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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排污证要多少钱

2023-10-08 08:15:34
TAG: 排污
共11条回复
FinCloud

办理排污证要不收费,办理期限为30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办单位提出办理申请;

2、监测部门对其进行环境影响监测;

3、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4、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5、提交申办材料;

6、环保局正式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现场检查,召开排污许可证申查会对排污许可申办材料进行集体审核,会议通过后发放排污许可证。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排污许可证

里论外几

登记管理800-1500;简化和重点看行业,5000-20000,价格为常州地区参考价格。

可乐

云浮登记1千(现所有有地标企业可办),办证8千(资料齐、合法合规可拿)。

蓓蓓

办理排水证不单单是个证,涉及到很多东西,所有的用水单位都要办理排水证,工业园,写字楼,餐厅,住宅小区等等,首先要做好内。一八五。部雨水污水分流,分流改造后。二零六五。向当地水务部门申请验收办证,勘探设计施。一二六五。工办证一条龙服务,希望回答能帮到你

meira

办排水证比较麻烦,要到水务局办理,首先要做排水咨询,自己的雨水污水有没有分流,分别接到市政雨水污-名字加嶶-水管道,办理接驳申请,都符合税务局的要求验收通过了还要水质检测,达到排放标准才能申请排水证,我们做雨污分流施工,对这方面熟悉,不熟悉的确很麻烦的,没有头绪,希望能帮到你。

S笔记

广州市内排污许可证可代为办理,价格可谈。

gitcloud

我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团购有优惠

大鱼炖火锅

申请排污许可证是免费的,申请流程比较复杂,本人可以代为申请,价格可谈

wio

这个要看企业的行业类别,排污量等确定排污许可管理等级,,,

我是自己弄不了,网上让别人给我代办了,需要的话分享给你。

LuckySXyd

办理排污许可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多少钱

南yi

广州、佛山我们专业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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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

一、废气(略)二、废水 (有续表)类别 污染物 名 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吨水·倍/月)超标收费单价(A级)(元/吨水·倍)超标收费单价(B级)(元/吨水·倍)B级起征费(元/月)第一类第二类 总 汞 20002·001·002000 总 镉 30001·000·152550苯并(a)芘30000000·060·0390000 总 铬 1500000·060·034500 六价铬 1500000·090·0210500 总 砷 1500000·090·0210500 总 铅 1500000·080·037500 总 镍 1500000·080·037500 PH值 50000·250·051000 色 度 1000000·140·0410000 悬浮物 8000000·030·0116000生化需氧量300000·180·053900化学需氧量200000·180·052600 石油类 250000·200·063500动植物油250000·120·042000 挥发酚 2500000·060·037500 氰化物 2500000·070·047500 硫化物 2500000·050·027500 氨 氮 250000·100·031750 氟化物 250000·300·095250磷酸盐(以P计)2500000·050·027500 甲 醛 2000000·120·0612000 苯胺类 2000000·120·0612000硝基苯类2000000·100·04120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250000·300·095250   铜   2500000·040·025000   锌   1000000·060·024000   锰   1000000·060·024000有机磷农药(以P计)2500000·070·047500            排污水费(元/吨)      0·02              说明:  1、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  其中: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污水排放量×污水中该污染物超标倍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为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的分界值。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小于或等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  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A×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大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  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B×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倍数)+B级起征费。  2、PH值的超标总量=超标污水的PH值与排放标准之差×污水排放量。  3、在执行《综合污水排放标准》表3的“最高允许排放量或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时,超标水量按当地最低上水单价收费,并与超标排污费迭加计算,合并征收。  4、病原体污水超标收费标准为0·14元/吨水。  5、排污水是指经过企业、事业单位使用之后,增加了污染物质种类或含量,以及物理性质发生变化而向外排放的水。  6、企事业单位不设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按用水量的90%计算污水排放量。  7、未划定保护区和功能区类别的水域排放污水的暂按二级标准执行。  8、火电厂清污分流后的冷却水暂不收费。三、废渣                            单位:元 有害物质名称 向水体倾倒  或排放  每 吨  无防水、防 渗措施堆放  每吨、月  无专设的堆 放场所堆放  每吨、月 含汞、镉、砷、六价铬、铅、氰化物、黄磷及其他可溶性剧毒物废渣36·00 2·00  电厂粉煤灰  1·20       0·10 其他工业废渣 5·00       0·30  说明:  (1)1979年9月13日后新建、扩建的燃煤电厂排放的粉煤灰,适用“其他工业废渣”的标准。  (2)在尾矿坝、灰场、废渣(包括煤矸石)专用堆放场等设施内堆放的,暂不收费。
2023-09-13 02:35:381

北京市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执行国家发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排放标准的,改按北京市的排放标准执行。  对照过上述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征收排污费;对其他排污单位,要征收锅炉烟尘排污费。  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三条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按本办法附表的规定执行。  排污单位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中,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第四条 对缴纳排污费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从开征第三年起,每年提高征收标准百分之五。  排污单位经过治理和加强管理,已经达到排放标准,或者显著降低排污数量和浓度,可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经核定属实,从申请之日起停止或减少收费。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加倍收费,情节严重者并可处以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后,竣工投产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2.有污染物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3.国家和市、区、县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完成,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4.采用稀释等不正当手段排放污染物或谎报排污情况的;  5.使用渗井、渗坑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  有4、5两种情况的单位,除立即改正或限期停止使用外,排放的污染物未超过标准的,按超标五倍以内收费。  罚款二千元以下的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决定;罚款二千元至二万元的,由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罚款二万元五五万元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罚款五万元以上的由市环境保护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罚款后继续违反本条规定者,得连续从重处罚。第六条 各单位制造、加工、销售工业窑炉、锅炉及茶炉,都必须有消烟除尘设施。凡没有消烟除尘设施,锅炉烟尘排放超过标准的,除令其停止生产、加工和销售外,对已出售的锅炉要处以售价百分之十的罚款。第七条 排污费由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按月征收。排污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关系,都应当如实地按规定向所在区、县环保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区、县环保部门核定后,发给缴费通知单,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排污单位申报的数据,自己负责监测,也可请其他单位监测。区、县环保监测站有权进行抽查,双方对监测数据发生异议时,由市环保监测中心仲裁。第八条 缴费通知单要在每月的十日前发出,排污单位接到缴费通知单后,在十天内向所在区、县环保部门缴付排污费。逾期不缴的(包括罚款),每天增收滞纳金千分之一,超过三个月不缴的,区、县环保部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企业单位缴纳的排污费,可以从生产成本中列支。提高征收标准部分和罚款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利润留成或企业基金中列支;实行“利改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列支。事业单位缴纳的排污费和罚款,先从单位包干结余和预算外资金中列支,如有不足,可以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第十条 征收的排污费(包括罚款,下同),纳入预算内,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  中央部属和市属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市财政,区、县属以下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区、县财政,均列入“其他收入”。  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分别由市、区、县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先收后用,不得挪用。如有节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第十一条 各区、县环保部门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将本月所收排污费应上缴市的部分上缴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转缴市财政。同时,各区、县环保部门将所收区、县属以下单位的排污费转缴区、县财政。  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八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治理;百分之十五用于补助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百分之五用于补助市、区、县环保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征收排污费的业务开支,但不得用于盖办公楼、建宿舍、发放奖金、职工福利等非业务性开支。  后两项补助资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按月分别拨给市、区、县环保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2023-09-13 02:35:471

露天煤矿的排污费计算和征收及收费标准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露天煤矿产生粉尘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局::一、露天煤矿产生煤粉尘的,应当缴纳排污费。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 12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根据该规定,对露天煤矿在生产、堆放、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煤粉尘应当征收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附表废气部分中“一般性粉尘”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关于煤粉尘排污量的核算方法。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 九条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2023-09-13 02:36:121

城镇居民自建房是否要交纳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如要交纳标准是什么?自建房有没

还没听说过,规模不大一般不用缴。
2023-09-13 02:36:223

齐齐哈尔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修正)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排水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发展,减轻水体及城市水源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节约用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城市市政设施以及利用自建排水管网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龙沙、铁锋、建华、富拉尔基四区。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由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  使用市政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政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收。  使用自备水源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征收。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分步到位,按管理权限审批。第五条 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户用水数量逐月征收。  (一)使用城市供水的,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其中无水表的,按照规定收取的水费量核定。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其中无水表的,按照水泵流量和工作时间计算的水量核定。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持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证明材料,免征污水处理费。第六条 开征污水处理费后,生态环境部门征收的污水排污费(不通过城市排水设施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水的除外)和排水部门征收的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同时取消。第七条 收费单位征收污水处理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第八条 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单位应将污水处理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部门资金专户。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年年初编制征收和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纳入年度维护和建设资金计划。第九条 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以及偿还国债转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做为地方自筹匹配资金,重点用于项目建设。第十条 对污水处理费代征收单位,按征收额2.5%的比例给予代征手续费,按计划超收部分,依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超收分成。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加收欠缴额度3‰的滞纳金。其中,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欠缴额度1至3倍的罚款,但对非经营性用户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性用户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下同)。  (二)对拒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经市城市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停止其排水、市政供水或取缔其开采地下水、地表水许可。第十二条 罚款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罚缴分离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辱骂、殴打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五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7月25日起施行。
2023-09-13 02:36:331

旅馆怎么征收排污费 征收标准是什么?

排污费的一种算法叫排污系数法,用这个算法来算排污费,小型旅馆就是按床位收取,各地的系数标准不同,依当地为准。楼下的回答有一点提醒到我,你这个算法收取的是污水排污费。你用的应该是自来水,现在的自来水费都直接加收了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再收取污水处理费有重复征收的嫌疑。只是有一点界限我不是很清楚,就是我不知道旅馆的废水算不算是生活污水。
2023-09-13 02:36:452

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具体规定每吨煤矿矸石收费标准为多少元??

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煤矸石一次性征收每吨5元。
2023-09-13 02:36:531

排污费怎么收取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月2日国务院令第369号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二章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经核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排污者。 第八条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九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条 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章 排污费的征收 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 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者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得申请减半缴纳排污费或者免缴排污费。 排污费减缴、免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七条 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排污者名单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应当注明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主要理由。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 (二)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 (三)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13 02:37:15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废气                       单位:元<font size=+1>----------------------------|       |超标排放|             ||有害物质名称 |量每公斤|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 |    |             ||二硫化碳、硫 |    |             ||化氢、氟化物、|0.04|             ||氮氧化物、氯、|    |             ||氯化氢、一氧 |    |             ||化碳     |    |             ||-------|----|-------------|| 硫酸(雾)、|    |             ||铅、汞、铍化 |    |   0.03~0.10 ||物、氰化氢※ |    |             ||铬酸※    |    |             ||-------|----|-------------|| | 玻璃棉、|    |             || |矿渣棉、 |0.10|             || |石棉、铅 |    |             ||生|化物   |    |             ||产|-----|----|-------------||性| 电站煤 |    |             ||粉|粉、水泥 |0.02|             ||尘|粉尘   |    |             || |-----|----|-------------|| | 炼钢炉 |    |             || |粉尘、其 |0.04|             || |他粉尘  |    |             |----------------------------</font><font size=+1>------------------------------------|       |超标排放  |                   ||有害物质名称 |量每公斤  |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 | 排放浓 |      |       |      |    || |度(mg/|>400~500 |  >500~600 |>600~800 |>800  ||炉|  M3)|      |       |      |    ||、|-----|------|-------|------|----||窑| 林格曼 |      |       |      |    ||、|浓度(级 | >1~2  |  >2~3  |  >3~4 | >4  ||灶|数)   |      |       |      |    ||烟|-----|------|-------|------|----||尘| 每吨燃 |      |       |      |    || |料收费  |  3.00  |   4.00  |   5.00 | 6.00 || |(元)  |      |       |      |    |------------------------------------</font>  注:1.蒸气机车及其他流动排烟污染源暂不收费。  2.火力电站、工业及采暖锅炉(包括使用各种燃料)排放的废气,目前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其他有害物质暂不收费。  3.有※者只适用于电镀工业;“铬酸”包括铬的无机化合物。二、废渣                       单位:元<font size=+1>-------------------------------|       |向水体倾倒|无防水、防渗措|无专设的堆放场||有害物质名称 |     |       |       ||       |或排放每吨|施堆放每吨/月|所堆放每吨/月||-------|-----|-------|-------||含汞、镉、砷、|     |       |       ||六价铬、铅、氰|     |       |       ||化物、黄磷、放|36.00|  2.00 |       ||射性及其他可溶|     |       |       ||性剧毒物废渣 |     |       |       ||-------|-----|-------|-------|| 电厂粉煤灰 | 1.20|       |  0.10 ||-------|-----|-------|-------||其他工业废渣 | 5.00|       |  0.30 |-------------------------------</font>  注:1.排放、倾倒或无防水、防渗措施堆放剧毒废渣,除收费外,应立即制止其行为,并责成清理。  2.“电厂粉煤灰”一项,只适用《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前,建成投产而未建灰场,已向水体排放的燃煤电厂。其他电厂(包括上述电厂扩建排放粉煤灰,适用其他工业废渣的标准。  3.在尾矿坝、灰场、废渣(包括煤矸石)专用堆放场等设施内堆放的,暂不收费。  说明:废气和废渣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系按国务院国发〔1982〕21号规定执行,仅在废气中加一点补充。
2023-09-13 02:37:251

环保税即将开征,对煤炭业影响多大

“和环保相关的费用有很多,《环保税法》仅对排污费有较大影响。环保税开征后,排污费不再征收,煤炭及下游用煤企业的税费负担将发生相应变化。”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环保部主任谭杰说。大气污染物排放税费负担增加据煤炭分析师介绍,目前排污费的征收依据是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通过比较之前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和即将实行的环保税征收标准,可以发现,二者区别在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粉煤灰的税费额度不同。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环保税额是之前排污费的2倍至20倍,粉煤灰的环保税额较之前的排污费,每污染当量相比减少了5元,减少20%。另外,环保税和排污费征收标准中各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均相同。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煤炭行业本身排放量不大,因此环保税的开征对其直接影响较小。但因下游的钢铁和电力是两大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业,环保税的开征将对这两大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煤炭行业造成一定影响。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煤炭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工业排放量的8.2%,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整个工业排放量的4.4%和2.4%。在固体废物方面,除了粉煤灰之外其他固体废物的税费征收标准均没有发生变化。环保税开征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税费负担的增加会使钢铁和电力行业的运营成本相对增加,进而给煤炭行业带来一定的间接影响。因此,煤炭行业的运营成本也会有所增加,但相对较少。
2023-09-13 02:37:481

加倍征收排污费和超标罚款能同时实施吗?

全国性的排污费规定有:1.《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2.最近的文件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 ): 三、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各地要加强对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动态甄别工作,确保差别排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2023-09-13 02:38:071

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标准

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2023-09-13 02:38:183

toc监测有什么意义?

TOC(Total Organic Carbon)总有机碳是反映在水质检测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它反映了水中有机碳物质的总量。TOC可较全面反映饮用水中有机微污染程度2000年12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指南》,“有机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被列为唯一的水质重点研究仪器,“TOC分析仪”被列为重点发展的仪器;国家科技部在“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关键技术及集成设备研制中有TOC监测技术和设备项目;2002年,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在23号公告中,把TOC分析仪列为鼓励发展的环境监测设备。2003年7月1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有机碳(TOC)被并列为有机污染物,并说明在同一排放口中的COD、BOD、TOC只征收一项,还规定了COD的污染当量值为1,BOD的污染当量值为0.5、TOC的污染当量值为0.49。总有机碳(TOC)是水中所含有机物的总和,通过检测TOC可以更加全面地评价水体受有机物质污染程度。研究了紫外光学吸收式TOC检测技术,利用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吸收光谱分界线的254nm的紫外光作为检测光源,并应用锁相放大技术提取微弱的一次谐波幅度信号,实现对TOC浓度的测量。结果表明:该项技术具有实时在线、不接触测量、体积小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到日常饮用水、工业用水TOC含量的检测。
2023-09-13 02:38:281

江苏徐州企业上交排污费有哪几种?各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所以  1、排污费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环保局来征收的。  2、你所说的“如何在国家和地方之间分享?”的意思是不是说:收了那么多的钱都到哪儿去了呢?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的规定:  第四条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四章 排污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2023-09-13 02:38:351

环保局收取排污费时,为什么按折算浓度计算排污总量,收取排污费。

因为是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的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扩展资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四部委发布《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通知》指出,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排污费
2023-09-13 02:38:441

排污费的上调排污费

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大以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的应用范围,提高收缴率,做到排污费应收尽收。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环境执法和排污费征收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这则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据介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5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17个行业小类,具体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业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汽车制造行业的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每公斤最高40元。
2023-09-13 02:39:161

热力公司有污水费如何计算

热力公司有污水费如何计算前我们在计算污水费的时候,首先我们必须要算出用的水费一共是多少,然后呢再给他算污水费的时候,乘以他污水费单价的一个一般是0.8,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污水费的一个具体了
2023-09-13 02:39:403

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辅导: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行政性收费项目:排污费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 污水的排放量(吨) ×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0.02   6.总铅 0.025   7.总镍 0.025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0.02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11.悬浮物(SS) 4   12.生化需氧物(BOD5) 0.5   13.化学需氧物(COD) 1   14.总有机碳(TOC) 0.49   15.石油类 0.1   16.动植物油 0.16   17.挥发酚 0.08   18.总氰化物 0.5   19.硫化物 0.125   20.氨氮 0.8   21.氟化物 0.5   22.甲醛 0.125   23.苯胺类 0.2   24.硝基苯类 0.2   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2   26.总铜 0.1   27.总锌 0.2   28.总锰 0.2   29.彩色显影剂(CD-2) 0.2   30.总磷 0.25   31.元素磷(以P计) 0.05   32.有机磷农药(以P计) 0.05   33.乐果 0.05   34.甲基对硫磷 0.05   35.马拉硫磷 0.05 36.对硫磷 0.05   37.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0.25   38.三氯甲烷 0.04   39.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1计) 0.25   40.四氯化碳 0.04   41.三氯乙烯 0.04   42.四氯乙烯 0.04   43.苯 0.02   44.甲苯 0.02   45.乙苯 0.02   46.邻—二甲苯 0.02   47.对—二甲苯 0.02   48.间—二甲苯 0.02   49.氯苯 0.02   50.邻二氯苯 0.02   51.对二氯苯 0.02   52.对硝基氯苯 0.02   53. 2.4—二硝基氯苯 0.02   54.苯酚 0.02   55.间—甲酚 0.02   56. 2.4—二氯酚 0.02   57. 2.4.6—三氯酚 0.02   58.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0.02   59.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0.02   60.丙烯晴 0.125   61.总石西 0.02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物(BOD5) 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   1. PH值   1) 0-1,13-14 0.06吨污水   2) 1-2,12-13 0.125吨污水   3) 2-3,11-12 0.25吨污水   4) 3-4,10-11 0.5吨污水   5) 4-5,9-10 1吨污水   6) 5-6, 5吨污水   2.色度 5吨水·倍   3. 大肠菌群数(超标) 3.3吨污水   4. 余氯量(用氯消毒的医院废水) 3.3吨污水   说明: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PH9-10指大于9 ,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   类型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2.猪 1头   3.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2023-09-13 02:40:101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否征收排污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联合颁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一)项中有如下规定: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2023-09-13 02:40:242

我在镇里开烧烤店要收排污费怎么算标准

37.85啊是啊78
2023-09-13 02:40:352

环保局去奶牛养殖场收取排污费合理吗?有没有相关条例呀?

合理的,具体条款以及征收标准你可以参考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23-09-13 02:40:462

环保协会收取排污费合理吗了

一、排污费是属于环保部门来征收。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 注意:湖北省目前是环保部门核定,由税务部门征收,详见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污水处理费 一般是包含在水费里面,由自来水公司收取。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需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用。 注意:如果你们当地已经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且你单位或个人所排污水全部进入处理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用的,不需要再缴纳排污费。 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2023-09-13 02:40:551

google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征收排污费的范围包括哪些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2023-09-13 02:41:031

环保局收取排污费时,为什么按折算浓度计算排污总量,收取排污费。

Down Low-Johnny B
2023-09-13 02:41:245

居民用水收污水处理费吗

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但不需要另行缴纳。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已包含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每吨水征收0.95元。
2023-09-13 02:41:562

西安市自来水水费内已含排污费,为什么还要向企业另外加收排污费。我给+100分!!回答好了再继续追加!!

加重企业的负担,借以增加企业对污水符合标准排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意识,为彻底整治排污严重这一情况的一个临时对策。2003年前西安市排污收费采取的是浓度收费,也就是说排污达到标准后就可以不收费。西安市已开始从2003年适当时机开始转向总量收费,整个排污缴费政策将逐步体现排污就收费,排多少污染物,交多少费,等量污染物交同样多的排污费,收费标准接近或略高于污染物治理成本。将排污收费作为一项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长期使用,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消息来源:三秦都市报)也就可以说先前你所交的费用是一个基本费,而后所要交的就要视你的排污量和排污水准而定了。为了切实加强污水治理,争创全国卫生模范城市,日前,西安市创建全国卫生模范城市办公室和西安市环保局一起,对全市部分电镀企业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并为11家造纸企业安装上了特殊的“黑匣子”,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控。据2003年水资源公报信息,西安市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922亿吨,位居全省11个建制市之首,其中第二产业污水排放量最多。为了严格控制污水排放,推进全国卫生模范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对电镀厂的监管。对市区范围内无废水处理设施、治理工艺落后以及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电镀厂点,年底前必须关闭。对处市区以外,废水治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排放废水超标的电镀厂点,为了切实做好造纸企业的污水治理问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消息来源:水利网)
2023-09-13 02:43:012

环保局收取环保费合理吗?

想赚你的钱 ``~~~~~~~~~~~~~~~~~~~~你信不????支持!!!!!!!!!OK
2023-09-13 02:43:103

企业会在排污费收取前调整吗

企业在排污费收取前可能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在排污费收取前调整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浓度,以降低排污费的缴纳金额。例如,企业可能会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或者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环保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的排污费征收政策和标准,以便合理调整排污行为,降低成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调整排污行为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以保护环境质量。
2023-09-13 02:43:181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便民服务

1、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缩短审批时间。由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和登记表15天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为10天、5天和2天办结。3、下放审批权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不再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取消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填报“三同时”预审单环节。4、搞好全程服务。按审批权限凡需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与服务。5、落实责任审批。坚持环保项目审批“不渎职、不越权、不推诿、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的“五不纪律”,建立和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6、严格依法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地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程序。7、快速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污染事故,接到报案后,市区20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处置情况,正确履行职责。8、实行科室办事ABC互补制度。保证办事人员一次办成,即主管办事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科室其他人员可代为办理。9、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敏感问题。充分发挥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中心的作用,“12369”环境污染信访举报专线电话全天值守。
2023-09-13 02:43:251

如何核算煤矿排污费

你好!“以什么来核定”这个行业主要的排污费收费因子为污水、超标废水、粉尘、固体废物等。这些因子要通过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技术监测后的数据再计算出排污费的!简单说,是以监测数据来核定排污费!希望这些能给予你帮助!
2023-09-13 02:43:431

请讨论排污费与排污标准在治理环境污染时的效力费用方面的不同?

(1)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污染源规定的最高容许排污限额(浓度或者总量).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排污者如以符合排污标准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是合法的,反之,则是违法排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超标排污为违法行为,只规定收取超标排污费,或者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弃置防污设施而超标排污排污或造成污染事故时才承担违法责任.
2023-09-13 02:43:541

污水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

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污水处理的目的就是对污水中的污染物以某种方法分离出来,或者将其分解转化为无害稳定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一般要达到防止毒物和病菌的传染;避免有异嗅和恶感的可见物,以满足不同用途的要求。污物处理基本方法是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或几种方法配合使用以去除污水中的有害质,按照水质状况及处理后出水的去向确定其处理程度,污水处理一般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污水处理基本方法:1、一级处理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即用格栅、筛网、沉沙池、沉淀池、隔油池等构筑物,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浮油,初步调整pH值,减轻污水的腐化程度。污水经一级处理后,一般达不到排放标准(BOD去除率仅25-40%)。故通常为预处理阶段,以减轻后续处理工序的负荷和提高处理效果。污水处理基本方法:2、二级处理是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及某些化学方法来去除污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经过二级处理后,污水中BOD的去除率可达80-90%,即BOD合量可低于30mg/L。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达到农灌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故二级处理是污水处理的主体。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值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不能满足要求较高的排放标准,如处理后排入流量较小、稀释能力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源。3、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污水的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化学法(化学氧化、化学沉淀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技术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显然,污水的三级处理耗资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资源。污水处理相当复杂,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污水的水质和数量,排放到的接纳水体或水的用途来考虑。同时还要考虑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残渣的处理利用和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以及絮凝剂的回收利用等。二、常用的污水处理基本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物理法:污水处理方法的选择取决于污水中污染物的性质、组成、状态及对水质的要求。一般污水的处理方法大致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及生物法三大类。利用物理作用处理、分离和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例如用沉淀法除去水中相对密度大于1的悬浮颗粒的同时回收这些颗粒物;浮选法(或气浮法)可除去乳状油滴或相对密度近于1的悬浮物;过滤法可除去水中的悬浮颗粒;蒸发法用于浓缩污水中不挥发性的可溶性物质等。污水处理基本方法: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或物理化学作用回收可溶性污物或胶体物质,例如,中和法用于中和酸性或碱性污水;萃取法利用可溶性污物在两相中溶解度不同的“分配”,回收酚类、重金属等;氧化还原法用来除去污水中还原性或氧化性污染物,杀灭天然水体中的病原菌等。污水处理基本方法:3、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处理污水中的有机物。例如,生物过滤法和活性污泥法用来处理生活污水或有机生产污水,使有机物转化降解成无机盐而得到净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2023-09-13 02:44:261

医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排污费还收么?

  你说的应该是环保部门收的排污费尔吧。  如果你单位是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依据: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31号令)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标准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2023-09-13 02:45:161

简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相比在收费标准上实现的四大转变。

自己百度去。
2023-09-13 02:46:202

您好,我们公司正在做ISO9001和14001的认证工作,我需要提交2010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没说清楚,帮不到您!如有需要,可以HI我。
2023-09-13 02:48:5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征收排污费暂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 在我区尚未制定出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前,按国家颁发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放射性防护规定》的标准执行。  所有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第三条 排污单位无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关系,都由其所在地、市环境保护部门按季征收排污费。第四条 排污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无监测手段的单位可委托当地环境保护监测站或有监测能力的单位监测。委托监测的单位要负担监测费用。监测后,排污单位应及时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复查、核实、认可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第五条 采样方法和监测方法一律按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如对监测结果有争议,由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仲裁。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复查、核实、认可的数据,确定排污单位每季应缴纳的排污费金额,并书面通知排污单位。排污单位接到缴费通知后,在二十天内到指定银行缴费,逾期不缴者,每天加收滞纳金千分之一。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收排污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一倍收费。  (二)有污染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加两倍收费。  (三)排污单位采用稀释等降低排污浓度的,按原浓度加一倍收费。  (四)排污单位不如实申报有害物质数量、浓度、种类的,加一倍收费。  (五)主管部门安排了治理资金,而不付诸实施的,加一倍收费。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收、减收或缓收排污费:  (一)经过治理,排污数量、浓度有所减少,但仍超过排污标准的,按所核实的数据收费。  (二)有治理设施,并认真管理使用,但因治理技术条件的限制,目前仍超过排污标准的,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可减半收费。  (三)因故暂时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由单位申请,经环境保护部门核实后,在停排期间免予缴费。  (四)排污单位正在治理,措施落实(包括资金、技术方案、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半年内可以见效的,由排污单位申请,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可暂缓缴费。但治理后,仍超过排污标准的,应按治理后测定的数据缴排污费,并按新测定的数据补缴缓缴期间的排污费。第九条 中央部属、自治区属和驻宁部队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自治区财政。其他排污单位的排污费缴入当地财政。征收的排污费,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用于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先收后用,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挪用。  企业单位缴纳的排污费,从生产成本中列支。提高征收标准的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利润留成、企业基金或包干、超收分成中列支。实行“利改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列支。行政、事业等单位缴纳的排污费,从单位包干结余和预算外资金中开支,如有不足,可以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第十条 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和综合性治理措施,还可以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购置监测仪器、增添设备及排污收费的业务性开支。  批准资助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其所缴纳排污费的百分之八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受资助的单位不得挪作他用,违者收回补助资金。第十一条 污染源的治理,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应报计划部门,纳入基本建设计划。需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应在前一年的十月以前提出计划,报环境保护、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98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09-13 02:49:001

澡堂的水排污费如何征收?谁知道帮忙告诉一下啊

一般是根据废水监测报告各污染物浓度及澡堂月排水量计算出每月各污染物排放量,然后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中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排污费金额即可。另外,有些地方会有地方性的物料衡算方法,排污费如果是根据这个计算的话就没法说了,区别太大。
2023-09-13 02:49:091

2019年有哪些重要科技新闻?

01|嫦娥五号任务圆满成功,中国首次实现地外天体采样返回02|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球星座部署完成03|中国迈出行星探测第一步,天问一号探测器奔向火星 04|长征五号B运载火箭首次飞行取得圆满成功05|我国新一代运载火箭长征八号首飞成功06|实践二十号卫星成功定点,东方红五号卫星公用平台首飞成功07|新一代载人飞船试验船返回舱成功返回08|我国成功发射可重复使用试验航天器
2023-09-13 02:42:131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察侍闹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败罩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13 02:42:131

人生的第一目标是什么

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追求快乐和幸福,而在这人生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爱。人生是什么__就是人的生活。也就是首先必须生活着。[不要复制,绝望的宇宙]生活有精彩的,也有简单的,有快乐的,也有痛苦的,就看你是怎么理解生活的本意。人活着是为了让你看看这多彩的世界是多么美丽,是为了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是为了追求幸福,爱自己、爱他人,在做这些事后心里会得到一种满足感,也得到了快乐,这就是幸福。欲望与现实之间的落差,往往带来的是烦恼,欲望难以克制,但生活方式可以把握,我们想快乐,就必须简单生活,不折腾,简单就是幸福。尽心尽力做事就是成功。只要自己坦然面对一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接受的,谁也不是谁的救世主,能照在你心里的阳光不是别的,就是你自己的。[不要复制,绝望的宇宙]乐也一天,愁也一天,过好自己的每一天,这才是人生的本来面目。昨天是历史,明天是迷团,只有今天是天赐的礼物。我们要认真把握,珍惜活出每一个鲜活的当下,那么美好的未来就不会遥远了。祝你快乐!
2023-09-13 02:42:131

网络营销制度环境包括哪些方面?

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内部分类最多、具体因素最多,并对市场具有广泛和直接影响的环境内容。经济环境不仅包括经济体制、经济增长、经济周期与发展阶段以及经济政策体系等大的方面的内容,同时也包括收入水平、市场价格、利率、汇率、税收等经济参数和政府调节取向等内容。 人文与社会环境  企业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同时企业又是社会成员所组成的一个小的社会团体,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人文与社会环境的内容很丰富,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差别非常明显。在营销竞争手段向非价值、使用价值型转变的今天,营销企业必须重视人文与社会环境的研究。 科技与教育水平  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科技的基础是教育,因此,科技与教育是客观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企业环境的变化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非常大的关系,特别是在网络营销时期,两者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在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中,教育水平的差异是影响需求和用户规模的重要因素,已被提到企业营销分析的议事日程上来。
2023-09-13 02:42:141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保管期限。(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2)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
2023-09-13 02:42:161

压缩文件里下载的是单张网页怎么改成文本文档

文本文档改成网页那不是难看死了啊一点格式都可以呀!自己还是设计下再一点点插入!讲究格式好看点!
2023-09-13 02:42:202

主要工作、学习、培训经历应该怎么写?

重点介绍跟你与求职方向相关的学习培训情况,工作内容等。培训经历是接受或学习别人创造、总结的知识。告诉用人单位你培训过什么,是让用人单位了解到你具备了解决什么样问题的能力的可能性。工作经历是你解决过什么样的问题。告诉用人单位你的工作经历是让用人单位了解到你曾经解决过什么样的问题,来预测你是不是能够解决其公司的问题。很少会有用人单位通过你的培训经历,就可以预测你是不是能解决其公司的问题;大多数都是通过应聘者的工作经历来预测。学习经历教育背景在个人简历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因为所有的用人单位都需要知道你的求学经历,从而判断对你进行综合判断.
2023-09-13 02:42:221

如何向压缩包内加载网页?

只可以加快捷方式
2023-09-13 02:42:113

微生物制药的概述

微生物制药技术是工业微生物技术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微生物药物的利用是从人们熟知的抗生素开始的,抗生素一般定义为:是一种在低浓度下有选择地抑制或影响其他生物机能的微生物产物及其衍生物。有人曾建议将动植物来源的具有同样生理活性的这类物质如鱼素、蒜素、黄连素等也归于抗生素的范畴,但多数学者认为传统概念的抗生素仍应只限于微生物的次级代谢产物。近年来,由于基础生命科学的发展和各种新的生物技术的应用,由微生物产生的除抗感染、抗肿瘤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的报道日益增多,如特异性的酶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受体拮抗剂和抗氧化剂等,其活性已超出了抑制某些微生物生命活动的范围。但这些物质均为微生物次级代谢产物,其在生物合成机制、筛选研究程序及生产工艺等方面都有共同的特点,但把它们通称为抗生素显然是不恰当的,于是不少学者认为,把微生物产生的这些具有生理活性(或称药理活性)的次级代谢产物统称为微生物药物。于此微生物药物应包括:具有抗微生物感染和抗肿瘤的作用的传统的抗生素以及特异性酶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受体拮抗剂、抗氧化剂等。
2023-09-13 02:42:101

自考毕业论文的评分评级有怎么样的标准?

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可以采用五种等级记分制评定,由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自考毕业论文的考试成绩一般是分成:优、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这五个级别,与百分制相比较,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分数为不及格。 自考毕业论文的评分和评级 1、优秀 论文想取得优秀的点评没有这么简单,不但要毕业论文格式标准,还必须论文选题新奇;应用的参考文献还要精确、适当;也要在娴熟应用专业知识,毕业论文有自身独特的看法及其要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准或实际意义。 2、良好 格式基础符合规定,论文选题确立有非常丰富,能不错应用专业知识、基础知识还必须有一定的个人观点及其学术研究。 3、中等 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问题尚属明确,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无明显缺陷,论证较充分,条理清晰,表述基本准确,文字畅顺,格式基本正确。 4、及格 格式基础符合标准,但与院校规定有一定差别,论文选题基础跟专业有关,应用参考文献较少,基础理论水准、专业知识及其应用性较弱,没有个人观点,且是由辅导教师详尽帮助下进行。 5、不及格 不及格的毕业论文选题没有基础理论和实际意义,跟自身专业也没事儿,应用参考文献欠缺依据、原材料片面化;欠缺专业知识,且不可以进行单独进行毕业论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09-13 02:42:091

黑龙江省实施《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和税收管理,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和流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产(商)品和提供劳务服务(包括工业加工)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性业务活动取得收入,向付款方提供各种发票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都应使用黑龙江省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第三条 发票由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统一管理。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第四条 发票分为国营企业发票、集体企业发票、个体工商户发票、购货扣税专用发票、特种发票、临时经营发票六类。第五条 发票按下列规定印制、发售:  (一)国营企业发票、购货扣税专用发票由行署、市税务机关统一安排印制。使用上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凭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购(印)簿》到主管税务机关购买。使用统一印制的国营企业发票,在规格、内容、联数等不能满足需要时,可由企业按统一发票要求自行设计样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自印申请,经批准后到行署、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印制。税务机关负责监制。  (二)集体企业发票、个体工商户发票、特种发票、临时经营发票和发票换票证由省税务局统一印制。使用上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凭当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购(印)簿》到主管税务机关购买。  (三)临时经营和出售自产农林牧水产品,自用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填开发票的,可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工本管理费。  (四)一切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准自行印制、出售和承印发票。  (五)国营企业发票、购货扣税专用发票一律套印所属行署、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并按规定冠字和编排起止册号;集体企业发票、个体工商户发票、临时经营发票和发票换票证,一律套印黑龙江省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由黑龙江省税务局统一安排制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制做。第六条 下列单位使用的专业性票据,可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由主管部门印制和管理。  (一)银行、保险、邮政、电讯、电业、自来水、煤气公司、新华书店等单位的专用收据;  (二)运输客票、行李(包裹)票和铁路、民航、航运单位的装卸、货运票据,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房租收据,殡仪馆的服务收据;  (三)电影院、剧院、体育院(场)、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的影剧票和门票;  (四)国营、集体企业使用的收购单及企业内部非经营性的物资调拨票据;  (五)经省税务局批准的其他经营性专业票据。第七条 发票,按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只准本单位和本人在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代开、借用、转让、出售,不准涂改、挖补、撕毁、伪造。开具发票应准确、完整,一次复写,并加盖单位和开票人印章,开错的发票应原样保存。第八条 本省固定工商业户到外省或外省固定工商业户来我省从事经营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固定工商业外销商品证明单》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购用发票;本省固定工商业户到省内各地从事经营的,经营地税务机关审查其携带的《固定工商业外销商品证明单》后,可批准其使用携带的发票。第九条 使用发票的企业,应指定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发票,建立发票领(印)发、使用、缴销、保管等制度,并于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印)用存报告表。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报告当地税务机关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生转业、改组、合并、迁移、歇业、破产时,应在变动后的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发票存根保存三年。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准提前处理和销毁。第十条 凡违反本细则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第三条、第九条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规定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五条四、五项的,处三千元至五千元罚款,没收其发票和监制章,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3-09-13 02:42:081

哪些人需要做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prenatal diagnosis)是指在出生前对胚胎或胎儿的发育状态、是否患有疾病等方面进行检测诊断。从而掌握先机,对可治性疾病,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宫内治疗;对于不可治疗性疾病,能够做到知情选择。产前诊断是预防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缺陷胎儿出生的一项有效而可靠的措施,使优生和提高人口质量的重要保障之一。所以按理说每个孕妇都得做产前诊断。
2023-09-13 02:42:084

怎么填写学习经历?

填写学习经历时,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列出您的教育和培训经历。可以使用以下指南:教育经历:列出您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经历,包括学校名称、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培训经历:列出您参加过的任何培训课程,包括课程名称、提供机构、时间等信息。证书:列出您获得的任何证书,包括证书名称、授予机构、时间等信息。技能:如果您有任何相关技能,请在这里列出。请确保您的信息准确、完整,同时突出您的教育和培训经历对您的职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2023-09-13 02:4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