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农产品安全标语

2023-09-25 19:43:46
共1条回复
我不懂运营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

2、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3、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

4、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5、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

6、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创争国家农产品安全县。

7、围绕强化科技支撑,突出示范园区建设。

8、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9、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

10、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11、立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农业主导产业。

1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3、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摇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14、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开发。

15、实施沼气工程,改善农村环境。

16、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促进“三农”发展。

17、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18、科技示范上水平,项目推进上规模。

19、金秋喜迎八方宾朋,摇热情服务四海客商。

20、农产品无公害,健康生活更精彩。

21、农产品田头到市场,全方位安全监管不能忘。

22、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

23、要吃放心菜,认准无公害,饮食讲安全,身体保康健。

24、发展一村一品,建设现代农业。

25、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26、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27、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28、依托农业综合开发,打造现代农业。

29、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0、农药知识不可少,用法用量要记牢。

31、开千村示范之花,结万村推进之果。

32、一年四季讲质量,一日三餐有安全。

33、突出重点,精品示范,创新务实,幅射带头。

34、搞好村庄规划,改善农村面貌。

35、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强化富民强农基础。

3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37、引导支农资金整合,完善统筹开发机制。

38、夯实农业基础设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9、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0、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存环境。

41、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品安全。

4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43、农业开发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44、养殖林果和蔬菜,互相促进是生态。

45、合理利用土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46、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47、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4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49、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0、科技示范,典型引路;幅射带动,增效增收。

51、农产品无公害,消费者人人爱。

5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53、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5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55、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56、绿色铸就品牌,特色创造名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王牌。

57、开发一方,兴业一区,富民一方。

5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59、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保障生产者合法利益。

60、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61、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62、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63、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基,地满足消费者安全需求。

64、抓好工程监理,提高项目标准。

65、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举措。

66、坚决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6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68、实施科学管理,彰显项目效益。

69、人人参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70、强化建后管护,发挥持续效益。

71、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72、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构建环境友好型农村。

73、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74、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75、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发展。

7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77、建立放心菜专销区,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78、拓宽农发资金渠道,创新开发投入机制。

79、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民农民。

80、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81、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奔小康。

82、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相关推荐

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希望能帮到你
2023-09-09 11:56:044

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其中,“安全性要求”需要由法律规范,实行强制监管来保障,如有害重金元素含量、农兽药残留、残病微生物等;对于“非安全性要求”,有部分指标需要法规标准规范,如生鲜奶蛋白质含量、油料作物脂肪含量等。多数口感、色香味指标没有法规标准规范,需要通过生产者树立产品品牌、全社会评价和消费者认可来决定。
2023-09-09 11:56:331

农产品质量安全指的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 1、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 2、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合成,留有和残存的营养或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 3、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或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等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1、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2、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以及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等等。
2023-09-09 11:56:571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

问题一: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问题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员”是什么意思 一、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监管体系 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员由乡镇分管负责人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宣传员由有辖区监管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司法所的负责人担任;协管员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担任;信息员由乡镇卫生院分管公共卫生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四员”经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食安办审核、备案,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3、开展调研,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市场动态,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报乡镇领导小组研究;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5、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员工作职责:负责乡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1、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 2、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检查调研活动; 3、指导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 4、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协管员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1、向本行政村(居委会)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经常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熟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状况,接待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及时上报信息,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5、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员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辖区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参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调研活动,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4、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信息、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材料整理,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达到“六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机构牌子、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工作台账、联系电话)。要加快建立健全“四员”工作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工作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四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反应机制的灵敏度,降低食品药品安全......>> 问题三: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问题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 *** 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 *** 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 *** 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 *** 要求,利用三......>> 问题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问题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涵盖环境检测(土壤、大气、水等,重点检测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检测、微生物检测相关仪器,包括: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电感偶和等离子体质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液相、气相、液质、气质、微波消解仪、电热板、大气采样器、氮磷钾速测仪、电子天平、等等…… 问题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 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 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 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 反而诸见报端, 影响面越来 越大, 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 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 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 从现 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 能性基本为零,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 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 于自然环境, 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 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 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 农产品 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 命的机体, 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 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 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 ----- “农药” ,就像“人用药” “兽药”一样; 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 ,就像人 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 。 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 正相关。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 --- 巴拉塞尔萨斯, 曾 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 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 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 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 。众 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 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 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 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 等等, 摄入同一种食品, 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 例如牛奶、 虾蟹等, 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 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 造成上吐下泻, 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 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 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 对同一种食品的消 化吸收能力就越强, 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 食品质量越是相对 安全。 这两种问题的解决, 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 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 第三、 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 工程院 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 也 就是说, 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 生产过程牵涉的环 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 其 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 是 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 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 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 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 结 果可想而知, 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 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 起的化学性污染。 当然, 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 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 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 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 进而引 起食源性疾病, 引起食品安全事件。 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 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 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 建 立起一套奖惩明晰、 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 问题八:为什么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问题九:以什么为重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当然是以质量检验检疫为重点,再好的农产品如果质量检验检疫不过关也是没有用的。吃到嘴里的东西大家都会很小心。向左壹品农产品就得下大力气去提高质量。 问题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哪些新措施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 *** 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明确地方各级人民 *** 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快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实施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发展战略。严格生产源头治理,依法做好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农资交易行为。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加大蔬菜、水果、食用菌以及水产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构建覆盖主要生产基地、涵盖收储运环节的监测网络。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 *** 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意识。
2023-09-09 11:57:081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对农产品的类别、质量要求、包装、运输、贮运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它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依据,也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就必须有先进、科学、合理的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和人民生活的消费水平,考虑科学发展的先进因素,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水平,在研究历年来农产品质量资料的基础上,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主管机构批准、发布。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扩展资料:七项基本制度全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主要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分别是: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七项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定基本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3-09-09 11:57:2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一是发展绿色化。也就是以绿色发展为指引,增加效率效益,消除原有污染不断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管,逐步构建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营造安全优美的生态环境。二是标准化。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就难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以农产品为单元,以生产过程为主线,健全完善贯穿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销全链条的质量标准体系,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必依,违规必追责。三是市场化。质量安全问题,最终还要靠市场来解决,要围绕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将品牌打造、宣传推介、市场营销以及“互联网+”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引导机制。
2023-09-09 11:57:395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9-09 11:58: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第八条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九条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第十条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第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第十七条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八条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二十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作规程。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第二十三条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二十五条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二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第三十条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三十一条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十二条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志。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三十五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第三十六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第四十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和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有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测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害的,并撤销其检测资格。   第四十五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处理、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对行政处罚及处罚机关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追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3-09-09 11:59:001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2023-09-09 11:59:113

简述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环节有那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环节首先体现在生产环节。应该防止在生产过程当中滥用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化学药品。其次,应该国家注重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2023-09-09 11:59:393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法律主观: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受各种污染的机会很多,其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污染,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包括兽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人为的掺杂使假等几个方面。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依据,是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依据,更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例行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因此,没有标准,就无所谓质量安全;没有标准,就无所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共4条,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制定(修订)的要求以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标准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标准是以科学、技术、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所批准,在一定范围内共同遵守的技术性文件。在我国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按法律的约束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其中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可自愿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如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是农业标准体系中涉及农产品安全和质量中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有机系统。我国现行的农产品卫生标准、无公害食品系列标准等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标准体系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农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安全和质量两类标准。安全类标准主要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素方面的标准,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质量类标准主要是指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与农产品质量有关的标准。一般来讲,国外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由国家标准、协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而我国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的层级,则由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纪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个层级为政府性标准。
2023-09-09 12:00:10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环境复杂,易受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质量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运输等;存在多种食品安全隐患,如农药残留、兽药滥用、重金属污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农民、生产企业、政府和消费者等;需要跨部门合作,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
2023-09-09 12:00:201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这个问题你是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就是:利益。要细分就是生产、运输、销售了。生产的时候土壤有没有重金属,有没有用化肥等等,运输过程中有没有放什么化学用品保鲜,包装用的物品是否安全等,销售就更别提了,各种情况为了利益儿存在的行为,都是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时候,利益真的没那么重要!
2023-09-09 12:00:373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我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从蔬菜、猪肉开始,逐步向粮、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从20**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争取到20**年底,全区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二)工作步骤:从20**年7月1日起,首先对蔬菜、猪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20**年1月1日起,对禽类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兼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区、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单位签订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   2.明确部门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抓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抓好种植业及养殖业产品的防疫、检验、检疫检测的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管理,指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对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实施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重大事故。   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场内经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查处及销毁。   区经贸局:负责对牲畜屠宰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监管。   区法制局:负责制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区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集体饭堂等公共领域的农产品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1.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根据全区的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规划,避免工业污染源,同时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专用灌溉渠道,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为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要加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建设,把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成为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认证,争取到20**年底把我区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成为无公害生产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重点做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我区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和指导。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渔药)应尽快淘汰。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对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托,是确保我区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关键。   1.建设配套完善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所需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中心运作经费的到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农产品。   2.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站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检测站应配备3至5名专职专业检测员。镇级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   3.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进行自检;各大型市场、重点市场要建立专门的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也要设立检验室,由区质监部门监督落实;各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立“瘦肉精”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4.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综合防治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验室的运作,加大对生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监控。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销前抽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镇(街道)检测站负责产中和上市前检测;本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要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本区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我区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在加强监测和销前抽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标识制度,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制度,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进货把关查验,建立记录档案,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向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达到质量安全卫生的要求。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户应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情况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逐步推行肉禽的标识管理。   4.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日公布制度,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街道)检测站等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市场、超市的检测结果可在市场或超市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测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区工商局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品种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5.实施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   6.对外地进入南海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施销前检疫、检测制度。通过检疫、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南海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获得产地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南海区域市场,但是经营者必须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今后,凡在本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相关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蔬菜)。   7.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积极开展查证制度,配备速测仪器,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凡通过检测的农产品,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予销毁。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费用由产品所有人承担。   (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农产品市场布局和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同时加快对现有市场的扩建、改造步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中心城区要逐步推进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   2.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各农贸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3.积极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扶持并鼓励农产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的物流中心。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创建专销网点,实行专区销售,推行品牌经营。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等的对接互认,减少中转环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电子统一结算和订单交易、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   4.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向镇村、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延伸。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及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   5.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农业局等执法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或者其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确认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按规定销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所有人收取销毁费用。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批号、销量、销售去向和渠道、生产和经销单位、追回原因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于公告收回或限期追回的不合格农产品,消费者可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换要求,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具有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3-09-09 12:01:041

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定义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一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具体指如下: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如农产品中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的残留限量,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允许量,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规定,对农药、兽药、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使用规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执法依据,也是支撑和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的重要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法律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2023-09-09 12:02:271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3-09-09 12:02:382

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2023-09-09 12:02:4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没时间回答啦
2023-09-09 12:03:092

农产品适用于食品安全法吗

不适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9-09 12:03:203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2023-09-09 12:03:301

如何界定《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过第二条第六项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也就是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它产品。扩展资料:食用农产品范围包括:(一)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1、粮食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园艺植物(1)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①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②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③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④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2)水果及坚果①新鲜水果。②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③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3)花卉及观赏植物,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3、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4、油料植物(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5、药用植物(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二)畜牧类,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1、肉类产品(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 如牛、马、猪、羊、鸡、鸭等。(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2、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
2023-09-09 12:03:40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2023-09-09 12:03:571

《农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编辑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http://baike.baidu.com/view/110421.htm
2023-09-09 12:04:072

为什么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023-09-09 12:04:201

如何看待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一团糟
2023-09-09 12:04:303

为什么要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

因为老百姓需要,谁不想活的长一些?所有的进步和改变都基于利益的需求。
2023-09-09 12:04:532

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哪些特点?

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以下特点:1、危害的直接性,农产品质量不安全主要是指对其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言,大多数农产品一般都是直接消费或者加工后被消费,受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农产品均可能直接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危害。2、危害的隐蔽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或程度仅凭感官往往难以辨别,需要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有些甚至还需要经过人体或动物实验才能知道,由于受科技水平等条件限制,部分参数检测难度大、检测时间长,因此,质量安全状况难以及时准确判断,危害具有较强的隐蔽性。3、危害的积累性,不安全农产品对人体危害的表现,往往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发现,如部分农药、兽药残留在人体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4、危害的多环节性,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对农产品产生污染,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2023-09-09 12:05:271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形成的根源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或者背景: 一是市场经济下强烈的利益驱动。 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计划经济也不存在现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市场经济下的商品生产,产品不是自己消费。生产经营是为了盈利,盈利的诱因势必刺激人们采用一切有利于扩大产量、降低成本、促进产品销售的技术。 二是农产品信息不完全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学过经济学都知道,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三个假定:经济人、完全信息、完全竞争。完全信息指的是交易双方对相关信息完全把握从而保证交易完美高效。按照这个假定,交易双方是优质优价、愿打愿挨、两相情愿,产品安不安全交易时双方是清楚的,所以不存在谁损害谁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事实上,农产品质量信息消费者很大程度上是不知情的。首先仅凭感官无法全部掌握;其次农产品标签标识也不健全,或者是没有,即使有也不是规范不可靠。这样一来,优质不高价,劣质不少价,市场上产品良莠不分,忠厚老实的就会吃亏,品质安全的产品由于成本高谁都不会去生产,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市场,出现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也就是市场机制失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此愈演愈烈。 而且,还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国内外统一市场形成,农产品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产品链条进一步加长,环节进一步增多,再加上广告肆意扩大宣传,信息不完全的问题,信息虚假的问题更加严重,这些势必加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工业化对传统农业生产的巨大影响。 工业化对传统农业的影响是双重的。 有积极的一面:工业化成果为农业的改造提供了的先进的技术、投入品、装备、经营管理理念方面的支持,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但也要看到消极的一面:即巨大的工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化肥、农药、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大量使用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对农业环境的影响。气候环境的变化导致病毒、疫病的流行。 古人有个思想:就是把新技术新发明看成是“淫技奇巧”。这个思想总体上是不对的。但提醒人们要注意一些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要注意扬长避短。像瘦肉精问题、毒鼠强等原来都是作为好东西从西方引进来的。 四是收入水平提高后对生命安全、生活质量更加关注。 人们可能有个印象:随着食品事件曝光,好象现在食品比过去绝对差多了,食品安全越治问题越多,水平越来越下降。 其实70年代80年代农业上使用农药毒性要比现在严重得多。如六六六、1059等等大量使用。那时候是短缺经济,人们在乎的是温饱,安全是次要的。那时即使出现因食用使用过高毒农药的蔬菜而导致急性中毒事件,人们反应也不很激烈。而这几年,因农产品质量比以前安全多了,但人们对质量安全关注度更高了。这说明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对不安全因素容忍更加有限。安全已经成了第一位的。 五是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增长方式不适应及农业组织制度不适应 我国农业客观存在粗放型增长。主要是靠增加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实现产量增长。 我国农业实行一家一户为单位家庭经营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 五是社会治理的缺失。 我国仍然处于经济、政治社会重要转型时期。政治,法制社会还没有完全形成。经济,正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两型社会建设还只是起步。社会,受市场经济影响,传统道德伦理受到冲击,重建社会道德秩序任务十分沉重再加上信息化的加快发展,信息快速传播,事件效应扩大,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极易造成大的影响。面对这些前所未有变化,由于政府及其部门缺乏经验、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诸多缺失。
2023-09-09 12:05:384

农产品质量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

1、造成农村经济巨大损失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会严重危害百姓身心健康,对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形成重大冲击,可谓害人害己。消费者进行抵制,农产品价格下跌,同时相关企业的信誉和口碑遭到破坏,短时期内难以扭转。此外,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的直接经济收入大大降低,也会严重打击农民对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2、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不但是农产品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出口大国,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农产品除了要在价格上有优势外,更要注重质量安全等问题。入世后,国际市场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质量要求更加严格,但国内质量安全事故和农药残留等问题,导致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略势。尤其是面对欧美高质量的农产品的挑战,我国农产品取胜的机会大大降低,甚至出现了许多国家以质量安全问题而拒绝进口我国农产品的现象,出口形势比较严峻。3、造成农产品产业危机由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从个体经营逐渐向产业化发展,因此一旦出现个体的质量安全事故,也会对整个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影响。例如山东个别多宝鱼药物超标事件的曝光,造成消费者对整个山东多宝鱼的养殖业自发抵制,不但对涉事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整个山东多宝鱼养殖业的信誉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短时期内当地农业经济收入难以恢复。此外,由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合格,也会对下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损失,产品滞销、货物积压、流动资金紧张,企业经营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因此而面临倒闭的风险。
2023-09-09 12:05:461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反而诸见报端,影响面越来越大,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从现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于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农产品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命的机体,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农药”,就像“人用药”“兽药”一样;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就像人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正相关。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巴拉塞尔萨斯,曾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众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等等,摄入同一种食品,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例如牛奶、虾蟹等,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造成上吐下泻,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对同一种食品的消化吸收能力就越强,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食品质量越是相对安全。这两种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第三、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也就是说,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生产过程牵涉的环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其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是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结果可想而知,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化学性污染。当然,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进而引起食源性疾病,引起食品安全事件。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建立起一套奖惩明晰、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加强相关责任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检测体系检测技术的科技含量。第四、食品是否安全与社会舆论氛围、人群的心理及科学知识水平相关。有些食品的添加剂本身没有问题,也可以用于除农产品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中,但是一经发现用于农产品当中,就会有人猜测整个农产品都是不安全的,比如“染色馒头”,之所以染色是因为使用了政府批准的添加剂柠檬黄,染色之后酷似玉米馒头,其实没有玉米,以此来冒充欺骗。而柠檬黄本身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药品着色剂,早在1994年FAO和WHO就给它定量标准,但在人们的头脑中,都认为是个食品安全问题。再比如,2012伦敦奥运会有媒体炒作说中国运动员每天饮品当中含有“一氧化二氢”成份,一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缺乏科普知识的人都误认为又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就是人们的从众心理,一看到曾经出问题的农产品就避而远之;一谈某一类农产品就“色变”;一听到别人都在说某些农产品有问题,自己就随声附和,这些都可能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大可不必。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唯有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科普知识的普及,当然最终还得以来国民基础大教育。第五、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能力有限。在今年8月10号发生的“张裕毒药门”事件,就是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质检体系的不健全所造成。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生产者不良经营,在没有被监管的“盲区”更是显得肆无忌惮。目前,我国由于监管部门的混杂和分段式管理模式,造成农产品制成品成份的检测监管划分尚不清晰,当然这一环节也仅仅是诸多问题的一个,比如农产品;流通过程的监控等环节依然暴露在无人监管区。这些都与现有的监管体制有关系,政府对相关检测职能部门职责的划分依然不够清晰,这样会造成同一问题“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个人感觉,此类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时,也绝非易事,他牵涉的面积较大,层次较深。体制内,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已经划分,要想重新洗牌,再次整合,实现统一综合管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者,检测技术和监管手段都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速度,一些行为主体的投机取巧,加上现有监管处罚成本太高,很定会有很多“漏网之鱼”,这些都需从决策层到执行面,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全民行动,共同解决。事物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发现新的问题,如此循环。因此,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农产品问题从被忽视到被发现,再到被解决和被发现新的问题,本身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新新者肯定会迷茫,甚至是盲从,所以大家在今后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事,一定要科学,逐一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自己主动的探究事情的真相,从而将其对人体危害降到最低
2023-09-09 12:06:07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经历了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四个阶段。
2023-09-09 12:06:172

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是什么

法律主观: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种类型,其中标志分别为:(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产品是经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凡是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一般要有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可以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无公害农产品。通过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还能了解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2)绿色食品标志可通过产品包装的四项标注内容来识别绿色食品。即: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和“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字样。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的含义是:以LB-XX-XXXXXXXXXXA为例(X代表数字):LB为标志代码,横线中间的两位数字为产品分类,后面的数字依次1-2位为批准年度,3-4位为批准月份,5-6位为省份国别,7-10位为产品序号,A为产品分级。(3)有机食品标志法律客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2023-09-09 12:06:251

什么是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那么你对农产品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农产品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初级农产品的简介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 种植 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 方法 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 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   5、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   2、原竹。是指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   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   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1.产品跌价原因复杂造成产品跌价原因很多,有市场的、社会的,也有经营者本身的原因,归纳起来影响产品跌价的因素有:   (1)经营者生产能力过剩,但又不能通过产品改进和加强销售工作扩大销售,只能考虑采取跌价 措施 。   (2)在竞争压力下,迫使经营者通过降价来扩大市场份额。   (3)经营者生产成本比其他竞争对手低。   (4)竞争对手采取降价措施。   (5)产品需求弹性大,降低价格可以扩大需求量。   (6)经济形势。在通货紧缩形势下,市值上升,价格总水平下降,应当采取降价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全文共八章五十六条。
2023-09-09 12:06:502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对农产品的类别、质量要求、包装、运输、贮运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它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依据,也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就必须有先进、科学、合理的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水平和人民生活的消费水平,考虑科学发展的先进因素,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水平,在研究历年来农产品质量资料的基础上,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由主管机构批准、发布。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2023-09-09 12:07:024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023-09-09 12:07: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七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第八条 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第九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第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二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2023-09-09 12:07:451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1、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3、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扩展资料:1、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从2001年4月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2年7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推进措施:一是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即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净化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二是推行市场准入制,即建立检测制度,推广速测技术,创建专销网点,实施标志管理,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三是完善保障体系,即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研究与推广,建立信息网络,加强宣传培训。2、CAC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其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公平开展,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CAC拥有165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3、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是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2001年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全年5次的蔬菜农残、16个城市畜产品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中药物污染定点监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3-09-09 12:08:00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要 求,并且对人身体有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管,随着科技的发 展,投入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对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农产品质 量安全问题好像不仅没有减少减轻减少, 反而诸见报端, 影响面越来 越大, 甚至造成人们心理一时恐慌, 我想在这里浅谈下关于科学看待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看法。 第一、安全是个相对概念,绝对安全的食品是不存在的。 从现 实状况来看,在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当中,任何“零风险”事情的可 能性基本为零,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如此。 因为食品的原料来自 于自然环境, 而自然环境当中自身就存在着可以依靠现代技术能够检 测或者检测不出的各种元素成份, 只是相对含量多少的问题。 农产品 大多都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代谢产品,它们本身也是有生 命的机体, 也要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当人们在选择消费农产品 时,基本上都会选择“色形味”俱佳的产品,而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 及时依靠农产品的专用药 ----- “农药” ,就像“人用药” “兽药”一样; 依靠适量食品添加剂,才能保证农产品生长的相对“健康” ,就像人 类一样,不可能不患病、不可能不吃药就是所谓的绝对“健康” 。 第二、安全与食品摄入量和频次负相关,与摄入主体身体状况 正相关。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具有革命性的医生 --- 巴拉塞尔萨斯, 曾 说过,万物皆有毒,关键在于剂量。因此,农产品的安全与否,与消 费者摄入其数量和频次负相关。也就是说同一种食品高频次大量摄 入,与低频次微量摄入相比,前者给人体造成的危害无疑要大得多, 甚至是致命危害,这就是俗话说的“只要份量足,万物皆有毒” 。众 所周知,酒甚至是水,过量的引用,不仅会伤身体,甚至会造成中毒 身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单个消费者自身身体素质的不同, 先天性或是后天获得性显性或是隐性疾病, 或是处于不同的环境当中 等等, 摄入同一种食品, 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结果。 例如牛奶、 虾蟹等, 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 但对有些人会产生过敏性反应, 造成上吐下泻, 误认为是食物中毒,进而误测其质量问题。殊不知,食品安全也与摄 入对象身体状况正相关, 消费者的身体素质越好, 对同一种食品的消 化吸收能力就越强, 屏蔽食物的危害能力就越强, 食品质量越是相对 安全。 这两种问题的解决, 最终还得依靠消费者主体自身综合素质的 提高,对问题思考的全面。 第三、 食品是否安全与其生产过程及其存在状况相关。 工程院 院士陈君石曾说过,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 也 就是说, 食品的安全与否与其成产过程紧密相连。 生产过程牵涉的环 节较多,比如直接种植加工、储藏运输、保鲜销售以及后加工等, 其 中直接的种植管理最为重要,因为涉及初级农产品是否喷施农药、 是 否违法使用添加剂等, 更重要的是使用农药、 添加剂产品本身是否合 格、安全,如果这些农药含有违禁成份、大剂量使用、违法添加, 结 果可想而知, 这就是农兽药及有机污染物、 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引 起的化学性污染。 当然, 农产品存在状况也是关系到其质量问题的一 个重要因素,如果保存不当,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理化反应,衍生出一 些对人体有害的次生代谢物; 也可能会招引滋生一些微生物, 进而引 起食源性疾病, 引起食品安全事件。 还有就是一些不同的农产品在使 用时,后加工过程不卫生或是加工食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以至于 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大监测力度, 建 立起一套奖惩明晰、 力度强硬的监管制度, 加强相关责任人的职业道 德教育,提高检测体系检测技术的科技含量。 第四、 食品是否安全与社会舆论氛围、 人群的心理及科学知识水 平相关。 有些食品的添加剂本身没有问题, 也可以用于除农产品以外 的食品生产加工中, 但是一经发现用于农产品当中, 就会有人猜测整 个农产品都是不安全的,比如“染色馒头” ,之所以染色是因为使用 了政府批准的添加剂柠檬黄, 染色之后酷似玉米馒头, 其实没有玉米, 以此来冒充欺骗。 而柠檬黄本身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食品、 药品着色剂, 早在 1994 年 FAO 和 WHO 就给它定量标准,但在人们的头脑中, 都 认为是个食品安全问题。再比如, 2012 伦敦奥运会有媒体炒作说中 国运动员每天饮品当中含有 “一氧化二氢” 成份, 一时引起轩然大波, 很多缺乏科普知识的人都误认为又是食品安全问题。 还有就是人们的 从众心理, 一看到曾经出问题的农产品就避而远之; 一谈某一类农产 品就“色变” ;一听到别人都在说某些农产品有问题,自己就随声附 和, 这些都可能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大可不必。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唯有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科普知识的 普及,当然最终还得以来国民基础大教育。 第五、 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不健全, 检测能力有限。 在今年 8 月 10 号发生的“张裕毒药门”事件,就是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质 检体系的不健全所造成。当然,根本原因还是生产者不良经营,在没 有被监管的“盲区”更是显得肆无忌惮。目前,我国由于监管部门的 混杂和分段式管理模式, 造成农产品制成品成份的检测监管划分尚不 清晰,当然这一环节也仅仅是诸多问题的一个,比如农产品;流通过 程的监控等环节依然暴露在无人监管区。 这些都与现有的监管体制有 关系, 政府对相关检测职能部门职责的划分依然不够清晰, 这样会造 成同一问题“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局面。个人感觉,此类问题的 解决绝非一时, 也绝非易事, 他牵涉的面积较大, 层次较深。 体制内, 各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已经划分, 要想重新洗牌, 再次整合, 实现统一综合管理,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再者,检测技术和监管手段 都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速度, 一些行为主体的投机取巧, 加上现有监管 处罚成本太高,很定会有很多“漏网之鱼” ,这些都需从决策层到执 行面,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全民行动,共同解决。 事物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发现新的 问题, 如此循环。 因此,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国民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 农产品问题从被忽视到被发现, 再到被解决和被发现新的问题, 本身 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新新者肯定会迷茫,甚至 是盲从,所以大家在今后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事,一定要科学, 逐 一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自己主动的探究事情的真相,从而将其对 人体危害降到最低
2023-09-09 12:08:171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四个方面。(1)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格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化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非法转基因品种等。 (市场信息科 刘晶)
2023-09-09 12:08:27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2023-09-09 12:08:421

农产品质量安全名词解释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初级农产品的简介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2023-09-09 12:08:511

什么是安全的食用农产品?

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用农产品来源于动物和植物,受各种污染的机会很多,其污染的方式、来源及途径是多方面的,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污染,因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可分为兽药或农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环境因素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人为的掺杂使假问题。
2023-09-09 12:09:061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2023-09-09 12:09:292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四个方面。(1)农业种养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格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农产品保鲜包装贮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化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非法转基因品种等。 (市场信息科 刘晶)
2023-09-09 12:09:391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和建议有哪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市民最为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事关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全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多头管理,主管部门缺位,监管不力;二是生产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尚未建立;四是农业投入品市场小而分散,监管困难;五是基层农技人员缺位,农民培训教育缺乏;六是农产品的检测体系尚不健全,现有的农产品检测机构以及相应的仪器设备、人员等都难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七是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浮动机制还不完善,农民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受阻。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尽快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与监管体系十分必要。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积极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通过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等措施,有效减少高毒农药产品的比例,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高效、经济的新品种,发展生物农药,尽快淘汰和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2、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技术的宣传指导,提高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依法查处违反国家规定滥用农药的行为。3、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范和标准,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实现农产品基地生产的规范化、优质化、安全化。4、开展农产品的市场监测工作。以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残留为重点,增强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和品牌意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提高。5、开展“放心菜”试点生产基地和销售商店活动。
2023-09-09 12:10:06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介绍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2023-09-09 12:10:141

安全农产品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安全农产品的安全体现在哪些方面?

“五大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吉民生希望可以帮到您,
2023-09-09 12:11:25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大体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解答

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经历了起步、发展、创新、跨越四个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
2023-09-09 12:11:391

以下选项中,属于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特点的是( )。

【答案】:C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具有如下特点:①危害的直接性;②危害的隐蔽性;③危害的累积性;④危害产生的多环节性;⑤管理的复杂性。
2023-09-09 12:11:471

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1、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2、农民素质低。3、重金属超标。3、致病微生物侵染。4、添加剂违规使用。5、激素滥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2023-09-09 12:1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