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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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通过城市公共照明终端能效节能减碳技术方案的投资实施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在改造前终端设备的能耗基准之上实现节能40%-65%的目标,通过排放权核证机制,实现被认可的项目节能成果,建成城市道路照明减碳示范项目。本项目的节能量和减排量,相对于确认的基准线,具备真实性和唯一性,是可测量、可核查、可报告的,确保政府方能够获得国家发改委的减排成果的项目核证,并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节电减碳示范区、城市综合减碳示范区。 项目用采用如下技术设备和措施,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①采用通过国家节能认证的智能镇流器替换现在路灯的电感镇流器;②采用符合国家能效评价标准的龙富华光源替换现在路灯的高压钠光源;③部分设备采用高效率的路灯灯具替换现有陈旧的路灯灯具;④在路灯中采用能效管理芯片,提升路灯终端的电能质量;⑤对部分设计不达标的路灯进行改造,以符合国家现行道路照明标准;采用智能芯片,对路灯照明实行分区分时的精细化管理。 1、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后,以双方设定的电费基准,扣除当月缴纳电力部门的电费,剩余的为项目节电收益,由政府与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2、节能服务公司对采用的节能技术自担风险,除了保证路灯的亮灯率外,如果项目节能率达不到预期收益,自负盈亏,不得对政府提出其它收益要求。 1、节能服务公司帮助政府提升公共照明设施质量,对现有道路照明中旧、坏的路灯进行全部更新投资;2、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对项目进行免费的监测、维护、技术升级。3、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政府建立项目标识系统;4、提供全额资金和工程实施帮助政府建立节能监测中心与城市全景演示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中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节能项目投资机制,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的三个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经几年运行,其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且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的节能改造项目非常受实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99%以上获得了成功,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眼下,基于简能(SECOING)高压HID氙气灯为载体的照明节能改造最流行的模式便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被称作是最佳、最完整的城市节能减排解决方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概括地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设备采购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国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通知同时明确,要享有上述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通知指出,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同时满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多项条件,其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凡是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也享有优惠政策。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合同的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交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单独计量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业主须知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么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为了节约能源而存在的一种管理模式,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法律约束作用,在许多场合可以用到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尤其是在装修的时候,业主就要对装修合同有所了解,下面看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么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1、商业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虽然是一种管理方式,但是它是具有一定的商业性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节省资金而存在的互利共赢的一种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属于一种商业化的业务,主要是通过emc公司进行运行的,所以是具有商业性的。 2、整体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的,因为这种合作模式和很多的公司和设备都有关联,它需要进行一个集体的整合。是很多公司合作的结果,是为了实现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一个效益。 3、多赢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有多赢性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个合作模式可以将很多不同产业和公司的人拉入项目之中,可以从多方面节约能源的使用和降低成本,同时达到一个多赢的效果。参加进来的企业多,那么得到的赞助就会多,当成本回收,不如盈利的时候,就有分红,就会共赢。 4、风险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备一定的风险性的,这也是这个合作模式最大的特点。任何的合作都是具有风险的,高风险高收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虽然可以实现多赢性和商业性,但是如果合作失败,或者出现一些资金流转问题,就很容易导致整个计画失败,导致更大的资金支出。所以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高风险的合作模式, 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能源浪费和大量的资金流失。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用于路灯和电源,主要是采用一些可以节约能源的设备对能源进行节约,从而降低能源的支出费用。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都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约能源支出费用,这个模式主要是国家 *** 和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属于一种新型的合作方式和管理模式,有利于能源节约和资金节省,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合作管理模式。 以上就是业主须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么特点的相关介绍,相信您看过之后也对此有了简单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资讯,可以关注一号家居网,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的帮助。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哪几种形式?第一种形式: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国家财政支持的对象,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详细规定。在这种类型中,节能单位即用户无需投入前期资金,改造工程所需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EMCO)先行提供支付。节能单位在规定的合同期内,把节能效益按一定的比例支付给节能公司,共享节能效益。具体的合同期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依照整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而具体协商规定。第二种形式:节能量型。(也叫做效果验证型)所谓,就是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会对结果进行验证,看最终能否达到既定效果。同样前期的所有投入无需用能单位即客户支付,资金由节能公司提供,整个项目完成以后,对项目进行验收,看节能效果能否达到合同规定,然后客户支付整个节能改造项目中发生的工程费用。第三种形式:节能效应支付型。(也叫做项目采购型)在这种形式下,需要节能单位用户先行支付一定的工程投资费用,整个项目完成以后,节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进行验收,看能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最后客户用节能效益支付余额给节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