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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进行设备转让,税务局让我们做资产评估,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法规来支持做或者不做?

2023-10-06 02: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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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你好!税务局他们的说法不能否认,只要是涉及到资产转让为目的的资产都要经过评估。如有需要可以找我们做。
  
  设备资产评估除了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性原则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①设备资产在企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为60%~70%)。因此,设备资产评估在整个资产评估中占有重要地位。 
  ②设备特别是大型、重型稀有、高精度、数控和成套设备比其他固定资产的技术含量高。对这些设备的评估要以技术检测为基础,并参照国内外技术市场价格信息。  
③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仅会产生有形损耗,而且还产生无形损耗。对此要进行充分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 
  ④对于连续性作业的生产线设备,其构成单元是不同类型的装置。对此要以单台、单件为评估对象,分类进行,然后汇总,以保证评估的准确性。 
  设备资产评估的方法  
目前,被广泛接受的设备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等三种。评估时以评估对象、特定目的、计价标准三者应具有匹配性的特点而选定。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指在评估基准日,重新购置或构建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资产所需要的成本。在评估中,经常使用两个重置成本的概念。 
复原重置成本:完全按原来的制造工艺、材料、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重新建造一台与被评估设备完全一样的新设备,称为复原重置,所发生的成本为复原重置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指按现行的技术标准、工艺、材料重新建造一台与被评估资产功能相同的新设备,称为更新重置,所发生的成本为更新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价值,再扣减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损耗、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所以,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①实体性贬值。设备的实体性贬值是指资产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造成实体损耗而引起的贬值。实体性贬值的估算,一般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其使用、维护、修理、改造等情况,并考虑物质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全新状态相比较,考虑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时设备的功能、使用效率的影响程度,判断设备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值。  
②功能性贬值。由于无形损耗而引起价值的损失称为功能性贬值。估算功能性贬值时,主要根据设备的效用、生产能力和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相应确定功能性贬值额。同时,还要重视技术进步因素,注意替代设备、替代技术、替代产品的影响,以及行业技术装备水平现状和资产更新换代速度。 
  ③经济性贬值。由于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设备贬值称为经济性贬值。计算经济性贬值时,主要是根据由于产品销售困难而开工不足或停止生产,形成资产的闲置,价值得不到实现等因素,确定其贬值额。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确定。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如:竞争增加、通货膨胀、原材料供应变化、利率提高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等等。当设备使用基本正常时一般不计算经济性贬值。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现行市价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因为评估过程中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估价。但是,现行市价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现行市价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现行市价法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2)影响现行市价的比较因素  
比较因素是指可能影响设备市场价值的因素。在使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的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将参照物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在比较之前,首先要确定哪些因素可能影响设备的价值。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时间因素、地域因素、功能因素、交易因素、质量因素五类。 
  ①时间因素是指参照物或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时间不同所致的资产价格差异。 
  ②地域因素是指资产所在地区、地段条件对价格影响的差异。 
  ③功能因素是指资产功能过剩和不足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如一台多功能机器效能很高,用途广泛,但购买者不需这样高的效能和广泛用途,形成剩余功能,不能被买者承认。因而,只能按低于其功能价值的价格来交易。 
④交易因素是指交易动机、背景对价格的影响,不同的交易动机和交易背景对设备的出售价格产生影响。另外,交易数量也是影响设备售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⑤质量因素指资产本身功能、性能、精度、耐用度等技术状况。一般说来,同类产品质量好的价格高,质量差的价格低。在资产评估中质量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也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3.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从资产购买者的角度出发,购买一项资产所付的代价不应高于该项资产或具有相似风险因素的同类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  
  收益现值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实质:将资产未来收益转换成资产现值,而将其现值作为待评估资产的重估价值。收益现值法的基本理论公式可表述为:资产的重估价值=该资产预期各年收益折成现值之和。  
  收益现值法的影响因素  
  其主要影响因素有:  
1)超额利润;  
2)折现系数或本金化率; 
3)收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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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的解释

1、资产评估方法是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 (忽略无形损耗) 的长期资产。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现行价格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
2023-09-12 05:46:391

资产评估三大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2、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按照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将利求本的思路,采用本金化和折现的方法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3、市场法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它是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拓展:一.实体性贬值估算:1观察法:资产实体性价值=重置成本×(1-成新率)=重置成本×贬值率2使用年限法:资产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预计残值/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资产利用率=截至评估日资产累计实际利用时间/截至评估日资产累计法定利用时间3修复费用法注意实体性损耗 可修复部分与不可修复部分二.功能性贬值及其计算1超额运营成本形成功能性贬值(与同类型但性能更好的新资产年运营成本比较)2超额投资成本形成功能性贬值被评估资产功能性贬值额=∑(被评估资产年净超额运营成本)×折现系数功能性贬值=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三.经济性贬值及估算(达不到原设计获利能力)1间接计算法经济性贬值率=(1-(生产能力A/生产能力B)^x)×100%经济性贬值=重置成本×经济性贬值率2直接计算法经济性贬值=资产年收益损失额×(1-所得税税率)×(P/A,i,n) (P/A,i,n)年金现值系数四.成新率及其估算1观察法2使用年限法 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3修复费用法 成新率=(1-修复费用/重置成本)×100%
2023-09-12 05:46:501

资产评估有几种基本方法?请对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资产评估有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对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如下: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注: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2023-09-12 05:47:141

资产评估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收益现值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有所损耗的长期资产。指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优点是可以根据预期收益评估价值容易被资产业务各方接受。重置成本法多适用于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指以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相应的贬值的估值方式。优点是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缺点是,如科技进步较快的资产,采用此办法,价格往往会偏高。现行价格法也多适用于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优点是直观简洁,便于操作,适用性强,应用广泛。缺点是可比性要求高,信息质量要求高。清算价格法是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评定重估价值的方法。资产评估主要有三大作用,一是咨询作用,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可以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二是鉴证作用,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三是促进作用,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第二十六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2023-09-12 05:47:251

资产评估的方法有

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其中,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市场法是按照现在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估计的专业活动。收益法是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来确定。
2023-09-12 05:47:501

资产评估法立法理念

资产评估法立法理念   《资产评估法》的顺利出台,反映出评估行业能够适应社会需要。本文对《资产评估法》出台背景下,针对独立客观公正,降低人员从业门槛,维护公共利益等有关资产评估立法中体现的行业发展理念进行专业解读。资产评估立法中体现的行业发展理念共识堪称《资产评估法》的灵魂,渗透在立法的字里行间,对理解和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法》有一定的启示。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资产评估法立法理念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法》总则第4条第1款规定,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在之后章节第13条、第17条中一再强调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从事(开展)业务。   资产评估制度诞生之初就承载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共利益的使命。“资产评估”一词最早在法律中出现,可以追溯到1993年公司法第24条中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一直以来立法机构期望资产评估制度能够以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立场起到类似会计、审计的作用,在资产价值认定方面具有相当程度的公信力,进而客观起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所以,评估专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职业准则中就必须强调要“独立、客观、公正”,现在又直接写入法律之中,成为《资产评估法》的重要原则。   《资产评估法》的这一原则,应当说早已有之,体现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惯有立法理念。2008年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0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受托评估有关资产,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评估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受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129条规定,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二、取消准入,降低人员从业门槛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2014年2月国务院取消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国发[2014]5号);2014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 (国发[2014]27号); 2014年10月国务院取消了土地估价师资格准入许可(国发[2014]50号)。此后,人社部及相关部门印发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将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确定为国家设立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2014年8月13日人社部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出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   与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背景相适应,《资产评估法》确立了取消准入、降低人员从业门槛的行业发展理念。为此可以看出草案三审稿、四审稿进行了一系列修改,最终表现在:(一)依据资产评估法第8条规定,在“评估师”之外发展出更广义的概念“评估专业人员”,将评估师以外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也包含其中,并修改了第二章章名。(二)实质性地降低从业门槛,不再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属于对评估行业现状的重大改革。依照资产评估法第12条的规定,其他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依法签署非法定评估业务评估报告的权利。(三)弱化考试的相关规定,删除“国家实行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等规定,仅在第9条中规定,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四)一些语言文字表述上,仅在个别处保留了“执业”说法,替代性地使用“从业”,表明大多数评估专业人员不需要经过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即可从业。   三、维护公益,严肃对待法定评估   《资产评估法》一方面注重取消职业资格准入,降低人员从业门槛,另一方面又强调维护公共利益,严肃对待法定评估。目前法定评估在评估业务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很多评估机构的核心业务内容。应当认识到,法定评估是政府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影响评估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毕竟是通过法律规制手段为市场增加大量强制性评估业务,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应当谨慎设定法定评估,并注重监督检验法定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资产评估法》正是抓住了“法定评估”这个核心关键问题,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法定评估应当如何实施进行了严格规范。   《资产评估法》力求严格规范法定评估,促使其发挥好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确保从事法定评估业务的人员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明确只有通过评估师资格考试的评估师才能从事法定评估业务。因此,《资产评估法》第28条规定:“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二)法定评估程序方面的特殊要求。例如,评估机构的选择方面,第22条第3款规定:“委托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依法选择评估机构。”评估档案的保存方面,第29条规定:“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三)对委托人法律责任的严格要求。第5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而未委托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人在法定评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的;(2)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回扣的;(3)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4)不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5)未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的。”   四、有放有管,规范设立评估机构   国务院自2014年以来已经分批取消了有关评估师的职业资格准入,在评估机构的设立方面,同时也有些改革措施出台。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将省级政府财政行政部门负责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201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公告落实国务院决定,将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先照后证”的后置审批。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资产评估法》确立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设立评估机构的行业发展理念。明确设立评估机构的法定条件,取消行政机关的评估机构设立审批,通过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条规定:(一)明确评估机构设立的法定条件,在第15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二)实行评估机构设立的备案制管理方式,在第16条规定: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中能够看出,立法机关对评估机构人合性特点的重视,在评估师人数等方面作出了特殊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可能会有专门从事非法定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存在,但是《资产评估法》仍然坚持规定评估机构聘用的评估专业人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评估师,以使本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都符合能够指定两名评估师承办法定评估业务的基本要求。但是,作为设立评估机构的条件,法律并未对评估师必须属于同一专业类别作出强制要求。也就意味着,立法鼓励有八名以上评估师(例如两名土地估价师、两名矿业权评估师、两名房地产估价师、两名企业价值评估师)就可以设立同时进行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房地产估价、企业价值评估的综合性评估机构。同时隐含着一层意思,就是仅有两名以上、八名以下评估师的难以成立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立法引导并鼓励其成立合伙形式的小型评估机构,在某一专业领域服务于小微企业等(当然,合伙形式或者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规模都可大可小,相对来说合伙形式评估机构的设立门槛更低),满足市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法律规定了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并明确对评估机构的设立实行备案制管理,为设立评估机构松绑,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立法确立的备案制管理并不是不管或者乱管,而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将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在第47条规定了评估机构未按本法规定备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15条规定的条件的法律责任。   ;
2023-09-12 05:47:581

资产评估方法有哪几种

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1、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2、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3、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2023-09-12 05:48:081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那些?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1.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资产评估值=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按照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将利求本的思路,采用本金化和折现的方法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资产在未来给他带来的收益额。因此,按照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来确定评估值,结果容易被资产业务各方所接受。所以,在理论上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科学的方法之一。3.市场法  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它是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因为评估过程中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估价。但是,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市场法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2023-09-12 05:48:321

企业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比较市场上已经成交的同类企业的价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来确定企业的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有可比较性的情况。收益法:收益法是以企业未来的现金流为基础,通过贴现现金流的方法计算企业的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有稳定的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情况。成本法:成本法是根据企业资产的取得成本扣除已经使用的折旧或摊销费用来确定企业的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资产相对固定、成本明确的情况。评估模型法:评估模型法是将多种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运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建立评估模型,从而确定企业价值。专家评估法:专家评估法是依靠资深专家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主观判断,确定企业价值。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评估目的,适用的评估方法也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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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忽略无形损耗)的长期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工商登记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评估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六)出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七)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九)对本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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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5:49:203

简述在资产评估方法选择中应该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资产评估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提供了适当选择评估途径的可能。选择合适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资产评估方法作为获得特定价值尺度的技术规程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前者说明评估什么,是评估价值质的规定,具有排他性和对评估方法的约束性;后者说明如何评估,是确定评估价值量的规定,具有多样性和替代性,且服务于评估价值类型。价值类型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两者是否匹配是资产评估结果科学、有效的保证。  (二)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  单项资产、整体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同的评估对象要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对象的状态不同,所用评估方法也不同。如一台市场交易很活跃的旧机器设备可用市场类比法评估,而旧的专用设备通常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受数据和信息资料是否可以搜集到这一条件的制约  各种方法的运用都要根据一系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和转换,资产评估过程实际上就是搜集资料的过程。在评估方法中,西方评估机构更多地采用市场法,但在我国受市场发育不完善的限制,市场法的应用远远落后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  (四)选择评估方法还要考虑评估途径  同一评估价值类型可能适用几种方法。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一方面要从评估工作的效率出发,选择简便易行的方法;另一方面也要根据评估人员的特长进行选择。一般来说,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在评估开始之前予以确定,当然也可以分别采取几种方法进行评估,然后分析、比较结果的科学性。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评估一项资产得出不同的结论时,一般不能把评估结果进行简单平均或加权平均,而应根据评估价值类型及评估结果对市场的适用性,判断选择一种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023-09-12 05:49:391

地下管网资产评估方法

1、地下管网资产评估方法管道实用价值评估。2、管道经济价值评估。3、管道环境价值评估。4、综合价值评估。
2023-09-12 05:49:461

资产评估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一、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二、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三、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四、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五、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资产评估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现的。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2023-09-12 05:50: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颁布于哪一年

2016年7月2日。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7月2日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3-09-12 05:50:391

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应考虑哪些因素?

1。看资产类型。2。看举出数据取得难易程度3。看客户要求:)
2023-09-12 05:50:502

资产评估法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7月2日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历经三届人大,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时间跨度达10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同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专业服务行业,《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不仅弥补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空白,也将为整个行业的规范与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表示,资产评估是通过资产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所不可或缺的。通过立法尽快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并购、重组、股权交易较为频繁,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合法权益,我们也需要依法有序、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规范行业自身发展,也是《资产评估法》出台的重要背景。据悉,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有评估师13万多名、评估人员大约60多万名、评估机构1.4万多家,涉及到6个专业,归属5部门管理。《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将促使从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行业协会积极发挥作用,从而遏制目前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在立法过程中,关于“资产评估行业多头管理的问题”是一个被反复研究、反复论证的问题。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划分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估价,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和旧机动车评估等6种专业类别,分别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保监会5个部门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各专业类别评估的作用,发挥各部门分别管理的优势以及各专业评估协会自律管理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决定通过立法将不同专业评估管理统一在一部法律框架之下。对此,龚繁荣表示,这有利于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尺度,有利于各评估行业协会统一制定规则,有利于各评估专业机构统一执业标准,也有利于统一落实评估当事人各方的法定责任,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实现多种专业综合发展。对于外国人以及外国机构在中国能否从事资产评估行业的问题,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表示,《资产评估法》规定了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由此看,外籍人士不能通过考试成为中国评估师,但可以以从业人员的身份在中国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同时,《资产评估法》没有规定外国机构不能在中国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评估机构的业务涉及各个领域,有一些业务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信息安全将构成影响。无论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还是根据我国现行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依照各自的职权,结合评估行业的发展实际,对外籍人士、外国机构在中国设立评估机构以及外资评估机构从事涉及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评估业务,进行必要的安全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5:50:581

我国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收益现值法,它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若干年内每年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格,即评估值。(2)重置成本法,它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实际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格,即评估价。或者,估算出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价。(3)现行市价法,它是指在市场上选择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后,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4)清算价格法,它是指企业在破产或停业时,按清算价格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
2023-09-12 05:51:092

资产评估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资产评估的具体含义为:由专业机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对不动产、动产等资产评估其价值的程序。且股东如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要经评估作价,核实该财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9-12 05:51:171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哪些?(6分)每个方法的评估思路是什么?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企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 (忽略无形损耗) 的长期资产。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3、现行价格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4、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希望帮助到你。
2023-09-12 05:51:271

如何理解资产评估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八条 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理解:1、评估机构只有开展法定评估业务时,才需要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如果从事咨询和非法定评估业务无需评估师签名和盖章。2、根据资产评估法条六条规定“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资产评估按行业进行管理,从事不同类别的资产评估,需要该类别专业两名以上评估师承办。
2023-09-12 05:51:381

资产评估师确定评估方法时应考虑哪些方面

第一,从大的方面讲,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   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的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的约束,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   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   第二,从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讲,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   第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第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2023-09-12 05:51:471

资产评估方法有哪几种

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市场比较法:根据市场上同类或相似资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待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适用范围广泛。缺点是需要有可比的市场数据,且不同市场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差异。成本法:根据资产的重建成本,减去已经发生的折旧和损耗,来确定待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成本法适用于物理资产,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但是成本法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收益法:根据资产的收益能力和未来现金流量,来确定待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收益法适用于收益性资产,如投资物业、股票等。但是收益法需要进行一定的预测和推断,且预测的不确定性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折旧法:根据资产的物理磨损和技术陈旧程度,来确定资产的净值。折旧法适用于物理资产,如房地产、机器设备等。但是折旧法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综合法:综合考虑以上各种评估方法的优缺点,选取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综合法可以克服单一评估方法的局限性,但是需要更多的数据和分析,评估过程可能较为复杂。以上各种评估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根据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
2023-09-12 05:52:172

怎么做资产评估?

资产整合的原则:1、成本法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2、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按照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将利求本的思路,采用本金化和折现的方法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3、市场法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它是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023-09-12 05:52:277

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一、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2)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二、资产评估的作用有哪些:1、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品牌、商标、商誉、销售网络、企业家价值;2、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公司设立、 改制、重组, 股权转让及出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担保、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3、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线、建筑物、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
2023-09-12 05:53:041

资产评估有几种基本方法,并对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资产评估有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对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如下: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注: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2023-09-12 05:53:262

固定资产评估方法

法律主观:1.成本法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待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资产评估值=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2.收益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按照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将利求本的思路,采用本金化和折现的方法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资产在未来给他带来的收益额。因此,按照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来确定评估值,结果容易被资产业务各方所接受。所以,在理论上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科学的方法之一。3.市场法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它是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因为评估过程中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估价。但是,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市场法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2023-09-12 05:53:361

资产评估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反映资产价值及其变动,保证资产耗损得到及时的补偿,维护资产所有者及其相关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和管理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业务多种多样,其性质各不相同,因而决定了资产评估的范围很广。从实际情况看,下列经济行为一般应进行资产评估。①建立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的企业时,对资产权益双方的资产需要进行评估;②资产所有权转让行为的资产评估,如股份制经营和企业兼并、合并、联合等;③资产所有权出让行为的资产评估,如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④破产清算或结业清算等清算性质的评估,⑤其他经济行为(抵押贷款、破产清算、经济担保、经营评价、参加保险、抵股出售、经营机制转换、购置国外机器设备及专利技术)中的资产评估。
2023-09-12 05:53:452

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一、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2)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二、资产评估的作用有哪些:1、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品牌、商标、商誉、销售网络、企业家价值;2、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公司设立、 改制、重组, 股权转让及出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担保、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3、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线、建筑物、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
2023-09-12 05:53:551

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市场法。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2)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二、资产评估的作用有哪些:1、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品牌、商标、商誉、销售网络、企业家价值;2、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公司设立、 改制、重组, 股权转让及出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担保、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3、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线、建筑物、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等各类资产。
2023-09-12 05:54: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实施细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2023-09-12 05:54:141

资产评估方法应考虑哪些因素

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2023-09-12 05:54:242

资信评估有哪五种方法?各种方法的具体内容

参考下这个,写的很详细: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2023-09-12 05:54:391

如何进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2023-09-12 05:55:021

资产评估法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要对企业的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话,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方法进行,还需要结合相关方法呈现的计算方式,综合下来计算出来的资产数值才是准确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此方法,国外用得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使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要能够确定和量化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能够确定资产合理的折现率。对于收益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可用收益法评估,如生产线、成套化工设备等。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忽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是: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或被评估资产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是指被评估资产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清算价格法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依据评估技术的适用性;2)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3)在确定具体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具体技术评估方法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9-12 05:55:111

什么是资产评估的现行市价法?其适用范围?

市场法的适用范围 市场法的运用通常被认为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 需要有一个发育成熟的、公平活跃的资产市场,以便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充分地选择几个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进行对比、分析、作价。(2) 参照物以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搜集到的。这两个前提条件实质上说明了两点:1.市场上有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交易 2.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即在交易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的交易价格。在运用市场法时,我们需要的是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以及其公允价格,而不是一个成熟活跃的市场。现行市价法就是市场法
2023-09-12 05:55:245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商标评估的不同目的,决定适用不同的价格标准。以商标的摊销为目的,适用资本重置成本标准,根据商标是自创还是外购两种不同渠道,其重置成本也不同。自创商标包括自创中各种物质消耗和人工费,是商标的制造成本。外购商标的重置成本包括买价和购置费用,包含了商标的创建费用和流通费用。以商标投资和转让为目的的评估适用收益现值标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2023-09-12 05:55:411

资产评估的特点包括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资产评估的特点如下:1、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2、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3、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4、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5、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资产评估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现的。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有三种方法,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其特点分别为:1、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它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2、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3、市场法:是以参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在功能、市场条件和销售时间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差异,调整估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各种方法。扩展资料: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就目前学术界和执业界的普通共识,资产评估可以表述为: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评估
2023-09-12 05:55:521

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因此,资产评估需要规范进行。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一、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二、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三、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四、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五、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2023-09-12 05:56: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是多少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5:56:301

目前主流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包括

资产评估有三种主要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目前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基本上套用了上述办法,目前处于探索和试用阶段,理论和方法都不够成熟。但是,了解和掌握这些方法,对于技术买卖双方、技术经纪人有一定必要性,从长远看,对技术商品开发、交易和管理的规范化也有重要意义。1.概念市场法:也叫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后,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2.应用的必备条件市场法:①评估对象具有可比参照物且具有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②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收益法:①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②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③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可以合理预期。成本法:①评估对象可以正常使用或者在用;②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③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3.基本步骤市场法:①选择参照物;②在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选择比较因素;③指标对比和量化差异;④分析确定已经量化的对比指标之间的差异;⑤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收益法:①搜集或验证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相关的数据资料,包括资产配置、生产能力、经营前景、产品结构、销售情况、历史和未来的财务情况、行业水平、经营风险等;②测算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③测算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持续的时间;④测算折现率或资本化率;⑤合理使用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评估对象未来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⑥分析确定评估结果。成本法:①确定评估对象,估算重置成本;②确定评估对象的使用年限;③测算评估对象的各种损耗或者贬值额;④测算评估对象的价值。4.运用的基本参数市场法:评估单项资产时,应该考虑的可比因素①资产的功能;②资产的实体特征和质量;③市场条件;④交易条件。评估企业价值时,应该考虑的可比因素:行业(业务)标准和财务标准。收益法: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成本法: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实体性贬值、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贬值。5.具体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适用于单项资产评估;而直接比较法可以演变成现行市价法、市价折扣法、功能价值类比法、价格指数、成新率价格调整法和价值比率法等,其中价值比率法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①针对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有无限期的情形划分,可以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的评估方法;②针对评估对象预期收益额的情形划分,可以分为等额收益评估方法、非等额收益评估方法。成本法:成本法的各个参数有不同的具体方式来估算,还可以直接通过综合成新率直接估算。重置成本有:①重置核算法;②价格指数法;③功能价值类比法(生产能力比例法和规模经济效益比例法);④统计分析法。资产实体性贬值有:①观察法;②使用年限法;③修复费用法。资产功能性贬值有:估算功能性贬值时,主要根据资产的效用、生产加工能力、工耗、能耗、物耗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或效益降低,相应确定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有:①间接计算法;②直接计算法。综合成新率的计算可以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产的历史资料,向操作人员询问资产的使用情形、维修保养情形等,对所获得信息进行分析后综合确定的成新率。在评估实践中,综合成新率可以通过将年限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得到。6.局限性市场法属于比较客观性的方法,但目前我国市场对诸如企业价值等资产的认知和反映仍会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影响评估专业人员在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就需要特别关注可比案例和评估对象在风险、收益方面的差异,深刻把握当前市场的价格和资产价值的差异,避免用价格取代价值,对可比参照物的选择要谨慎。收益法是从资产的获利能力角度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如果该资产没有收益或收益无法用货币计量以及风险报酬率无法计算,那么该资产无法使用收益法评估。另外,收益法的操作含有较大成分的主观性,如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对风险报酬率的确定等,从而使评估结果较难把握。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基础的评估方法,但由于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成本价值论,使用该方法所测算出的企业价值无法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反应企业真实能为其投资者或所有者带来的收益。尤其是对于轻资产的企业而言,如果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很难将账面没有记载的各类无形资产算入评估资产的价值之中,因此用成本法评估得到的评估值可能与收益法、市场法得出的结果差异极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2023-09-12 05:56:371

简述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简述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如下:联系: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该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做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运用不同的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多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区别:1、市场法与成本法的区别(1)从买者和卖者的角度考虑不一样。(2)市场法市价和成本法的价格包含的内涵不一样。(3)市场法和它的原始成本没有直接关系,而成本法和它的历史成本是有直接关系的。(4)成本是按照它的重置成本(全新的重置成本),全新重置成本就是重新购置一台全新的资产所花费的全部支出扣减各项损耗来确定的,而市场法是按照它选定一定的参照物进行功能价值因素调整,而得到评估值的一种方法。2、收益法与成本法的比较(1)计价标准的标准不同:收益法的计价标准是收益现值标准,即是以收益现值来衡量资产评估价格的计价标准。本法的计价标准是重置成本标准,即用重置成本来衡量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计价标准。(2)适用范围不同:1、收益法适用的业务范围企业股权变动、房地产及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转让业务。2、成本法适用的业务范围重置成本标准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是适合的,如资产的抵押、保险与赔偿,以及我国的清产核资工作。资产评估方法:1、静态收益现值法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社会基准收益率。按静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预期年限内收益之和/预期年数。2、动态收益现值法企业或资产重估价值=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社会基准收益率=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定期存款利率或长期国库券利率+行业风险利率按动态计算的企业或资产年收益现值额=[∑(企业或资产各年收益额×整体现值系数)]×投资回收系数。评估资产现值=评估资产重量价值-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按重量价值计算的折旧=该资产评估有形损耗+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023-09-12 05:56:471

用五W法来论述什么是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1]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2][3]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3]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就目前学术界和执业界的普通共识,资产评估可以表述为: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评定、估算。
2023-09-12 05:58: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第二章

注册评估师第八条 注册评估师是指依法取得资格,经过执业注册从事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第九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定注册评估师专业类别。第十条 国家实行注册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第十一条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由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颁发成绩合格证书。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注册评估师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执业注册,不得以注册评估师名义执业。第十三条 持有注册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评估机构从事相应评估业务两年以上的,可以向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执业注册的,受理申请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准予注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因故意犯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二)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三)被开除公职,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四)被吊销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被撤销注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第十四条 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准予注册的,颁发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并报国务院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有关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依法撤销注册。不予注册的,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已取得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一)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执业注册条件被准予注册的;(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的;(三)因故意犯罪或者在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的。注册评估师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准予注册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注销注册评估师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第十六条 注册评估师应当按照其注册的专业类别执业,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执业。第十七条 注册评估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执业,签署评估报告;(二)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三)依法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组织查阅执业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四)拒绝委托人及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干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 注册评估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二)遵守评估准则和有关标准,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执业;(三)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四)对执业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五)对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六)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七)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履行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 注册评估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执业;(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五)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六)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期间内,买卖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财产;(七)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利用执业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八)签署虚假评估报告;(九)贬损或者诋毁其他注册评估师;(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2023-09-12 05:58:411

选择资产评估途径和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2023-09-12 05:58:582

哪年开始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工作?

《资产评估法》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5:59:251

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相比较,市场法的优势是()。

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相比较,市场法的优势是操作简单、易行、高效。市场法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因为评估过程中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评估。但是,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市场法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前提条件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的商品种类很多,资产作为商品,是市场发育的重要方面。资产市场上,资产交易越频繁,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资产的价格越容易获得。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运用市场法,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但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资产是很难找到的,这就要求对类似资产参照物进行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能否获取是决定市场法运用与否的关键。市场法的优缺点主要优点包括:1、高效性:市场法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分配收益,提高经济效率。2、灵活性:市场法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变化进行调节。3、自主性:市场法充分发挥个人和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允许他们自主决策、选择和承担风险。4、创新性:市场法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激发企业的竞争活力和动力。然而,市场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包括:1、无序性:市场法容易出现市场失灵、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和调整。2、不平等性:市场法可能会导致收入和财富的不均衡分配,加大社会的贫富差距。3、失业问题:市场法可能会导致某些行业或地区的就业压力增大,造成失业问题。4、环境问题:市场法往往忽视对环境的保护,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政府通过制定合适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来引导市场行为,同时给予个人和企业一定的自主性和空间,以实现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3-09-12 05:59:521

资产评估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应用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理解、资产评估类型的具体应用

  资产评估是评估机构和人员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的准则,按照法定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的现时价值,一般是具有独立核算和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的资产价值审查,估算,评价或鉴定.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资产评估日趋显得重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交易的需要.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间的资产买卖是非常普通的经济活动,不论企业内部的部分资产,还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对买者和卖者都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一般来讲,买者总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卖者希望价格越高越好,要使双方都能较满意地接受交易价格,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资产进行评估以供买卖双方参考,而这种评估必须由评估机构来完成.  2,合资或合作的需要.这是资产评估运用比较多的领域.就中外合资企业而言,外方带来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究竟值多少钱,需要中方进行判定.中方投入的厂房,基础设施,土地等也需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否则双方很难确定一个投资比例,进而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利润分配以及正常的经营管理.要做到这一点,资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3,银行贷款的需要.当一个企业向银行贷款时,银行总是要考虑到该企业的还贷能力.如果企业还贷能力差,而且又急需资金使用,那么该企业可能会用资产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当银行接受这一方式时,银行一定会考虑到该企业万一还不了款,只有将资产出卖,那么这部分抵押资产到底能值多少钱,这又是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解决.  4,国企改制和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的需要.国企改制中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权益受损控制在最小限度,就需要评估机构对国企的全部资产予以客观公允的确认.股份制公司股权转让中,股权出让者和受让者也都希望公司的资产有一个公正的,合理的价值,也需要通过评估机构来确认.另外进行资产评估也是税收,会计,保险等管理和行业所需要的,而且即使有准确的资产计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的原值和现值已不相符合,为了能使资产真正显示出其现值,资产评估是绝有的经济方法.既然资产评估在经济活动中非常需要,选择,确定评估方法对于评估的质量,评估结果的正确性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现行的资产评估方法和选择原则作以下分析和探讨.  资产的组合和内部构成形形色色,而作为某一项资产却可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就某一种具体的评估方法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就三种方法总体而言又存在着普遍性和方法之间的互补性.  在许多国家评估人员普遍认为三种方法的协同运用,可以克服独立使用某一种方法的缺陷,提高评估的正确性.评估方法的选用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必须与评估对象相一致.评估对象的资产不同,所要求的评估方法也不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评估对象.从评估对象看,如果评估对象能满足评估方法的诸要素,那么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均可使用,因为评估人员总是寻求最简单,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价.  从评估对象来分析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问题,事实上就是依据参数的可求性来寻求方法,有何种参数可得到,我们就用何种评估方法来评估资产价值.从评估对象上来认识评估方法适用范围问题与评估目的和估价标准并不相矛盾.尽管不同的资产业务,其所适用的估价标准不一样,但是这一点在理论上不可能成为选择评估方法的一个依据,因为各种评估方法都具有实现不同要求的内在功能.从评估方法看,如特指某评估方法,那么必须能找到该评估方法所需的基本要素.比如成本法,必须有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损耗的具体参数,我们才能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价值.这种寻求参数的过程,也是资产评估方法的实质性内容.在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中,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主观与客观,先进性与合理性的辩证关系,按照管理学上的"满意原则",从而选择最满意的资产评估方法.例如固定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各种损耗的测算,需要专门的方法,在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时必须慎之又慎,只有认为适合评估对象时方可采纳,否则将会事倍功半,贻误时机.  其次要严格与评估标准相适应.评估标准决定了应该评估的价格类型.每一种价格类型都有着特定的基础数据来源,有着特定的影响价格的因素,从而对获取,处理,分析,利用信息资料都有一定的要求,并要求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与评估方法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否则以方法取代标准,以技术方法的多样性模糊公允标准的确定性,就容易出现错误,直接影响资产权益以及有关当事人的权益.  再次要受客观现实条件,特别是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各种方法都要依据一系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处理,转换.没有相应的数据作为基础,那么各种方法就成了一句空话.因而,要根据现成的资料,以及经努力能搜集到的资料的满足程度,来选择适当的方法.  最后把资产纳入不同评估途径中统筹考虑.如果一种评估途径里有各种评估方法,可按上述四项规则进行择优.由于对评估结果进行相互验证的需要,还要在其他途径下选择评估方法.至于某项评估业务需要从两个还是三个途径来相互验证,一方面取决于各数据的质量和方法的适用性;另一方面也决定于资产业务本身的性质及其价格的灵敏度.例如对于有活跃的市场,并能找到与评估资产相同或者相近的参照物时,我们一般采用现行市价法,因为其评估的参数,指标可直接从市场获得,更能客观地反映被评估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依据参照物的现行交易价格,参考被估资产与参照物之间的时间差异,地域差异和功能差异等因素,估算出被估资产的评估值.  采用这种方法评估出的结果一般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参照物的专用机器,设备及其他资产,我们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首先根据现有条件的不同,分别采取重置核算法或物价指数法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采用年限法依据有关资料估算被估资产的有形损耗;采用收益现值法中的年金现值系数法,通过调研被估资产的有关生产技术参数与现同类资产有关生产技术参数的差异,估算出被估资产的功能性贬值;通过调研被估资产产品的原料供应和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估算出经济性贬值.在充分考虑以上各因素的情况下,估算出被估资产的评估值.  总之,使用资产评估的各种方法都需要特定的数据资料支持,也都有特定的运作规程.因它们各具特色又具有各自的局限和不足,要想弥补单一方法在运用范围上的有限性,以及评估准确率方
2023-09-12 06:00:191

2022资产评估硕士备考知识点:评估方法(2)

13.评估某收益性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第1年的预期净收益为500万元,且经专业评估人员测定认为,其后各年该资产的净收益将以2%的比例递增,设定的资本化率为10%,资产效用永续,该资产的评估值最接近于(  )万元。 A.5 000 B.5 550 C.6 250 D.6 500 14.关于成本法的前提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成本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各种贬值来反映资产的价值 B.从相对准确合理,减少风险和提高评估效率的角度,把继续使用作为运用成本法的前提是有积极意义的 C.采用成本法的前提要求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 D.对于非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不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5.某评估机构以2005年1月1日为基准日对A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已知该企业2004年实现纯利润100万元,经调查分析,预计该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第一、二、三年内每年的纯利润将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4%,自第四年起将稳定在第三年的水平上,若折现率为10%,无限期经营,则该企业评估价值最接近于(  )万元。 A.1 103 B.1 114 C.1 147 D.1 310 16.某收益性资产,使用年限为30年,年收益为20万元,折现率为10%,其评估价值最接近于(  )万元。 A.170 B.180 C.188 D.200 17.重新购建设备一台,现行市价为每台300 000元,运杂费2 000元,装卸费1 000元,直接安装成本1 000元,其中材料成本500元,人工成本500元。间接安装成本为800元。则该设备的重置成本为(  )元。 A.300 000 B.303 000 C.304 800 D.305 000 18.关于评估方法的选择,说法错误的是(  )。 A.资产评估方法具有多样性,评估人员应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从而有效的完成评估任务 B.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的按某种固定模式或顺序进行选择 C.对某项资产只能采用一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D.不论选择什么评估方法都要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数据参数,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性 19.被评估对象为某企业的无形资产,预计该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未来5年每年的收益维持在120万元的水平,并在第五年末出售该无形资产,经专家分析认为,该无形资产在第五年末的预期出售价格约为200万元,假设折现率为10%,该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最接近于(  )万元。 A.455 B.580 C.655 D.1 324 20.评估某企业,经评估人员分析预测,该企业评估基准日后未来3年的预期净利润分别为200万元、220万元、230万元,从未来第四年至第十年企业净利润将保持在230万元水平上,企业在未来第十年末的资产预计变现价值为300万元,假定企业适用的折现率与资本化率均为10%,该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最接近于(  )万元。 A.1 377 B.1 493 C.1 777 D.1 900 21.市盈率倍数法主要适用于(  )的评估。 A.房地产评估 B.无形资产评估 C.机器设备评估 D.企业价值评估 22.某被评估房地产自评估基准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30年,经专业评估人员分析,评估基准日后第一年的预期收益为50万元,其后各年的收益将以2%的比例递增,设定的折现率为10%,该房地产的评估值最接近于(  )万元。 A.555 B.560 C.625 D.650 23.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的相同之处表现为(  )。 A.技术水平相同 B.制造标准相同 C.价格水平相同 D.材料消耗相同 24.以下贬值属于经济性贬值的是(  )。 A.由于使用及自然力作用导致资产的物理性能损耗造成的贬值 B.由于技术进步引起资产的功能落后造成的贬值 C.由于外部条件引起的资产闲置,收益下降所造成的贬值 D.由于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使得资产建造成本低于原建造成本所引起的贬值 25.某被评估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 000台产品,每台正常市场售价为1 000元,现因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市场需求变化,要保持10 000台生产能力,每台售价只能达到800元,该生产线尚可使用三年,折现率为10%,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生产线经济贬值最可能为(  )万元。 A.373 B.497 C.164 D.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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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法律分析: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法律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方法,是指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途径和手段。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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