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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的图书目录

2023-09-24 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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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第一章“六五”普法规划知识

第一节“六五”普法规划的出台

第二节“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三节“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四节“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以案说法01】以及时高效促进公平正义

第三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第三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和基本经验

第三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第四章宪法制度

第一节宪法概述

◆【以案说法02】党委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第二节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三节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功能

第四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以案说法03】公民的教育权受宪法保护

第五章民商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民商事法律制度概述

【以案说法0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

【以案说法05】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受分割

第三节物权制度

【以案说法06】动产的善意取得

第四节合同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07】承诺必须与要约一致并在有效期内作出

【以案说法08】合同一方财产状况恶化,另一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五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09】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

第六节公司、企业与破产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10】设立公司必须依法登记

第七节证券、期货、保险与票据制度

第六章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依法行政概述

【以案说法11】坚持高效便民,落实依法行政

第二节行政机关组织法律制度

第三节公务员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12】公务员考核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节行政许可

【以案说法13】行政许可不得随意设定

第五节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14】行政处罚应合法

第六节行政强制

【以案说法15】行政强制执行过程必须合法

第七节行政监察

第八节行政复议

【以案说法16】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必须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第九节行政赔偿

【以案说法17】公务行为造成伤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节行政合同与政府采购

【以案说法18】政府采购的优越性

第七章经济法律制度

第一节经济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19】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案说法20】严格禁止行政垄断

第三节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1】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将受法律严惩

【以案说法22】欺诈消费者双倍赔偿

第四节财税、金融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3】税收具有强制性

第五节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4】房产交易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

第六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5】污染环境被重判

第七节产业与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节就业促进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6】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节劳动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7】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第三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8】社保基金不得擅自挪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以案说法29】严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第九章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节刑法概述

第二节犯罪

【以案说法30】一般违法不等于犯罪

第三节刑罚

【以案说法31】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深的犯罪

第十章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

第一节民事诉讼

【以案说法3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节行政诉讼

【以案说法33】行政诉讼的对象必须是公务行为

第三节刑事诉讼

第四节仲裁

【以案说法34】约定不明,仲裁条款无效

第十一章党员干部廉政建设

第一节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

【以案说法35】微博成最新反腐方式

第二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以案说法36】情浓钱淡,永葆清白

第三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案说法37】“三环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效好

第四节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以案说法38】阿勒泰等多地试点官员财产申报

第十二章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

第一节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概述

第二节贪污罪预防

【以案说法39】原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

第三节受贿罪预防

【以案说法40】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第四节挪用公款罪预防

【以案说法4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原会计卞中贪污、挪用公款案

第五节玩忽职守罪预防

【以案说法4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

第六节滥用职权罪预防

【以案说法4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滥用职权案

第七节徇私枉法罪预防

【以案说法44】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

第八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预防

【以案说法45】原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第九节私分国有资产罪预防

【以案说法46】粤海铁路私分国有资产案

第十节食品监管渎职罪预防

附录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附录二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访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

附录三“六五”普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参赛说明及试题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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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任期和离任时期,依照规定的时间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个人家庭财产并积极接受监督与审查的制度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第三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2023-09-09 05:16:261

哪个国家明确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写入宪法

世界银行发布消息称,在其统计的17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93%的国家和地区要求政府内阁成员申报财产,91%的对议员有要求,62%的对高级检察官有要求。其中,有43%的向公众开放政府官员财产公开信息。瑞典  早在177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至首相的纳税清单。瑞典《出版自由法》于当年制定并成为瑞典宪法的组成部分,是世界首部信息自由法。  瑞典现行《出版自由法》规定:“为鼓励自由交流意见、有效获取各种信息,每一瑞典公民均有权自由接触官方文件。”同时,如果某一机关拒绝公民查阅某一官方文件的申请,而申请者认为该决定为违法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0世纪中叶以后,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借鉴瑞典的制度,建立起官员财产申报与财产公开制度。  韩国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即试图建立财产申报制度。1983年,《公务员伦理法》和《公务员伦理法施行令》颁布,为减少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阻力,规定了财产申报内容的非公开原则。结果由于政府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监督,财产申报制度形同虚设,官员腐败依旧。  1993年,金泳三成为韩国第一位直选的文职总统。在法律并无财产公开规定的情况下,金泳三在就职后第二天,率先公布自己及妻子、父亲及两个成年儿子的财产。  金泳三总统还秘密推进金融实名制,并以“总统紧急命令权”闪电发布实施了金融实名制,从而使官员的非法收入难以隐藏。  2005年,韩国修改了《公务人员服务伦理法》,规定除财产申报及公开外,某些官员还必须将其股票交付盲目信托。官员无从得知受托机构如何处置自己的股票,从而避免了利益冲突。韩国总统、总理、国会议员均受到此项规定的管制。  韩国财产申报制度的另一特点是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财产也须申报,以避免财产转移或亲属腐败。  美国  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反国会知情交易法案》(Stop Trading on Congressional Knowledge Act, STOCK Act),规定政府伦理办公室必须建立网站,将高级官员申报的财产信息表上网,供公民随时登录查阅。  这项新法案,使公民获取财产公开信息更为便捷。  政府伦理办公室成立于1978年。1970年“水门事件”爆发,当选的尼克松总统在两年后宣布辞职。在公众对政府官员隐瞒重大丑闻强烈不满的情况下,美国制定了《政府伦理法》并成立政府伦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官员财产申报公布的执行办法,与总检察长(司法部长)共同负责对违反伦理法规的官员进行调查。  负有申报义务的公职人员包括国会议员和雇员,总统、副总统提名人或候选人,接受总统提名、等待参议院批准任命的官员,已经当选或被任命的中级以上官员等。  所有申报内容,均由特定部门进行审核,不申报或申报逾期、不实、不完全者均有相应惩戒规定。申报资料向大众公开。除国家安全局等极少数部门外,其余申报资料,均可以由民众付费查阅或影印,若申请基于公共利益,则免费或减价。  新加坡  在新加坡,所有公务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但国家元首、国会议员不在其列。其官员财产申报资料也不对民众公开,只有少数官员可以阅读该资料。  新加坡公务员薪金较高,但行为也相应地受到严格约束。除了纯属朋友的普通礼物之外,公务员不得收受任何礼物,而须坚定地拒绝与退还。若当时无法退还,则必须立刻填表并告知常务次长,并将礼物与该表格送与主计长评估价钱。常务次长可以允许该公务员付费后保有该礼物。  对于申报资料,由公务员所属部门及贪污调查局实行核查。其《防止贪污法》的一大特色在于“推定受贿”,以降低检察官的举证责任。  澳门特区  2011年12月的澳门立法会会议上,一份官员财产公开的法案获出席议员全票通过。自2012年起,澳门所有副局级以上官员将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接受公众检视。  澳门官员财产申报始于1998年。澳门回归后,澳督时代的财产申报制度得以延续。2003年,澳门对财产申报法律进行了部分修改,公职人员重新提交其财产资料。  澳门规定,不申报或故意不实申报者可以处以刑事处罚,比香港、欧美等地的行政处罚更为严厉。按现行法律,澳门终院院长或廉政专员,可勒令欠交者定期提交申报资料,不遵守者即触犯违令罪,处最高1年徒刑或科罚金。故意作不准确申报会触及刑法典“作虚假之当事人陈述或声明罪”,可处最高3年徒刑或科罚金。此外,财产来源不明且无合理解释合法来源的,可判最高3年徒刑。  香港特区  香港地区的官员财产申报主体主要包括两个层次:  一是特区政府指定的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等主要职位,二是包括上述职位人员的政务助理和私人秘书,以及其余的所有首长级职位。  由第一层职位的公务人员作出的申报中,包括地产、房产、公司股权等财务利益必须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查阅。另外,公务员事务局会定期检讨是否需将其他职位列为第一层职位。  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于1993年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它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审核及查阅办法”等法规一起确立了关于官员财产的强制申报、强制公开、强制信托、强制处罚四大原则。  目前,台湾当局正副领导人、“五院正副院长”、公立各级学校校长、少将编制以上军事单位首长、乡镇以上行政机关首长,县级以上各级民意代表等11类公职人员,除了应该在就职3个月内申报财产,每年还应定期申报一次,并在台湾监察机关出版的每月至少发行一期的“廉政专刊”上向公众公开。  台湾地区官员的财产申报,内容包括三类:一是不动产、船舶、汽车、航空器;二是一定金额以上的存款、外币、有价证券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的财产;三是一定金额以上的债权、债务及各种事业投资。
2023-09-09 05:16:452

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怎么形成的?

美国于1978年开始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当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道德法案》,1989年又修订为《政府道德改革法案》。这一法律是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经多次修缮并新添配套法规之后,终于演进为一套在形式上较为完善细致的财产申报制度。1、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根据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2、在美国,法律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3、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4、这些举措,对于防范官员隐瞒实情、欺骗公众等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应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是对“官员无隐私”认识深化的表现,但由于不对公众公布,显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发挥出官员隐私具有公共意义的作用。官员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从业状况没有依照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得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并没有减少。
2023-09-09 05:17:091

哪个国家明确地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写入本国宪法?

瑞典、韩国、美国、新加坡。依据:瑞典现行《出版自由法》规定:“为鼓励自由交流意见、有效获取各种信息,每一瑞典公民均有权自由接触官方文件。”同时,如果某一机关拒绝公民查阅某一官方文件的申请,而申请者认为该决定为违法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韩国《公务人员服务伦理法》,规定除财产申报及公开外,某些官员还必须将其股票交付盲目信托。官员无从得知受托机构如何处置自己的股票,从而避免了利益冲突。韩国总统、总理、国会议员均受到此项规定的管制。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反国会知情交易法案》(Stop Trading on Congressional Knowledge Act, STOCK Act),规定政府伦理办公室必须建立网站,将高级官员申报的财产信息表上网,供公民随时登录查阅。在新加坡,所有公务员都必须进行财产申报,但国家元首、国会议员不在其列。其官员财产申报资料也不对民众公开,只有少数官员可以阅读该资料。建立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也可以增强政府公信力,也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形象。是实现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重要环节,强化政府官员的自我约束,可以整体提高政府官员的廉洁程度,是一种制度保障。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严惩腐败、反腐保廉的需要。1995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推出《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技术操作层面及其内容都存在极大的缺陷,没办法对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严厉的约束,没办法对他们的贪污腐败现象进行极有力的惩治,导致我国政府公职人员都不把它当一回事,认为是走走场而已,对他们的心理没办法进行威慑。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真正地来预防和惩治腐败,才能有实质的效果。
2023-09-09 05:17:181

公务员上报资产保险

很多国家都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目前我国规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更为广泛。例如,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韩国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根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14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9 05:17:251

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官员信息吗

美国是个民主自由的国家,要通过选举才能就职的职位官员都得公开个人信息。媒体也可以随便报道。错了也不必追究责任,只要道歉即可。
2023-09-09 05:17:383

新加坡的反贪腐经验有借鉴意义吗

新加坡惩治腐败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一套严密而管用的反腐败法律。新加坡可谓法网严密,违法必罚,但其惩腐法律并不多,主要有《防止贪污法令》、《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公务员惩戒条例》、《不明财物充公法令》。尤其是《防止贪污法令》融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于一体,对惩治腐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新加坡反贪法律规定了一批不同于一般犯罪的新型证据制度,如当官员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方式与自己的收入不相符且不能说明时,即被认定为犯罪。二是建立了强大的反贪污机构。新加坡成立了贪污调查局,由总理垂直领导,赋予其广泛的权力。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简言之,贪污调查局可以不用逮捕证就可以逮捕任何涉嫌贪污的人。三是建立了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新加坡政府规定每个官员每年都需将自己和配偶、直系亲属的财产向国家申报一次。重要官员财产申报需在媒体上公布,一般官员直接向上司申报。官员不申报或作虚假申报都视为犯罪,且没有数额起点要求。四是出台了实用的廉政制度。新加坡制定了《公务员指导手册》,对各级官员不同的职务行为,从穿着、言行、奖惩、津贴、休假、保密到退休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五是实行高薪养廉,降低腐败欲望,提高腐败成本。新加坡从总理到一般官员的年薪普遍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官员高,并且还享有各种福利及高额养老金。但同时,国家把官员40%的工资作为一般退休官员的公积金和特殊官员的退休金握在手里,官员若被开除公职就一律没收。面对如此丰厚的薪金待遇和如此严厉的公积金制度,多数公务员钝化了腐败动机,降低了腐败的欲望,这也成为新加坡震慑腐败的有力武器,使官员既不想贪、不必贪,也不敢贪。总的来说,新加坡的惩治腐败经验是成功的,但贪污调查局制度也存有软肋,主要表现为局长的权力过大,集权程度过高。在总理本人励精图治、坚决肃贪的情况下,贪污调查局能够发挥非凡的反腐功效。如果总理本人腐化,贪污调查局的功能可能就会减弱。因此,西方国家一般不采用“新加坡模式”。我们在学习新加坡的惩治腐败经验时,也应立足国情,注意取其精华,立足源头治腐,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提出以下建议:建立统一的权力集中而高效的反腐败机构;有必要及时出台集反腐败实体法、反腐败程序法、反腐败行政法和职务犯罪预防法于一体的“反腐败特别法”;保证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的彻底性;推行财产申报制度。
2023-09-09 05:17:461

如何规范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行为

  一、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问借贷的情形及分析 :  1、投资理财型借贷。  即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或家庭的合法收入出借给有实际借款需要的人,并与之按照当地常见利率标准约定借款利息。 党员领导干部的上述行为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实行的资金拆借行为,属于民事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对此,我国《合同法》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均做出相应规定。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单、高风险、高回报等特点,极易引发借贷纠纷。近年来,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案件频发,其中不乏以“借贷”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虽然现行的党政纪条规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事营利活动做出禁止性规定,但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看,上述规定旨在禁止公务员滥用公权力参与营利性活动,并没有禁止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等经济行为。因此,从防止公权滥用以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角度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正常民间借贷的行为不提倡、不鼓励。  2、感情投资型借贷。  即借款人为了和党员领导干部建立比较稳定的关系,在没有正常借款事由的情况下,向党员领导干部借款并给予利息回报;或者虽有正常借款事由,但给予党员领导干部较其他人更高的利息回报。党员领导干部在主观上对于借款人的上述目的是明知的。 党员领导干部的这类行为违反了廉政纪律,构成接受他人礼金错误。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有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或其他礼品,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属于违纪。 党员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借款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感情投资,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所掌握的权力可以对其利益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行为往往会披上“合法”的外衣以逃避打击。  为此,一些居心叵测的人绞尽脑汁地与领导干部套近乎、交“朋友”,通过支付“借款利息”这种形式使之不知不觉陷入圈套。其实,这种人感情投资是假,想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他效芳、谋取私利是真。领导干部如果对此放松警惕,就会在以后执行公务时很难确保公正。这种变相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不仅违反廉洁自律制度,而且侵犯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3、营利型借贷。  即我们俗称的“空手套白狼”行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人身份,和两个以上的人建立借贷关系,首先以较低的利息向其中一人借款,然后再以高息向第三人出借该款;或者以其他名义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将所贷款项出借给第三人,从而获取利息差额。 上述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但在纪律认定上,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两种观点。党员领导干部的以上行为该如何定性,要综合考虑其放贷规模、次数、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情况其体分析。如果放贷规模大、次数多、影响范围广,构成犯罪的,一般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论处;  如果放贷规模小、次数少、影响范围小,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错误论处。 这种民间借贷使社会资金在非正常渠道流动,利率水平比较高,有些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4倍甚至更多。  高利贷本身不触犯法律,只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是种种现实条件约束下借贷双方达成的自由契约。但过高的利率水平,一方面加重了经营者的财务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资金主要使用者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导致了高利贷的存在,在社会上造就了部分食利阶层,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甚至会触犯刑法规定的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公务员违规参与其中,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滋长不正之风,影响社会稳定。  4、权钱交易型借贷。  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之后,以较高利息向请托人出借资金,或者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等。 这种借贷关系产生的前提是对职权的依附,侵犯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掌握一定的职权,并为其谋取利益,借贷关系将无从谈起。对此,应以受贿论处。  2007年,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新型受贿犯罪形式作了相关规定,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借贷关系为由收受贿赂的情况却没有规定。然而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以借贷关系为由变相收受贿赂的情况。  根据现行党政纪条规的有关规定,利用职权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与其进行借贷活动,其行为本身与其职权具有明显关联,损害了其职务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活动有本质区别。该行为将直接收受和索取财物通过增加借贷关系,变相收取,仍然属于权钱交易的一种形式,不能改变其受贿犯罪的性质。对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应严厉打击。此类问题在司法领域已有成功判例。  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建议:  民间借贷的出现,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规范的、盲目的民间借贷行为,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对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除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外,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关于如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有以下几个建议:  1、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合规开展家庭理财。  懂法知规才能遵纪守纪。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国法与相关政策的学习教育,要求公务员谨记特殊身份,时刻不忘依法合规理财的法纪底线。  2、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规定。  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民间借贷不规范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向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发出了六份司法建议,其中名为《关于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建议》提出,应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建议发出后,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引起了一些部门和地区的高度重视。  3、修订完善官员财产申报的有关制度并推广。  当前,虽然各地各部门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但个人(家庭)参与民间借贷情况并未列为必报内容,如果个人不主动申报,对其财产及财产来源进行全面核查仍存在较大难度。建议修订完善财产申报的有关制度,将民间借贷损亏收益等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在更大范围和程度推广。
2023-09-09 05:17:543

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_

合理的独立的监督团体以及制度供给关系的合理化以及素质教育的提升
2023-09-09 05:18:202

观后感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毁
2023-09-09 05:18:301

二是民生改善的迫切要求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任务

这充分体现了我党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清醒认识,对巩固执政地位、坚持长期执政的高度自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发展,也为当前的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形势下,组织工作者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使党的建设在科学化轨道上不断推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基本内涵是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当前,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笔者认为应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创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入手,不断认识、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使党的建设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世情、国情、党情。一、深刻理解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性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是新形势下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是党所处客观环境的要求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考验包括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个考验”凸显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1.从国际环境方面的变化看。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的新态势以及全球思想文化的交融交锋等,都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带来许多不稳定或不确定因素。面对这种变化着的国际环境,要求全党同志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提高抓住机遇、化解挑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2.从国内环境方面的变化看。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和问题,要求我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模式。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公民政治参与和网络问政议政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出现了网上虚拟社会呼声同网下现实社会问题相交织的新情况。迫切要求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提高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能力,把加大社会建设力度同增强社会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新的发展要把国内发展同对外开放统一起来,特别是要求我们深化对内政外交互动规律的认识,积极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发展机遇,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在实践中,既要重视国内工作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又要注重外部环境对国内工作的反应,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二)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是干部队伍新变化的要求我们党历经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建设和中心任务的变化,都对坚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1.新时期干部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按照“四化”方针持续进行新老交替,党的干部队伍构成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和参加工作的干部已全部退出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一大批具有较宽世界眼光、较高知识层次、较强开拓精神的年轻干部相继走上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但也给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给我们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了新任务。2.新时期对党员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在经济结构调整、社会转型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中,如何注重把扩内需同稳外需、保增长同调结构、增活力同惠民生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如何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这些都对党员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二、准确把握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科学内涵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将党的建设提升到规律的高度来研究和把握,更加自觉地把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1.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党历来十分重视理论建设,并在实践中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创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成果。在当前,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一是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干部对科学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做学习的表率,并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在党建工作中自觉贯彻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党的六条基本经验(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党建近90 年来的实践成果,既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总结,又是我们抓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这些经验来之不易,凝聚了几代共产党员不懈探索的智慧心血,具有深厚的历史依据和实践基础、丰富的思想理论内涵,我们要倍加珍视、倍加珍惜。三是要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要坚持联系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规律,顺时势,求实效;要克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避免随意性,增强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2.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邓小平同志曾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就要使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一是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二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落实制度的保障机制;三是要加强对落实制度的监督检查、奖惩和责任追究。3.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科学方法的运用对提高党的建设水平至关重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要继承和发展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法。如调查研究方法、蹲点、挂职锻炼和“试点”等被实践证明是管用的方法。二是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和方法,把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运用到党建中来。利用互联网开展党建工作,办好党建网站,使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建立党员信息库,实行远程教育,进行网络舆情分析。三是借鉴外国政党政府的有益做法。要吸取其他执政党的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在反腐倡廉方面,瑞典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新加坡的养老金制度都值得我们借鉴。要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三、积极探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实践路径十八大报告对党的建设有很多理论创新,报告中的新表述、新思想、新论断,引发了各界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这也是我们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不断熟悉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重中之重。一是首次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全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意义重大而深远。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新的阐述,指出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其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次写入党的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理念。四是全面小康社会由“建设”到“建成”。一字之变,体现了我国发展阶段的重大变化。“建设”是过程,“建成”是结果。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努力,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已遥遥在望。这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对全世界的郑重昭告。五是首次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0年翻番,强调发展成果“更公平”,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一)创新思想观念,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思想观念创新是党建工作的灵魂。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党务干部要坚持理论学习,不断从书本和实践中汲取新知识,拓宽视野,把思想从那些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旧观念、旧做法、旧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大力倡导敢于突破前人,敢于突破常规,敢于大胆实践的创新理念和风气。1.要有“抓短板”的清醒认识。当前,某些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责任落实还不够实,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还不够紧。因此,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需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积极争取主要领导重视,争取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既要抓“点”,更要抓“面”,既要打造“盆景”,更要培育“花园”,切实化解党务干部工作重选轻管,党员发展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2.要有“靠自己”的主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党建工作一般侧重于活动的组织和引导,方法比较单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机关党委一定要有主动意识,自觉行动,创新而为。要努力学习,把握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内在规律,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慵懒散奢”、“中梗阻”等不良作风;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积极破解以文体活动代替党内生活的不良倾向;要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3.要有“抓持久”的顽强意志。党组织要摒弃党建工作年年抓、形势一片大好的麻痹思想,增强问题意识,把解决问题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要变被动为主动,把机关党建工作贴近中心工作,努力做到只要局党组有部署,机关党委就有行动,局党组有要求,机关党委就有落实,以作为求地位,树威信,促工作,让机关党委发挥应有的服务和保证作用。(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新格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变化的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靠科学的机制和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释放机关工作活力。才能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从而用科学的理念来提升层次、深化内涵,解放思想、指导实践。1.用战略眼光谋划党建工作。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建工作水平不高、提升不快,其原因就在于把基层党建仅仅当作战术问题来对待,当作“副业”来处理,部分党组织“一把手”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头头是道,对党建工作却关注不够,单位党组织也很少研究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既抓战略谋划,又抓战略规划。要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党建工作自身五位一体的内在关系。既要吃透上级精神,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以党建科学化推动各项事业大发展。2.用开放理念引领党建。开放是组织实现自身发展、适应历史变化的必然要求。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绝不能自我封闭,搞“关门主义”。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把党建工作置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让党建工作始终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开门搞党建,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开放举措,让党建工作真正根植于群众之中,与群众同频共振。要加强党建工作对内对外宣传,让党建工作走下“高台”、走出“神秘”、走进群众。3.用务实举措抓实党建工作。“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推进党建工作,需要的不是空口号,而是实事求是的举措。要切实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找准“短板”,做到心中有数。要扭住“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主体,构建联述联评联考体系。要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切实解决党建活动载体简单化、形式化、碎片化的问题。(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要使党建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结合目前党建工作和科学发展的实际,应着重实现两个结合、强化三个理念、把握四个重点。1.实现两个结合。一是党员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党建管理标准,建立党员教育长效机制,保证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同时紧跟形势,把时事教育作为党员活动、党课教育的内容,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国际国内大事,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等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够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党组织作用发挥和加强群众工作相结合。“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是能够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动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依靠群众的集体智慧,加快推进当地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同时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开展普遍性培训,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群众技能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此外充分调动工会、团委、妇委会等配套群团组织,搭建群众心理疏导平台,随时倾听群众诉求,尽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发挥其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2.强化三个理念。一是强化务实的理念,增强党建工作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实效性。在党建工作中强化务实理念,就是要突出党的建设的实践性特点,把党的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把党建工作做在科学发展的重点上,做在群众关注的热点上,做在社会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使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二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的理念,增强党建工作在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中的开拓性。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在机关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民主监督管理、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类活动载体,不断深化机关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在党建工作中强化创新理念,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拓展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的理念、方式、载体和机制,促进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体制的转变,不断开拓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三是强化服务的理念,增强党建工作在保障科学发展中的主动性。把基层组织建设年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和基层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面对面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联系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蹲点调研,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要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的党建工作目标定位,积极主动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组织、思想、作风保障和支持。3.把握四个重点。一是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党的建设。党建工作应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要从推动中心工作出发谋划思路、制定措施、部署工作和制订工作目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当好科学发展的促进派,成为领导科学发展的发动机。二是把党建资源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的资源优势。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资源对激活、配置、优化整个社会资源的作用,以党建工作资源为核心,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是不断探索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建工作规律和方法。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探索和把握党建工作与科学发展观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研究党建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找准抓手和载体,善于把发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口。要将服务和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与推进党的建设自身的科学发展统一起来,探索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建设领域延伸与拓展的丰富内涵,研究党的建设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抓当前与抓基础、抓长远相结合,在推进科学发展的同时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四是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党的各级组织及其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意识,增强“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感,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机制,细化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一套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应通过党委书记的带头和带领作用,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加大对履行党建责任制的考评奖惩力度,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建工作责任机制的切实落实。总之,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核心的一点就是遵循规律、选择路径、组织实施。但同时还要关注三个关键词:方向,方略,方法。从方向来看,方向是管总的,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认识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键是要做到理论自觉,只有在理论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保证在组织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而要做到把握好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又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从方略来看,党建工作应该有战略思想,从战略到规划、到部署、到方案,系统地谋划、有序地推进。从方略的角度看,关键是要有视野、要有思路,谋划实现核心目标的路径。从方法来看,方法实际上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一个连接点,比如要过河,不是用船就得有桥。方法就是合适的平台、抓手、载体。合适的方法和路径,使得部署得到贯彻、任务得到落实、问题得到解决、经验得到总结。
2023-09-09 05:18:381

2011年1月26号以后的今日说法观后感100字左右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雀儿山公园内的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2023-09-09 05:18:593

修改病句练习及答案(越多越好)

01、不管天气十分炎热,大家还是坚持锻炼身体。  02、已经把连长交给我的任务顺利实行了。  03、经过教育,“FxG”的受害者擦亮了眼睛,增高了认识。  04、同学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不要发生事故。  05、上课时,小华的眼睛不转眼地注视着老师。  06、我买了钢笔、尺子、橡皮和文具就急忙赶回家去。  07、虽然你学习再好,但是没有骄傲的理由。  08、玛莎穿着一件蓝色的风衣和一顶黄色的帽子。  09、今晚天空月圆如镜,繁星满天,多美的夜景啊!  10、广场上挤满了许许多多数不清的人群。  11、经过治疗,小明的病已经恢复了健康。  12、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3、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很受教育。  14、颐和园所有的景点,我大部分都游览过。  15、在东北的深山里,土煤窑稀稀疏疏星星点点地到处都是。  16、他聚精会神地坐在那里,专心地听老师讲课。  17、作文写好以后,我们要学会把不正确的错别字改正过来。  18、在劳动中,我们的双手弄脏了泥土。  19、听到这个消息,我小声地议论起来。  20、这次到会的只有七十二人左右。  21、他的一双手几乎完全冻僵了。  22、校园里种了月季、海棠、梧桐、松柏等很多树木。  23、儿童商店里的玩具真多,有积木,布娃娃、电动小火车、足球等。  24、星期日,同学们带了面包、鸡蛋、苹果、香蕉、炊具和食品去野炊。  25、她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和雪白的衬衣。答案:1.把"不管"改成尽管2."实行"改完成3 ."让"受害者怎么样4."防止"跟"不要"冲突,去掉一个5."不转眼"就是"注视",去掉一个.6."和"改成"等"7."虽然...但是"改成"即使...也"8."和"改成"戴着"9."繁星满天"改成"月朗星稀",科学常识。10."许许多多"和"数不清"去一个11."的病"和"健康"去一个12."在"去掉13."很受教育"前加个人称,如:同学们14."所有"跟"大部分"冲突,任去一个15."稀稀疏疏"和"星星点点"去一个16."聚精会神地"和"专心地"去一个17.去"不正确的"18."我们的双手"和"泥土"换顺序19."我"跟谁"议论"?把"我"改成"我们"20."72"那么精确了还"左右"啊?去"左右"21."几乎"和"完全"留一个22."树木"改"植物"23."足球"不是儿童玩具,去掉.24."和食品"去掉25."和"改成"穿着"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46041696.html
2023-09-09 05:19:114

人均多少钱算中等收入

  中国经济需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的深化重要领域的改革,有效地破解利益关系失衡的矛盾和问题,为实现收入倍增、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要坚持改革的“三个不动摇”,即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国有经济的正确定位不动摇;坚持打破行政垄断不动摇。 以现阶段工资收入水平和工资收入结构来看,我国人均收入5000元到7000元方为中等收入水平。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目前大约23%,在此基础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由此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到6亿人左右,这对未来10年中国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意义重大。  人口城镇化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载体,城镇化的发展转型将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提供巨大空间。建议结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尽快制定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具体行动方案。  以民富优先为导向尽快破题收入分配改革,为广大中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条件。第一,尽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第二,以制度公平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以公益性为目标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第四,加快推进结构性减税。  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本保障,也是中等收入者认同感逐步增强的重要条件。新时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迫切要求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理顺利益关系,形成公正有序的分配秩序。为此,需要在多方面的改革上取得突破:第一,以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第二,以官员财产公开为重点,逐步形成覆盖全民的财产申报制度;第三,建立公职人员的收入、财产动态监察制度。
2023-09-09 05:19:32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到底是什么意思,法律上怎么认定,怎么判罚?

呵呵 贪污
2023-09-09 05:20:197

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怎么报

一、个税减免如何申报1、首先,在手机上面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并且完成安装2、打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出现软件首页3、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4、在改页面中点击“登录/注册”,按照指示完成实名认证,然后登录账号5、然后,回到APP首页,在该页面中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大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个税申报扣除6、在进行正式申报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报材料,然后再进行正式申报7、最后按照提示填写资料即可,最后提交材料就完成了个税申报扣除。二、个税所得税改革措施第一,合并简化部分税目。适当归并所得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真实纳税能力,可能先将目前11个所得小类分成几个大类,例如将个人劳务性质收入分为一类,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将财产性收入分为一类,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将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分为一类。第二,完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未来还会纳入商业养老保险。本次改革较大的进步是增加专项扣除,纳入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和子女教育费用,减轻“二孩”家庭负担。也有呼声希望将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纳入专项扣除项目。目前有较多建议对起征点设立标准指数化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水平及通货膨胀程度进行动态灵活调整,减轻经济波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还有建议提出实施区域差别化的起征点,这些建议能否实施还需要观察。第三,优化税率结构。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简化累进级距,合理确定各大类所得适用税率。第四,探索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由于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短期内难以完全实施家庭综合申报,会在先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逐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第五,完善涉税信息系统和征管机制。首先推进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社保、银行、住房、证券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涉税信息联网,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税前扣除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也对税务部门数据分析、调查能力、征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还需要个人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诚信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健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09 05:20:361

为什么我们无法用人所长?

但中文中,发挥人的长处却是个仁者见仁的事,比如有的老板喜欢下属服从,于是服从也成了某些人的长处。于是,服从的人就越来越多,难不成中国人的长处就是服从?记得我在北大读博士期间,正是国民性讨论最甚的时候,那时讨论中国人的国民性时,有个结论,讲的就是中国人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人格中的依赖性或叫奴性。为什么中国人会有这样的问题,我想,这与中国传统的帝王将相们,在用人所长时,把依赖性或奴性当成下属最大的优点或长处有关。所以,德鲁克讲用人时,有着明确的标准,那就是客户价值,“Making Strength Productive”,严格地翻译,应当叫“有效用人”,或者叫让优点创造价值。也就是说,德鲁克强调,人的优点与缺点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能为客户创造价值。至于老板或上司喜不喜欢,那并不重要。在这一点上,很有必要强调德鲁克的一个观点,那就是所有的价值都是在组织外部创造的,内部组织并不创造价值,由此出发,我们很容易从德鲁克的观点中推出一个结论:客户价值是由优点创造的,缺点并不创造价值。既然如此,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以客户为标准去发现人的长处,发现长处就等于发现业绩的重大机会。不仅要发现自己的长处,还要发现上司、同事、下属甚至客户的长处,即“360度发现长处”。由此,在用人的问题上,德鲁克给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制订了这么一个标准:员工领取工资是因为他们创造了有效产出,而不是因为他们讨上司欢心(please)。他们懂得,在一个剧组中,如果女主角能创造高的票房,那么她发发脾气(tantrums)又怎么样呢?假如她的脾气就是她演出成功的关键要素,那么歌剧院的经理也许就是受聘来忍受她的脾气的(paid after all for putting up with the prima donna"s tantrums)。同样道理,在学校中,有效的管理者要的是一流的教师或学者,至于他是否得到系主任的欢心,在系会议上是否表现得和蔼可亲,这并不重要。校长之所以是校长,或者校长之所以拿薪金,就是为了保证一流的教师和学者能有效地做好他们的工作。每当读到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中写的这一段,我都会联想到中国的企业或大学正好相反。中国的不少大学校长,要的是听话的教授而不是一流学术的教授。同样,中国相当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招员工时创造价值并不是第一位的,但会不会讨自己的欢心那绝对是第一位的。为什么会这样?德鲁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管理者如果过于在乎下属不能干什么,而不是在乎他们能干什么,在乎如何去回避下属的缺点,而不是考虑如何发挥他们的优点,这说明他本身可能就是个弱者(weak man),因为自己不行,于是就将别人的长处当成对自己的一种威胁。有人也许会说,说了半天就是中国古话说的“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还真不是“容人所短”!在中国话中的“容人所短”,其实是从管理者的个人品性(personality)上讲的,但德鲁克讲用人,讲的却不是个人品性层面的“容人”,而是从机制上讲的“容人”,他强调:“组织有—种非常重要的属性,那就是它既可以使人的长处得到发挥,又可以使人的短处所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组织的价值就在这里,德鲁克说,能够做什么,是组织器重他的原因,而不能够做什么,是他个人的限制,我们可以让缺点与组织无关(make them irrelevant)。如何做到呢?德鲁克讲了三个机制:第一,合作:某人之短,他人所长。某人之长,他人之短,取长补短。所以,不要一味地改造人,不是让优点的人把缺点也改掉,而是去找与他互补的人一起工作。第二,制度与文化制衡:通过制订权力监督机制,建立新闻媒介的监督,与其相信个人良知,不如不给你犯错的机会。第三,用人:若短处太明显,那是用人之误、长处到极致,便无短处。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上述三种情况下,都不需要对缺点的包容,而是需要建立机制来使个人缺点与公司业绩“无关(irrelevant)”,不仅如此,德鲁克还明确指出,所有致力于对员工弱点进行改造的行为,都是对组织的伤害(try to build against weakness frustrates the purpose of organiza-tion.),让人的长处得到发挥,又使人的短处不起作用,这才是组织最重要的特性。在这里,我看到了中西方文化对待组织的极大不同,面对个人缺点,中国文化喜欢强调“修身”,或者叫“以德治国”,企图通过个人道德的修养或者个人良知的发现,来实现组织的和谐。面对别人的缺点,中国文化强调的是所谓的“宽容”。这种“宽容”,显然包含着某种居高临下的地位优越感,意思就是你的缺点我没有,或者我不计较你的缺点是因为我比你“心胸”宽广,这客观上是在培养团队对“超人”或“能人”的依赖。而西方文化强调的是“原罪”,意思是在上帝眼里“人皆有罪”,所以,第一,人有缺点很正常,不要五十步笑百步,用人所长才是真正的管理。第二,既然人皆有缺点,所以,通过选择所长,互补缺点,让缺点对组织不发生或少发生作用。讲到这里,我们也许可以对中国的腐败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官员腐败,显然是由于官员的缺点所导致的。但一个健康的组织,是要发挥官员所长,而让官员的缺点对组织绩效不起作用,这就需要建立起机制,比如财产申报,比如公开透明,比如权力制衡。否则,腐败可能是越反越多,而不是越反越少。在下一篇,我们会专门讲德鲁克如何反对“能人机制”。总之,在对待用人问题上,德鲁克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点,那就是以客户价值,以公司绩效来建立用人的出发点。在用人上管理者不应当有这样的问题:“他能与我合得来吗?”要问的是:“他能创造什么产出?”不要问:“他不能做什么?”要问:“他能够做什么!”
2023-09-09 05:20:431

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一)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线,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因此,《基本准则》将其作为第一项准则。这一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全面实现司法公正。《基本准则》第1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田的怀疑,司法公正的内容是丰富和全面的、《基本准则》从不同方面对法官提出了基本要求:第一,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法官要通过对案件的审判,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利,实现公正的结果,同时,法官还必须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保护所有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目的,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随着法治的发展,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也日益显现出来。因此,《基本准则》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共同作为对法官的基本要求。第二,实际公正和形象公正。法官追求公正的结果,遵循公正的程序,这些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公正要求为实际公正。同时,法官还应当表现出形象上的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如果法官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则实际构成司法不公;而法官的某些行为、态度、言词可能并不违反法定程序,也与实体结果无直接关系,但如果引起不公正的怀疑,则也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准则。2、遵守回避规定。回避制度是我国三大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基本准则》对此予以重申,而且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第3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据此,法官除了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回避事由回避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其他任何虽然不会影响公正裁判,但可能引起公众合理怀疑的情况,或者认为自己可能无法确保公正的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这些情况,则可以向审判长或者院长提出不再审理此案的请求。3、抵制关系案、人情案。由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人情、关系成为最容易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之一。因此,《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4、公开审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审判是一项基本诉讼原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基本准则》第6条规定: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但是,法律规定不公开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除外。这里不仅规定了公开,而且对法官审判工作的客观态度也提出了要求。5、保持中立地位。《基本准则》第11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法官中立的规定,主要是确保法官始终处于中立裁判的地位,而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更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压制。为此,《基本准则》第1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第5条规定,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6、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也是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10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井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法官应当充分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差别,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7、禁止单方接触。《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恬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为实现司法公正,法官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平等提供条件,其中之一便是保证当事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向法官阐述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主张、理由。如果法官单独会见-"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实际上就等于剥夺了对方当事人申辩的机会,有损于司法公正。8、以理服人。《基本准则》第12条规定,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避免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法官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从而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口服心服。这种增强说理性的要求也被誉为:深层次的公开审判,是赢得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的乙项重要规范。9、审慎处理法官与法官、法官与当事人或律师之间的关系。《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法官除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10、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大众传媒日益成为一种影响广泛的力量。正确处理司法与传媒的关系,已成为维护司法公正所应考虑的重要方面。为此,《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第16条规定,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或者向有关法院反映。11、维护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维护法院和法官的独立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为此,《基本准则》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法官独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外部独立。《基本准则》第2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审判独立原则在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三大诉讼法中已有明确规定。这一规定所强调的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其他国家权力和其他影响。二是内部独立。《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1)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2)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3)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这一规定旨在排除法院系统内部对法官独立审判的干涉和影响。三是法官内心独立。《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这就要求法官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当有独立意识,自觉地对案件作出判断,排除各种不当影响,并有勇气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12、履行监督义务。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所有法律职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法官在诉讼活动中,可能会发现其他法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对此,《基本准则》第17条规定,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经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二)提高司法效率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主题。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因此,《基本准则》将提高效率作为法官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准则。这一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勤勉敬业。法官勤勉敬业是使司法职责得以优质离效实现的基本条件。法官应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工作纪律,全面高效地完成司法职责。日常工作中,我们也会听到对某些法官的批评,例如批评某人工作不认真、不踏实、不负责任、不投入或者没有工作热情。这些都是法官缺乏勤勉敬业精神的表现。为此,《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固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2、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三大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法官审判案件应当遵循的审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审限内审结案件,以及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是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因此,《基本准则》第19条规定,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第22条规定,法官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执结。3、注重效率。法官除严格按照法定的审限审理案件外,还应当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效率,杜绝拖延,节约时间。《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1)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2)对于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并且投入合理的、足够的时间;(3)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虽共事的有效性。此外,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监督当事人遵守诉讼程序和各种时限规定,避免因诉讼参与人的原因导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延误。(三)保持清正廉洁 法官在职业道德上的清正廉洁准则,是指法官应保持在物质利益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纯洁与清廉,合理地处理公职与私利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外部的不当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这一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不得接受诉讼当事人的钱物和其他利益。《基本准则》第24条规定,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据此,法官对于诉讼当事人的任何利益都应当拒绝接受,不论这种利益是大是小.是直接对法官的收买,还是以其他没有直接利害关系酌方式出现。只有这样,法官才能保持清正廉洁。2、不得经商。法官参与工商业活动,不仅会分散法官的工作精力,有违勤勉敬业的要求,而且因为介入经济关系而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工商业者发生经济往来,从而不仅会影响法官公正司法,而且还会导致公众对法官的廉洁形象产生合理怀疑。因此,《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3、不得以其地位、身份、声誉谋取利益。法官作为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公职人员,其地位、身份、声誉本身就是一种影响。但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法官的这些财富只能用于履行司法职责,而不得用于谋取私人利益。为此,《基本准则》第26条规定,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4、保持正常的生活方式和水准。现阶段我国法官的收入尚不算很高,因此,法官的日常生活消费应当与自己的收入基本相符,一旦出现生活奢华的情况,就很容易引起公众对其收入来源的合理怀疑,从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或许有的法官因其亲属收入较高而生活条件很优越,但公众并不一定了解其亲属的情况,从而引起公众对其清正廉洁的不必要怀疑。为此,《基本准则)第27条规定,法官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水准,应当与他们的职位和收人相符。此外,《基本准则》第29条规定,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5、不得提供法律服务。法官是法律争议的裁判者,必须保持中立的地位。因此,《基本准则》第28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必须指出,不论这种兼职或咨询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都在禁止之列。6、约束家庭成员。在很多情况下,家庭成员的行为对法官的清正廉洁具有重大影响,甚至有少数法官的亲属利用法官的地位、身份、声誉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基本准则》第30条规定,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四)遵守司法礼仪 所谓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在所有职业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司法礼仪不仅能够维护法庭亡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保障;法官尊守职业礼仪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1、尊重并礼貌对待当事入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方面的要求与普通人之间的礼节要求相似,但法官还必须遵守另外一些规范,以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基本准则》第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1)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2)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浯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仟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2、遵守法庭规则。法庭规则是进入法庭的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的规定和准则,为保证法庭秩序所必需,其许多内容属于司法礼仪的范畴。(基本准则)第33条规定,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1)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戴徽章,并保持整洁;(2)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3)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五)加强自身修养 把加强自身修养作为法官的一项职业道德义务时,应当纳入这一义务范围之内的修养是指那些与法官职业形象、权威以及司法公正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个人素质,而不是泛指普通公民应当具备的素质。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从加强自身修养的角度,我国法官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第一,良好的治素质。政治素质决定着法官行使审判权的立场和态度,体现着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政治倾向。因此在我国,不论对公务员还是法官,都要求具备良好的政治囊质。第二,良好的业务素质,业务索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质量,影响国家审判权作用的正常发挥。作为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公职人员,法官必须具备与其职业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业务知识和职业能力十分广泛,一切可以帮助法官有效、正确地实现司法职责的知识和能力都是所需要的素质,这些素质主要包括:(1)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2)浓厚的法律意识;(3)丰富的法律知识;(4)高超的职业技能;(5)对社会现实的充分认识。第三,良好的道德素质。这里所说的道德素质不是特指法官的职业道德,而是法官作为一个普通人所应具有的个人品质和公德素质: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除以自己的职业行为树立法官职业的形象外,在日常生活和处理社会关系、个人事务过程中,也以其表现出的是非和善恶标准体现法官的素质,从而影响法官职业的可信度与审判权的有效行使。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范围十分广泛,用现代语言表述,就是爱国奉献、诚实善良、正直无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等。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法官在加强自身修养方面应当做到:1、法官应当加强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法官应当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3、法官有权利并有义务接受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学风,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识.提高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司法技能,具备审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专业能力。4、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六)约束业外活动 作为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约束业外活动,要求法官不参加不适当的司法外活动,而且在参加适当的职务外活动时应当尽量避免该行为与司法职责相冲突,以维护法官职业形象和司法尊严,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任。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这一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2、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3、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4、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法官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5、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6、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2023-09-09 05:20:541

论文 怎样提高中国消费意识 一千五代两千字,谢谢

  关键词:心理反应模式 商品价格 影响因素 应用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而商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消费者对某些商品的购买意愿,以及购买数量的多少。所以,商品价格是消费者购买心理中最敏感的因素。价格作为客观因素,它对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必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影响消费者对商品价格产生心理反应的主要因素  影响消费者对市场价格产生心理反应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因素:个人因素;专家因素;商品本身因素;购物环境因素;社会文化因素。  个人因素。个人因素是影响消费者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个人因素包括:消费者个人的消费经验、消费者家庭以及消费者的个性、爱好和兴趣等三个方面。  消费者个人经验往往是自身感官的接受,形成对某种商品某个价位的知觉与判断。消费者多次购买了某种价格高的商品回去使用后发现很好,这就会不断强化他的“价高质高”的判断和认识。当多次购买某种价格低的商品,发现不如意,这同样会增强他的“便宜没好货”的感知。家庭对消费者具有极为深刻的影响,家庭的规模、经济状况也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判断。一般而言,生活在经济状况比较窘迫家庭的人,对商品价格的判断通常也比较低,而生活在生活富裕的家庭的消费者估计的商品价格通常也要高一些。另外,消费者的个性、爱好和兴趣也对商品价格的心理反应会产生影响。  专家因素。专家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专职对商品价格进行监测评价的政府官员、经济学家等对商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化的职业性的感受和判断,它具有理性和准确性的特点。由于专家具有权威性和参照性,对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判断和感受影响也比较深远。另一个是消费指导者,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总要接受周围一些对商品有经验的人的建议、意见,并常常接受他们的指导,受到他们的影响。  商品本身因素。指的是商品本身的外观、重量、包装、使用特点、使用说明等对消费者对价格的反应产生影响。  购物环境因素。销售现场包括销售现场周围环境、销售现场环境。装修豪华的商店可能使工薪阶层望而却步,因为消费者认为豪华商场出售的商品价格昂贵。笔者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对比实验:把某大商场一件价值2600元的名牌西服和地摊上一件价值500元西服去掉标签互换,结果到地摊上卖的名牌西服没有卖出去,而地摊上的西服在大商场却已1600块钱卖掉了。这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指的是社会群体对商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化的总体感受和判断。这种感受和判断可以说明商品价格的大体范围以及商品价格所属的群体特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消费者的群体特征与购买豪宅的消费者的群体特征就非常鲜明,他们对房产价格的判断也有比较大的差距。  消费者对商品价格产生心理反应的基本模式  价值评估模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质量相似的商品,只是其包装装璜不同,价格却相差很大,消费者却宁愿购买高价的商品;而对于一些处理品、清仓品、“出口转内销”品,削价幅度越大消费者的疑虑心理也就越大,越不愿意购买。这实际上是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价值评估模式在起作用。不管消费者是否具有经济学知识,他们总是把商品的价格和商品价值、品质联系起来,把商品价格的高低作为衡量商品的价值和品质的标准。认为价格昂贵的商品价值就大,品质就好;价格低廉的商品,价值就小,品质就差。所谓“一分钱,—分货”,“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便是这种价值评估模式的具体反映。其心理反应模式见图1。  意识比拟模式  商品价格本来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其作用在于有利商品的交换。但在某种情况下,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认可不仅如此,有的时候,消费者在利用商品的价格来显示其社会地位的高低和身份。也就是说,消费者通过联想把商品价格的高低同个人的愿望、情感和个性联系起来,进行有意无意的比拟。这样一种对价格的心理反应方式和过程,我们称之为意识比拟模式。其主要反应过程如图2。  平衡协调模式  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商品和价格以及价格的调整。由于消费者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使他们一时间很难判断商品的确切价值。消费者在接受了某种商品价格的时候,心理属于一种平衡状态。但是,一旦价格发生变化后,消费者心理的那种平衡已经打破,心理处于紧张状态,而这个时候他就会努力来恢复心理平衡,所以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调整适应和接受过程实际上是消费者心理的平衡协调过程(见图3)。  心理反应模式在商品定价中的应用  消费者对商品价格心理反应模式对工商企业商品定价和价格调整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价值评估模式的应用。该模式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商品的定价上,主要有以下几种:零数定价、习惯性定价、折扣定价、特种商品定价等。其中零数定价是最为典型的价值评估模式。习惯性定价指的是消费者在长期中形成了对某种商品价格的一种稳定性的价值评估。不同折扣实际上是体现不同消费者在销售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价值。经销商的折扣和终端消费者的折扣不一样才能体现经销商的地位和作用。对某种特定商品采取特殊的价格。例如饭店每个星期六推出“免费××菜”,目的是让消费者在这一天来消费可以获得平常没有得到的价值(这款菜的价值)。  意识比拟模式的应用。该模式的应用体现在商品定价中,主要有声望定价、理解价值定价、类别顾客定价、分档定价等。声望定价是这种模式的典型应用。它利用消费者对商品的自我意识的比拟,而某些商品质量能够满足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以此带来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的信赖。理解价值定价就是指按照消费者对商品价值的理解,而非按照商品的成本来定价。类别顾客定价是基于消费者的一种定价模式,某些商品或某类商品具有一定购买群体,一些消费者因此“对号入座”,以显示其身份、品位等等。分档定价指的是将同类商品分成若干档次,分别标以不同的价格。同类商品中分为高、中、低档,购买高档商品和购买低档商品的消费者,其心理需求是不尽相同的。  心理平衡调适模式的应用。主要应用于新产品定价和产品调整中,其主要价格策略有:新产品定价中的撇取定价、渗透定价策略;价格的上升、下降。撇取定价一般指的是新产品进入市场之初采用较高的定价,等出现竞争或销路受阻后再行降价。它的原理是商品定高价时得到一部分“先锋消费者”的积极响应,然后进行推广。商品价格下降时,这批追随者能够得到这些商品,心理得到应用的满足,其紧张的心态得到平衡和缓解。渗透定价指的是新产品上市之初定一个较低的价格,尽快占领市场,等产品打开销路,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之后,再逐步将价格提高到一定的水平。这种定价策略使得新产品进入普通消费者的心理“门槛”较低,容易得到心理平衡。价格的上升和渗透定价的原理基本相似,价格的下降与撇取定价的原理基本相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起步到今天,已经基本上走完了它的磨合期,克服瓶颈的制约进入加速发展的阶段,让其对扩大内需产生强大的拉动力量。为了引导居民正确认识并逐步接纳个人贷款消费方式,实现拉动内需的目的及银行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领域以实现自身利益的需要,银行业应积极向社会推广个人消费信贷模式。  一、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  个人消费信贷是引导消费、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也是金融部门提高服务质量,与国际业务接轨和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举措。  从西方大多数国家的经验看,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通常会产生消费萎缩导致经济不景气的问题,采用个人消费信贷的方法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难题。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个人消费信贷,能够剌激消费者的需求,对于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决定作用,只有当消费占GDP的比重达50%以上的时候,才能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国内产品生产势头旺盛,特别是年初受到“非典”疫情的影响形成了大量库存,出口渠道又屡屡受阻,在此背景下推出个人消费信贷,鼓励和引导个人消费颇具现实意义。“享受现在,投资未来”的理念正逐渐唤起人们新的消费的意识,而目前“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个人消费信贷方式未能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受银行业自身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如:业务品种单一;手续繁琐;贷款利息超出居民实际承受能力的范围等等问题所制约。因此分析和研究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成为推广个人消费信贷的当务之急。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  2.1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单一,经营面窄,影响了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提高。目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仅限于个人住房贷款等少量贷款服务品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除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稍高外,其它消费业务的贷款余额就很少了,发展很不平衡。就拿工商银行最早开办的个人住房贷款来说,全国银行系统大、中、小城市之间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和贷款余额差别很大,一方面是经济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相对发展较快,以广东省为例:至2003年1月底,仅广东农行系统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突破150亿元,比上年初增长50%,成为全国农行系统住房消费信贷总量最大的分行;另一方面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城市消费信贷业务仍处于落后状态,据调查,目前湘、鄂、赣3省每2万元消费品零售额的实现,仅有1元来自贷款。从总体看,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业务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有的单位或地区此项业务尚处于酝酿阶段或萌芽状态,目前各家银行似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虽然贷款品种很多,但除了住房、汽车消费贷款,这两种人们已经渐渐接受的业务以外,其他各项贷款数量并不是很大。就拿光大银行来说,虽说为中关村西区拆迁户办理住房贷款数目最大的一天竟达2000万元人民币,但旅游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却几乎无人问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轴心的服务方式的转变,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新的经济增长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广阔前景是不容忽视的。  2.2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手续繁琐,降低了消费者的借款意愿。在我国,由于目前尚没有中介机构能够提供有关个人完整的信用记录,商业银行可调查消费者个人的资信渠道又不畅通。所以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审查力度,完善贷款办理手续,这都是必要的。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方面自上而下制定了一套信贷管理方法,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并不能完全使客户满意,对客户而言,谁的服务优、价格低、效率高、方便快捷,就购买谁的服务和产品。就拿工商银行已经开办的个人住房贷款、汽车和个人小额抵押贷款而言,办理一笔贷款要涉及银行、保险、商家、企业、公正、房地产交易管理、个人担保等多个部门,其手续繁杂不亚于跑一个项目。如此繁琐的环节对办理少量消费信贷业务的个人增加了心理上的负担和麻烦。大部分有意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个人却因此望而却步,在加上个人消费信贷运作的市场组织尚未健全,商业银行又缺乏其他完善的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从而导致办理个人消费信贷环节过多,这在客观上令消费者产生了借钱找麻烦的心理。  2.3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滞后,有待于进一步改变。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刚刚起步,同国外相比我国绝大部分居民消费观念仍然落后,人们对其接受能力尚需一个认识过程,不愿意“寅吃卯粮”,保持“勤俭持家”和“兴家立业”仍是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同时,即无外债又无内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是中国人崇尚的治家之道,不愿意或者不习惯借钱消费。认为借钱消费违背传统。由此看来,转变消费观念,显得十分迫切。目前,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各项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加上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改革不断深化,使人们对远期消费信心不足。西方国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之所以发展较快,其主要原因有四:其一,西方国家有一套健全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其二,西方人一味追求个人价值,崇尚消费享受;其三,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商品经济积累,经济相对发达,个人收入相对较高;其四,西方国家有其健全的福利及个人保障体系,人们可以大胆消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若不从实际出发,追求金融创新,一旦外资银行进入消费信贷领域,那么,这块高效益市场很可能被外资银行占领。因此,如何改善经济环境,改变居民消费习惯,研究和指定个人消费信贷的营销策略,是目前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金融业乃至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  2.4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利息特别是中长期贷款利息,超出大部分消费者的实际支付能力。目前,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相对分布不均匀,东西部地区之间收入差别较大,东部地区人均收入为7145元,中部地区为4837元,西部地区为5123元;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是上海(10932元);人均收入最低的地区是山西(4343元),两地相差6589元,加上近两年企业制度的改革,亚洲出现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居民收入提高不大,人们用于个人消费的多余资金相对较少,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业务中,真正能把货币资本转化为消费需求的是普通的居民,这就增加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推广的难度。在消费者对经济发展前景分析不清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法形成准确的收入、支出预期,他们对自己将来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来承担还贷义务把握不准。  2.5现有法规、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备的信用制度,银行没有调查和征询借款人的信用手段和有关资料,使得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忧虑较多,因而出现重安全防范而轻业务发展。再者是银行监督个人信用的有效机制和环境还没有形成,个人信用违约后出现执行难、担保抵押难和金融机构处理资产难等一系列棘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当管理部门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给消费信贷的推行带来了负面效应。  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出现问题的原因  3.1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使规模经营难以开展。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于城市,加上商品流通渠道不畅等因素,商业银行都把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点放在了城市,而忽视了全国广大农村这块消费信贷市场,据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802元,实际增长3.8%,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可以达到4%。农村经济发展呈强劲上升势头,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社会潮流,出现崇尚新奇、崇尚都市化生活的消费观念。农村开始追求都市化消费趋向,这样就出现了城市与农村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农民急需更新换代生活消费用品,而没有消费市场的环境和条件,形成求贷无门。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已经饱和,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而出现消费断层,造成了消费品种单一,在全国还没有形成普及和规模经营态势,影响银行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其市场前景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后劲。  3.2银行对消费信贷申请者个人信用方面的信息掌握非常有限。个人消费信贷申请者个人收入水平、财产数量、负债状况以及过去有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是银行决策是否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在国外,以银行存款实名制、个人财产所得税制为基础的个人信用体系十分完善,加上客观、可靠的信用评估制度和开放的信息交换制度,借助计算机网络,银行了解这方面的信息非常容易,因而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很高。我国实行存款实名制刚刚二年多,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尚未建立,社会信用评估制度还是空白,信息交换制度又十分落后,银行要获取消费者个人资信的真实信息,成本太高或是几乎不可能,这就迫使银行在进行个人贷款时不得不制定一连串的繁琐手续。  3.3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相关问题不够了解。个人消费信贷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项陌生的消费信贷业务 ,绝大部分消费者对它知之甚少。如个人消费信贷有哪些品种?信贷条件是否合理?有无选择余地?有关消费品的质如何?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容易?银行能否给予消费者必要的尊重?等等。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消费信贷的成本,作为消费者来说,消费信贷的成本不仅包括银行贷款利息,而且还有与之相关的额外费用,如:财产评估费、抵押费、合同公证费、银行手续费等。银行贷款利率现在很低,短期贷款年利率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5.04%、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5.31%;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一至三年(含三年)5.49%、三至五年(含五年)5.58%、五年以上5.76%,但由于是浮动利率,将来会不会升?要升多高?额外费用在总成本中占多大比例?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这些重要的信息消费者很难得到,这些都造成了消费者对新生事物认识的落后,导致了个人空间认识观念的狭小,消费观念的滞后。  3.4消费者的工资水平未达到还贷范围,还款能力低于实际承受能力。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可作初步估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贷款8万元,期限为5年的个人住房贷款,月均还款1333元,付利息117元,总计月付利息及本金1450元。根据统计资料,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160元,月均430元,从1999年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仍处于低水平状态,这样的工资水平除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及基本需求外,略有节余,但不可能达到还贷范围。所以,任何理性的消费者在决策是否申请消费信贷时,首先就会考虑自己将来的还贷能力。  3.5个人消费信贷在我国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和配套。目前,有关规范银行放贷方面的法律制度比比皆是,但对于制止个人信用违约、欠贷不还等方面的规定却少之又少。银行和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获取较难,消费者担心银行和经销商违约时,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银行也担心,自己能否对借款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借款人违约时,能否真正可以按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另外,由于抵押物二级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还没开放,这又加大了抵押物的处置难度,导致银行对个人信用贷款的忧虑较多。  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对策  4.1确立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逐步推出多种新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银行,必须有一个纵观全局、高瞻远瞩的大市场营销策略。就商业银行而言,在制定新产品策略上,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变。在新产品开发上,要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充分了解消费信息,制定出不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信贷营销措施来满足不同客户的消费需求。  4.2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简化信贷受理环节。建立一个社会共享、合法公证的个人咨询、资信网络是推动个人消费信贷的重要信用基础,目前,应抓紧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认真实行居民储蓄实名制,建立完善的担保制度,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中心,为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商业银行应着手建立自己的个人信用制度档案,其内容由自然人身份证和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保险、个人银行帐户、收入来源、个人支配的用于抵押的资产组成。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制度档案资料实行信息共享,以形成一个社会共享、合法公证的个人资信、咨询网络,从而增强对借款自然人咨信状况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增加贷款的安全系数,切实防范和化解消费信贷的风险。  4.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消费观念,提高居民负债消费意识。实践证明宣传工作是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重要手段。要正确理解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勤俭节约不再表现为节衣缩食,而主要体现为一种精神,一种以合法的劳动手段换取更多的正当的劳动报酬的奋斗精神。舆论界要倡导人们敢于消费、善于消费、科学消费,积极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提高生活质量,增强人们的即期消费意识,把远期消费需求转变为即期消费行为,使“用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成为一种时尚。  4.4制定灵活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还款策略,满足不同承受能力的消费者。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要考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在允许浮动利息的范围内,对低收入阶层人员实行优惠政策,通过制定灵活多样的还贷方式,以适应不同阶层的消费者的需求。对个人收入相对稳定的企事业单位,如公务员、国家工作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生等可按工资水平的高低掌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可灵活掌握,还款方式可选择分期付款;担保方式可抵押,也可选择个人所在单位或具有资产证明开发商提供第三方担保;对收入不稳定的贷款对象,可使其提供不动产作抵押,这样做可以减轻低收入社会阶层的压力。  4.5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法律体系,减少因个人信用意识差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目前,在我国办理个人消费信贷的个人信用证及征集渠道不畅通,具体的法规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失信、违约的惩处还不具体,在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既要遵守金融法规,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又要尽量简化手续,严格执行贷款审查、审批程序;对保证人或保证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限制贷款人之间的相互担保;对抵押类贷款要严把审查与评估关,建立一套措施完备、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把资产风险管理降低到最低限度。  综上所述,争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成为推广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首要问题;而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个人消费信贷,对不合理收费进行严格控制,建立和完善个人抵押贷款制度,在信贷规模、资金运用、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个人消费信贷的偿还期限,成为推广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关键问题;而得到立法部门的配合,尽快建立规范的个人消费信用关系的法规,大力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大对此项业务的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知道并关心个人消费信贷,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成为推广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资本市场的成长,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居民个人金融资产的不断增加,特别是面临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进入带来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适应市场的变化纷纷将业务领域由传统的储蓄业务转向面向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除了储蓄以外,代理收付、结算、保险、汇兑以及个人外汇买卖、个人消费信贷等产品不断得到开发,业务种类日益增多,其产品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向居民个人提供的服务日趋多样化,个人金融业务正走向全面发展的轨道。本文从分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现状出发,特别是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2023-09-09 05:21:111

每月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一、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情形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三、个人所得税减免怎么申请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实名注册。实名认证支持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用手机操作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填写相应信息。基础信息填写包括基本信息、辅助身份信息等。自然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进行填报,主要分为6大模块分别为住房、赡养、学习、教育和医疗。如果是继续教育,需要选择扣除年度和继续教育类型,点击申报提交就可以。法律客观:劳务费是工资,补贴,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对于劳务费要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劳务费计算依据: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7tq中国财务网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劳务费税法规定包括以下三点: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因此,由于题中的劳务报酬收入最高也就是60元,因此,均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因此,你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内,据实扣除。
2023-09-09 05:21:191

个人所得税中加成征税的所得项目

个人所得税中加成征税的所得项目 个人所得税中,加成征收的只有一项,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扣除额)在20000无以下的,税率是20%,以上的加成征收。扣除额数额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具体规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项目 是按特许权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既有捐赠、又有加成征税情况下,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在有捐赠的情况下的加征成数,是按捐赠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加征成数,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且取得正式票据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1、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2、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且取得正式票据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此外,通过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必须是中国境内的。纳税人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的重复征税问题 我国现行税制模式是将个人所得列为11项分类征税,并相应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适用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及计税办法。 由于个人所得税时分类按11项目征税,按照个人所得税立法精神来看,应当存在重复征收现象,因为,每个项目应税所得额计算方法、适用税率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是不同的,且每个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又不一致的。因此,重复征税有时不可避免。 如果采取综合分类方式征税,重复征税现象可以得到基本根治!但总体来说,不可能根本根治! 个人所得税 加班 你的意思是说,老板多扣你们的税款了?然后按应该交的交给国家? 我觉得这没什么意思啊,他能得到什么好处呀,才多少钱呢?再说老板代扣代缴的,只是代你们先缴税,再从你的工资里面扣啊,他又没损失的 加班工资也是你的工资薪金所得,当然也要交税啦~ 如果你觉得你被多扣了,自己一算就可以算出来的啊,去网上搜个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器,把你所有的工资+加班工资+补贴+奖金-社保的金额填进去,就差不多是你应该交的税了 如果你真的被多扣了,你就去举报吧,12366 不要心理不平衡什么啦~到哪里都是这样缴税的,工资再高再低,标准都是一样的啊~ 个人所得税预征税款如何记账 个税应该是在工资里体现的吧?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应按()项目计算征税个人所得税. 答案是B。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的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一、省级人民 *** 、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 *** 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 *** 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 *** 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 *** 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 *** 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七、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我国 *** 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 *** 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 *** 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三、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十四、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五、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十六、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十七、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八、按照国税发(1994)127号、财税字(1998)012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九、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得到的奖金;②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④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 *** 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十、按照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①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②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退还相应纳税保证金。 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金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③个人出售现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人国库。 ④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⑤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是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二十一、按照国税发(1999)125号文件规定,科研机构(指按照中编办发(1997)326号文件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必须时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个人的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单位或获奖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根据《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和《〈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科发政字(1998)171号)出具的《出资人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的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不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应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二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决定: ①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上述经省级人民 *** 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他所得不能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 二十四、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报请 *** 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十五、按照(80)财税外字第196号文件规定,对于从海外汇入的下列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华侨从海外汇入我国境内赡养其家属的侨汇;②继承国外遗产从海外调入的外汇; ③取回解冻在美资金汇入的外汇。 二十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七、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④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A、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联合国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 *** 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C、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D、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根据两国 *** 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F、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G、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 *** 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十八、按照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十九、 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得》规定: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务局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不得扣除费用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有哪几个?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 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适用加成征收的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中适用加成征收的就只有:劳务报酬所得 加成征收是指对课税对象在依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对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 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
2023-09-09 05:21:291

为什么高薪不能养廉

以讹传讹罢了,高薪养廉!高薪何以养廉,如某个下马贪官“自己非常震惊,不知不觉收了巨额钱财”!简直是论证什么叫“欲壑难填”!抛开其他因素,想想自己!从小到大对钱的需求是不是逐步增加!列如在下:小学时候有个人民币1元就开心了!中学,一元钱已经漠视,起码来个50,100!现在都是YY中他几个五百万大奖!某报摘取:不是说“高薪”对“养廉”没有作用,而是离开有效约束这个前提,任何的激励手段都未必能实现廉洁,因为权力滥用的不确定决定着廉政的不确定性。所以对“高薪养廉”,要摸索有效的制度模式,同时要警惕,某些人套用偷换概念为自己谋不正当利益。
2023-09-09 05:21:493

公务员买保险要申报吗

很多国家都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目前我国规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更为广泛。例如,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韩国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根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14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9 05:22:101

今日说法观后感2011的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天,《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一位大约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怎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对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案的报道,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武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上任仅8个月疯狂聚敛财富数百万。对于影响如此恶劣,情节如此严重的贪官仅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部分来历不明家产退还,可能期间还会因为“表现良好”减短刑期),似乎太温柔。我不禁想起“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老话。看来当官的利润比做什么生意来的都大,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县官都这么不得了呢?站在法庭上的武保安及其妻子王临风有很多“心得体会”。王临风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3年县长任期,武保安受贿不过十数万,而当了县委书记后,8个月即敛财500多万元。我们不难看出,在某些地方,一把手权力集中到了何等地步,按权分赃的潜规则已何等分明。“我和武收钱收得都有点害怕,可是没办法”。武保安的老婆王临风退休后主要干两件事,一是打麻将,二是到银行存款。从2003年下半年以来,她频繁进出附近的储蓄所,有时两天存一次,有时一天存两三笔,次数之多、数额之大,都令人咋舌。让人无比郁闷的是,社会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哪里?像武保安这样的官场富豪不断涌现,已直戳官员财产监督软肋,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监控体系却一直是空谈。 最后,让我们重温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如果有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任意横行甚至无视绞首的危险。”卖官是无本生意,其利润何止300%?卖官者岂能不疯狂?不过,疯狂也许就意味着毁
2023-09-09 05:22:261

2011今日说法观后感

自己想
2023-09-09 05:22:357

申报家庭是什么意思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低保获取的关键是:“能否提供其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的民政局划定的低保享受线的证明证据材料”。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7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  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  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  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  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  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  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  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2023-09-09 05:22:531

古代商人为什么没有地位?

重农抑商呗
2023-09-09 05:23:0512

申请低保的要求和手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申请是一回事,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一、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附官方说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低保的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保户死亡政策: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2023-09-09 05:23:381

秦代怎么完善户籍制度的?

秦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即令百姓自己申报土地。土地载于户籍,使国家征发租税有了主要依据。户籍中有年纪、土地等项内容,户籍制度也就远远超过“告奸”的需要,成为国家统治人民的一项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级爵,以赏军功。国家按人们的爵级赐给田宅,高爵者还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权。爵级载在户籍,所以户籍也是人们身份的凭证。  秦的社会组织相当严密,商鞅变法建立了“什伍连坐制”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统一后秦国将此推广至全国。类似的保甲制度和户口制度一直到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仍被当局采用。
2023-09-09 05:23:472

都江堰的传说

http://baike.baidu.com/view/2240.htm#1
2023-09-09 05:24:118

低保家庭的子女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需要哪些东西呢

主要理由是“困难”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申请是一回事,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一、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附官方说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低保的法律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保户死亡政策: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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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切除属于国家规定申请低保的范围吗

推荐我编辑的低保资料供你参考: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  “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财政收入多,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况的可能会遭民政局拒绝审批:  1、有儿女做生意,开店铺的.只要你有儿女在农村做生意,不管是开小卖部还是小药店,只要是做了那么一点生意,不管生意好坏,老人是不能申请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儿女做了生意低保就会被取消.  2、儿女在城里买房买车的.如果你的儿女在城里有钱买房甚至还买车,你是申请不到低保的,条件那么好还申请低保叫那些真正贫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为建房造成家庭贫困的.现在农村人都流行盖房,小洋楼,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如果因为盖楼房或者儿子结婚造成家庭困难,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劳动力,但不种地的.这指的是好吃懒做的农民,邮递但不想处理,嫌弃干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没有吃喝,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主要原因是懒,形这种懒得出格的人,也没有资格享受低保.  5、家里有人吸毒赌博或者高消费的,吸毒赌博者都是恶性,也是无底洞因为这些原因造成的贫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采用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这也是违法的.  6、儿女当干部有赡养能力的.有些儿女,明显有赡养能力的,但借助职务之便,给父母办理了低保,这都是不允许和被清理的对象.  7.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不含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  8.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并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两倍的家庭;  9.有高额价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员有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经商的;  11.有经商、办企业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12.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  13.申请城乡低保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城乡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在新增城乡低保审办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书、四表、两记录”制度。  三书:是指申请人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承诺书,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书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在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民政部门掌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在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同时,也对申请人的诚信申报进行评价。  四表:是指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近亲属备案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情况、近亲属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员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备案,程序齐全后审批。    两记录:一是指民主评议记录。需村代表、民政助理、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签字的记录;二是公示记录:是指乡镇对评议的结果在村级、乡镇明显位置公示,要有图片。除此之外还要有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土地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  ××镇××村(居)委:  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    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2023-09-09 05:26:361

参加辩论赛急寻资料 正方:质量与进度是不矛盾的 反方:质量与进度是矛盾的 帮我搜集些资料 谢谢!!

质量与进度不矛盾:打字与熟练 因为熟练了所以打字的进度快了 因为熟练了 打出来的错别字也少了 因此说打字的质量与进度都保证了质量与进度矛盾:几何题与时间 因为时间的限制 无法用心思考 只能胡乱一些 要速度不要质量
2023-09-09 05:26:484

办理低保是什么部门进行电话回访的

找民政局。低保只是保你的买米钱,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发财致富。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申请是一回事,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一、城市低保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二、农村低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一、农村低保条件(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附官方说词: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低保是什么?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何申请低保?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低保标准是多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残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的取消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报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低保的法律法规低保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挪用均是违反政策的行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或者联名到其监督机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从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9 05:26:581

申请低保时,卡里的定期存款能查到吗

通常情况下,定期存款不会被列入家庭财产清单中。但是,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供家庭财产情况,如果发现申请人有大量存款或资产,有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因此,建议如实填写家庭财产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2023-09-09 05:27:095

残疾人如果申请低保后,以前的残疾补贴是否会取消?

不会。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穷我也不要。  丁: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  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u2022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u2022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2023-09-09 05:27:582

财产申报制度

法律分析:财产申报制度是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有义务申报而拒不申报,本质上是用不作为的方式来妨害法院执行工作的进行,对这种行为可根据民诉法的规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采取罚款、拘留。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023-09-09 05:28:271

干部财产申报范围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9-09 05:28:351

如何用纳税人的钱创建一个最有效廉洁的政府 李光耀

如果回到20世纪50年代的新加坡或20世纪70年代初的香港,你会发现那里的贪腐,虽不能简单类比如今的大陆,但也是相当严重。当年香港的公共机构服务人员都索要贿赂,医生要“红包”、救护人员要“茶钱”、连医院清洁工也需病人“打赏”。贪腐最严重的是香港警界,几乎无人不贪,据一位被治罪的警司交代:“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那时的香港市民,把贿款列为生活必备的一项开支。新加坡同样如此,李光耀曾回忆说:“腐化到处盛行,从官僚政权的最高级到最低级!腐化已成为当权人物的一种生活方式。”  然而,香港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制定了《防止贿赂条例》等,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新加坡1962年成立了贪污调查局,由总理负责,并颁布了《防止贪污法令》等法律,规定了不同于一般犯罪的反贪证据制度,如财产来源不明的贿赂推定,只要官员的消费水平与收入不相符,又无法说明其来源时,即被认定为犯罪。两地都推行了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一系列措施,使新加坡近十多年来一直位列亚洲廉洁政府排行前列。  最大限度斩断权力与经济的关系  细究香港与新加坡两地最重要的反腐经验,其实很简单,就是从权力高层到民间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香港廉署的汤显明曾指出: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要做到“逢贪必被抓”。他认为“死刑并不能阻吓贪污犯罪的发生,因为只要有高利润在,杀头的生意总会有人做;而‘逢贪必被抓"则属那种肯定赔本的买卖,不会有人做,所以,反贪机构的关键是要做到对腐败‘零容忍"。” 从香港和新加坡两地战果可看出,有了零容忍的政治决心,有了公开透明的政府和官员信息,有了公众和媒体的自由监督,才可能像这两个地区那样,把腐败灾区变成公职人员“不愿贪、不敢贪、不能贪”的廉政局面。让这一切卓有成效的主因,就是全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  当然,在全社会培育“零容忍”的制度土壤,绝非易事。前提是政府和整个社会要把信任和平等,真正当作国家政治的基础。信任首先意味着对公民的信任,意味着要告知他们社会真实的状况、要最大限度地提供公民参与政治的机会,在处理公共事务时要尽可能地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政府把培养社会信任网络,当作政治的首要任务,“零容忍”的态度在社会中才能得以确立。同样,剥夺和腐败总是隐藏在不平等的关系中,假如国家和公民对优势资源的控制,永远处在一种不平等的状态,想要治理腐败就无从入手。过去中国的单一权力体系已经构成了这种不平等,市场经济的发展却使这种不平等的陷阱被挖掘得更深。如果政府,只是把反腐看作是保住既得利益的权衡之举,这种政治逻辑就极难在全社会培育“零容忍”的制度土壤。  从近年曝光的大量贪腐案我们看到,官商勾结已成贪腐常态。只要倒下一个贪官,总会有几个企业家陪绑。导致这类腐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经不分,公权力和经济的关系过于密切。当下处在市场经济转型期,资源配置虽有市场雏形,但权力部门仍垄断和掌握着大量的稀缺资源。尤其在GDP为中心的口号下,许多地方会从自己掌控的资源为出发点来发展经济,这些都使得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与经济发生了过度密切的关系。加上各种资源的审批权,并无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来保障,更是成为腐败官员获得权力寻租的借口。政府通过干预或调控经济,导致市场竞争不畅通,使权力寻租行为发生,而经济效率低下和社会分配不公,又会带来更多的政府干预或调控,引发更多的权力寻租。无论怎样改革经济模式,只要政府仍在管控经济,权力就永远会成为市场中最值得争取的财富。在利益驱使下,权力掌握者不但不会主动消除权力寻租的机会,甚至会联手利用政策创造更多的寻租可能。  要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除了常说的推进权力的监督机制、增加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外,最重要的是要让政经分开,最大限度地斩断权力与经济的关系,从根子上断绝权钱交易的可能性。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尽可能多地退出对经济的直接参与,转而通过法律、制度服务于社会与经济,并通过服务获取财政税收。一方面,需彻底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划分出社会与“私域”的范围,使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完全遵循市场规则,改变与腐败有关联的权力基础。政经不分不仅是计划体制的产物,也是人治社会的结果。当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与人治社会结合时,就会催生出“权力经济”的怪相。新一届政府已认识到政经不分对社会与市场的危害,所以把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作为本轮改革的重点。只有通过政经分开、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才能逐渐改变权力对生产要素与资源的权力垄断,弱化行政权力对经济运行的干预。  给清廉者更大上升空间  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还需要改革与反腐的同步推进。这一轮改革,真正到了石头越来越难摸的“深水处”,需多领域齐头并进的突破性改革,才可能化解这30多年来所积累的大量社会问题。改革的本质,就是要重新进行一次利益调整,让那些鲸吞了改革成果的利益阶层或贪腐官员,拿出一部分利益与社会共享。而改革的“深水区”,往往也是腐败最为集中的区域,一旦全面改革,首先触动的就是这部分有垄断性权力的人群。他们在改革过程中,不仅会以各种方式来阻止改革的进程,还会通过放大少数弱势群体的反对声,来混淆和丑化改革理念。尤其从“全能政府”向“服务政府”过渡过程中,很多公务员的利益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可以说,改革与反腐的治本之策,都是要根除权力垄断的土壤,唯有推进改革,才能为持久反腐提供制度保障。  一方面,改革要形成能削减利益集团利益的制度,在过去的改革中获利的多为掌权者,改变这一趋势只有真正规范权力的边界。反腐过程,一定是和对旧体制的纠正、甄别、改革连在一起的。一个贪官下台,背后一定有一系列的政策与干部路线需要肃清纠错,只有这样才从根源上终结贪官的腐败效应,给正义者理直气壮对抗贪腐的勇气。所以反腐,肯定是和对国家治理目标与体制的改革、纠错连在一起的,不设定一个对产生贪腐的旧体制的纠错目标,并将这种纠错常态化,反腐就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否则,即便打掉几只“大老虎”,但如果默许了过去贪官们留下的既定现实,那些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者,很快又会以更迅猛的态势集结起来,形成新的利益同盟。  另一方面,改革还要敢于给清廉者、改革者有更大的上升空间,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去推动改革。只有让那些被贪官分利集团排除在外的、那些有个性、有人望的官员回到更重要的岗位上,才能让公务员和民众相信官场生态的变化,真正消除官员心中的潜规则意识,否则这种“择劣汰优”的机制,只会抵消反腐的效果,破坏改革所形成的机制。所以,反腐只是一个开始,清理贪官们留下的烂摊子,改善贪官制造的畸形政治生态,打破“逆淘汰”的政治黑箱,才是疗救官场贪腐文化的关键,最终让权力完全在阳光下运作,让官员可凭借实力与人格实现晋升,让所有公务员能堂堂正正做人。当反腐对贪腐官员构成了震慑,只有不失时机地推进重大领域的改革,才能形成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的双重治理格局,让官员们真正从“不敢腐败”到“不能、不想腐败”。可以说,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力度有多大,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的可能性就有多大。  不断更新制度 抵制新型腐败  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还需真正强化公共治理机制。腐败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显而易见,它不仅损害公共利益,更重要的是它会通过鼓励钻营与剥夺,彻底破坏一个社会的道德秩序和民众良知。这种影响是长期的,腐败的权钱制度不只影响每一项公共决策,还从内在破坏一个社会健康的竞争与参与制度,扭曲一切市场、政策和政治规则,最终弱化一个社会的公共治理机制。公共治理机制的弱化,意味着政府难以对民众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反应或疏导,政府、法律和公民的责任均处于缺失状态,自然也无力对官员的行为做出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人们不仅把权力当作商品,甚至把接近权力的机会也视为商品。这种意识会让各种权力和财富最终交织成一个相互庇护的关系网络,使民众的任何监督和反对意见的表达都变得充满风险。因为腐败具有最强的侵蚀力,那些重要的权力和经济部门,会渐渐落入腐败官员和亲信手中,而不受政府和法律控制。这一切又会反过来削弱制度和改革的动力,结果又进一步助长了腐败,使得少数权贵越来越富有。  强化公共治理机制,首先意味着要把公共治理机制的建构当作是政府工作的战略目标,而不能仅看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公共治理的根本诉求,是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就是说一切公共政策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只是为少数人和少数集团的特殊利益服务。政府要把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和程度,当作判断和评价公共政策的正当与有效性的根本标准;强化公共治理机制,还意味着要使民众有自由追求和捍卫其价值、财产和利益的权利,不同的利益群体间可以进行充满活力的竞争,可以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来表达各自的利益,政府的责任就是使民众的财产和人权不受任何特殊利益集团的侵害;强化公共治理机制,更意味着让民众能有力量地参与到对官员任用和选择的制度中来,制度本身不仅要有更强的责任感和更高的透明度,还要让自由的媒体监督和司法体制的独立,成为保障民众参与的坚实后盾。这些举措,无疑都有助于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  香港、新加坡在这方面有着很多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有调查显示,香港廉政公署 40年的工作已创造了一种局面, 70%以上的香港民众愿意向廉政公署告发各种腐败行为。但实现这样的社会状态,却需要对公共治理机制、民众的参与和表达机制进行漫长的改革。这种改革是无止境的。即便在一个发达的民主国家,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制度来抵制各种新型的腐败。只有不断地清除腐败,才能给一个国家带来活力、诚实和人性。(
2023-09-09 05:28:461

公务员进行财产申报的时候货币基金需要报吗

需要申报。财产申报的越详细越好,房产,股票,基金凡事有收益回报的投资都需要申报。
2023-09-09 05:28:552

公务员买保险要申报

很多国家都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目前我国规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更为广泛。例如,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韩国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根据《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14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9 05:29:061

历史上的美国人是怎么治理腐败的?

历史上的美国人治理腐败都是严厉打击,从严查处。
2023-09-09 05:29:275

公务员买基金需要申报吗?

建达教育回答:非领导岗位的公务人员是不需要申报,如果你是领导岗位的,就需要申报。
2023-09-09 05:30:514

如何规范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民间借贷行为日趋活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但目前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问借贷的相关法纪条规比较原则、宽泛,缺少系统性的规定,这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案件时,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定性难掌握。现结合案件查办工作实践,对该类行为在纪律层面作如下分析: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问借贷的情形及分析  1.投资理财型借贷。即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或家庭的合法收入出借给有实际借款需要的人,并与之按照当地常见利率标准约定借款利息。  党员领导干部的上述行为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实行的资金拆借行为,属于民事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对此,我国《合同法》和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均做出相应规定。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单、高风险、高回报等特点,极易引发借贷纠纷。近年来,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案件频发,其中不乏以“借贷”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虽然现行的党政纪条规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事营利活动做出禁止性规定,但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看,上述规定旨在禁止公务员滥用公权力参与营利性活动,并没有禁止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等经济行为。因此,从防止公权滥用以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角度出发,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正常民间借贷的行为不提倡、不鼓励。  2、感情投资型借贷。即借款人为了和党员领导干部建立比较稳定的关系,在没有正常借款事由的情况下,向党员领导干部借款并给予利息回报;或者虽有正常借款事由,但给予党员领导干部较其他人更高的利息回报。党员领导干部在主观上对于借款人的上述目的是明知的。  党员领导干部的这类行为违反了廉政纪律,构成接受他人礼金错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有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或其他礼品,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属于违纪。  党员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借款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感情投资,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所掌握的权力可以对其利益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行为往往会披上“合法”的外衣以逃避打击。为此,一些居心叵测的人绞尽脑汁地与领导干部套近乎、交“朋友”,通过支付“借款利息”这种形式使之不知不觉陷入圈套。其实,这种人感情投资是假,想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他效芳、谋取私利是真。领导干部如果对此放松警惕,就会在以后执行公务时很难确保公正。这种变相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不仅违反廉洁自律制度,而且侵犯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3.营利型借贷。即我们俗称的“空手套白狼”行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人身份,和两个以上的人建立借贷关系,首先以较低的利息向其中一人借款,然后再以高息向第三人出借该款;或者以其他名义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将所贷款项出借给第三人,从而获取利息差额。  上述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在纪律认定上,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两种观点。党员领导干部的以上行为该如何定性,要综合考虑其放贷规模、次数、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情况其体分析。如果放贷规模大、次数多、影响范围广,构成犯罪的,一般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论处;如果放贷规模小、次数少、影响范围小,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错误论处。  这种民间借贷使社会资金在非正常渠道流动,利率水平比较高,有些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4倍甚至更多。高利贷本身不触犯法律,只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是种种现实条件约束下借贷双方达成的自由契约。但过高的利率水平,一方面加重了经营者的财务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资金主要使用者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导致了高利贷的存在,在社会上造就了部分食利阶层,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甚至会触犯刑法规定的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公务员违规参与其中,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滋长不正之风,影响社会稳定。  4.权钱交易型借贷。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之后,以较高利息向请托人出借资金,或者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等。  这种借贷关系产生的前提是对职权的依附,侵犯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掌握一定的职权,并为其谋取利益,借贷关系将无从谈起。对此,应以受贿论处。  2007年,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新型受贿犯罪形式作了相关规定,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借贷关系为由收受贿赂的情况却没有规定。然而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以借贷关系为由变相收受贿赂的情况。根据现行党政纪条规的有关规定,利用职权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与其进行借贷活动,其行为本身与其职权具有明显关联,损害了其职务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活动有本质区别。该行为将直接收受和索取财物通过增加借贷关系,变相收取,仍然属于权钱交易的一种形式,不能改变其受贿犯罪的性质。对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应严厉打击。此类问题在司法领域已有成功判例。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建议  民间借贷的出现,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规范的、盲目的民间借贷行为,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对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除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外,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关于如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有以下几个建议:  1.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合规开展家庭理财。懂法知规才能遵纪守纪。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国法与相关政策的学习教育,要求公务员谨记特殊身份,时刻不忘依法合规理财的法纪底线。  2.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规定。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民间借贷不规范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向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发出了六份司法建议,其中名为《关于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建议》提出,应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建议发出后,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引起了一些部门和地区的高度重视。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三个严禁”对全区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规范。浙江省杭州市纪委出台了《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入股等行为性质认定的意见》,将各类违规入股的行为按错误性质分成四类,对认识上容易发生偏差的问题予以界定。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公务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准确界定公务人员出借资金给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没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行为的合法性,严厉打击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  3.修订完善官员财产申报的有关制度并推广。当前,虽然各地各部门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但个人(家庭)参与民间借贷情况并未列为必报内容,如果个人不主动申报,对其财产及财产来源进行全面核查仍存在较大难度。建议修订完善财产申报的有关制度,将民间借贷损亏收益等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在更大范围和程度推广。
2023-09-09 05:31:005

公务员哪些保险需要财产申报,而哪些保险不需要?

又到了国家公务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申报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有关事项的时候了。今年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投资型保险的申报。可能很多人分不清楚哪些需要申报,一旦填错,后续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根据我多年来服务于公务员客户的经验,给大家作一些建议。1、哪些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申报?请记住,只要保险险种名字里面出现了万能、年金、分红、两全、投连这种字样的保险是一定要申报的。如果是医疗、重疾、寿险、意外保险是不需要申报的。目前市场上有一种定期意外两全险,就是在保障期间内,假设不发生风险,保障到期时会领取到一笔生存金,这样的意外险也必须申报。被广为关注的增额终身寿险,虽然它的现金价值确实会递增,被很多销售人员作为理财险在销售,但是它的本质是寿险,是不需要申报的。终身寿险有的是附加了万能账户,有的后面还打上了括号,标明分红型或者万能型,投资连接型的都是需要申报的。2、申报注意事项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不仅通过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需要申报,通过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渠道购买的所有投资型保险产品,包括以存款为名,但实际上是购买了投资型保险的,也都需要申报。有的客户在银行办业务的时候,以为是买了存单,其实是买了一款保险,结果导致没能如实申报。银行的那些凭证在填报的时候,一定要拿出来好好地看清楚。推荐你下载中国银保监会的金事通APP,在那里就可以看到你所有的保单。其中投资型的保险,有一个专项列出来,按照这个来填报,应该是不会出错的。另外,投资型的保险申报的时候是填累计缴纳保费还是填年交保费?还是填目前的账户余额呢?答案是,按截至填报这天,累计缴纳的保费总额进行填报,保险有效期间之内取出的保费或投资金仍然需要计入累计缴纳保费或投资金的总额。举例来说,假设买过一单投资型的保险,总共缴纳了150万的保费,后来因为一些其他事情需要用钱,就取出了100万,账户里面现在还剩50万,你如果现在申报就填50万,那就属于不如实申报,而应该按照150万来填报。最后还需注意:投资型保险如果已经交完了保费,即使不再交费了,只要截至填报日这张保单仍然生效,那也是需要填报的。3、结论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对于依法约束公务员的行为,防止权力腐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因为对财产申报制度不够了解,使得不敢配置保险,那也无异于将个人和家庭置于风险当中。只要购买保险的钱是合法所得,该买保险就买保险,该如实申报就如实申报,没有任何影响。
2023-09-09 05:31:4811

国外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制度建设首先关注一个问题是

公职人员自身道德修养问题
2023-09-09 05:32:461

美国公务员工作稳定么

1.美国公务员:福利好?代价高!与其他行业相比,美国公务员薪水不算高、加薪慢,但福利丰厚,涉及生老病死各个方面,而且职业稳定性高。比如,州雇员的福利待遇一般含医疗保险、牙科保险、残疾保险、人身保险和退休福利等,比美国许多大公司好的多,而且自己需要掏腰包的数目较少。综合折算一下,这份职业已能够让人过上体面的物质生活。相对于其他行业,其“比较优势”不容小觑。但在公众的眼里,公务员是拿纳税人钱为纳税人做事的。而且当了官,不管是大官小官,就得放弃普通公民的部分权利,比如隐私权。美国公务员的个人资料包括薪金年资等等,上网一查即唾手可得。法律还明文规定不能接受超过25美元(约合人民币155元)的礼物和宴请等,任何情节的贪腐必被追究,违者依据受贿法严惩。在美国民间流传这样一句话:“想发财到公司,做学问到大学,要当官到白宫”。可见,在美国想当官又想发财是行不通的。2.美国公务员:公共利益高于个人隐私在美国,“当官”算不上什么好差事。在美国担任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必须回答一份“隐私”调查问卷。整份问卷长达7页,包含63个问题,涵盖了从家庭成员信息、个人网页、博客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曾被卷入的法律纠纷、负债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就连同居伙伴的姓名和联络方式都不放过。这份“隐私”调查问卷,没有给官员更多的余地:要么公开,要么就去做一个普通的公民。在1965年通过的《政府官员及雇员道德操守准则》的基础上,1978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政府行为道德法》,正式确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各类高级官员和配偶以及子女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情况。申报财产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生活领域:财产及其收入、买卖交易、馈赠、补偿、旅行、债务、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就连自家生产的粮食和饲养的牲畜也要申报。
2023-09-09 05:33:101

领导干部子女存款需要申报吗

需要申报内容为申报本人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2023-09-09 05:33:181

财产申报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树立司法权威,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地履行,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023-09-09 05:33:561

根据日本的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实际公开率大约为全体公职人员的5%对吗

这不是公职人员的,是国会议员的。公职人员没有财产公开义务。国会议员每年都公开他们『自己的』财产,但TA们家人或TA们所有的企业的财产不公开。
2023-09-09 05:3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