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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

2023-10-05 1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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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

工商局进行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于2000年1月13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该《办法》分总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公示和证照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4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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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为依据的基础上,对个人独资企业制定的一些制度,更多具体的内容还请大家收藏本站,关注我们的免费更新,感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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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有何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金额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是根据所经营行业的要求来确定其出资额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扩展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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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一定是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独资企业或独资商号、单人公司、个体企业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并经营的企业。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算做法人,只能作为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扩展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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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主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客观:《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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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及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企业类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规避企业所得税,在上海如何顺利注册一家属于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企业主(出资人)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无限责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出资的最低数额未作强制性规定。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独资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记载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准备的材料1、投资人身份证明原件;2、确定公司名称的"字号"(10个以上备用);3、经营场所;4、自报注册资金数额;5、前置审批的专项批件;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第一,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准备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核准名称——申请登记——办理税务;先自己想好几个名字(如上海XX+行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个是主要用的,其它的是后备用的;去工商部门查询核准,得到核准的商号后,持核准通知书和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合同(自有的话,复印产权证和同时持原证),直接去当地工商局就办理登记就行了。第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地点对于适合办公的地方的话,大小没有限制;至于地点,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不批准在居民楼里面的开的;而且申请登记后,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会上门核实场地情况。如果没有办公地址,我们开发区可以提供虚拟的注册场所。第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和费用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注册个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验资,注册金额可以自行填写。第四,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流程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门,办理一个印章准刻证,就可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一个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了。紧接着就近的银行开企业基本账户,然后执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登记后,再办理发票领取手续,就可领取发票了。四、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什么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没有具体构成,只有相关的要求,要求如下:1、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从而使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或其他独资企业名称相区别。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随着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创业的难度越来越多,国家就注册公司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缓解创业难度,对于工商政策要及时了解,毕竟这是开设公司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第一步,可以寻求专业的机构进行代理,我们能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五、个人独资企业税务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实体,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而是由所有者对外承担责任。2、个人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金额作为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使用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六、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哪些行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行业(如拍卖、民用爆破物品、监理、旅游、物管、担保等),个人独资企业不得经营。对允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的行业,属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如餐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应当先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前置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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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注销

个体户注销的方式是:首先,投资者或者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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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条件

目前市面上做注册公司的代办公司有很多,收费也比公司自己聘请专职人员优惠,节省下来的费用可以用到公司的前期经营中,建议办理注册公司时大家在挑选代理时候一定要去线下实际考察公司具体情况后再做决断,挑选一家专业可靠的公司来合作,避免上当。下面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条件的相关内容。个人独资企业他和我们所常见的个体户或者一人有限公司是不一样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结尾的组织形式一般是例如:陕西xx会计师事务所、陕西xx设计中心、或者陕西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等等,具体办理的时候可以参考自己所属的行业和当地的办理政策来确定企业名称的结构类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例如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其名称不仅应当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相区别,而且应当与其他的个人独资企业区别开来。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流程:第一步:企业名称核准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非必填项)、组织形式。如:(行政区划)+北斗(字号)+会计师(行业)+事务所(组织形式)怎么提高核名通过率?企业字号一般以3到4个字为最佳,2个字的核准难度较大,另外建议公司核准名称时多交付几个备选字号(一般为3-5个,多多益善),提升通过率。多久:3个工作日左右第二步:提交资料可选择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料递交,线下交付前可提前在工商网上进行预约,需5个工作日差不多(多数城市不必须提前预约)。时间:3-5个工作日第三步:领取证照法定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准通过后,可以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营业执照。期限:3-5个工作日第四步:刻章子拿到证照后,要携带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部门进行刻制公章备案。法定代表人不能够亲自到场申领的,还需携带一份由法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的“刻章委托书”前往领取。多久:1个工作日恭喜你,完成以上四个事项企业就注册成功了!然而很想要让企业正常运转起来,你还需要办理下面事项:第五步:银行开立公户营业执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即可开立基本户,与税务机关登记无先后顺序规定。第六步:税务登记证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方可到地税局和国税局进行税务局备案。必须注意的是,完成税务所报到后,要拿上银行开基本户许可证,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公章,及时与税务大厅局签订三方协议,然后再拿上三方协议与银行基本户开账户行签订三方协议,最后再递交给税务机构局,如此一轮下来,创业者就可以实现电子化缴税了。第七步:申请税控机及税票倘若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税票。申请完成后,企业就具备开发票的资格了,然后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就可以开税票了。第八步:社保开户企业注册完成后,必须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有关开销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之后,税务机关局会通过银行主动从该基本账户中扣税。第九步:每月按时报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领营业执照后30天内要完成税务登记并且制定企业账本,公司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按照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假如企业没有招聘专职会计,可以选择代理记账报税服务,也是很方便划算的。但为了账务安全,选择靠谱的记账报税公司或个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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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个体、个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有心独自创业,应该选择什么形式的载体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亦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如何区分个体、个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具有法人资格。个体、个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异同1、法律性质(1)个体工商户从个体工商户的定义即可看出,个体工商户在法律性质上仍是自然人。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民法总则》关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在第二章“自然人”项下。一个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且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即具有特殊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能够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实施动产浮动抵押等一般自然人所不能实施的商行为。(2)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属于“企业”。其次,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性质上为非法人组织,即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法人,同时由于公司为“企业”的一种形式,因此,有别于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企业。2、出资方式(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本质上为自然人,因此不对个体工商户及其经营者的财产予以区分。有鉴于此,《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未要求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出资方式。(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登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但并没有予以限制。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明文禁止即许可”的原则,粥粥认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并无限制。(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经营管理主体(1)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既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家庭。若家庭经营,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2)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自然设有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等经营管理机构,使得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4、债务承担主体(1)个体工商户《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由此可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决定其债务承担主体。(2)个人独资企业从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即可看出,投资人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过,《个人独资企业法》同时规定,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那么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股东仅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由于相较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容易与股东的财产相混淆,因此,《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分支机构设立(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由于本质上为自然人,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因此,虽然《个体工商户条例》在2011年修订后取消了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此前只能有一、二个帮手,三、五个学徒),但由于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一般较小。(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因此,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比个体工商户的规模大。(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以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6、投资人变更(1)个体工商户虽然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但并不意味着在自然人之外出现了新的主体,因此也就不存在转让个体工商户、变更投资人的可能。若原投资人通过转让营业执照等方式让非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方实际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对外登记的经营者需要与实际经营者共同承担民事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有权将其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以变更投资人。7、清算要求(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由于本质上为自然人而非企业,因此当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时,可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而无需经过清算程序。(2)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个体工商户,《个人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方能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企业法》的规定,若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要求原投资人偿还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的,原投资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后方能注销。不同的是,《公司法》未规定公司解散后一定期限内原投资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经解散、清算、注销,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通常要求投资人在注销时签订保结书,对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8、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就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年经营所得不超过3万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义务人为其投资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根据是否达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2)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所不同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方式以查账征收为原则,除非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查账征收的条件。(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别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此外,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其股东分红、其股东转让公司股权,该股东需就对应的该分红所得、转让所得另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023-09-12 00:35:481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具体前置许可项目请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前置审批参考目录》查询)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注: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2、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水性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3、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4、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5、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6、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五、收费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第九条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023-09-12 00:35:581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在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1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如果真想让你的企业名称中出现诸如“发展”、“开发”乃至于“中心”的字眼,那么就要考虑你的出资额是否达到了注册所要求的规模,因为只有两万元至三万元的出资,在注册时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实业”就更不能用了。《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0条规定:“使用‘实业"字样的,应有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法律客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 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 身份证 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 法规 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9-12 00:36:081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 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分支机构设立 登记申请书 ;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
2023-09-12 00:36:18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第二章 设立登记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及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第三章 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第四章 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2023-09-12 00:36:281

办一个餐具消毒厂子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开办一家餐具消毒厂需要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申办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手续:(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手续:(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四)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五)生产工艺流程图。(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八)拟生产产品目录。(九)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为15日,办理许可证时间最长为30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目前,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免费。扩展资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第三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百度百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2023-09-12 00:36:381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应当由

法律主观: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名为有限公司吗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企业责任与投资人责任连为一体,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从而使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或其他独资企业名称相区别。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仅应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还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二、私营独资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公司住所:xxx。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xx。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xxxx万元100%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xx,身份证号:xxxx,住址:xxx;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有关改善公司监督管理水平的提案;第十三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十七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二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二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二十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公章):年月日三、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的资料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公告并通知;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报告;完税证明;帐户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其他。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法律客观: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名称要求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2、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到期债务时,投资人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其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也不能称为“公司”。从而使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或其他独资企业名称相区别。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4、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5、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公章、银行帐户所使用的名称应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6、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所在市、县工商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申报材料: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填写材料说明: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办理时限:期限:10天;承诺期限:当天。办理程序:受理→办结。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2023-09-12 00:36:521

个人独资企业实际投资人与登记投资人不一致

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们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你自己定,申请时不需要往银行存钱但是两年之内必须交齐。实收资本就是你要履行你两年出齐资金的承诺,要把资金存到银行,通过银行处资信证明或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来证明的注册资本确实应经存在银行,已经到位。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023-09-12 00:37:11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第二章 设立登记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第三章 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第四章 注销登记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023-09-12 00:37:191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流程

法律主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客观:《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023-09-12 00:37:38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第二十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二十一条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第二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二十三条 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第二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二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发给登记驳回通知书。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比照本办法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其分支机构经核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后15日内,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注销登记通知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三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的,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毁损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换。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的醒目位置。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租、受让营业执照。第三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备案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由登记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由登记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承租、受让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收缴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伪造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第四十五条 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 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不予登记,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私营独资企业,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的,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12 00:37:491

个人独资企业能转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应该是100% 股权转让 ,在转让协议里注意约定两点, 1、转让人承诺转让公司未对外承担任何 债务 ; 2、若在 公司转让 前确有债务发生或应付,则转让人同意用转让收入予以偿还,与被转让公司和受让人无任何关联。第一点的主要目的是说明受让人是善意的,并不知道转让人有债务,否则有损 债权人 的利益。在第一点的基础上第二点可以切断这种 债权债务 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形式为两种: 一是全部转让,原投资人退出企业,由新的投资人进行工商登记变更,企业性质和名称不改变,仅仅只是由新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整体(包括全部资产和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部分)接收; 另一种是部分转让,是原投资人仅将企业营业部分转让出去,自己并不退出企业,此种情形将出现多个投资人,从而导致企业类型的根本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独资企业法 》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 继承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 法定继承 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2023-09-12 00:38: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第七条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3-09-12 00:38:211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都有哪些条件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具体前置许可项目请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前置审批参考目录》查询)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注: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2、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水性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3、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4、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5、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6、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2023-09-12 00:40:072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过程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过程   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许可事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二、许可数量:没有数量限制。   三、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   四、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或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三)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四)申请变更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五)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六)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
2023-09-12 00:40:221

个人独资企业要变更投资人 要准备哪些材料啊。。

转让协议、税务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法人身份证、企业机构代码证
2023-09-12 00:40:443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变更法人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变更法人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由登记机关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在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2023-09-12 00:40:541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注册底线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3、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4、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 有书面合伙协议;(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7)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注册步骤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步骤三、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2023-09-12 00:41:0510

独资企业名称怎么取,有什么规定?

  如果当地已经开通网上预先核名系统,可以在网上自主查询。如果未开通此系统,则需要亲自到工商机关进行字号名称查重。  名称预先核准指南  办理依据: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党政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  3.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符合企业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凡使用“实业”、“产业”、“开发”、“综合”等用语表述的行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五个以上大类;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相同。  4.符合国家其他有关企业名称的法律、法规规定。  5.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所在市、县工商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申报材料: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材料说明:  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期限:10天;承诺期限:当天。  办理程序:受理 → 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2023-09-12 00:41:402

商事仲裁问题?

1.仲裁管辖的协议效力当然及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丙),除非仲裁约定地并无商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约定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修正)】  第三条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2.至于能否让其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则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你说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是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还是“独资企业”,因为不一样的经营实体承担的责任方式是不一样的。还有这个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公司唯一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如果是公司,那么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主体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你可以起诉公司和其唯一股东(如果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独资企业,也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如果其是法定代表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模式本来就是以其个人全部责任财产对外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执业律师为您解答,请采纳
2023-09-12 00:41:471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及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2023-09-12 00:41:582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地址怎样登记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023-09-12 00:42:171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

你们要提供你们的就是资产的相关信息证明,然后还有就是那个身份证。
2023-09-12 00:42:388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首先要有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存在。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023-09-12 00:45:061

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你好,现在公司注册执照都三证合一了,去工商局办理执照:  一、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2023-09-12 00:45:161

个人独资企业能变更为有限公司吗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变更为有限公司。只能在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后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属于自然人设立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改制,且前述的公司均为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类型,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023-09-12 00:45:271

开一个小厂,没有办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开一个小厂,没有办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印刷厂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简单,直接查封。印刷厂不同于其他工厂,严管! 开一个小酒吧怎么办营业执照 准备法人身份资料,注册地址,然后去申请注册。 然后需要办理消防才可以正式营业 开一个小厂200平方,办理营业执照得先交一年税吗 这是哪里的规矩?? 纳税是根据营业额定的,还没营业先交税?? 假房产办理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撤销登记。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属于伪造证件,这个就归公安管了。 我没办理营业执照卖食品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感谢小熊的信任,不过《食品安全法》还没有相关的自由裁量标准,即使有标准也不会低于2000的下限,我也没法支招。 我们办案讲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处罚至少要高于等于最低标准,我都觉得处罚高接受不了。但是这就是法律。 如果我们程序违法就会被当事人反诉,如果低于标准就会涉嫌渎职。广大业户往往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把工商局推上被告席,诉讼案件越来越来,工商局因为程序问题败诉的也很普遍。我们工商局也要保护自己,所以我们狠心咬牙依法执法,广大业户越来越深切的感受到了工商的威严和处罚的严厉。当然在这种相互作用下既督促了业户守法经营也督促了工商守法执法,是好事。只是业户自身的经济利益确实损失更多了。 请各位网友前瞻后顾,热议的话题已经从工商局如何违规收费转移到了咨询自己违法后该怎么办,怎么才能避免违法了。网上的 *** 谩骂逐渐减少,直至虚心请教;钻牛角尖找工商不该存在理由的人在减少,讨论工商执法的再增多。这不是工商局的胜利而是社会的进步。 我是工商人,我看到网上曾经那么多谩骂攻击的言论很心痛;我是新一代工商人,我要尽我所能在逐渐好转的大形势下做自己能做的一切。 工商系统内部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全国工商人的思想在转变,行为在转变,形象在转变,红盾光辉将会更加耀眼夺目! P的营业执照犯法么,怎么个处罚 肯定是违法的呀!营业执照都要P,说明没有办下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大概会根据你经营的商品种类处罚金吧! 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有什么处罚? 没有营业执照而开公司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工商局举报,该公司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力度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有一个小厂子现在想办个营业执照 说要罚2000 合理吗 合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活动需要面临处罚! 深圳没有营业执照做什么处罚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无照经营的物品,处以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或者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屡教不改等严重情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其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 对无照经营的物品未予以没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予以强制收购或者变卖。 对非法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证明、合同文本、介绍信、发票等文件资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收缴的发票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当事人在其财物被查封、扣押后,超过十五日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其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视为无照经营,按前条规定予以处理。”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023-09-12 00:45:351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资金充足,其次资源充足
2023-09-12 00:45:463

个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个体经营许可证办理方法如下:1、去管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办理;2、准备好名称,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申请表格,核准公司名称;3、名称通过后,办理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今文化与旅游部)审批。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2023-09-12 00:46:031

个人独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叫什么)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叫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可以叫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4、拓展资料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一种形式。 5、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6、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 7、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 8、与公司制、合伙企业同为企业形式,承担无限责任。 9、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区别注册资金:有限责任最低3万元;个人独资没有要求;2、出资人:有限责任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3、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0、4、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1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2、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对投资人的出资方式,种类,期限均没有任何限制。 13、二、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在法律上的要求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14、该自然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5、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16、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7、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8、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9、即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2023-09-12 00:46:131

开个猪肉专卖店 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怎么个办理流程 先办哪一步啊

到工商所问问咯应该要办好执照
2023-09-12 00:46:293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法人吗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3-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3-09-12 00:46:493

注册公司想转让,怎么搞?

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2023-09-12 00:46:592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遗失应当如何处理?

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并且要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40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由登记机关处以500 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由登记机关处以500 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27 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2023-09-12 00:47:211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要准备哪些材料?

简介: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一)变更登记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 ...变更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企业申请改变其登记事项进行审查、核准的行为。(一)变更登记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要变更登记事项,必须经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作出变更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譬如说,个人独资企业原来从事贸易经营,现决定扩大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餐饮业,则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在获得批准后,在15日内,向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内作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二)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事项的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变更登记申请书分为三个部分:敬告、申请内容和审核意见,另外还附有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目录。(1)敬告。变更登记申请书的敬告与设立登记申请书的敬告一样。(2)申请内容。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这些登记事项可能是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中的一项或多项。(3)审核意见。是指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查和核定的意见。变更登记申请书必须经投资人签署,才发生效力。投资人签署,意味着投资人对变更登记事项做出了决定。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投资人委托经办人的证明文件,与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有关的证明文件等。根据国家工商局2000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1)个人独资申请变更企业住所,应当提交新住所证明。(2)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投资人姓名,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变更投资人姓名是指投资人的姓名发生改变(即投资人未变,只是其姓名发生了变化),或者因转让、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已不是原先的投资人,即更换了投资人,这是与前一种情形不同的)。(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三)变更登记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或者在变更事由发生(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之日起15日内,准备好规定的应提交的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按规定应提交的全部文件后,受理企业的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受理决定,并从决定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核。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即对于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登记机关予以核准的,应当给个人独资企业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并应当收缴原营业执照正本及其他副本;登记机关核准企业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不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登记机关予以核准的,应当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四)迁移登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迁移登记,是跨辖区变更住所时引起的一种特殊的变更登记。(五)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或继承的登记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但对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如何登记,是变更登记还是注销登记,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来讲,变更登记有利于投资人,注销登记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们认为,为了平衡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适用变更登记程序,就应当在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由谁对转让前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转让协议中没有规定企业原债务由谁承担,就不能适用变更登记程序,而应当适用注销登记程序和新设立登记程序。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2023-09-12 00:47:31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里指定代表可以是本人吗

可以是本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法规。
2023-09-12 00:47:381

谁知道个体工商户变成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什么材料?名称需不需要变更?

亲,你直接去注册一个独资企业就可以了。
2023-09-12 00:47:492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和股东不是同一个人

法律分析: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3.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 (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023-09-12 00:47:591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要些什么

先给分公司起个名称;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的公章;分公司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地址证明;然后,去药监局申请分支机构的药品零售许可证;最后把以上材料都准备好,去工商局办理即可。实在不明白,就点击我的···用···户···名,··联··系···我··吧。哈···我···是···代···理···
2023-09-12 00:48:102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转让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一般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所有权,其相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者是继承。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转让或者是继承致使投资人有所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是法定继承文件,然后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根据变更的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1)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3)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①出资方式一般是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需要由全体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②出资方式是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则应该登报公告。(4)投资人变更:①转让协议以及继承文件;②新投资人户籍的证明、身份证明。(5)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3、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改变出资方式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2023-09-12 00:48:171

个人独资公司可以转让吗

个人独资的公司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2023-09-12 00:48:281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法人吗

企业变更法人的申办流程如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企业变更法人所需的资料:1、有加盖公章和当前企业法人签字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委托机构的,应当提供指定委托代理人具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注明企业委托的具体事项内容、代理人的权限和代理期限;3、《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要有法人本人签字以及加盖企业公章;4、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修正案;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6、由法律其他行政法规或是国务院规定法人变更需要报经审批的,应当同时准备上交相关批准文件或是相应许可证书复印件;7、对于法人本身变更的,企业还应当准备新旧法人的简历、履历表一份,有双方签字。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工商局的具体流程及要求为准。应答时间:2021-05-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023-09-12 00:48: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