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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

2023-09-20 1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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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如下: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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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息安全保护

  信息安全保护是指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信息受到保护,并持续正常地运行和服务。   信息安全的实质:   是保护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免受各种威胁、干扰和破坏,即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主要目标:   是防止信息被非授权泄露、更改、破坏或被非法的系统辨识与控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可审查性(信息安全5大特征(方面))。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于信息安全给出的定义是:   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术及管理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及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漏。
2023-09-07 21:56:271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个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个等级1、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具体如下:用户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系统审计保护级。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3、法律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4、三级等保体系是指: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1、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法律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3、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具体如下:用户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系统审计保护级。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4、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最高等保为五级。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一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法律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三级等保体系是指: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如下: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具体如下:用户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系统审计保护级。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如下: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法律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什么是等级保护?等级保护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等级保护?等级保护的定义是什么?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等级保护是我国相关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规定企业进行等级保护工作。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保其实就是帮助用户分析、评定信息系统的等级,以便在后期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而风险评估是帮助用户发现目前的安全现状,以便在后期进行整体的安全规划与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在我国等保分为五个等级,一贯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分级保护是由国家保密局发起的,推广带有强制性的;等级保护是公安部门发起的,执行力相对分级保护要弱一点。法律分析:分级保护:目前在用的是BMB1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规范,是由国家保密局牵头编写并发布。属于强制执行。保护对象:字面意思,无疑只要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都需要去做分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几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几级?1、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一般企业项目多为等保二级、三级。对网络安全有特定高要求的军工、电力、金融等单位应符合等保三级或等保四级;等保一级和等保五级(涉密)由于安全性太低或太高,单位或组织少有涉及。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如下: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4、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自主保护级、指导保护级、监督保护级、强制保护级和专控保护级五个等级。5、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具体如下:用户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系统审计保护级。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本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6、法律分析: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2023-09-07 21:56:371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APP算法是目前互联网应用中常见的一种算法,它能够分析用户的行为和偏好,并从中提炼出模式和结论,以决定向用户提供推荐、广告或其他服务。虽然APP算法对于提升信息匹配度和用户体验有很大帮助,但过多的数据收集和算法优化也可能导致潜在的个人隐私泄露和权益受损。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分享有限的个人信息:在使用APP时,我们应该尽量只分享必要的个人信息,比如说姓名、地址、生日等必要的信息,不要随意地展示敏感信息。2. 管理移动设备的隐私设置:我们可以在手机或其他移动设备的隐私设置中更改应用程序中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选项,以便更好地控制个人信息的流向。3. 定期检查移动设备中的应用程序权限:我们可以定期检查手机中每个应用程序的权限,并对那些没有明确理由的权限进行撤销。4. 使用防护软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可以考虑在手机中使用安全软件,例如反病毒软件和黑客攻击防护软件。综上所述,我们应当依据自身需要和态度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众所周知,网络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
2023-09-07 21:56:461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标题:你的个人信息安全是否真的安全?在这个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我们使用各种各样的应用程序和在线服务来方便地进行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是这些服务在背后都会收集和存储我们的个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落入了不法分子的手中,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么,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呢?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我们的个人信息对于不法分子的价值。这些信息可以包括我们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社交媒体帐户、信用卡号码等等。这些信息可能被用于欺诈、身份盗窃或其他不良用途。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向不必要的应用程序或服务提供这些信息。其次,我们需要选择可信的应用程序和在线服务。这些应用程序和服务应该有良好的隐私政策,并且承诺不会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可以查看这些应用程序和服务的评价,以便了解其他用户的经验。如果我们怀疑一个应用程序或服务可能会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应该避免使用它。此外,我们需要保持谨慎。不要在公共场合或不受信任的 Wi-Fi 网络上输入敏感信息,例如密码或信用卡号码。我们应该确保我们的设备已经安装了最新的安全补丁和防病毒软件,并且我们需要经常备份我们的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最后,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我们应该尽快采取行动。我们可以联系我们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以防止欺诈行为。我们也可以联系我们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以尝试找回我们的帐户。总之,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意识到它们的价值,并采取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数字世界中安全地生活和工作。
2023-09-07 21:56:563

如何保护个人的网络信息安全

在网络上输入密码,身份证等重要信息时,关闭自动保存数据等功能。
2023-09-07 21:57:052

手机里的信息安全怎么保护?

手机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在手机里存储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和秘密,这些信息可能包括我们的聊天记录、照片、银行卡信息等。那么,你的手机里藏了些什么秘密?如何保护你的手机信息不被泄露?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手机信息泄露的危害我们的手机内存中储存着我们的隐私,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将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首先,我们的银行卡信息可能会被盗取,导致财产损失。其次,我们的聊天记录、照片等个人隐私可能会被公开,导致我们的尴尬和困扰。最后,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导致我们的个人安全不受保障。二、保护手机信息的方法为了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不被泄露,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密码锁屏设置密码锁屏是最基本的手机信息保护措施。当我们离开手机时,一定要及时锁屏,以防止他人非法进入我们的手机内存。2、不要轻易连接公共WiFi在公共场合连接WiFi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是安全的WiFi,不要随意连接不明来源的WiFi,以防被黑客攻击,导致我们的信息泄露。3、不要随意下载应用软件下载应用软件时,一定要注意软件来源是否可靠,不要随意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以防被病毒攻击,导致我们的信息泄露。4、定期清理手机缓存定期清理手机缓存可以保证我们的手机运行速度,同时也可以清理掉一些我们不需要的信息,以减少信息泄露的可能性。5、备份重要信息备份重要信息是为了防止我们的重要信息丢失。当我们的手机出现故障时,可以通过备份的方式来重新获取我们的重要信息。三、正确处理手机信息泄露事件如果我们的手机信息发生泄露事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尽快报警,以保护我们的权益。其次,我们需要及时更改我们的密码和账号信息,以保证我们的信息安全。最后,我们需要做好心理调适工作,以免受到过大的心理困扰。四、结语手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现代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和处理的问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采取正确的信息保护措施,以确保我们的手机信息安全。
2023-09-07 21:57:131

如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1. 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要求,避免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和附件,以免被诈骗。2.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技能,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3. 使用安全软件:使用防病毒软件、防火墙和反间谍软件等安全软件,及时更新软件补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4. 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在公共场合使用公共Wi-Fi,尽量使用加密的网络连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5. 加强密码保护: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相同的密码或简单的密码,以免被破解。6. 定期备份数据: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和文件,避免数据丢失或被篡改。7. 及时更新系统: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软件,以修复已知的漏洞和安全问题,加强系统安全性。
2023-09-07 21:57:241

简述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扩展资料: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23-09-07 21:57:341

哪些行为可以帮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以帮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设置强密码:使用强密码并且不重复使用同一密码可以有效地避免密码被破解或者泄露。更新软件: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和安全软件,以确保软件具有最新的安全补丁。不随意共享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在社交媒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开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等。谨慎打开陌生链接和附件:避免打开不明来源的链接和附件,以防止下载和安装恶意软件。使用加密和安全连接:使用HTTPS协议和VPN等安全连接来保护个人信息的传输安全。谨慎使用公共网络:在使用公共网络时,避免进行敏感操作,比如在线银行转账等。定期备份数据: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将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便在需要时恢复数据。使用安全设备:使用安全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存储设备,并将其保护在安全的环境中,以避免被盗或者损坏。关注信息泄露:及时关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更改密码、冻结账户等等。教育提醒他人:对身边的人进行信息安全教育,提醒他们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3-09-07 21:57:491

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呢?

以下是一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强化密码安全:设置强密码、不重复使用密码、不轻易将密码告诉他人、定期更换密码等。谨慎使用公共Wi-Fi:尽量避免在公共Wi-Fi上进行敏感信息的传输和处理,如果必须使用公共Wi-Fi,应使用VPN等加密通信技术来保护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对于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在个人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及时升级并定期进行全盘扫描。注意网络钓鱼和诈骗:警惕各种网络钓鱼和诈骗行为,不轻易打开陌生邮件和网页,不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关注数据隐私权:了解自己的数据隐私权,遵循隐私政策,不同意不必要的信息收集。注意个人设备安全:手机、电脑等个人设备安全也很重要,应安装安全软件、不连接不可靠的网络、不随意安装未知来源软件等。总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个人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意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2023-09-07 21:58:081

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和建议:使用强密码:为所有重要的在线账户设置强密码,包括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的组合。避免使用容易猜测的密码,如生日、姓名等个人信息。多因素身份验证:启用多因素身份验证(例如,手机验证码、指纹识别或身份验证应用程序),以提高账户的安全性。谨慎使用公共Wi-Fi:避免在公共Wi-Fi网络上访问敏感信息,因为这些网络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如果必须使用公共Wi-Fi,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进行加密。注意网络欺诈:警惕钓鱼邮件、虚假网站、社交工程等网络欺诈手段。不要轻易点击怀疑的链接或提供个人信息。定期更新和备份:确保你的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和安全软件保持最新版本,并定期备份重要文件和数据。这可以帮助防止数据丢失和恶意软件攻击。使用安全网络:安装和更新防火墙、杀毒软件和反恶意软件软件,以及其他安全工具,来保护你的电脑和设备免受恶意软件和网络攻击。注意社交媒体隐私设置:定期审查你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的隐私设置,限制对个人信息的访问,并只与可信的人分享信息。谨慎处理个人信息:对于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来自未知来源的请求,要谨慎提供个人信息。核实请求的来源和合法性。定期检查账户活动:定期检查你的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和其他在线账户的活动,及时发现异常活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教育自己:了解个人信息安全的最新趋势、风险和保护方法。保持警惕,学会辨别和应对各种安全威胁。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法,但这并不是详尽无遗的清单。个人信息安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关注和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2023-09-07 21:58:241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信息迅速发展的时代不仅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有不等的安全问题,可能一些不想被他人发现的东西,也可能是更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做好防范,合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同时注重自己的信息安全,那么具体需要怎么做呢?一、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想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首先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不要将所有的隐私都放在网络上,要知道网络相当于是一个开放的空间,有密钥的话就很有可能能够获取这些信息。即便是我们认为十足的安全,但是在网络上还是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所以不要将自己认为非常隐私的东西,放在网络上面。这一点是出于自身去提高安全性,有很多人会觉得网络非常方便,所以会选择将一些密码保存在网络,但是这就给一些有心之人可乘之机,所以我们应该要从个人开始做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个人信息安全最多还是把握在我们自己手上的,所以不要将希望寄托于他人,更不要认为网络就是100%安全。二、网络时代难把控网络时代是很难把控的,而且有些信息也很容易丢失,可能因为系统崩溃,或者是数据库受损而导致信息丢失。所以从多方面而言,将自己的信息放在网络上不仅不安全,而且还有丢失的可能。如今的网络信息时代越来越快,从最开始的2G逐渐发展到5G,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信息放在网络上之后不到一秒钟,就已经上传到网络云端了。有些网站有网络记忆会自动保存,也就是说当你下一次再登上这个网站的时候,它已经自动保存一部分信息了。所以这就是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因为网络时代的速度非常快,我们作为使用者几乎没有任何的反悔机会,就算将信息删除,也很有可能会留下痕迹。这些痕迹在后台都能看到,这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所以如果想要真正做到网络安全的话,我们首先还是从个人出发。三、从根源预防如果是一些个人空间的话,建议就是将密码设置的更为复杂,这是能够提高安全性并使个人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他人,有很多人会认为只要网络信息做到全封闭,能够做好管控的话自己的网络信息肯定就能够得到保障。但是事实上我们还是要多方面的考虑,如果数据库丢失,那有些信息我们是想找也没有办法找回来的。对于使用者而言,将信息放在网络上,再想使用的时候才会去打开,但是如果数据库丢失,我们是没有办法恢复的。想要真正安全就应提到自己的安全意识,学会保存自己的信息,不要依赖网络,将安全寄于网络。
2023-09-07 21:58:341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保护 APP 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如下:注册、登录 APP 时应谨慎提交个人信息:APP 通常会在注册或首次登录时收集个人信息用于标记不同的用户,如账户名、姓名、手机号、邮箱或第三方账号登录体系等基本个人信息,甚至有些 APP 在注册和首次登录时需绑定身份证和银行卡。对此,个人注册时尽可能不使用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等)作为用户名;如果提供多种登录方式(手机号码、支付宝、微信、微博、邮箱等),建议选择使用个人信息较少的登录方式;注册环节如非必要,谨慎提交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等。向 APP 提供信息进行身份核验要小心:一些 APP 在开通或使用某些功能时,还需要进一步对身份进行核验,会采取强制用户提交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手持身份证照片甚至人脸身份信息核验等措施。这时,个人应尽量使用手机号码、邮箱、第三方支付、“网证” 等网络可信身份认证等间接方式核验身份,尽可能少提交个人敏感信息;如果必须提供包含人脸、身份证照片等信息,尽量确认其是否有相应的依据,身份信息是否由公安部门、人民银行等权威第三方进行核验,身份信息是否会被永久留存。向第三方页面提供个人信息要留心:个人在使用 APP 时,如果遇到跳转至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要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避免提交与服务无关的信息。同时,不要轻易为第三方页面开通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不要通过第三方链接或页面直接下载安装一些不明来源的 APP。不使用的 APP 应及时注销账号:不少 APP 都存在 “注册容易注销难” 的现象。部分 APP 在用户注销账号后,还继续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骚扰用户。个人应将长时间不使用的 APP 账号解绑、注销,再删除客户端;换手机号时,应注销旧手机号注册的各种账号。如发现 APP 未提供注销账号功能或注销机制无效,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关闭非必要权限:权限是操作系统内置的访问控制机制。一些 APP 会通过借助操作系统向用户申请开启权限来收集相应的个人信息。比如,APP 申请 “相机” 权限用于拍照录像、扫描二维码、人脸识别等;申请 “位置” 权限可以获取基于 GPS 等的精准地理位置用于地图导航、实时位置共享等服务或基于基站、IP 等粗略的地理位置用于查看附近的服务或基于位置的智能推荐等。如果 APP 强制要求用户提供无关权限,则需要考虑是否继续使用 APP,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关闭敏感数据收集权限:现在,我们甚至可以设置手机上的应用程序可以拥有什么权限。这些权限包括:使用手机上配备的麦克风、摄像头、陀螺仪或者手机上的其他应用程序,如日历、联系人等等。我们设置的原则是,应用程序可以拥有合理的权限,比如录音机应用程序需要得到访问麦克风的权限就是合理的。但是,我们发现很多应用程序都要求访问使用者所在地信息以及联系人信息,甚至一个手机手电筒应用程序也这样要求,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作为手机的拥有者和应用程序的使用者,我们可以做到的就是关闭这些过分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提高防诈意识:最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的新闻在社交媒体上随处可见,一些不法分子总是打着各种旗号进行诈骗。此前,国家反诈中心提醒,其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只要牢记一条:凡是让出钱的事情一律免谈;但能让不少人上当受骗的原因其实也就是一条:有所图。而提高防诈意识的首要条件是: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同时不泄露个人隐私数据给陌生人。
2023-09-07 21:59:561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

指对国家安全、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等级保护分五级,最低一级最高五级: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至于其每一级的解释简单点来比喻的话,你可以这样想,一般县级普通系统算1-2级左右,地市2级偏多,重要点的大概3级,省厅大多数都到3级,重要点的可到4级,不过不多,国家部委4级开始多了,国家安全方面的五级。这样解释的话直观一些
2023-09-07 22:00:081

请问手机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1、可以借助手机中的腾讯手机管家来保护,点击进入到手机的功能页面中。 2、在进入到手机信息安全保护中后,点击立即开启功能后,可以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 3、在手机信息的保护页面中,保护手机信息即可帮助我们更好的保护手机信息。 4、对于手机信息的骚扰,可以找到搜索引擎然后搜索出来后,进入到12321然后进入到相关的页面。 6、 更多关于手机信息安全如何保护,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e99ebc1615830580.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07 22:00:391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什么原则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法律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2023-09-07 22:00:49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什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 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第四条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第五条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第二章 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第八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专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第五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特殊安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指定专门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第三章 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第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具体实施等级保护工作。第十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第十二条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第十三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经测评或者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第十五条 已运营(运行)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第十六条 办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备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等级后,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重新备案。第十八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第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的检查,应当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对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检查。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一)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是否发生变化,原定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二) 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三) 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情况;(四)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否符合要求;(五)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六) 信息系统安全整改情况;(七) 备案材料与运营、使用单位、信息系统的符合情况;(八) 其他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下列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一) 信息系统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二) 安全组织、人员的变动情况;(三)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变更情况;(四) 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记录;(五) 运营、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记录;(六) 对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的技术测评报告;(七)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的变更情况;(八)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报告;(九) 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结果报告。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检查发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应当向运营、使用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将整改报告向公安机关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 第二十一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安全产品:(一)产品研制、生产单位是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或者控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三)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四)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声明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五)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危害;(六)对已列入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第二十二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三) 从事相关检测评估工作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四)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五) 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六) 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本办法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七) 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八)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第二十三条 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检测评估服务,保证测评的质量和效果; (二)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测评风险;(三)对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第四章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管理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系统实际情况进行保护。非涉密信息系统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第二十五条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由低到高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在信息规范定密的基础上,依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保密标准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确定系统等级。对于包含多个安全域的涉密信息系统,各安全域可以分别确定保护等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应当监督指导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准确、合理地进行系统定级。第二十六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将涉密信息系统定级和建设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的保密工作机构和负责系统审批的保密工作部门备案,并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第二十七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承担或者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的不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进行方案设计,实施分级保护,其保护水平总体上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的水平。第二十八条 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原则上应当选用国产品,并应当通过国家保密局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国家保密标准进行的检测,通过检测的产品由国家保密局审核发布目录。第二十九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工程实施结束后,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保密局授权的系统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测评。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管理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工作部门申请进行系统审批,涉密信息系统通过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涉密信息系统,其建设使用单位在按照分级保护要求完成系统整改后,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备案。第三十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申请系统审批或者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及审查论证意见; (二)系统承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三)系统建设和工程监理情况报告;(四)系统安全保密检测评估报告;(五)系统安全保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情况;(六)其他有关材料。第三十一条 涉密信息系统发生涉密等级、连接范围、环境设施、主要应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单位变更时,其建设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重新进行测评和审批。 第三十二条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加强涉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保密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消除泄密隐患和漏洞。第三十三条 国家和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对各地区、各部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指导、监督和检查分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规范信息定密,合理确定系统保护等级;(三)参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方案论证,指导建设使用单位做好保密设施的同步规划设计;(四)依法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五)严格进行系统测评和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加强涉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保密监督检查。对秘密级、机密级信息系统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者系统测评,对绝密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保密检查或者系统测评;(七)了解掌握各级各类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和泄密事件。第五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密码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密码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被保护对象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重要程度,被保护对象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涉密程度,被保护对象被破坏后的危害程度以及密码使用部门的性质等,确定密码的等级保护准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采用密码进行等级保护的,应当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技术要求》等密码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第三十五条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中密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等,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密码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充分运用密码技术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采用密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和信息系统进行保护的,应报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密码的设计、实施、使用、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应当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执行;采用密码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和信息系统进行保护的,须遵守《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密码分类分级保护有关规定与相关标准,其密码的配备使用情况应当向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备案。第三十七条 运用密码技术对信息系统进行系统等级保护建设和整改的,必须采用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或者准于销售的密码产品进行安全保护,不得采用国外引进或者擅自研制的密码产品;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含有加密功能的进口信息技术产品。第三十八条 信息系统中的密码及密码设备的测评工作由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测评机构承担,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密码进行评测和监控。第三十九条 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中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对重要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反密码管理相关规定或者未达到密码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国家密码工作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建议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一) 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审批的; (二) 未按本办法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三) 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系统安全状况检查的;(四) 未按本办法规定开展系统安全技术测评的;(五) 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六) 未按本办法规定选择使用信息安全产品和测评机构的;(七) 未按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八)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九) 违反密码管理规定的;(十)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严重损害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已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同时废止。
2023-09-07 22:01:00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拓展资料: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3-09-07 22:01:101

信息安全保障的安全措施包括什么

  1、安全方针:制定信息安全方针,给信息安全管理指导与支持。   2、组织安全:构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来管控组织内的信息安全,维护由第三方访问的组织的信息处理设施与资产安全,及当信息处理外包出去时,维护信息的安全。   3、资产的分类与控制:核查一切信息资产,来使组织资产的合适保护,并做好信息分类,保证信息资产被适当保护。   4、人员安全:关注工作职责定义与人力资源中的安全,来降低人为差错、盗窃、欺诈或误用设施的风险;做好用户培训,保证他知道信息安全威胁与事务,并做好在它正常工作中支撑组织的安全政策的准备;制订对安全事故和故障的响应流程,使安全事故与故障的损失降至最低,并监视其从中学习。
2023-09-07 22:01:20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分为几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2023-09-07 22:01:301

如何申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资质?

等级保护测评实施单位应具有公安部认可的测评资质,而本身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就要求信息系统的服务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比如集成的就要有集成资质。
2023-09-07 22:01:554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以及风险评估?

第一、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需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含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直至安全系统,如uninac、DLP等,只要存在安全漏洞便可威胁全局安全。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信息安全学科可分为狭义安全与广义安全两个层次,狭义的安全是建立在以密码论为基础的计算机安全领域,早期中国信息安全专业通常以此为基准,辅以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与编程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不但是名称的变更也是对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不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相结合的产物。第二、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存储、传输、处理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进行响应、处置。等级保护是指导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总体建设的基础管理原则,是围绕信息安全保障全过程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对信息安全分等级、按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监督。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规定的规定,我国实行五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划分为五级: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第三、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量化评判安全事件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从信息安全的角度来讲,风险评估是对信息资产所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所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评估是组织确定信息安全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属于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过程。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包括:识别组织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几个关键问题:①要确定保护的对象是什么?它的直接和间接价值如何?②资产面临哪些潜在威胁?导致威胁的问题所在?威胁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③资产中存在哪里弱点可能会被威胁所利用?利用的容易程度又如何?④一旦威胁事件发生,组织会遭受怎样的损失或者面临怎样的负面影响?⑤组织应该采取怎样的安全措施才能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023-09-07 22:02:152

信息安全保障的安全措施包括

信息安全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需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如UniNAC、DLP等,只要存在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信息安全学科可分为狭义安全与广义安全两个层次,狭义的安全是建立在以密码论为基础的计算机安全领域,早期中国信息安全专业通常以此为基准,辅以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与编程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不但是名称的变更也是对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不在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相结合的产物。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金融等领域的信息安全高级专门人才。
2023-09-07 22:02:361

政府应当如何保障大数据时代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一)加大信息安全宣传力度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虽然需要政府主导进行解决,但却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力量来完成各种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防范处理,针对当前国内网民信息安全素养不足的普遍性问题,政府部门还需从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等多方面入手,展开信息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网民实现个人信息安全素养的有效提升,从源头上实现对信息安全问题的有效防范。例如在教育方面,可以由教育部门对小学、中学、大学等各阶段、各学科的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知识、技能融入到教材或实践教学活动中来,使学生能够从小接触、学习信息安全知识与技能,并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素养。而在媒体宣传方面,则可以以专题节目、纪录片、网络知识科普活动等形式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知识、技能展开宣传,并由网警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向公众推送各种与日常生活相关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知识,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这样公众的信息安全素养能够得到有效提升,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会随之逐渐减少。  (二)健全政府网络监管机制  在大数据时代下,政府对于网络环境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从目前来看,政府网络监管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但为了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仍然需要在现有政府网络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机制,使政府监管工作能够更加规范、高效。例如针对网警部门警力不足的问题,可建立专门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构,与公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展开全面监控与事前预防,一旦发现违法分子,应立即依法对其进行惩处,并将这类行为纳入到个人或企业征信体系中来,为公众提供有效警示。同时针对一些潜在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则可以转变工作思路,在从网络入手的同时,与公民主动进行沟通,了解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个人信息窃取、泄露、交易的情况,并以此为线索对不法分子进行打击,从而降低网络监管的难度。  (三)强化互联网行业监管  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有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各网络平台系统,因此为避免公众个人信息被互联网企业所泄露,政府还需加强对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从行业准入方面入手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严格把关,将存在非法利用他人个人信息行为的用户隔绝在互联网行业之外,改变当前互联网行业内的不良风气。同时,由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自律机制,因此政府部门还需对互联网加以引导,强调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严重性,鼓励企业健康使用大数据,主动担负起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责任,切不可为了眼前的短期利益选择“竭泽而渔”,这样整个行业都会为了长远发展而重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而互联网企业的数据信息使用也会变得更加规范。  (四)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个人信息的隐私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体系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实际问题也比较明确,因此只要立法部门能够针对现存法律问题来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那么网络个人信息法律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就必然能够得到完善。例如在个人隐私信息的使用上,就应在法律中对互联网企业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加以明确,只要收集并使用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无论是主动贩卖用户个人信息,还是用户个人信息因其他问题而被泄漏,互联网企业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用户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一些无须长期使用的个人信息,则需要在达到收集目的后及时删除,不可继续保存或备份。而对于主动售卖用户个人信息、窃取他人个人信息等恶性违法行为,则需要将其纳入到刑法中来,强制违法分子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并对个人信息所有者提供赔偿,这样在违法成本及风险高于个人信息商业价值后,违法行为自然就会变得越来越少。  (五)重视信息安全技术研发  防火墙、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等信息安全技术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能够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未来政府部门还需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积极合作,围绕信息安全技术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展开专项研究,在掌握各种先进信息安全防范技术的同时,结合实际需求对现有信息安全技术进行创新,实现信息安全技术水平的有效提升,这样既可以为互联网企业的平台系统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同时也能够寻求互联网企业的支持,解决信息安全技术研发的相关资金问题。
2023-09-07 22:02:44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按照其重要程度和敏感性进行分类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窃取、篡改或破坏。这种保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核心思想是根据信息的价值和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策略和措施,以确保国家重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023-09-07 22:03:001

[网络信息安全浅析]如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信息篡改、泄露等恶性事件日益增多,对个人隐私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安全技术;网络;策略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信息安全已经成为阻碍信息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计算机网络具有联结形式多样性、终端分布不均匀性和网络的开放性、互联性等特征,如今普及使用的操作系统又存在漏洞与缺陷,导致网络易受黑客、恶意软件和其他不轨行为的攻击。无论是在局域网还是在广域网中,都存在着诸多物理和人为因素导致的系统脆弱性和潜在威胁。因此增加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难度。      一、威胁网络信息安全因素分析      1 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因素   (1)操作系统存在安全漏洞。任何操作系统都不是无法摧毁的“堡垒”,操作系统设计者留下的微小“破绽”,都给网络安全留下了许多隐患,造成网络攻击者利用这些“后门”作为攻击网络的通道。市场上流行的操作系统虽然经过大量的测试与改进,仍存在漏洞与缺陷,入侵者可以利用各种工具扫描网络及系统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并通过一些攻击程序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这样的危害可以造成网络的瘫痪,系统的拒绝服务,信息的被窃取、篡改等。   (2)网络的开放性和广域性设计使得信息的保密难度较大,这其中还包括网络自身的布线以及通信质量而引起的安全问题。   网络系统的安全威胁主要表现在主机可能会受到非法入侵者的攻击,网络中的敏感信息有可能泄露或被修改,从内部网向公共网传送的信息可能被他人窃听或篡改等等。典型的网络安全威胁主要有窃听、重传、伪造、篡改、非授权访问、拒绝服务攻击、行为否认、旁路控制、电磁/射频截获、人员疏忽。   互联网的全开放性也使得网络可能面临来自物理传输线路,或者对网络通信协议以及对软件和硬件实施的攻击;互联网的国际性,使网络攻击者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利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机器对网络发起攻击,这也使得网络信息保护更加困难。另外,互联网协议中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FTP(文件传输协议)、E-mail(电子邮件)、RPC(远程程序通信规则)、NFS(网络文件系统)等都存在着许多安全漏洞。   (3)安全配置不当造成了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例如,防火墙将无法防止因策略配置不当或错误配置引起的安全威胁。因为防火墙是一个被动的安全策略执行设备,它必须根据事先配备好的安全指令来发挥作用。   (4)无线系统中的电磁泄露。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数据以电磁波的形式在空中进行传播,存在电磁波泄露,且易被截获。   (5)计算机病毒的存在。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数据,影响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具有传染性、寄生性、隐蔽性、触发性、破坏性几大特点。大量涌现的病毒在网上传播极快,给全球范围的网络安全带来了巨大灾难。      2 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人为因素      (1)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措施不完善、用户安全意识淡薄等。   (2)人为的无意失误。如操作员安全配置不当造成的安全漏洞,用户口令选择不慎,都会对网络安全带来威胁。   (3)人为的恶意攻击。一是主动攻击,以各方式有选择地破坏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主动攻击包括拒绝服务攻击、信息篡改、资源使用、欺骗等攻击方法;二是被动攻击,被动攻击主要是收集信息而不是进行访问,数据的合法用户对这种活动一点也不会觉察到。被动攻击在网络正常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截获、窃取、破译,以获得重要机密信息,主要包括嗅探、信息收集等攻击方法。      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的策略      网络信息安全是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消息在公用网络信息系统中传输、交换和存储流通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这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管理策略:      1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   主要是配合行政手段,制定有关网络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 ,在技术上实现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   (1)网络物理安全策略。计算机网络系统物理安全策略的目的是保护计算机系统、网络服务器、网络用户终端机等硬件实体和通信链路免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攻击;验证用户的身份和使用权限、防止用户越权操作;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非法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控制室和网络黑客的各种破坏活动。   (2)网络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是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非常规访问。它也是维护网络系统安全、保护网络资源的重要手段。所以网络访问控制策略是保证网络安全最重要的核心策略之一。   (3)网络信息加密策略。信息加密策略主要是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内的数据、文件、口令和控制信息等网络资源的安全。信息加密策略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法:①网络链路加密方法:链路加密方法目的是保护网络系统节点之间的链路信息安全。②网络端点加密方法:端点加密方法目的是保护网络源端用户到目的用户的数据安全。③网络节点加密方法:节点加密方法目的是对源节点到目的节点之间的传输链路提供保护。对于信息加密策略,网络用户可以根据网络系统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上述的几种加密方法实施。   (4)网络安全管理策略。确定网络安全管理等级和安全管理范围;制定有关网络操作使用规程和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制定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等等。      2 网络信息安全策略的设计与实现   要保障信息安全,首先必须解决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可以极大地保障信息安全。安全策略管理包括安全组件的全部领域。如防火墙,TDS(Tivoli Dfrectory Server)、访问列表和路由器、认证技术等。   根据网络的结构特点及面临的安全隐患,可以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IDS)、网络防毒、网络隔离、网络监控、认证中心(CA)与数字证书、身份认证等防范措施来架构起一个立体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①防火墙可以把网络分开进行隔离管理。防火墙是内部网与Internet(或一般外网)间实现安全策略要求的访问控制保护,是一种具有防范免疫功能的系统或系统组保护技术,其核心的控制思想是包过滤技术。   ②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扩展了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包括安全审计、监视、进攻识别和响应),提高了 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入侵检测被认为是防火墙之后的第二道安全闸门,在不影响网络性能的情况下能对网络进行监测。入侵检测系统采用先进的基于网络数据流实时智能分析技术,判断来自网络内部和外部的入侵企图,进行报警、响应和防范:并可对网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记录和重放,使用户对网络运行状况一目了然;同时提供网络嗅探器和扫描器便于分析网络的问题,定位网络的故障;入侵检测系统还可对自身的数据库进行自动维护,不需要用户的干预。入侵检测系统不对网络的正常运行造成任何干扰,是完整的网络审计、监测、分析系统。   ③网络防毒可以实现从服务器到工作站,再到客户端的全方位病毒防护及集中管理。网络防毒的管理模式有以下几种:分散式管理模式,适用于服务器较少的小型局域网;直接集中控制管理模式,适合于服务器较多的中型局域网;既可分散又可集中控管的管理模式,既适合于小型网络的分散式管理模式(不需要TVCS),又适合于大型跨网段、跨平台网络的集中管理。   ④网络隔离是实现机密性的重要途径,防止高密级信息向低密级网络、涉密和敏感信息向公开网络扩散。物理隔离与逻辑隔离是常见的网络隔离方法。网络隔离是目前最好的网络安全技术,它消除了基于网络和基于协议的安全威胁,常用的是基于VPN的网络隔离。   ⑤认证中心(CA)与数字证书是信息在互联网上流传的又一安全保障。认证中心又叫CA中心,它是负责产生、分配并管理数字证书的可信赖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中心是PKI安全体系的核心环节,因此又称作PKI/CA。认证中心通常采用多层次的分级结构,上级认证中心负责签发和管理下级认证中心的证书,最下一级的认证中心直接面向最终用户。   ⑥数字证书及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又叫“数字身份证”、“数字ID”,是由认证中心发放并经认证中心数字签名的,包含公开密钥拥有者以及公开密钥相关信息的一种电子文件,可以用来证明数字证书持有者的真实身份。身份认证是指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确认操作者身份的过程,解决了用户的物理身份和数字身份相对应的问题,给他们提供了权限管理的依据。目前常见的身份认证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使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第二种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包括指纹、声音、手迹、虹膜等);第三种也是现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领域最流行的身份认证方式――基于USBKey的身份认证。   以上技术均可概括为两类,即主动防御保护技术和被动防御保护技术。主动防御保护技术的实现方式一般采用数据加密、身份鉴别、存取控制、权限设置和虚拟专用网络等技术来实现。被动防御保护技术的实现方式主要有防火墙技术、入侵检测系统、安全扫描器、口令验证、审计跟踪、物理保护及安全管理等。      三、结语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信息交换将日益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或政府与企业之间日常事务往来的重要手段。因此,认清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采取必要的安全策略,对于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将十分重要。同时,计算机安全技术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新技术层出不穷,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漏洞,因此,进行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要不断追踪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及时升级、完善自身的防御措施。
2023-09-07 22:03:08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哪三级?

1、三级等保体系是指: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2、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2023-09-07 22:03:162

信息安全防护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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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22:03:274

我国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共有几级?

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等四部委2007年印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1、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3、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4、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5、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扩展资料:2007年6月,公安部牵头,会同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办联合发布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1、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2、第二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3、第三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第四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专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5、第五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特殊安全需求进行保护。国家指定专门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2023-09-07 22:03:381

什么是信息安全保护

信息安全保护是指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信息受到保护,并持续正常地运行和服务。 信息安全的实质: 是保护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免受各种威胁、干扰和破坏,即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主要目标: 是防止信息被非授权泄露、更改、破坏或被非法的系统辨识与控制,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可审查性(信息安全5大特征(方面))。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于信息安全给出的定义是: 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术及管理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及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漏。
2023-09-07 22:04:431

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等保作用是什么?

等保要做好,认识要牢靠!等级保护是目前无论企业还是政府都热议的一个话题,对于企业来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及测评报告,既是对产品专业性、安全性、合规性的认定,也是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重要资质证明。今天时代新威就企业为什么要做等级保护这个问题,为大家解释做等保的重要性!什么是等保?等保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在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时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开展测评工作。为什么要做等级保护(一)法律规章要求《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二)行业要求在金融、电力、广电、医疗、教育等行业,主管单位明确要求从业机构的信息系统要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三)企业系统安全的需求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通过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可以发现系统内部的安全隐患与不足之处,可通过安全整改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被攻击的风险。等级保护涉及范围(一)省辖市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网站和办公信息系统;(二)电信、广电行业的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规传输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经营性公众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数据中心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三)铁路、银行、海关、税务、民航、电力、证券、保险、外交、科技、发展改革、国防科技、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商务、水利、国土资源、能源、交通、文化、教育、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邮政等行业、部门的生产、调度、管理、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将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到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中,按标准建设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有效保护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能够大大提高我国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的整体水平。
2023-09-07 22:04:567

怎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信息迅速发展的时代不仅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有不等的安全问题,可能一些不想被他人发现的东西,也可能是更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做好防范,合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同时注重自己的信息安全,那么具体需要怎么做呢?一、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想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首先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不要将所有的隐私都放在网络上,要知道网络相当于是一个开放的空间,有密钥的话就很有可能能够获取这些信息。即便是我们认为十足的安全,但是在网络上还是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所以不要将自己认为非常隐私的东西,放在网络上面。这一点是出于自身去提高安全性,有很多人会觉得网络非常方便,所以会选择将一些密码保存在网络,但是这就给一些有心之人可乘之机,所以我们应该要从个人开始做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个人信息安全最多还是把握在我们自己手上的,所以不要将希望寄托于他人,更不要认为网络就是100%安全。二、网络时代难把控网络时代是很难把控的,而且有些信息也很容易丢失,可能因为系统崩溃,或者是数据库受损而导致信息丢失。所以从多方面而言,将自己的信息放在网络上不仅不安全,而且还有丢失的可能。如今的网络信息时代越来越快,从最开始的2G逐渐发展到5G,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信息放在网络上之后不到一秒钟,就已经上传到网络云端了。有些网站有网络记忆会自动保存,也就是说当你下一次再登上这个网站的时候,它已经自动保存一部分信息了。所以这就是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因为网络时代的速度非常快,我们作为使用者几乎没有任何的反悔机会,就算将信息删除,也很有可能会留下痕迹。这些痕迹在后台都能看到,这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所以如果想要真正做到网络安全的话,我们首先还是从个人出发。三、从根源预防如果是一些个人空间的话,建议就是将密码设置的更为复杂,这是能够提高安全性并使个人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信息安全的问题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他人,有很多人会认为只要网络信息做到全封闭,能够做好管控的话自己的网络信息肯定就能够得到保障。但是事实上我们还是要多方面的考虑,如果数据库丢失,那有些信息我们是想找也没有办法找回来的。对于使用者而言,将信息放在网络上,再想使用的时候才会去打开,但是如果数据库丢失,我们是没有办法恢复的。想要真正安全就应提到自己的安全意识,学会保存自己的信息,不要依赖网络,将安全寄于网络。
2023-09-07 22:05:581

简述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划分: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扩展资料: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23-09-07 22:07:121

怎样保护手机里的信息安全?

手机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在手机里存储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和秘密,这些信息可能包括我们的聊天记录、照片、银行卡信息等。那么,你的手机里藏了些什么秘密?如何保护你的手机信息不被泄露?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手机信息泄露的危害我们的手机内存中储存着我们的隐私,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将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首先,我们的银行卡信息可能会被盗取,导致财产损失。其次,我们的聊天记录、照片等个人隐私可能会被公开,导致我们的尴尬和困扰。最后,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导致我们的个人安全不受保障。二、保护手机信息的方法为了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不被泄露,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密码锁屏设置密码锁屏是最基本的手机信息保护措施。当我们离开手机时,一定要及时锁屏,以防止他人非法进入我们的手机内存。2、不要轻易连接公共WiFi在公共场合连接WiFi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是安全的WiFi,不要随意连接不明来源的WiFi,以防被黑客攻击,导致我们的信息泄露。3、不要随意下载应用软件下载应用软件时,一定要注意软件来源是否可靠,不要随意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以防被病毒攻击,导致我们的信息泄露。4、定期清理手机缓存定期清理手机缓存可以保证我们的手机运行速度,同时也可以清理掉一些我们不需要的信息,以减少信息泄露的可能性。5、备份重要信息备份重要信息是为了防止我们的重要信息丢失。当我们的手机出现故障时,可以通过备份的方式来重新获取我们的重要信息。三、正确处理手机信息泄露事件如果我们的手机信息发生泄露事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尽快报警,以保护我们的权益。其次,我们需要及时更改我们的密码和账号信息,以保证我们的信息安全。最后,我们需要做好心理调适工作,以免受到过大的心理困扰。四、结语手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现代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和处理的问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采取正确的信息保护措施,以确保我们的手机信息安全。
2023-09-07 22:07:26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什么?

1、物理访问控制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2、防盗窃和防破坏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3、防雷击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4、防火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5、防水和防潮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6、防静电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7、温湿度控制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8、电力供应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主要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应建立备用供电系统。9、电磁防护应对关键设备和磁介质实施电磁屏蔽。
2023-09-07 22:07:393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具体分为哪几级?

指对国家安全、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等级保护分五级,最低一级最高五级: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至于其每一级的解释简单点来比喻的话,你可以这样想,一般县级普通系统算1-2级左右,地市2级偏多,重要点的大概3级,省厅大多数都到3级,重要点的可到4级,不过不多,国家部委4级开始多了,国家安全方面的五级。这样解释的话直观一些
2023-09-07 22:08:161

网络信息时代伴随着安全问题,我们应如何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呢?

我们平时在使用app的时候尽量不要开启摄像头,不要透露自己的关键信息。
2023-09-07 22:08:274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什么原则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法律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2023-09-07 22:09:511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原则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原则如下: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
2023-09-07 22:10:01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5个级别如下:第一级(自主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第二级(指导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第三级(监督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第四级(强制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第五级(专控保护级)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7 22:10:25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实施原则

最新等保2.0规定:“三同步”原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具体如下: 同步规划:同步分析安全需求,即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或改建之初,从本组织的职能或业务的角度分析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网络安全的需求,形成安全需求说明书。 同步建设:同步设计安全体系结构,即基于已经定义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要求,设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明确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安全组件,说明各组件提供的信息安全服务及可能的实现机制。 同步使用:同步运行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保持启用状态。 具体可以参考:提取码:6pp8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3-09-07 22:10:456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原则是什么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原则是什么如下: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
2023-09-07 22:11:151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什么是等保?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
2023-09-07 22:11:394

网络安全法由哪个部门负责

法律主观:当下,中国已经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在我们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快捷、便利之时,也不可避免的经历着发展带来的阵痛。新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如同一把利剑,填补了互联网领域诸多法律空白。尤其是界定了关键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网络安全的管理中,对于违背网络安全法的主题的处罚时不可忽视的一个重点。只有通过制定严厉科学的惩罚手段,才能够为网络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一.法律责任的法条规定1.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设置恶意程序的;(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3.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4.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二、《网络安全法》与《国家安全法》的关系1、《国家安全法》中设置有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专门条款,如《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2、同时,《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3、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安全法》第三十条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其中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网络安全保障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基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将受到《国家安全法》的规制和保护。4、在此方面,《国家安全法》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具体指导相关规定的有效实施,充分体现了两部法律在相关规定上的衔接。5、然而,《网络安全法》是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法,其与《国家安全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二者在我国法律体系内处于同一法律位阶,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网络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信息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在重要领域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我国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举措。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23-09-07 22:12:021

如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采用最先进的网络管理技术 重要数据服务器尽量采用漏洞少、安全系数高的开源linux操作系统。重要数据库数据尽量采取密码加密的方式存储。同时,尽量配齐配全安全防护设备,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行为管理系统以及能够及时升级的防病毒软件。   选拔合格的网络管理人员 网络管理人员首先要有很强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明白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其次,要有较高的网络信息安全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完善系统安全策略、更新系统补丁、查杀木马病毒;最后,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够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能在及时进行解决,不影响网络的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内网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并强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防护措施。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处理、传递、转发涉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在办公内网使用外部U盘、光盘,点击不明网址,引发病毒木马攻击。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光有好的网络安全设备和管理人员还不够,还必须提升所有公司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操作水平,只要所有的人员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知道如何操作使用网络会减少安全危胁,才可以真正筑牢网络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加强外部信息发布的审查监管 要按照公司信息保密原则,对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实行审核把关,由信息安全负责部门领导负责审核审批,只有经过审核把关的信息,才可以进行发布到外网和公共信息平台上。未经息安全负责部门领导审批的,严禁进行信息发布,尤其是不能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发布。   定期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对办公电脑、办公网络、对外信息发布平台的安全威胁和风险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023-09-07 22:12:121

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

分为五级:1、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2、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3、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4、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5、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扩展资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1、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2、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3、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4、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2023-09-07 22:12:231

三级等保体系是什么?

三级等保体系是指: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拓展资料:等级保护标准体系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等级设备标准、等级建设标准、等级管理标准等,是实行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基础。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具有系统审计保护级所有功能。此外,还提供有关安全策略模型、数据标记以及主体对客体强制访问控制的非形式化描述;具有准确地标记输出信息的能力;消除通过测试发现的任何错误。自主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定义和控制系统中命名用户对命名客体的访问。实施机制(例如:访问控制表)允许命名用户以用户和(或)用户组的身份规定并控制客体的共享;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并控制访问权限扩散。自主访问控制机制根据用户指定方式或默认方式,阻止非授权用户访问客体。访问控制的粒度是单个用户。没有存取权的用户只允许由授权用户指定对客体的访问权。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强制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对所有主体及其所控制的客体(例如:进程、文件、段、设备)实施强制访问控制。为这些主体及客体指定敏感标记,这些标记是等级分类和非等级类别的组合,它们是实施强制访问控制的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支持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组成的安全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控制的所有主体对客体的访问应满足:仅当主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高于或等于客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且主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包含了客体安全级中的全部非等级类别,主体才能读客体;仅当主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低于或等于客体安全级中的等级分类,且主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包含于客体安全级中的非等级类别,主体才能写一个客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使用身份和鉴别数据,鉴别用户的身份,并保证用户创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外部主体的安全级和授权受该用户的安全级和授权的控制。
2023-09-07 22:12:361

手机信息安全如何保护 怎么操作

1、可以借助手机中的腾讯手机管家来保护,点击进入到手机的功能页面中。 2、在进入到手机信息安全保护中后,点击立即开启功能后,可以保护我们的手机信息。 3、在手机信息的保护页面中,保护手机信息即可帮助我们更好的保护手机信息。 4、对于手机信息的骚扰,可以找到搜索引擎然后搜索出来后,进入到12321然后进入到相关的页面。6、
2023-09-07 22:12:501

我们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应该如何保护?

安全就是独自一人在家时锁门,如果有人敲门,要问清楚他(她)是谁,你认得才能开门。
2023-09-07 22:13:028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和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等处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在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广义上为涉及到该工作的标准、产品、系统、信息等均依据等级保护思想的安全工作;狭义上一般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评估过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应具有不同的安全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选用与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过连接、交互、依赖、协调、协同等相互关联关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统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功能与信息系统的结构以及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还要包括系统整体测评。
2023-09-07 22: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