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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和对外投资是一个概念吗?

2023-09-19 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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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
境外投资和对外投资不是一个概念。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对外投资亦称“海外投资”。主权国家为获取外汇收入或挤入国外市场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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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境外投资企业

法律主观:外商投资企业 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 有限责任公司 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和外资企业以及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法律客观: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与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一)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二)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等。三、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的管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中国的法律主体;凡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为了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为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分别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023-09-07 03:47:441

境外投资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ODI企业境外投资备案,ODI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是由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三个部门负责审批的,先拿到商务部和发改委的批文后,再去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登记完成就可以直接到境外去投资了
2023-09-07 03:47:552

境外投资投资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第三条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第四条 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第五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第二章 备案和核准。第六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第七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第八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和核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样式见附件1)。《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2023-09-07 03:48:091

境外投资资金要求

1、必须要符合“境外投资”所定下要求,就是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这也是有要求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不了完整财务报表的,是无法通过审批或备案的;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也是有要求,对于企业中无法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也是不能获得境外投资备案的;4、所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都是,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1、必须要符合“境外投资”所定下要求,就是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这也是有要求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不了完整财务报表的,是无法通过审批或备案的;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也是有要求,对于企业中无法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也是不能获得境外投资备案的;4、所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都是,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
2023-09-07 03:48:241

odi境外投资备案全流程办理

1、发改委立项获取《境外投资备案项目通知书》2、商务部申请《境外投资许可证》3、外汇局申请外汇登记获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2023-09-07 03:48:414

境外投资资金要求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4、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2023-09-07 03:50:211

境内个人境外投资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禁止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但在实操层面,由于监管层在无明确法律程序规定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操作,因此,境内自然人向境外投资收到诸多限制。例如,相关外汇管理规则,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但目前除特殊领域外,尚未有详细的普适性的规则予以规定。因此,中国法律允许的境内个人在境外直接投资的范围非常有限。法律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资源开发类项目指在境外投资勘探开发原油、矿山等资源的项目。此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大额用汇类项目指在前款所列领域之外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此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第五条 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境外投资项目,由其自主决策并在决策后将相关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上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第七条 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2023-09-07 03:50:381

境外投资公司流程

一、正文回答首先,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ODI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次,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最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二、分析odi是对外直接投资,是指我国企业、团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三、为什么要ODI备案?随着目前境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ODI备案的重要性也日渐显现出来。ODI备案不仅作为企业境外投资或境外上市的合规途径之一,更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便利和优势。顺利备案后,企业能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以及保证后续境外资金顺利返程回国。同时,打通境内外资产流通的合法渠道后,有利于境内外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帮助企业成功在境外上市。
2023-09-07 03:50:481

境外资金如何入境投资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2023-09-07 03:51:201

......请问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大概有哪些?

准备好以下资料即可办理:1、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2、境外投资备案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5、“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决议;6、项目背景说明;7、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8、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原件);9、审计报告。
2023-09-07 03:51:334

境外投资的基本内容

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主体,包括两大类。一是中国境内的各类法人,包括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机构属于中国境内的法人机构,受中国内地法律的管辖约束。另一类是由国内投资主体控股的境外企业或机构,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属于中国内地的法人机构,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向境外进行投资时,仍然需要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与国际惯例相同,在国内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资。 除传统的新建投资外,大多数企业在境外投资选择合资、参股的方式。这样做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各投资方在资金、技术、原材料、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并且不易受到东道国民族意识的抵制,容易取得优惠待遇,减少投资风险。同时,在经营上较少受到各种限制,有助于打入新的市场。上述的中国境外投资呈现的多元化趋势并非偶然,它是在国际形势和中国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双重因素下产生的。如果把中国的境外投资过分简单化、或者模式单一化、或者过度强调某一种所有制形式或者投资形式都不利于中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不利于境外投资的健康、持续发展。构建中国境外投资宏观管理框架,必须从经济规律入手,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境外投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2023-09-07 03:51:401

目前个人可以直接进行境外投资吗

个人境外投资的额度是有限的,如果涉及到比较大的境外投资的项目,或者去境外去新设公司以及收购股权,这些都是以企业的名义去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然后去做的境外投资。扩展资料:投资方式:1、中国允许企业境外投资所涉的领域。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指导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涉及的行业从初期集中在贸易方面发展到资源开发、工农业生产及加工、工程承包、装配企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旅游及餐饮业等领域。2、境外投资的法律组织形式。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何国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3、离岸公司方式。迫于国际社会压力,“离岸公司天堂”已着手对其登记管理方法进行改革。但是,选择英属维尔京,开曼,香港、巴哈马、塞舌尔、特拉华州等仍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国内不少民营企业为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采用曲线的方式,迅速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亮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境外投资
2023-09-07 03:51:581

境外投资有哪些项目?优势有哪些?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2、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11号令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11号令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2023-09-07 03:52:262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进入?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进入这个可以通过股票的形式获得基金的形式或者是募捐或者是极致都是可以的
2023-09-07 03:52:373

境外投资外汇怎么操作

您知道如何投资境外汇吗,今天笔者为您揭秘境外投资外汇操作指南,让您轻轻松松学会境外投资外汇操作。下面,请跟着笔者的思路一起来了解境外投资外汇操作指南吧。境外投资外汇业务流程(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第一步:拟在境外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第二步: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第三步: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第四步: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境内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办理境外投资申请人需报送什么材料?资金来源审查(1)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2)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6)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审核权限,超过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核权限的由分局(外汇管理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请人需报送什么材料涉及购汇或汇出外汇的,需进行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外汇风险审查,应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简要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重点说明外汇资金来源和投资所在国对外汇流出、流入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经贸委确认该项目为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有关文件;2、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300万美元及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企业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应提交国家经贸委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3、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确认意见;4、项目的投资构成、用汇清单;5、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使用自有资金应由企业提供银行外汇帐户对帐单;使用境外带料加工项目支持基金外汇贷款、援外合资合作基金或援外优惠贷款的,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使用商业银行外汇贷款的,应提交贷款银行的有关确认文件);6、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7、项目的投资回收计划;8、如成立境外合资企业,需提供合资合同或协议(草签文本)及当地政府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合资伙伴背景及资信材料;9、我国驻投资所在国使领管意见;10、如在外汇管制国家进行投资,企业需有投资所在地外汇管制实际情况的报告及制定详细的外汇风险防范措施。
2023-09-07 03:53:071

中国境外企业应对投资风险有哪些措施

(一)经营风险的防范  经营风险来源于企业的决策失误和无效管理,可能出现在境外企业的任何一个部门,也贯穿了境外投资的全过程。防范经营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境外投资要着眼于增强投资主体的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指企业在特定的经营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多方面技能、互补性资产和运行机制的有机融合,是不同技术系统、管理系统的有机组织,是识别和提供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核心能力的强弱是企业实施境外投资的首要制约因素,也是决定境外企业抗拒经营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不论在境外新设企业还是直接收购境外股权,境外投资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发挥和增强了投资主体的核心能力,如果只是盲目并购和多元化,往往导致经营失败。目前许多国内企业只关注境外投资的外在效果,如资本的集中、规模的扩大,却很少认真分析核心能力这个本质的东西,特别是一些有资金实力却并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把境外投资等同于攻城略地的扩张,导致收购境外股权时出价过高,也影响了境外投资的实际收益。  2、在加强境外企业管理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灵活性  投资主体应该明确跨国公司内部风险决策的权限,一方面防止完全放任海外子公司自行决策投资行为,造成子公司权限过大,投资失控;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管得过死,一切投资或支出均须报请公司总部审批,影响海外企业的正常运营。  3、实行内部诊断制度,完善境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  没有健全竞争机制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海外经营比国内经营的风险大幅增加,因此,形成完善的治理管理结构是境外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前提条件。首先,通过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督完善其内控机制,目前国内投资单位选派到国外企业的财会人员,尤其是有经验的财会主管严重不足。很多海外企业内部账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多本账”问题严重,有的海外分支机构为节省开支甚至会计、出纳一人兼,这种不规范的财务制度往往成为贪污、舞弊者可资利用的漏洞,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种情况要求投资主体不能对境外企业放任不管,要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对海外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特别要防止将国有资产和外汇资金用于境外投机性炒作。其次,当海外企业的投资所在国外部治理机制健全,母公司可以借助外部治理环境的强监督作用来安排内部治理,实现对海外企业的有效治理和控制,例如很多跨国公司在境外企业的董事会中引入当地债权银行的代表和独立董事职务以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监督。最后,母公司应把内部诊断制度作为完善境外企业治理管理结构的重要手段,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内部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系统风险的防范  境外企业无法决定投资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因此,对于系统风险只能采用规避的方法,并尽量减少其不利影响:  1、做好对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评估,注意借助大型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的专业力量  企业应在投资前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局稳定情况和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境外企业设立后也应要求海外经理人员及时提供当地各种政策动向的情报,并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分析。评估工作专业性较强,由于一般企业实力有限,要注意借助咨询公司这类中介机构的专业知识。随着国外跨国公司的发展,出现了一批专为企业海外投资服务的大型咨询公司,如美国最大的汉密尔顿咨询公司始建于1914年,拥有1500名咨询人员,其中老资格的专家达800多人,他们的服务明显提高了客户海外投资的效率。由于目前国内没有成熟的海外投资咨询公司,对于大的境外投资项目,虽然咨询费用比较昂贵,但为减少投资风险,还是有必要委托国外的大型投资咨询公司进行评估。  2、改变投资方式,实行海外企业本地化战略,加强对投资所在国的公关策略  在境外投资中贯彻“双赢”策略。在投资方式上尽量采用合资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国企业身份,使合资方分担一部分投资风险;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的投资根据所在国情况可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权所带来的国有化风险;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也可以像麦当劳那样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做到既节约资金、避免了直接投资风险,又占领了市场。在境外企业经营中采用本地化战略,一方面多雇用当地员工,另一方面尽量实现采购本地化。境外企业必须注意塑造自己在当地良好的“公众形象”,对投资所在国有明确的公关策略,并将自身的发展积极地融入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中。  3、通过保险手段减少系统风险产生的损失  企业可以通过加入保险等方法减少境外投资的风险,如世界银行于1988年成立了多边投资保险机构,它和国家之间的多边条约一起为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有化等系统风险提供了条约保证,当跨国公司成为该公约或机构的成员之后,境外投资中的部分系统风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当损失发生时也可以申请国际赔偿,为企业的境外投资提供国际保证。
2023-09-07 03:53:221

境内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区别

区别:1、对象不同境。外直接投资指的是我国企业、团体。外商直接投资指的是外国投资者。2、投资地区不一样。境外直接投资指的是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境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以及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投资。外国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等投资,还可以用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
2023-09-07 03:53:321

境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以帮助海外投资企业分析和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企业本身受信息渠道、自身评价或判断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正确判断某项目在国外是否具有发展前景。由于部分海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不充分、不科学,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 经营管理风险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很落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海外企业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为非生产性企业;收支平衡的占28%;亏损的占17%,而且以生产性企业居多。我国企业缺少跨国经营管理的经验,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往往使得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风险,这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 从管理体制上看,一些境外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所有者代表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实施跨国经营决策时,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制约机制,在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地点选择、合作伙伴选择、经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往往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蚀。“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从管理人才的培养来看,我国企业也缺乏一整套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力资本观念,对人才资源管理的认识仍旧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层次上,导致外派人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分散化经营与恶性竞争风险我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使得企业不但无法在资本、技术、市场、信息以及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甚至反而会引发越来越严重的内部过度竞争。这说明这些企业投资母体之间缺乏联系和合作。 另一方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跨国企业都以兼并或建立策略联盟作为发展手段以实现规模效应,而我国企业显然尚未跟上这种跨国经营的潮流。由于我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至今依然存在着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得海外的国有企业分支公司即使在业务上有相似和交叉之处,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国有企业自身机制与国际上跨国公司的通行体制存在较大差距,限制、束缚了海外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经营理念,使海外中资企业难以像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那样以各种手段进行兼并和联盟经营。在同一项目的竞争中,我国企业间往往出现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局面,难以建立起战略联盟,这也从内部进一步增大了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 在面对境外投资的风险时,企业与政府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呢? 一、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1.对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正确评估。企业应在投资前对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局稳定情况和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境外企业设立后,也应要求海外经理人员及时提供当地各种政策动向的情报,并由专门机构进行分析。评估工作专业性较强,如果企业实力有限,就要注意发挥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需要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强化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培养人才,完善人才管理。发展国际化经营管理,不仅需要金融、法律、财务、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更需要有战略思想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的经理人才。目前,我国比较缺乏熟悉国际规则和东道国市场法律的人才,可以通过招聘优秀的国际人才来弥补自身培养的不足。 3.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是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重要策略。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开发、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实力雄厚的企业品牌形象。通过兼并、收购、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运用市场化和国际化手段,增强与外国跨国公司平等对话的实力。 4.实行海外企业本地化战略。我国企业应加强对投资所在国的公关策略。在投资方式上尽量采用合资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国企业身份,可以使合资方分担一部分投资风险;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的投资,可根据所在国情况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这样可以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权所带来的国有化风险。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也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做到既节约资金、避免直接投资风险,又占领了市场。在境外企业经营中采用本地化战略,一方面多雇佣当地员工,另一方面尽量实现采购本地化。 5.合理安排投资结构。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调整经营政策和金融政策,把政治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调整的中心是把单独一家风险变为多个公司甚至把母国与东道国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可采取以下措施:跨国公司应设法在国际上寻找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利用筹集资本的机会把风险分散在东道国或其他国家,以及国际金融机构或公司的持股者、客户身上。一旦东道国发生任何政治或经济风险,公司并不会承担过多的风险,而且还能受到国际性的保护。设法把东道国国内的子公司的原料、零部件等市场与其它国家市场连在一起,还可以把研究与开发设备的特有技术和关键部分集中在母国,以便一旦发生国家政治或经济风险时,可以让东道国也付出应有的代价。 6.进行周期性国际投资风险分析。对投资者来说,国际投资风险分析不只是投资前期的工作,它贯穿于整个投资期。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因大量雇佣当地劳动力,其政府没收的风险可能较低,但还存在着其它风险,如资金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等。投资企业的外部与内部环境不断变化,国际投资风险也不断变化,所以投资方应密切注意各种风险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投资风险分析。 二、构建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 从技术角度看,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则是防范上述风险的具体方法,借助于该系统的有效运行,能够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的事前管理。众所周知,风险预警系统是一种前馈控制系统,它是使系统在动态环境中保持一定稳定性或促使系统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换的活动。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的运行应经过四个程序: (1)监测 大多数风险都是可以预测的,它有一个从潜伏到爆发,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风险预警的监测程序就是对风险表现和要素进行连续的追踪,以便及时掌握风险走向的第一手材料。需要指出的是,监测并不是对企业现象包罗万象的检测,它的目标应该非常明确,监测的终极对象就是风险;监测选用的程序和方法应当及时而灵敏地反映出风险的变化;监测获得的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监测信息越多,越易使主要问题不突出,并且信息越多越复杂,获取信息的费用就越高.筛选和处理信息的费用也会越多,所以监测系统应该讲究成本效益原则,以尽量小的支出获取最有用的信息。 (2)识别 该程序可以帮助管理者对监测得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初步分析,使其更有条理,更突出地反映出风险的变化。应指出的是,由于监测到的大量的基础信息,既包含有用的真实信息,同时又不可避免地混杂着大量的误导性的错误信息和失真信息。通过鉴别程序可以对信息进行检查过滤,剔除其中的误导性信息,找出能反映风险的有用的真实信息;此外,预警依赖于监测,监测离不开指标。建立识别系统的关键是确定预报警情的指标体系,以观察境外投资是否存在风险的隐患。 (3)报警 在设计好预警系统警情指标后,该系统考虑的关键问题便是如何根据预警指标的变化,来预报警情、确定警度。该程序的基本任务:一是分析警兆。企业在警情爆发之前,总有一定的先兆,即警兆。风险预警系统就是要借助于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分析,结合一定的经验和方法,确定是否出现警兆,从而作出下一步决策方案。二是预报警度。预报警度是预警的根本目的,根据警兆的变化状况,联系警情的警界区间,参照警度评价标准,并结合实际或未来情况来修正,从而预警实际警情的严重程度。三是寻找警源。警源是风险形成的原因,是产生风险警报的根源,是实施预控对策的前提。在进行预警源分析时,应注意根据预警对象的特点和变化规律,监测预警对象、确定警源。 (4)预控 风险预控程序是一种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行动,它有预知和计划,有明确的行动目标和方向,它是预先制定好的各种风险的处理计划和方案。比如,就境外投资管理协调机制而言,其风险预控方案应充分考虑:如何提高境外投资审批效率,有条件地放宽对境外投资的管制,为国内优势企业“走出去” 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如何合理制定一部调整对外投资基本关系的专门法律,内容包括从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事后监管,到对外投资的促进、服务措施等,从而有效防范管理协调机制运行中的风险警报,提高政府对境外投资的宏观管理水平。 三、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现阶段我国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是有效保护我国境外投资的前提条件。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适用应以我国与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前提。目前我国已同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并且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应加快与外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缔结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依靠国内立法与国际双边和多边协定的紧密配合来为我国境外投资提供担保。 2.建立投资工业园。企业走出去,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独自成功地避免政策风险。如果有国内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或组织,可以在境外建立投资工业园,集投资咨询、法律顾问等一同到境外投资,如果出现政策风险,政府之间可以双边签订贸易、投资协议,以避免可能的政策风险,甚至可以避免汇率风险,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和外汇局可以协调,乃至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做这方面工作。 3.建立境外投资咨询机构以及政府与企业新的协调配合关系。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可能遭遇的风险类型和程度在不同的投资目的国也是不同的。有些国家的政治风险大,有些是经济、金融风险大,有些是汇率、债务风险大。企业要想及时分辨境外投资有无政策风险,就需要大量资料和研究来做判断。政府建立一个风险评估和咨询机构,将对企业境外投资给予帮助和扶持。
2023-09-07 03:53:431

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的渠道、方式和操作流程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扩展资料:1、正常情况下资金流入流出不涉及税收,但是会涉及到相关业务征税,比如说如果是贸易方式进来要征营业税,如果是增资进来,应该是工商收印花税;如果要股权转让进来,要代扣代缴增值部分的资本利得税。2、境外公司资金要进入国内的话,要看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外资限制和非外资禁止的领域,正常情况下分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两大类,可以通过双方交易的方式由境外支付给境内,如果是要投资性质的话,就要通过资本项下的方式进来,两种都要外管局审批。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境外资金如何进入中国市场
2023-09-07 03:53:521

境外投资 流程

一、正文回答首先,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ODI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次,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最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二、分析odi是对外直接投资,是指我国企业、团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三、为什么要ODI备案?随着目前境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ODI备案的重要性也日渐显现出来。ODI备案不仅作为企业境外投资或境外上市的合规途径之一,更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便利和优势。顺利备案后,企业能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以及保证后续境外资金顺利返程回国。同时,打通境内外资产流通的合法渠道后,有利于境内外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帮助企业成功在境外上市。
2023-09-07 03:54:191

如何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的方式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因为我国规定企业境外投资不管以那种方式进行境外投资都需要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的方式1、中国允许企业境外投资所涉的领域。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指导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涉及的行业从初期集中在贸易方面发展到资源开发、工农业生产及加工、工程承包、装配企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医疗卫生、旅游及餐饮业等领域。2、境外投资的法律组织形式。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何国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3、离岸公司方式。迫于国际社会压力,“离岸公司天堂”已着手对其登记管理方法进行改革。但是,选择英属维尔京,开曼,香港、巴哈马、塞舌尔、特拉华州等仍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国内不少民营企业为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采用曲线的方式,迅速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亮点。4、企业并购方式。企业并购一般不外平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提高利润率、分散投资风险、争取某个品牌等等。对于中国企业来讲,还有取得现成的销售渠道、躲避欧美贸易壁垒(反倾销措施、配额限制)、利用欧美的高水平劳动力等目的。例如2002年9月TCL收购德国施耐德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该公司的品牌和销售渠道。并购的最基本形式是股权转让(sharedeal)和资产转让(assetdea l)。并购中的股权转让区别于一般股权转让之处在于,并购的股权转让是转让企业的全部股权或绝大部分股权,使收购者事实上成为企业的新所有者,而资产转让则是将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或企业的某部分作为物产予以转让。
2023-09-07 03:54:462

个人境外投资规定

普通人也可在境外投资,直接投资或将资金交给机构进行投资都可以。银行外币理财产品、外国股市、海外基金、国外房地产都是不错的选择,根据方式选择是否需要跨境转账或操作资金出海。要注意大额交易和转账达到一定额度是需要报告的,个人银行购汇也审核也比以前更加严格。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五条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第八条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9-07 03:55:281

境外投资企业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4、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2023-09-07 03:56:021

境外投资资质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境外投资的流程:一是境内投资者申请境外投资:1、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2、信用良好;3、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一定的研发及管理能力等。二是通过区县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申请表包括境内外投资者介绍以及股权结构等;2、注册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3、境外企业章程、有关协议以及工作规程等;4、法律法规要求的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5、董事会决议等等。法律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2023-09-07 03:56:221

个人在境外投资是否合法

法律主观:个人在境外投资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法律客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9-07 03:56:501

境外投资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内地企业想要去港澳台或国外地区进行新设子公司、办事处、建厂、并购、参股等投资行为,都必须先办理好ODI境外投资备案,ODI境外投资备案是由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三个部门负责审批的,先是向发改委和商务部提交申请,拿到《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企业境外投资证》,然后再去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登记完成就可以实现境外直接投资了,不会操作的话可以协助你完成备案
2023-09-07 03:57:111

境外投资资产形式包括?

一般公司行为的境外投资分为哪两种形式?ue768 我来答 分享 举报2个回答 #热议# 杨超越形容自己像不靠王子的灰姑娘,是什么意思?听和(北京)国际商务 2020-08-24 · 只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关注一般公司2113行为的境外投资分为两种形5261式:一种是新设,顾名思义就是国4102内公司作为股东在境外新1653设一家公司,这家公司股东可以不仅仅有这个公司,同时,也可以有别的公司,主要看客户那边情况;第二种是并购,就是中国公司作为股东,收购国外一家公司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这都叫并购。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2023-09-07 03:57:307

境外投资资金要求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4、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2023-09-07 03:57:491

进行境外或者海外投资有什么好处

虽然万事开头难,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看准投资,可以赚取外汇,学习经验,扬长避短,名声在外,透明度强,可以打开多种渠道,路越走越宽,站得更高,发展更有深度等。
2023-09-07 03:58:063

境外投资的投资方式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投资方式,可以通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进行境外投资,有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后,就可以去外管局换汇,然后把钱打出去,去境外投资股权,或者新设企业。有什么疑惑,在线为您详细解答
2023-09-07 03:58:172

外国人在中国如何进行股票或基金的投资?

B股可以,A股就不可以买基金很简单,去工商银行开户,并开通网上银行,自助开户买基金就可以了。
2023-09-07 03:58:454

将境外的资金导入国内投资犯法吗

境外大额资金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转到国内进行项目投资.请各位回答时注意几点;1,合法2,快速境外资金流入境内渠道研究 第一部分概述 一、境外有资金情况分析(一)投资金融市场 1、QFII(境外外汇) QFII是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过证监会的审核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外管局允许的额度内将外汇换成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 2、RQFII(境外人民币)RQFII是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是境外机构用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的制度。 (二)投资非金融市场 1、外商直接投资(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FDI)(2)参股境内企业(3)购买境内企业债券 2、外资银行的货币互换首先,境外投资者将一笔外汇存入某外资银行的离岸账户;其次,该外资银行的中国大陆分行以上述外汇存款为抵押,为境外机构在中国大陆的关联机构提供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二、境外无资金情况分析 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 第二部分渠道分析 一、QFII方式 (一)QFII概念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QFII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金(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特殊账户),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每个QFII可以分别在上海,深圳证交所委托3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QFII的单个证券账户只能通过1家受托证券公司的1个QFII专用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每个QFII只能有一个托管人,且可以更换。(三)QFII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QFII投资范围:QFII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1)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①股票: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股票; ②债券:包括国债,国债预发行,地方政府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 ③基金:包括各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基金品种;④权证;⑤资产支持证券;⑥证监会允许的其他证券品种。 (2)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 (3) 证券投资基金 (4)股指期货(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 (5) 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6)QFII可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2、 QFII对境内证券投资持股比例限制: (1)单个QFII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总股本10%。超过比例的部分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予以减持(2)所有QFII对单个A股公司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数的30%。若超过30%,按照后买先卖的原则发出减持通知。*QFII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方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鼓励中长期投资)。二、RQFII方式(一) RQFII概念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给予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公司、券商,以预设的人民币额度投资内地股市或债市,首次的总额度为200亿元(三)RQFII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1、RQFII投资范围: RQFII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1)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①股票,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股票; ②债券,包括国债、国债预发行、地方政府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 ③基金,包括各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基金品种;④权证;⑤资产支持证券;⑥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证券品种。(2)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三)RQFII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RQFII投资范围: RQFII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1)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①股票,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股票; ②债券,包括国债、国债预发行、地方政府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③基金,包括各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基金品种; ④权证; ⑤资产支持证券; ⑥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证券品种。 (2)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 (3)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 (4)证券投资基金 (5)股指期货(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6)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三、外商直接投资方式 (一)外商直接投资,简称FDI。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及资源的充分利用,我国政府采取积极招商引资的政策吸引外资进入。外国在华投资绝大多数以资本金名义结汇,按照现行的外资管理政策,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只需办理登记,结汇由授权银行办理,手续相对简单,从而为境外资金进入境内逐利提供了便利。 (二)购买企业债方式 1、交易模式:境外机构委托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香港子公司发行RQFII产品,认购内地企业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2、公司债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3、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3)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4)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5)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6)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本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7)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四、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 租(一)境内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渠道境外融资图,如下(二)操作流程 1、融资企业给境内银行提供担保 2、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或者其他出资机构)出具保函,为境外银行给融资租赁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3、境外银行向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贷款; 4、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后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给融资企业资金。 (三)操作分析 1、融资租赁公司应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的规定 (1)未经外汇局批准,境内中资企业和中、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对外借款,应根据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经审计的报表,计算出上年度末风险资产总额(A),再计算净资产的10 倍(B),然后将(B-A)作为新年度期间该公司可新借外债的余额的最高限额。借用外债形成的资产全部计算为风险资产。既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额度具有相对较高的优势,“最高可以做到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的10倍。2、较难取得境内银行涉外担保 银行涉外担保,一方面需要融资企业有外债额度,另一方面每家银行的涉外担保也有上限,所以能拿到额度的一般是实力比较好的融资企业在上述融资链条中,银行看重的不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信用,而是最终通过售后回租使用资金的融资企业的信用。 3、融资企业融到的资金投向广泛链条上的融资企业‘即承租人,通过售后回租融到的资金投向并没有范围限制。实际操作中,很多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有的用来放贷,流向房地产等领域。 4、融资成本 境内银行会收取2.5%左右的担保费。包含相关税收,加上境外1%-3%的资金成本,综合成本一般在4.5%左右。
2023-09-07 03:59:461

境外投资是什么?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2、境外直接投资目的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有需要咨询81invest
2023-09-07 03:59:573

境内公司境外投资

法律主观:一、投资境外资产,除了要承担与境内资产一样的所有投资风险外,同时还要承担汇率风险。由于美元是国际主要货币,长期趋势相对较好预测,投资人在汇率判断上普遍会有比较好的把握,但若是投资如日圆、欧元、澳币等其他境外资产,汇率波动就更难以判断,投资人应该审慎判断自己的能力。 二、投资境外基金也要考虑基金产品本身的投资标的及策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QDII基金普遍采取指数型的投资策略,没有经理人的主动管理帮助,投资人自身需要具备良好的择时能力,才能有效地从标的市场获利。 三、投资正规的公司,避免步入灰色地带投资让个人资金打水漂。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7 04:00:221

个人境外投资规定

普通人也可在境外投资,直接投资或将资金交给机构进行投资都可以。银行外币理财产品、外国股市、海外基金、国外房地产都是不错的选择,根据方式选择是否需要跨境转账或操作资金出海。要注意大额交易和转账达到一定额度是需要报告的,个人银行购汇也审核也比以前更加严格。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五条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第八条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2023-09-07 04:00:331

上市公司境外投资有哪些?

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3、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4、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5、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6、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7、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8、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2023-09-07 04:00:441

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限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4、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
2023-09-07 04:00:591

我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后,再以境外公司名义向我国国内投资,是否允许?

投资到境外的境内企业需要在商务部门(具体以投资额为限,商务部或省级商务厅)办理《投资证书》。再去当地外汇管理机构办理外汇手续。在境外的分支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不需要在国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这些境外企业或机构不属于中国内地的法人机构,不受内地相关法律的制约,但境内机构通过这些境外机构向境外进行投资时,仍然需要按照国内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与国际惯例相同,在国内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资。扩展资料境外投资所投入资产的形式十分广泛,包括货币资金的投入,股票、债券、信托凭证等金融资产的投入,各类实物资产的投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入。由此可见,只要是向境外的资产输出行为,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出现,都应按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再投资,也包括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权益投资活动,同时也包括对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境外投资
2023-09-07 04:01:281

境外投资备案条件是?

境外投资备案要求1、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2、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最好高于5%,越高越好;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最好低于70%,越低越好。
2023-09-07 04:01:373

目前个人可以直接进行境外投资吗

这个要看你投资什么方面了 有的可以直接投资有的不可以
2023-09-07 04:01:563

境外投资是对外直接投资吗?

境外投资分为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是投资者直接在外国举办并经营企业而进行的投资。境外间接投资在国际证券市场上通过购买外国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外国企业或政府发行的债券等有价证券,来获取利息或红利的投资行为。
2023-09-07 04:02:102

境内私募股权基金如何投资境外

  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执行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果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金融企业,则执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此处说明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  一、审批权限第六条 企业开展以下情形境外投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商务部核准:   (一)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  (三)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   (四)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五)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地方企业开展以下情形的境外投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第十四条的规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一)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   (二)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   (三)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第八条 企业开展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以外的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核准。   第九条 企业境外投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核准:   (一)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二)损害我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可能违反我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条约;   (四)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
2023-09-07 04:02:212

境内个人可以用外币在境内买房吗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明确规定境内居民个人不可以到海外买房,海外买房的申请是无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个人购汇用于海外购房并非新政策,个人海外购房及投资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一直以来都不能做。具体政策内容如下:2016年12月31日晚间,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表明个人年度购汇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同时重申了个人购汇不得用于海外购房及投资等未开放的资本项下交易。事实上,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此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并未缩减个人购汇的用途或调整购汇额度,而是对前期政策的落实进行更为细化、精确的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外汇局指出,“当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四、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一)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二)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三)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四)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五)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扩展资料:据多家银行柜台、网银挂出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显示,个人购汇加强了对用汇时间和用途的申报。《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警示,对于存在六大违规行为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个人列入名单后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六大违规行为包括: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境内个人经常项目下真实的购汇需求,如旅游、留学等,外汇局表示,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汇。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汇局澄清:个人购汇不允许境外购房并非新政
2023-09-07 04:02:421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1、向发改委提交立项申请,取得《境外投资备案项目通知书》。2、向商务部提交备案申请,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3、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就可以直接把投资款直接打到境外去进行投资了,境外投资盈利后,也可以直接通过境外投资备案结汇分红回来。
2023-09-07 04:02:571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境内公司最好成立满1年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4、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5、财务要求,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净资产回报率最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最好低于70%。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7 04:03:061

境外投资的投资主体是什么?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2023-09-07 04:03:242

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的渠道、方式和操作流程

这个在我们所值12,000美元
2023-09-07 04:03:334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什么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而制定的。2014年8月19日商务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6如商务部令第3号公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备案和核准、规范和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九条。
2023-09-07 04:03:551

以实践为话题的高中议论文800字

   【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网络与生活》的书,感受颇深。互联网真的太神奇了!现实生活中那些“井底之蛙”们,通过网络,竟变得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知,网络确实好。然而,我在此并非要继续对互联网大唱赞歌,而是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凡事要亲自去做才能领悟到其中的真谛。不做纸上谈兵。如此,他们要真真切切能耳闻目睹的现实世界就十分有限了。想必大家都知道纸上谈兵的故事。赵括熟读兵书,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但上了真正的战场后怎么样呢?   再谈谈我自己吧!那件事想起来就想笑。   小时候有一年,由于爱看书,十分不愿意外出去玩儿。有一次无意间在书柜里看到了一本《钓鱼大全》,我细细的看了好一阵子,觉得自己想钓鱼大师。就去找叔叔炫耀,还背了几条钓鱼的重点,“怎么样,叔叔,我厉害吧!”叔叔无奈的摇摇头,拉上我的手,把我带到了一个大鱼池。我兴奋极了,想露两手,向别人借了钓竿,装上小虫,手向后背,然后用力的甩了出去,找个地方坐下,开始“稳坐钓x台。”钓竿的线不知被什么往下拉了拉,嗯,可能是鱼,我一兴奋跳了起来,手一抬,钓竿一“跃”而起,我想鱼也会一跃而起,可谁知鱼是没钓上来的,小虫却被吃了一半。我气极了,来来回回试了好几遍,可都是同样的结果。叔叔这才开口:“闭门是造不出好车的。”   我当然支持在网上了解信息,但很多事情我们还应该亲自实践,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学校是读书,在家里还是读书,很容易变成书呆子,所以我们就更应该走向社会,亲身实践,努力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想弄懂科学现象,的方法就是动手实践;想知道日常知识,的方法就是亲身经历;想知道历史,的方法就是实地考察;想知道自然奥秘,的方法就是走进大自然……    【篇二】   荀子曾说过:“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谷,不知地之厚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要想了解“天之高”“地之厚”,必须“登高山”“临深溪”。“不登”“不临”是无法了解“天”“地”的情况的。人们要想获得真正的知识,必须亲身参与社会实践。   学习理论的目的在于实践。过分强调理论而轻视实践,人就会丧失实践的能力。理论是虚的,通过实践,理论才落到实处。只有付诸行动,认真去实践,所学到的知识才不至于成为空洞教条的理论。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陆游说的。可是却偏偏有人喜欢纸上谈兵,结果害人害己。赵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战国时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扩年轻时熟读兵法,善于谈兵,连他父亲也难不倒他。后来赵王中秦王反间计,让他替廉颇为赵将。赵括是一个缺乏实战经验,只知空谈兵法的人。他到了长平后,一反廉颇所为,更换将佐,改变军中制度,搞得全军官兵离心离德,斗志消沉。他改变了廉颇的战略防御,积极筹划战略进攻,企图一举而胜,夺回上党。在长平之战中,赵括只知根据兵书作战,不知灵活处理,后被秦军射死,部下40万人全部被俘。赵国亡国。   虽说胜败是兵家常事,但是由实践总结出来的理论指导的战争才是胜算大的。像廉颇虽是赵国老将,理论知识也许不如赵括记诵丰富,但是廉颇有着攻城掠地的丰富战争实践经验,他带兵打仗所依靠的主要不是从兵书上背的理论知识而是实践的积累。而赵括缺少的恰恰是实践。谈起理论头头是道p口若悬河,而实战中却落得大败者大多是像赵括等缺乏斗争实践的人   反之,那些将实践与理论结合在一起的人,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往往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就。   曾经有一位医生主持了一项十分着名的实验,这个实验的成功,标志着困扰人类一千余年p曾夺走无数人的生命的病魔---天花被人制服了,而这位医生就是举世闻名的爱德华.琴纳。他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到乡村进行实践工作,近20年的时间里,他一边行医一边经常到奶牛场,仔细观察奶牛生牛痘,牛痘又怎样感染到人的身上,人感染了牛痘之后又有哪些症状。他先在动物身上进行接种牛痘,再接种天花,实验成功。尔后又在一个小男孩身上实验,结果又是安然无恙。自此,人们终于发现了预防天花的方法了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漫长时间的实践中才能造就成功。在近20年的漫长岁月中,琴纳经过反反复复的实验研究,实践,坚持不懈,最后终于取得天花接种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验的成功。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是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理论起决定作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也不能因此而轻视理论,导致唯实践主义。   所以说,实践与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亲自去实践,才能获得真正闪光的理论。    【篇三】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   这话一点不错,一个人知识再丰富,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如果缺少实践,也只能坐守老底,干不成大事业。   我们对于历的长平之战并不陌生。赵国四十万大军被秦全部活埋,堪称世间悲剧,原因也只是在于用了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才让历史留下了遗憾的一笔,假使赵王善于用人,用的是廉颇而不是赵括,我想历史将会改写。这是血的教训,我们应时刻铭记在心,时刻警告自己,要善于实践。   苏东坡写过一篇《日喻》,说的是:一个天生的盲人不知太阳为何物,问“有目者”。有人告诉他太阳像铜盘,并敲了敲铜盘让他听;过几天,盲人听到钟声,就认为是太阳。又有人告诉分太阳的光芒像蜡烛,并让他摸了摸蜡烛,过几天,盲人摸到了竹笛,又以为是太阳。苏东坡在文章中还说,南方有一种“没人”,能长时间潜在水中,只因为他“日与水居”。“得于水道”,所以“七岁能涉,十岁能游”,十五岁就能“没”了。假如北方一名“从不识水”的勇士来找“没人”学“没”,“没人”给他讲得再好,他“没”到水里也只有死路一条。   鲁班被茅草上的小细齿割破手指还发现蝗虫的大板牙上也排列着许多小细齿。鲁班从中得到启发,心想:如果仿照茅草和蝗虫的细齿,来做一件边缘带有细齿的工具,用它来锯树,岂不比斧砍更快、更好吗?鲁班忘记疼痛,转身下山,做起试验来。在金属工匠的帮助下,鲁班做了一把带有许多细齿的铁条。他将这件工具拿去锯树,果然又快又省力。锯子就这样发明了。这个故事虽说是传说,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实践出真知,钻研出智慧。   马伶、李伶是明朝金陵最红的两位京剧演员,一次,两人在东西两座戏台上演同一出戏来竞技。两人扮演的都是*相严嵩。结果观看马伶演出的观众逐渐被李伶卓越的演唱舞技吸引而去。马伶含羞而退。他连夜出走,投到千里之外的京城,在宰相顾秉谦的门下当了一名差役。因为顾秉谦与严嵩都是一样的*臣,马伶悉心伺候,更细心揣摩顾宰相的行为举止。三年过后,马伶回到金陵,与李伶相约再行竞技。结果李伶的观众都成了马伶的戏迷,他们被马伶惟妙惟肖、行神兼备的表演所折服。正是马伶长达三年的实践活动,为他赢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   穿过历史的长河,让我们回到现在。   毛x东用实践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通过实践人们发现无产阶级才是领导人民取得政权的核心力量;通过实践人们逐渐淘汰了旧的社会工具,使得人类社会不段向前发展。   古往今来,哪个成才的人没有经过实践。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泡进行了上千次实验;法拉第为了得到磁与电之间的关系,不也是一次次实践得来的吗?无数的客观事实证明,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只有从实践中来,又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才是真正的科学知识。实践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导,否则在实践中就会迷失方向,无所适从。故此,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做事。    【篇四】   世界上有些事情只有当自己亲自去实践过才会发现其中的奥妙。我个人认为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了解自己不了解的不知道的事情,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伸出你的双手走出去,到实践中去找寻你的答案吧。   这次我们组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是遵义特色小吃调查研究。开始定这一课题时,就颇受争议,就认为这没有什么可研究的,而且会很枯燥乏味,同时也不会有老师指导该从哪方面着手。是的,也许做任何事开始是总是困难的,而且困难连续不断,让人头疼。这正如哲学中所说,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随着我们对研究性活动的不断深入,查找资料,实地调查。渐渐的我对它产生了兴趣,并在其中找到了许多的乐趣,不再是先前的被动,而是由被动变主动。而且在进行这个研究性课题也使同时也我们充实了自己的知识。   在这次实践活动中,使我明白了许多问题,懂得了只有到实践中调查才能更清楚的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以把握事物的前进方向,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法。这对我们以后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对一些事进行怀疑,然后在通过实践来得到正确的答案,相信这也是许多做学问的方法之一吧;其次,在这次的研究课题中让我明白“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是很重要的,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总是有限的,一个人要做完所有事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几个人互相帮助,并且每个人都各司其职,那么有再多的困难也难不倒我们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都该发扬这种精神。相信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更大的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这次调查研究中,我们也学到了许多的东西。研究性学习不仅是对我们现在学习能力的考验,而且也对以后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在每次学习过程中,有过付出就肯定会有甜美的收获。人生的道路就是靠自己去探索,悟出其真意,一切的工作任务,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简单,我们就要付出汗水,付出艰辛的努力。我相信通过这次的调查研究,会对我们以后的人生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在此次研究行学习中我也见识了许多遵义小吃,了解了遵义小吃的发展现状及前景,更增加了我对遵义这片热土的喜爱之情。但有一点非常遗憾的是,因为诸多的因素的限制,没能进行太多社会实践,亲自把所有的遵义小吃都品尝一番。在看到了我们拍出来小吃的诱人的图片时,真想立刻大饱口福一番。遵义的大街小巷里都有这些东西,所以我希望把这些小吃带入高级酒店!让来遵义旅游的人也能品尝到这些美味的遵义特色小吃。更加希望遵义的许许多多的特色小吃店可以早日在遵义的市场做大做强,这样一来可以成为遵义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突破口,二来可以促进遵义旅游业的发展。
2023-09-07 03:57:231

【山东】市建委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市)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及主要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三条 威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对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威海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威海市质监站)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备案的具体工作,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取得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范围之外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向威海市质监站提出备案申请,未经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第二章第五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八)所有申请材料均应分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审查合格的检测机构将上报省建管局。申请检测资质以外项目检测的检测单位应当向威海市质监站参照上述要求提交备案管理申请材料。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与工商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检测机构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技术人员培训的专业范围应涵盖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项目,符合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采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式样。资质申请单位可在建设部网站下载。第六条 检测机构申请专项检测资质可以是附件一所列四个专项中的多项或某一项,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注册资本不得少于80万元人民币;检测机构同时申请专项检测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8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市建委接受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在《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市建委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核实结果是否符合标准,符合标准上报省建管局,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发出书面通知告知申请人。第八条 省建管局统一制作、编号、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注明了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60个工作日前向市建委申请资质复查,复查合格后30个工作日前向省建管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没有复查或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不得在威海市继续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省建管局同意,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部门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部门不予延期,到期后,资质证书自行作废,且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转包检测业务的;(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六)恶意压价扰乱市场秩序的。第九条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第十条 检测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质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检测报告和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为检测报告的原件,确有检测报告原件丢失而需使用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应由原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应由该检测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检测专用章。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1个月内通知威海市建委,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检测机构改制、分立、合并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重新核定检测资质。检测机构解散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每月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混凝土、水泥、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等必须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并与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威海市质监站等机构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威海市质监站通过管理软件应能够查询到各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手册基本信息、资质管理检测范围及项目、备案管理检测范围及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对比试验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山东省计量认证验收项目表、检测能力分析表、人员管理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从业记录、设备管理、环境监控(水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标养室温室度记录)、见证取样、不合格项目台帐等内容。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归档时将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单份归档,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长期保管的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10年,短期保管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5年。检测机构的档案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检测机构应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按书面承诺或约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没有承诺或未约定时间的应当在接受委托后4天内出具(水泥为32天,普通配合比为34天,混凝土掺加剂为标准规定试验龄期后3天、专项为检测完成后5天)。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专用章由省建管局统一编号、制定、颁发。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应对从事检测活动的技术负责人和检测报告签发人员、审核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专业基础、技术标准、计量认证等知识。培训方式应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实效,采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检测机构进行操作技能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省建管局组织对检测人员的培训结果进行统一考核,《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统一颁发、统一管理,持有手册方可从事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十八条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无法复检或对复检结果有争议的,应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复检结果或争议解决的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将承担该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同时上报,未确定检测机构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监督手续。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设单位可以将单位工程的专项检测业务,一个或多个委托一家检测机构;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检测专项中的检测项目拆分再委托给其他检测机构。对一些专业性强、试验设施资金投入大且业务量小的检测项目,威海市质监站将合理协调有关方,根据各检测机构的优势建立中心试验室,集中业务以利资源共享,提高项目全市检测水平。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第二十一条 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检测机构应当明示各种检测业务收费标准。不得恶意压价,降低检测标准和服务水准。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测试样留置制度。规范、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应按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时间和要求留置;规范、标准无明确要求的,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破坏性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2天。留置试样标识准确,留置试样应有检测条形码标识。第四章 见证检测与异地检测第二十三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见证取样质量检测业务的政府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见证取样质量检测业务与其他非见证检测业务分离,跨机构委托检测,由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实施。第二十四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样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必须经威海市质监站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担任。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检测机构。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取样人单位及姓名,加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和取样人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见证员、取样员应严格遵守见证取样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年度内出现一次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证书资格,由威海市质监站备案,今后不得从事此项工作。见证员、取样员证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质证书。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在异地设立固定分支机构或开展检测活动的,应对其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行为负责。省外注册的检测机构在本市承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应首先取得省建管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鲁备案证》,然后应按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到威海市质监站备案。备案时应按《进鲁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内外市检测机构在本市承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应在承担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开始前7日以上向威海市质监站备案,备案实行单项工程检测项目备案的方式,单项工程检测项目完成,该备案证明自动失效。备案提交资料参照《进鲁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备案后方可开展检测业务并应遵守相关地方规定。未备案的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承担检测业务,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第二十六条 本市检测机构在本市市区和三市之间跨区域开展见证取样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或试验室,取得当地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和所开展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分支机构的检测仪器设备、场所环境和人员等应与所承担的业务相适应。并应向威海市质监站和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威海市质监站应对申请备案机构的人员情况、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情况进行核对,对其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其在检测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向省质监总站报告。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八条 实行资质管理的检测机构,由省建管局颁发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手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手册》和《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备案管理的检测机构由威海市建委颁发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手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应将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记入《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手册》(分书面和电子网络两种形式),作为审批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和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检测机构管理手册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配套使用,是资质管理和备案管理的补充,是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和取得备案资格的重要依据,是检测机构异地承担业务进行备案的有效文件。第二十九条 威海市建委根据省建管局统一要求组织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能力验证和比对活动。试验能力验证和比对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进行二次验证,仍不合格的,应暂停该项目的检测工作。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威海市建委将上报省建管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第三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本细则规定的资质标准;(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第三十三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第三十四条 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从事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实行管理手册制度。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应记入管理手册,情节严重或拒不纠正错误的,收回管理手册,检测人员不得继续进行检测工作:(一)超越从业资格项目范围从事检测工作;(二)不按国家、省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和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四)未按要求参加专业教育培训;(五)其他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和行政处罚,并及时报告资质审批机关。第三十六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建管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第三十九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省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证书;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五)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六)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八)转包检测业务的。第四十一条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原有管理规定及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由市建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附件一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一、专项检测(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03:5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