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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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如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督工作

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历史背景与资质,签订长期有效管制到位的责任书,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做到一日一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一、人民检察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二、人民检察院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问题;加强对诉讼程序严重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致使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等问题;加强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严重错误案件的监督,着力纠正定性明显错误或处理严重不公,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三、人民检察院要依法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通过依法审查案卷材料、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者建议更换办案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等措施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的,通过依法提出抗诉或按规定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四、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的有关调查、核实工作;对人民检察院按规定提出的检察建议、意见,及时办理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应当及时审查相关案件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开庭审理,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及时纠正。要会同人民检察院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和借阅、调取审判案卷制度,建立健全再审裁判文书送达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等制度。  公安机关要会同人民检察院落实和完善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及时通报重大案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要会同人民检察院落实和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防止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既要防止消极应付,也要防止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加强协调配合,细化操作规程。六、人民检察院应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专业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公信力。落实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务督察,健全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活动的监督。落实和完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七、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  行政执法机关要会同人民检察院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及时移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八、人大常委会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或提出询问、质询和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定期听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监督情况、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和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要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涉法涉诉控告、申诉,并交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有些什么内容

一、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工作;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监督处理结果;协调解决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二、协调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对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检察长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对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三、移送、督办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四、承办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工作;负责落实安排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监督处理结果;协调解决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二、协调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对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检察长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对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三、移送、督办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四、承办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如何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  (一)受理。  (二)初步核实。  1、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初核前的案情分析。  (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  (3)要注意初查手段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主要是:  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  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也就是说在初核阶段,只使用6种措施。  《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有权使用的4种措施是:  ①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②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③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  ④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证据的及时性。  4、初核的时限规定。通常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步核实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二、立案检查  (三)立案的程序。  一是审查立案材料。  二是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三是审查批准立案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意见不一致,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案件的检查部门填写《立案决定书》。  四是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要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被立案人的所在单位,一般以书面形式。  五是重要案件的上报备案。主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制式《立案呈批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上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  三、调查核实  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要查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条件;违纪行为的发展过程及情节;违纪手段;涉及的人和事以及有关问题的状况;造成的后果。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拟定调查方案:  ⑴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把需查的问题逐条列入,不使遗漏,又要突出重点,不要平分兵力。  ⑵调查的步骤、方法,要根据各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因人、因地、因事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力争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坚持实践第一,不怕下笨功夫。办案人员必须到一线去掌握第一手资料,这一环节也是十分重要的。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实际上就是在多个案犯中挑拨离间。特别是对订立攻守同盟的案件,更应该如此。毛主席说过,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是相对的,暂时的,对立性、斗争性才是绝对的、永久的。中国孙子兵法中就有一条叫挑拨离间,我们叫加剧案犯之间矛盾各个击破,是十分有效的。  ⑶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  ⑷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方案应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在调查展开前,调查组还要制定出具体的调查提纲。调查提纲主要是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确定调查的顺序和调查对象。  (二)宣布立案决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向其本人宣布并交待其立案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主要内容有:  ⑴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  ⑵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与反调查。  ⑶不得对举报、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打击报复,未经立案机关调查组同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国、出差,和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向其宣布立案谈话,要作好宣布立案谈话笔录,让本人签字。  (三)实施调查,全面取证。  按照上面讲到的,纪检监察计12条调查措施,进行系统取证。《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此外,还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根据《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查处,妨碍案件调查时,可以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职检查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如停止党内职务,党委或纪检机关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应制作《停职检查决定书》报同级党委、党组备案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如停止党外职务,应制作《停职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外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议和决定,党外组织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和执行。下面就如何搞好调查取证工作我重点介绍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  1、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都是证据。  (1)证据的种类主要有9种:  ①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物证审查对办案极其重要,怎么样防止以假充真?一是通过审查物证的来源来分析;二是通过辨认进行鉴定,辨认一定要放到一组当中去;三是和已经取得其他证据对照分析;四是通过专门机关的专门鉴定进行鉴定。  ②书证(记载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对待书证要重点注意:一是尽可能取得原件,一定要注明摘抄、复印出处;二是对于单位出据的书证要注意到主体资格;三是对于日记、信件作为书证一定要注意时间的连续和内容的连贯;四是对于书证要进行伪造、编造的鉴定;五是对于个人或私人出具的书证更要格外的保密,注意不扩散。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程序和办法。  ③证人证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中大部分我们还处于一张纸一支笔的办案模式,靠证人证言作为证据,证据等级最低,必须挤出水分,保证证据的可信性。在现有情况下,如何挤出水分,尽可能客观。一看证人证言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二是看证人与办案人的关系;三看有无利益问题;四是看证人的记忆能力感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如何;五看证人出证前后是否有矛盾,矛盾是否得到排解。  ④受侵害人的陈述;  ⑤被调查人的陈述;  ⑥视听材料(原始声响、录像带等);  ⑦现场笔录(调查人对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⑧鉴定结论;  ⑨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及其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2)证据分类有5类:即①有错证据,无错证据;②原始证据,传来证据;③直接证据,间接证据;④言词证据,实物证据;⑤有效证据,无效证据。  (3)收集证据的要求,一是要客观全面,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带观点、定调子、有框子,该收集的证据都要收集;二是要主动及时;三是多做思想工作;四是符合规定程序。要注意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收集证据必须两人以上,未经组织委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诱供。  办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收集证据(与证人谈话、现场勘验、检查)、扣留和封存物品,参加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扣留封存、暂停金融机构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3)能够证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的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都要注意收集。  (4)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作假证,情况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党外人员的,应建议其主管机关予以追究。  (5)谈话收集证人证言时,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谈话时应制作清晰、详尽的《谈话笔录》,取证后要对证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保密。  2、如何鉴别和使用证据,防止伪证和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证据只有经过鉴别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所谓伪证,是指违反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假证明、鉴定、记录等,出伪证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对出伪证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所谓错证,属非故意行为,由于条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来排除矛盾,判别真伪,分清证据之间客观的内在联系,切不能盲目行事。  关于证据的使用,一般情况下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  (1)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  (2)在没有其它直接证据或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二是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三是所有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而且每个体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没有排他性或者说还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  (3)认定错误事实之间的证据之间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释不能定案。  (4)证据只能证明一种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  (5)当认定数额上出现矛盾时,通常就低认定。  3、如何做调查笔录。这项工作,是我们从事案件检查工作同志的基本功,通过调查笔录,可以衡量和反映一个同志的办案水平,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锻炼才能提高。目前在我们办案队伍中,由于业务不熟,调查笔录出现的问题比较多,所以这里要多提醒大家注意提高这方面的业务能力。做笔录时要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不随意删改,不断章取义,正确表达被调查人、证人的意思、书写格式要规范化要求,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不得乱写错别字,更不能乱用代号。笔录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谈话方式可以漫谈式,也可问答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毛主席说过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和涉案人员谈话前的准备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首先要熟悉案情吃透案件相关材料;其次要掌握涉案人基本情况,包括目前心态,越全越好;再次,要吃透和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术语及其含义、法律条款、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切忌决不能说“白话”,决不能乱许愿。另外,要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题纲。按照相关要求,谈话人必须两人以上,谈话方案要细到两人的配合,角色的转换等详细情节上。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审问清哪些问题,如何问等等,准备得越充分越细致越好,尤其对一些业务不熟练的同志更是如此。谈话中要把握被调查人的心理变化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摸底试探阶段。谈话一开始,涉案人员一般急于了解办案人员到底掌握了他多少问题,作为谈话人,决不能漏底,一开始就向调查人摊牌这是案件检查工作中一大忌,必须让涉案人员探不到底,摸不到头。二是相持阶段,这时的涉案者心存侥幸,抗拒心理到了顶峰,两位谈话人要作到刚柔并济,软化其顽固的抗拒心理,击破其脆弱的侥幸防线。三是动摇犹豫阶段。这时他已想到不交待是过不了关,交待了又怕受党政纪处分,受牢狱之苦,这时我们必须用政策来动摇其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逐步出示部分证据,逼其就犯。这个阶段的谈话是谈话技巧的全部使用,一定要把握时机,因势利导,撕开缺口,一谈到底。四是交待问题阶段。这时被调查对象心理防线全面崩溃,问题已经摊开,但他有一种畏拒心理,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有可能少谈,谈不全,也可以避重谈轻,我们一定要设法使其彻底投降,全部交待问题。谈话始终要围绕违纪错误的四个构成要件来问,记录也要围绕这个中心,有些违纪错误的主观故意就在于笔录上的一句话,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在笔录上没有反映出来,使一些应当成功的案件流产。问话的同志要问到位,记录的同志也要记到位,每一问题都要追问到穷尽的时候为止,如有些笔录上讲:“某主任曾经说过”,那么你要问是哪个主任,什么名字(防止同名),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场有哪些人?讲了什么话等每一个环节都要问详细,决不能含糊其辞、两可之间的话出现在笔录上,对一些已经问到位的问题,不要反复重复,以便引起被调查人的警觉和反感,问答或谈话,提问人要注意掌握节奏,照顾记录人的书写速度。最好能够把被调查人的语言特征、语言神态都反映出来,有的谈话出现僵局,无法回答所提出的问题,长时间沉默也要记录当时情况(注:长时间沉默不语),以供将来定案参考。谈话要求被调查人审阅后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押印,在最后一页明确写上:“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及日期等;对无读写能力的,要向其本人宣读,并由调查人在最后一页明确写上:“以上笔录已向本人宣读,和我讲的一样”。所有改动部分,都要押印。  运用威、恩、计、帮的策略突破案件。在谈话前我们要了解清楚:1、谈话对象涉及的案件我们要了如指掌。如涉案人员、情节等。2、对谈话对象的家庭情况要了如指掌。如父母是否健在、夫妇是否恩爱等。3、对谈话对象的个人经历要了如指掌。如任过什么职务,受到过什么挫折。到达到用党纪国法的武器让其交代问题的目的我们必须了解清楚这些情况。4、对谈话对象个性特点要了如指掌。  所谓“威”就是要运用我们掌握的事实证据和其他策略手段向谈话对象施加强大的心理压力。  所谓“恩”就是当犯罪嫌疑人谈话对象的心理压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给予一定物质和心理上的满足,送其下楼,促其就范。  所谓“计”就是利用计谋给谈话对象造成心理上的错觉,产生错误的分析、错误的判断,促使其如实交待问题。  所谓“帮”就是帮助谈话对象,促使其如实交待问题,有时候,谈话对象存在客观的心理障碍。要帮助谈话对象克服心理障碍,促使其谈出问题。帮助谈话对象克服记忆上的障碍,如实交待问题。  (四)调查终结撰写调查报告  1、错误事实材料见面。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  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是调查人员把经过核实认定的错误事实以书面形式同本人见面。这里主要是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要精练、简洁,写明错误性质及要承担的责任,切不可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我们过去发现有的调查人图省事,把整理好的调查报告初稿简单地抄一通,使一些本不应让违纪嫌疑人知道的事也写在见面材料上面。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名义落款。见面时应由二名以上调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读,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对被调查人所提意见的合理部分,应认真采纳,该作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申辩无理由的要予以解释。如被调查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见面材料上作出说明,也可写申辩材料,如本人拒不签署意见,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上注明。对被调查人签署的不合理意见,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认定错误的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2、调查报告。调查取证基本结束,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是案件调查基本结束前的工作,是调查人员辛勤工作的、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其主要内容:⑴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⑵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定性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对违纪人员的行为要定性。第二,定性要有依据、注意依据的效力。第三定性是否符合违纪构成要件的要求,是否违纪有四个构成要件。[违纪行为构成要件有四个:主体,又分一般主体(全体党员)和特殊主体(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客体,指违纪行为侵犯的党纪国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主观方面,指主体的主观故意(也有非故意的情况);客体方面,指主体的行为特征。]第四在定性时一定要听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⑶有关人员的责任;⑷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⑸处理建议。在调查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些事实难以表述清楚,有些调查笔录或证据没有到位的问题,这当然是极少出现的情况。如果出现,该补充调查的还需补充调查,不能凑合和勉强。总之,调查报告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言而有据,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调查的真实情况,不能凭自己的想象与分析形成结论性的材料,对一些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采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证据材料繁杂的案件,写调查报告时,最好要将关键证据搞一些摘录,这样尤其对初学写调查报告的人有好处。报告形成后,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如调查人员对错误的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岐,经过讨论不能一致的,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适当反映。调查报告最后经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和分管领导审议后定稿。  3、收缴违纪款、物,责令违纪人写出书面检查。  4、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做好反馈对象调查笔录。对案情需要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  5、提请并参加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对犯错误人员的处理意见。调查报告形成后,调查组要及时提请召开两个会议,一是提请所在办案单位召开会议,汇报案情,审议、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意见。承办单位的处理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并装入卷宗。二是要通知并参加犯错误人员所在单位召开的党支部(或部门)大会,研究讨论对犯错误人员的处理意见。支部大会的处理意见要写成书面报告呈报给所在党委,同时要将处理报告和支部大会记录的复制件加盖支部公章后提交给调查组,随调查材料装入卷宗。  (五)立案案件的调查时限。立案的党纪案件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间仍不能查结,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政纪案件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但至迟不超过一年。  四、移送审理  凡属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党纪处分或免于处分)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二十四字”方针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四点。一是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二是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三是确定的错误性质和提出的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四是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所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1、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⑴立案调查已经终结;⑵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2、移送审理的材料和手续。  ⑴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⑵立案依据,包括检举材料、领导批示、立案呈批报告;⑶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纪检组、纪委)的意见;⑷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和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⑸全部证据材料(含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现在都是调查和审理分卷,我们将调查卷装订编好页码后交给审理室。承办人与接受人办好移送手续。  对立案调查后发现失实的,还需要批准机关销案。在确定销案后,要考虑到调查工作已给被调查人造成一定影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监督工作

法律分析: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对重大专项支出的报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一)树立以法理财观念 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处理好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做好理财用财的文章,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用财。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宣传为契机,转变专项资金的管理观念,提高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二)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对各个项目主体既有约束又有奖惩的激励制约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范围、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方法、支出范围标准绩效预算管理、项目监督机制、奖惩措施等有关专项资金问题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从政策控制、过程控制到效率控制的支出控制机制。出台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确定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特定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保证专项资金在监督、管理中有制度可依。(三)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式 一是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体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有项目就参与的专项资金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信息,解决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各部门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避免项目多头上报等情况的出现。同时,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各职能股室参与的财政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的事后财政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监督职责,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三是依托金财工程,实现网上查账,更新监督手段,采用先进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专项资金从资金拨付、使用、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四)抓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验证和考核预算分配目标的完成情况,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决算、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考评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效率。通过制定相关指标和标准,对项目抽样检查评价,对承担单位进行量化打分,为今后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加强评价结论即评价等次的应用,将部门预算安排与评价等次挂钩。对绩效结果为优良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差劣的,暂停安排资金,并停止已安排资金的拨付,实现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真正挂钩。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ppt

XX年,××市局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被市委、市政府再次授予了“支持××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并在全市“解放思想抢机遇,破空排难快发展”大讨论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全市质监系统抢抓机遇,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业务收入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截至11月底,共实现收入3148.04万元,同比增长22.14%;人均业务收入8.98万元,同比增长17.32%。   一、XX年主要工作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和部门形象有了新提高   以人为本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质监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我们按照建设“学习型”、“廉洁型”部门要求,注重做到了三个强化,实现了三个提高。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开展了以学习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为主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以学历教育为内容的基础知识学习。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中,聘请了市委讲师团的专家和省局处室领导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干部职工到西柏坡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通过检查笔记、座谈体会、举办演讲比赛、集中考试等形式提高学习的有效性。我们还要求各单位为每个同志报销一次提高学历所需费用,并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目前,全局形成了“讲学习,比贡献”的浓厚氛围。已有16名同志参加了研究生班的学习,50.1%的技术人员获得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85.2%的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是强化勤政优政,行业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今年在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五廉”活动。即:“诺廉、务廉、督廉、述廉、评廉”,班子成员向干部群众就自己的廉洁自律作出,“一把手”通过媒体将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的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并以年终报告的形式进行大会述廉,接受上级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判。“五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在××市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中,没有一位同志介绍自己的亲朋参与招投标,并自觉遵守乘车、住房、人员招待、通讯工具配备等各项规定。同时,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大家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高度警觉,提高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线。进一步完善了“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行风廉政保证金”等规章制度,并通过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来局视察,向市直部门、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参加行风热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在治理“五乱”活动中,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共查处了以前发放的证、牌、匾369块,今年以来没发现有“五乱”现象发生。在市人大常委会对何远山局长进行的执法评议、市政协对全市质监工作的评议中,满意率都达到了98%以上,在被评议的领导和部门中,均位于前两位。   三是强化争先创优,队伍的活力有了明显提高。滨州虽然经济欠发达,但质监工作不能落后。为此,我们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争先创优意识,牢固树立“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和在××要为质监部门争光、在全省质监系统要为××争光的工作理念。我们对在省局和××市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滨州市质监局争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奋勇争先、惟旗是夺的积极性。全局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机制和人心齐、干劲足、事业兴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贴紧中心,认真履行职能,各项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培育帮扶,战略有了新进展。实施战略是质监部门履行职能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为此,我们把“建设质量滨州、实施战略”作为一项突出的战略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牢牢定位在培育、创建和宣传上。今年,我们充分发挥滨州市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XX年全市培育计划》,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攻方向。对列入培育计划中的企业在政策及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免费为其开展质量培训,帮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局领导多次与西王集团、渤海活塞、春晓制衣等企业的负责人一起跑济南、上北京,向省局和国家总局领导汇报创建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质量月”、参加“山东质量万里行”活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名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指导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西王集团和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质量管理奖,中棉棉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10种产品获得“山东”产品。使一大批企业走上了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二是突出执法地位,经济秩序更加规范。行政执法是推动质量认证认可、产品定检以及特种设备报检等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最有效手段。今年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制度,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三项制度”,即:区域监管责任制。制定了区域监管考核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对区域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把全市划分为35个责任区,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打假举报奖励制。对举报制假行为的人员实行奖励,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假治劣活动中。目前,全局已发放举报奖金近10万元,通过举报查处制假案件180余起。工作信息公告制。在××日报及广播电台开辟了《质监公告》、《质监行动》栏目,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今年已发布《质监公告》8期,播放《质监行动》36期,共对35家不合格企业及28个制假窝点向社会进行了曝光。 “三个重点”,即:根据××实际,将安、小轧钢、白酒、枣制品、渔粉、明胶等产品为重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根据产品定检和抽查情况,对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重点区域,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以涉及市场准入的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为重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书》;认真开展“四大战役”,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有证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同时,对食品外包装标签标识进行了监督检查。以促进特种设备报检和计量器具定检为重点,推动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抽掉3名稽查人员专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设立了安全监察协管员和联络员;开展了气瓶充装、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危化品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活动,推动了特种设备的报检。截止目前,全市特种设备定检率达85%,报检率达92%,同比分别提高了25和62个百分点。开展了对“民用四表”、台(案)秤、电子计价器和医用计量器具以及公路、交通管理等在用计量器具的执法检查。查处了3家加油站利用遥控装置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坑害消费者利益案。通过执法,有力地推动了强制计量器具定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项措施”,即:树立“大稽查”思想,市、县局上下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打假行动;与周边地市质监部门建立打假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公享;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并与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名优企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制假行为。今年,全市质监系统共查处制假案件517起,其中查处“地条钢”案件55起,查获“地条钢”1049余吨;查处食品质量案件97起,查处棉花案件64起;涉案货值940.92万元,共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三是以建立企业电子质量档案为载体,源头抓质量工作有了新举措。建立企业电子质量档案是落实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总体部署。抽掉技术骨干,配备专用车辆,购置了专用微机,确保了普查建档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全市共为1329家企业建立了电子质量档案。在开展企业普查工作中,注重把普查建档工作与实施战略、加强区域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认真普查,摸清了全市企业的生产设备、认证认可、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标准化采用等基本现状,并根据企业实际,实行了分级管理和分类帮扶,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今年,共指导49家食品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帮助其跨入了市场准入的门槛;为40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了咨询服务,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水平。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在我市抽查产品23批次,合格率为78.3%;省质监局抽查了45批次,合格率为84.4%,分别同比提高了19.3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   (三)坚持提高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今年,我们在全市系统建立了与企业联系制度,把质监工作融入到了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研究制定了“三全措施”,即:全员参与、全面推进、全方位服务。市、县局班子及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分别与5—10家企业结成帮扶对子,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把脉会诊”,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具体工作中,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经济就是促进发展”的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为企业实行服务制、上门服务制、服务制,并做到“三多”、“三不”,即多服务不设卡,多指导不干预,多办事不讲价。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全市质监系统共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3800余人次,帮助解决技术难题190余项。其中,帮助京博集团等9家企业建立和完善了计量合格体系确认;帮助西王集团等5家企业被确认为山东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示范单位,8家企业的11种产品获得了国际标准认可证书;指导6家企业的11个产品通过了3c认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了企业及市委、市政府的认可。被企业亲切的称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企业发展的好帮手”。在今年7月1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解放思想抢机遇,破空破难快发展”大讨论电视会议上,我们作为全市惟一一个市直部门就服务经济发展作了典型发言,市委书记×××要求各部门向质监局学习。   (四)坚持抢抓机遇,大力加强基础建设,服务能力有了新提高   今年是省局确定的“基础建设年”,是质监事业加快发展的时期。我们以此为契机,抢抓机遇,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搭建新的事业发展平台,增强了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质监事业发展后劲。   一是集中力量,建设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老化、技术水平落后、检验检测区域面窄已成为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障碍。为此,市局班子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克服资金短缺困难,采取协调市政府划拨土地减免一块,争取省局政策倾斜扶持一块,压缩经费开支挤出一块,实行分期付款缓解一块,加强建设资金管理节省一块的办法,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设计,投资XX余万元,建起了建筑面积为11600平方米的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工程已进入室内装饰阶段,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我们按照国家实验室标准建设棉花恒温恒湿实验室,按照省级实验室标准建设食品通用实验室。届时,我们的检验检测水平将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技术设备资金投入,拓宽服务领域。今年,全系统共投资120余万元,购置了热能表、电能表检定装置和纱线条干仪、万米纱疵仪等先进的检验设备;开拓了“民用四表”、纤维制品甲醛含量等5个检验项目,进一步增强了服务能力和检验水平。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完成产品质量检验4000批次,检测计量器具35000台(件),检验特种设备8000台(套),分别同比提高12%、15%和24%;完成棉花检验5.8万吨,同比提高28%。   三是进一步加快“金质工程”建设步伐。严格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投资18万元,建设、装备了“12365”质监热线和视频会议室,确保了与省局同步进行,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   XX年,我们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局领导要求,与兄弟市局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中存在自满和畏难情绪;二是在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中,还存在不到位的 地方;三是行风建设的基础还相对薄弱,个别同志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二、XX年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XX年是我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市局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按照省局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破空排难、加快发展,努力推动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丛大鸣局长视察滨州局时提出的“四个一流”(建设一流的办公环境、一流的实验室条件,实现一流的经济效益,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求,明年的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即“突出一个中心、搭建两大平台、强化三项重点、抓好四项保障”。   (一)突出一个中心。一个中心,即服务经济建设。发展经济是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第一要务,而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滨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开拓服务领域,积极探讨和创新适应滨州特点的服务方式和方法;限度的发挥质监部门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搭建两大平台。一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总体技术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尤其是对检验检测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明年仍然要下功夫,建设好××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认真搞好新上项目的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专项基金的作用,不断加大设备投入,向具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检验领域拓展。重点抓好食品通用实验室和棉花纤维检验实验室建设,努力达到省级和重点实验室标准,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同时,搞好技术机构的资源整合,以市级技术机构为核心,各县级技术机构为紧密层,走多元化、市场化的路子,使技术机构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提高在检验检测市场上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搭建“金质工程”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上台阶。按照全省“金质工程”的总体要求,统一步调,搭建好“金质工程”平台。同时,在省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借助新办公楼启用的有利时机,提前打算,搞好规划,加快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达到信息资源的无缝链接。建设市局内部局域网,并完成与省局对口处室的广域网连接,做到行政管理和业务信息的网上互传,初步实现电子政务网络化。按照省局再造工作流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再造市局工作流程,真正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目标。   (三)强化三项重点。一是大力实施战略。战略仍然是我们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质量滨州,实现引领经济跨越发展”的要求和《XX—XX年培育规划》,认真履行职能,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中国”产品的培育和“山东”产品的争创上。进一步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推进委员会对中国产品目录的制定方向,将渤海活塞、魏桥创业、鲁北化工、皇冠厨业、中海沥青、冬枣实业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为其申报国家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产品和免检产品,力争到XX年底,实现争创“中国”1个、“山东”5个的目标。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突出行政执法的龙头地位,切实树立“大稽查”思想,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将打假治劣、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沿”,不留任何死角。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对获证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年审等方式,加强监管,并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获证产品质量。同时,加大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实行公告、通报、曝光、整改复查、责令停产、吊销证件、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做到后处理到位,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为生产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特种设备的使用环节,完善长效动态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率、定期检验率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同时,加强与市政府及安全监察部门的勾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力争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零事故”,为建设“平安滨州”做出积极贡献。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促进名优企业发展壮大。完善打与扶、打与帮、打与治的三结合打假机制,将产品作为重点保护对象,与名优企业密切配合,建立打假信息网络,为名优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抓好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顿治理。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将小轧钢、安、白酒、枣制品、鱼粉、明胶等容易发生区域性问题的产品列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突击性整治与常规性管理结合起来,为滨州市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是强化源头抓质量。立足于市场准入,坚决“把好厂门”。紧紧围绕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消灭无证生产行为;强化企业计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办理计量确认、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引导企业加快与国际质量管理接轨步伐,积极为有条件的企业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服务。XX年底,力争帮助30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四)抓好“四项保障”。一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xx全会精,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在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质监各项工作。搞好业务知识培训。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在全系统掀起一个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高潮。( 万业宝 www.WANYEBAO.cOM )   二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行风是质监部门的生命线,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完善教育防范机制和自律机制,着重突出形势任务、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四项教育,进一步夯实廉政建设基础。要不断完 善制约机制,继续把乱收费和乱罚款、吃拿卡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以及不执行定检计划作为四条“高压线”,实施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和保证金制度。健全监督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风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推动全系统的行风建设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企业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按照建立“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强化内部审计,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行风评议先进位次。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是党委、政府对一个部门的综合评价,是一项特殊荣誉,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XX年,我们要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以“文明行业”、“省级文明单位”为争创目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知识,加强诚信教育,开展争创“文明科室”、“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建立和完善服务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力争早日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四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因此,信息宣传工作非常重要。我们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业务, 一手抓宣传。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投入,完善奖励政策,激发干部职工的宣传热情,形成全局上下搞宣传、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浓厚氛围。加强报刊征订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任务。   各位领导、同志们,XX年我们将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更大的压力,但有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和不利因素,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破空排难、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滨州质监工作新局面,为××市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监督工作

基层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基层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的制度保证。在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伟大征程中,只有把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监督篱笆扎牢、根基扎稳,才能实现基层社会长治久安。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监督,就是在坚持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齐抓共管”的原则,调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积极性,促使基层民主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民主监督新常态。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党内监督制度化。党内监督制度化,就是要以党员干部为监督主体,以法规制度为监督客体,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为监督内容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监督应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监督到点、到线、到面,没有调查研究、前期论证、会议酝酿的绝不付诸实施;着力在重大干部人事任免上会监督、能监督、敢监督,对于群众基础不牢靠、任职情况有瑕疵、工作业绩不突出、任免程序不完备的坚决不予任用;着力在重大项目建设上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对于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差、环境评价不达标、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的绝不开工建设;着力在大额资金使用上监督流向、列支、公示,对于流向有偏差、列支有出入、公示不到位的坚决整改到位。强化立法约束,促进人大监督法治化。人大监督法治化,就是依据人大立法监督职责,履行好执法检查职能,发挥人大代表为民建言献策、为民当家作主、为民谋取福祉的代言人作用,用法治思维推进国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层国家权力综合治理体系。人大监督,就是要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社会转型期热点难点问题调研、代表议案审查上强化重点监督、专项监督、条块监督。聚焦建言献策,全方位化解基层群众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扶贫开发、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热点难问题;聚焦为民做主,人大代表要聚焦民意、民智、民心,想群众之所想、盼群众之所盼、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亲力亲为真监督、克己奉公能监督、严于律己敢监督;聚焦为民谋福,人大代表要确保国家权力为人民、促公平、弘正气、树清风,促使国家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在基层。强化参政议政,促进政协监督常态化。政协监督常态化,就是履行政协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委员界别广泛、联系深远、关注基层的优势,构建政协民意征集、民生关注、民权维护监督体系。政协监督,围绕基层民主监督内涵和外延,通过政协常委会、小组会等形式,及时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新惠民政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阶层等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为基层群众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出谋划策。及时关注民生,对基层农村征地补偿、移民搬迁、社会保障、扶贫整乡推进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调查研究,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调查情况、提出指导意见、督促问题解决到位;及时民意征集,收集基层群众对政府行为的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点子及时梳理、及时反馈、及时跟踪,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舆论引导,促进群众监督畅通化。群众监督畅通化,就是让群众对基层党建、扶贫开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等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纵向到点、横向到边、点线面相结合的新型群众监督机制。群众监督,要让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中享有更多的话语权,重点监督基层政府在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的资金监管、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等敏感环节,使项目资金用到基层急需改善的项目上,更多惠民生、谋民利、聚民福;重点监督农村自治组织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解决农村社会遗留问题等工作开展情况,检验是否有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重点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执纪问责、惠民资金监管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案件,确保惠民政策为人民。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2、经常性原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3、平等性原则: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4、广泛性原则: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5、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2、经常性原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3、平等性原则: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4、广泛性原则: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5、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你如何做?

1、首先自己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2、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拟定相应计划。3、采取多种形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4、总结贯彻会议精神的情况,向上级汇报。

如何加强钻井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生产作业现场是一个动态、复杂、多变的环境,是物质、信息、人员的动态交汇的场所,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聚焦点。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各类安全事故的90%以上发生在生产现场。因此,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途径。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在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即使具备完成安全作业的能力,如果思想麻痹,缺乏正确的安全态度,安全生产就无法保障。因此,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首先要抓好员工思想教育。(一)、要在班组形成强大的安全思想攻势及安全文化氛围,以舆论宣传征服人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并针对不同时期员工队伍中产生的松动情绪和麻痹思想,及时敲警钟,防止思想麻痹、事故冒头;(二)、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组织员工分析事故案例,以事实算三笔账(给个人、家庭带来痛苦的账、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账、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账)的方式,激发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在技术上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员工操作技能不熟,操作方法不当造成也是造成现场安全事故的一个原因。因此必须建立好安全技术防线,加强对员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一)、可以制定现场操作指导书规范作业流程并严格培训和实施。(二)、可以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  三、要在组织上、奖惩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严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是搞好现场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一)、可以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安全督查组,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督查会,解决处理现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现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从组织上为搞好现场管理提供保障。(二)、要到现场多检查、多监督。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该处罚的就处罚;该教育的就教育。决不迁就姑息、避重就轻。对重视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该表杨的就表杨,该奖励的就奖励。在公司营造成抓安全生产来真的的气氛。总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已经成了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改革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得到了逐步的完善,逐渐走上了一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是,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面临着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这个重要问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机遇和压力。水利水电工程大多建立在河流上,地处偏远山区,交通运输不便,人烟稀少,常常涉及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利益,因此,不但提高了施工的困难性和复杂性,还增加了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社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就要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效能,才能适应新形势,寻求到新的突破,从而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效能。1 做好有关审查,建立、完善奖惩机制,规范质量行为新形势下,为了使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监督工作主要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行使他们各自的质量责任、义务行为,重点放在强化监督力度、狠抓体系落实。只有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了其责任义务,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首先,要审查各从业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施工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是否可以承揽水利工程、资质证书,是否有出借资质、转包、分包工程,是否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等。重点审查其是否有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担的工程行为。其次,质量监督单位要突出抓好项目法人的管理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建立情况,要把对参建单位的监管行为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同时要督促其正常良性的运转。并且,要按照规定,对构成犯罪,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要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如:在水利质量管理加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等方面。为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在监督的项目中,要将结果纳入水利工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对违规兼职、出勤率低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另外,要严格控制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要求项目法人监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各单位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如:为了满足深度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勘察设计成果,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勘察,精心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施工单位要严格工序管理,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施工,认真评定、检验施工质量。同时,为了切实发挥监理的质量控制作用,监理单位要全面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采取旁站、跟踪检测、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积极推进第三方强制性检测,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投入使用未经法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后续工程施工。2 充分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落实质量监管责任,规范和强化问责制落实责任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因此,就要建立奖罚分明、惩戒有力的责任追求制度,进一步健全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对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落实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依法追究责任。对因为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从业单位领导人,要落实责任,追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领导责任,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要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如:工程项目经理、勘察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按照各自职责对质量成果负责。为了避免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要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依法追溯经办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为了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要规范和强化政府部门的问责制,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按照“四不过”原则严肃处理。3 建立质量体系,控制各单位执行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加大检查频率首先,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事前建立质量体系,如:相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规范等情况,并且要对一些施工图、设计、技术等进行审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其次,要控制管理人员的出勤、到位、履行职责等情况,控制参建单位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控制各单位执行技术规程、质量标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三检制”的落实情况。另外,为了使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底,要在事后加大检查频率,创新检查方式。如:在常规检查基础上,由不同部门和人员分辨进行检查,推行实施对工程质量不同阶段时间段的“四个一检查”方法,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即:由各工地质检员和监理人员在每一天中都检查当天施工内容,并且检查施工准备、安全情况,填写当天的检查情况表。同时由各工地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技术负责人,在每一周都要对本周施工内容全面检查,填写当周施工检查情况,并对下周施工准备情况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旬要全面检查本旬施工内容及安全状况,填写本旬施工检查情况表,并对下旬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每月要重点抽查参建单位质量控制及日常检查情况,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一次质量巡查,并向建管局下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 做好重点监督,强化质量监督力度推行质量分类监督和差别化监督,严格按照质量监督职责、监督权限,监督检查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突出对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督。同时,在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中要把一些薄弱行为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如: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社会信用差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等,并且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检查内部和部位以正常施工的真实质量状态受检。另外,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检车指导,强化质量监督力度,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依据权限对发现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处罚,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综上所述,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相关要求,新形势下,质量监督工作要强化质量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工程质量终身制的落实,重点抓好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狠抓体系落实,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强化监督力度,从而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应及时完成的工作、以抽查为主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应及时完成的工作:“一项主持”、“二项确认”、“三项核定”、“四项复核”、“五项编写”、“六项参加”。   1、“一项主持”:在单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会议,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并评定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   2、“二项确认”:①对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②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   3、“三项核定”:①核定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②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③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   4、“四项复核”:①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②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③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④对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  快把一级建造师站点加入收藏夹吧!   5、“五项编写”:①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②编写质量监督总计划和年度计划③编写质量监督报告和总结④编写质量监督简报⑤编写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6、“六项参加”:①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工程质量会议②参加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③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案的研究④参加主体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会⑤参加工程阶段验收会和单位工程验收会,并宣读其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⑥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并宣读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二、以抽查为主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工作、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实验室、“三检制”及其他施工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对有关产品制作安装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对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对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如何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应当注重的几个方面  (一)注重服务大局,确保中央政策贯彻执行  一是牢牢抓住服务大局中心工作为重点。财政监督应该发挥在保障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滞留截留财政收入或虚增虚减财政收入、财务会计造假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确保国家财税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协调合作,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内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协力合作”的大监督格局。加强财政检查方式方法创新,综合运用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成果运用。提升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重要的一点在于强化成果运用。建立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共同督促办理财政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机制,采取约谈、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落实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成果跟踪落实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通过将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下达等挂钩机制,形成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的强大制约力;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建立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移送制度,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检查成果共享和检查协作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  (二)注重落实新预算法,努力抓好预算监督  结合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建立以预算监督为重点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着重把财政监督嵌入预算运行全过程,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各环节有效监督制衡的机制。  一是建立同步监督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明确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在预算编审环节的职责分工,由财政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审核预算编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重点负责审核编制总体方案、预算编制程序、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制定程序、预算安排的合规性、预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同时对业务管理机构审核预算编制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再监督。通过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对预算编制开展全过程同步监督,严格审核把关,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的权力制衡,把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  二是建立动态监控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过程的重大风险点,对重大风险、重要问题及早预警、及时纠正。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财政业务管理机构的协调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通报系统监控发现的预警疑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对较为严重的问题采取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实地重点检查等方式防范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化解财政管理风险。  三是建立合规性绩效性为核心的决算审查机制。加大决算审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决算失真等问题开展监督审核。通过对部门决算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决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决算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成果监督审查决算数据,加大决算审查成果运用,将决算审查成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三)注重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明确财政内部职责分工。厘清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日常监督职责,业务管理机构对归口管理的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实施日常监督;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履行日常财政监督职能,并对财政业务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财政专职监督机构按照“四统一”原则统筹协调财政监督日常工作。  二是推进完善财政监督法制。以修订完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快推进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监督在预算编制、内部控制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职能职责、监督范围、法律责任等,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处理处罚程序,推动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三是加强财政内部协调合作。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发挥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业务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加大对归口管理资金和单位的监督力度,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财政部门内部横向联动、协调合作的监督格局,共同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四)注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是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相关财政运行风险控制办法,切实强化财政业务管理工作流程控制,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二是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式。加快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推动内部监督工作由单纯监督检查型向检查控制型转变,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内部监督常态工作机制。按照不增加工作负担,不滞缓财政运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流程,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开发内部监督实时监控软件,实现对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以及预算执行进度等业务信息的全过程动态监控,有效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内部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成果运用,将内部监督成果作为系统内部评先、提拔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加大内部检查公开力度,对内部监督单位、项目、程序、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以公开倒逼整改落实,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监督成效。  (五)注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财政监督撑起了财政工作的半边天”,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健全机构设置,将熟悉财政业务的高素质人员充实配备到财政监督队伍中来,不断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二是充分吸取社会中介机构力量。“人少事多”是当前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突出难题,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专业技能方面的优势,有效调动吸收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参与到财政监督工作中来。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库,对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进行评级打分,选择一些业务素质高、职业作风好的人员参与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同时,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的管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的监督。  三是创新发展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近年来,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12年省本级牵头市县参与在全省开展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打造了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精品工程,形成全省上下联动的经典案例。要进一步总结创新湖南省上下联动的财政监督工作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做好一些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政策的监督检查,形成重大检查全省一盘棋格局,省本级着重发挥统一规划和协调作用,市县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将一些重大问题查深查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四、当前财政监督应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加大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环节审核。科学设计嵌入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监督关口前移,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预算编制开展同步监督。一方面探索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监督机制,从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部门财政收支的完整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监督。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监控。充分利用财政部门现有的信息平台,对预算收入征缴入库、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预算追加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时预警、及时纠正,防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探索建立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重点检查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流程,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同步动态监控的同时,可采取对重大专项使用的重点部门开展检查调研,确保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是加强决算环节审查。加大对部门决算的审核力度,建立完善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部门决算审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决算审核,对部门决算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决算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算编审中的问题,提高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决算对加强预算管理的促进作用。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监督新模式,实现专项资金监督与管理、源头监管与全过程监控相结合。围绕关涉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设计重点监督检查清单,制定具体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不走样、不变样,财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方式。针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特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针对部分涉及面广、关涉群众利益的专项资金可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针对涉及面小、问题集中突出的专项资金可采取由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对涉及面较广、政策要求高的专项资金可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全面检查。  三是促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的监督检查,促进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对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和结果以及执行过程和结果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大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是推进收入监督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收入监督服务经济决策和财政管理的作用,创新收入监督机制,建立与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合作收入核查机制,形成收入监督合力。  二是加强重大财税政策监督。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加强对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税制改革、资源税税制改革、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等重大财税政策的监督和调研,通过监督检查和调研发现财税体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财税体制改革出谋献计,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的作用。  三是加大收入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对财政收入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收入混库、虚增虚减财政收入等现象;加强对税收征管情况的监督,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情况实施再监督;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重点监督国有资源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等收入征缴情况。  (四)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坚持会计监督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选择关涉国计民生、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是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行业监管力度,采取全面检查、定期抽查和重点复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执业质量和综合管理等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力促规范会计中介行业执行准则和管理,推动会计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不断提升会计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完善方式方法,力求监督定位更准,会计监督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做到监管有侧重,又要做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站在财政管理者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建立聘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检查的人才库,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涉及面广、检查深入等优势,广泛了解财税政策、会计政策的执行效果,分析各项政策等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模板

监督编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时间:年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委托, 我站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为保证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 工作计划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黄牛山南侧,建筑面积 115000 平方米,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 ,工程造价 万元。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院 ,设计单位 司,勘察单位 司 ,施工单位 。 二、编制依据 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进行编制。 三、监督内容 (一)监督方式 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采用随机的方式进行抽查。包括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现场有关人员等。监督组每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抽查后,填写《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 本工程的监督抽查基本频次为不少于每月(季) 次。 (二)抽查重点 1、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及毗邻建(构)筑物的资料情况。 2.建设单位有无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 4.项目各方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责任情况 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执业资格情况。 6.监理单位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论证及审批情况。 8、新工人“三级教育”及办理“工伤保险”情况。 9、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10、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资料(安装告知表、验收表、安装资质、拆装方案等)及检测报告,群塔作业施工方案。 11、拆除工程的专项方案审批情况。 12、重点抽查监理等上报的深基坑边坡位移和沉降监测超限处理情况。 13、重点抽查监理等上报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存在问题,开展整改落实的情况。 14、高大脚手架(20米以上)的监理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情况;高大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 15、塔式起重机的基础、群塔作业情况;施工升降机笼门机电联锁装置;电动吊篮屋面机构的安装和独立保险绳的设置;物料提升机的控制室、停靠装置情况。 16、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 系统)、实行分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动作参数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17、“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情况。 18、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建立情况; 1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每月自评工作情况。 四、监督措施 1.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排除前或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施工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对监理企业及其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管理,违反规定的依照《办法》进行扣分;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诚信扣分。 2. 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 整改报告 ,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符合要求的,准予恢复施工。 3. 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拒不按照要求开展整改的,提请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要求工程各方配合监督的事项 (一)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站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由监督组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报分管站领导批准,在5个 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对不按规定申请办理中止施工,但项目实际处于中止施工状态且短期无法施工的,我站发出《拟中止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我站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二)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我站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由监督组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报分管站领导批准,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出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我站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监督组查验,符合要求的,报分管站领导批准,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对不按规定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但项目实际处于终止施工状态的,我站发出《拟终止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我站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后,监督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报站领导批准,在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三)施工单位向我站告知和登记的主要事项: 1、施工单位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产生、变化情况等告知我站监督组。 2、分包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工程项目的分包和专业承包情况告知我站监督组。 3.施工起重机械在安装或拆除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向我站监督组办理安装或拆除告知手续。 4.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5.大型施工用电设施投入使用,起重吊装施工及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卸作业前,脚手架搭设首层、 基坑开挖时,高大模板浇筑以及进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及时告知监督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作重点监督。 6.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周一将施工安全监理周报报送至神湾大道中48号之一质安监办公室,并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在评定后5天内将结果报监督组。 7.对我站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暂时停工通知书的要求,有关责任方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站。 8.发生事故后,有关单位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我站报告。 六、监督组织 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由 组成监督组。 七、本计划书同时送达知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附件: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签收表 附件: 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一)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1. 工程报建手续齐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各个环节所需的基础资料。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4. 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5.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要求 1.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3. 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其作业过程实施动态监理,建立以下四种制度: (1)建立专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制度。由项目监理部出具任命文件,指定专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每周核查一次,并将核查记录作为监理周报的附件报送我站。 (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首次上岗拍照留存制度。在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首次上岗作业前,与核查人员一起,在项目部门口拍照合影。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拍照留存制度。在施工作业期间,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每名特种作业人员在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拍照片不少于三张,以证实其到位作业。 (4)建立核查人员工作考核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核查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形成考核记录表,并登记存档。 4.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 规章制度 和安全管理架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执行规范标准,现场是否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7.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每周向我站报送安全监理周报。 10.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我站报告。 11.按时组织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施工进行到各形象进度阶段时,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评,然后监理方进行安全检查评价,并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填写相关表格: 12.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钢管脚手架扣件等进场后由监理见证抽检。 (四)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应取得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作为安全检查记录。 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4.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办理“平安卡”,未受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5. 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其作业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以下四种制度。 (1)建立专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制度。由项目部出具任命文件,指定专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将核查记录记入安全日志。 (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首次进场拍照留存制度。在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首次进场作业前,与核查人员一起,在项目部门口拍照合影。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拍照留存制度。在施工作业期间,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每名特种作业人员在项目工作过程中所拍照片不少于三张。 (4)建立核查人员工作考核制度,由项目负责人对核查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形成考核记录表,并登记存档。 6.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7. 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包、分包、专业承包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9.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0.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现场消防安全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检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12.施工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产权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起重机械顶升(加节)或附着后须经上述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并公示。 14.应编制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5.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未详列事项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总结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洋浦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探讨?

结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阐述了海南省当前地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应对措施,希望对地市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参考。1引言海南省是个海洋大省,有着较大的水运发展潜力,特别有着深水避风良港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以保税港区为核心的区域枢纽港、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基地、石油及天然气储备基地的建设,是“十一五”期间,围绕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洋浦“一港三基地”发展战略。随着港航产业的迅速发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任务也进一步加重。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地方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成为我们面临的迫切问题。2洋浦经济开发区水运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的强制性行政监督。根据海南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明确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范围: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出口路、国省道及省和国家立项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立项的专用公路项目新建、大修及改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省政府有关下放工程项目,如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市县立项的公路水运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目前,海南省成立了隶属于海南省交通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同时设立了海口分局、琼海分局、儋州分局、三亚分局负责履行各辖区省道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指导各辖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但各市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未建立。“十二五”期间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港口航道建设项目12个,其中国家立项2个,省级立项6个,地方立项4个,完成投资110亿元。洋浦港年吞吐能力达8694万t,比“十一五”末翻了一倍。“十三五”期间洋浦将继续实施港口航道建设项目6个,其中国家立项2个,省级立项2个,地方立项2个,预计投资81亿元,随着国家体制改革,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同时生产性码头的升级改造,升级改造项目均将由地方审批立项。洋浦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务空前加大,然而,洋浦未设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未开展过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履行质量监督职能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2.1仅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本着精简机构的原则,在2016年1月前未设立独立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经济发展局管理;设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为主,并划归规划建设局管理。经济发展局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均没有配备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开展水运工程监督工作须理顺监督机制、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2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及质量监督手续不完善水运工程项目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因项目业主重视程度不同,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和质量监督手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水运工程,以及部分非交通行业投资的水运工程项目如石化项目配套码头。这就导致工程建设工程中,参建各方履约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无法及时监管,部分单位质量意识不强,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频繁更换,部分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以及已完工的隐蔽工程未及时检查等现象,这些都从源头上导致了工程质量管理的缺陷。2.3无水运工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驻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是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的基础上,组织对水运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及施工工艺进行监督抽检,对完工工程实体进行检测鉴定。但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尚无具备水运工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海南省内具备水运工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也仅3家,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目前海南省内水运资质检测机构无法满足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洋浦要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引进具备水运工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建立地方试验检测机构,配合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以确保质量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2.4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洋浦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尚在起步阶段,社会信用体系还未有效建立,各方责任主体的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建设单位盲目追求最低价中标,市场恶性竞争客观存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被迫以低价签订合同,各方参建主体投入不足,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3洋浦经济开发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应对措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和责任。是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为快速、有效的做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保障水运工程质量的长效机制,洋浦经济开发区采取了一定的对策,并结合实践对水运工程监督制度提出了些建议:3.1理顺监督体制,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专家技术支持,政府采购试验检测服务根据洋浦未设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实际以及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洋浦交通主管部门引进了水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以专业技术人员加水运专家组成监督小组的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组为加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监督行为,编制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洋浦经济开发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事指南》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办法》;采购了必要的的行业技术规范、检测仪器及劳保设备等必备工具;同时针对各建设项目情况,制定了质量监督计划,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相关的工地试验室核查、质量安全综合/专项督查、交工质量鉴定、竣工质量核查等业务工作时,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委请专家或委托检测单位配合。3.2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构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为理顺建设程序,洋浦对水运工程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未批先建整治活动,基本完善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开工备案手续。对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以及主要管理人员责任进行了登记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是项目的核心组织者,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但在实际生产建设中因建设单位存在违反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资金不到位、招投标工作不规范以及赋予监理的权、责不统一无法发挥监理的作用等等不规范行为,引发一系列的违法建设行为。目前我国水运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社会监理是三级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因此需要重点管理,特别是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如:现场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满足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能否严格按规范和制定的计划实施监理,工作深度是否达到要求等。目前,针对水运建设市场上参建单位不规范的质量行为,洋浦采取了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招标投标管理、推选品质优质工程等行政措施进行加强管理。3.3建议从法规上建立水运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优化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时许多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做法,这项制度时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目前《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开工前须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制度,而《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仅要求港口工程开工前办理“开工备案”的行政服务事项,法规要求较低,参建单位重视不足,给行政监督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建议从法规上建立水运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公示制度,对未批先建的情况进行公示,追究责任。4结语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的政府管理措施,而水运工程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更需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随着“一带一路”的发展进程,洋浦水运工程有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省级及各地市级政府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通过结合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理顺监督体制、引入专家技术支持、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监督管理、建议建立施工许可制度以及转变水运工程质量鉴定方式等有效的应对措施,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希望对同类地市开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参考。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几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篇1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篇2   2011年是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开局之年,建设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良好的行政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优化,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形成依法形成的氛围。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评议作风、评议形象,促使工作作风较大转变。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建立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对执法典型事例进行公示。对违规违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同时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好的典型进行表扬。   二、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建设领域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以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从具体基础工作开始自下而上,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序,逐级排查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登记造册,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科室等详细内容,并实施公布,做到凡是没有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停止执行;另一方面,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实施主体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纠正。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并做到部门和上级部门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再次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条款、程序、期限和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和废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按法定程序予加以规范。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二是程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是,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领导集体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对于符合一般程序案件达不到听证的,我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的案件,认真制作听证告之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序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五是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为保证细化的处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杜绝违规操作,以不同形式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逐步形成了“集体审理、监督制约、执法回避、公开公示、责任追究、备案审查、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和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是省、市、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载体,作为城镇建设主力军,为更好地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下一步,要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深化完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三年上水平”城市建设首期任务的全面胜利。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篇3   行政执法机关是经济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确保行政执法机关执好法,行好政,关键是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了我县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我们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规定,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坚决清理没有执法资格的执法队伍,禁止行政执法队伍雇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大部份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单位均开通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实现网络化管理。近年来,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核准新发证632人,换发证380人。目前,全县有31支行政执法队伍,持有执法证人数共1012人,确保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考核、执法资格认证或暂扣、取消、注消执法证件等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三是举办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针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组织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授课,对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水平。近年来,组织举办了多期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我县共4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考核,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是做好各镇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各镇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近年来,共审查20多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确保各镇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目前,我县规范性文件已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一般性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三是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我县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的通知》,对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作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于2012年7月1日前实施,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基础,逐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一是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惠府办〔2010〕4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惠东县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惠东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等多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二是自2010年起,每年11月份起,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牵头,会同县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县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各行政执法单位先开展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根据每年案卷评查范围和标准,对本单位今年1-11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进行自查自评,评出得分。12月下旬,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类随机抽取3份以下的案卷进行评查,形成评查结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三年来,共抽查170多份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我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检查和监督。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政府报送县政府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20件,案件主要为环境保护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案件。从备案审查情况来看,我县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基本能达到合法公正的要求。四是开展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2012年,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县领导的指示,提请县府办印发了《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工作的试点单位;选取了县经信局、环保局2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全面梳理了自身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办事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编制了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运行。县经信局、环保局对本单位含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包括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序,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划分为具体的不同等次,原则上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次。经梳理,经信局共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环保局共4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2012年,提请县府办转发了惠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工作意见。县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评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2012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向我局报送了《惠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评分表,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社会评价等7大项目进行了评定,评查工作结束后,将考核情况报告县政府,作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正职考核的一项参考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局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监督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但是离县委、县政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较为薄弱。以我县为例,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有上千人,县法制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股只有2名工作人员,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有法制股室的不到一半,且法制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不能产生震慑作用。三是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在实践中,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社会组织的监督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   三、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大培训力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是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将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顶岗执法,杜绝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授权给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组织和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法制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立,配置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应明确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1-2名。加强对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设备条件,使其能切实履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考评等职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从社会各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指导其开展监督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是推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执法岗位,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制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审核、决定等行为相对分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使依法履职情况成为考核执法人员的主要内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五是强化人大监督力度。首先,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及时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抓好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   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首先,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其次,要加强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访、举报、申诉、控告、建议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而舆论监督,尤其是新闻舆论具有极强的监督作用,能及时反映出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公正执法。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几篇,一起看一下吧!   篇1   根据县 *** 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档案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域性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档案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档案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域性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执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路化、程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许可权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执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询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式要求,使程式意识深入人心,程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篇2   2011年是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开局之年,建设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良好的行政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 ***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优化,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形成依法形成的氛围。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评议作风、评议形象,促使工作作风较大转变。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建立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对执法典型事例进行公示。对违规违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同时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好的典型进行表扬。   二、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县 *** 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建设领域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清理行政许可专案。以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从具体基础工作开始自下而上,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操作程式,逐级排查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专案登记造册,明确专案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科室等详细内容,并实施公布,做到凡是没有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专案必须停止执行;另一方面,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实施主体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纠正。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并做到部门和上级部门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再次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条款、程式、期限和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和废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式和期限等按法定程式予加以规范。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式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二是程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是,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领导集体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对于符合一般程式案件达不到听证的,我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的案件,认真制作听证告之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式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五是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为保证细化的处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杜绝违规操作,以不同形式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逐步形成了“集体审理、监督制约、执法回避、公开公示、责任追究、备案审查、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和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是省、市、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载体,作为城镇建设主力军,为更好地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下一步,要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深化完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三年上水平”城市建设首期任务的全面胜利。   篇3   行政执法机关是经济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确保行政执法机关执好法,行好政,关键是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了我县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我们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稽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规定,稽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坚决清理没有执法资格的执法队伍,禁止行政执法队伍雇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大部份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单位均开通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实现网路化管理。近年来,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核准新发证632人,换发证380人。目前,全县有31支行政执法队伍,持有执法证人数共1012人,确保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考核、执法资格认证或暂扣、取消、注消执法证件等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三是举办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针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组织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授课,对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水平。近年来,组织举办了多期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我县共4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考核,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执行规范性档案的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是做好各镇 ***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的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各镇 ***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进行审查,近年来,共审查20多件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确保各镇 ***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合法有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档案有效期制度。目前,我县规范性档案已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一般性的规范性档案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档案有效期为2年。三是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我县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的通知》,对实施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基本程式、基本方法作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按照市 *** 的要求于2012年7月1日前实施,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档案的质量,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基础,逐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一是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惠府办〔2010〕4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惠东县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惠东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等多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二是自2010年起,每年11月份起,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县 *** 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牵头,会同县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县 ***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各行政执法单位先开展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根据每年案卷评查范围和标准,对本单位今年1-11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进行自查自评,评出得分。12月下旬,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类随机抽取3份以下的案卷进行评查,形成评查结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三年来,共抽查170多份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我局在县 *** 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检查和监督。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县 *** 工作部门和各镇 *** 报送县 *** 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20件,案件主要为环境保护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案件。从备案审查情况来看,我县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基本能达到合法公正的要求。四是开展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2012年,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县领导的指示,提请县府办印发了《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工作的试点单位;选取了县经信局、环保局2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全面梳理了自身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办事视窗等载体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编制了行政执法执行流程图,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执行。县经信局、环保局对本单位含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包括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式,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划分为具体的不同等次,原则上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次。经梳理,经信局共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环保局共4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2012年,提请县府办转发了惠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工作意见。县 *** 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评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2012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向我局报送了《惠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评分表,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符合法定程式、行政执法社会评价等7大专案进行了评定,评查工作结束后,将考核情况报告县 *** ,作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正职考核的一项参考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 *** 。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局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监督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但是离县委、县 *** ,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较为薄弱。以我县为例,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有上千人,县法制局作为县 *** 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股只有2名工作人员,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设定有法制股室的不到一半,且法制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不能产生震慑作用。三是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在实践中,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社会组织的监督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   三、工作建议   一是继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大培训力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是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将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顶岗执法,杜绝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授权给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组织和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法制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立,配置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乡镇 *** 应明确专 *** 法制工作人员1-2名。加强对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装置条件,使其能切实履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考评等职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从社会各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指导其开展监督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是推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执法岗位,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制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稽核、决定等行为相对分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使依法履职情况成为考核执法人员的主要内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五是强化人大监督力度。首先,要抓好规范性档案的审查工作。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 *** 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档案,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及时向 *** 提出监督意见,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抓好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   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首先,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其次,要加强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通过 *** 、举报、申诉、控告、建议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而舆论监督,尤其是新闻舆论具有极强的监督作用,能及时反映出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公正执法。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切联系,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了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对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形势1.1质量监督管理任务加重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所有的建设工程无论大小,都需要对其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在现代建设工程中,由于建设技术水平的日益提升、项目高精尖化趋势明显,加上绿色、节能、环保等社会发展新要求,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监督的项目、内容、规范以及技术含量等更为复杂,进一步加重了质量监督管理的任务,当前监管水平、能力需要更新。1.2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质量监管人员素质优劣,就当前质量监管人员队伍来看,许多质量监管人员是由其它岗位转职而来的,专业的理论知识不足,或者没有相应的质量监管经验,加上质量监管体制的不健全,无法有效约束质量监管人员行为,导致实际质量监管工作中出现许多疏漏,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给建设工程安全埋下严重隐患,不利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1.3 质量监督管理模式陈旧落后在近些年来,虽然质量监督管理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从整体上来说,沿袭的依然是过去的监管模式,主要将工程项目作为监督单位,对其进行定点监督。在这种监管模式下,监督资源是平均分配到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上的,对于重点环节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对工程相关方面质量行为的监管,监督偏重于微观单个建筑质量,缺乏宏观层面的质量把控,无法形成长久有效监督机制,限制了质量监督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1.4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存在问题在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监管机构只具有质量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对于监督工作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只是警告、停工整改,并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许多建设单位依旧会我行我素,对监管机构意见置之不理,从而妨碍了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质量监管机制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环境的要求,人才资源短缺、与市场和招投标管理的脱节等问题较为严重,也会影响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2、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2.1 改变传统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环节多等特点,在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中,如果采取与监理相同的全过程监督模式,必然会导致监督力量的分散,影响质量监督的效果。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要改变传统模式,采取针对性抽查的方式,把握工程质量的重点所在,深入到现场,对现场的管理人员资格、现场管理情况、工程技术资料以及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各方面内容全部达到质量控制的标准,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由于质量监督人员数量的有限性,为提高质量监督的效率,需要改变重视单个工程质量的监督模式,转而关注宏观质量的控制,通过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调查了解监督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还需要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质量问题的多少、严重性,逐一解决问题,从而实现质量监督水平的提升。2.2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良好的质量监管体系,有助于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使质量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保证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此,首先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对质量监管涉及的技术、业务等制定明确的标准,规定质量监管工作的流程,使质量监管工作规范、统一。其次,要改变传统层次验收的方式,展开质量巡查工作,从更多的角度来发现质量监督问题,提高监督的全面性、深入性。第三,在质量监督中,不仅需要对建筑实体加以监督,还需要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各参建方的不合理行为,提出改正意见,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第四,重视不良记录的管理,在质量巡查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地记录各参建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规定要求加以公示,确保质量巡查工作作用的充分发挥。2.3 利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强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在工程质量监督中,要提高监督人员对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根据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手段,有效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进步。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虽然质量监督机构也是行政执法机构,但与公共机关等执法机构有很大差别。为此,质量监督机构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通过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保障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增大工程质量的违法成本,减少各方质量隐患行为,有效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2.4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人才培养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质监人员作为执行者,其素质高低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人才的培养,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质监人员对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水平,使其具有现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质检的各种仪器设备,及时、准确的发现建设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思想政治、法律法规以及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培训,增强质监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严格执法、廉洁奉公,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2.5 强化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发挥着重大作用,针对当前监督人员不足、现场监督容易疏漏的情况,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比如摄像监控系统、数据库等,可以将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资料以文字、图形、视频等方式全部保存下来,实现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质量、安全以及消防等方面的远程监督,有效降低质量问题发生的概率。同时,利用信息化办公,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为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2.6 重视内部的督察工作在工程质量监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由监督人员因素导致的,对此,需要建立内部督察机制,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对监督人员的行为进行督察,避免出现把关不严、不公正等情况,有效约束监督人员行为,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从而保障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3、结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建筑行业不断进步下,新形势下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分析当前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是当前建筑行业应当重视的工作。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一、注重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完善群众监督机制 一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方便群众监督。市委组织部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等情况认真记录,报分管副部长、部长阅示后,派专人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和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中聘请了40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并制定出台了《大丰市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及工作要求。我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干部监督信息员对干部任用工作和科级干部廉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社区生活表现监督制度。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通过设立社区宣传栏、开辟电视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途径,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聘请领导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8名离退休老同志、社区代表为社区监督员,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宽了掌握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的渠道。今年以来,我市科级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止,收到明显的成效。 二、“五法”并举,积极创新新提拔干部教育形式 积极创新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形式,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XX年以来,共有137名新提拔干部接受了教育,促进了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一是警示教育敲警钟。赴看守所、监狱,参观关押人员的居住和劳动场所、听取情况介绍,对违法犯罪的蜕变过程和给家庭、个人、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深入剖析、反思。二是集中谈话提要求。告诫干部强化政治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思想境界,认真落实“八荣八耻”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勉励干部家属发挥“贤内助”、“廉内助”作用,吹好“枕边风”,切实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三是廉政表决心。集中签订《廉洁从政书》,向组织庄严宣誓,表明“廉洁从政、清正做官、清白做人、勤奋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决心和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诚心。四是共签公约常提醒。夫妻共签《家庭廉政公约》,引导新提拔干部及家属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净化家庭环境,营造廉洁家风,建设和谐家庭。五是撰写心得谈体会。撰写教育的体会和收获,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效果,并有选择的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登载、点评,以此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上,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截止目前,受教育的新提拔干部中,未发现任何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映。 三、建立四项制度提高干部监督信息员监督实效 今年,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48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加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效能,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网络。为保证干部监督信息员的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确立了四项保证制度。 1、联席会议审议制度。利用每季度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机会,将梳理汇总后的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与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信访局等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单位进行联络与沟通,对一些经过初步验证或有待进一步核实的情况进行审议,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2、监督意见函询回复制度。对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组织名义进行质询,要求干部在规定期限就具体问题向组织作出负责的书面解释和说明,从而达到提醒教育干部的目的。 3、跟踪督办制度。在认真分析干部监督信息员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和核实,确定重点人员和问题,由组织部门发出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如期改进的,则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4、公开听证制度。对干部监督信息员反映问题较多或有较为严重问题的单位,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干部监督信息员、部分群众和该单位负责人参加,请该单位负责人就存在问题向大家作出解释,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 近期工作思路及做法: 一、继续推行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 在建业社区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对社区监督的范围、对象和内容等进行完善和充实。力求做到“三个扩大”,即扩大干部监督范围,将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从试点社区向育红、健康等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推广。扩大干部监督对象,在将社区范围内的科级干部作为监督对象的基础上,将监督对象扩大到股级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扩大干部监督内容,将社区监督的内容从社会圈、生活圈、家庭圈和社区公德等四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向更高的要求延伸,同时将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以及干部任前公示进社区。 二、对镇科级干部住勤情况进行督查 认真贯彻落实大办发[XX]39号《关于印发乡镇领导干部住勤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乡镇干部的作风建设,会同市纪委对镇领导干部住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镇机关夜间值班情况和镇三套班子住勤、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全市干部任用工作、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为全面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情况,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检查前将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各基层党委(组)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组采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民意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多方位了解执行情况。检查中把是否坚持《条例》规定的6项原则、6条标准及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作为重点。为广泛听取群众反映,到每个单位检查时都将在醒目位置张贴《检查公示》。检查结束后下发检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四、服务大局,做好重点工作督查及干部审查的有关工作 1、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督查。下半年重点参与了城市拆迁拆违、社区封闭管理等工作的情况督查。 2、认真做好人民来信和信访户调查处理工作。对人民来信和信访户反映的每个问题都做到认真对待、严格审核、慎重处理,对来访者都热情接待,对照政策给予合理的解释,并针对信访人的不同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答复意见。 3、严格审核干部的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对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时间提出不同意见的干部档案,会同有关科室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主导意见,提请领导研究确认。

如何加强街道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学习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廉政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通过每周学习会,对党员干部进行各种典型题材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同时,组织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到优秀党建工作单参观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打造党建品牌。二是多种方式提醒。街道各社区、部门干部职工以《党章》、《廉政准则》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通过政务易平台定期给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向干部发放县检察院编印的《法制宣传读本》,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手册在手,廉洁在心。三是创新教育机制。组织纪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召开干部监督会议,建立即时沟通、即时处理的机制。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与干部谈话,及时沟通思想,纠正偏差,指出错误,限期改正,促进干部自律。同时,对干部在岗位调整、受到处分、群众有反映、民主评议较差和年度考核结果较差等情况下,领导及时进行谈话,进行警示教育。

干部监督工作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1.认识欠缺陷入误区。在“四种形态”提出后,一些人误认为反腐败的力度会减弱,所以放松了纪检的督促力度,也有个别干部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含义一知半解,依旧采用旧套路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些都是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的表现。2.对监督惩处力度定位不清晰。在一些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中,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割裂开来,片面强调某一种形态而忽视其他,有的单靠批评教育,有的刻意抓大放小,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没有形成清晰标准喝规范,甚至出现办人情案。3.责任担当欠缺,缺少主导核心。“四种形态”前面的“监督执纪”四个字,容易让一些党组织认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组织无关。因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未主动去承担其“主体责任”,这容易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时,出现领导不重视,其他科室不配合,容易造成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致使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陷入被动状态。4. 兼职太多,工作压力大。在基层,纪检组织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强,后勤保障跟不上等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与单位同事相处已久,在处理一些问题上不能完全照章办事。而且纪检监察干部分管多项工作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任务繁重,难以凸出“主业”,工作的压力容易让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疲倦感。

为什么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020202 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一是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需要。干部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干部的环境,建立一个使干部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而加强干部监督,是保证这一机制能够健康运转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在用人问题上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干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保护干部,防患于未然的需要。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仅仅依靠选拔前的考察是难以了解干部的全部情况的,还必须有一套完备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作保证。广泛借助各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成果,多渠道、多层次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防止或减少干部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将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是十分必要的。三是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需要。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执纪执法部门管不到的干部,或确有问题,但一时又查不清的干部,组织部门可以及时给予告诫,还可以及时建议调整他们的职务和工作,从而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达到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目的。 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不仅负有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也有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职责。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管理工作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

如何才能做好干部在工作之余时间的监督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干部工作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干部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笔者认为干部监督工作要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为契机,结合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突出以“四个转变”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突出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集体监督的转变 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等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意识。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具监督便利,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逐步建立与《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 二、突出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转变 工作时间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官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在“工作圈”的正常运用。事实证明,在工作中管不住“小节”,必定要丧失政治上的“大节”。因此,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工作能效,也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按正规程序实施的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更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以脱离和超越监督的范围和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 三、突出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具体表现为:对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领域,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这种事后监督,是典型的被动监督、消极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最终造成不良后果。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相互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 四、突出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诫勉谈话、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解决干部监督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为什么要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干部工作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干部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笔者认为干部监督工作要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为契机,结合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突出以“四个转变”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突出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集体监督的转变 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等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意识。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具监督便利,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逐步建立与《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 二、突出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转变 工作时间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官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在“工作圈”的正常运用。事实证明,在工作中管不住“小节”,必定要丧失政治上的“大节”。因此,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工作能效,也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按正规程序实施的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更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以脱离和超越监督的范围和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 三、突出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具体表现为:对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领域,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这种事后监督,是典型的被动监督、消极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最终造成不良后果。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相互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 四、突出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诫勉谈话、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解决干部监督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怎样更好开展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以“民主性”提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公信度  领导干部是一级地方和单位组织的掌权者,无论是基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还是反映发展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的要求,民主都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核心法则。民主也是影响和决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核心要素,领导干部选拔过程充分体现民主,任用结果充分反映民意,可以认为是获得公信度的必要条件。近些年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扩大民主方面取得了值得肯定的进展。民主的范围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面扩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由少数人在少数候选人中选拔干部”的情况;民主内容的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四权”予以明确;民主的效能进一步增强,相关群众意见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得到应有的重视。  然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还存在民主“虚位”的问题。一是某些民主程序及规则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例如,产生考察人选的民主推荐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起始环节,但在许多地方及单位的实际上操作中,事实上存在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或潜规则,即民主推荐之前便由个别或少数领导内定人选,民主推荐这一至关重要的环节形如虚设;又如,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选任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一把手”专权或独裁现象,“一把手”意志压抑甚至取代了民主,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流于形式。二是干部群众的“四权”尚未落实到实处。群众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环节只参与过程而不知结果。早在2000年颁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所提出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至今仍在“探索”之中;选拔过程中考察阶段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参与人员,局限于同级或下级领导干部范围,一般群众的参与权受到限制;而且,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仍具有传统的封闭性、神秘性特征,公开的范围不广、内容不多,初始提名、酝酿和决策等关键环节基本上是封闭操作,一般群众由于缺乏信息而难以行使监督权。三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本身,在涉及相关群众和参与人员民主权利的问题上,还缺少具体的细化规定,导致某些环节的实际操作出现偏离民主的做法。  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公信度需要从多方面强化民主性建设。  首先是在选拔任用各环节扩大民主。选拔任用全过程涉及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这些环节都有一个如何扩大民主的制度完善问题,也都有一个如何落实参与者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问题。其中,扩大初始提名的民主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初始提名这一环节达不到规范、民主的要求,即使在其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上执行再严格,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还是有缺陷的”。[1]事实上,“近年来查处的用人腐败案件,很多涉及这一环节”。在这一环节需要明确提名主体、规范提名形式及程序、合理界定提名责任,并着重加强该环节的民主和监督,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以预防出现“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  其次是强化选人用人的问责制度。问责是民主应有之义。中央于2010年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其它3个相关法规文件,标志选人用人的问责有了法制基础,这套问责制度应该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际工作中予以严格执行。由于《责任追究办法》主要适用于对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程序和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而对领导干部任用之后(包括“出事”之后)反映出的用人失误问题缺少问责规定,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补充研究和制定针对后一种情况的责任追究办法,形成选拔任用“事中”、“事后”配套的完备的问责制度,使之产生令人敬畏的威慑力,从动机上抑制和从结果上避免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再次是重视程序和规则的细节设计。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细节往往会直接影响成效。例如,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环节,所安排的“划票”场所是否隐秘,个别谈话的内容是否保密,所给定的思考时间是否宽裕,诸如此类的细节,见微知著地反映出民主程序只是一种形式还是具有真实意义,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推荐、考察结果的真实性。  此外,加强选人用人者思想认识上的民主意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属于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行为,相关群众有权利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参与其中。党管干部并不意味着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可以代替或代表群众决定领导干部,而是指按照制度规定以及民主参与方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既然是公权行为、制度行为和民主参与行为,选人用人者就不能以个人意愿凌驾于公共利益、群众意愿之上。  二、以“公正性”提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公信度  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曾提出著名论断——“正如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公正性无疑具有重要价值意义。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包括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两个分析性概念,程序公正是指选拔过程的政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的公正性,结果公正指的是最终任用结果的正当性。对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来说,公信度直接取决于结果公正性,而结果公正性很大程度上又依赖程序公正性——尽管程序公正并不完全保证结果公正,而且,由于存在认知上的“公正过程效应”,参与者即使面对不如愿的结果,如果认为程序是公正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不如愿的结果。因此可以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公正尤其是程序公正是提高其公信度的重要条件。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选拔任用各环节一系列有关程序公正的原则、程序、方法及规则。这些以党内法规文件形式确定的程序、方法及规则,对于促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提高公信度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制度保障。同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公正问题。  其一是选拔任用某些条件的不公平问题。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一般包括政治要求、能力要求、任职年限、文化程度、身体状况以及年龄等,其中年龄条件存在一些质疑。对于年龄条件,从机会平等角度来看似乎有失公平,从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来说又有其合理性。存在的不公正问题主要在于:许多地方和单位硬性规定青年干部的指标,而且为了标“青”立异,追求年轻化攀比,刻意物色80后领导干部,个别地方甚至提拔出90后处级干部。这一问题在网络舆论中引起了强烈的公众批评,直接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二是考察评价的有失公正问题。对民主推荐及党委研究后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是选拔任用的一个主要环节,考察方法包括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要求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由于考察评价被考察对象缺乏具体标准,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局限于相关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工作量大,大量的工作又要求组织部门派出的二到三位考察人员在短短的几天内完成,这就客观上难以保证考察所获信息情况的全面性、深入度和准确性,进而有可能产生考察结论的公正性问题。  其三是民主测评的真实性问题。民主测评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性制度安排,也是相关群众在考察环节行使参与权的主要途径。任何一项好的制度,如果制度设计不够精细,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达到理想效果,民主测评同样如此。民主测评是人对人的评价,而当一个人对他人进行评价时,主观上或多或少地会有个人价值偏好、关系亲疏、利害关系等非公正因素参杂其中,客观上还会受诸如首因效应、近因效应、晕轮效益、投射效应、从众效应、刻板效应、情感效应、暗示效应等自身心理效应的影响。在这些主客观因素影响下,如果再加上对被评价者的情况不了解或不太了解,民主测评的结果就有可能失真,由此一定程度上导致评价和考察的不公正。  研究和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公正性问题可以有两种思路:  一种是制度建设思路,通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此优化和强化选拔任用制度的机制,解决程序公正性问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八字方针”,可以说是当今人事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普遍法则,既是国外先进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般规则,也是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确立一条基本原则。优化和强化选拔任用制度机制,要求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有侧重地贯穿、渗透于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程序及规则之中。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的规定上注重平等原则,尽可能避免以年龄为硬条件,对于非常规破格提拔青年干部应制定更高的德才标准,力求选人用人条件的公平性。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充分体现公开原则,有关选拔任用程序、规则、选人用人标准以及被选人选、考察对象的信息,尽可能完整地预先公布于众,切实做到程序公开透明、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开透明,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使群众实现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阶段,进一步扩大竞争性选拔的范围,扩大差额幅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探索多样化竞争性选拔方式,积极发挥竞争在领导干部选拔中的效用,并使群众在参与竞争性“择优”的选择过程中产生参与效力感(这种参与效力感能提高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另一种思路是研究和解决选拔任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息公正问题。经济、政治、社会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常常会导致选择或决策行为失误,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的“逆向选择”。 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选人者掌握选任过程的绝大多数信息,参与群众了解的信息量既少且滞后,候选人对自身的情况掌握上具有充分的信息优势,选人者、群众、候选人对选拔任用过程发生的各种信息的知情范围和程度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4]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多种信息不对称情况。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群众可能对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要求不了解、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太不知情,而组织部门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信度和效度也难以评定;在考察环节,征求意见谈话中获得的某些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识,考察人员对被考察对象情况掌握得不完整、不深入、不准确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运用相关理论进行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此类问题的技术方法。例如,事先向参与推荐、测评人员提供充分的信息,对参与推荐、测评者进行必要的评价行为能力培训,安排推荐、测评者在隐秘的环境条件下和充裕的时间条件下进行推荐、划勾,由此从细节设计上保障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达到真实性最大化、偏差度最小化。  三、以“科学性”保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公信度  科学性是一个广泛使用、却又难以准确定义的概念,其一般内涵是指在认识事物联系与发展的规律性基础上按照客观规律办事。选拔任用的科学性是指按照人才评价、识别、选拔的一般规则和客观要求来选任领导人才。笔者认为,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包含规范性、制度化、先进性三个要素,规范性是指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及规则的确定性,制度化是指选拔任用的各种规范形成结构化规制并依制行事,先进性要求选拔任用的规范性制度具有优越性并与时俱进。  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历程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尤其是近10多年来,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内的20多项党内法规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诸多环节以及问责等作出了规范性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在选拔任用的实践探索中——无论是竞争性选拔任用还是常规性选拔任用,都对某些传统方法进行了改革与创新,相对先进的人才测评和选拔的技术手段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制度的先进性特征有所显现。  尽管如此,由于制度本身仍处在破旧立新的变迁过程中,现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的科学性还存不少不足之处。  一是规范性不够细化、严密和周全。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网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7项要素(被任用干部形象、干部标准及政策、制度、实际做法、政党制度、执政党形象、干部群体形象)中,选拔任用的“实际做法”要素居于首位。[5]虽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基本环节都有了党内专项法规或专门条款,但某些环节的规范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的细化规定,缺少实施细则,某些流程或事项的操作甚至缺少必要的规定,如选拔任用标准、提名的程序及规则等,这就使得实际做法中出现一些“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是制度本身缺少配套的保障措施和约束机制。某些单项制度及其规定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的保障性配套措施以及刚性的约束性规定,保障性配套措施缺位会使制度实施中出现弹性空间,同时也会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效,而刚性约束机制的缺乏可能使制度实施中的弹性空间偏离预期方向。尤其是在责任追究问题上,如何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责任主体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不履行责任者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都还没有明确、具体的相关规定,这势必会使问责制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制度与时俱进的先进性特征不明显。科学的制度应该具有时代先进性特征。一直以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关注的是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强调顺应国情,注重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另一方面,这一思维定势和改革路径依赖,往往忽视了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时代特征审视,遮掩了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国际视野,使得制度在革旧鼎新中反映时代特征的先进性相对不足。  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的科学性建设应该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系统、深入研究选拔任用的规律及理论。笔者在查阅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文献中发现,发表在期刊上的相关论文并不多,而且数量不多的相关论文中,绝大部分发表于非核心期刊,主要由在校研究生和组织部门实际工作者所撰写,由学者撰写的有理论分量论文少之又少。这一情况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以往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主要依靠的是来自于实践探索及经验的“实践理性”。笔者认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与其它体制改革一样,除了来自于实践探索及其经验的“实践理性”之外,还需要来自于理论研究及其成果的“理论理性”,有必要深入研究改革的时代特征及发展趋势、选人用人一般规律等普适性论题,同时借助于参与民主理论、程序公正理论、竞争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标准理论、人才测评理论、人事心理学理论等多学科的相关理论工具,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设计。  二是适当借鉴外部选人用人的优胜之处。无论是国内外的企业界,还是先进国家的公共部门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系统,在选人用人方面都会有一些优胜之处,而优胜之处往往反映了当今时代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也是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在选人用人实践中的有效应用。结合我国的政治国情和党政组织特点,适当借鉴他国和企业界的优胜做法,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先进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选拔任用的规范性制度建设。如前所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性制度,但这套制度体系内部的相互衔接、配套还有待于完备,有些制度规定还需要细化,制度及规定的执行中还存在偏离规范的问题,保障制度有效实施的约束机制还有待于完善和强化。因此,后续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深化改革,仍然需要从科学性视角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怎样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改进检查办法,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可调阅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约请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认真贯彻《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职前公示制度。加强和改进“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名举报的,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积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形成群众对干部监督的有序参与机制。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对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件,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为什么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0�2�0�2�0�2 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一是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需要。干部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干部的环境,建立一个使干部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而加强干部监督,是保证这一机制能够健康运转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在用人问题上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干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保护干部,防患于未然的需要。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仅仅依靠选拔前的考察是难以了解干部的全部情况的,还必须有一套完备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作保证。广泛借助各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成果,多渠道、多层次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防止或减少干部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将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是十分必要的。三是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需要。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执纪执法部门管不到的干部,或确有问题,但一时又查不清的干部,组织部门可以及时给予告诫,还可以及时建议调整他们的职务和工作,从而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达到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目的。 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不仅负有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也有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职责。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管理工作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

如何有效推进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克服“监督是不信任、是障碍”的错误观念,自觉摆正公仆位置,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提高认识  监督活动的开展,首先取决于监督意识的树立和强化。因此,加强监督工作,必须从解决认识问题入手,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监督理论教育,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观念,从根本上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克服对监督工作的消极、被动、抵触情绪,为加强监督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监督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提高认识首先要提高对权力的认识。领导干部虽然拥有权力的使用权,但不能改变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属性。各级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始终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义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绝不能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用来谋取个人利益。  其次,要提高监督权力运行的认识。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权力的运行必须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作为权力的主体,每一个公民都应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发,理直气壮、积极主动地监督权力的运行。虽然在现阶段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决不能因此丧失信心,更不能自动放弃监督权。作为行使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深刻认识监督与信任、监督与爱护的关系,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克服“监督是不信任、是障碍”的错误观念,自觉摆正公仆位置,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权力观教育,不断增强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规范、长期、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创新监督制度,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也应看到,当前,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制化进程较慢、临时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等问题,同时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我们一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完善立法的关系、依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根据当前权力构成、运行情况以及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强相关监督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加快监督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同时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实施纲要》的细则和办法,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罢免和辞职等制度。  加大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不良行为。  创新办法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根据权力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一定时期内腐败现象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手段、拓宽渠道,讲究策略、创新方法,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要坚持兼顾全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监督全体党员干部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一把手”的监督;在开展一般监督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行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要坚持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层面。要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使监督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坚持八小时内监督和八小时外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情况。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其它监督相结合,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重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增强监督效能。要坚持查处大案要案与治理违纪案件相结合,既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又重视治理干部廉洁自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严厉惩处  受到惩处是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监督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严厉惩处作为促进监督的有力武器,严厉打击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使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以此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形成“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社会效应和心理约束机制,促使那些正在走向腐败的人悬崖勒马、痛改前非。  同时,要通过警示诫勉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大家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整合资源  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并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分散、隔离的状态,没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搞好监督工作,必须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相互协调、彼此配合、信息畅通、优势互补的整体合力。要切实加强监督主体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坚持用法律法规规范各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着力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监督主体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的监督网络,避免监督工作中的交叉、缺位、推诿、扯皮等现象。要有效整合监督信息资源,建立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监督主体的效能,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在权力运行中得到顺利实施。

如何抓好干部事前监督工作

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事中、事后的干部监督工作已步入了正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如何进行事前监督仍然在探讨之中。当前,大力加强干部事前监督工作力度,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变被动的事后监督查处为积极的事前防范,是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作,防微杜渐,遏制滥用权力不良现象发生的重要手段。要做好干部事前监督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强化”。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思想预警重视思想教育,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始终坚持事前监督、预防为主,寓干部监督于干部培养教育之中,常抓干部的预警教育,做到常敲警钟、常提醒。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实行述学、评学和考学制度,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如何开展干部监督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干部工作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干部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笔者认为干部监督工作要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为契机,结合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突出以“四个转变”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突出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集体监督的转变 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等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意识。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报告

1.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报告范文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GJ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如何开展基层执法监督工作

  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了执法监察工作新的内容、要求和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好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更深入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兴国县监察局在不断巩固、规范、完善自身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矿业监察管理、教育乱收费等形式多样的执法监察工作,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与质量,解决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了政令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为此,兴国县监察局在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执法监察良好氛围  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法监察直接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所涉及的问题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其行为不仅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坚持做到思想上有观念,目标上有要求,工作上有安排,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对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积极宣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具备了两种职能,执法监察的内容、要求也得到了不断拓展,实际工作中,由于个别单位、部门的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任务、责任缺乏了解,误认为执法监察介入各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是“超越权限”,束缚人们手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种不良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监察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执法监察职能时,应与时俱进,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不断深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要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十分重视,把执法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上级纪委年度的考核中执法监察工作占了较大的比重。为此,在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考核并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早安排,要求对执法监察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明确立项内容,报县委、政府审定,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从而有效地促进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要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针对执法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一方面注意从思想教育入手培养执法人员为经济建设的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败意识。同时,每年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自学,鼓励大家在干中学,学中干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纪检干部的要求,初步了解和掌握执法监察工作基本理论和工作技巧,为基层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握方向,正确处置,注重执法监察工作实效  在基层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不同于其他之处,就是要把执法监察工作与当地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不断深化对执法监察职能内涵的理解。执法监察不能光靠上级每年部署的几项监察项目去被动工作,而是要主动出击,凡是阻碍经济建设、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都应当及时纠正、制止在萌芽状态,在这种新情况下,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运用执法监察手段,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建设服务,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应从以下三个字上下功夫。  1、选题立项,紧扣一个“准”字。执法监察能否顺利展开,达到预期目标,准确选题立项至关重要,在基层开展的执法监察与上级统一部署和开展的专项执法监察在选题立项上有很大不同,其对象和内容是可以选择的,有较大的主动权。为确保开展执法监察取得成效,在选题立项上,既要体现多样化,具有代表性,又要紧紧抓住一个“准”字。具体来说,就是紧扣三点:一是围绕热点;如新农村建设问题,针对我县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物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等情况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通过执法监察为我县新农村建设节省资金近270多万元,收缴违规资金60多万元,查处违纪案件3件,立案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突出重点,年初,针对我县遭受罕见冰冻灾害的实际,为了减轻灾害和帮助灾民生产自救,配合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围绕“十保一平安”的工作要求,与供电、安监、农业、林业等单位就抗灾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开展了执法监察,对这一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破解难点,长期以来,违法违规批地建房,特别是乡镇的违法用地现象较为普遍,纠正、查处和制止违法用地是一项比较棘手的工作,对乡镇一级的违法用地的处理尤为困难。为此,对土地这一难点问题开展了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县国土局违规出让将军大道明德小学门面两侧土一案,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追缴非法所得38余万元,土地价款补差200万余元,处分干部2人,纠正和查处了失职、渎职行为,有效遏制了当前违法用地势头。  2、开展检查,狠抓一个“快”字。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执法监察能否取得实效的重点,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发展情况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要狠抓在执法监察执纪上的严肃性,应在“快”字上下功夫,一是方案、政策规定及时。执法监察项目立项后,对监察的内容做出周密的安排。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同时要适时公开政策界线,以促使被监察单位自觉地参与到执法监察中来,以达到事前监督的目的;二是组织检查及时。组织大规模检查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及时的组织实施,否则就会影响执法监察的效果,如在村级资金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中,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了个别乡镇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问题,我们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分成多个检查组到各单位、各乡镇进行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良现象;三是立案查处及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要采取“短平快”的方法,及时立案迅速调查,果断处理,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限时到位,真正体现出执法监察的威严,从而达到对违法违纪人员的震慑作用。  3、纠正处理,突破一个“情”字。执法监察处理能否适当,是衡量执法监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处理干部不是执法监察的最终目的,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对违纪人员处理既要准确又要适当,既要让当事人受到教育,又要对其他人起到震慑作用,注重社会效果,使被查出来的问题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一是要依法不依情,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的问题,多数都是单位集体违法违纪问题,而要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不仅当事人想不通,被查的单位许多干部职工也想不通,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应受到党政纪的处分,这就要求必须依法不依情进行处理;二是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对违纪的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时,要注意运用以理服人,以情感之。具体说来就是向其指明其行为违反了哪方面的法律、法规,应承担什么责任,在追究其责任的同时,也要向其宣传处理人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使其能正确对待处分,做好以后的工作。  三、理顺关系,改进方法,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执法监察职能的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保证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还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执法监察与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关系。在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侧重发挥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重点查处监察对象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而不能代替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二要正确处理好统筹兼顾与抓重点的关系。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的前提下,每年还要结合地方和部门的实际,集中力量开展一两项执法监察项目。在目前条件下,这些项目要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就必须认真组织,抓紧抓好,项目立项不能过大、过难,但必须有代表性,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性,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力度,合理安排力量。三要正确处理好监督检查与查办案件的关系。执法监察要树立办案意识,重视办案工作,始终把案件查处的着眼点放在加大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上。在做法上,一是所查案件是执法监察的内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大多是群众反映强烈,党政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查与改紧密结合,以监察建议形式纠正和改进监察对象的不规范行为,力求查处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片。进一步树立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扩大执法监察的影响力。  四、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充分发挥长效监督作用  体制、机制建设是执法监察后续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应当遵循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等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方面的作用,着力加强制度环节的工作,推动执法监察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努力把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查纠相关单位、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还要注意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既要注意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和部门利益制度化等问题,又要及时发现现行制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轨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要完善机制,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及时提出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完善制度的建议,督促整改到位,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注重理论研究与创新。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执法监察工作规律,改进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行政监察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形成与其他监督形式相互补充的有效机制,积极发挥执法监察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建立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员、纪检员等三大员的作用,促使执法监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五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察,严格内部管理,实现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

浅谈如何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实践证明,做好干部工作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干部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笔者认为干部监督工作要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为契机,结合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突出以“四个转变”为重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突出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集体监督的转变 一个单位的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不是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对领导班子集体的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等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意识。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具监督便利,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因此,要通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在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逐步建立与《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 二、突出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转变 工作时间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官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在“工作圈”的正常运用。事实证明,在工作中管不住“小节”,必定要丧失政治上的“大节”。因此,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工作能效,也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按正规程序实施的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更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以脱离和超越监督的范围和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 三、突出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具体表现为:对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领域,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这种事后监督,是典型的被动监督、消极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最终造成不良后果。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相互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而在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 四、突出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的转变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诫勉谈话、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解决干部监督工作的“先天性”不足。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第二章 监督工作计划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应当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本级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五)其他监督活动。监督工作计划应当明确监督议题、监督形式、承办机构、实施时间等内容。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按照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确定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年度监督议题的建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求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或者提出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应当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的建议。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应当对监督议题的建议进行汇总,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提出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方案,提请主任会议决定。监督工作计划的方案应当包括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的项目、理由、重点、时间安排和协助常务委员会此项工作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等。常务委员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由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主任会议根据实际需要或者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可以适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并由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及时通知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事机构。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同时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考验。我们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来高。新的形势对税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领导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下面就如何当好一名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谈谈个人的一点体会。    一、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加强学习,自觉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经济、科技、金融、历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当前,尤其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去。要积极参加班子中心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班。通过完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活动的有效开展,真正形成主动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要在主题教育上下功夫。主题教育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种有效形式。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两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拒腐防的能力。当前要突出和强化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两个“务必”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四是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在教育的形式上要生动活泼,灵活多样,除组织学习、开会、听课外,还要多组织一些报告会、演讲会、交流会、讨论会,多开展一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贴近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和思想实际的活动,增强主题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调查研究和转变作风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新情况、新问题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就难于开展,更谈不上创新,良好的形象就无法树立。调查研究同时也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工作要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必须做到掌握上情,吃透下情。当前,要不断结合新的实践,加深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思考,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新的条件下,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趋势;探索依靠群众力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形成及时发现揭露和处理腐败问题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探索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力措施。既要以务实的作风搞好调查研究,又要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要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打铁先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现在反腐败斗争十分激烈,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腐败分子企图拉拢、腐蚀的对象,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树立起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以自己清正廉洁的模范行动,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五要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在部署工作时,明确分工,量化标准;在部署工作之后,跟踪督查,加强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逐个加以解决。对重点任务,要排出进度,落实责任,限期完成。在工作中要一种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干面对困难、正视矛盾,既要有敢闯、敢试、敢干、敢为人先的勇气,又要有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当前,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同时,要进一步抓好源头治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执法监察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时要始终坚持标准要高监管要严、制度要全。 第一,标准要高。纪检监察干部同其他干部一样,都是党的干部,只是分工不同。由于职责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是个体综合素质要求要强。就是要真正具备“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素质。二是工作要求标准要高。就是要培养一种“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感到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三是管理监督要严。就是要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第二,监管要严。要强化监督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克服不愿接受监督、没有人敢监督自己的思想和倾向。树立“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观念,加强对自身的监督。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加强管理。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应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强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用严格的管理约束监督干部。同时,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都要管紧,严格要求,要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第三、制度要全。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障。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工作制度作保障。当前,要着力完善三项制度:一是责任追究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督查通报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督促检查,发现情况要及时批评纠正;三是考评激励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考评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案,细化、量化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结果的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将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三真”。 一是坚持求真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克服心浮气躁的心态,真正静下心来,切切实实学一些知识,广泛学习现代科技、经济、法律、管理等新知识,学深、学透,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切实解决好“有为人民服务之心,缺服务之力”的本领危机问题。 二是坚持抓真情。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摒弃“坐着车子跑、隔着玻璃看、注重听汇报、满足看材料”的形式主义做法,深入到群众中去,真实感受群众的情绪,真诚听取群众的呼声,要听得怨言、受得骂语、经得表扬、承得美誉,及时了解和掌握来自基层、来自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是坚持做真人。作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说真话,坚持党性原则,要克服在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明哲保身的庸俗主义、“应付抓”的实用主义、“不敢抓”的好人主义、“不真抓”的形式主义作风,敢于动 真碰硬,扎扎实实开展好反腐倡各项工作。要做到清正廉洁,表里如一,在任何条件下都能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个人生活待遇上甘于清贫,在办事和交往上崇尚勤俭,在工作和事业上励精图治,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抓紧工作,为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山东经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司法监督工作

一、人大司法监督  根据宪法以及《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涵盖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任免监督三个方面。其中,法律监督是人大对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实施宪法和法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工作监督是指人大对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事任免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包括法院院长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审判职务的任命和罢免。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各类审判人员享有任免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同级法院各类审判人员享有审判职务的任免权。  人大司法监督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1)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具有依法性  人大法律监督是以法律的存在为前提,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最终目的。它意味着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不能随心所欲地干扰、阻碍和破坏法律的执行或适用。因此,依法性是人大法律监督的固有特性,也是其内在必然要求。同时,人大对司法监督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其监督行为本身必须依法进行。  (2)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人大对司法监督的权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权渊源的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在“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下,行政权、司法权都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监督权直接来源于宪法这一根本大法,决定监督权必然坚持,不可被推翻或忽略。二是监督依据的权威性。人大司法监督主要依据宪法和《监督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3)人大对司法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间接性  人大的监督权主要是通过间接手段来达到监督目的,侧重引导、督促和震慑作用,一般不直接去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其间接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性。人大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对它们进行询问甚至质询时,通常只发表一些评价性意见,从而为“一府两院”修正错误提供“参数”。二是通告性。通告有关机关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警告它们不要再干下去。三是批评性。对有关机关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性意见,要求自行纠正其违法行为。四是督促性。要求有关机关改变或撤销违反法律的法规、决定、命令或判决。人大对那些即使明显违法的判决裁定,也不能直接宣布其无效,而只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纠正错误,或者对他们提起质询。  二、新形势下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影响  纵观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及法治等各方面的飞速发展,新形势、新环境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法治社会的全面发展及其影响  近年来,随着全面推进法治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权利意识逐渐加强。作为保障人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机关的自身建设已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人大作为集中人民意志的权力机关,被党和国家赋予了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把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法治而言,司法作为最重要的法律适用活动,是法治实现的核心环节。司法现代化的水平和状况表征并制约着法制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实现公正司法,既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主题,也是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目的所在。法治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对公平正义的严格要求,同时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人大这一权力机关的重要性,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加重了砝码。  (2)监督法的实施及其影响  2006年8月27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的基本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与质询,特定问题的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该部法律对宪法的原则性规定进行扩充和细化,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予以固定,从法律层级上重申了司法监督的重要性,也明确了司法监督权的行使需要遵守的程序和界限。但正是由于监督法所处的较高法律层级,监督法对人大的司法监督工作也带来了不少的挑战。监督刚性不足,监督权虚置。现行宪法实施以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些监督权长期处在“休眠”状态,如“质询权”。人大提出质询后,受质询机关负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义务,如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质询案的答复不满意,质询案的答复表决没有获得通过,除了再作答复之外,受质询机关的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但《监督法》未对质询的法律后果作出规定,削弱了质询的强制性和法律效力。再次,被监督者法律责任不明,监督权威缺失。从监督的视角看,如果司法机关的工作报告没有被人大会议通过,司法机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监督法》没有专章规定法律责任,现行法律对司法机关责任的性质、责任的具体内涵以及具体承担责任的司法人员的范围等都没有规定。  (3)司法独立、司法体制改革的提出及其影响  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关于司法独立,根据中外学界的观点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就政治层面而言,司法独立指司法权独立,源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第二层是法院独立,法院独立是司法权独立的制度表现,包括法院独立于非法院机构和法院之间相互独立;第三层是法官独立,既独立于其他职业的公民,又须特别强调法官与法官之间的自主性,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最高形态。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宪法第126条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全面落实。一方面,由于法院人事、财政和职权等方面都不独立;另一方面,法院内部实行的院长负责制和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在监督法官的同时,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以至于有学者对于我国是否存在真正的司法独立即第三种形式上的独立尚存有疑问。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等。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后,上述三种层面上的司法独立均已被承认并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方向,也即实现“法院去行政化”、“法官去行政化”的背景下,省以下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权不再由对应的各级人大享有,该两级人大是否仍有权行使对同级司法机关的监督权?如果行使,其监督权的内容是否应作调整,如何调整?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报告

  监督的力量比较薄弱。一是监督机构设置不统一。从目前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多数没有设立干部监督室,没有形成统一的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二是人员编制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以长春市为例,干部监督室有工作人员x人,截至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件x件,已初核案件线索x件,人员力量的不足,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三是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掌握信息网络技术、财会电算等知识的专业型人才,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普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监督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充分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聚焦主责主业,打赢反腐这场战争。   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树立廉洁意识,使之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等法律法规,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打铁还须自身硬。凡要求基层单位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首先做到。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提升公众满意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对所有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清理,规范分类处置工作,完善和细化初步核实、立案检查、移送审理、涉案款物清缴等过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同时加强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等业务监督部门的力量,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保证办案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严防以案谋私。   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一是吃透上级精神,探索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强化纪律监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强调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为纪检监察干部架设规范执纪用权的高压线。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严格按要求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四是深入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查处,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   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强化立体监督。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干部监督室定期巡访纪检监察干部,巡访被查处对象,巡访相关涉案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把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党风政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号脉。三是舆论监督。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流程在网站上公开,让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纪律审查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纪律审查情况,接受社会对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四是家庭监督。向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发放《助廉倡议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助廉哨兵,把住八小时之外关。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必须完成好的课题。我们必须更加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有资格、有能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财政监督工作

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应当注重的几个方面(一)注重服务大局,确保中央政策贯彻执行一是牢牢抓住服务大局中心工作为重点。财政监督应该发挥在保障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滞留截留财政收入或虚增虚减财政收入、财务会计造假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确保国家财税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协调合作,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内部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协力合作”的大监督格局。加强财政检查方式方法创新,综合运用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成果运用。提升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重要的一点在于强化成果运用。建立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共同督促办理财政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机制,采取约谈、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结果的整改落实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成果跟踪落实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通过将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下达等挂钩机制,形成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的强大制约力;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建立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移送制度,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检查成果共享和检查协作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二)注重落实新预算法,努力抓好预算监督结合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建立以预算监督为重点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着重把财政监督嵌入预算运行全过程,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各环节有效监督制衡的机制。一是建立同步监督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明确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在预算编审环节的职责分工,由财政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审核预算编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重点负责审核编制总体方案、预算编制程序、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制定程序、预算安排的合规性、预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同时对业务管理机构审核预算编制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再监督。通过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对预算编制开展全过程同步监督,严格审核把关,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的权力制衡,把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二是建立动态监控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查找预算执行过程的重大风险点,对重大风险、重要问题及早预警、及时纠正。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财政业务管理机构的协调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通报系统监控发现的预警疑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对较为严重的问题采取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实地重点检查等方式防范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化解财政管理风险。三是建立合规性绩效性为核心的决算审查机制。加大决算审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决算失真等问题开展监督审核。通过对部门决算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决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决算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成果监督审查决算数据,加大决算审查成果运用,将决算审查成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三)注重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明确财政内部职责分工。厘清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日常监督职责,业务管理机构对归口管理的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实施日常监督;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履行日常财政监督职能,并对财政业务管理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财政专职监督机构按照“四统一”原则统筹协调财政监督日常工作。二是推进完善财政监督法制。以修订完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快推进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监督在预算编制、内部控制和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职能职责、监督范围、法律责任等,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处理处罚程序,推动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三是加强财政内部协调合作。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发挥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业务管理机构切实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加大对归口管理资金和单位的监督力度,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财政部门内部横向联动、协调合作的监督格局,共同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四)注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相关财政运行风险控制办法,切实强化财政业务管理工作流程控制,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式。加快推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推动内部监督工作由单纯监督检查型向检查控制型转变,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内部监督常态工作机制。按照不增加工作负担,不滞缓财政运行效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流程,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开发内部监督实时监控软件,实现对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征管以及预算执行进度等业务信息的全过程动态监控,有效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内部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成果运用,将内部监督成果作为系统内部评先、提拔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加大内部检查公开力度,对内部监督单位、项目、程序、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以公开倒逼整改落实,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监督成效。(五)注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财政监督撑起了财政工作的半边天”,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健全机构设置,将熟悉财政业务的高素质人员充实配备到财政监督队伍中来,不断加强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二是充分吸取社会中介机构力量。“人少事多”是当前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突出难题,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专业技能方面的优势,有效调动吸收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参与到财政监督工作中来。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库,对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进行评级打分,选择一些业务素质高、职业作风好的人员参与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同时,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的管理,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人员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的监督。三是创新发展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近年来,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12年省本级牵头市县参与在全省开展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打造了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精品工程,形成全省上下联动的经典案例。要进一步总结创新湖南省上下联动的财政监督工作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做好一些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政策的监督检查,形成重大检查全省一盘棋格局,省本级着重发挥统一规划和协调作用,市县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将一些重大问题查深查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四、当前财政监督应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一)加大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环节审核。科学设计嵌入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监督关口前移,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预算编制开展同步监督。一方面探索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监督机制,从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部门财政收支的完整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监督。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监控。充分利用财政部门现有的信息平台,对预算收入征缴入库、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预算追加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及时预警、及时纠正,防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探索建立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重点检查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流程,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同步动态监控的同时,可采取对重大专项使用的重点部门开展检查调研,确保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三是加强决算环节审查。加大对部门决算的审核力度,建立完善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部门决算审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决算审核,对部门决算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决算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算编审中的问题,提高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决算对加强预算管理的促进作用。(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监督新模式,实现专项资金监督与管理、源头监管与全过程监控相结合。围绕关涉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设计重点监督检查清单,制定具体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不走样、不变样,财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创新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方式。针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特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针对部分涉及面广、关涉群众利益的专项资金可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针对涉及面小、问题集中突出的专项资金可采取由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对涉及面较广、政策要求高的专项资金可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全面检查。三是促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的监督检查,促进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对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和结果以及执行过程和结果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加大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推进收入监督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收入监督服务经济决策和财政管理的作用,创新收入监督机制,建立与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合作收入核查机制,形成收入监督合力。二是加强重大财税政策监督。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加强对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税制改革、资源税税制改革、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等重大财税政策的监督和调研,通过监督检查和调研发现财税体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财税体制改革出谋献计,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的作用。三是加大收入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对财政收入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收入混库、虚增虚减财政收入等现象;加强对税收征管情况的监督,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情况实施再监督;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重点监督国有资源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等收入征缴情况。(四)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坚持会计监督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选择关涉国计民生、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二是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行业监管力度,采取全面检查、定期抽查和重点复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执业质量和综合管理等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力促规范会计中介行业执行准则和管理,推动会计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不断提升会计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完善方式方法,力求监督定位更准,会计监督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做到监管有侧重,又要做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站在财政管理者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建立聘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检查的人才库,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涉及面广、检查深入等优势,广泛了解财税政策、会计政策的执行效果,分析各项政策等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 规章制度 ,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纪检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纪检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纪检监察室、**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关于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行政管理,保障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保证电力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电力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归口管理全国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本规定所称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电力工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电力工业局。市(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电业局(供电局)。县(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供电局。管理体制发生变化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力行政执法,是指各级电力行政主管机关(包括派出机构)为实现电力行政管理而依法执行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行为。  本规定所称电力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电力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电力行政主管机关,以及各级电力行政主管机关对其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电力行政执法所实施的监督和检查。第四条 各级电力行政主管机关应建立和健全电力行政执法机制。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的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查处电力违章违法行为,保障电力工业顺利发展。第五条 电力行政执法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行合法、高效、有序的工作制度。第六条 电力行政执法和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干预。第二章 电力行政执法第一节 依据和主体第七条 电力行政执法必须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电力规章的规定为依据。  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第八条 电力行政执法的主体是:  (一)有管辖权的电力行政主管机关(包括派出机构);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机构;  (三)受电力行政主管机关指定或委托的部门、组织和机构,但委托执法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电力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第九条 非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非经电力行政主管机关指定或委托,任何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不得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第十条 对非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电力行政处罚决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向电力行政主管机关举报。电力行政主管机关有权对非法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的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第十一条 在有两个以上部门的联合执法中,电力行政执法应严格按照部门分工范围执行,对电力行政执法管辖范围以外的事项交其他部门处理。第二节 职责和方式第十二条 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电力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要求,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觉接受监督。第十三条 电力行政执法权包括:  (一)对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取证;  (三)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实施电力行政处罚或作出电力行政处理决定并强制执行;  (四)制止电力违章违法行为,情况紧急时有权进行紧急处置。  (五)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电力行政执法权。第十四条 电力行政执法的方式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中止供电;  (四)强制扣还电力电量和加价收费;  (五)吊销许可证;  (六)吊销电工执照;  (七)责令限期改正;  (八)责令停止危害;  (九)责令恢复原状;  (十)强行砍伐或拆除;  (十一)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第三节 程序和要求第十五条 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先主动出示表明其身份的执法证件。

如何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一、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当前,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够有力,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进行检查处理。主要表现为:对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范措施;对已经出现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察觉和纠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经常是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处。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使得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造成不良后果。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处",保持整个监督过程首尾有机联系,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首先,要关口前移,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紧扣"唯德才授权"原则,把好领导干部的入口关,从源头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其次,要跟踪考察,加大任中监督的力度,对领导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思想品德、群众威信、领导能力、工作业绩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带病操作"。再次,对主要领导离任时,要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以防"带病离岗"。二、实现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转变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德"的情况,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内的不正常情况会影响干部权力的正常运用。事实证明,"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既要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又要了解他们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可以掌握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获取平时靠干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从而全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干部的素质、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使领导干部难脱离和超越监督的特殊阶段,为党组织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客观的依据,实现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同时,由于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了,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头脑中都多了一根严格自律的"弦",自我约束的意识就会明显增强。三、实现由注重查处惩治向经常教育、谈话诫勉、批评纠正和严肃处理转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不是要查处惩治得越多就越好,查处惩治只是监督的其中一项手段,不应该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主要手段。只注重惩治查处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监督的过程,是严肃党的纪律的过程,是教育干部的过程。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教育是基础,教育工作做得好,队伍的精神境界提高了,思想防线牢固了,许多问题就可以防患于未然。因此,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由注重查处惩治向经常教育、谈话诫勉、批评指正和严肃处理转变,把爱护和关心干部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状况,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小错误"及时给予"提醒"、"敲警钟",防止"小问题"不解决变成"大问题"、"小错误"不改铸成"大错误"。但是,对于真正"倒下去"的领导干部,要排除干扰,严肃查处,该摘"乌纱帽"的就摘"乌纱帽",该搬"交椅"的就搬"交椅",决不能心慈手软,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四、实现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监督转变一个单位的好坏,风气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的作风正不正和是否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现领导班子"集体违纪"、"群体犯罪"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班子的监督被削弱了。要强化领导班子监督。一要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完善规范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行为,健全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自我监督的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之间是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也最有监督权,任何一项政策、决议的出台,都离不开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监督、把关。要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成功经验和中心组学习等,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好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建立起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抓好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议的监督,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建设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项,都要做到条件、标准、程序、政策、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四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事业造成危害。成克杰、程维高、李真、慕绥新……这些曾经风光一时的党政"一把手",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个人世界观的改造,置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不顾,最终被人民所抛弃。五、实现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重视运用现代科技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建立起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体系,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二是监督形式要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考察预告、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监督转化。要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公开评价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加大群众监督覆盖面,增强舆论监督的公开性和真实性,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执纪执法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组织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党内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切实改进传统的单纯依赖纪律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做法,弥补其"先天性"的不足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摘  要: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而施工项目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本文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经验,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检查、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纪检工作人员监督工作职责

一、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 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2021年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2021年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科同志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也都有了很大提高。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把学习作为武装和提高自己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把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使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搞好个人自学,不断吸纳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为完成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恪尽职守,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负责地做好文字起草工作。围绕全市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等项工作,负责起草了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化网络建设,负责建立了特种设备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了_个省级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软件在市局日常工作中的使用,完善了特种设备信息数据的清理和规范。完成新增设备注册登记_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换)证_个。   三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开办了《__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工作动态》专刊,共出台_期。完成政务信息_篇,市局简报采用信息_条,中国质量新闻网采用信息_条。   四是积极参与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了_次全市范围安全大检查,_次黄金周旅游安全大检查,_次客运架空索道专项检查,_次日常安全巡查。参与开展了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了公用管道的专项普查工作。参与开展了对全市所有气瓶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并完成_家氧气充装站的充装评审,并上报取证。参与并完成了对全市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_家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良好的质监形象。   总之,一年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是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的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篇二】2021年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我局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双评”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着力提高质监工作者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塑造了一支作风过硬的质监队伍。   坚持学政治、学法律与学业务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切实提高 干部职工素质。年初,组织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班,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开展了“做人民公仆、树文明形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党风廉政教育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教育;聘请市检察院的专家讲授了职务犯罪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召开了“改进作风、规范行为”行风建设教育大会,三名不严格按程序办事,导致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的同志进行了大会检查,以此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2、完善体系、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战斗力。   全面开展了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出台了《关于创建标准化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按照标准,对创建活动的内容、要求、时间、责任分解等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市局党总支和各支部围绕创建方案,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下发了《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召开了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和各县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党员干部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在局《学习交流》上进行了刊登。局党组、党总支、各党小组层层召开了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系统和下属各单位成立了工会委员会,组织了庆五一职工跳绳、乒乓球、拱猪比赛,使机关的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   3、强化措施,注重落实,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行风建设如同各项工作一样,没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措施,就会流于形式,就不会取得成效,因此我们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行风建设,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我们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双评”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强了制度建设,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办班审批制”等五项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体制,市局党组的每一位成员分片包点,分别与六个县(区)局挂钩,承担检查督察责任;健全了监督网络,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都设立了行风建设督查员、行政效能监察员和行风信息员,每月举行一次“行风建设三员例会”;从社会各界聘请了行风监督员人,召开了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次;向社会各界发放《行政执法行为调查表》多份,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收到反馈表多份。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市局主要领导分片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家企业或行政相对人进行了走访;实行了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组织局党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系统内各办案单位所办理案件涉及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通过采取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措施,使全系统的行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4、把握主题、加强宣传、扩大了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   坚持集中宣传和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扩大质监工作的社会影响,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事事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_月_日,在郊区举办了“质量诚信维权关注民生”为主题的质量知识“三下乡”活动、_月_日举办了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_月_日组织了纪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一周年活动、_月_日在阳光广场举行了“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享受质量____年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暨食品质量安全进社区”启动仪式。四次大型宣传活动,较好地宣传了质量知识。同时,注重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作用,今年全市系统在《__日报》、《__日报》、__电视台等和省级电视和报纸上播(刊)出稿件条次,市级新闻媒体发稿次,并在全省质监系统率先开通了《阳泉质量信息网》和质量投诉网,发布有关质量工作信息,接收群众网上投诉。特别是在市纪委、纠风办、电台、电视台联合组办的《行风热线》中,局领导次现场解答听众提问计分钟,共接听群众来电个,全部给予了认真解答,较好地宣传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了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 【篇三】2021年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弹指瞬间,20XX年已经如白驹过隙般的接近尾声了,回首这一年里的工作、生活,感触良多。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一年半多的时间,过去的一年多里,通过各位领导及同事的关怀和指导下,不仅监理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个人的综合素质也潜移默化的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公司“立业于人,尊客于心”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圆满完成了公司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经过一年的监理工作,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公司“专家级的服务,可信赖的伙伴”服务理念的含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专家式的指导意见。从信任到信赖,这不仅是对客户的,也对我们自己提出了更高的服务标准。   在20XX年的各项监理工作中:我认真的落实了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对我工作的要求,参与了公司发文的各种倡议、活动,也经历了了很多次项目部自行组织的培训学习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落实现场监理检查工作制度和监理日志填写。同时兼郑州移动无线专业信息接口人。经常保持与建设方,施工方联系与沟通,征求意见密切配合、服务于移动。按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具体执行文件及甲方具体要求,依据监理规范、技术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完成了无线专业20XX年全年工程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   一、20XX年全年度完成工程概况:   郑州移动无线专业20XX年的主要工程建设项目为TD六期二阶段及LTE一期的建设工作:其中TD六期二阶段共___个站点,LTE一期共___个无线宏基站。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配合甲方的建设要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流程,于8月底完成了TD六期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9月份LTE建设开工,面对郑州移动时间紧任务重的4G网络建设工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安排了一批有经验的监理人员驻扎郑州移动成立的合署办公,而我也有幸是其中的一份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完成了___个站点的建设及开通工作,按照整体工程分期年终可基本完成4G一阶段的建设工作。   二、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理员的职责:   1、认真负责,严谨上进。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主要负责本年度无线工建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监理工作,最主要的是每天对工程信息进行通报公示工作,作为信息接口人,负责郑州移动市区及郊县工程的信息汇总,每日如此,从未间断。虽然有时候会感觉枯燥无味,但是我深刻认识到信息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每当有懈怠情绪时,我就做一次阶段性的总结,把近期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进行梳理一下,并及时的跟项目部的领导交流,消除自己消极的情绪,继续以认真严谨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每日的工作学习中。   2、加强监理业务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日常工作的经历也使我的监理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提高,对工程的关键点能够主动地把控并协调进展,本年的工程共经历了2个阶段的小高 潮,第一次是7月底,TD六期二阶段建设进入冲刺阶段,根据省公司要求,8月5日要完成此阶段的工作,郑州移动采用监理牵头的方式进行工作开展,我负责每天的工程把控及信息汇总通报工作,经历数十天连续奋战,完成了400个站点的安装及开通工作,创造了郑州移动开站数日增量记录;第二个阶段就是现阶段4G网络建设一阶段的工作,从国庆开始至今,根据建设方郑州移动采用合署办公的要求,牺牲休息时间,负责整体指挥调度及主持工程建设例会,进行工程进度通报工作,衔接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及协调工作,并协助郑州移动制定出了LTE建设环节流程图,安排每日的工作计划及整体进度通报。说实话面对这个工程一开始始确实有点不适应,工作强度及压力都大大超出了以往的工程建设,但是经过项目部领导的指导,家人的理解及嘱咐,我很快就放开一切杂念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虽然每天熬夜,休息时间大大缩短,但是见证了郑州一千多个4G网络宏基站的从无到有,市区重要道路的连续覆盖,主城区的全面铺射,充满了自豪。通过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我个人的工程监理思路及项目管理经验都有了很清晰的发展及提高,在这里要十分的感谢公司、项目部领导对我的栽培及给我这么多次参与大型工程建设的机会。   三、个人的一些其他感悟及不足   首先感谢我家人对我工作的支持,可以说这一年很少有时间去陪我的家人。面对双鬓白发愈来愈多的父母,有时候会感到深深的自责,可是他们给我的总是积极的鼓励,让我放心工作。其次是感谢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在我迷茫及懈怠时及时的指导我,让我回到正常的模式中。谢谢你们。经过这一年的时间,我也发现了我自身的许多不足:文字表达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经常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数据分析,写过不少材料,但是总是在修改几版后才确定终稿,问题所在往往不是核心数据的准确性上,而是在文字语言的组织上;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由于每日主持工程会议并做相关整体调度报告,在语言表达中有时候会出现偏离,这无疑会影响到相关工作;现场监理能力的欠缺,由于近一年时间作为接口人都在移动联合办公,去现场的机会就相对来说少一点,这些不足,都是我在后期需要注意并加强的地方,请领导监督并指正。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断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党中央又制订颁发了党内管理监督二个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治本措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出台了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党政干部借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之名公款旅游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参与赌博等歪风有所收敛;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取消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项目,实行纠风评议,改善了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之风;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乡镇投招标平台的进一步落实,规范了政府部门的工作行为;四是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纯洁了党员队伍,提高了党员群众中的形象。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乡镇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甚完善,主要是:村级主要干部廉洁意识淡薄,挪用、移用公款时有发生;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参与赌博的行为屡见不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尚有出现;镇村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尚未进入正常的投招标管理,随意性较大,产生腐败的漏洞没有堵塞。乡镇“三公”管理机制流于形式,督促不甚到位;镇属自收自支单位没有较好的管理监督机制,导致出现廉政建设的盲点。对这些问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高度重视,重点要取消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根据“严纪律、塑形象”专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本人认为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自身正,固本正源树正气是关键自身正、讲党性、树正气是谋求一方一地政通人和、快速发展之本源。纪检干部是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干部,其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监督人员的形象,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觉、自省、自警、自励。要模范执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忠诚卫士良好形象。首先,要重视学习,加强理论自身修养。由于基层纪检干部不仅分管一条线,而且要带一个片,中心工作十分繁忙,在工作中容易陷入具体事务,如果忽视学习,就会影响理论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业务的精通,就会影响本职工作,所以要自觉养成浓厚的学习兴趣,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切实改进学风,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其次,要以德感人,清正廉明。做纪检干部要先学会做人,公道正派、两袖清风是纪检干部的第一要领。在工作中,不能因私废公、计较个人得失,更不能凭个人好恶、亲疏影响办事的公正,要依法依纪处理违纪案件,使违纪者得到悔悟,党员干部得到教育。再次,要持之以恒教育干部,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纪检干部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党纪、党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努力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路线。二、讲原则,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是关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是对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目前社会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腐败现象屡出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对每位纪检干部的工作水平、工作成效、工作原则的实际考验,如何坚持原则,顶住说情之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就需要些胆量和气魄,敢于舍弃自我,忠实履行党章和案例赋予的监督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坚决纠正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点子的错误倾向。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保护和监督的关系,对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者,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对那些阳奉阴违、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要坚决予以制止。三、为群众,树立民本意识是目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农村党员干部,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纪检干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同时,直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方面起着桥梁作用。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服务群众的内容,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切忌说起来天花乱坠,做起来一筹莫展。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及时反馈答复,使群众满意。要切实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治理增加农民负担,特别是隐性负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评议,对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拖拉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树立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四、求创新,完善杜绝滋生腐败源头的机制是手段一要找准结合点。在机制、制度上做文章,防止工作的表面化和片面化,在对待“三公”和村帐镇代理问题上,要严格督查管理,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二要选好切入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应抓住镇村工程招投标出台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集体各项建设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要抓住着力点。深入纠风治乱,防止边纠边犯,纠而不止,做到巩固成绩,深化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建于纠。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造性地制订监督机制,防止出现廉政监督的空白点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方面健全机构,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激励。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事业吸引人、感情鼓舞人、措施激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二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3.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否则难以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来搞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型号研制项目管理的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学论文

型号研制项目管理的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学论文    摘要: 介绍了项目管理中质量控制思路,指出应在项目管理中贯彻全系统、全寿命的质量观,并结合军代表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对国防军工企业型号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工作从立项论证、工程研制、生产过程和使用维修几个阶段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型号研制;项目管理;质量监督   项目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的现代管理模式,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组织管理形式,改善了企业对各种人力和资源利用的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方法[1]。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提高自身参与竞争的能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国防企业正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的改革,并将目光伸向了项目管理。   装备型号研制生产过程采用项目管理给国防企业的经营发展、人力资源配置和执行控制方法带来一系列变革。作为型号项目质量的监督方,现行的军代表的质量监督主要依据生产工艺和技术条件对生产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检验验收,忽略研制阶段和使用阶段对质量的影响,未能完全从全寿命周期进行质量控制;过分注重对质量问题本身的纠偏,未能很好的上升到从体系的高度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其运行监督的持续改进上。因此,开展型号项目管理中军代表质量监督工作的研究工作,对于适应型号管理制度的革新,提高军代表质量监督效率很有现实意义。    1型号研制项目的质量控制   型号研制项目的质量控制是指围绕项目进行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确保装备研制的功能活动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及原定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2]。   因此,型号项目管理对军代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军代表的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穿于项目质量形成的各个环节,坚持全寿命周期监控,建立并完善项目质量体系的组织机构,由“符合性”验收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行,督促项目承研承制单位创造必要的资源,促使质量要求转化为满足质量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型号质量的提升。   型号研制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包括了作业技术和活动,即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两方面。   因此,应在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贯彻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相结合的原则,在型号项目研制、生产和使用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对影响其质量的人、机、料、法、环(4M/E)因素进行控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并使问题消灭于源头。装备型号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质量影响因素不尽相同,所以其质量控制的重点、方法也有差异[3]。现将本人在某型号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一些做法和体会,按照项目立项论证、工程研制、生产过程和使用等不同阶段进行归纳,介绍军代表在型号项目生命周期质量控制的一些对策。   1·1项目论证立项阶段的质量控制国防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的决策,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工程设计质量和装备的生产使用。可行性研究是从项目性能和技术途径还不完全确定,过渡到项目使用、技术性能比较明确、技术途径比较明朗的工程研制阶段,其地位非常重要。因此,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中,军方应进行认真细致的方案比较,提出对项目质量的总体要求,使项目的质量要求与项目的其他目标相协调;项目决策是影响项目质量的关键,项目决策的结果应能充分反映装备主管机关对质量的要求和意愿,而装备主管机关在决策项目的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项目费用、时间、质量等目标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确定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   国防项目研制立项论证的任务涉及到项目全寿命过程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在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军代表主要协助装备主管机关做好的工作包括:项目需求和研制必要性;作战使命任务;主要作战使用性能和作战效能;技术可行性和关键技术突破情况;经济可行性;项目研制进度和风险;可靠性要求和维修保障设备研制要求;项目研制经费概算和全寿命费用分析等[2]。这个阶段军代表应积极配合装备主管机关对承研承制单位提出的方案进行审查,进行详尽的分析论证,给出明确的结论,为机关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1·2项目研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工程研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新产品设计的主要工作阶段,也是对总体方案的具体落实。项目工程研制过程中要求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工程技术,并充分考虑较长时间技术发展和科研储备,保证型号项目研制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模块化和系统化,实现武器装备良好的人机一体化、系统化、功能化、信息化、模块化和多接口化。因此,军事代表参与项目工程研制全过程、全系统的质量保证对提高产品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型号项目工程研制过程主要包括图样设计、试制生产、试验试飞和修改设计等内容。武器装备的固有质量、性能和战技指标是依靠设计来保证的,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必然导致产品的先天性不足,将给武器装备的质量留下无穷的后患[3]。因此,为及时消除设计中的弊病,提高型号项目的设计质量,军代表及时参与图样设计中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加强型号项目研制过程中图样设计的监督和管理、图样设计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考虑到军代表研制阶段工作任务繁杂的特点,应充分利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履行好项目研制阶段的军代表质量监督的职责。   1·2·1细化项目计划,突出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在项目管理与实践中,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一大职能,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型号项目启动后,项目组织应根据型号研制的目标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包括工程研制阶段的工作做周密的安排,代表室应对型号项目计划和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项目计划的关键环节,使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督成为是军事代表参与研制型号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4]。突出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方面的主要做法有:1)加强研制节点质量监控。根据各型号的特点,将研制过程分为若干个重要节点,运用集中检查、综合评价、专家评审等手段进行跟踪监控,抓好设计的成熟性、实验的稳定性、工艺的完备性和配套的完整性,使过程质量受控落到实处。   2)重视技术状态的质量监控。重点控制技术状态的更改,如技术更改单、原材料代用单、不合格品审理单等。并督促承研承制单位及时改进完善,落实到位并形成闭环,把技术状态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3)强化研制程序和试验质量的监督。特别是要坚持充分的试验,重点抓试验的组织准备和试验质量问题的归零工作,防止承研承制单位为了赶时间、抢进度忽略试验过程,人为改变试验程序、随意减少试验项目、任意缩短试验时间等违规行为,确保试验过程和数据采集的真实可信。   1·2·2狠抓型号项目的可靠性工作一般项目均具有明确的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对项目需要达成的目标系统而明确。型号项目在研制阶段除有明确的费用、进度和“符合性”质量等目标以外,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和测试性也是硬性指标之一,可以说研制阶段是装备可靠性形成的关键。因此,军事代表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其它—238—应坚持以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和测试性为工作主线,重点督促承研承制单位开展可靠性、维修性论证、设计和实验工作,制定实施可靠性、维修性试验鉴定大纲,并把可靠性、安全性、维修性作为设计评审、试验、定型把关重点,确保交付部队的装备管用、好用。   1·2·3立足项目里程碑意义节点,严把“三关”对于整个项目研制过程而言,评审、试验和定型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节点,评审、试验和定型质量的把关直接关系型号项目风险的管理和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因此,军代表在这些节点质量监督的重点是扎实工作,严把评审、试验、定型关。具体做法是:在评审中,军事代表重点对设计、质量、工艺的评审进行严格把关,促进型号研制的不断改进;在试验中,重点对关键技术的攻关试验、可靠性鉴定试验、重要性能试验、靶场试验和部队试验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装备系统的总体性能;在定型中,核实任务书确定的战术技术指标是否实现,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和测试性等等是否符合要求。   1·3项目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型号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是武器研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图样设计监督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承研承制单位提出,并尽快制定措施加以解决,经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生产,经不断完善设计所生产的装备直接体现了方案的设想以及战技指标能否实现。因此,军代表在型号项目生产过程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抓住工艺评审和产品质量评审两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严格督促工厂按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加工、装配,确保装备和图样相符,最终确保产品质量、性能和战技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圆满完成型号的生产任务。   对于大型复杂的国防装备项目的生产展开,军代表由于工作性能和任务特点所限制,不可能对其所有工序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为解决这一问题,采用加强技术状态管理作为项目生产过程的状态控制的有效手段,对整个型号项目的.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军事代表应按照承制单位必须建立分级、分阶段的设计质量、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评审制度的规定,依据系统的各级功能特性实施分级、分阶段的质量评审,以便消除质量隐患,保证《研制任务书》中提出的各项要求[4]。   此外,为加强型号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军代表可督促要求项目成员细化过程控制计划,充分调配项目资源,在项目生产前编写型号的过程控制文件,并组织进行准备状态检查。同时,采用机动检查和巡回检查的方式,在全面理解和掌握图样、技术文件,并充分理解产品工作原理的基础上深入生产第一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首件鉴定;   对涉及的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实施有效的的质量监督,随时掌握关重尺寸的加工情况和热处理工艺规范的执行情况、关键工序所用设备的运行状态、工夹量具的质量情况和关重件原材料的使用情况;认真按照设计、工艺和产品质量评审制度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艺难点,协助工厂制定纠正措施。   1·4型号使用维护阶段的质量监督使用过程作为国防项目全生命期的一个环节,主要是部队使用装备期间的技术服务。军代表是工业部门与使用部队之间的桥梁,应不断跟踪装备在部队的使用情况,将部队使用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者优化建议反馈给工业部门,同时督促改进;在整个使用维护阶段对已部署的型号装备提供经济而有效的综合技术保障;根据型号在外场的使用,在必要的时候,组织工业部门对外场使用的装备进行直接的技术服务,推动型号的可持续发展。    2结束语   在新形势下,国防军工企业不断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在型号研制全生命周期过程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加之装备采购制度和军代表制度的改革正在酝酿,对装备监造者——军代表带来了很高的挑战,军代表要做好武器装备质量工作,就必须创新传统质量监督思路,树立全系统、全寿命的质量观念,突出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特点,不断改善检验验收手段,同时要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提高武器装备的总体质量,保证我军在新时期“打赢”战略的实现。 ;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8篇

  忙碌的生活来不及思考,懵懵懂懂的我们也成为了经验丰富的职场人,我们需要进行这一段时间工作总结了,总结之前的工作方法,有利于他们增长才干,提升自我。平常你有撰写工作总结的习惯吗?相信你应该喜欢的我整理的村务监督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1   我镇共有12个村(居),20xx年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两年来,在镇党委的高度关心下,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的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工作基本上都能按市纪委的要求有序开展,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抓培训,着力提高村监委会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履行好差,主要村监委会成员的业务能力。为此,我们建立实施了定期培训制度,集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的各项要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等。经过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能了解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熟悉监督工作流程,把握监督要领和监督技巧,切实提高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深受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村民的赞扬。    2、构平台,努力发挥村监委会的各项职能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为了较好地发挥其作用,镇纪委及时举办培训班,今年5月对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党委主要负责人到会作重要讲话。同时,请经济服务中心辅导员就如何对农村财务实施监督进行辅导,经过培训,12个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对相关的业务知识、自身的作用、职责、权利有了一定的了解,为开展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村监委的建设,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大程度的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村内各项事业的发展。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2   我xx村自xx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坚持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我村共选举出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名,成员两名。每两月由支部书记组织两委班子讨论并学习村监委职责、权利、义务及工作运转制度等,保障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建议权,并注意防止“越位”、“失位”、“缺位”现象。截止目前,我村监督委员会累计对财务、低保、计生等19项村级事务开展全程监督。    二、落实财务公开监督工作   xx来,我村党务、村务按照规定公开xx次。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村账务,坚持每月民主理财,对每笔收支、每张发票进行审核签字,使财务公开不留死角,真正让群众明白集体的钱花在什么地方,为群众办了什么实事。    三、确保“两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对低保户的审核和民政资金的发放,我村坚持村两委会与监委会集体会商,逐家逐户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受助对象后张榜公布,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为了使村监委会在监督过程中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我们坚持按程序谋事、按程序理事、按程序成事。一是搜集整理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百度督促其出台相应办法或措施;二是对村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做好解释和宣传,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对涉及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对象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签字认可;四是勇于指出工作中碰到的不规范、不合理的事情,及时反映问题。反映的意见建议都一一摆上了村两委联席会议议程,并出台了相应措施,由此也可以看出村两委对我们监委会工作的支持和对所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视程度,有力地推进的我们监委会监督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四、对本村重大村务,项目进行监督审核   在xx年,我村监督委主要对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一是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保障和推动本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效落实;二是对社会保障政策及新农保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三是保证了我村生态林管护员的轮岗、上岗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四是核实本村的重大工程项目、救灾救济款项等情况;五是监督村务、党务、民主活动日等各项报告公开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文库   以上就是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近一年的工作汇报,我们将再接再厉,把xx村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到最好,为村民的美好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3   自担任永乐村村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来,在镇(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和村两委员会的支持和合作下,工作有序,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落实基层清洁政府建设工作,现将落实监督责任报告如下:   1、审查、检查、监督我村三项事务的披露是否全面、真实、及时、标准化,督促两委员会及时披露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征求村民对村事务披露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村事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2.村监会监督村级重大决策,经常召开监督小组会议,重点监督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竞争性选择;项目规划设计是否随意变更;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标准化等。   3.关注村民切身利益问题,重点发放农村低保、大病救助、粮食综合直补等惠农惠民资金,监督收取四位一体清洁费。村监会对村内各项事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与村两委沟通发现的问题和民情民意反映卡上的信息,做好监督活动纪录片登记,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4、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按照《廉洁政府准则》的规定和规范,依法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督促村干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事务管理和决策,督促村干部做好报告职责和诚信工作。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工资、补贴、奖金的发放;村干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的建设;是否使用其他人员的标准清单来领取工资和失业补贴。在党员廉洁政府建设方面,要求每位党员在选举中签署纪律承诺书,每季度观看一次廉洁政府教育视频,始终督促党员保持党的精神,确保没有违规和纪律。   5.做好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审计,要求及时披露财务收支,重点关注村级收支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村监委的建设,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大程度的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村内各项事业的发展。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4   根据江委办(20xx)27号文件精神,在全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我镇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就研究落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全镇9个村和一个居委会,按规定选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村监督委员会是第一次通过法律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换届选举,充分体现了民意,为村监委规范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同时,镇党委安排镇纪委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安排,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为做好此次选举,党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并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张华同志担任,由赵世成同志负责对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选委会成员,其余成员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全镇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村的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我镇高度重视村监委会选举工作的宣传,并召开村三职会议,书写选举标语口号,并派驻村干部下村宣传选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监委会成员所具备的重要条件。在建设民主监督新机制的进程中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选举和发扬民主的过程中,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    三、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在选举工程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了职数关,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纪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小组3-5人,各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交叉任职。二是把好了候选人素质关。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对象以参政意识强、热心监督事业、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做事认真、身体健康的村民、党员代表等优秀骨干为主,注意掌握普通党员、群众占有较大的比例。三是把好了程序关。严格落实好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程序规范,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漏,必须的环节不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成员由镇党委安排镇纪委对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人选从德、能、勤、绩、廉,能入群众公认度方面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党委会决定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选举日前进行公示。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我党的又一次改革创举,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基层工作的重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社会稳定发展的又一关键举措。我镇将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将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卓越的奉献。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5   为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体制,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改革发展稳定。根据县里的统一安排,我镇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开会选举等程序顺利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现将有关工作总结简要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有力。   8月初,我镇根据[20xx]10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政办、财政所、农经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党政联席会就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就《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学习和培训,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民意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组织推荐严格。   根据成员资格的相关要求,镇里印发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表》,由村(居)支部组织推荐,驻村干部初步审查,计生、综治等部门审核,镇纪委复查,交镇党委审查批准后,产生成员正式候选人,再交村(居)进行公示。   成员候选人的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镇90位成员候选人无一人是村(居)两委成员、组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树头、仙水两村各有一位主任候选人因综治、计生部门审查不合格,镇里要求村里就这两位候选人进行重新推荐审查。    三、会议选举规范。   参照本届村委换届的有关规程,镇里统一印发了选票和选举报告单,明确选举办法,规定了选举大会的应到人数、实到比例以及当选选票的有关要求,全镇统一要求在8月29日—8月30日两天,各村(居)召开党员、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按要求共选举产生村(居)监督委员会成54人,其中主任委员18人,委员36人,8月31日各村(居)按照选举报告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公示。   这一届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绝大部门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程度较高,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群众反应良好,通过他们的认真严格履职,必将对我镇村、组、党员干部增加村务透明度,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6   xx年,在新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和村干部的支持配合下,我认真履职尽职,顺利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和村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下面我就一年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向各位作一个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主动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先进人物为人处世的工作经验、处理事情的本领。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平时注重多看报,多读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    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自从今年3月份调到xx村工作,村委会分工我民兵、共青团、安全生产等工作。刚开始接手村民兵工作的时候,对于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是很了解,所以在工作闲暇之余我会多看相关的业务书籍,多往下跑,多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便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摸清每个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对全村适龄青年的情况争取做到心中有数。镇征兵工作召开后,为了让征兵政策家喻户晓,我印制了征兵宣传资料,发给每个适龄青年。   利用村交通要道张贴宣传标语近百条进行征兵前的宣传工作,让更多村民了解、支持征兵工作。为能收拢适龄青年回家,个别思想观念较落后的征兵对象家长,我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他们因不理解而谩骂,但我仍耐心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保了第一次回家参检率达100%。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家庭进行了走访,及早摸清他们的想法、思想动态,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同他们畅谈思想,帮助端正应征青年入伍动机。今年在全体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有3名优秀青年走上了保卫祖国征程,超额完成镇下达我村的征兵任务。   安全生产,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新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制定了计划。定期在橱窗上张贴安全宣传资料,深入各组农户排查,宣传秸秆禁烧工作。   定期对本村内的个私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劝解下“小海”人员不要下海,讲解安全用电用气常规知识,强调交通安全工作,从而杜绝事故隐患,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我积极配合、参与村里的各项工作。从村庄环境整治到秸秆禁烧,从土地确权到代办代缴等,村里的工作是琐碎的,但我都认真细致,全身心的投入到每项工作中去,尽全力把它们做好。   这一年里,感觉自己忙了,自己也做了,所花精力较多,但是收获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为xx村美好的明天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7   镇于20xx年9月29日圆满完成了16个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本次选举,镇党委高度重视,通过做到四个“到位”,保障了选举工作有序、依纪、依法、合规。   一是动员宣传到位。20xx年8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钟力生为组长的选举领导小组,8月24日党委组织召开全镇工作人员、村(居)三职干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工作进行了宣传和工作安排。   二是审查考核到位。8月25日—8月30日由各联片领导牵头,联村干部参加,对各自负责村(居)酝酿上报的监督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把关,对各村(居)上报的人选中,经审查资格不过关的候选人,要求村(居)进行了及时调换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我镇于8月30日考核组专题向党政班子汇报了考核结果,并经集体研究确定了正式候选人。然后公示7天以上,再进行依法选举。   三是选举指导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20xx工作总结。为了确保选举工作顺利且不出差错,党委高度重视此次选举工作。在选举前,专门召开了选举工作会议,就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就选举日的确定,选举工作程序和细节作了统一要求   同时成立了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监督指导选举工作。党政办统一负责印制选票,由指导组组长于选举日前1天带到各村(居),并加盖支部公章,并封存选票由支部书记保管。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选举日当天,各联片领导、驻村干部,亲自参加选举大会,以促使选举工作公平、公正、成功。本次选举,全镇共选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52名:其中监督委员会主任16名,选举圆满完成。 村务监督工作总结 篇8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惩防体系,今年我村按照市、区、镇统一部署,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务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现就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顺组织关系,明确监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工作力量,理顺村级监督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监督职能,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积极探索建立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制度、“三资”网络化管理等监督平台,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决策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   的,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两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设计有无随意变更,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监督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为民办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督促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并可视情向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严格监督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说事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是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是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存在   的问题,对需由村两委会落实纠正的,可由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跟踪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询问、列席有关会议、现场察看等,了解监督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五是通报反馈。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共对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体规划、圭峰公园征地及围墙建设、污水厂周边绿化工程、公厕改造,道路硬化及路灯安装、圭东小区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行使监督职责。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二是学习培训制度。运用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培训,促其正确履职,依法监督。三是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四是考核考评制度。定期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五是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认真、如实记录,并列为村务档案,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上墙。   总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有利于我村村务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农村干部勤政廉洁,促进了农村的各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事物,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

浅谈怎样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一、练内功。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作为地方人大,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作风,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组织建设,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素质。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和理论探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二)改进作风抓落实。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扩大层面广泛联系代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察实情、深入群众找问题、结合实际出实招,通过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有力支持。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三)完善制度求实效。内要发扬成功经验,外要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明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不断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程序,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好队伍激活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从把人大看作是二线的工作、二线的干部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常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问题,多向老同志取经请教,主动征询他们关于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实一批高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同志到人大干部队伍中来,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培养、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强服务。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法律性、程序性强。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大重要职权。人大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依法履职,用好“三权”。 (一)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地方发展“引路导航”。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的需要,是避免重大决策失误的需要,是加快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处理好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因时因地因事地加以研究决定,充分体现结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界定和准确把握“什么是重大事项”,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体现民主性、科学性、指导性。 (二)用好人事任免权,为地方发展“选才点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做到既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推行干部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公开亮相”制度,有效地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受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受任命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继续实行受任命干部每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送交履职情况报告的制度,以利于人大常委会了解受任命干部的年度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给他们“提个醒”,使他们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三)用好监督权,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国家体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克服思想障碍,做到“敢于监督”。坚持着眼于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对财政、人事、司法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注重跟踪问效,做到“勤于监督”。坚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检查、调查、视察、审议、工作评议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注重从工作创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理代表建议、清正廉洁等七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建立有效的督办反馈制度,使监督工作有始有终,民意直通,做到“善于监督”。 三、树形象。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树立良好的形象至关重要。具体工作中要通过“三抓”,树立人大阳光、清廉、务实形象。 (一)抓廉政建设,树阳光形象。公生明、廉生威。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就必须致力于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三管齐下”:一是严格管好本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思、慎用权、慎交友,时时刻刻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二是严格管好家人,教育家庭子女、亲朋好友不能因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牵线搭桥、说情、打招呼捞取好处;三是严格管好身边人,关心爱护人大干部的同时,经常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勤学好问,严于律己,扎实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二)抓宣传造势,树权威形象。在定位上,把人大宣传工作定位为党委的宣传喉舌、人大的形象窗口、人民的监督渠道、政治文明建设的舆论导向,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完善奖励制度;在内容上,大力宣传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等,拓展宣传深度广度和鲜活性,提高宣传效果;在方式上,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进行覆盖面广、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通过宣传造势,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提高人大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抓民生纾困,树务实形象。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紧密围绕“双转移”、扶贫开发“双到”、“五联创”活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着力推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现和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依法处理,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中共兴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江理达

2019年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依法治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队及时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专项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县卫健局领导下的行政执法机构,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由县财政局拨付和县卫生健康局差额补助。2007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试点组建成立了“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编制数8名,后因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减少为5名。2015年正式更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核定编制5名,在编3名,现目前执法人员2名、区乡借调1名(主要从事政务中心卫生、计生办证工作),空编2名。(二)主要工作职责卫生执法监督主要承担着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承担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并参与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三)执法保障情况1、经费保障。截止2018年12月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所需人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由县卫健局给予保障,基本能够满足卫健监督执法工作需要;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人大近两年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调研考察下,县财政给予了5万元执法专项经费,超出部分由县卫健局进行差额补助。2、执法能力保障。现目前所采用的执法能提升形式有以下三种:一是,依托省、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学习提升; 二是,对口支援单位委派人员采用传帮带的方式进行带教培训; 三是,通过网络课程学习和考试。3、设备保障。车辆方面:从2018年至今我队暂无无卫健监督执法车辆,所需执法监督检查均委托于县卫健局给予车辆支持; 2019年在锦江区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的支持下,我队预购进一辆四座小型电频车,用于日常城区内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设备方面:通过卫生监督执法支队的支持和帮助下,2017年我县执法人员已全员配置执法全过程记录仪。保障了卫健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为全面规范卫生许可行为,使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合法,充分体现卫生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大队进一步健全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把卫生行政许可重要关口。2018年至今,办理多项计生工作事项、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0件、《医疗机构许可证》10件,健康证1000余份。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例发生,实现了卫生行政许可零投诉的目标。(二)加强行业宣传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七五普法”、“艾滋病宣传日”、“爱国卫生日”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预防各类传染病的意识,真正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2019年至今宣传培训3场次,参训人员150余人,共出动培训人员9人次,设宣传站点2个,悬挂横幅6条,制作展板2个,张贴宣传组图30张,发放宣传单7000份。(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为保障高、中考及春、秋季开学前学校学生卫生安全,按照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针对学校卫生开展了七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着重对各级中、小学的环境安全标准进行检测检查。2019年至今共对学校监督检93户次,出动监督人员191人次。(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情况。一是开展美容美发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美容美发场所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医疗美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公共用品不按规定清洗消毒及美发场所不配备皮肤病等特定疾患人员专用工具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队检查公共场所9户次,出动监督人员18人次,在监督执法人员的反复指导和帮助下,极大的提升了美容美发场所管理人员卫生意识。二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冬、春季生活饮用水易污染事件的发生特点,执法大队多次深入厂龙沟自来水厂对供管水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上岗、制水车间的制度落实情况、出厂水消毒情况、储水池卫生状况、涉水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后要求整改,排除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隐患,2019年至今共检查水厂5次,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完成水质监测检查68份,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以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地段,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以个体诊所为重点,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从事坐堂行医的行为。2019年至今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出动监督人员和卫生协管员81人次,发现游医一次,涉案人员一名,卫生协管员及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将涉案人员进行了现场教育和劝返。有效维护了全县正常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四是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上岗、所使用消毒产品索证资料是否齐全、餐饮具消毒质量是否合格等进行了专项检查行动7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开展现场指导3次,行政处罚1例,处罚金额1000元。五是强化住宿场所卫生安全监督意识。为加强住宿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服务,通过现场带教、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及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行动4次,监督户数156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1份,开展现场指导97户次,行政处罚10所单位,共处罚金8000元,通过以案促管的施行,我县公共场所住宿业参差不齐的守法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改观,住宿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提升。(五)强化医疗市场秩序监管。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医源性感染事件的发生,卫计执法大队组织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院感管理专题培训。结合环保督查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下达监督意见书37份,共检查县级医疗机构12户次,乡镇卫生院61户次,个体诊所9户次,出动监督员179人次,2019年行政处罚医疗机构3所,共处罚金6000元。(六)开展毒麻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水平,成立了以卫计局纪检组长为组长、卫计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毒麻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止疼药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止疼药品安全设施、台账登记、处方管理、管理制度等四项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七)加强卫生协管服务。执法大队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技能,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参加、县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制定了卫生监督员协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卫生协管开展自学和利用网上培训平台进行网上学习。(八)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我县迅速行动,成立了“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小组,制定了《县“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各项抽检工作的责任监督员,规定了各项抽检任务完成时限。选派人员参加了“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开展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检查内容、检测项目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抽检工作有序开展。(九)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因职能转变,职业健康再次回归卫生健康部门,为进一步履职尽责,我队对全县21家涉及职业病防控的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对68家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指导,委托有职业病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对我县64名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十)完善信息挂网及档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工作的“三公开一监督”原则,执法大队及时学习和跟进两法衔接平台、政务一体化平台挂网信息,及时向法制办上报权力清单和案件办理,不断完善网络公开的同时强化纸质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紧密结合,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执法痕迹管理。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 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有高度重视下,在县人大的监督管理下,在县卫健局大力支持下,在卫生监督部门的关心指导下,2018年至今我县卫计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具体如下:一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薄弱。执法人员少、监管对象多、责任大、“一人多职”这就是卫监队伍,2018年至今,大队在编执法人员3名,在岗2名,人员配备与辖区监管量不匹配、繁重的工作量带给执法人员极大的压力,致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成效一直不佳。二是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境况。卫生执法是属卫健局委托的执法部门,级别较低,同比其他部门执法人员享受待遇较困难。三是专项监督执法经费保障困难。经费保障是监督工作的前提,由于缺少卫生行政执法经费,我县卫生行政执法无法得到深入开展。四是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齐。2013年中央对卫生执法体系建设项目中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但大多数为食品快检工具,仅有的水质设备和学校环境检测设备,设备应用说明为英文,设备配备后无销售企业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至今设备已无法正常使用。卫生执法检测工具的滞后,导致卫生监督执法一直是浮于其表,未深化其中。五是无监督执法车辆。卫生执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应急执法等都需要外出执行工作,没有专用执法车辆的保证,最终将形成关起门来书面式执法。通过对全年工作的自查总结,针对以上的不足,我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抓好环保契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公共场所、美容美发行业、学校这些人员密集型场所的宣传管理,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机构、自来水厂的监督,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抗生素药品、血液卫生、母婴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强双随机工作的推进和完善,积极敦促各相关单位完成相关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落实。克服职业卫生“才接触、底子薄、基础差”的难题,勇挑重担,认真做好职业危害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使我县的职业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进行开展内部学习,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思维,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制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监督执法信息进行录入各个信息平台,并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九项制度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 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白山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 一、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查批准。对申办许可证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据《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认真审查,按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二)工商登记注册。必须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原则。对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改变许可项目、许可证到期的食品经营者,要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办理,逾期不办的,要依法注销许可证。(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经营者,不予办理市场准入登记:1.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的;2.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 3.个体工商户吊销《营业执照》不满六个月的; 4.伪造、涂改、使用他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5.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接受社会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公示审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应当采取责令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措施,清理退出食品市场。 (一)食品市场质量准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下列工作: 1.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销货记录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和质量自检制度; 3.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4.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重点强化对消费者申(投)诉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种类食品的抽样检验,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二)食品退市监管。对下列食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退出市场: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11.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食品; 12.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1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退市的处理。 1.对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内在质量合格的食品,应当责令停止经营、退回食品生产者;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2.对经检验确定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并依法处理; 3.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有毒有害食品,要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追回或责令经营者追回; 4.对其他行政机关公布的属于退市的食品,要依法处理,并采取退市措施,清出市场; 5.对不主动退市、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仍以其他方式继续销售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四)退市食品消费警示。对辖区发现的退市食品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五)退市食品跟踪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退市的不合格食品记录在案,以备查询。要适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不合格食品真正退出市场。 三、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食品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一)食品市场巡查的组织。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基层工商分局(所)开展食品市场巡查工作。 (二)食品市场巡查的内容。食品市场巡查过程中要做到“七查七看”: 1.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期限是否有效,是否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具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2.查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看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相关证照、发货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经销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是否建立食品退市制度;4.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国家规定必须标明的内容; 5.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的内容; 6.查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义务; 7.查食品贮存,看经营者经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及时清理超期变质食品。 (三)食品市场巡查要求。 1.必须两人以上着装亮证依法巡查; 2.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处理,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机关报告;需要查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录入经济户口; 3.按照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市场巡查,重大节日期间要相应增加巡查次数; 4.积极创新巡查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取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进行“倒查”的办法,检查其落实查验记录义务和建立执行自律制度情况。 (四)食品市场巡查记录。基层工商分局(所)进行食品市场巡查时,应当翔实记录巡查监管情况,对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补充记录处理结果。巡查记录经执法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巡查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四、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作出反应,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一)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下列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进行预警和处置: 1.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2.发生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事件; 3.发生其他引起市场波动或者严重危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按《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同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2.迅速派出人员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阻止和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开展调查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 3.按照事件波及的范围及时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出协查或者联查通报,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调查和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处理方法。经核实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处理:1.责令经营者对涉案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防止涉案食品扩散; 2.涉案食品已经扩散的,应当采取发布公告、责令经营者召回、组织追缴等措施予以追回; 3.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4.完整记录预警和处置的有关情况,在应急状态解除后,及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工商机关。 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并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法律性负责。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职责,可以向社会公布下列食品安全信息: 1.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和趋势信息。包括反映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趋势现状及预测预警信息; 2.食品安全检验及监督检查信息。包括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他人商标、包装、装潢及虚假广告等信息;3.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4.其他影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主要方式。 1.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2.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板)”,并指导辖区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在商场、超市等大型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板)”,向公众公示食品安全信息。(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要求。 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对已经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建档留存,以便有关单位或者消费者查询。 六、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特点和信用,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一)商场、超市的监管。监督商场、超市等企业,在巩固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两项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二)食品批发企业的监管。严格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销货台账,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和查验记录义务,确保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三)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督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四)食品店的监管。严格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七、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明确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 (一)实行食品安全逐级负责制。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逐级负责制。 1.各级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上一级工商局负责; 2.市州局、县级局和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派出机构,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及监督管理责任; 3.基层工商分局(所)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二)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 1.各级工商局的主要负责人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根据分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机构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组织、协调、指导等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直接组织、协调、指导等责任;3.基层工商分局(所)长承担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责任;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对无证、无照等违法经营行为,未及时进行处理的; 3.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放纵违法行为,或者无法律依据减轻处罚的; 4.对群众举报、上级工商机关交办、督办及相关部门转办的食品案件,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调查处理的; 5.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警和处置的;6.对应当上报的食品案件瞒而不报,或者对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7.对应当移送其他部门的食品案件,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的; 8.因主观过错,导致有毒有害食品未能得到及时控制,造成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或者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四)责任人的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监管责任人,要按照《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 (一)食品广告内容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广告内容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二)违法广告查处。对违法广告、特别是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要严厉查处;对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责令停止广告发布行为;坚决制止和查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不法行为。(三)食品广告监测和预警。应当加强对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广告发布动态,杜绝违法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九、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机制;与质检、食品药品、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二)相关部门协作问题的处理。 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监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或移交相关监管部门; 2.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转交并告知举报人,相关移交、转交材料要存档备查; 3.对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和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或处置,并及时反馈结果。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通报情况。

如何做好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随时抽查,定期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一、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主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只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既要看到新形势给审计工作创造的良好机遇,也要看到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才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一是新定位,审计定位更高。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进一步提出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将“审计监督”列为“八大监督制度”之一。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其核心就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由此可见,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强化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制度性安排。二是新任务,审计监督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实现“四个审计全覆盖”,赋予了新常态下审计工作新的内涵、要求和新的任务。审计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三是新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增加了保障职责。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发挥监督和保障的双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审计职责除了审计监督职责外,还要增加了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经济安全、公共资金使用、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等审计保障职责。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好审计的双重职责,成为了审计工作研究的新课题。四是新格局,即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将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提出了对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全省乃至全国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了紧密联系,“上下一盘棋”格局将加快形成,这对新常态下一步完善现行审计体制、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是新期待,即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待更高。由于审计工作已经摆脱了原来单纯的经济监督,正处在国家发展的大势中。从“三期叠加”到新常态,到五大发展理念,再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计的定位更高了,职责更重了,人民群众对审计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审计成果、审计方式、审计人员行为也将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客观要求。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不断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联系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同时切实做到将服务寓于监督之中,主动做好“三个服务”,即为维护黄石社会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和强化管理服务。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策落地。大家知道,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呈现“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即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往刺激经济政策副作用消化期。尤其是“三期”同时出现,作用相互叠加,使得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局势更加复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复杂局面,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国务院要求审计机关切实发挥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深化改革的“催化剂”作用。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经济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创新创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节能环保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通过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在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各项政策之间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搞好综合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决策建议,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去年我们根据审计署和省厅要求,及时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先后向省厅和市政府报送了棚户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审计发现我市主要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偏缓、部门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力度,专门出台了《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健全机制,重点抓好简政放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建设情况、大冶市金融政策落实、全市扶贫资金等11项跟踪审计工作,分专题分类汇总政策跟踪审计情况。通过查处典型案例,进一步落实责任,力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二是抓好财政金融审计,着力维护资金安全。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国经济社会已全面进入新常态,同时,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全面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为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将所有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督。牢牢树立绩效审计理念,把公共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事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不仅要监督检查预决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绩效,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培训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情况、机构编制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计监督,促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从近年来财政金融审计实施情况来看,我们坚持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对市级财政管理、税收征管、部门预算执行、社保资金征管使用、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每年在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引起强烈反响,以全票或高票获得表决通过。三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保障群众利益。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审计署反复强调,审计的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牢固树立“为民而审”的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着力促进改善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审计机关要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神”。首先在审计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主要是通过项目安排,有效加强对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服务、拆迁补偿、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查处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最后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处理处罚力度。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严肃查处、如实报告、促进整改改,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如在去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中,推动大冶、阳新等地出台了多项制度规定,促进了低保资金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如去年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开展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审计调查,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作出停止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决策,很好的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年我们在民生资金审计中主要是认真组织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市扶贫资金审计任务,坚决查处跑冒滴漏、侵占骗取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汇编6篇

     根据单位上级领导的要求,为了提高我们的自我认知能力,帮助我们更好的开展接下来的工作,是时候认真的进行这段时间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了,总结是对的我们工作进行一次具体的回顾和理性的分析,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主要是写哪些内容呢?以下是的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1)   xx年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食品安全协调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以下成绩:    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自今年年初,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福临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龚文珍担任,由兰伟任副组长,成员有杜翼宏、郭斌、席琼等组成福临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福临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龚文珍,副指挥长兰伟,成员杜翼宏、郭斌、席琼等。下设办公室。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对我乡境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网点,餐饮场镇,进行了逐个排查。凡是未进行登记,无让生产经营加工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取缔了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对植物油,面粉,乳制品等进行了抽样和监管,查处过期食品,有毒和有害以及其他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监管责任,从而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了食品生产消费安全。    二、加大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我乡通过广播,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了对《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大干部群众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率达100%。同时,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三、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   为了保障食品的生产、消费安全,我乡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由各村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他们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然后及时反馈,给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指挥部对信息作出应急处理。    四、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负责体系   我乡与乡民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业主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喝着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制度。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2)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20xx年XX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xx全会、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提高我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村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目标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政府的责任,通过各监管部门深入细致的监管工作,使全村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进一步遏制,科技监管含量进一步增强,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三)具体目标:   1、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儿童食品10大类,大、中型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达45%;   2、全村食品店中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的比例为:达80%;   3、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证索票率为:达50%以上;   4、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5、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每提高5-10%。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治理食品源头污染,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   以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地环境监管为重点,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和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植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二是以解决蔬菜有机磷的农药残留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取缔行动;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二)整治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   对全村儿童食品加工、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建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将监管工作重心和重点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分散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进行综合整治。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强化责任。村委会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村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相关人员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抓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很广,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要严格按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和责任。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通过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综合执法力量,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和运行机制建设,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四)强化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3)   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特别是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先后为72家餐饮单位(饭店46家,早餐11家,职工食堂3家,学校餐厅2所,幼儿园食堂10所)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148人办理了健康证,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下面我就全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网络,构筑食品安全保护组织领导体系   今年我镇针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品安全督管所、工商所、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中心学校、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明确了41个村各有一名信息员,制定了工作计划,保证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是前提。今年以来,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按照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餐饮饭店、校园、农户、农民合作社中间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同时集中开展重大节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张贴标语300条,悬挂横幅4幅,印刷材料1200多份,发放到餐饮单位和群众手中,使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好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我们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确保检查质量。今年两次月由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卫生院,对每一家餐饮单位,通过查证、验证、办理健康证、现场检查环境卫生、制作间及进货台账等方法,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把进货渠道关,严禁使用地沟油、违规食品添加剂,做到防蝇防鼠,采取季度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随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我们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以来镇域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没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夏季及节假日、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镇食品相关部门安排执法人员对容易诱发食品中毒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业食堂、学校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周边小餐馆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五、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检查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凡未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凡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4)   随着我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外来人口也不断增加,各种小副食、小餐饮、小作坊等食品行业也不断增多。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全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有序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食品安全日益成为我村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一年来,我村为打造辖区内健康、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村委多次召开会议,先后研究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了村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确定我尺寸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落实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明确争创“四无社区”工作目标。特别是自今年9月我村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村支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做到完善制度,分级管理,初步形成了镇、村两级监管网络。    二、加强巡查,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在日常监管上,我们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今年以来,我村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夏季食品安全检查。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工商、卫生、农办、工办等相关人员对农贸市场家禽猪肉、企业食堂进行检查,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安全质量,确保全镇人民过上平安节日。加强农贸市场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在这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村结合实际,一是确立了“两个重点”,即把村建成全镇重点整治区域,把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作为重点问题整治。二是争创“四无村部”,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四无村部”,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站,在村中发放“四无村部”创建宣传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教育、监督举报反映社情民意,力争今年通过区级验收。三是创新整治方式,除日常整治外,我们还邀请了镇两级人大代表对建筑工地食堂、农贸市场、部分区域食杂店、小餐饮店进行了视察,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村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专门制作了宣传横幅悬挂在主要路口,深入企业、社区、居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高经营者的思想意识,引导经营者自律规范,使他们树立一种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的经营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亲身参与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动中来。通过宣传教育,企业经营者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意识日益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5)   20xx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20xx年里我乡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乡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乡长邹成军为组长,乡政府副乡长葛利群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马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2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我乡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利用会议宣传70多次,举办培训12期达1000多人次,办板报13处,张贴标语1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对场镇15家餐饮店、3家药店、多家超市和摊贩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32起,整改32起,发现违法行为4例,及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二是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企业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22起,整改22起;三是要求各村(社区)各自组织每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出隐患42起,整改42起;四是特别重视并抓好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工作,做到了应申报尽申报无漏报、应监管尽监管无漏洞,哪里有申报、哪里就有监管。截止11月全乡共申报监管群体性聚餐184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乡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乡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   20xx年,我乡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篇6)   现就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监管网络初步建立。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积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网络队伍。同时和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从而健全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    二、安全监管有序推进。   按照县食安办的要求,上半年认真开展了“三小”摸底统计工作,对我乡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的“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并登记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要求开展了“小摊点”备案证发放工作。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8月初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度以及食品留样登记制度,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9月份按照县食安办关于切实加强羊肉及期制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包村干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全乡所有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并与经营及使用的餐饮单位和个人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通过专项检查更好地维护了我乡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20xx年工作打算   全力维护全乡食品安全环境,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完善全乡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协管员队伍。

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5篇

【 #报告# 导语】总结报告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欢迎阅读! 1.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自本检测中心质量管理体系20xx年12月6日建立以来,本人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有关监督员的职责要求,对本中心检测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监督,现将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作如下小结并上报管理评审:   1、对检测人员及操作的监督。   对检测人员是否按照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要求进行检测实施了监督,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理解不透、掌握不牢等问题,组织了针对性的培训。确保检测人员按相应的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并形成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对新进人员进行了重点监督,监督其对于本中心规章制度、作业文件、检测方法、仪器设备的性能等方面的熟悉程度,监督其仪器操作、原始记录的填写是否规范,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2、对仪器设备的监督。   确保仪器设备功能正常,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使用、维修、保养有记录;新购、长期未使用或维修过的仪器设备的能正常使用;监督仪器的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按计划实施;仪器的使用状态满足检测需要;仪器的存放和使用环境符合要求。   3、对样品的监督。   监督样品的准备或制备活动是否符合标准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监督样品的标识、试验状态标识是否规范,监督检测样品的交接、保管和留样是否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提出纠正,并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验证。   4、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监督。   对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按照《设施和环境条件一览表》的要求,确保其检测区域的环境条件进行有效地控制,确保测量结果和仪器设备精度不受环境条件的影响,检测区布局确保不能有相互间干扰、影响,对涉及危险、安全及特殊要求的实验区,确保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和必要的警示。   5、对检测结果的监督。   确保本中心客观、准确、清晰、完整地出具检测报告,确保报告的规范性,编制、审核、签发、修改、存档、借阅等各个环节均按照《结果报告管理程序》执行。报告的内容满足客户需求的全部信息;数据与原始记录一致、计算数据正确、必要时检查有关不确定度分析的准确性;确保检验结论正确、用语规范。   6、对其它方面的监督。   确保样品、技术资料、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的保密要求得以贯彻实施,确保本中心全体人员遵守《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的全部规定;监督员工是否有违背自律、公正行为和诚实性准则、质量方针的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对进行其培训教育、批评帮助。监督安全环保员对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物品的处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理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其落实执行;监督检测人员在进行试验操作时,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持证上岗,不得违规操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监督员应按照作业指导书中规定,启动应急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量值溯源的控制,确保在使用时具备规定的计量特性,以保证检测数据可靠、准确。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般不符合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并对不符合的严重性和可接受性进行评价,提出处置意见,明确纠正和纠正措施要求,对不符合工作纠正/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证实所采取的措施已消除了产生不符合工作的因素,通知相关部门恢复工作,对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过程中的潜在的不符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验证。 2.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村务监督委会在乡党委领导和乡纪委的关心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面提高村监委会的工作质量为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进展有序,现在如下总结:   一、积极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按照上级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村监委会的职责权限,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监委会的工作职责。首先是监督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其次是参与村务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对村财务管理情况有疑议的,经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可要求村民委员会举行听证。评议“两委”干部。年终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听取村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质询“两委”决策。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真正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   二、严格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主要是立足于完善村级干部权力制衡机制,其目的是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为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与村党支部联席会议,对本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对计生工作审核,救灾款、扶持款等进行督查。自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以来,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减少。让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相关资金公示   20xx下半年,我村共有农村低保户59户,120人,低保标准为:A类每月375元/人;B类每月282元/人;C类每月232元/人。城市低保1户,1人,标准为每月440元/人。农村特困和城市特困5户,6人,标准为每月882元/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户,23人,标准为每月70元/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户,8人,标准为每月80元/人。临时救助2户,9人,共计4000元。党费收缴64人,共计274.2元。   四、村干部任免   任命xxx为xx村主任助理一职,聘用xxx为村委会金融协办员、民政协理员一职。   五、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村“两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不愿接受监督;   (二)监督委员会成员主动监督的信心不足,不敢监督;   (三)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   (四)村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不关心监督。   六、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村“两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监委会成员主动监督的信心;   (二)提升村民参政议政意识,使群众关心监督,全力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   (三)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 3.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自担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以来,本人秉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一、注重对新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今年运输队新分配的学员很多,有学调车员的、有学乘务员的、扳道员的,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或是退伍军人,也许从未接触过工地施工作业环境,该如何面对施工中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我作为基地的一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有责任组织学员参加安全教育会议,引导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正确防护。在工地施工作业中,我认真提醒他们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提醒他们在调装作业时的正确站位,行车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确保他们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排查工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我积极参与经理部、队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工作会议精神,配合轨排队,组织安全防护人员对施工现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8月12日,我对基地临接线路、存轨场地基进行检查时,发现少数地段有冲沟下沉现象,在大雨后出现路基下沉裂纹,我及时报告队部,并组织安全防护人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了临接线运输安全,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在平日的工作过程中,我还定期对工地设备、设施、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环境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对线路养护、铺轨架桥、长轨焊接、机车运输、轨排存放、配电房、油库管理的重点设施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将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机车保养工作,防范行车事故   我在本职工作中,以身作则,给同事树立榜样。作为一名机车乘务员,我带领机车乘务组往返于基地—薛店—基地的途中,我首先想到的是顺顺利利出去,平平安安回来,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我严格要求机车乘务人员按标准化作业,尤其,在机车停车防溜、拧手制动、打铁鞋等工作上要做到宁可晚回家一刻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在9月26日对机车全面检查时,我发现机车制动机降压风缸漏泄,造成机车不能制动,经临时处理后,并汇报领导,于9月28日与检修车间人员共同修复,经试验后,机车可正常使用,确保了机车在运输中行车安全。   未来工作展望,虽然我在群众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克服缺点,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继续认真地做好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为石武铺架工程建设添砖加瓦。 4.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于19xx年1月28日正式注册成立,而本人于20xx年有幸加入公司所设立的社会监督员俱乐部。移动公司设立此俱乐部,充分体现了公司主动发展,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方便、迅捷的移动通信服务的宗旨。   自加入社会监督员俱乐部以来,我按照会员手册中有关质量监督员的职责,对移动公司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监督,现将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作如下小结并上报管理评审:   1、总体网络质量情况   本人工作及生活地点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经过快达一年的观察及监督,此地带网络覆盖情况好,手机信号始终保持在三格以上,接通质量也令大部分消费者(本人同事及朋友)满意。通话质量大部分时间很好,偶尔会出现通话时一方听不到话音或突然出现断线,但此情况出现的概率很小。   去年本人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两天手机能接打电话但无法上网,于是拨打10086人工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反映,工作人员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公司很快解决了此问题。此事件说明了移动公司工作效率及其快速,在此也借此机会感谢移动公司给大众生活所带来的便利。   2、国内、国际漫游服务情况   本人于今年7月份去了外地湖北省,经监督国内的漫游服务质量良好。通话质量高,网络信号好,网速也很快。其中本人还体验了移动公司设立的“两城一家”服务。广东移动为广东动感地带客户提供了两城一家“家乡套餐”优惠通话服务,客户可以选择开通两城一家“家乡套餐”,不换号码暑期在家也不用收取异地漫游费。两城一家“家乡套餐”是为满足广东省动感地带客户暑假期间返回家乡后的通信需要而提供的话费优惠服务。成功办理后24小时内生效,办理该服务后,手机漫游至定点省份或直辖市、自治区时前300分钟被叫免费,直拨定点省内号码和广东省号码0。39元/分钟。   3、服务厅服务情况   营业厅可以说是每个运营商的“门面”。一方面,直接面对客户的是营业厅的环境,是“外门面”。从营业厅设置人性化程度上,可看出运营商对客户的重视程度。   惠阳移动公司显然是非常重视客户的,其服务厅功能强大,设有专门的等待区,还为等待的客户设有水和读物。同时,服务台旁边,天气预报台、最新优惠提醒一应俱全。温暖与关怀,充溢在每一个角落,真正形成为“绿色”的服务厅。同时,服务厅里还设有自助终端设备,客户可以自助办理业务或完成查询,大大缩短了等待时间,形成了一个客户办理业务畅通的“绿色通道”。   此外,惠阳移动服务厅环境优美,整齐干净,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耐心答疑,客户离开时工作人员也会彬彬有礼的说再见。在服务厅几乎找不着客户排队的情况,每个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都很高。   4、10086服务热线情况   10086服务热线接通率比较高,大部分情况都能及时接通,少数时候则由于业务忙需要客户稍等片刻,从未出现过网上所描述的无人接听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发音清楚,会很耐心的为顾客提供服务。但是据本人有同事反映有些工作人员对于某些业务还不是很了解,因此希望在业务水平方面希望工作人员能再精通一些。   5、电话客户经理情况   电话客户经理的接通率为,业务水平相对较高,咨询结果都很满意。   6、12580综合信息门户情况   12580给每位客户的工作以及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出差前可以拨打12580查查天气预报以准备必带物品,旅游时可以拨打12580查当地的宾馆……最近,中国移动12580推出“找工我帮您”服务,手机拨打12580即可查询广东省各大城市最热门岗位招聘和大型招聘会信息;更可免费登记求职需求,每周均可收到5条匹配岗位信息。此外,12580最新推出《生活播报》彩信杂志,各类时尚美食、折扣、旅游、健康等精彩资讯一起奉上。   12580综合信息服务厅分接通率为,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都很优秀,咨询结果也能令客户满意。   7、优惠活动情况   移动公司开展的不少优惠活动都让顾客惊喜,而且给顾客带来了很多优惠,比如充值返余额、接打电话优惠等等,这也是许多人选择移动舍弃联通的原因。但是,有优惠活动让顾客受惠的前提是令顾客知道此项活动,现在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许多顾客不了解移动的最新活动,因此,本人认为移动公司可以在广告方面加大宣传,通过派发广告、发信息、邮件等方式将最新活动告知客户。   8、其它   通过这段时间的监督工作,本人对惠阳移动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持以高评。若满分是100分,那我的给分则是95分以上。 5.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机制及环境行为,加强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建设,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根据山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XX]588号)和《山西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晋环办发[20XX]45号)的要求,我局自20XX年以来认真开展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11月25日,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范围、重点和要求,并按照环境监察的职能、职责,细化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调动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顺利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了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各企业明白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督促建立各企业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推动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作为推进企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推进企业污染减排等工作的顺利实现,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三、认真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按照省市的要求和《蒲县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局分批对国控企业进行了专门培训,目前已培训国控企业1家。并督促试点企业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企业环境监督员档案,针对完善一个体系、塑造一支队伍、建立一项机制、规范两套制度、加强三图宣传为主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我县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结合各企业实际,按照完善一个体系(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塑造一支队伍(企业环境管理监督人员队伍),建立一项机制(环保部门与企业环境管理监督人员间的登记报告机制),规范两套制度(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和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三图宣传(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好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一)要求企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1.企业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员,同时明确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员各自的职责。   2.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3.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和资料,要求台账资料完善齐全,能够反映企业环境管理方面的全面情况,各单位、部门负责的台账资料分类分年度整理装订归档。   2.企业环境保护职责和管理制度、标明污染物排放口位置的企业总平面布置图、污染物管网线路图、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企业防范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申报登记记录。   3.处理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和在线监测记录台账,以及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及异常情况处理措施记录。   今后,我局将结合实际,在开展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省控、市控企业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力争我县所有工业企业能早日全部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发挥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

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办法

法律主观:一、行政检察监督方式1、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施了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行政主体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寻求司法救济的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是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最重要的监督方式。2、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尽管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中的裁判监督直接监督的是法院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但是就结果而言,如检察机关支持行政相对人的监督申请依法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客观上还是起到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救济并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的作用。3、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不直接作为原告起诉行政机关,而是由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检察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支持该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的一种监督方式。4、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具有不同的原因,一方面存在由于执法能力不高所导致的违法情形,而另一方面则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等情形导致的乱作为、慢作为与不作为,这些违法情形就是职务犯罪的线索。检察机关在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过程中,应加强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协作配合,一旦发现具有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给国家监察委员会。二、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1、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2、行政许可的注销。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六种:(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书面委托书。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管理办法【垂直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ABC 有限公司垂直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大监督”工作格局,推进实施“垂直监督体制”工作,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升ABC 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ABC 有限公司负责全系统垂直监督工作的实施,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监督工作在总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相关工作。 第二条 ABC 有限公司各级纪委负责垂直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部是垂直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ABC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合资合营企业。 第二章 纪检监察工作 第四条 ABC 各级纪委的工作职能不变,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条 各直属二级单位监督部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单各项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 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机构仍保留在本单位,并根据大监督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职能。 第三章 集中交叉审计工作 第七条 集中交叉实名审计是指在ABC 总部监督部统一领 导下,集中全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对全系统的审计项目进行跨区域,跨单位的交叉审计,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单位的审计项目。 第八条 集中交叉实名审计实行“总部统一管理,项目主审负责制”的组织机构。总部监督部设立审计监察一室和审计监察二室。按照比较经济的原则, 将ABC 下属各单位按片区划分为南北两个区域,总部监督部审计监察一室负责南片区,审计监察二室负责北片区,履行对所在片区各单位的审计监察职能并负责案件检查工作。 各直属二级单位专兼职审计人员纳入总部审计监察一室和二室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垂直监督要求设置若干审计组,实行“项目主审负责制”,负责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人员回原单位继续从事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集中交叉审计的工作程序以集中交叉实名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远程审计等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主要执行依据。 第十条 总部安排的审计项目和监督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总部统一标准,在总部报销。 第四章 垂直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垂直监督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及能力建设,形成总部统一领导,各区域公司相互协同,超前防范,过程监督,监督有效。 第十二条 垂直监督工作加强落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三条 垂直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协同和联动效应,审计和效能监察项目,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按照“审计先行,纪检跟进”的原则,各直属二级单位在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及监督检查方面负责有直接的责任,由各区域公司制定综合监督检查计划,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及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建立垂直监督工作会议制度,推进建设垂直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制和沟通机制,保证垂直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ABC 各二级企业纪委书记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垂直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对重要事项进行审议,研究决定具体事宜。 建立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季度例会制度,由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例会,进行 工作总结 和交流,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 第五章 垂直监督工作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总部对每年度纪检监察审计人员进行评优,并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坚持年度各直属二级单位纪委书记述职,并对纪委书记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和纪委书记年薪挂钩。 第十七条 坚持对各直属二级单位纪委及监督部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八条 集中交叉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原则上在本单位进行,参加审计工作的表现由总部进行考核,并纳入其单 位的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 每年开展审计报告评优工作,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评选,对优秀报告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ABC 有限公司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行业工业卫生监督工作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工业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械、兵器工业企事业单位。第三条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司是机械委工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陕西、四川兵工局的工业卫生主管部门设工业卫生监督组,暂定委、省两级监督机构,组成工业卫生监督网络,对机械、兵器企、事业单位自上而下逐步实行工业卫生监督。第四条 工业卫生监督机构设工业卫生监督员。工业卫生监督员的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工业卫生技术的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或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工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干部。第五条 工业卫生监督员的选任:  (一)机械委的工业卫生监督员,由企、事业单位提名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陕西、四川兵工局、省国防工办主管部门审查考核,报机械委工业卫生监督机关审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陕西、四川兵工局的工业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员,由企、事业单位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陕西、四川兵工局和省国防工办审批,任命并报机械委备案。  工业卫生监督员由任命机关发给工业卫生监督员证书。工业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出示监督员证书。第六条 工业卫生监督员受本单位和选任机关的双重领导,机械委及省级工业卫生监督员,除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外,要执行选任机关的工业卫生监督任务。  工业卫生监督员因工作调动,免职或给予处分时,应征求选任机关的意见。第七条 各级工业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对国家和机构委有关工业卫生方针、政策、条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二)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大、中型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及引进项目中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通风、采光、照明、防尘、防毒)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实施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三)根据国发〔1979〕100号文件精神,对企、事业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和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业卫生科研成果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工作。  (五)对重大隐患或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事业单位发出“工业卫生监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对逾期不改的,提出给予经济处罚或通知主管部门令期停产整顿。  (六)对有关干部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七)提供设计上的卫生学依据对防护设施进行卫生学评价。  (八)对职业危害严重,有条件解决而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或责任者,按有关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九)对职业危害治理效果好的单位,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参加职业病重大医疗事故和急性中毒的调查处理,当事故原因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分发生意见分歧时,应与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组织和参加贯彻国家四项分级标准的实施,并做好四项分极标准的培训工作。  (十二)定期逐级向上反映工业卫生监督工作和建议。  (十三)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业卫生监督检查时,实行“工业卫生监督建议书”制度。第八条 监督员有下列职权:  (一)根据选任机关的指令进行某个特写项目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二)在执行任务时,可随时进入企、事业单位职业危害作业点进行检查,参加有关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职业危害资料档案、尘毒点监测结果等),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根据选任机关职责任务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实施经常性工业监督,应以宣传、教育、帮助、改进工作为目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具体改进和卫生指标要求,按期复查落实。  (四)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可以随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业卫生监督机关反映被监督检查单位的工业卫生工作和工业危害情况。  (五)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任务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陪同前往,在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和建议,提出整改期限,发出“工业卫生监督通知书”。

新媒体平台的网络舆论信息监督工作怎么做呢?

一、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受到互联网特性的影响,网络舆情危机的爆发具有突发性,而健全应急管理预案对舆情危机的形成与发酵影响明显。迟缓的危机应急管理容易引发舆论的质疑和批判,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应对负面舆情,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处置。同时完善事件本身的重建、补偿、调查、追究机制和信息流通的报告、指挥、发布、沟通机制。二、发挥媒介宣传作用,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事实上,突发事件演变为舆情危机,多数时候是由于真实信息传播出现真空引起。而信息公开透明既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还可以杜绝谣言传播维护政府公信。在 “人人麦克风”的多元开放性网络舆情环境中,疏导舆情危机,要善于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舆情动态收集分析和梳理,提炼舆论关切点,从而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针对性解答公众舆论质疑。三、谨慎处置公众监督,积极应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在演变过程中,因社会性,会在传播过程中遭到各种质疑、批评、追问、谣传甚至谩骂。此时,如何面对这些质疑批评并作出合理的引导对于化解舆情危机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基于事件事实和公众诉求的前提下及时作出回应,言语要警惕官腔官调,应充分考虑公众述求来处置问题。与媒体和大众平交流时应降低姿态,保证平等沟通。对于确是部门失责行为要敢于认错,避免因逃责嫌疑诱发新的舆情危机。四、勇于直面舆论争议,寻求舆论良性互动。在舆情应对过程中,相关部门不应局限在事件发生时官方的各种权威信息发布,对于舆论中带有明显失实、非理性、发泄式的言论,当事部门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到舆论场域中和群众展开“正面辩论”,通过真切的交流互动以正视听。在网络引导过程中,要善于用公众易接受的形式解读法律条文和政策方针,需求与公众保持良性的舆论互动,在真诚沟通中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五、提升危机防范意识,真切关怀民众权益。时下,网络舆论监督、网络问政走热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更加规范化,但无形中也给一些地方政府造成了压力。因此,应对舆论监督,政府不能仅靠事后被动应对,而应提升自身危机防范意识,从现实根源入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这样其公信力自然得到提升,舆情环境也会风平浪静。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工作规范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本规范所指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保障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工作装备,并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 监督职责及要求第五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制定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确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二)组织实施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及相关培训;对下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三)组织协调、督办、查办辖区内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案件;(四)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卫生监督抽检;(五)负责全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及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职责:(一)根据本省(区、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并组织落实;(二)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培训工作;(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四)组织查处辖区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五)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设区的市对县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七)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第七条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科(处)室,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县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有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的科室或指定专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第八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前,监督人员应当明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方法、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第九条 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先行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第三章 卫生监督内容及方法第一节 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第十一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的卫生监督内容:(一)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二)接种单位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接种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资料;(二)核查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的记录,接种情况登记、报告记录,以及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报告记录;(三)查阅接种单位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询问记录;查阅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填写的接种记录;(四)检查接种单位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情况;(五)查阅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向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发第一类疫苗的记录;(六)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核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七)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记录和资料;(八)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的证明文件,核查文件的保存期限;(九)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的记录。第二节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第十三条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内容:(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情况;(二)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情况;(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辖区内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的情况;(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履行与相关部门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职责的情况。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和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二)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审核记录、各类常规疫情分析报告等文字资料,核查设置疫情值班、咨询电话的情况;核查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进行网络直报的情况;(三)查阅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与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互相通报甲类传染病疫情的记录;与动物防疫机构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四)检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设备运行情况,疫情报告人员现场演示传染病的报告、审核确认、查重等情况;(五)查阅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的其他记录情况。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设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明确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分工的文件资料,核查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查阅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异常信息的快速反馈、自查等方面。(二)查阅诊疗原始登记(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和影像阳性结果)、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等资料,核查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情况;(三)查阅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内部自查的记录及有关资料;(四)查阅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上岗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的资料;(五)检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及运转情况,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演示传染病网络直报操作;(六)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二)查阅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登记情况,以及献血者或供浆员登记簿,核查HIV初筛阳性结果报告情况及送检确认情况;(三)对于设置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机构,检查疫情报告人员演示网络直报操作,检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运转情况;(四)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查阅传染病报告登记记录。第三节 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一)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落实情况;检查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情况;(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的情况;(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处理情况。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文件;(二)检查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落实情况;(三)检查医疗卫生人员、就诊病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四)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诊疗服务情况;(五)检查对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隔离控制措施的场所、设施设备以及使用记录。查阅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对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记录。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卫生监督内容:(一)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情况;(二)发现传染病疫情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情况。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传染病监测制度、本辖区内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的资料,以及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的资料;(二)查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技术方案或预案,以及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记录、报告;(三)查阅传染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记录和资料,以及疫点、疫区卫生处理记录。第四节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第二十一条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一)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二)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三)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四)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五)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六)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消毒管理组织设置文件、消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检查记录;(二)查阅工作人员消毒技术培训记录;现场提问相关工作人员消毒隔离知识;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三)查阅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记录或检测报告,查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整改记录。必要时现场采样监测消毒与灭菌效果;(四)查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消毒产品相关证明文件、使用日期和有效期;(五)检查医疗机构相关科室(重点是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执行消毒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情况;(六)检查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隔离的场所、设施和措施。第五节 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监督第二十三条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内容:(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五)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六)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的文件资料,核查监控部门和管理人员;(二)查阅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方案;(三)查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的资料;(四)检查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备,查阅健康检查记录;(五)查阅医疗废物登记簿,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说明和警示标识;(六)检查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暂时贮存的地点和条件,核查医疗废物运送线路;(七)检查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的消毒、清洁地点与情况;(八)查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检查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设施、方法及记录资料;(九)检查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实施消毒的设备设施及其运转维护情况;查阅消毒处理记录和监测记录。第六节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第二十五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内容:(一)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情况;三、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二)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及上岗持证情况;(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开展实验活动情况;(五)实验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六)菌(毒)种和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储存情况。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采集、运输及实验活动等管理情况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一级、二级实验室的备案证明和三级、四级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二)查阅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料和上岗证;(三)核查实验室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的记录;(四)检查二级及以上实验室相应设备配置情况;(五)查阅实验档案;核查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实验档案的保存年限;(六)查阅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批准文件;查阅实验室经论证可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证明文件;查阅从事在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相关实验活动的记录;(七)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检查三、四级实验室在明显位置标示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以及进入实验室人员的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八)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登记及结果报告记录;检查是否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同时从事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九)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的资料;(十)查阅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感染、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报告、处置记录;(十一)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的记录;(十二)查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批准文件;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保藏机构菌(毒)种和样本储存管理时,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保藏机构的资格证书;(二)查阅安全保管制度、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与储存的记录,接受实验室提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登记和开具接收证明情况;(三)查阅向实验室提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登记,核查实验室提交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批准文件;检查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的情况;(四)查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储存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后的报告记录。 第四章 信息管理第二十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分析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为制定传染病防治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第二十九条 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分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各级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信息采集、报告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督检查相关信息。 第五章 监督情况的处理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后,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校验和等级评审等管理工作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应当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第三十一条 对菌(毒)种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逐级报告。第三十二条 对重大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涉及消毒产品、饮用水、学校和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应当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参照本规范执行。第三十四条 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部2010年9月17日印发的《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同时废止。

年度监督工作报告5篇

【 #报告# 导语】在现在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 整理的年度监督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1.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参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检查任务。截止目前,共投入检查人员4人,检查了县第九中学、县第七小学。现将我县组织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扎实地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检查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成立了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由主任科员白立丰担任组长,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定了被检单位名单。同时对我县20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进行工作部署。   为了使这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避免走过程,使检查查出成效,局领导班子还对这次检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参检人员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实施各项监督检查程序,把问题查深查透、不走过场;二是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齐全;三是要严格检查纪律,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在检查中树立监督干部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四是要在检查之前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检查的单位性质掌握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检查程序实施相关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对有会计核算、会计基础信息不完整和不规范及有存在漏洞的地方,检查人员及时进行具体指导,帮助被检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对有违法违纪问题,检查人员在检查处理建议中还及时提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等方面的具体整改建议。   对被查单位的定性、处罚,由我们检查组先提出意见和建议,再交给主管领导会签,最后由局领导签发。对重大和复杂的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从而保证检查处理严谨、准确。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被检查单位存在会计凭证和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我们对此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的财经法规,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督促被检单位整改,帮助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水平,针对被查单位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我们及时提出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这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加强会计监督,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会计资料不全。由于会计人员工作不认真,原始凭证不完整,审核疏忽大意。   二检查力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是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能更好地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应该提升监督检查的地位和力度,并应把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充实到监督检查工作中。   (2)是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宣传力度。每年年初,针对被查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不理解和不了解的现象,要借助媒体大力宣传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性质、目的和意义。使这项工作能被社会所了解、所理解、所支持,树立财政监督干部的威信。   (3)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建设。树立法制意识,强化法律观念,加大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尽快制定完善可行的处罚细则,使执法者有据可依。   (4)是要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新思路、新方法。把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指导被查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寓于管理之中。 2.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篇二   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整改问题2个,挂号0个,规范脱贫攻坚制度1个;开展重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效能监督检查2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0人,问责0人,移送0人。   (二)本月我乡召开乡干部会4次,就困难帮扶和脱贫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分配要合理,工程进度要加快;系统数据录入要真实,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各项资料档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扶贫项目完工后要求施工方及时提供报销依据进行财务报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公示;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截止7月20日,我乡脱贫人数已达46户117人。   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截至7月20日,接到群众反映灾后重建、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共0件(不含上级纪委下转件);已办理0件。经查证:属实的0件,不实的0件;正在办理的0件。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一)干部作风效能方面无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包括批评教育等轻微处理;   (二)无对脱贫攻坚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扶贫攻坚工作建议帮扶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对困难农户进行走访,并根据农户实际情况进行产业发展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使农户从根本上致富起来。 3.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篇三   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中心血站和秦州区范围内的22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采供血机构及人员执业资质、血源管理、血液采集、包装、储存、运输、发放、疫情管理、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厂矿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人员执业资质、结构布局、血液来源、血液储存条件、临床用血审批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用血等方面的内容。   从检查的情况看,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执业,为进一步确保我市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   经核对15份临床用血,血液来源均为中心血站,血液各项信息均符合规范要求。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大多数能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独立设置输血科(血库)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工作人员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硬件设施陈旧,未配备专用的储血冰箱;部分医疗机构输血技术资料项目记录不完整。   进一步规范了市血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增强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安全用血意识。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从人员思想上、监管措施上和落实责任上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4.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篇四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早着手,一是成立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监督检查科等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全力以赴、严肃对待,积极完成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强调各粮食经营企业在收购中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收购政策;要重点对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拖欠群众售粮款以及其他有关粮食购销政策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建立业务熟练的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队伍。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夏粮和油菜籽收购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带头的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队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从5月中旬起,我局即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巡查。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遵守“五要五 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落实情况;二是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监督检查活动的形式: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深入收购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及处理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全市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共开展检查88次,参加检查人员292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59个次。在具体的现场监督检查中,我们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粮食收购市场的形势特点,明确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侧重于检查其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对售粮人粮款的及时结付情况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对个体户以及经纪人,重点检查其收购中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收购了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是否有掺杂兑假行为等,加强了源头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检查结果: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未发现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油);“打白条”及代扣款项;克扣农民,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的情况。多数收购户在收购中都能按照政策规定明码标价敞开收购,并按规定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向我局上报收购数量和有关情况。但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一些诸如台账记载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当场明确指出要求改正。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关粮食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粮食经营企业和多数群众对粮食部门依法行政还不很了解或不很理解。缺乏必要的舆情支持,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是由于地域广、战线长、市场经营户多,单靠一个部门、有限的几个人去监管,难免力不从心,也难以真正监管到位。   三是个别经营者台帐建立不规范,报表不及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努力扩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认知度,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好包括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在内的各项工作,规范市场收购行为;工作的重点放在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违规行为上。通过发现和纠正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锻炼和提高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扰乱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5.年度监督工作报告 篇五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干部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是干部监督关口“前移难”。从目前的实践看,干部监督工作过多的措施仍停留在事后惩处上,而在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手段上还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监督主体的权威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现状看,现行的监督体制是按照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缺乏权力的制衡,有时出现职级低的监督职级高的,下级监督上级的现象,有时会导致监督主体不敢监督,缺乏监督的勇气和信心。二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监督机构掌握领导干部的信息有限,因而造成监督工作被动应付,事前防范力度不够。三是干部工作的保密性及部分环节的排他性,使监督机构很难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造成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任免“两张皮”的现象。   二是“一把手”监督难。对“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现行权力体制下,尽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客观上还存在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的问题,如果“一把手”个人修为和胸怀等方面存在问题,就容易形成组织权力职务化、职务权力个人化,更会给干部监督工作造成被动和难度。二是由于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把手”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经常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诱惑,使得一些“一把手”顾及各种因素,从而导致有时在行使“用人权”上偏离既定导向,干部监督工作又无从跟进。三是《干部任用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颁布执行,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有了一套比较明确的依据之章,但在某些方面规定还比较原则,特别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用人问题,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或约束之规定缺乏操作性、针对性,难以有力地追究和处罚,造成监督上的难度。   三是“八小时以外”情况监督难。实践证明,一些干部出现问题,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而要考察了解干部在“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现实中比较困难。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监督范围难界定。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划定监督范围,明确监督内容,才能进行有效监督。目前对“八小时以外”监督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在监督范围认定方面缺乏科学的标准,操作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到干部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主体难落实。从当前情况看,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由于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往往顾虑重重,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同级则大多息事宁人,一团和气,不愿监督;家属及身边人员利益相关,虚于监督;群众和媒体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难以进行监督。三是监督手段难奏效。传统的监督方法手段单一,存在着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重要线索,致使监督滞后,大多流于形式。四是监督效果难如意。由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具有隐秘性、封闭性的特点,加之个别干部的公众形象与业余形象大相径庭,往往很难掌握一些真实情况,只能事后发现问题,收效不大。   四是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从工作实践看,虽然各级各地对“问题”干部的处理比较到位,但追溯起源的不多。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定性定量认定难。由于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操作细则,界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比较困难,对于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较重”、“严重”或“特别严重”等责任层次的区分,以及从轻或减轻处分尚没有十分明确和便于操作的标准。二是具体责任体界定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工作以及具体环节上,存在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组织部门责任与党委责任、下级党委责任与上级党委责任、提名责任与任用责任、考察者责任与谈话人责任等多层次责任关系,各层面的责任界定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实际工作中操作把握比较困难。在具体环节中,推荐者、考察者、讨论决定者的责任界定也存在这个问题。更何况干部是变化的,带“病”提职、带“病”上岗和提职上岗后“生病”,责任更是难以确定。三是失察失误责任追究落实难。现行制度对选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形式、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组织实施等规定都不够明确,缺乏刚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实践操作中,也存在责任混淆、责任错位甚至无法合理追究责任的问题。   【扩展阅读】   干部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xxx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课题任务,我部于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认真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问题调查研究。部领导对这一调研课题非常重视,成立了领导班子,抽调精干力量,分成4个小组,分别深入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和非公企业等29家单位,走访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村支两委和社区工作人员、企业主和私营业主、普通群众等,采取面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作风督查等形式,收集了大量材料。现将调查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整理报告如下。   现状:向好   本次集中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68份,收回调查问卷265份,具体调查对象及比例如下(详见表1):   表1:干部作风建设状况调查问卷发放及收回情况表调查对象发放份数百分比收回份数收回率普通群众8029.9%80100%企业主、私营业主2710.1%27100%县处级领导干部、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乡镇及街道办事领导干部9133.9%8896.7%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一般干部、市直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村支两委同志、社区工作人员7026.1%70100%合 计268 26598.9%统计干部作风建设状况问卷调查的结果,列表如下。   对我市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价(详见表2):   表2:全市干部作风情况总体评价总数(份)好   (票)较好(票)一般(票)较差   (票)差   (票)a普通群众805616800b企业主、   私营业主271710000d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一般干部、直属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村支两委同志、社区工作人员705316100a+b+d合计(票)17712642900a+b+d百分比 71.2%23.7%5.1%00a+b合计(票)1077326800a+b百分比 68.2%24.3%7.5%00对本地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评价(详见表3):   表3:本地干部作风问题突出表现统计表选 项票 数百分比备 注思想懒散,因循守旧,发展意识不强3825.0%此项调查对象为县处级领导、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干部。有效票数152票。学风不浓,玩风较盛,贪图安逸,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5838.2%不讲民主,独断专行,好大喜功,急功近利10.6%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花架子2013.1%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1912.5%吃拿卡要,贪财占利,滥用权力,为小单位和个人谋私利85.3%大手大脚,奢侈浪费,贪污腐化,享乐主义严重85.3%对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评价(详见表4):   表4:最难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和最看不惯部门和单位工作作风统计表最看不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哪些做法最气愤的与干部作风有关的问题选 项票数百分比选 项票数百分比能解决的问题,迟迟不解决4050%官商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518.75%标语口号多,办实事少3037.5%关系大于法,没有公平,没有公正2632.5%上面拨下来的钱没用老百姓身上1012.5%c、占着位置不做事,损害老百姓利益3948.75%其它00其他00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的评价(详见表5):   表5: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主要问题统计表选 项票 数百分比备 注包二奶、傍大款 001、此项调查对象为普通群众和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一般干部、市直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村支两委同志、社区工作人员;   2、共向两类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其中,有效88票,未填写62份。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1011.4%赌博00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3944.3%搞封建迷信2022.7%其他1921.6%从调查统计结果来看,我市干部作风主流是好的,干部作风总体评价好的占71.2%,较好的占23.7%,一般的占5.1%,没有较差和差的评价。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得益于我市出台的一系优化干部作风的政策,也与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的群策群力分不开。   1、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成立了市作风办,每年都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一年一个主题,组织动员全市干部深入开展“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等活动。并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等,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也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民情台账和联系卡,经常性帮扶困难群众,密切了干群关系,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2、部门配合。每次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各单位都能积极配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如我市近年来开展的“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干部参加劳动锻炼、“帮扶困难家庭、联系困难群众”等活动,各有关部门都能真抓实干,特别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各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大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提升了工作效能,转变了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在抓全市干部作风建设上,市委和政府督查室、市作风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各部门能经常性联合行动,不定期督查,形成了工作合力。   3、制度有力。我市先后出台了“35条群众工作规定”、 《xxx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推行了“三有两评群众”工作法,对干部做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进行硬性规定。转发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严明工作纪律改进作风“八条禁令”、xxx市委“十条规定”,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并多次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专项督查。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制度,每年在全市开展两次政风行风测评,强化测评结果的运用,对年度测评排在后三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进行专项整改,纠正了部门的不正之风。改革了干部考察办法,对乡镇干部的考察延伸到其所驻村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所驻村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的,不予提拔重用,加大了对干部改进作风的刚性要求。   问题:堪忧   我市干部作风虽然总体向好,但调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作风不纯。调查反映,“思想懒散,因循守旧,发展意识不强”占25.0%。一些干部思想守旧、安于现状,甘当太平官,缺乏创新意识和工作激情,真正干事创业的意识不强。一些干部心态浮躁,想问题、办事情,急功近利思想较重,做工作主要考虑是否有利于自己出政绩,是否有利于自己的提拔升迁,喜欢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官本位主义思想较重,不深入基层,不知道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工作只想讨领导的欢心,对服务群众有畏难情绪。   2、学习风气不浓。经统计,38.2%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干部“学风不浓,玩风较盛,贪图安逸,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忙于繁琐事务,周旋于无聊的应酬,“无暇”学习;少数领导干部混迹于娱乐休闲场所,贪玩好耍,不想学习;部分干部存在“以干代学”的思想,认为学习不如实干来得快,满足于既有的实践经验,不屑学习;有些干部学习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真学、深钻、细研精神,学习效果不佳,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上级精神的实质,不能创造性应用于工作实践,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开创性和探索性。   3、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干部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一些干部工作拈轻怕重,对上级领导重视、容易出名挂号的“大”事,争抓抢干,对艰苦环境、急难险重任务等服务群众的“小”事,敷衍了事;一些干部报喜藏忧、弄虚作假观念没有根除,讲成绩夸大其词,讲问题蜻蜓点水,“唱功”比“做功”好,“蹲功”比“跑功”差,满足于“亮点工作”,缺乏深入实际、一抓到底的韧劲;有的为群众办事推三诿四,敷衍塞责,存在“避、拖、压”的情况,使得一些能解决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少数领导官僚主义比较严重,习惯于坐在机关听汇报和发号施令,不善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倾听群众意见,对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有力;有的领导干部对别人要求严,对自己要求宽,表率作用不强,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有了问题和错误找借口推卸责任。   4、生活作风不良。一些领导干部的自律标准低,享乐主义思想有所抬头,消费大手大脚,讲究舒适体面,铺张浪费。调查中,44.3%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现象严重。少数干部信奉人情关系,热衷“官场哲学”和“人情世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正气讲“和气”,不讲同志关系讲“哥们义气”;一些干部明哲保身,不敢坚持原则,遇到问题绕着走,对歪风邪气和违纪现象不敢说、不敢抓;少数干部喜好庸俗、放纵妄为,热衷于休闲玩乐,打牌赌博或出入高级消费场所;个别干部甚至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去年,我市有5名干部因打牌赌博被免职,15人因吸毒被处分,3名乡科级一把手因违法被移送司法。   成因:复杂   干部作风问题的成因复杂,既有主观认识的不足,也有客观环境的影响,既有历史积弊的残留,也有自由思潮的泛滥,既有个体自身因素,也有体制机制问题。   1、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缺乏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正确认识,找不准自己的位置,认为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铁交椅,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造成职业道德缺失;一些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养尊处优,过惯了按部就班、老调重弹的稳当日子,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缺乏创新发展意识和工作激情;一些干部对科学发展理解不透,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顾当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过多地计较个人得失,致使乱作为和不作为。   2、客观环境有影响。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国外特别是西方各种思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涌入国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日益影响着我们的干部;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期,面对体制转轨、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特别是社会转型期个别方面出现的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让一些干部感到迷惘,心理失衡,以致作风漂浮,追求享乐,甚至盲目攀比,腐化堕落。   3、体制机制有缺陷。体制上,抓干部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就县市区来说,当前抓干部作风建设的部门较多,有市委和政府督查室、作风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各单位虽然工作侧重点不同,但究竟谁牵头抓总,并没有明确,也没有建立高效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工作运行机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多龙治水”局面。制度上,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不完善,缺乏严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对干部产生冲击力和危机感。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够深入、彻底,干部选任与绩效、作风考评结果结合不紧密,没有真正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也是干部作风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的原因。   总之,干部作风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但从解决问题的需要分析,宗旨意识淡化和管理监督弱化,应是产生干部作风问题的两大主要因素。   建议:严管   干部作风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事业兴衰成败,事关人心向背,是执行路线、完成任务的根本保证,调查组认为,要从根本上优化我市干部作风,必须真抓严管,建立长效机制。为此,我们建议:   1、严格教育,加强思想武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干部的作风是其思想修养和道德素质的外在反映,加强思想教育是正本清源之策。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力促广大干部弘扬清风正气。   2、严格要求,加强学风建设。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载体,引领干部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克服本领恐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建立干部参学长效机制,定期分级分类组织干部进行培训,经常性组织干部在线学习,并进行考勤,切实解决干部学习上的形式主义。要把干部学习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干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并将考学结果与干部的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挂钩,增强干部学习的内生动力。   3、严格标准,转变工作作风。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百村千乡万户大走访”、“帮扶困难家庭、联系困难群众”等活动,动员干部下基层、解难题、办实事、转作风。要以让党满意为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惠民政策,让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政策执行力。要以务实高效为标准,建立健全科学、严密、规范的干部作风监督管理机制,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日常工作纪律,把干部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管之下,真正做到“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增强干部转作风的外在压力。   4、严肃纪律,优化领导作风。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和科学决策。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调研、领导干部群众接待日、领导干部帮扶蹲点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转变作风。要倡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接受监督管理,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以自己的模范作用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开展。   5、严格监督,管好生活作风。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倡导健康生活、抵制低级趣味,弘扬新风正气。要完善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网上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并将监督内容从“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延伸到“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特别要突出抓好对管钱、管人、管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建立干部管理监督档案和不良作风记录,强化结果运用,与干部考德挂钩,切实改变“监督乏力,作风依旧”的状况。同时,要经常性开展有益的精神文化活动,丰富干部业余生活,引导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如我市宣传部经常性向干部发送短信提示,倡导干部读书、参加健康文体活动等,激发了队伍活力,深受干部欢迎。   6、严厉查处,建立长效机制。要健全干部作风建设运行机制。加强市作风办,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抓作风建设的合力。联席会议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所属部门和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作风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全市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提出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意见和建议。要完善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党组织为单位,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整改本单位干部作风问题。要建立科学的干部作风评议机制,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阶段考评与平时考察相结合等方法,考真考准干部作风。要建立完善激励和惩处机制,将干部作风考评结果纳入干部选任指标,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同时,及时调整、从严惩处不在状态、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干部,依法从重打击违法乱纪的干部,为干部作风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如何做好部门监督工作

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实践完善制度,不断探索加强部门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每一个纪检工作者应尽的职责。,笔者谈以下几点。一、夯实思想根基,强化廉政教育 一是要加强学习。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先进科学理论;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系列廉政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二是要认真遵守廉政制度。主动向上级纪检部门或组织部门做廉政述职报告,深刻剖析自己的思想状况;主动汇报自己的家庭收入等重大情况;认真做好廉政谈话。三是组织廉政活动。每年要开展“勤政廉政”典型评选、“廉政文章”评选;建立廉政文化展览室和廉政网站,开辟学习宣传专栏;组织廉政文艺演出等。 通过系列活动,让领导干部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铭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推动我们的工作协调、有序、健康的发展。二、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各种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对于我们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依据《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三项谈话制度”等十项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工作实践,将其进一步分解细化,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并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固定下来。形成用制度监督权力、用制度制约权力的良好氛围。纪检部门要经常抽查各部门履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情况,作为对部门党组廉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的落实到位,使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规范化、常态化。三、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在工作中,要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重点放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上。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遵守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对工程审批、资金的管理等重点岗位,对工程审批、工程招投标、干部的选拔使用、资金的使用等重点领域,要做到“五要”:一是要做到公开透明。收费的标准、依据、收费的面积、干部的使用、资金的去向等都要向群众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二是纪检组要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组要把监督关口前移,主动参与监督每一个重要环节;随时检查每一个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三是要实行岗位轮换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要实行轮换制,每三年一轮换,能者上、庸者下,让每一个职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四是要加强岗位教育。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人员每月都要向纪检组汇报思想,接受廉政教育。每半年要做一次述职报告,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要加强学习。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业务水平,使他们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四、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范围 一是要落实信访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只要不涉及保密,都要及时公开回应。二是监督范围要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要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戒”:第一交友上要戒滥;第二感情上要戒色;第三生活中要戒奢。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实行监督关口前移。每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组,负责对部门干部任用、工程审批、财务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岗位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锦州市人防办综合法规处:郭吉平) 通讯员:朱禹/锦州市人防办

如何做好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监督干部工作是否严格遵守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第一,要看选人用人的民主制度是否健全。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党委民主议事规则,看其能否坚持用好的领导作风选人。第二,要看选人用人的决策行为是否民主。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六中全会《决定》关于“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议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原则,是否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第三,要看选人用人的程序是否到位。监督选人用人者是否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等基本程序,看其有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行为。

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5篇

【 #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 无 整理的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 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 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3.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所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圆满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28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96家,公共场所许可132家。在受理许可的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从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体检,软件资料和现场审核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许可程序,缩短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整改意见书,整改达标后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上半年共对11家违反卫生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已结案5家。并完成了未结案案件8起。   三、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1、开展卫监1号行动   元月6日至2月12日,我所对辖区内各经营单位进行了节前卫生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公共用品、生活饮用水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及生活饮用水消毒设施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4家检测的公共用品用具均不合格以及14家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体检通知,责令其及时改正。2月10日至12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了再次督查,重点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4家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了复查督促,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搞好内外环境卫生,防止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发生。   2、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3月底至5月初,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五一”黄金周活动,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旅游景点,含餐饮服务的大型宾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开展了一次公共场所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三证管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包括就餐环境),部分微小气候的达标情况,消毒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30家,抽检餐饮具和公用物品757份,合格607份,合格率80%,抽检食用植物油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要求立即整改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同时对就餐场所和消费场所的微小气候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检查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强化自身管理,落实好卫生管理措施。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公共用品消毒质量监测,使各类传染病得到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从而保障了我县消费环境健康安全。   同时结合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审工作,完成了1家a级、5家b级、19家c级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审。   3、开展卫监2号行动(职业卫生督查)   卫监2号行动以每年的职业卫生宣传周为启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我所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15家厂矿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宣传及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未建档和未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厂矿企业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多次组织和陪同由市、县领导参加的对我县应流集团存在职业危害的工种的现场督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在开展卫生督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企业食堂的公用餐(饮)具的消毒效果和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公用餐(饮)具250份,合格117份,合格率46.8%;抽检的食用植物油15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均未超标。   4、学校卫生督查   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4月1日至4月16日对辖区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学校的手足口病和甲流等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晨检记录、培训记录和桶装饮用水的验收、登记、发放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学校均能确定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所检查的学校食堂的公用餐(饮)具消毒效果及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抽检了餐(饮)具225份,合格143份,合格率63.56%;抽检食用植物油12份,所测定的过氧化值和酸价未超标。   5、生活饮用水督查   我所于5月份先后对辖区的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2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涉水产品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以及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同时对上述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抽检,其结果:共抽取14份水样,合格11份,合格率78.57%。   6、临床用血专项督查   根据六安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六安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通报》的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10日–6月12日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经查:各单位都能够做到规范安全用血,临床用血   均能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指定血库采购,无私采、私供现象。各单位在输血前都能够较好的执行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并能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的运输、储存都能按照要求专人运输,专人保管,输血前均与受血者签定《输血知情同意书》并开展输血前九项指标检查。本次检查成分输血率达到90%以上符合要求。在督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用血现象。   7、消毒产品的卫生督查   根据省厅卫监秘号文件要求,我所于3月22日、25日和26日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环境卫生、工艺流程、车间布局、标签标示、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方面。   8、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检查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皮肤类传染病传播与流行,6月份我所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消毒、保洁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及化妆品使用、索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9、重大接待卫生督查   4月20至22日,我县迎来了黄芽茶文化节和首次旅游节的隆重召开,为做好两节期间会议接待工作,确保会议期间食宿卫生安全,为游客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宿环境。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别对白马尖大别山庄、南岳山庄、山城宾馆、老茶人商务会所、迎驾山庄、新元大酒店进行了一次卫生执法检查,就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采购、专间(凉菜间)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餐(饮)具消毒质量监测、就餐场所和住宿场所部分微小气候检测工作,共抽检餐饮具219份,合格185份,合格率84.5%,公用物品56份,合格56份,合格率100%,食用植物油6份,全部合格,同时对接待单位的就餐环境和住宿环境进行了微小气候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接待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整改方案。检查同时对接待单位提出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接待工作(要求菜单实行备案制),确保与会人员吃的放心、住的安心、行的省心、游的欢心。   10、高考期间住宿与饮水安全保障   为加强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住宿、饮水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6月3日对高考接待宾馆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督查同时,对接待单位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进一步要求。通过督查使广大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了认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了高考期间住宿和饮水卫生安全。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优异的成绩,但是结合实际工作来看,我们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开展好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病监督的执法力度,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4.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夯实全县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运行,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县卫生局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指南》,《指南》除涵盖基本服务内容外,还对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水平。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卫生监督所均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基本信息汇总、现场检查记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登记、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学校托幼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农村家宴集体聚餐申报及现场卫生检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九项制度等涵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览表,实行统一制作,上墙到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室。重新聘任了乡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目前全县共有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54人,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228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辖区32家职业病危害单位开展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协管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8家饮用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各协管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监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的2所学校进行了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开展巡查,对发现的3起非法行医摊点及时监督机构报告向我所进行了报告,并协助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初显成效。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均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摸清底数,做到一户一档、各项协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监督范筹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特别是偏远乡镇的卫生监督力不从心。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能力亟待提高;   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健全,如缺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巡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社区、进乡村。   四是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5.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二、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   根据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准备迎查材料,并将每次专项整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情况做到一次一档,在接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估验收中,受到了评估组的好评。四是积极做好绿扬春早茶文化节、高考、高二年级水平测试和中考以及奥运、中秋等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夏季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食物中毒防治计划,加强正常的卫生监督力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一切可能的食品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加大卫生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前期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把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的问题,进一步抓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稳妥推进说理式文书和一案一评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而不懈努力。

如何发挥政协提案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一、要充分认识提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重大意义政协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它是党和政府了解社会各界意见和掌握社会经济发展动态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一)提案内容具有严肃性和广泛性。提案是参加政协各单位、政协委员和专门委员会通过深入调研、思考后郑重提出来的,他不同于一般的意见或群众来信,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另外,提案的内容也涵盖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事业等方方面面,涉及面很广。认真负责地做好提案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落实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二)提案办理过程有利于实施民主监督。提案办理有较严格的工作程序,提案交办后,承办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来办理和答复,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和联系,在办理之后及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情况,使提案者对办理工作做到知情、感到满意。在办理提案时限上,一般要求三个月内办理答复。这些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使提案工作具有较规范的管理系统,通过提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党派、团体和各界委员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组织保障。在重点提案的办理上,则要求更高、更严,一般都实行政府领导跟踪督办。如桂东县政府办公室每年都出台《关于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及《关于对部分建议提案实行政府领导跟踪督办的通知》,以强化对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三)提案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提案是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委会向党政部门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经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由党委、政府统一送交党政有关单位办理,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群众来信。提案的形式一般都是由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经过调研、视察或集体研究后提出的,在一定层面上集中了多方面的智慧,体现政协的整体优势。并且,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分别代表着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所以,运用提案实施民主监督代表了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所联系的各界群众,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要准确把握提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标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不断发展,提案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监督作用:一是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前提。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我们党一贯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对人民政协提出的一些新观点、新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的新理论,更加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体制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没有我们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就没有人民政协的发展,更谈不上民主监督,因此,运用提案实行民主监督,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完成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而服务。二是要以贯彻政策法规,促进政府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对实施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情况,贯彻重大方针的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提案监督必须以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促进政府工作为出发点。为此,要将学习和掌握政策法规作为首一要务,充分了解法规的执行状况和政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全面了解情况,才能发现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要把握好提案监督的“度”,提案监督要以政策法规的执行和方针政策的落实为基本尺度,抓住影响大局的“热点”问题进行建议,从完善和促进政府机关工作出发,本着“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精神,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较好解决。三是要以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原则,发挥提案作用实施民主监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就事论事,不戴帽子,不上纲上线,乱加分析。为此,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发挥各界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的优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达到提案监督的效果。三、认真做好提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基本功提案工作离不开提案工作者。作为提案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提案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提案在民主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要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指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为实现提案监督的长期性、稳定性,提案工作者要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完善提案工作的组织系统,建立承办任务和监督工作相制约的承办和监督工作责任制,推进提案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体到县级政协组织,首先是要发挥好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作用,其次是要以《意见》的规定为指导,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要坚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发挥提案作用实施民主监督,是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提案工作者要以我们党关于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按照《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使提案监督从提案形式到提案办理终结一套运作机制,不断得到改进、充实和完善,逐步成为行之有效、完整的制度。三要调动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提案工作要坚持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树立大统战的观念,党政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尊重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民主权利和批评意见,保证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协商监督的积极性,政协提案工作者尤其是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努力为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参政议政和协商监督做好服务,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协助实施提案监督,不断加大提案的督办力度,积极协调提案者与承办单位的关系,加强双方的联系与沟通,使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两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四要提高提案办理“三率”。提案的办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是搞好提案工作的三项基本指标,要使提案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应在提案办理之前,提案办理过程中和提案办理答复之后,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见面协商,实行开门办案,做到“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再回复”。同时,使提案者及时了解承办单位采取措施和改进工作的情况,通过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充分协商,使提案者及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解决问题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不断提高合作共事的水平。因此,提高提案办理“三率”应逐步与承办单位、承办人员的岗位目标挂钩,将“三率”指标由参考指标上升为考核指标,使提案监督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面迈上新台阶。总之,发挥提案的民主监督作用,是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提案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现实需要。这一任务的提出,必将推动提案工作的一系列创新和变革。只有不断适应新定位、注入新内容、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激发新活力,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提案工作的内在规律,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如何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一、立足本职定位。不要耕了别人的责任田,荒了自家的自留地。二、强化服务意识。从标准化、行政许可等方面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做好服务三、严管三个安全。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确保不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四、做到廉洁行政。这个是公务员必须的!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在经济、社会、科技、文化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管理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做好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以便于更好地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对此谈一谈自己的想法:一、认清新形势增强紧迫感社会是发展的,历史是进步的,做好新形势下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立足大局,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此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创新,对日常工作要敢于打破旧框框,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勇于思考探索。要做到急事急办,快事快办,提高办事效率。二、加强质量专业人才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加强质量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造就一支热爱质量事业、精通质量专业的人才队伍;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方位优化检测力量布局,合理配置检测资源,努力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突出、技术先进、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和运行体系;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实验室建设,尽快完善各级监管机构开展食品等安全类产品检测所必须的实验室条件和仪器设备,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的投入力度,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强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提高质监工作的效率质监部门要想有所作为,提高质监工作的效率,必须紧扣地方中心工作,出好招、出实招,才能在地方经济发展大潮中扮演好助推器的角色,赢得地位。质监工作是事关地方经济运行质量,事关产业、企业发展,弹性空间很大。就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讲,如何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名牌战略、提高企业(产业)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等等,质监部门大有文章可做。关键是抓住时机,找准切入点,提高有效性。一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两个安全”不出问题。地方政府对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视,做好食品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的监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到经济发展大环境。质监部门要围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一核心,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培训、督导,全力抓好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两个安全”不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提升区域质量水平。要积极开展“质量强省(市、县)”活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地方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仅要依法行政,还要转变执法理念,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更多地为企业排解困难,解决他们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监管工作重心前移,帮助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产业发展、企业规模化发展。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树立起了质监部门的威信,监管的有效性才能提高。三是打假治劣,服务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质监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关注民生,贴近百姓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安心、放心;要大力实施计量惠民活动。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出租车计价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等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力争让老百姓买放心菜、坐放心车、加放心油,以诚信计量推动和谐城乡建设;要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开展对涉及生产和生活消费安全危害大、影响面广的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重点区域的打假治劣工作。四、注重优化质监工作的环境一是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质监工作要有所作为,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支持,因此要紧扣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要主动汇报工作,尤其是向人大、政协,使他们了解我们的职责范围,理解我们的工作,从而支持我们的工作。要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摆正位置,重新做好自身定位,放低调子,凡事以商量的口吻,加强沟通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加深感情。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制定服务企业措施,建立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制度规范,增强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适当调整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实现高效便民目标。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贯彻国家局行风廉政建设“十不准”和行政执法“五公开”规定。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强化宣传沟通,建立完善与媒体定期联系制度,通报质监方面的重要情况,对重大案件报社、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予以曝光,树立、巩固质监部门良好形象。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哪些的内容

(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5)承担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6)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7)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8)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导语: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推动标准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提出以下意见。下面是我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实施   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明确本行业、本地区标准实施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借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经验做法,标准先行,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服务、督促协调,建立部门合作、专家支撑、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标准实施的试点、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完善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机制   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标准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或抽查,依法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实现标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三、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   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相关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标准咨询解释的,由相应标准的解释单位处理。对涉及标准贯彻执行的,由相关监督机构处理。对涉及标准内容调整或制订、修订的,由相应标准的批准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要定期开展综合分析,重点对标准制定提出建议,形成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联动机制。   四、加强标准解释咨询工作   按照“谁批准,谁解释”的原则,完善标准解释咨询程序,规范本地区、本行业批准标准的解释咨询管理。对涉及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可由主编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负责。对涉及强制性条文或标准最终解释,由标准批准部门负责,也可指定有关单位负责,解释内容应经标准批准部门审定。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的批准发布、出版发行和强制性条文内容等信息,拓展标准咨询服务手段,提高标准实施监督的服务水平。   五、推动标准实施监督信息化工作   在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开展标准实施监督信息化工作试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标准实施过程和关键环节,探索标准实施的达标判断、实时监控、责任绑定和追溯。将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记入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作为评定个人和企业(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活动诚信的重要依据。   六、加大标准宣贯培训力度   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宣贯培训计划,发挥标准主编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宣贯会、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将标准培训纳入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人员岗位教育范畴,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施标准的水平。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扩大标准化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七、规范标准备案管理   按照《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落实备案程序和要求,含有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备案,不含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在批准发布30日内备案,备案标准名称及备案号应面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试点,充分发挥企业标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八、逐步建立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制度   按照标准实施评价规范的要求,在节能减排、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已实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开展评估。以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对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全面、有效和准确程度开展评估。选择有条件的规划、设计、施工等企业,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培训及实施管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开展评估。   九、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   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相关要求,开展标准员岗位培训,规范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落实标准员岗位职责,积极推进标准员岗位设置,构建标准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员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反馈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强化其在标准实施监督工作中的指导、推进、协调、服务职责,积极发挥标准化协会、技术委员会、编制组及专家的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