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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以及它有哪些制度构成

2023-09-18 09: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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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制度的含义及分类

社会制度是社会网络的钢,是进行社会分析的焦点。无论是进行社会结构方面的分析,还是进行社会过程方面的分析,都离不开对制度的分析。

(一)社会制度的含义

社会学界对什么是社会制度这一问题的看法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第一,把社会制度视为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系统。这种看法认为,社会制度类似于道德习俗,是指导和约束社会成员行为的标准和要求。美国早期社会学家萨姆纳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第二,把社会制度视为某种社会关系。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吴文藻人为“制度是由于人类团体活动而引起的某种社会关系”,“是有组织的人类关系的形式或说是有组织的人类活动的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社会学教程》第165页)。第三,把社会制度视为某种社会结构。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谱诺在他的《社会学》一书中指出“制度是为了满足社会基本需要而组织起来的一组稳定的社会结构。”(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社会学导论》第288页)。第四,把以上四种或几种看法综合起来而形成的社会制度定义: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系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

综上所述,社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领域中具有某种内在的有机联系并在功能上相互联系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系统以及与此相配合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社会学上所说的社会制度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社会制度概念不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使用的社会制度这个概念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最宏观的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用社会制度界定人类社会的不同形态,如奴隶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制度等。社会制度也可以在微观层次上使用,指某社会单位具体的社会行为规范,如考勤制度、工作制度等。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制度既有别于宏观的界定,也与微观的定义有所不同,它通常指某一社会领域中的制度,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因此,社会学所讨论的社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与社会制度有关的各种结构和组织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构成一种具有内在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社会单位;第二,社会制度不是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和规范,它所涉及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性,适合于某一社会领域的不同组织;第三,社会制度不是整个社会形态,而是构成整个社会形态的某一部分。

为了准确地把握社会制度的含义,需要了解社会制度与其相近的几个概念的区别。首先,社会制度与社会规范不同。社会制度所涉及的社会规范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系统,而不是指具体的社会行为标准;社会制度所包含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性;社会制度不仅包括社会规范,还涉及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其次,社会制度与社会组织不同。社会制度的结构需要借助于特定的、相互关联的组织活动,但它并不是社会组织本身;社会制度对社会组织起到指导、调整和约束作用。

(二)社会制度的基本类型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把社会制度分为不同的类型:

以社会制度的起源和功能演变为标准,可以把社会制度分为本原社会制度和派生社会制度。本原社会制度是指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社会制度,其他社会制度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派生社会制度是指从本原制度中生长、演化和发展出来的社会制度。派生的社会制度是社会发展、文明进化的产物,社会越发达、越先进,派生的社会制度就越多、越有成效。

以社会制度产生过程中人所起的作用为标准,可以把社会制度分为自生社会制度和人为社会制度。自生社会制度是指人类社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和形成的社会制度。人为社会制度是指根据社会成员的需要有目的地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

以社会需要为标准,可以把社会制度分为经济制度、生育制度、政治法律制度、宗教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等。这是社会中最常见的划分方法。

经济制度是指用来协调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过程的社会规范体系,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需要。社会的所有制形式、资源的配置、成员的劳动关系、劳动成果的分配方式以及经济管理机制等,都是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经济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最主要形式,是其他社会制度的基础。

生育制度是指人类自身繁衍即劳动力再生产的社会规范体系,它满足人类的性、亲情、种族延续等方面的需要。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需要保证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两者缺一不可。人类社会的人口再生产与动物不同,它不仅受生物本能的支配,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行为,需要一套有效的生育规范体系来控制和调整人类的活动。许多社会学家认为,生育制度是社会的本原制度,是人类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在原始社会人类就是依靠血缘关系组织起来并进行各种生产、宗教、娱乐等社会活动。

政治法律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指有关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分配社会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起作用是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化日益明显,不同社会地位的集团和成员必然会发生利益冲突,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为了调整这些利益冲突,社会需要分化出专门的组织和力量管理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使各阶层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整体利益范围内活动,以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这就是政治法律制度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政治法律制度的任务是维护公共秩序、分配社会权力、保证权力行使的合法程序和原则以及调整人际关系、裁定社会冲突等。

教育制度是指有关文化知识和价值观念的传授以及教育管理的社会规范体系。它包括教育方针、教育体制、教学管理制度等内容。教育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它不仅是传授文化知识和价值观念的主要手段,也是为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积累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教育和科研又是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是社会变革的巨大动力。

宗教制度是指有关宗教信仰、仪式、组织等的社会规范体系,它是人们宗教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关于宗教的本质,不同的学者又不同的看法,恩格斯认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4页)一般认为,宗教制度具有提供精神支持、强化道德规范、促进社会整合的功能。

文化制度是指有关调节、指导和控制文化活动的社会规范体系,它是一种派生的社会制度。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精神活动从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并成为独立的需要时,就会形成专门的社会组织和文化制度,以便控制和指导有关的文化活动。文化制度中有一部分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密切相关,如社会理想、伦理道德等意识形态制度,而另一部分的联系则不那么明显和直接,如科学、娱乐等非意识形态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为没有劳动能力或没有劳动机会的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规范体系,它在克服自然或人为灾害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一般涉及对老年人的赡养、失业者的救济、残疾人的保护、贫困者的资助、自然灾害的防御以及对一些特殊群体的照顾等。国家、企业和一些其他性质的社会组织是社会保障的主体,社会保障通常是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形式实现的。

以上介绍了几种主要的社会制度,其中经济制度和生育制度是所有社会形态都具备的,它们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因此,又称为本原社会制度。其他社会制度都是由此派生城来的,因此,又称为派生社会制度。另外,这些分类法是为了分析和研究某种社会生活领域种特定社会制度的结构、状况和发展的过程等而进行的,实际上这些制度本身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构成社会生活的整体。

二、社会制度的构成与功能

社会制度是一个相对宏观的社会学概念,虽然它的种类比较多,但都是关于规范体系的,把社会制度作为系统来考察,它还表现出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一个综合体。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就可以形成不同的社会制度,发挥着不同的功能。

(一)社会制度的构成

一般认为社会制度包括以下理念、规范、组织、地位结构、成员、设备等六大要素。这六个要素由于其内容的不同,在社会制度结构中的比重、组合和排列的不同,就产生各种不同的制度。但对一个具体的制度来说,这六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

第一,理念。理念是指用来阐明社会制度的目的、性质以及价值的理论要素。社会制度是有目的地、理性地控制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为了使社会成员遵守这些规范,首先需要社会成员了解社会制度存在的理由、发展的目标以及社会制度的社会功能等,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社会成员才能产生遵守社会规范的自觉性。对于社会制度来说,它才能从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社会制度。理念系统是社会制度中核心的部分,它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完善起来的,社会制度的各项具体规范也是依赖理念系统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如果社会制度的理念系统被绝大多数的人抛弃,这项社会制度就会被新的、更有效的社会制度所取代。社会制度的理念体系以抽象的社会学说、社会思想和社会理论为基础,它们共同支持和维护某一社会制度的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具有不同的理念系统。在阶级社会中,同一种社会制度,也因不同的阶级利害关系而具有不同的理念系统。

第二,规范。规范是指社会成员行为的模式和标准,它指导社会成员的日常社会活动,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实际运行方式。任何社会制度都离不开具体的行为规范系统,它包括社会风俗、传统习惯、伦理道德、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等。社会制度的规范系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须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自己的内容和结构。一般说来,社会制度的规范系统有两类性质的变化:如果社会制度的理念系统显示出其优越性,就会逐渐被社会成员接受,这一规范系统就会在实际生活中逐渐趋向完善;相反,如果一种社会制度的理念系统逐渐被人否定,这一系统就会被新的系统所取代。

第三,组织。组织是社会制度的实体部分,是社会制度的组织构成系统。任何社会制度都有相应的组织系统来促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的行为规范,离开社会组织,社会规范就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一般认为,组织系统包括决策组织部门、职能组织部门和监督组织部门。社会制度的理性化和有效化程度是不同的,有的社会制度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目标和任务等,而有些则通过习俗这一形式发挥作用。在实际生活中,除了需要有一套合理的理念系统、规范系统和地位结构外,还要依靠有效的组织系统,只有这样,社会制度才能顺利实施。社会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体现了社会成员有目的、有意识地调整和控制社会活动的能力。

第四,地位结构。地位结构是指有关一组社会地位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的规范。地位结构规定了某一社会制度下成员对组织或组织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相对于社会制度的理念系统来说,地位结构要具体的多,它是理念系统的延续,体现理念系统的要求。而对于社会制度的规范系统来讲,地位结构又显得相对抽象,只是规定了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规范系统必须依赖于地位结构。例如,教育制度规定了教师和学生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每个教师和学生必须使自己适应这套社会地位结构。如果不适应这种社会地位结构,社会成员之间就会发生冲突,社会制度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调节和解决双方的矛盾。

第五,成员。成员是指在社会制度组织系统中承担具体社会角色的社会成员。无论是社会制度的理念、规范系统,还是地位结构、组织系统,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成员的活动为依据;人是社会制度各要素的载体,只有通过人的活动,社会制度才能进入历史的发展过程。社会制度的人员要素特指经过社会化并以内化了社会制度的理念规范系统的社会成员。它们在实际生活中承担特定的社会角色,根据自己的理解认识参与组织活动,以实现组织目标。组织系统只为社会成员的活动提供一个基本框架,由于社会成员能力和机会等方面存在差别,社会制度组织系统的效率并不一致,但任何一方都是不可偏废的。社会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高效率的组织系统,还需要有能力、有才干的组织成员。

第六,设备。设备是指保证社会制度有效实施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任何社会制度的有效实施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不具备这一条件,社会制度就无法发挥作用。不同的物质条件对于社会制度的作用是不同的,以此为标准可以把设备划分为基本设备、有用设备和象征设备等三种类型。基本设备是社会制度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离开它,社会制度就无法实施。对于社会制度的实施来讲,这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物质前提。有些物质设备对于社会制度的功能发挥起着促进作用,但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拥有了这些物质设备,社会制度就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物质设备被称为有用设备。还有一些物质设备没有具体的实用价值,只是某种象征,这被称为象征设备。象征设备作为组织系统的标志,起着号召和团结社会成员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甚至能起到其他物质设备无法起到的作用。

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来说,以上的六项基本要素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不同的社会制度。理念系统和规范系统是社会制度的精神部分,地位结构是社会制度的社会关系部分,组织和人员系统是社会制度的实体部分,设备系统则是社会制度的物质条件部分,这些都是社会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

(二)社会制度的功能

社会制度的功能涉及人类社会活动的所有方面,不同的社会制度满足社会成员的不同需要,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从一般意义上来看社会制度的基本社会功能包括:满足社会需要、维护社会的日常秩序、社会化、社会整合、社会导向等方面的功能。

第一,满足社会需要功能。任何社会制度都是为了满足某些社会需要而产生的。虽然社会需要的类型有所不同,但满足社会需要这一点是共同的。如生育制度满足社会成员求偶、结婚、性和生育的需要;经济制度满足社会成员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如果一种社会制度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它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终将被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社会制度的发展也以社会需要的变化为基础。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家庭中进行的经验教育已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于是学校教育应运而生,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渐外移,由专门的社会机构负责社会成员的教育,教育的内容、对象和程度要求等都在逐渐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可见,教育制度是随着社会需要的变化而逐渐形成并完善的。

第二,维护社会的日常秩序功能。社会制度为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提供价值标准、行为规范、组织系统和物质条件等。它鼓励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指导社会成员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行动,同时对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实施惩罚,以此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社会制度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标准、要求和条件,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在社会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有些社会制度的功能直接与维护社会秩序的要求相关,它们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调解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团结社会成员的作用。例如,政治法律制度就不仅仅在一般意义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它直接干预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调节社会成员的冲突和纠纷,维护社会的日常生活秩序,处罚违反社会规范的各种行为。

第三,社会化。社会化的过程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与其他社会成员交往和沟通的人际互动过程。人际互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社会成员通过这一过程把社会制度的概念和规范系统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从而主动遵守社会制度的要求,自觉与其他社会成员配合,共同实现社会组织的目标,发挥社会制度的功能。社会化功能在一些社会制度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例如,生育制度中的抚育功能要求父母承担孩子的社会化的任务,指导和教育孩子,使他们成为符合社会要求的成员;二教育制度的方针就是传授文化和道德价值观念,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并具备必要的生活知识和劳动技能。

第四,社会整合功能。社会制度使某一组织的社会成员团结一致,为实现某一组织目标而共同努力。社会通过组织系统控制和监督成员的行为,协调各相关组织的关系,从而满足社会成员的社会需要。社会成员的活动如果脱离社会制度的约束,就会妨碍日常社会秩序,使社会处于混乱的状态。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宗教等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整合,保持社会各阶层的团结一致。与其他社会制度不同的是,它们不只是协调某个社会领域的社会活动,而是把整个社会视为一个单位,使社会各阶层通力合作,形成相互促进、有序运行的社会机制。

第五,社会导向功能。任何社会制度都具有特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它指导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这就是社会制度的导向功能。从方式上来看,社会制度的导向功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鼓励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和价值观;二是惩罚违背社会准则的越轨者。借助于社会制度的导向功能,社会规范才能形成,社会秩序才能维持。有些社会制度,如教育、政治法律和宗教等制度,它们的社会导向功能非常突出,这些社会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符合社会需要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

社会制度的功能非常复杂,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各方面因素的交互作用使社会制度的功能表现出多层次、多方位等特点。社会学家通常根据人们对社会制度的功能的意识状况和社会制度对社会的作用,分别把社会制度的功能划分为:显功能和潜功能、正功能和负功能。

显功能是指被社会成员意识到的社会制度的功能,潜功能是指没有被社会成员意识到的社会制度的功能;正功能是指社会制度的积极社会功能,负功能则是指社会制度的消极社会功能。任何社会制度都包含显功能和潜功能、正功能和负功能的对立,这些功能在实际生活中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因而对实际生活中社会制度的功能分析决非易事。一般认为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第一,显功能和潜功能相结合。社会制度的显功能容易被认识到,但对社会制度的考察不能仅仅停留在显功能这一层次上,还应该注意社会制度的潜功能,其作用范围、作用对象以及转换方式等都是社会制度功能分析的重要内容。第二,正功能和负功能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注意社会制度积极的社会功能,也要注意社会制度的消极的社会功能,这样才能比较客观地认识和评价社会制度的作用。第三,明确具体的社会功能。社会制度的功能非常复杂,在分析社会制度的功能时,需要明确考察的项目、对象及作用和结果。如果不明确具体的社会功能,对社会制度的功能分析就无法进行。

三、制度化和制度改革

在分析了社会制度的意义、构成及其社会功能之后,现在再进一步结合我国当前改革的实际,探讨制度化和制度改革的问题。

(一)制度化

制度化既包括制度本身的演变过程,也包括制度对社会成员活动的影响,是指社会制度逐渐合理化和有效化,以及社会成员的活动逐渐固定化和模式化的过程。对制度本身的演变来说,制度化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通过制度化使社会制度合理化。社会制度的发展是个历史过程,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实践修正和改变原有的社会制度,杜绝社会制度中的各种漏洞,使社会制度更加合理和严密。社会制度合理化另一方面的作用是通过制度化使得更多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保持一致,也就是说,使社会制度更充分地体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同制度化使社会制度有效化。有效化是衡量社会制度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代表社会制度运行以及社会成员能否有效地分工合作、社会制度的组织系统能否有效地运行以及社会制度能否有效地实现社会目标等体现出来的,即社会制度功能的发挥状况。

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来说,制度化也起着重要作用:

第一,制度化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社会成员的活动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会妨碍社会成员之间的正常交往,使他们难以有效地合作。要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就需要把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逐渐模式化和固定化,防止个人情感影响组织的活动。制度化使每个社会成员按照统一的标准从事社会活动,违反了社会规范就会受到惩罚。通过模式化的社会活动,社会制度就能有效地控制成员的行为。

第二,制度化使社会成员的行动具有可期待性。模式化的社会活动使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有章可循。社会成员根据各自的地位和承担的角色采取相应的社会行为,同时依次推测其他社会成员应该作出的反映,这对于成员之间的交往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可期待性很低,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就会出现障碍,冲突就无法避免。

制度化的发展会遇到各种矛盾。新的社会制度总是在与旧的社会制度的斗争中产生的,新旧社会制度总是处于相互影响、相互冲突的状况,这就是制度化的冲突现象。在冲突过程中,相对合理、有效的新的社会制度逐渐代替旧的社会制度。制度化过程中会出现几种社会规范互相冲突的现象,其中可能有一种制度化的社会规范占据优先地位,这被称为制度化优先现象。制度化过程中还会出现逃避现象,即正常的社会规范也容忍一定限度内的越轨行为。总之,制度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充满矛盾和冲突。

(二)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因

虽然社会制度的发展充满矛盾和冲突,但历史从没有停止过制度改革。人们为什么需要变革社会制度呢?这就涉及到社会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因问题。

第一,社会需要的发展。从根本上说,社会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成员的社会需要不断变化,就对社会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和期望。当原有的社会制度无法有效地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时,社会制度的改革就无法避免。当然,在实际生活中社会制度的改革与社会成员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并不像我们表述的这样简单,但从根本上说,社会成员的社会需要不断发展是社会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因,社会制度的发展史也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社会制度的僵化。制度化能够促进社会制度的合理化和有效化,使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向模式化发展,但它同时也带来负向的社会功能,即社会制度的僵化。社会成员在遵守统一的社会规范时,外在的力量逐渐成为社会成员活动的动因,在这种情况下,判断一种社会活动的有效性的标准不是社会成员出于个人意愿而做出的积极努力,而是行为本身是否符合社会规范,这就难免使社会成员的创造力受到抑制。如果社会成员的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就会遭到组织或社会的排斥,被视为异端,因此,遵守社会规范本身成了社会成员需要的一部分。社会组织的奖罚制度也是为了鼓励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社会成员的创造力却被排斥在组织活动之外。有些社会学家认为,制度化的社会组织会培养社会成员的惰性。

第三,社会制度的有限性。社会制度的有限性也是社会制度变革的内在动因之一,它是指社会制度只能涵盖社会成员的部分社会活动,对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则无能为力。一项社会制度无论怎样合理、有效,都只能介入已被社会成员意识到的或已经发生的并已纳入社会规范的活动,而新的社会实践通常是超越现有的规范的,在开始阶段常被视为异端邪说,只有当新的社会活动的影响足以动摇原有的社会制度时,这部分社会实践才能融入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制度的发展就是一个从排斥到吸收的转变过程,只有不断吸收新的社会实践的成果,社会制度才能保持其生命力。

第四,社会制度的冲突。社会制度运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社会制度之间的冲突。由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从不同角度指导和控制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它们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使社会成员出于两难境地。例如,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国有企业重组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但同时也使许多职工面临下岗失业的困境,如果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就难以维持稳定的社会局面,最终妨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也说明各项社会制度是相互支持、相互依赖的,任何一项社会制度的改革都会影响到其他社会制度,只有保持各项社会制度之间的平衡,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我国的体制改革

我国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始于1978年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后,一场涉及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重大社会制度改革全面展开。究其原因,是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后过多地照搬前苏联的社会经济模式,强调计划、集中,统一安排各项社会生活。特别是十年文革期间,社会体制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无法发挥正常的社会功能。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解放了中国人的思想,为社会制度改革提供了必要的思想政治基础。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从原有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下面,就我国社会中主要领域的体制改革作一简要的介绍。

第一,经济体制改革。第二,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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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7:16:482

民主观念的现代性变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民主观念的现代性变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政治权力的实现和作用方式有哪些?(1)暴力方式(武力)。暴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政治权力(2)压力方式(操纵)。压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由此使权力客体意识到政治权力作用的后果而不得不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行为选择,从而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 (3)命令方式(权威)。命令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借助于某种传播媒介,以指示语言表达自己的意志,要求政治权力客体照此行事。 (4)规范方式(契约)。规范方式是指政治权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组织和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在体现法治原则时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之为根本的活动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也即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4)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国家机关的构建、改组和解散,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的规范和程序,否则,不具有合法性;(5)司法独立,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保持相对独立和超然的地位,作为对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试述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公民权利属于社会领域,政治权力则属于国家领域,这就在消极的意义上构成了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它使得国家权力不可能是全能的、为所欲为的,它在
2023-09-06 17:16:561

社会制度的内在机制和外在机制指的是什么?

内在制度: 规则以及整个规则体系靠人类的长期经验而形成。规则如果被足够多的人采用,从而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临界点),该规则就会变成一种传统并被长期保持下来,结果就会通行于整个共同体。当规则逐渐产生并被整个共同体所了解时,规则会被自发执行并被模仿。日常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规则多数是在社会中通过一种渐进式反馈和调整的演化过程而发展起来的。外在制度:由设计产生。是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它们被清晰地制订在法规和条例之中,并要由一个诸如政府样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这样的规则是由一批代理人设计出来并强加给社会的,这些代理人由一个政治过程选举出来,并高踞于社会之上。最终要靠强制性法律手段来执行。
2023-09-06 17:17:161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作用有(  )

【答案】:A、B、C、D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自觉、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题选ABCD。
2023-09-06 17:17:261

什么是社会监督?

旅游管理执法最少要几人
2023-09-06 17:17:364

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指任单位和个人什么

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指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机制。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2023-09-06 17:17:501

为什么说社会监督能够对权力进行制约?2,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舆论监督制度建设。2、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行政监督、司法监督1、加强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3、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
2023-09-06 17:18:002

如何在反腐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一、明确监督目的,着力解决为什么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在注重组织监督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民主监督问题,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和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把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这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是否做到了全心全意、是否当好了人民的公仆、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人民群众是最权威的裁判。古人云:“鉴不能自照,尺不能自度,权不能自称,囿于物也。”如果缺乏民主监督机制,仅由自己来监督自己,割自己身上的痈疽烂疮,这很痛苦,也很难下手。只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机制,把手术刀交给人民群众,通过揭露、评价、纠偏、严处等方式,惩恶扬善,激浊扬清,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才能保持党的健康肌体,保持党代表人民的先进本色。  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党的执政地位并非因长期拥有而永远拥有,党的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民心向背。如果一些干部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群众就会生怨气;只需一个暗示、一个公章便落得个盆满钵溢,群众就会不服气;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群众就会灰心丧气。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是对党的执政地位的致命威胁。而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民主监督则是治理腐败的有力武器,巩固执政地位需要民主监督。唯此,才能保证党的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受住执政的考验,防止“人亡政息”的历史悲剧重演。  这是反腐倡廉的治本要求。反腐倡廉建设依靠惩治,更依靠预防;惩防体系建设依靠教育,还依靠监督;构建监督体系依靠组织监督,也依靠民主监督。当前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特别是缺乏有力的民主监督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为什么运动员在比赛时不敢轻易犯规,犯规也能很快被发现,主要在于有“盯人”监督的办法,不仅有裁判的“火眼金睛”盯着,更有观众无数双眼睛盯着。民主监督是反腐倡廉成本最低、影响最深远的办法。实现从侧重惩治向侧重预防的转变后,再向依靠监督特别是民主监督的转变,反腐倡廉建设就有了更得力的抓手。  这是在反腐倡廉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依靠人民群众,是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胜利之源。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总结来自基层一线反腐倡廉实践的经验,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只有依靠和发动群众,配合专门监督机关,举证腐败案件,增强监督合力,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水平。实践也告诉我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各级干部的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仅靠专门机关监督干部廉政情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这是改变民主监督薄弱状况的现实要求。尽管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越来越重视民主监督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无论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上,还是从群众本身的愿望上,民主监督仍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着领导不愿群众监督、群众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那里,无论从过程看还是从结果看,民主监督仍是软性的,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充分。纵观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与对权力监督不够甚至缺失有关,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无法到位,民主监督无力无效,以致腐败分子大行其道。群众的民主监督是一切监督的“原点”。从现实和从长远的角度看,我们都必须大力加强群众的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监督主体,着力解决由谁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所谓民主监督,主要指下级对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异体监督。它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包括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监督、普通党员对党的领导干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监督、网络媒体监督等。我们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的要求,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各民主监督主体的作用,保证人民监督权力的行使。  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党内民主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依照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自身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是党构建自身的免疫系统。它在我国民主监督体系中起着引领作用,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权力是最直接的监督,起着最关键的作用。要强化教育引导。对上级来说,增强党纪观念,克服特权思想,牢记没有不受监督权力的意识,着力解决将下级监督视为不尊重、怕影响威信等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对下级来说,把监督视为责任和义务,着力解决好人主义盛行、监督上级怕被“穿小鞋”、影响自己前途等问题,主动开展监督;无论是上级还是下级,都要解决怕民主监督会出乱子、影响团结统一、影响工作等问题,树立党内民主监督的良好风气。要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探索落实下级对上级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质询权,以及下级对上级任免干部的提名权、选择权、知情权,在基层党组织试行廉政情况质询制度、直接选举制度、差额选举制度、弹劾制度、罢免制度,以权利监督权力,着力改变监督者的权利不足甚至依附于被监督者的状况。要健全党内生活。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既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积极开展思想互助和相互提醒,发扬延安整风、“三讲”教育等党的好传统好经验,完善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在党组织中定期开展廉洁情况信任投票,突出普通党员在党内民主监督中的主体地位。  加强群众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是监督举报的主体,是腐败案件线索的主源,也是对腐败分子设置的最大和最有效的监督网。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80%以上是由群众举报的;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大要案中,90%以上是由群众检举的;许多国家90%以上腐败案件也是通过民众监督查办的。广大群众能提供领导机关不易发现、纪检组织难以掌握的线索信息,腐败分子最害怕人民群众的真正监督。实践证明,哪里的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腐败现象就比较少。为此,要着手制定人民群众监督条例,规范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把群众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的信息保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情况通报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还要注重开展经常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民意调查和民意测验,加大廉洁情况和群众意见在各项考评中的权重,探索进行党风廉政情况民意排名,实行一票否决制和末位淘汰制。尤其要发挥群众监督的数量多、分布广、“千里眼”等特点,加强对各级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加强社会各界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是共产党领导的有组织、高层次、代表性强的民主监督,由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意见、作批评,比一般的群众监督视野更宽,触角更深,影响更大,更具权威性,能够对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在反腐倡廉中起着独特作用。要以廉政通报联系为基础,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通报有关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就廉政建设问题与社会各界保持经常联系,主动征求和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要以廉政建设监督为关键,聘请社会各界担任特邀监察员,直接参与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参与重大案件的群众举报、听证、督察等工作。要以党风政风行风为切入点,组织社会各界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建议。要以社情民意为渠道,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信息量大、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收集反腐倡廉信息。  加强网络媒体监督。媒体监督是通过新闻传播活动形成或影响社会舆论,实现民主监督的活动。随着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舆论监督的作用更加突出,已成为畅达民意、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在对权力监督中拥有无可比拟的威力。它时效性强,对腐败丑恶行为能不失时机地予以揭露;辐射面宽,腐败现象一旦曝光,就会立即引起社会反响;威慑力大,独特的舆论监督效应,令腐败分子不寒而栗;透明度高,揭露是非曲直,有利于激浊扬清。在一项公众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调查中,75.5%的人选择“网络曝光”,排在首位。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发挥网络媒体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针对网络媒体监督尚不够规范、不够成熟、还处于自发状况等问题,大力推进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系统规定网络媒体监督的主体、方式、法律责任等,引导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合法的监督渠道。另一方面,针对网络媒体监督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监督,难以按照传统的监督模式来运行的问题,创新网络媒体监督机制,加强网络举报系统建设,健全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网络调查、重大事项网络听证、重点行业网上评议制度,建立网络媒体监督的引导、奖励、信息反馈、特约监督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的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外在的民主监督,哪怕再周密、再健全,如果没有内在的自控和自律,都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在发挥以上各个监督主体作用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自我道德约束,尤其要注意培养道德底线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将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内外监督的整体效果,形成监督的有效合力。  三、明确监督内容,着力解决民主监督什么的问题  民主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民主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注重对用人监督。用人是党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一个风险点。用人腐败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就在于民主监督苍白无力,群众“话语权”分量不重。因此,要解决用人当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就一定要加强民主监督。要抓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当中选人”为“由多数人在多数人当中选人;坚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用人的主要尺度,变领导说了算为注重社会公论,构建事前要向群众及时通报、事中要让群众有效参与、事后要组织群众评议、离任要接受群众检查、违规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的用人监督体系,从制度上筑起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要抓过程。在用人的每一个环节强化群众监督的声音,在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既要采取组织和领导先提名、群众后认可的办法,也要积极探索群众先提名、组织后认定的办法,使群众参与和监督的主导权体现在用人的起始环节;在考察环节,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民意,让更多知情人参与进来,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真实反映民意;在决策环节,把群众公认情况作为必要条件,充分尊重民意。要抓结果。借鉴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实行用人责任审核,开展用人情况通报,组织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被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测评,通过领导干部述责、干部群众评责、纪检和组织部门审责等形式,把用人行为的评价摆上桌面,把被选拔任用干部的表现摆到亮处,着力解决用人上“表面走程序”的问题。要抓问责。加大对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分清责任,追究过失,匡正风气,取信于民。  注重对用钱监督。当前腐败案件花样百出,不论方式多么隐蔽、手法多么具有欺骗性,归根结底都集中在用钱上。用钱是最易产生腐败的又一个风险点。群众形容财权腐败是“黑幕下的交易,看不见摸不着,一笔糊涂账”。分析用钱上出问题,既在于缺乏体制内对财权的制约,更在于缺乏体制外监督的力量。加强用钱的民主监督,要在深化财务管理改革上下功夫,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帐外帐,控制现金形式支出,规范财务制度,实行透明管理,堵塞漏洞风险。要在参与式管理上下功夫,加大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重大资金调度、重要资产变更、收支的每一笔款。要在民主理财上下功夫,发扬民主理财小组理财的好传统,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行民主理财和审计理财的“双理财、一起审”。在年度述职述廉时,一并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质询,开展财务专项民主测评,把用钱廉洁情况作为评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面。  注重对作风监督。党的各级干部作风问题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说腐败是癌症,那么作风变质就是慢性自杀。党的各级干部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广大群众对身边干部日常议论较多的常常是作风问题。抓住作风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就监到点子上、督到要害处。要围绕思想作风,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纠正公仆关系颠倒、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等问题。要围绕政治作风,监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等问题。要围绕工作作风,监督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情况,克服办事不公、不负责任、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围绕生活作风,监督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情况,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腐化堕落等问题。在作风监督中要坚持“三为”方针,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全面参与、全程跟踪、重点监督、事后评价,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明确监督方法,着力解决怎样开展民主监督的问题  监督方法决定监督成效。我们要着力解决“过河的桥和船”的问题,使民主监督方法更到位、形式更科学、机制更完善,达到有力、有序、有效监督,努力在反腐倡廉中发挥更大作用。  公开监督。民主监督的前提是知情,知情的基础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沿着“公开-知情-参与-监督”一路走下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知道党和政府在做什么、自己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才会产生实质而不是标签式的民主监督,从而有效遏制腐败。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够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他在论述苏维埃政权体系时还说,“这个政权对大家都公开,它当着群众的面办理一切事情,群众很容易接近它。”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明确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内容,科学划定公开范围、时间,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方法,建立健全公开平台。尤其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晒”的重点,防止焦点、热点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实质性问题“技术性处理”,切实将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容易产生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实行公开,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推进决策听证。在做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吸纳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和发表意见,将决策的全过程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要推进公务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和公开。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定期报告收入情况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报告家庭财产等重要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使他们的经济情况透明化。要推进公开评议。对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定期组织公开评议,扩大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细化评议方法,兑现评议结果,真正把领导干部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制度监督。制度建设对民主监督有着根本意义,它能使民主监督有依据、程序化、规范性、可控制,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邓小平同志把制度建设作为实现民主监督的突破口。他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长期以来,我们已制定了不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监督的政策法规,对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不够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多,民主监督制度少,执行也不够到位。为此,我们要在民主监督制度上完善制定、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人、凭制度理财,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制度的执行力,让民主监督制度硬起来、行得通、用得好。  科学监督。它是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民主监督需要组织监督的保障和支撑,不能因为强调民主监督而放弃和忽略组织的监督,后者的监督作用不可替代,也无法替代。在当前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的监督,使其更有权威、更有力量、更有成效。同时,组织监督要依靠民主监督,不能因为我们在民主问题上走过弯路、犯过错误,就对民主监督心有余悸。但我们必须把握好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科学的民主监督应当是有组织的监督。不是什么民主都好,也不是民主越多越好,违背国情的民主和失控的民主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为此,我们要始终注意把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既使民主监督有法可依,确保群众自身的权利和安全,又使民主监督持久有序和理性地进行,特别是不搞大轰大嗡、政治运动式的民主监督。在重视保护监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因为被监督者也属于人民的范畴。所以,必须提高民主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做到党内民主监督和人民民主监督相结合,以党内民主监督带动人民民主监督;做到建设监督制度与培育监督文化相结合,创造良好的廉政监督条件;做到规范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民主监督活力;做到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重心向下夯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总之,民主监督要找准方位,坚持方向,讲求方法,循序渐进,健康发展。
2023-09-06 17:18:191

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监督学

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三种。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以法律和社会及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主要有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两种社会监督的行为主体,是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各政治党派、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和大众传媒等社会力量,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这种监督的特点是非国家权力性和法律强制性,监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民主化水平和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社会舆论的作用。体制特点: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2023-09-06 17:18:271

法律监督体系的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主体范围十分广泛,民主性比较突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的监督在我国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政令畅通,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滥用权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两方面实现。首先,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共同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运用对人民群众的领导机制,领导与动员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去依法对所有监督客体,特别是执政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广泛的监督。中共中央于1987年提出,要建立“一套制度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特别是职权最高的领导人都能严格遵守宪法、遵守党纪,不至于不受任何限制而自由行动,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治理基本上靠制度而不是靠个人。”其次,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运用党内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加强对从政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监督。一方面,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以充分发挥全体党员与党组织在党的监督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制的功能。中共中央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有关党员廉洁从政的一个基本党规,其中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诸多行为规范及监督处分办法。此外还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等党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实现党的监督的重要职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自己的党员和党组织的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督,有权对违法乱纪者实施党纪处分。当然,党纪不能代替国法。对违反法律者,还应由有关国家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会议与全国人大会议同时召开,共商国是,已经成为习惯。政协委员以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的法律监督,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③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民内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人们,由于经济利益、生活方式、文化素养和觉悟程度的不同,政治要求也不尽相同,他们必然要通过一定的政治组织或社会团体反映自己的观点和愿望。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他们作为参政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积极地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是法律监督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④社会团体的法律监督,主要是指由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着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进行自我保护的利益集团。这类监督作为一种集体监督,可以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的监督,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新闻舆论的法律监督,是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它既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具体应用,也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新闻、出版领域中的体现。在现代社会,新闻工作者是以自己对社会事件的报道和评价,参与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新闻工作者以自己的职业敏感,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生活进行广泛的、甚至是无孔不入的报道,因此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些国家甚至称新闻舆论为“第四政府”。新闻舆论监督因其反应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泛,而具有相当大的道义影响和震撼力。同时,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所有严重、恶劣的腐败事件和腐败分子,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轻至重的发展过程。如果存在一个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将尚不严重的、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等腐败丑闻及时公诸于众,使其成为众矢之的,那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止腐败的滋长和蔓延。中国古人讲:“民之有口,尤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尤其原隰之与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国语·周语上》)这里讲的是人民群众言论的益处,其中也包括舆论监督的作用。 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监督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的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的主体是公民个人;客体是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监督内容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其他职权的行为,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行为,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各政党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以及普通公民的法律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根据我国宪法,人民群众法律监督的权利是我国人民所拥有的国家权力的必不可少的表现形式和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或者直接促使监督客体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或者可以启动诉讼程序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任何破坏或阻止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2023-09-06 17:19:021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2023-09-06 17:19:164

急!!!!!!!:社会控制的作用机制是什么?

作用机制:1 组织控制(组织口令。组织规章)2制度控制(政权、法律)3文化控制(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社会舆论)
2023-09-06 17:19:231

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中小学的作用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反腐倡廉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合理的监督,合法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人民群众合理的监督,就是监督要尊重客观事实,要结合客观实际,要合情合理,要公平公正。不能捏造事实,发泄私愤。人民群众合法的监督,就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实施监督,要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感情用事,胡监督,乱监督,甚至违法监督。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就是监督要有效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要达到预防腐败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目的。监督不能只做做形式,搞搞过场,摆摆样子。其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是存在乱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违法腐败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好比是交通道口的电子眼,监督是全天候的,是公正的。谁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违法乱纪,办事不讲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贪赃枉法,人民群众看的清清楚楚。再次,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工作人员调动,行政审批事项,物资调配发放,干部提拔使用等比较敏感的公务活动,更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要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敢于说话。让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公道话。让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说话的机会,就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是搞人民战争,不是搞阶级斗争,不是搞上纲上线,不是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在公务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违法腐败现象发生
2023-09-06 17:19:322

什么叫社会控制,试述社会控制的作用机制

这得多硬的话是不同的,你可以根据社会的控制来进一步的考虑一下
2023-09-06 17:19:4313

什么是监督机制,什么是制约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公共权力合法运行,维护社会公正民主程序的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制约机制:是运用民主与法制的手段,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权力使用者所形成的特定的限制和约束。
2023-09-06 17:20:191

关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提出要建立什么机制

关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提出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管理、社会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关于加强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提出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管理、社会监督机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严格管理和监督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
2023-09-06 17:20:271

社会运行的主要机制是什么

ABCD
2023-09-06 17:20:472

督查工作中怎样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

  1、信息渠道要拓宽:首先,社会监督员应抽出适当时间,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发挥监督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作为一个社会监督员,不仅应该参加邀请单位组织的监督员会议、听取情况通报,还要通过其他各种正当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反映问题。其次,社会监督员的联系方式,应该在适当的场所予以公开,便于广大群众及时反映情况。社会监督仅仅靠几位社会监督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该采取多种形式,使得广大群众听到的、看到的、遇到的正面和反面的信息及时传递到社会监督员这里来。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把社会监督工作做好。2、监督员的职责要明确,行为要规范,权力要保障。应有相关制度,规范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和行为,对社会监督员旅行职责的权力要给予保障。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首先,权力机关应该针对社会监督员这一新生事物的职责予以明确、细化。明确了职责,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才有章可循,名正言顺。这一点对社会监督员发挥作用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行为要规范。监督的目的是使被监督部门能够依法、公正、公平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是干预被监督部门行使正当职权。因此,规范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对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手段、渠道等一系列有关监督行为方面的问题,要予以规范。  第三,对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应予以保障。为了使社会监督员真正发挥作用,仅仅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还不够。如果对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没有必要的保障机制,那么,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过程可能会受到许多阻力,甚至会困难重重。社会监督员的调查、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规定和政策、查阅有关资料等行为可能被拒绝。如果社会监督员不能掌握真实情况,那么,他的监督力度必然是非常纤弱的,其作用必然是十分微小的。所以建立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权力保障机制,对社会监督员更加有效发挥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2023-09-06 17:21:121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主要机制是什么?

反贪污腐败局
2023-09-06 17:21:223

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具有的两个前提是什么?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行政监督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行政监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三个方面。(二)经常性原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贯穿于决策、协调、执行等各个环节。经常性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当行为、违法现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增加社会成本。(三)平等性原则: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不论是领导机关还是被领导机关,不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般机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公民,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四)广泛性原则: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全体公民对政府的公务活动均有实施监督的权利,这种广泛性还表现在行政监督要对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五)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监督就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做到违法违纪必究,执法必严。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它可以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提供实践依据。(2)可以预防和纠正向对方的违法行为。(3)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意义: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2023-09-06 17:21:301

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关系是什么

主要是监督主体不同吧。行政监督由行政机关来负责,而社会监督则在人民大众都可以。
2023-09-06 17:22:132

社会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会监督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社会监督,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 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 信访、申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023-09-06 17:23:561

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和意义?

公民监督的特征和意义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特征: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对政府、公共事务或者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行为。其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愿性:公民监督是公民自发行使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2)合法性:公民监督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违法乱纪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3)透明性:公民监督应当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4)多元性:公民监督不仅限于个人行为,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媒体等形式进行,实现多方参与和广泛覆盖。2.意义:公民监督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政府行为合理化:公民监督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评价,促使政府行为更加合理和公正,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问题的发生。(2)保障公共利益:公民监督可以帮助公众识别和控制公共权力的滥用,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政府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3)促进社会平等与公正:公民监督可以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不正当利益输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4)提升社会信任和民众参与度:公民监督可以增强社会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信任,激发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5)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公民监督可以通过提供反馈和建议,帮助政府改善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效率。3.总结:总之,公民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机制,对于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民监督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合作,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2023-09-06 17:24:351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简答题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的简答题,详细介绍如下:一、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具体说来,公民权利属于社会领域,是私域的范畴,它以公民个人为本位,强调的是公民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在利益分配中应有的资格。2、对权利与权力进行划分首先意味着权利的领域变成权力的边界,意味着权力不得任意侵入公民权利的领地,权利乃权力止步之处,这就在消极的意义上构成了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它使得国家权力不可能是全能的,为所欲为的,它在行使中必须尊重公民权利的完整与独立存在。二、社会监督体制特点: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监督所具有的运用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2023-09-06 17:25:151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

第一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 第二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第三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约束其权力的运行;第四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2023-09-06 17:25:492

试述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

第一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第二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第三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约束其权力的运行;第四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2023-09-06 17:26:171

论述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政治学原理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2)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3)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4)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2023-09-06 17:26:281

为什么说社会监督能够对权利进行制约?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社会监督具

孟德斯鸠说,一条万古不易的政治经验是,握有权力的人容易滥用权力,直到遇到某种外在限制为止。因此,要想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的行使进行一定的监督。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1、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2、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3、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在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舆论监督有其独特的优势。扩展资料:社会监督的特点: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3、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监督
2023-09-06 17:26:381

21.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21.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拓展资料: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以法律和社会及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主要有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两种社会监督的行为主体,是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各政治党派、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和大众传媒等社会力量,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这种监督的特点是非国家权力性和法律强制性,监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民主化水平和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社会舆论的作用。社会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体制特点: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3、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2023-09-06 17:27:101

如何在反腐中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合理的监督,合法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人民群众合理的监督,就是监督要尊重客观事实,要结合客观实际,要合情合理,要公平公正。不能捏造事实,发泄私愤。人民群众合法的监督,就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实施监督,要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感情用事,胡监督,乱监督,甚至违法监督。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就是监督要有效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要达到预防腐败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目的。监督不能只做做形式,搞搞过场,摆摆样子。其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是存在乱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违法腐败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好比是交通道口的电子眼,监督是全天候的,是公正的。谁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违法乱纪,办事不讲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贪赃枉法,人民群众看的清清楚楚。再次,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工作人员调动,行政审批事项,物资调配发放,干部提拔使用等比较敏感的公务活动,更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要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敢于说话。让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公道话。让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说话的机会,就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是搞人民战争,不是搞阶级斗争,不是搞上纲上线,不是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在公务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违法腐败现象发生。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监督机制。  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就是在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务、政事公开、账务公开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办事决策的透明度,让公务活动和重大决策事项在人民群众知晓的透明公开的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且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务活动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一,公职人员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要人民利益至上,不与民争利。第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要敢于对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公”字当头,办事要公道,处事要公平,不任人唯亲,不优亲厚友。第四,坚持政务公开,政事公开,要形成一种制度,一种气氛,一种惯例,一种规则,一种机制,不是大会小会讲一讲平时嘴上说一说就完事。在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说白了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公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办事公平不公平,“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假如办事不敢公开,不敢透明,不敢让人民群众知道,就是心里有“鬼”,工作中有“猫腻” 那么就是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如果办事公正,自然就敢办事公开,如果办事敢公开,自然就会公平。如果办事公正公开,社会就能公平正义。没有完善的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没有社会的公平公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拓宽交流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群众站出来说话,允许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就是在充分发挥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页的公众留言板、领导信箱、社区论坛等网站,包括领导接待日,群众听证会,民主座谈会,以及民政、信访、纪检部门受理群众上访案件等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窗口作用的基础上,对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并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要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沟通表达的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狠抓落实,要实行问责制。三是要把人民群众民情民意的合理表达方式制度化和常规化,并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的窗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拓宽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以有效的预防腐败,提高公信力,取信于人民。  (三)打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能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更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净化社会空气,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同各种违法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和谐社会氛围,就是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伸张正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就是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共同管理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就是在现有的听证制度、列席制度、旁听制度、新闻发言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第一,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给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会。第二,要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性,同各种违法腐败行为作斗争。第三,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第四,要让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旁听、列席、讨论、表决、听证等参与管理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话,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参与就是管理,参与就是监督。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高,监督腐败现象的眼睛就多,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可以防患于未然,使预防腐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有力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四)打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  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方面。只防不打,腐败就不会根绝。打击不力,腐败依然会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防治结合,打防并举。并且,打击和处理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让人民群众知道,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否则,腐败分子就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可能写个检查,做个检讨,大化小,小化了,最终不了之。甚至有些腐败分子背靠“大树”好遮阴,出了问题易地做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边服刑边“主事”,长期逍遥法外。治理不严,打击不力,漏网之“鱼”就会东山再起,继续兴风作浪。反腐倡廉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击邪恶,捍卫公平。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就是要在现行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一是要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合法利益,防止打击报复。二是要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查处结果公布于众,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严查严办,一查到底。四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袒护、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腐败问题,既要追究行政责任也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用行政手段取代法律手段。五是要在制度上和体制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有效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群众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检举揭发,就是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即使再狡猾的“狐狸”,也难逃过“猎人”的掌心。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腐败现象不除,社会难以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是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违法腐败的手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式方法也要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
2023-09-06 17:27:421

社会监督具有哪些典型特征?

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3、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1、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监督。这些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主要是通过上述监督主体来有组织地反映、表达的。2、社会舆论监督。这是社会监督中极其重要的形式之一。社会舆论监督的主要工具是报刊、电视、电影、广播等。人民群众通过上述舆论工具公开揭露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引起决策者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惩处违法乱纪行为,纠正不正之风,改进工作。3、来信来访。人民群众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中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行为提出申诉与控告。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决策社会监督;百度百科-社会监督
2023-09-06 17:27:502

社会监督的主体

社会监督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社会监督,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 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 信访、申诉等。
2023-09-06 17:28:193

我国有什么社会监督体系

你觉得我们有权利么
2023-09-06 17:28:403

试述行政监督的作用是什么

简单地说,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经常控制。论述要从以下几方面谈:1、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法制进程;2、可以依法对行政权力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范、失效,有效防止腐败;3、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有利于民主政治的进步,
2023-09-06 17:28:526

如何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  摘要: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不足:监督机构之间尚未形成有序的关联结构,监督主体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监督范围上过窄、监督对象上缺乏制衡性,在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上效果差,在监督程序上,缺乏应有的透明度,未能充分保障社会的知情权。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探索性地提出了改革和建设我国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行政法制 监督 健全 完善  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经写入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成为全国人民为之奋斗和追求的目标。要实现以法治国这一宏伟目标,关键在依法行政,重点在依法行政,难点也在依法行政。这是因为:一方面,行政机关担负着依法管理国家事物、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物的繁重任务,是国家权利中最活跃、最普遍的权利。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拥有很大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最需要控制而又最难以控制的权利。因此,要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制监督,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行政法制监督制度。  一、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第一、监督机构之间尚未形成有序的关联结构。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权力配置整体安排不合理,相互之间缺乏应有的配合沟通和有机协调,或推诿谦让或重复监督,使监督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权利机关监督、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对比不合理,不协调一致,未能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在体制设计上有所欠缺。无论是人大监督、政党监督,还是监察、审计监督等,由于分散的监督,主体在隶属关系上自然是受多重领导的制约。权力机关监督停留在形式上,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监督制,难以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  第二,监督主体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力机关的监督表面看独立性  虽然很强,但实际上还是被一些因素所左右,未能真正的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仅能靠人大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的事后监督。对行政机关的真正的弹劾,罢免、质询等权力行使不够,由于实行的集体领导制,因而监督工作不能落实到人而切实可行。司法监督还需完善,虽然宪法和诉讼法都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机,不受任何干涉。但实际上司法独立未真正实现,司法机关的人、财、物没有独立于政府,造成了司法的附性,作为社会最后的救济权力和公平正义象征的司法权也未得到人们的充分信任。  第三、在监督程序上,缺乏应有的透明度,未能充分保障社会的知情权。监督部门对行政的监督在立法上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程序,未能形成制度化、具体化。一是一些重要的规范如《国家公务员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行为监督法》、《人民监督法》等未能推出,使一些重大的监督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无所适从;二是既有的一些监督规则措辞笼统,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使监督主体难以准确裁量和及时查纠被监督对象的越轨、违法行为。而且公开的程度也不够,往往采用“暗箱操作”。  二、健全和完善我国现代的行政法制监督机制  (一)构建和完善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  法制化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权力的确立及行使,都应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也是行政法制监督走向法制化程序化的一个重要前提。  第二,  公开性原则。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监督是可笑的。历史经验昭示我们,没有公开性或者公开性不强,只能给专制政治和干扰监督活动者有隙可乘。尽快完善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和稽核制度,强制规定公职人员定期将财产向指定的国家机关申报,如有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者,给予相应的制裁;强化对政府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监督,实行招标公开、项目公开、决策公开、审批公开、程序公开;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公开化进程等等。  第三,  科学高效原则。行政法制监督的机制设施应体现科学原则,具体表现在机制合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统一协调,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动态连贯,机制精简节约。同时,行政法制监督也应体现高效原则,既是说监督主体要根据得到的有关信息,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发现并查明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违法失职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不失时机地实施监督,迅速消除其原因和条件,避免和纠正因此而产生的违法失职行为。  (二) 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现代的行政法制监督机制  首先,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需要从体制上重新进行调整设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体制中的领头羊作用,根据我国宪法,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是根本的监督,应该在人大内部设立一个专门行使监督职能的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协调社会各监督主体的工作。鉴于我国目前权力机关的监督缺乏具体操作手段,而且权力机关监督的力量不是十分明显,借鉴国外成功的监察专员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设立人大监察专员制度。  第二,实行司法独立。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在美国还独立于立法机关)而存在,并自主地开展工作;二是司法机关极其司法官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活动中所发表的言论及其所作出的行为不受追究,以便有效地保障司法权的行使。司法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基本法侓准则。可以说,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司法机关在行使监督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时,更需要司法的独立。当然,这有待于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使司法监督主体在人、财、物等方面相对独立于行政系统。  第三,扩大监督范围。有必要将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处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范围扩及全部抽象行政行为。在加强对羁束裁量行政行为的监督时,还要多加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的监督,这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在行政法制监督中的具体体现。同时,要着重创制对行政工作机关、中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把手”、对失职行政、下级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同级不相隶属行政机关公务员互相监督制度,对监督机制进行调整,尽可能达到监督均衡。当然这只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可能有绝对的均衡,在不同的时期也应突出监督重点,不能平均用力,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非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督。  第四、建立广泛而普遍的一般行政监督。为了加强上级政府的监督,应加强一般行政监督,即上下级政府的法制监督。政府的法制监督是一种对全部行政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而且有行政强制性的监督,可以通过首长监督、上下级政府监督、政府各部门监督而实现。事中、事后监督而且有行政强制性和权威性,通过首长监督、上下级政府监督、政府各部门监督而实现。为增强监督责任心,可设立行政失察责任制,在监督中有过错的,应予行政处理。  第五、完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我国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在立法上已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发展,但其监督地位还有待于提高。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在实践中需要相对独立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把这两个部门置于政府内部,其人、财、物、权归同级政府控制,故很难有效的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案件作出强有力的监督,对于所属地区的首长更是无法实施监督,无法真正处于监督的地位。鉴于我国的情况,可以将审计机关移交人大设立,只对人大负责,才能真正做到审计独立,充分发挥审计在防止官员为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同时,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部门应明确监督权责,建立监督责任制。这是监督主体内部自我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对监督主体,我们在赋予其权力时,应明确其应有的职责,使权责统一。而且也应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部门监督的程序。监督工作的实施应依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不得越权监督,越出职权范围监督。监督的程序化要求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依法进行,但并非一味要求一定要找到一套步骤相连的做法。  第六,新闻监督的立法应提上议程,社会对新闻立法早有提议,新闻监督作为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的第四种权力,具有广泛性、公开性、权威性、及时性、后果严厉性、渠道畅通等优点,是一种有极大影响力而灵活的监督力量。当然,对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应作监控,以保证新闻的有法可依,大胆的客观公正的监督。  第七,建立渠道畅通的公民监督方式,在行政公开、行政听证的条件下,公民的信访、举报、检举等制度应及时完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检举权难以切实行使。与以上监督机制相配套,在具体运作上,我们针对监督机制,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人员遴选机制和激励机制。监督人员应具备严格的条件,具有专门的知识、经验和品德,并经选举推荐产生,专职地实施监督,不得实行其它职务。同时,在监督人员的工资、奖金、退休金及家庭安全方面应予以切实保障。  总之,健全行政法制监督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还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监督工作极为重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正在制定实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监督法以及行政监督法规。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必将进一步完善,人民期盼建立的民主、法制、高效和廉洁的政府也一定会实现。
2023-09-06 17:30:031

加强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管理?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加强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要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听建设单位的。但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对工程本身负责。因此,要强调监理公司对工程监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有待加强。其次,还要推进监理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应储备各种人才。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现阶段可以靠社会监督来推进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6 17:30:111

为什么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打印页面

权力是柄“双刃剑”  谈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必要对权力的属性做一些探讨。据《广雅·释器》解释:“锤,谓之权。”“锤”具有衡量判断轻重的功能。可见,“权”的本义是“衡量审度”,引申义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在现代意义上,权力一般是指在国家范围内由政权机构统一掌握行使,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和强制的影响力或支配力。  人类社会的演进史表明,权力无论是作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还是作为职权上的支配力量,都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它可以为人类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利益;如果运用不当、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缺失,则会给社会民众造成深重灾难。  从积极角度看,权力的公共性、等级性、整合性、工具性、有限性等,确保了权力能够维护公共秩序,实现社会民众的公共利益。假如没有权力存在,人类文明可能长期在黑暗蒙昧中徘徊,人类社会也会陷入无休止的混乱和无序状态。历史上曾有人设想过没有权力存在的社会状态,然而,文明演进的轨迹已经表明,这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空想。只要人类以群居方式生存与发展,权力就不可或缺。正是依靠权力的有效运作,才谈得上稳定、安全、有序的公共生活。  从消极角度看,权力的扩张性、干预性、支配性、诱惑性、腐蚀性等,又使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极易蜕变为少数专断者谋取私利、损害公益的工具。清朝的历史学家在总结明朝的历史教训时得出一个富有哲理的结论——“贿随权集”,意思是指贿赂腐败总是跟随权力而聚集起来,谁权重势大,那些“贿者”就会蜂拥而至。  因此,正确认识权力的双重属性,通过制约和监督来确保“用权为公”,便可以有效维持公共秩序、调配重要资源、协调利益纷争、实现公平正义。反之,任由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就会侵害国家和民众的根本利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阳光具有除菌、消毒的功能,它能增强人体免疫力,让万物充满勃勃生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意味着权力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防止权力行使者滋长贪欲、越轨行权、腐败变质。  说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一则经典故事。抗战胜利后,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在延安与毛泽东同志有过一场著名的“窑洞谈话”。黄炎培说:“余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这里,毛泽东同志将人民群众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做避免人亡政息、保持政权生机活力的一副良方。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基本法律确立了人民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就意味着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接受人民监督是每一位权力行使者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基本政治权利。这些都为制约和监督权力、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制度基础。  制约和监督权力,才能避免权力腐败。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随着我国改革深化,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利益结构的分化也逐渐加剧,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大量情况表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经受住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考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十分艰辛的努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制约和监督权力,也是提升政府效能的有效途径。在供给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政府所收集掌握的决策信息可能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此时,若政府盲目决策便会导致决策失效、失败。制约和监督权力,既可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丰富的信息,又可增强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合理性与科学性,还可以有效遏制公职人员的不作为和不当作为。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建立了行政决策问责制、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预防和减少了决策失误发生,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阳光普照天地宽  “市长同志,您好!我们小区下水道堵塞,请您过问一下!”2008年3月11日,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某小区的刘先生通过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市长信箱”,生平第一次给市长写信,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了回信,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这得益于南京市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南京市各级政府的权力实现了“大小有边界,运行依流程,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督”,权力的透明度与行政效率大幅提升。  南京市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只是全国各级政府行政公开、透明运作的一个缩影。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现有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仍在不断完善,它必将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重要作用。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健全法制和程序规则,把不同权力形式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通过组织立法、程序立法来明确国家机关的法定权限和相应的程序规则。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明确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所在。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领导干部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同时,还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督或监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充分发挥各制约和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按制约和监督主体划分,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六种类型。总体看来,这些监督机制彼此取长补短、配合协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体现人民群众在上述六种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将是今后需要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领域。应综合运用多种制约和监督形式,继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大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权力运行结果的全程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023-09-06 17:30:191

社会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社会监督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 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2023-09-06 17:30:381

什么是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是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中挑选的对新闻媒体实施导向、质量与队伍素质进行监督的群体。社会监督员应从如下方面对媒体实施监督:1、是否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即通常说的政治家办报(台)。具体讲,看其与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部署是否保持一致,发布的信息包括言论是否正确。从宏观上讲,在当前是否与科学发展观的决策、党的十七大精神一致。2、是否围绕党、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否积极组织落实重大主题报道,大型系列报道,如重大工程建设、各条战线典型的报道是否做细、做好。3、在反映时代主流方面的信息是否占主要版面、时段,以起到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4、在正面宣传为主,服从大的决策及一个时期中心前提下,每个阶段的宣传口径,把握是否准确、平稳。5、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敏感问题报道上,是否遵守纪律、听从招呼,按照规定6、在国家重大政策、民族、宗教、外交、军事等方面是否按规定保密。7、在涉及社会新闻、文体新闻包括明星逸事趣闻报道中,有否低俗、炒作、渲染、猎奇之倾向。客观公正的“帮忙不添乱”的舆论监督也属导向,看其是否恰到时机。这也是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扩展资料:社会监督的特点:1、社会监督具有广泛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运用国家权力的性质,但其在监督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影响上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监督方式和途径上的灵活多样,使其成为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社会监督具有标志性。社会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完善程序,与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正比,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3、社会监督具有启动性。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和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其积极、主动的监督方式却可能引发和启动国家监督机制的运行,导致带有国家强制性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甚至产生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监督
2023-09-06 17:30:481

什么是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9月19日 16:30  任和君  社会监督员是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中挑选的对新闻媒体实施导向、质量与队伍素质进行监督的群体。  如果说这是浙江省记协的首创,也就是说它与过去评报员、审视、审听员有区别,在于它对媒体及其成员也进行评估。  社会监督员应从如下方面对媒体实施监督:  首先是媒体的舆论导向。  1、看其是否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即通常说的政治家办报(台)。具体讲,看其与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部署是否保持一致,发布的信息包括言论是否正确。从宏观上讲,在当前是否与科学发展观的决策、党的十七大精神一致。2、看其是否围绕党、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否积极组织落实重大主题报道,大型系列报道,如重大工程建设、各条战线典型的报道是否做细、做好。3、在反映时代主流方面的信息是否占主要版面、时段,以起到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4、在正面宣传为主,服从大的决策及一个时期中心前提下,每个阶段的宣传口径,把握是否准确、平稳。5、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敏感问题报道上,是否遵守纪律、听从招呼,按照规定办。6、在国家重大政策、民族、宗教、外交、军事等方面是否按规定保密。7、在涉及社会新闻、文体新闻包括明星逸事趣闻报道中,有否低俗、炒作、渲染、猎奇之倾向。  当然,客观公正的“帮忙不添乱”的舆论监督也属导向,看其是否恰到时机。这也是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其次,办报(台)质量也是监督范围。  1、看其是否刊播虚假、失实报道及未核实之互联网信息。若刊播了虚假失实的报道,一经指出,是否立即更正。2、看其发布的信息在新闻性、时效性、可读性、贴近性上存在的问题。3、在文字上是否严格准确规范无明显差错。4、在体裁上是否多彩,内容上是否健康。5、在版面、时段设置上是否受大多数读者、观众、听众欢迎。  再次,是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之监督。这是与评报、审视、审听员的区别。评报、审视、审听员不是不可监督,没有这么明确。对媒体素质的监督主要是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突出问题,或曰“四大公害”之监督,并在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新闻从业人员。  如果说,做好评报、审视、审听工作,及时准确地对新闻报道效果作出反馈是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那么,社会监督员除此之外,将对媒体的队伍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市记协要加强对社会监督员的联络培训,各新闻媒体要尊重他们的劳动和重视他们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这也是今年“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之一。
2023-09-06 17:31:103

如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合理的监督,合法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人民群众合理的监督,就是监督要尊重客观事实,要结合客观实际,要合情合理,要公平公正。不能捏造事实,发泄私愤。人民群众合法的监督,就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实施监督,要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感情用事,胡监督,乱监督,甚至违法监督。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就是监督要有效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要达到预防腐败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目的。监督不能只做做形式,搞搞过场,摆摆样子。其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是存在乱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违法腐败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好比是交通道口的电子眼,监督是全天候的,是公正的。谁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违法乱纪,办事不讲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贪赃枉法,人民群众看的清清楚楚。再次,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工作人员调动,行政审批事项,物资调配发放,干部提拔使用等比较敏感的公务活动,更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要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敢于说话。让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公道话。让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说话的机会,就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是搞人民战争,不是搞阶级斗争,不是搞上纲上线,不是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在公务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违法腐败现象发生。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监督机制。  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就是在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务、政事公开、账务公开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办事决策的透明度,让公务活动和重大决策事项在人民群众知晓的透明公开的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且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务活动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一,公职人员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要人民利益至上,不与民争利。第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要敢于对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公”字当头,办事要公道,处事要公平,不任人唯亲,不优亲厚友。第四,坚持政务公开,政事公开,要形成一种制度,一种气氛,一种惯例,一种规则,一种机制,不是大会小会讲一讲平时嘴上说一说就完事。在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说白了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公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办事公平不公平,“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假如办事不敢公开,不敢透明,不敢让人民群众知道,就是心里有“鬼”,工作中有“猫腻” 那么就是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如果办事公正,自然就敢办事公开,如果办事敢公开,自然就会公平。如果办事公正公开,社会就能公平正义。没有完善的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没有社会的公平公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拓宽交流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群众站出来说话,允许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就是在充分发挥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页的公众留言板、领导信箱、社区论坛等网站,包括领导接待日,群众听证会,民主座谈会,以及民政、信访、纪检部门受理群众上访案件等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窗口作用的基础上,对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并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要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沟通表达的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狠抓落实,要实行问责制。三是要把人民群众民情民意的合理表达方式制度化和常规化,并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的窗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拓宽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以有效的预防腐败,提高公信力,取信于人民。  (三)打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能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更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净化社会空气,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同各种违法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和谐社会氛围,就是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伸张正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就是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共同管理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就是在现有的听证制度、列席制度、旁听制度、新闻发言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第一,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给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会。第二,要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性,同各种违法腐败行为作斗争。第三,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第四,要让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旁听、列席、讨论、表决、听证等参与管理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话,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参与就是管理,参与就是监督。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高,监督腐败现象的眼睛就多,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可以防患于未然,使预防腐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有力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四)打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  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方面。只防不打,腐败就不会根绝。打击不力,腐败依然会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防治结合,打防并举。并且,打击和处理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让人民群众知道,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否则,腐败分子就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可能写个检查,做个检讨,大化小,小化了,最终不了之。甚至有些腐败分子背靠“大树”好遮阴,出了问题易地做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边服刑边“主事”,长期逍遥法外。治理不严,打击不力,漏网之“鱼”就会东山再起,继续兴风作浪。反腐倡廉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击邪恶,捍卫公平。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就是要在现行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一是要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合法利益,防止打击报复。二是要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查处结果公布于众,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严查严办,一查到底。四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袒护、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腐败问题,既要追究行政责任也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用行政手段取代法律手段。五是要在制度上和体制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有效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群众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检举揭发,就是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即使再狡猾的“狐狸”,也难逃过“猎人”的掌心。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腐败现象不除,社会难以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是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违法腐败的手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式方法也要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
2023-09-06 17:31:291

监督什么如何监督

监督可以这样理解就好办了,“监”的本意使用眼睛看;而“督”是做;合起来就是看着你做。在现场的监督就是这样的工作。检查完后,把看到的问题归纳一下,然将其转交给现场人员,进行整改。监督工作是上级对下级的考核而采取的手段。就是看着你的举动。我们也会常常听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也都是这个本意。一切监督都是离不开现场的,离开了现场就不可能做到监督了。所以要经常的深入现场,才能发挥出监督的实际作用。
2023-09-06 17:31:392

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具有的两个前提是什么

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真正完善的法制。
2023-09-06 17:31:501

宪法监督机制是什么

宪法监督制度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2023-09-06 17:31:582

机制包括什么?

问题一:机制是什么意思? 机制有多重含义,例如用机器制造的;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和某些自然现象龚物理、化学规律等等。与我们常说的机制相近的含义是指做事情的方式、方法。但又不等同于这个意思。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 首先,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党建的工作机制,不因党组织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据个人主观随意改变的。其次,机制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体现为个人做事的一种偏好或经验。例如监督机制,不仅指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而且应该包括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第三,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而方式、方法往往只是做事的一种形式和思路。机制一定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而单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则因人而异,并不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第四,机制一般是依靠多种方式、方法来起作用的,而方式、方法可以是单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种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工作的落实、推动、纠错、评价等。建立完善的机制,才能使党的建设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 问题二:什么是机制建设 解释: 也称规章制度,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定义: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分类: 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问题三:机制和体制分别是什么意思? 体制与机制是较易混淆的一对词语。按照《辞海》的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制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丹方式,包括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联系。 体制,通常指体制制度,是制度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事务的规范体系。例如国家领导体制、经济体制、军事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制度决定体制内容并由体制表现出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制度的制约。一种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体制表现出来。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可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市场经济体制的做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基本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和体制可以互相转化。 机制,通常指制度机制,机制是从属于制度的。机制通过制度系统内部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制度机制运行规则都是人为设定的,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如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激励机制等。 问题四:什么是制度,制度和机制是什么关系 制度,通常是指社会制度,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反映该社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由行为主体(国家或国家机关)所建立的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具有正式形式和强制性的规范体系。制度按照性质和范围总体可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具体规章制度三个基本层次。根本制度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如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具体组织机构,如外交、金融、税收、政党、军事、司法、教育、科技、保障制度等。具体规章制度是各种社会组织和具体工作部门规定的行为模式和办事程序规则,如公务员考试制度、学位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等。 体制与机制是较易混淆的一对词语。按照《辞海》的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制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借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种变化的相互联系。 体制,通常指体制制度,是制度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事务的规范体系。例如国家领导体制、经济体制、军事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制度决定体制内容并由体制表现出来,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制度的制约。一种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体制表现出来。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可以采取计划经济体制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市场经济体制的做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基本制度、具体规章制度和体制可以互相转化。 机制,通常指制度机制,机制是从属于制度的。机制通过制度系统内部组成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的相互作用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制度机制运行规则都是人为设定的,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如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激励机制等。 从广义上讲,制度、体制和机制都属于制度范畴,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总之,靠制度制约体制与机制,同时,体制与机制又对制度的巩固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题五:企业机制是什么 企业机制是指在企业营运活动中,内在的管理要素(人、财、物、信息、技术等)有机组合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同人体的消化系统或血液消化系统)。是一种自发地、自控地、自觉地过程和方式。 企业制度是关于企业组织、运营、管理等一系列行为的规范和模式的总称。企业制度体是企业全体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法律与政策、企业组织结构(部门划分及职责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表单等各类规范文件。如作息制度,考勤制度等。 机制和制度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自觉自发的,后者是强制强迫的。 问题六:什么是企业内部机制? 内部机制也就是企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管理机制、控制机制、激励机制等。 管理机制主要针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而言,对企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的制度; 控制机制是对各项事务的预警体系,如风险、质量等方面的控制制度; 激励机骇是对企业中的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 问题七:运行机制是什么意思 运行机制,是指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是引导和制约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要保证社会各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真正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如市场运行机制、竞争运行机制、企业运行机制。 问题八:体制和机制有什么不同? Q: 什么是“体制”? 体制一词在词典中的解释为: 1.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 2.体裁;格局 3. 艺术作品的体裁风格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也基本差不多,比较简单 具体可以理解为:体制为制度的中间层次: 制度,可分为三个层次:根本制度、体制制度和具体制度。根本制度属宏观层次,是指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封建宗法制度耿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体制制度属中观层次,可以是某些社会分系统方面的制度,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整体意义上的组织制度,如领导体制、学校体制等;具体制度属微观层次,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如财务制度、工作制度等。 Q:什么是机制?机制是什么意思?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么解释的:泛指一个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多用于自然科学,mechani *** 指机械和机能的互相作用、过程、功能等等。社会科学也常使用,可以理解为机构和制度。 机制有多重含义,例如用机器制造的;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和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等等。与我们常说的机制相近的含义是指做事情的方式、方法。但又不等同于这个意思。简单地说,机制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 首先,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较为固定的方法,党建的工作机制,不因党组织负责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可以根据个人主观随意改变的。其次,机制本身含有制度的因素,并且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而单纯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体现为个人做事的一种偏好或经验。例如监督机制,不仅指人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而且应该包括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第三,机制是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和提炼的,而方式、方法往往只是做事的一种形式和思路。机制一定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并进行一定的加工,使之系统化、理论化,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而单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则因人而异,并不要求上升到理论高度。第四,机制一般是依靠多种方式、方法来起作用的,而方式、方法可以是单一起作用的。例如,建立起各种工作机制的同时,还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工作的落实、推动、纠错、评价等。建立完善的机制,才能使党的建设稳步发展,保持长久的活力。 对“机制”一词的定义应该包含着四个要素: 1、事物变化的内在原因及其规律; 2、外部因素的作用方式; 3、外部因素对事物变化的影响; 4、事物变化的表现形态。 我们在研究机制问题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几个方面。尤其应该重视对事物变化内在规律的研究。同时要充分考虑外部施加的人为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 用以上认识审视我们目前的某些政策、举措和具体的决策,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很多是没有对事物的内在变化规律搞清楚,也没有认真考虑出台的措施会对要解决的问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只是凭主观的愿望或想当然而决定而造成的。 Q:机制与体制的区别是什么? “机制”指的是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如: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用人机制等。 “体制”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学校体制、领导体制、政治体制等。 两个词的中心语和使用范围不一样,“机制”由有机体喻指一般事物,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  “体制”指的是有关组织......>> 问题九:领导机制包含什么内容 领导机制包含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竞争机制、督查机制等方面的机制。 问题十:企业的运行机制是什么?包括那些内容? 企业运行机制是指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机能及其运行方式,是引导和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企业经营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企业运行机制是企业的经营系统、技术创新系统、财务系统等运行过程中各环节内部以及各环节之间本质的内在的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作方式的总和。 企业运行的基本要素是劳动力、物资、资金和信息。劳动力要素包括参加企业运行的全部人力,这是运行的主体;物资要素包括劳工手段和劳动对象,它们是运行过程中被劳动力所利用或作用的对象;资金要素包括运行贿的全部资本垫付,这是商品经济抓下,实现企业与外部联系所借助的必要手段;信息要素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信息与外部市场信息等,它是连接企业内外关系,连接企业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的纽带。 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新的运行机制,就是要在对传统计划体制下企业运行机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还原企业的本来面目,使企业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统一,人、财、物的有机结合,产、供、销的有机衔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运作主体,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在。 一、行政驱动:传统体制下的企业运行机制 传统体制下企业运行机制的一般特点是行政驱动,即企业的一切活动毫无例外地都由国家行政指令来启动,企业本身也成为名副其实的行政性单位。这种企业运行机制主要有如下特点: (1) 在决策机制方面,具有高度集中性。从资源的配置、资产的评估和处置、人员的安排、产品的生产和定价,直至收益的分配,都由国家有关行政当局以行政指令或计划指令的形式进行决策,决策者(国家)和决策执行者(企业)之间是一种严格的等级服从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企业行为的目标,只是简单地执行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缺乏基本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品格,从而无法自主地按照经济法则选择自己的行为。 (2) 在激励机制方面,具有利益 *** 的行政性。国家利益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企业、家庭及个人虽然也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追求,但由于他们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因而其独立的利益追求便以各种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具体表现在追求非货币性的行政利益,如行政级别或行政职务的晋升。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较高级别的企业可以获得较优厚的资金和其他投入品,而较高职务的领导人员则可以获得较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另一方面,外生性的激励机制传导又助长了对行政利益的追求。国家对企业的激励主要是精神激励,这种精神激励不是内生的,而是通过责任、义务感、荣誉等方式自上而下传递的,企业内在的利益驱动却被泯灭和压抑了。 (3) 在约束机制方面,具有疲软性。企业产权边界模糊,企业资产没有明确的界区,“人人所有”成了“人人不负责任”,从而无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企业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成为企业痼疾,产权约束子虚乌有。另外,企业不存在破产风险,勿需硬化预算约束,超支、亏损可以由国家补偿。因此,企业的风险约束和预算约束也是相当疲软的。 (4) 在发展机制方面,具有萎缩性。企业发展的动力根源于企业内在的利润冲动和外在的市场压力,但在传统体制下,企业既无利润冲动,又无外在压力。企业为完成计划指标,往往只是简单地追求总产值的提高,而这种总产值的提高又往往是通过争原料、争设备、争资金、以粗放经营方式来取得的,很少考虑通过自我积累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企业不是投资主体,企业领导人由上级任命,市场不发育,使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动机得不到应有的激发,甚至存在一种反发展和反创新倾向。如果企业“一孤行”,则会导致与已有行政规则的背离,会被视为对上级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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