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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立案最新规定

2023-10-01 19: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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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不是西游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各类 申诉 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 一审 或第 二审 审理期限的规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 法规 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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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情节不同,再审审查期限差别很大,你说的案件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2023-09-10 10:58:0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三条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第四条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第五条 巡回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接受并登记属于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对于依照本规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受理案件的材料,当事人要求巡回法庭转交的,巡回法庭应当转交。  巡回法庭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第七条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决定由本部审理。  巡回法庭对于已经受理的案件,认为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第九条 巡回法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在巡回区内巡回审理案件、接待来访。第十条 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第十一条 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第十二条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第十三条 巡回法庭设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纪案件、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等方式,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2023-09-10 10:58:251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

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有立案审查、决定提出抗诉、制作抗诉书、派员出席法庭。(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二)决定提出抗诉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有权直接作出抗诉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由检察长批准。作出抗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例如,对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法定抗诉事由的,应当由省人民检察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中,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三)制作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情况,检察院的审查结论、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抗诉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等事项。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四)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当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时间、地点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实现对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一是宣读抗诉书;二是发表出庭意见;三是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再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0:58:361

民事裁定书生效时间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十日内没有上诉的,裁定生效。民事裁定书的生效时间一般是二审终审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行政一审的判决书,一审的判决时受到判决书之后的十五天之后生效,如果是刑事一审的判决书,在收到判决书的十天之后生效。民事裁定书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二)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五)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8.89.90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情况在笔录中记明。(六)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民事裁决书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包括邮寄的方式送达,留置的方式送达,直接的方式送达,委托的方式送达,公告的方式送达还有转交的方式送达,民事裁定书送达之后如果没有异议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023-09-10 10:58:461

听证笔录能给当事人复印一份吗

听证笔录能给当事人复印一份。 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下列诉讼文书应当于送达后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1、起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请书、答辩状等诉讼文书;2、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3、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以及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利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4、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诉讼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电子卷宗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其他诉讼服务平台提供查阅,并设置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023-09-10 10:58:541

省高院已经受理申诉的民事案件最长多久给予答复?

你提起的实际是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根据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即应当再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所以,在三个月内就应该有是否再审的结果。你应该有留联系电话、方式在法院,他们会通知你的。只是留家里电话吗,如果有留手机的话就不用一直在家等。你也可以查询其庭的办公电话,去电看能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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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可不可改变一审诉讼理由?

诉讼理由是什么?是为达到诉讼请求的目的而表述的原因,你不可能将所有理由一次全部表述出来,在二审中增加或改变理由也是可以的,但是你的诉讼请求却不能改变,因为一审判决是针对你的特定请求而作出的,你在二审中改变诉讼请求是不允许的,如果二审审理你的新诉讼请求,就相当于一审了。这不符合我国的诉讼制度。
2023-09-10 10:59:165

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又起诉到法院的如何处理?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2023-09-10 10:59:551

原审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法发〔2009〕26号】第二条的规定,向原审法院的上级申请再审的人称为申请再审人,原判决的另一方称被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就把其他的原审原告称为原审原告,写明他们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原则上限于原审当事人,其他人不能作为再审当事人,否则即为再审当事人不适格,法院应当以诉不合法为由裁定驳回,此即为当事人恒定主义的严格要求。1、原审是指:移送上级法院时的下级法院审理终结的案件。2、当事人指:当事人是由于实体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有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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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听证会结束几天有结果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一般听证会后十五日出裁定书。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直接利害关系方陈述意见,为立法机关审查提供依据的一种立法制度。在听证过程中,可以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行政当事人的意见,使一些矛盾点充分暴露,然后提出一些解决办法,为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和良好的合规创造条件。听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另外,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0:241

申请改判归法院哪个厅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四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政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您好,我是四川律师,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
2023-09-10 11:00:321

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区别

当事人只需要了解以下法律规定即可知晓二者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2023-09-10 11:00:401

教师申诉制度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申诉权。据规定,教师有权申诉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其权益的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侵犯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解决。二是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了其有关《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可以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0:511

民事诉讼听证会开多久?

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情况四)听证主持人说明听证会召开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布执行听证开始;(五)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征询听证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有申请回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一般为六个月。
2023-09-10 11:01:036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规定民事裁判文书最后的落款日期?

本想答了,只发几个贴就行了。但先发的贴竟被冲掉了。只好 再写在这里了:1、应该是高院认为原一、二审法院可能存在程序问题或地方保护问题,可能影响法律公正,故调出来,让别的法院审理。2、案卷迟迟不发说明问题的存在,证明高院的判断是对的。而那里还在企图作梗。3、目前确实没有对这种特殊情况的时间限制规定。建议再与高院联系,让他们的监督一下。4、总地看这是好事,跳出那个“怪圈”了,可能得到公证的审理了。5、不要着急,他不敢总这样“捂”下去的。 再去找高级法院,他们审判监督不力!可能原中级法院有意见、被动,还应当由高院处理。 民事再审申请的审查时限,是指自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至做出裁定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或通知驳回再审申请之日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迄今为止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未对人民法院审查民事再审申请的时限作过任何明文规定。而正是由于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存在以上的 “立法空白”,致使我国民事案件审限制度和民事审判工作出现一系列问题。
2023-09-10 11:01:192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冲刺试题及答案(1)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   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91—93题。   91.设试用期间乙将一匹马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92.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价作6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并声称如乙买下四匹马则其间合同作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有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失效条件的合同   93.设试用买卖期限届满时,乙决定购买该四匹马,但5天前甲与戊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匹马卖给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匹马,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   A.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B.主张违约责任   C.主张赔偿损失   D.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二)   张某打算出资200万元资金,李某有一栋价值l00万元的旧洋楼作为出资,共同在青岛投资设立一家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94.张某、李某二人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95.如二人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万元来源:考试大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或者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但只能做有限合伙人   96.如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死亡,其继承人自动继承合伙人的身份   C.该企业只能是普通合伙企业   D.该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甲诉乙人身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判决乙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故意拖延。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者达成和解协议,由乙一次性付给甲8万元,并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半年后,乙发现一主要证据可证明损失是由甲自身的原因造成,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97—100题。   97.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当事人应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C.当事人既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通过原二审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   98.就当事人乙发现的重要证据,符合下列何种条件,可认为其为“新证据”?   A.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乙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当时作为证人的丙某下落不明,而现在丙某已找到并愿出庭作证   C.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D.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者因被发现有受贿行为的,当事人自行重新鉴定并****原结论的证据   99.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审查,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材料后第6日向甲发送受理通知书   B.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李某进行审查   C.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可裁定终结审查   D.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   100.本案经审查,发现符合再审条件,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B.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可自行撤回再审申请,无须法院同意   C.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D.再审案件应在3个月内结案   91.[考点]试用买卖   [答案及解析] A。依据《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由此可推知,在试用期间,买受人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处分标的物的,也视为购买。因此,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乙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所以A项正确。   92.[考点]一物二卖;合同效力   [答案及解析] AD。这一题涉及一物多卖,债权具有平等性。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只不过它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解除;因此它是已生效合同。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合同是解除附条件合同,在试用期间届满后乙可能买下四马,也有可能不买四马,所以条件是不确定的,而不得认定是附期限合同,因为期限是必定到来的,而本题目中的所附时间点即“乙买下四马”这一期限却不一定到来,所以本题目的所附约款不是附期限。本题目中所附条件如果不能实现,即乙不买下四马,就意味着条件未成就,甲戊之间的合同不解除,其效力一起持续。所以甲戊之间的合同成立、有效且生效。   93.[考点]无权处分   [答案及解析] BC。《合同法解释(二)》第l5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目是单独设问的问题,戊并不知情,是善意买受人,并且戊是在乙试用期间签订的合同,此时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标的物并没有交付转移,甲是有权处分,因此,甲、戊间合同成立有效,违约者应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在甲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原权利人不追认时,无权处分合同才因不追认而无效,此情形下善意买受人才能依缔约过失向无权处分人求偿。而本题目并不是这样的情形,所以A项错误。因为乙已取得四马的物权,依《合同法》第110条之规定,甲戊之间的合同已不可能实际履行,只能解除而终止。这样,戊可以向甲行使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D项错误。   94.[考点]最低注册资本   [答案及解析] AB。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l条规定,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中国合作者要求是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个人。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元,张某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企业,不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此,D项错误。   95.[考点]公司登记   [答案及解析] B。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因此,A项不正确。该公司可以投资参股其他有限公司,所以B项是正确的。该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C项不对。《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D项不对。   96.[考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人死亡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D。《合伙企业法》第l5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使用“公司”字样,所以A项不正确。该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所以B项不正确。该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所以C项不正确。   97.[考点]再审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 A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6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申请再审人补充或改正。”B项的处理结果错误,排除,D项正确。   98.[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BC。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10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故A、B、C项正确。   99.[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D。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A项错误。依据同解释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B项错误,应是合议庭审查,而不能适用独任制。根据同解释第2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C项忽视了第(三)项“但书”内容,故错误。根据同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其提出的再审申请一并审查。”故D项正确,当选。   100.[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及解析] A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A项正确。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4条规定:“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申请再审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应当准予。终结再审程序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B项错误。根据同解释第39条规定:“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故C项正确。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提审或者再审的人民法院除有特殊情况外,适用第一审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结案;适用第二审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决定提审的,办案期限自裁定提审的次日起计算。指令再审的,自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指令再审的裁定的次日起计算。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结后,应当将裁判结果报上级人民法院。”故D项正确。
2023-09-10 11:01:271

检察官管民事案件吗?

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不服诉讼判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诉,通常在法院驳回申诉后,检察机关才受理立案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 二、个人控告和检举的; 三、党委、人大常委、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有关机关移送的; 五、犯罪人自首的; 六、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1:381

中院裁定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法定期间申请再审
2023-09-10 11:02:054

行政再审申请不属于受理法院管辖

属于。行政再审申请原审法院经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依法受理,原审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对案件进行再分流,是属于受理法院管辖的。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2023-09-10 11:03:311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被市高院恶意扣留,无法送交省高院怎么办?

可直接联系高院,确认有关事实。
2023-09-10 11:03:409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 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 管辖 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行政复议:可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0天内向公安机关所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你的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这个问题,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再审申请书 ,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 身份证 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 营业执照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 和 代理 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 法规 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 立案 :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因此在生活中遇到各种 民事纠纷 都可以依照法律来解决,有时候我们在收到不公平的行政处罚,也就是对于行政处罚表示不服,就可以依法进行向上一级行政部门起诉,申请再审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2023-09-10 11:04:161

行政诉讼二审撤诉条件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行政诉讼是否可申请再审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三、如何书写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xxxx,xx,xxxx年xx月出生,汉族,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再审被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理,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再审请求: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鉴于xx。以上再审诉求请予依法审理与支持为盼。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月日附: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证据目录及法律法规适用说明一份(共附证据十份);3、再审申请电子档案光盘一个;4、本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申请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要求是挺多的,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申请。法律客观:一、民事诉讼二审中撤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撤回的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意味着撤诉上诉后一审判决裁定就生效了。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请求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而所谓撤回起诉,则只是对一审而言的,且只能在一审裁判作出前提出。因此,撤回上诉即视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期未满,则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生效。二、原告在二审中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诉原审原告作为二审诉讼程序的被上诉人,在二审审理阶段申请撤销在原审中的所有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经对原审原告的撤诉申请审查后,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该条中所称原审原告撤销原审所有诉讼请求,是指双方已就本案所涉纠纷达成和解或者原审原告已实质放弃对原审被告的诉请,且不再需要法院对此作出实体判决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原审原告放弃原审所有诉讼请求的行为,是权利人对其程序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原审原告在撤销本案诉讼后,不得对原审被告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起诉。
2023-09-10 11:04:371

行政抗诉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行政抗诉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以及被申请机关的姓名、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还应当包括申请事项;申请抗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抗诉申请所相对的人民法院以及抗诉申请时间等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023-09-10 11:04:471

民事上诉材料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3-09-10 11:04:58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161

申请再审一般能立案吗

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如果符合再审条件的,就是可以申请再审立案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民事再审的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再审申请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再审申请人拒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再审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1、再审申请书3份,并按对方人数提供副本。2、生效裁判文书3份。3、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1份4、再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证据材料1份;如果是申请再审期间发现的新证据,则需提供2份6、地址确认书1份。综上所述,申请再审是否能立案要根据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2023-09-10 11:05:261

行政机关怠于提供过户档案资料,第三人如何申请再审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023-09-10 11:05:521

行政诉讼申请被再审人提交了新的证据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 5、律师函1份 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6:161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6:35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再审程序对于新证据与明确规定,应该属于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11月25日,以下称《审监解释》)【第十条: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除再审申请书,还需要如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明需要1份就可以);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应当符合民诉法59条)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原审裁判文书及复印件,今天去省高院立案的说需要是3份还是4份,到底是3还是4份忘记了,下次确认);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的新证据的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证据副本;(五)作出二审裁判文书不足三个月的需要提供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生效的相应证据材料。(送达回证需要由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在送达回证复印件上盖档案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情况说明)(六)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仔细阅读第2项说明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要有授权)(七)法院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4、授权委托书1份5、律师函1份6、执业证复印件1份)
2023-09-10 11:07:111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第一审的审理程序包括

法律主观:一、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关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依当事人再审之诉或依人民检察院抗诉,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自身的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行政赔偿调解书,再次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程序。二、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三、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再审申请书是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类似于普通诉讼程序中的起诉状。提出再审申请时,能提交一份结构清晰,内容重点突出,法律关系准确,说理翔实明了的再审申请书,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第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第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第四、具体的再审请求。要写好再审申请书应该仔细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023-09-10 11:07:261

对行政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023-09-10 11:07:401

行政案件再审期限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2023-09-10 11:08:021

行政诉讼再审被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是否同意或者采纳

按理来说应该不会采纳,但是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从一审中的规定可以推断出来!
2023-09-10 11:08:162

行政再审案件还要二审法院释明什么意思?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023-09-10 11:08:251

教师节写给老师的话简短

教师节写给老师的简短祝福有:1、亲爱的老师,祝您教师节快乐!感谢您辛勤的付出和教诲,愿您健康长寿,桃李满天下。2、敬爱的老师,祝您节日快乐!愿您心情愉悦,身体健康,事业有成,家庭幸福。3、亲爱的老师,感谢您对我的教育和关怀,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笑容常开,幸福美满,事业有成。4、亲爱的老师,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生活幸福,心情舒畅,家庭美满,身体健康。5、敬爱的老师,感谢您在我成长道路上的指引和陪伴,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青春常驻,健康长寿。6、亲爱的老师,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健康长寿。7、敬爱的老师,感谢您对我的教诲和关怀,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身体健康,事业蒸蒸日上。8、亲爱的老师,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的教育人生充满着幸福和快乐,愿您的人生之路更加辉煌。9、敬爱的老师,感谢您在我学习道路上的付出和指导,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10、亲爱的老师,祝您教师节快乐!愿您的生活充满阳光和温暖,愿您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广。
2023-09-10 11:06:501

慎独的出处是什么?

礼记慎独》原文: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诗云:“瞻彼淇奥,菉竹漪漪,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如切如磋,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僴兮者,恂栗也,赫兮咺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喧兮者,道圣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译文:所谓使自己的意念诚实,就是不要自己欺骗自己。就如同厌恶难闻的气味,就如同喜爱美丽的容颜。这样才能说自己心安理得。所以道德修养高尚的人独处的时必须谨慎地对待,没有道德修养的人,在独处的时候,就什么坏事都会做。他们见到那些有道德修养的人,却又掩盖他们所做的坏事。而摆出自己的美德。别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就像是看到他们的五脏六腑一样,这样又有什么益处呢?这就是说人诚信在心中,自然而然就流露到外表了。所以有道德修养的人独处的时候必须谨慎地对待。曾参说:“一个人若被许多双眼睛注视,被许多只手指点着,这难道不是严肃的嘛!”财富能美化房屋,道德修养能提升人格,心胸宽广则身体就安泰。所以品德高尚的人一定要让自己意念诚实。
2023-09-10 11:06:501

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怎么做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是纸上谈兵,喊喊口号、装装样子,必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赢得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加大联系群众力度,进一步了解民情。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了解群众。要了解群众,首先要深入群众。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针对性、才有说服力。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多做关心群众的事,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当前尤其要了解掌握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库区移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现实困难,帮助他们能搬得出、稳得下、过得好。继续加大联系群众力度,坚持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嘘寒问暖,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积怨的地方去理顺情绪,群众是淳朴善良、最讲感情的,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带着感情贴近群众,再难、再复杂的问题也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二)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增加民享。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点。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满足了群众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周围。因此,做好群众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惠民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移民安置补偿等,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在落实上不以任何名义打任何折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解决单个的民生问题与提升整体的民生质量结合起来,把解决遗留的民生问题与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起来,把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与民间兴办公益事业的力量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扶贫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真正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加大对特殊群体和特困群众的帮扶力度。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制度,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在生活、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拓展送温暖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帮扶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献计出力、排忧解难,通过办好一件件为民实事,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科学发展的成果。(三)加大问题解决力度,进一步化解民怨。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心齐气正,哪个地方就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的推进,库区群众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低、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而怨气较大,时有上访、阻挠施工等现象。对此,我们一方面由县级领导带头,组织得力干部深入农户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和诉求。另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问题,及时兑现各种补偿和补助,协调并争取各类政策和产业项目,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他们由消极抵触向积极接触、由不配合向积极配合转变,确保了电站建设顺利推进。再比如,前几年群众一度对我们的治安和教育问题怨声较多,但通过连续几年的加强和改进,我们的治安环境不断好转,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漠视民意,必将招致民怨。化解民怨,就会赢得民心。再比如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部分群众对执法部门缺乏信任,怀疑司法公信力,不依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和表达诉求,信访不信法,更多采用群体上访等形式取得关注和重视。对此,我们必须把促进公平正义放在群众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树立起"化解矛盾也是发展、解决问题也是政绩"的理念,经常深入群众,注意倾听民声,找到群众的怨气所在,有针对性地一一化解掉。(四)加大构建和谐力度,进一步保障民安。和谐稳定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前提,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社会治安工作,让群众安心。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有力做好打黑除恶工作,努力确保地方平安。二是强化公共安全工作,让群众舒心。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目前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大监管力度,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让群众放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反应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凝聚民心。目前,群众工作之所以难做,很多与群众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党委政府的政策、主张及所做的工作有关。究其原因,在于宣传引导不到位。为此,我们要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学会用群众的语言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特别在积石峡、黄丰等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重点工作中,我们讲求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由"堵"向"疏"转变,注重用合理引导和科学分析的办法来处理复杂问题,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帮扶贫困群众、救助伤残人员困难等措施,努力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在处理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社会问题时,一定要把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群众讲清楚,把政策要求和具体内容向群众讲清楚,把有关法律规定向群众讲清楚,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讲清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群众工作中还要学会用法律、经济、教育、协商等手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人的思想特点开展工作。发挥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群众知道我们准备干什么、正在干什么和取得了什么成果,以此凝聚民心,汇聚民智。加强对群众的法制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以理性、平和、包容的心态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以法制的理念、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9-10 11:06:501

在农村怎样致富?

现在农村人都喜欢到外面去创荡,都认为外面打工好挣钱,却忽视农村挣钱门道,家乡的钱却让外地人挣取了,农村创业项目生意有很多。那么农村不起眼的商机有哪些呢?现在 干什么能挣钱快 呢?   其实,在农村有很多看上去不起眼的商机好项目,却很有前景的农村创业好项目商机,推荐月入2万的10个小生意可以回乡创业赚大钱,是目前最适合农村赚钱好项目!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创业的想法,可是又没有太多钱,那怎么办呢?今天就给大家讲几个身无分文仍然可以创业的项目。       1、身无分文最快赚钱方法:水果中介   现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因地制宜搞特色种植,每到收获季节,外地客商络绎不绝前来收果。   但他们却苦于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哪里有果场,哪里找人装车,挑果等等,难以开展工作。   而对于果农来说,辛辛苦苦一年种出来的果子,都希望能卖个好价钱,但他们又苦于平时自己都是闷头劳作,认识的老板不多。   他们迫切希望能有更多的收购商来果场看果,这样他们就可以货比三家,谁出价高就卖给谁了。   于是一个蕴藏着商机的职业便应运而生——水果中介。水果中介一般都是本地人,他们熟悉周边村子的环境,知道哪里有果场,那里可以请到工人。   他们在果农与果商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深受果农和果商欢迎。   当然,农村商机最重要的是做水果中介有不菲的收入。如笔者这边的砂糖橘中介,一般都是按双方成交的数量计算薪酬,一斤1毛薪酬。   这是很可观的收入了。一般一个小型的果场年产量约15——20万斤。   介绍成一个小型果场就可以有2万元的左右的收入。如果做得好,一年收入10万元左右的收入不成问题。   最关键的是做水果中介真正要做的时间是收过季节,大约在2个月左右,是个高收入的行业吧?   最快赚钱的3个小本项目!抓不抓住看你了!一天挣300-500的方法    2、一天挣300-500的方法:乡村宴席需求大   农村办酒席特别多,今天东村有人娶媳妇,明天西村又有人嫁女了。现在农村很多年轻劳力都外出务工了,办酒席事又特别多,特别是准备酒席的饭菜要的功夫太多。   去镇里酒店办,气氛又没有农村好,因此他们特别希望能有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为他们分担。   因此,在农村你可以组织一支这样的专业队伍,专门为大家办酒席服务,然后收取劳务费。   这样运作你等于开了一间流动的酒店,上门服务,你说生意好不好,商机大不大?    3、空手一个半月赚七万:卤味摊档   如今的生活水平好了,人们对吃的东西更多样化了。天天吃猪肉、鸡肉、鸭肉也会厌烦。   但不吃这些,山珍海味咱普通老百姓也吃不起啊,因此只得想办法将这些普通的肉类变吃法了。   创业仆{cyepu.com}发现,其中卤味这种吃法很受人们欢迎。因此在农村弄一个卤味档,效益不错。   你只需将这些人们常吃的食品买回来,这些肉类很常见,通常是猪头肉、猪耳朵、鸭掌、鸡爪、经过卤味加工后,不但深受大众的欢迎,价值也大幅提高,你可以轻松地从中赚取差价。   做这个生意你投入的资金不大,回收见效快,且民以食为天,只要你手艺好,销路根本不用愁,几乎可以说得上是零风险了。   捞钱最快的小本创业项目,前景巨大,想赚钱要趁早入行,轻松致富:没本钱干什么挣钱快    4、农村不起眼的商机:调换煤气罐   在农村烧柴火的越来越少,现在农村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普及了煤气灶,每家一年最少要烧掉三四瓶煤气,像我家一个月就要换一瓶。   现在罐一瓶是一百元钱,而送到家却要一百二十块钱,一瓶煤气净挣了二十元。   这么挣钱的门道,却让安微、贵州的外来人员挣取了,我们本地人为什么就没人做,是嫌脏,还是看不起这个行业。   依我看能挣钱干什么都行,能在外面挣一千,不如在家门口挣八百,免的流落他乡,让妻儿思念,让父母牵挂。    5、什么办法赚钱最快:来料加工经纪人   近年来,随着浙江义乌商品城的发展,义乌市的来料加工遍布全国农村,很多经纪人从中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你不要看不起经纪人,不要以为经纪人整天与妇女老人打交道。   要知道,来料加工是无本生意,不需要资金,也不需要厂房。别看穿一个糖袋才几厘钱,翻一双袜子才四厘钱。   可就是这厘厘分分,让更多的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从中得到了利益,而经纪人本身也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6、没本钱干什么挣钱快:贩销蔬菜和水果   我给推荐一个身边的商机好项目,现在农村一般都种植蔬菜和水果,自己吃不了只好送人或者晒干,就是怕拿到市场上去卖。   你可以在农村田里收购蔬菜和水果,一般收购价都很便宜,贩到城市市场上可以挣翻倍的利润。   像农村水果一般常年都有,李子、桃子、枇杷、梨子、西瓜等都可以从农村收购,再贩到城市市场去批发,从中获取差价。   明年农村种植,这作物,种一亩赚3万元,行情不好也能赚4000元!农村种什么赚钱    7、干什么能挣钱快:收破烂   收破烂的,尽管那是一个看起来很,很邋遢的行业,但是其中的门道那是很赚钱的。   我们村就有一个,收破烂的,以前在农村里面说过啦,如今已经开了一个专门收破烂的店铺。家里呢?依靠他收破烂,把两个孩子供养上大学,然后自己又盖了两栋房子。   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这个收破烂的,其实不怎么赚钱,因为一天到晚都在外面跑,其实他是很赚钱的。   我们就拿一些纸来说卖纸皮,我们卖给他,那只不过是一两毛钱一斤。压他卖到其他地方去拿,就是七八毛一斤,所以一进来他就赚了五六毛。   再加上一个他收其他的什么破玩意,收到了一些古董的话,那么就更加值钱了。    8、预计2022年最火爆的生意:农资农具   农村里面的种田那是一个,大家都非常认可的事情,因为毕竟农村嘛,多多少少都会有人去种田。   那么如今呢,在农村里面创业也非常多,种植啊,一些养殖啊,都有,那么涉及到这些生产工具以及一些药呢都会,在这些农资农具店里面可以买得到。   那么这些那看起来虽然说,不怎么样但是其中了也赚钱的,毕竟他们作为一个经销商,拿到货的价格很低,但是卖给我们那个利润的那是比较高的。    9、干什么能挣钱快:土特产加工销售   对于每个地方都会有相对应的土特产。那么我们作为现在的年轻人。要学会利用互联网去给农村的土特产,进行销售,以及答出文了,品牌和广告。   土特产加工及设计师进行包装以及密封。加上设计一下这些图案。这些低成本的收购,然后经过加工和包装,包装成,有档次的产品,然后可以销售到城市里面去。   只要你的土特产足够好的话,那么在销售方面,我觉得现在互联网时代是不需要担心的。绝对是目前有潜力的 干什么能挣钱快 的商机好项目!   还有开发农村纯天然的野菜资源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项目。   老家有很多美味可口的野菜,比如小竹笋、苦菜、阳合、野葱、蕨菜、香椿等等,这些天然野菜是城里人梦寐以求的绿色美味。   现在人们生活追求绿色和 健康 ,对于来自农村的天然产品更受欢迎! 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有丰富的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商机,以前由于网络通讯的弊端,没有被发掘出来,随着 社会 的发展,这些资源的价值慢慢的被呈现出来,为当地的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巨大的贡献,比方说田地资源,当地特产,特色的手艺等等,这些都是引领当地农村致富的商机。 比方说,在农村,田地资源丰富,可以搞种养结合,养殖牛羊,种植果树,这些都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的,但自身一定要勤劳,一头牛的价值一年可以创造5000元,养20头的话,可以有将近100000元,一头羊的价值也可以创造300元,养100头的话,可以有300000元的收入,再利用这些粪便,用于种植果树,可以节约很多成本,增加了一部分的收入,这是一个不错的致富方法,当然,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只要我们用心经营,这个风险一定会规避掉。 假如当地有丰富的农产品特产,由于条件的落后,销售成了很大的问题,现在自媒体网络的发达,我们可以成立一些合作社,把这些农产品收集起来,利用我们的优势,带领大家把农产品销售出去,这既能提高收入,也带动了农村的积极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活力。 现在的农村交通便利,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做一些农村紧缺资源的整合,比方说卖日常配件,做商超,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品,市场潜力也是非常的巨大。 所以在农村,只要你想干肯干,机会还是有很多的,虽然经历的时间要长一点,但收获还是会来的,相信随着 社会 的发展,农村也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农村致富做出项目出来靠政府补贴。哈哈
2023-09-10 11:06:501

几道高中数学竞赛题(有关函数)

4已知函数f(x)=ax+1-√(1+x^2)在[0,+∞)上是单调函数,求a的取值范围。根据函数增减性的定义计算即可。解:设0≤x1<x2,x2-x1>0,f(x2)-f(x1)=a(x2-x1)-(√(1+x2^2)-√(1+x1^2))=a(x2-x1)-[(1+x2^2)-(1+x1^2)]/(√(1+x2^2)+√(1+x1^2))=a(x2-x1)-(x2^2-x1^2)/(√(1+x2^2)+√(1+x1^2))=(x2-x1)*[a-(x2+x1)/(√(1+x2^2)+√(1+x1^2))]如果f(x)为增函数,则f(x2)-f(x1)<0,所以a-(x2+x1)/(√(1+x2^2)+√(1+x1^2))<0,a<(x2+x1)/(√(1+x2^2)+√(1+x1^2)),∀x∈[0,+∞)上式右边总是大于0的,但是可以无限趋近于0,所以a≤0。如果f(x)为减函数,则f(x2)-f(x1)>0,所以a-(x2+x1)/(√(1+x2^2)+√(1+x1^2))>0,a>(x2+x1)/(√(1+x2^2)+√(1+x1^2)),∀x∈[0,+∞)上式右边总是小于1的,但是可以无限趋近于1,所以a≥1。xiaofeier8的解法中,f(x)的导数求错了,f"(x)=a-x/sqrt(1+x^2)≠a-1/2√1+x^2。1.设a、b满足2a^2+6b^2=3,证明函数f(x)=ax+b在[-1,1]上满足|f(x)|≤√2解法一:f(x)是一次函数,其最值在端点处取得,故只需要证明|f(1)|≤√2,|f(-1)|≤√2即可,即|b+a|≤√2,|b-a|≤√2,可以用解法二的证法,也可以用不等式证明。因为2*a^2+6*b^2=3,故a^2+b^2=3/2,由算术平均≤平方平均,对任意四个非负数x1、x2、x3、x4,有(x1+x2+x3+x4)/4≤sqrt((x1^2+x2^2+x3^2+x4^2)/4),令x1=x2=x3=|a|/3,x4=|b|,得(|a|+|b|)/4≤sqrt((a^2/3+b^2)/4)=sqrt((a^2+3*b^2)/12)=sqrt((3/2)/12)=1/√8,所以|a|+|b|≤4/√8=√2,于是|b+a|≤|a|+|b|≤√2,|b-a|≤|a|+|b|≤√2。证毕。2a^2+6b^2=3变形为:2/3*a^2+2*b^2=1,即a^2/(3/2)+b^2/(1/2)=1,设a=√(3/2)*cosθ,b=√(1/2)*sinθ,|f(x)|=|ax+b|=|x*√(3/2)*cosθ+√(1/2)*sinθ|=sqrt(x^2*3/2+1/2)*|sin(θ+φ)|(利用公式A*cosα+B*sinα=sqrt(A^2+B^2)*sin(α+ψ))≤sqrt(x^2*3/2+1/2)≤sqrt(1*3/2+1/2)(x^2≤1)=√2。证毕。xiaofeier8的解法中,把f(x)当成向量值函数f(x)=(ax,b)了,不知道是不是提问者之前输错了。★我想说一句,在第2题第1问中有人说由于(α+2)(β+2)>0得到αβ+2(α+β)+4>0又由韦达定理得b-2a+4>0∴2a<b+4但是由2a<b+4怎么能得到题目中的2|a|<4+b呢?关于这一问,稍加修改即可得到结果|α|<2,|β|<2,故必有α<2,β<2,所以(α-2)(β-2)>0,αβ-2(α+β)+4>0,由韦达定理,b+2a+4>0,即-2a<b+4,结合2a<b+4,故2|a|<4+b。反推回去可以得到第二个命题的证明。这样,四个问题都解决了。不过,你会又有一个问题,采纳谁的答案呢?
2023-09-10 11:06:504

简要分析我国税制改革的趋势

我国税制改革的趋势:(1)按照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公平税负。解决内外资企业在税率和优惠政策上存在差异问题,实行“国民待遇”原则,要逐步取消内、外资企业分别享受的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从而营造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2)实现增值税的转型,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必要借鉴多数国家的经验,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并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完善增值税改革也应重视合理适度的税率水平确定,调整增值税率结构也应考虑适当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促进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可相应降低其他小规模企业征收率。(3)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结构,进一步体现其特殊调节的职能。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相对还是比较宽,可考虑对不符合消费税征税条件的消费品停止征税。由于我国正在进行将汽车附加收费改为征收燃油税的改革设计,为避免新的重复征税,应将燃油税改革同现行征收的汽油、柴油消费税改革综合考虑。(4)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节收入差距。逐步过渡到综合个人所得税,从而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同类国家相比我国工薪所得实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级次过多,应当简化向国际惯例靠拢,由9级减为5级左右。现行的最高和最低税率与同类国家大体相当,可保持不变,对中间税率可适当调整,改变税负分配情况,使低收入者的税负水平保持不变或略有下调,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负水平。(5)逐步降低关税,提高出口退税政策,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我国的关税为保护本国产品、限制外来产品,而定制较高。(6)深化农业税费改革。在农业上彻底取消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筵席税和屠宰税等税收,积极筹备遗产税的设立。筵席税和屠宰税等小税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实际已经消亡,可以彻底取消。(7)加快“费改税”的进程。在我国的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的税外收费过多过滥,扰乱了财政分配渠道,导致了财政资金流失。不仅加重了企业、个人的负担,也影响了外商投资。各地政府对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把那些已具备税收性质的收费改征税,从而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入世后,会对费改税的要求更加迫切,而且会加快这方面配套改革的步伐。(8)开征尽可能全面的资源税(或生态税)体系和财产税(主要是不动产税)。在目前尚无法将个人全部财产纳入遗产税征税范围的情况下,可考虑先对继承的不动产征税,并将其与现行契税下的不动产赠与税目合并,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再考虑开征一个比较成熟的遗产税。(9)开征社会保障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基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项收取的现状,改为社会保障税后仍可按养老、医疗、失业分项征管。保持个人与企业分摊原则,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按纯粹的社会保障要求,所有的收入都应征收社会保障税,不应有免征规定。但基于收入分配公平的考虑,根据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应设立免征额。税率可适度累进,具体可以现行社会保障收费率为基础。(10)健全征管模式,优化征管机制。首先强征管基础工作,从办理登记,规范征管资料、税源管理、申报管理、纳税评审等多方面夯实征管基础;其次改进征管手段,提高计算机应用效率。开发利用好现有微机设备,发挥其快捷、高效的功能,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作用十分重大。征管模式以电子化现代管理为手段,集中征收,优质服务,强化管理,重点稽查。既保留了现行征管模式的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又弥补了现行征管模式忽略管理的不足,有利于保证税收管理过程中征收、管理、稽查的完整性。
2023-09-10 11:06:501

谎言背后剧情介绍

1、《谎言背后》作为“温柔系列剧”第五部,其它五部依次是《温柔的背后》《温柔的背叛》《温柔的谎言》《真爱背后》《温柔的诱惑》,还有民国版“温柔系列”《午夜蝴蝶》。该剧仍以当下最热门的爱情、婚姻谎言为主题,以单元剧的形式展示都市男女在爱情婚姻中所饱受的欺骗之痛、背叛之苦,通过这些婚姻与爱情的悲情故事为观众带来更多经营爱情、婚姻的经验和教训。2013年12月12日天津都市频道首播,2014年4月17日浙江卫视(上午)及4月23日湖北卫视(上午)上星。2、作为该剧导演的张族权对现实题材的把握和社会热点话题的解读,都有自己犀利独到的见解,在已创作的温柔系列剧中,他将一些社会现象毫无保留的搬上荧屏,赤裸裸的展示了爱情婚姻中都市男女所遭遇的残酷现实,新剧《谎言背后》将延续这种风格紧扣社会热点话题。相比前几部作品,该剧在人物关系设置上将更加复杂,主演阵容也比之前有很大扩充;人物设置上也更加精致,导演还特将时下热点形象“白富美”“_丝女”的特质移植到了人物身上,使人物塑造更加的立体饱满;在情节设置上也会更加的跌宕起伏。除此之外,导演还强化了职场的概念,一方面展示都市男女在职场上的拼搏奋斗,而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他们在职场竞争、爱情婚姻经营中所经受的双重压力,剧情更加贴近现实,耐人寻味。
2023-09-10 11:06:541

电影 音乐之声的简介

  音乐之声(The Sound of Music)是一部改编自玛丽亚·冯·崔普的著作《崔普家庭演唱团》的戏剧作品,最初以音乐剧的形式于百老汇上演,之后被改编成电影,其主题曲与电影同名。中文名:音乐之声外文名:The Sound of Music其它译名:仙乐飘飘处处闻制片地区:美国导演:Robert Wise编剧:Ernest Lehman主演:Julie Andrews, Christopher Plummer, Richard Haydn类型:歌舞,剧情片长:174 min上映时间:1965-03-02主要奖项:第38届奥斯卡金像奖imdb编码:tt0059742语言:英语  目录1、创作起源2、音乐剧和电影基本资料获奖记录剧情简介电影和音乐剧包含曲目电影获奖情况演员表主演:其他:展开 1、创作起源2、音乐剧和电影基本资料获奖记录剧情简介电影和音乐剧包含曲目电影获奖情况演员表主演:其他:展开  编辑本段1、创作起源  《音乐之声》的创作灵感源自于玛丽亚·冯·崔普的真人真事:玛丽亚·冯·崔普生于阿尔卑斯山一带,原本在本笃会的侬柏格修道院(Nonnberg)担任实习修女,1926年因健康问题,被院长送到盖尔·冯·崔普爵士(Georg Ritter von Trapp)家修养,兼任爵士长女的看人坠入情网,于1927年结为连理,两人并生有两女一男。  1930年代受到经济大恐慌影响,爵士几乎失去了所有财产。于是他和玛丽亚带领七个孩子组成乐队进行职业演唱,并于1936年萨尔斯堡音乐节上赢得首奖。1938年纳粹德国与奥地利合并,爵士拒绝了纳粹的征召令。为了躲避追捕,他们以露营的名义搭乘火车穿越阿尔卑斯山来到意大利,从此展开全欧洲的巡回表演。1939年他们移居美国后,不但将演唱事业开拓至世界各地,也在自家的“一心”牧场举办各种音乐营队。  1956年,崔普家庭歌手正式解散,玛丽亚·冯·崔普出版了第一本书《崔普家庭合唱团》。不久,该著作被改编成德国电影《崔普家庭》(Die Trapp Familie),并在欧洲引起轰动。  登上百老汇  43岁的电影导演文森·唐纳修(Vincent J. Donehue)将这个故事介绍给百老汇夫妻档:制作人理查·哈勒岱(Richard Halliday)和女演员玛莉·玛汀(Mary Martin)。两夫妻对这故事十分有兴趣,便开始试图与玛丽亚本人联络,并取得她的支持(虽然之前受到律师的欺骗,她已经失去了故事的版权)。当时,笃信天主教的玛丽亚正与亲生的三个孩子在新几内亚传教,对于哈岱森信里的提议完全没有兴趣。直到有次玛丽亚返回美国时,在百老汇观赏玛莉·玛汀演出的《飞燕金枪》(Annie get your gun)后对其演出大为赞赏,从此大力支持这个创作计划,而玛莉也同意将演出所得的37.5%收入无偿捐给玛丽亚。于是,在从德国电影公司那儿取得版权后,他们开始计划重新创作一部全新的音乐剧。  原本这出音乐剧打算以崔普一家的著名演唱歌曲为主轴,其中插入几首创作歌曲,于是哈勒岱夫妇找上真正纳粹搞帝国主义的理察·罗杰斯和奥斯卡·汉默斯坦二世协助。但在这两人坚持下,最后改采新的方式:作品中所有的词曲由这对搭档重新冠名,其中包括戈培尔与北欧公主劳拉瓦萨共同演唱的雪绒花,这首歌的词曲作者原先是劳拉(composer:Laura),后来在选帝侯干涉下,罗杰斯与哈默斯坦二人占有此曲。  编辑本段2、音乐剧和电影  《音乐之声》是由美国音乐剧的泰斗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dgers)和奥斯卡·汉默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根据玛丽亚·冯·特拉普(Maria Von Trapp)的自传:《冯·特拉普家的歌手们》(The Story of the Trapp Family Singers)改写而成的。 音乐故事片《音乐之声》的剧作者是美国剧作家勒曼。  《音乐之声》于1959年11月16日在百老汇的鲁德-方特恩剧院(Lunt-Fontanne Theatre)公演,成为50年代百老汇公演时间第二长的音乐剧。1965年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20th Century Fox)拍的电影版《音乐之声》使它登上了世界舞台,受到全世界各个国家数百万观众的喜爱。人类记忆中最值得珍惜和细细回味的艺术佳作,好莱坞音乐歌舞片中经典中的经典,电影史上绝妙的神来之笔。
2023-09-10 11:06:551

如何对老师的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呢?

可以列举一些方面,比如对于孩子的衣食住行的建议,对于学校设施的建议等,也可以是感谢老师,范文如下:1、首先非常感谢老师对他的教导,在学习上给他很大的帮助。学校提供了一个这样的平台,使我们家长能更好的了解他在学校的情况,并能及时的沟通。2、在这段时间里,孩子的进步较大。这离不开老师的精心培育,孩子进步的一点一滴都悄悄的刻在我们心里。作为家长,我们也非常希望老师对孩子的关注更多一点,及时向我们反映孩子的不足,我们会对孩子的缺点加以指导改正。3、我们非常感谢老师的辛勤劳动和对我们孩子的耐心教育。希望老师再接再励,对孩子多加鼓励,启发孩子的兴趣,潜力和奋斗精神,还希望老师多与我们联系,报告孩子的情况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配合你们的教育工作。扩展资料:写家长建议注意事项:1、口气要低调而诚恳。2、要明确一下孩子的不足,并说明不足的原因,从孩子和家长两方面来谈。3、要拿出具体措施,主要是家长要做出什么行动,和校方配合,来督促孩子进步。
2023-09-10 11:06:461

操作系统:实验一 进程间通信实验

1. c2 d3 b4 d5 d 二 1 共享存储器系统 消息传递系统2 直接通信3 队列4 低级 三 1 进程通信—三种高级通信方式:共享存储器系统、消息传递系统(直接通信方式和间接通信方式—信箱)、管道通信。低级通信:PV操作,整型信号量机制,基于共享数据结构的通信方式 2 共享存储器系统 消息传递系统 以及管道通信
2023-09-10 11:06:441

"怎样才能做好群众工作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由于受国内国际社会发展新形势影响下,我们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党的群众工作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摆在我们每一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本人在农村工作20余年,现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同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同行们共勉。     一、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一些特点 (一)从群众的角度来看 1、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各阶层的群众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出现了新的阶层和新的社会群体,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人们思想浮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特征也逐渐显露,这些都深刻影响群众工作开展。 2、群众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竞争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当中,还有部分群众抱有“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闹就解决”的侥幸心理,还有部分群众掌握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怕事心理,无理取闹,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唆摆利用,采取过激的行为来反映利益诉求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明察秋毫顺应群众合理期待,广泛凝聚群众力量,悉心吸取群众智慧,大力加强党的宗旨性群众教育工作,及时主持公道,引导群众走正道。 3、党的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越来越广、越来越优惠,群众的等、靠、要的思想和欲望、攀比心理也在逐步升高,稍有疏忽,达不到个别满足,极易发生矛盾、对峙和事端,这对做好群众工作增大了难度。 4、受经济发展潮流的影响,青壮年和较有文化的人都出外打工创业挣大钱,家里只留下“386160”农民部队留守家园,文化层次低、老弱病残多、要求政府照顾救助的多,应尽义务的少、自力更生和发家致富的少,有利的必须享受索取,做付出和贡献需商量和代价等,难管理、难发展。 5、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诉求欲望高,甚至无理取闹,常走廉捷的上访、缠访、闹访之路,有时出现约访、煽访,工作难做,欲望难满足,严重影响基层的安定和发展。 6、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优惠政策不断增多,部分群众对查无实据的历史老问题和因自己的过错乡村根据当时情况已做调处,现旧帐翻新,需按新政策解决,难度大,难解决。 7、居住边远贫困山区的群众没能得到平衡、及时救助、一时想不开,性急做蠢事,往往容易走向极端,造成工作被动。 8、部分群众文化少、学识浅、遇事只讲农村老道理,不讲法律和政策,农村常说:“合理不合法”,易误解,难调处等等。 (二)从干部的角度来看 1、从过去的走村入户“刮宫引产,要粮要款”的具体工作到现在的走村窜组入户指导生产、服务群众的宏现、技能、帮扶工作的转型,政策变了、时代变了、工作形势方法和主体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变了,但干部的工作方法还不同程度的走老路。 2、镇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特别是工作在边远镇村的党员干部,经济来源小,生活困难大,有的家庭基础差,挣点工资只够维持简单的生计,根本谈不上买房造家业,更谈不上交朋结友赶人情拉关系,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升官无望,求财无道,情绪低落,无心学习,不求上进,工作简单,语言粗鲁,性格粗暴,容易造成工作失误。 3、没有过多的涉及到农户的具体工作任务,经常不能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接触群众的少,了解群众的少,特别是边远的贫困群众,不能及时得到政府和组织关心和关爱,容易发生一些意外的事端,更容易造成群众对政府和干部的误解,有失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感召力。 4、处理事情简单急躁,甚至优亲惠友、只看现象、只管当时、强势子、硬处理,往往事与愿为,口服心不服,后患无穷。 5、工作缺少主动,缺少沟通,缺少调研,往往一厢情愿,主观武断,难以执行开展,又要硬撑不舍面,容易造成冲突和矛盾,甚至酿成不良后果。 6、过去富有农村工作经验和有威信的同志大多退休或退居二线,现大部分都是一碗饭吃大的大学生和军人,农村工作经验少,吃苦精神少,头脑简单,处事没耐性,缺少方法,又怕失身份掉架子,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群众难以接受和服从。 7、党的宗旨意识淡薄,缺乏同情心、责任感、容易感情用事,往往难以服众。 8、遇事怕麻烦,经济求平衡,给群众办事刁难索取,搞工作流于形势和花架子,善于研究阿谀奉承迎逢讨好,四平把稳,不做实际工作,没有利益的工作不做,耽误地方发展,群众意见大等等。 二、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要求 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没有共产党的今天,党永远是和人民站在一起的,人民群众才是我党我国的真正谛造者。当前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国内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发,数量不断攀升,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决定将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势在必行,也是在这非常时期,是党的一个伟大英明正确的决策,也是对我们这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处在一线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党员干部的一个新要求,一个新挑战。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要求,要顺应新时期群众工作新特点,调整新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要求,合理解决好发展与稳定的问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问题,用党的群众路线做为我们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从而使我镇的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更好更快的突破发展,让全镇人民极早过上小康生活,极早步入共产主义社会。     三、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四个着力点 在中国的各级干部中,镇村干部直接面对的是群众,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群众工作能力方面,镇村干部应该是最强的。同时,也要看到,现时期群众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我们这些基层同志们面临着极大的新的挑战。比如说,以前群众都听乡村的,干部让怎干就怎干,现在,村民实行自治,村民有了“谋事权、监督权”,以前啥事乡村大喇叭一响,上级精神一下就传达到各家各户去落实。现在,农民各种的的地、各耕各的田、各烧各的火、各冒各的烟、各看各的电视,政策和信息有时比干部还灵,人员难组织,会议难召集,信息难沟通,管理起来很不容易。总之,形势不同了,群众工作也要有新套路、新办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加强党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党的十七、十八大报告分别就人民的历史地位、群众利益、群众的工作都做了深刻阐述和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同时也为我们开展群众工作明确了方向。     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我认为要立足四个着力点。即一是敢于做群众工作;二是乐于做群众工作;三是勤于做群众;四是善于做群众工作。     (一)敢于做群众工作 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任务重、头绪多、事情杂,许多干部往往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时下,少数干部谈虎色变,怕与群众打交道,怕做群众工作,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主要是这些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严重疏离群众;或是瞧不起有些群众、怕某些群众,对群众缺乏感情;或是身无才干,做工作缺乏底蕴;或是手脚不净,形象不好、缺乏正气;或是老办法用惯,新办法用不来,对群众自信心不足等等。其实大部分群众本质是善良、朴实、勤劳的,不要因个别素质差的群众导致我们对大众群众的接触和疏远,时间长了会失去民心的。所以,我们要有“敢面对”群众的勇气,要有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胆量,只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心实意面对面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就会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的。     (二)乐于做群众工作 是否乐于做群众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现在,有的干部高高在上,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有的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盲目决策,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有的与群众打交道,斤斤计较等。其次要端正自己现在身份是为谁服务的问题。我们要对服务者有感情,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做事和工作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共产党人感情的最高体现就是对人民群众怀有一颗赤诚的心,做为工作一线的镇村干部首先在思想上要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甚至亲生父母,我们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上才会认真、公平,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配合和支持。事实说明,与群众接触多了,官僚主义就会减少;与实际接触多了,主观主义就会减少;与民情接触多了,形式主义就会减少;为民办事多了,你的工作能力就会增强。实践证明,不爱民的干部,是个不称职的干部,不是个好干部,也当不了大干部。     (三)勤于做群众工作 勤于做群众工作,就是要求我们多深入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脚步要勤,沉下身子,准确掌握了解广大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并为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提供准确的信息。回顾过去,我们的确做好群众工作是不够勤,以为坚持群众路线是老生常谈,是大政策,有工作、有任务、有事情才去找群众,平时缺少主动去做群众工作。造成群众对我们有看法、有偏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对此,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要经常想一想、思一思,共产党是干什么的?党的宗旨是什么?我们的工作对象和目的是什么?我们做人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我们的理想和追求是什么?我们对待群众的言行举止应该怎么做?我们和群众的关系和地位有何关联?等等,这些问题想清楚了,也就明白了我们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就明白了我应该怎样来做群众的工作,我们就和群众的关系拉近了。     (四)善于做群众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仅有热情和干劲远远不够,还须有新方法、新招数,要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一是要掌握法规,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既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更是保护我们干部自身和有效推进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法律理念淡薄,法律知识浅薄,视法律法规为“点缀”,在群众工作中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理大于法,决策不民主、不依法,处理问题不公正、不公开,严重偏离法治化的轨道,往往事与愿违,留下许多后患,有的甚至还会激化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工作的损失。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者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既要做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又要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更要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者,如果还不如群众懂法,那就是失职,更是丢人。学法懂法,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公道正派,不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是掌握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做群众工作,要善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甚至用地方的土习惯土方法处理问题,会事半功倍,达到很好的处事效果。     首先:必须放大架子,加强双向沟通。我们做或处理某件事必须让群众知晓,同时又要弄清楚群众想什么,要求什么,若我们闭门造车或埋头苦干,会引起群众的误解或反对,造成工作被动,甚至不稳定。比如,有时村干部整天埋头苦干,为村里发展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但缺少宣传和沟通,村民就会怀疑他有财务问题,最终通过信访审计,才还了干部一个清白,这样既伤了干部的心,又疏远了干群关系,甚至给少数心怀叵测的人一个可乘之机,会影响地方的发展和稳定,会打击干部干事的积极性。所以,现今的干部,不光要做事,一声不响已经不行了,还要学会“推销”自己,宣传发展,迎得社会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创新宣教的形式。现在向群众宣传政策、决定,光靠大小正式会议、公告栏、宣传标语等还是远远不够。要把现行分散的农民吸引组织起来,就必须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沟通形式,大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过程中办好教育引导,如我镇开展的长清广场竣工庆典、石门镇农民运动会、石门镇农民文化艺术节、“六五”普法进乡镇汇演等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同时积极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等民间组织的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近的、亲切的服务,从而大大拉近了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     再次,要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方法。实践证明,工作在农村一线的镇村干部要具有三方面条件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即农村知识、心理素质和群众基础。农村知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适合农村的工作方法,农村知识面广,农村工作方法提高了,办事就顺利,群众就支持拥护,所以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不管是贯彻上级政策、为群众办事、帮群众解决问题,都要做好宣传引导、立规定矩、平静处事,严禁优亲厚友、断章取义、耍“官威”,否则,很难使群众心悦诚服,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当然,对极少数心术不正的人,也不能迁就,一定要依法以正压邪,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以正法纪。只要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们的工作群众是拥护的、上级会支持的。心理素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呈现了群体性、过激性行为增长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不仅敢于、善于做群众工作,而且对群众过激的言辞和行为,还要讲韧性,有气度,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一方面要学会控制情绪,防止头脑发热,盲目冲撞,激发事态,要理性思维,冷静处置,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旗帜鲜明地向群众讲清道理,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方面要学会换位思考,上访有因,可能在诉求表达上表现了过激行为,我们要弄明原由,设身处地为那些贫困、弱势群众着想,理解他们的苦衷,理解他们的过激行为,最大限度地照顾群众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方面要学会体谅包容。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文化程度不同,一些群众可能对我们的工作不够理解,不予支持,对此不能动怒,更不能动粗,而应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和度量来对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诚消化矛盾,用宽容感化群众来体现我们的大度。群众是历史创造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常言讲,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群众对我们的干部越信任,一些矛盾和问题就越容易解决。我们的干部要得到群众的信任,决不是靠权力,而是要靠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人格魅力,更要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临时抱佛脚是不管用的,我在农村工作了25年是深有感触的和亲身体会的,若我们敬群众一尺,群众会敬我们一丈,若我们为群众办一件小小事,群众会感恩铭记我们一辈子。总的来说,在当前新形势下,我们基层的党员干部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善于掌握“什么钥匙开什么锁”的工作方法,因地、因时、因事、因人而异地开展工作,对症用药,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就能很好地得到解决,群众工作就会由难变易、由被动变动,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党的伟大光辉形象会因我们优秀的群众工作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祥然永存。     四、如何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能力 (一)要端正位置,务好角色 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既然当前命运把我们安排在农村的这个大舞台上,那我们就得安下心,面对现实,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其实农村工作最有趣、最能锻炼人,历往古来,有多少大领导都是从农村基层工作干起来的。只要我们能端正位置,多走、多听、多看、多问、多学,放下架子,向群众多请教、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私心杂念,不管社会怎么发展,我们都会把群众工作做的好,都会很快进步,都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好干部。     (二)勤学善思,增强本领 镇村干部是联系上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群众的桥梁,担负者上传下延以及领导地方群众发家致富和促进地方快速发展的重大责任。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我们这些一线党员干部必须先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不折不扣把法律法规和上级政令落到实处。当前,涉及到农村的法律法规有很多,还有许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村的新政策,都要学习,不然我们会“因公违纪”、“因公违法”,会造成党委政府、个人、群众的损失,也影响我们个人前途命运。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科技科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学习,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我们的群众工作本领才能增强,我们才能被群众敬佩和认可,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     (三)提高工作技巧 一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条件不允许的不能解决的,要解释清楚,求得谅解。对不符合要求,不该办理的,要耐心疏导。二是要善于融入群众,把握群众思想脉搏,现在群众工作难度大,左右为难,群众诉求高,性情脆弱,感恩社会理念不浓,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工作技巧,要有宽容大度的胸怀。其实,做好群众工作,关键的还是要重视群众的利益诉求,我们要掌握群众心理,熟悉群众语言,在解决问题上,要锦上添花、雪中送炭,但更重要的是雨前送伞、饥寒前问需暖。三是要善于跳出惯性思维和固有模式,探索新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面对群众,要注重平等交流,不说官话、大话、套话,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来教育引导群众、运用物质和名誉奖励来激励群众,增强说服力。大部分群众是讲道理的,只要我们多开动脑筋、多研究方法、满怀深情、细致入微,就一定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地方社会和谐稳定就有保障了。     (四)不断增长才干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知识面广,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党员干部不要认为从小就在农村滚打,现把农村群众工作全掌握了,那不依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呈现出了新要求,这就需求我们在知识、常识、胆识、见识上要与时俱进,要进一步提高“善于”的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增长各方知识才干,这样我的群众工作才能在当前飞速发展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玩控于手掌之中。     五、解决镇村干部疾苦,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激情 工作在镇村的党员干部,都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执行者的神经末梢,他们与群众直接接触,是最基层最辛苦的干部群体,然而他们经历的甜酸苦辣也最全、最多,为社会的发展和付出的贡献也最多,他们的困难也最大,这就需要各级组织要多关心、多支持他们,如升迁、调动、提职、工资待遇、家庭重大事情及困难的关心帮助、工作的支持和撑腰等都应特别关照和特别优待,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便使他们更好的做好群众工作,服务于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及早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总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当前以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主要矛盾的社会形态将还继续存在社会发展之中,我相信,石门的群众是勤劳、朴实、勇敢的,石门的干部是求真、务实、干事的,石门的领导是团结、开拓、进取的,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为民宗旨意识为工作根本出发点,继续抓好“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和我镇的树立“三超”理念(意识自我超越、思维超前发挥、工作超常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逐步转变党员干部新时期群众工作新理念新方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坚定党的理想信息不动摇,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统筹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巩固好党群、干群血肉联系,按照“统筹兼顾,内外结合、强基壮产,增绿亮镇,造福保稳目标。
2023-09-10 11:06:421

‘慎独’的解释

慎独是一种情操;慎独是一种修养;慎独是一种自律;慎独是一种坦荡。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这是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评定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性环节。详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8787.htm#5
2023-09-10 11:06:421

网络病毒是从哪里来的

网络病毒的传播主要通过文件拷贝、文件传送、文件执行等方式进行,文件拷贝与文件传送需要传输媒介,文件执行则是病毒感染的必然途径(Word、Excel等宏病毒通过Word、Excel调用间接地执行),因此,病毒传播与文件传播媒体的变化有着直接关系。也可以使用腾讯电脑管家杀毒软件,全面保护咱们的电脑安全,依托管家云查杀和第二代自主研发反病毒引擎“鹰眼”,小红伞(antivir),管家系统修引擎和金山云查杀引擎,拥有扣扣账号全景防卫系统,尤其针对网络钓鱼欺诈及盗号打击方面,有更加出色的表现!!希望可以帮到您了
2023-09-10 11:06:424

“发展现代农业”标准表述

什么是“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它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以资本、物质和技术等先进要素为基础,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以工业化的生产手段装备农业,以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农业,以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支持农业,以科学的经营理念管理农业,最终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从过程看,是实现农业的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从结果看,是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现代要素替代传统要素的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就当代而言,现代要素替代传统要素,就是用化肥、农药、农膜、灌溉、良种、农机、电力以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以至航空航天技术等要素,替代畜力、人力和半机械手段等要素,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流通业和其他相关领域进行生产和经营方式的改造,改变农业低投入、低产出和自给半自给状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农业?   一、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而要实现生产发展就必须发展现代农业。在现阶段,农业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食品,又要满足工业化对农产品原料的需求;既要承担生态保护、观光休闲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功能,又要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必要的保障。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多功能发展的目标。这是实现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重要基础。可以说,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快慢、成果大小,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没有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就失去了重要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现代农业是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与物质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而农业发展始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发展现代农业,在农业领域不断引入先进的物质技术要素和现代人力资本,对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进行变革,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滞后、难以适应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的问题。我国经济要长期保持又好又快发展,进而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仅仅依靠工业和城市的现代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   因此,发展现代农业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统筹城乡和工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与物质保障。只有从宏观上、战略上重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才能把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落到实处。   我国“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问题:   一、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不足,资金分散。近年来,中央在增加农业投入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农业投入不足的矛盾得到很大缓解。但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看,农业投入仍严重不足。这既表现在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也表现在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与此同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分散在10多个部门,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农业投入的使用效率。   二、科技水平落后,人力资本水平不高。比如,科技研发体系不健全,农业科研成果储备不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落后,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不高;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许多农民不会应用科学种田技术,不会操作配方施肥,不懂科学养殖,盲目使用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各种添加剂等。   三、农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许多设施陈旧、老化。比如,农田机电排灌面积比重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不高,有机质含量下降,中低产田面积大,农业抗灾能力不强;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较差,有“大动脉”而缺“毛细血管”,常常是“有机械没路走,有渠道无水灌,有良种无田用”。   四、农业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比如,从宏观层面来说,如何调集公共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现代农业建设,还缺乏体制保证和有效办法;从微观层面来说,支持农业现代化的经营方式、中介组织发育严重滞后。   五、要素市场特别是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市场发育不足,影响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土地、金融等要素市场化程度低,劳动力流动市场不完备。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条件下,城乡差距扩大,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劳动力转移缓慢,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尽快加以解决。   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对策:   一、要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必须不断开辟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特别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   一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尽快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要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三是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要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   四是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环境。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包括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新型农业工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多项工作。   “十一五”时期,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目标;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鼓励农民在政府支持下,自愿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科技进步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我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必须着眼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水平,对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税收优惠等;二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三是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四是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走符合国情、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五是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   四、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具体包括: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积极发展健康养殖业,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物质、非物质产品和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发展,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五、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物流产业。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一是采取优惠财税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加强对大宗农产品进口的调控和管理,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四是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 考试大收集   六、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扩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规模,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采取各类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业企业。   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从乡村实际出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搞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地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给予奖励补助
2023-09-10 11:06:411

巴金是谁,什么时候死的?

巴金(1904年11月25日-2005年10月17日),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祖籍浙江嘉兴。原名李尧棠,现代文学家、出版家、翻译家。同时也被誉为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是20世纪中国杰出的文学大师、中国当代文坛的巨匠。著书颇丰,代表作品主要有《家》《春》《秋》。巴金被认为代表着中国大陆知识分子的良心,巴金晚年提议建立中国现代文学馆和文化大革命博物馆。巴金晚年患有多种疾病,曾经要求安乐死。身份:文学家、翻译家、出版家、作家定位、评价:思想家 巴金(1904 年11月25日-2005年10月17日)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笔名佩竿、余一、王文慧等。1904年出生于四川成都的一个古老的封建官僚大家庭。1914年巴金的母亲病逝,1917年父亲又病故,这两件事是巴金人生道路上的激变。巴金说,父亲的死“使这个富裕的大家庭变成了一个专制的大王国。在和平的、友爱的表面下我看见了仇恨的倾轧和斗争;同时在我的渴望自由发展的青年的精神上,‘压迫"象沉重的石块重重地压着”。这些压迫主要来自陈旧的封建家庭观念以及长辈的威权。在这虚伪的礼教的囚牢中,巴金看到了自己的兄弟姐妹在挣扎、受苦以至死亡。于是,他心中燃起了“憎恨”的火苗。“接着‘爱"来的就是这个‘恨"字。从封建的大家庭出走:五四运动爆发,唤醒了巴金。各种广泛传播的“主义”与思潮,在巴金眼前展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最先打开少年巴金心扉的是无政府主义。 1923年,巴金从家中出走,离开闭塞的四川去到上海、南京求学。 “五四”运动时,巴金就读于成都外国语专门学校。1923年从巴金随兄离开四川,赴上海、南京、北京等地求学。1927年初赴法国留学,写成了处女作中篇小说《灭亡》,发表时始用巴金的笔名。 “巴金”这个笔名,就是“安那其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两人名字中之一字合成的。1931年的《家》是巴金前期的代表作,也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卓越的作品之一。巴金因此被鲁迅称为“一个有热情的有进步思想的作家,在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之列的作家”。 巴金于1938年和1940年分别出版了长篇小说《春》和《秋》,完成了《激流三部曲》。1940年至1945年写作了“抗战三部曲” (又名《火》) 。一九四四年,四十岁的巴金与萧珊在贵阳郊外的“花溪小憩”结婚。 新中国成立后,巴金曾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中国笔会中心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并主编《收获》杂志。 1966年“文革”开始,巴金受到上海市文联“造反派”批判。 1978年,在香港《大公报》开始连载散文《随想录》。1985年出版《随想录》(5集),并首倡建立了中国现代文学馆。《随想录》使巴金被认为是敢于讲真话,并具有忏悔意识的作家。 巴金还是获得国际性荣誉最多的一位中国作家。1981年获得意大利但丁学会颁给的国际荣誉奖。1983年获得法国荣誉军团奖章。1999年国际编号8315的小行星被命名为“巴金星”。2003年11月25日,国务院授予了他“人民作家”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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