09-06 14:13:53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法律主观: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此罪属于概括性罪名,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14:01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特点是什么

一、什么是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 罪名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 贪污罪 、 盗窃罪 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普通 刑事犯罪 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特点是什么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客体时最重要的是对不特定性的认识。所谓“不特定”,是相对“特定”而言的,是指危害行为的危害结果事先无法确定,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一经实施,其犯罪后果就具有严重性与广泛性。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难以控制,这正是此类犯罪巨大危险性与危害性的表现。客体的不特定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首先表现在犯罪对象的不特定上。对象的不特定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行为人主观上有其特定的侵害对象,而客观情况使行为人主观上的特定对象成为不可能,从而呈现出不特定性。例如张某与某大公司老板王某结怨,一直想置王某于死地,苦于没有机会一次在大街上遇到王某,当时街上人很多,王某还带了保镖,不好下手,张某就用土制炸弹投向王某,导致5死一伤。张某主观上只是想炸王某,而客观上他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人。另一种是行为人主观上就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 (二)、危害结果的不特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其次表现在可能性结果的不确定上。 这是不特定性的最主要、最明显的表现。具体讲,包括可能侵害范围大小、数量多少和程度深浅的不特定。从范围来讲,可能是一定区域内的范围,也可能是一定区域外的范围;从数量上讲,既可能是上限已确定的不特定多数,也可能是上限不确定的不特定多数;从程度上讲,其受到侵害的程度也是有深有浅的。 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是指向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危害结果是行为人事先无法预料和难以控制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具有危害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就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罪。因此,是否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是区分公共安全罪和其它各类犯罪的重要标志。
2023-09-06 14:14:52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1、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如下: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要件,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4、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023-09-06 14:15:031

大学生应该如何践行社会公共安全

首先,对社会风险指数进行评级与分类,区分预警重点。现代社会的开放性特征决定了很多人或物都可能成为风险的受害者,这也是社会脆弱性的表现之一。特别是城市风险,作为高密集区域,单位空间聚集的要素一旦遭受风险打击,其后果难以想象。但是,预警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效的做法是结合风险指数进行评级与分类,对可能遭受风险打击的对象做出重点预警。理论上,预警对应的保护性投入巨大,将社会重点单元如购物中心、机场、办公室等都建设到足以承受炸弹和其他危险袭击的地步,既因花费太高而无法实施,也无必要。风险管理的实践一再证明,对于风险隐患的预警,单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更多的社会结构性单元如智库、社区等,来承担风险化解的功能,弥补政府机制的不足。 其次,协调非对称性关系。一方面,需要协调好公共安全与社会权利的交换关系。政府由于拥有强大的公共权力而在安全管控中显示出超级主体的地位,为公众个体、社会组织与财富提供安全保障,但社会需要牺牲相关权利以配合政府。比如,为了国土安全,美国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监听个人电话等信息,引发广泛批评,并可能演变成为冲突的诱因。另一方面,需要协调好庇护关系中的权利变化问题。庇护关系体现了强者逻辑,由庇护者提供规制,其秩序建立在权力关系结构化进而合法化的基础之上。在法制社会里,这种庇护关系往往有契约保障,但从属关系仍然比较明确,存在不平等权利的可能,因为随着契约履行的进一步展开,无法预测的权利关系也会随之发生,这可能是引发冲突的潜在诱因。此外,还需协调好不同主体的责任关系,构建彼此依赖的互信关系。风险管理中的非对称性关系越突出,诱发新风险的潜在诱因就越明显,互信关系有助于消解这种紧张。
2023-09-06 14:15:12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1、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这样判,具体如下:(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具体如下:1、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9-06 14:15:23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如果行为人构成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中的故意放火、决水、爆炸等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构成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中的失火罪、过失决水、爆炸等罪的,则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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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放火、决水、爆陵举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安全;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链搏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棚汪祥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据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2023-09-06 14:15:56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通过危险方法或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具体量刑标准有:1、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因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人受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9-06 14:16:111

社会公共安全底线依赖于什么

依靠的是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
2023-09-06 14:16:442

危害公共安全与危害社会安全有什么区别

大致来说,危害社会安全覆盖面要比危害公共安全广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而危害社会安全在此基础上包括特定的对象
2023-09-06 14:16:531

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的概念

公共秩序 (public order)  也称“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它有时又被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制度,在国际私法中又被称为“安全阀”制度。  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有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之分。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目前几乎所有的统一冲突法公约都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中国《民法通则》中有条款全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如: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文物、毒品的管理。
2023-09-06 14:17:021

社会安全的介绍

社会安全是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的公共安全教育六个模块之一。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 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社会安全是针对社会事件的安全措施、对策、知识等。社会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事件举例:如遇到抢劫、小偷、骗子、他人遇险等;意外走失;;学生踩踏等。社会整体安全程度取决于一国社会发展程度。经济发展速度、社会公平程度、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原因等都有可能对社会安全程度产生影响。当我们关注安全问题的时候,实际关注的是安全风险及其防范。必须明白,安全作为人们追求的一种价值,其内在可能是与效率、自由、创新发展、人权等价值相冲突的,对任何一种价值的追求程度不是越高越好,关键是把握度内的千变万化。
2023-09-06 14:17:141

社会公众安全感是指什么

社会安全感是人们对社会安全与否的认识的整体的反映,它是由社会中个体的安全感来体现的,安全感是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社会运行机制和人们生活安定程度的标志。我国对安全感的界定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有三点是一致的:"第一,认为安全感是一种主观感受,而非客观实体;第二,其感受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与公共安全的现状;第三,其感受的主体应是称作为"公众"的一定范围的居民群众,而不是某一居民个体。"在我国,关于安全感的研究有: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的有关文件中,第一次提出要将人民群众普遍具有安全感作为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标志之一;1988年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主持了"公众安全感指标研究与评价"的课题,这一课题在"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指标体系"的编制过程中,把"公众安全感指标研究与评价"作为其三个子课题之一;1988年和1991年,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面积的安全感调查,深入了解了公众安全感状况;1998年,中国公安大学的"中国居民社会安全感调查"发现居民社会安全感不容乐观,主要受社会治安状况影响;2002年华东师范大学等人的"上海市重点大学学生心理安全感的调查分析",发现上海市重点大学生在心理安全感的安定感、归属感、适应不良性上普遍表现出较为良好的状况,但在尊重感的获得上表现出普遍不足和显著差异。
2023-09-06 14:17:28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是()。

【答案】:B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023-09-06 14:17:35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什么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此罪属于概括性罪名,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2023-09-06 14:17:581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2002修正)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术防范)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制止、延缓盗窃、抢劫、非法入侵、破坏、爆炸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技术防范活动,具有入侵探测、防盗报警、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术防范工程)是指: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技术防范产品的安装、维修、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主管与协管)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工商、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第五条 (配建技术防范工程范围)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生产、存放场所; (二)广播、电视、电信单位的要害场所或者部位; (三)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四)存放重要计算机数据库的场所; (五)金银等贵重金属、珠宝的加工、储存、经销场所; (六)货币、有价证券的制造、存放场所天金融营业以及金融信息运行、存储等场所; (七)博物馆、展览馆、文物店等集中陈列、存放、经销文物、珍宝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致病性细菌、病毒的集中存放场所; (九)星级饭店、高级商务楼及大型活动场所的重要部位; (十)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其他场所和部位。第六条 (技术防范产品管理) 本市产品的质量监督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负责。本市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由市公安局在市质量技监局的指导下实施。 从事安装、维修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事先报经市公安局核准。第七条 (技术防范工程产品的标准) 技术防范工程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地方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安装使用。第八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标准和规范)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第九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建筑设计) 本市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并纳入本市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设计部门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第十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 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技术防范工程的正常、有效运行,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 (技术防范工程从业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本市安全保密规定; (二)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限制技术防范工程知密人员的范围,并登记注册; (四)妥善保管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 (五)不使用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受到治安拘留的人员。第十二条 (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使用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技术防范工程的设备、设施; (二)擅自改变技术防范工程的用途; (三)泄露技术防范工程的秘密; (四)影响技术防范工程使用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 (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非经营性行为的,罚款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9-06 14:18:061

武汉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术防范),是指运用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技术防范设施,对危险、要害场所和部位实行预防性控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各种入侵控制器、报警控制器、出入口控制设备、安全检查器材、电视监控及安全防范系统和防盗安全门、防盗保险柜(箱)、安全锁具及其它治安防护等产品。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以下简称技防设施),是指运用技防产品通过科学设计,在特定的场所和部位组成的技术防范系统。第三条 市公安部门主管全市技术防范工作,所设技术防范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日常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区公安部门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防范管理工作。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技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第四条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安装使用技防产品或技防设施:  (一)存放枪支、弹药的场所;  (二)存放国家机密级以上文件、档案、图纸的部位;  (三)存放爆炸、剧毒物品和致病菌种、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场所;  (四)陈列、储存、展销重要文物和珍宝的场所;  (五)金融机构所属金库及营业场所;  (六)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  (七)集中存放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的场所和部位;  (八)星级宾馆和饭店、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  (九)市或市以上公安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安装使用技防设施的其它场所和部位。  对不按前款规定安装技防设施,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安装。第五条 新建城市居民住宅,建设单位应将必要的防盗、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建设列入工程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设计单位应依据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技防设施设计文件,应先报经市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在已建成的场所或部位安装技防设施的设计文件,应报经市公安部门审查同意。第七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公安部门审查同意的技防设施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图纸,报经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第八条 技防设施竣工后,由负责审查设计文件的公安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达到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技防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将有关技术防范资料和直接参与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资料送公安部门编号存档。第九条 有关部门和设计、施工、使用等单位应对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安装的技防设施严格保密。第十条 申请专门从事技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和技防产品销售,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事先报经市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并依法取得有关证照。  市外单位和个人到本市专门从事技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和技防产品销售,应事先持当地核发的有效证照,到市公安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生产技防产品,须向市公安部门申报,按规定领取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实施许可证的技防产品,必须事先按规定领得许可证。第十二条 进口技防产品,应先连同有关资料,报经市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再按规定到其他部门办理手续。第十三条 公安部门应在技术监督部门指导下,对取得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定期进行检查;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提请技术监督部门处理。第十四条 生产、销售技防产品,应对质量负责,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技防产品。因产品质量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无偿退换、保修或返工;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技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质量不好,影响用户使用的,按设计标准返工;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技防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技防设施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保证技防设施使用功能完好。第十五条 公安部门应对技防设施的施工和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技防设施安全、适用、有效。
2023-09-06 14:18:161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包不包含救援装备

武器弹药制造企业名录06-20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企业名录12-03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企业名录06-12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企业名录06-19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企业名录12-01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企业名录01-18消防安全行业企业名录07-24消防安全行业企业名录12-01消防设备企业名录光盘
2023-09-06 14:18:261

陕西省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的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是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活动场所和各类大众性文体、商贸等活动提供约定的安全保卫服务的专门组织,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第三条 县(市、区)以上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是本地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社会公共安全员的聘用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各类安全器材和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实行有偿服务。  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制定。第五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对象通过订立书面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服务责任区域、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与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收费以及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第六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或社会公共安全人员因违反合同造成服务对象遭受侵害或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 社会公共安全员由省或地区行政公署和设区市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制定。第八条 社会公共安全员的职责是负责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责任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和控制工作;保护犯罪现场,扭送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第九条 社会公共安全人员必须经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经培训合格并取得《陕西省社会公共安全员资格证》的方可上岗。  《陕西省社会公共安全员资格证》由省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第十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社会公共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连续5年被考核确定为合格或连续3年被考核确定为优秀的社会公共安全人员,具备人民警察条件的,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优先录用。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活动场所需要聘用公共安全人员的,必须向所在地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选派。  社会公共安全员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偿的安全保卫服务。第十二条 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组织和社会公共安全员,因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公安机关批准,可配备必要的警械。  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安全员配备和使用警械,必须从严控制。第十三条 社会公共安全员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持统一工作证件上岗。  服装、标志和工作证件由省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和管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发布后,原有的保安公司、治安联防队和各类群众性有偿服务的治安防范组织一律终止。第十五条 本规定具体运用中的问题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9-06 14:18:341

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因素

2023-09-06 14:18:442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你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范围太过于广泛,包含了各种类型的罪名,其量刑标准也各有不同。轻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死刑,还可能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在法律上称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其主体主观上分为故意或过失,但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我国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中有具体规定,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每个罪名都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该类犯罪通常以情节的恶劣与否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来进行量刑,例如,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一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针对特定的对象,可能会给不确定的多数人造成损害。我国刑法把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罪名放在了刑法分则的第二章,可见其危害程度仅次于危害国家安全,因此要保证公共安全,避免发生此类行为。【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全部内容,从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到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二、《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
2023-09-06 14:18:541

什么是社会公共安全

社会公共安全:指的是恐怖事件、城市火灾、瘟疫传染病(如SARS等)、群体性暴力事件、政治性骚乱、经济危机及风暴、商品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重大交通事故……等等社会公共安全问题,这些人味灾害的杀伤力给生存者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和心理压迫。公共安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遭受到残酷的考验和严峻的挑战,人们对公共安全的现在和未来充满沉沉的顾虑和重重的忧患。 在老百姓既要秩序井然和安全保障又要方便快捷的公共社会生活活动中,公共场所的安全力和防范力受到老百姓的高度重视和普遍质疑,系统措施的完善和先进设备的采用呼声日高。 当今世界,许多公共场所根本没有采用身份的安全认证来防范人为灾害,机场、边境海关采用的也仅仅是单一的身份安全认证,例如生物特征护照和身份证等。单一的身份安全认证已经凸现不安全的严重隐患,恐怖分子何以顺利进入美国制造灭绝人寰的911灾难?完全拜假证件如假护照、假身份证以及非己有或借用的证件所赐,假证件在单一的安全认证系统中很容易蒙混过关,假冒身份是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是罪魁祸首。
2023-09-06 14:19:191

社会公共安全的介绍

社会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等。粮食安全是经济安全的内容,不属于社会公共安全。
2023-09-06 14:19:261

公共安全的主要方面包括哪些

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公共场所是供大众使用或服务大众的活动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影剧院、学校、KTV、大型商场、超市、体育场馆、公交车站、码头、候机大厅、大型集会、演出活动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公共场所由于人员众多,一旦发生某些小的事故,就容易引起较大的危害,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公共安全包括哪几方面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公共安全标志规范每个人的各种安全行为中国公共安全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社会矛盾及反映这些矛盾的社会问题的表征。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在此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其二,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的变态利益需求取向,使社会心理出现失衡,产生了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利益冲突的加剧必然使违法犯罪行为增多。其三,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产生的附带性社会治安问题。当前,除了农村民工潮之外,某些城市人口也加入了人口流动大军,给人口管理和治安带来巨大困难。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不可避免出现某些社会犯罪现象。其四,政府职能转换期内产生的社会调控能力弱化。政府职能转换还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的调控和整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2023-09-06 14:19:41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0:081

什么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携带管制刀具,和爆炸危险品,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3-09-06 14:20:172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关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很多。例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上罪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0:42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因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人受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0:52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放火、决水、爆陵举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共安全;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反之,危害公共安全意味着行为具有公共危险,因此,这些犯链搏罪被称为公共危险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棚汪祥保护法益,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据此,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
2023-09-06 14:21:07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醉驾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06 14:21:371

公共治安服务有哪些

公共治安服务有如下1、社会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2、它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人员疏散等;3、恐怖事件,例如生物特征护照和身份证等,网络安全和重大交通事故也在社会公共安全的范围之内;4、校车安全也是频发的社会安全问题,严重危及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它的解决将会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因此要全面地分析和研究它;5、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安全问题已渐渐显露出弊端,其中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就表现得略微严重,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来降低安全隐患。
2023-09-06 14:21:48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量刑标准也不相同。具体的量刑可以阅读下文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二十条之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
2023-09-06 14:21:56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通常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概括性的罪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2:191

请简述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的含义?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公共秩序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 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2023-09-06 14:22:29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这样判,具体如下: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判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具体如下:1、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06 14:22:41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9-06 14:22:521

社会与安全主要内容

  社会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等。粮食安全是经济安全的内容,不属于社会公共安全。  这些人为灾害的杀伤力给生存者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和心理压迫。公共安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遭受到残酷的考验和严峻的挑战,人们对公共安全的现在和未来充满沉沉的顾虑和重重的忧患。在老百姓既要秩序井然和安全保障又要方便快捷的公共社会生活活动中,公共场所的安全力和防范力受到老百姓的高度重视和普遍质疑,系统措施的完善和先进设备的采用呼声日高。  当今世界,许多公共场所根本没有采用身份的安全认证来防范人为灾害,机场、边境海关采用的也仅仅是单一的身份安全认证,例如生物特征护照和身份证等。单一的身份安全认证已经凸现不安全的严重隐患,恐怖分子何以顺利进入美国制造灭绝人寰的911灾难?完全拜假证件如假护照、假身份证以及非己有或借用的证件所赐,假证件在单一的安全认证系统中很容易蒙混过关,假冒身份是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是罪魁祸首。
2023-09-06 14:23:041

危害社会安全的罪名

法律主观: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此罪属于概括性罪名,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3:241

大学生应该如何践行社会公共安全

首先,对社会风险指数进行评级与分类,区分预警重点。现代社会的开放性特征决定了很多人或物都可能成为风险的受害者,这也是社会脆弱性的表现之一。特别是城市风险,作为高密集区域,单位空间聚集的要素一旦遭受风险打击,其后果难以想象。但是,预警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效的做法是结合风险指数进行评级与分类,对可能遭受风险打击的对象做出重点预警。理论上,预警对应的保护性投入巨大,将社会重点单元如购物中心、机场、办公室等都建设到足以承受炸弹和其他危险袭击的地步,既因花费太高而无法实施,也无必要。风险管理的实践一再证明,对于风险隐患的预警,单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更多的社会结构性单元如智库、社区等,来承担风险化解的功能,弥补政府机制的不足。 其次,协调非对称性关系。一方面,需要协调好公共安全与社会权利的交换关系。政府由于拥有强大的公共权力而在安全管控中显示出超级主体的地位,为公众个体、社会组织与财富提供安全保障,但社会需要牺牲相关权利以配合政府。比如,为了国土安全,美国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监听个人电话等信息,引发广泛批评,并可能演变成为冲突的诱因。另一方面,需要协调好庇护关系中的权利变化问题。庇护关系体现了强者逻辑,由庇护者提供规制,其秩序建立在权力关系结构化进而合法化的基础之上。在法制社会里,这种庇护关系往往有契约保障,但从属关系仍然比较明确,存在不平等权利的可能,因为随着契约履行的进一步展开,无法预测的权利关系也会随之发生,这可能是引发冲突的潜在诱因。此外,还需协调好不同主体的责任关系,构建彼此依赖的互信关系。风险管理中的非对称性关系越突出,诱发新风险的潜在诱因就越明显,互信关系有助于消解这种紧张。
2023-09-06 14:23:321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术防范)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制止、延缓盗窃、抢劫、非法入侵、破坏、爆炸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技术防范活动,具有入侵探测、防盗报警、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本办法所称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术防范工程)是指: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技术防范产品的安装、维修、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主管与协管)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技术防范围管理工作。  工商、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第五条 (配建技术防范工程范围)  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生产、存放场所;  (二)广播、电视、电信单位的要害场所或者部位;  (三)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四)存放重要计算机数据库的场所;  (五)金银等贵重金属、珠宝的加工、储存、经销场所;  (六)货币、有价证券的制造、存放场所和金融营业以及金融信息运行、存储等场所;  (七)博物馆、展览馆、文物店等集中陈列、存放、经销文物、珍宝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致病性细菌、病毒的集中存放场所;  (九)星级饭店、高级商务楼及大型活动场所的重要部位;  (十)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其他场所和部位。第六条 (技术防范产品管理)  本市产品的质量监督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监局)负责。本市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由市公安局在市质量技监局的指导下实施。  从事安装、维修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事先报经市公安局核准。第七条 (技术防范工程产品的标准)  技术防范工程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地方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安装使用。第八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标准和规范)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第九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建筑设计)  本市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并纳入本市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设计部门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建筑设计规范。第十条 (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  使用技术防范工程的单位,应当建工健全技术防范工程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技术防范工程的正常、有效运行,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 (技术防范工程从业和使用单位的要求)  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本市安全保密规定;  (二)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限制技术防范工程知密人员的范围,并登记注册;  (四)妥善保管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  (五)设计、施工、维修和使用人员经过技术防范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六)不使用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受到治安拘留的人员。第十二条 (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技术防范工程使用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技术防范工程的设备、设施;  (二)擅自改变技术防范工程的用途;  (三)泄露技术防范工程的秘密;  (四)影响技术防范工程使用的其他行为。
2023-09-06 14:24:01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因危害公共安全导致受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4:121

危害公共安全与危害社会安全有什么区别

大致来说,危害社会安全覆盖面要比危害公共安全广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而危害社会安全在此基础上包括特定的对象
2023-09-06 14:24:552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的标准: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9-06 14:25:05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罪名,根据严重程度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一十四条到一百三十九条
2023-09-06 14:25:36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等。各个罪行的量刑是不同的,如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到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2023-09-06 14:25:461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过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只是一个总称,具体的犯罪手段还是非常的多的,比如说以危险的方法破坏油田、河流等。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实,关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量刑问题是必须要结合犯罪情节,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的,只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某些犯罪手段,不管有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后果都已经涉嫌触犯了我国的刑法了。
2023-09-06 14:2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