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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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党员义务

  所谓义务,是指与“权利”相对的,在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义务和权力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党员的义务和权力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力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扩展资料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义务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做一个守纪律,合格的共产党员.心得体会1500

 党员的党性修养,就是一个共产党员的组织观念,它包括政治信念、阶级觉悟、组织纪律、共产主义道德修养等。社会的转型,经济体制的变革,使一些人在放弃了对传统价值体系的依附之后,出现信仰感的缺乏。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党性修养的具体内容也会随之发展和丰富。所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科学理论。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天赋的,不可能自发形成,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自觉的修养和锻炼才能形成。  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实际上就是加强党员本质的改造;就是党员自觉地主动地用党性标准来改造自己,按照党性原则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培养、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就是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和实践党的性质,用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通过不断的努力,创造优秀的业绩为实现党的理想、党的使命、人民的利益永远奋斗、奋斗、再奋斗。加强党性修养,不仅关系党员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历史使命的实现,而且也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的本质要求,是共产党员力量的源泉,是共产党整体执政能力的源泉,是党和党员不断发展进步的永恒主题。  二、不同时期党员先进性形象有着统一性、共同性  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党性最终落到人民性上,为民、务实、清廉是党性和人民性统一的集中表现。树立为民爱民的形象、求真务实的形象、艰苦创业的形象。党员的形象从个人的言与行来表现,群众看党的形象、看党的先进性,是通过每个党员个体的表现观察体验出来的,个体出了问题,势必会影响整体。党性修养要注意从小处着眼,从点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管好自身、维护自身的形象也是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关系的一种体现,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通过每位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党旗增光。  三、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对“修养”二字,孟子解释为:修,切磋、琢磨;养,涵养、熏陶的意思。就是磨砺、陶冶。用现在语言讲就是通过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觉悟、自我改造,从而达到自我完善的内化途径。  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对党员和干部来说,并不是新的要求,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党员干部能否始终如一,言行一致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能否坚持这样做,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一个非常重要而集中的考验。  四、加强党性修养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新时期党员的人生价值是什么?荣誉、地位、都不是!一个党员究竟怎样才算实现其人生价值,我们看到昔日党员的人生价值变得那样清晰、具体。如全国劳动模范梅河矿一井工人技师黄孝国,30多年以来,看到井上哪些电气设备不合理,就进行小改小革,多年来有40多项技术革新,创造价值30多万元。正是有了千千万万普通的党员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干一行爱一行,做好每件小事,尽职尽责地为祖国的发展奉献青春,奉献力量,才有了我们现在的繁荣富强。“不要去尝试做一个成功的人,要尽力去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追求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新时期一个共产党员的人生价值观。

党员包保责任是党员义务吗

党员包保责任里党员的义务

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建党以来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都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在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对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二、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和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1、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2.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在行使党员权利方面,许多共产党员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农村党员义务劳动有哪些

义务活动包括除掉杂草,清理垃圾,修整路面堆积的泥土等。入党程序: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3、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如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为社会多做贡献

思想指导行动,在不断追求共产党员高尚的思想境界、素质修养的基础上——该做的事去做好,能做的事尽力去做。

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一、个人作风基本情况近年来,个人在作风方面总体感到求真务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但结合个人学习工作的实际情况,自己在思想觉悟、纪律意识、价值取向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二、现有存在的主要问题1、理论学习不够。理论学习不系统、不广泛,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对现代科学技术、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自觉地、有意识地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融汇贯通,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工作。2、总之感念不牢固。我有时对待周围同学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是当手头的任务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一直自己对位同学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没有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预备党员,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淡化。3、原则意识不强。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方面存在差距,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较少,自我批评的标准不高,讲现象多,挖根源少,讲客观原因多,剖析主观原因少。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4、工作学习效率有待提高。工作学习节奏没能与学校工作协调一致,有冷热病。5、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有些工作做得不能让周围同学及群众满意。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十七大党章对党员义务做了哪些补充

第一章第三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第一款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第八款增写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六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第二款中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第五款增写了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十七大党章对党员义务作了哪些补充

第一章第三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第一款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第八款增写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六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第二款中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第五款增写了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党章对党员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几个方面

规范党员行为保证党的团结促进党的事业实现党的纲领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第一条

法律分析: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最重要的规范。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意义包括

1、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党员义务,既是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所有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这个尺度,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2、党员可以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还做得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3、对党的组织来说,可以用这个统一的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便于同它去检查和衡量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和督促党员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为切实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对党员中有不遵守义务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严重违背义务规定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进德修业,刚健有为。

属于党员义务的是哪些

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和条件的具体化。党员履行义务的情况能够帮助党组织、人民群众来评判党员和监督党员。因此,规定党员义务,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八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并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的。第一项是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义务。第二项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第三项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义务。笫四项是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第五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义务。第六项是勇于批评、敢于斗争的义务。第七项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义务。第八项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舍身报国为民的义务。自觉履行这八项义务,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每个党员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党员义务有几条

法律分析: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有8条。主要是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义务、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义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舍身报国为民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义务的主要内容

党员有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义务有哪些

党员义务有哪些问题一:共产党员的义务是什么?党员八项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川,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问题二:简述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和权利分别有哪些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问题三:党员的义务是什么?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问题四: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有哪些党员义务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行为准则。所谓党员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和条件的具体化。规定党员义务,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从条文方面看,党员义务又是党员应该做出一定行为或被禁止做出一定行为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党员义务的内容具有相对确定性,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和党的领导以及自身建设的实践经验的丰富及发展变化而日趋完善。比如十六大新修订的党章,在第一章第三条第一项关于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规定中,增写了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同时,将第三条第四项中关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党员和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党员义务属于义务性规范,它要求党员必须遵照执行,党员如果不执行义务或违反义务,党的组织将会对党员做出必要的处理。党员义务的约束对象为全体党员,它不具有国家法律效力,但是这种约束力对全体党员都具有同等效力。只要是党员,不管党龄长短、党内职务高低、对党的贡献大小,都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党员无论是谁,都必须无一例外地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员先进性标准的具体化。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恭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对于这一原则性规定究竟如何理解,如何判断、衡量党员是不是具备先锋战士的条件,是不是发挥了先进作用、发挥得如何?判断、衡量的基本尺度就是党员义务。党员履行义务的情况能够帮助党组织、人民群众来评判党员和监督党员。因此,对党员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举措。党章规定党员的八项义务为: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是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七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问题五: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第四条对党员的权利作了如下具体规定:(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党员的义务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章规定的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党员义务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来规定,不能由任何党的组织或党的领导人随意提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第三条,对党员义务作了8条具体规定:(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的这些义务,是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每个党员都必须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问题六:党员义务是什么缴纳党费问题七:党的八大义务是什么党员八大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八大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问题八:请问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十六大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八项义务: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畅”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问题九:党员的基本义务是什么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弗,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问题十:新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党员的义务包括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的权利包括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攻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为什么说履行党员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

首先,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党员义务,既是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所有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这个尺度,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党员可以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还做得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党的组织来说,可以用这个统一的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便于同它去检查和衡量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和督促党员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切实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关党员义务规定的教育;对党员中有不遵守义务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和教育;对严重违背义务规定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其次,党员履行义务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的战斗力来源于党的团结和统一。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履行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规定,才能使党内的政治生活正常开展,才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只有每个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整体。相反,如果党员不承担义务,甚至为所欲为,不负责任地说话办事,党员队伍就不能做到步调一致、团结一致,党也就无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也就没有战斗力可言。可以说,党员履行义务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再次,党员履行义务是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执行的需要。党员义务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对每个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个党员能不能按照党员义务的要求去做,事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执行。广大党员只有自觉、积极、认真地履行党员义务,才能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党员也只有认真履行义务,自觉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使自己认清时代的特征,适应时代的要求,紧跟时代的步伐,努力站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从而保证党在新时代总任务的顺利完成。相反,党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义务,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就得不到贯彻执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就得不到发挥,党员要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也就成了空谈。

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建党以来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都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在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对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和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1、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2.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在行使党员权利方面,许多共产党员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经常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诚心诚意地争取和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对自己批评、教育和帮助。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努力做到:第一,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党的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去完成,党的政策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创造性劳动去贯彻执行。共产党员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常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阐述自己对党的政策的观点,为改善党的工作,保证党的政策的正确和完善尽自己的职责。第二,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不利于甚至损害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言行,共产党员都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以感情代替政策,不拿原则作交易,对犯了错误的同志,既要进行不讲情面的严肃的批评,帮助其改正错误,也要防止无情打击,甚至冤枉、诬陷好人;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向党负责地进行揭发、检举并要求党组织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和不称职的干部以党纪、政纪和国法为准绳,以行斗争,从而捍卫党的利益和原则。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特别要注意这一点。例如,我们向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一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并善于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听途说甚至以讹传讹为根据。否则,我们反映的情况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情况,我们提出的建议就是没有价值的甚至是对党的事业有害的建议。再如,我们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批评,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质。批评时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团结的愿望出发。否则,则有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违纪的行为。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一旦党员自己意见未被采纳,个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搞非法活动。党员有权对任何党员和任何组织提出批评,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能不顾事实,或者夸大事实,更不能诬陷他人

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经常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诚心诚意地争取和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对自己批评、教育和帮助。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努力做到:第一,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党的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去完成,党的政策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创造性劳动去贯彻执行。共产党员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常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阐述自己对党的政策的观点,为改善党的工作,保证党的政策的正确和完善尽自己的职责。第二,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不利于甚至损害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言行,共产党员都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以感情代替政策,不拿原则作交易,对犯了错误的同志,既要进行不讲情面的严肃的批评,帮助其改正错误,也要防止无情打击,甚至冤枉、诬陷好人;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向党负责地进行揭发、检举并要求党组织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和不称职的干部以党纪、政纪和国法为准绳,以行斗争,从而捍卫党的利益和原则。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特别要注意这一点。例如,我们向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一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并善于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听途说甚至以讹传讹为根据。否则,我们反映的情况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情况,我们提出的建议就是没有价值的甚至是对党的事业有害的建议。再如,我们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批评,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质。批评时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团结的愿望出发。否则,则有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违纪的行为。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一旦党员自己意见未被采纳,个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搞非法活动。党员有权对任何党员和任何组织提出批评,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能不顾事实,或者夸大事实,更不能诬陷他人

党员义务和权力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简而言之:义务是获得权利的前提,权利是执行义务的保障。作为二者之间辨证关系,不论前置何种身份都是一样的。一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如此,党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如此。只不过对党员的政治要求与一般人的不一样,其权利义务的内容不一样罢了,但其辨证关系是一样的。

如何正确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

书上77页!!!

简述党员义务与党员权利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都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和发挥党员作为党的事业的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由6800多万党员组成,党员是党的一切事业的承担者,是党的历史任务的实现者。强调和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为了更好地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党员的积极性,这是党的事业最终成功的希望所在,同时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与资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有根本的区别,即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有着强烈责任感的、具有独立意志和健全人格的战士,而不是任何个人或小集团的工具。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就是确认党员在党内的主人地位,确认所有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离开这一点,党员先进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简述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简述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扩展资料1、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2、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是什么?

党员义务和权利

法律分析:党员的义务包括:(一) 认真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党员的权利包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八项权力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履行党员义务时党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建党以来党的建设方面的经验,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四大、十五大都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在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充实了新的内容,对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和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1、履行党员义务的主要途径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2.行使党员权利的基本要求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在行使党员权利方面,许多共产党员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简述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展板叫什么

党员宣传栏。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展板就是宣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员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是什么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如何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力的辩证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共产党有哪些义务和权利?如何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关系

懂的人都是他们自己人 答的人都不懂

简述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

法律分析: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关系是什么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事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也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二者相互依存,党员享受权利一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为前提,同事党员履行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3、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那种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无视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如何申请成为党员: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党员义务包括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党员的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中国共产党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了新的境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党员的责任感,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髙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