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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流程

2023-10-08 16:43:29
TAG: 流程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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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yi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B. 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一)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正裤》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或雀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衫清早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收费标准

  1、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内芯:5元/证;

  2、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外框:10元/个;

  3、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内芯:5元/证;

  4、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封皮:5元/个;

  5、扣缴税务登记证内芯:5元/证;

  6、扣缴税务登记证封皮:5元/个。

  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发全套税务登记证(包括正副本内芯、正本外框、副本封皮)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按每套25元的标准执行。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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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纳税人应提供相关资料

  (3)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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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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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在现在的生活中商业是非常发达的,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店铺形式的商业存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二章登记事项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第三章登记申请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第四章受理、审查和决定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第二十一条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第二十九条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第三十条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六章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第三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一)登记事项;(二)登记依据;(三)登记条件;(四)登记程序及期限;(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第三十三条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三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七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第三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第四十条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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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的程序是: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2、确定店铺的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3、名称核准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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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细则

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虽然同公司或者企业等经济组织相比较而言并不过于起眼,但是它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一群体的发展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故而需要对其进行管理。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有哪些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本条被删除)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第十六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七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十九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第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第三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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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所需要的提供的资料如下: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4、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5、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6、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7、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法律依据: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就是全部回答了。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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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工商户名称:名称需要按照公司起名规则起名,同时需要多准备几个以免核名失败需要重新审核。2、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件信息和联系方式3、公司注册资金,出资的方式等资料4、注册地址:需要提供租赁地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东信息等资料;5、经营范围:可以根据同行经营范围进行填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操作流程1、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名需要先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需要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注册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等资料提交核名。申请通过之后,会领取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同时收到《个体工商户户籍登记申请表》;2、提交个体工商户资料名称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申请人委托相关证件、注册地址和其他法律相关资料证明文件;3、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日期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https://www.91kaiye.cn/get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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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个体工商户对经营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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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1、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2、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3、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4、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二、分析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内容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不得包括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不得带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三、个体工商户登记需提交什么材料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交的资料有: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3、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023-09-13 09:33:151

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023-09-13 09:33:371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如下:超出经营范围属于变更经营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户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会按照无证经营来进行处理,可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三十条第一款: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1.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2.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1.《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9-13 09:33:471

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包括线下流程和线上流程,具体如下:线下流程: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4、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线上流程:1、进入到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2、进入到界面,点击企业服务;3、进入到界面,点击营业执照办理;4、进入到界面输入身份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办理。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证件相片一张;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1、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不作详细描述。2、字号名称字号名称的变更只有两种情况,登记注册时没有登记字号的变更为有字号名称,登记注册时登记有字号的变更为新的字号名称,但不能重名,如有重名,需对方注销登记后一年方可使用。准备材料有营业证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变更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房产所属证明文件。经或场所变更一般在区县一级变更,跨省不能变更,跨地区手续复杂,不如重新办理。4、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证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证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023-09-13 09:33:571

想开个商店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您好!如果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应该办理好营业执照才能正式开业。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咨询,税务问题请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
2023-09-13 09:34:306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在所在地政府网站上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供相关资料自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即可
2023-09-13 09:35:014

开店,店名要去注册么?还是就办个营业执照就行了

1、如果是网店,按二楼的办。2、如果是实体店,就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3、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有“字号名称”这一个项目,这就是店铺的名字,你可以自己取一个名(工商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如何取名称,办事人员会告诉你的),这个名通过后会打印到营业执照上的。4、就是说你需要店铺名的话,可以在办营业执照时同时办。5、店铺名并不是必须要的,有没有店铺名都可以开店,只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字号名称”并不是一定要填写的。希望有帮助。谢谢。
2023-09-13 09:35:191

开商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什么商店啊 营业执照肯定的
2023-09-13 09:36:115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修订)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9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场所。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城乡分类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 登记事项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二)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办理涉及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申请人根据经营协议或者合伙协议协商确定经营者姓名的,应当按照多数人意愿执行。第三章 登记申请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登记审核意见书。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与经营者有关的债权债务清理证明材料或者归责证明材料。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变更登记事项的证明材料。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执照,重新办理登记。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重新办理登记。第十八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手续和期限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经营者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册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2023-09-13 09:36:352

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

一、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个体户超出经营范围处罚标准如下:(1)超出经营范围属于变更经营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二、个体工商户注册条件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注册条件如下: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2023-09-13 09:36:441

办个人营业执照流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材料目录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7.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港澳居民身份文件和身份核证文件;台湾农民提交身份证件和农民身份证明。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1、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户开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4、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5、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https://www.91kaiye.cn/getihu/
2023-09-13 09:36:552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个体户注册的具体步骤如下:1. 取名:首先,选择一个符合规定的名称作为个体户的名称。个体户的名称一般可以采用自然人的姓名或字号,也可以使用具有特定意义的字号。2. 办理工商登记:将准备好的个体户注册资料,包括个体户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名称、经营场所证明等,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3. 缴纳注册费用: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需要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费用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差异。4. 领取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后,经过审核,个体户将获得一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个体户合法经营的凭证,需要妥善保管,并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法进行展示。5. 办理其他证照:根据个体户的经营性质和所在行业的要求,可能需要办理其他证照,例如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具体的证照办理要求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6. 缴纳税款:个体户注册后,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税款。根据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方式,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纳税登记,并按时缴纳应纳税款。请注意,个体户注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注册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2023-09-13 09:37:251

2017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一、办理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办理规则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023-09-13 09:37:439

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和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形式。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是指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2023-09-13 09:39:093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023-09-13 09:39:39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个体户经营者必备的证件,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去办理这个证件,下面我们跟随曼德企服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相关资料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填写内容可以参照工商所样板或咨询工商所工作人员就行了。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这个就是说一些特殊行业的需要另外提交相关证书,比如说开饭店的,那么就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等。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场需提供租赁房屋合同等有效证件。6、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你没时间去办理,那么可以叫你他人去替你办理,要手写或打印一份委托书,就是说委托某某去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之手附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提交以上资料,经核准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有了曼德企服为您整理的这一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之后,相信你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时候会更顺利哦!
2023-09-13 09:39:572

个体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

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步:最好办理消防批复 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 1、公章审批、刻章(刻章需80-300元左右)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地税登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 5、办理国税登记(销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2023-09-13 09:40:176

营业执照在网上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3-09-13 09:40:421

个体营业执照在哪里办理

在所在地政府网站上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供相关资料自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审批通过后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领取纸质执照即可
2023-09-13 09:40:592

个体工商户如何更改法人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变更法人流程有:1、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2、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衍生问题:个体户换法人怎么办理个体户无法人说法,一般指商户。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代表的需要到所在地区的工商局办理,资料包括:1、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复印件2、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3、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证件相片,以及前置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如有必要办理的话)。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9-13 09:41:151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指导、帮助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经营工业、 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第七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如下: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 , 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缴销、被收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时,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管理费。登记费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第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燃料以及货源,需要由国营批发单位供应的,供应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不得歧视。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 ,开立帐户,申请货款。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合法凭证,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缴或者吊销。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  对擅自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遵守职业道德,从事正当经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投机诈骗,走私贩私;  (二)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掺杂使假;  (四)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  (五)生产或者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六)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  (七)法律和政策不允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2023-09-13 09:41:251

个体工商户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工商局的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2、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工商局受理。工商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工商局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工商局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工商局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工商局做出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综上所述家庭经营的个体可以变更姓名登记,并且需要持原经营者签署的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户口本到工商部门办理。如果是个人经营的那么就要注销登记重新申请登记。尘间客 15:34:08一、个体户法人变更流程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工商局受理。工商局做出决定。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变更登记。二、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不存在法人这样的说法的,只有变更这个营业执照的一些信息,一般是属于经营者的姓名变更,但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如果是公司的话,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变更了,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三、个体户法人变更的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法律依据: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3-09-13 09:41:471

我想办理回收废品营业执照!要准备什么材料?

广州的吗?
2023-09-13 09:42:084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实体门面吗,没有的话怎么办

没有实体店依法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如下:1、使用自家住宅作为公司住所。2、携带住宅房产证和身份证以及照片。3、到工商局索要住宅改经营用房证明书空白版。4、证明书填写后去社区盖章。5、携带房产证等几项材料去工商局填写申请表格。6、申请表格和材料交给窗口审查。7、审查合格后在约定的时间来工商局取执照。8、取得执照后就可以经营了。扩展资料: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1、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2、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3、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4、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5、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6、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7、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8、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9、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登记申请1、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2、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3、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4、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5、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6、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23-09-13 09:42:401

网上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吗?

可以,拿照要去工商局
2023-09-13 09:42:5712

济南办理营业执照都需要哪些手续?

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的资料有:一是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第二是注册地址的房屋使用证明,比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租赁协议等。除了这两个证件,你还要准备5-7个小店名字,确定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
2023-09-13 09:44:105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流程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分为6个步骤:到工商局注销备案、营业执照注销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满足以上条件的,按照规定,可以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注销。一、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有什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变更的?1、组成形式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不作详细描述。2、字号名称字号名称的变更只有二种情况,登记注册时没有登记字号的变更为有字号名称,登记注册时登记有字号的变更为新的字号名称,但不能重名,如有重名,需对方注销登记后一年方可使用。准备材料有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变更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房产所属证明文件。经或场所变更一般在区县一级变更,跨省不能变更,跨地区手续复杂,不如重新办理。4、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个体户的营业执照由组成形式,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这4个部分组成。若想要更改时,可以更改这4个部分其中的任意一个。更改组成形式和字号名称时,都需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更改经营场所时,需要提供新的租房协议。若更改经营范围,需要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23-09-13 09:44:581

个体执照办理过程中是不是工商局都要现场勘查?

首先,你取店名,这个管理中心办个体执照,确实是太大了,要办理非个体形式。其次,你走进了一个误区,不管你什么模式,而实际你已经在经营食堂,这个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没有卫生许可证,你也不能从事餐饮行业。因此建议你还是想办法办个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办理其实不难,找个熟人办事容易的多,办好之后再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至于是个体还是公司,你自己可以选择。至于你的问题,你说你花钱请他们允许你办理管理中心个体执照的话,他们就是默认了你的行为,今后多打点就是了。关于现场勘查,那要看情况,像你们餐饮业巡查一般是每月一次。
2023-09-13 09:45:074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组织形式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2023-09-13 09:45:511

个体工商户怎么在网上申请营业执照

在所在地政府网站上找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供相关资料自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审批通过后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领取纸质执照即可
2023-09-13 09:46:022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全文|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

  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国家特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下文是我收集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个体工商户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本直接来自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其经营者与所有者不分,并且对外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依法从事制造、销售、运输、饮食、修理等工商业活动。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家庭。个体工商户以户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非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不得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活动。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为7人以下(包括7人)。如果公民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出资,其雇工为8人以上,从事经营活动,不应当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为其他类型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章 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申请书 ;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四章 受理、审查和决定   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六章 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第三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   (二)登记依据;   (三)登记条件;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十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看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还看了: 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在线 2.2016个体工商户怎么税务登记 3.个体户名称管理规定 4.个体工商户注册所需资料和流程 5.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6.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2023-09-13 09:46:511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二章 登记事项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第三章 登记申请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 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第四章 受理、审查和决定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023-09-13 09:47:101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2023-09-13 09:47:311

工商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个体户经营者必备的证件,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去办理这个证件,下面我们跟随曼德企服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相关资料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填写内容可以参照工商所样板或咨询工商所工作人员就行了。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这个就是说一些特殊行业的需要另外提交相关证书,比如说开饭店的,那么就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等。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的场需提供租赁房屋合同等有效证件。6、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你没时间去办理,那么可以叫你他人去替你办理,要手写或打印一份委托书,就是说委托某某去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之手附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提交以上资料,经核准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有了曼德企服为您整理的这一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之后,相信你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时候会更顺利哦!
2023-09-13 09:47:572

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1、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证明;3、拿着注销税务登记的证明去注销银行账户;4、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交付营业执照,进行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3 09:48:141

办理工商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

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3、领取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一般所需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复印件;5、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个人的身份证。经营场所的承诺书以及再填写一些申请表格就可以了。二,经营场所是不需要准备合同或者房产证的,现在在登记部门只需要签订一个承诺书就可以了。三,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的话,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45进行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第三章 登记申请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第四章 受理、审查和决定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第十九条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二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2023-09-13 09:48:311

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如下:1、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023-09-13 09:48:42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法定经营人能是几个人?

负责人营业执照上就登记一个。你要是几个人合伙的话,可以办合伙企业(建议不要办)那不如公司。个体户几个人投资,,你们私下订合同吧!在工商局是不承认的
2023-09-13 09:49:386

办个人营业执照流程

办理名称预先登记、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体工商开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023-09-13 09:50:41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设立步骤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2、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提请注意: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应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四)经营场地证明: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扩展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一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另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依法对辖区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2023-09-13 09:51:051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法规解读

新条例与老条例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1)名称。由《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老条例,修订为《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城镇与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了有差异的管理政策。在城镇方面,大量的知青返城和新增加的待就业人群,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197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务院提出的报告提出了可以根据当地市场的需要,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1979年4月,国务院批转这个报告,从而为我国个体工商业的恢复开了个口子。从1981年到1983,国务院先后下发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或参与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在农村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业获得了连年丰收,出现了卖粮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198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国务院的几个文件,对全国城乡个体经济发展与管理的主要方面做出了政策性规定,建立起了改革开放初期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框架。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后,国务院决定统一城乡个体经济政策,制定城乡一体管理的个体工商户条例。1987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保留条例名称中的“城乡”、“暂行”字样,已无必要。为了进一步突出发展、扶持了理念,更加突出这部行政法规作为个体工商户主体法的法律地位,经与法制办仔细研究,不在条例名称中使用“管理”字样,最终定名为《个体工商户条例》。(2)制定的目的。老条例:为了指导、帮助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新条例是依据国务院出台的“非公36条”文件,制定的。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3)人员。老条例: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新条例:有经营能力的公民。(4)新增加了“非禁即入”的原则。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5)登记机关。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但必须有书面委托,否则无效)。这样的规定,从法规层面肯定了2005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的成果。(6)关于“一人多照”的问题。由于个体工商户特殊性,是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只能是独立的主体。《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异地经营的概念就不存在了,当事人只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到经营所在地工商部门直接申请登记。加之目前,全国没有全面联网的信息查询系统,不能了解各地登记的具体情况,所以,现在对“一人多照”的问题,是不鼓励,不禁止。(7)关于“一照多摊”的问题。《民法通则》对个体工商户的定位是“自然人”,不同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这项规定旨在限制一个个体工商户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即“一照多摊”的现象。个体工商户不能办分支机构,人不能成为“分人”, 个体工商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自己设立分支机构,也不能成为别的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对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参与“连锁”、“特许经营”的问题,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协议的方式与其他主体“连锁”、“特许”经营,但是,这种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要对其向社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负责,独立承担责任。加之“查无”的相关规定,“一照多摊”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是禁止的。(8)登记事项。老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有8个: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新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经营方式已不作为登记事项。从业人数、资金数额在申请开业登记时还须填写,供国家统计并掌握情况。放开对个体工商户聘用帮手学徒的人数限制,是《条例》的一大特点,有利于推动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缓解当前严峻的就业压力,有利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不放开,工商部门也难以监管。目前,实际上也存在着所谓“个体大户”,应当是政策引导而不是强制规范。如国家对微小型企业的扶持与支持,在税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方面积极引导。(9)家庭经营。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家庭的概念进行定义,登记时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以备案方式对参与经营家庭成员权益予以保障。可通过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来确定是否是家庭成员。(10)开业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法不妥,个人是不能设立的,2004年国家总局颁布的登记程序提出的设立登记,现条例改为开业登记。(11)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适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12)个体工商户验照。(验照已改为年报)(13)撤销注册登记。1、因个体工商户自身原因须撤销注册登记的。条例第21、24条规定撤销注册登记的情形:一是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二是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八条,对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须撤销注册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14)吊销营业执照。条例第21、22、23、24条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一是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二是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三是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四是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五是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关于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办理注销登记的问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吊销后,依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理论上应该办理注销登记,在实际工作中做不到,此次国家总局没有作强制注销要求。(15)关于收费问题。按照《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条例》进一步明确:“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16)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问题。鉴于《条例》已明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办法》中未涉及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问题。(17)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主要包括: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2、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对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3、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4、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18)条例在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方面的主要规定。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是为维护个体工商户所招用从业人员的权益,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19)有关个体劳动者协会的问题。《条例》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条例》第一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的组织性质、法律地位以及与工商部门的关系。同时,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借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强制个体工商户加入协会;严禁借个体工商户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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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在哪里办

工商局。1、首先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几乎只要是个正常的中国人都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即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2、第二就是去所在地的区政府办事大厅申请登记;3、第三就是需要什么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证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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