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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分析

2023-09-24 1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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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萦

 5月1日起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试点,将对房地产、建筑业影响几何?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房地产行业作为此次改革中的难点和重点,备受关注。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直接影响到整个改革的顺利完成以及经济的平稳发展。

  营改增新政下,对于房地产业的定义与营业税法规下的规定基本一致,意味着增值税将适用于房地产销售和租赁业务,并且影响主要的房地产类型,比如住宅、写字楼、工业地产、以及商业地产等。房地产业将适用于11%的增值税税率,较之营业税5%的税率有大幅上涨。

  毕马威中国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认为,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而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销项),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直接进行比较是没有意义的。另外,过渡性政策的实施也会对税率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虽然目前具体的房地产增值税算法和相关配套政策还未发布,但大众对于营改增后房价走势格外关注。中汇浙江税务授薪合伙人、注册税务师董智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是价税分离后的房价,与同期相比肯定房价会“下降”,但购房者支付的总金额不一定会减少。

  他举例说,营改增前合同价500万的房子,同样的情况下,营改增后,现在统计的房价:500/(1+11%)=450.45万元;即使房地产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房价还是会略有下降:500/(1+5%)=476.19万元。

  “房产企业税负在简易征收的情况下,税负略有下降,在一般计税方式下,房企税负会不会下降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供应商管理情况。管理越优秀的企业、合作伙伴越给力(大型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供应商),越有利于房产企业税负控制。”董智说。

  在沈瑛华看来,营改增政策属于平稳过渡,房价不会因为政策出台而波动。举例而言,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除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延续了营业税的规定,不仅适用于个人自住用房,也适用于投资的住房。这一政策对于鼓励长期持有不动产并抑制投机行为有重要影响。

  据悉,有关部门已经在抓紧研究房地产相关配套政策。目前已出台营改增政策中,购买不动产可以抵扣增值税被社会普遍解读为“拯救商业地产最强音”。

  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新购置不动产纳税抵扣范围,对商业地产而言是个重大利好,有利于房产企业的写字楼、商铺等产品的销售。”董智表示。

  既然营改增有利于商业地产去库存,商业地产价格会不会因此出现上涨?之前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曾公开表示,虽然新增的不动产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但如果对生产经营没有益处的话,企业也不会为了抵扣的目的去大量购买房地产。如果企业投资于不动产,说明希望以后扩展经营业务、占有更大的市场,这属于企业自身的投资决策问题。

  董智认为,由于改征增值税后,房地产企业会加强对采购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这样就对上游的供应商提出更高要求。未来,由于在一般计税方式,多取得进项税可以减轻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房地产企业为尽可能多的获取进项税,会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会更多推出精装修房、带家电等产品类型。

  【详解】

  营改增:加速房地产企业去库存

  位于山东菏泽的东明石化集团早在便计划通过旗下港湾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规划建设用地100亩、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而该计划直到近期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才得以实施。

  东明石化集团财务副总经理苏爱军掰着手指头算了一笔账:“在营改增以前,此项基础建设仅营业税一项,便需缴纳税金3000余万元,这对于急需资金的地方炼油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改革后土地出让金等可抵、可剔除项目作为税前收入去除,能直接省去1000多万元税款,税款直接下降40%左右,大大减少了对企业发展资金的占用。可以说,是营改增让我们下了决心,为企业职工干了这么一件大好事!”

  山东省章丘市绣江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家元对营改增的政策关注已久,还安排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等及早掌握政策。他说,现在最大的利好在于土地成本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能抵扣。

  “土地出让金成本在总体开发建设成本中能占比30%左右,再加上其他建设、装修等成本也相应地纳入抵扣范围,企业能进一步压缩成本,最终以降低房价的方式转移到购房者身上,能更好地促进楼市库存的消化。”赵家元说。

  土地成本的扣除、进项税额的抵扣,只是全面营改增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的减负效应之一。章丘市绣惠国税分局局长韩绍杰说,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销售经营用房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购置房产时,凭借开发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就可以直接抵扣11%的进项税额,企业的购买欲望和投资热情都会增加,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消化库存无疑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韩绍杰看来,购置不动产的税费成本降低,能刺激企业淘汰旧的产能,积极购置新厂房、新设备,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这种购进和销售效益的双重叠加,将促进纳税人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改革,也是全面营改增带来的“大红包”。

  营改增:长期促进建筑业规范加快转型

  建筑业吸纳了近4500万的从业人员,营改增后行业的未来发展备受关注。

  对于建筑业启动营改增,部分专家和建筑企业心存担忧,认为存在利空消息。但在安徽建工集团财务部副主任刘强看来,建筑企业尤其是大型建筑企业,应理性认识国家推行营改增的实质,虽然初期难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但要相信国家相关部门一定会充分考虑建筑行业现状,出台相关完善措施,让行业更好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他举例说,以安徽建工集团度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应缴增值税比改革前的营业税多1.68亿元,整体税负增长了15.7%,由此带来的相关税收附加导致利润总额减少0.17亿元。

  “在现有环境及执行条件下,不是所有涉及建筑成本费用的每项支出都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较高的进项抵扣税额,比如劳务人员工资成本。”刘强说,砂、石等地材受管理局限性,大部分经营企业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上建筑工程经常零星采购一些来自小规模纳税人或手工作坊出售的材料,且采购次数及金额较小,也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都造成部分成本支出无进项税可以抵消,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增加。

  “建筑企业必须直面改革,克服路径依赖,用规范管理、诚信经营适应新税制并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刘强说,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加快转型升级。

  营改增:考验企业管理和细节处理能力

  企业税负能否降低,企业管理是否到位很关键。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肖圣庆建议,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认真剖析涉税风险。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指导,对照营改增各类文件,对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项目管理模式以及分包、劳动用工、财务、合同、采购等管理流程梳理分析,找出营改增后的涉税风险点和可能导致税负增加的环节,及时修正组织架构、管控流程等。

  其次,认真测算,选择计税方式。由于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合同范围、结算方式以及材料供应模式等各不相同,计税方式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公司针对每个项目进行了税负成本测算,选择最优方式,确保公司的税负只减不增。

  山东菏泽市国税局局长王进认为,试点企业以往缴纳营业税,税基比较简单,计算方式也简单。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计算更为复杂,核算也相对复杂,有效规避涉税风险,应该成为企业重点考虑的问题。“建议营改增试点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主动学习吃透政策,积极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等方面改进经营模式,完善治理机制,防止税收风险。”

  王进提醒,以前建筑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通常会选择价低者,容易造成“劣材驱逐良材”的现象。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建筑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是否可以获得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这样大型材料供应商就不再处于价格劣势,建材供应市场也将面临重新洗牌和转型升级。“通过增值税发票,可以打造一个完整的信用链条和抵扣链条,可以促进上下游企业一起发展进步。”

  王进建议,一些大的企业抓紧办理手续、争取尽快为购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一些小的砂、土、石料供应商也要自觉纳入增值税正常管理,主动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同时缴纳税款。这样对于国家、对于供货商、对于购货商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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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8:36:441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在本次营改增扩围中,建筑业的情况同样比较特殊。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将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91%。此外,月销售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里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提升,但营改增后小到一包水泥、一根钢筋、简易工棚,大到施工机械取得的进项都能用来抵扣,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问: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内容?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问:“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问: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问: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问:试点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问: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有两种不同的预缴方式:  1.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问:可以扣除分包款的合法有效凭证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1)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2)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当期抵减不完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问: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问: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申报纳税的增值税额小于已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近期抵减不完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营改增试点前后发生的相关业务应如何处理?  答:营改增试点前后,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行为,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处理:  1.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3.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境内建筑企业提供跨境服务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9 08:36:521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一般要交哪些税?

建筑施工业其实也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工业,在建筑公司里当会计,那就要了解一般要交哪些税了,如果你不清楚这部分的内容,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建筑施工企业要交哪些税?1、首先一般执行的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2、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3、附加税税率;城建税=增值税额×税率,税率市区7%;县城、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道税)×2%上述在地税局申报缴纳附加税依据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还有其他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依旧缴纳。建筑施工企业的完工进度怎么确认?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3、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测量,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建筑业确认收入成本亏损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3-09-09 08:36:591

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介绍?

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概况如何?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计算规则如何?以下是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内容如下: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概况如下:营改增自2012年1月试点以来,试点地区由点扩面再到全国,试点行业也陆续增加到“3+7”(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目前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官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计算规则: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7:191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介绍?

自我国实施建筑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管理有什么影响呢?以下是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内容如下: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梳理相关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影响,基本概况如下: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管理影响内容包括多方面,其中对建筑企业会计管理的内容包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7:271

建筑业营改增如何做会计分录

2016年5月1日后全面营改增了,新准则:工程施工合同账务处理,(一)科目设置,1.“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合同履约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合同履约成本。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2.“合同结算”科目,(1)本科目核算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工程施工合同涉及与客户结算的对价。(2)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①合同结算—价款结算,a.本科目反应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b.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应收账款”科目,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c.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d.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②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工程施工合同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二)施工合同账务处理流程: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2.确认计量当期收入并结转成本,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3.结算合同价款,(1)借:应收账款,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互相抵销。
2023-09-09 08:37:351

建筑施工营改增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我国实施营改增之后,对我国传统建筑营改增有什么影响?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建筑营改增基本概况如下:中达咨询小编通过相关内容的梳理,最主要建筑施工企业影响要素包括:1、部分采购项目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导致进项税额抵扣不足。众所周知,我国建筑业建筑产品固定、分散、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加之建筑企业流动性大,上下游的产业链长,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极其复杂,建材采购、接受劳务一般是就地取材,这些特点决定了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很难全额取得增值税专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多缴增值税。2、建筑业税率与部分建材税率的差异造成税负增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第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商品混凝土、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的征税率由6%调整为3%。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这种税率的差异就会使建筑业的税负增加。3、建设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料”一般无增值税专用**,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抵扣税款“甲供材料”是建筑市场中长期存在的由发包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建筑材料的一种经济合同模式。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包含了这部分材料的价值,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但是,甲供材料业务,建筑企业很难取得这部分材料的增值税专用**,销售税额无进项税额为之抵扣,就会造成多交增值税。4、新政实施前的在建工程项目如开具增值税**将导致多交增值税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时,会有一批执行原有合同的在建项目继续施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3两个年度全国建筑业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统计数据计算,每年的在建工程平均占比超过63%。营改增之后,这些在建工程如何给建设方开具增值税**,如果开具了增值税**,计算了销项税额,已经没有进项税额与之抵扣,会造成多交增值税。5、存量资产的进项税额计算问题建筑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生产用存量资产,其净值或摊余价值还要在营改增以后的若干年内通过使用而转移为建筑施工产值,同时产生销项税额。但可扣除的进项税额已经无法取得。造成了“营改增”后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不匹配,增加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这个问题涉及建筑业中的大多数企业,量大且面广。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7:431

施工单位营改增介绍?

一说到施工单位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在我国实施营改增的前提之下,对建筑企业的企业财务管理影响有哪些?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公司营改增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建筑公司营改增基本概况如下:“营改增”试点以来,实施效果明显,消除了货物和劳务税制中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下游企业税负;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的链条,促进了工业领域主辅分离、专业化分工,拉动服务业发展,从而实现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了企业经营方式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然而,“营改增”在带来巨大机会的同时,也使得企业的财务战略面临挑战。本文拟从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两个角度阐述“营改增”将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营改增对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管理影响:1.收入和利润下降。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与原有营业税确认的收入相比,其增值税应税收入原则上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需要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00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确认营业收入为100÷ 1 11% =90.09 亿元 ,仅此一项,收入下降比例为9.9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很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减少。2.资产下降,负债增加。建筑企业购置原材料、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比实施营业税时有相当幅度的下降。而固定资产、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资产,从而导致企业总资产产生相当幅度的下降。在短期内负债总额变动不大的基础上可能导致资产结构变动以及资产负债率上升。从负债方面看,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降低带来累计折旧金额的下降,负债总额会有所降低。但由于购买固定资产等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会促进企业展开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活动,带来贷款的大量增加和利息的激增,而大额的贷款利息没有进项税抵扣,就会造成企业负债增加,使企业权益资产负债率增加。3.现金流减少。由于建设企业验工计价款的支付经常性滞后,且验工计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5% 20%的预留质量保证金、垫资款和暂留金等,导致建筑企业需要垫付未收回款项工程的税金。同时,由于建筑企业可能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进行抵扣。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4.需要修订现有预算、核算、决算等制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需要对现有的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建立集团增值税管控体系;需要修订现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完善增值税相应的核算科目;需要修订有关预算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7:511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了?

11%
2023-09-09 08:38:036

建筑行业营改增介绍?

一说到建筑业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我国实施营改增之后,对建筑行业有什么冲击?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建筑行业营改增基本概况如下:在过去的2016年全国“两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直面敏感话题,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讨论。会上,围绕建筑业,委员和代表们提出了诸多问题,并给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在陈政高部长由“楼脆脆”、“楼倒倒”等现象引申到对工程质量的治理举措、由绿色建筑的发展延伸到对装配式建筑推广的呼吁,正与会上委员和代表们关注的热点话题相契合。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有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定价机制、分类减量破解“垃圾围村”、加快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立法和为PPP立法等建议;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方面,有尽快修订《建筑法》、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打造“工匠精神”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司法服务等呼吁;在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方面,有免费为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路线图”、立法保障农民工安全教育等意见。这些建议的提出、被采纳,将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建筑业内人士必须明确认识到,委员和代表们在“两会”上提出的问题,只是行业转型困境的一面,建筑业的改革转型,必须由全行业共同推进。因此,必须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把握行业总体改革现状,寻求应对之策,建筑业才能在新型城镇化中担当起支柱产业的重任。建筑行业发展遇到瓶颈,改革转型进入深水区。一、建筑业法律制度不完善,《建筑法》多年未修订,跟不上行业发展实际就是最好的证明。二、行业监管面临困境。工程量不断增长,质量、安全及市场监管力量却无法同步加强;社会诚信和行业诚信度不高,导致新问题层出不穷,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应对局面;监管方式落后,条块分割、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三、建筑业发展方式必须转变,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等新型建筑结构形式的发展缺乏统一标准体系,推进缓慢。四、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缺乏扶持政策,在与国有建筑企业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五、面临着人才困境,从企业战略管理人才到高端建筑技术人才,再到一线施工工人,都出现了短缺。行业“工匠精神”的培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实困境滞阻行业转型步伐。建筑业利润率普遍偏低,但拖欠工程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最低价中标制度的施行,导致行业利润率偏低,同时行业拖欠工程款现象盛行,企业发展举步维艰,这是建筑工程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建筑业“营改增”试点在即,11%的增值税税率,或将成为压垮行业的“最后一根稻草”。2016年,在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下,建筑业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国家政策红利已然祭起,如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构筑新业态、培育新动力,是行业、企业的共同任务。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8:261

营改增后建筑业怎么开具总分包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11%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3%。那么营改增后建筑业怎么开具总分包发票?深空网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了解下吧。营改增后建筑业总分包发票开法?按照相关规定,总包方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是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的。1、若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则适用11%的税率;2、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征收率为3%;3、若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则适用3%的征收率。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什么?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那么计税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若是发生特定应税行为时(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则可以用简易计税方法。一旦选定计税方法,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变更。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则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为3%。建筑业工程建设发票明细怎么开?建筑企业开票确认收入的分录处理1、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做以下分录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XX单位2、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做以下分录: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XX单位建筑公司正式开票时,怎么做账?建筑公司向开发公司正式开票时,需要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应税款。1、建筑公司收到开发公司的款项时,做以下分录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2、当建筑公司向开发公司开正式发票时,分录如下: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主营业成本贷:工程施工-XX项目
2023-09-09 08:38:341

建筑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 "营改增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建筑企业要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面临完全陌生的前言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营改增"。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建筑企业要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面临完全陌生的税收环境,建筑业如何做好营改增平稳过渡,税负只减不增。现将过渡期政策整理如下: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人及其划分标准三、计税方式注: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无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新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无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读表可以得出: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新老项目,均为简易计税。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够健全,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开具3%的普通票或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票。2.对于一般纳税人,情况就比较复杂。首先是老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分别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对于新项目,一般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但是在过渡期,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四、特定行为简易计税虽然对于建筑企业,在以上三种情形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改变。五、异地项目纳税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般是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纳税申报。当建筑施工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情况具体如下:读表可以得出:1.建筑业纳税人,不管一般和小规模,都要先向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2.当使用一般计税方式时,不管新项目还是老项目,预缴率都是2%,当使用简易计税方式时,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率都是3%。3.预缴和纳税申报都是在国家税务局。六、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读表可以得出: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减轻2.对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时,税负减轻;一般计税时,税负的变化与进项的抵扣情况有关,可能出现税负变高的情况。当然增值税税负也存在上下游的转嫁,毕竟增值税可以抵扣。七、税负可能变高的情况1. 营改增实施日前已经完工,项目营改增后,开始收款开票。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4月A工程项目完工,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成本已经发生1000万元,收入尚有500万元没有收到。5月30号收到500万收入。按照我们这个合同的收款日期,我们这500万就一定是交增增税的,但是5月30号之后,不存在成本抵扣。因为试点之前的进项,是在一般计税方式下,我们就存在着500万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情景,那税负一定是暂时会偏高的。2.上游企业不规范,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票,不能抵扣进项。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5月1日承接了B项目工程,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12月1日完工收款。材料成本是1000万元。在一般计税方法下,400万购买设备、材料的价款,其供应商多是农户、个体户,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这些进项是不能抵扣的。这就造成了进项抵扣不足的情况,税负有可能会增加。3.营改增之后甲供材甲供设备的项目举例:甲建筑公司2016年4月承接了C工程项目,该项工程材料设备有1000万,均由建设方提供,也就是甲供,减掉材料后,工程合同额为1000万,因为这是一个营改增以前的甲供工程,在营改增以后具体执行。我们知道,在营改增以前,甲供的材料是需要计入施工方来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以后,对于施工方,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它没有材料,只是纯粹的一个工程劳务。工程合同额为1000万,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基本上是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那么暂时的税负也一定是偏高的。政策建议:建筑企业应该慎重选择适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实现平稳过渡,减轻税负。具体建议如下:1.加强对财务人员和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纳税培训,上至管理层,下至具体执行层都应充分掌握政策要点,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操作失误,造成税负增加,风险增加。2.完善会计核算方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于营改增之前的项目,尽快结算,因为5月1日后,营改增之前购进的设备、办公用品等是不能再营改增之后抵扣进项的。所以,应尽快结算成本,尽早开具票。3.营改增后,当出现新老项目共同经营生产的情况时,应该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对整个企业来说税负较轻。4.营改增后,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核机制。对材料采购商,加强筛选和管理,确保能够取得合理抵扣凭证。对合同内容中有关增值税涉税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最大程度保护合同双方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减轻税负。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9 08:38:421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最新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房地产税率怎么规定的,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概况如下: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为保证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以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现就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在调整准备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38:501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有什么影响

 本月起我省启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引发不少关注。一旦正式“营改增”,会对建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昨天,第十届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在我市开幕,来自建筑领域众多行业企业的代表们汇聚一堂,关于“营改增”方面的话题,也成为这次高峰论坛的焦点话题。  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从2001年开始举办,是行业政策传播和理论交流的平台。本届高峰论坛落户我市,主题是“为企业减负,为行业助威”。  论坛前,主办方举行了一次新闻发布会,“营改增”成为热点之一。有媒体关注,如果对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会对建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建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来自江苏的一位建筑市场管理协会的与会嘉宾说,通过对全国一批建筑企业样本进行测算发现,“营改增”将让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但是,建筑企业应该正视这一情况,通过创新等办法积极应对。绍兴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说,“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带来的考验和结果是不一样的,他们对此发出的声音也是不同的,究竟孰优孰劣,孰利孰弊,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高峰论坛期间,“营改增”也是一个讨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与会嘉宾,将围绕建筑企业如何应对启动在即的“营改增”,避免“减负”变成“增负”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  除了“营改增”,这次高峰论坛还通过对当前形势和建筑业未来发展的探讨,帮助企业认清形势,找准自身定位,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要话题包括:“建筑业如何规范和完善保证金制度,让建筑企业轻装上阵”、“央企、国企和民企应采取何种方式,加强相互沟通、借鉴和合作”等。  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建筑强市”,这次高峰论坛在绍兴举行,使我市的建筑产业和建筑品牌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  统计显示,目前,我市建筑业有企业950家,从业人员150万,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去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4213亿元,占全省的28.7%,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2023-09-09 08:39:137

营改增后建筑业要交哪些税种分别税率多少

1.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要求,建筑业由征收营业税3%税率,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在本次营改增四大行业中受影响最大,要求大型建筑商财务核算更为严谨。2.关于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1%(提供建筑服务);3%(提供特定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3%(提供建筑服务);免征(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023-09-09 08:39:413

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介绍?

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规定是多少?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增值税税率,基本概况如下:营改增最新消息:财政部2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显示,除北上广深城市外,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满2年(含2年),对外销售均免征营业税。2016年将在建筑业等四大行业推行营改增。《证券日报》记者获悉,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建筑业年产值近1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500万,建筑业营改增涉及人数众多,利益调整复杂,因此营改增方案设计十分慎重。普华永道中国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建筑行业因为上游抵扣不健全,税负上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房地产业中,土地作为开发成本中的大项,能否纳入进项被抵扣,将极大影响企业税负。分析人士表示,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而且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也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40:001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的税负是多少?

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影响首先取决于企业成本结构。在土地成本占比较低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企业付出的建安成本增值税将有望获得抵扣。相比之下,一二线城市则由于建安成本占比较低,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规模可能不足,受益有限。 从税收转嫁的角度来看,房地产企业很难受到上游建筑行业税负转嫁的影响,从而不会增加房企成本。而在下游,一些商业地产企业增值税却可能部分转嫁给消费者。从这个角度来看,随着未来营改增的持续推进,一些商业地产销售收入占比更高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建安成本占总成本比例更高的地产商,或将更多地受益于房地产营改增的持续推进
2023-09-09 08:40:113

营改增后建筑工程哪些适用简易计税

1、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方法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023-09-09 08:40:292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了?

原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3%计税依据没有特殊规定,按增值税一般销售额来计算纳税,但要注意以下内容: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23-09-09 08:40:392

建筑劳务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建筑劳务营改增后税率:1、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1%;执行简易计税是税率3%。2、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3%。
2023-09-09 08:41:136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怎么纳税

按照规定要求正常缴纳,不过要多交一些
2023-09-09 08:41:444

建筑行业预缴所得税税率

法律主观: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一般纳税人采用基本税率加低税率模式;小规模纳税人采用征收率模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税率-(材料+劳务支出)*税率销项税额计算很简单直接,即建筑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乘以税率(11%);进项税额的计算相对繁琐,是企业支付分包、材料、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务款项时说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款。法律客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2023-09-09 08:42:271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分包是实行差额征税吗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2023-09-09 08:42:391

营改增后对工程预算和结算审计有何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 建筑业“营改增”将给建筑业和建筑企业带来多种影响,本文主要结合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就“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做简要探讨。“营改增”对目前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一旦建筑业“营改增”试行全面铺开,其对建筑业现行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造价体系的修订迫在眉睫。 1.“营改增”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 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尚未实施,现行建筑业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 整个造价的 3.41%。而一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不再适用原营业税 3%的税率,其课税对象、 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变,必须出台与之 相对应的增值税税 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无章可循,招投标也将失去相 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 2.现行造价体系修订的现实性分析 一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我国现行建筑产品定价模式、计价方式,与残酷的市场环境之间, 存在着政策制度和实际操作上的矛盾。如果没有合适的配套过渡政策,“营改增”恐将导致房地产开发 商成本上升,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有可能会转嫁至购房者。 二是由于无法转嫁的高额税负。中国建设 会计学会曾通报了对 66 家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调研测算情况,该测算按规定进行了理论和实际 两种测算,其结果反差较大。其中,理论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平均减轻 税负为 83%;而实际 测算结果则是:平均增加税负为 93%,折合营业税税率是 5.8%,约增加 2.8 个百分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规定,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这里所说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当营改增后, 税金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建安造价 =(利税前费用 +利润 +税金) =(利税前除税费用 +进项税额) +利润 +应纳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 =利税前除税费用 +利润 +销项税额
2023-09-09 08:42:582

营改增不包括哪些行业

问题一:营改增包括哪些行业范围 北京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四)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 *** 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一)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3.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二)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是指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1.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 问题二:2016年哪些行业不实行营改增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除了四大行业,其他行业暂不实行营改增。 问题三:目前营改增7+3模式涉及的行业有哪些 10分 “营改增”“3+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问题四: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分别有哪儿些行业营改增了? 您好,“营改增”,简单地说,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起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如果这项政策正如前两天两会所说要全面推行的话,以后营业税该是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而到目前为止,前两年试点的交通服务业、部分生产性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服务业基本全面实行营改增了。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主要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对于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和理解: 1.营业税的坏处和增值税的好处 增值税是最主要的流转税种之一,其最大特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复计税。增值税通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核算资源在企业内增值部分应缴纳的税款,不增值不交税;而营业税则一般是通过营业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交营业税,不能减除进项税额,导致资源在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多次计税的现象。‘营改增"的内在机理就是它减少了营业税的重复征收,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成本,这将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2.“减税”是“营改增”的功能之一。 营改增不仅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同时还要降低增值税的税率。 3.营改增”还具有财政体制调整方面的功能。 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营业税为地方的主体税种。“营改增”不仅关系着税收体制全局稳定,也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利益分享。 我认为大概就这几点了,,可能还有一些深层次的原因我还没有解读到,请见谅。 问题五:营改增的推出对我国的哪些四大行业有影响 营改增的推出对我国的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有影响。根据第一财经发布的《营改增攻坚,对四大行业的影响》可以看出: 一、金融业: 1、“对金融业全面征收增值税,在国际上尚不多见。一些银行客户在细则出来后做过测算,按照最后公布的细则测算下来对利润的影响会比之前预想的要大。总体而言,此次营改增虽然金融业6%的税率与原营业税政策下5%税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业若不能足额取得进项税额,仍存在自身税负上升的风险。” (1)“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政策动向与内部假设测算,‘营改增"后税负总体上基本持平。”旗下有众多金融业务的中国平安对本报表示。但另一家中小型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却表示根据内部测算税负会略有上升,同时利润可能略有下降。 (2)例如,之前业内广泛关注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抵扣。此次细则中明确,企业向银行的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那就意味着对于大客户,银行很难进行增值税的转嫁,因此会减少自己的收入,而对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如果银行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转嫁部分增值税成本,则企业融资成本将有所上升。” (3)同时,在营业税下可以免税的同业往来业务在此次细则中也并非全部免税。细则中规定,只有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线上”短期拆借行为才可以免征增值税,但“线下”的短期拆借就并未在免税范围。 (4)“原本行业预测同业业务即使不免税,如果利息费用进项可抵得话也可以在同业间相互转嫁,影响不会太大。但‘线下"的短期拆借可以被视为贷款的性质,而此次细则中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能抵,那就意味着拆出银行,即可以被视为将资金‘贷出去"的银行,这6%的增值税可能无法转嫁。除了对于税负影响的考虑,许多金融企业在营改增准备过程中也充满挑战。 (5)我国和大多数增值税税制国家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即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金融服务企业通常有应税服务、免税服务以及零税率服务,而且很难划分各项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的复杂性,细则对于准备时间给予了一定的“隐藏优惠”。对于大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默认的申报期为每月申报。但新的增值税法规对银行、财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包含保险公司)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即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这使得这一类企业有额外的几个月来改造他们的系统以顺利完成增值税申报。 二、房地产业: 除了复杂的金融业之外,房地产业是另一个在此次营改增之中备受关注的行业。 (1)“我们的房地产业客户目前也正在根据细则内容进行测算,整体来看对企业的影响应该是偏正面的。” 尽管房地产业的税率从之前的5%上升到11%,但此次细则对房地产企业的最大利好就是销售收入可以在扣减土地出让金之后差额征收增值税。 (2)“从之前的营改增政策来看, *** 对使用差额征税的方式是非常慎重的。所以之前房地产企业会担心土地出让金会不会采用差额征税的形式来进行。如果用进项税抵扣的方式企业在交土地出让金的时候需要先交增值税才能拿到专用发票,对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都有影响,对于征管上也会产生很多复杂的问题。现在差额征税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一块石头落地了"。” (3)当然,最终的应纳税额情况视土地占整个项目的比例价值以及建筑劳务和材料占项目开发总价值的比例。“如果建筑劳务和材料占项目开发总价值越高,则可抵扣进项税额越高,因为材料的进项税率为17%,而建筑成本会带来11%进项税。” (4)“供应商可以按照不同的项目选择适用不同的税率进行缴纳增值税。因此,某家房地产公司就住宅希望按照5%征收率采取简易征收方式......>> 问题六:营改增适用哪些行业? 营改增分三步: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试点,第二步在部分行业全国范围,第三步在所有行业全国范围实行营改增试点期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把握营改增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之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陆路运输服务中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了轨道交通运输2、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此次改征增值税范围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1、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不包括“港口码头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3、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航空运输服务1、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2、航空运输服务不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技术转让服务转让专利或哗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技术咨询服务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技术培训服务(包括各种专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传授)按照“技术咨询”征收增值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 业务流程服务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解释特别说明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注意“设计服务”与电路设计、广告设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电路设计属“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广告设计属“广告服务”。随同理发及美容服务一并提供的发型设计,不属于“设计服务”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注意“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应税项目中,除“商标”、“著作权”转让外,还包括“商誉”转让服务、“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中有关“著作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解释执行。知识产权服务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服务。 广告服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问题七:哪些企业属于营改增或者哪些经营范围属于营改增? 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其中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问题八:增值税(不包括营改增)税率与征收率有哪些规定 一般纳税人:17%税率 13%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运费扣除率:7%(营改增后已废除)。 问题九:2016营改增受益的是哪些行业 建筑业:税率从3%增加为11%,所以会有一定的税负冲击。“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具体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毛利率、进项税可抵扣比例以及期间费用率。预计房屋建设、钢结构、公路桥梁、专业工程板块总税负下降,建筑设计、水利水电、铁路建设、园林、化学工程、装饰板块总税负增加。   房地产业:税率从5%提高至11%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梁因乐指出,税率从5%上升至11%,所以冲击也不小,但是国家针对建筑业以及房地产行业已经出台了非常充分的过渡政策。断“营改增”对房地产公司的影响,关键是看土地成本能否抵扣。地产行业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建安、财务成本构成。地方 *** 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利息成本需等待金融服务业进行“营改增”后方能取得票。   若土地及利息成本无法抵扣,则相当于营业税由目前5.5%上升至6.75%,地产商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且毛利越高的项目税收负担越大。   金融业:受益“营改增”挑战也不小 对于金融行业,“营改增”有利于降低税负,但难点在于金融业的产品、服务种类较多,要把不同产品的特性甄别出来进行归类,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而且,“金融业非常依赖系统,所以企业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系统调整好,把庞大又复杂的服务、产品梳理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营改增”推进利好金融行业利润释放和优化费用支出结构。综合考虑政策、估值和业务结构变化。 总体上来说是利好A股!   何金生:营改增细则落地,对A股来说,总体冲击有限。具体影响要细分到行业个股上。   项超政:上述政策意味着意味着,过渡期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完全平移了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目前来看,这种政策的平移并不会带来税负增加。而从上海来看的话,该城市拟从三方面调整房地产政策。   第一,房贷利率折扣统一上调为最低9折;   第二,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第三,二套房政策中,严格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最低5成,非普通二套房最低为7成。当然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降温有抑制作用,也将继续冲击房地产市场相关个股,但市场已有预期,且只是地域性的,对于整个市场影响并不会太大。   大盘方面,从昨天收盘看,沪指15分钟分时出现连续阴线,并伴随放量,特别是跌幅居前属强势股,显示恐慌气氛升温。短线将回落至10日线,同时其他均线依然向上发散,有望构筑支撑,因此回档空间也不大。   梅洋: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政策的推出是要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长远来看对老百姓来说也是非常有好处的,政策的推行针对的是行业整体,而不是每一个企业。“营改增”推进利好金融行业利润释放和优化费用支出结构。综合考虑政策、估值和业务结构变化,建议关注金融板、服务业板块,关注券商股。   李超: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部税改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大盘周四低开低走,创业板盘中两次创出反弹新高后尾盘出现跳水,回调整理属于洗盘性质,不会改变短期上升之势。短线可考虑低吸金融板块等营改增相关概念股。   杨岭:营改增细则落地,试点5月1日全面推行,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以及生活服务业来说有着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短期有一定的冲击,但具体到企业,由于建安成本和财务成本的不同,影响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对A股市场来说,由于此前预......>> 问题十:营改增生活服务业包括哪些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2023-09-09 08:43:061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营改增全面推行是在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1、什么是营改增?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2、为什么推进营改增?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3、营改增是如何推进的?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第三阶段:所有行业,全国范围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9 08:43:173

建筑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3%
2023-09-09 08:43:4712

营改增甲供材建筑企业怎么开票给业主?

营改增后:1.继续延续营改增前模式建筑企业给业主开10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材料供应商给建筑企业开具600万(17%)材料发票:结果是:建筑企业开10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但获得600万(17%)材料发票进项抵扣,业主获得1000万(11%)建筑业施工进项抵扣2.材料的增值税发票开给业主(业主要求)材料供应商将600万(17%)材料发票的增值税发票直接开给业主,则建筑企业只能给业主开4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结果是:建筑企业开4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业主获得4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和600万(17%)材料发票进项抵扣影响:“甲控材”供应商不能将材料的增值税发票直接开给建筑企业,而是给业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23-09-09 08:44:341

建筑业营改增具体时间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建筑业营改增具体时间怎么规定?基本形式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业营改增具体时间,基本概况如下:2月2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这被业内解读为建筑业将于5月份实施“营改增”的信号。建筑业“营改增”或将于5月份推行“营改增”进展到目前,我国还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这四大行业没有实施。1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提出,今年要全面推行“营改增”。河南商报记者于春节前参加的河南省国税局新闻通报会也透露,2016年将稳步推进最后四个行业的“营改增”,并测算出将涉及30余万户纳税人。2月22日,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在住建部官网发布。文件称,“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这个文件被认为透露出两个信号:一是再次确认了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率应该会是11%(因为文件中使用的是“拟征增值税税率”);二是建筑业的“营改增”,可能将于5月份推行。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44:481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介绍?

一说到营改增影响,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实施营改增之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有哪些?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应对措施?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基本概况如下: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建筑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其能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现象,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面临的影响主要包括:(1)建筑业“营改增”的赋税增减影响(2)建筑业预决算计量的影响(3)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确定的影响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业“营改增”的赋税增减影响1、建筑业劳务输出的抵扣带来的影响目前根据增值税和行业的流通来看,劳务支出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这些费用属于应纳税的增值范畴。通过分析建筑的成本费,人工费大约占整个工程经费的百分之三十。我国人口红利在不断减少,人们的就业观念也有一定的变化,导致了建筑人工费的不断增长。如果将建筑务工人员归为劳务公司管理,然后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给建筑务工人员,这种传统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劳务支出抵扣的问题。在实行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都作为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对增值税进行计算。劳务工人的工资、职工的薪水和社会保险都属于建筑劳务公司的成本费,这些支出不能按照增值税进行抵扣。建筑业的劳务如果不能得到抵扣,建筑业的“营改增”就不能起到减少建筑业税负的作用,从而影响到产业转移和建筑业产业升级。2、建筑施工设施支出抵扣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所应用设施主要是建筑企业通过购买获得的,在进行建筑施工设施的购买时,有的设施是在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有的设施则是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购买的。还有的建筑设施是企业租赁获得的。在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设施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而在进行建筑业“营改增”后的购买的设施则可以通过购买时留下的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很多企业分析设施使用费似乎是下降了,但是,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却发现设施的使用费没有减少。施工设施的修理维护和保养费、施工设施保养维护人员的人工费和场地的租赁费都属于施工设施的成本,所以。建筑业“营改增”实行前后的税负的变化主要是由实行“营改增”后购买的进项抵扣设备和实行“营改增”前不能进项抵扣的设施的数量比。(二)建筑业预决算计量的影响现在,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预决算计量的确定是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费用的收取,最后算入工程项目的总预算中。在实行“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本来应该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在工程施工时不能对进项税额进行准确的预算,导致了增值税额的不同。现行的工程预算与工程预算定额中税费的规定存在误差,导致了工程预算造价不能确定。(三)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确定的影响建筑业工程与其他的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差异,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必须要先进行图纸的设计,再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在设计时,每栋建筑在设计上是存在差异的,而且施工环境也不同,就导致了建筑物之间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建筑施工项目的造价很难计算。在建筑工程进行计量时,很多项目不是施工方进行计量,而是需要审计机构来进行审计,建筑工程的计量工作程序非常复杂。建筑施工行业的工程款经常出现拖欠现象,增值税的缴纳会给建筑企业的经营带来资金支付上的压力。针对以上的影响内容,建筑企业该做好怎么样的应对措施呢?中达咨询整理相关企业的分析要素,基本内容如下:(一)人工费作为增值额导致税负增多的措施现行的增值税有相关规定,建筑企业所提供的施工服务应该作为提供建筑产品施工的兼营销售行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工成本费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来征收,其余的则应该按照百分之十一的税率来征收。在安装工业设施时,一般是建筑企业自行购买设施和材料,施工企业要提供安装的劳务,应该合理地向客户收取管理费和安装费,安装费的比重很大,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进行征收,如果按照百分之十一进行征收,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将不能接受。(二)对不能获得增值税发票的进项抵扣问题的措施采购时应该按照农产品收购进行进项抵扣,对建筑企业施工获得的非专用发票,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审定方法进行施工材料的进项税额。在建筑施工单位供应设施、材料时,计算工程款项,不能计入销项额内,应该根据工程的施工进行工程款的抵扣,开具增殖发票,要确保销售收入时才能征收增值税。(三)对不能及时获得抵扣凭证进行进项抵扣的措施1、建筑业“营改增”后接受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进行税额的确认时,在申请抵扣后产生的留底税额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建筑工程项目的结算都存在拖延的现象,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如果获得了增值税的发票后应该在半年内到税务部门进行确认证明的办理,并且要在证明办理后的一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进项税的抵扣。在获得了认证证明后,并且在第二个月申请了抵扣,申报后的留底税额没有时间的限制。建筑工程施工结算的拖延会导致施工款不能及时的收取,会造成供应商的货款拖延,供应商会进行逼债,导致建筑施工部门不得不借款还债,在取得专用发票后,在第二个月申报纳税抵扣,但是,财务的预算金额不确定,导致了发票不能及时的开具,无法与材料款进行抵销。2、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在已经完工却没有完成决算的项目上,应该按照营业税按时缴纳营业税 现在有很多建筑工程,在已经完工的情况下,但是结算还不能完成,从而对企业施工的材料款不能及时缴清。对于这些已经完工却没有进行结算的施工单位,在开具发票时,不能进行原材料进项税的抵扣。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45:111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自营改增之后,我国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怎么规定?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概况如下:首先我们先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基本概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2016年1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决定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 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从2012年试点到2015年底,“营改增”已经累计减税5000多亿元。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最后了解一下,增对建筑行业营改增,建筑企业应对措施:首先,要认识到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是国家宏观层面上的大事,作为企业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国家的税制改革是进一步完善税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避免重复征税,初衷是要减轻企业税负。从企业角度来讲,要积极行动,配合整个行业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要抓住“营改增”在建筑业推迟试点的契机,“亡羊补牢”的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努力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程度,避免进一步加重企业税负,使税负政策环境更趋恶化,保证全行业健康发展。其次,建筑企业管理者要从心理上做好准备。按照“营改增”对建筑业确定的征收税率和计税方法,在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管理依然粗放的情况下,负担加重是无疑的。只有改革和完善内部体制机制,进而提高企业内控水平,才能应对这一严峻形势。企业必须及早准备,把“营改增”看做是倒逼自己加强自身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9 08:45:191

建筑行业的营改增什么时候出来的

全面营改增是2016年5月1日开始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征收范围: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扩展资料: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
2023-09-09 08:45:291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了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施工许可证》注明施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清包工、甲供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2023-09-09 08:45:442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2019年4月1日起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19年4月1日前增值税有5档,分别为:16%、13%、10%、6%、0,降低税率后,变成了4档:13%、9%、6%、0。
2023-09-09 08:46:013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税率是3%吗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是的。建筑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征收计税办法是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按照3%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七)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2023-09-09 08:46:254

营改增适用简易计税的施工企业分包劳务能抵扣吗

营改增后税收情况: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方面,“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公平税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经营模式的选择、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物资采购与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架构的设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税负变化:原营业税政策下,计税基础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这在会计核算上就有所体现。由于进项税的抵扣,“营改增”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税制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即理论上来说,计税基础是减少的。但是增值税税率为11%,税率明显提高了,如果进项税抵扣这方面管理统筹工作不充分,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当然,只要税务筹划工作跟上了,做好进项税抵扣工作,税改后企业承担的税负是降低的。建议“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由营业税粗放型的管理改为增值税的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对增值税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 营业税的计征比较简单,筹划空间比较小;而增值税计征的筹划空间较大,值增税的优惠政策、税率、管理环节等影响因素较多,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筹划,以求降低企业的税负。①选择合格供应商,加大进项抵扣金额。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梳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进行协商或淘汰,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 ②固定资产的投入。营改增后,工程建设是选择租赁还是购买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到进项税可抵扣的情况。③其他成本的进项抵扣。例如酒店住宿费、办公费、物业费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学习补充,做到精细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总结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实际交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还有企业反应调整的能力不同,会出现较大的差别。如果不能适应,可以考虑选择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企业不能停滞不前,做好自身的筹划才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好处。
2023-09-09 08:47:164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税率是3%吗?

是的。建筑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使用简易征收计税办法是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按照3%“征收率”交纳增值税。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七)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23-09-09 08:47:351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是多少?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税率是多少?想要知道答案嘛,下面是中达咨询小编梳理的有关建筑业营改增税率相关内容,基本情况如下: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并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5月1日起,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从11%下调至10%。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9 08:48:071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
2023-09-09 08:48:243

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1%。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
2023-09-09 08:48:414

营改增最新消息: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

【答案】: 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为保证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以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 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为: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现就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在调整准备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2023-09-09 08:49:111

建筑业营改增后,对企业造成了哪些方面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后,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如下:增加企业税负,在概预算按照营改增重新调整之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高低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税负,因为业主付款是按照裸价加上税费支付给承建单位的,裸价是承建单位的收入,业主支付的税费是承建单位的销项税并不进成本,不管销项税额按照多少收取,跟业主结算是不变的。收入、利润下降,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之前,主营业务收入中是含有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额,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属于不含税收入额。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11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应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0亿元[111÷(1+1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资产入账成本是扣除进项税额的金额,资产总额将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降低,会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2008-2011年增值税的收入远远超过营业税的收入。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23-09-09 08:49:191

营改增后工程款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工程款发票、徽=电、真数据——包——过——以下信息您忽视不用看就可以了。工程发票现在来讲应该是建筑服务发票,有关公告如下: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税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现就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二、纳税人应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三、纳税人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料范围,完整保留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建筑服务的资料备查,否则该建筑服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纳税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对少缴的税款应予追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四、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无需备案。
2023-09-09 08:49:287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介绍?

一说到建筑营改增,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最新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率怎么规定的,基本概况如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通过相关营改增政策人士解读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基本概况如下: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现将核心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1、明确了税率,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其中确定建筑业适用11%税率,近年来,包括住建部在内建筑业各届人士通过各种方式提出质疑,但还是如预料的一样~11%!昨天(3月18日)最终确定!2、明确了不动产全面折扣。2016年5月1日起,在之前已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3、老合同、老项目采取过渡性措施。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4、进一步明确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给本次营改增划定的红线,总理代表政府“只减不增”郑重承诺,这对于一直担心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建筑业绝对是重大利好,最强的福音!综合相关消息,为了达成“只减不增”的目标,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划合适方案,除了以上提到的“老合同、老项目采取过渡性措施”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这个特定行业很可能指建筑业,究竟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性措施,让我们拭目以待!5、具体政策文件还在最后修订。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正在抓紧准备营改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尽快公布。6、五项工作确定试点顺利推进。目前,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2个月时间,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试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财税部门已作部署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紧准备营改增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尽快公布。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做好包括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等在内的宣讲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国税、地税部门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四是税务部门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五是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各种诉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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