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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08年工作要点发布将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3-10-07 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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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透露,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等多项税制政策调整,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公平分配的税收制度。

  《要点》指出,2008年要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工作。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根据《要点》,我国将继续在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实施的方案,并合理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另外,还将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

  《要点》指出,要研究制定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深化房产模拟评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改革资源税制度,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严格减免税管理。

  《要点》还提出了今后需要调整和完善的诸多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完善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研究制定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完善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研究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税收政策;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支持国有企业重组上市的税收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研究支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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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税变化

2023年个税变化主要是继续提高起征点,对境外所得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同时实行全国统一的征收标准,加强税收监管和服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23年个税将出现以下重要变化:1. 提高起征点起征点是个体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最低限额,2023年个税起征点将继续上调,达到每年6万元人民币。2. 更严格的境外所得管理对于在境外获取的收入,政府将实施更严格的管理,确保纳税人不会因此逃税或减少缴纳税款。3. 实行全国统一的征收标准为加强税收监管和服务水平,政府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征收标准,让个税征收更加公平、合理和透明。4. 加强税务机关职能为加强税收管理和服务,税务机关将加强职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享受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对一般纳税人有何影响?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将减轻一般纳税人的负担,有益于鼓励其增加收入和消费。同时,对于一些低收入的人群,可能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征点上调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不需要交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免税额的个人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2023年个税变化将继续提高起征点、对境外所得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实行全国统一的征收标准,加强税收监管和服务水平等。这些重要变化有助于减轻个人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同时,纳税人也应该了解新的税收政策,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履行自己的国民义务。【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023-09-12 17:55:44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很大进步,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更加重视效率,更加重视公平转换.这就要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也要从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收.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大意义也体现在各个方面.一、一次意义重大的改革我国现阶段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税的方法,只对工薪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调整自身的收入来源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因此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不可能很好地发挥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发达国家为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一般实行综合征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很大进步,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更加重视效率,更加重视公平转换.这就要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也要从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收.二、免征额应及时提高,但不应增幅过大自2000年以来,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三次重要改革,以提高工资所得税免除额(通称起征点)为主要改革内容.工资所得税的免征额为1980年800元,2005年、2007年和2011年相继调整为1600元、2000元、3500元.随着个人所得税免除额的调整,社会各界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除额的期待和呼声也越来越高,提高个人所得税免除额已经成为提高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果的最重要手段.因此,本次草案建议将中国现阶段3500元的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三、增加特别扣除,实现定点减负
2023-09-12 17:55:541

2023个税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主观: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 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 网 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 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 研究 个税 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 未来的改革方向 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 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相当于月供减少23%。 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 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2 17:56:05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主要是原来的个税存在很多问题: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 年施行以来,在组织财政收人和调节收人分配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1)现行分类税制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2)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距过多。  (3)减免税优惠存在内、外籍个人减免税项目范围及标准不统一问题。  (4)税收征管手段及社会配套条件不适应税制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制约税收征管的因素。  此外,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居民收人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支出水平也有所提高,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较为复杂,低档税率级距较短造成中低工资、薪金收人者税负累进过快;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的各档级距均较短,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税负偏重等。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人分配调节作用的要求,此次改革立足现实情况,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中低收人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时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新个税法,除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月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和税率变化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纳税时限延长至次月15日内  原个税法关于纳税申报日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新个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新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月纳税申报日的延迟,主要是考虑与其他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企业主要税种申报期趋于一致。  实施日期以实际取得所得时间为准  新个税法从9月1日起施行,但纳税人申报期与取得所得期不在同一个时间。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第一条就“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明确规定,(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某单位员工2011年8月31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600元。单位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按原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扣除,员工8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600元,应纳税:1600×10%-25=135(元)。如该单位规定上月工资在次月初发放,则9月1日取得8月份工资、薪金所得3600元,适用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应纳税:100×3%=3(元)。该单位在9月(或10月)15日前申报8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分别按上述计算结果申报缴纳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所得费用减除额还是4800元  原个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为2800元。即在扣除20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费用2800元,扣除总额为4800元。新个税法实施后,该项所得的减除费用是在3500元的基础上,附加减除费用为1300元,基础费用提高附加费用减少,增额仍为4800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作如下修改:第十八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  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但对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是每月2000元。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9月1日发生变化,在计算全年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前后期两个不同的适用税率计算,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2023-09-12 17:56:176

个税改革的意义有哪些

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进行税改的目的是切实减轻很多纳税人的负担,有利于人民,其重要意义集中在以下三点上.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制度改革,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推进综合和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全面落实上述要求的具体措施.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收入项目之间的税收负担不平衡,基本扣除费用多年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单一,工资收入中低级税率水平狭窄等,需要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解决.三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需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人员税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2023-09-12 17:57:01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在于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2023-09-12 17:57:091

个人所得税改革都带来哪些影响

税法改革可以说是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大事,它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从去年开始,有不少人已经深切体会到个税改革所带来的好处。而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六项专项扣除也要开始实行,这会进一步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影响,接下来就说一说个人所得税改革都带来哪些影响。本次个税改革在三个方面对已有的个税征管制度进行了修改,一是免征额,二是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分类收税向综合收税过渡。若按领域细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个税减税真正的“大招”。此次个税改革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既考虑了如今家庭育子、养老、买房的压力,又在个人教育与医疗方面给予了支持,当然带给大家日常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首先,是我们每个人的收入会有提高,从而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这一利好措施主要体现在中等收入的人群,比如对于月薪8000元的上班族来说,改革前要扣除个税345元,改革后只要扣除90元;如果是10000元呢,将从745元减少到290元,对于15000元,减少的就更多了,将从1870元减少到790元。其次,我们来谈谈税改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六项扣除中有一项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一政策对于楼市具有一定的提振作用,提升了居民的购房意愿,尤其对于一线城市的影响将会更大。接下来,是对医疗的影响,六项扣除中有一项关于大病医疗的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一政策对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最后是对于已婚夫妇的影响,现在很多80、90后都逐渐开始成家立业,最新出台的专项扣除中增加了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的扣除,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夫妇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每月多扣除2000-3000元不等。综上所述,个税改革为百姓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好处,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些影响势必会持续下去,为提高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带来更大的影响。
2023-09-12 17:57:211

2023年个税征收新标准

2023年个税征收新标准已经出台。以下是有关新标准的更多详情:1、背景为了解决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政府自2018年起开始推行个税改革。2023年,新一轮的个税征收标准也将实施。此次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优化税制结构,进一步带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使个税制度更加公正、简明和权威。2、新一轮调整2023年个税征收新标准主要涉及到税率等方面的调整。首先,在维持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将继续提高,从2022年的每月5000元提高到2023年的每月6000元。其次,对于高收入者,税率将有所调整,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被调整为45%的税率。此外,还将增加专项扣除和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3、影响新标准的实施将对广大纳税人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者而言,起征点的提高将使他们的税负减轻,相比之下,高收入人群所要缴纳的税款将更多。其次,通过增加专项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让纳税人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减轻个人税负。最后,新标准的实施还将带动整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于消费市场和服务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4、目标通过实施新一轮个税征收标准,中国政府旨在实现以下目标:促进税制的公正、透明和简明,解决税负不公的问题;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加强个税法律制度建设;提高税制治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技术改造,加强税务管理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财富分配的公平。综上所述,2023年个税征收新标准是政府对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的重要举措。新标准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国家税收合法化的发展,提升广大纳税人的福利水平,为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3-09-12 17:58:141

简单介绍下,个税改革的几个重要内容?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作为《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也应作相应修改。 2、将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3、调整了涉外人员(即《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3200元/月调整为2800元/月, 给个链接,您自己看。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483/n480549/7515692.html
2023-09-12 17:59:022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则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应是,完善税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扩大自行申报面,增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加大纳税人员及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二、分析详情如果工资超过三千五百元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需要缴纳个税,企业需要缴纳企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并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 3、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4、推进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
2023-09-12 17:59:31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正面回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居民个人收入的不断增长及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现行税制及征收管理与此不相适应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势在必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应是:完善税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扩大自行申报面,增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加大纳税人员及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二、分析详情综合来看,个税改革在减税方面的效果,对中等收入者的益处更大。改革后或将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同时符合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三项内容,除适当提高费用扣除额,调整税率级次级距,还包括关于完善征管措施,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三、个税改革的目的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3、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4、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定义从现阶段中国经济转型的角度看,降低增值税比重、提高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比重,有利于扩大内需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2023-09-12 17:59:381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及意义

法律分析:内容: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意义:改革后或将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同时符合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2023-09-12 17:59:461

个税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分析】: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23-09-12 17:59:561

个税改革后,我们每月缴纳多少个税?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工资3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但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在700-1550元之间。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2023-09-12 18:00:171

为什么说本次个税改革意义重大

答: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有三大亮点。首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有所提高,从目前的每月3500元,即每年420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第二,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之外,拟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一同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第三,在明确现行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拟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2023-09-12 18:00:283

个人所得税六项减免是什么?

一、正面回答个人所得税六项减免是个人工资所得、劳务所得将可以在原有扣除基础上另行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分析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时,产生的一些费用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全日制教育包含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博士等。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1.5万元的部分,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据实扣除,限额在8万元以内。如果纳税人有住房贷款,那么每个月有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另外如果是和配偶在婚前都各自买了房,并且办理了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可以有一方定额扣除1000元或者一人扣除500元。居住不同的城市,住房租金定额扣除的金额是不同的,一共有三个标准,分别是每月扣除800元1100元和1500元不等。三、为什么要设置个人所得税六项减免政策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体现税制的公平合理性。有利于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023-09-12 18:00:581

为何我换单位了,但每年个税还要重新计算呢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月薪超过5000元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5、每年个税重新计算,其实是年度个税的汇算,是把全年的收入和扣除项拉通来看,去年的个人薪资应该交多少税,与去年每月实际缴纳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2023-09-12 18:01:062

年底个税怎么扣那么多?

年底个税扣得多是由于个税改革后“税率跳档”造成的。【拓展资料】什么是“税率跳档”?个税的征收由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累计预扣法,这种计算方法的特点是年度内个税扣除呈现前低后高趋势,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会产生“税率跳档”。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减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预扣率维持在3%一级,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且不超过14.4万元,预扣率会从3%跳到10%一级。这意味着,年初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适用较低级次的预扣率,随着累计额的增加,会出现跳档的可能。有何优点?拉低税负、年初“暴富”、不用补退税累计预扣法让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说,其实是为纳税人让利的。同时新的计税方式,对月度收入波动大、一些月份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拉低税负。此外,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在累计预扣法下,如果纳税人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无论他领取多少工资,预扣的税款同最终汇算清缴的结果都会是一样,次年就不需要再办理补税或退税,减少了征纳双方的办理环节。全年缴税总额不变,甚至变少了缴税一月比一月多,全年缴税是不是也变多了?实际上,与按月代扣代缴相比,全年(同一年)的总纳税并没有变化。而受“起征点”和税率调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明显。受益于个税改革的职工不止洪皓一人。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前三季度数据来看,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拉动了社会消费增长。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蔡自力表示,这直接增加了职工收入,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
2023-09-12 18:01:151

2022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

一、正面回答2022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申报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2022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二、分析详情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汇算清缴就成为纳税人每年都需要做的一件事情,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如果有多缴纳个税的情况,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回。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2023-09-12 18:01:241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是3500元。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扩展资料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9-12 18:01:426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实行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所以就可能出现全年预缴的税款大于或小于全年应缴的税额。次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预缴的税款数额大于全年应缴的税额,就形成多缴税额,应该给纳税人退税;如果全年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就形成少缴税额,那么纳税人就应当补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2 18:02:291

改革概念股名单,个人所得税改革利好哪些股票

个税受益个股如开元仪器、世纪鼎利、中国高科、洪涛股份等,环保税受益个股如聚光科技、盈峰环境、先河环保等。
2023-09-12 18:02:442

一个人每月税前工资达到多少需要交税

应发工资-个人缴纳社保部分-个人缴纳公积金部分>3500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缴纳社保-个人缴纳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023-09-12 18:03:097

个税每个月扣的不一样是怎么回事

1.不一样是因为累计税法。过去,个人所得税是按月计算的,当工薪阶层的月薪和扣除不变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一样的。 累计扣缴办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纳税年度内,将累计工资和工资收入余额计入当月,减去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额外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缴税款收入。 根据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累计预扣缴税款,扣除预扣缴税款后的余额作为本期预扣缴税款。 简单地说,当年度发生的月份累计收入减去当年度不需要纳税的部分,按照税率表计算,然后减去当年度缴纳的税款,当年度应扣缴的税款,当年度应扣缴的税款。 2.累计预提法的具体计算公式, 累计预付应纳税所得额累积计算=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扣除特别扣除-累计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累计扣除其他扣除包括:累计基本扣除费用乘以5000元/月乘以月数计算。 通过税率表3找到适用的税率。 预缴当月当期应税(累计应税收入预缴)×税率-快速计算扣除-累计预缴税3.2019年累计扣缴方法案例分析,月薪3万元,社保公积金每月可负担5500元/月。 他可以享受额外的额外扣除3000元/月,每月缴纳个人税。拓展资料1.值得注意 3月份,当累计应纳税收入超过36000元时,税率从3%跃升至10%; 9月份,累计应纳税收入超过144000元,税率从10%跃升至20%,因为随着小明累计应纳税的增加,适用税率的跃升和上升,导致个人所得税增加,税后工资下降。 由于税务局应将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养老等六项特殊项目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特殊额外扣除,从而为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减轻”税收负担。 假设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独立计算的,如果个人收入波动较大,必然会有更高的收入。 2.当月适用税率高于全年收入所确认的税率。 此时,可能需要申请退税和最终结算。 新的累计预提规则将按照年度收入对应的税率代扣代缴。 除非发生极端情况,否则可以大大降低最终结算和支付的可能性。 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重点总结,实施综合分类的结合模式。 采用累计预提方法计算年纳税情况,按月代扣代缴。 年底后,综合收入最终结算和支付,超额税收返还,不足弥补。
2023-09-12 18:03:591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逻辑

第一,将现行分类税制改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建议先将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合并,实行综合征税,初步搭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框架。按照这种混合所得税模式,需要对不同所得税进行合理分类。从应税所得上看,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可以考虑实行综合所得征税。第二,在合理确定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考虑居民家庭不同费用情况,适当增加有关家庭生计支出的附加扣除项目。在现有综合扣除的基础上,考虑增加专项扣除项目,比如个人职业发展,也就是再教育费用的扣除、基本生活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扣除、赋予二孩基本生活标准扣除等。同时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兼并税率级次,缩小初始税率比例,降中等收入者税负,增加老百姓的获得感。第三,构建新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与综合征税相配套的税收征管体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构建新的税收征管制度。要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建立个人收入与财产信息系统,推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等社会综合配套条件的逐步完善,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有利支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023-09-12 18:04:091

个税改革时间

法律分析:个税改革,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 “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3-09-12 18:04:401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法律分析: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并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个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的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将基本的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了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列入专项附加扣除。3.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4.是推进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9-12 18:04:501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变化)是什么?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2023-09-12 18:05:10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济意义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济意义如下:一、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了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政治意义:完善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哲学意义:推进了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改革带来的影响:1、改革个税对楼市是重大利好由于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免税”,相当于变相降低了贷款成本,一旦落实,对于楼市而言无疑是重磅级利好。对于无房者而言,要想成为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他们首先就要消费购房,这无疑会刺激相关的需求;对于有房者而言,他们可以直接享受减免个税的优惠,从而拿出更多资金用于消费,比如购车、旅游、休闲以及娱乐生活。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偏高,适当减税有助于拉动内需,但减税的方向应该直接与拉动消费挂钩,房贷利息抵税无疑符合这一目标。除了利好楼市,在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房贷利息免税有助于刺激居民消费,提高经济活跃度。2、受益人群还是富人为主政策首先利好的是一二线经济发达城市,这是因为这类型城市的中产阶层数量较多,较高的人均收入能从减税中获得更大的受益。从产品类型来看,改善型产品受益程度更大,这是因为他们的客户群往往月供金额较高,其次为首次置业型刚需产品和豪宅。3、利用税收福利在申请房贷的时候,向银行争取更低的首付,提高贷款额度,这样,虽然还贷利息多,但抵扣税款的额度也会更多,延长还贷期,尽量不要提前还款,很长时间内都有贷款利息可以抵扣税款,这样一直能享受到税收福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3-09-12 18:05:191

个人所得税改革2022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研究个税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未来的改革方向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相当于月供减少23%。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023-09-12 18:05:271

个税改革建议及意见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方案(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综合上面的介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09-12 18:05:351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2 18:05:481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内容如下:1、经济意义,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了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政治意义,完善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到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3、哲学意义,推进了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2023-09-12 18:06:121

个税改革针对的是谁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方案(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综合上面的介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09-12 18:06:201

2023年个人所得税新规

法律主观: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研究个税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未来的改革方向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相当于月供减少23%。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2023-09-12 18:06:29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及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及影响具体如下:1、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3、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4、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5、进行个税改革的目的在于切实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还利于民。6、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有必要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09-12 18:06:401

2023个税改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法律主观: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 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 网 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 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 研究 个税 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 未来的改革方向 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 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相当于月供减少23%。 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 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2 18:06:491

做废2023年5月个人所得税什么意思?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月薪超过5000元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5、做废2023年5月个人所得税就是作废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作废后可以重新进行申报。
2023-09-12 18:06:561

年收入14万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年收入14万元,个人月工资1.17万元,月薪超过5000元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但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在100-300元之间。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2023-09-12 18:07:042

2023年缴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为在工资超过5000元的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已经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没有达到个税的征收标准,不需要再交纳个税。除此之外,在按照新个税法计算个税的时候,可以享受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起征点5000元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_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_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_速算扣除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如果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二、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改革方向。”对于个税改革的进展,,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最终改革方案,并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推进个税改革很复杂,首先税政比较复杂,执行也很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对于社会关注的扣除标准问题,他透露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三、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法律客观: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023-09-12 18:07:341

2019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有哪些改变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工资3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但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在700-1550元之间。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2023-09-12 18:07:421

个税是什么时候开始改革的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方案(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综合上面的介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09-12 18:07:50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背景:面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时,对个税扣除标准缺乏动态管理,没有与物价指数、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实行挂钩,导致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呼声时有发出。主要内容: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意义:改革后或将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同时符合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扩展资料: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3-09-12 18:08:001

我国个人所得税修改了几次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共修改了六次。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第二次,二零零二年个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第三次,二零零五年通过决议于二零零六年将免征额从八百元上调至一千六百元;第四次,二零零七年六月进行第四次修正,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次,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决议从二零零八年将免征额提升至两千元;二零零九年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第六次,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两千元提高到三千五百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2 18:08:101

月薪3万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工资3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但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在700-1550元之间。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2023-09-12 18:08:182

2018年8月颁布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哪些内容的改革?

按目前执行1600元起征点的标准,2700元/月应纳85元/月.如果提高到2000元起征点,按目前的计税方法2700元/月应纳45元/月.
2023-09-12 18:08:373

年薪14万个人所得税交多少?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4、年收入14万元,个人月工资1.17万元,月薪超过5000元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但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在100-300元之间。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2023-09-12 18:09:042

个人所得税的六项减免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发〔2022〕8号》文件,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加了一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所以现在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是七项。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者有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的纳税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2、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的证书的,只能扣除3600元。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注意事项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2023-09-12 18:09:132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2023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为在工资超过5000元的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已经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没有达到个税的征收标准,不需要再交纳个税。除此之外,在按照新个税法计算个税的时候,可以享受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起征点5000元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_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_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_速算扣除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如果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二、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改革方向。”对于个税改革的进展,,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最终改革方案,并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推进个税改革很复杂,首先税政比较复杂,执行也很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对于社会关注的扣除标准问题,他透露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三、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
2023-09-12 18:09:221

2019个税改革的意义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方案(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综合上面的介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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