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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023-09-19 0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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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民政局

  苏政民〔201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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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修订)

  为适应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现将《苏州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民政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第三条 苏州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民政局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整合资源,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合理编制预、决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根据党委(支部)和行政领导的意图,组织和保障好各项事业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各单位须单独设置财务岗位,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进行独立核算,完善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分工负责制;直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动,应征得民政局(机关)同意,民政局(机关)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有计划轮岗。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印鉴、票据分管制度(出纳不保管单位财务印鉴),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局机关定期对直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评审。

  第二章 预决算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年度预算,由市民政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正式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单位要提高对预算重要性的认识,单位领导要亲自参与预算的编制工作。编制预算要认真论证,集体研究,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预算内容要齐全,包括收入预算建议计划和支出预算建议计划。

  (一)收入预算建议计划包括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预算外资金专户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建议计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收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编制到具体收入项目,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虚报。

  (二)支出预算建议计划包括基本支出建议计划和项目支出建议计划。

  1、基本支出建议计划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建议计划、商品和服务支出建议计划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建议计划三部分。基本支出建议计划实行定员定额编制。

  2、项目支出建议计划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建议计划(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建议计划两部分。各单位在编制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建议计划时,要确定本单位的资金需求重点,优先申报与单位(部门)职能紧密相关的项目,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项目资金,同时要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立项理由和项目具体预算,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各单位按原定预算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后方能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条 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后20日内向市民政局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各单位每年必须按照规定编制财务决算。财务决算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并编写财务决算执行情况的文字说明,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符合汇总上报要求。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专项、专款收入等。收入要反映会计主体,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私设账外收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第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区分不同情况,开具符合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或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具备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全部收入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应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或结算票据,并按规定缴入财政储存户管理。各单位管理的出租房收入按资产权属缴至权属单位专户,严禁使用财政规定以外的票据。

  第十四条 各单位涉及征税范围的收入,应按国家有关税法规定依法纳税,如符合减免税政策的,需按有关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非税收入票据和往来结算资金票据要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向市财政局结报、核销,已使用的非税收入票据金额要与上交财政专户金额相符。

  第十六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市民政局、财政局核对财政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的到位情况。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业务,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专款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坚持“一支笔”审批,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应集体讨论,计划外支出应报市民政局审批。局机关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支出,对确实有利于事业发展的特殊支出需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方可实施,直属事业单位审批程序和限额自定。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各单位应根据资金性质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确保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属于市立项目范围的,要及时编制预算,经市财政审核后按实列支。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以及慈善、福彩资金等实行重点管理和监控,相关单位应主动书面报告主管局。

  第二十条 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规定向市民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在分配条线专项经费时,应会同财务部门制定方案,经局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结余与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按照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略有节余的原则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 直属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结余不计提基金,全额结转下年度,经报请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同意后方可使用。事业经费结余可计提专用基金,其中福利基金按30%的比例计提,修购基金按10%(殡仪馆按30%)计提、医疗基金按10%计提,风险基金按10%计提(仅殡仪馆),其余转入事业基金。民政局机关的经费结余不计提任何基金。

  第六章 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未经主管局和财政局批准不得开设银行财户;不得以私人名义开设单位存款账户;不得以个人储蓄名义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应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二十四条 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3-5天的日常开支量为准;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支业务必须根据合法凭证办理,如实反映现金库存。有条件的单位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

  第七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发的《会计法》、财政部制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

  各单位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按每日发生的原始凭证登记。月末余额要与会计总账余额一致。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如不一致或有未达账要查找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账、账表、账款相符。每月终了,应根据银行提供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流水单,进行支付款项的对账,根据支付中心每月提供的预算单位分资金性质的计划支出结余对账单对账,核对准确后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流水单、计划支出结余对账单作为单位财务核算的归档依据。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对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印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章的合法凭证,凭证中应具备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单位财务专用章,在凭证中列明经济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要素,金额大写和小写数应该一致。支付的原始凭证中还应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用于购置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还应有验收人签字。有关重大经济收支活动的合同(协议)、工程决算也视为原始凭证管理,作为财务部门收支凭证的附件。对外出具的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合法凭证,具备凭证应有的要素。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的记账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反映的经济业务对应关系要明了,记账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等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需附各类基金和往来等附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认真编写会计报表和说明。各单位的月报于次月10日前上报,年度报表上报时间按局规定执行。

  第八章 票据管理

  第三十条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票据等都属于单位票据管理范围;各单位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购买、使用、发放、核销和保管工作。各单位不得使用私印或者自购的非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分别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和票据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签名)、领用日期及注销日期(领用支票时,还要注明金额)等。领用票据时应如实填写登记项目,并经财务主管(会计)审核同意;各种票据应严格按照各自用途使用,不得互相混用,也不得转让、转借或代开。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票据应按编号顺序使用,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若填写错误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应在全部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对填写错误的捐赠票据应具备三人以上签名方可视为作废处理。票据用完应及时缴销,所涉及款项应及时入账。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票据,支票与印章分开存放;收费票据、结算票据、捐赠票据收款人、使用人与保管人和核销人不能由单位出纳一人担任,会计负责票据的领用和复核,出纳负责开票;已开具的票据存根联和支票领用登记簿(票据领用备查簿),作为会计档案保管,保存期满后登记造册,报经查验批准后销毁。

  第九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由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各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20天内,应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局机关信息处负责机关网络设备、计算机等智能化物品的采购、日常登记、调剂使用及登记管理。

  第三十五条 加强往来款的核算,不得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也不得将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依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配置。大项支出应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所属房产不得擅自对外租赁、抵押等,如确需对外租赁,应按照房产权属关系办理租赁手续,除协议租赁(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且年租金10万元以内)外的房产均需通过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

  各单位资产的处置应严格执行《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第十章 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的、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三十九条 民政局机关按规定编制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计划,当年资助金额一般不低于上年收入的70%,结余部分结转财政专户下年专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

  第四十条 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必须向市民政局提供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等。市民政局接到申请后,应进行考察初审、形成建议,经评委会进行审议后下达批复通知并安排拨款。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第四十一条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民政局机关应组织对受资助项目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可缓拨、停拨福利彩票公益金,直至收回已拨资金。

  第四十二条 慈善基金是接受政府拨款、社会各界、单位以及个人的捐赠款项,用于帮困济贫、救助突发灾难、资助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四十三条 慈善基金的财务管理应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同时应接受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基金募集必须坚持自愿捐赠原则,严格履行捐赠手续;基金使用必须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专款专用。年度资助预算编制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预算计划内的资助项目由理事会实行分级审批,计划外项目由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日常开支费用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从严掌握,严禁用于非慈善事业项目。

  第四十四条 慈善基金实行独立核算,其募集和使用要接受民政、财政、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每月终后10日内向监事会、民政局机关主管部门上报基金收支情况,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章 公务卡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务卡应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普遍使用。其中,单位办理不能透支、提现、消费的单位卡,在职人员办理可透支消费、存取现金的个人卡。

  第四十六条 公务卡结算范围:各单位原采用现金支付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煤气、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劳务费、租赁费、小型设施维修费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等公务性支出。个人卡中所发生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不适用本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单位卡由本单位财务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掌握,在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变更密码或重新办理,如有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或注销手续。个人卡由个人申领、持有、保管和使用,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密码由个人自定,妥善保管,遗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 公务卡的结算管理。报销人填报支出报销审批单,凭发票、POS消费凭条等单据,按原财务报销程序审批;出纳人员凭核准的支出报销审批单及报销单据,通过POS机将报销资金划转到个人卡上;报销人当场确认后,在POS打印的凭条上签字;财务人员凭经签字确认的凭条、支出报销审批单登记入账;如因个别商业服务网点无法使用银行卡结算系统,报销人先行以现金垫付后,可凭发票等单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也不再向个人办理现金借款。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财务应建立健全公务卡结算业务明细账,逐笔记载公务卡转账业务,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财务部门应于每日业务终了轧账打出当日交易清单与公务卡结算明细账进行核对,分别由出纳和财务主管签字确认。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管理

  第五十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每年市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凡属目录规定“起点金额”以上的项目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和资金性质,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批准。

  第五十二条 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报市民政局审核。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各种财务报表,并根据有关规定指标认真进行财务分析。直属事业单位和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报表按月、财务分析按半年上报民政局机关。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审核、检查财务活动。主要包括:

  1.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2.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3.对重大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对行政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5.对有关资产管理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督查并限期整改;

  7.对内控制度和专用票据的使用进行审核、检查。

  第五十五条 局机关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直属事业单位和局管社会团体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及时通报审计结果。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财务 管理 办法

  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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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界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形式:社会团体: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会计学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会费收入。基金会:由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盈利基金管理组织。如宋庆龄基金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捐赠收入。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学校、民办剧团、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学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院、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中介组织,如商务咨询所、法律服务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2、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会计核算基础。3、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4、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5、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类进行核算和列报。6、按照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分别界定其确认标准。7、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1)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社会团体利用会费开展活动发生的支出。(2)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主要是发生的资助项目支出。(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其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民办学校发生的教学支出(如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等)、民办医院的医疗支出等。
2023-09-07 05:56:581

社会团体的账务处理和一般企业的账务处理一样的,有什么区别?

你说的是什么样的团体?
2023-09-07 05:57:093

行业协会执行什么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23-09-07 05:57:334

《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会计制度有什么要

慈善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其非营利性。为了规范民间非 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于2004年制定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制度》,自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 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 真寺、教堂等。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 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 入资源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 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出台适应了我国民间组织快速健 康发展的需要,解决了该类组织适用会计规范的问题,提高了该类组织会 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有助于加强对于该类组织的监管。慈善组织 符合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理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但是,实践中由于宣传和培训不够,有的慈善组织仍在适用《行政单位会 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采用修正的 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导致不同慈 善组织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慈善组织的评价缺少统一的财务 会计信息标准。慈善组织以筹集善款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可以依法享有 慈善募捐的权利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而社会对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 情况、善款使用、慈善财产管理等也有着非常高的期待和要求,对慈善组 织的财务信息状况高度关注。为维护慈善公信力,保障捐献者的爱心不 受伤害,政府有必要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会计制度也应该准确记录和反映慈善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财产使用状况。因此,《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 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来源于网络
2023-09-07 05:57:41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5:57:511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需要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社会团体会计人员 岗位职责 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1 1.接收出纳的各种原始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汇总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2.准确核算经营情况,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收入结转,按时提交上级规定的各类管理报表; 3.根据总部财务制度审核每一笔收支,并负责合同管理; 4.负责核对会计账目,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做好每月的往来账对账工作; 5.负责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税务检查等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2 1、公司的财务相关工作 2、公司税务相关工作 3、发票及报销相关工作 4、员工工资核算 5、公司经营成本核算及利润核算 6、按时支付采购及其他付款项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3 1、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会计凭证、出纳、税务工作; 2、成品成本核算与分析; 3、认真核对并确认客户的每一笔回款,做好客户回款的审核确认工作,编制收款会计凭证并登记应收帐款明细帐; 4、每月提供上月客户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回款计划统计表,每月向部门主管领导报送一份应收帐款分析明细表; 5、对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帐龄较长的客户进行重点跟踪,包括及时与客户对帐,协调跟进帐务处理; 6、协助主管完成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4 1、根据国家财务法规,负责准确、及时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写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 2、负责公司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分析考核。 3、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收支。 4、依照会计档案办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齐全保密。 5、依法申报纳税; 6、完成领导交代的 其它 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5 1.抄税 增值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 增值税附加申报 2.清卡 发票领购 发票开具 退税及其他涉税备案工作 3. 退税资料准备 退税资料提交 进项发票勾选与确认 4.税务局临时安排的事项 季度所得税申报 季度财务报表上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上年度残保金申报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当年税负测算/计划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6 1、申请票据,购___,准备和报送会计报表,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2、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3、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4、财会文件的准备、归档和保管;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管理; 6、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7、编制财务报表、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8、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7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核对、核算、监督 2、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准确性;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以及编制各种明细表,定期汇报并进行财务 报告 分析 4、负责装订、保存、归档财务相关资料; 5、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相关 文章 : ★ 财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0
2023-09-07 05:57:591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适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适合企业会计准则,只要属于非企业的,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的,都适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3-09-07 05:58:124

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该制度的颁布解决了民间非营利组织长期以来无适用会计制度的问题,新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行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有哪些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经过文章的介绍大家也知道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它主要是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也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而诞生.在这种会计制度下应该要怎么做账,有什么做账上的要求等等,广大学员也可以来网站进一步了解清楚.
2023-09-07 05:58:461

社会团体都用那些会计科目

买一本企业会计制度,查看一下,套用里面的科目就可以了
2023-09-07 05:59:124

社会团体会计科目主要有哪些

社会团体会计制度是什么社会团体适用的会计制度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由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及发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并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2023-09-07 05:59:20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4)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要求、相关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谨慎性要求、及时性要求。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1)依法建立账册(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明确会计核算内容(5)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6)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号止。(7)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8)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9)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我国境内所有单位会计记录文字都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3、会计凭证(详见《会计基础》)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 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 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代理记账1.代理 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 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四)会计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 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 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 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 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会计 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七)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交接的程序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六,法律责任违 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七,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从事会计工作应当了解,掌握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以及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与做好会计工作的关系;分析,判断会计行为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违法会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判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者的区别和联系;分析,判断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分析,归纳会计人员如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3-09-07 05:59:361

我想问下,你们协会注册资金是3万元,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

协会属于社团,账务核算有三个方面,一,经费收入,二,经费支出及状况,三,经费结余及资金状况。
2023-09-07 06:00:123

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必须做到(  )。

【答案】:A,B,C,E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必须做到:(1)依法建账;(2)规范会计行为;(3)接受审计监督;(4)依法管理资产。 本题是对社会团体财务制度的考查。规避纳税是违法行为。
2023-09-07 06:00:201

xx学会属于事业单位吗?账务处理属于什么会计制度?

xx学会属于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23-09-07 06:00:322

政府财务会计实行什么制度

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制度。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同,政府会计的内涵也有一定差别。本文将政府会计界定为是一门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情况,报告政府公共财务资源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专门会计。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同,政府会计的内涵也有一定差别。本文将政府会计界定为是一门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情况,报告政府公共财务资源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专门会计。政府会计内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来可称为“一项制度,两个体系”即: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有三个特征:一是政府单位执行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就是说,无论是政府的行政部门、非行政部门或是其构成实体等,执行的准则和制度是统一的,不是分类的(比如,我国预算会计就是分类的,包括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建设会计等)。另外,所有政府单位使用的政府性资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资产,所有的政府活动形成的财政资源和财政责任,都要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和管理。二是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单位的财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综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信息。三是提供科学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政府会计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的种类经济活动状况,这些科学有效的信息有利于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强化政府的会计责任,有利于政府自身的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推进宏观经济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十一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二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第十三条 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2023-09-07 06:00:4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请问谁知道e税通里面社保扣费的“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上面的选项该怎么填呢?要求填写的选项如下: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名称及版本号:ps:本单位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9-07 06:01:052

急~请问社会团体成立的注册资金入账该记什么科目啊?

净资产
2023-09-07 06:01:156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包括基本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一)基本法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的内容:包含七章五十二条内容内容。(二)会计准则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按照制定机关不同,我国的会计行政管理法规有3种。1、会计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会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3、会计规章,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如财政部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三)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部门规章的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按会计主体不同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和非企业会计制度。2、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3、非企业会计制度规范非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4、会计准则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规则和指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2023-09-07 06:01:311

社会团体会计科目

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3-09-07 06:01:443

社会团体单位如何建账

一本银行明细帐(记录对公帐户收支流水账),一本现金日记帐(记录现金收支流水账)。
2023-09-07 06:02:043

社会团体法人机构的会计核算方法

应该属于事业单位会计,因为行政单位会计收入支出都应归属地方财政。
2023-09-07 06:02:152

非盈利社会团体,账务处理如何做

非盈利社会团体,账务处理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进行处理: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范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一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行为,使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从而提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各界的诚信度,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健康、规范发展。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因此,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位负责人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023-09-07 06:02:362

什么是社会团体会计制度

社会团体会计制度指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的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资料拓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投资,而且占对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者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被要求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财务会计报告的封面上应当注明:组织名称、组织登记证号、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中期、报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023-09-07 06:02:561

社会团体适合什么会计制度

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个制度正在修订,不过现在还是按照这个。
2023-09-07 06:03:057

社会团体内会计是如何做账的

社会团体,可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账。目前,有效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般来说,社会团体如果不具备专项专业会计制度的范围(学校、科研机构、医院、彩票机构等),都可以按非盈利性组织适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做账,基础规范是统一的,不会行业,而因业务不同,所适用会计科目和常用账务处理会有区别,这些区别就按照准则或会计制度要求核算账务。
2023-09-07 06:03:471

关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会计处理

1、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有专门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发票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有些地方由业务主管单位代领)。会费是不用缴税的。2、社会团体的会计制度称之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非参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网上可下载,新华书店也都有售。
2023-09-07 06:04:145

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资源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形式: 社会团体: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会计学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会费收入。 基金会:由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盈利基金管理组织。 如宋庆龄基金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捐赠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学校、民办剧团、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学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院、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中介组织,如商务咨询所、法律服务所。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 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2、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会计核算基础。 3、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 4、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 5、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6、按照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分别界定其确认标准。 7、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 (1)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社会团体利用会费开展活动发生的支出。 (2)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主要是发生的资助项目支出。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其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民办学校发生的教学支出(如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等)、民办医院的医疗支出等。
2023-09-07 06:04:421

社会团体是否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啊?

是的。
2023-09-07 06:04:522

社会团体会计要作哪些财务报表 – 手机爱问

1、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2、社会团体应编制的财务报表有三张。(报表编制说明请看文件)第六十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七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2023-09-07 06:05:0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5:1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5:23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 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依照本制度第三十五条加以确定。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第八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八)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九)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和应当予以资本化的支出。(十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 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对于非重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 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第九条 会计记账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境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也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记账。第十一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其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办法。第十二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本单位的业务活动特点,制定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第二章 资 产第十四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资产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第十五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 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如果发生了重大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该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第十六条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一)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二)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第十七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确定顺序如下:(一)如果同类或者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二)如果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或者无法找到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应当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本制度规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实无法可靠计量,则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辅助账,单独登记所取得资产的 名称、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其能够可靠计量 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计量。第十八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二)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支付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收到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税金)÷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三)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本制度所称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期可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与按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第二十一条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二)短期投资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在购买时已计入应收款项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除外。(三)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短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市价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短期投资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 转回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应当区分期限长短,分别作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核算和列报。第二十二条 应收款项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一)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二)期末,应当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第二十三条 预付账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第二十四条 存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 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 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三)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权限, 经理事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对于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应 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四)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 规定对存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计 入当期费用。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存货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本制度所称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业务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费用后的金额。第二十五条 待摊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待摊费用应当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有关费用。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二十六条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第二十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 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辅助账进行数量登记。本制度所称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本制度所称的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二十八条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予以摊销。(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应当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民间非营利组织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当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二十九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当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第三十条 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长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长期投资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长期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 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本制度所称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销售价值减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第三节 固定资产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三)单位价值较高。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确定其成本。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成本。(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四)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款、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确定其成本。第三十三条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第三十四条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所建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在建工程的工程成本应当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对于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使用费等确定其成本。(二)对于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确定其成本。第三十五条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规定的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应当按照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里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只有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允许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中断期间内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通常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以下状态时,应当视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2023-09-07 06:05:472

社会团体会计要作哪些财务报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
2023-09-07 06:05:57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6:071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http://www.canet.com.cn/law/kjzd/200807/26-57489.html这是你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2023-09-07 06:06:183

保险公司适用会计制度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7 06:06:28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6:381

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2023-09-07 06:06:493

商会执行的何种会计制度?

如果该商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应该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专项基金是收取的会员费吧。
2023-09-07 06:07:062

统计基础与实务刘治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1.对某市工业企业职工的收入情况进行研究,总体是(D)。P4A.每个工业企业B.该市全部工业企业C.每个工业企业的全部职工D.该市全部工业企业的全部职工2.统计调查有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之分,其划分的标志是(D)。P11A.是否进行全面的登记、计量B.是否全部按期填写调查表C.是否制订全面调查方案D.是否对构成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逐一调查3.某等距连续变量数列,其末组为开口组,下限为200,又知其邻组的组中值为170,则末组组中值为(C)。P37A.260B.215C.230D.2854.质量指标的表现形式是(A)。P51A.相对数和平均数B.绝对数和相对数C.绝对数和平均数D.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数5.假定某产品2008年比2000年增加了168%,则2000~2008年期间平均发展速度为(B)。P85A.9√268%B.8√268%C.9√168%D.8√168%6.计算商品销售量指数的目的是测定(B)。P89A.各种商品销售量的总变动B.各种商品销售额的总变动C.各种商品销售价格的总变动D.居民消费水平的总变动7.下面关于点估计正确的描述是(A)。P111A.点估计是直接用一个样本指标估计总体指标的一种推断方法B.点估计是对总体指标值的一种估计C.点估计适用于对推断的准确程度与可靠程度要求很高的情况下使用D.点估计是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估计总体指标值的一种推断方法8.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的是(B)。P118A.对比分析法B.比利分析法C.弹性分析法D.因素分析法9.调查时间是指(C)。P14A.调查工作开始的时间B.调查工作的起止时间C.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D.调查工作结束的时间10.组距数列中的等距数列是指(C)。P36A.各组次数相等的数列B.各组组中值相等的数列C.各组组距相等的数列D.各组频率相等的数列11.某企业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4%,职工工资水平提高3%,则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B)。P9812.在分析粮食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时,常采用(D)。P120A.对比分析法B.动态分析法C.因素分析法D.相关分析法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统计调查表法定标识的是(D)。P132A.制表机关B.制表机关∕备案机关C.批准文号∕备案文号D.填表时间14.单位代码的赋码机构是(B)。P144A.国家统计局B.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机构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D.县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15.在普查年份,基本单位统计的调查方法采用(A)。P146A.全面调查B.重点调查C.典型调查D.抽样调查16.运输业总产出是指各类运输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下列收入的总和(A)。P151A.营运收入和服务收入B.旅客和货物运输收入C.旅客、货物运输和管道输油气收D.旅客、货物运输、通用航空、地面服务收入17.能源消费量是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下述能源的数量(C)。P159A.一次能源B.二次能源C.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D.煤炭和石油18.下列项目中属于管理费用的是(D)。P172A.展览费B.利息净支出C.运输费D.劳动保险费19.已知某城失业人数为2800人,就业人数为37200人,则该城镇失业率为(A)。P18320.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不包括对下列项目的投资(C)。P195A房屋建筑物B.房屋的配套服务设施C.单纯土地交易活动D.土地开发工程21.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全部企业划分为(C)。P139A.3个大类,6个中类B.6个大类,6个中类C.3个大类,16个中类D.6个大类16个中类2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B)。P144A.多产业基本单位B.多产业法人单位C.多产业机构单位D.多产业法人隶属单位23.收入法增加值的构成包括(D)。P149A.固定资产折旧和劳动者报酬B.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C.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D.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24.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之一是纳税人销售货物的(C)。P174A.销售利润B.销售费用C.销售额D.销售成本25.按照现行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纳入奖金统计的是(D)。P184A.自然科学奖B.创造发明奖C.技术进步奖D.劳动竞赛奖26.统计工作的基础阶段是(B)。P8A.统计设计B.统计调查C.统计整理D.统计分析27.下列各项调查中,属于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制度项目的是(D)。P127A.基本单位调查B.全国土地清查C.第三产业普查D.农业普查28.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原则是(A)。P159A.谁消费谁统计B.谁购进谁统计C.谁所有谁统计D.谁销售谁统计29.在我国城镇失业统计中,列为失业人员的最低年龄限制为(C)。P182A.14岁B.15岁C.16岁D.18岁30.行政事业单位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和物品的单位价值规定为(C)。P187A.2000元以上B.1000元以上C.500元以上D.200元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案纸上;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20道题,共40分)1.在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下列选项正确的有(B)(C)(D)()()。P4~5A.全国人口数是总体B.全国每一个人是总体单位C.全国全部男性人口数是统计指标D.人口的平均年龄是统计指标E.人口的性别比是总体的品质标志2.通过调查鞍钢、首钢、宝钢等几个大钢铁基地来了解我国钢铁生产的基本情况,这种调查属于(B)(D)()()()。P17A.典型调查B.重点调查C.抽样调查D.非全面调查E.普查3.统计分组是将统计总体按一定标志区分为若干部分的统计整理方法它(A)(B)(D)(E)()。p27A.应有分组标志B.是在统计总体内部进行的C.是在统计总体之间进行的D.对总体而言是“分”E.对个体而言是“合”4.下列属于统计指标的有(A)(C)(D)()()。P50A.2001~2005年原煤产量87.4吨B.生活质量C.某家庭的年收入5万元D.2005年末发电装机容量比2000年末增加1.8亿千瓦E.空气污染5.时间数列的特征主要有(A)(B)(C)(E)()。P75A.长期趋势B.季节变动C.不规则变动D.随机变动E.循环变动6.假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5.4%,则下列正确的选项有(A)(D)()()()。P98A.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了15.4%B.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超过15.4%C.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低于15.4%D.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5.4%E.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15.4%7.常见的影响样本单位数的主要原因有(A)(B)(C)(D)(E)。P112A.抽样推断的可靠程度B.总体标志的变异程度C.极限误差的大小D.抽样方法与组织方式的不同E.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条件8.统计分析的程序一般包括(A)(B)(C)(D)(E)。P116A.确定分析课题、拟定分析题纲B.搜集、整理统计资料C.编制统计分析表D.进行系统分析E.撰写统计分析报告9.根据统计调查目的不同,统计报表制度分为(A)(B)(D)()()。P127A.国家统计报表制度B.地方统计报表制度C.行业统计报表制度D.部门统计报表制度E.产业统计报表制度10.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我国习惯上所称的工业包括(A)(C)(E)()()。P138A.制造业B.建筑业C.采矿业D.房地产业E.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在基本单位统计中,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类别包括(A)(B)(D)(E)()。P145A.行政单位会计制度B.事业单位会计制度C.社会团体会计制度D.企业会计制度E.其他12.下列关于中间投入的叙述中正确的有(A)(B)(D)(E)()。P149A.中间投入又称中间消耗B.中间投入是本期实际已消耗掉的和由外单位提供的货物与服务的价值C.中间投入一般是本单位的劳动成果D.中间投入与总产出计算范围一致E.中间投入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13.下列纳入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统计的有(A)(B)(C)(E)()。P161A.产品生产用燃料和动力能源B.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C.科学实验用能源D.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E.用于设备大修理方面的能源14.流动资产包括(A)(C)(D)()()。P168A.现金和存款B.长期投资C.应收及预付款D.存货E.递延资产15.下列费用中,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有(A)(B)(C)(D)(E)。P185A.创在发明奖B.国家星火奖C.股息D.劳动保护支出E.稿费16.概率抽样调查的特点包括(A)(B)(C)()()。P102A.是一种非全面调查B.按照随机原则抽选调查单位C.根据样本的资料推断总体的数值D.是一种定期的调查E.与典型调查相似17.下列数列中,属于时期数列的是(B)(D)()()()。P74A.全国四次人口普查数B.某省2001~2008年钢铁产量C.某商场各季末商品库存量D.某商场1990~2007年商品销售额E.某市近5年各年末企业数18.工业企业划分企业规模时依据的指标有(A)(C)(D)()()。P141A.从业人数B.营业面积C.销售额D.资产总额E.营业利润19.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费用的是(A)(D)()()()。P172
2023-09-07 06:07:141

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

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如下: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三、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四、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二)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交税吗?要交税,只要发生应税行为,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
2023-09-07 06:07:221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根据查询会计百科得知,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具体如下: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单位填报此项。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4.其他:不执行以上三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023-09-07 06:07:421

社会团体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请举例?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  (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 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取得的收入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切损发生的损失应当相应增减修购基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  减固定基金。  第五十二条 本准则不适用于事业单位附属的企业。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非国有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准则执行。
2023-09-07 06:07:521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有哪些

执行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四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3、《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我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扩展资料:作用是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投资者除参加决定一些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参与日常的生活经营活动,投资者往往是为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维护自身利益。公司的资产作为其对债权人的担保,资产状况如何,资产的经营状况如何,直接涉及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得到清偿。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可以保证公司正确核算经营成果,合理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使债券人的利益得到保护。2、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可使社会各方面都能方便地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对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公司,可以起到吸收社会投资的作用。3、有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公司在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下筹集分配资金,记录反映经济业务,这有利于政府掌握情况,制定政策,实施管理。
2023-09-07 06:08:011

民办学校财务如何做账,具体要些什么账本?

民办学校财务如何做账,具体要些什么账本? 一、最快的方法是购财务软体,选择学校的准则,科目会自动出来。 二、民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应设的科目参照国家预算会计设定会计科目, 常用的科目有: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交财政专户,借入款项等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等 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支出类: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 以上只是常用的与企业会计有点不同的科目,具体的会计科目的设计可以根据相应的单位一些业务情况,参照国家的一些预算会计的相应会计法规在修改~~ 民办学校交什么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非营利性的学校采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于非营利性的学校应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经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 而营利性的学校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按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和小规模企业有些类似。 公司财务如何做账?具体案例可有?例如精简的账本 手工帐的程式是:先根据原始单据做凭证,再根据做好的凭证登明细帐,然后出报表。 请问:民办学校的财务应该怎样做账最好? 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公办学校的模式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做账按照原则办理 民办学校会计怎么做账? 采用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账务流程跟企业账务都差不多,也要求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资产、负债类科目跟企业核算的内容差不多,主要就是损益类科目有点区别,收入科目为提供服务收入, *** 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等成本类科目主要就是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学生收费票据要到教委去购买。伙食指的是学生食堂吗?食堂干副一般都是有结余的,作为存货管理,冻货、蔬菜类采用月末盘存计算库存量 如何做账本? 可以到办公用品商店购买数量金额帐本回来 民办学校财务怎么弄? 1、民办学校的财务非常重要,没有 *** 资金支援,自负盈亏,要聘任熟悉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 2、要求财务人员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填写财务报表,为决策提供依据; 3、每个单位的财务处理流程都不一样,要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4、根据学校收支,做好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合理控制支出; 5、只能提供这么多的回答了; 民办学校要办些什么手续?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程式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三、中心校将审查合格、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办学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签具意见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县级教科局。 四、教科局对所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审批。 五、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该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档案,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档案。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档案。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档案。 加油站财务如何做账 大的加油站有记帐软体,要是小加油站没有条件你可以用本子来记,你要是有条件也可以在手机上记, 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实收资本、核算办法: 1、银行存款、盈余公积、固定资产。 5、应收账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付职工薪酬、应缴税费、所得税,具体设定那些会计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财务费用、负债类:现金。 2、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可以单设也可以并入营业费用核算)、其它应收款、累计折旧、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短期借款、本年利润、应付账款、其他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 3、损益类按小型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并设定会计科目、资产类,一般可设定,月末按加权平均法结转已销商品成本、利润分配 4、周转材料。 以上设定的会计科目可根据需要增减、权益类、其它应付款 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都可以的。
2023-09-07 06:0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