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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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评价机制,考核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教育列为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引导广大教师热爱教育,关爱学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三是加强师德制度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评议,采取综合措施,严肃教育教学纪律,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四是加强师德宣传,继续开展“北京市优秀人民教师”评选,表彰树立一批道德高尚、行为示范的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向模范教师学习,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如何建立我国社会政策与法规的监督机制

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建设与运行之后,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与控制。但是,目前我国的政策法规监控机制正处在发展与完善之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之处。为了解决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的功能弱化现象,可采取如下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使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使社会政策与法规依法运行。同时还要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评估确立明确的标准,从而使得政策法规的监控具有权威性。 (2)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是使法定的权力进入可操作层面的关键性步骤。主要任务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政策法规监控的主体、地位、性质、作用、职权、基本原则、监控对象、监控范围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监控主体的权力不再仅仅是象征性的。 (3)提高监控者的素质。这包括对具体进行政策法规监控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一定的要求。对他们进行培训,或者组成由有关专家组成的、针对某个特定问题的、临时性的委员会等。 (4)完善政策法规监控的辅助手段。这包括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建立法定的信息中心、扩充工作人员等。 (5)增加舆论的透明度。我国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及评价其效果。而社会舆论正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体现。因此,社会舆论可以及时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态度,这对政策法规监控有重要作用。这样既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又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广泛性,使国家对政策法规的监控真正收到实效。

如何健全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对象,包括本党派成员和各级组织,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内容,主要是遵守本党派章程以及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人事安排和干部选用的情况,保障本党派成员权益的情况,以及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情况。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为准绳,要充分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贯彻监督与教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推动本党派建设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笔者以为,目前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主要途径有四:  (一)学习借鉴中共的党建经验。  毋庸讳言,在现阶段,我国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国共产党对民主监督非常重视,并制订出一整套可操作的监督制度,从而确保她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族人民的坚强领导核心。如十六大以来,中共加大了对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党内各项民主制度的建设:一是健全切实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丰富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与形式,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推进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责任约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决策机制更加健全;三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扩大;四是真实反映选举人意志,改进提名方式、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取得新进展;五是加强集体领导,合理划分党委常委会与全委会的职责权限,党的全体委员会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六是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威得到更好保障;七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加大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和同级相互之间的监督力度,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此外,还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共实行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  中共党内长期培养和建立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特别是从制度形态和政治实践上正在规范和丰富起来的党内民主,对民主党派内的政治生活必然产生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尽管对中共党内民主的具体内容和具体程序不能生搬硬套,但在民主党派内培养和建立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特别是形成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民主生活制度化非常必要。如果执政党内的民主发育机制相对成熟,而参政党内的民主发育机制不全,建设速度滞后过长过久,那么对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建设、对建立和谐的政党关系必将会产生消极影响。   与中共已经建立起党内外监督机制,并把建立科学和高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相比,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中还缺乏有明确规范的监督机制,从中央到省市地方组织都还没有设置专门监督检查机构。这不能不说是参政党建设中的一个严重缺陷。因此,民主党派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固然首先是要靠自身不断的努力,但同时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及目前民主党派单靠自身力量尚难解决许多内部问题的情况,更应该学习和借鉴中共党建的宝贵经验,并主动争取中共的帮助和对自身的监督。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建立和完善民主党派自身监督机制方面,民主集中制无疑是起有制约作用的内容。民主集中制是各民主党派一贯强调必须坚持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所有领导集体及其组成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2002年,各民主党派新修订的章程都重申了这一原则,如民盟、民建、民进等还明确规定要“贯彻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这对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平心而论,在民主党派内部并不是没有民主集中制,但平时确也存在屡有违反这一原则的事实,不是有人曾感叹“民主党派不民主”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的。因此,要使民主集中制真正得到有效实行,其带根本性的问题是党派内部政治民主的充分发展和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既要防止“一言堂”,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又要防止无人负责,遇事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要按组织分工负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位成员的积极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负有重大责任,而如何有效监督“一把手”,这是值得探索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贯彻民主集中制与实行党派内部的民主监督是相辅相成的。事实证明,哪个单位,什么时间,政治民主发扬了,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就比较好,歪风邪气就会受到抑制,出了问题一般也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及时解决。反之,政治民主受到践踏,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权力被滥用而得不到制止,往往就会出问题,日积月累就会无法收拾。这方面致公党沈阳市委的教训值得我们记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就制度建设而言,建全和完善包括民主表达、民主制约和民主监察在内的党内民主机制,对民主党派更重要,更迫切,更有基础性作用。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要有效,工作水平要提高,这有赖于民主党派制度建设的加强,并建立起权力制约的机制。在民主党派内,有了良好的党内民主机制,或者说有了良性的制度和保证这些制度得以执行的科学程序,可以更好地把握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关系,克服因党派领导班子中的一些成员从政经历短,对外参政或对内管理可能出现偏差的不足,克服在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中,因专兼职体制而介入党派工作程度不同,职责职权规定不清,人财物管理权限不明等原因,经常出现的班子团结不好的老毛病,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在现阶段做到,管理权和参政权虽然相对集中于少数人手上,但却能代表和反映本党派多数人意志,不滥权不钻权,把好权慎用权,不发生权力腐败。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具有约束效力的制度,如领导干部学习制度,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制度,干部选拔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机关办事、办文、办会制度等。同时,通过发挥组织内部的制约和制衡作用来保证党派自身的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随着中共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在中共党内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下,在完善党内有效监督机制上,民主党派内已有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已有长足的发展。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有的民主党派正在逐步建立适合本党派特点的内部监督机制,拟设立中央和省级组织的监督委员会。有的地方组织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内部监督条例,从党派内部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的依据、监督的主要内容到党派成员进行监督的责任和权利,作出具体的表述和规定。  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在近几年形成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以及履职监督等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要支持和保护广大成员发挥监督作用,改进成员来信来访和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内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级统战部门,应积极协助各民主党派,通过借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方面成熟的经验和相关制度,结合民主党派各自的章程规定,建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条例,从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尽早设立专门监督机构。  为了适应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是必要的。为此,许多民主党派都在去年修订的章程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民盟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级组织遵守民盟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盟的领导职务的情况”。第四十条规定,“省委员会、自治区委员会、直辖市委员会可设立监督委员会。设区的市委员会、直辖市的区委员会、自治州委员会不设立监督委员会,可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监督工作”。民建在章程第二十七条中明确提出,“中央委员会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维护会的章程、加强会风建设、检查会的决议和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中央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同时,在第三十六条相应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组成由同级委员会决定”。民进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本会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设立中央和省级组织监督机构,对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本会章程和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对会员遵守本会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农工民主党章程第十八条规定,“中央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对本党党员和组织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本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职务的情况”。  鉴于民主党派的实际情况,目前虽然尚不具备设立完整的监督机构的条件,但是各民主党派要在章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在中共的帮助指导下,尽快制定内部监督条例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并在条件成熟时,尽早设立专门机构——监督委员会,以促进民主党派监督工作的全面正常开展,为本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作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各民主党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尽快把它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作为履行民主党派职责的一件大事要事抓紧抓实,以不断提高民主党派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从而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为江苏民进2011年上报会中央理论研究课题,民进无锡市委调宣处处长陈肖勤执笔)

如何健全和完善网上监督机制?

学术版:  一、改善网络民主监督的对策  (一)对公民网络民主监督进行立法  网络监督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舆论,就会造成社会问题。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网络行为,对明显的、有侵害性的网络行为通过法律使受害人获得赔偿,从而规范我国的网络秩序。  1.制定专门的网络法  (1)对公民进行网络民主监督的权限进行立法。使公民代表自己的利益对公权力机关进行监督而不再盲目的,实现合法合理的程序制约。同时应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名誉权。  (2)针对网络民主监督程序进行立法。改善网民监督的随意性,实现宪法要求的“只要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质正义”。网民可先向专门的政府官方网站实名注册,进入专门的论坛,对网民自己所发表的言论接受其他网民的监督。  建立网络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在《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专门的网络侵权责任单行法,确定侵权责任的大小,侵权程度的轻重及应负担的赔偿责任。  2.确立网络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网络提供商不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如何承担责任,怎样对其责任进行归责,还需要一个更加细化的规定。  3.对我国公民进行征信立法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提供者的行为,无论通过何种途径,信息提供者都要保障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否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应严禁征信机构采集有关个人隐私权的或敏感的信息。三是约束征信机构限定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范围。  (二)在制度上建立网上行政监督制度  1.建立专门的网上监督机构。在现代政府网络行政盛行的情况下,要建立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专门的网络监督机构可以有效规范政府的行政,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2.确立网上监督的标准。建立一套证据制度,如果网民在这样的监督中能列举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或者能提供相关的物证并得到监察部门的取证并得到证实,就证明其监督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监督。对监督的客体进行监督时需要留有足够的取证时间,确立谁举报谁取证的原则。如果网民经过规定的时间期限,仍然无法对自己监督的客体取证,将构成滥用监督权并且造成侵权。  3.建立网上监督主体培训制度,提高网上监督主体的素质。培训网络监督主体,使其能正确、有效的实现自己的监督权利。在培训中要增强监督主体的服务与民的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使其能分清什么样的监督内容是合情理的、合法的。  (三)网民要树立依法监督权力机关的理念。网民监督权力机关,要是无论树立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都要遵守法律的理念,这里的法律应该是《宪法》和《侵权责任法》《隐私权法》等其他法律。要有责任意识,把握道德底线。  二、促进网络民主监督作用的对策  (一)在选举中增设网民代表。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实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  (二)为网络民主监督创造更加便利的制度途径。贯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好电子政府、数字政府,使网民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看政府信息及浏览关乎自身利益的信息,并对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使政府的工作永远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而减少错误的发生。  (三)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因其传播速度的快捷性和跨地域性,能够使网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了什么事,促进了网民的监督作用。作为监督政府权力机关的网络媒体,为了使其更好的发挥其监督职能,就需要进一步放开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使其在相互影响下得到发展。  政论版:  第一,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网络监督主渠道,提升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既要本着“及时、公开、互动”的原则,对现有廉政建设网不断增加新栏目、充实新内容、升级新系统、扩展新功能;又要坚持“便利、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拓宽和完善网络举报监督的渠道和方法,确保网上举报渠道的畅通。  第二,建立健全网络舆论收集研判机制和网络舆情分析系统,科学分析网络舆论的性质,准确判断网络舆论的倾向。要根据社会舆情的发展变化,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监督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及时收集有关网络监督的信息,科学分析网络舆情的性质,保证网络舆论的客观性、全面性;针对网络监督热点事件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关口前移,以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加快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机制,积极疏导,使网络监督更加理性、规范。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的理性引导机制。引导网民理性地看待问题,从而引导网络舆论由“感性”向“理性”发展。要加强网上法律宣传,利用官方网络渠道、主流媒体、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有关法律及相关案例,提高网民法律意识,引导网民依法、理性发表网络言论。  第四,加快网络监督机制创新,完善网络监督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建立一种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辟一个新的空间。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搭建交流平台,拓宽网络监督渠道,丰富反腐途径,丰富网站内容,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加强与网民的直接联系,提高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  第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为网络舆论监督提供基本的法律规范和法制保障。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认真保护。要特别注重厘清与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法律界限,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评价、讨论、互动、传播等各种行为都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制定保护举报人的法律,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要依法规范监督行为,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危害国家以及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对违反有关网络管理或侵犯公民人身权、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有关主管机关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进行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开展网民素质教育,优化网络监督环境。要开展深入有效的网民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 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环境,促使广大网民严格自律, 坚持理性、公正、客观、谨慎的态度,在发表言论时要尊重事实,辩证地看待问题,不应散播不良的、虚假的、未经确认的言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暴力行为和低俗之风, 避免滥用互联网资源或服务。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德”,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合法合理地开展监督。

如何完善企业的运营机制和监督机制

完善企业的运营机制和监督机制就有进行流程再造。 流程再造,是指一种从根本上考虑和彻底地设计企业的流程,使其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提高的工作设计模式。流程再造常见模式迈克尔·哈默的四阶段模式  尽管迈克尔·哈默并没有系统地总结归纳流程再造的方法步骤问题,但是有学者通过对他著作的研读,基于对迈克尔·哈默观念的深入理解,替他总结出了一个四阶段模式。   第一阶段,确定再造队伍:产生再造领导人,任命流程主持人,任命再造总管,必要时组建指导委员会,组织再造小组。   第二阶段,寻求再造机会:选择要再造的业务流程,确定再造流程的顺序,了解客户需求和分析流程。   第三阶段,重新设计流程:召开重新设计会议,运用各种思路和方法重构流程。   第四阶段,着手再造:向员工说明再造理由,前景宣传,实施再造。乔·佩帕德和菲利普·罗兰的五阶段模式  第一阶段,营造环境。分为六个子步骤:树立愿景;获得有关管理阶层的支持;制订计划,开展培训;辨别核心流程;建立项目团队,并指定负责人;就愿景、目标、再造的必要性和再造计划达成共识。   第二阶段,流程的分析、诊断和重新设计。分为九个子步骤:组建和培训再造团队;设定流程再造结果;诊断现有流程;诊断环境条件;寻找再造标杆;重新设计流程;根据新流程考量现有人员队伍;根据新流程考量现有技术水平;对新流程设计方案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组织架构的重新设计。分为六个子流程:检查组织的人力资源情况;检查技术结构和能力情况;设计新的组织形式;重新定义岗位,培训员工;组织转岗;建立健全新的技术基础结构和技术应用。   第四阶段,试点与转换阶段。分为六个子流程:选定试点流程;组建试点流程团队;确定参加试点流程的客户和供应商;启动试点、监控并支持试点;检验试点情况,听取意见反馈;确定转换顺序,按序组织实施。   第五阶段,实现愿景。分为四个子流程:评价流程再造成效;让客户感知流程再造产生的效益;挖掘新流程的效能;持续改进。   通常来说,五大阶段应该顺序推进,但是,根据企业各自的情况,五大阶段可以彼此之间平行推进,或者交叉进行。所以说,五大阶段并不是一个锁定的线性过程,而是相互交融,循环推进的不断再生的过程。威廉姆·J·凯丁格的六阶段模式  威廉姆·J·凯丁格等人在调查33家咨询公司在企业推行流程再造的实践经验以后,归纳出了流程再造的六个阶段21项任务。   第一阶段,构思设想。包括有四项任务:得到管理者的承诺和管理愿景;发现流程再造的机会;认识信息技术/信息系统的潜力;选择流程。   第二阶段,项目启动。包括有五项任务:通知股东;建立再造小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分析流程外部客户需求;设置流程创新的绩效目标。   第三阶段,分析诊断。包括两项任务:描述现有流程;分析现有流程。   第四阶段,流程设计。包括四项任务:定义并分析新流程的初步方案;建立新流程的原型和设计方案;设计人力资源结构;信息系统的分析和设计。   第五阶段,流程重建。包括有四项任务:重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实施信息系统;培训员工;新旧流程切换。   第六阶段,监测评估。包括有两项任务:评估新流程的绩效;转向连续改善活动。芮明杰和袁安照的七阶段模式  在国内,芮明杰、袁安照较早对流程再造的步骤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应该包含七个阶段31个子步骤。   第一阶段,设定基本方向。分为五个子步骤:明确企业战略目标,将目标分解;成立再造流程的组织机构;设定改造流程的出发点;确定流程再造的基本方针;给出流程再造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阶段,现状分析。分为五个子步骤:企业外部环境分析;客户满意度调查;现行流程状态分析;改造的基本设想与目标;改造成功的判别标准。   第三阶段,确定再造方案。分为六个子步骤:流程设计创立;流程设计方案;改造的基本路径确定;设定先后工作顺序和重点;宣传流程再造;人员配备。   第四阶段,解决问题计划。分为三个子步骤:挑选出近期应该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此问题的计划;成立一个新小组负责实施。   第五阶段,制订详细再造工作计划。分为五个子步骤:工作计划目标、时间等确认;预算计划;责任、任务分解;监督与考核办法;具体的行动策略与计划。   第六阶段,实施再造流程方案。分为五个子步骤:成立实施小组;对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发动全员配合;新流程试验性启动、检验;全面开展新流程。   第七阶段,继续改善的行为。分为三个子步骤:观察流程运作状态;与预定改造目标比较分析;对不足之处进行修正改善。潘国友的四阶段模式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潘国友在其博士论文《企业流程再造的系统模式研究》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四阶段模式。   第一阶段,再造策划(Plan)。分为七个子步骤:识别客户及其需求;树立愿景;明确再造战略;确定再造领导人;营造再造环境;组建再造小组,指定流程主持人;制定再造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重新设计流程(Reengineering/Redesign)。分为四个子步骤:翻新流程;新流程试验;新流程完善;新流程检验。   第三阶段,流程规范化(Systematize)。分为四个子步骤:对新流程规范化、制度化;设计新的组织结构;构建新的岗位系列,指导和培训员工;建设新的IT结构和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阶段,再造实施(Do)。分为两个子步骤:新旧流程切换;评估新流程。   四个阶段是循环进行的,可根据需要并行作业。潘国友还据此提出了企业流程再造系统模式的循环模型,循环模型由一个大圆和一个与之相切的小圆组成,外切圆表示企业流程再造的循环过程,内切圆是流程翻新阶段的循环过程。

请教酒店餐饮业采购外包办法、流程及监督机制。不胜感激!

一 出去踩点,找一些价钱合适的供货商,比如蔬菜配送,牛羊肉配送,调料 配送等等。二 签协议,保证供应的原材料保质保量,卫生安全,等等。三 第二个月结算第一个月的货款,也就是押一个月的意思,比如二月结算一月的,三月结算二月的。四 供货商定期报价,每个月最好报一次价格,冻货和调料还算相对稳定,但是蔬菜和肉,海鲜周期价格浮动较大。五 定期去批发市场行价,了解原材料最新批发价格,如供货商价格较高,在报价单上让其下降调价。六 规定供货商送货时间段,派一名采购员,准时验货,主要看斤两是否准确,蔬菜,肉是否新鲜,调料和粮油的日期,数量,海鲜是否掺水等。七 如以上全部核对准确,开单子,双方签字,月底和财务结算。 如果是自己承包的,我还是建议你自己才买,或者专门配一名采购员,毕竟供货商送货有运费,还有价格浮动的原因等,要是自己人每天采买原材料,会更大的降低原材料的成本。 以上全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何制定企业营运财务内控的自我评价、监督机制?

为了衡量内部财务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必须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自我评价体系和内部审计制度。一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财务内部控制衡量标准,将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制度化,对企业内控制度的检查有章可循,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设立具有相对独立权限的机构来负责财务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评价各级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并提出奖惩意见,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漏洞,纠正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失效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内部监督的职能,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良好的自我评价和监督机制能够确保企业切实、良好地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

监督机制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的监督机制的形式主要有:1、信访举报制度: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建议;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3、舆论监督制度: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4、其他方式:主要有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如何建立科学严格的学生干部选拔,监督机制

1、加强民主参与机制建设,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加强竞争机制建设,拓宽渠道,不拘一格用人才。3、加强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建设,切实扩大民主,做到考实评准,对干部做出准确评价。4、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相关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5、对干部交流工作实行双向选择,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工作机制。6、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如何建立规范的采购制度与监督机制

的采购制度和监督机制,以控制采购成本。1、建立原材料采购计划和审批流程。厨师长或厨房部的负责人每天晚上根据本酒楼的经营收支、物资储备情况确定物资采购量,并填制采购单报送采购部门。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制订,报送财务部经理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以书面方式通知供货商。2、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体系。财务部建立专门的物价员,定期对日常消耗的原辅料进行广泛的市场价格咨询,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物资采购的报价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每天运用的蔬菜、肉、禽、蛋、水果等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每半个月公开报价一次,并召开定价例会,定价人员由运用部门负责人、采购员、财务部经理、物价员、库管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两方面进行公开、公平的选择。对新增物资及大宗物资、零星急紧采购的物资,须附有经批准的采购单才能报帐。3、建立严格的采购验货制度。库存管理员对物资采购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计划以及报价,通过严格的验收制度进行把关。对于不需要的超量进货、质量低劣、规格不符及未经批准采购的物品有权拒收,对于价格和数量与采购单上不一致的及时进行纠正;验货结束后库管员要填制验收凭证,验收合格的货物,按采购部提供单价,活鲜品种入海鲜池,由海鲜池人员二次验货,并做记录。对于外地或当地供货商所供的活鲜品种,当夜死亡或过夜死损,事先与供货商制订好退货或活转死折价收购协议,并由库管及海鲜池双方签字确认并报财务部。4、建立严格的报损报丢制度。对于高档海鲜酒楼经常遇到的原材料、烟酒的变质、损坏、丢失应当制订严格的报损报丢制度,并制订合理的报损率,报损由部门主管上报财务库管,按品名、规格、称斤两填写报损单,报损品种需由采购部经理鉴定分析后,签字报损。报损单汇总每天报总经理。对于超过规定报损率的要说明原因。5、严格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量。根据本酒楼的经营情况合理设置库存量的上下限,如果库存完成计算机管理可以由计算机自动报警,及时补货;对于滞销菜品,通过计算机统计出数据及时减少采购库存量,或停止长期滞销菜的供应,以避免原材料变质造成的损失。

试结合现实论述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建设的方向

1 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建设研究 行政伦理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国运治乱和国家兴衰,影响行政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的提高,关系到行政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和水平。目前,从全市和荣昌县来看,行政伦理存在失范的现象,需要从人员、体制、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就要加强整个政府公职体系和公职人员的伦理价值即行政伦理的重塑,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一、当前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 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行政人员往往会臵行政伦理的规范和原则不顾,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公共权力经常被用来满足私利,造成行政伦理失范。目前存在的行政伦理失范有经济类失范,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违规经商、隐匿财产等;政治类失范,如官僚主义、权力寻租等;以及组织人事类失范、失职类失范等。 (一)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从宏观范围上看,荣昌县及至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以往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以突出政治为导向、以服从义务为标准、以自觉自律为主要形式的行政伦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受到挑战,旧的道德规范被怀疑和否定,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定型和完善,西方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乘虚而入,传统的宗法道德思想、等级特权思想沉渣泛起,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被严重扭曲,必然出现行政伦理的失范现象。 2 (二)行政人员自身素质方面原因。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行政人员是“经济人”, 他们会在政治市场上追求自己最大的效用,即权力、地位、待遇、名誉等,而把公共利益放在次要地位。行政人员虽然有私人生活和个人利益追求的自由,但因为其掌握着公共权力,就应当有维护公共生活健康的责任和义务。当公与私之间发生冲突,需要他做出选择时,如果其道德修养不高、自身素质较差,受个人利益的驱动,行政人员的行为就会失控,导致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发生。 (三)行政体制自身问题。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我国行政体制自身存在着许多弊端。诸如政企不分,政府职能泛化;机构叠床架屋,编制缺少立法;用人制度不公开,人浮于事,因人设事,人满为患;管理目标不明确,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执法重“实体” 、轻“程序”,行政监督无“法”、无“章”等。特别是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期,新体制的建立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各种配套的法规、章程、制度不可能一下子健全,无形中造成许多管理上的“空档”,成为产生行政伦理失范的隐患。 (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当前的中国,虽然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层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建设上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对权力的社会监督和制约机制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但与迅速发展的客观现实相比,还远远滞后。一是人大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地位偏低,无法有效行使监督权。二是民主渠道不畅,监督缺乏群 3 众性。在各种监督中,人民的监督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但受长期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今天我国国民素质虽有所提高,但大多数公民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这样就谈不上监督了。三是舆论导向乏力,社会效益差。善不能尽扬,恶不能必惩。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政伦理失范的程度。 二、行政伦理规范建设思路 行政伦理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行政管理职业上的特殊表现,是行政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胡锦涛同志曾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二是忠于祖国、一心为民,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人民的公仆。三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发扬我国老一辈领导人的崇高品德,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开拓进取,不断前进。四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国家和人民夙兴夜寐地勤奋工作。这应是关于行政伦理规范基本内容的准确、深刻的概括。 三、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建设建议 (一)要确定行政伦理准则。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发掘我国传统伦理美德的精髓,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行政伦理内涵,如掌权为公,从政为民;坚持正义,处事公平;厉行节俭,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敬业勤政;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其次,要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的公共 4 伦理,如,中国共产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奋斗,形成主要的公共伦理价值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言行一致,谦虚谨慎等。再次,要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经验。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行政伦理立法,可以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的经验,适时出台《公务员伦理法》。同时,为了保障《公务员伦理法》的实施,应当在政府内部建立专门审查监督公务员履行行政伦理义务的组织机构,推进政务公开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在制裁措施方面,不仅要使用精神激励等“奖惩手段”,还要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层面,将公务员履行行政伦理义务的表现与其职务升降、待遇调整等联系起来。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公务员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的做法,就是将公务员的履职信用信息和个人生活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并组织评价,分为若干信用等级,与其职务升降、待遇奖惩等联系起来,起到了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伦理教育。行政伦理教育,不仅要从理论上阐明行政伦理的概念内涵、价值取向、基本范畴和社会功能,更重要的是应当总结和推广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实践经验,介绍国外行政伦理立法、制度建设和实践等方面的经验,特别要在公务员行政伦理责任意识的培养、行政人格的塑造、行政伦理冲突问题的处理能力、方法和技巧等方面加强教育研究。 (三)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服务性行政模式。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不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对市场进行监督和制约,克服市场经济天生的弊端,如 5 盲目性、无政府性、无计划性、非公平竞争及行业垄断等,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切实将政府的行为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克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法不分、政商不分的状态,尤其不应把社会团体政府化。杜绝官员介入经济活动、从事赢利活动等不良现象。要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对政府的规模与结构加以限制,有效防止机构臃肿、无限膨胀。其次,改革干部人事的“选拔” 制度,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实行竞争选举。适当提高干部薪给标准,使其符合养廉要求,以便彻底废除薪给以外的一切特权待遇。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督政的民主化、制度化渠道,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得以真正实现。二是建立社会主义的服务行政模式。不仅要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一种行政观念,而且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其变成一种制度。将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这一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内化为行政人员的内在规范,使其成为一种发自行政人员内心的行为准则。将建立社会主义服务性行政模式作为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使行政人员的道德自律获得客观保障,为行政伦理提供赖以生长的沃土。 (四)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道德行为往往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外部社会压力下产生的。由于行政管理权是种公权力,社会转型期的行政伦理建设的突破点更应着眼于构筑有效的监督。只有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才会形成道德评价的压力。政务公开的宗旨就在于使行政管理活动处于群众监督之中,防止管理权的私化或虚假空化。政务公开应着重行政资讯公开、行政程序公开、行政依据公开、行政结果公开等。新时期的政务公开必 6 须进行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进入信息社会,电子政务正成为一个充满生机的新生事物,它的出现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有效的形式与途径。电子政务是未来政务管理的主导,为建构统一、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我国已开始了各级政府的“上网工程”,它的意义不仅仅在行政方式、管理方式的变革,而且还在于制度伦理的变革与行政伦理的变革。可以说,它是我国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一个突破口、一个平台。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结合起来,能共同促进现代行政管理的实现,也能促进行政伦理建设发展。

宪法监督机制是什么

宪法的监督包括权利机关的实施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违宪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在司法机关适用和执行法律过程中,对社会主体的违宪行为予以监督,并通过法律予以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百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宪法监督机制是什么

宪法监督制度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为什么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打印页面

权力是柄“双刃剑”  谈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必要对权力的属性做一些探讨。据《广雅·释器》解释:“锤,谓之权。”“锤”具有衡量判断轻重的功能。可见,“权”的本义是“衡量审度”,引申义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在现代意义上,权力一般是指在国家范围内由政权机构统一掌握行使,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和强制的影响力或支配力。  人类社会的演进史表明,权力无论是作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还是作为职权上的支配力量,都是一柄“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它可以为人类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利益;如果运用不当、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缺失,则会给社会民众造成深重灾难。  从积极角度看,权力的公共性、等级性、整合性、工具性、有限性等,确保了权力能够维护公共秩序,实现社会民众的公共利益。假如没有权力存在,人类文明可能长期在黑暗蒙昧中徘徊,人类社会也会陷入无休止的混乱和无序状态。历史上曾有人设想过没有权力存在的社会状态,然而,文明演进的轨迹已经表明,这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空想。只要人类以群居方式生存与发展,权力就不可或缺。正是依靠权力的有效运作,才谈得上稳定、安全、有序的公共生活。  从消极角度看,权力的扩张性、干预性、支配性、诱惑性、腐蚀性等,又使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极易蜕变为少数专断者谋取私利、损害公益的工具。清朝的历史学家在总结明朝的历史教训时得出一个富有哲理的结论——“贿随权集”,意思是指贿赂腐败总是跟随权力而聚集起来,谁权重势大,那些“贿者”就会蜂拥而至。  因此,正确认识权力的双重属性,通过制约和监督来确保“用权为公”,便可以有效维持公共秩序、调配重要资源、协调利益纷争、实现公平正义。反之,任由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就会侵害国家和民众的根本利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阳光具有除菌、消毒的功能,它能增强人体免疫力,让万物充满勃勃生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意味着权力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防止权力行使者滋长贪欲、越轨行权、腐败变质。  说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一则经典故事。抗战胜利后,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在延安与毛泽东同志有过一场著名的“窑洞谈话”。黄炎培说:“余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这里,毛泽东同志将人民群众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做避免人亡政息、保持政权生机活力的一副良方。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基本法律确立了人民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就意味着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接受人民监督是每一位权力行使者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基本政治权利。这些都为制约和监督权力、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制度基础。  制约和监督权力,才能避免权力腐败。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随着我国改革深化,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利益结构的分化也逐渐加剧,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大量情况表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经受住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考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十分艰辛的努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制约和监督权力,也是提升政府效能的有效途径。在供给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政府所收集掌握的决策信息可能是有限的、不充分的,此时,若政府盲目决策便会导致决策失效、失败。制约和监督权力,既可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丰富的信息,又可增强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合理性与科学性,还可以有效遏制公职人员的不作为和不当作为。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建立了行政决策问责制、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预防和减少了决策失误发生,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阳光普照天地宽  “市长同志,您好!我们小区下水道堵塞,请您过问一下!”2008年3月11日,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某小区的刘先生通过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市长信箱”,生平第一次给市长写信,没想到第二天就有了回信,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这得益于南京市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南京市各级政府的权力实现了“大小有边界,运行依流程,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督”,权力的透明度与行政效率大幅提升。  南京市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只是全国各级政府行政公开、透明运作的一个缩影。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现有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仍在不断完善,它必将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重要作用。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健全法制和程序规则,把不同权力形式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通过组织立法、程序立法来明确国家机关的法定权限和相应的程序规则。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明确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所在。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领导干部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同时,还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督或监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充分发挥各制约和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按制约和监督主体划分,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六种类型。总体看来,这些监督机制彼此取长补短、配合协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体现人民群众在上述六种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将是今后需要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领域。应综合运用多种制约和监督形式,继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大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权力运行结果的全程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什么是监督机制,什么是制约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公共权力合法运行,维护社会公正民主程序的各种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制约机制:是运用民主与法制的手段,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权力使用者所形成的特定的限制和约束。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指任单位和个人什么

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机制是指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机制。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作用有(  )

【答案】:A、B、C、D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自觉、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题选ABCD。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什么的制度安排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提出: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会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非营利组织的监督机制含义

1、政府监管:政府是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非营利组织进行注册、备案、审批、登记等管理,同时也负责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税务、人事等方面进行监管和检查。2、公众监督:公众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监督者,可以通过媒体、社交网络、举报等途径对非营利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也可以参与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捐款等方式支持和监督非营利组织的工作。

如何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当前,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从监督主体看,存有“不想”监督的问题。从监督客体看,存有“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从权力结构看,存有“不好”监督的问题。从监督渠道看,存有合力“不强”的问题。难以形成“综合监督”效应。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和前提。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要着重解决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进程较慢、临时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制度的刚性不强等问题,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加大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突出抓好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要建立政治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一把手”不但负责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还要负责监督管理干部。要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真讲话,建立起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同志关系。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教育挽救干部。  建立适度分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针对部分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划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特别要围绕加强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进一步明晰各种职务和岗位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规定不同职务、岗位的任期时限,特别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有刚性规定,使交流轮岗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化解权力腐败风险。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对滥用权力的查处力度。惩治是一种有效的预防,也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严厉惩处作为促进监督的有力武器,严厉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使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凝聚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监督意识,理性开展对党和政府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正确行使对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正确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

如何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监督机制高效协同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政党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其监督能力是完善社会整体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紧密联系具体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资源整合,以保证监督顺利、有效地实施。 一、明确任务,适时调整纪检监察的监督功能和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由此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确立“一个龙头两个拳头”的指导思想,即以责任制为“龙头”,运用好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这两个“拳头”,既便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够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实践中可取得比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 加强协调,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机制,扩充纪检监察监督系统的功能。如建立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调机制等,借助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实现系统内外的能量、信息交换,增强监督的效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投入,正确对待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争财力、争人力、争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激励制度和失监问责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监督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应在实践中研究制定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建立绩效测评机制,并以此作为监督激励和失监问责的依据。 三、优化队伍素质和工作环境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的客观要求。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与强化监督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做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对现行纪检监察干部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把纪检监察员真正作为专业职务,而不是解决职级待遇的手段,规定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才具有执纪执法办案的主体资格,确保我们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执法执纪队伍。 三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要大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要将一些有利于加强监督的手段纳入党纪法规的范畴,特别是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取证,要允许使用侦察手段。 四要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当前党务、政务环境的变化,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市州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科室不要强调上下对口,但要分工明确,在重点工作上安排足够的力量以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任用体制要在实践中完善,要严格选拔。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和群众中要具有导向作用和表率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配备,要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原则,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适宜在纪检战线工作的要进行调整。 四、完善法纪,构建反腐倡廉法规保障机制遏制腐败的前提条件是以法控权,依法行政,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一是修缮条规。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党纪政纪条规,这对规范党政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这些制度中,重复雷同、操作性不强、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党纪政纪条规,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修缮,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尽快制订新的规范化要求。尤其是对条规的解释和实施细则要及时明了。 二是加强立法。如果不完善立法,严肃执法,强化监督,要根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应把一些比较成熟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的制度上升为廉政法规,要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行政、经济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建议制定出台《廉政法》、《监督法》等实体法规,并对已出台的法规条文作出权威的司法解释,增强操作性。现实生活中,违规人员多数心存“宁要饭碗不要党票,宁弃帽子不要铐子”的想法,客观上影射出纪律处分手段的乏力。因此要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权限,赋予纪检机构独立的案件调查权、处分权和对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并明确纪检机关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目前,要改变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问题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对下级党政机关和直属机关党政一把手的立案权不充分的现状。通过立法确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要以法定的知情手段和处置权保证对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融汇贯通。 三是完善制度。《党内监督条例》将现行党内监督制度归纳为十个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是党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目前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但这些制度本身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细化、硬化和量化,不断完善。 五、理顺关系,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要克服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必须探索新的监督管理机制。《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这更加凸现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体制性矛盾。为此,应该改革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确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为主,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可考虑从社会各界选举部分优秀党员担任纪委委员,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必须完善纪委全会议事制度,改变目前开会不多联系少,讨论问题宏观多、微观少,讨论多、决定少的状况,建立全委会例会制度,经常检查常委会工作。必要时,对重要的监督事项以全委会的名义作出决定,以增强监督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如何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政党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其监督能力是完善社会整体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紧密联系具体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资源整合,以保证监督顺利、有效地实施。 一、明确任务,适时调整纪检监察的监督功能和目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由此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是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确立“一个龙头两个拳头”的指导思想,即以责任制为“龙头”,运用好查办案件和执法纠风这两个“拳头”,既便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能够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实践中可取得比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 加强协调,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机制,扩充纪检监察监督系统的功能。如建立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办案协调机制等,借助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实现系统内外的能量、信息交换,增强监督的效果。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投入,正确对待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争财力、争人力、争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激励制度和失监问责制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监督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应在实践中研究制定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建立绩效测评机制,并以此作为监督激励和失监问责的依据。 三、优化队伍素质和工作环境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的客观要求。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与强化监督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做遵纪守法和清正廉洁的模范。 二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对现行纪检监察干部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把纪检监察员真正作为专业职务,而不是解决职级待遇的手段,规定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才具有执纪执法办案的主体资格,确保我们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执法执纪队伍。 三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要大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要将一些有利于加强监督的手段纳入党纪法规的范畴,特别是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取证,要允许使用侦察手段。 四要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当前党务、政务环境的变化,科学设置职能机构,市州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科室不要强调上下对口,但要分工明确,在重点工作上安排足够的力量以保证监督的有效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任用体制要在实践中完善,要严格选拔。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在干部和群众中要具有导向作用和表率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配备,要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原则,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适宜在纪检战线工作的要进行调整。 四、完善法纪,构建反腐倡廉法规保障机制遏制腐败的前提条件是以法控权,依法行政,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一是修缮条规。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大量的党纪政纪条规,这对规范党政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这些制度中,重复雷同、操作性不强、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党纪政纪条规,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修缮,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尽快制订新的规范化要求。尤其是对条规的解释和实施细则要及时明了。 二是加强立法。如果不完善立法,严肃执法,强化监督,要根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应把一些比较成熟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的制度上升为廉政法规,要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行政、经济政策的出台及实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建议制定出台《廉政法》、《监督法》等实体法规,并对已出台的法规条文作出权威的司法解释,增强操作性。现实生活中,违规人员多数心存“宁要饭碗不要党票,宁弃帽子不要铐子”的想法,客观上影射出纪律处分手段的乏力。因此要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权限,赋予纪检机构独立的案件调查权、处分权和对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并明确纪检机关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目前,要改变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问题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对下级党政机关和直属机关党政一把手的立案权不充分的现状。通过立法确定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要以法定的知情手段和处置权保证对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融汇贯通。 三是完善制度。《党内监督条例》将现行党内监督制度归纳为十个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是党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目前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但这些制度本身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中逐步细化、硬化和量化,不断完善。 五、理顺关系,改革现行的监督体制要克服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必须探索新的监督管理机制。《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这更加凸现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体制性矛盾。为此,应该改革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确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理为主,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可考虑从社会各界选举部分优秀党员担任纪委委员,增加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必须完善纪委全会议事制度,改变目前开会不多联系少,讨论问题宏观多、微观少,讨论多、决定少的状况,建立全委会例会制度,经常检查常委会工作。必要时,对重要的监督事项以全委会的名义作出决定,以增强监督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这就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什么的舆论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

这就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新闻媒介的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1、推动社会公正:通过新闻的传播和公众的意见反映,可以推动政府和企业处理问题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民主性,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2、增强社会监督力量:新闻舆论监督可以激发公众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增强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3、提高政府和企业的行为规范:新闻媒体通过监督、推动政府和企业的规范和合法行为,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公民的利益。4、加强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新闻媒体通过引导和传播正面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文化理念等,增强社会文化建设,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舆论监督的特征:1、人民性。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是否有权利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是否有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不同看法。2、开放性。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舆论监督使得每个舆论监督者地位平等,意见自由,相互之间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融。3、专业性。新闻记者所接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使他们观察更敏锐、思考更全面,由此而形成的结论也更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相对于群众监督的自发性,法律监督的事后性来说,舆论监督更具专业性,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4、广泛性。监督主体存在于各种社会阶层、群体、组织乃至全体公民之中。同样,监督客体包括党和国家的一切政务、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风尚等。舆论监督不受地域、行业限制。

如何构建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机制

  一、具体做法  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党总支委严格按照“严、精、细、实”(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安排、精心操作;细化标准、细化措施、细化责任、细化约束;作风扎实严谨、制度落实兑现、工作落实到位、实施考核奖惩)的工作标准,全面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社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制度建设规范化。部党总委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认真抓好党建制度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党委会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建设、管理干部考核等制度。二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三会一课”为基础,制定、完善了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办法、基层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建带“工建”等制度。  2、组织建设规范化。各党支部把组织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组织建设实现了“三化”,即优化年龄、优化文化结构、优化支部班子。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和矿党委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设立了意见箱或意见薄,广泛征求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了及时帮助、解决党员生活中的困难,让困难党员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党员教育规范化。一是学习教育制度化。制定实施了相关办法,建立了党员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二是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半脱产形式或利用业余时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培训,为基层党支部书记今后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任务和要求。三是学习教育经常化。将党风廉政、普法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各种业务知识培训班穿插其中,使党员教育培训长流水、不断线,党员思想、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4、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实施了《中共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三四五六”工程考评细则》,每季度进行考核和表彰奖励。  5、结合实际,贴近基层,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重点、有特色、有效果。  二、取得的效果  1、党员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克服了“重安全生产、轻党的建设”的思想,党员队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积极为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2、党建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坚持党内“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三违”、建党系列庆祝活动,激发了党组织的活力,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安全生产实际,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同步发展。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通过规范党建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了广大党员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内生活中,增强了广大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了党员做好党建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热情,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  4、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全部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100%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今年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对全部9个党支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抽查满意率达到100%。  三、几点思考  1、必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方面要不断创新,使党员爱学习、主动学习,才能达到提高整体素质的效果。进一步确立党员队伍是最宝贵的政治资源和人才资源的观念,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明确教育内容,把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作为党员教育的重点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必须把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作为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关注民生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党建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的保障工作,确保各类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3、必须把健全和落实制度作为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党建制度的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行责任制、考核奖惩等措施,力促制度落实,实现党建工作目标。  4、必须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选好配优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会管理的年轻干部尤其是生产技术型干部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觉悟、领导能力、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  5、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必须在构建长效机制,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上下功夫。   (作者单位:汪家寨煤矿综合管理部)

创新型组织的监督机制设计

1、尽量降低监控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和创新能力为了使监督效率最优,组织要尽量降低监控成本c,当然可以通过降低监督检查的力度来控制成本,但是最有效的办法是选择合理的监控方式。在创新型组织中应该尽量减少“警察”式的监督方式,不要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密切地监督和控制,这种监督方式不仅成本较高,而且还不利于知识型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阻碍创新能力的提高。应该多采用基于结果的考核方式或其它间接监控的方式,这样既可以降低监督成本,也符合知识型员工的人性特点,有利于提高创新能力。2、加大违规损失、增大违规风险、提高奖励力度,奖惩并用提高监督效率知识型员工的理性人,如果得知一旦违规会遭受很大的损失,而且被发现的几率比较大,会主动地减少违规行为。同时应该对有利于组织(可能还会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予以奖励,使之对个人的负效用变为正效用。这样即使违规者放弃投机心理,在事前预防违规事件的发生,又有利于创新活动的进行。3、谨防出现内部人控制情况所谓“内部人控制”指的是由于客观上监控主体缺位,或由于监控人无法、很难、甚至不积极获取、拥有被监控人的较完备信息因素所导致的监控主体缺位(即监控主体形同虚设),从而出现被监控人自己考核自己、自己监督自己、自己评价自己的状况。内部人控制的状况一旦发生,就相当于社会治安缺少了警察,而罪犯可以为所欲为,说明组织的监督机制是完全失效的,形同虚设,所以在监督机制设计中必须要做到监控主体到位。4、以契约关系代替等级控制关系组织内部的契约关系不像市场上的契约关系那样明确的受法律保护,其实质是组织内部责、权、利分割的约定和备忘录。它使签约双方在原有等级关系的前提下,暂时在一种程度上终止等级契约。使上下级之间主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监督制约,使管理组织内部形成一种“契约屏蔽”效应,放弃目标实施和行为控制过程中的基本决策权,给知识型员工以更大的自由度,使组织高层的注意力从以工作的实施为中心。转变为绩效为中心,与下层的直接联系变为间接联系,根据契约来实施对执行层的约束和奖惩。这不仅适合知识型员工的行为特征,有利于创新效率的提高,还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