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办农机合作社我需要做什么?我已有了七八辆车,想办个农机合作社,应该找谁呢?知道的请回答,谢谢啦!

2023-10-02 01:12:06
共2条回复
gitcloud

  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不用验资。涉及部门有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公安局定制刻章 ,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西柚不是西游

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相关推荐

农机合作社是什么性质

法律主观: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没有最多的限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2023-09-10 14:58:291

怎么申请农机合作社

申请农机合作社的条件:成立农民专业农机合作社,应当向当地相关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登记1.登记申请的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字盖章的《设立大会记录》。3.农机合作社设立者签名盖章等流程。4.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5.出资的成员签字盖章的他的出资清单。6.住所使用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注册机关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农民专业农机合作社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村专业农机合作社的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注册手续不收取费用。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社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在农机合作社成员中,百分之八十以上应该是农民。农机合作社总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有一名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员;总人数超过20人的,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2023-09-10 14:58:401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扩展资料产生背景——合作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和时间活动。早在1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了合作经济的探索。国际合作经济发展大体经历了三大阶段:(1)启蒙阶段19世纪初,以欧文、傅立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开始进行合作经济的探索,成立了一些生产、生活高度集中统一的合作社,由于脱离实际,都以失败告终。(2)起步阶段1844年,为了应对零售商的盘剥,英国罗虚代尔镇28名纺织工人组建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的诞生。(3)稳步发展阶段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有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间的联合。如法国的合作社联盟,日本、韩国的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等。
2023-09-10 14:58:501

农机合作社补贴政策

法律主观: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购销合同 ,免征 印花税 . 二、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9-10 14:59:061

怎样申请农机合作社?

申办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x0dx0a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x0dx0a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x0dx0a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x0dx0a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x0dx0a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x0dx0a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2023-09-10 14:59:341

沿江镇农机合作社都有谁

镇赉县勇辉农机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赉县佟彬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查询天眼查显示。1、镇赉县勇辉农机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沿江镇西二龙村西四方山屯肖志勇房屋,成立于2013年7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是为本社社员提供农作物种植耕作机械化服务,实现种、铲、趟、收、脱、加、销一条龙,提供农机作业技术及科技信息、培训、咨询等服务。2、镇赉县佟彬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址是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沿江镇前少力村佟彬房屋,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
2023-09-10 14:59:421

乐陵市云松农机服务合作社地址

答案:乐陵市云松农机服务合作社地是指乐陵市云松农机服务合作社所在的地点或场地。具体位置需要查询相关地图或向当地政府或社区咨询得知。解释:乐陵市云松农机服务合作社是一家农机服务合作社,提供农业机械租赁、农机修理和农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如需使用该合作社的服务或了解更多信息,可通过查询电话号码、官方网站或拨打咨询热线等途径获取。拓展:农机服务合作社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可以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农业机械服务,同时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2023-09-10 14:59:517

农机合作社补贴政策

1.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基础上,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创新以机具应用为前提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2.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小型小众机械、打包采棉机等短板弱项机具创制与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促进农机产业自主安全可控和高质量发展。3.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补短强弱、奖优罚劣,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专用机具和丘陵山区小型适用机具,大力推广现代种养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急需的成套设施装备。4.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其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5.支持将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所需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试点,按规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且相关机具不占用农机新产品试点的资金规模及品目指标,省域内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机具累计不超过10个品目。6.深化农机产品认证证书在补贴机具资质采信中的运用,强化拖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北斗终端等重点、新型补贴机具资质要求,并可采信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投档依据,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投档资料形式审核和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实施地方累加补贴、新进补贴范围等重点监管机具现场演示评价,从严整治提供不实投档资料、虚开发票、虚构报补等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制造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9-10 15:00:081

农机合作社名称

农机合作社的名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名称:1. 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个名称突出了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即提供农业机械服务。2. 乐农农机合作社:这个名称突出了合作社的宗旨和目标,即让农民享受到农业机械化的便利和乐趣。3. 丰收农机合作社:这个名称突出了合作社的目的和效果,即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丰产丰收。4. 农友农机合作社:这个名称突出了合作社的成员和关系,即农民之间相互帮助,共同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友好关系。5. 绿野农机合作社:这个名称突出了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领域,即提供农业机械服务,帮助农民在广袤的田野上创造绿色、健康的农产品。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名称时,应该遵循简洁、易懂、有特色、符合行业规范等原则,同时避免与其他合作社名称混淆或侵犯他人权益。
2023-09-10 15:00:182

农机合作社可以占用耕地么

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 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就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规定1982年以前,供销合作社已经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供销合作社的乡(镇)社从‘四固定"至1982年5月国家发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期间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进行补偿(付款)并签有协议的,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八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规定,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合理引导,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
2023-09-10 15:00:511

农机合作社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法律依据:《农村合作社法》 第十二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023-09-10 15:01:161

农机合作社注册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6、有符合当地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出的专项要求。有的地区当地政府对农民合作社都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为扶优扶强,提升引领示范作用,就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出一些专项要求。如昌图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第十四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2023-09-10 15:01:271

农业机械合作社怎么办理?

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2、公安部定制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材料。4、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应提交材料。5、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交材料。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扩展资料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机专业合作社
2023-09-10 15:01:371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含育秧、机耕、植保、收获、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等等);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现场会;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提供农业机械作业信息
2023-09-10 15:02:096

什么叫农机合作社

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多主体牵头兴办。一是农机能人带头型(或农机大户牵头型)。由农机能人(或农机大户)牵头,种粮大户、农机手等自愿按股份制原则入社;二是农机服务机构兴办型。由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手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工商资本带动型。由村委会牵头,吸引工商企业资本投资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要求,把分散经营的农机户和农机大户组织起来,有效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组织所无法替代的,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成为当今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施实,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现。
2023-09-10 15:02:341

农机合作社经营范围最多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1、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3、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2023-09-10 15:02:441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简述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1、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3、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2023-09-10 15:03:041

农机合作社有什么作用

农机专业合作社,它是一种专业性、公益性的服务组织,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民提供各种有偿服务;把分散的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强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联系政府部门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农机专业合作社向农机主管部门传达广大农民机手的真实想法和意图,使主管部门切实掌握了市场的需求;而农民机手也了解了党和政府发展农业的政策与法规,获取了市场信息;近几年通过农机作业协会协助操作的“购机补贴”政策,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资农机的热情,促进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3.规避农户分散投资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机大户为主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在于,通过扩大作业服务范围,可以提高农机利用率,缩短投资回收期,盘活农机存量资产,进而增强投资能力,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户分散购置机具带来的投资浪费,节省投资,解决需求与效率的平衡。目前农民主要靠合伙和吸股筹资,政府购机补贴,贷款购置机具;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农机大户为主,固定资产比一般农户多,作业规摸大,抵御风险能力强,便于申请银行抵押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便于争取保险业对农机使用风险的保障;便于吸引多层次、多元化资金对大型农机具的投入。
2023-09-10 15:03:151

农机合作社是怎样成立的?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规定:x0dx0a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x0dx0a(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x0dx0a在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x0dx0a落实扶持政策。x0dx0a(一)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各地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x0dx0a(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置国家补贴农机具不受数量限制,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对一些各级财政有累加补贴额度且指标有限,农民购买热情高的补贴机具(如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要首先保证满足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买后,再安排其他农民申请购买。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可将项目经费直接拨给实施的合作社。x0dx0a(三)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存放机具的场、库、棚和维修车间建设给予立项支持,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协调好金融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对其建设机具库棚、场院、维修设备购置、购置农机具、承包经营土地、购买化肥、种子、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便捷的贷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房产、机具设备等作为抵押,或采取合作社互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当地政府安排农机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用来安排给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机耕、机插、机收以及抗旱排涝作业用油补助。x0dx0a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10 15:03:251

农村农机合作社经营范围有那些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含育秧、机耕、植保、收获、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等等);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现场会;开展各类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提供农业机械作业信息
2023-09-10 15:03:351

农机合作社的意义和发展的前途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既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状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经济合作组织。 (1)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大缩短了“三夏”、“三秋”的作业时间。 (2)有利于加速农业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的机械化装备水平。 (3)有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机具、资金、技术、人才等整合,合理地调剂了农机具的有偿使用,起到了整合农业生产要素的作用,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满足了农户之间对农业机械的不同需求,提高了农业机械的使用率,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4)有利于打破小农意识,增强会员的团结协作精神。有了合作组织的统一调度安排和统一收费标准,保证作业质量、避免无序竞争。
2023-09-10 15:03:451

农机合作社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全国各地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法律依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一、粮食生产发展1. 农机购置补贴。各地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2.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提升优良食味稻米、优质专用小麦、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双高油菜等粮棉油糖果菜茶生产能力,同时因地制宜推广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示范带动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促进粮食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和服务类企业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满足小农户在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关键和薄弱环节的专业化服务需求。加大对南方早稻主产省、丘陵地区发展统防统治、代耕代种代收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作业补贴等多种方式,推进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4. 基层农技推广。以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区域示范基地等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熟化一批先进技术,组建技术团队开展试验示范和观摩活动,加快产学研推多方协作的技术集成创新推广。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5.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继续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巩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6.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保障农民种粮有合理收益,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2021年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稳定农民收入,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023-09-10 15:03:561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区别

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以及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对于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就容易理解了,就是种植类的专业合作社。
2023-09-10 15:04:061

办理农村农机合作社要提供哪些简单一点的资料?该怎么填写资料?

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的,是一种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农机合作社也叫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
2023-09-10 15:04:161

农机合作社厂房用地申请书怎么写

其实不需要写申请书,需要去当地工商局领取申请登记表,应在工商局的登记室或登记科领取,也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但举例:机合作社申请书范文业务范围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扩展资料: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023-09-10 15:04:371

四个农民成员加一个种植合作社可以成立农机合作社吗

这种情况可以可以成立农机合作社。合作社的成立没有区域数量限制,只要条件许可就可以注册登记,成员可以使本村、本镇的也可以跨县镇、跨省市区县。农户也可以加入一个或多个性质一样的专业合作社,家对于农机合作社购买农机具在数量、补贴金额上比农民个人有更多优惠。
2023-09-10 15:05:051

怎样申请农机合作社

去当地的工商局申请 一般是四个人发起人就行 起草个文件 一般当地的农机部门会指导你们怎么申请
2023-09-10 15:05:177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u200d  1.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  3.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4.化肥、农药、农产品种子、塑料薄膜的销售!u200d注:农机合作社服务对象:入社农民!
2023-09-10 15:05:361

办农机合作社好还是种植合作社好

办农机合作社好,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种植蔬菜、花卉等,养殖家禽、家畜...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2023-09-10 15:05:471

农业机械合作社有什么好处

农机合作社,必须5个人投资入社,才能成立。好处就是可以优先享受国家的农机补贴政策,还有作业补贴。不过不是那么好办的。有些事情,你明白的。
2023-09-10 15:05:572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社由 等 人发起,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社定名为 ,成员出资总额 元.本社法定代表人: .本社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第四条 本社以从事农业生产和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为主体,主要业务内容是:组织机械化生产,收割和农产品初加工,提供信息,技术,维修,培训,咨询等服务[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业务内容填写].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第七条 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 县(市,旗,区)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第九条 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第十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 以上或者与本社作业量或业务交易量(额)百分之 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 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表决权总票数应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履行职责;(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五)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和服务,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六)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七)按规定承担亏损.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第十四条 个人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团体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出.其成员资格于该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 月内(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本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和债务.否则,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第十六条 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其债权,债务可以一并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成员.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由理事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或成员(代表)出席,并有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并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退社手续.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 本社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本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每 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理事会此项可删除];(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五)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八)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十)对有关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十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 本社每年至少于财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理事会提议;(三)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名成员表决.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 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 名.理事长和理事会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五)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八)聘用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它工作人员;(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开会须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列席,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其它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第二十九条 本社设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注:人数较少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可只设执行监事].监事(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选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和监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三十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情况;(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 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如只设执行监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相关内容可删除)第三十三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第三十四条 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五条 本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一)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二)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三)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四)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五)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六)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第三十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第三十八条 本社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业务.第三十九条 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第四十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四十一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第四十二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 日(或每季度第 月 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第四十三条 本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作业量或者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第四十四条 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第四十五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第四十六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一)成员出资;(二)本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三)未分配收益;(四)金融机构贷款;(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六)他人捐赠款;(七)其他资金.第四十七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农机具等实物,技术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须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享有同等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每位成员出资额不得超过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农机作业服务成员的出资额应当占本社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第四十八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个月内缴清.第四十九条 本社初次筹集的出资总额为 元,每个成员最少出资额为 元,每个成员最多出资额 元.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出资.第五十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颁发给成员的成员证书须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第五十一条 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一)本社日常办公费;(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维修保养和宣传教育等支出;(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第五十二条 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后,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提取:(一)公积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二)公益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文化,福利事业;(三)教育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成员培训;(四)风险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 %,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上列各项的提取比例和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第五十三条 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第五十四条 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按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作业服务量,业务交易量(额)和利用本社设施量比例向成员返还(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第五十五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本社的债务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第五十六条 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第五十七条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决定,委托 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续存或者新设的组织继承.第六十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十一条 本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第六十二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三)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第六十三条 本社因前条第三项以外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代表)大会选出 人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并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第六十五条 清算组制定的清偿方案须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与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二)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三)所欠税款;(四)所欠债务;(五)归还成员出资;(六)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第六十六条 本社清算完毕后,于 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第六十八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第七十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2023-09-10 15:06:051

农机合作社的农机有没有燃油补贴?

坦诚地说,现在农机用油的优惠政策不是很多。刚刚也专门咨询了全国各地的十多个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均表示最近一年来没有拿到过燃油补贴。不过政策上来说,农机化司和中石油中石化等部门在农忙时节,特别是在三夏三秋期间会专门组织调度,保障农机用油,各地的部分分公司会有一些优惠活动,比如中石油开展的送油到田间地头、农机加油优惠、加油送毛巾、茶杯的活动、专门设立农机绿色通道等,不过据说享受到的农机手有限。只能说,有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如果大批量购买,应该能有较大力度的优惠。不过呢,大多数理事长都表示,农忙时期的用油量还是能保证的。中石油中石化都会设立一些农机用油工作站和送油工作小组,保障三夏期间农机用油,不知道您所在的地方有没有享受到这份服务呢。更多精彩,请关注我们。农机合作社,服务最精英的农机经营者!
2023-09-10 15:06:211

如何建设农机合作社

看看这个就知道了——XX县XX农机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XX县XX农机合作社 第二条 住所:XX县XX乡XX大院 第三条 性质:本社是农机服务从业者自愿成立的互助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共同发展。社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出自由。 第四条 宗旨:为社员的农机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维修等服务,最大限度地增加社员经济收入。 第五条 本社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农机管理部门备案,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开展以下服务项目 (一)承接农机作业任务。按照“四统一分”的形式组织社员进行农机作业。“四统一分”即统一签订作业合同,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作业价格,统一调配农机具,分机核算。 (二)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收集,交流信息,经认真筛选后向成员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三)采取多种形式为社员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新技术推广、新机具引进等。 (四)为社员提供资金服务。包括在社员之间、社员与金融机构之间融通资金等。 (五)为社员 提供物资服务。包括以集团采购的方式购买物资。在社员之间、社员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组织物资交流等。 (六)为社员提供维修服务。 (七)协助社员依法自理机械事故、合同纠纷。维护社员各项合法权益。 (八)开展多种经营,壮大自身实力,谋求更大发展。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能够按规定缴纳股金的农机服务从业者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加入本社,经理事会批准并核发成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享有本社共有成果的分配权; (四)有权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 (五)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六)有权提出申请退出本社; (七)其他应有的权利。 第九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本社利益,维护本组织的共有财产; (三)严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承包、服务等合同; (四)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完成本社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股金。 第十条 社员退出本社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理事会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收回成员证。退出时,其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应摊亏损份额;本社经营有盈余,应分给应得红利。退出后,不得分割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一)违反本社章程;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度,不按组织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四)从事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五)其他有损组织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社员组织。 第十四条 社员大会行使以下职能: (一)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本社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生产经营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方可召开。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理事会经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由5人组成。由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理事会行使以下职能: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执行大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交流协作活动; (四)制定和实施本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管理本社的财务和资金; (六)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第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人组成。由监事会选举监事长1名,监事2名,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业务和财务情况; (三)监督理事和本社管理人员的服务情况; (四)社会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 第五章 财 务 第二十一条 本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社资金的来源: (一)成员股金; (二)政府扶持的资金; (三)银行贷款; (四)有偿服务收入; (五)本组织每年从结算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 (六)接受的捐赠; (七)其他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10万元,形式以资代股。 第二十四条 本社接纳的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的原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法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衡本社的资产。 第二十五条 本社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经监事会审核。财务报告应包括:(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状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本组织年度利润分配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公积金。用于扩大服务规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用于文化、福利等公益事业; (三)股金红利。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 (四)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分配情况提取; (五)剩余部分。依据成员完成的经营服务总金额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项目的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六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本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社员大会决定可以解散。 (一)成员人数过少,无法开展活动; (二)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三)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 (四)业务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第二十八条 本社解散,须由社员大会选出5—7—人组织清算小组,对其资产和债权债务依法进行清算,报社员大会代表批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本社解散,清算财产时,按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管理人员工资;(3)缴纳本社所欠税款;(4)抵偿债务;(5)将剩余财产在本社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理事会负责补充或修订,经三分之二成员通过有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组织成员股金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组织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组织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理事会制度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组织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本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组织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组织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组织的财产安全。农机合作社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崇尚科学 注重实践 爱社爱岗 克己奉公 遵章守法 自律诚信 规范经营 优质服务 民主决策 平等互助 相互监督 共同进步 二、理事长工作职责 1、带领全体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部署。 2、主持本社全面工作,研究决定本社重大事项,负责主持召开本社各种会议,结合本社工作实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报告。 3、经常了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深入、广泛听取成员的意见。根据成员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4、制定和落实本社年度工作和实施计划,负责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5、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 三、监事会工作职责 1、监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 3、监督理事和社员的服务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5、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7、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农机具使用制度 1、新进或大修后的农机具,必须进行试运转和磨合,否则不得投入作业。 2、拖拉机和作业机具要合理配套,科学编组,尽量开展复式作业,充分利用机车动力。 3、尽量固定每个车组的作业区域,作业中要合理调车,减少机车空行,合理选择作业方式和工作速度,严禁长时间低档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4、拖拉机要使用符合规定的油料,柴油使用前要经过严格的沉淀和过滤。 5、冷却水要使用清洁的软水,在无条件使用软水改用硬水时,要经过煮沸沉淀后使用。 6、拖拉机启动、驾驶、拖拉农具时,严格按机务规章执行,严禁违章驾驶。 五、农机具维修保养制度 1、农机具的维护保养主要是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实行计划保养制度。 2、严格执行机务规章,实行计划预防,根据出厂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制度,按时、按号、按项保养。 3、保养后的农机具要达到“三不漏、四净、五良好”的要求。三不漏,即油、水、气不漏;四净,即油水、气、机具四干净;五良好,调整、润滑、紧固、电路、仪表处于良好状态。 4、农机具要有遮阳雨设施,最好入库存放。 六、会计工作职责 1、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2、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借贷记账、核算内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坚持定期公开,接受监督检查,非正常来源的发票,应拒绝入账。 3、指导出纳员建账,日结月报,对本社经营收支情况及时如实反馈。 4、搞好印鉴和票据的管理,明确职责,有效监控。 5、搞好财产物资的登记和出入库手续。 6、会计核算、资料应分类归档,集中妥善保管。 7、离任前,要按规定交接票款档案,防止财务资料散失。
2023-09-10 15:06:371

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存在哪些困难

首先,解决农机合作社用地难问题。要落实国家关于农机合作社场库棚建设用地政策,确保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按照农用地标准及时审核解决,对属于建设用地的,要采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盘活农村闲置及低效用地等方式统筹解决,及时办理审核手续。  其次,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难保险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发展大中型农机具等信贷产品,增加信贷额度,争取财政担保介入和财政贴息,降低融资成本。有关部门应研究探索农机财产险种,将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机纳入政策性保险补贴范围,提高保险覆盖面和风险抵抗能力。  此外,要增加对合作社理事长和辅导员培训经费投入,促进合作社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奖补力度,鼓励其加大高性能配套化机具和农机库棚等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整个农机社会化服务上规模、上水平。应明确将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及相关企业等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项目范围,由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免征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扩展到农作物机收、机播、烘干、秸秆处理等项目。
2023-09-10 15:06:471

农机合作社有什么好处?如何用农机合作社贷款买农机?如何申请贷款?请祥细回答,谢谢!

  农机专业合作社,它是一种专业性、公益性的服务组织,组织农户进行专业生产协作,为农民提供各种有偿服务;把分散的个体农户、企业联合起来,形成行业合力,壮大同业规模,增强规避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农机合作社能贷款,农机合作社贷款品种:  (一)财政补贴资金贷款  1、贷款额度  对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部分和各级政府农机实物奖补部分,最高贷款额度均为其所享受的奖补额的95%。  2、贷款期限为贷款之日至财政补贴资金到账之日。  (二)自筹资金贷款  1、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机自筹资金部分的50%。  2、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农机合作社贷款操作程序:  1、借款申请人在农商银行开户(已有账户的须提供账号),作为农机购置贷款专用账户,并提供与农机经销商签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或《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向启东农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启东农商银行核定确认资料无误后办理相关信贷手续,同时与借款申请人、农机经销商签订三方《担保借款合同》,农机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借款申请人与农机经销商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及《抵押反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是借款申请人向启东农商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委托经销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书面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是农机经销商同意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后,另要求借款申请人向其提供农机具作为质押的防止其担保风险所签订的书面合同。  3、借款申请人与农机经销商履行《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或《启东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时,向农机经销商支付购机款与贷款额的差额,农商银行按规定向借款申请人放款,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款项汇至农机经销商,农机经销商开具销售发票,购机者提货。  4、购机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手续。  5、农机购置补贴到购机户农商银行账户后,农商银行可直接转账,结算贷款。购机者所有贷款及其利息付清后,上述各项主合同、从合同随之终止。
2023-09-10 15:06:551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简述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 1、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2023-09-10 15:07:161

农机合作社经营范围最多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1、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3、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2023-09-10 15:07:261

农机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跟农机有关的服务项目。 1、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3-09-10 15:07:361

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般来说,农机作业必须有。 因为农机合作社的本质是社员出资或带机入社,合作社为社员服务。社员大都为农民,都有农业项目。。其实只要有农机作业了,其他项目都能为社员带来收益就好,也可以搞农产品经销等一些其他非农机项目,也没有硬性规定的。修改
2023-09-10 15:07:474

农机合作社需要多少农机,附注册条件

回答不同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对于农业机械持有数量要求各不相同。2015年,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条件中,明确要求:社员在50个以上,农民占总数的80%以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农业机械拥有量、动力机械及收获机械50台以上,农业机械原值300万元以上,办公、培训用房15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机库棚500平方米以上。一、农机合作社需要多少农机不同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对于农业机械的持有数量要求各不相同,具体需要前往当地的农机局进行询问。1、例子一:2015年,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条件中,明确要求:社员在50个以上,农民(机手)占总数的80%以上,操作人员拥有相应驾驶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100%,农业机械拥有量、动力机械及收获机械50台以上,农业机械原值300万元以上,办公、培训用房15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机库棚500平方米以上。2、例子二:2016年,菏泽市对于新建农机合作社的要求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等级,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一定数量大型机械以及配套农机具,机械集中或者是分散存放,规章制度健全(市级示范社建设标准为车库房400平方米,20户,15台大型机械,3.5亩占地面积)。二、农机合作社注册条件1、注册条件成立农机合作社应当向当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字盖章的《设立大会记录》,农机合作社设立者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字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除此之外,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社员名册,成员中80%以上要求为农民。如果总人数不足20人,可以拥有一名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员,如果总人数超过20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2、办理过程(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提交申请设立登记、材料,全体设立人签字盖章的大会设立记录,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2)公安机关定做刻章,同时农机合作社提交农机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3)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交农机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农机合作社法人代表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4)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农机合作社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5)办理银行账户和帐号。(6)当地农经部门进行备案。
2023-09-10 15:08:491

农机合作社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6、有符合当地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出的专项要求。有的地区当地政府对农民合作社都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为扶优扶强,提升引领示范作用,就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出一些专项要求。如昌图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第十四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2023-09-10 15:09:051

农机合作社有什么补贴

法律主观:1、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免征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 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9-10 15:09:151

农机合作社补贴政策

1.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基础上,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创新以机具应用为前提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2.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小型小众机械、打包采棉机等短板弱项机具创制与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促进农机产业自主安全可控和高质量发展。3.着力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补短强弱、奖优罚劣,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专用机具和丘陵山区小型适用机具,大力推广现代种养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急需的成套设施装备。4.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其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5.支持将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所需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试点,按规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且相关机具不占用农机新产品试点的资金规模及品目指标,省域内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机具累计不超过10个品目。6.深化农机产品认证证书在补贴机具资质采信中的运用,强化拖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北斗终端等重点、新型补贴机具资质要求,并可采信认证证书和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投档依据,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投档资料形式审核和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实施地方累加补贴、新进补贴范围等重点监管机具现场演示评价,从严整治提供不实投档资料、虚开发票、虚构报补等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制造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9-10 15:09:261

农机合作社需要多少农机,附注册条件

不同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对于农业机械持有数量要求各不相同。2015年,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条件中,明确要求:社员在50个以上,农民占总数的80%以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农业机械拥有量、动力机械及收获机械50台以上,农业机械原值300万元以上,办公、培训用房15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机库棚500平方米以上。 一、农机合作社需要多少农机 不同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对于农业机械的持有数量要求各不相同,具体需要前往当地的农机局进行询问。 1、例子一:2015年,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条件中,明确要求:社员在50个以上,农民(机手)占总数的80%以上,操作人员拥有相应驾驶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100%,农业机械拥有量、动力机械及收获机械50台以上,农业机械原值300万元以上,办公、培训用房15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办公设施,机库棚500平方米以上。 2、例子二:2016年,菏泽市对于新建农机合作社的要求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等级,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一定数量大型机械以及配套农机具,机械集中或者是分散存放,规章制度健全(市级示范社建设标准为车库房400平方米,20户,15台大型机械,3.5亩占地面积)。 二、农机合作社注册条件 1、注册条件 成立农机合作社应当向当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字盖章的《设立大会记录》,农机合作社设立者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字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除此之外,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社员名册,成员中80%以上要求为农民。如果总人数不足20人,可以拥有一名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员,如果总人数超过20人,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会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5%。 2、办理过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提交申请设立登记、材料,全体设立人签字盖章的大会设立记录,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公安机关定做刻章,同时农机合作社提交农机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交农机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农机合作社法人代表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4)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农机合作社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办理银行账户和帐号。 (6)当地农经部门进行备案。
2023-09-10 15:09:361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介绍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
2023-09-10 15:10:031

农业机械合作社怎么办理?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在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落实扶持政策。(一)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各地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置国家补贴农机具不受数量限制,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对一些各级财政有累加补贴额度且指标有限,农民购买热情高的补贴机具(如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要首先保证满足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买后,再安排其他农民申请购买。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可将项目经费直接拨给实施的合作社。(三)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存放机具的场、库、棚和维修车间建设给予立项支持,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协调好金融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对其建设机具库棚、场院、维修设备购置、购置农机具、承包经营土地、购买化肥、种子、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便捷的贷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房产、机具设备等作为抵押,或采取合作社互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当地政府安排农机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用来安排给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机耕、机插、机收以及抗旱排涝作业用油补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10 15:10:221

什么叫农机合作社

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多主体牵头兴办。一是农机能人带头型(或农机大户牵头型)。由农机能人(或农机大户)牵头,种粮大户、农机手等自愿按股份制原则入社;二是农机服务机构兴办型。由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手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工商资本带动型。由村委会牵头,吸引工商企业资本投资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要求,把分散经营的农机户和农机大户组织起来,有效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组织所无法替代的,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成为当今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施实,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现。
2023-09-10 15:11:311

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既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状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措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机械化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胶州市农机局充分认识到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经济合作组织。  近几年来,胶州市农机局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大力发展各级农机合作经济服务组织。 通过农机合作组织将相对分散的农机化力量联合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再经会员集资购置适用的新机具,农机合作组织在完成在本区种植、收获的基础上对外统一承接农田作业、贮运和公路工程建设等任务,营利后按股分红,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目前,全市共发展以营海镇农机服务公司为代表的镇农机合作社、以胶东镇小麻湾西村为代表的村级农机服务组织和以李哥庄镇农民郭文行为代表的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合作经济服务组织 22 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 13 个。 联户发展农业机械化好处多: (1)有利于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大缩短了“三夏”、“三秋”的作业时间。 (2)有利于加速农业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的机械化装备水平。 (3)有利于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机具、资金、技术、人才等整合,合理地调剂了农机具的有偿使用,起到了整合农业生产要素的作用,解决了农机部门包不了、村级集体统不了、一家一户干不了的问题,满足了农户之间对农业机械的不同需求,提高了农业机械的使用率,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4)有利于打破小农意识,增强会员的团结协作精神。有了合作组织的统一调度安排和统一收费标准,保证作业质量、避免无序竞争。
2023-09-10 15:11:431

怎样办农业机械合作社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在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落实扶持政策。(一)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各地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置国家补贴农机具不受数量限制,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对一些各级财政有累加补贴额度且指标有限,农民购买热情高的补贴机具(如插秧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要首先保证满足农机专业合作社申请购买后,再安排其他农民申请购买。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可将项目经费直接拨给实施的合作社。(三)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存放机具的场、库、棚和维修车间建设给予立项支持,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协调好金融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对其建设机具库棚、场院、维修设备购置、购置农机具、承包经营土地、购买化肥、种子、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便捷的贷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房产、机具设备等作为抵押,或采取合作社互保、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当地政府安排农机作业用油补贴资金,用来安排给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机耕、机插、机收以及抗旱排涝作业用油补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10 15:11:551

农机合作社补贴政策

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有哪些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6、合作社与成员签定的产品销售合同,免征印花税;7、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农村信用社将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合理安排资金,对规范经营、符合贷款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贷款支持。8、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力。鼓励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市外经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拓展国外市场。9、适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各项支农资金包括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生产与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业产业化,测土配方施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专项资金,将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10、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畜牧、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项目防治的收入,免征营业税。11、合作社成了当地龙头企业后,由当地地税局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一、粮食生产发展1.农机购置补贴。各地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2.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提升优良食味稻米、优质专用小麦、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双高油菜等粮棉油糖果菜茶生产能力,同时因地制宜推广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示范带动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促进粮食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和服务类企业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满足小农户在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关键和薄弱环节的专业化服务需求。加大对南方早稻主产省丘陵地区发展统防统治、代耕代种代收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作业补贴等多种方式,推进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4.基层农技推广。以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区域示范基地等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熟化一批先进技术,组建技术团队开展试验示范和观摩活动,加快产学研推多方协作的技术集成创新推广。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5.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继续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巩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6.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保障农民种粮有合理收益,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2021年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稳定农民收入,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023-09-10 15:1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