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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

2023-09-26 15: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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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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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的

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1、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2、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3-09-09 13:57:01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工作建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023-09-09 13:57:18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建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等。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2023-09-09 13:57:261

下列有关《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工作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A、B、C、D《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为民便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style="margin-left:20px">
2023-09-09 13:57:341

如何落实税收征管改革意见

法律分析:据了解,今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9-09 13:58:141

如何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法律分析: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要求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2023-09-09 13:58:371

如何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023-09-09 13:58:481

中央深改小组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什么意义

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拉开了既具重要现实意义,又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实施这项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从现实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职责不够清晰;二是执法不够统一;三是办税不够便利;四是管理不够科学;五是组织不够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纳税人也提出了不少意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顺应纳税人期盼,使之成为民心工程。从发展的角度看,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控经济及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深深根植和作用于经济社会生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此基础上,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根本的是要坚持目标导向,以税收征管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来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2023-09-09 13:58:592

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包括六大主要任务: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共31项具体改革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2023-09-09 13:59:371

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监管新体系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3:59:461

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属于什么范畴

(一)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第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社会公平,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高全社会就业创业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勤劳致富。第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三,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二)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目前,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 60%,劳动者报酬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 50%,有待提高。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拓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和技能密集型企业就业空间,稳定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第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农民工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并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0%多,提升空间较大。第一,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第二,技术工人应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术工人队伍。第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者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要完善营商环境,促进稳定经营增收。第四,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问题。要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  (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效益、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要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拓展和创新收入分配方式。第一,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从农村土地、金融资产入手,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出租、流转、抵押,探索实现已入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向当地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拥有住房资产。第二,增加技术、管理和知识要素收入。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工具激励科研人员等核心人才。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第三,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要积极培育数据市场并健全数据价值实现机制,科学界定数据要素权属,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的方法制度,促进数字红利共享。  宁吉_表示,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完善税收调节机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务。要逐步健全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快缩小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第二,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第三,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第四,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第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加大转移支付。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具。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是消除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措施。第一,保护合法收入。要保护劳动和要素收入,保护居民财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并调动企业家积极性。第二,调节过高收入。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通过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治理分配乱象,合理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第三,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2023-09-09 13:59:541

如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承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意见》在海南贯彻落实到位,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税收制度安排,在实施简并税制、推动自贸港与内地税制衔接、强化自贸港特有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逐步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服务作出了总体安排。《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强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涉税涉费大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机制,在推广成立警税联合队伍、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跨部门协同治税合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税务系统将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发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精神,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2023-09-09 14:00:062

如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1)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2)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2023-09-09 14:00:17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都讲了哪些内容?

2023-09-09 14:00:491

2020年税务工作思路范文

   2020年税务工作思路范文篇一   (一)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20xx年的收入目标为**亿元,同比增长**%。市政府下达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67亿元,同比增长**%。为完成今年的收入目标任务,全市国税系统要坚持以应收尽收作为衡量组织收入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对重点税源企业严格监控标准,及时将税收规模大,应税销售收入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加强重点税源数据运用分析和监控分析,及时发布税负及风险预警。“营改增”的收入规划准备工作。   (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机制,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防范税收执法的制度性风险。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好资源管理的政策,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加强薄弱环节管理风险的税收监控。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政策的分析测算和相关培训。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的纳税服务综合体系。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化工作流程,合理整合各类表证单书。进一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拓宽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办税服务厅业务流程内容和相关制度。高热线的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影响力;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响应运行机制,完善征纳互动平台个性化纳税服务模块的建设。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和不断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继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抓好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业监管,规范税务代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纳税人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主要任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机制。落实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常态化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机制。    2020年税务工作思路范文篇二   一、正确分析形势,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   去年是实施“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加快发展、奋力追赶的关键一年。政府分配国税任务是8510万元,比上年增长18.1%。客观地讲,目前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比较复杂,外部经济环境不太稳定、不确定因素还很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完成今年的国税收入任务难度不小。但是,我们更应看到各方面有利条件,一是今年我县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势头良好,同时,各级集中力量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陆续投产达效,这必然带动国税收入的持续增加。二是我县国税收入基数比较扎实,征管体系不断完善,征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也为税收的较快增长提供了保障。   总之,大家一定要正确认识现阶段全县国税工作的新形势,自觉把国税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审视,进一步增强国税工作服从全县发展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再鼓干劲,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征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一要坚持依法治税。国税部门要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既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又不能收过头税,防止寅吃卯粮;既要坚决杜绝虚收空转和转引税款,又要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防止违法组织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税款催缴和清理漏征漏管,严明税款征收纪律,加强入库管理,确保各级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二要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国税部门要切实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要积极开展税源普查工作,通过全方位的税源普查活动,清理漏征漏管户,摸清税源底数,掌握税源状况。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在继续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质检等部门联系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发改、电力、金融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用几个部门的数据信息相互印证,分析对比,真正做到税收征管无缝隙、无盲区,实现企业要素投入、规模扩张与税收贡献的同步增长。要大力推进纳税评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严厉打击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要建立和完善“以税咨政”机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形式变化,加强税收研究分析,全面把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议,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三要强化纳税服务。国税系统既肩负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也承担者维护我县软环境,创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的责任。税务机关要在坚持依法征税的同时,转变观念,规范行为,创新手段,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规定,熟悉办税程序,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按照打造“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创新纳税服务内容,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以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事业兴衰成败关键在人,因此必须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国税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切实抓好。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管好班子至关重要。要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增强把握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干部要牢记职责和使命,始终坚持以发展大局为重,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谋发展上。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最根本的是要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培养敬业精神。要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分析、反避税为重点,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要加强国税作风建设。这几年,国税行风建设抓得比较紧,做得比较好,在历次行风评议中始终排在前列。大家务必戒骄戒躁,一如既往地抓好行风建设。要坚持以征管一线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要加强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当中,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烂的土壤。要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2020年税务工作思路范文篇三   市税务局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xx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构造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纳税服务和队伍建造为基础,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为抓手,大力推行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精细治理,努力提高国税文化建造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国税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继续抓好构造收入工作   要始终保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构造收入原则,一是增强收入分析预测,根据经济形势要对全年的税收收入情况做一预测,并且按月度、季度构造税收收入分析,分析要包括行业、企业类型、税收治理重点等内容,及时分析明年税收政策调动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在科学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年税收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为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打下基础;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做好重点税源的税收分析,对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要按月对收入和实现税款进行比对分析,从中发现税收增长、减少变化的因素,掌握税收收入的主动权,继续增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控治理,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源治理模式,开展大企业个性化治理服务,设置大企业治理岗位和岗位职责,根据其行业特点、财务核算治理状况等实际,重点从减少和预防其不遵从税法的风险入手,量身打造治理措施和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业治理;三是大力清缴欠税,对有欠税的企业继续实行“领导带头、科室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确保清欠到位;四是增强日常的评估检查力度,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   二、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增强税法培训宣传力度,结合最近两年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通过网站、公告、新闻媒体等开展内外宣传、辅导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二是强化税务稽查,深化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应用,强化日常执法监督,认真扎实做好一年一度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本局辖区实际,本着“地区选行业、行业选重点、重点解剖查”的原则,对重点税源、房地产及关联企业、石油、保险、证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以及大型超市等进行税收检查或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打击虚开、代开和买卖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三是探索开展居民企业间的反避税治理,围绕居民企业间的反避税治理开展调研,并通过对部分存在关联交易居民企业的分析、调查,重点对有关联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关联关系分析、调查,查找关联企业避税手法及税收治理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研究强化治理的措施和手段,并形成居民企业反避税治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继续广泛采集相关部门和社会构造的第三方数据信息,建立完善好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开展联合审计、联合办案、联合巡查等活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三、继续全面增强税收征管   一是增强户籍治理,强化开业、非正常户、注销、停业等登记日常治理,抓好外部信息系统应用治理,增强对税务登记信息的分析和监控,及时掌握登记信息的动态变化;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发票治理办法》,在年全面推行机打税控发票,切实增强普通发票治理,堵塞税收漏洞;三是建立完善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增强调解配合,促进人机结合,更好发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的效能;强化税源分类治理,注重发挥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作用,强化对纳税信用等级较差纳税人的控管措施;四是增强出口退税治理,针对市局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限,我们积极探索征退税一体化的衔接,杜绝企业自行免税或出口货物应征未征现象的发生,抓好退免税政策调动对税收和经济影响的分析预测;五是继续全面抓好个体计算机定税系统推广和应用治理工作,增强收入分析和调度,依托个体定额治理系统合理核定定额,抓好个体业户跟踪治理,结合实际经营状况适时调动定额,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六是继续增强各税种治理,在国家对所得税、增值税以及消费税政策相应调动到位后,结合新的政策,不断增强和改进各税种的治理方式,做到治理的针对性。   四、继续深化税收服务   结合省、市局纳税服务现场会会议精神,保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为目标,全面推行“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足”的服务理念,以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流程为导向,以税务中介服务为补充,围绕一条主线,完善内外两个机制,强化三个载体建造,力求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足。具体以分类服务为主线,以增强办税服务厅、税收治理员、12366三个服务载体建造为基础,对内完善纳税服务考核评议机制,对外建立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并继续清理简并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落实好“两个减负”工作;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造,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增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造,优化办税服务厅职责和流程,统一办税服务厅设置和标识,健全和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全面提升纳税服务品质;继续积极落实促进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出口退免税单证审核的质量和速度,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开展评选“纳税服务先进单位”和“明星服务员”的评比活动,增强干部服务的主动性;要通过媒体、网站、12366热线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对新办企业、重点企业要实行上门辅导办税,对涉及面比较广的政策、法规要构造培训班对相关纳税人进行培训。   五、继续搞好各项教导培训活动   认真构造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明年政治思想教导的重点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深刻领会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实质,高举旗帜,用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指导各项工作,促进和谐国税的发展;并不断增强理想信念教导,使广大干部职工有坚定的信念、崇高的理想和拼搏的激情,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开展职业道德教导,确保干部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人都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生力军。及时开展时事政策教导,让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得到全面很好的贯彻落实。通过一系列教导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明年还要把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抓出新成效。在方法上,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省、市局构造的远程教导和各种培训,培养业务骨干和师资力量;另一方面要拓宽培训渠道,抓好日常培训,保持开展好每周一题每月一考活动,落实好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再一方面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省国税系统的在线教导系统的培训,以电子教材和网上题库为支持,丰富培训手段。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增强对财会知识、计算机技术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要不断抓好专业人才库基础建造,建立专业人才库;对全员实行能级、治理,构建激励机制。   六、继续增强国税文化建造   一是继续做好文化品牌宣传工作。“刘公文化”为国税局文化品牌,其品牌精髓概括为“尽责、奉献、无私、和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倡导刘公文化活动,通过在全局大力弘扬四种精神,将刘公文化的价值理念渗透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对内构建健康和谐的国税团队,以文化力提升全局的思想力、领导力、执行力,促进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对外增强国税文化的辐射效应,建立起和谐的征纳关系,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使其在“润物细无声”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教导人、引导人、规范人,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形成一致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激发税务干部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执行力和竞争力,推动国税事业持续不断前进。二是在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上下功夫。我们将继续规范办公、办税场所及相关设施的税务标识、宣传用语,净化、美化机关环境,大力建造楼宇文化、楼梯文化、办税服务厅文化和长廊文化,搭建文化网络平台,并完善着装上岗和挂牌服务制度,开展文艺晚会、球类运动、工间操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上下功夫,推动国税文化建造不断持续得到改进和提高。三是继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及文明争创活动,不断提升争创层次。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保持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把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树立团队精神和强化集体荣誉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及时转变创建观念和工作思路,重点放在争创省部级以上及省纪委、精神文明委、纠风办综合性争创项目上来,以争创“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青年文明号”和“精神文明建造先进单位”等活动为载体,主动增强与地方工、青、妇、宣传部、纪检等部门的联系,在广大妇女、青年团员和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力争在省、市的各类先进群体中都有我们的席位,实现争先创优活动的新飞跃。   七、继续推进廉政建造   德治是思想建造、队伍建造的核心内容。继续保持修身惟德、俭以养德和为税以德,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造的总体思路,以建立健全教导、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重点,以“正棋文化”作为廉政品牌,弘扬先义后利的义利观,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继续抓教导。认真宗旨信念教导、正反面典型教导,着力培养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和荣辱观,进一步打牢了思想道德基础。通过制作廉政展板、发放廉政亲情卡、开展家属亲情助廉、推行廉情恳谈、建立廉政文化长廊等活动,用“软约束”的文化理念,把反腐倡廉的大道理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国税干部的思想得到熏陶,心灵得到净化,精神得到升华,恪守伦理底线,确保在廉政方面不出问题、不犯错误,达到知耻而廉的教导防范目的。二是继续抓预防。强化廉政预警工作,保持“重在教导、重在预防”的目标,突出廉政预警在税收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反腐倡廉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做到了关口前移,防止小错变大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三是继续抓监督。要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及社会团体、纳税人等多途径的监督渠道,建立以两权监督为重点的权利监督网络,要在全局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全方位约束税务人员行为,保证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为税清廉。   八、改善和增强后勤及财务治理   后勤治理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基础,继续发挥扁平化治理的优势,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治理的要求,调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对后勤建造的投入、治理和服务,提高后勤保障能力。要改善对餐厅的治理,在菜品的安排上要按照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理念,按照有利于职工身体健康为原则,春夏秋冬不同季节不同花色品种,要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生活水平,杜绝不廉行为的发生;要不断增强办公环境、办公设施的改善,要增强车辆治理,杜绝公车私用,本着节约的原则增强办公大楼水电等日常支出治理;要不断增强财务治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治理制度,节约经费支出。
2023-09-09 14:00:591

重庆深化两税征管体制改革取得了什么成就?

重庆在践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两年中,全面落地中央交办的62项改革任务,同时以产业促税收,让纳税人既有责任感,更有获得感。两年来,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先手棋”,以全面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重庆国税、地税各项改革进入“快车道”,中央确定的62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地。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重庆地税以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全力落实简政放权,清理政策文件,建立了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废止了59项不符合发展需求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批权限,将所有减免税、资格认定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仅保留4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管理层级,取消房产税等7项审批权;简化资料报送,通过税务身份认证的纳税人,免报纸质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办理许可类、认定类涉税事项,不再要求重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对68万商事主体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建立了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重庆地税所有备案事项下放区县税务局实施,将173项依申请事项由机关前移至办税服务厅“一窗”受理。设立市区两级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开展税收风险扫描、推送、核实和排查,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质效。统一税收执法尺度。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统一规范7大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裁量权执行基准,实现执法一个尺子、惩戒一个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启了阳光执法“新模式”,让税收执法彰显公平正义。建立了现代化的税收共治体系。重庆税务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发改委、工商、财政等38个涉税信息交换部门,明确105项涉税信息共享管理名录,落实具体交换路径,让“大数据”为税收工作提供支撑。从“智能办税厅”到“电子税局”再到纳税人资料“一次报送、多次应用”,重庆地税依托电子征管档案,实现纳税人报送资料电子档全市共享,破解跨区征管难题,减少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充分利用信息化实现“让数据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建立了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2017年11月,重庆地税上线了电子税务局网审平台,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发起涉税事项申请,并集成基础信息采集、税收优惠备案、税务行政许可等事项及文书电子化传递、时限进程查询、纳税人提醒等功能,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存量房交易办税制度改革为例,成功开发存量房交易网上报税系统,实现了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税费计算、减免判断等“一体化”办理的成效,通过线上线下协同,重组办税流程各要素,前台办理业务平均耗时从20分钟大幅缩减至5至7分钟,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从平均1个小时23分钟缩短至15至30分钟。重庆市税务部门依托“金三税收系统”及互联网,发挥主动性,为本地企业解决信贷、融资等多方面难题,以产业促税收,从根本上培育税基,扩大税源,推动了重庆市经济发展。重庆地税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等纳税人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初步建立自然人税收信用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大数据。2016年,对18万户纳税人进行了信用评价,评出A级纳税人2610户,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29件,成功追缴税款2000余万元。针对部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重庆市国税、地税搭建“重庆税银互动服务平台”,推广“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推出“税易贷”等融资产品,向守信企业优先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志成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兴的制造公司,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该公司一直是A级纳税人,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银税合作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创造了畅通的融资渠道,目前银行授信额度为18亿元。截至目前,重庆地税“银税互动”项目发放贷款总额53.29亿元,惠及企业数量8782户,纳税人对税收信用更加珍惜,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对已有良好信用的企业,重庆地税则在关键时刻“送一程”。华森制药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并申请上市发行股份。但由于个人股东在进行未分配利润转股时会涉及巨额的个人所得税,股改时无力承担。荣昌区地税局了解情况后,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最终批准其个人股东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使公司上市得以顺利进行。
2023-09-09 14:01:071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的三区一地指的是什么?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的三区一地是指:“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全 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
2023-09-09 14:01:421

如何落实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改革

大企业税收管理表面上仅涉及极少部分企业税收管理方式的调整,借此可以提升税务部门处理复杂涉税业务的能力和效率,实际上对中国现有的税收管理构架、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都将带来巨大深远的影响,其在风险导向、分类管理方面的成功尝试将为现行征管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加速中国税收征管体制与国际接轨提供极为有益的借鉴。可以说,大企业税收管理是中国新阶段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探路者,亦是中国税收征管进入高端领域的里程碑。大企业税收管理在北京更是有特殊意义,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条件相结合原则确定的45家首批定点联系企业,总部在北京的就达36家。全球500强企业,中国大陆区占58家,其中41家在北京。2012年11月,北京国税局专门成立第五直属分局,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标志着北京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迈上了更高的台阶。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不仅直接决定着税收收入水平,更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税务管理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如何加强大企业管理,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从实践出发,谈谈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几点想法。一是推进税收立法进程,明确税务审计与稽查职能定位。税收法律、法规是税务机关执法的依据。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没有税务审计方面的明文规定,税务审计缺乏法律依据。同时,税务审计与税务稽查的职责、定位如何划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我国目前的稽查力量,承担了很多的日常检查,其履行打击涉税犯罪的法定职责,被繁重的日常检查所束缚。建议从法律层面,确定税务审计的法律地位,区分日常税务审计与税收违法调查(税务稽查)之间的职能定位,将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法定职责归位,将原有的日常检查力量充实到税务审计工作中来,税务稽查与税务审计并行,共同提升大企业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借鉴国内先进经验,“两个结合”开展税务审计。审计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在国内其他部门并不新鲜。审计署、财政专员办、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组织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审计工作。从其经验来看,现阶段大企业税务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两个结合”,即全国范围的“兵团作战”与小规模专业团队作战相结合,针对一个行业或者一户企业的综合审计与针对同一类型风险点的专业审计相结合,从而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质效。三是培养专业化审计人才,试点推行驻厂税务审计。大企业大多人员素质较高,财务核算健全,纳税遵从能力较强。同时,大企业管理区别于中小企业的显著特点是大企业涉税问题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大企业跨国交易、税收筹划、跨地区的集团式经营和商务模式的不断创新等方面。管理信息不对称、管理人员质量与数量不足,制约了大企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建议培养优秀的审计人才,根据企业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组成审计小组到大企业总部试行持续不间断的驻厂税务审计。四是探索个性化服务措施,建立事先裁定制度。个性化服务是未来大企业纳税服务的发展方向,其核心在于事先裁定制度。对于该制度,目前国内尚无成文规定,但相关研究已经开展多时。建议税务总局适时出台事先裁定制度,由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集中受理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组织相关司局分工协作,及时对企业申请的交易或特定事项的税法适用进行确认,发布解释性文件,提高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增强税法的透明度,帮助大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
2023-09-09 14:01:521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要建立健全以什么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正面回答信用+风险。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关于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等。二、分析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机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三、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意义是什么?明确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2023-09-09 14:02:011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范围

第一条 为保障税收收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21〕27号)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各级政府、税务机关以及其他部门、单位开展税收征管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所采取的税收协助、信息交换、税收服务、税收监督等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调、行政监督、信息共享为原则的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第四条 各级税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其所属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承担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依法支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第五条 为确保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应当将负有税收征管保障责任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税收协助情况和成效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及时、准确传递涉税信息或者未提供税收协助的有关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第二章 税收协助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和调整经济、产业结构,积极培植税源,保障税收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税源增长和税收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年度税收收入预算和长期税收收入规划,并科学做好规划内税收收入动态调整工作。财政部门在编制税收收入预算及收入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税务机关的意见。第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且税务机关税收信息系统与财政部门互联互通,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的税收信息系统。第九条 税务机关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其税收征收管理的,应当提前告知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内容;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并积极协助开展税收执法。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税务机关应当与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交换共享信息,并依法联合实施惩戒,共同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建立。有关部门、单位税收协助及联合惩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时,应当将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同级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按照现行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办法确定的保障范围,做好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收工作;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应当依法依规在1—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收协助工作中发挥牵头职能作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欠税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欠税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做好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和纳税信用评价、发布、共享等工作。(三)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两证整合”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一般程序注销登记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收取纸质清税文书,凭登记业务系统提示办理注销登记。对因犯危害税收征管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应当依法依规限制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安部门应当与税务机关建立长效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涉税犯罪,依法保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依法阻止其出境;根据税务机关税收管控和查办涉税案件的需要,协助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身份证明、暂住人口居住情况、境内外人员出入境记录等情况;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对机动车辆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按规定核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完税情况;为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应当提供相关户籍人员基本信息。(五)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当查验完税凭证、减免税凭证或有关信息。未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查封不动产时,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税务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协作,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收征收等各项业务,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便利查询共享追溯。自然资源部门在确定当事人土地出让、划拨对象时应当参考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依法进行必要限制。(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实施存款查询、经营资金往来查询、房产贷款信息查询、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时,依法给予协助和配合。对银行账户具有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查询程序合规的情况下,协助、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银行账户开立情况进行查询。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通报银保监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金融机构对当事人融资授信时应当参考并依法进行必要限制。(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办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组兼并、改组改制和破产等涉及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处置手续时,应当重点关注当事人(企业)拟实施经济行为的涉税情况以及历史欠税情况,督促当事人(企业)积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八)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协助税务、财政、商务等部门,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依法实施惩戒,包括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从严审核其发行企业债券,依法限制发行公司债券,在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中依法予以限制。(九)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涉税违法违规事项时,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审计处理,将依法应当由税务机关处理的事项及时移送同级税务机关,并在工作中予以积极协助。(十)人民法院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依法保障税务机关清缴;对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被执行人,符合法定情形的,执行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依法实施惩戒。(十一)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相关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并报本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草案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十二)海关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并经核实已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对属于认证企业的,将其信用等级下调为一般信用企业;对于属于信用企业的,限制其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十三)证监部门在办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批时,应当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十四)银保监部门对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当事人,以及不诚实纳税、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依法依规限制其担任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十五)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依规限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受让收费公路权益。(十六)其他部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当事人,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在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参考,依法依规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第十条 税务机关依法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委托代征时,受托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对受托单位代征行为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及时支付委托代征手续费。受托代征单位应当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的规定,依法代征税款,不得擅自不征、少征或者多征税款,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延迟解缴税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3-09-09 14:02:091

税务征管体系改革的意义

法律分析: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将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内容。根据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09-09 14:02:291

上半年税收的工作总结

关于上半年税收的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紧紧围绕市局的整体工作思路和阶段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创新管理机制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持续发展和提高,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务部门的首要职能。半年来,我们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组织收入措施,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工作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到6月底,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30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892万元增长14.4 %,其中考核收入完成22563万元,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4.8%;“两税”收入完成20844万元,同比增收1558万元,增长8.1%,占年度税收计划的52.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11.8%、56.5%、81.3%和66.1%。   (一)强化重点税源控管,把握收入工作主线。根据有关标准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未来发展趋势,重新确定了重点税源控管范围,将xx市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扩大到84户。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重点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和《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制度》,由专人专岗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实现和税款入库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同时,加强同地方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经济和税收方面的信息,找准影响重点税源变化的增减因素,从而抓住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线,增强了收入决策的主动性和针对性。1至6月份,仅3户国家级重点税源企业和10户青岛市级重点税源企业就入库“两税”10268万元,占“两税”入库总额的49.7%。   (二)积极清缴欠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建立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制度,提高了催报催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了税款的按时申报和足额入库。上半年,申报率和入库率分别达到了95.7 % 和98.6%。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陈欠、呆帐、缓缴和新欠数额分别建帐登记并分类实施清缴措施,提高了清缴效果。同时,严格落实欠税公示制度,对欠税企业及欠税额、滞纳金进行公开曝光,促使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并起到警示作用。今年以来,共清理欠税5043万元,其中陈欠81万元,缓缴4634万元,新欠322万元,呆帐6万元。   (三)规范管理措施,促进涉外税收稳步增长。坚持“执法从严、服务从优”的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涉外税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涉外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截止6月底,共计入库涉外税收59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18万元,增长11.7%。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办法》等制度,保证了涉外企业的税收政策请示、减免税审批等事项,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明确答复和及时办理。二是依托现代科技,注重过程控制。通过推进涉外税收电算化管理步伐,使各项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核到最终批准,都实现了在线查询,且后台记录严密,责任界定明确,增加了涉外税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实施反避税策略,堵塞税收漏洞。先后选取了印染业、服装制造业等五大行业的8户企业作为首批转让定价采集对象,通过同类信息比对,确定公平交易价格,并及时下达了《转让定价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通知书》,共计调增收入额837万元。   (四)加强日常征管,优化个体税收管理。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落实划片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查处漏征漏管户,并跟踪督促使其按规定时限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管理。到6月底,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7户,补缴税款10多万元户。加强个体定额管理,严格评议定税规程,认真搞好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税负标准的调查测算,提高核定税负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由职能科室按10%以上比例,对基层单位上报的评议定税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有效避免了定人情税问题的出现。上半年,全市有证业户累计定税额为659.8万元,同比增长23.5%。    二、深化“三项改革”,为税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组织,周密计划,于3月底顺利完成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务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达到了完善征管模式,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为税收工作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新征管格局。一是推行了以电子申报方式为主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制度。坚持“注重宣传,强化服务,积极稳妥,确保到位”的原则,电子申报和税银联网扣税推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6月底,我市纳税企业远程电子或代理远程申报方式推广面达到了100%。全部个体双定户和100%的纳税企业采用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上半年,银行扣税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8 %以上。二是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集中征收体系。将5个基层分局的征收职能集中于计划征收局,使税收会统核算由二级核算转变为一级核算,提高了会统数据的监控能力和处理质量。4至6月份,各种征收数据的监控面一直保持在100%,先后发现并纠正“不合格”数据46笔。同时,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形成了征收信息加工处理的“全集中”模式,提高了征收信息的利用效果。三是构筑起了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转换基层分局职能,使之成为以监控服务为主的管理分局。成立城区管理分局,强化了对税源比较集中的城区周边10个镇、街道办和工业园区纳税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结合税源分布状况,以实施全面管理为目的,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通过明确界定岗责、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保证了管理员制度的作用效果。四是形成了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有效运行ctais软件,进一步发挥了计算机网络和管理软件在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控制和约束作用。依托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和新的岗责体系,为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强力保证。五是优化了一级稽查体系。以突出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为重点,重新调配人员、转换职能,使稽查具备了更加明显的震慑效能。   (二)深化税务机构改革,建立了与新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根据垂直管理和新的征管体制的需要及人员编制   情况,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8个行政科(室)、1个稽查局、5个征收分局,调整为5个行政科(室)、2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和6个管理分局,较好地实现了征、管、查职能的“机构间分离”和“权力间制衡”。同时,按照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和新的岗责体系的要求,对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理顺和界定,强化了业务衔接,避免了职责交叉,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机构改革到位后,新的组织结构的优势作用在各项税收工作中日益显现,确保了我局上半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采取提前离岗、提前退休等人员分流措施,全局在职干部由改革前的192 人精简到168人,平均年龄由改革前的39岁下降到34.5 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由57%提高到了64%。采取“自荐双推”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对符合上岗条件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定岗。同时,按照公务员轮岗交流规定和工作需要,打破机关与基层界限,进行了全方位、多层面的人员交流和岗位轮换,轮岗交流面达到了55%,较好地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大征管力度,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半年来,我们通过抓好基础性管理、严密运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大征管力度,促进了税收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登记管理是征管工作的“源头”。上半年,我们根据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行政区划,及时、合理地对纳税人的管理归属和登记内容进行了调整,防止了户籍管理失控问题的发生。针对注销登记和非正常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注销税务登记和非正常户认定等业务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非正常户认定和注销登记检查等工作的规程、标准和责任范围,并以严格到位的考核保证了工作效果。到6月底,我局的非正常户率仅为3.04%,远远低于市局的考核标准.   (二)认真把好关口,严格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采取严格注册资金验资、严格会计持证上岗、严格认定考试、严格实地审查的“四严”制度,确保了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质量。上半年,共有147户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临时到期转正的92户,经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27户。认真落实一般纳税人年审规定,对年审不合格的采取每取消一户,便及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收计缴其结存专用发票,转换其纳税人资格的“流水作业”法,有效排除了各种人为因素,确保了年审工作质量。共计有1169户一般纳税人参加了年审,占应年审户数的96.5%,其中有30户被按规定取消了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开展纳税评估,提高征管质量。先后举办了多期纳税评估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评估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制定并实施《税收评估工作方案》和《税收评估工作制度》,完善了纳税评估工作机制,确保了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以《税收评估考核标准》为依据,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切实提高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深入分析、查找征管工作的漏洞,及时制定对策,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上半年,通过开展税收评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零负申报率分别降到了20%和25%以内。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经过探索和磨合,ctais软件已熟练应用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了征管行为和执法行为,促进了税收管理与科技的有机融合。防伪税控推行和金税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6月底,已安装应用防伪税控系统475户,占一般纳税人应安装使用户数的42%;金税工程运行质量良好,在5至6月份的数据采集工作中,四项指标均达到了100%,走在了全市国税系统的前列。积极推行税控加油机和税控收款机,到6月底,全市所有48户加油站的税控加油机已全部安装完毕,同时对57户商业零售行业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了税控收款机的培训安装工作。   (五)升级税收管理质量体系,确保符合性和有效 性。随着“三项改革”的完成和新征管法的实施,税收管理质量体系需要进行相应修订,才能保持其符合性和有效性。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升级方案,决定从5月份开始,分学习调研整合、体系文件修订、体系文件讨论定稿、体系文件试运行、接受认证审核五个阶段,开展对原税收管理质量体系的修订和版本升级工作。截止6月底,已进入体系文件讨论、定稿阶段,并即将进行发布和试运行。    四、严格税收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今年以来,我局对内大力推行“两个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外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取得了良好收效,促进了依法治税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上半年,我局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制”同开展“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 “五个一”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为促进干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证。一是定期开展一次廉政工作讲评会。以科室、直属局和各管理分局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廉政工作讲评会,总结一周廉政建设工作,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实行每季一次廉政谈心提醒制度。每季度由各单位对发现有不廉洁苗头或倾向的同志,及时进行谈心、提醒,达到了抓源堵流,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的目的。三是落实被查企业廉政一封回函信制度。凡是稽查人员实地检查过的企业,都由监察部门跟踪寄去一封廉政回函信,让纳税人对税务干部在稽查过程的廉政表现、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评议打分,然后直接寄回监察科进行分类处理,从而使税务干部时时事事处于纳税人的直接监督之下。四是每月开展一次廉政纪律现场督查。抽调监察科、人教科、办公室等科室人员组成廉政纪律现场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地深入企业就税务干部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公务员考核,从而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廉政建设的实效性。五是人人鉴定一份廉政责任状。根据“两个责任制”的要求印制了《廉政责任状》,局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同一般干部层层签定了责任状,要求大家相互监督,人人遵照执行。对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按责任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稽查打击作用,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1至6月份,我局共查补税款218   万元,加征滞纳金76.6万元,处以罚款76.4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滞纳金加征率和总体处罚率分别为100%、35%和35%,税法刚性得到进一步显现。一是大力提高选案准确率。采取计算机收集和人工收集相结合的办法,掌握丰富的选案资料,并应用对照分析、交叉分析等科学有效的选案分析方法,找准被选企业存在的异常点和税收漏洞,确保了稽查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上半年,日常选案和专项选案准确率均达到了97%。二是严厉查处重大案件。上半年,先后查处了海源水产有限公司偷税案和华普机械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案件。其中,海源公司因偷税数额及比例达到了偷税罪标准,现已被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上述案件查处后,我们都及时进行了公开曝光,在社会上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38户中央级企业所得税纳税户XX年度的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和罚款12万元。组织开展橡胶轮胎行业的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在全市轮胎生产及销售企业引起了强烈反响。四是认真搞好发票协查。充分认识发票协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了受托发票协查的案件,件件有落实、有回音。上半年共收到协查函件560份,查结560份,查结率达到了100%。   (三)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整顿税收秩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税系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的执法水平,优化我市的税收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和稽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达到了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和集中力量的目的。同时,将市局确定的“四项工程、十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单位,并制定、实施了严格细致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开展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检查。针对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偷漏税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局组织力量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中存在的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比率失衡的问题,堵塞了税收漏洞,为广大纳税人营造了一个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到6月底,已检查治理私营企业和其它小规模企业300户,查补税款18万元。三是预防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继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并结合金税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收集和案源分析能力,为预防和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征管法。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征管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每周一份测验题等形式,在广大干部中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新热潮,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供了锐利武器。    五、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优化税收工作环境。   在第十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坚持围绕“税收与公民”的宣传主题和税收工作重心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税收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市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的整体性提高,为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中,“情满旅途话税收”活动被市局评为优秀宣传项目。   (一)宣传“三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4月份,是我局“三项改革”到位后的第一个月。为了使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改革后国税系统的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划分和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弄清电子申报、银行扣税和“金税工程”建设等热点改革措施,我局从4月12日到25日,先后举办了4期内、外资企业专题培训班,系统地宣传深化“三项改革”的情况,并重点对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银行扣税和防伪税控系统的应用技能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企业适应新的征管模式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及《xx税讯》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赢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二)寓服务于宣传之中,不断拓宽服务层面。一是创办《xx税讯》。在宣传月期间,面向纳税人,以深化优质服务为宗旨,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xx税讯》,通过“政策快递”、“为您服务”、“案例解析”等栏目,进一步拓宽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渠道。二是召开“政策发布会”。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归类、整理,并分行业召开了3次内外资企业“政策发布会”,共计有1200多户企业的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水平,增强了税收政策的落实效果。三是发挥宣传基础阵地的作用。利用在xx电视台和《xx报》上常设的“国税视点”和“国税天地”栏目,按照“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以办税程序、纳税人权利等内容为重点的宣传活动,使纳税人做知情人、办明白事、缴放心税。   (三)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优化依法治税环境。税收宣传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结合“依法治税年”活动的开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曝光偷逃骗税反面典型,起到了弘扬守法正气,净化依法治税环境的良好作用。对偷逃骗税的反面典型,我们则按照公开户名、公开违法事实、公开处理结果的“三公开”原则,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使更多的纳税人从中体会到违法的可耻和守法的可贵,防止走上偷骗逃税的路子。4月份,我局共对8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六、注重实效和针对性,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上半年,我局以干部队伍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为切入点,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自XX年1月15日到4月16日,我局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在整个活动中,我局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开展活动与“三项改革”和做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和行业作风、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预期目的。3月28日和4月17日,省局督导组和市局领导先后两次对我局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局   在活动开展中认识到位,行动自觉,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坚持层层签定廉政责任书,做到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和“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大讨论,组织全体重新学习了各项廉政条规,并组织开展了正反典型教育和个人自查自纠活动,引导干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加强了“两权监督”,对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中变动岗位和提前退休、提前离岗位的 名中层干部及时进行了离任审计。三是以过硬典型弘扬正气。在上半年的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改革”期间,我局广大干部顾全大局,处变不惊,表现了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了使这股正气得以宏扬,我局树立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办税服务厅干部徐雪莲同志为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向典型看齐,争做“执法让国家放心,服务让纳税人满意”合格的国税干部在我局逐渐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二)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树立良好行业风气。为了深化优质服务,争创文明行业,我们响应xx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上半年深入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我们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着重落实了 “一条龙”式办税服务、“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二问终结制、公开承诺、局领导接待日、优质服务联系卡、挂牌上岗、税政宣传、巡回检查观摩、开展文明创建等十项优质服务措施,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和好评。第一季度,在xx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考核评议中,名列24个中央、省、xx市第一名,并被邀请到xx电视台进行了经验介绍。   (三)开展税收文化建设,蓄积发展动力。一是开展晨会、晨誓活动。在办税服务厅,每天早晨上班前,先召开晨会,对过去一天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布置,提出工作要求。然后,进行晨誓,以此促进国税干部良好精神面貌的形成。二是开展税校文明共建活动。与xx市珠海路小学签订了文明共建公约,进一步加强了税校双方的文明共建关系,并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了税法宣传、教育、交流等一系列共建活动,丰富了文化建设的外延。三是积极实施科技兴文活动。利用现有的局域网,开辟了税收文化自由论坛网页,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分类版块,提供各类知识性服务。如,办公室负责开辟以日常用语、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为主要内容的语言文字版块;税政法规科负责开辟政策法规宣传版块;信息中心负责开辟计算机应用模块。此外还开辟了三个自由版块。即,建议、意见版块,作为干部对全局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渠道;自由论坛版块,作为干部对税收文化建设献计献策,以及发表对税收工作理性认识的渠道;共享信息版块,采取开放式管理,为每个干部职工提供自由交流的园地。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依法治税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由于人员交流和岗位轮换等原因,个别干部的业务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有些业务岗位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效率观念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事难办”现象。四是税收文化建设的层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实效性和吸引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税收宣传缺乏持久性,宣传形式缺乏先进性。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对症下药”的原则,采取对路措施积极加以克服 ;
2023-09-09 14:02:371

面试题如何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1、加强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改革需要依靠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因此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2、推进服务型税务:税收征管改革需要推进服务型税务,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效率。3、加强合作与协调: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
2023-09-09 14:02:52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减税降费促发展强信心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打出了一套税费优惠政策“组合拳”,既有减税降费政策又有缓税缓费措施,既助力稳住经济增长又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2162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1亿元。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结果显示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又部署实施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更加聚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支持力度。全国税务系统将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惠企利民的税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用心用情优化服务,便利纳税人缴费人。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全面落地100条便民举措。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税费缴纳便利被评为获得感最强、满意度最高的指标。2022年,税务部门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启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首批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保障国家财力。2021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原则不松懈,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不动摇,全年组织税费收入超过24万亿元,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2022年,税务部门将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保持收入目标与经济税源和减税降费相协调,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严查严处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法治税收环境。2021年,税务部门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2022年,税务部门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加强精准监管,进一步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是尽心尽力开拓创新,奋力开启税收征管改革新篇章。2021年,税务部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落地,对标一流谋划推进金税四期建 设,明确了总体目标、核心任务、推进策略和实施步骤,全面完成智慧税务顶层设计,为下步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2022年,税务部门将按照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全面推进技术、业务、岗责变革,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2023-09-09 14:03:001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是否意味着税收严征管时代的来临?

我不认为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意味着税收严征管时代的来临。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税收征管改革的文件是比较少的,显示中央是把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来考虑的。 以我从事税务工作三十多年经验看,所谓税收严征管时代是上世纪的事,那时候市场主体少,经济活动范围狭窄,税务干部几乎能够紧盯着分管范围所有的经营行为,加之财政压力大,税收征管非常严。 现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一提再提,经济业态层出不穷,市场主体数量急剧膨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虽然税收征管力度从法规上要求没有变化,实际上应该宽松许多。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文件刚刚下发,我的理解是依托信息化、大数据,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纳税人将更加方便,税务部门应该提供高效的服务。 但是,不要试图摆脱监管,大数据时代给经济活动带来方便,也给税收监管提供了途径。大家都在网络上缴税、收税、办理业务,不打照面,说不定一张罚单就到了你的邮箱,税务局请你“喝茶”肯定就是大事不妙了。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个人认为有以下几大变化: 1.以票控税向大数据管税转变。 这是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未来的税收征管通过数据信息的监控进行税收风险识别,逐步摆脱以票控税的传统征管方式。未来相信会通过数据信息的共享与大数据分析,税收风险识别水平会进一步提升。 2.税收执法监督会进一步加大。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公正执法、精准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力度会加大。特别是整个执法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为执法监督提供了信息化平台,未来总局、省局都可以通过金税系统监督基层税务机关执法规范化情况。 3.对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对风险高发地区、行业、人群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提供随机抽查比例 扩大检查覆盖面。 4.加大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服务与监管。 目前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还存在很大漏洞,很多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收入申报漏报、少报,这样不利于公平税负。一部分高收入、高净值个人投资资产等快速增长,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之不能配比。一方面说明我们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另一方面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某明星巨额偷税案实际上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偷逃税与反偷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税收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收监管会更加科学、精准,税收征管漏洞会进一步压缩。 老周觉得未必是这样。 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的大方向。那在税务这块业务方面是个什么操作呢?也就是减少事前管理,加大事中和事后管理。 比如税务登记,在三证合一之前,企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如果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话,还需要把办理营业执照的那套资料再单独向税务局报送一份,可现在办理税务登记只需要在金三系统调入工商登记信息就可以了,不远再单独报送纸质资料了。 再比如发票领用方面。在放管服改革前,企业想要领用发票是需要税务局调查审批的,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就更为严格,得看你的账目做的如何,是否有保管专票的场地和保险柜等。 可现在对普通发票的领域都可以实现即办了,哪怕你是当天办的税务登记证,当天就可以把普通发票领走,不需要任何审批。对于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25份分数和10万元开票限额,也是可以即使办理的,非常方便。 在税务检查也块也是逐步规范了,以前税务局搞检查是非常随意的,专管员可以随意去企业检查账目。可现在不一样了,除非是上级大数据监控的风险疑点,不然税务局是要求专管员少下企业检查的。 当然,我们不能把国家放管服的政策理解为税务部门在弱化自身的监管职能,而是税务局改变了监管方向和监管策略。 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层面的大数据监控网络也在不断的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也初有成效。在这些手段的支撑下,税务监管逐步走向了“数据+信用”的模式。 也就是说,税务局都是信任为基础去相信每个企业都是遵纪守法的,不会像防坏人一样去监控企业,但是一旦你违法了被发现,那么接下来的信用体系就会对你形成极大的威慑,会让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很大的惩罚后果,从而在全 社会 形成一种不敢违法的良性 社会 效果,这比起“打地鼠”式的税务监管有效多了。 比如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税务管理模式也是这样,那些关键的收入数据和税收优惠条件,都是你自己申报填写,如果被监控到恶意申报,将会受到严格的法律制裁的。 所以,对于税务监管的严和松,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税务部门不会事事都管你,但作为企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然你就会遭到严征管。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税,税收严管时代不是将要到来,而是已经到来,不要再对税务风险视而不见了,国家税收征管力度会颠覆传统思维,超出你想象。 恰恰相反,新的税收征管改革,对合法纳税、依法纳税的老百姓是好消息,将提供更好的服务! 但是对逃税扣税,特别是一贯如此的企业和个人,将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实现更精准、更全面征收! 对新富起来的新业态群体,或者拥有数字财富的人将纳入其中! 因为数据表明,他们才是税收征集的大头! 税收征管漏洞税务部门一直以来在想方设法堵塞。征管体制改革也就是税务部门对待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模式的提升和转化,目的是凭借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大数据比对风险管理,更好为纳税人服务,减轻纳税人、税务机关的征纳成本。 可以说,对纳税人管理更加公平了,服务更好了。 是对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行为的更为精确的执法。摘要的部分是税务部门己在开展的工作,《意见》的要旨是指这些工作的开展要遵循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进征管改革、深化放管服、优化执法方式、实现理念方式手段的全面变革,实现“四精”。总体预期是营商环境更优,守法经营者将“一年到头见不到税管员”的“无事不扰”,违法偷逃骗抗税者将“寸步难行无躲藏间”的“精确执法”,高信用等级者将“享受高级别的税务礼遇”的“免予审查(稽查)”,纳税服务将享多空间立体多方位线上线、互联网互动、全天候不打烊、随叫随到的“店小二”式的权威统一服务,纳税服务和税务监管将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我认为改革十分必要,国家这几年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但还有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服务企业瞒报收入,长期经营长亏不倒,你出台的优惠政策他不用享受自己就给自己全免了,长期收入零申报。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上市为了贷款而利用增值税抵扣进项税的政策几个关联企业之间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增收入财务造假。希望加强税收监管,特别打通银行与税务的关联通道,让偷税者的每一笔收入都能照张纳税。如果有可能恢复产品税取消增值税。 不是,是科学征管时代的到来。 征管改革的核心,是基于大数据基础上的风险管理,所谓的“双随机一公开”不是严管,而是科学管理!保证可公开信息在公众监管之下,所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被检查的机会是均等的,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 征管改革是基于跨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基础上的改革,通过比对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外经贸等相关信息,分析纳税人申报数据是否准确,对于存在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排查,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对于纳税人来说,数据在部门之间跑路,减少了应对税务检查的负担,新征管模式是一种双赢的新型管理模式,对于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管理全部转化为服务,纳税体验大幅度提升。 这不叫严管。这是基于大数据背景下,被管理对象漏管、懈管的情况基本不存在,税收征管数据越来越真实,税收的功能越来越强大。
2023-09-09 14:03:081

个税改革需持续深化

随着税制改革深化,个税与百姓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多层次红利持续显现,但也存在个税制度功能发挥尚不充分等问题,仍有改革空间。一方面,要持续优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制改革红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个税制度,推动个税更加公平、科学。此外,对个人来说,要掌握税法、遵守税法。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等进一步成为热点,彰显出随着税制改革深化,个税越来越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多层次红利也持续发挥出来。这些变化,主要来自新一轮个税改革。我国通过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这被认为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税制改革,除了广为熟知的个税“起征点”提高,还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最重要的是,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红利迅速发挥,从深层次看,税制更加公平、合理;从直接效果看,中低收入群体获益最明显,实现大幅减轻税负,甚至不需缴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个税制度优化并没有停步,不少新政策落地生效。一年一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启,在原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基础上,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项目。这个新设项目实施,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再如,备受关注的养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出,其中最具吸引力的地方在于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此外,有关部门还发布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税政策。个税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切实惠及百姓民生。个税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功能发挥尚不充分,改革空间较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税制结构”“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可以看出,个税制度面临重要的改革任务。一方面,要持续优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制改革红利。个税纳税人多、覆盖面广,征管难度较大,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增强征管的精准性、便利性,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专项附加扣除、年度汇算等制度的顺利实施,实现改革红利切实惠及百姓同时,强化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避免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公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个税制度,推动个税更加公平、科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目前只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下一步,有必要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税税率结构。对个人来说,要掌握税法、遵守税法。我国个税制度较为简明,申报流程也很便利,但个人仍有必要了解熟悉各项规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既要争取政策红利应享尽享,比如可以进行扣除的项目要申请扣除,又要确保合法合规,特别是不能进行虚假填报。一些地方通报了未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案例,需要引起重视。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人所得税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重要功能,通过进一步改革与优化,必将在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2023-09-09 14:03:161

税制改革撬动“共同富裕”:个税、房地产税有何新动向?

在完成脱贫攻坚后,中国瞄准共同富裕,并给出一个有挑战的长远目标: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外,规范和调节高收入也是一大重点。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下称“文章”)。文章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文章在谈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六大要点工作中,其中之一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而具体举措中不少跟税收制度改革相关,涉及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消费税等。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要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文章在加强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上,指出了税制改革新方向:个人所得税中高收入人群的资本所得征管将明显加强;房地产税在立法推进同时,近期有望选取部分城市率先开展试点;消费税在征收环节后移的同时,一些奢侈品、高消费行为有望纳入征税范围;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会加大,以鼓励捐赠。高收入个税征管强化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自2008年达到峰值(0.491)后,呈现波动下降态势,2020年降至0.468。不过这一数值仍处于较高水平。而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等。文章指出,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目前真正的高收入人群中,不少收入来自于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等资本性收入,部分人通过隐瞒这部分收入或恶意税收筹划等手段偷逃税。因此需要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即通过强化征管,使得高收入人群资本性个税收入应收尽收,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也认为,未来个税改革,将会进一步加强对资本所得的征管。事实上,高收入人群征管已经在不断强化。9月底国家税务总局罕见首次披露三起高收入偷逃税案例,一起是安徽某药业公司老板利用“阴阳合同”隐瞒股权转让收入逃税案,另两起是网红主播偷逃税案。税务总局表示,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随后包括北京等省市出台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中,要求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资本利得的征税关系到高收入的调节,但是,高收入规范的税收调节不一定从税率上调节,也可以从有效征收率上着手,当有效征税率提高之后,税收的调节效应更为显现,不但促进了税收公平,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税收的调节效率,使其发挥实际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并不会抑制高收入人群及企业对于社会贡献的积极性。2019年个税改革一大要点,是首次将工薪、劳务报酬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施行3%~45%统一超额累进税率,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财政部也曾公开表示“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学界热议资本所得是否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目前劳动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资本所得税率为20%,未来可能推动实现所有收入一视同仁,将资本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房地产税试点除了个税外,房地产税也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中国对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而当前税制改革一大方向,正是对个人住房开征房地产税,取代当前的房产税等税种。房地产税法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房地产税涉及方方面面,较为敏感,因此推进非常慎重。中国不少成功改革采取先试点,然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开。房地产税改革也是如此,在立法推进的同时也开展试点,而试点经验可以更好地推进立法工作。”施正文说。5月1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当天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李旭红表示,房地产税在促进共同富裕上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由于其是重要的财产税,可以发挥对于所得税补充的调节收入分配效应,因为财富分配的调节,不仅仅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调节,还包括资本利得、财产性收入的调节,所以房产税与所得税相互配合才能够发挥协同效应。“但是毕竟房产税征收与房产的所在地密切相关,而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结构、特点及规模不一样,运用试点的方式可以更为结合中国地方经济的现实情况,并且发挥更好的调节效应。”李旭红说。罗志恒认为,房地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且试点箭在弦上,先试点再总结经验并全国推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法论。在全面贯彻“房住不炒”以及推动中国从房地产繁荣走向科技和制造强国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不能缺位。他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其回归住房属性。在当前共同富裕背景下,房地产税能够削峰填谷,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在当前房地产调控继续强力进行,土地出让市场快速降温,此时必须要有新的税种弥补土地出让收入不足,并且要尽快实施。消费税扩围中国消费税是针对特殊消费品征税,其中包括高档手表、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等奢侈品,也能起到一定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2014年起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对征收范围、部分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比如2016年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等。文章指出,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施正文表示,目前消费税征收环节主要在生产端,而目前国务院明确的改革重点之一,正是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端,因此即便税率不变,由于征收环节后移就能起到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文章明确要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未来更多的奢侈品、高档会所等服务消费、高污染产品有望被纳入。罗志恒认为,可以考虑对新增奢侈品(如私人飞机)和高消费行为(如高级会所消费等)、高碳产品征收消费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的研究表明,消费税扩围可以将高标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比如私人飞机、高档皮草产品、高档箱包、红木家具、不可降解包装物等。一些高档生活性服务、高耗能、高污染服务类产品也可以考虑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比如高尔夫、高档演出等文化娱乐产品、高档医疗保健服务类产品、高档桑拿洗浴、赛车等高档体育等。文章指出,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为了推动共同富裕,中国正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第三次分配主要体现在公益慈善,而这基于自愿并非强制,为了鼓励高收入人群慈善捐赠,国家通常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施正文表示,目前在慈善捐赠激励力度上还不够,比如实物捐赠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等,捐赠扣税有比例限制等等。上述文章明确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这方面激励力度会加大。李旭红认为,可以扩大对个人捐赠所能享受的最高优惠扣除比例额度,同时适当降低对于慈善捐赠税收激励的门槛限制,包括适当扩大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范围等。此外,还应当合理简化免税退税的程序,让企业和个人真正享受到捐赠相关税收优惠的好处,提高其开展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助力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罗志恒建议,可以考虑不设置慈善捐赠的税前扣除金额限制,据实扣除。减少认证程序,降低抵扣的认证成本。
2023-09-09 14:03:561

论奥运会之后的中国税制有什么特点?

  奥运会之后的中国税制特点  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 手段  2、物质形态来看,缴纳分 实物 货币  3、本质来看 国家政治权利 实现的特殊分配  4、形式上 无偿向 固定性 强制性  5、职能上 财政职能 经济职能  6、性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023-09-09 14:04:072

税收征管经历了哪三次改革

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23-09-09 14:04:271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2023-09-09 14:04:371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几个方面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三条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4:04:481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几个方面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4:04:581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几个方面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4:05:091

深化征管改革意见建议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4:05:161

如何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法律分析: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2023-09-09 14:05:27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建议和措施

法律分析:《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3-09-09 14:05:39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建议和措施

法律分析:《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3-09-09 14:05:511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3-09-09 14:06:031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快

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3-09-09 14:06:251

下列有关《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工作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A、B、C、D《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为民便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style="margin-left:20px">
2023-09-09 14:06:391

如何强化税收征管

很复杂的问题,制度、人员责任、国家政策、纳税环境的好坏。总之,不是一句话就能回答全的。
2023-09-09 14:06:563

深化征管改革取消管户制的纳税服务措施

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3-09-09 14:07:041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继

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3-09-09 14:07:131

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是依法治税,税务机关严格执法,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应深入基层了解税收征管流程,制定一套科学的、统一完善的现代化征管模式,使全国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税,才能使各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和方法,较小程度的减小各地征管的随意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法制的原则。  (二)强化税务稽查。在税务征收管理中稽查是重点,应充实稽查队伍,建立发票稽核制度,税务稽查有利于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改善经营管理。税务稽查已不仅仅是单一的查处偷税、抗税案件的单纯概念,而是对纳税人从登记、申报、缴税到查处企业和个人偷、抗、骗,避税及发票管理等集于一身的全方位、全税种的税务检查,为纳税申报提高有力的监督保证。  (三)加强纳税人户籍资料的管理。做到家底清、管户明,树立税收征管质量意识和行政执法规范意识,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户籍册”,对各种类型的纳税人从开业、变更、注销、失踪、验证、换证等均有表、证、单、书按业务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四)牢固树立组织收入与征管执法同等重要的思想意识,树立加强税收征,是提高组织收入的基础和保证,税务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增强税收管理的动力,不但要抓好收入质量,也要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其他质量,才能提高整个征收管理质量。  (五)强化征管质量的考核机制,使考核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制,怎样追究,不追究怎么办,都要有明确的细化量分标准。  (六)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要使所有纳税人都依法自行申报纳税,就必须使其具备自行申报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具备离不开良好的税务专业服务,应建立税法公告制度、设立纳税服务场所,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全方位服务,实行“银税一体化”,建立多功能办税服务厅。建立和完善税务中介组织,即税务代理,这是税务专业服务的必要补充。  (七)利用网络高速、简明的特点,税务机关在把专用发票纳入“金税工程”管理的同时,也应将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使用和抵扣问题纳入重要的管理中来,制定完善的规章来减少普通发票抵扣的漏洞,推广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上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成为税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法,是有效提高征管质量与深化改革的物质保证,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税收征管,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复杂的申报、检查、稽查迅速完成。另一方面,通过计算机联网可以随时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判断申报的真实性,堵塞和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代开等手段偷税违法犯罪,一旦发现问题便能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八)加强税务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健全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切实可行,同时加强干部业务技能的考试和培训,要鼓励自学、分期实行培训制度,练就税务专业知识人才,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当地开展各项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真正使税务干部下户能征管、上机能操作、稽查会查账的专业人才。同时也应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征管水平,使干部队伍不仅在业务技能上过硬,在思想作风上过硬,而且有一个好的思想作风,练就税务专业较全面的新型人才。  (九)加强税法宣传,增强纳税意识。要提高税法宣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把税法作为普法教育的内容,切实抓好,依靠社会的力量多渠道多环节、多层次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扩大税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为税收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3-09-09 14:07:251

如何认识当前的税制改革

肯定可以改的
2023-09-09 14:07:352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继合作合并之后

法律主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七个方面。分别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法律客观:《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四条 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023-09-09 14:07:441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颤携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茄兄伏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尘神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9 14:07:551

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09-09 14:08:101

地税如何加强征管

(一)完善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是依法治税,税务机关严格执法,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应深入基层了解税收征管流程,制定一套科学的、统一完善的现代化征管模式,使全国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税,才能使各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和方法,较小程度的减小各地征管的随意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法制的原则。
2023-09-09 14:08:302

如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二是激励机制。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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