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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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生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煌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

犯罪心理学和心理学有什么不同??这是文科还是理科?

公安大学有犯罪学。但是没有犯罪心理学。犯罪学是文理都收的。但是理科生更多。然后女生人数一般占男生的百分之十。如果不考虑大学专业。犯罪心理学应该偏理吧,因为逻辑要求更强一些。但其实这种类型的学术,没有绝对属于什么科。综合性专业性还是比较强。比较好就业,属当前热门!!!望采纳!!!

为什么不建议学犯罪心理学

因为学习过心理学,人就变了,对女朋友变得非常温柔和体贴。对自己用了接纳,共情,力量,各种方法。对难以沟通的同事和家人,感觉有性格缺陷的,直接不跟他沟通。有些人学习心理学以后,变得佛系。你开心就好,我不强迫你,追寻内心的感受去,对他人绝对尊重。为了沟通一个事情,提前考虑正确的方法和理论。对带有攻击性的人,会正面迎击,少了迁就。变得过于理智,少了人类的真性情。

犯罪心理学派别

  在目前的犯罪心理学大致可分为五大流派:心理分析、行为学派、人本学派、认知学派以及生理学派等  当然每个学派之下还可以细分。而这些学派的起源多少是对其它学派的反动,也可以说是源于不同的信仰。  心理分析学派,有一套本能动力论,强调本能的发泄、本能的压抑以解释人的行为。而且在辅导方面,心理分析确有其重要的贡献。  行为学派,源于当时方法过于主观,而缺乏客观性,建立强烈的实验风格,凡事均必须是可客观测的,并强调刺激与反应的连结,而不考虑内部的历程。在确立心理学客观的量测,行为主义的贡献不小。  人本学派,源于行为学派对人价值的乎视--将人视为仅是刺激与反应连接的被动体。因此强调人的主动性,以不同阶层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解释人的行为。  认知学派,同样是对行为学派的反动--将人视为黑盒子。因此认知学派将人视为讯息处理的主体,着重于讯息处理模式,同时也承袭了行为学派强烈的实验风格。  生理学派,延袭了认知讯息处理的主题,但是着重在大脑的功能为处理模式的对应上。各学派间各而其不同的信仰,心理分析与行为学派偏向将人视为被动体,有人本学派与认知学派则偏向将人视为主动体。(生理较难分别,故略过)  而心理分析与人本学派强调于观察者主观的推理,相反的行为学派、认知学派与生理则着重在实验中客观的证据。当我们考虑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时,在这些不同的学派中,会被以不同的结果。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主要有5种方法:1.观察法  观察法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它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犯罪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观察法的依据是人的心理活动必然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犯罪人的心理尽管隐蔽,总要通过其言语、表情(面部表情、身段表情、言语表情等)以及行为动作表现出来,我们通过观察可以收集到大量的行为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解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观察法吸取了情报学、控制论、系统论等现代科学思想,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观察技术不断提高,从而使观察法收集的资料比较客观、全面而准确。但是,由于观察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相对较强,并且应用观察法只能了解某些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所以,观察法常常与其他研究方法综合运用。  根据观察地点的不同,可以将观察法分为实验观察法和自然观察法。前者是指在备有各种观察设施的实验室内,对被干预和控制的被试的观察。后者是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对未加控制和干预的对象的观察。如在日常的监管环境中对罪犯行为的观察。  根据观察中观察者所采取的角色,可以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考观察。在非参与观察中,观察者处在被观察群体之外,完全不参与其活动,尽可能不对群体或环境产生影响。在一项研究的初期,可以采用这种观察方法了解最基本的情况,以帮助形成问题的焦点或者研究的假设。参与观察就是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际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如研究者假扮罪犯进入监管环境中对罪犯人际互动的情况进行观察。研究者带着问题到实地去寻求资料和“理论性的解答”。  使用观察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者在观察前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第二,观察中的记录要详细、准确与客观,尽量避免掺杂观察者自己的希望与偏见;第三,对同一类行为,要尽可能做多次重复观察,尽量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  观察法的优点是能对被观察者在自然条件下的行为进行直接的了解,获得的材料真实可靠。在研究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访谈、问卷法等的实施有很大困难时,可采用观察法收集资料。  观察法的局限性在于:①研究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地等待所需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研究的现象,而要研究的现象却没有出现;②在自然情境中,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不易作量化处理,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③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知识经验、兴趣、愿望以及观察技能对观察资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观察者所收集到的资料可能差别很大。  2.调查法  调查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有问卷法、访谈法等,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1)问卷法  问卷法是采用书面问答的形式来收集被试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资料的方法。就问卷法整个研究过程来说,问卷的设计、问题的选择、问卷法的实施以及问卷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来进行,以此来保证问卷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和主观性。运用问卷法进行研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指导语要简洁诚恳,清晰明了;第二,问卷内容应生动有趣,题目用语要避免流露研究者的期待,题目不宜太多,回答方式应简明扼要;第三,问卷一般应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以保证其科学性。  问卷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较多的资料,研究结果的处理分析方便,很适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是问卷的回收率和填写问卷的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灵活性较差,且对被试的文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2)访谈法  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犯罪人,犯罪人的家长、亲友,办案人员等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研究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结构访谈和非结构访谈。结构访谈是依据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在结构访谈中,对选择访谈对象的标准和方法、访谈中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被访谈者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非结构访谈只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进行访谈,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只围绕访谈的主题,灵活地询问和交谈。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访谈法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手段。如果研究者有经验,可以收集到很多用其他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便于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但是,这种方法时、费力、费财,所得资料也难以进行统计处理和定量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受研究者素质的影响。  3.测验法  测验法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如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服刑罪犯的个性进行测量。  心理测验必须具有信度和效度,这是标准化测验的基本要求。信度(reliability)是判断心理测验是否可靠和稳定的指标。效度(validity)是反映测验有效程度的指标,即测验是否较好测到了所要测量的心理品质。有效度的测验常常也有信度,但有信度的测验不一定有效度。例如,通过测量头的大小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指标,有很高的信度,但没有效度,头的大小是帽子的大小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测量。  用标准化量表测量心理特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选用的测量工具应适合于研究目的的需要。第二,主持测验的人应具备使用测验的基本条件;如口齿清楚、了解测验的实验程序、能够严格按测验手册上规定的实施程序进行测验等等。第三,严格按照测量手册上规定的方法记分和处理结果。第四,对测验分数的解释应有一定的依据,不能随意解释。  观察法、调查法和测验法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来发现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但却不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要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借助于实验法。  4.实验法  实验法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  在实验中,包含着一系列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由实验者操纵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例如,在“人象辨认中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的实验中,实验者对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后,采用三种反馈的方式,即正反馈、负反馈和无反馈。在这个实验中,“反馈”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由自变量而引起的某种特定反应。在上述实验中,由不同的反馈方式而导致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变化,目击证人的辨认信心就是因变量。在实验中,实验者系统地操纵自变量,客观地观察和测量因变量,考察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实验法不但能揭示问题“是什么”,而且能进一步探求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实验中还有一类变量叫做无关变量,是实验时要尽可能控制的变量。  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是在实验条件的严密控制下借助专门的实验仪器所进行的实验,如用测谎仪研究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可靠性。现场实验是在实际生活情境中对实验条件作适当控制所进行的实验,如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中进行“分类管教”对罪犯犯罪心理矫正的效果的实验。实验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变量的控制和操纵,引起被试心理行为的变化,主动地获得所需要的研究资料,科学性较强,并且能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局限性在于研究的外部效度差,难以将结论推广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  5.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第一,选择的案例要典型,具有代表性;第二,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推论或提出假说。

犯罪心理学就业方向

犯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海关、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及军队保卫部门从事各种犯罪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边防管理等工作。根据统计分析,选择在教育培训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高达23%,主要工作单位为学校;选择在互联网电商行业工作的有6.5%;咨询服务业就业的毕业生达6%。其他占比较高的行业有金融、房地产、快速消费品等,心理学毕业生也能发挥专长(如房地产客户的消费心理分析、快速消费品购买心理分析、网站用户点击习惯分析、广告客户发展需求分析等)。很多人都把心理学当做一门专业,但其实它只是一个门类,这之下会针对不同的研究方向再划分出不同的专业。可能每个学校在专业命名和具体学习方面会有所差异。并且大部分本科生的学习以基础理论为主,所以专业分类不见得太细致,但以后的就业或者深造方向都是大差不差的。负责全国区域及门店培训管理及实施工作;针对业务发展,开发并编写包括经营管理,销售、产品专业、服务质量等培训课程课件;负责对公司的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了解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针对集团发展需求,结合商业运营模式,建设完善集团线上线上一体化培训架构体系;制定集团培训中心年度计划制定审核及推动实施,费用预算及控制;建设培训体系;充分调动及利用外部与内部培训资源,为集团各层面员工带来行业领先的运营管理理念及业务技能技术。

犯罪心理学的本质是什么?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学有哪些用途?

犯罪心理通常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活动中的心理,犯罪心理学就是研究在犯罪发生的自始至终,犯罪人的心理是如何发展变化的,有何规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1、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2、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3、犯罪心理的相对独立性。u2002案发现场对于破案是非常关键的,通过对案发现场的重建、模拟、再现能找到不少的物理痕迹与案犯的心理痕迹。犯罪现场重建应该是借助技术手段和思维工具,对犯罪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的综合分析,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虚拟性再现犯罪现场的侦查行为。成功的现场重建能达到发现未知物证和为进一步的侦查提供方向的目的,从而提高侦查效率、破除侦查僵局。u2002在一些疑难案件和变态案件中,心理痕迹的重要性非常明显,现场重建作为侦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心理痕迹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具体案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特定的,对于现场重建的要求也不同,心理痕迹在现场重建中的作用也各异。但是综合各种案件重建中心理痕迹的运用,我们可以将心理痕迹在现场重建中的运用分为两大方面:一犯罪情节重建中心理痕迹运用分析;二犯罪过程重建中心理痕迹运用分析。u2002犯罪情节是指犯罪行为过程的某一具体经过。犯罪时间、现场空间、当事人及行为动作、涉案物品、方法等要素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犯罪情节。犯罪情节的重建是指通过对现场收集的物质痕迹、心理痕迹的科学分析,组织犯罪现场构成要素的结构图谱,勾画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以展现案件现场中的证据链条。u2002犯罪过程是指犯罪行为发生所经过的阶段,是按照犯罪行为发生发展的顺序排列的、各个相连接犯罪情节的集合体。犯罪过程重建的目的在于通过各种现有的信息分析,排除或确认犯罪人在犯罪现场进行的行为。要实现成功的犯罪过程重建,心理痕迹分析就更为重要。因为犯罪过程本身是以犯罪人为主角的活动,离开犯罪心理痕迹分析的犯罪过程重建是苍白的和不可信的。u2002 犯罪过程重建不同于犯罪情节重建犯罪情节重建着重于心理痕迹承痕客体的分析,而犯罪过程重建着重于心理痕迹造痕客体的分析。u2002不难看出,在侦查过程中,重建案犯的行为方式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重建案犯的心理痕迹,并对其进行分析。越来越多的破案经历表明,对于类似于连环杀人案、集体杀人案等特大、重大的破坏性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运用到心理学,对案犯进行一定的性格、人格特质的分析,在结合案犯留下的物理特征,对于加快破案效率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u2002其实,心理学与刑侦结合,对案犯的行为进行心理分析,重建案犯现场,重现案犯当时的心理痕迹从而快速破的。u2002现在,心理学是个大热门,各行各业都在与心理学结合,对于刑侦,公安学校的学员,犯罪心理学已然是必修课程了吧。心理痕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对于刑侦、对于最后的破案,不得不说起到了异常重要的作用。 研究犯罪心理学,不仅可以帮助办案人员依据现场丝珠马迹侦破案件,也有利于监狱管教依据罪犯特征,有的放矢地改造他们的思想,促使他们重新做人。 从事 社会 管理工作的人员,研究犯罪心理学,可以从过去汲取经验教训,创建优质人文环境,推进 社会 公平正义。因为,缺乏公平 ,就缺乏诚信,缺乏诚信,就难以实现 社会 各个角落的文明进步。 家长、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研究犯罪心理学,也可以有效规避影响学生成长的负面因素,促进他们学有所成, 健康 全面地发展。 帮助执法部门破案。 主要用途就是刻画犯罪人的属性类别。 用途挺广的 但毕竟不是专业的 所以 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的用途 比如 在破案过程中 可以根据嫌疑人的一些细微的动作语气等 判断是否是他 也可以根据作案手法等蛛丝马迹 侧写出犯罪嫌疑人

犯罪心理学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自身因素,青少年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法律意识淡漠等。  家庭因素。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导致一些被溺爱的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坏风气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因素。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握不够,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社会因素。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孳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差、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心理结构: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到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加之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其身体、智力正处于发展的过程,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好奇心强,但思想幼稚,感情易于冲动,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辨别是非能力薄弱,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模仿性强,易于受外界影响,2.犯罪综合动因论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种主体内外因素综合的互为动力作用的结果。犯罪综合动因论揭示了构成个体犯罪的原因具体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综合动因论.它是一个泛概念,包括多种理论,主要的有;(1)犯罪原流论。它把犯罪原因分为两部分,即犯罪源和犯罪流。犯罪源指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犯罪流就是旧社会某些犯的现象,包括人流、意识流、经济流和制度流一等。(2)多种消极因素综合论。它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犯罪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3)四动态系统论。它认为犯罪原因是由人格缺陷、不、奥恩昆。一社会环境和行为环境四大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系统。要点:(1)整体性。认为影响个体犯罪的原因是主体内外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整体。(2)层次性。个体犯罪原因的母系统,是由纵向排列的不同等级、不同层次的原因系统以及水平方向上的各个子系统、各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各种因素可区分为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和条件性的因素。(3)结构性。原因系统中,各种不同因素的交互作用构成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系统,产生不同的犯罪类型。(4)动态性。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是系统内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个体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主体因素、主体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3.个体犯罪行为的产生中,往往包含着复杂的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被统称为"犯罪发生机制","犯罪发生机理"等.第一,"犯罪行为机制"或者类似概念是一个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关的概念,说明犯罪行为产生的有关情况.第二,多数学者所说的"犯罪行为机制" 或者类似概念,主要是指个体犯罪行为而言的.第三,"机制"和"机理"是两个近义词或者同义词,表达基本相同的含义,即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相互关系;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等.犯罪行为机制的主要内容 :狭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指犯罪行为产生的过程与模式.根据这个理解,犯罪行为机制解释"犯罪行为怎样产生"的问题.广义的犯罪行为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过程与模式的总称. 根据对犯罪行为机制的广义理解,犯罪行为机制主要涉及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a.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源泉.犯罪行为的动力机制回答为什么会产生犯罪行为的问题. 人类行为的内在动力,主要是指个人的需要以及由需要转化而来的动机. 除了需要和动机之外,个人的兴趣,情感,理想,信念甚至人生观,价值观等,也具有推定个人进行一定行为的动力作用.犯罪行为也是由犯罪人的需要,犯罪动机等内在动力直接引起的.b.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 对于典型的犯罪行为来说,可以比较明显地分辨出犯罪行为产生的不同阶段,这些不同阶段就构成犯罪行为产生的纵向过程.c.犯罪行为产生的横向模式 如果对一个个具体的犯罪行为的产生过程来看,就可以发现,很多犯罪行为并不是按照同样的典型模式产生的,而有可能是按照多种不同的模式产生的. 4.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development of the strueture of eriminal mind)犯罪 心理结构的发展经历着祝个阶段的形 态变化:(l)潜在形态。当个体只具有 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 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 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州一。 个体犯罪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 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 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 备状态。(2)恶变与整合形态。当外界 条件达到一定的阑值时,个体心理发 生突变,各种不良心理因素之间,由 潜在形态后期的半混沌半有序状态恶 变为胶着、稳定的有序状态,形成一 种合力结构。产生具有特定指向的犯 罪动机,并着手实施犯罪行为。(3)衰 落形态。当犯罪行为经过实施(包括既 遂和未遂),其犯罪欲求得到满足而暂 时不那么强烈时,或因犯罪行为受遏 止而恐惧感增强时,与犯罪相适应的 心理状态消失,行为人的常态心理因 素从抑制状态中恢复,内心矛盾冲突 产生,原来胶着、有序的犯罪心理结 构开始衰落,变得混沌无序、松弛涣 散。与潜在形态不同的是,由于增加 了犯罪体验,强化了犯罪心理,其孤 观恶性移度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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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偏重于行为分析,你可以重点看些案例解析

犯罪心理学主要流派有哪些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学习犯罪心理学从哪开始

、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系列 (美)巴特尔 等著,杨波,李林 等译/2009年02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2、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 主编/2010年07月/法律出版社 本书是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03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 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3、犯罪心理学(第五版) 罗大华 主编/2007年07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经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于1997年出版后,各政法院校和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广大读者也对本教材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根据读者的意见,我们于1999年和2003年两次作了部分修订。由于近年来社会犯罪类型和与犯罪作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也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亟待对原有的教材做一些补充和修正,我们于近日再次对《犯罪心理学》教材作了修订,出版了2007年修订本。借修订本出版之机,我们也同时改正了原教材中由于校对不细和撰写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 原教材为16章,为了较深入地研究刑罚惩罚的社会心理效应和对治理犯罪的功效,新增设了一章“刑罚心理”;同时,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犯罪心理学的视野,作为特殊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4、犯罪心理学 熊云武 编著/2007年08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之一,它以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为基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的相关问题,涵盖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机制、环境与犯罪、人格与犯罪、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情境、各种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预防、犯罪心理矫正等内容,具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特点。本书所选取的案例,其素材大多取自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并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5、 新编犯罪行为心理学 王锐 编著/2010年0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犯罪行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犯罪的本质、犯罪心理的实质和价值追求,以及犯罪行为预防与控制的内在联系等。这些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是解答犯罪行为具体现实问题的基础,是破解现代犯罪行为心理原因的钥匙,犯罪行为心理学理论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本书系统地介绍了犯罪行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对新型犯罪行为心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思考,力求在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方面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6、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刘邦惠 主编/2009年07月/科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自2004年出版以来,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析、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外,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析,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癖、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 《犯罪心理学》(第二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来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本书既可作为高等政法院校、警察院校以及其他院校学生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又可作为心理学科、犯罪学科理论工作者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工作人员的参考书。 7、犯罪心理学导读 水利水电出版社 8、犯罪心理学 张保平,李世虎 编著/2006年02月/公安大学出版社 在修订中,还是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现将该章内容加以拓展,并将章标题改为流动型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的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9、犯罪心理学 魏建馨,张学林 著/2003年02月/南开大学出版社 撰写本书的目的,是向学生们介绍当今犯罪心理学研究领域的现状,同时向他们展示犯罪心理学家在尝试提示犯罪心理时所感受到的兴奋和面临的挑战。或许有人会问,现在诸如犯罪心理学的教材比比皆是,还能写出什么样的内容而令人更加激动吗?然而事实是,在这样的一段时间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领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传统的理论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可以说凡是与犯罪心理相关联的问题都成为人们探索的课题,人人都想标新立异,都想具有不同凡响、独到之处。这种学术竞争的态势,可以使人们开阔视野,去伪存真,找寻到真正归宿。当前犯罪心理学家所关注的包括以下一些主要问题:天性与教养是如何相互作用促成个体的犯罪心理与行为的,犯罪人格的本质是什么,个体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存在着的差异性,怎样才能预防、减少直至消除犯罪等。如果能够从对这些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人们的问题的探讨过程中,激发出些许人类智慧的闪光,使我们获得令人欣喜的想法和有效的犯罪控制系统的设计,这也就是作者最大的期待。 10、犯罪心理学(第四版) 张保平,李世虎 编著/2006年02月/公安大学出版社 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 11、青少年犯罪心理-变态心理学理论与应用系列丛书 张理义 主编/2009年05月/人民卫生出版社 本书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12、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栗克元,吕瑞萍 主编/2009年09月/郑州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自从20世纪80年代复兴以来,通过犯罪心理学移植、本土化过程已经从单一的理论构建逐渐向服务于司法实践方向发展。现阶段司法实践更强调整体和功能的研究、强调增加社会心理学的元素以及与刑法融会贯通,形成跨学科的视野,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冲突与矛盾。实践证明,这门学科对于揭示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进而遏制犯罪、减少犯罪,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书力图在理论架构、心理技术以及应用研究诸方面出新。 13、犯罪心理学/21世纪心理学教材系列 2004年02月/科学出版社 14、犯罪心理学(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张晓真 编著/2008年02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在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犯罪心理学》(张晓真主编、杨扬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为适应高等警官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需要而编写。 根据警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依据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现状及教学需要,本次修订对原书的有关章节进行了增删。 15、犯罪心理学习题集 严圭,吴宁 主编/2005年10月/中国林业出版社 原来我们周边的生活中充满了可以用心理学的知识去看待、去分析的问题,一旦学会用心理学的观点去审视问题,我们就多了一个视野,多了一种方法,也多了一份与人与己交往的自由。当然习题的回答,有一些... 16、现代法学教材:犯罪心理学 梅传强 主编/2007年02月/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书是在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犯罪心理学》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次修订,除了对原来相关内容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外,我们还根据近几年笔者对犯罪心理学问题的思考,增加了一些新的章节;同时,也借鉴和参考了同行的一些研究成果,以期能够反映犯罪心理学发展的最新动态。 17、犯罪行为研究方法--司法心理学系列 (美)哈根(Hagan,F.E) 著;刘萃侠,罗震雷,黄婧 等译/2009年02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本书特色在于: 整体思路:用有关犯罪行为的具体研究实例来说明研究方法,把普遍应用的研究原理和刑事司法领域的特色相结合。 组织结构:以学生或研究人员从事研究的一般步骤、过程为顺序来组织内容,易于学习。 内容呈现:涉及内容详尽全面,包括研究的步骤、研究伦理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研究设计与实验模型、收集和分析数据以及各种测量和评估方法等。 18、犯罪心理学阅读材料 严圭,吴宁 主编/2005年10月/中国林业出版社 为犯罪嫌疑人画像——用于案件侦查的心理分析方法阅读材料之五 杨新海心理画像与剖析——犯罪人格与社会化缺陷阅读材料之六 在加沙感受“哈马斯” 相关链接 “少年肉弹”震惊世界阅读材料之七 一起由...19、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 张明 主编/2004年04月/科学出版社 “图解现代人心理新话题”是一套从心理学的入门开始,全面地对心理所涉及的领域进行介绍的丛书,其内容充实,图文结合,深入细致地探求心理学的内涵,旨在解决人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本书是这套丛书之一。犯罪行为的产生于当事人内心世界的形成,发展、变化等因素有关,所以我们不能只看表面来判断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人员,而是要了解罪犯人心理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本书针对现代社会常见的青少年犯罪,吸毒、抢劫、性犯罪等各种行为的原因和对策进行相应的分析,帮助读者及早洞察犯罪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同时还有助于挽救失足者。 本书适合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一般读者阅读,对于心理咨询人员以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20、犯罪心理学 林少菊 主编/2008年09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为提高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质量,培养适合新形势下社会要求的合格人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老师根据我国公安教育的特点及需要,结合长期教学实践,编写了这本《犯罪心理学》教材。 本教材运用犯罪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在充分吸收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揭示不同类型犯罪心理及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探索公安等司法实践中打击犯罪及预防犯罪的对策心理。教材内容既遵循学科发展渊源,注重学科体系的理论阐述,同时又着眼于当前社会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及公安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新举措,将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融入其中,力求做到教材体系编排的科学性、教材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21、解读心理学与犯罪透视理论与实践(现代西方犯罪学译丛) (英)马吉尔 著,张广宇 等译/2009年0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一个普遍的假设认为心理学存在许多缺陷而不适合用于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从业者描述他们自己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像物理学家或生物学化学家一样采用这类“硬”科学同样的调查方法。当其他社会研究学科已... 22、青少年犯罪行为分析与矫治--司法心理学系列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3、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 著,李玫瑾 等译/2005年04月/公安大学出版社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 24、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 (英)古德琼森(Gubjonsson,G.H.) 著,乐国安,李安 等译/2008年01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本书重点是心理学知识与原理在法庭审讯和供述中的应用,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心理学技术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警察、心理学家和法律职业工作者对供述证据的收集和评估。 25、歧路人生:犯罪心理专家评大案 胡杰 著/2006年01月/群众出版社 分析犯罪心理,揭示犯罪人格--我国“犯罪心理画像”李玫瑾,和有着十五年法医工作经历的冯雪博士,点评刑事大案! 26、自白的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系列 (日)浜田寿美男 著,片成男 译/2006年03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自白的心理学》紧密结合甲山案件等四例具体案件,仔细分析审讯过程,阐明子自白的心理机制问题。 27、 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李玫瑾 著/2010年02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 28、犯罪动机与人格(一般著作) 刘建清 著/2009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犯罪动机是激发与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力量。犯罪性动机则是其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29、罪犯心理咨询(第二版)——司法心理学系列 (美)马斯特斯(Masters,R.E.) 著,杨波 等译/2005年09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共情与犯罪 儿童虐待、大脑以及罪犯咨询 30、罪犯心理学 杨威 主编/2009年08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警官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习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文字多,有关犯罪心理学书籍更加详细内容,可以中国心理学家网原站查看。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1、对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 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 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 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 ”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2、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 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生的由来。 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 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 “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 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 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 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 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 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 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 3、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 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 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煌 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4、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 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 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 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 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 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 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 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 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 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 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 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学要学什么科目

答:需要学审判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和心理学综合。犯罪心理学的定义狭义:就是用心理学知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广义:就是用心理学知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比如侦查和审讯的心理甚至是国外有专门开的一堂课,审判心理学。为了更全面的照顾外延.【法律心理学】是介于法学和和心理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主要是把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司法领域】有助于提高司法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和罪犯的改造。开设院校

学犯罪心理学的话,毕业以后好就业吗?

只要你专业能力强,自己对自己的掌控能力也出色,犯罪心理学这个专业毕业找工作肯定不成问题,现在就需要这样的人才和那些犯罪人员对抗。

犯罪心理学就业方向

其他信息: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心理学专业,它是心理学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材料补充:犯罪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十分可观,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 法学类共5个专业,犯罪学专业在法学类专业中排名第4,在整个法学大类中排名第30位。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犯罪心理学专业选科要求

犯罪心理学专业选科要求介绍如下: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侧写,起源于194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阶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从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

犯罪心理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犯罪心理学(Criminal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它要应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特殊的群体——犯罪人的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关注人的心理的实质、各种心理活动的基本规律、人的心理发生发展变化,以及心理学研究的各种方法等。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什么的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学要学什么科目

犯罪心理学专业学的科目主要有: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犯罪心理学是一门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即从心理活动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学科。

犯罪心理学考研科目?

2022考研考生在备考之前首先要了解目标专业的考试科目,对目标专业有系统的认识,对考生无疑是很大的帮助。猎考考研心理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犯罪心理学考研科目”这篇文章,希望对考研的考生有所帮助!犯罪心理学考研考什么科目取决于报考学校,如中国政法大学初试科目是(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43)心理学综合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yjs/

如何学习专业犯罪心理学

可以自己先看一些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书,先了解一下。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①犯罪心理结构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要学犯罪心理学应该报考什么专业?

犯罪心理学实际上叫做犯罪学,以研究犯罪行为为目的,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的主干,属于侓法类

犯罪心理学书籍哪些不错

犯罪心理学:1、《犯罪心理学》(美)巴特尔 等著,杨波,李林 等译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罗大华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犯罪心理学》熊云武 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4、《犯罪心理学》梅传强 主编 法律出版社5、《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 著,李玫瑾 等译 公安大学出版社6、《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张明 主编 科学出版社 7、《解读心理学与犯罪透视理论与实践》(英)马吉尔 著,张广宇 等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8、《歧路人生:犯罪心理专家评大案 》胡杰 著 群众出版社 9、《犯罪重建 》(美)奇泽姆,(美)特维 编著,刘静坤 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0、《犯罪动机与人格 》刘建清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1、《犯罪人特征剖析 》(英)艾思沃斯(Ainsworth,P.B. 著,赵桂芬译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学有什么区别?

应该是犯罪学包含犯罪心理学,犯罪学有心理、行为等方面,而犯罪心理学只是从心理这一个角度来解释犯罪的缘由。

如何开始犯罪心理学专业的学习?

可以自己先看一些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书,先了解一下。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①犯罪心理结构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犯罪心理学专业需要选学什么科目

这个专业.....你不会是想搞刑侦吧???我觉得心理学虽然是理科但是其实跟你选什么科目没什么直接关系,这个专业毕业了简直.................没什么对口的工作

犯罪心理学书籍都有哪些?

1、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系列(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2009年02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x0dx0a2、犯罪心理学梅传强主编/2010年07月/法律出版社本书是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03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x0dx0a3、犯罪心理学(第五版)罗大华主编/2007年07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本书是经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于1997年出版后,各政法院校和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广大读者也对本教材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根据读者的意见,我们于1999年和2003年两次作了部分修订。由于近年来社会犯罪类型和与犯罪作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也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亟待对原有的教材做一些补充和修正,我们于近日再次对《犯罪心理学》教材作了修订,出版了2007年修订本。借修订本出版之机,我们也同时改正了原教材中由于校对不细和撰写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原教材为16章,为了较深入地研究刑罚惩罚的社会心理效应和对治理犯罪的功效,新增设了一章“刑罚心理”;同时,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犯罪心理学的视野,作为特殊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x0dx0a4、犯罪心理学熊云武编著/2007年08月/北京大学出版社本书是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之一,它以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为基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的相关问题,涵盖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机制、环境与犯罪、人格与犯罪、犯罪动机、犯罪心理情境、各种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预防、犯罪心理矫正等内容,具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特点。本书所选取的案例,其素材大多取自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并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x0dx0a5、新编犯罪行为心理学王锐编著/2010年0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犯罪行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犯罪的本质、犯罪心理的实质和价值追求,以及犯罪行为预防与控制的内在联系等。这些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是解答犯罪行为具体现实问题的基础,是破解现代犯罪行为心理原因的钥匙,犯罪行为心理学理论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本书系统地介绍了犯罪行为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对新型犯罪行为心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思考,力求在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方面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x0dx0a6、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张明主编/2004年04月/科学出版社“图解现代人心理新话题”是一套从心理学的入门开始,全面地对心理所涉及的领域进行介绍的丛书,其内容充实,图文结合,深入细致地探求心理学的内涵,旨在解决人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本书是这套丛书之一。犯罪行为的产生于当事人内心世界的形成,发展、变化等因素有关,所以我们不能只看表面来判断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人员,而是要了解罪犯人心理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本书针对现代社会常见的青少年犯罪,吸毒、抢劫、性犯罪等各种行为的原因和对策进行相应的分析,帮助读者及早洞察犯罪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同时还有助于挽救失足者。本书适合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一般读者阅读,对于心理咨询人员以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x0dx0a7、犯罪心理学林少菊主编/2008年09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为提高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质量,培养适合新形势下社会要求的合格人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老师根据我国公安教育的特点及需要,结合长期教学实践,编写了这本《犯罪心理学》教材。本教材运用犯罪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在充分吸收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揭示不同类型犯罪心理及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探索公安等司法实践中打击犯罪及预防犯罪的对策心理。教材内容既遵循学科发展渊源,注重学科体系的理论阐述,同时又着眼于当前社会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及公安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新举措,将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融入其中,力求做到教材体系编排的科学性、教材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x0dx0a8、犯罪心理学(第二版)刘邦惠主编/2009年07月/科学出版社《犯罪心理学》自2004年出版以来,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析、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外,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析,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癖、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犯罪心理学》(第二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来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本书既可作为高等政法院校、警察院校以及其他院校学生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又可作为心理学科、犯罪学科理论工作者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工作人员的参考书。x0dx0a9、犯罪心理学导读水利水电出版社x0dx0a10、犯罪心理学张保平,李世虎编著/2006年02月/公安大学出版社在修订中,还是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现将该章内容加以拓展,并将章标题改为流动型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的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欣赏美文】犯罪心理学

心是罪恶之源——从《七宗罪》看人类犯罪心理假如上帝确实不存在,那么就有必要创造一个来。 ——伏尔泰 说起罪,人们首先可能会想到基督教中的原罪说,还有佛教中关于因果循环,业障的说法,这是宗教上的罪,是一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实施了这种行为的状态。通常这种行为准则由一个神(如上帝、神等)来裁定。 但法律上的罪,是做出违法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是不全同于道德、宗教、习俗的罪恶。无论是宗教上的罪,还是法律上的罪,其产生的出发点都是人心,因为人心最难规范,人心的轨迹也最难循,所以才有了古往今来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犯罪事件,有那么多的受害者,以及被世俗审判的罪人。能将宗教的罪以及世俗的罪阐释得最好的,要数大卫·芬奇执导的同名电影——《七宗罪》了。 那是一部令人抓狂的影片,被誉为“电影史上最成功、最具有代表性的心理惊悚片之一”、 “一部具有浓厚哲学意味的警世录”。故事背景是一个整天下雨的城市。威廉是纽约警察局的刑事警官,也是个凶杀案专家,他当了32年的警察,多年来几乎每一分钟都在辛劳地工作,他也看到和感受到了太多的不幸,他觉得疲惫极了,幸好现在还有7天他就要退休了,终于可以享享清福了。为了接替他的工作,上面给他派了一个新搭档——年轻气盛的米尔斯。米尔斯是和妻子翠西一同搬到纽约来的,起初翠西并不同意来这座繁乱的城市,但米尔斯认为只有这里才能让他接手一些重要的案子,在他的百般劝说下,翠西才同意了。 威廉作风严谨,办事老成,米尔斯则有些冲动,心高气傲的他对威廉办案的方式很不以为然。也许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了的,米尔斯的第一个案子正是威廉的最后一个案子——一个胖得出奇的男人在家中被杀了,可是在现场,米尔斯和威廉却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紧接着另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位富有的辩护律师格特被杀害,在凶案现场的地板上,凶手用血写着两个字:贪婪。细心的威廉重新回到前一个案发现场,不漏掉每一个蛛丝马迹,终于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两个字:暴食。这时他们才醒悟到原来他是被强迫吃下大量的东西直到胃被撑破而死的。这时,威廉猛想到了《失乐园》中的语句——基督教的七重罪孽: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和嫉妒。他认为接下来还会发生5起谋杀案,分别与其他的戒条可怕地联系起来,可米尔斯却并不相信。 翠西邀请威廉来家中吃饭。米尔斯有些不高兴,但翠西却和威廉谈得很愉快。后来在现场发现的指纹使毒贩维克多成了怀疑对象。他有前科,而且有心理疾病。但当警察赶去拘捕他时,却发现他早已经死了,在墙上写着“懒惰”二字。通过图书馆内部的调查资料,威廉终于把目标锁定为记者约翰·多伊——一个为了不留下自己的指纹而将手指上的皮剥掉的变态者。但当威廉和米尔斯前去寻找他时,他已经溜走了。 在约翰家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金发妓女的照片。但等他们找到她时,她也死了,旁边又是“淫欲”两个字。到星期日,威廉就要退休了,而约翰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他又下手了。一个女人赤裸地死在床上,旁边写着“骄傲”。 威廉决定办完这个案子再退休,可约翰却突然来自首了。谨慎的威廉认为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因为还有两条罪未完成,约翰一定还有花招。约翰招认还有两具尸体,并愿意带他们去找。 这时,有人给米尔斯送了个包裹来。威廉打开时却发现了里面竟是翠西的头颅,约翰告诉米尔斯是“嫉妒”杀死了翠西。盛怒和悲伤之下的米尔斯无法控制自己,开枪打死了约翰——他犯了“愤怒”之罪,成了完成7条训诫的最后一个人。看着米尔斯被押上警车,威廉面对夕阳默默无语。影片向人们呈现了一个变态的宗教杀手。导演大卫·芬奇无意用血淋淋的感官刺激和大量的追逐场景来达到使人恐怖的效果。他并非对杀戮场面进行简单的电影图解,而意在揭示这种杀戮后后面的东西。 这部电影塑造了与以往电影中截然不同的一类杀手。他们杀人并非是因为嗜血,而是有着强大的理论信条加上妄念来实施他自以为的通过“审判”和布道来拯救的目的。这个杀手也许平时连一只鸡也不杀,但是他找到了依据来实施对人的毛骨悚然的谋杀,最重要的是他并不认为自己犯了罪。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是产生这类杀手的外在原因。 这在现实生活中美国持续不断发生的连环变态杀手事件也在电影中不断有所反映和体现。然而,罪恶发生的原因还在于人的心灵。例如影片中的七宗罪的本源就是人的心灵,而这个可怕的杀手正是在对这些罪进行判决,最后他也以嫉妒罪审判了自己。现实中很多犯罪人在精神气质、思想观念上与影片中的罪犯十分接近,通过分析比较,我们可以很快发现,来自心灵的罪恶是他们共同的特点,他们为了获得心理上的各类(如欲望、贪婪等)满足,不惜破坏自己良知、信誉和生存环境,这就是作恶的源头。当心里充满罪恶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罪恶的。所以在作恶者的眼里,他们所作所为是可取的。他们以冷漠的态度对待一切。 要知道,当人的心学会冷漠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冷漠了。至此,他们彻底沉沦,为了犯罪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会以人们心中的权威,例如上帝的名义。知识链接意大利诗人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1.好色,即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 2.饕餮,即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囤积过量的食物。 3.贪婪,即希望占有比需更的财物多为之贪婪。 4.懒惰,即懒惰及浪费时间。 5.愤怒,即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6.妒忌,即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 7.骄傲,即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 最大的证据是人心?——古代犯罪心理学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管仲“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曾经,一部《包青天》令宋朝包拯断案如神的美名广为流传,世人都说包拯断案已到了“日判阳间不平事,夜审地狱冤屈案”的境界。或许这其中有很多夸张的成分,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古代对于刑侦的重视。 近年来,唐朝名臣狄仁杰很火,被电视剧、电影盯着不放,他的光辉事迹广为人知。当然,这些大多是后人的杜撰和想象。正史上的狄仁杰以治理国家留名,之所以被塑造成中国古代的福尔摩斯,完全得益于《狄公案》这样的小说。 其实,中国古代的断案奇才有很多,他们大多是些文官,读的是四书五经,参加的是科举考试,尽管没有受过任何刑侦教育,但很多人都是“狄仁杰”。 《晋书》中记载:陆云做浚仪县令时,一人被杀,找不出凶手,他就把死者的妻子抓进县衙扣了十多天才放出去,然后派人秘密跟踪,说:“其去不出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缚来。”果然将奸夫淫妇一并抓获。人问其故,说:“与此妻通,共杀其夫,闻妻得出,欲与语,惮近县,故远相要候。”“于是一县称其神明。”在此之后,唐朝的李杰、宋朝的元绛、庄遵等都有过相同的案例,而唐朝的蒋恒、张松寿也有过相似的案例(他俩是把不相干的人抓起来)。虽然古代的官员们并没有学过现代刑侦中的犯罪心理学,但他们大都运用得很熟练。比如下面的这个故事: 一位姓刘的宰相在做县令时,邻县有人在本县租过一头牛,并趁牛主家办丧事的机会偷走了租约,这样出租人就没有证据要回牛了。 牛主的儿子告了十年,但都因为没有租约,又涉及邻县,官府一直没有处理。刘宰上任后,牛主的儿子又来告状,刘宰说:“牛失十载,安得一旦复之。”他找来两个乞丐,要他们承认曾偷牛倒卖,押着他俩到租牛人家,指认租牛人买了他们偷来的牛。租牛说:“吾牛因某氏所租。”乞丐一口咬定这是他们偷来的牛。 租牛人急了,把契约拿出来证明牛是租的。差人把双方带回县衙,大堂之上,租牛人这才明白中了计,只好把牛还给原主。事实上,这就是所谓的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古代,如果明知道某人有罪却苦于没有证据时,聪明的古代官员们就会自己创造证据。诸如什么打簸箕、撕口袋、审茄子、问黄瓜等,总而言之,有智慧的审案人往往善于抓住人性的本质、人的心理,找出他们犯罪的蛛丝马迹,从而一举攻下他们因犯罪而脆弱的心理防线,使得罪案告破。 古今大师狄仁杰(607~700年),字怀英, 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初期杰出的政治家,武则天称其为“国老”。狄仁杰为官,可谓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他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他为“唐室砥柱”。狄仁杰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案、错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申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公元700年狄仁杰病故,朝野凄恸,武则天闻讯泣言之:“朝堂空也!”赠文昌右丞,谥曰文惠;唐中宗继位,追赠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后又封其为梁国公。行由心生——犯罪心理VS犯罪行为。 人的灵魂中存在着善与恶两个方面,如果个人受到良好的教育,灵魂中的善就能控制住恶的部分,人就不会去犯罪,否则人就会犯罪。——柏拉图 一直以来,犯罪都是困扰人类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与此同时,如何减少甚至消灭犯罪也成了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古今中外有很多思想家、学者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对犯罪这一社会现象作出了解释,并因此形成了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等诸多学科。犯罪心理学作为研究犯罪现象的重要学科之一,它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惩治犯罪、矫治犯罪人,为社会预防犯罪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什么是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总称,如犯罪动机、反社会意识、消极的性格、犯罪人的认识特点、情感特点等。什么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关系密切,主要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第二。要了解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心理是内隐的,行为受心理支配,分析行为可以了解心理。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受其心理支配下产生的,了解犯罪心理就必须从研究犯罪行为入手。 第三,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来决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行由心生,虽然说犯罪行为是由犯罪心理引起的,但二者之间除了有一定联系之外,也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相对于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犯罪心理是大脑的活动,在没有相应行为表现出来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 2.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独立性。在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已经存在,并在犯罪行为结束后可能继续存在着。有犯罪心理不一定发生犯罪行为。而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具有依存性。 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刑法学中的间接故意犯罪就反映了犯罪动机与犯罪结果的不一致。如某犯罪人在报复动机的支配下,趁黑夜潜入仇人卧室欲杀仇人,却误杀了仇人妻子。 4.犯罪心理既包括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心理,也包括看似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内在心路历程,如犯罪人童年的经历、潜意识等。知识链接三大心理学流派VS犯罪心理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斯金纳的操作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心理学是当代心理学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技术,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具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力,是犯罪心理学科基本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成分。 无论学习或者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都直接间接地与之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人类的本性、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作用、攻击行为、异常心理咨询矫治及研究运用的方法论等方面,三大心理学流派的典型代表在心理学理念、策略与技术诸方面的观点及存在的差异值得犯罪心理学的借鉴与反思。并非混血儿的边缘学科——犯罪心理学特点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荀子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它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要晚一些,但是我国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 据史书记载,早在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而在春秋战国时期,更是有了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这也就是现实意义上的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都是有“恻隐”、“羞恶”、“是非”心的,有一些人做坏事,是因为他们受到了不良环境的影响。孟子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也就是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 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他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除此之外,还有“身教胜于言教”;“子不教,父之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等的说法。上述 “性善论”、“性恶论”、“性三品说”等都对人性的本质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尽管观点不尽相同,但都强调了人的本性会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这也就表明了环境、教育、法制等都会对人的本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始终没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也就是说,犯罪心理学并非是什么混血的边缘学科。 由于犯罪心理学在我国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20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我国。当时,我国的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甚至形成了一支犯罪心理学研究队伍,成立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术团体——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除此之外,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也形成了一些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如罗大华的“犯罪心理内外化机制”、“犯罪心理结构论”、“犯罪综合动因论”,李世的“聚合效应论”,高锋的“多元犯罪心理观点”,等等。古今大师荀子,即荀况(约公元前313 年~公元前238 年),他是我国先秦时代集大成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同时也是这一时期的一位重要的犯罪心理学家。与我国许多古代圣贤一样,荀子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是从与犯罪原因有着密切关系的人性论入手的。 而以“人之性恶”为核心的犯罪原因论和以“化性起伪”为主要内容的犯罪预防论最终成了荀况完整的犯罪心理学思想体系。

犯罪心理学到底讲的什么内容?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  ①犯罪心理结构  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  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编辑本段]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   1.观察法  2.调查法  3.实验法  4.心理测验法  5.案例分析法  6.经验总结法  7.数量统计分析法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历史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侧写,起源于194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阶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1950年代时,美国精神病学家布鲁塞尔精确地侧写了恐怖份子攻击纽约的不寻常心理状态。  最快速的发展出现在联邦调查局在匡堤科开了联邦调查局学院之后,此一学院导致了全国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执导系统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个可以找出许多无解的重大犯罪之间关连性的系统。  在英国,大卫·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导警方侦探侦办已犯下一连串重大攻击行为的罪犯的一位先驱,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侧写”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为一个心理学家的主观、个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创立了“调查心理学”这一词,并且开始尝试以他们认为较科学的观点来逼进此一主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在中国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研究   1、对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2、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征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3、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4、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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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 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2022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专业研究内容?

2022心理学考研的小伙伴们,大家都已经开始准备了吧!现在的你们是不是感觉对考研的很多问题都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呢?为此,猎考考研心理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专业研究内容”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犯罪心理学专业研究内容我国犯罪心理学采取广义犯罪心理学的体系。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①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和体系。②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③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④犯罪人在不同情景中的心理。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例如杀人犯心理、强奸犯心理、抢劫犯心理等等。⑥变态心理与犯罪。⑦侦查、审判、作证等活动中的心理等等。⑧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⑨犯罪预测和预防心理学问题。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yjs/

犯罪心理学专业需要选学什么科目

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扩展资料:犯罪心理学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潜逃中或在法庭上等犯罪后的反应)。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学科特点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到底讲什么?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  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  ①犯罪心理结构  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  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  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编辑本段]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   1.观察法  2.调查法  3.实验法  4.心理测验法  5.案例分析法  6.经验总结法  7.数量统计分析法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历史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侧写,起源于194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阶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1950年代时,美国精神病学家布鲁塞尔精确地侧写了恐怖份子攻击纽约的不寻常心理状态。  最快速的发展出现在联邦调查局在匡堤科开了联邦调查局学院之后,此一学院导致了全国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执导系统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个可以找出许多无解的重大犯罪之间关连性的系统。  在英国,大卫·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导警方侦探侦办已犯下一连串重大攻击行为的罪犯的一位先驱,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侧写”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为一个心理学家的主观、个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创立了“调查心理学”这一词,并且开始尝试以他们认为较科学的观点来逼进此一主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在中国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研究   1、对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2、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征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3、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4、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犯罪心理学的鼻祖是谁

犯罪心理学的鼻祖是意大利医生Cesare Lombroso。

犯罪心理学的鼻祖是谁?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书籍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的认识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 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违法行为以及处理违法行为中的心理学问题的学科。它涉及犯罪、侦察、审讯以及改造罪犯等过程中,对犯罪原因、侦讯技术、改造手段的研究。侦察和审讯人员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技能也是研究的部分。  犯罪心理学与司法心理学有重叠的方面,前者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对青少年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是研究的重要方面。对罪犯的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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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何时兴起

当法律掌握在小人的手里

犯罪心理学的含义

  犯罪心理学的简介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犯罪心理学包括什么?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如何报考犯罪心理学研究生?

报考犯罪心理学研究生直接参加研究生考试即可。初试统考科目为:心理学基础、英语、政治。研究生考试的报考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扩展资料: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1、生理基础研究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2、人格和人格变化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征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3、行为社会学习机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心理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犯罪心理学入门书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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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是什么?

就是研究犯罪份子心理的科学

犯罪心理学可否考证

考什么证?医生?犯罪专家?可以写明白点吗?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主要有5种方法:x0dx0a1.观察法x0dx0a观察法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它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犯罪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观察法的依据是人的心理活动必然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犯罪人的心理尽管隐蔽,总要通过其言语、表情(面部表情、身段表情、言语表情等)以及行为动作表现出来,我们通过观察可以收集到大量的行为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解犯罪人的心理特点。x0dx0a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观察法吸取了情报学、控制论、系统论等现代科学思想,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观察技术不断提高,从而使观察法收集的资料比较客观、全面而准确。但是,由于观察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相对较强,并且应用观察法只能了解某些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所以,观察法常常与其他研究方法综合运用。x0dx0a根据观察地点的不同,可以将观察法分为实验观察法和自然观察法。前者是指在备有各种观察设施的实验室内,对被干预和控制的被试的观察。后者是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对未加控制和干预的对象的观察。如在日常的监管环境中对罪犯行为的观察。x0dx0a根据观察中观察者所采取的角色,可以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考观察。在非参与观察中,观察者处在被观察群体之外,完全不参与其活动,尽可能不对群体或环境产生影响。在一项研究的初期,可以采用这种观察方法了解最基本的情况,以帮助形成问题的焦点或者研究的假设。参与观察就是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际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如研究者假扮罪犯进入监管环境中对罪犯人际互动的情况进行观察。研究者带着问题到实地去寻求资料和“理论性的解答”。x0dx0a使用观察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者在观察前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第二,观察中的记录要详细、准确与客观,尽量避免掺杂观察者自己的希望与偏见;第三,对同一类行为,要尽可能做多次重复观察,尽量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x0dx0a观察法的优点是能对被观察者在自然条件下的行为进行直接的了解,获得的材料真实可靠。在研究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访谈、问卷法等的实施有很大困难时,可采用观察法收集资料。x0dx0a观察法的局限性在于:①研究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地等待所需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研究的现象,而要研究的现象却没有出现;②在自然情境中,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不易作量化处理,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③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知识经验、兴趣、愿望以及观察技能对观察资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观察者所收集到的资料可能差别很大。x0dx0a2.调查法x0dx0a调查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有问卷法、访谈法等,下面分别予以介绍。x0dx0a(1)问卷法x0dx0a问卷法是采用书面问答的形式来收集被试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资料的方法。就问卷法整个研究过程来说,问卷的设计、问题的选择、问卷法的实施以及问卷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来进行,以此来保证问卷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和主观性。运用问卷法进行研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指导语要简洁诚恳,清晰明了;第二,问卷内容应生动有趣,题目用语要避免流露研究者的期待,题目不宜太多,回答方式应简明扼要;第三,问卷一般应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以保证其科学性。x0dx0a问卷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较多的资料,研究结果的处理分析方便,很适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是问卷的回收率和填写问卷的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灵活性较差,且对被试的文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x0dx0a(2)访谈法x0dx0a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犯罪人,犯罪人的家长、亲友,办案人员等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研究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结构访谈和非结构访谈。结构访谈是依据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在结构访谈中,对选择访谈对象的标准和方法、访谈中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被访谈者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非结构访谈只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进行访谈,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只围绕访谈的主题,灵活地询问和交谈。x0dx0a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访谈法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手段。如果研究者有经验,可以收集到很多用其他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便于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但是,这种方法时、费力、费财,所得资料也难以进行统计处理和定量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受研究者素质的影响。x0dx0a3.测验法x0dx0a测验法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如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服刑罪犯的个性进行测量。x0dx0a心理测验必须具有信度和效度,这是标准化测验的基本要求。信度(reliability)是判断心理测验是否可靠和稳定的指标。效度(validity)是反映测验有效程度的指标,即测验是否较好测到了所要测量的心理品质。有效度的测验常常也有信度,但有信度的测验不一定有效度。例如,通过测量头的大小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指标,有很高的信度,但没有效度,头的大小是帽子的大小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测量。x0dx0a用标准化量表测量心理特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选用的测量工具应适合于研究目的的需要。第二,主持测验的人应具备使用测验的基本条件;如口齿清楚、了解测验的实验程序、能够严格按测验手册上规定的实施程序进行测验等等。第三,严格按照测量手册上规定的方法记分和处理结果。第四,对测验分数的解释应有一定的依据,不能随意解释。x0dx0a观察法、调查法和测验法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来发现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但却不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要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借助于实验法。x0dx0a4.实验法x0dx0a实验法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x0dx0a在实验中,包含着一系列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由实验者操纵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例如,在“人象辨认中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的实验中,实验者对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后,采用三种反馈的方式,即正反馈、负反馈和无反馈。在这个实验中,“反馈”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由自变量而引起的某种特定反应。在上述实验中,由不同的反馈方式而导致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变化,目击证人的辨认信心就是因变量。在实验中,实验者系统地操纵自变量,客观地观察和测量因变量,考察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实验法不但能揭示问题“是什么”,而且能进一步探求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实验中还有一类变量叫做无关变量,是实验时要尽可能控制的变量。x0dx0a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是在实验条件的严密控制下借助专门的实验仪器所进行的实验,如用测谎仪研究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可靠性。现场实验是在实际生活情境中对实验条件作适当控制所进行的实验,如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中进行“分类管教”对罪犯犯罪心理矫正的效果的实验。实验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变量的控制和操纵,引起被试心理行为的变化,主动地获得所需要的研究资料,科学性较强,并且能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局限性在于研究的外部效度差,难以将结论推广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x0dx0a5.案例分析法x0dx0a案例分析法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第一,选择的案例要典型,具有代表性;第二,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推论或提出假说。

犯罪心理学考什么大学

犯罪心理学专业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安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 扩展资料 犯罪心理学专业院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

犯罪心理学需要选什么科目?

犯罪心理学需要选的科目有:犯罪学原理、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犯罪被害人学、犯罪预防学、犯罪心理学、罪犯矫治学、犯罪评估导论、犯罪学研究方法、犯罪统计学、公安学概论、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扩展资料: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是什么原因造就犯罪心理学?

主要就是两个字:"人性"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犯罪心理学的概念

犯罪心理学(Criminal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学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事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来自www.fundfund.cn 详文参考:http://www.fundfund.cn/news_2009123_37300.htm

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专业介绍?

心理学考研的小伙伴们,大家都已经开始准备了!现在的你们是不是感觉对考研的很多问题都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呢?为此,猎考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专业介绍”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专业简介犯罪心理学是一门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即从心理活动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学科。从犯罪心理学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可以区分为狭义的犯罪心理学和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狭义的犯罪心理学,只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其中包括犯罪人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等等。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则不仅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而且研究有犯罪倾向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以及被害者、证人、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的心理和罪犯改造过程中的心理,等等。因此,有些学者将犯罪心理学视为犯罪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同犯罪社会学一样,他们都是从一个侧面研究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探讨犯罪的规律,寻求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对策。这是很有道理的。这说明犯罪学与心理学的联系密切,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发展趋势。研究内容我国犯罪心理学采取广义犯罪心理学的体系。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①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和体系。②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③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④犯罪人在不同情景中的心理。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例如杀人犯心理、强奸犯心理、抢劫犯心理等等。⑥变态心理与犯罪。⑦侦查、审判、作证等活动中的心理等等。⑧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⑨犯罪预测和预防心理学问题。研究对象既然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两种观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研究对象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是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是其研究对象。犯罪心理是指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如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犯罪思维模式、反社会的价值观念等。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犯罪心理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方面,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相互区别,各有自身特点。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独立性与预先性的特点;而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依存性与延后性的特点。另一方面,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相互联系,互为因果。其一,先有犯罪心理,才有犯罪行为。其二,要剖析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其三,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而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即是依据犯罪心理状况而区分。广义研究对象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除了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以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即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确定:(1)研究对象所涉及的行为人的范围①犯罪人:它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是指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为是犯罪者,或实施了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并为治安部门所处理者。③虞犯:虞犯者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通常根据某个人的品性和环境,预测其将来有可能发生触犯刑事法律行为。虞犯者一般是指: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参加不良组织者;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凶器者;人格有严重缺陷者。犯罪心理学把虞犯者作为研究对象,是出于防止他们演变成犯罪人的考虑。要用心理学的原理研究他们演变为犯罪人的过程及其规律,提出预防对策建议。④刑满释放人员与解除劳教人员。这些人员中有一些未真正矫治好的,容易再度犯罪,而且许多重大案件都是他们所为,对社会危害极大。⑤揭露与惩治犯罪的公安司法人员。其研究目的是为了这些人员心理素质的培养与教育,提高办案质量。⑥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成因、犯罪心理类型、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以及其他有关课题。学科性质(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介于犯罪学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大量其他学科的影响,但是对其影响最大的学科是犯罪学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学的分支学科,又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不过,犯罪心理学并不是犯罪学部分领域与心理学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它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重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犯罪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多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综合反映。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学说和研究方法,既涉及自然科学领域,又涉及社会科学领域。一方面,犯罪人具有生物属性的特征,无论是犯罪心理的形成还是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机制的作用,因而犯罪心理学不能不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另一方面,某一个个体或群体的犯罪,往往是社会因素起着主要作用,是消极的、不良的客观社会现实在犯罪人头脑中的反映。因此,犯罪心理学具有明显的社会科学的性质。(三)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兼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特点的学科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与发展变化的规律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从这一角度看,它是一门理论学科。但是,犯罪心理学从其研究犯罪心理类型与犯罪心理预防等方面来看,其又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应用学科。(四)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许多科学研究的结论只具有相对性,绝对准确的预测是难以做到的。这一点在犯罪心理学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影响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因素很多,相互作用机制极其复杂,因此,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各种结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任何犯罪人和任何犯罪情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无价值,其所揭示的犯罪规律是有助于犯罪预防和控制的。进一步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是犯罪心理学研究者所面临的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实践任务虽然犯罪心理学在犯罪学科中处于理论学科的地位,但其又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学科,研究犯罪心理学主要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产生的与犯罪行为有关的问题。1、通过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规律的研究,为司法实践部门发现、打击、揭露、预防犯罪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方法,增强了司法实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及矫治等环节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刑事司法实践,取得显著效果。如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应用于刑事侦查活动和在监狱系统广泛开展犯罪心理矫治等。2、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广泛宣传和普及,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了一些科学知识,能够更加及时发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上述教育更具备人文关怀的精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3、通过对犯罪的预测与预防的研究,可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整个社会的防范意识,有效减少和控制犯罪发生率,达到了社会秩序稳定和安宁。如“犯罪综合动因论”的观点认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来预测犯罪动向,及时掌握犯罪发展趋势,尽可能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以上是猎考考研小编整理的"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专业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更多考研备考常识信息尽在猎考考研考研常识频道!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yjs/

犯罪心理学

犯罪都有心理动机

犯罪心理学到底讲的什么内容?

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x0dx0a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x0dx0a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x0dx0a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x0dx0a  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5种人的心理和行为:x0dx0a  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x0dx0a  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x0dx0a  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x0dx0a  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x0dx0a  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x0dx0a  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x0dx0a  ①犯罪心理结构x0dx0a  ②犯罪心理结构成因x0dx0a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x0dx0a  ④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x0dx0a  ⑤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x0dx0a  ⑥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步骤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x0dx0a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x0dx0a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x0dx0a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特点   1.犯罪心理学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x0dx0a  2.犯罪心理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x0dx0a  3.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编辑本段]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   1.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x0dx0a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   1.观察法x0dx0a  2.调查法x0dx0a  3.实验法x0dx0a  4.心理测验法x0dx0a  5.案例分析法x0dx0a  6.经验总结法x0dx0a  7.数量统计分析法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历史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x0dx0a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x0dx0a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x0dx0a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x0dx0a  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侧写,起源于194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阶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x0dx0a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x0dx0a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x0dx0a  1950年代时,美国精神病学家布鲁塞尔精确地侧写了恐怖份子攻击纽约的不寻常心理状态。x0dx0a  最快速的发展出现在联邦调查局在匡堤科开了联邦调查局学院之后,此一学院导致了全国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执导系统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个可以找出许多无解的重大犯罪之间关连性的系统。x0dx0a  在英国,大卫·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导警方侦探侦办已犯下一连串重大攻击行为的罪犯的一位先驱,但康特博士看到了“罪犯侧写”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为一个心理学家的主观、个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创立了“调查心理学”这一词,并且开始尝试以他们认为较科学的观点来逼进此一主题。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在中国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x0dx0a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青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发展   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 x0dx0a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x0dx0a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编辑本段]犯罪心理学的研究   1、对犯罪心理的生理基础研究。包括研究体型-性格与犯罪的关系,染色体变异-性格异常与犯罪的关系,内分泌失调-情绪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脑电图紊乱-意识障碍与犯罪的关系,血型-人格类型与犯罪的关系等等。这方面的研究大量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美国犯罪心理学家提特斯说:“我们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有依靠生物学家、精神病学家、内分泌学家、脑电学家等的共同努力才能面目一新。”这位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社会应当承认,如果我们希望树立这样一种对待犯罪心理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社会科学的根据,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与当代最新的生理学、医学科学、心理学的成就相结合,那么我们的犯罪心理学就能以崭新的姿态,在20世纪末之前出现”。 x0dx0a  2、对犯罪者人格和人格变化的研究。许多犯罪心理学家致力于研究犯罪者特定的人格特征和这种人格特征的由来。他们将犯罪者人格的各个方面与未犯罪者进行系统比较,从而试图确定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他们所指的人格内容很广泛,如雷蒙认为:“人格即是个人的全部,包括智慧、性格、本能内驱力、情绪稳定性、态度、兴趣、气质、社会性和个人的仪表,以及他的一般社会效能”。“它是一个对环境起调节作用的心理体系”。研究犯罪者人格问题的犯罪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人格的改变,表明这个人的犯罪心理已经定型。要矫正这种心理定型了的人格,需要做极其精细、复杂、长期的工作。所以,对罪犯的人格变化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上一个十分细微与深入的课题。日本犯罪心理学家出根淳还指出:“过去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只限于探讨人的犯罪心理是如何产生的——即是基于生理原因还是社会原因。所以,过去都集中于对犯罪心理的个人因素一社会因素的探索与讲座在犯罪人格论建立以后,犯罪心理学就出现了新的面貌。这样,就在犯罪者的人格问题的讨论中开阔了犯罪心理的具体研究途径。” x0dx0a  3、对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在50年代流行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犯罪行为同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也是由学习而获得的。他们致力于提示或阐明个体产生犯罪行为社会学习机制,提出了多种犯罪行为的学习理论,如埃森克的条件性回避反应理论,萨瑟兰的不同接触理论(亦称为分化性联结理论),伯杰斯等人所提出的犯罪行为操作性学习理论,A.班图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费尔德曼的完整学习理论等。 x0dx0a  4、对产生犯罪心理的社会性缺陷的研究。有些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心理的产生要源主要在于犯罪者的社会性缺陷。社会性缺陷不是个人所造成的,而是环境的产物。他们致力于研究造成社会性缺陷的环境因素,提出了种种形成犯罪者社会性缺陷的理论,例如美国的希利及其妻子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雷克利斯提出遏制理论;米德等人提出社会标定理论;米勒等人提出亚文化理论;塔克和昆尼等人提出冲突理论;科恩提出对抗理论;克洛瓦德和奥林提出不同机会理论等。 x0dx0a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犯罪心理学有哪几个方面??

主要就是两个字:"人性"本世纪以来,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逐渐增多,许多心理学家也加入了研究犯罪心理的行为。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S.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的冲动是犯罪的根本原因。他指出,人的意识由本我、超我自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代表与生俱来的欲望冲动,按“快乐原则”活动;超我代表社会道德标准,按“至善原则”活动;自我则对本我和超我进行协调,按“现实原则”活动。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自我对超我的依从力减弱,而趋向于本我的结果。他还认为,成人犯罪是由于退化而使幼儿时期原始的、非道德的性冲动复活了起来。美国精神病学家W.希利和他的妻了A.F.布朗纳对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愿望与欲求的表现”。当年轻人的愿望和欲求长期得不满足,就会产生深刻的情绪问题。长期存在不满情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满足。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1)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通过与他人交往的过程而学得的。(3)犯罪行为主要是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学习得到的。(4)犯罪行为的学习内容包括犯罪方法技巧、动机、态度、理由等。(5)在犯罪动机和内驱力的形成方面,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获得错误观念,即犯罪比不犯罪有利,使违法心理战胜守法心理。(6)犯罪学习的结果随接触频率、时间长短、顺序、强度的不同而异。在犯罪多发区,由于同犯罪分子接触机会多,因此犯罪行为多是必然的。 德国精神病学家K.施奈德在1940年出版的《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他发现易于导致犯罪的异常人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意志薄弱型,这种人对外界的诱惑缺乏抵抗力,易受外人引诱而去犯罪。(2)情感缺乏型,这种人缺乏羞耻、怜悯、同情、名誉感、良心等高尚情感,具有冷酷、无耻的人格特征。(3)爆发型,这种人稍受外界刺激,便会暴怒,用暴力手段攻击他人。(4)激奋型,这种人很容易激动兴奋,做事不谨慎、无耐心,很容易与人发生纠纷。(5)自我显示型,这种人有强烈的虚荣心,处处想表现自己,不顾场合和方法。(6)偏执型,这种人顽固地坚持违背社会规范的错误观点和信仰,并付之于行动。(7)情绪易变型,这种人喜怒无常,情绪一日多变,难以捉摸。(8)软弱型,这种人缺乏人格的尊严,经受不了外界的压力,常违心地屈服于他人,做自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9)自卑型,这种人极度自卑,否定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经验,认为自己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只能依靠他人,或采取非法手段来谋生。(10)忧郁型,这种人整日情绪低沉消极,遇到任何事情都看成是不利于自己的事,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关于犯罪心理学

看你未成年人还...的犯罪心理都是不一样的

犯罪心理学专业就业方向 可以从事什么工作

犯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海关、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及军队保卫部门从事各种犯罪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边防管理等工作。 犯罪心理学专业就业情况分析 目前,犯罪心理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还是比较可观的,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以及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刑事犯罪鉴定人员、执法人员、感化主任、警务人员、狱警、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就业面还是比较广的。 薪水会根据城市消费水平、就业单位、个人能力、职业以及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目前,国内对于这类专业的人才需求是相当的大,薪资待遇都是很不错的,不过,犯罪心理学专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报考的人数都不多。 犯罪心理学介绍 犯罪心理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大量其他学科的影响,但是对其影响最大的学科是犯罪学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学的分支学科,又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不过,犯罪心理学并不是犯罪学部分领域与心理学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它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与发展变化的规律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从这一角度看,它是一门理论学科。但是,犯罪心理学从其研究犯罪心理类型与犯罪心理预防等方面来看,其又是一门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应用学科。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各种结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任何犯罪人和任何犯罪情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无价值,其所揭示的犯罪规律是有助于犯罪预防和控制的。进一步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是犯罪心理学研究者所面临的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犯罪心理学是怎样的专业?属于冷门专业吗?

我觉得犯罪心理学是一个很酷的专业,也没有很冷门吧。这些年心理学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正处于发展的好时期。

什么叫犯罪心理学释义?

犯罪心理学,一个可以洞察罪恶灵魂制造终极毁灭原因的学科。让我了解了人类扭曲的灵魂和罪恶的人格;触摸到了最冰冷的尸体,看到了最鲜血淋漓的画面。人的崩溃,是因为邪恶虚幻的诱惑。谋杀计中计,藏尸方法,犯罪心里学实验,连环杀手,困兽之局,扭曲人格,多重人格分裂,深度催眠,遥控杀人,可怕的阴谋……这一切的一切,让我痛楚,让我疯狂。不过,你不是我,所以,你无法体会那种推理之后的快感:诡计是一种艺术,就像扭曲是一种智慧。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残缺是一种完美,另一个自己,就是敌人。 我不喜欢太笼统的回答,希望这能帮助你!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很多人想通过心理学来推测别人的心理,这是因为心理学结合人体肢体动作的解读更为准确,在我们遇到一些不了解的事情时,也可以运用心理分析的方式去解决,接下来具体看看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1   犯罪心理通常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活动中的心理,犯罪心理学就是研究在犯罪发生的自始至终,犯罪人的心理是如何发展变化的,有何规律。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1、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2、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3、犯罪心理的相对独立性。   案发现场对于破案是非常关键的,通过对案发现场的重建、模拟、再现能找到不少的物理痕迹与案犯的心理痕迹。犯罪现场重建应该是借助技术手段和思维工具,对犯罪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的综合分析,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虚拟性再现犯罪现场的侦查行为。   成功的现场重建能达到发现未知物证和为进一步的侦查提供方向的目的,从而提高侦查效率、破除侦查僵局。   在一些疑难案件和变态案件中,心理痕迹的重要性非常明显,现场重建作为侦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心理痕迹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具体案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特定的,对于现场重建的要求也不同,心理痕迹在现场重建中的作用也各异。但是综合各种案件重建中心理痕迹的运用,我们可以将心理痕迹在现场重建中的运用分为两大方面:   一犯罪情节重建中心理痕迹运用分析;二犯罪过程重建中心理痕迹运用分析。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2    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上的理论方法研究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简洁地说,就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探究犯罪的原因。犯罪心理学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范围小的心理学只研究犯罪主体的心里,包括其犯罪行为的形成和过程,犯罪中罪犯的心理活动等等。   但广义的范围更广,如果能够清楚地知道犯罪者犯罪的心理,就能够对犯罪有比较好的掌握,从而通过科教和一些手段预防犯罪的产生,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所以犯罪心理学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学科,这跟自然科学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学习犯罪心理学是怎样的体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生活和心理都在不断发展。如果要研究犯罪人和一些变态的心理确实会蒙上压力。通过一些宗卷和案例确实能够感受到一些人人性的黑暗面。但是无论如何都要相信,认识黑暗更容易让我们获得光明。   任何犯罪分子在科学如此昌明的现在都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见识了一些犯罪的案例,有助于我们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所以经历一时的黑暗并不可怕,因为黑暗面只是少数。有了对比和参照,再加上防微杜渐,我们一定能够拥抱光明。    犯罪心理学的社会公用   犯罪心理学虽然是理论学科,但却为司法诉讼和犯罪行为产生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为司法实践部门发现、打击、揭露、预防犯罪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方法,增强了司法实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也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了理论和教学方面的知识。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3    五部高分犯罪心理学书籍   在推理小说、悬疑剧、犯罪刑侦剧中,有一门较为特别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它一般考察微观的个体行为,从性格、成长经历等逐一探索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TAKIPLAY剧场一直保持对剧本艺术的热爱,着力于推理、悬疑类型的剧本,热爱并分享推理悬疑小知识,提供推理迷热爱的一切。这里有一份五部高分犯罪心理学书单,读来酣畅淋漓,助你从源头了解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研究反映社会的犯罪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学科,它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跨界学科。犯罪心理学其实是很有趣的一种理论,从心理活动探索犯罪原因,从内往外推理、侦破犯罪案件。   第一本犯罪心理学著作诞生于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hing,1840~1902)出版了《犯罪心理学纲要》一书,他将心理学理论与规律引入了犯罪案件调查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犯罪现场分析》胡向阳   该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够权威、够真实、够震撼。以专业的刑侦视角,讲述犯罪现场的勘查和分析。该书作者为胡向阳,教授、博士,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   胡教授的履历非常优秀,他从事痕迹和文检鉴定工作30年,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聘请参加司法鉴定复核工作。受理过2000余件物证鉴定,无一错鉴,享有很高的声誉。如此专业的作者,可知这本书够强硬。另一方面,仅从目录来看,该书的"严谨与细致就可见一斑。   目录包括:一探:你应该知道的犯罪现场分析;二探:犯罪恶魔行凶现场如何重现;三探:不可小觑的关联现场与生物物证;犯罪现场爱恨,还是意外猝亡:五月花“凶杀案”;火眼金睛:分析案件的性质……    《犯罪心理画像》[美] 布伦特·E·特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为Bond大学澳大利亚黄金海岸校区的犯罪学系的副讲师,拥有历史专业的理科学士学位和心理学学士学位,他对凶杀案件的凶手作案习惯等案件类型有非常丰富的认识与经验。   犯罪心理画像可不仅仅是画人像这么简单,它也是一种动态的侦查过程,在侦查阶段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人员心理特点等分析,进而描绘下来。   犯罪心理画像起源于美国联邦调查局,后者于20世纪70年代成立了行为科学部,创立了“犯罪现场分析”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歧路人生》胡杰   该书内容为刑事案件点评,点评人为以分析犯罪心理著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以及有十五年法医工作经历的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冯雪博士。书中记录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典型刑事案件共20例左右。   点评专家从专业角度对犯罪个体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个人素质等进行分析、点评,对预防犯罪、挽救青少年提出深刻思考和积极建议。 该书还有同名警示教育片,在CCTV十三台的法治在线频道播出。    《心理神探》: [美] 约翰·道格拉斯,[美] 马克·奥尔谢克   FBI传奇特工讲述历史奇案,联邦调查局调查员约翰道格拉斯结合亲身经历写就的案件剖析,从犯罪心理角度展现了系列罪犯的不同侧面。心理神探,要把自己摆在猎手位置,按照凶手的思考方式去思考,才能捕获凶手。   作者约翰·道格拉斯,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创建人,任职联邦调查专员25年,是美国顶尖的罪犯人格画像专家,现代犯罪调查分析的开创者;马克·奥尔谢克是美国著名电影制片人,曾任多部纪录片的导演及编剧,著有《爱因斯坦的大脑》《非自然死亡》《血族》等多部极受好评的悬疑小说。    《犯罪心理剖绘档案》[美] 布莱恩·隐内   该书所剖析的犯罪心理案件,皆为二十世纪重大案件,包括约克郡开膛手、大学炸弹客、罗斯多夫开膛手等重要案件。书中介绍了分析犯罪心理的方式,其中一种是以演绎推理为根本的行为证据分析,共分为四个阶段   前三个阶段分别是调查者采取、“被害者研究”、收集“犯罪现场特征”,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调查者分辨作案手法和签名,帮助调查者了解罪犯的精神状态、计划、幻想与动机。   相比推理小说,犯罪心理学书籍或许多了几分晦涩与难懂,但是它多了纪实性、真实性、专业。如同犯罪社会学一样,二者都是从一个侧面研究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探讨犯罪的规律,寻求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初看时也许很难进入,但是只要品到了丝丝细节,你一定会着迷上这门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小知识(关于犯罪心理学)

1.关于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结构及发生犯罪行为。 我国古代有哪些犯罪心理预防的思想 (1)家庭预防。 例如清末的思想家曾国藩就提出过一些关于家庭预防的见解,他提出的措施办法有: A、勤劳;B、节俭;C、谦谨。 (2)社会交往预防。强调环境对人的潜移默化作用。 (3)早期教育的心理预防功能。 (4)刑罚和教化的心理预防功能。 (5)修身自强。 犯罪心理预测的类型 1、直观型预测; 2、因素分析型预测; 3、指数评估型预测。 什么是犯罪征兆?犯罪征兆有什么体现? 犯罪征兆,就是犯罪人在犯罪前出现的征候、苗头或异常现象。 犯罪征兆主要体现有: ①人际关系变化。 ②物质需要的变化。 ③精神状态变化。 ④性心理表现异常。 一般心理预防的原则是什么? 包括两个方面: (1)主体外因素的预防。排除和减少主体外环环境中的消极因素。 (2)主体因素的预防。防止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 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主要措施有哪些?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2)不对自己过分苛求,把奋斗目标定位在自已力所能及的范围内;(3)对他人期望不要过高;(4)学会自我调控情绪;(5)适当倾诉和心理咨询;(6)自我娱乐;(7)不盲目处处与人竞争;(8)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扩大人际交往。 2.介绍一犯罪心理学这门学问 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 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 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 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 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 3.犯罪心理学.想了解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麻烦介绍一些有关书籍 犯罪心理学上是一门研究犯罪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反应等等的科学,和犯罪人类学相连,属于介于犯罪研究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 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括犯罪后的心理反应,以及在逃跑中或者法庭上的心理反应。并且有狭义与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在犯罪对策中的心理表现的一门学科。 在现代的各门类学科中,犯罪心理学已经自成体系,既有专门的课程设置,也有门类齐全的书籍,各国还有警校内部的教育片与实例讲义等等。但对外公开发行的极少。 仅供参考。 4.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分析马加爵 马加爵不擅长与人打交道,他只能与自然频率接触较高的少数同学交往。即使是与交往最密切的同学、老乡之间,他每个月至少有1至2次争吵,这属于较高的人际冲突频率,它意味着马加爵在处理人际冲突方面的能力很差。“这一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与他发生冲突的同学大多同他一样,也住在贫困生宿舍。” 过分情绪化的马加爵还时常为一点小事而出现强烈的反应。当他少年时代听到父母吵架,甚至动了杀死父亲的欲念,从中不难发现导致他后来杀害同学的心理背景。他对吵架极为敏感与愤怒,而且漠视生命,很容易引起他的“杀人”冲动。 马加爵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几乎一切都是以“我”为出发点。心理学研究指出,许多心理上存在严重疾病的人,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谈论任何事情时都以“我”为主题词,“我”的出现频率极高。他们从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换位思考。这种性格特征也是许多犯罪人共有的心理特征之一。 李玫瑾认为,以马加爵的性格与人性特征,典型属于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以疏导和控制的“危险人格”。

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解释一下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学属于什么专业?

犯罪心理学属于公安学类专业。犯罪心理学(Criminal Psychology)研究作为反映社会的犯罪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学科。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跨界学科。既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犯罪心理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大量其他学科的影响,但是对其影响最大的学科是犯罪学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学的分支学科,又是心理学的分支学科。不过,犯罪心理学并不是犯罪学部分领域与心理学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它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实践任务: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广泛宣传和普及,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了一些科学知识,能够更加及时发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上述教育更具备人文关怀的精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常识

1.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1。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科学。 2。 犯罪心理学中“犯罪”的概念必须与刑法学的“犯罪”的概念相一致。 3。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4。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关系错综复杂。 4。犯罪心理学把犯罪人作为基本的研究对象,与此同时,为了预防犯罪,又把一般违法人、虞犯者、刑满释放人员作为研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课题极其广泛,可分为犯罪心理和犯罪对策两部分。 5。 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体现在:(1)是一门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交叉学科;(2)是一门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4)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6。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一是为发展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做出贡献;二是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 7。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具有特殊的困难,同时,也具有有利条件,使开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为可能。 8。 犯罪心理学方法论是一个有机的体系,这个体系是由哲学方法论、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的研究方法所构成。 9。 犯罪心理学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心理测验法、法、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数量统计分析法。 10。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各有长短,研究者应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自身的条件,有选择地以某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或交错运用几种方法,以达到互补互用之效,取得最佳研究效果。 11。 在我国,犯罪心理学思想源远流长,古代思想家在犯罪心理形成原因、防治犯罪心理以及刑事司法心理方面都有过精辟而深刻的论述。 12。 在我国,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历史颇短暂。20世纪50年代前,论著寥寥元几。 5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学者取得了相当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70年代末,中国大陆学者着手系统研究,至今已取得长足进展。 13。西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是从19世纪后期开始的,20世纪20年代左右,由于心理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使犯罪心理学真正从犯罪学中分出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14。当前西方犯罪心理学者主要研究犯罪动机、犯罪决策、犯罪预测以及少年犯罪心理及其预防、矫治等课题。 15。本书围绕犯罪心理结构这一核心构筑全书理论体系。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了解犯罪的成因,达到预防、控制犯罪的目的的学科。本书是一本体系完整、内容充实的犯罪心理学书籍。 全书共分为5篇、22章。 2.犯罪心理学.想了解关于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麻烦介绍一些有关书籍 犯罪心理学上是一门研究犯罪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反应等等的科学,和犯罪人类学相连,属于介于犯罪研究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 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括犯罪后的心理反应,以及在逃跑中或者法庭上的心理反应。并且有狭义与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在犯罪对策中的心理表现的一门学科。 在现代的各门类学科中,犯罪心理学已经自成体系,既有专门的课程设置,也有门类齐全的书籍,各国还有警校内部的教育片与实例讲义等等。但对外公开发行的极少。 仅供参考。 3.犯罪心理学谁有呢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 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 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 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 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休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 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 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煌 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 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 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 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 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 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 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犯罪心理学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的分支,就是用心理学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去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主要研究“是什么原因导致人犯罪”,以及人犯罪后的心理反应。这门学科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研究罪犯,收集资料,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 犯罪行为形成的“内化”机制,这部分研究内容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揭露罪犯去参与犯罪的诱因,具体是哪些因素和外部诱因影响了罪犯的大脑活动,通过什么类型的机会让“去犯罪”这个意识嵌入到罪犯的大脑中。罪犯在犯罪前,是有心理斗争的。只不过那个时刻,犯罪动机在脑海中更占优势。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不是为所欲为,多年的教育以及社会的影响,让他既要犯罪,又担心被绳之以法,警方进入现场后,罪犯往往为确认事情发展地步,又会隐蔽的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同的犯罪人,由于经历和习惯的不同,其心理特点也出现较大差距。罪犯的人格结构不能一概而论,在犯罪前他们也具有正常人的人格,需要把他们的人格放到社会化的人格中去研究去对比,因为人格突变对犯罪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毕竟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目的,就是要对犯罪行为进行预测和预防,避免发生大的社会稳定事件,也能挽救某些人的人生,所以这部分研究内容是整个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学的名词解释

犯罪心理学名词解释: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介绍:犯罪心理学是一门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即从心理活动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学科。从犯罪心理学目前研究的情况来看,可以区分为狭义的犯罪心理学和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狭义的犯罪心理学,只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其中包括犯罪人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等等。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则不仅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而且研究有犯罪倾向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以及被害者、证人、诉讼过程中司法人员的心理和罪犯改造过程中的心理,等等。因此,有些学者将犯罪心理学视为犯罪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同犯罪社会学一样,他们都是从一个侧面研究犯罪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探讨犯罪的规律,寻求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对策。这是很有道理的。这说明犯罪学与心理学的联系密切,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发展趋势。

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是什么?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违法行为以及处理违法行为中的心理学问题的学科。它涉及犯罪、侦察、审讯以及改造罪犯等过程中,对犯罪原因、侦讯技术、改造手段的研究。侦察和审讯人员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技能也是研究的部分。  犯罪心理学与司法心理学有重叠的方面,前者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对青少年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是研究的重要方面。对罪犯的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

马加爵案的犯罪心理学分析是怎样的?

为什么马加爵这么凶残地杀害了与之同窗三载且无重大冤仇的同学呢?马加爵从其平常的表现来讲并不坏,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必须剖析马加爵的犯罪心理。  (一)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马加爵犯罪心理的“滋生点”心理学认为:心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能动的反映。人的犯罪心理的来源同样是对客观世界消极因素能动反映的结果。马加爵生活的社会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消极因素,为马加爵犯罪心理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从宏观社会环境来讲,尽管整个社会进步在加快,社会更注重人的生存和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目前社会仍存在较为严重的“贫富差距加大”现象、“人生存和发展的不平等”现象、社会价值取向的功利主义现象、社会交往中的“市侩化”现象。这些宏观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尽管不可能直接对马加爵个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但它的影响会通过与马加爵生活息息相关的微观社会环境折射出来。马加爵家庭的贫困无法为他提供大学生活的基本物质需要,让他时常感到经济压力和在经济地位上的低人一等,其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也决定了马加爵无法在家庭中寻找到能有效与之进行思想沟通的对象,相反他肩负的是家庭希望的重任。在大学环境中,学校对大学生中的“弱势群体”的忽视,让马加爵不能从组织、群体中受惠而产生相应的责任心。大学中的“弱势群体”的主体是贫困学生,特别是来自农村的贫困学生,经济上的窘迫妨碍了他们正常的人际交往(不能经常参加集体活动,不能时常进行精神放松,如看电影、跳舞、参加生日聚会等),从农村中学到都市大学,使许多农村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习惯,包括卫生习惯都与大学校园主导的“城市文化”格格不入,这些处于“弱势群体”中的学生有比较强烈的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对其他同学特别是处于“强势群体”的同学有所排斥,他们表面显得自强、自负,但事实上内心脆弱而自卑。大学环境中没有及时了解和研究这些“弱势群体”的心理,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树立自信。相反,在同学关系中存在“恃强欺弱”、“人性淡漠”现象,这些消极因素的存在是直接引起马加爵不良人格,乃至于犯罪心理的重要因素。正如一位贫困学生所说,生活上再苦我都可以忍受,但精神上的孤独与被他人所侮辱却是无法接受的。  (二)马加爵性格中的不良因素是其犯罪心理形成的“发生器”人类社会发展所经历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利益倾向的差异,都存在获利阶层和失利群体。每一个社会环境都存在着大量的消极因素,而这些消极因素的存在。对个体来讲,它只是外在的东西,并不会强加于个人的心理之中,形成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学关于犯罪心理形成的内化机制也充分说明了,主体存在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指性格中的不良因素)对外界消极因素的选择性反映,是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要原因。马加爵自小形成的内倾型性格,这不是他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甚至不能说是影响其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要因素。迄今为止,尚无证据证明,内倾型性格的人容易犯罪,外倾型性格的人不容易犯罪。瑞士心理学家荣格从心理活动倾向性上,把性格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著名心理学家艾森克对外倾型和内倾型性格特点进行了如下描述。  艾森克对外倾型和内倾型性格特点的描述 外倾型特点1、老是注意外界所发生的事情,追求刺激,敢于冒险;2、无忧无虑,随和,乐观,爱开玩笑,易怒也易平息,不假思索地行动;3、有与别人谈话的需要,好为人师,容易冲动;4、喜欢变化,有许多朋友;5、善于交际,不喜欢独自学习。  内倾型特点1、倾向于事先计划,三思而后行,严格控制自己的感情,很少有攻击行为;2、性格孤独,内省,生活有规律;3、对书的爱好甚于对人的交往,除亲密朋友外,对人总是冷漠,保持一定的距离;4、很重视道德标准,但有些悲观;5、安静,不善交际。从上述描述可以发现:无论是内倾型还是外倾型的性格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它对犯罪心理的产生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实,致使马加爵产生犯罪心理的主要因素是他性格中的不良因素,即性格中的过分自尊与过分自卑的成分。大学生心理学研究表明:处于青年中期的大学生一般都自视很高,不愿轻易将自己的内心世界流露于外;另一方面,他们又迫切需要“知音”,需要得到别人的重视和尊重,以获得情感上的共鸣与理解。尤其是当学习、社交、文体等方面显露出不足而得不到同学的理解时,有些大学生就会陷入情绪自我甚至否定自我之中,产生自卑心理。过分自尊的表现之一就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一切皆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利益为半径画圆。从马加爵的往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存在严重的自我中心主义,一切都须以他为中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系的教学改革

着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3年《公安学基础理论》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成为公安大学第一门省部级精品课。2007年《犯罪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犯罪学教学团队”由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近五年来,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一部,两个教学改革项目、一个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获北京市教委批准立项,获公安部优秀教材奖一部,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获校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一人、二等奖一人、三等奖两人。

犯罪心理学小说人格面具凶手是谁

第十三章 人格面具、阿尼玛和阿尼姆斯 卡洛斯警官不是一个顽固己见的人,他当然也晓得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下疏散能够带来的结果——反省甚至是晋升。但是,卡洛斯计划赌一次,他做好了最坏的计划,从警局调集了少量警员也包括拆弹小组。他还没到可以宁静面对一切的年岁,他站在医院大门口,紧张地指挥着。肯德尔慈悲医院的大局部住院病人是上了岁数的,他们乘坐轮椅被医护人员从病房里推出来,疏散任务是迟缓但不是混乱的,这算是卡洛斯独一的一点抚慰了。 拆弹专家们全部配备进入医院在各个角落搜索着可以的物品,“成王败寇”的这一中国古语屡次闪如今米尔警官的脑海里,他清楚的认识到,眼前这个年老警官承当了多么大的责任。他很想说一些玩笑,但是,他的幽默感这次不那么灵光了。 一个小时过来了,搜寻任务还是一无所获,那些得不到休息的病人们开始埋怨了。起先是一团体在唠唠叨叨,但是很快一大片人都开始发泄本人的不满了。埋怨的主题最后是关于警方打搅了他们的正常休息和医治,逐步就晋级成为对警察能干的漫骂:“这些笨拙的家伙不去抓什么面具凶手,愣是来搅扰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老人”,“他们都是些拿着国度的钱无所事事的能干之辈”,到了最初就演化成对办案经管以致对警察局长的团体人身攻击了。 卡洛斯额上渐渐冒了汗,站在一旁的米尔也不由得神色惊慌。假如能扯谎该多好啊,谎称我们真的找到了炸弹。可是,谁都晓得这是不能够的,欺上瞒下都不容易,这样的说法无法向局长交代,当然,面对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更是防不胜防,弄不好还会成为一大丑闻。两位警官苦苦维持着…… 清晨一点的时分,萨姆兰步行前往离家最近的图书馆,那不是最大的图书馆,但是馆藏也算的上相当丰厚。 图书馆不是二十四小时商店,这时分由一对名叫瓦根的老夫妇看着。萨姆兰这种时分去查阅材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管理员习以为常。 警官本来想问问保罗的,不过,当他留意到他和沃勒医生是从完全不同的两个角度剖析案情时,就止住了。 “哦,是警官先生啊,快出去吧。”瓦根先生看到萨姆兰,赶忙把门翻开。 “呵呵,瓦根先生,抱歉又来打搅你了。”萨姆兰摘下帽子,攥在手里,礼貌地点了一下头。 “哪儿的话呢,这任务不是还多亏了警官您的引见吗。话说回来,您如今一定很忙吧,是那个面具杀手的案子?”瓦根一面招呼着,一面对楼上喊道,“喂,洛斯达,快泡一杯咖啡来,是萨姆兰警官。” “噢,噢,不用了,我只是来查点儿材料。瓦根太太的病……” “还是托您的福啊,没什么大碍了。倒是您也不该太勉强,快退休的人了,何必那么玩命。我看呀这也是世风日下,什么事儿都有,当前不晓得还会出什么案子呢,您也该留意留意身体了。” 瓦根太太泡来了咖啡,照例也跟警官聊聊天。当警官加上方糖的时分,夫妇二人大吃一惊,细一想想也没什么,人上了年岁多吃点儿糖也是应该的吗。警官还真是不容易…… 萨姆兰打听到了心思书籍寄存的地位,又应酬了几句就上楼了。P,P……啊,是这里了,警官找到了一本有关荣格的著作,最显眼要属杰哈德。阿德勒编纂的《荣格文集》了,共有20卷之多,萨姆兰不由吐了吐舌头。噢,这里有一本荣格本人写的《四种原型》。 卡尔。荣格(1875-1961)的个人有意识实际,与弗雷泽的《金枝》同被以为是原型批判的两个出源……警官迅速跳过了这段编者语,向前面翻着,忽然他的视野锁在一个叫做“人格面具”的词上。人格面具是一种原型,原型?警官往前翻了几页。 “……‘原型"一语最早在犹太人斐洛(JudaeusPhilo)谈到人身上的‘上帝抽象"(ImagoDei)时,即有所用。它亦可见于伊里奈乌(Irenaeus)笔下,他说,‘世界的发明者并没有依照本身来直接造物,而是依照本身以外的原型仿制。"《赫尔姆斯书》(CorpusHermeticum)中上帝被称为原型之光……列维。布留尔(LevyBruhl)用‘个人表象"一语来指原始世界观中的意味抽象,这异样可以轻而易举用于有意识内容……它(尤利西斯深化洞穴下天堂向提瑞西阿斯【Tiresias】求卜将来)所表现的,是无意识的心思沉潜到有意识深层这一外向心思机制。非团体的心思内容、神话特征,或许换言之原型,正是来自这些深层有意识,因而,我把它们叫做非团体的有意识或个人潜认识……” 萨姆兰看着这些流畅难懂的文字,觉得有些头大,不过他倒是大约能了解所谓原型应该是指在人的内心深处的一品种型吧,仿佛每团体都会有。他又翻回到原来的中央,持续往下看。“……人格面具(Persona)。之所以叫做人格面具,是由于它表现的并不是其人人格的原本面目……这个原型有似演员所带的面具,意在于公共场所显示对本人无力的抽象。换言之,它是人用其他以为所该采用的方式以对立世界的体系……它的益处作为原型,各行各业固然都有本人特定的人格面具,但是这个面具的风险性在于,人和他的人格面具经常是合二为一了。它的益处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由于它可以使人的生活更为自在些,也较少受人打搅……为数甚多的人过着双重生活,其中一重由人格面具主导,另一重则满足其他方面的心思需求……卡夫卡即是一例:白昼他勤勤恳恳为保险公司任务,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小职员;夜晚埋头写作,听凭思想在自在的天地里一路驰骋,是一个天赋作家……” 萨姆兰相当在意“Persona”这个词,它叫他想起了面具(Mask)。他又翻了十几页,看到了两个词阿尼玛(Anima)和阿尼姆斯(Animus),要不是瞥见上面的几个字男人、女人,他一定会跳过来的。 “……阿尼玛和阿尼姆斯是团体人格中的原型……阿尼玛原型为男性心灵中的女性抽象,阿尼姆斯则为女性心中的男性抽象。它们是一个男人的有意识朝向女性特征和一个女人的有意识朝向男性特征的人格化进程……转向世界,阿尼玛翻云覆雨,变幻莫测,喜怒无常,难以控制而一任感情自在纵容,有时分她还伴有魔鬼般的直觉,冷漠无情,罪恶刻毒,无信无义,可憎可恨……阿尼姆斯则普通表现为顽固、执拗,目无法纪,遵守教条,好改动世界,好争辩,飞扬跋扈……两者均有低下的兴趣:阿尼玛使她本人混迹于劣等人众,阿尼姆斯让他本人被二流思想带走……阿尼玛有时分是一位优雅的女神,有时分是一位女妖,她变幻出各种外形使人迷惑其中,她用各种各样的阴谋来玩弄我们,唤起幸福和不幸的幻觉……” 萨姆兰把这些用带着的小纸条夹好,然后又借了几本书,然后告辞瓦根夫妇回家了。一路上,他总是不能使本人不去想那些东西:阿尼玛、阿尼姆斯还有人格面具……这和这个案子有着太多的反复……虽然本人还不晓得,这些该怎样协助破案。 在卡洛斯和米尔为了毫无播种而懊丧的时分,59岁的老警官萨姆兰终于睡着了。身旁还扣着两本荣格的书,他还没有看到“暗影”(Shadow),置信他会对那个更感兴味:……它是负面影响……是人类本身的暗影更是万恶之源…… 预先萨姆兰想想,真的希望本人能不断这么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

犯罪心理学小说人格面具凶手是谁

第十三章 人格面具、阿尼玛和阿尼姆斯 卡洛斯警官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他当然也知道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疏散可能带来的后果——检查甚至是降职。但是,卡洛斯打算赌一次,他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从警局调集了大量警员也包括拆弹小组。他还没到能够平静面对一切的年纪,他站在医院大门口,紧张地指挥着。肯德尔慈善医院的大部分住院病人是上了岁数的,他们乘坐轮椅被医护人员从病房里推出来,疏散工作是缓慢但不是混乱的,这算是卡洛斯唯一的一点安慰了。 拆弹专家们全副装备进入医院在各个角落搜寻着可以的物品,“成王败寇”的这一中国古语多次闪现在米尔警官的脑海里,他清楚的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警官承担了多么大的责任。他很想说一些玩笑,但是,他的幽默感这次不那么灵光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搜查工作还是一无所获,那些得不到休息的病人们开始抱怨了。起先是一个人在唠唠叨叨,但是很快一大片人都开始发泄自己的不满了。抱怨的主题最初是关于警方打扰了他们的正常休息和治疗,逐渐就升级成为对警察无能的漫骂:“这些蠢笨的家伙不去抓什么面具凶手,愣是来干扰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老人”,“他们都是些拿着国家的钱无所事事的无能之辈”,到了最后就演变成对办案经管以至对警察局长的个人人身攻击了。 卡洛斯额上渐渐冒了汗,站在一旁的米尔也不由得神色惊慌。如果能撒谎该多好啊,谎称我们真的找到了炸弹。可是,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欺上瞒下都不容易,这样的说法无法向局长交代,当然,面对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更是防不胜防,弄不好还会成为一大丑闻。两位警官苦苦维持着…… 凌晨一点的时候,萨姆兰步行前往离家最近的图书馆,那不是最大的图书馆,但是馆藏也算的上相当丰富。 图书馆不是二十四小时商店,这时候由一对名叫瓦根的老夫妇看着。萨姆兰这种时候去查阅资料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管理员习以为常。 警官原本想问问保罗的,不过,当他注意到他和沃勒医生是从完全不同的两个角度分析案情时,就止住了。 “哦,是警官先生啊,快进来吧。”瓦根先生看到萨姆兰,赶忙把门打开。 “呵呵,瓦根先生,抱歉又来打扰你了。”萨姆兰摘下帽子,攥在手里,礼貌地点了一下头。 “哪儿的话呢,这工作不是还多亏了警官您的介绍吗。话说回来,您现在一定很忙吧,是那个面具杀手的案子?”瓦根一面招呼着,一面对楼上喊道,“喂,洛斯达,快泡一杯咖啡来,是萨姆兰警官。” “噢,噢,不必了,我只是来查点儿资料。瓦根太太的病……” “还是托您的福啊,没什么大碍了。倒是您也不该太勉强,快退休的人了,何必那么玩命。我看呀这也是世风日下,什么事儿都有,以后不知道还会出什么案子呢,您也该注意注意身体了。” 瓦根太太泡来了咖啡,照例也跟警官聊聊天。当警官加上方糖的时候,夫妇二人大吃一惊,细一想想也没什么,人上了年纪多吃点儿糖也是应该的嘛。警官还真是不容易…… 萨姆兰打听到了心理书籍存放的位置,又寒暄了几句就上楼了。P,P……啊,是这里了,警官找到了一本有关荣格的著作,最显眼要属杰哈德。阿德勒编纂的《荣格文集》了,共有20卷之多,萨姆兰不禁吐了吐舌头。噢,这里有一本荣格自己写的《四种原型》。 卡尔。荣格(1875-1961)的集体无意识理论,与弗雷泽的《金枝》同被认为是原型批评的两个出源……警官迅速跳过了这段编者语,向后面翻着,突然他的视线锁在一个叫做“人格面具”的词上。人格面具是一种原型,原型?警官往前翻了几页。 “……‘原型"一语最早在犹太人斐洛(JudaeusPhilo)谈到人身上的‘上帝形象"(ImagoDei)时,即有所用。它亦可见于伊里奈乌(Irenaeus)笔下,他说,‘世界的创造者并没有按照自身来直接造物,而是按照自身以外的原型仿造。"《赫尔姆斯书》(CorpusHermeticum)中上帝被称为原型之光……列维。布留尔(LevyBruhl)用‘集体表象"一语来指原始世界观中的象征形象,这同样可以轻而易举用于无意识内容……它(尤利西斯深入洞穴下地狱向提瑞西阿斯【Tiresias】求卜未来)所表现的,是有意识的心理沉潜到无意识深层这一内向心理机制。非个人的心理内容、神话特征,或者换言之原型,正是来自这些深层无意识,因此,我把它们叫做非个人的无意识或集体潜意识……” 萨姆兰看着这些晦涩难懂的文字,觉得有些头大,不过他倒是大概能理解所谓原型应该是指在人的内心深处的一种类型吧,好像每个人都会有。他又翻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往下看。“……人格面具(Persona)。之所以叫做人格面具,是因为它表现的并不是其人人格的本来面目……这个原型有似演员所带的面具,意在于公共场所显示对自己有力的形象。换言之,它是人用其他认为所该采用的方式以对抗世界的体系……它的好处作为原型,各行各业固然都有自己特定的人格面具,然而这个面具的危险性在于,人和他的人格面具常常是合二为一了。它的好处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可以使人的生活更为自由些,也较少受人打扰……为数甚多的人过着双重生活,其中一重由人格面具主导,另一重则满足其他方面的心理需求……卡夫卡即是一例:白天他勤勤恳恳为保险公司工作,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小职员;夜晚埋头写作,任凭思想在自由的天地里一路驰骋,是一个天才作家……” 萨姆兰相当在意“Persona”这个词,它叫他想起了面具(Mask)。他又翻了十几页,看到了两个词阿尼玛(Anima)和阿尼姆斯(Animus),要不是瞥见下面的几个字男人、女人,他一定会跳过去的。 “……阿尼玛和阿尼姆斯是个人人格中的原型……阿尼玛原型为男性心灵中的女性形象,阿尼姆斯则为女性心中的男性形象。它们是一个男人的无意识朝向女性特征和一个女人的无意识朝向男性特征的人格化过程……转向世界,阿尼玛反复无常,变幻莫测,喜怒无常,难以控制而一任感情自由放纵,有时候她还伴有魔鬼般的直觉,冷酷无情,邪恶刻毒,无信无义,可憎可恨……阿尼姆斯则一般表现为顽固、执拗,目无法纪,恪守教条,好改变世界,好争辩,飞扬跋扈……两者均有低下的趣味:阿尼玛使她自己混迹于劣等人众,阿尼姆斯让他自己被二流思想带走……阿尼玛有时候是一位优雅的女神,有时候是一位女妖,她变幻出各种形状使人迷惑其中,她用各种各样的诡计来捉弄我们,唤起幸福和不幸的幻觉……” 萨姆兰把这些用带着的小纸条夹好,然后又借了几本书,然后告辞瓦根夫妇回家了。一路上,他总是不能使自己不去想那些东西:阿尼玛、阿尼姆斯还有人格面具……这和这个案子有着太多的重复……尽管自己还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帮助破案。 在卡洛斯和米尔为了毫无收获而沮丧的时候,59岁的老警官萨姆兰终于睡着了。身旁还扣着两本荣格的书,他还没有看到“阴影”(Shadow),相信他会对那个更感兴趣:……它是负面影响……是人类自身的阴影更是万恶之源…… 事后萨姆兰想想,真的希望自己能一直这么睡下去,永远不要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