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2023-09-19 19:13:03
共1条回复
meira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担保书的书写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需要担保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2、需要担保的案由以及作为担保物的财产;3、需要人民法院的名称;4、需要担保人签名。并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关推荐

财产保全里的担保情况是什么意思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会要求提供等额的担保,这样法院才会去查封对方财产。你所问的担保情况,就是让你说明下提供什么方式的担保,是现金还是房屋、车辆还是保险公司保函。建议向保险公司购买诉讼保全保险来担保,费用低,法院认可度高,不占用自己的资金。
2023-09-07 08:38:052

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还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额财产,一般保全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找保险公司开保函。第二种方式,用现金、存款或者房产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023-09-07 08:38:191

财产保全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担保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办理财产保全时应注意的问题 1、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费标准:财产数额1000元的部分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该项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4、财产保全的解除。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38:29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担保

法律主观:财产保全担保 ,也叫 诉讼保全 ,是指 财产保全 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 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38:371

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或者担保公司担保、银行保函、保险保单。,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确保保全效果,一般不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预设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而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在法院未作出最终裁判的情况下对被告当事人财产的预先强制措施,就必然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法院依原告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了被告的财产,但最后原告却部分甚至全部败诉,这就意味着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属于错误保全,被告的财产处分权因此而受到了不应有的强制约束。为了平衡原被告的诉讼权利,防止原告滥用甚至恶意申请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38:451

财产保全担保是怎么回事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要审查内容:1、须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4、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综上所述,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才能受理财产保全的案子。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或者是与案件相关的财物。财产保全主要是防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是由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023-09-07 08:39:011

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财产保全 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的一种 诉讼 制度。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39:091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怎么样担保

法律主观:一、财产保全申请人怎么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二、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三、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会通知被告吗?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39:17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采用实物进行担保的,提供的实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担保人相应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材料。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023-09-07 08:39:491

财产保全担保费收取标准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标准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39:581

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担保

1、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现有的资产来担保,也可以用公司的有价证券担保。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如法院未责令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提供担保,以便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对被保全一方造成的损失。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成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0:081

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

法律主观: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担保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该种担保方式,是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种与金钱担保、物保作用一样的担保物,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保险产品的合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创设,是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创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财产保全担保规则,但并没有限制担保物的形式。诉讼保全责任险则既具有财产保全担保规则的作用,又能打破担保规则的局限性,由保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保全风险。诉讼过程中,当申请人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既有利于降低申请人的风险又有利于保护被申请人之合法权益。从保险法律关系看,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为投保人,被申请人为保险受益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既担保又担责的这一特点是普通的担保保函所不具有的。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0:261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法律依据: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0:35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采用实物进行担保的,提供的实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担保人相应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材料。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 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 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023-09-07 08:40:451

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其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扩展资料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依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保全措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担保
2023-09-07 08:40:552

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要担保

法律主观: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担保 对 诉讼保全 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我们知道,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民诉法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41:09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是说,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即是说,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拓展资料:1.现金担保现金担保,是指申请人将一定数额的现金划入法院代管账户或者冻结相应的账户的形式。但是,实践中,很少有申请人采取这种担保形式,主要是会占用较多资金。2.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是指第三人通过担保书、保函等形式为财产保全申请进行担保的形式,目前主要有担保公司信用担保、银行信用担保、企业法人信用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视情况不同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2023-09-07 08:41:411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全房子:1、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2、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1:501

财产保全担保书起到什么作用

在经济贸易的时代,每天都会有大量的人群进行经济交易活动,其中难免不了相应的经济风险。就在相关人员进行贷款时也是需要相应的财产 担保人 进行担保的。那么,您知道 财产保全担保书 有什么作用吗?按照相关规定书写一份担保书可以防止因 财产保全 错误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害。 一、财产保全担保书作用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93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 诉讼 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故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认定。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申请人提供 财产保全担保 ,既可以是保 证人 担保,也可采用实物、现金、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申请人通过提供担保,可以防止因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含 义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1、要点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 2、格式 “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以下内容仅作参考,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1] 范文(一)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万元)交你院作 抵押 ,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综上所述,书写一份担保书是非常有必要的,被担保人可以避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在提出申请担保时双方应当正式书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比较理性的做法。当然在书写的内容中也应当注意相关日期、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2023-09-07 08:42:001

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担保

法律分析:可以。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023-09-07 08:42:201

财产保全担保有费用吗?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一般提供所有权证书担保即可。没有费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扩展资料:诉前财产保全担保目的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依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保全措施。诉讼财产保全制度在许多国家同样存在,如在德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的民事诉讼法中,诉讼财产保全被称为假扣押、假处分,前者是对金钱请求或可以变为金钱请求的案件所采取的措施;后者是对金钱以外的权利标的物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物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一般认为,设立财产保全制度的意义,在于采取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不能随意处置保全财产,如果生效判决确定被申请人负有给付义务且被申请人不依判决履行,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所保全的财产,以强制债务人履行法定义务。这对于预防和解决中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威都确实相当大的作用。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7 08:42:282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法律主观:起诉离婚 ,申请 财产保全 应当提供相关担保。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综上所述, 离婚财产 保全在处理 财产分割 的时候经常用到,法院收取这笔费用,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一定比例来的,最低为3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因此,离婚财产担保得多少钱,要结合具体案例。对于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不能是 夫妻共同财产 ,必须是个人财产才行。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2:411

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担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什么是诉讼保全责任险?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担保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猎律网)
2023-09-07 08:42:511

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可以是银行等保证人的担保,也可以是实物担保或者是无形财产权等权利的担保,不同的担保方法可以互相取代。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担保财产的价值或担保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或金额。财产保全是为了使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又与案件争议的数额相当,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让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的目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同样达到了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所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原来被告的财产保全就失去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中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该企业法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7 08:43:011

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023-09-07 08:43:111

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的担保物什么时候能要的回来?

可以,这在法上是有条款的,法院应退回担保物。
2023-09-07 08:43:322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担保什么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采用实物进行担保的,提供的实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担保人相应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材料。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023-09-07 08:43:411

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1、摸清被告财产状况   原告(起诉方)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尽最大可能摸清被告(被起诉方)财产状况,如有无房产、车辆、股权、银行存款、支付宝存款等等,只有在原告清楚地知道要保全被告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的财产,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2、 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原告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告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而定。如果原告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确定担保数额的参考标准:   (1)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   (2)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30%;   (3)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查封期间的折旧费用;   (4)保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者转让金额的30%;   (5)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市值估价的30%。   3、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b.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c.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e.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f.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被告是个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是房屋的,可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提供房地产权号,缴纳工本费。   (4)担保函   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023-09-07 08:43:511

为什么诉权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那是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时一般是要提供的,除非法院没有责令。只是可以选择自己出百分之一百的钱作为担保,也可以让有资信的企业做担保、这样是不需要自己拿钱担保的。百分之一百的担保指,你要保全5万元,自己也要出五万元作为担保财产的。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请采纳。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7 08:44:071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 房产证 、银行存折、车辆 行驶证 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 我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 的申请可以是在诉前、起诉同时、诉后申请,而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讼当事人争诉地的目的在于获得赔偿、救济,为了这一目的最终能够实现,财产保全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需要的时候应该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递交相关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财产保全的种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阅读全文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财产保全的申请可以是在诉前、起诉同时、诉后申请,而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那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
2023-09-07 08:44:171

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023-09-07 08:44:451

做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7 08:45:101

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还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额财产,一般保全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找保险公司开保函。第二种方式,用现金、存款或者房产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023-09-07 08:45:31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担保

法律主观: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5:411

申请的财产保全要担保怎么办

法律主观: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担保 对 诉讼保全 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我们知道,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民诉法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5:491

财产保全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法律解析: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担保 对 诉讼保全 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我们知道,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民诉法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怎么解决要注意什么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2023-09-07 08:45:581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法律主观:当事人在诉讼中 申请财产保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 遭遇家庭暴力 且经济困难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6:081

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什么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如法院未责令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2023-09-07 08:46:291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

一、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1、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2、法律依据: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2023-09-07 08:46:381

财产保全为什么还要担保

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担保原因在于,申请财产保全会给被申请人带来经济损失风险,另外防止申请人滥用该项民事诉讼权利。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而提供担保也保护了被申请人的相应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46:461

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是可以的; 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中的担保人,其就像一个生产出“实物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将其产品卖给了投保人。投保人,即财产保全申请人以其购买的产品作为担保物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保险公司的义务,按照保险条款及保单的固有内容履行保险义务。 该种担保方式,是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作为一种与金钱担保、物保作用一样的担保物,在发生保全错误时,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据保险产品的合约,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证被保全人所遭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创设,是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创新。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财产保全担保规则,但并没有限制担保物的形式。诉讼保全责任险则既具有财产保全担保规则的作用,又能打破担保规则的局限性,由保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保全风险。 诉讼过程中,当申请人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既有利于降低申请人的风险又有利于保护被申请人之合法权益。从保险法律关系看,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为投保人,被申请人为保险受益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既担保又担责的这一特点是普通的担保保函所不具有的。
2023-09-07 08:46:571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保全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担保书或保证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一经出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订立担保合同。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3、需法院审查认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7:261

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还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额财产,一般保全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找保险公司开保函。第二种方式,用现金、存款或者房产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023-09-07 08:47:351

财产保全现金担保的比例

法律主观: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是:,(一)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一)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标准,如需进行二审另行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一审担保费为申请保全标的1.3~2%。二审按一审的收费标准的80%另行收取。,(二)担保限额:担保的限额为:标的额20万元以上。,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要看各地法院的实践运作,审查比较严格,而且似乎有一些法院并不进行这样的操作。而会将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并移送审判庭有审判员具体操作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垫付,但是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简单的说保全费用由申请人预交,由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7:431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07 08:47:531

财产保全为什么要用保险公司担保?

正文: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担保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申请保全的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而且必须是等值的担保,这是为了防止滥用保全损害他人利益,很多人其实是没有这个能力的,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所以就引进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人。如果你自己有能力提供等值担保的话,那就没必要找保险公司来担保了。拓展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3.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程序,能够保证法院判决顺利执行,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手段,对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够出其不意,查控其财产,财产保全与审判执行相互衔接,能够提高调撤率、自动履行率,缩短审判周期,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正确发挥财产保全作用对于当事人双方往往能化干戈为玉帛,而对于法院来说,也能够缩短执行期限,减少工作量。申请的时间按照诉讼阶段的不同,财产保全可以划分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和执行前保全。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执行前财产保全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前阶段的保全,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
2023-09-07 08:48:031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4、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法律依据】:第一百零六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8:131

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在哪个发条中规定的

法律主观:《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 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2023-09-07 08:48:211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其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扩展资料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依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保全措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产保全担保
2023-09-07 08:48:322

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07 08:4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