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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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功不仅是什么而且是什么什么什么等等各方面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功不仅是科技创新而且是"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售后服务"等等各方面的。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所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业者带来了逐梦机会,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什么时候提出的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是2014年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自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讲话,讲话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创业主体由过去的精英阶层走向普通大众,创业阵营,就包括了大学生、回国留学生、大企业的高管和连续创业者、大学和科研院所内开展创业的科研人员,这四路军合在一起,比以往的草根创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以前,一个创新产品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有金融资本介入,而现在,资本介入越来越前移,当一个好的想法刚形成的时候,就开始有投资了,因此,创新发展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义:“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是相互支撑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大众”勇敢的创业才能激发、带动和促动“万众”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只有“大众”创业的市场主体才能创造更多的创新欲求、创新投入和创新探索。另一方面,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基础上的才可能有“大众”愿意创业、能够创业、创得成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包含“创新”的创业才算真正的“创业”,或者说这种创业才有潜力和希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是什么呢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是鼓励企业创新。具体意思是,促进各类创新成果通过自主产业化、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使创新创业大军不断壮大,形成新产品、新市场和新业态,提升产业价值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什么时候提出的

2014年9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自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讲话,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2018年12月20日,“双创”当选为2018年度经济类十大流行语。202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紧紧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梳理归并成120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整个生命周期。建设目标《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一是区域示范基地要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三是企业示范基地要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如何推动发展的

强化创业创新支撑,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发展开放式创新。具体如下: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随着互联网向各个领域的融合渗透,大众参与创业创新的氛围逐步形成,各种新的想法和创意不断涌现,但如何将想法和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商业项目,则仍然需要多方面资源的支撑,能否有效获取各种商业化资源是决定创业活跃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而言,其创业创新所需的很多资源主要集中在其他市场主体手中,尤其是各种专业化服务商和互联网平台企业往往掌握着很多关键的创新资源。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3、发展开放式创新,消费者的在线化和互联化推动产业发展的主导权由生产端向消费端转移,快速感知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成为企业在互联网时代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两个之间的区别

1、性质不同:大众创业是中国大众借助中国改革的政策优势来创立起家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视作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双引擎之一。2、内容不同:万众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大众创业就是大众持续为个人做产生个人成就与个人财富的工作。3、意义不同:大众创业是富民之本。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行为,也是一种经济调控。万众创新则不是。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影响创新创业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国民素质、基础研究水平、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但核心是人的因素,关键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从某种程度上讲,推动创新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创新,要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充分调动和激发人的创业创新基因。就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创新,要大力推动创业企业发展,强化企业作为创新发动机的作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把创业、创新与人、企业这几个关键要素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突出要打造经济增长的引擎,而且突出要打造就业和社会发展的引擎,不仅突出精英创业,而且突出草根创业、实用性创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万众创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众创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什么意思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解读是:国家第一次以一种委婉而机智的口吻宣布了计划经济的死讯,并且承认市场经济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自2014年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的讲话,李克强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   3、我们的社会价值取向是“求稳”,一直都保守刻板,推崇循规蹈矩而否定与众不同。在家听父母话,上学听老师话,上班听领导话,要无私奉献,还要学职场厚黑学;大学生一毕业都想当公务员、进大公司。这样的价值观必须改变,所以说,“创业创新”是一场群众启蒙运动。   4、创业者是有强大自驱力的稀有物种, 创业是天性所致,真正的创业者完全不用号召,再艰苦的环境也阻挡不了他们。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本内涵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本内涵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激发创业热情,通过广泛参与和合作,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理念和实践。1.多方参与的创业大众创业强调创业机会的多元化,不仅限于特定群体,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创业。无论是个人创业、小微企业,还是大规模创业都受到鼓励和支持。2.创新的推动力万众创新鼓励所有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各个领域。创新不仅仅是科技领域的事情,而是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的革新。3.产业转型与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动产业转型与升级的重要手段。通过倡导创新创业,引导资源向更具竞争力的领域和新兴产业集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经济竞争力。4.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创业者和创新者之间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合作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5.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注重社会责任。在创业和创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平衡,并积极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总结起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理念,通过广泛参与和合作的方式,鼓励创业和创新,促进创业环境的优化和创新文化的培育。它涵盖了多方参与创业、推动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推动创业与创新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繁荣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做了你就知道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涵是什么?

内涵就是鼓励大家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从而稳定社会冶安!

万众创新,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大众创业,这是新时代下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随着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创新能力的提升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万众创新,是指通过联合众智,将社会上的各种资源、技术和人才等进行整合与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应用,解决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大众创业,是指通过创新创业,在市场竞争中释放创造力,增强个人价值,提升社会财富。在实践中,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万众创新需要大众创业作为创新的主体,而大众创业又需要万众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反映出新时代下的经济发展已经超越了单一的产业和企业,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国政府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比如,大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大众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总的来说,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是新时代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方向。只有通过万众创新和大众创业,才能不断提升中国经济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为什么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答:1.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能解放发展生产力 2.因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能使市场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怎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谋划策) 答:1.政府简政放权,营造宽松创业环境 2.依靠科技,实现创新 3.坚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制度 4.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中学生在创新上应该怎么做? 答:1.要明确社会责任感,树立远大理想 2.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敢于质疑,敢于向权威宣战,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探索,注重实践,培养动手能力,积极参加科学小发明和小制作等活动 四.中学生在创业上应该怎么做? 答:1.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我们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条件,发挥自身才能积极进取,努力创业,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国务院出台了六大新政推动大众创业是哪年?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六)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八)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九)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六、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十一)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十三)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抓紧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七、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十五)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十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十九)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快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二十)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二十一)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十、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二十六)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二十七)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务院                             2015年6月11日  

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动力,鼓励创新创造;推进投融资体制、税收、流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打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闸门,对扩大就业起到“推进器”、“容纳器”的作用。  二是要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三是要健全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制度,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四是搞好创业培训和服务,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运用社会各类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跟踪扶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五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努力扩大创业规模,提高创业比例。  六是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宣传,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

你如何看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为什么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答:1.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能解放发展生产力 2.因为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能使市场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怎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谋划策) 答:1.政府简政放权,营造宽松创业环境 2.依靠科技,实现创新 3.坚持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制度 4.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中学生在创新上应该怎么做? 答:1.要明确社会责任感,树立远大理想 2.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敢于质疑,敢于向权威宣战,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探索,注重实践,培养动手能力,积极参加科学小发明和小制作等活动 四.中学生在创业上应该怎么做? 答:1.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我们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条件,发挥自身才能积极进取,努力创业,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国家为什么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为了达成就业创新,才会有此种事情,

大众创业互助分享论坛交23300元最终可赚277万元是真还是假?

肯定是假的!千万不要相信这些交会费就能让你赚大钱的,不论是线上APP还是线下的什么公司。如果有这么好的机会,他们不会自己做吗?还给你分享让你赚一百多倍的收益?!碰到这种直接拉黑,不听就不会上当!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向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生产、管理、分配和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人才优先、主体联动。以人才支撑为第一要素,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潜能,鼓励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更多投身创新创业。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迸发的良性格局。——市场主导、资源聚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价值创造、共享发展。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成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创新创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加快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产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搭建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二)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促进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促进科技成果、专利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科技部牵头负责)(五)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科技部牵头负责)(七)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鼓励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开放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科技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八)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审批效率。(银监会牵头负责)(九)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不同类型的风险补偿机制。(银监会、人民银行、保监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证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改革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适时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十四)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投入和经费使用方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建立集群思、汇众智、解难题的众创空间。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挑战赛,通过众包共议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在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网络。依托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符合发展需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与网络,开展各类“双创”活动,推广各类大型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促进跨界融合和成果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合理引导预期,创新监管模式,推动构建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新就业形态、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建立平台企业履职尽责与依法获得责任豁免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强化系统性设计,打破制约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推进市场化的生产资料分享,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引领和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进一步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进展。(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二十一)加快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和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二十二)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二十三)研究制定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二十四)充分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大工程,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二十五)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国家外专局、公安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允许外国留学生凭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吸引更多高素质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万侨创新行动”,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公共服务。继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实施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以用为本,发挥实效,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三十二)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推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创新创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涉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内外资企业,在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和应用。(工商总局牵头负责)(三十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五)在有条件的基层政府设立专业化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六)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教育部牵头负责)(三十七)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基层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税务总局牵头负责)(三十八)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研究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九)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开展创业投资企业、院士专家、新闻媒体地方行。高质量办好创新创业赛事,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强劲支撑。国务院2017年7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参考资料:

政府怎么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很多方式啊,扶持更多的类似腾讯这样的创业平台就是相当于在推动了。你可以去一些创业平台,比如说众创。空,间的官网看看他们的相关信息,就知道他们受到多少的帮助的。搜索方法如下在浏览器里搜索点击进入官网点击查看更多

三方面举措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方面举措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赵文君)“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更优双创发展生态”“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三方面举措,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发展、扩就业、惠民生。会议提出,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创业就业,增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今年1至4月,全国净增加个体工商户292.9万户,带动就业水平更加明显。统计部门调查显示,目前个体工商户户均带动就业2至3人,预计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总数2亿左右。会议还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正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出多项举措,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一是聚焦就业导向,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增加经营场所资源供给,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二是持续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坚决制止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相关的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三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创业辅导和职业培训服务。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缓解个体工商户招工难问题,同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的职业培训、灵活就业的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提升素质和抗风险能力。

三方面举措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方面举措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赵文君)“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更优双创发展生态”“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三方面举措,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发展、扩就业、惠民生。会议提出,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创业就业,增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今年1至4月,全国净增加个体工商户292.9万户,带动就业水平更加明显。统计部门调查显示,目前个体工商户户均带动就业2至3人,预计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总数2亿左右。会议还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正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出多项举措,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一是聚焦就业导向,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增加经营场所资源供给,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二是持续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坚决制止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相关的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各项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三是推动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创业辅导和职业培训服务。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缓解个体工商户招工难问题,同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的职业培训、灵活就业的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提升素质和抗风险能力。

1.我国政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举措有哪些?

复制来的: 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环境非常重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了一项重要的部署,同时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

如何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后,税务总局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梳理归并成120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费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费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就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充分发挥集聚效应,给予企业金融支持。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1.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7.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8.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9.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10.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11.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12.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4.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5.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6.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    17.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1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    19.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2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2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2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2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2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29.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30.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3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3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3.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3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35.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36.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7.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8.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9.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创业投资税收优惠    40.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2.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3.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    44.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    4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6.创业投资企业灵活选择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方式    4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8.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征企业所得税    49.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五)金融支持税收优惠    50.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增值税优惠政策    51.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2.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53.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54.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6.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57.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58.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59.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6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6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3.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64.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5.金融机构向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66.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67.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68.个人转让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69.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70.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原始权益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1.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2.账簿印花税减免  二、企业成长期税费优惠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7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7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76.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7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7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79.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四)进口科研技术装备用品税收优惠    80.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81.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五)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82.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83.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8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六)科研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85.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6.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7.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88.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89.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90.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91.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92.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费优惠  (一)高新技术类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税收优惠    93.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4.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9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6.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97.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98.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99.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00.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10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102.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    103.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104.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105.承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可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    106.线宽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09.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0.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1.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2.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3.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114.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5.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6.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117.销售自主开发生产动漫软件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118.符合条件的动漫设计等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19.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120.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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