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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I胜威国际如符合以下三个特征,则涉嫌传销: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扩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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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胜威在百度知道还有托啊,哈哈,无非是想拉点下线而已,大家注意不要被骗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判断,你交钱才能加入胜威符合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而且你看到组织图就知道,你加入以后就是别人的下线,而且你的上线因为你的加入而得到领导奖。所以这肯定是传销。
拓展资料:
1、简介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2、发展形成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 西柚不是西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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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公民发现涉嫌传销活动的,应向当地工商局和警方举报,工商部门和警方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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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判断,要交钱才能加入胜威符合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而且当看到组织图就知道,加入以后就是别人的下线,而且新加入的上线因为加入而得到领导奖。所以这肯定是传销。
- 苏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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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誓言就不是什么好公司,正规公司一般不会用这种宣言的。
- 瑞瑞爱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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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胜威在百度知道还有托啊,哈哈,无非是想拉点下线而已,大家注意不要被骗了。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判断,你交钱才能加入胜威符合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而且你看到组织图就知道,你加入以后就是别人的下线,而且你的上线因为你的加入而得到领导奖。所以这肯定是传销。
- 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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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现金,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谨慎。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北境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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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 okok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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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判断就是你给钱的同时失去了什么?
能百分百的保证要回来还是只是口头说一下?
是否有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