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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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通知,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省全面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措施,是对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固化,标志着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体现了我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取得新进展,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引导企业方和职工方积极参与,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通知》指出,要全面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要注重上位法与山东实际的结合。《条例》严格遵循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了中央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新要求。同时,又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系统总结了我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经验,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作了细化,增加了较多创新性规定。注重保护职工利益与保护企业利益的结合。《条例》首先明确立法宗旨是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保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明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兼顾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既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的义务,也规定职工有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合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义务,以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些规定符合市场经济通行的做法,体现了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通知》还就注重问题引导立法与立法解决问题的结合、注重政府主导与工会组织指导监督的结合、强化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强化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企业集体协商的主要形式 分别是什么意思

企业集体协商的主要形式包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2、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企业集体协商的主要形式

  企业集体协商的主要形式包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2、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1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十一条 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公司 ——————公司工会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   发布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3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第+条根据政府公布的`_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十条 每年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工会   首席代表:____ 首席代表:____   ___年___月__日 ___年___月__日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4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工会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经理首席代表职务:   工会主席代表人数:8人   代表人数:8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xx公司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支付形式。具体是:   (一)xx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执行集团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在工资总额不超的前提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   (二)xx公司工资支付形式:   1、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xx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并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2、xx公司及所属单位支付职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因职工本人原因给xx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xx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5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职工在法定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xx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第二条职工奖金的设置和发放:xx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制定职工奖金发放标准,并结合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三条协商双方经对xx公司20xx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天津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20xx年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经过平等协商,在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安全环保考核指标的同时,使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在20xx年人均工资收入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第四条xx公司工会要教育引导职工正确理解和支持xx公司及所属单位为搞活内部分配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积极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天津市或中油集团公司有关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xx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   3、因外部条件造成xx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xx公司被撤消、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濒临破产;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第七条xx公司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后生效。   第八条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当事双方都必须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责任。   xx公司违反本协议给职工造成损失的,应按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xx公司工会违反本协议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应按《工会法》承担相应责任,并纠正违法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天津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企业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20xx年月日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企业工会盖章   20xx年月日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什么形式

法律分析: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2、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在劳动争议中,企业应当依法执行(  )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答案】:A、B、C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具有哪些联系?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二者具有因果关系,集体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决定程序,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没有前者,后者则无效,前者的质量决定着后者的质量和可行性。其次,二者又有相对的独立性,互相之间不能替代,集体协商也是一种独立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可以独立进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1合法的原则“集体协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就劳动权益的协商、订立程序和协商的内容,订立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就是无效或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其中,对协商和订立内容条款中有关劳动标准的把握,必须以《劳动法》规定为最基本的下限,集体协商准则和集体合同内容必须高于此,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不能照抄照搬最低规定。2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性原则集体协商的主体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都有对等的权力和充分表达意愿的资格,任何一方都不能依仗权势强加于人,或只反映乙方的权益签订不平等合同。同时,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利益相辅相成,是一个对立统一体,从根本上说,企业发展了,职工的工资才能提高,双方必须本着合作的态度,力求协商一致,共同确定。3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主体双方在实施过程中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也必须有权利,体现民主、自主和平等的法律要求,任何一方只强调自己的权利而不承认对方权利,只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自己不履行义务都是不允许的。4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集体协商的主体双方都必须按法律规定,承认对方的权利,任何一方也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双方在考虑自己权利时,也要兼顾对方权利。工会在代表职工协商时,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把改善劳动条件同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5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是为了更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活力,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只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许多问题都可以合理解决,但必须防止使用强制的或过激行为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或暂时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也不能影响生产秩序,而必须采取其他途径或办法解决。

《集体合同规定》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人数,首席代表等人有何规定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都可分 为什么三种主要类型

集体协商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单独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2、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镇、区、街道、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或区域内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3、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行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同级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代表,依法依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开展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劳动标准条件规范部分,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第二,过渡性规定,主要包括因集体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解决措施,优先招用被解雇的职工等;第三,关于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规定,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解除条件等。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分配方式与支付办法等;安全生产与工业卫生;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伤、医疗、养老与死亡保险待遇;生活福利,包括改善住房条件、生活供应、保健、科学文化、体育设施等;职工技术培训;劳动纪律;集体合同纠纷处理;集体合同本身的规定,包括变更解除条件,有效期限,履行检查等。此外,集体合同还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发展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等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