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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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 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职责    四、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和火灾程度向矿值班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2、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救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值班领导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筹建处主任和总工程师配合矿山救护队队长,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并组织通知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6、切断火区电源。   7、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灭火方案。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计划   执行《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有关规定。    五、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1、井下各工队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入矿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条件允许,矿井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针对演习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并保存记录。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先通风后检查瓦斯再送电”的原则。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KJ66N安全监测系统对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它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2 调度室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3 变电所值班人员、主通风机司机发现停电停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1.1.4 井下跟班矿领导、队长、瓦检员、安检员和各作业地点人员发现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4.1.1.5 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汇报跟值班矿领导、矿长和总工程师。   4.1.1.6 信息组要对各级人员入井跟踪检查。需要立即撤离井下人员时,利用电话群呼预警。   4.2 预防措施   4.2.1 通风机停电停风预防措施   4.2.1.1 矿机电管理部定期对供电线路、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进行检查。   4.2.1.2 每月对回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投入运行。   4.2.1.3 保证主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机电队应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4.2.1.4 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4.2.1.5 机电管理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叶片角度,必须经矿通风主管科室和总工程师批准。   4.2.1.6 通风主管科室、机电管理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4.2.1.7 主要通风机司机负责监护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严禁主要通风机“带病”运行。   4.2.1.8 加强供电系统管理,杜绝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2.1.9 主要通风机安设设备开停、负压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运行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每隔一小时对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参数记录一次,并对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4.2.2 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2.1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时,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井调度室,通风人员一律坚守岗位或在通风调度待命,不得外出,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派遣。   4.2.2.2 机电队在10min内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   4.2.2.3 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不能启动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转,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启动运转时,调度立即通知切断井下一切电源,井下变电所断开通往各用电点的动力电源,并通知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   4.2.2.4 井下人员发现停风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和采掘班组长的引领下,有序撤往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或其它进风巷内。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及时向调度汇报撤人待命情况,同时由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所在地的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等处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等待通知。   4.2.2.5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   4.2.2.6 矿值班领导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停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是否人员全部撤出,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全员行动。   4.2.3 主要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3.1 经矿值班领导或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恢复主要通风机供风。机房值班人员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同时关好防爆门,并汇报井调度。   4.2.3.2 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30min后,瓦斯检查工首先进入变电所、水泵房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4.2.4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4.1 局部通风机停电后,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员和班(队)长的带领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人工将闭锁开关手把打至切断电源位置并闭锁,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汇报矿调度室。   4.2.4.2 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停风巷道栅栏处及撤出人员所在地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2.5 局部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5.1 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瓦斯检查工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汇报调度通知变电所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局部通风机在启动运转前,必须由救护队员先查明停风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若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运转,若超过规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限量排放。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2.5.2 局部通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员和电工检查符合规定,汇报井调度恢复该处供电,人工恢复闭锁供电,恢复生产,并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生产恢复情况。   4.3 预警条件   4.3.1 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突然停电、停风。   4.3.2 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处置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运后,当班司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风机停运原因。   2)由于机械故障造成停运,则立即开启备用主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通风机进行检修。   3)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停车时,值班司机立即重新启动停车的主通风机。   4)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5)因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自然通风。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采区进风巷中。   6)各施工地点在撤离时,由跟班班(队)长负责组织集体有序撤离,当班电工负责将本施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并闭锁,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关闭向各个施工地点供电的总馈电开关,然后关闭总开关后撤至规定地点。采区所有人员由瓦检工通知,并撤离。巷道口处打上栅栏,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6.1.2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准备队。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停止供风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立即启动备用通风机;现场班(队)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供风。   3)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开启时,现场班(队)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中。   4)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队)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准备队和调度室。   5)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6)安检员要检查栅栏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7)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检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8)在未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设置警示标志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汇报通风准备队、调度室。   9)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0)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16)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7)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4   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思,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瑞文网我为大家提供了矿井工人的应急救援培训方案,仅供参考。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培训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使职工掌握应急避险知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矿安全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律以及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习计划》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培训计划。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实行分战线、区队、班组进行培训,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培训体系。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领导、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做好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工作。    4、培训领导机构成员   (1)矿领导应急避险知识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5、培训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矿井应急避险活动全程组织领导,审批决定矿井事故应急避险培训的重大事项。   (1)矿领导全面协调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矿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为培训的责任科室,安检科为培训 工作事宜的主体科室。与培训有关的所有机构、组织事宜统一受矿安检科领导。安检科对培训组织牵头。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执行培训的具体事宜。培训领导成员协调全矿的培训工作。   定期对全矿职工进行岗位应知应会、自救互救、安全防护等应急避险安全教育,以增强灾难发生时职工的逃生几率。   此外,应急演练的参战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每周都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1)安检科根据矿领导要求组织编制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   (a)培训时间   (b)培训内容   (c)培训师资   (d)培训人员   (e)培训效果   (f)培训考核记录等   (2)各科室队组是应急避险培训学习的主体,处队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总体组适合指挥协调,确保培训内容和培训覆盖面的实施落实。   (3)培训工作人员、培训专兼职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准备,认真备课,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4)矿井应急救援领导、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作为兼职教师要对矿党委负责,做好培训授课工作。   (5)各单位在矿井培训的基础上,鼓励职工广泛开展对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业务理论学习日,安全学习“三个一”活动形式,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各战线、科室、区队、班组负责人负责,分科室、区队、班组排定课程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授课,对职工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6、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知识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依据培训工作规给予负责人行政处分。    7、监督检查   矿办公室对本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种措施落实到位。 ;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建立防、灭火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通信联络组: 组员:架子工全体成员。 抢 救 组: 组员:钢筋工全体成员、机修组全体成员。 后援救治组: 组员:瓦工全体成员、力工组全体成员。 秩序维持组: 组员:木工全体成员。 善后处理组: 组员: 2)确定消防器具,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器具三套,并能正常使用。 3)确定火源地点:施工现场外距离围墙3m的空地。 4)确定木材为火场燃烧物,点燃前在燃烧物木材上浇上汽油助燃。 5)着火点燃烧范围:长×宽=2× 2m,高0.5m。 6)为避免由于风向因素导致使用灭火器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和损失,经咨询气象部门: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均为无风天气,故将演习计划定为:20xx月5月18日 8:30时开始。 7)确定疏散防火通道。 8)演习前将演习书面计划报至演习实施地辖区医疗单位、消防和公安部门。 9)火警电话:119。 2.1.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过程 1)20xx年5月18日 8:30时在着火点燃烧物木材上(2× 2×0.5m)浇上汽油,点燃木材。 2)职工 向项目部报告: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区发生火灾。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展开工作,将情况上报公司及工程监理部、工程建设指挥部。 4)第一时间同消防部门联系,同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小组按预案要求、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5)确认现场情况:燃烧物为木材,燃烧范围:2× 2×0.5m,火势凶猛,距火点北侧5m为木方堆放区,东北侧约15m处为原有六层建筑物,墙体为砖砌,东侧为水泥罐及砂石料场,无人员受到伤害。 6)起火时间虽是无风天气,一旦起风、火势有可能会转移到距火点东侧5m的木方堆放区。现场抢救组迅速分为三组:灭火第1组利用灭火器在火点北侧以防控火势不蔓延为原则进行灭火;灭火第2组利用灭火器在着火点东、西、南三个方向进行灭火;灭火第3组迅速转移距火点北侧5m的木方堆放区进行灭火(从木方堆放区火点侧开始)。 7)着火点被扑灭,火情解除。 8)对到达的辖区消防中队说明情况,将着火点被扑灭情况汇报公司及工程监理部、工程建设指挥部。并通知演习实施地辖区医疗单位和公安部门。 9)查明着火点起火原因,将事故过程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及工程监理部、工程建设指挥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10)清理好火灾现场,恢复至原貌。 11)演习过程做好演习记录,演习结束后由指挥做现场总结。 (1)找出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及时解决。 (2) 对演习情况做一次分析,掌握应急组织机构中各个环节的.运行速度和各个责任人员的熟练程度,以及整个应急程序的有效程度,提出其中存在问题的环节,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方案。 (3)做好现场总结记录。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一、演练目的:   1、为了检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全体续建工程参建人员在突发性火灾事故来临之际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提高十一项目部及其下属项目部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与应急技能。   2、通过演习暴露应急预案的缺陷,从中发现应急资源 (包括人力和设备等)的不足。    二、演练内容:   1、准确报火警;   2、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3、疏散逃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火情控制,协作疏散队伍、清点人数。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如对事故现场昏迷人员实施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5、通讯联络协调组   接报后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业主、监理单位相关机构的联系、协调等。   6、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应急演练用设备及物资   1、干粉灭火器 5kg 10 具   2、专用担架 专用担架2 副;   3、急救箱一个(内有止血绷带和橡皮条、清创消毒酒精等) ;   4、对讲机 8 台   5、逃生工具:干净毛巾(小号)100 毛巾。   需要确定的人员:   1、参加疏散的人员 60-100 名协作人员;   2、伤员:2 名;   3、救助人员:8-10 名;    五、具体要求   1、准备全面、充分,人员前期教育宣讲到位。   2、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按照各自单位为准统一服装。 所用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 听从指挥,不戏闹,不乱动场内设施,注意自身安全。    六、事故假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 12 点,中铁二十二局六公司十一项目部办公楼南侧发生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火势较大,此时工人们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火势危急附近的员工宿舍, 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情况十分危急。    七、演练过程   场景 1:宿舍楼内的工人甲(事先安排好)第一个发现电闸箱里起火,楼道里烟雾弥漫,一边大声疾呼,一边跑到负责人房间,负责人马上冲出房间大声呼喊大家马上疏散。 同时组织人员抄起楼道里的灭火器来到着火的配电箱前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场景 2: 安全主管拨打火警电话报警:119,并请示项目部经理。   场景 3: 项目部经理立即启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相关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救援。 马上安排专车专人到大门口及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场景 4: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马上组织控制火情,尽快组织人员疏散, 拨打 120 急救电话。   场景 5: 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火险情组织楼内全体参与疏散人员,用沾湿的毛巾捂住鼻孔,有秩序地向楼下慢跑,疏散的负责人不停地提醒工人们要注意安全 和下楼秩序。每位参与疏散的人员,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镇静,疏散工作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临危不惧。   场景 6: 医疗救护组携带担架在抢险救援组的协助下把负伤人员转移到事先选择好的通风条件良好的临时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场景7: 总指挥鉴于   (1) 现场人员完全脱险;   (2)火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   (3)宿舍楼周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被疏散的人员处于安全场所。宣布:关闭《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行动结束。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1 、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热电厂输煤系统有9段(18条)皮带,共1870余米。皮带周围粉尘较大,积煤较多,在夏季和冬季容易发生积煤自燃等火灾事故,处理不当容易扩大事故,造成机组停运,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见图14—1。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输煤皮带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输煤皮带火灾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输煤皮带火灾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xx热电厂燃料专业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输煤皮带管理制度。   4.1.1输煤皮带的运行技术管理   (1)按照输煤皮带正常运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   (2)建立健全输煤皮带维护、检查制度。   (3)严格执行输煤皮带的定期试验和定期轮换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4)完善输煤皮带的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1.2输煤皮带的运行监视   (1)输煤皮带运行时的温度监视:定期开展输煤皮带的远红外线成像检测工作,重点对输煤皮带接头处进行监测,尤其在高温大负荷期间加强检测,发观问题及时处理   (2)输煤皮带运行负荷监视:生产运行人员应加强输煤皮带负荷监视,如超过电流表的控制红线时,应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4.1.3输煤皮带检查实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对输煤皮带中间接头定期测温。对输煤皮带终端头、输煤皮带沟。隧道、输煤皮带井、输煤皮带架、敷设在地下的输煤皮带线路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4.1.4输煤皮带的试验及更换   输煤皮带的试验项目和周期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所规定项目和周期进行,当发观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4.1.5新安装输煤皮带的注意事项   (1)新、扩建工程申的输煤皮带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CB50229一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输煤皮带防火措施。   (2)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纸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输煤皮带按规定分层布置,输煤皮带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3)扩建工程敷设输煤皮带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输煤皮带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4)应尽量减少屯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输煤皮带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输煤皮带内监测装置发出油温超高警报、有浓烟、明等任何火警情况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   输煤皮带火警报警要点:事故地点、事故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输煤皮带火警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 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xx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输煤皮带火灾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护服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输煤皮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停汽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输煤皮带火灾爆发事故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输煤皮带火灾发生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援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命令当值义务消防队员进入战时状态,携带各岗位ABC干粉灭火器奔赴输煤皮带,向厂领导汇报,通知第六消防队并按排好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   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输煤皮带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输煤皮带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当值值长是扑救火灾现场的指挥员,要迅速掌握火情,果断指挥:   (1)义务消防队员动用灭火器材,分别火区,分段扑救,控制火势。   (2)分配人员冲开火道,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   (3)确定是否紧急启动泡沫发生装置投入灭火并实施。   (4)有效疏散停放在火场周围的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确定向公安消防队、医疗救助中心报警和求助。   (6)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保持同厂部的联系。   (7)灭火期间注意切断相关电源,佩戴呼吸器,并严禁用水救火。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输煤皮带火灾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 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 坚持专门机构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救护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3)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5)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6) 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监察部组织各专业科室对矿地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烟雾感应报警、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报警等多种手段进行监控。   4.2 预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安全监察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矿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区队每周一次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巡查,岗位每班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2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避免摩擦过热引起火灾。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合格有效、好用。   4.2.4 对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培训人员达到应知应会,岗位人员规范操作。   4.3 预警行动   调度室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3.1 预警条件   4.3.1 绝缘导线因使用时间较长,陈旧老化,绝缘强度减弱而漏电。   4.3.2 导线受潮、高温、腐蚀而降低绝缘强度被击穿漏电。   4.3.3 在安装或检修过程中,不慎损伤导线绝缘层。   4.3.4 用电设备的对地绝缘损坏。   4.3.5 起火点处有被点燃的可燃物等。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总指挥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以下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烟点;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的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   6.2.2 矿办公楼、库房、职工宿舍人员集中场所等地点发生火灾时,各兼职、非兼职消防队队员按《现场处置方案》展开救灾。   6.2.3 现场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扩大。   6.2.4 矿救护队接到灭火命令后立即组织救护队员赶赴火场参加救援。   6.2.5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集合,由调度室通知各区队义务消防人员,根据火灾情况,组织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   6.2.6 机电管理部、机电队、机运队、公司后勤部加强协作,保证正常供水供电,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6.2.7 现场指挥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在各岗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抢险,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6.2.8 火灾扑灭后,救护队及有关单位,配合消防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6.2.9 排除险源。   参战单位和消防救护人员进入抢险救灾现场,首先要断掉现场的电源清除一切危险隐患及危险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伤亡。   6.2.10 救人为先。   消防救护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迅速抢救火场受伤和被围困人员,并将伤员转交给现场的其它保障或医疗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6.2.11 先控后灭。   灭火扑救的专业组织和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预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方法,利用各种专业器材、装备和器材扑灭火灾,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6.2.12 财产转移   为防止物资财产损失,在灭火的同时要做好财产物资的转移,对贵重物资财产要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   6.2.13救援保障   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确保第一线的专职消防人员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应急保障   消防水源、干粉灭火器、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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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 这全是电力物资....

怎样才能预防化工火灾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不仅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且一个工厂各车间都有可能发生。原因从工艺操作、设备管道、生产维修到设计制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漏洞等都有。   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多样化  一些重点要害岗位和主要设备的重复事故相当多,如锅炉缺水爆炸事故,煤气发生炉夹套和汽包憋压爆炸事故,变换饱和热水塔爆炸事故,合成塔内件破坏及氨水槽爆炸事故等。   造成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有:化工企业原料多变,生产条件变化大;工艺复杂,操作控制点多,而且相互影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开停车频繁,检修量大;自动化程度低、安全联锁装置不齐;相当数量的工人、企业负责人文化水平低,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防范事故能力不高;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的严肃性较差。  综合预防火灾爆炸事故  尽管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很多,有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燃烧和爆炸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燃烧和爆炸的火源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防火防爆的着眼点应当放在限制和消除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的控制上,千方百计地避免三者同时处于相互作用的状态。同时还要求在技术和管理上要集中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以控制事故状态的扩大。    (一)控制消除危险性因素  一是合理设计。在化工企业中,搞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小改革的机会较多,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技术水平高、可靠性强的防火防爆措施,采用安全的工艺指标和合理的配管。  二是正确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多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只要严格按着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超过指标界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扭转,而不是勉强维持,就能达到预想的安全结果。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1)按照规定的开停车步骤进行检查和开停车;(2)控制好升降温、升降压速率;(3)控制好正常操作温度、压力、液位、成分、投料量、投料顺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4)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进行巡回检查。  三是严格按照“四十一”条禁令和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办事。原化工部颁发的“四十一条禁令”中关于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是为总结防止违章动火的教训制定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也必须努力遵守。    四是加强设备管理。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装置缺陷。设备状况好,运行周期长,检修量小,事故隐患少,火灾爆炸发生率就低,凡是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也好。搞好设备管理的手段有:(1)贯彻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实行双包制度;(2)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强化监察和检测工作;(3)对于超期服役的设备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设备,一方面加强检测和监察,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逐步更新换代;(4)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要完整、灵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时,要注意用比较先进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5)推广检测工具的使用,逐步把对设备检查的方法从看、听、摸上升为用状态监测器进行,使之从经验检查变为直观化、数据化检查。    五是提高自动化程度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的程度。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不仅安全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而且从节能降耗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需要提高自动化程度。多采用联锁保护装置,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一旦出现不正常情况,有了联锁保护自动切断或动作,不仅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遏止了事故的蔓延。当然,在使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时,首先,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同时,不应降低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能因有了联锁装置而麻痹大意,特别应重点保护危险性大的部件。  六是加强四种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灾事故的基本措施。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对火源的管理,化工企业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明火: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和维修用火;(2)摩擦与撞击;(3)电气火花和静电火花;(4)其他火源:指高温表面可产生自燃的物质、烟头、机动车辆、排气管等。  七是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火灾爆炸危险品有以下几种:爆炸性物品,氧化剂,可燃和助燃气体,可燃、助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烧物品。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按规定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在贮存保管中必须把好“三关”,即入库验收关,在库贮存关,出库复验关。加强对危险物品保管期内的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1)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库内,严格动火制度;(2)消除电气火花及静电放电的可能,库房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库房人员必须穿不带铁钉的鞋或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4)在搬运过程中要严格防止撞击、摩擦、翻滚。   (二)防爆泄压措施    常用的防爆泄压装置有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放空阀、排污阀等,主要是防止物理性超压爆炸。安全阀应定期校验,选用安全阀时要注意使用压力和泄压速度。防爆膜和防爆门的作用,主要是避免发生化学爆炸时产生的高压,防爆膜和防爆门选用时应经过计算并选择合理的部件。放空阀和排污阀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卸压手段而使用,但需要人操作。因此,一定要保证灵活好用。    (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防止火灾蔓延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常用的阻火设施有:切断阀、止逆阀、安全水封、水封井、阻火器、挡火墙等。这些设施的作用是防止当火灾发生时火焰的蔓延。如压缩机与各工段之间的切断阀、止逆阀、气柜或乙炔发生器的安全水封,甲醇放空管的阻火器.电缆间的挡火墙。对这些设施,应当利用计划小修对其进行清理、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在建筑上应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堤、防火带以及合理的间距,采取耐火等级厂房等措施。  

安徽一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安徽这个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产生的原因,是因为装置着火才导致了这个情况。

企业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有哪些

1施工现场制定消防措施、制度,合理配备各种灭火器材。2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都应设置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工具(一般为20m2面积不少于一个)。3工棚附近应该设置必要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水桶、水缸、砂箱、铁铣、火钩等灭火工具。4消防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使用可靠。5木材堆垛的面积不要过大,堆与堆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和材料堆置场内的易燃、可燃杂物应该6及时清理,做到下班前场地清洁,7工棚与幢的防火间距,在城市中要不少于5米,在农村中要不少于7米。8每幢工棚的居住人数、最好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可以出入的门口。门的宽度和各工棚内的通道应该不少于2米,工栅内的高度一般不要低于5米。9工棚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要不少于30米。住宿用的工棚,不要接近火炉烟囱。10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将烟头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11电线穿过可燃墙壁或其它可燃物时,应该套上磁管或塑料管加以隔离。12电灯泡距离可燃物应该不少于30厘米。13发电机、配电房应位于现场的下风向,保持整洁,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用灭火器。14施工作业层必须配备足够水压的消防水及水栓。15施工焊接作业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16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放和保管的有关规定。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火灾案例实际告诉我们,火灾都是可以预防的。预防火灾的主要措施是:1、落实专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修,对消防水泵(高层、大型、重点工程必须专设消防水泵)24小时专人值班管理,场地内消防通道保持畅通。2、施工现场禁止吸游烟,建立吸烟休息室。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手续,做到不清理场地不烧,不经审批不烧,无人看护不烧。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烧电炉、电饭煲、煤气灶。 3、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与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责任合同书》,把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地分解到每个班组、个人,落实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责任心。4、规范木工车间、钢筋车间、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食堂等场所的搭设,落实防火责任人。

怎样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1、不要在危险品旁边抽烟,不要乱扔烟头,睡觉时不要抽烟,也不要边走边抽烟,最好使用稍大的一点的烟灰缸,并放上一些水,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达200~300℃,中心温度达700~800℃,足以引燃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2、不要将点燃的蜡烛放在窗户附近。离开房间或睡觉时熄灭所有的蜡烛,更不要点蜡烛熬夜,防止造成火灾事故。3、小心易燃物。如汽油、煤油、酒精、天然气、喷气稀释剂和木炭打火机液等易燃物的使用不当,而造成火灾。4、出门不要忘记关闭电源开关,及时排除电器故障,防止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发生漏电时应及时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并经常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防止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合格产品而引起火灾。5、禁止焚烧杂物,禁止违章使用明火。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使用明火,同时防止驱蚊时引起火灾,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6、安装防火报警设备,并在走廊、楼梯以及其他重要的地方要使用绝热性耐燃材料,及时发现火灾,消灭火灾,减少损失,同时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扩展资料:火灾自救: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必须注意的是,火灾现场的温度是十分惊人的,而且烟雾会挡住你的视线.当我们在电影和电视里看到火灾场面时,一切都非常清晰,那是在火场上的浓烟以外拍摄的。当处于火灾现场时,能见度非常低,甚至在你长期居住的房间里也搞不清楚窗户和门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保持镇静,不能惊慌。如果您被困火灾中,您应当利用周围一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室内楼梯进行逃生,普通电梯千万不能乘坐,因为普通电梯极易断电,没有防烟功效,火灾发生时被卡在空中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外墙的水管进行逃生。发生火灾后,会产生浓烟,遇到浓烟时要马上停下来,千万不要试图从烟火里出来,在浓烟中采取低姿势爬行。火灾中产生的浓烟由于热空气上升的作用,大量的浓烟将漂浮在上层,因此在火灾中离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还应该有空气,因此浓烟中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头部尽量贴近地面。在浓烟中逃生,人体如果防护不当,容易将浓烟吸入人体,导致昏厥或窒息,同时眼睛也会因烟的刺激,导致刺痛而睁不开。此时,可以利用透明塑料袋,透明塑料袋不分大小都可利用,使用大型的塑料袋可将整个头罩住,并提供足量的空气供逃生之用;如果没有大型塑料袋,小的塑料袋也可以,虽然不能完全罩住头部,但也可以遮住口鼻部分,供给逃生需要的空气.使用塑料袋时,一定要充分将其完全张开,但千万别用嘴吹开,因为吹进去的气体都是二氧化碳,效果适得其反。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否则烟和火就会冲进卧室;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火灾

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那么,你知道怎么预防火灾吗?以下就是我整理的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以供参考。   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   (一)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印发居民防火知识手册,向广大居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尽量使用耐火材料进行装修或对易燃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同时,家用可燃物品摆设不要过于集中,要留有适当间距,以便于起火时扑救。   (三)安全使用电器。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受热、受潮或腐蚀;科学管理家电设备,添置大功率家电时把好质量关,尽量采用明线敷设,以便于改线和维修;不要用一个插座带多个电器;养成用电后随时断电的习惯;家用电器周围不堆放可燃物;不使用铜、铁、铝线等代替保险丝。   (四)加强生活用火管理。烹调菜肴时,如油温过高而起火,应迅速向锅内倒入菜肴,或盖上锅盖,千万不可向锅内浇水;烟道也要定期疏通。   (五)加强燃气灶具日常管理。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的配件要及时更换;使用时先打开门窗或排气扇,并严格按要求操作。   (六)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最好放在室外,不可存放于易引起静电的塑料桶或易破碎的玻璃容器中,更不可靠近明火或热源。同时,严格控制存放量,不可存放太多。   (七)不要躺在床或沙发上吸烟,最好不要酒后吸烟。要将划过的火柴和烟蒂熄灭。   (八)教育儿童不要动各种燃气开关,易燃物品要放置在儿童不宜接触到的地方。   (九)不要私搭乱建,对于已建好的具有较大火灾隐患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清理。   (十)在设置防盗网时要兼顾防火,根据人的体型特点保留适当的宽度,并尽量采用防火防盗门。   生活中的十大火灾隐患   (一)缺乏消防安全常识,防火意识淡薄。如火灾发生时不会使用灭火器,不懂得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中不懂得简单的火场逃生知识。   (二)在装修越来越豪华的同时,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三)违章使用电器。家用电器成倍增加导致用电量急剧上升,若超过原电气线路和开关的最大承载能力,极易造成打火或局部发热,从而引发火灾。另外电线长期受热、受潮,失去绝缘能力,年久失修,绝缘层老化或破损,乱接乱拉,致使电线短路,也极易引发火灾。   在使用家用电器后,有些人只是将电器机身的开关关掉,而不将电线插头从插座中拔出,使电器仍处于局部通电状态,长期蓄热引起电器   故障而发生起火或爆炸;家电插头布置过于集中,或者干脆从一个插座取用,增加了线路的接触电阻,长此以往也极易引发火灾;电冰箱、空调、灯具等过于靠近窗帘、沙发等可燃物;使用电熨斗时突遇停电,却忘了拔下插头,一旦来电,也极易引发火灾。   (四)家庭生活用火不慎。如在烹调中使用的食用油,如果连续加热时间过长,当温度超过油的自燃点时,遇明火也会发生燃烧。   (五)对燃气灶具不进行定期检查,出现破损(如阀门、垫圈、胶管破损),导致燃气泄漏,或者操作不规范(如倒卧气瓶、高温烘烤、用后不及时关闭阀门等),也易引起爆炸起火。   (六)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由于摩托车、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居民家庭,有些人为图方便,将汽油存放在家中而不采取安全措施,埋了火灾隐患。   (七)小火源处理不当。如有些人喜欢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特别是饮酒以后,烟未吸完,人已入睡,烟头极易烧着被褥。   (八)小孩玩火或者燃放鞭炮。   (九)用易燃材料私搭乱建,乱接电线,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化工厂火灾事故反思

一、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事故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二、从多方面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狠抓安全培训。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广汇新能源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是什么?

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是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支队官方微博9日通报,9日13时46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报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西定福庄发生冒烟警情。随即调派通州支队张家湾、玉桥、梨园等5个消防站16部消防车5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总队全勤、通州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现场为一在建施工工地起火,目前明火已熄灭,正在组织清理现场,起火原因及损失情况正在调查中。火灾的事故分析4月6日上午,安徽池州主城区东街口铜锣湾商业广场发生火灾致4人死亡。池州市发布火灾事故原因:事故初步原因为楼内拆除扶梯时,火花点燃垃圾并引发火灾,拆除扶梯人员当场死亡,另有3名女性死者系5楼一影楼工作人员,因烟大来势凶猛未能成功逃生。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案例分析31: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两例

1、深圳市宝安区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是生产沙滩椅的台商独资企业。该厂将简易仓库改成材料库、成品库和宿舍三位一体,彼此相连。1000米3的宿舍里要住500人,上下铺拥挤不堪,过道需要侧身才能勉强通过。1996年1月1日0时多,到同乡那里过除夕回到宿舍的打工仔刘永明点燃床头的蜡烛照明,上床睡觉时,忘了吹灭蜡烛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凌晨2点多,蜡烛的火苗点燃了他床铺四周用于遮挡的纸壳和塑料布,进而烧着了棉被。由于床铺密度大,火势迅速蔓延,狭窄的过道使许多人无法逃命,最终导致20人死亡,30人重伤,79人轻伤的特大火灾事故。请分析该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   这是一起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所导致的特大火灾事故。   厂房、仓库和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生产生活形式是国家严令禁止的。在这起事故发生之前,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当地消防大队和安委会曾6次对该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多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将住在仓库内的人员全部搬出。老板曾按要求搬出人员,但租或建宿舍都要花钱,为了省钱,搬出没多久,又让工人搬回库房居住,从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几十个工人的生命,在企业老板明知有危险,但赚钱第一的思想下葬送了。   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三合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工人居住密集、可燃材料多、宿舍管理混乱、安全疏散通道严重不足、工厂区域没有消防水源等是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该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2、深圳市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是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166m2。一层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而成,库内堆放着高2米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二层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办公室、厨房;三层是车衣车间。全厂封闭式管理: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两个楼梯中东边的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4个大门2个被封死,1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不到1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该厂厂房一层仓库内的电线短路打火,喷溅的熔珠引燃堆放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导致火灾。二层和三层的近300名职工只有通过狭窄的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生。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许多工人被浓烟产生的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造成死亡84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的渗剧和重大经济损失。请分析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致丽工艺制品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而造成如此重大伤亡的另一主要原因是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气体窒息而死。   企业的厂房门不仅仅是人员、货物的出入通道,更重要的是在出现危险情况时,工人能及时疏散逃生,起到安全通道的作用。本案例中,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南北两边各有两个门,东北和西北两个门是防火安全门。早在1991年该厂经理就派人将西北防火安全门用钢铁焊死,东北门除偶尔出废料时打开外,其他时间都被锁死,再加上另一出入门被人为隔开,发生火灾时,300人只有一个门可逃生,通道狭窄,延误逃生时间,造成重大伤亡。该厂领导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大学生在校园内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问答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精选5篇)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1      为了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处理火灾事故的工作机制,增强幼儿在遇到火险时逃生、自救能力,幼儿园对全园师生进行了消防逃生演练活动,演练中,从火警警报响起到幼儿全部从教室及其它活动场地撤离到校园安全区域。整个演练过程做到快速、安全、有序。活动在以园长为总指挥的带领下获得顺利完成。      这次演练活动的成功,与幼儿园领导对疏散演练活动进行周密部署,与师幼严格按演练方案进行实地消防疏散演练是分不开的。      1、为进行这次演练活动,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总指挥,各班班长为组长的消防疏散演练领导小组,确立了“安全第一,确保有序;责任明确,落实细节”的演练原则。      2、演练前一天下午,园长根据演练要求在全园开了预备会,告知演练的时间、内容及要求,让各老师进一步明确演练要求、明白演练责任,并做好演练宣传,确保演练万无一失。      3、幼儿园在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的同时,还专门让各班老师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为孩子们准备了湿的小方巾,如果在家中发生火灾,懂得打119报警电话,并教给孩子们自救的方法,还有教孩子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救自护能力。      下午三点,突然想起的防火铃声划破了幼儿园的宁静。随着演习指挥老师拉响的防火铃声响起,各演练工作组在听到指令后,迅速到位,参加演练的工作人员全部准备好,在最短的时间内,于安全出口处,通过口令加手势,指挥员工和孩子们从指定路线进行有秩序地疏散;把现场所有人员,快捷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幼儿园后门小操场处。老师们下令"失火了,孩子们抓紧时间拿好湿毛巾掩住口鼻,跟保育老师弯腰出楼,注意安全别掉队"。刚才还在全神贯注地听老师讲课或者游戏的幼儿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就在教师指挥下迅速做出了反应。老师们一边带领幼儿逃离火场一边高喊:"不要怕,不要怕,保护好自己的安全,迅速分成两组从后门按顺序逃离!"幼儿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双手紧抱头部、弓着身子,按着平时老师教的方法分小组迅速跑出教室,一队接着一队,紧张有序地从安全疏散通道进行撤离至规定的安全地点。孩子们在有惊无险的训练下,熟悉了逃生路线,在危急的信号中有序并快速地逃离现场。整个撤离用时4分15秒。现场秩序井然,孩子们情绪稳定。全园按照拟定的路线进行安全撤离,此过程中教师们有序、镇静的带领孩子们迅速安全撤离,随后,沈老师还专门组织教职工进行了对灭火器使用方法的演练,老师们熟练地将手中的灭火器打开喷向预设的起火点,熊熊大火瞬时被扑灭。给全体教职工及全园幼儿上了生动而又具有价值的一堂课。      演练结束后,各班按指定的返回路线,安全有序地返回教室。返回教室后,各班老师针对此次演练活动作了总结并对幼儿进行了相关的消防教育。      通过演练,我园广大师幼再次体验了火灾现场逃生的场景,更深入的了解了逃生常识和熟悉了疏散路线,锻炼了教职工在面对突发意外时应有的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增强了全体教师和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幼儿面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防护和自救能力。此次演练全员参加,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疏散演练活动,全园师生进一步掌握了在发生火灾时的紧急情况下如何积极应对有效自救的安全知识,同时也使我园全体教职工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我园将在今后继续加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2      x月x日下午,安环部针对全公司员工组织了一次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整个演练共分为现场模拟火灾疏散急救、初起火灾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练三个过程,培训及整个演练历时3小时,涉及人员60余人。      安环部针对本次应急预案演练,做了充分的准备,成立了临时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指挥部成员六名,统一指挥专业抢险组、疏散解救组与后勤保障组协同作战。本次应急预案演练共使用2千克/3公斤干粉ABC灭火器共26只,25千克ABC干粉灭火器1只,担架1付,设专业抢救车1辆。物业部在消防器具、现场解救器具、后勤补给等方面,准备齐全,资源充备,为本次应急预案的演练,真正做到了保障到位。      本次应急预案演练,从火情发生到疏散解救、扑灭火源共历时20分钟,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火情的扩大、保障了人身安全,避免了财产损失。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保证疏散抢救不慌乱,后勤保障准确到位,抢险救灾及时、安全。      总经理十分重视本次防火演练,不但莅临培训讲座还亲自参加灭火器和消防栓的实战演练。通过本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充分体现了公司上下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加深了广大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实战技能,使员工清晰的认识到如何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演练也发现消防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消防水带质量不佳导致漏水现象普遍存在。      减少事故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每个员工义务和责任。公司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密切配合处理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指令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义不容辞的快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或拒绝执行。这样我们的公司才是一个大家庭,一个有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集体。同时我们希望在下次的演习中,大家能够更为积极主动。      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修改预案,做出新的对策。对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并完善预案,为下一次演练提供参考,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3      为进一步增强全园师幼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防范能力,确保生命安全。近日,x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中,该校根据幼儿年龄特点,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增强幼儿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给幼儿讲解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路线、救援疏散注意事项,设计了消防演习方案并进行模拟演练。伴随着集合警铃声的响起,教师迅速按紧急预案的疏散线路带领幼儿拿起湿毛巾,捂住口鼻,沿着预定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室,到达安全的地点后,老师清点并上报幼儿人数。演练结束后,该园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活动中全体人员能够安全、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区域表示了肯定,要求各班老师要及时做好幼儿情绪安抚工作,增强幼儿防火安全意识。      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消防演练活动,全体师幼体验火灾逃生的场景,了解了逃生常识,熟悉了疏散路线,提高了幼儿在面对突发火灾时逐步学会遇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应变能力。让全体师幼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构筑了幼儿园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4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其规模日趋扩大,随之而来的重大事故也不断地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等都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因此,需要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法,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应急预案。国家在《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规中对此也作了专门的规定。我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部署,在所长及主管安全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相继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三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      随着我所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引起了所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年初,安全、消防主管部门:科技质量部、党群工作部就将应急预案的演练纳入了部门年度 工作计划 。此计划不仅得到了所领导的批准,而且还把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定在所年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中,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重点。      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正式演练所经历的各个阶段,所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总结5      为了落实相关安全文件的要求,于20xx年x月x日上午在丹阳瑞倍爱冷热疗产品有限公司,组织了一次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现将演练总结概括如下:      一、演练过程记录      讲解演练方案与演练活动:由派出所姜剑波负责。      (1)召开应急预案演练预备工作会议:会议由镇重点企业安全员和镇应急救援队参加。      (2)应急预案实施前,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分工与职责:指挥长由副镇长王俊主要负责:全面负责抢险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副指挥长由贡东方、姜剑波负责:消防器材的使用。      ①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主要人员)      一是与参演方联系有关事宜,并联系好2名摄像人员及设备,联系好延陵卫生院随时可以出动一台救护车。联系镇110警车一台,警员4名。      二是防止现场发生意外,在医院救护车未到达前,可从医学角度,协助现场救援组提出人员解救技术,对就出伤员做简单处理,并迅速采用项目部指挥车,护送人员去医院,救护车可在路上截接。沿路需要交通疏导的,应及时向总指挥组报告。医院救护队到达后,协助救护。      ② 现场救援组 (负责人 组员)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现场救援医疗用品。二是负责参演人员组织安排:参加人员待命,由傅浩鹏演示消防器材如何使用。三是演练开始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扑灭火源以保证安全。四是及时与指挥组保持联系。      ③ 保卫组(负责人 主要人员)      一是在交通警察尚未到达前,负责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隔离事故或灾害区域,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通交通工作,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未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二是在事故现场的入口处做好交通引导工作。派专人值班或者树立交通标示。三是负责与交通警察取得联系,如有必要的话,联合对沿途交通进行疏导。      二、演练取得成绩      在当前安全形式紧张、紧迫的前提下,开展防火应急演练,通过采取专题会议、现场督察、应急措施演练等不同形式的教育,起到了预防和减少火灾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切实提高了施工一线人员对火灾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通过组织人员进行火灾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拟演练活动达到了如下目的;第一、在事故真正发生前,让在场的人员了解了消防器材如何使用;第二、检验了全体人员在突发事件后,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第三、提高了队伍的`组织协调水平和应急实战能力、增强了工人安全意识;第四、通过演练取得了 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      三、演练存在不足之处      1、职工在救援过程中不严肃,意识不到位,在救援中有相互开玩笑的现象;      2、医务人员需加强培训;      3、抢救人员信心传递要增强;      4、演练步骤要有序,演练过程中现场有些混乱。      5、事故报告制度应加强学习。      此次演练耗用2个小时,整体演练还比较成功,做到了组织有力、指挥得当、判断准确、所用措施有效。各小组行动及时、有条不紊,是参加演习的人员和参加观摩的部分领导充分认识到应急演习的重要性,为可能出现的险情救援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次演习,增加了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了对事故的警惕性;为今后同类事故的救援提供了经验。   

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YXYA – 01- 02煤业有限公司***2011年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编制日期:二○一一年元月目录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1危险源评估 3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3.1、应急组织体系 3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54预防与预警 94.1危险源监控 9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94.3、预警行动 105信息报告程序 106应急处置 116.1响应分级 126.2响应程序 12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12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2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14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14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14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15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16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166.3处置措施 16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7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19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9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 19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 208 井下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 21###2011年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评估 ###煤层具有自燃性。井田范围内共有3个生产盘区,矿井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回采、掘进采用综合机械化生产,也可能在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油类等。 由上分析可知,###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潜在危险。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层自然发火可能引发采空区瓦斯爆炸、外因火灾事故、人员窒息事故。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引发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给矿山以突然性的袭击,酿成严重灾害,不管矿井任何一个地点发生了火灾,若不及时进行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可能导致矿毁人亡的结果。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矿长助理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站、通风区、救护队、机电科、运输队、保卫科、行政科、劳财科、矿办、事故单位等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各副主任及调度室全体调度员 报警电话: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1)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科长 成 员:技术科、通风区、机电科 职 责: (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3)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等; 2)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区 职 责: (1)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 (2)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4)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5)当发生灾害时,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3)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 长:分管医院的副矿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成 员:医院全体成员 职 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4)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 长:分管治安保卫的副矿长 副组长:保卫科长 成 员:保卫科成员 职 责: ①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②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④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⑤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 长:分管机电和材料的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后勤生活服务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行政科科长 成 员:行政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7)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矿办室主任 成 员:矿办、安监站、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4)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8)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劳资财务科 成 员:劳资财务科、安监站、矿办室、行政科、车队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通过定期对井下各采空区密闭及工作面上隅角进行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预测煤炭的自然发火情况,以此来对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工作。 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进风井口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严禁用火炉、电炉取暖。 (2)加强井口管理,严格入井检身制度,禁止将烟火带入井下。 (3)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纱等严格管理,定期清理出井,严禁乱扔乱放,井下不准设油库。 (4)皮带运输机必须上齐并用好各种保护装置,防止摩擦起火,并在皮带头设灭火器和砂箱。 (5)各机电峒室、设备库、火药库均要不燃烧材料支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消防锹、消防镐、消防桶要登记入册,设专人管理。 (6)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和电炉取暖。 (7)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皮带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在矿井各运输皮带头、尾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采掘工作面皮带头配备灭火器和灭火砂。 (8)井下每个皮带头都安装20米的消防软管。4.3、预警行动 ⑴ 井下出现促成火灾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5信息报告程序 矿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井下程控电话: 报警程序 ⑴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 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紧急情况:能够利用本矿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二级紧急情况:需要利用太原华润煤业公司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三级紧急情况:需要太原华润煤业公司和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6.2响应程序 发现事故人员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通知总指挥,总指挥决定启动预案等级,由矿调度室通知指挥部相关人员。指挥部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预案要求落实相关物资,并根据总指挥命令运送到相应地点。然后根据预案要求实施。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火灾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电脑考勤室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副井口保卫人员和信息站,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入井。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部门进行汇报。 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矿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应由矿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原相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原相矿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5)临床急救小分队在医院内组织好接收伤员工作,对接收的收员,按检伤分类实施临床救治。 (6)医疗急救行动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医疗机构汇报救治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救增援。 ⑺医院救治:医院要将出井伤员分类组织救治,必要时将伤重人员送到上级医院救治。 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在警戒保卫的同时,要尽量抽调力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当事故灾情重大,应及时请求公司向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求援。 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⑴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⑶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⑷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 6.3处置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井下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就近组织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灭火。如电器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撤离火区。 (2)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总指挥立即组织救护和通风有关人员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蔓延方向,并通知灾区危险人员佩带自救器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同时切断险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方式。若在进风井筒、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如不能就地灭火,可采用风流短路或反风的措施;若盘区皮带巷、轨道发生火灾时,可采用保持事故前风流方向措施,控制火区供风量,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域性反风;若在进风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要特别注意形成火风压使风流逆转烟火弥漫巷道;若火灾发生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要立即打开风门、风桥,使风流短路,根据着火工作面的有害气体情况调整工作面的风量;或者在进风巷道中构筑临时风墙,减少或切断向火区供风,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时,根据本巷道和工作面瓦斯的涌出情况,决定采用保持正常通风或停止局扇运转。 (4)根据已探明的火灾情况,采取灭火方法,对范围较大的火区,采用现有洒水设备直接灭火无效时,要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切断火区供氧,使火区窒息。 (5)在灭火过程中,要控制煤尘飞扬,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在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可先作临时密闭,然后建筑永久密闭。 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火灾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 ①、发现火灾中进行的自我防护 现场工作人员一旦遇到或发现火灾预兆,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选择合理的避灾路线,沿新鲜风流撤离,若需要穿越着火地点时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火灾下风侧人员,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队前来救护。 (2)烧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矿井火灾中的烧伤,现场急救是救治烧伤的起点,非常重要。其重点可概况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即: 灭:熄灭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对已灭火而未脱去衣服的人,务必仔细检查其衣服,特别是对已失去知觉的病人要特别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样?是否会合并其他外伤和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病人,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防休克、窒息创伤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惧常常发生休克,可用针法止痛或给止痛药;若发生急性喉头梗阻或窒息时,可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保证通气;在现场检查和搬运病人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创面,防止污染。为了减少创伤的污染和损伤,病人已灭火的衣服可以不脱或剪开除去。 包:就是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创伤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送:就是迅速离开现场,把严重烧伤病人送往医院。注意在搬运病人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随时观察伤情。 (3)对井下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①、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人员的急救 井下工作人员由于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时,应采取如下综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急救: A、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进入有害气体中毒场所,急救者一定要佩用呼吸系统的个体防护装备。 B、迅速将中毒者口、鼻内妨碍呼吸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胶鞋脱掉。 C、对中毒者要进行保暖,用棉被或毯子将身体盖起来。有条件时,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置热水袋。 D、为促使体内毒物的排除,要及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受一氧化碳中毒时,如有条件输氧,应请医务人员或急救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在纯氧加入5%的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枢,增强肺部的呼吸能力,使毒物尽快地排除体外。 ②、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井下各种有害气体中毒,严重者都有窒息的可能。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就处于危机状态。因此,必须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 A、迅速将伤员运送道空气新鲜的地方区 ,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B、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时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 C、如果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循环衰竭症状或体征时,应请医务人员注射强心、升压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钠咖啡因25%2毫升。经过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附,原相煤矿火灾避灾线路图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 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井下工作人员可能出现以下伤害: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呼吸道烧伤、一氧化碳有害气体中毒、表面皮肤烧伤、肢体创伤、眼睛损伤等。因此,医院需要准备以上伤害所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急救包 包 20 2 担架 个 10 3 保温毯 条 100 4 血压计 个 5 5 电子体温计 个 10 6 8 井下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序号 单位和负责人姓名 内 线 手 机 备 注1 矿 长 2 生产矿长 3 总 工 4 机电矿长 5 安全矿长 6 通风副总 7 生产副总 8 矿长助理 9 矿长助理 10 机电科长 11 调度室主任 12 通风区长 13 安检科长14 生产科长 15 办公室主任 16 财务科 17 后勤科长 18 保卫科长 19 公司总调 值班

工地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法律分析: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分别由司法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进行。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构成放火罪、失火罪;对火灾的发生或蔓延扩大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火灾事故调查组无检察院签名怎么办

1、联系检察院:可以尝试联系当地检察院,说明情况并请求其签字。如果调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可靠,检察院可能会协助签字。2、联系其他有权部门:可以尝试联系其他有权部门,如公安局、安监局等,请求其签字。这些部门可能对火灾事故调查有权益和职责,签署调查报告可能会增强其合法性。3、联系律师: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合法的解决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应该确保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太原台骀山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产生了失火,目前正在维修中,已经恢复供电了。

火灾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发生后的认真检查,确定起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一过程即为“事故调查”。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火灾事故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火灾事故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   2 职责   2.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核定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   2.4 起火部门负责协助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根据火灾原因制定、实施整改措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火灾事故的调查   3.1.1 发生火灾时,起火部门应按Q/SZ G56.12标准规定,向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按火灾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以便预防或减少可能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和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3.1.2 起火部门在积极扑救火灾、抢救伤员、抢救物资、尽量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下,应保护好现场,为火灾事故调查创造条件,待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后,方可清理现场。   3.1.3 因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防止火灾蔓延而需要拆除火灾现场建筑、移动火灾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或详细记录。   3.1.4 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扑救的火灾事故,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   3.1.5 由本公司自行扑救的火灾事故,由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   3.1.5.1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部门和有关员工应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   3.1.5.2 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询问应进行笔录,询问笔录应由被询问   人核实后签名或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1.5.3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录象、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现场勘查应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的步骤进行。   3.1.5.4 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应当采取录象、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提取物证时应有两名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3.1.6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部门应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核定火灾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3.1.6.1 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应包括:损失建筑物、设备、设施、各类产品、其他物品的名称、价值及损失程度,包括调换或修复的费用等。   3.1.6.2 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应计算直接损失,必要时可包括间接损失。   3.1.7 火灾调查人员认为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通知安全保卫人员参加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3.2 火灾事故的处理   3.2.1 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接受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罚,同时接受公司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的处罚。   3.2.2 由公司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经财务主管部门核定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后,由安全保卫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起火部门及其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3.2.3 当火灾事故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Q/SZ G59.05标准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并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3.2.4 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时,发现有关人员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3 火灾事故的整改措施   3.3.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组织起火部门根据调查得出的火灾事故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实施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3.3.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6.12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的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3.3.3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8.18标准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火灾事故的信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或重复发生。   3.3.4 各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活动应按Q/SZ G55.19和Q/SZ G55.23标准规定执行。   3.4 监督检查和考核   3.4.1 工会组织应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员工代表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对调查活动及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3.4.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故意损毁现场证据、不配合火灾事故调查、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等违反规定要求的情况时,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3.5 记录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时,有关部门应实施和保持必要的记录,并按Q/SZ G55.25标准规定予以控制。   4 形成文件和记录   4.1 火灾事故询问笔录   4.2 工伤事故报告单   4.3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4.4 单项考核扣款通知单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火灾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三条 火灾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火灾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   第四条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   第五条 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以下情况也列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入火灾统计范围: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二)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三)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四)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第六条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第七条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七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第八条 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火灾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之后所支出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费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和火灾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火灾统计管理,按照“谁监督、谁统计”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管理。   (一)全国火灾统计工作,由公安部统一归口管理,负责掌握火灾情况,汇总和公布火灾统计资料,实施火灾统计监督。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盟)、县(区、旗)、乡镇的火灾统计工作,分别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行使相应的管理监督职能。   (三)火灾统计表式、内容、计算方法和统计编码,由公安部负责制定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四)接受地方公安部门监督的单位发生火灾,由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统计。   (五)跨区域的油田、管道、交通工具等发生火灾,由起火地公安部门负 责统计。   (六)由铁道、交通、民航公安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的单位,其火灾统计分别由铁道、交通、民航公安部门负责。   (七)军队、矿井地下部分、森林发生的火灾,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统计。   (八)一起火灾如涉及到几个独立的统计调查单位,其火灾统计由主管起火单位监督工作的公安部门负责。   第十条 发生火灾后,受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须在每月十二日以前将上月火灾数据报公安部消防局。全年的火灾数据(含补报)在次年的一月十二日以前上报。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的主管部门,于当年七月和次年一月,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半年和全年的火灾数据。   第十一条 发生特大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和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告火灾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补报,火灾发生后一个月内上报特大火灾专题报告。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发生特大火灾,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部消防局。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一百万元,但政治、经济影响较大的,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发生重大火灾,市(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 安消防部门。   第十二条 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规定执行,将伤亡事故情况在上报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时,上报劳动部门。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火灾统计管理制度,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 火灾统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 第十五条 火灾统计资料由公安、统计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公布。全国和各地的火灾统计资料在尚未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和公布。   第十六条 负责火灾统计监督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火灾统计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   (二)调查、收集和核实有关火灾统计资料,检查各种原始记录和台帐,监督改正不实的火灾统计资料;   (三)如实向上级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统计调查和分析的资料;   (四)检查、监督火灾统计法规和火灾统计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控告和检举火灾统计工作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故意伪造、篡改统计帐目,干扰阻碍火灾统计调查,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公安、统计部门依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火灾管理规定   1.目的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为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集团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   3.规定   3.1 灭火注意事项   扑救化学品火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 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 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 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3.2 灭火对策   扑救初期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它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3.3 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4 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它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火灾事故调查由哪个部门负责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一、火灾事故调查由哪个部门负责1、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2、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二、火灾现场的保护时间是多久火灾现场的保护时间应从发现火灾时起至失去保护价值时止。在保护时间内,对确需及时恢复生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视情况予以批准。对需要保留的现场,可以整体或局部保留,应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对不需要继续保留的现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遇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可能发生民事争议的火灾;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提出异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有必要保留的火灾现场,应当保留现场,直至案件终结。

你是企业负责人 如果企业发生火灾事故 应该怎样处理?

这个调查报告是专业部门才写的,也就是消防部门的工作,它并不归属于某个企业,呵呵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写法,有其固定的格式,比如先写火灾经过和结果,调查结论,然后分述调查过程、火灾认定依据、责任划分依据等。

渤海湾客滚船火灾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渤海湾客滚船火灾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渤海湾客滚运输由于具有可载车客、便捷快速的特点,赢得了车主和旅客的厚爱,使渤海湾客滚运输市场发展很快。特别是93年客运市场放开后,客滚运输出现多家竞争、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对环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我国客滚运输起步较晚,经验少,部分企业在致力于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及运力的同时,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在客滚运输市场繁荣的背后出现了事故增加的情况。自1997年以来客滚船相继发生了几起较大的海难事故,其中以船舶火灾事故尤为突出,给国家财产、人命安全带来了损失,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坏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渤海湾客滚船火灾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力求查找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如何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作者之浅见,希望对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一)火灾发生处所分析   从火灾发生的处所来看,客滚船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船舶的机舱占20%,车辆舱占到80%,因此,客滚船的机舱、车辆舱火灾事故是我们研究的重点。虽然客滚船的客舱旅客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管理难,但至今尚无引起火灾的报告。   (二)车辆舱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客滚船发生的由车辆舱引起的火灾事故进行分析时,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四个原因――   ⑴气象因素⑵旅客因素⑶车辆因素⑷车载货物因素   1、气象因素引起的火灾   渤海湾水文有其特殊性,水浅浪高,对船舶的破坏性很大。而客滚船上层建筑高,受风面积大,吃水相对小,在大风浪中会使船舶航行操纵困难,易产生横摇、纵摇和垂荡,严重时会产生拍底、甲板上浪,甚至会发生艉淹、打横的危险。因而在这种条件下,客滚船上的车辆绑扎难以保持有效,易造成车辆移位;车辆舱中防火巡舱困难且危险性大;车辆移位,易造成车辆间的相互碰撞,由于车辆油箱的存在,易造成火灾。同时,在相对拥挤的空间内,车辆、货物的移动,会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旅客因素引起的火灾   一方面是安全意识不强,吸烟后火种不熄灭而到处丢弃从而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犯罪分子蓄意破坏船舶,如安放爆炸品或点燃船舶上的物品或货物等。这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也是存在的,“大华”轮的火灾事故就是由于车辆驾驶员不小心引起的火灾。去年发生的“辽海”轮重大火灾事故,在进行火灾原因分析时,不排除游客吸烟,将烟头投入海时,左舷受风,而致烟头火种落入c层汽车舱,引发火灾的可能。同时近几年,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日渐猖绝,国内恐怖事件也时有发生,03年在客滚船“中鲁”上也发生过这种安装炸药爆炸未遂事件,幸好及早发现,及时排除了险情,否则将引起火灾事故。   3、车辆因素引起的火灾。   ⑴车辆自身原因   车辆所载燃油。车辆的燃料油为汽油和柴油,如果油箱密封不好,挥发出的气体或随船舶摇摆溢漏出的油均为产生火灾的隐患。   ⑵车辆系固不良导致。   车辆没有合适的系固点及本身系固状态不好。车辆的系固点问题在国际上早有研究,imo还对此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没有合适的系固点,车辆本身的系固问题及货物在车辆上的固定不好,将随着船舶的摇摆而倒塌,轻者损坏货物,重者撞击汽车油箱而引起火灾。“11.24”特大海难事故原因调查组部分成员台对“大舜”轮进行现场勘察取证,有关火灾事故的起因是这样描述的:   “①、经对船舶所载所有汽车进行勘验核实,车辆货物为钢材、合成板、塑料薄膜、电器、蔬菜和水果等普通物品,未发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物,可以排除因车载危险品货物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②……。   ③从d甲板汽车舱卸下的车辆燃烧程度看,许多车辆轮胎被烧损,其中6辆被完全烧毁。火是从低位开始燃烧的,起火的原因是在船舶剧烈横摇下,d甲板汽车舱6、7区车辆移位、碰撞后,导致车辆油箱燃油外溢遇明火(火花)后起火。”   4、车载危险货物引发的火灾。   车辆夹带危险品和化学品不仅难以检测,而且如果条件具备便会引发爆炸或火灾,由于危险品和化学品的性质事前不知,给消防带来很大困难,容易造成大的灾难。典型案例“英华”轮火灾事故。引起车辆失火的原因是车载袋装化学品甲醇钠破损,潮湿的"空气在遇到裸漏的甲醇钠后发生化学反应,在达到一定条件下引起燃烧,从而引燃纸壳。    二、火灾发生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车辆的管理上的问题。   1、“超限”车辆依然存在。   “超限”车辆依然存在源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把车辆超负荷装载货物作为赢利的手段,同时汽车改装市场的不规范导致了各种超高、超长车辆的出现。虽然这几年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车辆进行了规范,也组织了专项检查对“超限”车辆予以打击,但由于受利益驱动,超限车辆依然存在。交通部1号令出台后,从客滚运输管理角度对超限车辆进行管理,船舶检验部门对每艘船舶的甲板负荷进行了核定,在适航证书上予以签注“装载限制”,并附以“车辆系因计算结果与说明”。   就目前港口和船舶对承运车辆管理而言,将船舶检验部门测定的甲板承载负荷确定的重量,作为对“超限车辆”的掌握标准。但这种理解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在查处超载车辆时掌握的标准相比,明显要宽松的多。同时港口、船舶对车辆的超限检查,没有交通、道路部门的授权,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车辆的系固,没有完全达到规范要求。   “大舜”轮特大海难事故发生后的几年来,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各港航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了对滚装客船运输的安全管理力度,使车辆绑扎系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通过最近几次客滚船事故调查也进行了证实。如对“辽海”轮事故车辆舱的戡验时,发现车辆基本做到系固,事后现场未发现本事故航次的车辆因绑扎系固原因而发生倾斜、移位或倒塌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通过这几年有效的管理,车辆的系固绑扎得到较好的改善,但不代表车辆的系固绑扎没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目前,从事滚装运输的单位大部分成立了绑扎队伍,但由于滚装运输的单位这部分人就是定位在体力工人,绑扎人员多从社会上招来的农民工,本身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且未进行严格的培训,对系固绑扎的理解就是绑结实就行了,但怎么去绑?按什么要求去绑,什么是系固有效的标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自身知识、思维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们对这项工作的理解,这样势必造成绑扎系固效果不够理想。因为车辆的绑扎系固并不仅仅是在车辆上挂上链条那么简单,具体系固方法应视车辆的大小、重心的高低、所载货物的种类及气象情况而定,imo第a.581(14)号决议《关于滚装船舶在运输道路车辆时系固安排的导则》中要求,绑绳同水平面和垂直平面的角度最好介于30°至60°。另外要使索具受到适当的紧固作用力,且紧固点应能将作用力从系索转移到车辆底盘,尤其要避免设在保险杠和车轴上。因此即使成立了绑扎队伍但未能经过严格培训,同样不能保证良好的绑扎效果。部分没有成立专业绑扎队伍的则由船员进行车辆绑扎系固工作,使得本来因休息时间不连续和不充足而出现的船员疲劳现象更加严重,不仅绑扎效果不好而且严重影响了船员的航行值班和巡舱等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3、港口、船舶对车载货物检查不严格,偷运危险品车辆上船的现象屡有发生。   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号令)实施后,上船车辆须填写“滚装船舶车辆安全装载记录”,对车辆所载货物等信息进行申报。由于车主受利益影响在申报时不如实申报,同时检查人员缺乏检查设备,而且检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危险货物的认识比较模糊,使这项工作的落实并不是很严格。   “英华”轮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港口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客运部门也相应加强了对车载危险货物的查验力度。对车辆所载运货物的检查,港口都设置了专门的安全检查站,有的港口还安装了大型安检仪。虽然各港口加强了对危险货物的检查力度,但由于检查硬件和软件的相对缺乏,即使是检查人员尽职尽责,也难免有漏网之鱼。而且有的不法车辆,受经济利益驱动会采取更隐蔽的手段蒙混过关,造成了滚装客船经常发生载运危险货物的屡有发生。在“辽海”轮火灾事故调查中,一货车所载货物中夹带有部分货物为小容量(500毫升和750毫升两种,共4,500罐)压力金属罐包装,内有聚氨酯预聚体(建筑原料),属易燃危险品。在“宝华”事故火灾现场勘查时发现着火车辆载有8瓶“三氟氯乙烯”属一级危险品,由于火灾扑救及时,未造成泄漏,否刚将造成严重的伤亡。   在最近两起事故中,均发现有危险货物,不能不说明危险品车辆的管理和港口、船舶在车载货物检查上依然存在着管理漏洞。   (二)船舶设计上的问题   在车辆舱的设计上,客滚船由于在要考虑到车辆积载的方便、舱容的有效利用,因而在车辆舱通常没有横向和纵向隔舱壁,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火势蔓延,难以控制,灭火困难。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不但无法密封车辆舱,从船舶构造上保证汽车舱的安全防护性,而且在火灾发展过程中,客观地起到了通风助燃,使火势迅速蔓延的作用。   (三)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上的问题;   船舶航行中火灾预防最重要的是对车辆舱的巡视检查,滚装船舶的火灾隐患最大就是车辆舱,巡舱的要求就是通过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巡舱制度是在总结前几年火灾事故的教训中总结出的,在1号令中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最近两起火灾事故调查中,车辆舱的巡视检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辽海”轮事故中,着火初始和发现火警之时,没有巡舱人员在车辆舱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火警未能及时发现。“宝华”事故也同样说明了这一问题。   (四)船舶火灾控制上的问题;   ⑴消防演习的演练没有落到实处,消防技能有待提高。   船舶在日常的消防演习中流于形式,虽然每月进行一到两次消防演习,但针对车辆舱进行的演习通常只是选择在气象条件良好,演习场所周围没有遮避的环境中进行,没有考虑到复杂条件下的消防。程序往往流于形式,而不注重实效性。演习时注重人员的集合、点名、分配任务等,消耗的是火灾起始阶段最有效和宝贵的时间,对真正的灭火实战意义不大。船上的应变布署表上每个船员的职责分工都很明确,但大部分船员在真正的火灾发生时,就显得很慌乱,不知道船舶消防程序,不知如何有效探火、如何组织人员有效的控制火势,贻误了战机,致使火情迅速发展。   “辽海”轮火情发生后,船员进入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间打开了所有阀门,实施灭火,虽因控制电缆烧毁而致系统无法运转。但按操作规程,须分区开阀才能确保建立足够水压,使水雾喷淋作用。在发生火灾的紧急时刻,水雾喷淋系统控制阀的错误操作,暴露出该轮船员应变心理素质低下,慌乱失措,应急反应能力明显不足。   ⑵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由于化工火灾具有毒性、腐蚀性、扩散性、可燃性、爆炸性等特点。而且,在火灾过程中或蒸发或凝固或发生其他化学反应,化学品的毒性、腐蚀性也会随火灾事故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发生化工产品的引起的火灾,如果不在火情发现的初期及时消灭,容易引起大的火情,而且最终无法控制。同时,我们在常用的用水灭火的方式,在一些化工火灾中是不能使用的,如碳化碱金属、氢化碱金属等在遇水时会产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可能引起着火和爆炸。在“英华”轮火灾事故中,一货车装载国家危险品目录中4.2类危险品甲醇钠(遇水易自燃物质)上船,在船舶航行期间该危险货物遇水后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虽然及时发现了火情,也按照消防应急部署展开了灭火工作。但船舶采取的是用水枪实施灭火,在经过了7—8分钟后,看不到明火,但烟雾越来越大,视线很差并能闻到刺激性气味,最后不得不采取封舱、施放二氧化碳的灭火措施。“英华”轮在岸基消防的支持下,经过反复开舱几次最终将火扑灭,但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在此案例中不能不说,用水灭火不但没有有效灭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火情的发展,可见船员消防知识不够全面,对化工火灾的应对能力不足。   ⑶船舶的消防控制系统设计上存在缺陷,典型案例就是“辽海”轮的火灾事故。“辽海”轮消防/水雾喷淋系统的控制电缆布置均经由汽车舱内,一旦车辆舱发生火灾则可能会烧毁电缆,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三、对策   (一)船公司、船舶应按照m体系管理的相关要求管理。   1、船公司应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船舶消防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已比较完善。《消防法》、《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和《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的消防的法律、法规是船公司的职能和职责。船公司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船舶和船舶的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认真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检查,增强船员的防火意识,切实提高船员的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   2、船长及船员应加强防火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和消防管理水平。   船长是船舶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船长在船舶管理中,时刻牢记消防工作,切实落实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操作规程抓好防火工作,船舶消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只有船长不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和消防技能,才能更好地教育和领导全体船员做好船舶防火工作。   3、做好对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应急反应程序   对客滚船的各关键设备要制定科学的保养计划,尤其是营运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船,强化设备的维护措施,努力改善船舶技术状况。必要时聘请和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客滚船的机舱设备、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要根据各种火情特点,制定各类火情的扑灭方案,并依据消防应急予案,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   (二)针对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有重点的做好预防工作   1、有效实施气象予警制度,避免客滚船恶劣气象条件下盲目开航。   2、加强保安措施,防止对客滚船实施的人为破坏。   ⑴要加强对上船旅客、司乘人员等的安全消防意识教育,防上旅客、司乘人员等过失引起的火灾引患。   ⑵加强对上船旅客的控制,尤其是在防止在上客过程中,闲杂人员在车辆舱逗留,要求司乘人员停放好车辆后,立即离开车辆舱。   ⑶车辆舱实行封闭式管理,航行中通往车辆舱的所有通道必须关闭,应急通道应有专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车辆舱;采用摄像对主要通道,车辆舱机舱的门及应急通道等实施监控。   3、重点加强车辆的管理。   ⑴交通运输管理机关与港口配合,加强超限车辆运输管理。   港航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超限车辆的界定,指导港口对超限的检查办法。“道路运输条例”货物道路运输均有具体规定,交通部门可以在港口适当设卡,从加强道路运输检查出发,对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⑵对上船车辆进行有效系固。   由于目前客滚船所载的车辆的种类、尺度、形状、重量相差很大,完全按照系固标准做到实施有效的系固难度很大,但是做到最基本的系固还是可行的。首先要做到船舶的系固设备如地铃、系固链条等在数量、拉力负荷等方面满足规范的要求,其次,对车辆系固要用专业队伍进行系固,系固专业队伍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从业资格。   ⑶加大对偷运危险品车辆的打击力度。   港口经营人或船舶经营人,根据《国家生产安全法》中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应配备足够、有效的设施和受过严格培训的人员对欲乘滚装客船的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目前有的港口安装的大型安检仪对偷运危险品车辆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建议逐步推广,力争从源头上堵截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上船。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尤其是明知故犯的车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必要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车辆载运危险货物处罚的情况在港口甚至有关媒体上广泛公布,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4、切实坚持巡舱、守舱制度,及时发现隐患。   滚装船舶的危险源就在车辆舱,客滚船在大风浪中航行中,车辆有可能移位,绑扎系固有可能失效,因此要对车辆舱采取严格的检查和严密的监视,及时发现危险,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火情出现后的消防控制能力   1、研究客滚船有效的灭火方式。   在“英华”、“宝华”火灾事故中,由于船舶果断采用了co2灭火系统,将火情进行了有效控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说明了固定co2灭火系统方式的有效性。因此只要确保舱室的良好密封。在客滚船车辆舱中设置固定co2灭火系统,在火情发生时可以通过释放co2有效地置换助燃的o2,有助于控制火情的发展。   2、加强对化工火灾的了解与扑救。   在火灾扑救中,船员应该学习相关的化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类可能涉及到化学危险品的一般物理和化学特性,掌握扑救化工火灾的基本程序,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在应急状态下能够采取得力措施,使火灾损害降低到最少程度。   3、检查灭火系统的有效性。   在渤海湾航行的大部分客滚船船龄较长,船舱封闭性较差。因此要对实施co2灭火系统的舱室进行密封检查,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补,确保密封良好。co2封舱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分析封舱效果,必要时派人进舱侦察,当封舱达不到预定效果时,必须开舱强攻灭火。   4、从设施方面提高客滚船舶的防火能力。   设有开敞式汽车滚装处所类型的客滚船舶及类似结构和船型,应进行可行的封闭性改造,以保证滚装处所的完整有效的消防设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客滚船舶的消防要求和此类船舶船体构造安全的法规技术标准。   深入研究论证各种重要船舶电缆的防火性能、合理布置,提高电缆的防火性能或设置电缆专用通路等,从根本上解决过舱电缆的防火问题。在新建船舶设计的上,由驾驶室通往机舱和舵机房的电源线路、气路和油路不得通过车辆舱,防止汽车辆舱失火而断油、断电和断气。   (四)建立健全船舶、企业、搜救指挥部门等,不同级别的火灾事故应急予案。   火灾发生后的应急问题,如何更快、更有效的消除火灾险情,以及消防措施的采取和指导,对火灾险情控制和消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对船舶而言,针对不同火险的建立应急反应,对采取的消防措施进行评估,而改变和调整消防处置策略。   对搜救指挥部门来讲,在接到船舶火情后如何对船舶进行有效指导,尤其是在船舶消防能力受到限制,或者船舶采取的消防措施无效,需要岸基搜救指挥部门的帮助时,更为重要。 ;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原因,处理事故责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内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处理。军事设施、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铁路系统的站区、列车、货场以及铁路沿线的勘测设计、基建施工,民航系统的机场、飞机、通信导航站(台)、油库发生的火灾事故除外。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配合。第四条 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重大火灾事故:  (一)死亡3至9人的;  (二)重伤10至19人的;  (三)死亡、重伤10至19人的;  (四)受灾30至49户的;  (五)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30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特大火灾事故:  (一)死亡10人以上的;  (二)重伤20人以上的;  (三)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  (四)受灾50户以上的;  (五)烧毁财物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第二章 火灾事故的调查第六条 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由发生地盟市公安消防部门核实火灾损失,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或《火灾原因鉴定书》。第七条 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由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责任调查。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也可以将重大火灾事故交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责任调查。第八条 对重大、特大火灾事故,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责任调查,或者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第九条 事故责任调查组一般由公安、监察、劳动等部门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事故责任调查组应自火灾发生之日起2日内组成。第十条 事故责任调查组的职责是:  (一)认定事故性质、责任;  (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写出事故责任调查报告。第十一条 事故责任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火灾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二)与发生事故单位或事故责任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第十二条 了解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情况的人,都有向公安消防部门和事故调查组提供情况和作证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第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第十三条 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外,还应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四条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重大、特大火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未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未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  (二)未定期进行防火安全自查,并且不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三)未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组织以及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未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违章使用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四)未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五)发生火灾后,未及时报警和采取扑救措施;  (六)不保护火灾事故现场,不协助有关人员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包庇有关事故责任人;  (七)有其他违章或失职行为。  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重大、特大火灾或者指使职工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从重处理。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对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有消防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在辖区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对盟、市负有消防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放松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未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法律、法规;  (二)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  (三)对消防工作中的隐患和重大问题没有进行研究和督促解决;  (四)未建立、完善和落实本行政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消防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站)装备长期得不到改善;  (六)有其他失职行为。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2012)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三、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六、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医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  “(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七、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修改为“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八、将第三十条中的“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修改为“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九、删去第三十一条。十、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消防技术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起火场所概况;  “(二)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三)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情况;  “(四)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  “(五)防范措施。  “火灾事故等级的确定标准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十三、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复核机构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或者直接作出火灾事故复核认定的”。  删去第四项。  将第二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同时通知原认定机构。”

怎样预防煤矿火灾事故?

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外部高温热源(如放炮、烧焊、电流短路、明火等)引起可燃物质燃烧造成的火灾。这种火灾多发生在井口房、井筒、井底车场、石门及机电硐室和有机电设备的巷道等地点,具有火源明显、发生突然、来势凶猛等特点。由于外因火灾往往是由表及里进行的若发现不及时,可能酿成恶性事故,若发现及时,还是容易扑灭的。内因火灾是煤炭或其他可燃物在一定的条件下,本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产生并聚集热量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也称自然发火。内因火灾大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处以及浮煤堆积的地点,它具有发生和发展缓慢、须经历一段时间、有预兆和火源比较隐蔽等特点。由于火源比较隐蔽,致使人们不能及时扑灭火灾,导致有的自然发火可以持续数日、数月、数年,甚至数十年不灭,燃烧的范围逐渐蔓延扩大,烧毁煤炭资源,冻结大量煤炭。井下火灾一般是在空气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发生的,特别是采空区火灾和煤柱内火灾;即使发生在风流畅通的地点,其空间和供氧条件也是有限的。因此,井下火灾发生发展过程比较缓慢。另外,井下人员视野受到限制,且大多数火灾发生在隐蔽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是不易发现的。初期阶段,其发火特征不明显,只能通过空气成分的微小变化,矿井空气温度、湿度的 逐渐增加来判断,只有燃烧过程发展到明火阶段,产生大量热、烟气和气味时,才能被人们察觉到。火灾发展到此阶段,可能引起痛风系统紊乱、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果,给灭火救灾工作带来预想不到的困难。

火灾事故级别分为:重大、特大、一般,具体定义是什么?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四个。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得知,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公安部关于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第三条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第五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第二章 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第六条 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第七条 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三)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第八条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第九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第三章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第十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第十一条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第四章 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第十二条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第十四条 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第十六条 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第十八条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  现场勘查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的步骤进行。第十九条 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应当采用录像、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  提取物证时须有两名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物证封装后要加盖公安消防机构的印章。第二十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二十一条 火灾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如果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送交公安消防机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部门进行。  对在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应当经法医进行鉴定。第二十二条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对复杂疑难的火灾事故可以进行模拟实验。第二十三条 现场勘查结束后,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客观反映火灾现场情况的记录。

火灾事故后消防部门应出具哪些认定书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起火材料鉴定书

火灾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总指挥、单位分管安全为副指挥、单位防火领导小组为组员的预案指挥部、指挥部通常设在值班室或安全办。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义务消防员为基本的消防队伍。    二、处置原则与方法   (一)、处置原则: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   (二)处置方法   1、当得到报警信号经实地查看确定火灾的危险性。   2、事发部门领导立即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和其他同志采取各种手段扑救,争取将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并及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   3、火灾消除后、安全部门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及时总结教训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当发生火灾,具有蔓延趋势的:   (1)指挥部成员立即到指挥位置,组织人员疏散、财物的抢救。   (2)迅速向“119”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的方向和现场情况,开辟消防通道并向火场救灾指挥部报告。   (3)发生人员疏散紧急命令,并利用广播系统宣传在人员疏散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迫降消防电梯运送消防队员和灭火器材到现场。   5、疏散方法   楼层消防队员维持消防电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备应急照明灯,为疏散人员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员应保持镇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疏散人员后消防楼梯上应靠右边依次下楼,右手扶楼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个人肩上紧接而下,严禁挤、推、抢道、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三、各类人员职责   (一)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1、组织设立指挥部、了解火场情况。   2、确定一名副手到总机房负责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提高通讯效率和准确性。   3、确认火灾类别等级,根据着火地点的燃烧物品、着火空间、范围判断火灾类别、等级(在短时间内有能力自救的、可视为初级火情,火势超初级火情的轻度或火势虽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势蔓延的、应视为中级以上火情)   4、根据火灾类别和等级确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报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员、向各部门下达指令、明确分工。   5、组织灭火抢救队伍,以各部门义务消防员为主体扑救火灾,救护伤员、抢救物资等。   6、公安消防队员到场后,及时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人员指挥及火灾现场的基本情况等。   7、火灾灾扑救后,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清点人员、物资做好善后工作。   (2)、安全办职责   1、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火场情况向总指挥部提供有效的扑救方案。   2、按总指挥指令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和就近职工投入救人灭火、抢救物资、疏散员工。   3、立即派人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   4、根据灭火需要,确定是否起用消防灭火系统。   5、指派人员在底层控制电梯使用和维护秩序。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部门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部门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部门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拿财物;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四、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张文龙   成员:杨致宇 徐锐 司继浩 夏艳涛 王斌 刘海义 辛井山   韩金龙 高志江 刘传涛 刘亚东 刘伍一 时振坤 张立新   王雨 乔建国 杨峰严 英训 夏明义 张勇 石红雷   刘艳虎 张广远 贾章孩 候留义 王艳林 王红超 郭小雷   王滨 李世鹏 张余江李瑞山   五、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事故处理   1.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1.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1.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2.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4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园值班人员,生活辅导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班子成员为主,除组织疏散的老师外,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6)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护。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四、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   成员:    五、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事故处理   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

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7天后死亡。这样的事故属于一般火灾事故还是重大火灾事故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最近发生哪些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哪些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事故中死亡多少人为特大火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事故认定书县级需要发到市里审批么

火灾事故认定书县级不需要发到市里审批。经查询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1、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公安消防机构进行。2、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或者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调查结果由处理机构进行报告的出具,县级单位无需向市里的单位进行审批。

火灾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火灾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新火灾事故等级标准

应参照《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第六条: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消防火灾事故后流程是先报警,还是先领导汇报

这个视情况而定。只要减少损失别造成损失就好了。119出动是要钱的。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第四条 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第二章 管 辖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第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第七条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第八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第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第十一条 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第三章 简易程序第十二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表明执法身份,说明调查依据;  (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查看火灾现场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  (四)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火灾事故事实,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字或者捺指印后交付当事人。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火灾事故认定书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样吗

不一样

发生大的火灾事故时,先向车间领导报告,然后报火警对吗?

肯定是先报警啊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1   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称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年级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③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①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2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校长办公室主任 总务处主任 教务处主任 德育主任及各班主任、医务室、食堂管理员、食堂负责人   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一)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德育处主任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总务处主任、医务室、食堂管理员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部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学管处、团委、班主任等参加,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处,经确认后,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教育处主任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校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教务处主任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处主任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经营人、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教务处、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2、德育校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要设立专值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处、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处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方案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生活老师、班主任应在三分钟内报告行政处,行政处立即上报校长室。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生活老师先将学生送校医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上报行政处、校长室,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3、如果发生师生食物集体中毒现象,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救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抢救组必须迅速与医院联系,展开急救,并上报市教育局、市卫生监督所。   5、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立即严格控制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同时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以便医院检查中毒情况。   6、事故处理小组要稳定家长、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达成良好共识,妥善地解决事后工作。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食堂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不得隐瞒真相,阻挠调查。   四、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行政处要把好食堂、校园超市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生处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食堂要制定食品生产的规程,规范操作。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4   为预防幼儿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幼儿安全,我校制定了本预案。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是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 体师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 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 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 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四是应急工作分工。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教育局报 告);留校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迅速查清乘车幼儿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通知应 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 辆、及有关人员);机动应急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 应)。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5   为加强对学生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横过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门前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进出校园门口和横过马路安全应急预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校门口的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学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班主任要对本班路远学生进行统计登记,放学时要组织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第三条 阳罗二中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第四条 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第六条 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教师或班主任进行处理。   第七条 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校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第八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员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师生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全体师生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稳定。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恶性伤亡事故。   当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四)地震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人为破坏。   1、加强培训机构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

火灾事故分类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意】“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火灾事故划分为几个等级?

火灾事故划分为4个等级,具体如下: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4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四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内容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辖第三章 简易程序第四章 一般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现场调查第三节 检验、鉴定第四节 火灾损失统计第五节 火灾事故认定第六节 复核第五章 火灾事故调查的处理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第四条 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第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第七条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第八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第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第十一条 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十二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一)没有人员伤亡的;(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四)没有放火嫌疑的。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表明执法身份,说明调查依据;(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三)查看火灾现场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四)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火灾事故事实,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五)当场制作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字或者捺指印后交付当事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四条 除依照本规定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进行调查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者专业人员协助调查。第十五条 公安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协助调查复杂、疑难的火灾。专家组的专家协助调查火灾的,应当出具专家意见。第十六条 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事故调查需要,及时调整现场封闭范围,并在现场勘验结束后及时解除现场封闭。第十七条 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现场对封闭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等予以公告。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第二节 现场调查第十九条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根据调查需要,对发现、扑救火灾人员,熟悉起火场所、部位和生产工艺人员,火灾肇事嫌疑人和被侵害人等知情人员进行询问。对火灾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必要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到火灾现场进行指认。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被询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第二十条 勘验火灾现场应当遵循火灾现场勘验规则,采取现场照相或者录像、录音,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现场进行勘验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尸体表面进行观察并记录,对尸体在火灾现场的位置进行调查。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由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现场勘验笔录上注明。现场图应当由制图人、审核人签字。第二十一条 现场提取痕迹、物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量取痕迹、物品的位置、尺寸,并进行照相或者录像;(二)填写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由提取人、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清单上注明;(三)封装痕迹、物品,粘贴标签,标明火灾名称和封装痕迹、物品的名称、编号及其提取时间,由封装人、证人或者当事人签名;证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的,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提取的痕迹、物品,应当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条 根据调查需要,经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现场实验。现场实验应当照相或者录像,制作现场实验报告,并由实验人员签字。现场实验报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实验的目的;(二)实验时间、环境和地点;(三)实验使用的仪器或者物品;(四)实验过程;(五)实验结果;(六)其他与现场实验有关的事项。第三节 检验、鉴定第二十三条 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第二十四条 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第二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第二十六条 对受损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由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审查下列事项:(一)鉴证机构、鉴证人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二)鉴证机构、鉴证人是否盖章签名;(三)鉴定意见依据是否充分;(四)鉴定是否存在其他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情形。对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采信。第四节 火灾损失统计第二十七条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如实统计。第五节 火灾事故认定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第三十三条 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消防技术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起火场所概况;(二)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三)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情况;(四)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五)防范措施。火灾事故等级的确定标准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第六节 复 核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核请求,申请复核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证据,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复核的日期。第三十六条 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非火灾当事人提出复核申请的;(二)超过复核申请期限的;(三)复核机构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或者直接作出火灾事故复核认定的;(四)适用简易调查程序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同时通知原认定机构。第三十七条 原认定机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复核机构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第三十八条复核机构应当对复核申请和原火灾事故认定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火灾现场尚存且未被破坏的,可以进行复核勘验。复核审查期间,复核申请人撤回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终止复核。第三十九条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时限送达申请人、其他当事人和原认定机构。对需要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或者火灾现场复核勘验的,经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复核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原火灾事故认定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起火原因认定正确的,复核机构应当维持原火灾事故认定。原火灾事故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机构应当直接作出火灾事故复核认定或者责令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并撤销原认定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一)主要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结果公正的;(三)认定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或者起火原因认定错误的;(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第四十条 原认定机构接到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复核决定后,应当重新调查,在十五日内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机构直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和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向申请人、其他当事人说明重新认定情况;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时限送达当事人,并报复核机构备案。复核以一次为限。当事人对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复核。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二)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处理;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经过调查不属于火灾事故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并记录在案。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的,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根据案件需要附下列材料:(一)案件移送通知书;(二)案件调查情况;(三)涉案物品清单;(四)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检验、鉴定意见以及照相、录像、录音等资料;(五)其他相关材料。构成放火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处理的,火灾现场应当一并移交。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应当自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退回案卷材料。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指使他人错误认定或者故意错误认定起火原因的;(二)瞒报火灾、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发生、蔓延和损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二)“户”, 用于统计居民、村民住宅火灾,按照公安机关登记的家庭户统计。(三)本规定中十五日以内(含本数)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四)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第四十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中有关回避、证据、调查取证、鉴定等要求,本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15日发布施行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和2008年3月18日发布施行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100号)同时废止。

火灾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火灾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帮忙做一个1998年隧道火灾事故统计

一、1971年法国克洛次隧道火灾 1971年3月,法国一列货物列车与一列油罐列车在进入克洛次隧道北口附近时相撞,油罐列车爆炸起火,货物列车司机和副司机死亡,救援的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油罐列车副司机的紧密配合下,果断地将即将燃着的部分油罐列车与着火部分分离,拉出隧道,防止了事故蔓延扩大。为此,得到法国国营铁路部门的表彰。着火的油罐一直燃烧一昼夜,致使部分隧道倒塌,经整修96天后才通车。 二、1972年日本北陆隧道火灾 1972年11月6日凌晨1时30分,日本50次旅客快车在北陆干线上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运行,行至敦贺——今庄车站之间的北陆隧道(全长13.8公里)内时,第11列的餐车起火,列车乘务人员奋力补救,车长拉紧急制动阀,同时用无线电话向电力机车司机报告这一情况,司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使列车停在距北陆隧道敦贺方面入口处约5.3公里的隧道内。随后迅速将前后车厢与着火餐车分离,相距60米,并及时切断电源。在事故现场又成立防止事故对策指挥部,积极组织抢救。在警察、消防自卫队、医院各方面支援、配合下,救出大部分旅客和值乘人员,并将火扑灭。直至22点45分全线恢复通车。 这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惨重,全列车有旅客和值乘人员782人,其中30人死亡、714人受伤;着火区车的吸烟室、乘务员室、餐厅、厨房设备、地板全部烧毁,车辆地板下面的机器、蓄电池箱也被烧坏,其他设备均有轻度烧损、变形。事故后,北陆隧道公司成立了北陆隧道列车火灾事故对策本部,该公司副总裁任本部长;总裁率领该公司的阪田常务理事和运输局车务科长、工厂局车辆课长亲临现场研究解决事故的起因和抢救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铁路管理局前往吊慰死者家属,与受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及时向死者伤者的家属发放慰问金,死者发给10万日元,伤者发给5千—3万日元。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据福井地方法院调查判决,确实是餐车吸烟室座椅下电采暖接线不良,造成漏电所致。 三、1979年日本烧津隧道火灾 1979年7月11日傍晚,日本静冈至烧津间2050米长的隧道下行线内,在距烧津出口侧400米处,因两辆卡车及随后的车相互碰撞引起火灾,死亡7人,伤1人,烧毁汽车174辆。这场大火后,整整用了两个月进行整修,其整修时的土建和设备工程费,共用了34亿日元,隧道停止通行两个月,又减少收入33亿日元,这起火灾发生在距出口侧400米处,即距入口1520多米,在这段距离内存在大量后续车,火灾时烟气浓重,蔓延速度快,后续车难以及时退车疏散。故大火发生后,有30辆车退出隧道,16辆车由交通管理队引导疏散,174辆被烧毁。这场大火一直烧到7月20日10时30分,消防队才确认已全部把火扑灭,烧了将近10天时间。四、1987年中国陇海线十里山隧道火灾 1987年8月23日7时34分,由兰州站发出的1818次货物列车在陇海线兰州东——桑园间1724公里461米处,穿越十里山二号隧道时因钢轨折煌,造成机后六、七辆罐车脱转颠覆,16个油罐车在洞内起火,烈火燃烧了一昼夜,使陇海线天兰段中断行车201小时56分,三名押运人员死亡,报废货车23辆,大破3辆,中破一辆,隧道裂损179米,损坏线路763米,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钢轨疲功损伤,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 五、1987年美国斯普罗乌尔隧道火灾 1987年11月5日12时50分,运行通过斯普罗乌尔隧道(位于西弗吉尼亚洲)的一列车车长通报距隧道入口处不远的树林中发现不大的火灾。20分钟以后,同方向运行的另一列列车也通报在隧道的东部有火灾。很显然,空气流随着行驶通过的列车,形成了强大的风力,燃烧的树叶叶片卷入隧道引燃了隧道的木护板。 救援消防队在40分钟以后到达事故现场,但已不可能扑灭火灾。火焰已从隧道入口的两侧蔓延,形成了浓密的烟幕。据对火灾的估计,情况已经失去控制,最不得已的办法是让隧道内的所有可燃物再燃烧一些时候,到最后自行熄灭。但是,这个方案从三方面来看不能采用: ——该隧道长2523.3米,它的所有护墙板都是木制的,即燃烧将持续很长时间; ——铺设在隧道的木墙板、拱顶和墙壁之间的隔热层,可能引起更剧烈的过热情况,然后破坏坚硬岩层,因而使隧道遭受损坏; ——在隧道上面的坚硬岩层内夹有薄煤层,薄煤层的燃烧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灾难。 在讨论所有可能的方案时,救援工作的领导人和对煤矿矿井灭火有经验的皮波基一卡乌尔公司专家一起研究,得出了必须继续进行灭火的结论。 根据专家的意见,通过铁路把推土机和挖掘机运到火灾现场,用它们在两昼夜内用土堵塞隧道的两个洞口。“土档”封死了进入隧道的氧气通路。两面洞口的“土档”高4.87米,保留了一个小孔,通过这个孔安装了直径为1.22米,长12.2米的管子。利用气泵把二氧化碳从罐内抽出,经过这根管子压入洞内,管道周围建造了尺寸为1.22×2.44米的集气管,在那里能使化学物质和氧气流的作用减缓。在必要的情况下这同一条管子还可用作事故救援队进入隧道的通道。 隧道东西洞口高5.18米的“土档”,也装有直径0.61米,长12.1米的管子,在管子上装配了直径为81.3厘米的抽风机,抽走废的化学物质,并且利用传感器材隧道内部温度,气流氧气含量和化学物质的浓度进行监测。 火灾发生的第4天即11月8日,隧道内的温度降到88度,氧气的含量为5.5%,一氧化碳含量为9.75%,二氧化碳的含量则超过了仪表刻度标的范围,总的说来,隧道内的二氧化碳已经降到31.3万立升。 到11月8日晚,已经可以看出使用二氧化碳不能得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决定向隧道内压入含氧的泡沫制剂。 在火灾发生的第6天即11月10日,在研究分析隧道内的温度降到88度状况以后决定拆除隧道后面入口的“土档”,但是,这个决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做的结果:空气进入使火焰又加大,这样“土档”没办法重新恢复,隧道内的温度再一次升高到92.2度,因此,在第7天采取了用水淹没隧道的决定,为此需要不仅从附近的河流用水泵汲取400万立升的水,同时要用坚凝固剂(聚氨基甲酷酯)使“土档”加固整修。随着隧道内的水位升高,洞内温度下降,到第11天已降到46.1度。然后隧道内浸满了含氮泡沫混合物,温度再降到9.4度。此后两面洞口“土档”部分打开,同时隧道东西通风机开始往隧道送入空气。几小时以后,当能够看清时,新的火情不再出现,利用推土机把“土档”拆除。隧道水位达到5米,通过临时修建的沉淀池,水又送回河流。 在水排出以后,推土机和挖掘机从两个方向开始清理隧道,经过一昼夜清理隧道工作,又经过一天,隧道内的线路修复。到第15天,列车恢复正常运行。这次灭火共耗费25.5万美元。 六、1990年中国襄渝线梨子园隧道火灾 1990年7月13日14时16分,0201次货物列车(编组55辆总重3379吨,总长62.0米),由韶山—1型605号机车牵引,行至襄渝线510公里232米至512公里8米处梨子园隧道(长1776米)内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事故造成列车颠覆脱轨17辆,人员伤亡18人,其中直接死亡2人,轻伤5人,因自发抢险牺牲2人,重伤7人,轻伤2人,损失70号车用汽油598.2吨,大蒜293吨,篷布8方,车辆报废28辆。损坏线路340米,隧道严重损坏150米,接触网2500米,通信电缆2.7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7月25日14时56分起修复完毕,26日13时50分开通线路。 经过调查分析,确认该事故是由于油罐超载,孔盖密闭不严,在大气温度急剧增高,罐内压强增大,产生油气外溢,甚至喷出油柱,511公里127米正是隧道圆曲线的中部,此处挥发油气易积累,形成气团,当油气浓度达到一定程度,遇火种即可爆炸,此处有一接触网悬挂点,绝缘表面放电而引起爆炸。为了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铁道部特别要求各铁路局建立健全装卸、交接、检查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油罐车的防火问题。火警了望起源军事了望,它经历了军事了望与火警了望并用,到自成体系,独立服务的发展过程。 古代奴隶主或封建诸侯之间,因争领地而经常发生战争。为了及时掌握敌方的动向,尽早做好迎战的准备,双方都在自己的领地建造了了望楼。虽然这些了望楼建造的初衷,是为了军事上需要,但后来又肩负起了火警了望之职。因为频频发生的火灾,同样使大众受难,国力衰退。人们在灾难中寻求快速报警的方法,最终将目光对准了了望楼,通过了望来及时发现火警。这种以军事了望为主,火警了望为辅的了望方式,是火警了望出现的最初形式。 到了北宋年间,军事与火警兼用的了望楼,已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因此,人们开始建造“了望楼”,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从此,火警了望,专门为火灾报警服务。另外,在望火楼下驻有灭火人员以及备有多种灭火器材,这种形式,可以说是近代消防的雏形。它的形成在整个消防发展历史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火警了望的独立使用,虽然解决了及时发现火警的问题,然而,对火警的具体路段尚不得而知。直到清潮后期,对正确传递火警信息的问题才得到缓解。人们将城市划分为若干区域,用望火楼钟声的次数来代表某一区域,有些地方还以白天挂旗,夜间点灯的方式作为传播工具。 1918年,电话开始传入我国。火灾报警不再需要挂旗,点灯或按区域鸣钟,而是利用望火楼与消防队之间的直线电话来传播火警信息。虽然,挂旗、点灯或鸣钟的报警方式被遗弃,但火警了望直至今天,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超过三年的火灾事故还可以要求消防队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吗

有当时的勘察记录的话消防队可以给你补开一份,如果当时都没勘察,那补不了。

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发生几日补报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几日内应当及时补报

1日。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报告,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的消防机构报告,并在1日内及时补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当地的消防机构,并在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报告。

【2017年火灾事故通报】2017年全国火灾事故

   2017年火灾事故通报范文篇一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2017年火灾事故通报范文篇二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2017年火灾事故通报范文篇三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自今年9月下旬至今1个月时间内,我省揭阳、广州两市连续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共死亡43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9月21日19时,揭阳市普宁池尾镇新丰村周林鹏棉被作坊,因棉花仓库的临时线路电源插座接触不良,过热引燃棉花发生火灾,死亡8人,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10月9日9时45分,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永发购销综合店,因切割海绵的电炉丝过热引燃海绵而引致火灾,造成15人死亡;10月26日7时35分,广州市增城市石滩镇马修村鸿成皮个厂发生火灾,死亡20人,重伤4人。上述事故,均为经营者无视国法,非法设厂,违反安全规定而致。各地必须从中吸取血的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恶性事故再度发生。现予通报,并通知如下:   一、目前,正值风高物燥的事故多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重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保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要采取有力措施,清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针对冬季、火灾高发期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管辖地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合一”企业和“前店后厂”家庭式作坊及个体加工场。对于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要下决心进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对私人烟花爆竹生产点和无证无照家庭作坊要坚决取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和社会娱乐场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   三、把预防特大交通事故作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的地方和主要公路地段,交警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核定载额的交通工具参加营运作业,杜绝超载、超速、无证和疲劳驾驶行为。省交通厅要在春运前,对国道的路况、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证道路畅通。   四、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工程和使用场所,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供电部门不准供电,煤气供应部门不准供气,工商部门不得发放工商执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部门不得签发验收意见书。   五、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期限完成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六、各地区、各部门因安全工作不力,事故防范措施不力,故事防范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除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七、各地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使全社会都来重视安全生产,人人树立珍惜生命的意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全社会对火险隐患的严密监督、防范和整改工作,对群众投诉要抓紧检查、核实、防范于未然,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各部门应按上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火灾事故通报范文篇四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自今年9月下旬至今1个月时间内,我省揭阳、广州两市连续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共死亡43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9月21日19时,揭阳市普宁池尾镇新丰村周林鹏棉被作坊,因棉花仓库的临时线路电源插座接触不良,过热引燃棉花发生火灾,死亡8人,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10月9日9时45分,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永发购销综合店,因切割海绵的电炉丝过热引燃海绵而引致火灾,造成15人死亡;10月26日7时35分,广州市增城市石滩镇马修村鸿成皮个厂发生火灾,死亡20人,重伤4人。上述事故,均为经营者无视国法,非法设厂,违反安全规定而致。各地必须从中吸取血的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恶性事故再度发生。现予通报,并通知如下:   一、目前,正值风高物燥的事故多发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重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保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要采取有力措施,清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针对冬季、火灾高发期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管辖地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三合一”企业和“前店后厂”家庭式作坊及个体加工场。对于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要下决心进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责令其停业;对私人烟花爆竹生产点和无证无照家庭作坊要坚决取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和社会娱乐场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把预防特大交通事故作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的地方和主要公路地段,交警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无核定载额的交通工具参加营运作业,杜绝超载、超速、无证和疲劳驾驶行为。省交通厅要在春运前,对国道的路况、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证道路畅通。   四、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工程和使用场所,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供电部门不准供电,煤气供应部门不准供气,工商部门不得发放工商执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公安消防部门不得签发验收意见书。   五、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期限完成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六、各地区、各部门因安全工作不力,事故防范措施不力,故事防范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除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七、各地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使全社会都来重视安全生产,人人树立珍惜生命的意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全社会对火险隐患的严密监督、防范和整改工作,对群众投诉要抓紧检查、核实、防范于未然,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各部门应按上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由省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省政府。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猜你喜欢: 1.2017安全事故通报 2.2017近期火灾事故通报 3.2017年安全事故通报汇总 4.火灾事故通报 5.2017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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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的案例

台骀山火灾事故处理结果

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国林等九人被判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等处罚。2020年10月1日,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小山沟村的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冰雕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225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9.97万元。一、事故直接原因及性质:1.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冰雕馆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材料燃点低燃烧速度极快,起火后火势迅速扩大蔓延。二是火灾发生时,火势在风力作用下由西向东迅速蔓延。三是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隔墙燃烧后,使冰雕游览区和火车通道贯通,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至整个冰雕馆。2.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火灾发生后,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了大量高温有毒烟气;二是冰雕游览区游览线路设计复杂,事发时冰雕游览区人为断电,现场无工作人员引导疏散;三是冰雕馆内疏散通道不通畅,5个出口中有3个人为封堵或紧固、1个无法从内部打开。上述原因导致发生火灾时游览人员不能及时逃生,因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热灼伤、创伤性休克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3. 调查认定,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冰雕馆“10·1”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火灾事故处理结果2022年4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冰雕馆重大火灾事故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国林等九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国林、财务负责人韩国珍等四人为逃避查处,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均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国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予以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伟、冰雕馆负责人韩建军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等八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韩国珍等三人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分别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韩国林等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宣判后,被告人韩国林等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火灾事故中死亡者子女通过什么平台能查到责任认定报告及处理结果

辖区消防大队。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火灾事故认定书》由辖区消防大队出具,没有专门网站进行查询,即网上是查不到的,只有到消防大队查询并要取《火灾事故认定书》,如果有异议可以到消防大队上级消防支队进行复核。

火灾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地区不同时间不同的,比如成都规定小区突发火灾须10分钟内上报,安徽省森林火灾规定市级防火办应按以下时间要求报告火情。 (一)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1个半小时内反馈核查结果。尚未查清结果的,应及时报告核查进展情况。 (二)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在每天6时和15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威胁重要设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市里派出工作组赴火灾现场指挥等),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四)对省防指专门要求报告的情况,应立即组织报送。

消防火灾事故报告中原因是插座(墙插,未插任何东西状态)引起火灾,造成3人死亡,会被判是失火罪吗?

一、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失火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入睡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末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长春致15死25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火灾是怎样发生的?这样的事故是由谁引起的?是否是人为导致的?会进行怎样的赔偿?最后的处理结果。

火灾事故报告怎么写?

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关于经济赔付责任。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长春公布致15人死亡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如何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大家平时应该要学习消防知识,并且在用火的时候也可以注意安全,才能够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

火灾事故汇报内容包括那些?

事情经过时间地点人物目前最新情况起因调查情况

火灾事故鉴定报告时间?

或许离开,就再也不可能回来;或许回来,你已不再让我依赖;或许依赖,是对我自己最大的伤害;或许伤害,会最终让我释怀;或许释怀,就注定了我的离开…  2、不要说,离开以后还会想念;更不要说,分手以后还是朋友;离开一个地方,风景就不再属于你;错过一个人,他的幸福与你无关;人都是会变的,可以守住一个不变的承诺,却守不住一颗善变的心;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  3、当我惊叹人生如梦的时候,才似如梦初醒。然而一切都已失去,无法再挽回,爱不再是爱,永恒也不是永恒,也许剩下的这一份回忆,这一份思念,才是真正的永恒。  4、没人会真正的感同身受到你的痛楚,也没人会真正的去在意你一路走来所遇过的坎与负过的伤,所以别再为了寻求安慰而四处同人诉说你的苦,因为旁人只看结果,也只关心结果。成长本就是一个孤立无援的过程,你必须得学会独当一面。  5、世间痛分两种,一种像是多年前张起灵离去,一别十年,相思入骨,期间凡提起那人均觉痛不自持,却强颜欢笑,如针刺在心头。另一种是空等数十载,某日重遇,那人容颜未改,身边却是另一人同生共死,眼里再无自己,只觉痛彻骨髓,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6、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爱无休,寂寞是爱永远的主题.我和我的影子独处.它说它有悄悄话想跟我说,它说它很想念你,原来,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

杭州冰雪大世界致6死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发布,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事故起火原因 2022年6月9日9时56分,*珍珍在杭州冰雪大世界进行消防管道维修时,违章电焊切割作业,熔渣引燃了位于杭州冰雪大世界二层冰雕区7-F立柱北侧与冰墙之间缝隙下部的掉落的管道保温材料残片和装饰装修材料。事故调查排除遗留火种、电气故障、物品自燃、人为放火等引发火灾的可能。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能不能进行补充

能进行补充。在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后,发现遗漏或者错误,可以对报告进行补充或修改,但要注意补充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够虚构或者歪曲事实,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撑,不能够凭空臆想或者主观猜测,需要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不能拖延时间。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是对火灾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调查的结果,主要用于确定火灾原因、判断责任、提出改善措施等。

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由谁批复

人民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当做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所以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该是由人民政府进行批复。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新的标准中,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火灾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 #报告# 导语】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以下是 无 整理的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1.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篇一   一、事故概况   20xx年3月1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地面堆积的玻璃丝棉发生起火燃烧事故。发现该部位起火后,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经项目部人员和工地工人共同努力,当日上午9时53分左右,明火已经基本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5m2左右,直接经济损五千元左右。   二、事故原因   经我项目部调查,事故发生时本工程专业分包商东方诚钢构公司正在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屋面进行天窗基座的焊接作业;现在已查明,由于东方诚钢构公司的一名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地面堆放的玻璃丝棉上,从而引燃玻璃丝棉外包装纸发生火灾。   三、事故教训及处罚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此次事件给项目部及公司声誉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为严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东方诚钢构公司处以两万元罚款。   四、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2、针对此事件,我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3、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将在业主和监理的配合下,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严厉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直至整改完成。   4、对项目管理人员再次明确相关管理职责,采取强力手段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2.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篇二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点50分左右,xx学校茶炉房发生一起失火事故,过火面积约11平方米,上午12时左右火被扑灭,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0元。   一、学校概况   xxx学校位于xx区xx镇xx村,学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7人,从学前班到高三共有29个教学班,在学生1571人。学校实行安全责任校长负责制,主管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下设学校安保处和政教处共同负责学校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学校茶炉房位于校园内小学生操场边,与学校食堂为同一建筑体(食堂于2009年已停业),砖混结构,平房、预制楼板,茶炉房建筑面约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时的燃煤加热常压开水锅炉,主要供住校学生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龙头安装在茶炉房隔壁的另一间房屋内,每日下午17:00——18:00时供水一次。茶炉房内除常压开水锅炉外,再无其他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由学校聘用的门卫管理员xxx兼 职。   二、事故经过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时左右,作业人员xxx将茶炉引燃,准备下午供住校学生用水,由于其本职工作主要是门卫管理,星期天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又在补课,于是xxx引燃茶炉后,就将茶炉房锁闭,回到了门卫室。10时50分左右,校园外当地的老乡发现茶炉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时跑到学校告知门卫管理员李xx,李闻讯后就立即赶到茶炉房,打开房门实施浇水救火,在校老师xxx和保洁员余xx也闻讯随即赶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共计使用了四瓶灭火器(两瓶2KG:两瓶4KG),但因茶炉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火势较旺,未能将火扑灭,于此同时,家住学校附近的一位老师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两台救火车于11点40分赶到学校,上午11时50分时左右火被扑灭。   三、事故损失   茶炉房着火时,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级的补课学生,正在上课外,茶炉房附近无其他学生和老师,参与初起救火只有门卫管理员李xx、文xx老师和保洁员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茶炉房为砖混结构、预制楼板,除放在房内引火用的费旧木材被烧毁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压开水锅炉也完好无损,直接经济损失,估值约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 职司炉工李xx安全意识不够,于9月2日上午将假暑期间学校维修课桌、凳子的一些费旧木材,做为生炉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炉房内引发的。9月12日上午,兼 职司炉工李xx为了保证下午能按时供应热水,上午10点左右用引火木材点燃茶炉,由于烧水工作是李xx的兼 职工作,其主要的本职工作是门卫管理,因此茶炉点燃后,他就锁闭了茶炉房,离开了烧茶炉的工作岗位,回到了门卫室,茶炉房内无人监管,可能是炉内火星迸出,将引火用的费旧木材点燃,未及时发生现失火苗头,控制火势,造成了火灾。   2、学校人力资源匮乏,财力有限,是导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身兼门卫管理员、住校男生管理员、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员、茶炉房司炉工等数职。由于学校财力有限,无力聘用多人分担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顾此失彼的局面。虽然学校有司炉工岗位管理职责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李xx身兼数职,不能兼顾,当日茶炉点燃后,他为了看护学校大门,就暂时离开烧茶炉的工作岗位,致使茶炉房内无人监管。   3、学校对后勤辅助人员,特别是聘用的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使得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漠,是火灾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本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学校安保处会同总务后勤、校工会等部门,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当日也检查了茶炉房,没有发现里边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学校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时,李xx自述:是9月2日开学的第二天,才将学校假暑期间维修课桌、凳子的费旧木材作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进茶炉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临时工,文化水平不高,学校忽视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得兼 职司炉工李xx的安全意识不足,擅自将易燃物放在茶炉房内,埋下了安全隐患。   五、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大,但也给学校的管理敲响了一个警钟,学校要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各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规程等落实到每个教研组、每个办公室和每个后勤作业人员,形成有效预防事故的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定期对学校的各个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除重点部位要勤查外,对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时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坚持每个学期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3.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篇三   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消防安全是我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镇党委和政府关于《镇农村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彻底消除学校及周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学校周边乱堆乱放、改变周边环境卫生面貌、美化校园周边环境,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我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出动,在校园及周边开展了一系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首先组织全校师生利用校园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发放火灾安全隐患预防与整治宣传材料、动员学生采用“小手拉大手”增强家长的火灾防患意识,使全社会、学生家长,广大师生高度重视,深入掌握和认识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性,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然后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了我校及周边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二、认真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5月5日至6日在学校校长带领下,学校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校园内和教学楼各室、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教学楼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教学楼内外部电器线路敷设及老化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并对发现的室内外个别地段老化的电线和不合格插座进行了及时的更新更换。最后到学校校门口以西至镇政府马路段南北两侧的住户、店铺门前及左右,学校校门口以东至加油站马路段南北两侧的住户、店铺门前及左右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没有发现乱堆乱放的各种生活垃圾、秸秆柴草等导致火灾发生的易燃物品。   三、加强宣传力度,增强素质   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一是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消防知识讲座、每月一次的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初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与各领导、教师、处室、学生及家长层层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真正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营造了校内良好的消防宣传环境。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经常性地开展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增强学校、家庭防火、火灾报警等常识性消防安全教育。将校园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学校创造平安、稳定、和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4.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篇四   电仪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报“火灾一瞬,防在平时”。由于入冬季以来,天干物燥、天气寒冷职工取暖用电器的增加,加上有些职工消防防范意识薄弱等因素,是发生火灾的高峰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隐患显现。在这时候保卫处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非常及时的,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卫处的通知精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分公司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并制订了《xx公司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提升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并积极组织开展施工项目消防安全检查,提升监管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度,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安全无事故。现就我们公司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事关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关系到稳定和谐,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公司成了以经理xxx为组长,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把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并要求各项目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到班组,做到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严密部署工作,明确划分责任区域,落实加强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提升意识   广泛宣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xx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在施工项目,我们针对容易发生火灾危险的xx、x等项目分别都搞了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练,提高了一线职工的灭火技能。通过下发文件,把公司保卫处《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传达贯彻到各项目的每个职工,同时制作有关消防知识的ppt下发到qq群让职工学习,提高广大职工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结合各项目实际,完善消防应急逃生预案,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消防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强化自查,确保平安   要求各项目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杜绝隐患、不留死角。一是要求个项目开展自查,特别是对在建重点的:xx、xx、xx、xxx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所进行重点检查,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职工宿舍在人员离开时,没有关闭充电器电源,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基地库房进行检查,危险物品能统一存放,标识清楚,灭火器能按照标准配置,做的较好。   分公司将持续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职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今冬明春的生产和生活稳定。 5.发生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 篇五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3月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行动,目的为更好的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消防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现将3月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   我公司已于2月向辖区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情况。公司已红头文件确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建立公司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   二、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消防法与国家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了《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分设有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防火巡查、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燃气和电气设备管理、易燃易爆防火防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消防安全考评和奖罚、义务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三自主两公开一   公司设立有“三自主两公开一”公示栏,公示栏内重点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信息及职责进行公示,并针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如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概况、消防评估、消防隐患排查、每日防火巡查等信息进行公示,以及社会消防安全。   四、“四个能力”建设   1、公司建立每日防火巡制度,各部门参与每日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对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落实,防止隐患扩大化。   2、根据公司应急事故处置预案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全员为义务消防员,在发生火灾隐患时通过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可做的初起火灾的扑救能力,并且公司建立有兼 职义务消防队,预案启动义务消防队可在3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义务消防队受过专业的消防技能训练可基本掌控初起火灾扑救与救援。   3、公司每年进行两次涉及消防安全的应急演练,6月份开展应急突发事故救援综合演练和12月份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通过每年的演练让各岗位员工熟练的掌握应急逃生的能力和懂得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消防常识及技能,并通过演练每年对预案进行完善更新。   4、公司每年会不少于4次邀请专业消防安全机构派遣专业人员来公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通道   现场消防标识牌清晰,消防通道畅通,道路规划有消防车专用车道,通过对现场检查,各安全出口标识清晰,通道畅通。   六、消防控制室   公司设立有消防控制室,控制室值班人员考取有专业消防操作资格证书,熟悉公司消防应急预案流程,每日值班人员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消防设施管理   公司与专业消防机构签订有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每月由专业消防机构派遣专业人员前往我公司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每年由符合资质的专业消防机构为我公司出具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现场消防器材由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目前现场灭火器检验更换日期为2021年1月,压力值正常瓶体完好。   八、消防安全标识   公司所有消防箱全部粘贴消防专用标识贴纸,标注消火栓与灭火器的使用操作方法,消防箱全部贴封条,非紧急情况禁止开启。现场道路放置消防通道标识,重点部位标识有禁止明火、禁止拨打电话等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九、微型消防站建设   公司建立有微型消防站,并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如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消防战斗服、防火服、破拆工具、消防防化服等,义务消防队员经过专业消防技能培训,具有一定的消防救援能力,同时接受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2月份曾被调遣参加陵川森林火灾扑救救援工作。   十、消防档案   按照消防相关规定,公司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资料全部统一入档,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目前存在的问题档案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日后将对消防档案管理进行进一步完善并且标准化管理。

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引导语:近年来,触电火灾事件频繁发生,因此制定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 指 挥:   通 信 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导 组:仓储部   抢 救 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 护 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5.属于中等以上规模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 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 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 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___街(路)与__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触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1. 2017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2.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3. 汛期应急预案 4. 停电应急预案 5. 安全应急预案 6. 反恐应急预案 7. 校车事故应急预案 8. 应急预案概念 9. 供货应急预案 10. 物业服务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