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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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七一一八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川委发[1994]22号)以及《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川委发[1996]43号)精神,为了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各项资金,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第二条 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省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中央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专项贷款和省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扶贫贷款。第三条 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第二章 扶贫资金使用对象与条件第四条 各类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63个贫困县,否则,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律不得立项,财政、银行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扶贫资金。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各市(地、州)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资金进行扶持。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农牧民的农牧业生产条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发展多种经营,修建贫困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信贷资金贴息,防治地方病,改善贫困农牧民户居住条件等。  以工代赈资金,用于修建贫困县、乡公路(不含省道、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贫困农户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  扶贫专项贷款,用于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户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省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的配套,支持省定贫困县农村贫困户,发展多种经营和社会事业,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  省一般扶贫贷款主要用于省定贫困县扶贫项目流动资金需要。第六条 扶贫专项贷款的85%要用于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与群众解决温饱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条 各市(地、州)、县(市、区)要增加扶贫投入。市(地、州)、县(市、区)两级的扶贫资金投入要达到中央投入的10%以上。从1997年起要把这一要求列入考核内容,凡未达到这个比例的省上要相应扣减次年的扶贫资金投入数额。第八条 全省各类专项扶贫资金,按照中央“四到省”的要求,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有关市(地、州)的贫困县数,贫困人口及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实行统一安排、相互匹配、综合投入,并于年初一次通知到各市(地、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办、省财政厅、省计委、省以工代赈办、省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事前要提出初步意见供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根据审定后的分配方案,分别依照程序及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第九条 年度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在当年4月底前下达,7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市(地、州)。  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省财政厅、省以工代赈办公室在当年4月底前下达,7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市(地、州)。  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按审定权限由省扶贫领导小组立项;由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在当年初下达到各市(地、州)、县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收放贷款。  年度省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市(地、州)。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年度省一般扶贫贷款的具体计划,由省农业银行四川分行和省扶贫开发办在年初下达到各市(地、州),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第十条 本着使用扶贫资金、履行扶贫义务的原则,用于工业、基础设施的扶贫开发项目必须履行扶贫责任。履行扶贫责任的方式包括;帮助贫困地区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吸收贫困户劳力务工,效益覆盖贫困户,缴纳扶贫基金等。

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客观因素指标主要包括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贫困革命老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切块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由客观因素指标、政策因素指标和绩效因素指标三部分构成:1、客观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贫困村个数(包括国有贫困农场、林场个数,下同)、贫困程度等反映贫困状况的客观指标;2、政策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规定、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少数民族发展及扶贫专项工作要求等;3、绩效因素指标包括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意不实行因素法分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全区竞争立项分配。扶贫资金包括哪些?1、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2、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法律依据:《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具体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第六条市、县财政应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当地扶贫开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百色市、河池市及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贺州市、来宾市、崇左市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15%以上,其他市、县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市、县资金投入情况纳入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内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三)弥补企业亏损。(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九)企业担保金。(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00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扶贫资金项目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镇、村级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运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公开方式(一)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应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三)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扶贫资金包括哪些

  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P>

扶贫资金项目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镇、村级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运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公开方式(一)中央、省级在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市、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地应利用信息卡、宣传单等经济合理的方式,确保扶贫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三)探索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实现公开的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开展精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有哪些

保证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等。1、审计可以通过深入挖掘问题,发现浪费和滥用扶贫资金的情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实现扶贫资金的最大价值。2、审计可以查明落实扶贫政策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推动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扶贫,是对弱势羣体的一种政策扶助,而涉农扶贫,则可以认为是对弱势羣体中的弱势羣体实施的一种定向资助。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羣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 *** 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7〕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及到位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39万元,其中:(1)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400万元;(2)以工代赈资金1279万元;(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宗局)1360万元。县财政局已下达资金指标903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截止目前,扶贫资金累计已拨付9039万元,支出100%。 二、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6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46万元,资金到位100%。截止目前,县级配套资金累计已拨付618.46万元,支出率100%。 三、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情况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琼中扶办发〔2016〕30号)文件,2016年我县共整合资金17 536万元。其中整合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 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96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2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及县级资金4544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的扶贫部门;截止2016年12月30日,已支出17 20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1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09 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14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5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7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县级资金4501万元。资金支出率98.11%。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6号)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2013-2016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扶贫攻坚的措施与成效等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资金用于仲兴乡耿武村、新马桥镇黄庄村等6个乡镇9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资金已经及时拨付。2013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7万元。 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4年扶贫开发“千村推进”工程重点村名单及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资金用于刘集镇杨湖村、连城镇马铺村等9个村居整村推进项目,并明确项目内容为道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另行变更和调整。我县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完成了重点村整村推进任务。2014年度财政账面余额115.1万元(包括2014年12月26日省下达的后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 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其中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70万元,县财政360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18座光伏电站建设、3个贫困村集体蔬菜大棚项目、2个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产业到户项目。2015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0.77万元。 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0万元,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330万元,县财政1100万元,债务扶贫资金2314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25座光伏电站建设、民政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补助、3个贫困村集体种养殖项目、1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25座光伏电站建设已经完成,民政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补助已经拨付到救助对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集体种养殖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 二、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 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公告公示、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运行。一是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覈算、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三是项目竣工后,要填写竣工验收意见书,由所在乡镇 *** 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签字并加盖 *** 公章,进行报账。通过严抓细管,有效杜绝了挪用、冒领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自查过程中 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 也没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反八项规定、挤占挪用、滞留延压、损失浪费、不精准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的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建档立卡 2014年6月份,我县通过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推荐、入户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审覈、公示等程序,在全县54.3万名农业人口中,共识别贫困户17118户35400人,涉及213个行政村(居),确定18个贫困村,严格按照规程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2014年实现脱贫6000人;2015年实现脱贫7073人。2016年省下达我县脱贫任务为18个贫困村出列,9605贫困人口脱贫。 (二)开展“回头看” 2015年9月份,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业务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所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回头看”,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从26家县直机关单位抽调44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11个乡镇,督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要坚决予以退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了对贫困户的“四项清单(脱贫需求、脱贫时限、脱贫措施、脱贫责任)”,确保帮扶对象精准、脱贫需求清晰、帮扶机制明确、资金使用准确和脱贫成效真实。全县“回头看”覈减和增加均为374人。 (三)开展精准覈查月 2016年4月19日至28日,利用十天时间集中开展建档立卡精准覈查月工作,对“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精准覈查,覈查范围为全县18个贫困村和195个非贫困村(不含城关镇15个居委会),覈查内容包括覈查对象是否准确、基础信息采集是否真实、覈定程序是否规范、帮扶措施是否具体、档案管理是否健全、“四项清单”是否完善等。并由县委督查室、县目标办、县效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互查。截至目前,全县精准覈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0954户,人口22327人。同时因户施策,精准确定产业扶贫7448人,就业扶贫3907人,教育扶贫1954人,危房改造扶贫609户,健康扶贫6870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6914人。 (四)实施产业扶贫 一是建设光伏电站。在全县18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设2座村级光伏电站。目前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全面建成且并网发电,已通过市专家组验收;第二批光伏电站9月4日已开工建设 现已经竣工。每个光伏电站可年均增加6万元收入,确保18个贫困村有稳定收入来源,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目标。 二是扶持湖羊养殖。在18个贫困村筛选有养殖意愿、有条件的养殖户208户,发展湖羊养殖,每户扶持受孕母羊5只,体重55斤以上,现1040只受孕母羊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发展扶贫蔬菜大棚。在湖沟镇中心村、新马桥镇胡洼村、石湖乡陡沟村建设扶贫蔬菜大棚178个,通过对外租赁以及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等途径来增加村集体经济与贫困户收入。仲兴乡棠棣村80亩扶贫设施蔬菜大棚建设进入招标程序。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张桥、中心、七里、胡洼设施蔬菜,陡沟、后马西瓜,连城莲藕等一批特色种植专业村。 四是发展畜牧水产。依托各村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在黄圩、东荀、泰山、乔圩等9村建成9肉羊养殖基地,形成松南肉牛、大蒋鹌鹑、水上与夹河水产等一批养殖示范产业。 五是实施加工业扶贫。依托镇北皖鑫塑编、东荀荀氏机械、松南志诚工艺加工企业带动本村及周边贫困户就近就业,截至目前,三村加工企业共吸纳贫困户56户68人进厂务工。 (五)实施教育扶贫 一是免除学费。幼儿园每生每年分别免除600元、1000元、24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分别免除1700元、1400元、7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200元、2000元、700元学费。二是补助生活费。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小学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三是落实“雨露计划”。 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四是资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五是补助国家助学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六是办理贷款。贫困户家庭子女在高等院校就读,优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目前,2016年我县教育扶贫户1524户,涉及学生1954人,发放资金389.06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免除学费435人次,资助金额39.465万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补助生活费1445人次,资助资金309.6万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80人,资助资金40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2466人,资助金额24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140人,发放资金21万元;截止9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2154人,贷款金额1604.566万元。 (六)实施健康扶贫 一是代缴参合资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代缴参合经费209.5万元。 二是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在全县18个贫困村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162.5万元。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按95%进行救助,共救助大病患者55名,救助资金12.1万元。 三是减免医疗费用。对在县内就医的贫困人口,为其减免挂号费、牀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共减免医疗费用2851人次,减免金额12.13万元;住院病人,免除首次门槛费,共减免410人次,减免金额6.39万元。 四是开展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1-5万元的,按50%给予补偿;5-10万元的,按60%给予补偿; 10-20万元的,按70%给予补偿;20万元以上的,按80%给予补偿。共开展大病保险补偿27人次,补偿金额15.73万元。 五是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次给予补偿,参照特殊慢性病政策结算。共救助1573人次,补偿金额201.25万元。 六是救助慢性病人。对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慢性病的,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自付部分,参照慢性病政策再次补偿。共为139名慢性病患者开展救助,救助资金4.43万元。 七是创新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治疗出院时办理结算手续。 八是设立专用病房。各医疗机构均设立了专用病房和病牀,全县共设立扶贫牀位126张;建立了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诊疗方便、快捷。 (七)实施危房改造扶贫 2016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300户,总体专项资金1235万元,通过摸底覈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为609户,目前已完成相关审覈,具体补助标准为低保、五保、残疾贫困家庭重建为20000元,修缮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家庭重建为10000元,修缮为4000元。目前,312户已完成,247户进入实施阶段,剩余的50户年内全部完成。 (八)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一是加大涉农项目整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粮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总投资521万元的杨庙乡乔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对全村沟、井、路、渠、涵等进行综合设施配套,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修建水泥道路8.7公里、砂石道路1.1公里;完成机井96眼、桥涵41座;清沟11.5公里等),仅此一项亩均增收80元左右;王庄镇镇北居委会总投资2000万元的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审批,11月份开始实施;总投资958万元的湖沟镇中心村、城关镇张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审计报批。 二是加大对乡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实现对建档立卡的18个贫困村且符合规划居住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县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经省交通厅审定为51.807公里,总投资3885.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35公里。 三是加大八小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利用省级八小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更新改造夹河、杨庄、后乔等泵站3座;加固新马桥徐家沟闸;修复新建城关、仲兴、刘集、濠城、杨庙5个乡镇的机井134眼;改造提升夹河、杨庄等2处灌区2600亩;清淤疏浚大横、八丈、中南等3条大沟,总投资508万,目前工程已启动实施,杨庄泵站、杨庄灌区已完成。同时利用农村饮水工程,实施刘集水厂和任桥镇老任桥水厂管网延伸,辐射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东荀村和杨罗村),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320人,总投资216万元 年底前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 (九)实施社会兜底保障扶贫 一是开展低保提标工作。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低保金从24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3180元,实现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 二积极兑现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障政策。今年1-8月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新农合保险资金209.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916万元、低保金93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83万元。 (十)实施金融扶贫 制定《固镇县金融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开展评级授信工作。评级贫困户126户,授信126户,累计授信额度337.67万元;2016年发放30户,124.5万元。 (十一)实施就业扶贫 一是开展扶贫创业培训。县扶贫办组织18个贫困村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大学生等致富带头人参加种植、养殖、电子商务三期培训,每期30人。通过带头示范作用引导贫困户参与种植、养殖业,实现脱贫目标。 二是鼓励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县人社局通过搭建供需平台转移就业、鼓励创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开展技能培训给予生活补助、向贫困人口提供公益岗位就业等途径引导贫困户精准脱贫。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需求贫困人口3907人,已完成就业1883人,其中县内就近就业629人,外地转移就业1254人。 (十二)实施社会扶贫 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社会扶贫工作。2014年度、2015年度,县委、县 *** 分别举办的集中捐赠救助活动,收到各类社会捐款651.97万元;2015年“两节”期间,我县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共有94家单位参与,慰问贫困户408户,捐赠款(物)17.72万元;2016年8月,我县举办的“捐赠救助暨表彰好人”活动,共收到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210.526万元,所收款项用于农村贫困户和贫困学生救助。 四、脱贫攻坚机制 (一)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建立健全市县领导联系村,“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建立县乡村干部包保贫困户,67家县直单位442名干部帮扶686户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制度。全县10955户贫困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为全县贫困户印制了《扶贫手册》,为帮扶干部印制了《工作手册》,为驻村工作队队长印制了《扶贫日记》。 (二)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 全县11个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由1名站长、1名扶贫专干及2名系统录入人员组成;18个贫困村配齐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成员不少于3人;195个非贫困村确立扶贫专干1名,负责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截至目前全县到位扶贫资金440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4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3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100万元,债务资金2314万元,上年财政结余100万元,市农委蔬菜大棚项目20万元,到8月底共拨付下达437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拨付1282.5万元,加教育扶贫拨付500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拨付209.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384万元。 (四)脱贫攻坚合力明显增强 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项目、资金向包保村倾斜;县直帮扶单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主动作为,按照“一户一策”路线引导贫困户摘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通过调度与对接等会议机制,督促县直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进行有效沟通,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脱贫攻坚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并及时调整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各乡镇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扶贫工作站,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队伍建设。县乡村三级把脱贫攻坚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任务抓在手上,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二)层层压实责任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党委、 *** 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长主抓,党政分管领导专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村全覆盖,强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直接责任,明确联系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指导 围绕精准扶贫制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开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财政、民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扶贫工作涉及到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针对贫困羣体的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8月18日至20日,围绕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精准覈查、精准施策,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县 *** 目标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考覈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8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上半年考覈并进行排名通报,对位列后三位的乡镇和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完不成当年度扶贫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 *** 安徽省委、省 *** 《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1.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2017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2017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5.2017年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6.2017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7.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2017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2017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扶贫资金申请报告

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范文3篇   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是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范文3篇,以供参考。   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范文(一)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xx乡高营村四组村民xx,现家有人口6人。由于家有11岁双胞胎残疾女儿,常需照顾和治疗,使家庭特别贫困。   四年前我们经历了7—8年的给女儿治疗和打工求医生活,但也解决不了女儿的病情。考虑女儿岁数逐步变大,这样的生活有很多不便。于是08年夫妻俩决定在家做养殖维持生活。靠着爱人生小女时省下的16只土鸡做种,我们做了养殖计划。我家远离村庄,周边都是堂兄弟们外出务工留下的田地,他们全部给我种植,使我在养殖上得到很大方便。   养殖四年来:靠自种自繁自养,靠亲戚朋友的帮助,靠政府给予的低饱生活补助,靠着扶贫办给予的夫妻俩先后到xx养殖培训学习机会,使我们在养殖事业上有很大的进步。在家有妈的帮助孩子也得到更好照顾,养殖技术提高了,规模也慢慢扩大。去年靠着兄妹们的借资,建起了多个土鸡棚,发酵床母猪舍,买了全自动孵化机。现有种母鸡800只,小鸡1500只。待产母猪6头,肥育猪20多头,种鹅20只,仔鹅50多只。   为了扩大养殖规模,xx年开安养殖场计划如下:年出栏土鸡两批,每批1500只,时间6—8个月,雇用工人两人在山上看管。养猪年出栏120头,养两批,时间6个月每批。鹅出栏100只,每批50只。现由于家庭特为贫困,资金严重欠缺,非常希望得到政府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表示万分感激!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   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范文(二)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资金申请报告是指向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申请政策性补助资金的专项报告,一般根据资金渠道的不同、性质的差异对资金申请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地说,资金申请报告都要经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评估和筛选。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撰写思路及价值体现   《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通过介绍农业扶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反映项目单位资金面情况,通过分析国家宏观、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等,论证项目政策支持背景及获取资金支持的政策依据,通过详实介绍项目情况,反映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技术工艺先进性、规划进展情况、组织情况、相关应对机制(如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着力分析项目存在的价值和前景,深度透析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申请资金可行性的充足论据,是专门针对农业扶贫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的专业报告,其核心价值体现在:   ——作为农业扶贫项目被资金支持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作为农业扶贫项目相关资金筹措(例如申请其他资金支持的辅助材料)的依据;   ——作为农业扶贫项目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   三、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质量保障   xxxx公司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项目研究服务团队的专家均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团队成员均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专项咨询服务,研究院成员长期的项目咨询经验可以保障《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质量。   四、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背景信息   一、农业扶贫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u2026u2026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一)u2026u2026   (二)u2026u2026   (三)u2026u2026   (四)u2026u2026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涉及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农业扶贫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第五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农业扶贫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四、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节能方案方案   五、农业扶贫项目建设消防方案   六、农业扶贫项目建设生产劳动安全方案   七、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第六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农业扶贫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农业扶贫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三、农业扶贫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四、农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农业扶贫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筹措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   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农业扶贫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农业扶贫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 农业扶贫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扶贫资金申请报告范文(三) 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xx年10月27日注册以来,在管委会的领导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购买了75亩土地,完成了立项,土地已摘牌,并于5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建设;公司申请了8项专利,并于6月上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予并领取专利证书,并成为专利试点单位;公司已成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已成为滨海新区科委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企业为了更快的发展,为滨海高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于今年2月份在滨海新区租赁了7000㎡厂房组织生产,到目前为止已生产产值达5500余万元,开票销售达2000余万元,已签订合同已达8400余万元,于今年底有望合同超过1亿元,生产和销售均会超过1亿元,成为“小巨人”。   我们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实际困难,由于需求的厂房条件高大难寻,因此租金比较高,全年租金超过200万元,再加上其他设施使用费、水电费、管理费等等,预计会超过270万元,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来讲,负担比较重,望请管委会能予以补贴50万元,给予支持照顾,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