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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

2023-10-08 03: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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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ra

  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这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

  2004年8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其主要内容包括:

  1.陪审的案件范围。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适用陪审的案件范围作了进一步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情形适用陪审:(1)涉及群体利益的:(2)涉及公共利益的;(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2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征得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同意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视为申请。此外,第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后应当明确告知本规定第2条的当事人,在收到通知5日内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应当组成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判。

  2.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下列人员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

  4.人民陪审员的产生与任期。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

  5.人民陪审员的职务保障。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是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6.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比例。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1/3.

  7.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有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时应当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第8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介绍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审查判断证据的有关规则,后由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并总结合议庭意见。第9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第10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应当认真阅读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发现评议笔录与评议内容不一致的,应当要求更正后签名。人民陪审员应当审核裁判文书文稿并签名。

  8.人民陪审员的回避与职务要求。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9.人民陪审员的抽选。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7日前采取电脑生成等方式,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第5条规定,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范围内随机抽取。第6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审判活动,或者当事人申请其回避的理由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重新确定其他人选。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10.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

  11.人民陪审员的奖励与免除。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着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1)本人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4)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民陪审员有第(4)项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人民陪审员的费用与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陪审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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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法律解析: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法庭是庄重以及严肃的,任何人在法庭上面都是一律平等,而且法庭是有很多的程序以及规定,为了保障法庭的公正是会进行陪审团的设立,来进行监督,从而保障案件可以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2023-09-12 22:04:291

中国的陪审制度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在进行审判时,吸收非职业法官的普通公民为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第二条 第一款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三条 第一款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第二款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第四条 第一款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款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第三款 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2023-09-12 22:04:371

人民陪审制度的意义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民主,是实现民主法制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最好体现。而作为对审判工作实行社会监督的一项民主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则既保障了审判机关的正常的运转,又避免了司法的偏袒专横,保障了审判的民主性。人民陪审员制度把公民中的代表推荐到审判席上,与审判员共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使审判机关真正成为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凌驾与人民之上的“衙门”。它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人民参与审判活动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是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渠道。(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公正,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约束法官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人民群众从选出代表作为合议庭的一员参与审判活动,更好地体现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在当前还存在司法腐败现象的情况下,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到案件审判中,从始到终参加案件的审判工作,亲自开庭审理,参与调查取证,进行合议评议,直到作出处理结果,这样有利于司法的进一步公开、公正。参加审判案件的过程亦变是监督检查的过程。人民陪审员起到了监督员的作用,能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黑幕交易”等不法行为。提高法院办案的“透明度”,有利于遏制司法腐败,保障司法的民主、公正。(三)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促使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他们熟悉金融,商业,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情况,熟悉社会生活,能够体察民情。具有丰富的生产知识,科技知识和社会经验。而法院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大到方针政策,小到“柴米油盐”,这就要求法官各方面素质,能力强,知识广,业务精。方能胜任法官职务,而每个法官不可能是“全面手”。所以,吸收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可以充分发挥他们各方面的优势,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情,提出意见,弥补法官的知识不足,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节约办案成本。人民陪审员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评断案件,将社会民众的是非观念带进审判过程,可以帮助法官克服可能出现的“官僚主义”。同时,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熟悉法律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取长补短,共同研讨,集思广益,可以减少司法裁判中的独断专横,偏听偏信的现象,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吸收专家型陪审员参加审判,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些案件涉及到一些专有问题,如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而法官的知识面往往达不到要求。专家型陪审员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审判中的疑难问题,有利于查清事实,划分责任,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另外,邀请具有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人参加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能够达到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在审理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婚姻案件中,邀请妇联的同志参加审判,则能更好地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四)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普法教育人民陪审员制度使民众的代表参加到审判过程中,使群众意识到法院裁判是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作出的,是司法民主化的结果。可以缩小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并且通过陪审员在法院外的活动,有助于宣传审判工作,也有利于调动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法院威信,扩大审判活动的社会影响,使公民法律意识淡漠的状况得到改观,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总之,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活动,是社会民主的重要体现,它作为审判工作和贯彻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也得到了社会民众的广泛认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2023-09-12 22:04:451

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人民陪审员制度由合议制度组成。对于民事诉讼中的合议制度,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由合议制度组成,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2023-09-12 22:04:531

行政诉讼人民陪审员制度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 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2023-09-12 22:05:041

中国有陪审团吗

法律分析: 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也叫参审制。 人民陪审员参审制是指从民众中挑选出一定数量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和法官一样审理案件,包括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2、刑事、民事、行政的第一审合议案件,可以全部由法官审理,也可以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审理。人民陪审员是选举产生的,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不仅决定案件的事实问题,还决定法律适用的问题。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2023-09-12 22:05:121

陪审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陪审制度,是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由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案件的审理,是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2023-09-12 22:05:201

陪审员补助新规定

人民陪审员费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履行规定职责所必需的、直接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开支,包括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第三十一条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023-09-12 22:05:281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制度

法律分析: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2,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3,人们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一条 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依照前款规定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2023-09-12 22:05:451

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当监事吗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没有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不可以当监事,因此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当监事,监事的任职的要求: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被判处刑罚的人。
2023-09-12 22:06:081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

法律主观: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 2,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人们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法律客观: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吗需要回避。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时与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是需要回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因此,人民陪审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所以,人民陪审员是需要回避的。
2023-09-12 22:06:161

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

这是一种政治制度。人民陪审员起到监督作用。这是必不可少的。
2023-09-12 22:06:2814

什么是陪审团制度?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只有陪审员,两个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和作用。
2023-09-12 22:07:094

中国有陪审团制度么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按照英文的意思应该称为临时公民审判团,或者公民审判团。陪审团是指向法官宣誓并且对给定的案子做出裁决的一组人员,尤其是指被法律召集听取并且在法庭上做出案子最终裁决的一组人员。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中国有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八周岁;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2023-09-12 22:07:281

什么是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是指在合议庭当中吸收审判人员以外的人来参加审判的制度。陪审制度表现的是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理念,即反映出了审判权来源于人民这一原则。 在我国,也存在陪审制度,我国陪审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是: (1)陪审制度仅适用于—审, 二审 及再审均不适用陪审制度。 (2)案件是否适用陪审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权。 (3)合议庭当中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至少有一名审判员即可。 (4)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但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可以看出,我国的陪审制度不同于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在那里,陪审团是由平民百姓组成的一个组织,陪审团的职责跟法官的职责是不一样的。陪审团专门负责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官则在陪审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来适用法律。 《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审 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2023-09-12 22:07:361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

  小伙伴们想报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点:人民陪审员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这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   2004年8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其主要内容包括:    1.陪审的案件范围。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适用陪审的案件范围作了进一步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情形适用陪审:(1)涉及群体利益的:(2)涉及公共利益的;(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2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征得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同意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视为申请。此外,第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后应当明确告知本规定第2条的当事人,在收到通知5日内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应当组成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判。    2.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下列人员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    4.人民陪审员的产生与任期。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
2023-09-12 22:07:461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律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公、检、法、司、安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
2023-09-12 22:08:571

中国有陪审团制度吗(法庭)

有,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23-09-12 22:09:093

中国的陪审制度和美国的陪审制度的区别

1、陪审员对裁决的影响力不同:陪审员在合议庭的人数比例及相关规则都直接决定了其对裁决的影响力。例如在法国,陪审团由三名职业法官和九名陪审员组成。而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受制于法官的司法权威,相对于其他参审制国家来说我国人民陪审员对裁决的影响力较为薄弱。2、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不同:实行参审制一般仅仅排除违法犯罪的公民,其他不做特殊要求。而我国当前的规定,确定文化水平有明确限定。3、陪审员产生方式不同:参审制的选拔有着严格的遴选制度,以德国为例,参审员名册由专门的遴选委员会从候选人名册中选举产生,而候选人名册每4年造具一次。我国则是单位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司法机关审查,再提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制作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册,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名册,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陪审员制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陪审制度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确保陪审员“认真对待权利”
2023-09-12 22:09:191

三人合议庭几个陪审员

三人合议庭两个陪审员。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它是为了使法官的法律专业逻辑,不偏离社会的大众生活逻辑太远,使得司法接地气,同时,也是为了使司法能被群众所掌握、理解和接受。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条 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合议庭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吗 合议庭在案件开庭后就案件事实和案件判决进行评议,属于评议,不是审理,不管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评议都是不公开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意见记入笔录,不公开。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合议庭工作细则》也规定:“评议应秘密进行”。审判可以不公开,但是判决一定要公开宣判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为了保护机密或尊重个人隐私,可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2023-09-12 22:09:411

为什么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

法律分析:1、陪审团制度早已在英美国家开展多年,特别是英国,陪审团的权力甚至大于法官,他们行使事实认定权,即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而法官行使法律适用权,对嫌疑人适用法律量刑等进行判决。陪审团作出的事实认定,法官不得轻易推翻。2、在中国,推行人民陪审团确实没有给予陪审团实质性的裁判权,但是推行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意义是让更多公民零距离地接触司法审判。不仅仅是道听途说、无障碍旁听、浏览网上文书、看视频直播,而是真正参与进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弥补现行人民陪审制度的缺陷与不足。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第四条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第六条 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第七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第八条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九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
2023-09-12 22:09:481

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一个案件有几个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也就是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三个人组成的合议庭,至少一个是人民陪审员。五个人组成的,至少是2个,七个人组成的,至少要有3个简易程序不得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2023-09-12 22:09:591

家人有案底对子女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谁实施犯罪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会对子女的政治前途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且政审连查往下三代。犯罪不仅本人会收到法律的惩罚,可能还会导致自己的家人在生活中也受到一定的道德舆论,此外还可能会影响自己子女的前途,所以,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爱生活的好公民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2 22:10:081

人民陪审员 该怎么当

您好!人民陪审员,该怎么当?推荐您阅读《人民日报》的下面这篇文章:核心阅读  作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人民陪审员除了有助于推进司法民主,还有利于加深社会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赖。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记者分赴山东、山西和云南三地基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情况进行了调查。  济南章丘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王凤霞  “我们在,监督就在”  身着黑色制服、胸前佩戴标牌,乍看起来,57岁的王凤霞与法院工作人员没什么两样。  “这衣服和胸牌都是法院统一定制的,不过法官的胸牌是圆形,我们的是长方形。”王凤霞一边笑着解释,一边伸出指头数了数,已经做了整整9个年头的人民陪审员。2005年5月,经过单位推荐,法院、人大、司法局共同考察,市人大任命并向社会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王凤霞和另外54位来自各行业的市民一起,成为章丘市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审员。  王凤霞以前任职于章丘市妇联,工作内容主要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些年,她曾多次进出法庭,也参与过不少案件的合议。参与哪个案子,一般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法院会提前一个月左右告知王凤霞,并请她前来查阅案卷。庭审时,王凤霞要全程参与,和法官一起合议,有异议时便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开始,王凤霞心里就没底,不知道这人民陪审员该咋当。回想起来,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自己基本上是“陪而不审”。评议案件时,她常常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见。  今非昔比,经过多年历练,王凤霞已是“经验老到”,先后参加过600多个案件的陪审工作。而让她最有成就感的,就是自己的意见被合议庭采纳。  在章丘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有可以用来办公、交流的“人民陪审员之家”。法院每年会开展一两次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平时也有一些单项培训。  前些年,受交通不便、运行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一度较低。但近两年,情况大为转变。2013年,章丘市人民法院办理的2500件普通程序案件,参与陪审的人民陪审员有近5000人次。  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长刘玉庆说,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今年年底,全省法院要实现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30%、基层法院达到80%的目标。“在章丘市人民法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已经达到100%。我们将人民陪审员定位在审判监督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应该说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随着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的增加,王凤霞被抽取的几率不会再像过去那么高,但她的工作并没有减少多少。退休多年之后,她又成了“上班族”,分担起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我们并不是由法院来管理,而是相对自治,这样才能保持人民陪审员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尽职尽责,章丘市人民法院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人民陪审员庭审,对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评。参审率不高或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民陪审员,将由人大按相关程序清退。  “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虽不着法袍,代表的却是千千万万的民众,可以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王凤霞认为,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社会,容易联系群众。“我们在,监督就在。有这个身份,就要对得起良心!”(记者 卞民德)  昆明五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陈建云  “调解陪审合议,什么都干”  “第一次陪审时,审理的是抢劫案件。我坐在审判席,都不敢正面看被告,整个庭审几乎没说话。”说起自己的第一次陪审,云南昆明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陈建云记忆犹新。  从2005年5月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今,陈建云即将干满两个任期。“犯罪主观方面”“连带责任”“法定从轻”等法学专业术语,陈建云信手拈来。  “工作和书记员差不多,送达、调解、陪审、合议,什么都干。”陈建云介绍,“我已经参与了2300多件案件的办理,平均每天不止一件。”  陈建云是五华区人民法院的22名“坐班”人民陪审员之一。除了“坐班”的人民陪审员,五华区人民法院目前还有25名不用“坐班”的人民陪审员。“由于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协调时间来参与案件审理比较麻烦,现在往往要提前两三个月和非坐班的人民陪审员约好庭审时间。” 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叶玮告诉记者。  “全区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为19万,加上部分中央财政转移经费,基本上刚刚满足人头费的需要。”叶玮说。  低廉的补助导致的结果便是人民陪审员年龄结构老化。“没有30岁以下的,平均年龄近50岁,退休后再来担任专职陪审员的有十几个。”叶玮说。  “最大的问题还是认识问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乔杨说,“以经费保障为例,个别县区每年才1万元左右。”虽然财政部曾经出台规定,要求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要在财政预算中明确列支,但现实中往往与其他法院经费打包。  “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选而不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乔杨告诉记者,由于不少兼职陪审员时间难以协调,部分法院存在不愿使用的情况;而部分兼职陪审员连续多次拒绝陪审工作,也让法院不愿再使用。  据乔杨介绍,昆明目前正在进行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但部分区县法院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有能力、有热心、也想做的人没有时间,有时间的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又未必能够胜任。”乔杨指出,部分非坐班陪审员也存在将人民陪审员只当做荣誉而不认真履职的情况,为此,昆明市专门出台规定,要求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与5件案件的审理。  “从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看,并不过分强调陪审员的法学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从普通群众的视角对案件审理提出意见。”乔杨说,每个人民陪审员都经过严格程序考察,上岗前都进行了脱产培训,“在培训时,我们就强调人民陪审员多从‘情"和‘理"角度发表意见,不必过多顾虑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  “部分人民陪审员因为对自己法律知识不自信,怕发言外行被笑话,甚至影响案件审理,常常选择随大流。”乔杨说,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作用,昆明市中院甚至规定人民陪审员要先发表意见,“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记者 杨文明)  太原杏花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李丽萍  “要对得起判决书上的签名”  “陪审陪审,光陪不审怎么能叫陪审员?”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李丽萍认为,“陪审,顾名思义就是陪同法官审理,重点还得在‘审"上。”  性格泼辣、快人快语的李丽萍是杏花岭区大东关街道的妇联主席。她介绍,2013年全年陪审了20多个案子,每起案件与她“搭档”的法官都很重视陪审员的意见,庭审时一般都会主动征求她的意见,或者让她发问,庭审后、宣判前都会积极和陪审员讨论案情。  “去年年底陪审员培训时,有人反映法官不重视陪审员,不给发言机会。”李丽萍毫不讳言,“我当时就反驳,不能怨法官不给机会,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你就得主动行使,要对得起判决书上的签名。”  李丽萍所言的陪审员权利,在2005年5月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有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如何实现同等权利?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林蔚律师解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当人民陪审员和法官意见不统一时,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但制度规定和具体执行难免存在脱节。“坐坐场、露露相,不说话、光签字。”有过诉讼经历的群众曾这样调侃一些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现状。对此,曾挂职基层法院副院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副教授坦言,“人民陪审员如果只是陪坐和签字,‘审"的功能无法很好发挥,就难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民主作用。”  “制度设计的初衷和实践存在差距,人民陪审员最直接作用变成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证合议庭人员‘够数"。”林蔚分析。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李丽萍所在的太原市作为“倍增计划”试点,今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将由现在的222名增加到448名。通过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这一途径,来促进司法民主,已成共识。  数量上去了,“审”的功效如何更好保障?“一是要主动,二是要学习。” 李丽萍认为,陪审员参与案件要说到点子上,这样法官和当事人才能更多采纳你的意见,因此日常法律素质的培训学习不可或缺。  先“培训”再“陪审”, 这是当地“倍增计划”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的办法。今年暑期,山西大学迎来了一批来自各行各业、年龄参差不齐的“学生”,他们就是新当选的县级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多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猜疑和误解。”方山县一位人民陪审员在结业考试中这样阐述自身定位。  多年的陪审员经历让李丽萍也深有同感,“人民陪审员的‘审"确实要和法官的‘审"有区别,除了合法,陪审员更关注合情、合理的应用,这样能起到更好的司法效果。”  对此,林蔚表示认可,“人民陪审员虽不具备完备的法官专业思维,但对案件审理作出的是一种自然理性行为,代表更广泛的民意和良知,可以增强公众对裁判结论的认同感。并且人民陪审员天然联系着各方面社会公众,作为法院与群众沟通交流的一座重要桥梁,更容易加深社会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赖。”(记者 冀 业)
2023-09-12 22:10:231

人民陪审员的意义和作用?什么人可以成为人民陪审员?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人们陪审员制度作为现有审判制度的有效补充,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发挥社会力量,使审判更公平,更公开,更合理。
2023-09-12 22:11:043

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法律主观: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法庭是庄重以及严肃的,任何人在法庭上面都是一律平等,而且法庭是有很多的程序以及规定,为了保障法庭的公正是会进行陪审团的设立,来进行监督,从而保障案件可以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利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2023-09-12 22:11:121

香港陪审员制度是什么

法律主观:陪审制度是指在合议庭当中吸收审判人员以外的人来参加审判的制度。 陪审制度表现的是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理念,即反映出了审判权来源于人民这一原则。 在我国,也存在陪审制度,我国陪审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是: (1)陪审制度仅适用于审, 二审 及再审均不适用陪审制度。 (2)案件是否适用陪审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权。 (3)合议庭当中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至少有一名审判员即可。 (4)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但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可以看出,我国的陪审制度不同于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在那里,陪审团是由平民百姓组成的一个组织,陪审团的职责跟法官的职责是不一样的。 陪审团专门负责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官则在陪审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来适用法律。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2023-09-12 22:11:211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谁决定

法律主观: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 2,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人们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法律客观: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吗需要回避。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时与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是需要回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因此,人民陪审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所以,人民陪审员是需要回避的。
2023-09-12 22:11:301

如何成为人民陪审员

法律主观: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法庭是庄重以及严肃的,任何人在法庭上面都是一律平等,而且法庭是有很多的程序以及规定,为了保障法庭的公正是会进行陪审团的设立,来进行监督,从而保障案件可以公平公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的利益。法律客观:人民陪审员需要回避吗需要回避。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时与审判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是需要回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因此,人民陪审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所以,人民陪审员是需要回避的。
2023-09-12 22:11:411

中国人民陪审团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有什么区别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中国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可以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2023-09-12 22:12:014

中国的陪审制度和美国的陪审制度的区别

1、美国陪审员只进行实时判断而不涉及法律问题,中国陪审员既要审事实又要审如何运用法律;2、美国陪审员一般都是“临时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审完一个案子后就不再审其他案子了;中国的陪审员一任之内(五年)要一直在法院参与很多案件;3、美国陪审员没工资只管一顿饭,中国的陪审员有工资或者叫补助(一个月600—1000根据地区不同不等)4、美国陪审员随机选取,中国陪审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2023-09-12 22:12:223

为什么中国的法律不实行陪审团制度?

因为怕被收买或恐吓陪审团!这样就得到不公正审判
2023-09-12 22:12:474

香港和内地的陪审员制度有无区别?如有,有何区别?

有。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理刑事、民事案件的一种制度。它旨在扩大司法民主、监督司法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因此,陪审制度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并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英美法国家的陪审团制,二是大陆法国家的参审制。由于两大法系的法律文化、诉讼模式不同,这两种形式的陪审制度所起的作用也就相差甚远,耐人寻味。 陪审制度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城邦国家雅典的陪审法庭。其陪审官是从享有公民权的奴隶主和市民中抽签产生,陪审法庭的判决由陪审官投票决定。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在中世纪时期,法兰克王国出现了一种询问宣誓证人的裁决方式。这种裁决方式随着诺曼底人对英国的政府而传入英国,公园1364年,亨利二世发布敕令,规定王室法院的巡回法官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时,应该从当地的骑士和自由民中挑选12名知情人作证人,经宣誓后向法院提供证词,作为法庭裁决的依据,这12名证人实际上就是陪审员。在12世纪后期,英国出现了大陪审团,在庭审前确定被告是否有犯罪嫌疑以及是否要向法院起诉。在13实际出现了小陪审团,在庭审中从事实方面去裁判被告是否有罪。香港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其法律制度基本上承袭了英国的法律制度,陪审制度也不例外。香港回归后,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维持其普通法制度不变,陪审制度也予以保留。因此陪审制度仍继续在香港法院中沿用。经过一百多年的司法实践,香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陪审团制度。(一) 陪审员的资格条件及陪审员名单的确定香港《陪审团条例》规定,凡年龄在21岁至65岁之间,精神健全而无失聪,失明或其他此类衰弱的情况,在香港居住而行为良好并有充分能力,且对在有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时将予采用的语言所具有的知识,足以令他明白该等法律程序的香港居民均有义务担任陪审员。除法例明文规定,不得豁免,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例明文规定免除陪审义务的人员一般是担任公职的人或某些特殊职业的人员,如行政会的成员、立法会的议员、高级公务员、执业律师、注册医生、报社编辑及职员等。由于这些人员的职业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免除他们陪审义务的目的在于避免陪审影响其工作,从而影响公共利益。组成陪审团的前提之一是要先确立陪审员名单。陪审员名单的确立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是确立陪审员的临时名单。根据香港《陪审团条例》的规定,通常是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透过设立在入境事务处的陪审团办公室,从向入境事务处提出申领身份证或旅游证件的人员中选出符合陪审员资格的人,或者是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和人事登记处处长向有关方面索取信息资料,确定符合法定资格且又不属于法定豁免人员的陪审人员的临时名单。临时名单确定之后,司法常务官向被确定人员发出通知,告知其人录为陪审员人选。收到通知的人如果认为自己不符合陪审员的要求或条件或被免除陪审义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由司法常务官作出裁定。司法常务官每隔一年的10月1日之前必须将陪审员临时名单在报刊上公布,并给于相关人员对名单提出异议名单,并于次年的2月1日之前在政府宪报上公布,名单公布15天之后开始生效。(二) 陪审团的组成及使用范围香港法例规定,在陪审团组成之前,应先成立陪审团小组。陪审团小组是在一定时期内候任具体个案陪审的组织。它由司法常务官以抽签方式或其他随机抽选方式,从公布的陪审员名单中选出陪审团小组成员,人数根据法官的指示确定。陪审团小组成员确定以后,司法常务官再根据法官指示将陪审团小组成员分成人数相等的若干小组,各组成员分别在法官指示的各段期间出任陪审员。对于具体个案的陪审团成员,则由司法常务官或法庭书记员在法庭上以公开方式从上述陪审小组成员中抽签确定。陪审团成员确定之后随即入座陪审席。但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对即将入座的陪审员提出反对,将其剔除陪审团。尤其是被告,法例赋予他至少可以反对5名陪审员入座而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可见,被告对陪审团的组成有较多的挑选机会。 根据香港《陪审团条例》第3条的规定,参加个案审判的陪审团通常由7人组成,但如果需要,法庭也可以要由9人组成陪审团。如果在案件审讯过程中,陪审团去世或被依法解职,只要人数不减至5人以下,该陪审团仍然有效。如遇陪审员人数不足的情况,法庭可以应诉讼任何一方请求,从旁听或其他可迅速就任的人士中选出足够的适当人选加入陪审团,以补足陪审团的名额。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香港陪审团的组成有很大的随机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民主,尤其是赋予原告和被告对陪审员的反对权,体现了陪审团组成的公正性,也在一定程度上祈祷了保障司法公正的作用。但使用陪审团会增加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因此,香港陪审团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只有在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如谋杀、抢劫、毒品等犯罪,以及死因研讯案件才适用陪审团审判,民事案件以及其他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都不适用陪审团审理。 (三) 陪审团的评议和判决 香港法例规定,陪审团在履行陪审指责前应宣誓或声明,保证作出真实裁决,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陪审团都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当双方作最后陈述后,陪审团根据法官提示的法律原则对事实进行评议,并作出裁决。陪审团在评议案件期间与外界隔离,以确保陪审团不受外界干扰,在一种自然、公正的心态下作出真实裁决。 案件经过评议以后,陪审团则按多数裁决规则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决。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7人陪审团,则须由不少于5人的多数作出裁决;如果该陪审团因故减少为6人,则须由不少于5人的多数作出裁决;如果减少为5人,则该陪审团的裁决必须是陪审员全体一致作出的。2.如果是9人陪审团,则须由不少于7人的多数作出裁决;如果因故减少为8人,则须由不少于6人的多数作出裁决;如果减少为6人或者7人,则由不少于5人的多数作出裁决;如果陪审团人数减少为5人,则陪审团的裁决必须是全体陪审员一致作出的。 (四) 陪审员的职务保障香港法例规定,任何出任陪审员的人都可获得法定津贴,以弥补其出任陪审期间的经济损失。这一规定也有利于调动市民出任陪审员的积极性,为陪审制度的实行提供了物质上的保障。此外,香港法例还规定,雇主不得歧视出任陪审员的雇员,不得因雇员曾经出任过陪审员或正在出任陪审员而解雇或威胁解雇该雇员。否则,可构成犯罪,可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3个月。任何出任陪审员的人也应当履行其法定职责。已经获得出庭通知的陪审员如果缺席,或者虽已到场,但在传唤时没有出庭,或出庭后未经法官准许而退席的,如无正当理由都可处以藐视法庭罪。 我国内地的人民陪审制是在我国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人民政权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沿袭原苏俄陪审模式而建立起来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陪审模式。与香港陪审团制相比,内地陪审制的特点是:(一)陪审员产生的方式不同内地人民陪审员是经选举产生的。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8条的规定,凡年满23周岁,在内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这种普选式虽体现了广泛的民主性,但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实践中常常流于形式。尤其是选举出来的陪审员是以个人身份与法院的法官(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形式审理案件,而合议庭的组成都是由法院指定,没有法定的组成程序,人为因素很多,从而影响了审判组织的客观公正性,也影响了司法的公正。而香港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以及陪审员名单的确定均由法例明文规定。个案陪审团的产生也是由司法常务官在法庭上公开抽签产生,法官无权指定。这种产生方式尽量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具有自然随遇性,尤其是香港法例赋予诉讼双方都有对陪审团成员的反对权,这样产生的陪审团对诉讼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二)陪审员参加陪审形式和裁决方式不同 如上所述,人民陪审员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到以法官(审判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中去,以个人名义审理、裁决案件,因而在诉讼中不存在一个独立、统一的陪审实体。在这种陪审形式下,陪审员的权力和地位表面上与职业法官(审判员)一样,即有权与职业法官共同支持庭审活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使用有表决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内地曾一度奉行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在这种诉讼模式下,法官庭前活动的空间较大,如法官有权收集证据、询问被告等,而法官的庭前活动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裁决,庭审实际上成为一种形式,不过是将法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已形成的判断重新演示而已。陪审员不参与庭前活动,又欠缺专业方面的训练,在裁决时难免不遵从职业法官的意志,其表决权形同虚设。此外,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并不与外界隔离,在长期的诉讼过程中,陪审员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外界干扰,从而影响裁决的公正性。 而香港陪审团是由一定数量的陪审员组成的,在诉讼中,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享有对案件事实的裁决权。法官只是开展诉讼程序的主持人,为陪审团提供法律服务,无权过问陪审团的裁决。当陪审团对案件事实作出有罪裁决之后,法官才可以依照此裁决而量刑。香港将定期和量刑分属不同的人,二者之间形成一种制约,防止了法官的司法专权,也体现了司法民主。尤其是陪审团在评议案件时与外界隔离,使得陪审团成员不受外界干扰,尽可能在一种自然心态下,基于个人信念作出裁决,从而保障陪审团裁决的独立、客观和公正。 (三)适用陪审的范围不同。 根据内地有关法律的规定,内地陪审使用的范围较大,一审中应当合议审理的案件都必须实行陪审。大部分一审案件都实行陪审,实际上人力、物力和财力都不许可,加之存在上述弊端,内地陪审制日愈不被司法机关所重视而成为司法民主的装饰品。 香港陪审团只适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适用范围较狭小,但由于其机制比较健全、完善,故司法机关长期坚持,得到切实贯彻实施,因而成为香港司法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它在体现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023-09-12 22:13:271

陪审制度的意义

我国实行陪审员制度的意义是什么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为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1、有利于体现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2、有利于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更好的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人民陪审员是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公民,其参与审判,使审判过程在更大范围上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3、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人民大众参与审判提供了一个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上的体现。4、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对社会生活、民众的愿望有着深刻的感知,他们能从另一个视角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避免了法官对法律适用过度的“专业化”、“技术化”和思维方式的“机械化”,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容易让民众接受,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2023-09-12 22:13:35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有哪些?()

【答案】:A、B、C、D。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同时该决定还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故本题的答案为ABCD项。
2023-09-12 22:13:431

民法上的陪审制度和刑法有什么区别?

陪审制度的出现,使普通公民能够参与司法过程,可以防止法官徇私枉法、独断专行,纠正其不周之处。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都对陪审员制度作了规定。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重申了过去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简单的民事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外,都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鉴于上述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大,决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条文,作出比较灵活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有权参加所办案件的全部审判活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制作出判决或裁定。除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以外,凡年满23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为人民陪审员。陪审员大多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定期轮流到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有的经人民法院向当地机关、企业、学校、团体邀请,由各该单位临时推选代表充当。
2023-09-12 22:13:561

三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占几个

三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是二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也有出现个别案件是二名陪审员,一名法官。现在司法改革,案件多,平均一天审理一个案件,简单案件要求一名法官适用简易独任审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三条:“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该条只是规定在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情况下,人民陪审员的下线,没有规定上限,故,个人观点,刑事案件三人合议庭其中二名是陪审员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2023-09-12 22:14:051

哪些国家法庭有陪审团

除中国以外:其它国家都有
2023-09-12 22:14:165

台湾有没有人民陪审员制度

没有.目前在考虑修法.未来可能有
2023-09-12 22:14:533

2009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 ( 2008-12-10 )

ue5e5关于人民陪审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各级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   B.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   C.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ue5e5 [答案]ue5e5ABC ue5e5 [考点]ue5e5人民陪审员制度 ue5e5 [解析]ue5e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知,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都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故选项A正确。 ue5e5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故选项B正确。 ue5e5 该“决定”还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由此可知,选项c正确。 ue5e5 根据该“决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故选项D错误。
2023-09-12 22:15:001

接受审查对家人的影响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谁实施犯罪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会对子女的政治前途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考试中的政治审查情况,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且政审连查往下三代。犯罪不仅本人会收到法律的惩罚,可能还会导致自己的家人在生活中也受到一定的道德舆论,此外还可能会影响自己子女的前途,所以,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爱生活的好公民吧!派出所立案后对家人的政治生活一般不会有影响。派出所立案,仅仅是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之后还有可能一连串的包括侦查、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如果最后有罪的,一般也对家人的政治生活一般不会有影响,除非是国家的敏感岗位和政审要求特别严格的招录。实际上,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官员涉嫌贿赂一罪,对自己的影响是一定会面临牢狱之灾。官员涉嫌贿赂一罪,对家人的影响是若是家中有人在报考公务员,应该过不了政审这一环节,错过心仪的公务员岗位。中国就有一句古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是告诉我们做人做事切记不要做违背良心的事,不然的话迟早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现代生活的科技越来越发达,官员收受贿赂的行为,也越来越容易被查到。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收受贿赂行为,官员涉嫌贿赂必定会关到监狱中劳动改造。人生短短几十年,为人还是要坚信明哲保身,切勿贪污受贿。法律依据: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023-09-12 22:15:081

陪审员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包括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相应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023-09-12 22:15:271

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什么

我国法院设置为四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刑事案件宣判10天内,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判决生效,还要上报最高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不存在立即执行的说法。
2023-09-12 22:15:399

陪审员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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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2:16:157

西方法律体系中的“陪审团制度”有何优劣之处?

我觉得陪审团制度最大的弊端在于不利于操控法律。
2023-09-12 22:17:013

人民陪审员有发展吗

人民陪审员没有发展。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这是和我国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但没有准确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发展方向有着根本性的关系。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转型为陪审团制度存在政治、法文化和诉讼程序配合等诸多障碍。未来仍应以完善该制度为最佳路径选择。
2023-09-12 22:17:101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什么各司其职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四条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2023-09-12 22:17:171

公务员可以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员吗

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不属于法院的公务员。人民陪审员依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2023-09-12 22:17:432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7月1日开始实行的规定,这一规定对现在正在服刑的罪犯

减刑时还要交罚金吗
2023-09-12 22:18:134

司法考试中人民陪审员算司法工作人员吗

不算的 因而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2023-09-12 22: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