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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2023-09-23 21:34:20
TAG: 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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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可以转让,但是需要一定的法律条件。

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

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

综合以上的内容,采矿许可证可以转让,但是不可以相互转卖。并且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可以续期。

法律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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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概述

采矿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公民个人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   我国目前关于采矿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   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采矿权人有权在其矿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取得开采的矿产品的经营权或所有权;2)采矿权人有权禁止他人进入其矿区范围内采矿,对非法进入其矿区范围采矿者,采矿人有权请求停止开采、赔偿损失;3)采矿权人对其开采所得的矿产品有权向他人销售;但《矿产资源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4)采矿权人有权转让采矿权。《矿产资源法》第6条第1款规定,“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开采。”另外,采矿权人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采矿权人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并应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开采范围内开采,必须依法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8 22:21:301

采矿权属于什么物权

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采矿权是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如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1、转让条件不同:(1)探矿权的转让,须符合下列条件:a、探矿权已满两个勘查年,或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b、完成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c、探矿权属无争议;d、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e、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b、采矿权属无争议;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d、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转让前批准部门不同:(1)探矿权转让时,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转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探矿权受让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取得探矿权。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必须经过评估、确认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探矿权价款;(2)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评估。3、性质不同:(1)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2)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综上所述,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动产或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以及收益的权利,但是用益物权行使其权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2023-09-08 22:21:401

什么是探矿权与开采权

探矿权与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都是一种用益物权,权利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但权利内容不同,权利人的义务也不同。探矿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在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通行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先取得在勘查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内勘查发现的新矿种的探矿权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给他人国家规定销售勘查工作中回收的矿产品等。而采矿权人的权利则主要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采矿活动得被许可开采的矿产品及共、伴生矿产品矿区范围内开展生产勘探国家规定销售矿产品和确定矿产品价格国家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地上物权国家规定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社会公开融资等。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的,可以申请开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2023-09-08 22:21:551

采矿权怎么获得

采矿权获得办法如下:通过竞争方式审批、通过提出申请方式审批。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的方式授予探矿权采矿权:1、国家出资的勘查项目;2、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能源、金属矿产地;3、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矿产地;4、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5、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的环境敏感地区和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1、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2、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3、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4、探矿权采矿权权属有争议;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授予的。法律依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第八条新设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一)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二)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三)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四)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五)国土资源部、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08 22:22:131

如何取得采矿权

采矿权的取得方法: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 ,采矿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竞争方式审批;二是通过提出申请方式审批设立采矿权。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竞得人或申请人,经批准并办理规定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符合条件的采矿权,经批准可以转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受让人,经批准并办理规定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法律规定: 《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 抵押 ;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2023-09-08 22:22:231

采矿权设置条件

法律分析: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如下:(1)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技术和设备决定了矿山企业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程度。资金更是企业生产建设的前提。(2)有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的能力。采矿权人必须是能够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3)具备采矿权设立的法定前提。一是采矿权申请人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人在法律上具有在其探矿权范围内的采矿优先权。二是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是未设立任何矿业权的“空白地”。具备上述两项条件之一,即具备了申请采矿权的基本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2023-09-08 22:22:321

采矿权与探矿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8 22:24:291

如何取得采矿权?

取得采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新设采矿权是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等情形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还可以以招标的方式取得。【法律依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新设采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一)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二)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三)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四)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五)国土资源部、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08 22:24:381

采矿权属于什么物权

法律分析: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四条 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2023-09-08 22:24:471

矿业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等。第三十条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等。
2023-09-08 22:24:551

采矿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采矿权只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三项权能,没有处分权。采矿权人不得出卖、出租其占有的矿产资源,也不得出卖、出租、抵押其采矿权。采矿权的转让是在限制条件下的转让。采矿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域登记管理办法》或《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023-09-08 22:25:071

采矿权招拍挂前置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采矿权所在地国土部门需提供的资料(1)委托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委托书;(2)拟出让采矿权情况说明表;(3)采矿权设置方案批复;(4)拟出让矿区的地质报告、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通知书; (5)采矿权评估报告和备案证明;(6)拟出让的矿区范围实测图。 (7)《省级采矿权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023-09-08 22:25:151

探矿权转采矿权详细流程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需将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 抄送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8 22:25:241

采矿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可不受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限制。(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五)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转让。需要部分出售采矿权的,必须在申请出售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分立采矿权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023-09-08 22:25:451

村集体矿山采矿权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没有权力决定发包村办矿山企业的采矿权的。采矿权不能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2023-09-08 22:25:531

天水红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是多少年

20年。天水红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05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截止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参保人有24人,采矿权年限为20年。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
2023-09-08 22:26:011

矿权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9-08 22:26:111

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变更

法律分析:办理所需材料: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证;4.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5.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和占用储量登记书;6.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第九条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l000元。第十条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2023-09-08 22:26:301

采矿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不同的矿山建设规模决定了不同的采矿权存续期间。大型以上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2023-09-08 22:26:371

矿产开采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采矿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
2023-09-08 22:26:462

采矿权竞买人资质要求

法律分析: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是:1.有与开采方案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2.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3.具备采矿权设立的法律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2023-09-08 22:26:551

矿山采矿权和经营权怎样区分

法律主观: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 (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等。
2023-09-08 22:27:041

采矿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采矿权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矿权人提交申请报告到区政务中心填写受理单;采矿人准备好办证材料(所有资质证明,相关材料);相关股室实地勘察;中介公司做评估报告;提交会审通过由矿产交易中心执行招拍挂程序;摘牌缉拿相关费用;领导签发;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其办理程序如下:一、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二、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三、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四、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2023-09-08 22:27:281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_是什么?

你好,区别是探矿权是拥有对这一区域探矿的权力,采矿权是在探明有矿石资源之后能进行采矿的权力。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中国一直以探矿权和采矿权来代表矿产资产,这使得“采矿权”一词具有双重责任。在很多情况下,其法律属性和资产属性混杂在一起,导致政治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混杂,不利于政府明确履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资产监管职能。政府应将自己定位为两权的批准者,而不是两权的决策者建议在修改矿业法时确立以下条款: 采矿权分为两个层次:探矿权和采矿权;矿产资源资产未分类。拓展资料:对于同一个矿区,谈到采矿权,人们总是认为其价值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存在差异;但是,在经济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并不一定存在差异。国外采矿权和矿产资产是两个概念。矿业权通过行政审批取得,矿产资产通过市场机制运作。首先,我们要引入矿产资源资产(以下简称矿产资产)的概念,这与资产是以探矿权还是采矿权名义无关。例如,有一项煤炭资源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那么该资产无论作为探矿权还是采矿权转让,其价值都应为2000万元。正是因为在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中没有引入矿产资产的概念,而是用采矿权来代表矿产资产。具体而言,以探矿权和采矿权为代表的矿产资产,使得“采矿权”一词具有双重责任:一是矿产资源的法律保障,二是矿产资源的实物资产。基于矿产资源的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混为一谈,“采矿权”不仅被政府部门批准为一种所有权,还作为一种资产在市场上转让。在很多情况下,其权力属性和资产属性混杂在一起,造成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混杂,不利于政府明确履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资产监管职能。
2023-09-08 22:27:371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采矿权信息公告截图《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第六条规定: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可不受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限制);(2)采矿权属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备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
2023-09-08 22:27:471

采矿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采矿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和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证编号、有效期限、开采地址、开采的矿种、开采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采矿者名称、有效期限和坐标图等。
2023-09-08 22:28:092

偷采矿产资源有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是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此外,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09-08 22:28:181

长春市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探矿权转采矿权的)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探矿权转采矿权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地质资料汇交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同一区域勘查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县(市)、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复核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3份,原件退还申请人。)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09-08 22:28:261

采矿权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法律分析: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法律依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探矿权、采矿权为财产权,统称为矿业权,适用于不动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原则。
2023-09-08 22:28:471

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扩展资料:《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2023-09-08 22:29:011

采矿权可以承包吗

法律分析:采矿权是否可以承包,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只是劳务承包,则可以将开采工作承包给个人,相应地,和个人签订的承包协议有效。如果是以承包形式转让采矿权,则相应的承包协议无效。如果以承包形式将矿业权倒卖牟利,则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明确禁止了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023-09-08 22:29:251

采矿权是如何审批的?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开采石油、天然气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采矿权,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相关链接采矿权审批流程图
2023-09-08 22:29:351

采矿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不同的矿山建设规模决定了不同的采矿权存续期间。大型以上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2023-09-08 22:29:441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如下:一、转让条件不同1、探矿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探矿权已满两个勘查年,或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2)完成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3)探矿权属无争议;(4)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5)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属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转让前批准部门不同1、探矿权转让时,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转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探矿权受让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取得探矿权。2、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评估。三、性质不同1、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2、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矿产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时,应当持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开采特定矿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2023-09-08 22:30:081

矿山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法律主观:一、 采矿用地建设用地手续 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按建设用地进行审查报批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因此,矿山企业在申请取得采矿用地时,必须按照取得建设用地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必须履行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涉及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还须由国家进行 征收 ,履行法律规定的 土地征收 相关程序。 二、 采矿建设用地怎么取得 采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有偿取得,可以划拨方式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可以划拨方式取得。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并明确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煤炭设施用地、电力设施用地等。三、 采矿建设用地有设立条件吗 采矿用地的设立条件是实行重要地区限制采矿制度和重要矿床不得压覆原则。矿产资源的开采尤其是地下矿产资源的开采,将对开采地周边的地理、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国家规定了重要地区限制采矿的制度。如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以内,不得在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不得在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不得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景区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开采矿产资源。综上所述,采矿建设用地属于能源用地,可以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同时属于建设用地的范畴,需要进行报批审核,通过审核后才可进行开采。
2023-09-08 22:30:291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相关资料,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允许办理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申请立顶,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五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二)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四)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五)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为法人资格证明。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2023-09-08 22:30:421

采矿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采矿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2023-09-08 22:30:522

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探矿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在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在勘查作业区内及相邻区域通行。而采矿权人的权利则主要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要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采矿活动。探矿权与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都是一种用益物权,权利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2023-09-08 22:31:071

长春市办理采矿权变更(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要几天?

一、在长春市办理“采矿权变更(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和生产规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采矿许可证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3份,原件退还申请人。)3.一般情况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4.一般情况需提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3份。)5.一般情况需提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6.一般情况需提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7.一般情况需提供:县(市)、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复核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留存原件3份。)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09-08 22:31:181

申请采矿权事先是否必要取得土地使用权

问:广东省某地石矿储量丰富。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建筑市场对石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市场的需要,立某决定开办一个采石场,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了采矿登记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后,要求提交相关用地的审批手续或者用地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登记。请问,申请采矿权是否应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答: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矿权申请人申请开采登记,需具备下列条件:由可供开采的矿种和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及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资金;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矿山开采及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技术和设备条件。   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开采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应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具备地质环境监测评价资格的机构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采矿权申请人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从上述规定可知,取得土地使用权不是申请采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采矿登记不需要提交相关用地的审批手续或者用地合同。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采矿权人可以根据矿山建设的需要,依法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相关用地手续可以在取得采矿权之后办理。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所以,要求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采矿登记时提交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或者用地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3-09-08 22:31:401

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

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如下:1、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2、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3、采矿权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标准。主要有: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综上所述,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2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发出“缴款通知书。【法律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2023-09-08 22:31:491

采矿权延续年限最新规定

一、采矿权延续年限最新规定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二、采矿权取得形式是什么采矿权的取得形式包括:1、采矿权作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派生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因此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者行使采矿权的前提就是从矿产资源所有者,国家的手中取得采矿权;2、由于矿产资源的数量有限、埋藏深、开采复杂、危险系数大等特性,因此国家对采矿权的取得做出适当限制实属必要,在我国主要体现在对主体资质要求的实质要件及对采矿权取得程序的形式要件两方面。
2023-09-08 22:31:591

采矿权不予延续的几种情形

采矿权不予延续的情形:1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的:2.按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属于应关闭矿山的3.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4.采矿权抵押期内的: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审计、税务、检察等机关通知不得转让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业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乃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业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乃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2023-09-08 22:32:081

矿山破产采矿权怎么办

法律分析:1、由采矿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报储量管理机关备案。2、按审批权限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3、采矿权人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申请。准予延续、变更的。4、采矿权人凭银行缴款回执和采矿登记资料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2023-09-08 22:32:181

焊接钢管与镀锌钢管如何连接

法兰,焊接,套管,方法多种,主要看工艺水平
2023-09-08 22:26:212

如何用交换机组建局域网

  想用交换机组建一个局域网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好的 方法 推荐?下面由我给你做出详细的用交换机组建局域网方法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用交换机组建局域网方法一:   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实现你所需要的功能。   1.交换机是否可网管.如可网管可参照交换机 说明书 在交换机上作策略控制上网权限.   2.如不是网管型交换机可以考虑在路由器上作策略.一样可以实现上网权限的控制.   3.如果路由器和交换机都不具备网络权限控制(QOS)功能.则建议放弃使用路由器.用一台server系统电脑作代理服务器上网.然后集连交换机.一定可以实现上网权限的控制.   用交换机组建局域网方法二:   如果是100兆交换机100兆网卡,要按100兆线做法做水晶头,   线序:   白橙,橙,白绿,蓝,白蓝,绿,白棕,棕,这样干扰最小,传输速度最快。   还有,uplink口是做级连用的,要空着.   你的现象可能是网内有的电脑感染病毒了,可以查看一下交换机的指示灯,闪的厉害,就拔掉它,看看其他电脑是不是可以正常上网了   用交换机组建局域网方法三:   1、买以太5口交换机。   2、三条直通线(线序两头一样) 。   3、从猫出来的宽带信号直通双绞线水晶头,插入交换机一个端口,二台电脑分别用直通双绞线与交换机的端口相连。   4、设置协议TCP/IP属性。   (1)本地连接   右击本地连接—属性—常规—协议(TCP/IP)--属性—使用下面的IP地址   A电脑:   IP地 址:192.168.0. 2 (这是我使用的)   子网掩码:255.255.255.0   默认网关:192.168.0.1   B电脑:   IP地 址:192.168.0. 3(2—254之间除2以外的数)   子网掩码:255.255.255.0   默认网关:192.168.0.1   (2)宽带连接   右击宽带连接—属性—网络--协议(TCP/IP)--属性—使用下面的IP地址--两台电脑均设为“自动获得IP地址”。   5、二台电脑用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分别建立宽带拨号上网。
2023-09-08 22:26:211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有效控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分为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车辆所属单位主体责任。第二章 政府领导责任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相应领导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三)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及时救援、处置、善后处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定期分析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整改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五)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检查考核范围;定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对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监察、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旅游、气象、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总结、推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的工作经验;组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定。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组织、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车辆所属单位和驾驶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三章 部门监管责任第九条 公安机关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安全教育、考试工作;巡查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道路沿线重大建设项目组织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会同有关部门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下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第十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小学校的校车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乘车安全教育;对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汽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一致性管理;会同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安全技术认证。
2023-09-08 22:26:221

哪些节日高速公路免过路费

一、哪些节日高速公路免过路费1、高速公路免过路费的节日如下:(1)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结束免费时间是放假最后一天的24点;(2)元旦、元宵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高速不免费,但中秋节假如和国庆节合起来放假,上高速也是免费的。2、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收费站的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擅自变更收费站位置的;(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四)道口设置不符合车辆行驶安全要求或者道口数量不符合车辆快速通过需要的;(五)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未进行提示、公告,或者遇有交通堵塞不及时疏导交通的;(六)应当公布有关限速通行或者关闭收费公路的信息而未及时公布的。二、高速路开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高速上按喇叭不管用时,可用灯光提醒;2、如果想超大车,得先看前轮;3、遇到雨雪雾天,一定要慢。
2023-09-08 22:26:181

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作用及施工过程中有什么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作用是,防洪,灌溉,发电,航运,供水等。施工特地:(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常是在河流上进行,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施工导流、围堰填筑和基坑排水是施工进度的控制因素(受季节影响)。(2)水利水电工程多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山谷地区,远离后方基地,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成本费用高,价格波动大(投资大)。(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工程量大,技术工种多,施工强度高,环境干扰严重,需要反复比较论证和优选施工方案,才能保证施工质量(难度大)。(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石方爆破、隧洞开挖、水上水下和高空作业多,必须十分重视施工安全(安全要求高)。
2023-09-08 22:26:141

义务劳动是志愿劳动吗

义务劳动不是志愿劳动。义务劳动是指有组织形式参加的不计报酬的劳动叫做义务劳动,自愿劳动是指个人自觉自愿进行的有报酬或无报酬的自愿劳动,两种劳动的区别在于,有组织性的要求统一行动的,不计报酬的劳动叫义务劳动,自愿劳动是指个人行为的有偿或无偿的劳动叫自愿劳动。劳动的不同处组织的主体不同,志愿者组织大部分为官方机构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冬奥会志愿者,而义工组织可以是民间公益组织,也可以是企业背景或是民间,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志愿者是志愿服务,属于自己的主观行为,自愿参加某项活动,有活动参与和质量的要求,是自愿行为没有责任要求,义工是义务劳动。
2023-09-08 22:2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