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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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怎样影响法制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在当前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我们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一、打造“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各级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在内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一切为民、法律至上”的思想,从思想观念上摒弃“特权”和“人治”思想,解决“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问题。规范权力运行,倡导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原则上,积极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在更好地反映民意、实现民利的重大实践中,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打造“透明政府”,主动实施政务公开,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让政府官员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政府的决策因群众参与而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完成。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由政府做的事情全力做好,该由市场调节的事情,政府要引导而不指令、扶持而不放任、服务而不包办。必须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依法规范和制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违法执法现象。注重内部、法律、民主、群众监督相结合,将各级、各部门、各领导干部的执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国家和社会监督之下,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不断增强公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认同感,形成共崇法治、共创文明、共保平安的强大合力。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要促进各级机关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要实行政务公开,结合执法和管理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二、努力提高全民依法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能力有序,才有力量。这个序,主要体现在全方位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上,体现在所有公民都自觉敬法、畏法、循法、守法上。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凡是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干部自己先要搞懂弄通;研究重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考虑法律效果;制定规划时,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制定政策性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经受住“人情、关系、金钱”等方面的考验。二是政法队伍要从严管理,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者坚决出局。三是要培育法治和人文精神,针对不同的人群,深入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使遵纪守法、维护秩序成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扭转当前相当一部分人不找市场找县长、不找法律找信访、只要权利不尽义务的错误思想和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幸福、人格和权利作为重要价值取向,努力构建社会稳定、邻里和睦、家庭幸福的和谐社会。抓实抓好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努力促进重点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学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日益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效深化校园法治建设。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集中培训、离岗进修、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漫画、图片宣传巡展,组建外来员工法制宣传员队伍,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提高单位法治化管理程度,依法规范和保障公共资源合理使用。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的思想和观念要通过法治手段,每年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难题,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进步、看到法制建设给自己带来的实惠。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法治发展历程表明,只有把维护公平正义、确保人民满意作为最根本的发展取向,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顺利推进,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法治建设,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既要享受社会主义法律的保护,又要遵守法律规范的约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新一轮社会发展背景下,改革在继续深化,利益在继续调整,各种配套措施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进程,导致各类矛盾纠纷不可避免地产生。贫困问题、弱势群体问题、非正常上访问题在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段集中反映出来,对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稳定产生重要影响。为此,高度关注社会公平、大力维护社会正义,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取向,也是法治发展实践的必然要求。基层各级普法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加强针对性,找准结合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载体和方式,把宣传和实践相结合,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的重点与当地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摸清群众真实所需,切实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搞空洞的宣讲,切实把法律与群众要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把法律知识真正送给群众,提高群众学法并掌握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批评相结合。通过听取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反思政府工作自身的不足、缺陷,制定措施,对症下药,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群众依法维权相结合。深入基层摸排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积极引导居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使法制宣传工作真正成为调节一方平安的 “稳压器”、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器”和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