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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2023-10-05 02: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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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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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南yi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以上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相同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没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均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载明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和调查所掌握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

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认定被害人不负责任。为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服务。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核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写明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和调查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北有云溪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扩展资料

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法的后果,这是宏观的逻辑关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发生事故。

例如未经年度检验的车辆在路上等信号时被追尾,未年检和被追尾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核心。

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的决定性要件。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当事人虽有违法行为,担违法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交通事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真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其检验方法有:

第一、“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没有行为或事件的出现,就不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行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凡属于损害事实发生的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均系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反之,则构成事实上原因。

第三、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必要条件规则最显著的缺点是“即使行为不发生,结果无论如何都会发生,那么行为就不是结果的事实原因。” 这源于由果追因的思维逻辑。

第四、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通常的规则无法证实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认定规则,这里包括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该规则要求责任人举证证明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能举证的,则认定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认为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除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则就认为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或相关事件及行为的责任人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然而,在当前的交通环境中,极少有绝对的“专用道路”, “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交通参与者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道路的行为,即“借道通行”的行为。在科学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参与者在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的道路时,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如何体现各行其道的原则,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借道避让原则

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参与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其道

。为了合理利用交通资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可以借用非其专用的道路通行。当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交通参与者实施借道通行时,有可能与被借道路本车道的参与者产生冲突点,为保证安全,必须明确谁有义务主动防止冲突的发生。借道避让原则在调整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认定中仍应起到规范性作用。

2、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既然确定了借道避让原则,对此类事故的认定思路已经有一定的概念,即借道通行者应较本道通行者承担更多的安全义务。但此原则存在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是保护行人横过道路的通行区域,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负有避让行人的义务。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虽属借道通行,但在此情况,机动车有避让行人的义务,同时行人也有确保安全的义务。这是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的特殊通行规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表现出重点保护弱者的特点,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在新法施行前,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论依据,认定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相对行人有先行权这一指导思想来划分事故责任

由于行人横过道路时存在没有主动避让机动车的过错,认定此类事故责任时往往先确定行人侵犯机动车的路权,再看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机动车存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再根据违章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不同程度地减轻行人的责任。此类事故以行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占多数。各行其道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本质就是认定事故当事人在通行规定上应承担的安全义务大小,如借道通行者应承担确保安全的义务应大于本车道正常通行参与者的义务,在划分责任时,应承担较大义务的参与者也应负主要及以上的责任,反之负次要及以下责任。确保安全义务是衡量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标尺,这也是各行其道原则的本质。那横过道路的行人和机动车谁应承担的义务大呢?机动车和横过道路的行人应承担同等的安全义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新法既然已经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应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就不能简单地将行人横过道路的情形等同于其他借道通行的行为,即不能认为行人应承担比机动车更大的安全义务。二是行人和机动车承担同等的安全义务。行人应当受到保护,但行人也应当维护交通安全。个体的利益需要法律保护,但社会的利益需要每个人共同维护。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固然是受害者,但社会的利益也受到了侵害,行人同样有义务维护社会的利益。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横过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时,还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的使用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形,即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面上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形,并非适用于所有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并非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客观对待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着重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等交通环境中的弱者,同样也强调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分析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时,不但要立足于法律法规,还要客观、具体地分析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特性。机动车相对行人来说,速度快,但操作不灵活,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遇险情,控制能力低。行人则速度慢,但行动灵活,控制能力强。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其观察交通环境的能力强于机动车在运行中观察行人动态的能力,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时,不能一味强调法律条文而忽视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特性。既不能要求机动车象行人那样灵活控制,也不能要求行人象机动车那样行动迅速。

(四)安全原则

1、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呢?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第一、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这是运用合理避让原则的基本条件,如果一方没有过错或即使有过错但行为没有影响另一方的交通安全,则不适用此原则。

第二、被妨碍安全一方应该发现危险的存在却未发现。未尽到符合其交通参与者身份的一般注意义务为标准,在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能够发现危险存在的,视为应当发现,反之视为不应当发现。

第三、被妨碍一方尽到了符合其身份的义务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但没有采取或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如果被妨碍方尽到了符合其身份的一般义务要求,能够采取正确措施而没有采取的,则适用本原则,反之不适用。

第四、被妨碍方虽有条件采取措施避让妨碍方,但其所采取的措施不妨碍第三方的交通安全,如果会对正常参与交通的第三方产生危险的,不适用本原则。一般来说,以各行其道原则划分事故责任相对比较简单,因为此类事故的路面痕迹及车辆停放位置通常能够相对客观地反映当事人的行为。而根据合理避让原则,直接证据取证比较困难。虽然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民事侵权案件,但与其他民事侵权案件存在着不同,交通事故多在动态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相互作用性较其他民事侵权案件强,为使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建立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用合理避让原则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有其合理性。

2、合理操作原则。合理操作原则为: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运行时,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应主动杜绝一些法律法规未禁止,但有可能存在危险隐患的行为。如果实施了上述行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负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首先,每个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运行时,都有自己的操作习惯,一些习惯存在着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而法律不可能列举在参与交通时可能出现的所有行为。其次,再完善的法律也难以对全部交通行为做出无遗漏的规定。在法律实施后,社会上会出现新的事物参与到道路交通运行中,这些新事物也许存在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适用合理操作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着重考虑“虽未违法,但存在交通过错”的行为。

(五)结果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

,即结果责任原则。确定该原则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技术认定的客观性。从技术的角度出发,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可分为发生原因和结果原因两种,这两种原因共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结果。严格来说,这两类原因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地位有一定的区别。发生原因是主动打破交通平衡环境的因素,有一定的主动性。结果原因是在外在因素的作用下,才能造成结果的因素,有一定的受动性。这两类原因并不是完全孤立的,有时一种原因既含有发生因素也含有结果因素。比如,货车超载运输硫酸,车辆在转弯时,驾驶员因车辆超载而不能有效控制,致使车辆占用对向车道,与对向车辆碰撞,此时超载表现为发生原因。由于车辆超载,捆绑不牢固,硫酸罐落下地面后摔裂,硫酸泄露腐蚀车辆和路面,超载在此表现为结果原因。一般认为,发生原因的作用大于结果原因,但]发生原因和结果原因在一起事故中的作用方式不尽相同,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也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查取证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交通事故认定是全面、客观反映交通事故成因的技术认定,应该客观、科学、公正地表述事故成

因。作为证据,当事人的过错客观地造成了事故后果或是造成后果的原因之一,有过错的当事人就应该负事故责任。

第二、增强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交通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交通参与者是其中的子系统,为了维护大系统的正常运转,子系统必须要正常运转,这要求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任何一个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存在影响交通环境正常运转和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为了保障交通安全,任何人在参与交通时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违法行为是加大事故后果原因的违法者认定事故责任是非常必要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 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判断驾驶人员责任时,不应仅看其是否违章(不违章不意味着已尽注意义务),还应看其是否遵守一般安全义务,因为任何发达的交通规则都不能完全概括现实交通的复杂状况;

(2)如果双方均未报案,一般应认定驾驶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使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

由于事故认定过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到运动力学、刑事侦查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全面审查的原则。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二)质证原则。“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 不对等原则。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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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事故情节:A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时,遇停止信号,继续通过路口与B车而发生事故的,A车违反信号灯,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10条第三项:“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2.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事故情节:A车遇交叉路口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B车行驶。A车未让先放行B车而发生事故的,A车违反让行规定,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

42条第三项:“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3.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事故情节:A车、B车相对方向行驶,A车转弯时未让直行B车或未让被放行的B(指行人)而发生事故,A车违反让行规定,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10条第一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4.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事故情节:

右转弯的A车未让被放行的B(绿灯放行的车辆、行人或黄灯亮时,已过停车线的车辆、行人)而发生事故,A车违反让行规定,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10条第五项第2款:“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的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5. 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事故情节:

支路A车在通过路口时,未让干路B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43条第一项:“支路车让干路车行行。”

6.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事故情节:

同类车在支干路不分路口A车未让右边没有来车的B车先行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43条第二项:“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先行。”

7.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事故情节: 在支干路不分的路口,A车为非机动车未让B车《机动车》或A车为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B车为公共汽车、电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43条第二项:“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8.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事故情节: 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A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B车或右转弯B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43条第三项:“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9.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事故情节: A车进入环形路口,未让已在环形路口内的B车先行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43条第四项:“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10.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事故情节: A车在通过有行人的人行横道时,未让行人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41条:“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的,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11.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事故情节: A车为机动车,在驶人或驶出非机动车道时,未让B车(指非机动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54条:“机动车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须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12.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事故情节: A车在通过有行人的人行道时,未让行人B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7条第1款:“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其在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13.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事故情节: A车为非机动车,违章驶入机动车道内,与B车《指机动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34条:“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

14.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事故情节: A车为非机动车,违章驶入人行道内,未让行人B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规定》第23条第一项: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上或横过人行横道时骑行。

15. 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事故情节: A车为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时横过机动车道,未让B(指机动车或行人)而发生事故,A应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规定》第23条第一项: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上或横过人行横道的骑行。

16.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事故情节: A为行人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与B车(指非机动车)发生事故,A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63条第一项: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17.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事故情节: A为行人违章进入机动车道,与B车(指机动车)发生事故,A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63条第一项: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18.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事故情节: A为行人违章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与B车(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事故,A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63条第二项: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道的,须直行通过。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19. 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事故情节: 在路段上A车因行驶中在变更车道时,未让本车道内的B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7条第1款:“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0.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事故情节: A在为非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内与B车(指公交专用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规定》第6条第2款:“禁止其他机动车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

21.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事故情节: A车为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与B车《指非公交车》发生事故,A车方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规定》第6条第1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本市公交专用车按规定时间、路线依次行驶。”

22.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事故情节: 在设有主辅路行驶的机动车道的路上,A车由辅路驶入主路时,未让主路上行驶的B车先行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规定》第9条:“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须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

23.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事故情节: A车在行驶中违反借道行驶规定,与B车或行人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7条第1款:“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4.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事故情节: A车违反禁行交通标志即驶入禁行或单行线,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15条:“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25.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事故情节:A车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15条:“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26.逆向行驶的;

事故情节:A车驶入逆行线,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6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7.违章掉头的;

事故情节:A车在掉头进入其它车道内,未让B车而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规定》第15条:“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掉头时,须距掉头地点100米至50米驶入最左侧机动车道,掉头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行驶。”

28.违章会车的;

事故情节:A车行驶时因违章会车,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49条:(一)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须减速靠边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方让对方先行;(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三)在狭窄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但下坡在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29.违章超车的;

事故情节:A车行驶时违章超车,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五十条:(一)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二)就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三)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赖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四)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五)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时,不准超车。

30.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事故情节: A车违章停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与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61条: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不准在车行道任意停放。《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4条: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夜间还必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驾驶员和乘车人在转移过程中应当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第18条第1款: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停车道上修车。

31.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事故情节:A车为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与正常行驶的B车发生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规定》第11条第一款:“不准驶入实施交通管制的车道。”

32.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事故情节:A方为不得进入高速、快速路的,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与B车发生事故,A方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4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33.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事故情节:A在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与B车(或人、物)发生事故(包括溜车),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53条:“机动车倒车时,须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交通繁华路段,不准倒车。”

34.开关车门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事故情节:A方车在开关车门过程中,未确认安全与B车(或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A方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规定》第31条第二项:“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5.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事故情节:A车在后,B车在前,在同车道同方向行驶过程中发生A车前部追撞B车尾部的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条例》第37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6.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事故情节:A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因违章撞固定物等情况发生的事故,A车负全部责任。

处理依据: 《条例》第7条第2款:“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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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但也有多方或者还是单方事故的情况。主体的数量不同,实际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那一般要怎么划分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呢?通常会根据划分的责任,确定各自承担的赔偿比例。下面由我给大家做个详细介绍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右面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衽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当事人各方行为对造成事故损失原因的大小来具体确定减轻责任的幅度。

S笔记

没有信号灯的“T”字路口,这个说明不全面,还要看附近有没有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或者天桥,以及道路两旁有没有护栏等,如果附近有上述情况,则行人横穿马路有很大的责任。

其次,该车是否正常行使,如果是正常行使,则车方的责任较小,如果该车违章、超速、驾驶员酒后开车什么的,则车方的责任就比较大。

另外,赔偿的数额要根据具体受伤的情况而定,因为你给出的情况说明太含糊,所以没办法提供更详细的意见。

陶小凡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需要律师帮助或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全国十强律师事务所,主办苏、锡、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案件。

CarieVinne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规的规定,其实都是根据路权来分析的,即谁侵犯了谁正常走路的权利。

clou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所以在事故发生后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其实责任划分主要是看双方在此次事故中的交通违法行为。

LuckySXyd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黑桃云

开门责任大些..在驾校没学全呀,快速上路的司机老板们.基本交规都不清楚.

先由保险赔.合理赔偿就可以了.

可以请专业人员代理索赔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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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你没有专业知识,没有理赔经验,那么有可能会损失很大,应赔的钱没索赔回来,垫付的钱收不回,对方耍无赖..遇到讹钱的,..在这里,能为你指导处理好各种车险,工伤理赔,让你安枕无忧

豪情天赐交通事故理赔咨询服务公司,是保险理赔资深人士、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法医鉴定权威于一身,具有良好的学历教育,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交通事故处理、调解、赔偿,保险理赔操作、法医伤残鉴定、理赔方案策划等方面颇有建树,车险理赔,工伤理赔和法医鉴定工作经验丰富。对被保险人因保险知识缺乏而在保险索赔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有着近距离的观察和深刻的见解。能够凭借自身经验,秉着“以诚待人,以信立身”的服务宗旨,为您提供简捷、理性、经济、高效的贴心服务。

阿啵呲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的规定的“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条例,判断此时如果出现事故,左转车辆应负全责。

责任划分最终由交警部门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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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报案报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报警,二是报保险。报警电话一般为122,接通的都是当地的交警队,需要详细告诉交警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大概的车祸情况,然后现场等待,交警接到报案后会尽快赶到现场。二、交通事故后应该注意现场处理1、如果有人员受伤的情况,马上应该拨打急救热线:120,120急救中心会接通附近有急救资质的医院,就近派遣急救车前来救援伤者,同时也提醒大家,在电话一定要详细说明地点和伤者的受伤情况,以便与120急救中心合理安排,避免误判伤情耽误时间,造成伤者伤情加重。2、如果只有车辆受损情况 ,那么请保持好现场情况,以便与后面交警和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勘查现场、认定责任。但如果双方都有行车记录仪,并且现在也有监控的情况下,为了方便不堵塞车道 ,也可以先行转移到道路旁边。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场交通事故当中,一般会有责任划分会有五种情况。1、无责:如果交警判断是无责,那么该人就无需承担交通事故当中的任何费用,无论涉及还是不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2、次责:次责的意思就是次要责任,意味在该其交通事故当中,该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但并不是造成该其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大概承担的责任比例在10%到40%,具体就要看情况。3、同等责任:如果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那么代表着双方的责任一样大,双方都有明显的违规驾驶情况,那么就各自需要承担50%的责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的修车费用是1000元,你自己需要承担500元,对方承担500元。4、主责:主责的意思就是主要责任,该其交通事故当中绝大部分都是你的原因,对方只存在很小的违规驾驶行为,一般责任在60%到90%,和次要责任是对应的。5、全责:如果是全责的话,那么意味该其交通事故当中,对方没有任何违规驾驶的情况,造成这起交通事故是你全部的原因,同时也意味着该其交通事故当中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该由你承担。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是不考虑双方的事故责任比例的。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四、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理赔1、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下达了之后,如果情况简单,并不存在争议,那么直接通过交警的协调,配合保险公司就可以处理完毕。2、如果情况较为复杂,通过交警的协调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就此事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统一判决。3、如果涉及人员受伤的情况,还要考虑是否应该做伤残鉴定,一般鉴定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对于有骨折或重大损伤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律所与多家司法鉴定机构保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您的需求。五、因事故受伤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1、病好了再出院: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尽量等伤好了再出院。我们接触的一些当事人,因为医院病床紧张,伤没好医生就催着要出院。如果肇事方是全责或者主责的,最好是伤好了再出院。因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全部或大部分费用是由对方出的,而且住院期间每天还有大约一两百的赔偿。2、住院期间处理好与医生之间的关系:在我们接触的案件里,有的受害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写的非常好,上面详细列明了需要休息多长时间,住院期间和出院后需要几人陪护、陪护多长时间,需要加强营养等,这每一项都关系到具体的赔偿和赔偿数额。在住院期间积极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请求医生写全医嘱和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对于日后索赔数额的计算极其重要。3、注意收集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手术记录单、用药清单、X光片、CT片及住院期间所支付的医疗费发票等证据材料。
2023-09-11 13:59:082

什么叫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对于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等措施。在实际应用中,重大交通事故也需要考虑其社会影响和公共安全风险等因素,加强事故现场处置、伤者救治、交通管理、舆情引导等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减小事故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会被认定为重大交通事故吗?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应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处理,确保赔偿到位。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明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对于因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2023-09-11 13:59:321

交通事故分为哪三类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分的分类具体如下:1、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3、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什么1、报警通知交警部门;2、交警部门现场勘查;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6、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09-11 13:59:431

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什么机构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发生逃逸事故后,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同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维护。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交通事故现场图是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接到警察要求其签字确认后,首先要核对现场图与事故现场是否一致,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警察解释,如果认为现场图与事故现场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警察进行复核,对于复核无误的,当事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确认。如果当事人无理由拒绝签字,交通警察可以在现场图上记录当事人决绝签字。本现场图依然存在证据效力。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死者亲属在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怎么办?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9-11 13:59:521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连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方法:首辆车刹车后,与后车追尾,该车的损失则位于车的尾部,后车负全责。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赔付前车损失,二是自己车的车头损失,三是车尾损失。由保险公司付赔付。自己车的前部的损失,若交警认为是由于刹车不及引起,车主自负;若被后车撞到,由后车负责。自己车的尾部被撞,由后车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但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只作为送达的依据。无论双方是否签字都不影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汽车是全责的情形: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2023-09-11 14:00:041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报警; 2、造成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 3、等候交警到场; 4、协助救护伤者,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经过; 5、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出了交通事故判定责任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023-09-11 14:00:331

交通事故在哪查询网上能查吗?

有关交通安全事故,可以登录各省市的交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2023-09-11 14:00:423

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法律主观:(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诸多因素中,人是处于核心地位的。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章现象比较严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国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证明,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讲,要从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做起。为了提高交通安全,世界各国都十分注意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分为两部分,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对全社会人员的教育。,(1)对驾驶员的教育主要分为驾驶员的定期学习交通法规、学习机动车新技术、新操作技能、包括对驾驶员定期的理论考核,操纵考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应长抓不懈且注重实效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熟练,具有良好的思想、心理、技术素质的驾驶员,就可以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驾驶员超速行使、占道行使、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2)对全社会人员的教育内容主要分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一是教育部门要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孩子抓起,将之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必修课程,并在中考及高考中适当增加这方面内容;二是利用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对全社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加强和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3)进一步提高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特别是广大交通民警一定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畏难等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全力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加强机动车维护,提高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是保证安全驾驶的物质基础。目前,除了建立完善的汽车安全检测制度和基于检测的车辆维修制度外,驾驶员日常应勤于保养、维护车辆,出车前应彻底检查转向系和制动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修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车上路行使,严把技术性能关。,(三)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道路条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纵断面线型、降低纵坡、增大转弯半径;裁弯取直、消除路边障碍物增加交叉路口和弯道视矩。提高路面的粗糙度及排水能力,改善路面的防滑性能;加固路基和路面。,(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交通管理部门应运用高科技手段及时查处违章车辆,排除事故隐患并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在一些超速现象严重的路段定点设岗,运用酒精测试仪对酒后驾驶的嫌疑对象进行测试,用雷达测速仪对超速车辆进行查处;做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及可变信息牌的设置工作,如有损坏应及时补上;加强对施工、养护路段的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路段的车辆安全畅通;在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在桥梁、急转弯、交叉路口、视野盲区路段设置警告牌。在雨、雾、雪天等自然灾害气候条件下应制定交通管制预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导好车辆通行;在城市道路上,应实现人车分流,进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学的控制道路的进出、口;在交通流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路段,可以通过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来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调整阶段,向车辆发布信息,提高最佳绕行路线。,(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现场,此时应该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该设立警示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
2023-09-11 14:01:021

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安全教育课堂系列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篇大学生交通安全主要是指大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园外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3.大学生好多时候为了赶时间,就做出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在马路上是很危险的行为。4.在许多大学外面都有扫码骑行的电动车,而校园外人流量较大,驾驶人一旦驾驶操作不规范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预防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乘坐交通工具,依次上下,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不能贪图便宜,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车”、“摩的”。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1.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察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甚至于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3.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2023-09-11 14:01:101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1、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道路等级低;(2)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3)一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4)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5)交通管理措施不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二、怎样认定交通事故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和财产损失。
2023-09-11 14:02:061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教训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2023-09-11 14:02:141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哪三种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哪几种1、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几种:(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二、怎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方法流程如下:1、现场勘查;2、责任认定;3、处罚;4、赔偿调解;5、诉讼途径解决。
2023-09-11 14:02:251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几类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三类,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行车事故。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辆一驾驶员一道路交通环境之间关系的不协调、不稳定状态造成的。因此,车辆、驾驶员和道路交通环境是引起行车事故的三大基本因素。预防行车事故,就是要针对引起事故的三大基本因素,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和综合治理措施,强化人、车、路、环境各个环节的管理,才能有效地减少行车事故。所以,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以预防为主。各级领导和安全专业部门要集中主要精力,搞好预防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之中。这就需要安全专业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结合为统一整体,及时对各种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的防治活动,共同维护安全行车,行车事故的预防是一项艰苦的、灵活多样的、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汽车社会的初级阶段、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物流量、客流量迅速增加、道路交通运输规模迅速扩大、机动车保有量随之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实施不够完善,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比较淡薄,道路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是事故发生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呈现高位运行的重要原因。【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023-09-11 14:02:351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近年来交通事故总数呈现增多趋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根据事故情况选择联系的对象】1.发生事故后,先确认有没有人受伤,如果有的话一定首先拨打120,确保人员安全,再联系122处理事故2.车辆的轻微事故,双方责任明确,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3.其他事故,事故比较严重,责任双方有争议、涉及一些纠纷,就要联系122【轻微事故,双方协商好,可直接进行私了】【1】发生事故后,如车辆有购买商业险,且只有己方的车需要维修,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出险电话,会很快有专人和你联系,对受损的车辆进行拍照和登记事故处理之后就可以直接到4S店进行修理,整个流程自己就可以处理【2】如对方车辆受损,可以走保险快速理赔,满足无人伤、有保险.车辆可移动的情况下,可以拍照之直接离开,到车辆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第二种方式,责任方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处理【3】不认同责任划分的、驾驶方有违规的,打122事故电话和双方保险公司电话,视情况等候交警等候保险公司到来处理。注意:如果无责方拨打了保险电话,记得事后打电话取消出险记录,否则算出险一次!【车辆维修】【1】拍好照片,双方责任明确后,车辆能行驶的状况下,可以直接开到4S店或者保险指定修车厂,由他们和保险公司进行车辆的维修和损坏的修复,确认好取车时间就可以【高速公路】【1】如发生事故的地方是在高速公路,那么车上的乘客要尽快撤出到隔离带,避免逗留以及确保自身的安全【2】车子能动的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开到应急车道,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车辆已经不能动了,那么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放置三角警示架,拨打122,报警电话以及保险公司电话,进行事故处理
2023-09-11 14:02:472

交通事故定义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但并非所有的车辆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都可以称为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023-09-11 14:02:572

如何区分安全生产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轻重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一、主体不同1、安全生产事故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2、道路交通事故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主体。二、地点不同1、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是在生产工作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与生产生活无关。2、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三、适用法律不同1、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适用《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扩展资料有关案例2010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国有控股企业一辆闽A某号重型半挂牵引拖闽A某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载数吨废纸由郑州往山西方向行驶,途经某国道某急弯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闽J某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6人)交会时,该车发生左侧翻。车身压塌五菱小客车,造成两车损坏、5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以上简称:闽A某事故)。之后,被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某国有控股企业认为某安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主要证据不足。某国有控股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某安监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某法院认为闽A某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调整的范围。某安监局对某国有控股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超越了法定职权,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条之规定,对某安监局的行政处罚作出了撤销判决。
2023-09-11 14:03:261

每分钟中国发生多少次交通事故

1000
2023-09-11 14:03:478

交通事故怎么写

交通事故写法如下:1、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2、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4、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6、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7、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9-11 14:04:181

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流程为现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处罚、组织调解:一、现场处理1、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组织抢救受伤人员;2、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3、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4、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5、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二、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做出,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可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处罚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四、调解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023-09-11 14:04:282

交通事故属于安全生产吗?

交通是车辆和行人在道路方面的事情,而生产则是机器和厂矿、农场等加工商品的劳动。一个是运动,一个是劳动。交通事故是安全运输方面的,不是安全生产方面的,适用于交通运输的法规,不适用安全生产的法规。
2023-09-11 14:04:372

别车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别车造成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是前车故意别车导致事故的发生,前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1、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3、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3-09-11 14:04:551

出了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会有什么后果?

2023-09-11 14:05:395

今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双方都有车损险

各自修车,然后各自的保险公司向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2023-09-11 14:06:346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37开 金额怎么赔付

交强险10000外才是责任中的3.7开
2023-09-11 14:06:525

交通事故压死人判刑吗

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结果,是否需要判刑要看行为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而且是否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需要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属于交通肇事罪,要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是发生在肇事方与受害方的损害赔偿关系,其赔偿义务人是肇事方,而不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依照保险合同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生保险法律关系,而这种保险法律关系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法律关系在法律上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人民法院对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案件合并审理缺乏法律依据。保险公司应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被告参加诉讼,其理由就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公司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义务人,因此,受害人有权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应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其理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诉讼标的系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与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既不同亦不同类,故既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也不是普通共同诉讼,而应当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凸现的价值和权利本位观念,全面保护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和财产所有权。在现代社会,民法就是人法,就是人的权利法,确认人的价值,保护人的地位,就是保护人的权利。生命、健康和身体,是自然人的人格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人格权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侵害,是对人的最严重的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11 14:07:331

出交通事故了,交警说车辆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3-09-11 14:07:455

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有哪些1、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主要有:(1)交通设施不配套;(2)道路等级低,道路通行条件较差;(3)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客、接送学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4)车辆技术状况差,改型改装车辆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5)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二、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对策有哪些1、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2、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3、遵守法规;4、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各行其道,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2023-09-11 14:08:021

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1、交通事故的危害具体如下:(1)肇事者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2)对受害者: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3)对社会的危害:各类物质和设施的危害、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闯红灯的危害有哪些1、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2、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的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3、导致交通无序;4、闯红灯的是全国统一的,即为扣除驾驶分数6分,但是根据各地方的具体细则的不同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批评教育口头警告等等附加的惩罚。
2023-09-11 14:08:131

电动车假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撞我的,责任怎么定?

假牌不是事故的原因,不在事故定责范围内
2023-09-11 14:08:212

常见的交通事故及行车注意事项介绍

   常见交通事故类型   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交通事故的相关类型,了解交通事故的类型是相当必要的,了解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对驾驶员朋友来说,可以起到知而防之的作用。下面,我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口诀。    一、城市交通事故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二、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三、干线公路交通事故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哪些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   当驾驶员出现一些交通违章或交通违法行为的时候,某些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至于交警部门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扣留驾驶证,我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机动车行使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7、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二、驾驶证扣留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你已经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吧,希望我带来的内容能够让你更深入的了解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吊销驾照和注销驾照有哪些不同?   即使是现在依旧有一些朋友将驾照的注销和吊销混为一谈,那么驾照的注销和吊销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今天我就告诉驾照的注销和吊销到底有哪些不同。   注销和吊销是两个概念。注销不是一种惩罚,吊销是惩罚。   一、如果是因为没有按时换证,或者是提交身体证明,驾照被注销了。也不需要通过驾校重新报名考试:只要持身份证、原来驾驶证,照片4-8张,直接去原来发证的车管所,填写申请表,交钱约考科目1、科目2、科目3。考试通过后,直接会发证。但是驾龄按照此次发证日期计算。   二、被吊销的比较复杂:   1、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的,终身不得领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2款规定以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4项。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照的,被撤销后3年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5项。   3、因为交通违章等原因被吊销驾照的,2年后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3项被吊销后,就和初领驾照的人一模一样,还需要通过指定时间的学习和考试。   三、吊销和撤销驾驶许可的区别   1、吊销,是合法取得驾照,但是因为违章等原因被吊销。   2、撤销驾驶许可,是通过欺骗等手段取得驾驶证的,比如更改户口,拖关系,被查出来,就撤销驾驶许可。酒驾、超速、交通事故都可能导致驾驶员“丢本”。   弄清楚驾照的吊销和注销到底有何不同之后,希望您千万要记得上述内容,以免犯错。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其他法律知识,请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驾驶证的那些事儿   驾驶证是一个人是否能够开车的一个证明,对于驾驶行为来说,驾驶证和身份证有着同等的地位,如果在开车时未携带驾驶证会发生什么事呢?下面我为您一一解说。   一个人的证是准许开车的凭证,一定要保管好,否则就会发生不愉快甚至倒霉的事。   1.不能将借给他人。你若将驾驶证借给他人,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你就要负一定的责任,驾驶证也可能被吊销。   2.不能涂改驾驶证。涂改驾驶证上的日期、违章纪录、年审纪录等,一旦被警方识破就会被注销。现在,车管所实现了微机管理,驾驶证上的许多纪录、日期都存入了微机,心存侥幸,是万万行不通的。   3.发生了或违章行为,要及时接受处罚。若超出规定的3个月不接受处罚,就要被注销驾驶证。有的人在外省、市出了事故或违章被扣证,没有接受就跑了,本以为回到本地谎称驾驶证丢失再补办一个就没事了,其实不然,几个月后你的驾驶证档案就会被注销。原因是被扣的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将证件和有关事件经过的材料寄回原发证机关的。   4.要按规定进行年审。驾驶证规定1~2年年审一次,不及时审验,第二年再审验时,不仅要补足前一年漏审的费用,还要接受批评教育和罚款,若第二年再漏审,驾驶证就要被注销。   根据国家规定,持A、B、N、P驾驶证的、持C证从事营业性运输和年龄超出6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持其它驾驶证的,每两年审验一次。   5.不能同时持有两个驾驶证。根据规定,一个人若同时持有两个驾驶证,交警查到要注销其档案。   6.要及时换证。按照规定,驾驶证的正证超过换证期限一年以上,要注销档案。因此,持证人要在有效期限满前3个月内填写《驾驶证换证表》,办理审验、换证。若驾驶证遗失、损坏,可以申请补领。    雨天驾车应该注意什么?   每年总是那么些天会一直下雨,下雨会导致路面变滑,地面与车轮的摩擦力减小,那么在雨天我们开车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为您详细解说。   1、见到积水处莫左闪右避。看到水就闪,或者马上踩刹车放慢速度,这是一般人的通病。实际上这两种方法都非常危险。左闪右避的坏处是,令后面的司机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意外很容易发生。   其实水深大约15厘米左右,根本不会对汽车有任何影响,完全可以用正常的车速行驶,不需要担心水进入车内或者抛锚。要注意的是,当车子过完水后,制动系统可能会暂时减弱,刹车的时候距离要加长,因此雨天驾车最好保持更长的安全距离。   2、雨刮器最好一年一换。如果雨刮器的扫水能力严重下降,雨天驾车行驶时十分困难。在汽车低速行驶时,虽然影响较小,但在汽车高速行驶时,雨刮片很容易向上浮起,扫水能力更为下降。   特别是在夜雨中行车时,没有刮净的雨滴,在灯光下产生各种反射光,使前方视野极度模糊,往往会因此而引发。要恢复其能力,关键是要更换雨刮片上的橡胶条。使用时间过长,橡胶条大都老化,不能紧密地和玻璃贴合在一起,因此不能扫净玻璃上的雨滴。特别是在有污垢时,由于污垢夹在橡胶条和玻璃之间,将使雨刮器的性能进一步下降。一般而言,应每年更换一次橡胶条。   积水路 千万不可贸然通过积水路面,应该先测水深,旁车安全通过未必你也可以通过。一般而言,积水达轮胎一半高时切莫通行。化油器引擎在积水不深时,可以慢速通积水路段。如果引擎配置喷射供油系统,则千万不可进水,以免进气机构于行进中将水吸进入汽缸中,而导致引擎故障。    怎样涉水行车    单车涉水   轿车涉水,应在发动机运转正常、转向和制动机构灵活可靠的情况下进行。轿车开到水边,若轮胎和制动鼓温度较高时,应稍休息一会,待其适当冷却后再下水。   涉水时,应挂低速档,使轿车从岸上平稳地驶入水中,以免水花溅起。在行驶中要保持发动机有足够的动力,避免中途停车、换档和急打方向。眼睛要看准固定目标,不可注视流水,以免扰乱视觉,使方向失误。    多车涉水   多车涉水时,不要同时下水,待前车到达彼岸,后车才下水,防止前车因故停车,迫使后车也停在水中。汽车在涉水中如车轮打滑空转,应立即停车,不勉强进退,更不可猛踏加速踏板,以防越陷越深。要保持发动机不熄火,并组织人力或其他车辆协助拖出。   轿车通过漫水路面或漫水桥时,一般情况下,以均匀速度、沿固定路线一气通过。   轿车涉水后,应驶离岸边,选择空阔地点停车,擦干电器的受潮部分,注意清除散热器及车身上的漂流物、轮胎间的嵌石以及底盘上的水草杂物等。   起动发动机,让发动机升到正常温度,烘干发动机的潮气和水珠。检查后,确认汽车技术状况完好,再低速行驶一段路程,并轻踏几次制动踏板,让制动蹄片与制动鼓发生摩擦,使附著的水分受热蒸发,待制动效能恢复后,再转入正常行驶。    大雪天气该如何行车?   北方的冬天,总有那么几天大雪使得道路不畅啊,交通不便。在这种大雪纷飞的天气里,驾驶员应该如何保证安全出行呢,驾驶员开车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为您详细解说。   1.注意心态。雪天行车多加小心是正确的,但也不要盲目紧张。放松心情,减速行驶。行驶中注意前方和三个后视镜,并注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做到心中有数。雪天行车万一出事故,保持良好心态,踏死刹车不松开,掌握好行驶方向,使车轮推着事故物件前移,以免车轮转动轧过事故物件。撞一下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即便问题严重,也要保持好心态,并马上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   2.由于冰雪路面附着系数很低,所以车轮在这样的路况下行驶会导致车轮打滑甚至失控,危险性很高。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车速,这样可以更好的控制车辆行驶轨迹。行驶中车速要平稳,不可忽快忽慢,尽量减少超车次数,避免车速快、猛加速、急制动。   3.注意起步。无论是手动挡车型还是自动挡车型,起步一定要缓加油,这样可以防止车轮空转、打滑,以保证更好的控制方向。如果路面极滑,建议手动挡车型利用2挡起步,自动档车型可以利用雪地模式或是2挡起步。切记,在雪地中驾驶一定不要空挡驾驶。   4.转弯前先减挡。在冰雪地里驾驶有别于普通路面驾驶,首先在入弯道前降低车速,并挂入低档,适当的降低1-2个挡位,这样便于入弯。尽量避免在弯道中刹车,以避免车辆产生侧滑。   5.预测行车距离。由于雪天视线不够清晰,所以一定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行车距离。这需要驾驶员有很好的“预判”,根据车辆自身情况及雪量大小来保持来判断,这样可以在前车发生任何情况时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保持安全行驶。如需要转弯、并道,应提前打转向灯,提示后方车辆。   6.当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无法判断前方情况时,一定保持镇定,不可慌张。此时应逐渐降低车速,向道路右侧靠近停车,停车时打起双闪灯,当视线良好时,方可继续行驶。此外,万一在行车途中出现侧滑或甩尾现象也不要惊慌,此时应轻收油门然后略微回正方向,在转向与回正间不断调整,但不要过大,以不超过车轮正常行驶位置为限。切忌在出现侧滑或甩尾的时候猛踩刹车,这样不但对减速没有效果,反而会使车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   7.注意行驶事项。在雨雪中驾驶,由于车内相比车外温度更高,所以容易产生雾气,模糊视线。这时,应把车辆除雾功能打开,这包括前挡风及后挡风除雾,在开启后数十秒内即可将雾气吹散。   8.雪天行车要上陡坡时,一定保持好与前车距离,用低挡大油门冲上去,中途不宜换挡。低挡车轮转速低,不易打滑,另外发动机可输出较大扭矩,避免车辆在上坡过程中力量不够。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有助手随行,要备三角木(必要时在驱动轮上安装防滑设备)。如遇车辆打滑或侧滑等情况,使用机械停车无效时,驾驶员身边的助手要准确无误地使用三角木减速直至停车。
2023-09-11 14:08:311

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1、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道路等级低;(2)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3)一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4)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5)交通管理措施不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二、怎样认定交通事故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和财产损失。
2023-09-11 14:08:541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闯红灯,人行道不减速礼让,违规变道、超车。当然还有其它原因,但这三点是最常见的。
2023-09-11 14:09:067

大学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安全教育课堂系列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篇大学生交通安全主要是指大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园外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表现形式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3.大学生好多时候为了赶时间,就做出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在马路上是很危险的行为。4.在许多大学外面都有扫码骑行的电动车,而校园外人流量较大,驾驶人一旦驾驶操作不规范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预防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乘坐交通工具,依次上下,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不能贪图便宜,不要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车”、“摩的”。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1.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察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甚至于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3.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2023-09-11 14:09:221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打开双闪,并且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脚架防止车辆发生二次碰撞。第二步是拨打高速救援电话和高速交警电话,车辆受损的,标明车辆位置,把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等待救援车辆把事故车拖到高速公路的事故车停放点。最后通知保险公司核定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023-09-11 14:10:381

出交通事故 交警是否有调解的责任

一般是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交警调解不是义务,对损害赔偿有争议,个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关于调解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2023-09-11 14:10:481

车被刮了打110还是122

车被刮了打122,具体规定如下:1、122是国公安交管部门,主要是解决车祸事故的公安部门;2、假如车祸事故中出现伤亡就要在拨通122前,先拨通120请求救护车援助;3、如果在拨打这两个电话发现一直占线,那这时可以求助110来帮忙转接电话。122报警服务台是公安部门交管为了审理百姓交通意外报警的救援电话,是调度警务人员解决各种各样报警、寻求帮助,解决群众对道路交通和警务人员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查询等而设立的部门。剐蹭后打122备案并不是肇事逃逸,打电话备案表明肇事人主观上面有承担责任的担当,不是明知犯错后扬长而去。被刮蹭后怎么赔偿1、属于保险责任可以进行理赔;2、只能赔付一定比例,不能全部赔偿;3、如果金额过小,建议无需报案理赔,因为理赔后不能享受第二年保费优惠。小区发生车辆刮蹭找不到人怎么办1、及时报案。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2、到主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对于双方事故来讲,必须拨打交通报警台,由交管部门认定双卜猜方各自责任,并出具相关的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主要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当事人一同到保险公司定损;3、提供齐全的证明文件。报案后,应当向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提供齐全的证明或单据。包括:有效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正弊备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4、及时提交索赔单证。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当在规定期限提交索赔单证。以上手续齐备后,就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进行拍照、定损、理赔。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办举毁理理赔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1 14:11:131

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是工业化发展的产物,它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社会财富的减少。小而言之,是对他人人身健康权和物的所有权的侵害,影响到个人或家庭的幸福;大而言之,是对整个国家竞争力的削弱,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影响非常巨大。道路交通事故猛于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2023-09-11 14:11:521

什么叫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事故只是一种称呼,正常的称呼应该是“道路交通事故”,而不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旅客和货物的运输量增多,特别是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日益严重,已成为和平时期严重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   根据以上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可以是由于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意外造成的,如由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2023-09-11 14:12:032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事故”是指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构成交通事故要有4个要件:即车辆、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损害后果。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是我国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阐述,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对道路交通事故有深刻地认识,就要准确地领会这一定义的含义。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车辆。即发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双方或者是两车之间、或者是人车之间发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响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须是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车辆进行了界定,这里的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有相对方可以没有相对方,车辆因侧翻导致自己损失的事故就是没有相对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对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多辆车发生追尾的事故就是相对方是多方的道路交通事故。扩展资料:“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2023-09-11 14:12:1611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没戴安全帽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您没有带安全帽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关系也无须承担责任
2023-09-11 14:14:5115

交通事故等判同责,是各修各的车还是两车的修车费用总数两车一人一半?

同等责任,双方在扣除2000元的交强险的基础上,对于剩下的部分商业险对分。
2023-09-11 14:15:527

道路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无责方保险还赔偿吗?

有,但履行赔偿义务后可向对方追偿。
2023-09-11 14:16:287

出了交通事故,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交警扣了,怎么拿回来?

从交通事故发生开始,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就可以去交通队事故科拿回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了,一般要15个工作日。
2023-09-11 14:17:0615

在交通安全上出现事故的表现有哪些?

一、驾驶员与行车安全人是交通安全的主体。在交通活动中,人既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是交通活动中的客观对象。交通活动中有强者和弱者之分,驾驶员是强者,行人是弱者。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驾驶人是车辆的直接操纵者。因此,驾驶员本身的素质,包括心理、生理、思想和技术技能等方面是影响交通安全的关键。(一)驾驶员体质的基本要求安全驾驶车辆,必须具有健康的体质。驾驶员体质应具备以下条件:1、心血管系统良好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低血糖等疾病的人,驾驶车辆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这些疾病会影响患者的情绪、视力、体力和智力,从而不能迅速准确地判断情况,不能敏捷正确地驾驶车辆。驾驶员即使患有轻微的心血管疾病,也会在劳累的驾驶操作中逐渐加重病情,从而在心理上给驾驶员带来不良影响。2、视觉正常这里,主要讲视力和色盲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驾驶员的视力状况对驾驶员及时发现情况、提前处理情况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视力正常在1.2以上的驾驶员,在条件良好的道路上,可以看清600米以外的人员和牲畜的行踪;而视力在0.8左右的人,只能看清200米左右的行人和牲畜;视力在0.4以下的人,仅能发现80米左右的行人和牲畜。(2)驾驶员如果是色盲,就无法看清红、绿灯的指示情况,并无法识别在树丛、草堆里活动的人和牲畜。据国外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在闯红灯而发生撞车事故的驾驶员中,色盲占的比例相当大。驾驶员在初学驾驶时虽然有严格的视力检查,但视力程度是不断变化的,很多驾驶员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和年龄的增长,以及其它各种原因,视力常会由正常衰变为不正常。3、听觉正常听觉是辨别外界物体声音特性的感觉。驾驶员的正常听力要求距离声音相差50cm能够辨清声音的方向,低于这个数值就不能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如尾随车鸣喇叭要求超车时,前车驾驶人主要是依据听觉器官来判断后车有无超越意图。在疲劳情况下,听觉器官能出现疲劳现象,也会导致听力下降。(二)驾驶员性格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驾驶员的性格特点与驾驶员驾驶车辆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性格特征反映到驾驶车辆上,便形成不尽相同的驾驶特点。通常情况下,驾驶员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就会有什么样的驾驶特点。例如,驾驶员性格宽缓,驾驶车辆时往往表现出犹豫缓慢的特点;驾驶员性格急躁,驾驶车辆时往往表现出莽撞、果断的特点。但是,人的性格是可以改变的,驾驶员的驾驶特点也是可以转变的。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可以看到平时性格粗鲁的人,驾驶车辆却格外细致耐心,一些平时性格温静的人,驾驶车辆却冒冒失失,这些现象均是人的性格在驾驶上的变态。人的气质类型无好坏之分,任何一种气质都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驾驶员平时要多加注意,克服这些气质性格中不利于安全驾驶的弱点。(三)驾驶员情绪对行车安全的影响情绪是人们对待客观事物的一种态度,反应主、客观之间的关系。当客观事物与人的主观愿望相吻合时,人表现出满意、愉快、高兴;反之,则表现出厌恶、愤怒、恐惧或悲伤。不同的情绪会给驾驶员在行车安全上带来不同的结果。1、思想麻痹。思想麻痹是造成车辆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思想麻痹的主要表现为:驾驶员放松警惕,注意力不集中,视线散弥,全身懒散放松。在行车中产生的思想麻痹容易发生事故,驾驶员要防止麻痹思想的露头,应始终如一地集中精力,要把没有情况当成有情况,把简单情况当成复杂情况,把即将完成任务当成刚开始执行任务来处理和对待。2、骄傲自满。驾驶员一旦产生骄傲自满情绪,便会忘乎所以,过高地估计自己,因而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客观事物,目无各种规章制度,做出一些越轨的驾驶动作和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经常向同事们征询对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平时多注意学习先进人物的事迹,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防止骄傲自满情绪的产生和滋长。3、斗殴赌气。驾驶员在行车中,碰到不顺心或违背自己意愿的事而生气斗殴,把车辆当成发泄自己怨气向对方施行报复的工具,是造成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动辄斗殴赌气,虽与驾驶员的性格特征有联系,但就其根本的原因,还是驾驶员思想修养方面的问题。驾驶员要防止斗殴赌气的现象发生,就不能只从性格脾气上找原因,还要从思想上挖根源。驾驶员在会车、超车、狭窄路、行人、自行车与汽车抢路等情况下易产生斗殴赌气的现象。驾驶员遇到易使自己生气发火的场合和时机,应以坦荡心襟对待。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不要只一味强调自己所受的委屈或损伤,要想到斗殴赌气会造成什么后果;要想到谦让一点对处理情况保证安全的意义,以此清除恼火和怨气,做到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4、抢时间。许多事故都是因抢时间开快车引起的。如:送人赶车、赶船、赶乘班机等驾驶员要正确认识抢时间与保证安全的关系,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争得时间,如果不能保证安全,盲目抢时间,一旦发生事故会耽搁更长的时间。驾驶员只要科学地驾驶车辆,让车有节奏、安全不停地驶向目的地,便可以赢得时间。(四)驾驶员技术能力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良好的驾驶技术表现出来的能力,是衡量驾驶员素质水平的重要标志。一名优秀的驾驶员既应有良好的心理、生理和思想基础,又应有过硬的技术,只有这样方能确保交通安全。1、操作基本功过硬的基本功应做到:心到手到、遇险不乱、遇急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一边完成复杂的技术动作,一边思考和判断交通情况。如果没有这种能力,驾驶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2、判断能力道路上的情况千变万化,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主要靠驾驶员的判断能力。判断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处理情况的合理程度。驾驶员的判断能力从范围上来分,有以下几个方面:(1)距离判断:对距离的远近做出判断,主要靠目测能力。由于汽车处于相对运动之中,所以目标有一定的游动性。能正确判断出两个游动目标在不同时间的距离,是采取正确驾驶动作的先决条件。(2)速度判断:速度判断就是驾驶员的速度感。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行驶速度,对方来车或前车行驶速度以及行人、自行车的速度有敏捷准确的感觉和判断,便可很快地预测出各种危险情况。(3)行人动态判断:驾驶员对各种行人的心理活动能有大体的了解,能把握住各类行人的形态规律,便能对各种行人作出正确的判断。例如,在一群行人中,驾驶员能一眼看出其中哪一个行人动态将是危险的,而应当采取什么样措施进行避让,这种能力无疑对防止撞人、压人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4)对车辆的判断:道路上行驶着各类车辆,驾驶员能否对其行驶规律和特点作出准确的判断,是衡量驾驶员基本功好坏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各类车辆中分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种。机动车又分为高速车、低速车、特种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又分为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等。驾驶员就是要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车辆形态中,找出规律的东西,感悟它们不同的特性特点,以便在行车中对所遇到的危机能作出准确的判断。(5)对道路判断:这里所说的道路判断是指驾驶员对道路的感觉。当驾驶车辆进入某一地段时,驾驶员立即能意识到该路段对车辆的制动、附着系数、发动机扭力、轮胎变形有什么影响,从而做出相应的驾驶措施。驾驶员必须要有扎实的基本功,才能更好地提高操作技术,做好安全驾驶工作。具备扎实得基本功,平时要加强技术训练,多观察,多检查,多总结。在驾驶车辆的实践中,要注意保持自己基本功好的部分,克服薄弱环节,防止基本动作向不规范的方面演变。使自己的基本功,随着驾驶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完善、扎实。4、驾驶员的应变能力行车中,驾驶员有时会受到意外情况的干扰,若驾驶员的应变能力不强,便会晕头转向,不知所措,而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如果驾驶员的应变能力较强,即使受到惊恐,也能很快恢复平静,控制住车辆。行车中,常见的干扰有以下几种情况:(1)声音干扰真正能对驾驶员产生干扰的声音均是突然的声响或暴震。例如,驾驶员在处理紧急情况或车辆正行驶在危险路段上时,其注意力非常集中,此时坐在驾驶员旁边的人突然大喊:“不对、停车等,都会给集中精力驾驶的驾驶员带来惊吓而不能及时处理情况,导致失误,发生事故。(2)动作干扰驾驶员进行驾驶操作时,受到外界动作的干扰,会造成操作的失误。例如,驾驶员在做转向或换档动作时,坐在一旁的人突然的帮助拉、推方向,会造成驾驶员动作不协调,致使出现事故险情或肇事。(3)物体干扰在行驶过程中,一定重量的物体击中车辆挡风玻璃或路边的电杆、树突然倒在车前,会造成驾驶员惊恐,车辆失控而发生事故。(4)强电流干扰车辆遭受雷击,或受高压电流突然干扰,均会使全车带电,火花四进。驾驶员有时虽未触电,但强大的电流会给其造成瞬间的盲视和恐慌,车上电器设备损坏,导致车辆失控。行车中,意外干扰的情况很难预料,为防止这些情况影响行车安全,驾驶员在思想上要有防止出现一切难以预料情况的准备,预先想好受干扰的应急措施,这样一旦出现干扰情况,便会下意识地采取保护性动作,避免事故的发生。二、车辆技术与行车安全(一)车辆技术状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车辆技术状况,是定量测得车辆稳定性能综合参数值的总和。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行车的必要条件。在车辆的技术状况中,以制动系、转向系的影响为最大,应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1、制动效能:是指车在行驶中能强制性地降低行驶速度,以至停车或下长坡时维持一定速度的能力。制动效能常用制动距离、制动减速度和制动力来表示。制动距离指驾驶员从踩着制动踏板到车辆完全停止所经过的距离。制动减速度指在给定的初速度开始制动,到车辆完全停止,在这一过程中,速度的减少程度。制动力指在制动过程中各车轮所承受的制动力。制动力不仅可以表明车辆的减速度,还可以放映出车轮的制动力及分配情况。因此,车辆制动距离和制动减速度是由车辆的制动力决定的,取用车辆制动力这一指标更有利于严格检验其制动效能。2、制动方向稳定性:是指车在制动时不发生跑偏、侧滑,维持直线行驶或按预定弯道行驶的能力。跑偏是车辆制动时自行向左或向右走偏的危险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左右两侧车轮摩擦力矩不均等造成的。侧滑是车辆制动时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最危险的现象是高速制动时后轮发生侧滑,使车辆失控。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出现侧滑,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对制动系的技术状况,要求较高,既能保证制动效能,又能保持制动方向的稳定性。3、转向系的技术状况:转向系的技术状况变坏,将影响到汽车的操纵稳定性。操纵性和稳定性是二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切相关。操纵性是指车能正确按照要求,维持或改变行驶方向的能力。稳定性是指车在行驶过程中,受到地面、大气等外力的干扰后,能尽快地恢复原行驶状态和方向,而不致于发生侧滑、失控、倾翻等现象的能力。操纵性的丧失往往导致整车侧滑、回转,甚至翻车。而稳定性的破坏将导致车辆失去操纵。因此,把操纵性和稳定性统称为操纵稳定性,良好的操纵稳定性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4、行驶系的技术状况:前后桥、车架与悬架装置,在长期的使用中,由于磨损、腐蚀及外力的作用,会产生故障或损坏。如前桥磨损和变形会引起前轮定位的改变,使车辆出现摆头或转向沉重,这是很危险的。5、轮胎的技术状况:左右轮胎气压和花纹不同,会影响到左右轮制动力不同,从而引起制动跑偏。表现磨损严重的轮胎,其花纹变得平而光滑,对路面附着能力变差,将会使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行驶中车轮滑动、侧滑或发生爆胎等现象。总之,车辆技术状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很大。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行车才有安全性。三、道路条件与行车安全道路的路面线形、路面质量、道路横截面、路面状况、交叉路口和混合交通道路,对于行车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了解它有助于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一)路面线形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平直路。行车中线形单调,平直路线过长对驾驶员的心理产生影响,驾驶员容易思想麻痹、盲目开快车,并且极易引起驾驶员疲劳、打瞌睡,不利于行车安全。2、弯道路。当车辆驶入弯道时,会产生离心力运动现象。若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且弯道半径小,就可能发生横向翻车或滑移。所以,弯道半径越小,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3、坡道路。纵坡太陡,动力性不同的车辆上坡时的差别很大。而下坡车一般速度较快,尤其是下长坡,再接小半径的弯道,对不熟悉路况的驾驶员危险很大。一般来说,纵坡越陡,越容易发生事故;纵坡与弯道结合,危险性会更大。4、连续上下坡。在连续上下坡时,视线断断续续,驾驶员只能看见凸出的部分,看不见凹下隐蔽的地方,给行车带来困难,思想稍有麻痹,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二)路面质量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路面强度。路面强度是指路面整体对变形、磨损和压碎的抵抗能力。路面强度愈高,耐久性愈好,则愈能适应较大的行车密度和复杂的车辆安全通行。2、路面稳定性。路面稳定性是路面抵抗气候变化(温度、湿度)而变形的能力。例如,碎石路面在干燥季节易松软、扬尘;沥青路面在高温时易变软而产生推移,在低温时易变脆开裂。不仅给行车带来不便,而且影响行车安全。3、路面平整度。路面凹凸不平,路面平整度差,行车阻力加大,车辆颠簸振动,机件、轮胎磨损加快,使行车安全性降低,甚至易造成交通事故。4、路面抗滑性。路面抗滑性就是路面阻止车辆溜滑的能力。它对安全行车的影响很大。例如,水泥或沥青路面使用到一定期限后,路面变得光滑,抗滑性能变差,车辆行驶中稍一制动就可能产生侧滑而失去控制。特别是路面潮湿或覆盖冰雪时,滑溜事故极为严重。(三)路面状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路面状况对交通安全影响很大,据调查,潮湿路面发生的交通事故率是干燥路面的2倍,下雪、结冰时是干燥路面的5—8倍。潮湿泥泞的路面上,由于附着系数的显著降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制动前,路面润滑使驾驶员控制不住车辆;二是发生在制动后,因为潮湿路面的附着系数降低后,车辆制动器没有足够的摩擦力,制动时轮胎即产生滑移,方向失去控制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四、环境与行车安全环境。是指自然气候、地形、地貌等物质因素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如天气变化时,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对空间及周围各种动态或静态的物体运动变化进行判断。(一)雨天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雨天能见度和路面附着系数降低,驾驶员的视觉和听力下降,尤其是大雨中行车,危险性会更大。1、能见度的降低使驾驶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觉下降,且注意力仅仅集中于自己而忽视对方的安全。2、小雨天由于在雨水(水膜)和路面之间存在一层气泡,水膜和气膜会使路面的附着系数迅速降低,车轮易打滑。3、中、大雨天在排水较好的路面形成一层较厚的水膜,在排水不好的路面将会形成积水,不仅会使路面的附着系数降低,而且会使驾驶员对路面状况观察不清。4、在雨季由于雨水较多会引起路基的塌陷和疏松,使路面的承载能力和通过能力下降。5、雨天使驾驶员听觉能力降低,对驾驶室外的交通情况的收集受到影响。6、制动蹄片被雨水的浸湿导致制动器的制动能力下降,加上水膜的共同作用使制动距离明显加大、制动稳定性降低,容易造成侧滑、甩尾和侧翻事故。(二)雾天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雾天是最为恶劣的气候条件,雾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比平常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高速公路因浓雾造成几十辆车辆连续追尾事故屡见不鲜,损失严重。1、雾初生成时,浓度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增加,视线虽然能逐渐适应,但能见度却在逐渐的缩短。2、雾天使挡风玻璃外形成小水珠,驾驶室内的热气同样使玻璃内侧凝成水珠,影响视线,浓雾时能见度更低。3、低洼的路面上分布一层厚度为1m左右的浓雾,虽不影响透视距离,但却看不清路面上的石块、沟坎、凹坑等障碍物。4、夏季雾天路面如同小雨后变得比较湿滑;冬季雾天会使路面上形成薄霜或薄冰,都极易使车辆产生侧滑。5、驾驶员的速度感迟钝,对车速的判断往往要比实际车速低,加之受到尽快冲出浓雾包围的迫切心理支配,会无意中提高车速。6、由于路边参照物模糊不清,往往与前方车辆保持的距离太近,一旦前车遇到情况制动时,措手不及易造成事故。7、雾天转弯、掉头以及超车时,由于视线不清,判断不准,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予以避让,容易造成撞车事故。8、雾天行车易将前车停车时开着的尾灯误认为是行驶车辆的尾灯,紧跟而导致撞车,会车时也极易误将灯光不全的车辆当成摩托车。9、灯光不全的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或停在路边未开灯的汽车挂车及高速公路尚未按规定设立明显标志的故障车等,都是雾中的“杀手”。(三)大风天气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在大风天气中行车,由于风力大的作用,车辆的制动距离会相对增长,制动非安全区增大,如果风力过大,还容易使车辆侧滑或侧翻,对行车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1、大风来临时,产生飞沙走石,行人为避风沙只顾奔跑,不顾及安全;在灰尘较大的道路,行人为躲避灰尘而抢占上风。2、由于挡风玻璃上的尘土影响视线,使视距减小,在多尘路上尾随行车时,前车扬起的尘土妨碍视线的现象将更为严重。3、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受侧风的影响较大,行驶阻力除顺风外,都会大幅度的增加;自行车和行人的稳定性受风的影响也较大。4、风中含砂较多的路段对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觉性能、听觉性能也有较大影响,不便于驾驶员对道路交通环境条件和交通状况的观察。在沙漠道路上行驶时可能因大风的影响而迷路,甚至造成更大的危险事故。5、大风天气可能刮倒或刮断道路两侧的树木而造成道路交通事故。6、大风天夜间行驶时,如果使用大灯的远光灯,会因出现眩目的光幕而影响视线。7、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受风力作用会难以控制,行车中如果距离过近,容易发生刮擦现象。8、岩堆地区大风天气行驶时,经常有大小石块滚向道路,伤及人员、车辆。(四)冰雪道路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雪中行车,能见度降低,使驾驶员的视觉性能下降,不利于路面状况和行驶路线的观察。2、路面上覆盖的积雪使路面的附着系数显著降低,车轮容易打滑、容易甩尾和失控。3、行人和骑车人的交通状态和轨迹极不稳定,容易发生滑倒和滑溜的现象。4、车辆驶过有雪和无雪的结合路面是由于其附着系数的变化幅度较大,前后桥的附着力不一致使车辆容易甩尾和失控。5、冰层更具有隐蔽性,即路面的冰层不易被发现,且冰层的分布具有不均匀的特点,容易被驾驶员忽视。6、路面冰层与车轮之间的附着系数最低,车辆行驶稳定性、制动性及转向可控性等也处于最低状态,不利于车辆起步、加速和制动等操作,行驶危险性大。7、在结冰的河面上行驶时,因河水的深浅不一,冰层的厚度不均匀,容易发生冰层断裂而陷车的事故。(五)山区道路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山区道路路况复杂,坡道长而陡,上坡车辆行驶阻力增加,动力不足,下坡车辆惯性加大,给驾驶操作带来较大难度。2、弯道多而急,且路面宽度又相对窄,车辆会车时如车速、路线等控制不当,极易发生刮擦和碰撞。3、车辆温度变化大,易造成上坡时发动机“开锅”,下坡时制动系统气阻等现象。下坡时制动使用频繁,制动鼓容易发烫,易造成制动失灵,甚至引发车辆起火。4、山区公路路面状况较差、危险路段多,常会出现道路塌方、裂开等意外灾害。5、山区气候多变,时常会出现大风、暴雨等天气,砂石崩飞、路面湿滑,车辆很可能随时被碎石砸坏,易造成躲避路面上的较大石块猛打方向或紧急制动,造成车辆方向失控及甩尾、侧滑。(六)夜间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夜间行车,能见度低,使驾驶员的有效视野变窄,视力下降和视距缩短。2、车辆间灯光的眩光使驾驶员的视力明显降低或不适,容易发生视觉障碍,不利于驾驶员对道路情况的观察。3、夜间行车,可视范围小,增加驾驶员观察难度,时间较长眼睛负担重,会使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延长,还会出现视觉误差。4、夜间是人生理的低谷期,容易出现疲劳而打瞌睡,其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技能相对受到影响,不利于驾驶员的正常发挥。5、夜间道路上车、人稀少,容易使驾驶员产生开快车的心理,车速的提高不但会使视觉特性、听觉性能不同程度的降低,还不利于对道路环境的观察和交通信息的获取,致使车辆的可控性变差。6、在夜间行人违章现象较多,不走斑马线,自由行走普遍,干扰车辆的正常行驶,容易造成事故。(七)高速公路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高速公路与其它道路相比事故发生率较低,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交通事故类型主要是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如追尾相撞事故,或者是碰撞隔离护栏等单方事故。其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1、驾驶员动视力减低,视野变窄,行驶时车速较快,对驾驶员的视力、视野影响很大。2、由于高公路解除了混合交通对驾驶员心理上的压抑感,使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后会不自觉地提高行驶速度或将速度控制在较高的范围内行驶,易降低驾驶员的速度感以及车流的渠化作用。3、高速行驶时,驾驶员的动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加之公路两侧的景物单调和驾驶操作单一以及交通情况简单的作用,易使驾驶员的注意力下降,这种状况持续到一定的程度后,驾驶员的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或驾驶操作技术水平会降低,此现象对安全行驶影响极大。
2023-09-11 14:18:161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对违反交规责任人处罚;4、赔偿调解;5、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2023-09-11 14:18:473

有哪些关于交通安全的事例?

交通事故是造成4至14岁儿童非故意伤害的主要原因,已成为儿童的“头号杀手”。2003年,中小学生交通死亡的人数高达4104人。受伤人数为19196人。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类型有:骑自行车违法交通规则,行走违反交通规则,校车出现交通事故等。另外,中小学生放学后成群结队走在马路上,侵占路面、打闹、骑自行车搭肩、随意横穿公路,飞快的车速、互相追逐等也是造成交通事故出现的原因。还有一个学生家长,在赶去给孩子开家长会的路上,由于慌张,没有看清车辆,不幸倒在卡车的轮胎之下,在几分钟的功夫,本来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拆散了。
2023-09-11 14:19:114

交通事故操作不当是交通法哪一条

法律分析: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3-09-11 14:19:231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车辆折旧费合理吗?

不合理,,你又不是买新又卖二新的
2023-09-11 14:19:354

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我上的全险,我要出钱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事故车辆投保全险的,通常情况下由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对方的损失在保险限额内,事故车辆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对方的损失数额超出了保险限额,超出部分应该由侵权人承担。
2023-09-11 14:20:089

交通事故对人们的危害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990269.html这就是危害!我就是受害者!
2023-09-11 14: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