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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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和服务保障情况:消费者权益法不适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消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一、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二、知情权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四、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五、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六、结社权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七、获得有关知识权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团结的大事。九、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十、其他有关规定《消法》还对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容易忽略或经常发生争议的问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时,经营者必须出具。”购货凭证对消费者而言,记载了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为日后双方可能发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等方面争议的处理,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依据。《消法》第36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消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持有人要求赔偿。”《消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消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服务保障两件大事中存在哪些优势

落实会议精神,统筹国内国际。根据查询网易得知,2023年5月11日下午,市委书记温暖主持召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服务保障国家总体外交,奋力开创全市外事工作新局面,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贡献外事力量。

党课讲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只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稳定社会风气,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党课讲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党课讲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形式主义是与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不相容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重要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形式主义之来源是由于唯心主义”,“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两者共同的指向就是:不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反对形式主义敲重锤、下猛药、动真格,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式主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因而不可否认,现实中形式主义尚未根除,尤其是在“落实”上存在的形式主义还时有所见,需要树立打持久战、歼灭战的思想,驰而不息加以抵制和克服。   在我们身边依然有些人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消极怠工不作为,推一推、动一动,懒散懈怠、疏于落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深入理解上级会议精神,学习走过场,敷衍了事;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是雷厉风行去想办法解决,而是工作迟缓,久拖不办;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愿作为、不敢作为、不善作为,消极等待,徘徊观望,推诿扯皮;对待上级检查,疲于应付、好大喜功、弄虚作假。凡此种种,其共同的特征,就是只抓“落实”的形式,不管“落实”的实效。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 反对形式主义不能空喊口号、空泛表态,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抓到底。要养成闻令而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使各项工作得到真落实、严落实、快落实、全落实。    抓落实,要从思想根源抓起。 教育是防止形式主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从思想意识层面出发,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与政治自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开展廉政宣讲、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自觉地把心思用到踏实工作上,把精力集中到为民服务上。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是打赢力戒形式主义这场攻坚战的根本与基础。    抓落实,要抓实机制建设。 形式主义问题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解决。根治形式主义,既要立足当前,全力打好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针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产生的根源,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国网公司“三型两网、世界一流”战略目标, “一个引领、三个变革”战略路径, “五个转变”的改革理念,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体制,厘清职责理顺关系,推进放管服一体化。避免产生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形成破除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    抓落实,要对标找差距补短板,有的放矢抓整改。 抓落实,必须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纳入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要把整治形式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忠诚履职,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普通党员干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当作分内之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发现并与身边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抓落实,要克服本领恐慌、提升工作能力。 现在有些同志, 不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地不扎实不牢固,能力上有短板、知识上有弱项,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导致在工作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不敢作为、不善作为。因此,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    抓落实,要完善监督和问责。 加强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依法问责、系统问责、公开问责,保护担当者、鼓励创新者,鞭挞懒庸者、惩戒投机者。要以聚焦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为力戒形式主义提供行动保障。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执行中的形式主义”,要给“形式”和“结果”赋予科学合理的权重,把工作“重形式轻结果”“重口号轻实践”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重点。对工作不切实际、摆花架子,甚至劳民伤财、失察失管、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行为,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该处理的处理,形成惩戒震慑力,使形式主义无处遁形。

安溪:强化服务保障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8月14日, 安溪县 委书记吴毓舟带领县委办、发改局、工信商局、招商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龙门镇、城厢镇调研。安溪县领导黄汉阳、卢荣斌、谢建新等参加调研。   “项目进度如何?”“目前存在什么困难问题?”活动中,吴毓舟一行先后来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大成智慧产业园及高速安溪出口路网建设工程等项目施工现场,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汇报、察看项目规划图,详细了解园区各项目规划建设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吴毓舟强调,要把工业(产业)园区作为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的主战场,把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带动有效投资、促进招商落地的重要阵地,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分类型、分步骤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力争实现早竣工早投用早见效。要聚焦企业需求,强化用地保障、基础保障和资金保障,逐步完善园区生产性和生活性配套设施,不断提升园区服务力、承载力和竞争力。   吴毓舟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跟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工程顺利有序推进。要坚持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要密切协作,做好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切实打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民心工程。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加强工作统筹,科学文明施工,切实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吴毓舟强调,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质量为本,精细化管理,高标准施工,把高质量贯穿到项目过程的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努力把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靠前服务,做好重点项目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全力助推开工在建项目加快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为民所用。

浅谈如何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正确认识后勤服务工作特点。提升管理素质。提升业务素质。提升廉政素质。提升创新素质。正确认识后勤服务工作特点  广泛性。后勤工作涵盖面较广,具体地说,后勤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做好局机关、宿舍大院的供水、供电、有线电视以及其它设备的维修管理和水电费的收缴结算工作;做好局机关办公楼、宿舍楼的管理及维修工作;做好局机关的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执行有关接待规定,根据局办公室的安排做好接待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处理好与周边的关系;做好局机关、宿舍大院环境卫生。负责局机关、宿舍大院门前四包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局机关,宿舍大院绿化管理及文明小区建设工作;做好局机关门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好培训中心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好局家属委员会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水电管理、车辆管理、办公楼卫生、维护维修及其他日常性事务。业务项目繁杂,涉及范围广,与各项工作及每位职工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  、服务性。后勤工作是服务工作,从后勤工作的内容来看都是为本局工作服务的,是保证我局其他工作顺利进行的服务性工作。比如,车辆调度、车辆安全出行,电通水畅,房屋及各种办公设施的维修,庭院绿化、民事调解等都属于服务。为此我们后勤工作者都需要热情、主动、耐心,还需要有能力、有技能,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服务工作,才能得到支持和理解。  和谐性。后勤管理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既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有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机关工作所需的交通、水电、等物资保障以及全体职工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周全,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职工工作的情绪。其次是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涉及面广,既要处理好本单位内各科室、委的关系,又要协调好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因此,后勤工作是打造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安定汉江的重要组成部分。  琐碎性。后勤管理工作常常是从一些不起眼的芝麻小事做起,然而这些被称为小事的工作切不可小看。具体工作中,水电的维修等,如果没有这些不起眼的准备工作,就无法保证大事的顺利进行;与驻地其他单位事务的商议等,若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上下、内外关系,有失单位形象。  时效性。后勤管理工作是动态的活动,任何的工作都是在时间中进行的,任何工作的开始和结束都有合理的时效性,任何工作超出它合理的时效性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后勤工作更是如此,每一项服务都有其即时性,如办公场所灯坏了需要及时修等,为此每一个后勤人员都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办事必须做到果断、及时、合理、科学。努力提升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素质,不断强化后勤服务工作意识。2.提升业务素质。要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充分认识到后勤服务工作是单位整体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汉江局事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保障;因此,必须消除后勤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想法,努力培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职业素养。  提升管理素质。作为后勤工作的干部职工,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突出一个“严”字,用科学制度管理人,用岗位职责要求人,用工作成效考核人,在执行制度面前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提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提升廉政素质。后勤工作常与钱物打交道,为此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法纪意识,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七次中纪委全会上倡导的八种风气,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把自我价值观与机关后勤工作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树立起淡泊名利、爱岗敬业的精神追求,抛弃个人私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提升创新素质。当前新的形势对后勤工作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只有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寻新方法,实现“自我突破”,才能使后勤服务工作达到管理到位、保障及时、服务规范。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精选5篇)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不知道怎么写?找遍全网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还没找到合适的?那还不赶紧进来看看能不能帮到你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篇一: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    一、服务文化   1、服务理念   服务宗旨:天道酬勤,商道酬信   服务目的:使系统稳定、准确、高效的运行。   服务理念:急客户所需,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2、服务承诺   高质高效、耐心热心、周密周到直到解决问题、直到用户满意。    二、服务资料   1、带给软件的安装、调试和对医院操作员进行培训,保证医院指定操作员能独立上岗工作。   2、带给软件的技术支持(包括数据维护、数据修复、系统出错等)免费维护期为12个月。   3、系统本身出错,带给因为软件本身问题(如BUG引起的问题)的维护服务。   4、医务人员操作错误引起系统故障问题或数据出错,我公司带给软件的数据维护、数据修复。   5、带给软件安全解决方案,帮忙医院尽量降低或避免因为外部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   6、电脑的操作系统不稳定、系统中毒、不按规定流程操作等问题,不在我公司的维护的范围之内,软件公司带给解决推荐性方案。   7、医院应做好人员调动交接工作,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8、带给个性化修改服务,按实际状况确定工期及相关费用。    三、服务方式   1、电话服务   用户透过服务部电话(见下)可直接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咨询。   电话响应时光:服务部接到用户电话后,专人负责接听,做好记录,一般性问题1小时内反馈意见,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复杂问题三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解决。如果电话中解决不了,有必要进行远程维护的,则转为远程维护。   2、远程服务   公司技术服务人员透过网络远程进行技术服务,即时解决问题。   技术服务HIS售后服务可进行远程控制、远程维护。   技术服务邮箱:某某_   技术服务网址:某某_   3、上门服务   在上方二种方式不能解决问题的状况下,我公司可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北京响应时光2小时、北京周边12小时内、外省市48小时内。    四、服务热线电话   电话:________   篇二: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   为加强公司产品“三包”服务工作,明确销售部、技术部和经销商在产品售后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高产品售后服务工作速度和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产品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负有产品售后服务职责的部门,以及与公司签订《区域代理产品销售协议书》,愿意严格履行产品销售协议,谋求与公司长期合作,维护公司形象和消费者权益,共同发展的经销商。    二、职责分工   销售分公司是三包服务的管理部门,技术部是三包服务的技术支持和鉴定部门,经销商和业务员是三包服务的执行部门和人员。   1、经销商和销售业务员负责产品三包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产品安装指导和调试;常态的机械故障维修,处理;解答技术咨询;履行三包相关手续。   2、公司技术部负责非常态的机械故障维修;负责三包件的鉴定、更换和审核;负责提交产品故障原因分析和总结。   3、销售业务员负责外协采购产品的三包服务工作;负责督促、清回三包旧件和库存积压产品。    三、三包要求   (一)公司三包要求   1、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按三包维修的难易程度分别由销售分公司、技术部和经销商负责。销售分公司设立专职销售内勤,负责公司产品、客户(用户)意见收集、投诉受理、退货换货、三包维修任务转送安排等工作。   2、销售内勤编制《产品售后服务登记表》,详细记录来电、来信、来访和事故处理结果。   3、销售业务员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产品维修知识和使用技能的指导和培训,协助经销商建立维修队伍,提高维修技能和水平,加快三包维修速度。   (二)经销商三包要求   1、经销商配件提货全部按现金结算,款到付货。货到后经销商在《销售发货清单》签字盖章,并将其返回公司。   2、经销商销售产品必须填写产品三包回执卡,产品销售20天内将三包回执卡、客户信息返回公司,否则公司技术部对经销商销售产品发生的三包服务不予认定。   3、经销商不得做出超出公司产品三包服务范围的额外承诺,否则公司不承担责任,不对用户及经销商的特殊、意外或间接损失负责。   4、经销商应该积极主动地就公司产品售后服务政策向用户做出解释。公司不承担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5、对超出公司产品三包服务范围的维修,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在人员和时间安排按正常售后服务程序办理,有偿服务费由维修人员的差旅费、工资构成,严禁漫天要价,损害用户利益和公司形象。   6、经销商填写《产品售后服务登记表》详细记录来电、来信、来访,事故处理结果。接到公司转送的售后服务任务,或自行接到售后服务任务后,应该在2小时内做出安排,并告之用户,同时报公司技术部备案,不允许将三包用户直接推给公司。   7、经销商必须按公司要求在销售前30天提出配件储备计划,采购足够的三包件和易损件,拒不配合造成三包不及时者,责任由经销商负责。   8、经销商按照公司要求,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弄虚作假,或售后服务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公司形象的,按《____机械有限公司经销商分类及销售奖励、市场支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降级。   9、经销商库存产品返厂:由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的退货,公司承担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拆件造成的产品退货,经销商承担全部运费和恢复产品的工时费用;其它无法销售产品退货的由经销商承担运费;两个作业期结束,产品无法销售又不退货的,公司视同经销商已经销售。    四、三包程序   1、公司销售内勤接到售后服务要求后,应该初步了解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质量问题程度和分工转送有关部门、经销商和业务员处理。一般三包服务2小时内给予安排,紧急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出安排,接待过程不得怠慢客户。   2、销售内勤将三包维修任务分解转送给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后,公司各部门和经销商应该在接到销售内勤转送的售后服务任务后2小时做好具体安排。销售内勤应在转送各部门任务后4小时内,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发现未予落实的,应该上报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3、经销商实施三包服务时,必须填写《三包维修记录》经被服务用户签字确认,对三包范围内的配件更换,需要将旧件留存,连同《三包维修记录》在每年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返回公司,或随销售发货车随时返回公司,未执行上述规定,公司技术部不予办理三包服务手续,财务部对发生的三包费用不予核销。   4、业务员及公司派出的维修人员在实施“三包”服务时,也必须填写《三包维修记录》经被服务用户签字确认,与更换的旧件一起返回公司,由销售分公司负责接收,通知技术部检验鉴定,销售内勤根据鉴定结果分别将可利用的旧件和不可利用的废件交保管放置指定库房。销售分公司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5、销售业务员对各自负责的经销网点发生的三包维修进行抽查监督,对不符合三包产品范围的不予处理,符合三包范围的,应该持经销商的《三包维修记录》和发回的旧件,按财务制度要求办理核销手续。   6、公司财务部对销售分公司和经销商的三包费用审核确认后,由财务部制订《三包费用核销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商确认后,从应收经销商货款中扣除。   篇三: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   为了更好的服务用户的需求,做好指导使用及时售后服务工作,我方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高品质、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周到的服务、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原则向用户做如下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贴合国家标准。   2、产品在有专业检测人员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到达贵处的要求。   3、我方所带给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职责。    二、交货期承诺:   我方确保所带给的产品按照需要方要求时光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若贵处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方可与贵处协商,确保及时满足贵处的需求。    三、若供应商所带给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使用方能理解的方式加以解决的:及时维修更换和换取全新产品。    四、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我方承诺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带给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和服务费用。    五、售后服务潜力及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我方承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写明保修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修备件库地点及厂家维修站地点。   六、建立合理的销售服务管理制度及体系:   1、售前服务。设立专门的销售服务机构,公司将会安排相关专业人士负责到场教正确及时的使用。   2、售中服务。为防止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基层向用户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正确使用该产品,让用户用得安全,放心。   3、售后服务。我公司在2小时内响应维护服务,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为更好的做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及时接收用户反馈的问题,公司设有专门的宜宾售后服务电话:xx,有专业人员接听并及时做好反馈记录,并带给解决问题的法。如有需要到现场指导的,公司会在24小时之内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及时指导。   4、售后服务申明:本公司所带给的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七、产品售后计划   1、设备正常运行验收后,我公司指派专业工程师负责在现场为贵单位带给不受人员限制的维修和使用操作培训,每年公司组织培训2次。培训资料包括:设备正确操作使用知识;识别初级故障及必要的恢复方法;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2、定期派专业人员到业主处查看设备运行状况。采用“会诊制度”与“奖惩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出现的问题。   篇四: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    一、故障和服务级别定义   我公司会严格按照招标人定义的故障和服务级采取相应的服务措施:   1、故障等级划分。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设备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其他业务中断10分钟以上或导致关键业务数据丢失的故障。   二级故障(主要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能力部分丧失的故障;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设备或操作系统故障。   三级故障(次要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但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故障。   2、服务故障级别响应时间。    二、服务内容   我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如下:   1、电话支持服务   我方通过电话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其解决系统日常运行中的问题。   我方设立7×24的值班响应电话,并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接受报障。当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时,招标人通过我方制定的值班响应电话进行报障。当我方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再对招标人的问题进行回复时,对于A和B服务等级,确保10分钟内回复;对于C服务等级,确保半小时内回复。   2、现场支持服务   对于通过电话支持不能解决的设备或软件故障,或招标人认为重要的事情,我方会迅   速提供无推诿现场技术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并最终排除故障。排除故障后会根据此次故障编写故障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包含此次故障原因和日后如何避免的方案。   3、紧急备机备件服务   我方建立备件和备机库,在设备无法正常工作,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的情况下,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情况下,于4小时内将备件或备机运抵故障现场,进行现场更换。在更换成功、系统故障彻底恢复的前提下,对换下设备进行进一步维修或更换。   4、巡检服务和重点保障服务   我方为招标人此次招标维护保修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和软件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隐患,通过系统调整等手段,减少系统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我方完成现场设备和软件巡检后需配合招标人工程师填写巡检记录表。我方在巡检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巡检报告。我方需为招标人建立系统维修档案,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向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改造、更换的建议和方案。在系统巡检过程中我方需根据招标人需要对招标人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提供存储基本使用和检查文档,方便招标人工程师进行日常使用与维护。   5、交流培训   我方会定期与客户运维人员开展技术交流,并对客户进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的培训。   6、调整技术支持   我方按采购人提出的时间要求及操作要求,准时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包括采购人在进行双机配置、硬件搬迁、系统升级、系统割接等工作时,投标人配合完成系统停、启及故障排除等工作)。我方工程师应配合采购人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服务响应流程   1、接到客户服务请求。   2、确认支持方式(电话&现场)。   3、对故障进行判断(设备硬件故障&设备软件调整)。   4、设备硬件故障(对设备进行RMA操作)。   5、设备软件故障(对设备进行软件调整)。   6、确认设备故障消除。   7、向客户反馈实施情况。   篇五:售后服务保障方案范文    技术服务:   1、技术方案设计:透过了解用户的需求及现有的客观条件为用户带给完美的解决方案;   2、施工技术指导: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有专门的技术人员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3、带给咨询:在不泄漏我公司技术机密的前提下,为用户带给技术咨询;   4、用户培训:项目实施后,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    售后服务:   “创造时尚热水文化、享受绿色热水礼貌。”   本公司创办十年以来,已拥有一套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透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每户一张保修卡,其卓越的品质让你无后顾之忧。为方便用户,本公司实行三级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各地均设立办事处。当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请拨打本公司当地代理的服务电话,4小时带给上门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排除故障。个性说明:公司客服中心设立有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可随时答复用户提出的问题。公司还为客户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进行质量跟踪、上门检查服务。   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太阳能设备主机(水箱、太阳集热管(器)、支架)保修叁年,管路配件及电器部分保修壹年,终身带给维修服务。   以下是我公司具体的保修范围:   1、真空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2、储热水箱出现漏水现象,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3、储热水箱保温层失效,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4、支架变形无法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承诺   对保修期外的系统维修,贵方需承担零部件成本费及维修人工费,维修人员在维修前会向贵方说明并出示收费标准,征得贵方同意后,我方实施维修。收取的维修费用我方将向贵方带给有效收费发票或收据。   3、售后服务工作安排   (1)年检和保养,每年两次免费上门保养,由公司指定特约服务单位进行;   (2)应急维修。   4、维修或维护服务收费标准   保修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的,我公司实行全免费服务,但以下状况不属保修范围,我们将实行收费服务:   (1)用户自我拆动造成损坏或经非特约服务单位拆动造成的损坏;   (2)用户自行运输、保管不当或未按说明书要求使用造成的损坏;   (3)主要部件超过相应的保修期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如天灾、供水不正常造成太阳能不能正常工作等)。   对由上述状况发生的系统维修,贵方要承担零部件成本费及维修人工费,普通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准,专用太阳能配件以我公司的带给的售后配件价格为准,所有收取的维修费用,我方均出具发票或收据。   5、人员培训安排   安装调试验收完毕,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以后,我公司将组织贵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时光: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   地点:具体地方需要贵方协助安排;   对象:设备管理人员、水电工及相关用户   资料:   (1)本太阳能热水器的运行原理及控制过程;   (2)太阳能热水器各设备大体结构和工作原理;   (3)控制系统的参数设置及操作;   (4)太阳能热水器运行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系统常见的故障及解决办法。   目标:(1)使用户能够正确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避免在使用热水时造成损伤;   (2)使用户能够正确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避免对太阳能热水器造成破坏;   (3)使设备管理人员及水电工能够详细了解太阳能热水器的运行原理及运行方式,并且能够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通过,明年实施,具体有哪些内容?

具体的一些内容,首先就是针对北京市的一些公共服务进行了严格的调整和规划,而且也加强了各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避免在后续过程当中产生更加严重的问题。

什么是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通过循环往复地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为了促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作,公司建立了发行、运输、投递、监督的服务质量环节,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得到良性循环。从确保服务质量入手,公司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服务管理,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形成了严格的服务考核机制。打造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建立服务管理保证体系。提供优质服务,需要通过企业的各个部门高效协调,因此每日新公司从管理层开始贯彻全程控制理念,在管理层中设置专人负责服务管理,定期召开服务工作会议,按指标核查管理保证体系的工作进程。扩展资料:服务保障标准类型: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一是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2、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服务业标准体系(包括服务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

是这样的,服务业标准体系由服务基础标准体系和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构成,具体的可参考GB/T24421.2

什么是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通过循环往复地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为了促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作,公司建立了发行、运输、投递、监督的服务质量环节,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得到良性循环。从确保服务质量入手,公司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服务管理,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形成了严格的服务考核机制。打造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1、建立服务管理保证体系。提供优质服务,需要通过企业的各个部门高效协调,因此每日新公司从管理层开始贯彻全程控制理念,在管理层中设置专人负责服务管理,定期召开服务工作会议,按指标核查管理保证体系的工作进程。2、树立服务理念。在企业内部树立服务理念,让服务观念深入每个员工的思想,做到人人为客户服务。一线员工为客户服务,其他员工为一线员工服务。以这种服务链理念为支撑,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让一线人员将发自内心的真诚服务奉献给客户。3、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在服务理念的指导下,每日新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和服务流程体系,通过内部控制标准和服务流程使服务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各个环节之间紧密配合、相互支撑,形成企业内部服务体系,提高企业整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4、建立服务质量监督部门。建立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目的是从机构上将服务提高到一个重要的位置,通过该部门监督企业内部的一切服务工作,保障企业的服务流程畅通。

什么是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通过循环往复地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为了促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作,公司建立了发行、运输、投递、监督的服务质量环节,使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得到良性循环。从确保服务质量入手,公司积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服务管理,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形成了严格的服务考核机制。打造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1、建立服务管理保证体系。提供优质服务,需要通过企业的各个部门高效协调,因此每日新公司从管理层开始贯彻全程控制理念,在管理层中设置专人负责服务管理,定期召开服务工作会议,按指标核查管理保证体系的工作进程。2、树立服务理念。在企业内部树立服务理念,让服务观念深入每个员工的思想,做到人人为客户服务。一线员工为客户服务,其他员工为一线员工服务。以这种服务链理念为支撑,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让一线人员将发自内心的真诚服务奉献给客户。3、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在服务理念的指导下,每日新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标准和服务流程体系,通过内部控制标准和服务流程使服务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各个环节之间紧密配合、相互支撑,形成企业内部服务体系,提高企业整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4、建立服务质量监督部门。建立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目的是从机构上将服务提高到一个重要的位置,通过该部门监督企业内部的一切服务工作,保障企业的服务流程畅通。

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邹海莉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来把握,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那么如何发挥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烟草行业发展的大局,推进和谐烟草建设呢?笔者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十分工作重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四个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服从于、服务于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应该始终把为公司政令畅通、为坚持专卖制度、为深化企业改革、为维护“两个至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要严明纪律,为政令畅通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严肃执纪,为坚持专卖制度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专卖管理的执法监察,要与专卖部门加强协调,落实办案程序,强化监督指导,切实维护行业形象,维护专卖制度的权威性。   三要优化环境,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纪律保证。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开展监督检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严格自律,为维护“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查办“两烟”生产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参与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烟草行业要从专卖专营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为关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检监察再监督为保障”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格局,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专卖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内部监管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强化对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工作的审计监督,严肃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安排到重要岗位,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坚持权为民所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鉴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为更好地解决“注重自律”这一重大课题,要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为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再监督的职能;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断强化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自觉性,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   二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纪律,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把“入口关”,录用干部坚持“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并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坚持原则、拼搏进取、淡泊名利、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我来说两句

如何为部队老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中心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以组织开展活动为重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军休干部解难题,办实事,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许多军休老同志感慨地说:现在的活动越来越多,身体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年轻啦。  一、坚持服务宗旨不动摇,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中心在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少、服务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把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作为第一要务,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把中心建成军休干部之家,为老干部工作生活提供周到的服务保障。  一是为军休干部建立档案资料。全面调查了解军休干部的基本情况,把他们的主要经历、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爱好特长、个人需求等情况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存档。中心把军休干部的服务需求作为工作重点,摆在重要位置,中心工作人员努力熟悉了解每一个军休干部的情况,使服务工作更有针对性。  二是设立军休干部服务联系卡。将中心的职能任务、联系电话、服务项目、拟开展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等印制成联系卡。征求军休干部对年度工作安排的意见,对开展文体活动有什么要求,中心把军休干部反馈的信息汇总后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向,真正做到想军休干部所想,办军休干部所需。  三是坚持经常走访制度。在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同时,中心把军休干部的冷暖、需求当成大事抓紧抓实。为更及时、跟个准确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需求,中心工作人员每月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与各所军休所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服务要求,共同研究服务工作。配合各干休所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了解他们的生活、身体状况和对中心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从军休干部最需要的事情着手,为军休干部提供亲情化、全方位的服务  中心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事关军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拓宽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较好解决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  一是围绕“老有所养”,积极解决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近年来,一些军休干部处于对中心的信任,经常向中心咨询有关政策待遇问题,中心从不推委,立足服务前移、服务延伸,在向市安置办公室积极反映的同时,主动配合干休所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中心还与干休所共商建设军休干部文化室、活动室,为军休干部订阅有关文件和报刊杂志,使他们享受应有的政治待遇。军休干部大多年纪偏大,行动不便,健康状况普遍不好,为方便军休干部军休干部就医,中心在各干休所落实军休干部医疗制度的同时,与一家民办医院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每年为军休干部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每季度上门巡诊,随时应军休干部预约提供上门医疗服务。该医院还为军休干部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使军休干部的就医更加方便、及时和准确,保证了军休干部老有所医,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针对军休干部年龄偏大,家用电器知识缺乏,生活多有不便的情况,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家电维修进社区,真情服务军休干”活动,与“海尔星级服务中心”签定协议,将市区的四个军休所作为定点服务单位,重大节假日前往干休所上门服务,平时随时到老干部家中免费维修家用电器,并为老干部讲解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方法,给军休干部的生活带来很大便利。这项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向各县(市)干休所延伸,使更多的军休干部受益。  二是围绕“老有所为”,积极为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搭建平台。军休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几十年,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积极引导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参与所务管理。去年6月组织了有30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的形势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宣讲国内、国际形势,开阔了军休干部的政治视野,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民族自尊感。军休干部阅历丰富,历史光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中心配合干休所先后与多家驻军和中小学校建立了挂钩联系,鼓励军休干部发挥余热,深入部队官兵和学校师生中宣讲革命传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是围绕“老有所乐”,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为了陶冶军休干部的生活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在老有所乐中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中心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当策划能够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合各干休所充分发挥好文化室、活动室的作用,针对老干部特点,积极动员军休干部参加老年大学的学习,参与社会活动、开展书评影评、撰写回忆录等,同时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去年以来,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各干休所组织了数次军休干部钓鱼比赛,市区4个干休所120余名军休干部踊跃报名参加,在今年全省组织的军休干部钓鱼比赛中,徐州市军休干部代表队夺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中心还把钓鱼比赛现场进行录相,刻录成光盘,发到军休干部手中,深受他们的喜爱。结合庆祝国庆55周年,举办了全市军休干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活动期间专门邀请徐州市书法美术界知名画家担任评委,现场挥毫泼墨,对军休干部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评,参展的140余幅作品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展示了新时期军休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时代风采,受到徐州市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为增强军休干部的身体素质,丰富军休干部的生活,今年六月,中心配合市安置办公室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军休干部健身运动会,比赛根据军休干部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点,设置了气球接力、射击、扑克牌、保龄球、乒乓球、钓鱼、中国象棋等比赛项目,运动会集娱乐与竞技于一体,共有90余名军休干部参加体育代表队,他们发扬团结、友谊、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互相鼓励,现场气氛活跃,其乐融融,展现了老有所乐的动人场景。  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开展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军队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保障好他们的晚年生活,是中心光荣的责任。中心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好服务工作队伍。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是对老干部工作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中心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着力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同时,配合安置办公室、干休所,通过以会带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为适应军休工作信息化和干休所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中心与徐州奥博计算机培训中心建立联系,分批对市区四个干休所的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培训,有效提高了服务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服务工作制度。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是做好军休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依靠制度和计划为军休干部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他们两个待遇的落实。中心每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定出全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多方面听取意见,每月按照计划逐项落实好服务工作内容,每季度小结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半年、年终总结回顾工作,积累经验,谋划新一阶段工作,做到周有工作碰头,月有工作检查,季有小结汇总,有效促进了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扩展服务工作网络。新形势下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更新思想观念,改革服务工作方式,扩展服务工作网络,充实服务工作内容,使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由单纯地组织活动向全方位提供服务转变,提高了服务工作质量。中心还积极与驻军、学校、社区、街道、医院、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双向互动联系,形成了军休干部为主体各干休所为依托、军休干部活动中心搭建平台、社会单位广泛参与的军休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军休干部宣讲革命传统,发挥余热;同时,动员社会单位和组织关心军休干部服务工作,热情为军休干部送温暖、献爱心,最大限度地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为军休干部提供连好的环境、优质的服务,确保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理赔服务保障机制是什么

理赔服务保障机制是以其他的财务担保形式代替责任保险。强制保险的引入,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即污染受害人是否能够向船东的保险人(主要指保赔协会)直接索赔(DirectAction),在传统的保赔协会体制下,一般先由被保险人(即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责任,而后就其实际赔偿额向保险人寻求补偿,此即先付规则(PaytobePaid)。

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邹海莉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来把握,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那么如何发挥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烟草行业发展的大局,推进和谐烟草建设呢?笔者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十分工作重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四个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服从于、服务于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应该始终把为公司政令畅通、为坚持专卖制度、为深化企业改革、为维护“两个至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要严明纪律,为政令畅通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严肃执纪,为坚持专卖制度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专卖管理的执法监察,要与专卖部门加强协调,落实办案程序,强化监督指导,切实维护行业形象,维护专卖制度的权威性。   三要优化环境,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纪律保证。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开展监督检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严格自律,为维护“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查办“两烟”生产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参与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烟草行业要从专卖专营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为关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检监察再监督为保障”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格局,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专卖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内部监管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强化对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工作的审计监督,严肃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安排到重要岗位,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坚持权为民所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鉴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为更好地解决“注重自律”这一重大课题,要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为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再监督的职能;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断强化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自觉性,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   二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纪律,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把“入口关”,录用干部坚持“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并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坚持原则、拼搏进取、淡泊名利、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我来说两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并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全域旅游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第三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优化配置相关资源,推进公共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及有关监督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设备和经费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公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免费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统筹使用文化资源,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制定服务规范、运行方式、经费使用、奖惩措施等管理制度;指导民间文艺团体和村(居)民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等。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以行业联盟、馆际合作等形式,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通过互联互通、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形式,实现区域间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第七条 新建住宅区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规划条件中确定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国家和本省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城乡社区更新或者居民住宅区改建、扩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改建、扩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对没有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城镇老旧小区,以及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补建必要的公共文化设施。第八条 对社会力量兴建公共文化设施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用地用房等支持。  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捐赠公共文化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留名纪念。第九条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示;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依法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且新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时间超过三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供过渡性的公共文化设施。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共建共享原则,科学合理控制建设运营成本,避免重复建设、闲置浪费,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  机关、学校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确保正常工作、教学、生产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所属文化、体育、科普设施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第十一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根据公众文化需求及时增加、调整服务项目,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因维修等原因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管理单位应当科学设定日均服务人数上限,适时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合理设置安全通道和应急场所,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开展紧急疏散等安全演练。

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9月1日起施行

云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施行《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明确规定,重建、改建公共文化设施不得降低配置标准、建筑面积,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移民搬迁安置点应当按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条例》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国门文化建设、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对分级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作出了规定要求。按照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的原则,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整合,同时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高质量发展。立足云南实际,《条例》专门单列了“国门文化建设”专章,在梳理和总结云南省多年开展国门文化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用法律制度保障云南省国门文化建设工作,推动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鼓励、支持与周边国家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

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文明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保障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以及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保障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协调、效能优先的原则,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市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第六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市和区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第七条 市和区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规划、建设、体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八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在服务提供、人员配备、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对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扶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第十条 本市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跨区域文化交流,创建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  本市积极推进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城市书吧、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第十二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和结构、环境条件、文化特色以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编制天津市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征求公众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区人民政府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等或者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置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第十四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第十五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遵循服务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参与且易于疏散的原则,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并在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中予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哪些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该法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该法规定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应当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第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八条 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第十六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解读:公共阅报栏(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公共阅报栏(屏)被列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 公共阅报栏(屏)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 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建筑物包括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等其他建筑物,是公共文化设施的主体。场地包括室外活动场地(含运动场地)、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用地等。设备包括给水排水、通风空调、供热消防、网络布线等建筑设备,以及根据设施不同功能配置的图书阅览、演出和展览、数字采集加工和服务、体育、广播电视信号发射、传输、监控设备等专用设备。 本条突破行政隶属界限,以“大文化”的观念界定并列举了16类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图书馆是指公共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资源的借阅与咨询等服务。博物馆是向公众提供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的展示服务。 文化馆为公众提供文化艺术的欣赏、学习、创作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服务。美术馆是博物馆的一种,为公众提供美术作品展示服务,并开展收藏、研究工作。科技馆(科学技术馆)为公众提供科普教育、科技传播和科学文化交流活动服务。 纪念馆也是博物馆的一种,是为纪念有卓越贡献的人或重大历史事件而建立的纪念地。 体育场馆是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场所的总称,为公众提供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大众体育活动服务。 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是以不同社会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集科技、艺术、文学、体育、保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提供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农家(职工)书屋是在行政村(或企业)建立的、提供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服务。 公共阅报栏(屏)包括阅报栏和电子阅报屏,是在村(社区)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为公众提供报纸阅览和其他信息服务。 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指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设施,为公众提供广播电视服务。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是在基层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立的,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为依托,向公众提供数字文化资源服务。 除上述16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如残疾人活动中心、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 发展电子阅报屏的重要意义 重视均等、普惠的文化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维护人民公共文化权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特殊要求。公共服务,是现阶段解决城乡文化资源分配不公、城乡文化生活差别的重要手段。现在整个文化市场城乡差别比较大,一些基层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还不那么丰富,可用的文化资源较少,能够享受到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实施遍布城乡的阅报栏工程,特别是电子阅报栏工程。2017年3月开始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公共阅报栏(屏)正式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范围,电子阅报栏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目前,全国电子阅报栏已经有几万块,在推动文化惠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意义 1 公共阅报栏,是扩大党报舆论影响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媒介。 尽管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发展迅速,但作为精神文明传播阵地的公共阅报栏,以花钱不多、占用空间不大以及承载信息丰富等优势,一直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其在建设精神文明、和谐社会中的宣传教育作用不可低估。 2 发展电子阅报栏,结合多点触控技术、5G、互联网技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普及“全民阅读”、“绿色阅读”,传播先进文化,缩小城乡公共文化供给差距,增强城乡文化品味,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推动国家文化振兴。 3 发展电子阅报栏,以“终端+云端”整合服务功能,有助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集约式发展,一站式满足用户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深度和效率。 4 发展电子阅报栏,结合传统媒体业务转型和城市文化设施建设,有助于推动媒体融合,创造一个全新的盈利模式,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振兴。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素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的要求,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司法行政、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市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和调整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和调整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区县(自治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应当包含地方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等部门,市、区县(自治县)新闻出版、电影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经常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刊登播放公共文化活动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经常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跨区域文化交流,创建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推动文化资源的大数据开发与转化、智能化传播与应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科技水平和公众的科学素养。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一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和结构、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编制全市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域的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  其他区县(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按照前款相关规定编制本地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第十三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参与且易于疏散的原则,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满足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环保、节约和便民的要求,并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等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保障活动。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共建共享的原则,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产品供给和活动组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第五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考核。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电影等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等团体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六条 省、市(州)、县(市、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居)民的需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促进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扶持力度。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 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在资源、服务、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科技等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公众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功能融合,发挥重大品牌节庆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跨区域文化交流,创建区域公共文化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  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第二章 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征求公众意见,选址应当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

服务保障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1.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3.国家鼓励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援助。4.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5.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6.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专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9.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专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10.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11.国家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研究,加强多层次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绩效考评,确保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审计监督。1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14.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保障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等。第三条 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五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  (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工作;  (二)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民阅读和农家书屋后续管理等工作;  (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协调实施公益工程、公益活动等工作;  (四)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设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居)民的需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文联、科协等公共文化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费安排、设施建设、服务提供、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以长征文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结合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化和旅游设施规划建设和产品开发的统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和规范其公共文化服务行为。第十三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公布公共文化设施目录以及有关信息。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为人民群众提供文化娱乐、文化交流和传播、文化展陈展示、科学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文化遗址遗产等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建设下列公共文化设施:  (一)省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市(州)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三)县(市、区、特区)应当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四)乡镇(街道)应当依托文化站等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职工书屋、文化广场,并建有体育健身、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五)在村(社区)整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资源,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建有体育健身、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等公共文化设施。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建设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民族传统体育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乡愁文化展示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上海文化”品牌建设以及相关保障与促进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优质均衡,开放共享、服务群众的原则,彰显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第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出版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版权保护,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民阅读等工作。  电影主管部门负责电影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电影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推动电影公益放映等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校园文化活动、文化艺术普及、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共享等工作。  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推进科普场馆向社会开放等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绿化市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第六条 本市建立市、区两级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动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工作,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统筹,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具体职责。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公布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动态调整。  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实际需求和文化特色,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第八条 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免费或者优惠为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第九条 本市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在资源、服务、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本市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科技等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公众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  本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融合,发挥重大品牌节庆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功能,提升公共文化的影响力。第十条 本市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合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联通、共享,推进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

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覆盖率低的原因

地域因素等。1、困难群众集中在某些地区,有些地区比较偏远,交通不便,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服务保障的覆盖率。2、有些政策在实施上存在一定的盲区,特别是一些涉及困难群众的政策,存在政策解读不一致、执行缺位等问题。

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需要下井吗

需要。根据查询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官方得知,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需要下井,保障是指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

国外招商引资服务保障方案怎么写

国外招商引资服务保障方案,一般可以针对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范围,积分标准,考核方式,结果运用,这几个方面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