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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2023-10-09 1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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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篇1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关于婚姻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即:(一)婚姻自由原则,(二)一夫一妻制原则,(三)男女平等原则,(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不受任何人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强迫,二是双方以外的其他人,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组织等不得干涉。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婚姻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比如当事人行使结婚自由权时必须要符合法定婚龄,登记离婚时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一个妇女也只能嫁一个丈夫;第二,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间不能形成婚姻。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有平等的义务。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国家给予特殊的重视和保护。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规定这项基本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儿童、老人在身体、经济上处于弱势,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以及我国男尊女卑封建思想大量残存等诸多原因。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是人口大国,只有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繁衍,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协调,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更大提高。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篇3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第十二条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十三条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第十六条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七条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并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

  第十八条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户。

  第十九条外国投资者从外资企业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

  外资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第二十条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二十一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在清算完结前,除为了执行清算外,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举办外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篇4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因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顾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工生育待遇的规定和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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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7:42:481

有关法律的知识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3、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023-09-14 07:44:021

法律知识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从正当防卫的本质及其特征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完全不符合犯罪构成:其客观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损害,但属于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其造成的一定损害是刑法所允许的,并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其主观上虽然是有意识地进行防卫的,但完全没有刑法上的故意与过失。因此,正当防卫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有益于国家、社会与公民个人的行为;不仅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应受到社会的赞誉。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体现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有利于预防不法侵害;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对于人民警察等负有制止不法侵害职责的人员来说,还是法律上的义务。但权利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因此,实施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一)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此,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的“不法”与违法是等同概念。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是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首先,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因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公民在面临其他违法行为时,事实上也可能需要进行正当防卫;有些行为是犯罪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一时难以区分,将不法侵害限制在犯罪行为,就不利于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刑法使用了“不法”一词,而没有使用“犯罪”概念,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防卫。其次,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例如,假冒注册商标罪、重婚罪、贿赂罪等虽然是犯罪行为,却不能对之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不限于故意不法侵害,对于过失不法侵害,特别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法侵害,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不限于作为的不法侵害,对于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为人履行义务,需要进行正当防卫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不法侵害,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在罪过或过错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不法侵害。对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的侵害,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侵害,在不知道行为人的身份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反击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这与违法性的本质与根据是否矛盾,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不法侵害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理当可以进行反击,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在饲主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主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是使用给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问题是有饲主的动物自发侵害他人时,打死打伤该动物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这便是所谓对物防卫问题。肯定说认为,只要是对合法权益的侵害,就可以评价为不法侵害,可以进行不法侵害。否定说认为,法是人类共同体的规范,对动物、自然现象不能进行不法评价,故对物防卫不是正当防卫。我们持否定说。在有饲主的动物自发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不存在正当防卫,但可以成立紧急避险。如果不得已打伤打死该动物的,则是通过给饲主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保护合法权益的,属于紧急避险。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即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着手说),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直接面临说)。但应注意的是,有些犯罪的预备行为,相对于其他犯罪而言是己经着手的实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例如,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时,在不法侵害人开始侵入他人住宅时,就可以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 关于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我们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是指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经逃离现场,不法侵害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等等。但应注意的是,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劫得财物,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在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需要研究的是,安装防卫装置防卫将来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的,是否正当防卫?我们认为,行为人在安装时,虽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该装置发挥作用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因此,只有安装防卫装置的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本身并不违法,在其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时,就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加害,二是事后加害。防卫不适时不是正当防卫,一般认为对这种行为应追究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事实上,防卫不适时并不限于明知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而进行“防卫”的情况,还包括对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及完全不能预见的情况,因此,对于防卫不适时,可能分三种情况处理:一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而故意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二是过失犯罪,应当预见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的;三是意外事件,客观上不能预见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三)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的,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但是,防卫意识的重点在于防卫认识。换言之,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相对抗时,就应认为具有防卫意识。这样认识,有利于将基于兴奋、愤怒等进行的防卫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不能是防卫人故意引起的不法侵害。 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但是,在斗殴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其一,在相互斗殴中,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其二,在一般性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面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出于防卫意识进行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巧合了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如甲故意用枪射击乙时,乙刚好正在持枪瞄准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国外刑法理论对此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仍然是正当防卫,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认为防卫意识不是正当防卫的条件;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故意犯罪既遂,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认为防卫意识是正当防卫的条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故意犯罪未遂,持这种观点的人既可能认为防卫意识是正当防卫的条件,也可能对此持否定态度。我们认为,如果真正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考虑,第三种观点较为可取。防卫意识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这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得到明确;但并非发生了任何结果的都是犯罪既遂,只是发生了法律所禁止的危害结果时,才可能是犯罪既遂;在偶然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结果事实上是法律允许发生的结果,因而缺乏结果的违法性,故仅成立犯罪未遂。 (四)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是由不法侵害人直接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使不法侵害人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以外的第三者进行防卫,就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针对没有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共同违法犯罪人进行防卫。 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如束缚不法侵害人的身体、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乃至死亡。二是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进行防卫,即当不法侵害人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手段时,如果能够通过毁损财产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则可以通过损毁财产进行正当防卫。针对人身、财产以外的利益加以损害,如侮辱、诽谤不法侵害人,不可能实现正当防卫的目的。故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财产进行防卫,而且通常是针对人身进行防卫。 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的,则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则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当假想防卫来处理。 (五)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旧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针对这一规定,刑法理论上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提出了不同学说。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相适应,相适应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相等,而是指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从轻重、大小等方面来衡量大体相适应。必需说认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应从防卫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衡量,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观实际需要作为防卫的必要限度。只要防卫在客观上有必要,防卫强度就可以大于、也可以小于、还可以相当于侵害强度。适当说认为,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人的行为正好足以制止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并认为应将基本相适应说与必需说结合起来。 尽管理论上存在不同争论观点,但司法实践上的倾向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态度,使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有鉴于此,新刑法第20条第2款与第3款,对正当防卫的限度采取了放宽的态度。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关于防卫过当的一般规定。我们认为,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易言之,只要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就是必要限度之内的行为。是否“必需”,应全面分析案件。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防卫手段通常是由现场的客观环境决定的,防卫人往往只能在现场获得最顺手的工具,不能要求防卫人在现场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问题在于如何使用防卫工具即防卫强度间题(包括打击部位与力度)。对此应根据各种客观情况,判断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控制防卫强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另一方面,还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即使是非杀死侵害人不能保护微小权益的情况下,也不能认为杀死不法侵害者是必需的。 以上说明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含义,但并非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第一,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是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第二,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是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重伤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第三,不存在所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第四,关于防卫过当的必要限度不适用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认为,这是刑法关于无限度正当防卫的规定,即符合本规定的,绝对是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其条件除了要求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最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第一,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仍然存在防卫过当问题。第二,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是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才没有防卫过当问题。第三,并非对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都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当这些暴力犯罪以及其他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上述规定。例如,行为人以抢劫故意采用麻醉方法取得他人财物的,属于抢劫罪,但这种犯罪并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之进行防卫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第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不限于刑法条文所列举的上述犯罪,还包括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枪支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也不限于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的暴力犯罪,如果对物行使有形力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也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严重放火罪、爆炸罪等等。 三、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如上所述,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的,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即对于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成立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而不能定所谓“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罪”、“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罪名。从刑法第20条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来看,只是在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时,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造成他人轻伤以及针对财产进行防卫的,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因此,对防卫过当确定罪名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理论上有不同主张:第一种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在防卫强度违反了自我约束性造成过当时,可以是过失与间接故意;在防卫行为违反了随时随地终止性的情况下,就是间接故意。第二种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不能是直接故意。第三种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不能是故意。第四种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我们倾向干第三种观点。首先,防卫过当的行为人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才实施防卫行为的;为了追求或者因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实施的行为,不可能是防卫行为,也不可能是防卫过当;只有出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识,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防卫过当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才是防卫过当。其次,认为防卫过当可以是故意的观点,混淆了刑法上的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的区别,混淆了防卫不适时与防卫过当的区别。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这是正当防卫的认识与意志,而不是犯罪的认识与意志;行为人只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是法律所允许的结果,而不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希望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防卫行为不是出于刑法上的故意,防卫过当也就不可能是故意的。不法侵害结束后,防卫人应停止防卫行为,如果出于某种原因继续进行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防卫不适时,视情况成立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而不是防卫过当问题。防卫过当以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为前提,但在防卫过当案件中,并非前一半是正当防卫,后一半是防卫过当。如果前一半是正当防卫的话,后一半也是防卫不适时。所以,不能认为防卫人在实施防卫时,对适当部分持正当防卫的意识,对过当部分持犯罪的故意。最后,认为防卫过当可以是故意的观点,不利于鼓励公民进行正当防卫,不利于充分保护合法权益。总之,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应是过失,而且主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故防卫过当分别成立过失致死罪与过失重伤罪,不成立其他犯罪。 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这表明防卫过当人的主观恶性小;防卫过当是在紧迫情况下造成的,客观上造成的危害比其他犯罪小得多。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这样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积极进行正当防卫,保护合法权益。至于究竟是减轻还是免除处罚以及如何减轻处罚,则应考虑过当的程度、防卫的起因、防卫所保护的权益性质、社会舆论与效果等等。 四、正当防卫的限度与防卫过当的认定问题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质:首先,防卫过当具有防卫性,除了不符合限度条件外,防卫过当在其他方面都是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的。因此防卫过当与不具备防卫前提之“假想防卫”、不符合时机条件的“事前防卫”、“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主观条件的“防卫挑拨”等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次,防卫过当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虽然刑法并未规定防卫过当罪,但是刑法上的防卫过当是指实施正当防卫超过法定限度条件而构成犯罪的一种情形,因此防卫过当也有自己的构成要件,是否成立防卫过当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而不能仅看防卫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分析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内容以确定行为人所构成的具体犯罪是追究防卫过当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基础。关于防卫过当行为人主观方面究竟包括哪些形态,理论上存在争议,主要有过失犯罪说、故意和过失犯罪说、间接故意与过失说等,本书将在有关章节详述。最后,防卫过当是一种减轻刑事责任事由。防卫过当行为人虽然因过错造成刑法上的危害后果而构成犯罪,但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行为人的行为毕竟具有防卫性,因此其可非难性明显不同于一般犯罪,故防卫过当是我国刑法中法定责任减轻事由之一,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请采纳。
2023-09-14 07:44:531

作为大学生应该如何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渐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养成科学的法制思维方式?

法治中国的建设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具有重大意义。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诀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一、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大学生要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关系,逐步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培养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很多,大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机会和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养成依法办事习惯等,在学习和生活中逐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养成科学的法治思维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治思维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治思维。除了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知识外,还可以通过收听收看法制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尤其是运用新媒体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诀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二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法律是调整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规范,涉及的专门领域和专业问题较多,法律本身也是一个 门]专业学科,因此,了解并掌握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基本方法,有助于培养法治思维。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难以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诀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的方法和途径越来越多。一是参与 立法讨论。我国国家或地方的很多立法都要广泛征求意见或者进行听证,大学生可以参与这些立法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有关意见。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宪法和法律赋子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提出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检举。大学生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进行法律监督。三是旁听司法审判。凡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都允许公民旁听,大学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旁听法院庭审,了解案件的审判过程。四是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活动,增长法律知识锻炼法治思维。养成守法习惯。法治思维是一种习惯性思维,与长期自觉养成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关系。大学生在生产生活中养成遇到冲突不使用武力、遇到纠纷就去查找法律的习惯,同样是法治思维的一种具体表现。因此,大学生只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问题做起,才能养成守法的习惯和法治思维。二、尊重社绘主义法律权威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个公民都要深刻认识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翁,是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尊重法律权威是其法定义务和必背素质。就大学生而言,作为一个公民,要在尊重法律权威方面加强砥砺。在学习和生活积极作为,养成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威、信仰宪法法律的先锋。信仰法律。应当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思敬重之情。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遵守法律。大学生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参与社会活动,实施个人行为,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处理问题、作出决定是,要先问问在法律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在处理守法和违法的关系是,要防微杜渐,防止因小失大。在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要依法冷静权衡,防止头脑发热或心存侥幸而铸成大错。服从法律。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一切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决定,真心接受与认可,自觉予以执行。如,对学校依据法律和校纪校规作出的各种奖惩诀定,要严格执行,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培养尊重法律权威的习惯。维护法律。大学生应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敢于抵制;坚诀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心态,消除袖手旁观、畏惧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私下了之的惧法现象。对于大学生及社会其他公民来说,帮扶弱智、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道德诉求,也为我国法律所规定和保护,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社会行为。所以,大学生要遵法守规、抑恶扬善,做新时代的护法使者。
2023-09-14 07:45:061

关于法律的知识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2、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3、法律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4、截至2019年11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300部。
2023-09-14 07:45:411

法律知识内容

法律分析:法律知识有很多内容,如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等许多方面。其中,民法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分析: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下面是我整理的十条常用法律法规: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14 07:45:501

关于法律的知识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的知识点只要有立法权,民事规范,刑事规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9-14 07:46:331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且是主犯
2023-09-14 07:47:084

行政涉及到哪些法律常识

1.行政人事工作需要了解那些法律知识 行政人事工作可大可小,可粗可细。如果涉及人事,至少需要了解劳动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行政规章,包括当地的政策都需要了解;同时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程序规定也需要了解,对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及基本流程必须知晓。有些单位是由行政人事部门直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那样的话就还需要对前述程序法律有更深的了解,并且需要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则等一系列法律规范内容。单位人事还经常涉及婚姻、生育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 行政方面的工作比较琐碎,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见得要求多专业,但是领域庞杂。根据你们单位的行政岗位职责划分而有不同。比如涉及工商证照办理的,至少要了解公司法、工商登记相关流程等;涉及车辆管理的,应该了解道路交通管理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合同管理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知识就属于必须了解的范畴;行政部负责人除了前述各领域法律都必须了解外,还因为经常需要处理一些紧急事态而有必要了解一些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包括一些刑事法律知识。因为很多时候,如果公司内有人出事涉及到公安处理的,通常都会直接找行政部协调。 此外所在单位本身的性质当然会直接决定所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范围,比如做外贸的,当然要了解一些外经贸领域的法律;做广告的,必须了解广告法;做特许经营的,要知道特许经营条例,等等…… 个人认为,作为行政人事岗位人员,法律知识不一定要精通,但是必须知晓大概,了解的目的在于知道法律的红线所在,知道办事的流程,知道风险的发生领域。重要的是使自己形成一种风险意识,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发现问题和规避风险,并且在真正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够思路清晰、行动准确。2.一般人应知的15个法律常识是哪些 1. 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误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 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 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下班时顺道买菜的情况。 4. 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5. 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6.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7.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8. 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可能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9. 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0.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1.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12.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3.双方不登记结婚,但已摆传统的结婚酒,是否符合事实婚姻? 答:新的婚姻法无“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双方不领结婚证,则在法律上没构成婚姻事实,法律上定义为“同居关系”。原则上这种情况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 14.如何从法律上判断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答:民间借贷属于高风险事件,法律规定高于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即民间借贷1年期利率高于24%(即月息2%)以上,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讲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3.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国务院行政法规: ·《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省市地方性法规(各个地方法规有些区别,下面列举武汉市相关规定): ·武汉市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 ·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 行政规章:·武汉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武汉市道路桥梁融雪防冻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2023-09-14 07:47:411

从哪些途径可以获得法律知识

去买一本《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基本上你能用到的法律都在里面。
2023-09-14 07:48:064

律师必须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

律师必须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有:1、法律体系:要了解各种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条款、规章制度和司法实践,如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制度。2、法律程序规定:要了解司法流程和司法程序,例如,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仲裁程序和调解程序等。3、合同知识:已经了解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房产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要熟知合同起草和解释的各种常见问题。4、法律实务:要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例如,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刑事案件、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咨询和诉讼。5、国际法律知识:要熟悉国际法律、商务和贸易法律,尤其是跨境交易、国际贸易争端、国际调解和仲裁等领域。6、社会调查和调查知识:为了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律师也需要各种调查技能,例如,调查公司、资产和个人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的收集等。律师的作用在掌握这些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律师还需熟悉法律文书的书写和操作,包括诉讼状、申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律师函、法律意见书以及各种调查报告等。律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情商、沟通技巧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律师是一种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其主要职能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和协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律师能给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其指出法律风险和避免风险的方案,并以此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以避免法律诉讼,并在需要的情况下代表客户进行和解协商,以达成相对满意的解决方案。律师还可以作为授权代理人出庭为客户进行诉讼,包括提起诉讼、答辩、举证、调取证据、辩护和代表客户进行和解等。
2023-09-14 07:48:161

想要通过司法考试,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想通过司法考试,首先要在上学期间掌握好书本知识,国家的相关法律,同样仍然要了解时事,了解更新法律相关方面的知识,这对考取司法考试有重大帮助。
2023-09-14 07:48:444

关于民事纠纷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问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民事纠纷的3个特点:一是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二是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三是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为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方面的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9-14 07:49:331

中学生应该具备的法律知识 。 写20条。

把5000元埋在土里
2023-09-14 07:49:582

生活中运用到的法律知识

法治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不是靠掌权者的威严甚至特权,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在中国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一)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奠基石(二)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护航员(三)法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四)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五)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助推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023-09-14 07:50:081

大学生应该学习哪些法律知识?

劳动法.别让单位玩了你.
2023-09-14 07:50:235

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啊!法律知识包括法律常识。
2023-09-14 07:51:073

什么是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包括法律规定、法律理论知识、法律常识、法制史知识以及法律经验等方面与法律有关的知识。
2023-09-14 07:51:343

青少年法律知识有哪些?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律。刑法主要规定的是什么行为构成犯罪,犯罪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法律。法理学主要是学习其他基础三国法(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主要是调整国际关系行为的法律等等 不能穷尽的例举!学法律的话,高校是有十四门核心课程
2023-09-14 07:51:525

优化发展环境心得体会

  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下是我整理的优化发展环境心得体会,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有人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喻为自然优势的倍增剂和劣势的弥补剂。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那么,经济发展环境要从哪些方面优化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务必找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局意识偏颇。 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认为,发展经济是党委、政府思考的事,只顾自己发展、部门发展,不管地方发展、整体发展,只关注部门经济利益得失,视部门利益至上,只要触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甚至是部分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计较”、“寸步不让”,致使有些优惠政策虽然以政府名义下了文,但仍然得不到落实兑现。有的受部门利益驱动,挖空心思寻找“生财之道”,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还有的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时,不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陈规,理而不治,一管就死。    二是市场意识滞后。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有的部门和领导思想观念滞后,仍然习惯用计划经济的那一套来看问题,办事情,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导致随意上路检查,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为了增加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不是着眼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而是漫无边际作承诺,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洋洋洒洒,十分诱人,但好看不中用。由于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乱承诺,乱签字,为今后的履约埋下了祸根。    三是服务意识缺乏。 一些部门手续繁,办事效率低。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办事人员素质较差,刁难设卡,雁过拔毛。一些垄断性行业“老大”思想严重,服务质量很差,其所作所为使企业和投资者难以容忍。     四是法制意识淡薄。 一些执法部门利用权力强行向企业摊派,加重企业负担。少数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存在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等现象,有的甚至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笔者认为就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个性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应彻底放开投资经营范围,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务必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透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状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务必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持续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搞好服务。环境优的标志之一是服务好。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一门式”bànzhèng收费服务大厅应做到“红灯不闪,绿灯常亮”,使之办事快,效率高。结合事权分工,建立对口帮扶职责制,主动为投资者及企业带给全方位的服务。要认真推行检查报批制、收费登记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活动“十不准”,同时,切实抓好“外来客商证”和“收费明白卡”的发放工作,为外商创造一个满意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   五要管好秩序。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政法部门要切实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外商及个体私营业主实行治安挂牌保护。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惩处执法腐败行为,重点是整治有法不依,知法违法的行为。对执法人员随意对企业、投资者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执法人员与社会流氓恶势力相勾结,侵害投资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办证、办照、年检强行向企业及投资者“搭车”收费,推销产品订购书刊;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六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务必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外商及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完善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敦促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未按投诉件转办、交办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责成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及当事人的职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法纪职责。以此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持续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我精心推荐
2023-09-14 07:42:271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哪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
2023-09-14 07:42:303

系列微课程的总体介绍什么意思?

微课程是什么,什么叫微课程? 其实微课程(microlecture)这个术语并不是指为微型教学而开发的微内容,而是运用建构主义方法化成的、以在线学习或移动学习为目的的实际教学内容。微课程具有完整的教学设计环节,包含课程设计、开发、实施、评价等环节。总的来说,微课程的方法是运用建构主义方法;其理论为:课程设计、开发、实施、评价
2023-09-14 07:42:323

机床日常维护保养

neirong
2023-09-14 07:42:325

如何调控与优化教师的发展环境山东师范大学

调控与优化教师的发展环境山东师范大学方法如下:1、优化培养环境,师范学生成长专心。师范教育是培养教师的教育,是教师队伍的源头活水。师范教育办得好,教师队伍素质高、教育事业发展强。2、优化周转住房环境,乡村教师居住安心,安心教学,无后顾之忧,教育均衡发展,坚实支撑。3、优化教学工作环境,教师办公舒心。学校是传道授业的场所,是教师工作的阵地。优化校企合作环境,双师交流放心。破解校企双向流动壁垒、双师型培养。
2023-09-14 07:42:361

微课程和微型课程都属于课程范畴,两者的区别在于

  1、时代背景不同,微课程是受终身学习需求和“微时代”发展所催化的产物,人们希望借助移动技术和设备,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学习任何内容;微型课程是针对当时学校教育中课程教学时间长、规模大的弊端而提出的。  2、适用领域不同。微课程主要适用于网络学习,微型课程主要应用于学校课堂教学、校本研修、微格教学或者小粒度的网络课程。   3、容量不同,微课程不能再进一步划分成更小的单元,而微型课程是由一系列小容量的学习单元组成。   4、适用学习类型不同,微课程可应用于正式学习和非正式学习,适合学生进行移动学习、泛在学习和碎片化学习;微型课程是针对学生的在校学习,主要应用于正式学习。
2023-09-14 07:42: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施工工艺一?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施工工艺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1、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的安装。2、施工准备2.1接到施工任务后,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现场,发现有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时,及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办理洽商手续。按照工程特点确定施工方法,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2.2设备、材料:2.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符合《SGBZ-0508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的有关内容。2.2.2主要设备:喷淋泵,水泵结合器,报警阀及组件,信号控制阀,水流指示器,喷哂头,气压给水装置,稳压泵等。其中喷哂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2.2.3一般常用材料:管材及连接件,型钢,焊条,氧气,乙炔,厚漆,麻,聚四氟乙烯带,膨胀螺栓,密封垫,螺栓,螺母,机油,防腐漆,稀料,小线,铅丝,电池等。2.3主要机具,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套丝板,管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钢卷尺,平尺,角尺,油标卡尺,线坠,水平尺等质量。2.4作业条件:2.4.1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现场水电气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系统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2.4.2预留预埋应随结构完成;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设备安装前,基础应检验合格。喷洒头及支管安装应配合吊顶装修进行。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安装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安装→喷头支管安装→喷头及系统组件安装→通水调试3.2安装准备:3.2.1熟悉图纸并对照现场复核管路、设备位置、标高是否有交叉成排列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洽商手续。检查预埋式预留调是否正确,需临时剔凿应与设计土建协商好。3.2.2安装前进场设备材料检验:进场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整洁,无缺损、变形及锈蚀;镀锌或涂漆均匀无脱落;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丝扣完好无损伤;水泵盘车应灵活无阻滞及异常声响;设备配件应齐全;报警阀逐个渗漏试验,阀门、喷头抽样强度、严密性试验结果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3.3管网安装: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钢管及管件,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法兰连接和焊接,焊口内外表面面场作好防腐。3.3.2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内部杂物,停止安装时已安装的管道敞口应封堵好。如需在镀锌管上开孔焊接时应提前预制,必要时管道两端有法兰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装。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上开孔施焊。3.3.3管道穿过伸缩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3.3.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支吊架选材及做法应满足施工图册要求。3.3.5干管安装:3.3.5.1喷洒干管用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和。也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序安装,吊装时应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稳定后再吊起一端。3.3.5.2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的橡胶垫片。法兰螺栓的规格应符合规定。紧固螺栓应先紧固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3.3.5.3水平安装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为主,每段干管应设1个防晃支架。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3.3.5.4立管暗装在竖井内时,在管井内预埋铁件上安装卡架固定,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8m,层高超过5m应增设支架。3.3.6支管安装:3.3.6.1管道的分支预留口在吊装前应先预制好。丝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预留口。焊接可在干管开口,焊上熟铁管箍。所有预留口均加好临时堵板。3.3.6.2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心。当需要采用补心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3.3.6.3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三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每一配水支管宜设一个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3.3.7水压试验:3.3.7.1喷洒管道水压试验可分层分段进行,上水时最高点要有排气装置,高低点各装一块压力表,上满水后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如有法兰、阀门等部位泄漏,应在加压前紧固,升压后再出现泄漏时做好标记,卸压后处理。必要时泄水处理。3.3.7.2水压试验压力应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当系统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1.4MPa;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MPa时,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再加0.4MPa。试压时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试压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3.3.7.3冬季试水压,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若低于+5℃应采取防冻措施。3.3.8冲洗:3.3.8.1喷洒管道试压完可连续做冲洗工作。冲洗时应确保管内有足够的水流量。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管网冲洗时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水口的颜色基本一至时方可结束。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合格后应将管内的水排队干净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3.3.8.2当现场不能满足上水流量及排水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情况与设计协商解决。3.4设备安装:3.4.1水泵安装:3.4.1.1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与消防水池刚性连接时应加减振器。加压泵可不设减振装置,但恒压泵应加减振装置,进出水口加防噪声设施,水泵出口宜加缓闭式逆止阀。3.4.1.2水泵配管安装应在水磁定位找平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与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兰先与阀门法兰紧牢,用线坠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点焊在这片法兰上,再把法兰松开取下焊接,冷却后再与阀门连接好,最后再焊与配管相接的另一法兰。3.4.1.3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3.4.2高位水箱安装:高位水箱应在结构封顶前就位,并应做满水试验。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钟的消防总用水量。与生活水合用时,应使水经常处于流动状态,防止水质变坏。消防出水管应加单向阀。所有水箱管口均应预制加工,如果现场开口焊接应在水箱上焊加强板。3.4.3报警阀安装: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再进行辅助管道及附件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正面与墙距离不宜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3.4.4水泵结合器安装:水泵结合器规格应根据设计选定,计有三种类型:墙壁型、地上型、地下型。其安装位置宜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附近不应有障碍物。安全阀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3.5喷洒头支管安装:3.5.1喷洒头支管安装指吊顶型喷洒头的末端一段支管,这段管不能与分支干管同时顺序完成,要与吊顶装修同步进行。吊顶龙骨装完,根据吊顶材料厚度定出喷洒头的预留口标高,按吊顶装修图确定喷洒头的坐标,使支管预留口做到位置准确。支管管径一律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异径管箍口,拉线安装。支管末端的弯头处100mm以内应加卡件固定,防止喷头与吊顶接触不牢,上下错动。支管装完,预留口用丝堵拧紧。3.5.2向上喷的喷洒头有条件的可与支管同时安装好。其他管道安装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应先安装好向上喷的喷洒头。3.5.3喷洒系统试压:封吊顶前进行系统试压,为了不影响吊顶装修进度可分层分段进行。试压合格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作严密性试验,稳压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3.6系统组件及喷洒头安装:3.6.1水流指示器安装:一般安装在每层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应水平立装,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的箭头方向保持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撞。3.6.2报警阀配件安装:报警阀配件一般包括压力表、压力开关、延时器、过滤器、水力警铃、泄水管等。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安装图册进行安装。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时,长度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5MPa。3.6.3喷洒头安装:喷洒头一般在吊顶板装完后进行安装,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喷洒头丝扣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带。3.6.4节流装置安装: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3.7通水调试:3.7.1喷洒系统安装完进行整体通水,使系统达到正常的工作压力准备调试。3.7.2通过末端装置放水,当管网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稳压泵应启动,停止放水,当管网压力恢复到正常值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当末端装置以0.94~1.5L/s的流量放水时,稳压泵应自锁。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7:42:421

苏轼的定风波原文和译文是什么?

原文:《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宋代:苏轼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译文:三月七日,在沙湖道上赶上了下雨,拿着雨具的仆人先前离开了,同行的人都觉得很狼狈,只有我不这么觉得。过了一会儿天晴了,就做了这首词。不用注意那穿林打叶的雨声,不妨一边吟咏长啸着,一边悠然地行走。竹杖和草鞋轻捷得胜过骑马,有什么可怕的?一身蓑衣任凭风吹雨打,照样过我的一生。春风微凉,将我的酒意吹醒,寒意初上,山头初晴的斜阳却应时相迎。回头望一眼走过来遇到风雨的地方,回去吧,对我来说,既无所谓风雨,也无所谓天晴。赏析:此词为醉归遇雨抒怀之作。词人借雨中潇洒徐行之举动,表现了虽处逆境屡遭挫折而不畏惧不颓丧的倔强性格和旷达胸怀。全词即景生情,语言诙谐。首句“莫听穿林打叶声”,一方面渲染出雨骤风狂,另一方面又以“莫听”二字点明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何妨吟啸且徐行”,是前一句的延伸。在雨中照常舒徐行步,呼应小序“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又引出下文“谁怕”即不怕来。徐行而又吟啸,是加倍写;“何妨”二字透出一点俏皮,更增加挑战色彩。首两句是全篇枢纽,以下词情都是由此生发。“竹杖芒鞋轻胜马”,写词人竹杖芒鞋,顶风冲雨,从容前行,以“轻胜马”的自我感受,传达出一种搏击风雨、笑傲人生的轻松、喜悦和豪迈之情。“一蓑烟雨任平生”,此句更进一步,由眼前风雨推及整个人生,有力地强化了作者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而我行我素、不畏坎坷的超然情怀。以上数句,表现出旷达超逸的胸襟,充满清旷豪放之气,寄寓着独到的人生感悟,读来使人耳目为之一新,心胸为之舒阔。过片到“山头斜照却相迎”三句,是写雨过天晴的景象。这几句既与上片所写风雨对应,又为下文所发人生感慨作铺垫。
2023-09-14 07:42:441

微课程制作步骤

一般微课的制作步骤及微课的制作采取了以下几个步骤:确定选题——撰写教案——制作课件——视频录制——后期制作——教学反思。(1)确定选题:确定课题是制作微课的首要环节和起点,科学的选题是微课成功的前提和基础。知识点选取一般是一节课中的重难点,且知识点必须足够细,5-10分钟内能够讲解透彻。(2)撰写教案:根据选题及教学要求,编写教学设计和教案。(3)制作课件:准备教学素材与练习测试,结合微课程知识点,充分运用图、形、声、像、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制作相应的课件,配合讲授不容易理解的知识点,辅助教师现场讲授。(4)视频录制:微视频是微课的核心,微课的录制可以选择计算机屏幕软件录制、摄像工具录制、录播教室录制。对于摄像工具录制、视频摄像工具拍摄可以选择手机、数码相机、DV摄像机、视频摄像头等一切具备摄录功能的设备。如果使用屏幕录制软件,要调整摄像头距离确保至少能看到整个头部。在视频后期处理过程中要保证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画面字幕同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适当注意镜头,与摄像头或者摄像机有眼神交流。特别是采用屏幕录制的时候,要利用鼠标的点击和拖动配合解说,适当使用画笔功能。知识点、题目等讲解不照本宣科,表述应有自己的见解。(5)后期制作:对已经录制好的视频进行编辑和美化以及保存,包括把视频片头和片尾的空白部分分割移除,并为视频的片头和片尾,配上背景音乐等。最后生成导出MP4或FLV高清视频格式设置,确保视频画面导出后不变形设置。(6)教学反思:微反思也是微课程的一部分,及时听取学生观看后的感受和反馈,对于学生不满意的方面要和学生多交流,找出好的解决方法和途径。也可以和爱好微课的同行多切磋交流,多观摩同行的优秀微课作品,找出每个作品的闪光点加以学习借鉴,以期不断改进微课制作水平。制作微课要注意如下要求: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基于教学设计思想编写微课程内容时,内容精炼,不泛泛而谈,若内容较多,可以制作系列微课程;微课程在内容、文字、图片、声音等方面必须准确无误;微课程讲解时,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声音响亮,抑扬顿挫;若在讲解中使用课件,ppt尽量做到简洁、美观大方;视频画质清晰,多采用中景、近景和特写等小景别画面,多使用固定镜头,保障视频质量。教师大头像不遮挡教学内容。
2023-09-14 07:42:511

机械加工设备(机床),维修、中修、大修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差别很大
2023-09-14 07:42:513

现在的闭式系统有哪几种

闭式灭火系统按工作原理分为:湿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1.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由喷头、管道系统、湿式报警阀、报警装置和供水设施等组成。由于该系统在报警阀的前后管道内始终充满着压力水,故称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或湿管系统。火灾发生时,在火场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感温元件温升达到预定的动作温度范围时,喷头开启,喷水灭火。水在管路中流动后,打开湿式阀瓣,水经过延时器后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水流中水力警铃发出声响报警信号,与此同时,水力警铃前的压力开关信号及装在配水管始端上的水流指示器信号传送至报警控制器控制室,经判断确认火警后启动消防水泵向管网加压供水,达到持续自动喷水灭火的目的。2.干式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特点是在报警阀后管路内无水,不怕冻结,不怕环境温度高。因此,该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和高于70℃的建筑物和场所。3.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系统是将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技术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保护对象起了双重保护作用。预作用系统由闭式喷头、管道系统、雨淋阀、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装置、充气设备、控制组件和供水设施部件组成。这种系统平时呈干式,在火灾发生时能实现对火灾的初期报警,并立刻使管网充水将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的这种转变过程包含着预备动作的功能,故称为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2023-09-14 07:42:522

怎样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保护自然 尊重自然 热爱自然
2023-09-14 07:42:534

皮肤病有哪几种?各有什么症状

皮肤病的种类:①皮炎湿疹类;如放射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沙土皮炎;湿疹、疱疹样皮炎、口周皮炎、淤积性皮炎、稻田皮炎、药物性皮炎、化妆品皮炎②病毒感染类:各种疣;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汗疱疹、麻疹、传染性红斑、小儿丘疹性肢端皮炎、Kaposi水痘样疹、风疹、幼儿急疹、、;③色素变化及斑痣类:色素减少性皮肤病,如花斑癣(汗斑)、白色糠疹、白癜风、白化病、斑驳病等;雀斑、紫癜、黑子、蜘蛛痣、黄褐斑、多形红斑(猫眼疮)、热激红斑、色素痣、太田痣、老年斑、晕痣、粘膜白斑、;④真菌感染类:癣、灰指甲(甲癣)、手癣(鹅掌风)、猫癣、足癣、桃花癣、曲霉病、着色芽生菌病、隐球菌病、癣菌疹、头癣、体癣(股癣)、脚癣、叠瓦癣、念珠菌病⑤皮肤肿瘤类:皮肤血管瘤、鳞状细胞癌、常见皮肤良性肿瘤、老年疣、神经纤维瘤、表皮痣、皮肤鳞状上皮癌、皮角、毛发上皮瘤、皮脂腺腺瘤、黑头刺痣、汗管瘤、皮肤纤维瘤、血管瘤、平滑肌瘤、皮肤转移性肿瘤、葡萄酒样痣、淋巴管瘤、皮肤骨瘤、恶性黑色素瘤、恶性雀斑样痣、蕈样霉菌病、皮肤癌、黑色素瘤、皮脂囊肿(粉瘤)、恶组、蕈样肉芽肿、湿疹样癌;⑥寄生虫、昆虫、动物性皮肤病:皮肤黑热病、皮肤阿米巴病、皮肤包虫病、血吸虫病、皮肤肺吸虫病、钩虫皮炎、蜈蚣咬伤、蜘蛛螫伤、虱病、毒鱼刺伤、毒蛇咬伤、跳蚤叮咬、蜱螫伤、匐行疹、皮肤丝虫病、蜂螫伤、蝎螫伤、桑毛虫皮炎、隐翅虫皮炎、海蜇皮炎、蚊虫叮咬⑦毛发、甲:多毛症、秃发、脂溢性秃发、腋毛癣、皮脂溢出症、斑秃、老年白发、精神紧张性白发病、少白头、漏斗部毛囊炎、脓肿性穿掘性头部毛囊周围炎、甲板营养不良、甲凹陷症、甲板纵裂、甲层裂症、脆甲症、横沟甲、厚甲症、钩甲、甲剥离症、杵状甲、点状甲、甲外伤、甲周肿痛、咬甲癖⑧遗传性皮肤病:色素失禁症、蛇皮癣(鱼鳞病)⑨其他:酒渣鼻、痤疮、多发性疖肿、、手足脱皮症、老年瘙痒、妊娠皮肤瘙痒、川崎氏病(急性发热性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足菌肿、无汗症、夏令痒疹、胼胝(老茧)、冻疮、多形性日光疹、褥疮、狐臭、脚臭、系统性红斑狼疮、药疹、唇炎、粟丘疹(粟粒疹)、皮赘、瘢痕、皮肤枯萎症、肉芽肿性皮肤松弛症。
2023-09-14 07:43:101

苏轼《定风波》的原文是什么?

定风波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词。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译文:不用注意那穿林打叶的雨声,不妨一边吟咏长啸着,一边悠然地行走。竹杖和草鞋轻捷得胜过骑马,有什么可怕的?一身蓑衣任凭风吹雨打,照样过我的一生。春风微凉,将我的酒意吹醒,寒意初上,山头初晴的斜阳却应时相迎。回头望一眼走过来遇到风雨的地方,回去吧,对我来说,既无所谓风雨,也无所谓天晴。赏析:此词为醉归遇雨抒怀之作。词人借雨中潇洒徐行之举动,表现了虽处逆境屡遭挫折而不畏惧不颓丧的倔强性格和旷达胸怀。全词即景生情,语言诙谐。而整首词表现出了诗人的旷达超逸的胸襟,充满清旷豪放之气,寄寓着独到的人生感悟,读来使人耳目为之一新,心胸为之舒阔。
2023-09-14 07:42:161

消防气体灭火系统有几种?

你种
2023-09-14 07:42:115

什么是"微课"?

微课一般指采用录制课的形式,将教学内容碎片化的数字信息资源。通俗一点讲就是将课堂内容录制成视频,老师可以出镜也可以不出镜,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录制课进行观看学习,摆脱上课的时间限制。
2023-09-14 07:42:034

你知道哪些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例子?

(打扰了,我是打酱油的)
2023-09-14 07:42:018

消防工程师:消火栓系统中一般需计算哪些

消火栓数量 消火栓布置间距 用水量
2023-09-14 07:42:002

狗狗做了肿瘤切除手术,应该怎么护理呢?

我给狗狗每天都会弄营养餐,搭配抗肿瘤食物,像西兰花??、红薯??、胡萝卜??、山药、南瓜等,同时配着宁良解创丸??一起服用,减少肿瘤复发的可能,因为是中药成分,长期服用也不会给狗狗的肾脏造成负担,狗狗也不抗拒,很好喂。
2023-09-14 07:41:5310

微课程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国内目前的研究现状,已经开发制作的微课程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类。(一)按素材来源分类1、教师微课程:一般是指教师根据自己、同行或专家的经验开发的微课程。2、书籍微课程:根据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书籍开发的微课程。3、文章微课程:根据报纸、杂志等媒体上的文章或论文开发的微课程。4、影视微课程:通过电影或电视节目开发的微课程。(二)按表现形式分类1、小现象微课程:对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叙述、解读和剖析。2、小策略微课程:在教学实践和学习过程中提炼出的简单、实用、可操作的策略。3、小故事微课程:通过讲述教育教学小故事,提炼出故事中的教育智慧。以上统称为“三小”微课程。(三)按使用对象分1、教师:包括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家校合作等2、管理者:包括学校文化、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3、家长:包括家庭教育、亲子交流、家校沟通等4、学生:包括重难点解析、学法指导、思维训练、情绪管理等
2023-09-14 07:41:511

摇臂钻床维修哪家好

机床维修肯定找修修哒数控;专注机床维修二十年,拥有60人技术维修团队,针对国内外高端数控设备:哈斯,德玛吉,马扎克,哈挺有着丰富的维修经验。机床维修
2023-09-14 07:41:421

微课程的分类有哪些

微课程是一套以微视频为核心,辅之以相应的教学资源与学习支持的学习资源。微课程可以单独讲解一个知识点,这个知识点可以是学科知识点、例题习题、疑难问题、实验操作,可以是生活中的科普知识或社会文化,可以是在职学习、考试培训等。按课堂教学方法分类根据教学活动中常用的教学方法的分类总结,同时也为便于一线教师对微课分类的理解和实践开发的可操作性,微课程可以划分为五类,分别为知识讲授型、解题演算型、实验演示型、角色扮演型、学习活动型。(1)知识讲授型主要用于课程要点讲授、重难点分析等,表现形式以教师授课视频为主,适用于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如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这是最常见、最主要的一种微课程类型。(2)解题演算型主要用于对典型例题及习题进行讲解,演算过程分析、逻辑推理等,表现形式以电子白板、手写板演示讲解为主。(3)实验演示型主要是对实验过程演示和重难点讲解, 可以是教师在实验室操作实验的现场视频,也可以是利用网络虚拟实验动画加教师旁述讲解,适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一定的设备和材料,通过控制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现象的变化中获取新知识或验证知识,在实验类课程中较为常见。教师在课堂教学时,把实物或直观教具展示给学生看,或者作示范性的实验,或通过现代教学手段,通过实际观察获得感性知识以说明和印证所传授知识。值得注意的是,一节微课程作品一般只对应于某一种微课程类型,但也可以同时属于二种或二种以上的微课程类型的组合,其分类不是唯一的,应该保留一定的开放性。同时,由于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不断发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微课程类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1.3.2 按微课程制作技术分类(1)高清摄像机实景拍摄型这类微课程的制作最为复杂,一般要求由专业化公司进行制作。制作工具要采用高清摄像机,教师在演播室以讲授某个知识点内容为主,结合屏幕演示、板书、教学用具等活动完成的课堂教学,对教学过程高清标准的摄像,拍摄完毕后对视频进行专业化的后期制作,添加视频特效及字幕,结合与课程相关的背景资料可以进行必要的编辑和美化。实景拍摄型微课程可借鉴微电影拍摄模式,由学校组成微课程研发团队,对课程内容进行情景剧设计策划,撰写脚本,选择导演、演员、场地进行拍摄,经过制片人后期视频剪辑制作,最终形成微课程。此类微课程中教师会全景出现并贯穿始终,教师是整个视频的主角。(2)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微课程是利用计算机进行动画的设计、创作与制作,产生真实的立体场景与动画,可以使人的视觉产生新的冲击,动画以其形象直观、表现力丰富的特点不仅可以激活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书本上的知识,深受师生的喜爱,给人一种身临其境、耳目一新的感觉。这类微课程的制作采用专门动画软件进行开发,教师本人一般不出现在画面中。这种类型微课程由设计者按照课程教学内容在计算机中首先建立一个虚拟的世界,并按照要表现的对象的形状尺寸建立模型以及场景,再根据要求设定模型的运动轨迹、虚拟摄影机的运动和其它动画参数,然后按要求为模型赋上特定的材质,并打上灯光,生成最后的微课程视频。三维动画技术模拟真实物体的方式使其成为一个有用的工具。由于其精确性、真实性和无限的可操作性,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在微课程制作方面,这种类型的微课程能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因此受到了众多学生的欢迎。关于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微课程在教学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第一,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微课程可以提供事物的具体形象从而促进思维的发展。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学生的思维发展要经历从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过程,而他们要学习的知识大多是已有的经验知识,不能亲身体会知识发现的过程,更不能获得一些事物的具体形象,而三维动画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使学生从事物的具体形象上升到抽象逻辑思维。第二,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微课程可以再现实验情景。在自然科学的教学中,教学常常始于实验现象、过程以分析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由于实验本身或现实条件的限制,真实实验情境的再现受到很多局限:有的实验时间跨度很长或稍纵即逝,实验现象不易观察;有的实验条件过于苛刻或实验设备过于昂贵难以完成;有的实验过程的发生和进行不便控制,变化细节和内在的变化规律不一定能直观地看到。产生于科学思维的理想实验、理想模型、科学想象等在现实中不可能做到,仅通过言语表述难以沟通表达等,这些都会给教学带来一定的困难。利用三维教学动画的“虚拟真实性”可以弥补这些方面的不足,实现替代性体验。第三,虚拟仿真二维、三维动画型微课程可以将抽象概念、规则具体化。基本概念、规则的学习会对后续学习的顺利进行与否产生较大影响。但是,概念、规则又常常是以定义的方式呈现,抽象程度较高,学习者在学习中往往感到困难。三维动画微课程可针对学生理解上可能产生的误区进行设计,将定义描述以可视化的方式表现,直观地表现现象与抽象规律间的联系,采用各种动画表现手法逐步引导学习者从现象中抽象出内在规律,帮助学习者突破思维上的难点,引导学习者的思维往更深层次发展。(3)触摸一体机PPT演示加真人拍摄型这类微课程的制做需要在配备触摸一体机的专用教室或录播室里进行,视频记录工具为高清摄像机。制作时一般由教师站在触摸一体机前进行教学内容讲解,触摸一体机同步播放课程PPT,教师可对PPT的播放进行控制。触摸一体机PPT演示加真人拍摄型微课程与实景拍摄型微课程制作过程基本一致,也需要进行后期视频剪辑制作,最终形成微课程,这类微课程中教师会全景出现并贯穿始终,教师是整个视频的主角。(4)电脑屏幕录制型这类微课程的制作相对简单,教师稍加培训就可以掌握,录制时一般由教师本人独立完成。电脑屏幕录制型微课程制作首先要选定教学主题,搜集教学材料和多媒体素材,制作PPT课件,然后在电脑屏幕上打开录屏软件,带好耳麦,调整好话筒的位置和音量,教师对照要PPT课件进行讲解,调整好PPT界面和录屏界面的位置后,进行录制。教师在录制时按照教案,一边演示幻灯片放映或对其进行各种操作,一边讲解。电脑屏幕录制型微课程在录制时可以选择是否录制教师本人的头像。录制完毕后,对录制的微课程视频用后期视频编辑软件进行适当的编辑和美化。由于这类微课程视频主要呈现教师的PPT课件,PPT课件的制作水平决定了微课程的质量,教师一定要制作精美的PPT课件上多下功夫。(5)可汗学院(手写板)型这类微课程的制作相对简单,由教师通过手写板和画图工具对教学过程进行讲解演示,并使用屏幕录像软件录制。教师稍加培训就可以掌握,录制时一般由教师本人独立完成。制作时首先针对微课主题,进行详细的教学设计,形成教案;其次安装手写板、麦克风等工具,使用手写板和绘图工具,对教学过程进行演示;第三步,通过屏幕录像软件录制教学过程并配音;第四步,可以进行必要的编辑和美化。这类微课程中教师一般不出现在视频中。(6)数字故事型数字故事型微课程就由数字故事(digital storytelling)发布为视频而产生的课程。数字故事是用数字化的方式表达故事,以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媒体元素,创造可视化故事的过程。数字故事作品作为一种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被众多一线教师采用,在学习、制作过程中,教师不仅能学会常用的教学软件的使用借以能够提升自身信息技术素养,同时可以将教学故事的可视化用以表达教学内容与知识点。数字故事型微课程主要用于学校的德育工作、课堂教学情境创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高级思维能力培养中。数字故事作为一种教学策略在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数字故事型微课程由教师自己制作,通常使用PPT软件进行制作,根据自己当前的教学目标,设计故事主线,并收集和加工相关的图片、视频、音乐、动画等素材,按照讲述故事的形式制成3 ~5分钟的PPT课件,用然后把PPT课件发布为视频而形成的一种微课程形式。
2023-09-14 07:41:411

多部门综合施策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

将会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开通网上融资超市以及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2023-09-14 07:41:414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名人名言

1、人与自然需要和谐共存。2、无径之林,常有情趣;无人之岸,几多惊喜;世外桃源,何处寻觅;聆听涛乐,须在海里。爱我爱你,更爱自然。3、河水静静地流着,我们在水中尽情地玩着,笑声、水声融在了一起,人与自然形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几片黄树叶、红树叶从水面上职过,贴着小河的脸,抒写着秋的诗句。4、人与自然间的正常关系,应当是欣赏与保护,对自然的欣赏,其实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欣赏大自然的山河壮阔,鬼斧神工;欣赏风花雪月的四季轮回;欣赏鸟翔蓝天,鱼潜水底的物竞天择。人将大地比作母亲,人类在母亲的怀抱中生存,体现的是真正的和谐。5、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伙伴。
2023-09-14 07:41:401

苏轼定风波原文及译文

苏轼定风波原文及译文如下:原文: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狈,余独不觉。已而遂晴,故作此。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翻译:不要倾听雨点穿过树林,和冲击树叶的声音,无妨一面歌唱呼啸,一面散步慢行。一根竹杖,一双草鞋,比骑马还要轻快,怕什么呢?在这烟雨迷漫里,只愿做个穿着蓑衣,戴着笠帽的渔夫,度过一生。有些寒冷的春风,把酒意吹醒了,山头的落日却来迎接我,回想一路走来时的寒风骤雨,虽然历经了无数的风波打击,管它的,回家吧!却可过着平静安定的生活。作者简介:苏轼(1037~1101)享年64岁,又名苏东坡,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南宋高宗朝,赠太师,追谥号“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汉族,是父亲苏洵的长子,是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和诗人。
2023-09-14 07:41:391

怎样维护和保养机床

数控机床维护的关键是加强日常保养,主要的保养工作有如下的内容:1.日检:主要项目包括液压系统、主轴润滑系统、导轨润换系统、冷却系统、气压系统。日检就是根据系统的正常情况来加以检测,例如,当进行主轴润滑系统的过程检测时,电源灯亮,油压泵应正常运转,若电源灯不亮,则应保持主轴停止状态,与机械师联系,进行维修。2.周检:其主要项目包括机床零件、主轴润滑系统,应该每周对其进行正确的检查,特别是对机床零件要清除铁屑,进行外部杂物清扫。3.月检:主要是对电源和空气干燥器进行检查。电源电压在正常情况下额定电压180v~220v,频率50hz,如有异常,要对其进行测量,调整。空气干燥器应该每月拆一次,然后进行清洗、装配。4.季检:主要从机床床身、液压系统、主轴润滑系统三方面进行检查。例如,对机床床身进行检查时,主要看机床精度、机床水平是否符合手册中的要求,如有问题,应马上和机械师联系。对液压系统和主轴润滑系统进行检查时,如有问题,应分别更换新油,并对其进行清洗。5.半年检:半年后,应对机床的液压系统、主轴润滑系统以及X轴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应更换新油,并进行清洗。
2023-09-14 07:4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