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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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全文

前 言本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推荐性。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引 言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应用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中国电子商务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沟通了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渠道,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开辟了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一个新的领域。加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规范,对于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务部负责对本规范的解释。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2)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4)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5)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6)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7)国家标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其等级划分规范 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GB/T24661.2-2009);(8)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相对于上述文件,本规范突出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1)规制的重点不同。本规范专注于对主体的管理,规制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的条款。(2)写作的方法不同。本规范没有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所有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现有文件已经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作了详细的、静态的规定。本规范主要关注现有文件和标准没有顾及的交易主体之间关系的调整,并把这种调整看作一种动态的、系统的活动。3.术语和定义3.1电子商务本规范所指的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3.3平台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4站内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以下简称站内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4.基本原则4.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业务规则和处理争议时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4.2 业务隔离原则平台经营者若同时在平台上从事站内经营业务的,应当将平台服务与站内经营业务分开,并在自己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予以公示。4.3 鼓励与促进原则鼓励依法设立和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鼓励构建有利于平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平台经营者、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探索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交易安全制度,以及便捷的小额争议解决机制,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5.1 设立条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与从事的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2)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3)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5.2 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5.3 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各类经营许可证;(2)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登记或经备案的电子验证标识;(3)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信息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4)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投诉机构的联系方式。(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披露的信息。5.4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交易平台内各类软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消防、卫生和安保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平台经营者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运行、维护网上交易平台系统和辅助服务系统,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依法实时监控交易系统运行状况,维护平台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故。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5.5 数据存储与查询平台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在平台上发布的交易及服务的全部信息,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站内经营者有权在保存期限内自助查询、下载或打印自己的交易信息。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独立的数据服务机构对其信息进行异地备份及提供对外查询、下载或打印服务。5.6 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平台经营者应提供规范化的网上交易服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1)用户注册制度;(2)平台交易规则;(3)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4)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5)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6)广告发布审核制度;(7)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制度;(8)争议解决机制;(9)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平台经营者应定期在本平台内组织检查网上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改善措施。5.7 用户协议平台经营者的用户协议及其修改应至少提前30日公示,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抄送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用户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用户注册条件;(2)交易规则;(3)隐私及商业秘密的保护;(4)用户协议的修改程序;(5)争议解决方式;(6)受我国法律管辖的约定及具体管辖地;(7)有关责任条款。平台经营者应采用技术等手段引导用户完整阅读用户协议,合理提示交易风险、责任限制和责任免除条款,但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义务,排除用户的法定权利。5.8 交易规则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用户不接受修改的,可以在修改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退出。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原交易规则妥善处理用户退出事宜。5.9 终止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歇业或者其他自身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站内经营者,并与站内经营者结清财务及相关手续。涉及行政许可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终止营业的,平台经营者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确保在合理期限内继续提供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5.10 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平台经营者应当做好市场交易统计工作,填报统计报表,定期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6.1 站内经营者注册(1)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获准经营的证明文件、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3)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核验站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外是否显示站内经营者真实名称和姓名由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协商确定。(4)平台经营者应当每年定期对实名注册的站内经营者的注册信息进行验证,对无法验证的站内经营者应予以注明。(5)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提示,督促站内经营者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管理制度,增强诚信服务、文明经商的服务意识,倡导良好的经营作风和商业道德。6.2 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平台经营者在与站内经营者订立进场经营合同时,应当依法约定双方规范经营的有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该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必备条款:(1)平台经营者与站内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站内经营者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严格自律,维护国家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网上交易,不得利用网上交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站内经营者应当注意监督用户发布的信息,依法删除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防范和减少垃圾邮件。(4)站内经营者应当建立市场交易纠纷调解处理的有关制度,并在提供服务网店的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机构及联系方式。6.3 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遵守以下规范,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和实行各类商品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1)站内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毒有害的商品。对涉及违法经营的可以暂停或终止其交易。(2)对涉及违法经营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站内经营者可以按照事先公布的程序在平台上进行公示。(3)站内经营者应就在停止经营或撤柜前3个月告知平台经营者,并配合平台经营者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4)站内经营者应主动配合平台经营者就消费者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和协调。6.4 对交易信息的管理平台经营者应对其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管理:(1)在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公布所经营产品的名称、生产者等信息;涉及第三方许可的,还应公布许可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2)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发现站内经营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广告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3)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站内经营者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并可依照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被投诉人注册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4)平台经营者应承担合理谨慎信息审查义务,对明显的侵权或违法信息,依法及时予以删除,并对站内经营者予以警告。6.5 交易秩序维护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证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建立并完善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交易风险警示机制。平台经营者应当合理提示用户关注交易风险,在执行用户的交易支付指令前,应当要求用户对交易明细进行确认;从事网上支付服务的经营者,在执行支付指令前,也应当要求付款人进行确认。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保证金的金额、使用方式应事先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6.6 交易错误平台经营者应当调查核实个人用户小额交易中出现操作错误投诉,并帮助用户取消交易,但因具体情况无法撤销的除外。6.7货物退换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对于违反商品售后服务和退换货制度规定的站内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可依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6.8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工作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平台经营者应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6.9 禁止行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同时利用自有平台进行网上商品(服务)交易的,不得相互串通,利用自身便利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未经用户同意,平台经营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用户名单、交易记录等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平台经营者应督促站内交易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及相关凭证。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站内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8.1 电子签名鼓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8.2 电子支付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采用的电子支付应当由银行或具备合法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机构提供。8.3 广告发布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被投诉的广告信息,应当依据广告法律规定进行删除或转交广告行政主管机构处理。第三方交易平台应约束站内经营者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不得发送垃圾邮件。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提供搜索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搜索结果展示页面应对其名称予以屏蔽或限制访问。9.监督管理9.1 行业自律鼓励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依照本规范进行行业自律,支持有关行业组织对平台经营者的服务进行监督和协调。鼓励行业协会设立消费警示制度,监督和约束有不良行为的平台经营者。鼓励平台经营者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规和行约,建立网上交易诚信体系,加强自律,推动网上交易的发展。9.2 投诉管理消费者协会和相关组织通过在线投诉机制受理的网上交易争议投诉,平台经营者应及时配合处理与反馈。对于不良用户,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事先公示的程序和规则对站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进行限制。9.3 政府监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上交易服务规范的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平台经营者及站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最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发布,有哪些变化

新版《规范》合并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有关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精简和优化了部分工作指标。主要修改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为常住人口。(二)将原版中的“考核指标”改为“工作指标”。(三)居民健康档案。1.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部分增加居民健康卡有关内容,删除医疗保健卡有关内容。2.在服务内容部分增加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有关内容。在服务要求部分增加电子版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据的留存办法,强调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整合和互联互通。3.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并入第三版《规范》,删除《健康体检表》中中医体质辨识有关内容。4.增加“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标注释。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其中0-6岁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5.删除“健康档案合格率”指标,修改“健康档案使用率”指标,强调了医疗记录和健康档案记录的互联互通。6.按照相关标准修改《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血型等的编码顺序,与信息标准保持一致。(四)健康教育。根据目前的健康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人群和健康教育新媒体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如播放音响材料中删除录像带。(五)预防接种。1.保障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在服务内容部分增加“三查七对”的内容。2.删除《预防接种卡》,避免重复劳动和出现表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3.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替换原有的《疫苗免疫程序》表。(六)0~6岁儿童健康管理。1.将儿童大运动发育评估内容修改完善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内容,在检查记录表中增加发育评估有关问题,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筛查。2.增加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方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儿童运动发育进行判断。3.删除“儿童系统管理率”指标。(七)孕产妇健康管理。1.孕早期由12周前改为孕13周前。2.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展孕中期健康管理。由必做内容改为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3.产后访视时间由产后3-7天改为产妇出院后1周内。4.删除“孕妇健康管理率”指标。(八)老年人健康管理。1.在服务内容中辅助检查部分增加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有关内容。2.删除“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指标,不再单设,将原指标内容融入到“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指标中。3.明确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指标定义。分子(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且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九)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在服务内容“筛查”部分增加高血压患者高危人群的界定指标。2.细化血压控制满意标准。3.完善“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指标定义。增加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说明。4.删除“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指标。(十)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完善“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指标定义。增加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说明。2.删除“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指标。(十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改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删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指标。3.删除“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指标。(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1.增加《体质判定标准表》填表说明,强调体质辨识结果的准确性取决于接受服务者回答问题准确程度。2.删除“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记录表完整率”指标,不再单设,将原指标内容融入到“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指标中。(十三)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部分增加有关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的有关工作记录、报告的内容。2.修改“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指标定义。将“报告卡片数”改为“网络报告的传染病例数”。(十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将“卫生监督协管”改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2.将服务内容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改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删除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相关内容。3.增加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有关内容。同时,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要及时对《规范》进行培训,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考核,做到基层人员应培尽培,服务内容应会尽会,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合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使用的是什么

这个健康状况评估使用的是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了解老年人基本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与吸烟、饮酒、饮食、体育锻炼等生活方式,以及既往所患疾病,目前慢性疾病常见症状与治疗情况等。2、体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3、健康指导:告知本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对发现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如何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1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如下: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奖罚制度,提高了项目实施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为以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成立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我镇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运行计划并能规范化运行。  二、健全制度,严格培训,规范行为。  为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对全乡镇48个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培训采取老师讲课和现场模拟填表的方式,通过培训,使所有村医都基本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在我镇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运行。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通过两天的现场观摩来看,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截止2010年12月底已经为11643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占辖区服务人口的48.1%。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我单位通过进村,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截止2010年12月底,设置健康教育专栏23块,版面更新4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3、 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培训。截至目前,儿童建接种卡165人,卡介苗接种165人,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165人,脊灰疫苗第一次接种165人,甲肝疫苗接种210人,麻风疫苗接种176人。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截止2010年12月底,乙类传染病例报告4例,丙类传染病例报告19例,及时报告传染病人23例,配合专业机构治疗管理结核病人15例。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儿童保健  为了很好的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截止2010年12月底,0-36个月儿童建册648册,0-36个月儿童规范随访648人。  6、孕产妇保健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2010年12月底,已为怀孕12周之前孕妇建册222人,随访管理孕妇222人,产后访视222人。  7、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居民健康建档的一开始,我们就将老年人作为了重点人群来健康管理。截止2010年12月底,各项目实施单位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2421位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3.5%,通过健康知识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自愿接受体格检查。  8、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10年12月低,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695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9%,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70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35.8%。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截止2010年12月低,实际管理精神病人303人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下对60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做好对辖区村卫生所医生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质量.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一结合实际,采取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目的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促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二是以健康教育为手段,真心服务百姓为目的,特别是村卫生所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教育和医生上门随访服务,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有用的医疗卫生知识,促进沟通,让老百姓明白国家为全县居民健立健康档案、让育龄妇女免费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为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免费体检、为农村孕产妇分娩进行补助等等。这些都是国家为居民免费提供的服务。努力促使全镇居民都能知道自己能享受到那些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自觉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法律分析:(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二)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二)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三)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和签约服务内容选配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中医保健调理师、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团队助理、计生专干、社工、义工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团队管理制度,明确团队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绩效分配办法等。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居家药学服务规范是哪年发布

2021年。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了“居家药学服务规范”,居家药学服务是指药师为居家药物治疗患者上门提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用药评估和用药教育,指导贮存和使用药品的服务。

我国职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职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内容包括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最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3.诚信服务、一视同仁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入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7.行为自律、维护形象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自律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药学服务规范

   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   (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   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最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   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   (3) 诚信服务、一视同仁   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   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   (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   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对于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   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   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   (7)行为自律、维护形象   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   (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   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自律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您推荐: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中药师服务内容包括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中药师服务内容如下:1.奉献知识、维护健康执业药师应以自己的药学知识和经验,竭尽全力为公众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为较高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2.在岗执业、标识明确执业药师应在职在岗,并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性药品零售业务及药学服务,药学服务告示要明确。3.诚信服务、一视同仁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不得在药学专业服务的项目、内容、费用等方面欺骗患者;应客观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和药品风险。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露,平等对待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4.持续提高、注册执业执业药师应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和更新专业知识,关注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执业药师执业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单位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5.履职尽责、指导用药执业药师应负责所执业单位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并依法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记录;不得非法购进、储藏药品,不得调配、推销质量不合格药品。执业药师应按规定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进行处方审核和提供用药咨询。执业药师应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6.加强交流、合作互助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同行、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同行之间要同业互助,共同维护执业药师的威信和声誉。执业药师应加强与医护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用药方案的制定、修订过程,提供药学支持。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药学服务。7.行为自律、维护形象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或所在执业单位的利益为目的,利用自己的职业声誉,向公众进行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宣传和推荐;不得私自收取回扣、礼物等不正当收入;不得利用执业药师身份开展或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件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8.热心公益、普及知识执业药师应积极参加执业药师组织举办的有益于职业发展的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加有益于公众的药事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保健知识,提供药学服务。

居家药学服务规范的人员要求是

(一)组织管理。居家药学服务宜纳入本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中明确药学服务内容,由药学部门负责实施。(二)人员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居家药学服务的药师应当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管理,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2年及以上药学服务工作经验。(三)软硬件设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开展居家药学服务工作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如:服务设备、药学信息软件、参考书籍、防护用品等。此外,可依据药学服务需求配备分药盒、药物教具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居家药学服务开展提供支撑,建立居家患者用药档案,记录、归纳药物治疗相关问题,保证全程可追溯。(一)服务对象。居家药学服务的对象应当为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居家患者,包括慢性病患者、反复就诊患者、合并用药种类多的患者、特殊人群患者等。(二)工作内容。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1.评估居家患者药物治疗需求:评估依据包括患者性别、年龄、患病种数、身体状况(包括体重指数、意识情况及是否具备完整吞咽药物的能力)、过敏史、药品不良反应史、全年就诊次数、药物使用种类数、用药依从情况、使用的药品中是否含有需使用特殊给药途径的药品和/或高警示药品、最近是否有较大用药调整、家中是否余药较多并存在过期用药风险等。药师应当依据评估结果,与居家患者共同制定药学服务计划。2.用药清单的整理和制作:对于反复就诊患者,以及用药种数多的患者,药师可协助整理和制作用药清单。3.用药咨询:居家患者对所用药物有疑问时,药师宜提供用药咨询服务。4.用药教育:药师应当了解居家患者的用药依从性,进行药物的使用目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教育。可参见《医疗机构用药教育服务规范》。5.整理家庭药箱:药师可指导有需要的居家患者清理家庭药箱,关注家中药品的有效期、性状和储存条件等,对居家患者进行药品整理、分类存放、过期或变质药品清理提供服务指导等。6.药品不良反应筛查:药师对居家患者所用药品的常见不良反应进行询问和筛查。7.药物相互作用筛查:药师通过对居家患者所用药品的整理,判断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

国家试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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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以及服务规范

大家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许都有所一定了解,但是对于本文所提供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规范从另一方面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关的阐释,希望能文中提到的内容可以帮助管理人员更加完善自己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 大家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许都有所一定了解,但是对于本文所提供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规范从另一方面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关的阐释,希望能文中提到的内容可以帮助管理人员更加完善自己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养护服务、仓储和搬运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实时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实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1999]261号,建设部1999年11月22日颁布)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26日颁布)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2005年7月15日颁布)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982年4月1日颁布)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1995年8月24日发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办公楼officebuilding已建成并交付办公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3.2物业管理propertymanagement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3顾客customer接受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3.4突发公共事件precipitatingevent在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基本要求 4.1资质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4.2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4.2.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办公楼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施。 4.2.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2.3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4.2.4管理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4.2.5管理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2.6管理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办公楼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4.3管理服务要求 4.3.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3.2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宜从实际出发,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4.3.3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为办公楼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维护办公楼的人员、财产和建筑物的安全。 4.3.4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为顾客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 4.3.5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和室内绿化进行养护服务,保持办公楼整体的景观效果。 4.3.6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仓储和采购进行控制,使仓储和采购的物资及服务符合本标准及相关标准在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3.7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物业管理企业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4基础管理服务 4.4.1财务管理服务 4.4.1.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延伸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4.4.1.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4.4.2物业档案管理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设备管理档案;——顾客资料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你所不知道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以及服务规范

  大家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许都有所一定了解,但是对于本文所提供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规范从另一方面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关的阐释,希望能文中提到的内容可以帮助管理人员更加完善自己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养护服务、仓储和搬运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1999]261号,建设部1999年11月22日颁布)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26日颁布)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2005年7月15日颁布)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982年4月1日颁布)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1995年8月24日发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办公楼officebuilding已建成并交付办公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3.2物业管理propertymanagement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3顾客customer接受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3.4突发公共事件precipitatingevent在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4、基本要求  4.1资质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4.2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4.2.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办公楼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施。  4.2.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2.3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4.2.4管理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4.2.5管理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2.6管理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办公楼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4.3管理服务要求  4.3.1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房屋建筑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3.2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宜从实际出发,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制定合适、有效的节约能源方案,并付诸实施。  4.3.3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为办公楼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服务,维护办公楼的人员、财产和建筑物的安全。  4.3.4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为顾客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  4.3.5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办公楼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和室内绿化进行养护服务,保持办公楼整体的景观效果。  4.3.6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仓储和采购进行控制,使仓储和采购的物资及服务符合本标准及相关标准在质量、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3.7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物业管理企业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4基础管理服务  4.4.1财务管理服务  4.4.1.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延伸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4.4.1.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4.4.2物业档案管理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设备管理档案;——顾客资料档案;——日常管理档案。(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酒店客房部精细化管理与服务规范(第2版)的目录

目 录第一章 客房部岗位与规范制度设计 1第一节 客房部服务事项与岗位设置 3一、客房部服务事项 3二、客房部岗位设置 4第二节 客房部岗位职责描述 5一、客务总监岗位职责 5二、客房部经理岗位职责 6三、客房部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8第三节 客房部岗位考核量表 9一、客务总监绩效考核量表 9二、客房部经理绩效考核量表 9三、客房部经理助理绩效考核量表 10第四节 客房部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10一、客房服务工作质量标准 10二、客房环境管理工作标准 13第五节 客房部精细化管理制度设计 15一、客房部新员工管理制度 15二、客房部员工工作制度 17三、客房部员工考勤制度 19四、客房部安全管理办法 20五、客房部工作例会管理制度 22六、客房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3七、客房部人事管理管理制度 24第二章 客房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 27第一节 客房服务中心工作任务与岗位设置 29一、客房服务中心工作任务 29二、客房服务中心岗位设置 30第二节 客房服务中心岗位职责描述 30一、客房服务中心主管岗位职责 30二、日常用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31三、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 32第三节 客房服务中心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3一、客房服务中心主管绩效考核量表 33二、日常用品管理员绩效考核量表 34三、安全检查员绩效考核量表 34第四节 客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35一、物资发放程序与关键问题 35二、物资盘点程序与关键问题 36三、客房钥匙管理程序与关键问题 37四、意外火情处理程序与关键问题 38五、意外跑水处理程序与关键问题 39第五节 客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40一、物资领取与发放规范 40二、客房钥匙管理规范 41三、客房设备管理规范 41四、客房防盗管理规范 42五、客房防火安全工作规范 43六、客房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44第六节 客房服务中心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 45一、客用品月度计划报表 45二、客房用品配备一览表 45三、客房日用品领用单 45四、物资盘点报告表 46五、万能钥匙交接表 46六、客房设备报修单 46七、客房设备档案表 47八、客房设备档案卡 48九、设备维修记录表 48十、客房安全检查表 48十一、来访人员登记表 49十二、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 49十三、客用品日耗统计表 50十四、特殊客用品领用、借用记录表 50十五、客人借用物品记录表 51第七节 客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51一、客房用品的管理方案 51二、客人遗留物品的处理方案 54三、客房成本费用的控制方案 57四、客人特殊事件的处理方案 57五、客房工作钥匙的管理方案 59第三章 楼层服务精细化管理 63第一节 楼层服务工作任务与岗位设置 65一、楼层服务工作任务 65二、楼层服务岗位设置 66第二节 楼层服务岗位职责描述 66一、楼层主管岗位职责 66二、楼层领班岗位职责 67三、客房服务员岗位职责 68第三节 楼层服务岗位考核量表 69一、楼层主管绩效考核量表 69二、楼层领班绩效考核量表 70三、客房服务员绩效考核量表 70第四节 楼层服务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71一、工作车整理程序与关键问题 71二、做床程序与关键问题 72三、开夜床程序与关键问题 73四、加床服务程序与关键问题 74五、电梯迎接服务程序与关键问题 75六、迎客入房服务程序与关键问题 76七、送毛巾欢迎茶程序与关键问题 77八、送别客人服务程序与关键问题 78九、进入客房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79十、客房日常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0十一、客用杯子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1十二、客房电话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2十三、客房冰箱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3十四、房门清洁保养程序与关键问题 84十五、空调清洁保养程序与关键问题 85十六、清洁工具消毒程序与关键问题 86十七、客房卫生间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7十八、玻璃及镜子清洁程序与关键问题 88十九、木制家具清洁保养程序与关键问题 89二十、为客提供擦鞋服务程序与关键问题 90二十一、客房酒水饮料补充程序与关键问题 91第五节 楼层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92一、VIP迎宾服务规范 92二、客房卫生服务规范 93三、卫生间检查工作标准 94四、客人换房服务规范 96五、客房用品配备工作标准 97六、客房设备用品配备摆放规范 99七、客房设备用品检查工作标准 103第六节 楼层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 105一、做房记录表 105二、布草使用环保卡 105三、床单被罩免洗卡 106四、清洁用品申领表 106五、房间清扫记录表 106六、房态检查报表 107七、房态更改记录表 107八、楼层主管报表 107九、楼层服务白班日志 108十、楼层服务夜班日志 108十一、楼层服务交接班记录 108十二、客房酒水饮料申领单 109十三、客房楼层领班查房表 109十四、楼层客人流量统计表 111十五、楼层物品盘存表 111十六、楼层领料单 112十七、楼层每日消耗用品汇总表 112十八、楼层客用品月消耗对比表 113十九、客人遗留物品记录表 114二十、住店客人意见征询表 114二十一、楼层访客登记单 115二十二、客房清扫派工单 115第七节 楼层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16一、客人投诉的处理方案 116二、客人异常行为的处理方案 117三、客人要求开门的处理方案 118四、客房清洁作业的控制方案 119五、客房卫生检查的实施方案 122第四章 公共区域服务精细化管理 125第一节 公共区域服务工作任务与岗位设置 127一、公共区域服务工作任务 127二、公共区域服务岗位设置 128第二节 公共区域岗位职责描述 128一、公共区域主管岗位职责 128二、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130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131四、绿化领班岗位职责 132五、园艺工岗位职责 133第三节 公共区域岗位考核量表 134一、公共区域主管绩效考核量表 134二、保洁领班绩效考核量表 134三、保洁员绩效考核量表 134四、绿化领班绩效考核量表 135五、园艺工绩效考核量表 135第四节 公共区域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36一、地毯干洗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36二、地毯抽洗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37三、地板起蜡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38四、地板打蜡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39五、烟灰桶清洁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0六、电梯清洁保养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1七、布艺沙发清洁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2八、大理石清洁保养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3九、吸尘器使用保养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4十、公区卫生间服务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5十一、修剪草坪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6十二、花卉植物养护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7十三、观赏鱼日常养护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48第五节 公共区域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149一、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标准 149二、清洁设备使用保养规范 150三、室内插花操作规范 151四、室内绿植养护操作规范 152五、室外花木养护操作规范 153六、室外盆景养护操作规范 155七、观赏鱼养护操作规范 155第六节 公共区域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 156一、地毯清洗记录表 156二、卫生清洁日报表 156三、保洁员交接班表 157四、鲜花消耗日报表 157五、清洁设备保养记录表 158六、公共卫生区域沙发、地毯洗涤统计表 158七、公共区域卫生检查记录表 158八、公共洗手间检查记录表 159第七节 公共区域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59一、公共区域保洁的控制方案 159二、公共区域污渍的清洁方案 161三、雨天卫生清洁的应急方案 163第五章 洗衣房精细化管理 165第一节 洗衣房工作任务与岗位设置 167一、洗衣房工作任务 167二、洗衣房岗位设置 168第二节 洗衣房岗位职责描述 169一、洗衣房主管岗位职责 169二、洗衣房领班岗位职责 170三、客衣收发员岗位职责 171四、干洗工岗位职责 172五、水洗工岗位职责 173六、熨烫工岗位职责 174第三节 洗衣房岗位考核量表 175一、洗衣房主管绩效考核量表 175二、洗衣房领班绩效考核量表 175三、客衣收发员绩效考核量表 175四、干洗工绩效考核量表 176五、水洗工绩效考核量表 176六、熨烫工绩效考核量表 176第四节 洗衣房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77一、客衣收取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77二、客衣检查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78三、客衣打号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79四、客衣去污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0五、客衣水洗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1六、客衣干洗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2七、衬衫熨烫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3八、衬衫折叠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4九、西服上衣熨烫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5十、西服裤子熨烫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6十一、T恤衫熨烫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7十二、客衣送回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188第五节 洗衣房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189一、洗衣房员工工作规范 189二、客衣洗涤质量标准 190三、客衣熨烫质量标准 191四、客衣包装工作规范 192第六节 洗衣房常用文书与表单 193一、客衣洗衣单 193二、客衣登记表 193三、客衣送回确认单 194四、客衣洗衣收费日报表 194五、洗衣房营业月报表 194第七节 洗衣房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195一、转房客衣的处理方案 195二、客衣纠纷预防与处理方案 195三、特殊客衣的服务方案 196第六章 布草房精细化管理 199第一节 布草房工作任务与岗位设置 201一、布草房工作任务 201二、布草房岗位设置 202第二节 布草房岗位职责描述 203一、布草房主管岗位职责 203二、布草房领班岗位职责 204三、布草房收发员岗位职责 205四、洗涤工岗位职责 206五、烘干熨烫工岗位职责 206六、缝纫工岗位职责 207第三节 布草房岗位考核量表 208一、布草房主管绩效考核量表 208二、布草房领班绩效考核量表 208三、布草收发员绩效考核量表 208四、洗涤工绩效考核量表 209五、烘干熨烫工绩效考核量表 209六、缝纫工绩效考核量表 209第四节 布草房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0一、客房布草收取程序与关键问题 210二、布草调换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1三、布草洗涤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2四、厨衣洗涤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3五、床单烫平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4六、 口布烫平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5七、毛巾烘干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6八、布草折叠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7九、布草报损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218第五节 布草房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 219一、布草房管理规范 219二、布草收发管理规范 220三、布草报损管理标准 221四、缝纫工日常工作规范 222五、巾类布草折叠包装工作规范 223第六节 布草房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 223一、布草洗涤收取单 223二、工服洗涤收取单 224三、工服洗涤登记表 225四、布草洗涤记录单 225五、特殊布草记录表 225六、布草报损记录表 225七、客房布草月盘点表 226八、餐厅布草月盘点表 227第七节 布草房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228一、布草服务的控制方案 228二、布草二次污染的防范方案 230三、布草报损处理的实施方案 230

客户服务规范用语

客户服务规范用语   1、问候语:“您好,欢迎致电XX客户服务热线,客服代表YYY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2、客户问候客服代表:“小姐(先生),您好。”时,客服代表应礼貌回应:“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3、当已经了解了客户的姓名的时候,客服代表应在以下的通话过程中,用客户的姓加上“先生/小姐”保持礼貌回应称呼:“某先生/小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4、遇到无声电话时:客服代表:“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稍停5秒还是无声,“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稍停5秒,对方无反映,则说:“对不起,您的电话没有声音,请您换一部电话再次打来,好吗?再见!”再稍停5秒,挂机。   5、因用户使用免提而无法听清楚时:客服代表:“对不起,您的声音太小,请您拿起话筒说话好吗?”   不可以说:“喂,大声一点儿!”   遇到客户音小听不清楚时:客服代表保持自己的音量不变的情况下:“对不起!请您大声一点,好吗?”若仍听不清楚,客服代表:“对不起!您的电话声音太小,请您换一部电话打来,好吗?”,然后过5秒挂机。   6、如果客户需要你查询内容,就先对客户说:“请稍等”,不可以说“慢慢等着吧。”   遇到电话杂音太大听不清楚时:客服代表:“对不起,您的.电话杂音太大,听不清,请您换一部电话再次打来好吗?再见!”稍停5秒,挂机。   不可以直接挂机   7、遇到客户讲方言客户代表却听不懂时:客服代表:“对不起,请您讲普通话,好吗?谢谢!”当客户继续讲方言,不讲普通话时,客服代表:“对不起,请您找一个可以讲普通话的人来,好吗?谢谢!”。   8、遇到客户讲方言,客户能听懂客服代表的普通话时,客服代表应该在听懂客户所用方言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普通话的表达。   9、遇到客户抱怨客户代表声音小或听不清楚时:客服代表:“对不起,(稍微提高音量),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不可以说:“听不见就算了”。 ;

社保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社会保险服务窗口是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基层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温劳纪监〔2006〕100号和《关于印发在县社保服务中心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泰人劳社〔2006〕76号)的要求,我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巩固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参保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提供文明、诚实、热情、积极的优质服务,创建性的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积极组织引导,营造学习氛围职工是优质服务的创造者,是社保形象的塑造者。我中心提出以创建“优质、高效、廉洁、和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目标,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教育活动,着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的职工队伍。为此,先后策划和开展了“多照镜子、少照电筒”、“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服务您满意”等系列活动,以宏伟的目标激励职工,以优秀的领导带领职工,以榜样的力量影响职工。共产党员在这些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优质服务中保持和展示了先进性。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争先创优、两明显等系列主题活动,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为了强化基础管理,实现业务管理方式的现代化,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职工业务练习。2005年12月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参加全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资格考试,全部人员都顺利通过考试;两次组织社保经办机构主要科室负责人到瑞安、永嘉、洞头等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进行考察学习;一年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7次。同时我们还购买《社保中心规范建设与创新管理实务全书》(一、二、三、四)、《工伤保险手册》等业务或素质教育书籍,拓展职工的知识面。职工们深有感触地说:在社保工作,不仅有干好工作的氛围,而且个人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健全规章制度是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需要。我们把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同加强内部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经验、措施和新的理念融于内部管理和业务经办工作中,进行制度创新。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泰顺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建设责任制》,其中包括《督办督查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形成了科学决策、有序管理、高效服务的运作机制。我们还根据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及服务范围,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规范,悬挂在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如工作人员“五不准”,即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x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粗暴行为;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为了保障服务到位,我们又推行了五项硬措施,一是统一使用规范用语,杜绝禁忌用语和不当表达语气,给参保单位和参保者以亲切感。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查,如有缺漏材料或不符合规定的,做到一次性明确告知受理办证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三是推行微笑服务,让群众存疑而来,满意而归。四是除涉及秘密文件和数据外,所有业务经办内容都予以公开。五是把窗口服务延伸到服务对象现场,实行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公环境为了营造一个宽敞明亮,设施齐全,方便温馨的服务环境,我们坚持硬件与软件一起抓。从2005年10月份起,在省社保厅和县政府、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千方百计地筹集30多万元资金,着手创建办事大厅,并于今年的5月将200多平方米办事大厅建成投入使用,切实改变了以往分散、拥挤、秩序乱的办公事环境,为进一步实现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规范服务流程,简化登记申报手续,实行一次登记,登记申报一个窗口,缴费一个基数的一条龙服务提供硬件基础,同时还对原来老、慢的计算机进行全面更新,大大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四、注重细节服务,凸现人文关怀为了体现人性化的服务,我们在办事大厅内设有政策和业务咨询、征缴、待遇支付、审计稽核等业务受理工作区,设置了空调、饮水机、休息座椅、沙发、写字台、笔、纸等各种附属设施和用具。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予以上墙公示,同时备有各类格式文书及便民服务指南,方便服务对象参照填写。开放式办公场所、低柜台式办公、现代化的设备、亲情化的服务设施,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传递着富有爱心的服务。与此同时,我们确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理念,要求全体职工从服务用语到仪容仪表,从服务环境到个人的服务能力,每一个细小环节都不能含糊。不仅精通自己的业务,还要旁通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在服务态度上,做到了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暖语问候,一腔热情接待;真情接待零距离,真心办事零差错,真诚服务零投诉。为了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从2004年开始,我们经多方努力,取得地税、工行等部门的支持,由工行指派专人在我中心办公,收取保险费,改变了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来参保人员在社保和地税之间来回参保、缴费繁琐程序;多次组织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到温州永中移民点、温州市委老干部活动中心、玉环县等地点进行现场办理保险费报销手续,并深入各有关乡镇、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并积极地着手创建泰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将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办事须知等在网站浏览、查询,使“我的服务您满意”的内涵逐步延伸。五、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工作作风如何,服务质量好坏,我们交由服务对象来评议,督促工作人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采取四项措施: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条件、办结时限,设立咨询台、咨询电话,指定两位政策和业务熟悉的同志做好接待工作。二是把承诺事项和便民措施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制定措施到监督检查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规定,有效的保证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成立工作监督小组,设立监督意见簿、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意见和建议,设立公开宣传栏,坚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四是从社会上聘请了13位有阅历、有专长的效能监督员,颁发聘书,赋予权力,随时检查。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扎实开展“我的服务您满意”等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中心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队伍素质明显改善,得到了各参保单位和个人的一致好评,参保人员对我们的服务满意率达98%以上,树立了良好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形象。社会保险事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今年10月底,我县共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21783人,城镇职工净增参保人员78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56%;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4939人,净增参保人员775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0.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575人,净增40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社会保险基金各年度均略有节余,到10月底,养老保险累计结余287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706万元,支付能力达个8.5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累计结余11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2624万元;工伤保险累计结余176万元;新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来,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均能按时足额发放。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汽车站站务员的服务规范和岗位职责。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七条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第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第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第二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第二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第二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见附件)的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三)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第二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规则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三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物业小区楼栋清洁服务规范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三天清洁一次,地面每周湿拖一次。要求:无堆放占道物品。2、入户大厅每天清扫、两天湿拖一次。要求:地面无杂物、地砖表面亮洁、无污迹。3、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一次。4、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一次。5、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6、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目视干净。7、垃圾日产日清,每天清垃圾中午、傍晚各一次。8、垃圾桶每个月清洁一次。9、清洁时要注意避让,以免将污水溅到行人身上。10、在使用清洁剂时,应防止腐蚀金属物和电梯不锈钢门。

会议会务服务规范

会议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是确保会议顺畅进行并获得满意成功的关键环节,虽然说会议服务必须贯穿整个会议的前、中、后各个不同的阶段,但是在会议过程中能全方位做好服务是整个会议的关键,要想做好会中的服务,这些细节是不可忽视的。1、引领入座和上香巾。(1)操作规则:引领领导入上座,双手应当轻提起椅子请领导入座,然后用膝盖轻顶椅背至领导腿部,请其坐下。在上香巾时应当左手端托,右手拿香巾夹,站在领导右后侧为领导递香巾。要注意不能挡住领导的视线。 (2)质量标准或要求:椅子轻拿轻放,使用礼貌用语。香巾干净无异味,冬天在35度左右,夏天上冰毛巾。2、斟茶与烟灰缸服务。(1)操作规则:在斟茶时,左脚在前,右脚在后,右手提暖瓶,左手小指与无名指夹住盖杯,拇指与食指拿杯柄,在客人右后侧为客人斟倒茶水,然后轻轻放回杯碟中,并示意客人用茶。烟灰缸内烟头超过5个或每20分钟要进行更换,放置时小指垫于缸底,以防发出声响。(2)质量标准或要求:服务员进入会议室服务时,应抬头挺胸、大方得体;动作敏捷,轻拿轻放,茶水倒至8分满; 换烟灰缸时,先取走已满烟灰缸,在递送新的3、会中特殊情况处理与会中休息服务。(1)操作规则:①客人使用话筒时,视情况调节音量大小。②主席台领导半小时不喝茶,应重新更换一杯。③每20-30分钟为台下客人巡回补充茶水一次。如主要客人开始讲话则停止一些茶水活动。在会中休息的时候要快速进行会场小整理,补充、更换物品。(2)质量标准或要求:动作敏捷,轻拿轻放,保持会场安静,做到“三轻”“四勤”,不打扰客人。4、送客(1)操作规则: 会议结束前10分钟,服务员应站在门口,微笑着向客人道别。 (2)质量标准或要求:站姿正确,面带微笑。

电信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了提高电信服务的质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保证电信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本规范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是电信行业对社会公开的最低承诺,同时适用于单一电信业务网或多个电信业务网共同提供的电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  本规范所称服务质量指标,是指反映电信服务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程度的,主要反映非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  本规范所称通信质量指标,是指反映通信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主要反映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组织制定全国的电信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电信服务规范在全国的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监督检查电信服务规范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本规范中,信息产业部和通信管理局统称为电信管理机构。第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制定本企业的企业服务标准,电信业务经营者制定的企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电信服务工作。第七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社会通报本企业服务质量状况。  发生重大通信阻断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和保存,相关数据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六个月。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和服务范围等内容,并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  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七十二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影响用户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或影响有特殊需求的用户使用时,应同时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告。  电信业务经营者停止经营某种业务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并采取有效措施,为用户交费和查询费用提供方便。第十条 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办法、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电信业务宣传资料应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  对用户暂停或停止服务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或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用户要求开通、变更或终止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推诿和拒绝,不得胁迫、刁难用户。  经营本地电话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全面建立公开、公平的电话号码用户选择机制。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明确经营者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应做到公平合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或代办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或开设多种方式受理业务,方便用户。  上门服务人员应遵守预约时间,出示工作证明或佩带本企业标识,代经销人员应主动明示电信业务代理身份,爱护用户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第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受理等服务,并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用户投诉。对于用户关于电信服务方面的投诉,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用户。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方面与用户发生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应当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石油企业的售后服务规范

  这个不是你们行业的,你看看能不能参考。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 总 则  (一)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等三章。  (三)各单位服务收入的处理及零件请购,悉依本公司会计制度中"现金收支处理程序"及"存货会计处理程序"办理。  (四)服务部为本公司商品售后的策划单位,其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间,应保持直接及密切的联系,对服务工作处理的核定依本公司权责划分办法处理。  (五)本办法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施行,修正时同。  □ 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六)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此类。   2.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七)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表14.6.1)规定如下:  (八)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文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任派工。  (九)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十一)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十二)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任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三)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十四)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十五)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任核阅存查。  (十六)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十七)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   (十八)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任优先派工。  (十九)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二十)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具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与客户,并派员前往争取续约。  (二十一)维护与保养作业流程图附后。(从略)   □ 客户意见调查  (二十二)本公司为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并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  (二十三)客户意见分为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及对技术员的品评除将品评资料作为技术员每月绩效考核之一部分外,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精益求精,建立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二十四)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叫修调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凭填寄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填寄的数量,以当天全部叫修数为原则,不采抽 查方式。  (二十五)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二十六)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即提呈副总经理核阅或核转,提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该客户;其属一般性质者,服务部自行酌情处理之,惟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该客户。  (二十七)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 题。  (二十八)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 凡本公司PCB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  (四)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表14.6.2。  (五)客户投诉分类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非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七)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户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质量管理部  (1)综理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客户投诉立会的联系。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4.制造部门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提报生产单位、机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八)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 年度(××)月份(××)流水编号(××)  2.编号周期以年度月份为原则。  (九)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  1.业务部人员于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表14.6.3)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室办理。 若客户要求退(换)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应于"客户要求" 栏注明:"客户加工中未确定"  2.客户投诉案件若需会勘者,业务部门在未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前为应客户需求及确保处理时效:业务人员应立即反应质量管理部人员(或制造部品保组) 会同制造部门人员共同前往处理,若质量管理部人员无法及时前往时由总经理指派有关人员前往处理,并于处理后向总经理报告。 3.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由质量管理部或有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三天内提出报告呈总经理批示。  4.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门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即编列客户投诉编号并登记于"客户抱怨案件登记追踪表"后送质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 定责任归属部门后,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经理室批示意见,另依异常状况送研发部提示意见,再送回总经理室查核后送回业务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再送总经理室综合意见后,依核决权限呈核再送回业务部依批示处理。 5.业务人员收到总经理室送回的"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应立即向客户说明、交涉,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表中,呈主管核阅后送回总经理室。  6.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填具交涉结果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应于一日内就业务与工厂的意见加以分析作成综合意见,依据核决权限分送业务 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决。  7.判定发生单位,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及"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拟定责任部门损失金额,个人惩处种类呈主管批示后,依罚扣标准办理,若涉及行政处分则依"客户投诉行政处理原则"办理。  8.经核签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一联质量管理部存,第二联制造部门存,第三联送业务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会计科存,第五联总经理室存。  9."客户抱怨处理表"会决后的结论,若客户未能接受时业务部门应再填 一份新的"客户抱怨处理表"附原抱怨表一并呈报处理。  10.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份结案的案件于"客户投诉案件统计表"会同制造部、质量管理部、研发部及有关部门主管判定责任归属确认及比率并检查各客户投诉项目进行检查改善对策及处理结果。  11.业务部门不得超越核决权限与客户做任何处理的答复协议或承认。对" 客户抱怨处理表"的批示事项据以书信或电话转答客户(不得将"客户抱怨处理表"影印送客户)。  12.各部门对客户投诉处理决议有异议时得以"签呈"专案呈报处理。  13.客户投诉内容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应商等的责任时由总经理室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14.客户投诉不成立时,业务员于接获"客户抱怨处理表"时,以规定收款期收回应收帐款,如客户有异议时,再以"签呈"呈报上级处理。  (十)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客户抱怨处理表"处理期限自总经理室受理起国内13天国外17天内结案。  2.各单位客户投诉处理作业流程处理期限  (十二)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单位提报"人事公布单"并公布。  2.客户投诉绩效奖金罚扣: 制造部门、业务部门及服务部的责任归属单位或个人由总经理室依客户投诉案件发生的项目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单位,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 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单位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十三)成品退货帐务处理  1.业务部门于接到已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三联后依核决的处理方式处理:  (1)折让、赔款:业务人员应依"客户抱怨处理单"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式二联,呈经(副)理、总(副)经理核签及送客户签章后一份存业务部,一份送会计作帐。  (2)退货、重处理:即开立"成品退货单"注明退货原因,处理方式及退回依据后呈经(副)理核示后,除第一联自存督促外其余三联送成品仓储据以办理收料。  2.会计科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第四联中经批示核定的退货量与"成品退货单"的实退量核对无误后,即开立传票办理转帐,但若数量、金额不符时依左列方式办理。  (1)实退量小于核定量或实退量大于核定量于一定比率(即以该客户订制时注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户未注明时依本公司规定)以内时,应依"成品退货单"的实退数量开立"传票"办理转帐。  (2)成品仓储收到退货,应依业务部送来的"成品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予以签收(如实际与成品退货单所载不符时,得请示后依实际情况签收)。"成品退货单"第二联成品仓储存,第三联会计科存,第四联业务部存。  (3)因客户投诉之故,而影响应收款项回收时,会计部门于计算业务人应收帐款回收率的绩效奖金时,应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所列料号之应收金额予以扣除。  (4)业务人员收到成品仓储填回的"成品退货单"应在下列三种方式中择一取得退货证明:  ①收回原开立统一发票,要求买受人在发票上盖统一发票章。  ②收回注明退货数量、单价、金额及实收数量、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 的影印本,且必须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  ③填写"销货退回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取得上述文件后与成品销货退回单一并送会计部作帐。  (5)客户投诉处理结果为销货折让时,业务人员依核决结果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依下列三种方式取得折让证明:  ①(1)收回注明折让单价,金额及实收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必须由买受人盖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  ②填写"销货折让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 取得上述文件之后与"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并送会计科作帐。  (十四)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总经理室于客户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各部门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有关部门追查逾期原因。  (十五)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 客户投诉行政处罚准则  (一)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判决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A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班。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二)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10日前汇总结案与制造部依发生异常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至该员,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 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三)处分标准如下表:(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  (四)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样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缴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造成错误者。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单误记交运错误者。  12.仓储保管不当及运输上出问题者。  13.外观标示不符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觉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以签呈呈总经理核示后会人事单位公布。   (五)行政罚扣折算:  1.警告一次,罚扣400元以上。  2.小过一次,以每基数罚扣800元以上。  3.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罚扣。  (六)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应受处分人及情节的轻重,确定以签呈会各责任部门,并呈总经理核示后会人事单位公布。   □ 客户投诉经济处罚准则  (一)客户投诉罚扣的责任归属,制造部门以各组单元为最小单位以归属至发生各组单元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发生组单元者方归属至全科。  (二)业务部门、服务部门以归属至个人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个人者,才归属至业务部门、服务部门。  (三)客户投诉罚扣方式:  1.客户投诉案件罚扣依"客户投诉罚扣判定基准"的原则,判定有关部门或个人,予以罚扣个人效益奖金,其罚扣金额归属公司。  2.客户投诉罚扣按件分别罚扣。  3.客户投诉罚扣标准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罚扣,责任归属部门的营业人员,以损失金额除以该责任部门的总基点数,再乘以个人的总基点数即为罚扣金额。  4.客户投诉罚扣最高金额以全月效率奖金50%为准,该月份超过50%以上者逐月分期罚扣。   (四)制造部门的罚扣方式:  1.归属至发生部门者,依"客户投诉罚扣标准"计扣该部门应罚金额。  2.归属至全科营业人员,依"客户投诉罚扣标准"每基点数罚扣计全科每人的基点数。  (五)服务部门的罚扣方式:  1.归属至个人者比照制造部各科的发生部门罚扣方式。  2.归属至发生部门者比照制造科全科的罚扣方式。  □ 客户报怨处理表  一式五联:业务部门→总经理室(1/2天)→质量管理单位(1天)→制造单位(1天)→研发部(1天)→业务部门(国外12天 国内5天)→总经理室(1/2天)→呈核①质量管理部③业务部门①制造单位④会计单位   □ 客户投诉案件统计表

保险行业文明服务规范

加强保险文化建设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培育和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险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先进的行业文化具有强大的导向功能。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能够从精神层面回答保险业的本质追求,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根本的价值遵循,为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提供最终价值依托,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当前,保险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引导行业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其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是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凝聚行业力量的有效途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险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我们对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深刻影响着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对保险业的认同感,树立职业荣誉感,主动规范自身行为,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汇聚形成全行业朝气蓬勃加快发展的旺盛生命力、不竭创造力和强大凝聚力。再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是加强改进保险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保险监管是促进行业提升服务质量、防范化解风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保障。在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进程中,加强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明确监管工作的宗旨目标、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为制度设计、政策部署、法规制定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监管机构创新监管思路,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不断提高保险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是提升行业形象、增强行业软实力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保险业的竞争力。先进的保险文化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行业文化的力量,归根到底来自于凝结其中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有利于弘扬行业精神,扩大行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增进全社会对保险业的了解和支持,促进行业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特色与优势,不断提高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更应当准确把握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深刻内涵。提炼出简明易懂、特色鲜明、便于传播的核心价值理念,这是广大保险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强烈愿望,是加强保险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保监会对核心价值理念提炼工作高度重视,经过全行业几上几下、集思广益、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表述语。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是"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为民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根本宗旨。保险监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把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解决保险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依法公正,是保险监管的基本原则。保险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科学审慎,是保险监管的精神要义。保险监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监管客观规律,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确保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准确把握和研判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及其发展趋势,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和控制体系,不断提升预警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保险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务实高效,是保险监管的时代要求。要大力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奉献进取的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严谨细致、讲求实效。要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勤勉敬业尽责,文明高效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监管效能。要清正廉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切实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保险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契约行为,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承诺。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存之本,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保险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险业必须以最高的诚信标准要求自己,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向客户提供诚信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信赖与支持,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夯实科学发展基础,更好地履行保险责任。重服务,是保险价值的实现途径。保险业属于金融服务业,保险是无形产品,服务是基本手段。保险业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真诚文明、专业精细、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传达保险关爱,体现保险价值。合规范,是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并在具体工作中时时、处处规范行事。要在全行业大力倡导知法守法、合规经营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只有准确把握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深刻内涵,才能够深入推进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各项工作。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既是对保险发展实践的高度概括和凝炼,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全行业的精神文化追求,是全行业的共同意志和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既是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保险业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的各项工作。第一,要加强学习宣传,使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行业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宣讲团、开展集中学习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宣导活动。要把核心价值理念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员工入职培训、高管培训、在岗培训等的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广大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领会核心价值理念的内涵与要求。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文化品牌建设、文艺作品创作、先进典型表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核心价值理念。要大胆创新载体和方法,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让核心价值理念得到广泛传播。要大力开展保险"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普及保险知识,宣传核心价值理念。三是要强化整体形象建设。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设计制定的核心价值理念形象标识,在办公场所、内外网、内刊、重要单证、宣传资料以及相关媒体的醒目位置予以展示,扎实做好文化形象导入工作,使核心价值理念真正成为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第二,要健全制度机制,使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行业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文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群工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争做核心价值理念的弘扬者、践行者和传播者。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有效保障。二是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各单位要把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贯彻到发展战略、制度机制当中,贯彻到行为准则、评价标准当中,使我们所提倡的理念与实际工作得到有机结合。各单位要按照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从业规范和绩效考核体系等。要强化制度执行,以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核心价值理念的贯彻落实,变他律为自律,变约束为习惯,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三是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保监会即将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计划,确保文化建设工作持久有序开展。要建立完善保险文化建设工作的宣导、运行、督查、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逐步将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第三,要勇于探索实践,使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行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要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要通过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强化监管为民、保险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促进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二是要提高保险业科学发展水平。要充分发挥核心价值理念的导向、凝聚等功能,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升。要充分发挥核心价值理念的激励、约束等作用,加强保险业的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市场秩序规范、风险有效防范,富于效率、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三是要增强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要身体力行地践行核心价值理念,牢记责任和使命,切实提高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做到"跳出保险看保险",将保险业发展融入到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积极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让保险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第四,要注重基础建设,使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行业追求进步的力量源泉。一是要大力加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为载体,把核心价值理念融入到理想信念教育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道德修养和能力素质,打造出适应现代保险业要求的管理人才队伍、技术人才队伍、营销人才队伍和监管人才队伍。二是要大力加强诚信和法制建设。要通过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真正使最大诚信成为保险业的价值基础。要强化职业操守,积极倡导务实、创新、专业、奉献等精神气质,促进广大从业人员养成良好职业习惯,形成良好的信用文化和法制环境,向社会展示出行业的文明风范。三是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文明单位创建、先进典型选树、"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风建设等活动。要着力创新文化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文化讲堂、文化品牌形象推介、文艺作品创作等文化活动,显著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建设先进、发达、健康、文明的保险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的前言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居民提供,卫生部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各项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等作出了规定。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础上,按照综合性,连续性,主动性,的全国医学服务理念,组织公共卫生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卫生技术和管理人员等,编写了这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应,包括12章,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产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和中医药技术规范。每项技术规范包括概述,流程图及说明,适宜技术三部分内容。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中医服务融合在各项服务之中为方便基层医务人员掌握,本书将每项服务中的有关中医药服务内容进行了整合,单独成章。  《技术规范》在编写过程中,注重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调对服务对象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对相关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现患病人开展综合的健康管理。希望本书有助于提高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把各项服务切实落到实处,让居民获得更多规范和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编委会。2012年10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应提供哪些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规范》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规范》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在各项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规范》中针对个体服务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考核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服务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健康教育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二、服务内容(一)健康教育内容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4.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5.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6.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二、服务内容(一)预防接种管理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二)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内容太多。其它略。供参考。

酒店保安部精细化管理与服务规范的目录

第一章 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第一节 保安部服务事项与岗位设置一、保安部服务事项二、保安部岗位设置第二节 保安部目标分解与岗位职责一、保安部目标分解与绩效考核二、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三、保安部副经理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四、内保主管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五、消防主管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六、外保主管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第三节 保安部精细化管理制度设计一、酒店安全管理制度二、保安工作管理制度三、酒店用火管理制度四、酒店防火管理细则五、酒店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六、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保安业务培训管理规定八、保安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九、外来单位进店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章 保安部办公室精细化管理第一节 办公室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一、办公文员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二、职工通道保安员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第二节 办公室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一、对讲机收发程序与关键问题二、接受客人报案程序与关键问题三、酒店备用钥匙领还程序与关键问题四、职工通道保安员查包程序与关键问题五、职工通道保安员查证程序与关键问题六、处理店内一般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第三节 办公室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一、紧急疏散处理规范二、特别保安工作标准三、突发事件处理规范四、保安员对客服务标准五、保安员警械使用规范六、保安员对讲机使用规范七、保安员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八、保安员值班用品管理规范九、职工通道保安员工作标准第四节 办公室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一、保安部值班日志二、客人投诉记录表三、案件发破登记表四、发案情况月报表五、物品出店登记表六、安全检查记录表七、保安部交接记录表八、值勤保安员安排表九、保安部工作检查表十、保安员出勤月报表十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十二、酒店备用钥匙领用单十三、酒店钥匙遗失登记表十四、酒店钥匙领还登记表十五、酒店门锁钥匙增配单十六、夜间员工通道检查表十七、外来施工单位登记表十八、员工出入酒店登记表第三章 前厅保安组精细化管理第一节 前厅保安组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一、前厅保安领班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二、前厅保安员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第二节 前厅保安组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一、回答客人询问的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二、代叫出租车服务的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第三节 前厅保安组服务标准与服务规范一、前厅保安员值班服务标准二、前厅保安员迎接乘车客人服务标准第四节 前厅保安组服务常用文书与表单一、来访客人登记表二、前厅保安员值勤记录表第五节 前厅保安工作质量提升技巧与方案一、前厅保安员工作技巧二、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等闹事事件的处理方案第四章 客房保安组精细化管理第一节 客房保安组岗位职责与绩效目标一、客房保安领班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二、客房保安员岗位职责与目标考核第二节 客房保安组工作程序与关键问题,,,,,

迎宾员接待礼仪及服务规范

迎宾员接待礼仪及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门店安保队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塑造文明礼貌的员工形象,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规范促礼仪,树立门店良好形象。   迎宾员服务原则:迎接顾客要做到“四声”服务:客来时有迎接声、询问时有回答声、疑问时有解释声、客走时有道别声。   一、迎接顾客服务礼仪   『礼仪要求』   1、站位合理,开门适时。   2、问候及时,微笑服务。   3、敬老爱幼,按序服务。   『操作标准』   1、迎宾员应站在门店大门的左侧。   2、站立时,挺胸抬头,脚跟并拢,两腿绷直,目视前方,面带微笑,两手在身前(右手在上左手在下)重叠于腹部。   3、当有顾客进店时,用左手拉开大门,另一只手按规范手势引导顾客进入商场。   4、打开门的同时应当面带微笑、鞠躬15度迎接顾客,“您好,欢迎光临,请!”接待团队顾客时,应多次重复问候语,使每一位顾客都能听到。但要注意,重复问候并不是表情单一地简单重复,而要发自内心地欢迎每一位顾客的到来。   5、问候时应当目视顾客,不可东张西望,这是极为不礼貌的。   6、当同时有几个顾客进店时,这时你不必向每一位顾客致欢迎语,但一定要对每一位进店的顾客微笑并点头示意。   7、在迎宾接待中应当按照先女宾后男宾、先外宾后内宾的顺序。   8、顾客询问某个位置时,迎宾员应用规范手势语为顾客明确表明方向,规范手势语的姿势为手指自然并拢,在同一平面上,与地面呈45度指示正确方向。   9、遇有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行动不方便的顾客,迎宾员应当主动上去打招呼并询问使否需要帮助,在给伤残人士服务时,一定要适度,切不可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如果是外国顾客,不能主动搀扶,而应先征得顾客的同意。   10、如是雨、雪天,顾客随身携带雨具的,迎宾员应当主动帮助顾客套好伞套。在顾客进入商场前,迎宾员应当提醒顾客在脚垫上蹭干鞋底,以免滑倒。   11、如进入商场的顾客恰好正在吸烟时,你需要提醒顾客:“先生(小姐),对不起,这里是无烟商场,请不要吸烟,谢谢您的配合。”   12、当有顾客怒气冲冲地进入商场时,首先安抚顾客,稳定好顾客的情绪后,再提供帮助。   二、送别客人礼仪   『礼仪要求』   1、站位合理。   2、开门适时。   3、主动服务。   4、礼貌送别。   『操作标准』   1、迎宾员站在大门左侧,有顾客离店要及时打开大门,应当主动点头致意,对离店的顾客应说“请慢走!欢迎您再次光临”。 目送顾客离开。   2、注意顾客出门的过程,发现行动不便、手提行李、商品过多的顾客应当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并叮嘱顾客照顾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丢失。   3、送别团队顾客礼仪操作标准是:迎宾员应站在大门左侧,向顾客点头致意,代表门店对顾客的"光临表示感谢,欢迎再次光临。   4、如是雨、雪天,顾客随身携带雨具的,迎宾员应当主动帮助顾客取下伞套。在顾客出店前,给予顾客一句关照,如:“外面路滑,请小心!”或“天气很冷,请您注意保暖!”细心的关怀将给顾客带来温暖。   5、目送顾客离开,等客人走出视线后方可轻轻关上门。关门时注意不能夹住顾客的衣服、裙子和物品,这是极为不礼貌的。   三、迎宾员服务规范   1、迎宾员要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热情。   2、迎宾员服务顾客于门店各大门,代表门店对顾客光临致谢。   3、坚持微笑服务和敬语服务,向每位进店、离店顾客致意问候。   4、迎宾员上岗前要做好仪表仪容的自我检查,做到仪容端庄、仪表整洁,符合门店要求。   5、上岗时要做到站姿端正(按站姿要求),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以彬彬有礼的风度、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好顾客的迎送工作。   6、工号牌佩戴在左胸,禁止佩戴残缺、字迹不清、有污垢的工号牌,不得串戴工号牌。   7、迎宾员按门店要求统一着装,服装要平整洁净,无污垢、领口与袖口保持干净。   8、迎宾员在岗时,要回答顾客的各项咨询,态度热情,对客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及敬语,说话声音宏亮,音量适中,自然、不造作。   9、要经常注意和检查梭负责大门拉手、玻璃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0、关注大门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岗位周围环境的整洁,维护门前秩序。   11、注意事项:   11.1为顾客开拉门和关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顾客碰撞或挤伤;   11.2如遇雨雪天地面滑时,要树立醒目标志牌并以口头形式提醒顾客小心路滑,并主动为进店顾客套伞套,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门口防滑除尘踏垫等。   四、迎宾员上岗及换岗、交接班制度   1、迎宾员进入营业现场前必须整理好着装、戴好手套、测试好耳机,按部门指定路线准时到达岗位。(行姿、精神面貌应符合部门要求)   2、迎宾员换岗及交接班时,负责换岗或接班人员必须按部门指定线路以正常步速(行姿和精神面貌符合部门要求)行至所换人员后侧,向前一步与所换人员站于同一平面,双方目视前方交接好相关事项后,被换人员向后退一步,向左(右)转按部门指定线路以正常步速(行姿和精神面貌符合部门要求)行至值班室休息或更衣。   五、考核细则   1:迎宾员在岗期间违反操作标准、服务规范及上岗换岗、交接班制度的,班长发现,每项每次将扣除迎宾员当月绩考分数3分,部门主管发现一次,将扣除迎宾员当月绩考分数3分和当班班长当月绩考分数2分,门店和集团领导发现门岗存在问题,将扣除迎宾员当月绩考分数3分,当班班长和部门主管负相应管理责任,扣除当班班长当月绩考分2分,部门主管当月绩考分数1分   2:迎宾员在岗期间言行对部门或门店造成正面或负面影响的,将视其程度,根据门店员工手册奖惩条例进行奖励与处罚。 ;

急需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各一份 谢谢

停车场经营管理实施办法 - 《大连市城市住宅区停车场经营管理实施办法》 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住宅区停车场经营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