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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山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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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后感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需要精心的呵护,无视安全,就是无视生命的存在。下面我为大家带来矿山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后感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矿山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后感范文一:   2012年6月26日,吉林市政府在中钢吉炭集团工人文化宫组织播放电影《生命监管》,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全体监察员共同观看了电影。由于和片中主人公丁安处于同一个工作战线,所以每一个镜头都使自己觉得亲切和熟悉,也更加被主人公的行为所打动。   电影《生命监管》是以“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丁安同志的事迹为原型,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丁安同志生前是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东监察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毕生致力于煤炭工业建设和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站内在传达国家局的通报文件和学习丁安同志活动中,我就已经了解他的感人事迹,通过观看本片更加使我直接的感受到丁安局长“铁面无私执国法,忘我工作情为民”的高尚情怀。丁安给我留下的一个深刻印象是他的不讲情面、铁面无私。影片中的周矿长是他几十年的兄弟,还曾经救过他的命,但丁安在安全监察中针对煤矿查出的安全隐患,毫不客气地罚款50万,哪怕周矿长谈再多的交情发再大的火也没有用。就因为救过他的命、就因为几十年的老感情,所以才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责之以历,因为这是丁安理解的另一种对“老伙计”的爱和负责。联想到在平常工作中经常听领导讲的一句话:宁听骂生,不听哭声。我觉得要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煤矿安全工作永远是“从零开始,向零进军”,在煤矿安全工作上永远没有功绩,有的只是无尽的责任,但是矿工兄弟们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团圆的家庭,就是佩戴在我们胸前永远的军功章。   影片中丁安他也是一名平凡而普通人,但在煤监战线上他却一言一行向我诠释了什么叫“平凡的伟大”。我也一定要在这条战线上认真的去做每一件平凡而又伟大的工作。————   最近我观看了优秀共产党员《人民的好儿女》系列片,每个人物的事迹都深深感动了我,印象最深刻的重庆市巫溪县田坝镇中鹿小学教师——赵世术,山西省平陆县国营林场护林员——荆保山,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东海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宋德金。   赵世术,1977年师范毕业,到偏僻乡村小学任教。为了减少家长对孩子上学、放学过河的担心,主动承担每天接送学生过河的任务。五年时间,每天三个小时,雷打不动,直到修上吊桥为止。不到三十岁,就患上风湿性关节炎。从最初的拄着拐杖到校上课到后来的妻子背着到校上课。到了手指不听使唤时,只好用绳子将手指与粉笔捆住板书。他用自己毕生的心血铸成了“大山的火把”,照亮了一双双希望的眼睛,温暖了一代代渴求的心房。   守护山林24年的荆保山。在寂寞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坚守职责,他没有在独自守山的寂寞面前退缩,没有在山林大火面前被吓倒,也没有在病痛时放弃责任。在大山深处,他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践行了自己作为一名护林员的承诺。   宋德金,被誉为“矿山的保尔”,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东海煤矿安全培训教师。时任通风区区长的他,不顾个人安危,在处理一次瓦斯事故时,将灾难留给自己,双眼失明。身残志不残。针对90%的矿难都是矿工不懂安全知识所致的现实,为了矿工“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主动承担安全知识教育。九年时间,举办安全培训班161期。无论刮风下雨、炎炎烈日,都在爱妻的搀扶下准时到达。矿工们尊称他为“送安全”。功夫不负有心人。近几年来,该矿未发生安全事故,为矿山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看完影片,我叩问自己,也做了思考,是什么样的情怀使他们造就了如此浩瀚宏阔的心胸?是什么样的精神使他们令九州动容?我想,这感动,来源于他们的尊严、善良、信心和坚强。也许作为一个平凡的人,无力去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但如果都能为别人做些什么,为社会做些什么,为家庭做些什么,那就会成为一个感动中国的人。   矿山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后感范文二:   无论事情如何,我们都要把握好一切,在工作中,一定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职业的低线;在安全和效益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再考虑效益,我相信事故都可预防;我更坚信所有都可以管理上找到原因。   我参加工作20多年来,让我牢记的就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他人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任务,最终实现事故不再发生。   3月是一个不寻常的月,我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了一期矿井顶板灾害安全知识讲座,我很荣幸参加了这次安全培训,在课堂上开展好安全知识讨论活动,让我们最好的心态投入到安全知识学习中去,每一名参训者带好笔和本子,做好了记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所有顶板事故皆可预防,如果能达到安全事故为“O”,那么,我们的企业的未来是非常美好的,安全——软实力的提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尤其是我们煤炭人更需要学习,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自觉提高安全文化的执行力,才能更好的开展好自我管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顺利转变,最终形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安全要靠“自我管理”,保证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自我管理简单的说就是:“人生就是一出戏。”就需要我们真正时刻演好每一个不同的角色。安全和其他的工作不一样,你忽视它的时候,它就一定想办法让你注意到它,这个糟糕的现象就是“事故”。   安全生产中的自我管理,只能像演戏不能像游戏;在投入到生产中去后,日复一日地工作,要一定确保不出事故,有了事故后面的工作就没法去做,或者是难以去做。常说的那样:人生不是游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做错了就不能重来。自我管理,一开始就按照规则去做,重复去做就会养成好习惯,好习惯是工作的需要,坏习惯就是工作的隐患,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会爆发。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是一个转变,实现矿工自我控制的行为控制、自我保障安全。现在我公司对安全非常重视,公司矿井各都有警示标志、告示牌、标语口号、宣传画口号、警示语、安全文化宣长廊等等。只要矿工能看到的地方到处都有,让员工确实感受到安全管理的氛围,员工很容易进入角色。   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幸福。要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执行者要“以人为本”,积极调动起员工自主责任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行动,人.活着生活才会美好。培训中心的老师讲矿井顶板事故及防治措施时,内容实在、有根据,增强了我以后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知识面。那就是我们管好了人的因素就会避免了事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点、认真点、勤快点、大家都有点责任心、事故就不会发生了,那样我们的安全局面就会变的越来越好!   通过培训中心老师多方面讲解培训后,使我感受很深,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让我认识到了:培训把安全放在首位,以便提升区队、班组成员素质和思想意识为根本,坚持做好煤矿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执行:安全就是矿工第一权益的理念。   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 为核心。企业非常重视我们矿工的安全,我们就要更加珍惜安全,这次学习培训,培训中心的老师给了我们引了一条安全之路,至于怎么走,还是要靠我们大家,认真学习培训中心老师的《6S管理》、《安全专题知识系列—煤矿顶板事故》、《顶板管理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坚硬难冒顶板的控制》、《综放工作面顶煤松动爆破弱化处理方法》等内容、我们要真正的去领悟其中的内涵及要点;真正按学以致用,做一个合格的煤矿工人;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多方面的安全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所要工作的目标,确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自己教育好自己;在学习中在工作不断提高“自我安全”知识、技能、技术和防范的安全知识常识。在工作、生活中我会好好珍惜好自己,确保安全伴随我在单位成长、奋斗。   矿山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观后感范文三: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   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或损失。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事故残酷,一旦发生就不可原谅、无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4、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5、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

如何对露天矿山安全预评价进行评审

1. 设计如果采用公路汽车的开拓运输方式,要注意上山公路的坡度、展线方式,如果在开采境界内展线,则生产过程中工作面会出现移动坑线,此时,由于挖掘机和自卸汽车须在斜坡道上进行挖掘、装运作业,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故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2. 设计如果采用溜井平硐的开拓运输方式,应注意: ① 原矿溜井卸入的矿石块度可达1.0-1.5m,其主要的事故是溜井堵塞、井壁因矿石冲刷而垮塌; ② 碎石溜井储存的破碎后的矿石其平均块小,主要的危险是雨水灌入溜井后可能引起的跑矿事故; ③ 按规定,皮带运输机平硐,其行人侧人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 ④ 皮带运输机平硐,包括后接的长皮带隧道,如果掘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煤线,则其安全要求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并不大,但一旦因通风不良或在独头工作面积聚会造成人员窒息、中毒甚至爆炸的事故,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⑤ 平硐内采用矿车轨道运输方案的,应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⑥ 如果溜井设在采场内,溜井降段时需要上下台段同时向溜井卸矿、以及在下台段溜井口刷大等过程中,均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3. 设计如果采用索道运输的外部运输方式,在 “开拓运输评价单元”中,应该增加索道运行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例如索斗的合理发斗间距、制动距离、恶劣气象条件下的运行限制、夜间运行的安全要求等内容,并必须满足GB12141《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的要求。 4. 设计如果采用长皮带运输的外部运输方式,则应按照GB14784《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和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矿山安全员安全台帐怎么做,最好有范文就好了

每天与安全相关的人处理的与安全相关的事用文字、表格记录下来,有布置,有检查,有处理,有验收。每天都做,一月一总结就是最好的安全台账

怎样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现场检查记录

呵呵,很容易的。直接写哪天,在哪,检查出什么问题,然后再下张整改通知书就OK了。

如何加强矿山安全综合监管?

1、加强领导,协同监管。把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作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山平安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多方面着力加强对矿山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机构。在省、市两级成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申办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全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同国土资源厅、公安局联合向矿山企业发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整治的通知。三是召开有关部门矿山安全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席会,分析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四是全力以赴。省、市安监局作为矿山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经常召开矿山申请办证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进办证工作顺利开展。2、加强宣传,堵疏结合抓发动。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让业主明白申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开采现场会、矿山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会、矿山安全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员会、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办会等会议,培育典型,示范带动,逐步调动矿山企业主办证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矿山的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已关闭和无证开采矿山“死灰复燃”,并采取集中联合整治和各有关部门依据自己职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促使矿山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紧紧抓住矿山爆破作业火工材料供给这个“关键”不放,暂停对矿山企业火工材料供应,消除矿山业主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思想,再根据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进度,对不积极进行整改、不自觉申办矿山安全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材料供应,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加快办证步伐。3、推广先进技术,联合抓技改。从实现机械化入手,从根本上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解决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问题。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矿山企业联合改造。另一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此外,针对矿山企业自己爆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的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组建爆破服务公司从事专业爆破作业,建设规范化民爆储存仓库,购置民爆器材安全运输专用车辆,组织专业爆破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矿山企业可不再直接进行爆破作业,统一由爆破公司负责。4、严把申办关,着力抓好申办工作。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求申办企业要实现“五个百分百”(即员工保险、安全设计、设备检测、企业法人、矿长、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安全评价达百分百)。要求各矿山企业除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必须配备或者聘用专职的矿山工程技术员,对矿山开采作业进行技术指导,从而有效地保障矿山按规范开采。安监局人员经常深入矿山指导企业做好申办的软件和硬件,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对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使矿山企业具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保证申办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和现场审核关,逐条对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订申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申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对把好高危行业安全条件准入关,预防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颁布就实施,留给矿山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加上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发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矿山安全评价是在特定时间内开展的工作,只能代表评价时矿山的状态,而矿山生产是动态的,每次爆破以后都有可能形成危石和险石,产生新的危险隐患。还有,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安全许可没有涉及到矿山的规模、布局等要求,如何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这又是一个问题。鉴于以上问题,我认为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进行。应该有鼓励性的政策,使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矿山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考虑优先得到认可。(2)鼓励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引进企业自身持续改进抓安全的办法,解决矿山动态安全的问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要强调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安全,完善自我约束。(3)严格矿山开办的程序。规定矿山企业在办理相关矿山规划、选址等手续之后,必须委托具备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矿山开采总体设计,由设计单位出具《矿山开采设计方案》或《矿山资源开采利用方案》,且必须经过安全、矿管、公安、规划部门及若干矿山工程技术专家联合进行评审。安全部门重点对《矿山开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生产专篇”进行审查批准。凡新办矿山(含采石场)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矿山安全“三同时”工作,进一步提高矿山市场的安全生产准入关,消灭新建矿山出现安全设施不齐全的现象。(4)严格审批条件,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不具备颁证条件的坚决不发证,不准生产。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淘汰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鼓励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兼并、联合,走集约化生产道路,进一步提高办矿水平,从源头上遏制非煤矿山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体制,狠抓落实。

矿山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范本

矿山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和 签到表纪要主要有:1、标题2、地点3、日期4、人员5、主题6、事项跟进

矿山安全以及成本合理化建议,谁能提供几条

1、设备方面。加强硬件投入,应急救护设备,应急通讯设备,瓦斯检测自动报警装置等。2、人员安全教育。制度需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制需要细化。入井,出井安全第一。3、材料审批报批领用制度需完善。修旧利废,与奖金挂钩。包括技术改造。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办法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强对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评审组织单位管理(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负责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非煤矿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见附表1)。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四)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和服务规则,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评审组织工作。(五)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一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应当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社团组织;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应当为安全监管部门管理的社团组织、直属事业单位或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2.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3.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4. 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的能力。(六)评审组织单位职责:1.负责标准化评审申请受理、组织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材料、颁发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等工作。2.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做好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应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暂停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对两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评审单位评审资格的建议。3.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对取得标准化证书的非煤矿山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的建议。4.聘请评审专家,指导标准化评审工作。5.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组织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七)评审组织单位工作程序: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由申请企业从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评审单位,组织其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函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2.评审单位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组织单位应当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3.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后,颁发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评审单位管理(一)评审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具体承担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单位。(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单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非煤矿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三)评审单位应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表2)。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四)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当为安全监管部门管理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或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评审单位不得为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2.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3.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4. 有10名以上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评审人员。5. 配备负责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五)评审单位工作程序:1.评审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资料审核,与申请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现场评审时,应当由5名以上相关专业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推选1名具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的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完成后,应当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3.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评审单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评审单位应当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复核。整改符合相关要求的,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等相关材料。4.评审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不含整改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六)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1.评审单位不得自行或以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企业开展评审工作。2.与申请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做到自律守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4.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不剽窃、不抄袭他人成果。5.评审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遵守保密协议。6.接受安全监管部门以及评审组织单位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评审单位应当建立评审人员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1.评审人员登记表(见附表3)。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3.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4.其他相关材料。评审人员管理(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评审组织单位聘请的评审专家。(二)评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评审单位的正式职工。2.取得安全评价师资质。3.熟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熟练掌握非煤矿山标准化规范和评分办法。4.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标准化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2.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或协助开展对申请单位的资料审核和指导现场评审等工作。5.参加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化等知识培训。6.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聘书。(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标准化评分办法开展评审工作。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单位公开与申请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作出的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不得泄露申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5.认真完成安全监管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2.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承担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附表: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略)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略)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总结怎么写,请求分享经验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以下供你参考: 转载: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计划为依据,制定计划总是在个人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日期

非煤矿山安全视频观后感

关于非煤矿山的安全的观后感由金鹏矿机提供:安全,对我们煤矿生产者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对于人类来说,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应该爱惜生命。近年来,“安全发展”的旗帜高高飘扬。在这一科学理念的引领下,我国安全生产理论体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2011年,我们靖煤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围绕“实现零死亡”一个目标,坚持“超前防范、责任追究”两个原则,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矿压防范”三个重点,夯实“现场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四个基础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发展,意义重大。“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多年来宝贵经验的总结。只有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才能实现源头治本,防范于未然,牢牢掌握主动权。在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下,进一步突出工作重心,就能取得更大效果;突出预防为主,把各种预防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就能推进安全发展。过去的错误就是将来的智慧和成功,任何教训都是学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而言,事故教训也是宝贵的财富。解析它,追问它,透视机理,发现规律,从而举一反三,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从而推动工作。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矿上组织了副队级以上干部观看安全教育电教片。通过观看电教片了解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回顾反思,强化意识,宣传法规,传授知识,进一步加深了安全意识。事故教训不应该结束,不应该过去,更不应该忘记。影片中展示的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和谐和家庭幸福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以案论教,增强了我们的安全意识。影片还解析了各类事故背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违法违纪的行为,以案析法,依法治安,给一些领导安全意识敲响了警钟。最后还解读因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教训,以案传知,提升素养。通过观看电教片使我们认识到,我们需要进一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片子中剖析了重大安全事故案例的原因及如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亵渎生命是可耻的,伤害生命是有罪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体没有备用件”。生命高于一切,生命重于一切,因为生命才是一切,因为生命创造一切。没有生命,光明对我们有什么用?没有生命,何谈英雄的壮举、命运的改变、爱心的奉献?电教片通过当事人的亲身经历,讴歌生命的宝贵、安全的珍贵;通过滂沱的泪水,深情呼唤“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片中讲述了校园、交通、航空、建筑、电力、石油、煤矿等行业领域中的安全问题,使我受益匪浅。我真心期望,我们的每一位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冷静思考,遵章守纪,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位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宁可少出煤,也不酿成安全事故;宁可减效益,也不以生命为代价”的安全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及生活中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 在观看教育片当中,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映入我的眼帘,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难能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安全学习,我们认真的分析了事故的惨痛教训,贯彻我们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创新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落实”为安全管理主线,突出矿井“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机电运输” 三个工作重点,夯实“现场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四个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双10条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未雨绸缪。在今后工作当中,确保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各项现场生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们的安全工作水平。为了我们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请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卫生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针,确保矿山建设工程竣工投产后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矿山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工程设施应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放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以下简称《专篇》,内容见附件1)。建设项目验收必须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工业卫生设计总结》(以下简称《设计总结》)。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第七条 设计单位对编写建设项目的《专篇》、《设计总结》及落实初步设计审查中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负责。第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工程和设施的“三同时”依法实施统一监督,参加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设计文件不得批准施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同意验收投产。第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分级进行: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劳动部参加审查和验收。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包括受中央各部门委托)组织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参加审查和验收。  三、地(市)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地(市)劳动部门参加审查和验收。  四、县(市)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县(市)劳动部门参加审查和验收。第十条 负责组织审查验收的部门应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项目年度计划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送给各级劳动部门的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第十一条 组织审查的单位或建设单位必须在初步设计审查前15天通知有关劳动部门参加审查,并提前报送设计说明书,包括《专篇》及主要附图。建设单位须报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初步设计审查表》(见附件2)。第十二条 劳动部门派员参加初步设计会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填入审查表。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设计后,建设项目才能被批准实施。第十三条 劳动部门如果认为有必要,也可单独进行安全卫生审查。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经审查同意后,如果在建设中需修改与安全卫生有关的项目,应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初步安全检查,达到安全试生产条件,方可进行试生产。第十六条 负责竣工验收的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设计总结》报送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三个月报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竣工验收审查表》(见附件3),以及关于工程进度,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的材料。第十七条 劳动部门派员参加竣工预验收,并对存在的安全卫生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第十八条 劳动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单独在竣工预验收前进行安全与工业卫生预验收。第十九条 在正式验收中,劳动部门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审阅竣工验收的有关图纸资料;  (二)听取设计、建设单位的设计工作报告和建设工作报告;  (三)听取工程质量检验单位的检验报告;  (四)深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第二十条 劳动部门将验收意见填入验收审查表。验收合格的矿山才能正式投产使用。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处罚办法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劳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与卫生专篇设计内容   2.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初步设计审查表(略)   3.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竣工验收审查表(略)   4.《办法》与《专篇》的简要说明(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内容

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做到(  )。

【答案】:A、B、D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矿山设计文件应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但最终是另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矿山设计使用的地质勘探报告应有较大断层等性质和规模的信息,不是各种所有的断层。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D。

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做到(  )。

【答案】:A、B、D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矿山设计文件应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应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但最终是另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矿山设计使用的地质勘探报告应有较大断层等性质和规模的信息,不是各种所有的断层。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D。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1.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2.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3.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第二章拓展资料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太多,涉及的范围有太广,这些资料在网上也是要付费的,没人会免费给你的,建议你们老板买套书吧,就什么都有了~~ 下面只是其中一部分: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根据《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即:开采以液态、气态、固态形式存在的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依照国家、市安全生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四)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及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五)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第六条 非煤矿山企业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 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通过安全评价。 第八条 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验收标准。 (一)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的作业规程、安全检查与培训制度。 (三)有专兼职安全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露天矿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度满足作业安全和边坡稳定的需要。 (五)矿井有合理的防排水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 (六)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七)矿井井巷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保证作业安全。 (八)爆破器材有严格的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登记制度,有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九)有尾矿库、排渣(土)场及排水应有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监管职责 第九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及其监督管理。 (二)公安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的发放及其监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营业执照》的核发及其监督管理。 (四)环保、监察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对非煤矿山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可要求企业立即改正或者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况紧急时,可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停止作业。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反《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的情况,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依法注销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按照“明确责任、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程序。矿山事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凡不具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已被列为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仍在非法生产的;凡是未经整顿验收合格的矿山擅自恢复生产的,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将依法追究矿主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纪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的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行政人员取得批准的,应当立即撤消原批准,并对相关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和负责安全监管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而发生特大事故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64号)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1.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2.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3.其他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者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包括氧化铝厂赤泥库,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地质勘探单位,是指采用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对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勘探作业的单位。采掘施工企业,是指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工程施工的单位。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第二章拓展资料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矿山安全生产例会讲话内容

1、在这里经验很重要,科目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置成本科目、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2、在这里你一定要强调一个合理性,为谁支出的成本就要分担在谁的头上,对于划分不清的,可以采用其它合理方法来分配,如定额、工作量、产量等。3、科目的设置:生产成本----直接** ----(甲矿)----(乙半品)----(丙成品)----辅助**制造费用你可以根据需要多设几级明细,但必须要能与“生产成本”、“库存商品”明细能一一对应起来,否则会很乱的。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甲矿)---- (乙半品)---- (丙产品)半成品 ----(甲矿)----(乙半品)----(丙产品)

矿山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怎么写?

这个我每天都在写,写清楚1.时间 2.地点或那个中段 3.作业内容在吧 存在的三违 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写出来在写整改方案,方案不能写太死害人害己.一般具体大的方面交给工程技术部出方案检查内容你自己看下面的吧一、劳动防护1.未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2.下井时,不按规定携带照明灯具。二、定位管理违章行为1.工具摆放凌乱。2.行车路线上有大块矸石、铁件等。3.风、水、电、电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三、违反劳动纪律1.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指令。2.不遵守乘罐制度。3.损坏安全设施。4.在易燃易爆场所、罐笼内、设备检修场吸烟。5.损坏通风设施。6.上岗前及班中饮酒。7.脱岗、串岗、提前离岗。8.井下睡觉或在不安全场所休息;四、顶板检撬作业违章行为1.作业面无顶钎。2.作业前未敲顶问帮;3.撬碴时,无人监护。4.用台车、铲运机进行撬碴。 五、溜井管理违章行为1.溜井未及时安装格筛。2.溜井内倒放杂物(泥浆、砂浆、铁器、毛石、水)等。3.运矿时,放空溜井。4.溜井口无照明,或照明损坏后未及时修复。5.溜井口无警示标志牌,或标志牌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六、电耙作业违章行为1.电耙开动前没有确认电耙道内是否有人的,未空载运转三十秒后就开始作业的。2.电耙绳接头超过25厘米。3.电耙启动时,先按启动按钮,后用铁壳闸刀送(断)电的。4.电耙阻力过大而强制运行的。5.电耙两个刹把同时按下的。6.电耙立柱不稳而开车的。7.漏斗口上方有浮石,未及时处理。8.开动电耙前未检查顶柱及电器设备。9.电耙安全设施不全。10.电耙周围杂物太多。11.下班后,闸刀手柄未拉下来。 七、电气设备违章行为1.开关无盖。2.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3.开关板设置不合要求的。4.电缆和照明线的悬挂或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电缆与铁质风(水)管交叉敷设,或平行敷设安全距离不足。八、人行道违章行为1.人行道照明未使用36v安全电源。2.人行道上摆放工具、大块千石等九、采场管理违章行为1.采空区边界区域无明显标识。2.采空区边界区域无安全防护网。3.在采场底部结构放置杂物。十、凿岩作业违章行为1.打眼工进入工作面未先做好四件事:检查通风、检查和处理顶帮浮石、洒水(冲洗工作面15米)、检查处理盲炮。2.打干眼、老眼。3.开风、水前未先检查好,风、水管接头是否牢固。4.跨骑在凿岩机上进行打眼。5.打眼时未随时注意帮板的岩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未及时停机处理。十二、通风防尘违章行为1.凿岩时,未湿式作业。2.掘进爆破前,未对通风设施进行必须的安全防护,而导致通风设施损坏。3.掘进爆破后,未进行二次通风。4.爆堆未洒水而直接铲装。5.损坏通风仪器、仪表。6.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口距作业面超过20米(规定小于15米)。7.风机的电缆、闸刀、起动装置、按钮开关不单独设置。8.移动、检修风机未切断电源。十三、检修作业违章行为1.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2.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3.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4.现场内孔、洞无挡板、盖板。.5.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6.电气设备检修未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7.单人检修,无人监护;8.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9.在禁火区内动火前,未办理动火许可证。10.动火时,未采取可靠保护措施。11.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12.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足5m。.13.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m。14.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15.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16.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17.启动已停机挂牌设备。18.卷扬、信号工等关键岗位,交其他人员操作。十四、爆破作业违章行为1.在与空区相通的作业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防护等安全设施。2.大孔装药时无现场监督。3.大孔装药时不用绳子吊装,向下抛掷炸药。4.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场所未设警戒。5.爆破后未及时撤除警戒。6.凿岩作业的同时进行装药。7.工作结束后,未将剩余的起爆器材交回爆破器材库。8.爆破闸刀与爆破点之间的距离未达到安全距离。9.爆破时,对周边可能造成破坏的设施未进行有效防护。10.爆破时,不使用专用爆破闸刀。11.大爆破准备或实施等工作未及时到位,造成大爆破时间推迟。12.爆破后,风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通风。13.炸药、雷管混装背运。14.响炮后,未达到规定时间后进行验炮。15.爆破时,采用明火点炮。16.爆破器材存放点不符合安全规定。17.爆破器材帐物不符。18.易燃易爆场所未设置消防器材。19.消防器材失效未及时更换。20.单人从事爆破作业。21.爆破后,未进行彻底通风后进入作业现场。22.站在台车上装药。23.作业面无可靠照明。24.火工品存放点放置杂物。十五、中孔装药作业违章行为1.用金属重物敲击桶体。2.装药器与地面之间垫有绝缘材料。3.装药时,输药管口直接面对人体。十六、机动车辆违章行为1.超速、超载行驶。2.拐弯或倒车时未鸣笛和未减速。3.搭乘无关人员。4.未按指定地点停车。5.下坡时空档滑行。6.病车运行。7.遇见行人未停车让行人先行。8.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9.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防火措施。10.车辆启动前未示警。11.车辆未熄火时,司机离开驾驶室。12.铲运机未将铲斗放下后熄火。 十七、有轨运输违章行为1.未按规定检查电机车的灯、铃、刹、连接器、过流保护装置。2.司机离开工作驾驶室时,未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钥匙、扳紧手刹。3.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4.行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5.非机动车辆未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6.非机动车辆经允许进入主运输巷道时,未及时在有效范围内设置警戒或发出有效信号。7.列车通过弯(岔)道、矿仓、坡度大的区段,前方有障碍或有行人时,未减速、未发出信号、未开前大灯。8.发现前方有异常情况未立即停车。9.电车未停稳前摘挂钩。10.电机车超速行驶。11.电机车无照明、喇叭、制动不灵。12.车头运送爆破器材或列车载人。13.在卸矿桥及矿仓两侧上下人员。十八、其它违章行为1.在井下使用任何不安全取暖设备。2.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或学徒工无监护独立操作。3.交接班记录不全,入坑前不挂工作牌。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一,到期前3个月向发证单位办理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材料1、《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及年检记录。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5、辰联商务建议: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6、企业组织结构网络图,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内容与目录、规章制度内容与目录,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与目录。7、企业安全员岗位证2年应年检,C证及对应安全员上岗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企业其B证复印件及对应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持建造师证);二级以上企业对应的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一级企业所对应的一级建造师证。9、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矿山安全平台可以作为运输平台吗

不可以。矿山安全平台主要用于矿山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如高空作业、设备检修、悬崖作业等,其主要特点是结构坚固、安全稳定、防护措施全面。运输平台则主要用于物流运输,其主要特点是具有高载重能力、运输效率高、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运输平台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运输规格和标准,例如载重量、载人数量、行驶速度、安全性等要求。因此,矿山安全平台不可以作为运输平台。

班组矿山安全活动的一般形式有哪些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班组安全活动,既可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还可激发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热情,促使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一般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读报活动、安全竞赛、班组建小家活动、事故警示、“五个一”活动(一周查一个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背一条安全规程,分析一次事故教训,一人当一周安全检查员)、事故告示、反事故演习等。

矿山安全员年龄有限制吗?

55周岁。以下。再大就不可以了。

请问,故意破坏矿山安全设施的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子的处罚?

如果对不特定多数人构成人身威胁的,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需要下井吗

需要。根据查询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官方得知,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需要下井,保障是指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十大图纸有哪些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2020年10月11日发布,2021年9与1日实施一、露天矿山1.地形地质图2.采剥工程年末图3.采场边坡工程平面及剖面图4.采场最终境界图5.排土场年末图6.排土场工程平面及剖面图7.供配电系统图8.井下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9.防排水系统图二、地下矿山矿区地形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含平面和剖面)开拓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相邻采取或矿山与本矿山空间位置关系图

国家安会总局对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5.必须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6.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7.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8.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要注意什么

  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根本保障,也是煤矿企业当前和今后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工作。  所谓本质安全,就是包括人的系统、物质系统、能量系统、信息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协调组合达到本质安全化。煤矿作为一种高危险行业,地下作业环境更是恶劣,受到瓦斯、水害、火灾、粉尘、冒顶等重大危险源的威胁,再加上复杂地质环境的多变性和不可预知性,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因此,打造本质安全的新矿井就成为煤矿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和以往的安全管理相比要变局部分散为整体综合;变事后归纳整理为事前预测治理;变被动受制为主动控制,从而使安全管理工作适应人类技术发展的要求,提高人类的安全活动效果。从而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具体的讲,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人的系统是本质安全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发展为本和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本。积极实现人的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人类。如何保证人的系统是本质安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①、树立人本思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国人民生命安全的关怀。所以在工作中时刻树立人本思想,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管理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真正落实在实处,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人的安全行为。②、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www.chinatpm.net)的良好氛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不断利用,但对于搞好安全生产来说还是不够的。科技手段受认识局限性的影响不能达到本质安全化,需要管理手段来补充,而管理手段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管理的有效性往往依赖于对被管理者的监督和反馈,可是在安全管理上时时处处监督企业每位职工遵章守纪,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是不可能的事,这就必然带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而安全文化正好补充管理上的不足。安全文化从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职业素质、技术技能等人文因素,通过培训和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创造一种安全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充分利用人的“从众心理”,改进其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变被动为主动。③、强调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培训,在技术上保证人的安全行为。煤矿职工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本人和其它人员的安全,所以必须强化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培训要做到岗位与基本技能相适应原则.坚持先培训后就业,井下各个岗位真正做到持证上岗。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特殊生产环境的需要,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真正达到自学率100%,培训率100%,提高率100%。④、强化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行为。人往往都有一种懒惰心理,特别是人在疲劳等状态下更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这就必须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加大反“三违”力度,硬起手腕抓违章,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狠严细实快新。对于违章人员要教育培训,让他们在内心深处认识痹章的危害,从源头上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保证设备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设备的本质安全化,能够保证在操作失败及设备出现故障时能自动发现并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本质安全强调先进技术手段和物质条件在保障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现代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新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物的主要条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伤害的抵御能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化可采取以下措施:①、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一切条件。以安全无毒设备替代高危险高毒设备,按本质安全化要求,重新设计改进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形状。消除事故发生的必要物质条件。②、设备或系统具备自动防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和工艺异常的工能。用机械化程序控制代替手工操作;积极进行自动化和机器人的研究生产,实现无人工作采煤面,采用合理安全防护装置。③、合理设置空间和时间保护装置。在人与机器之间或机器周围设立隔断墙,防火墙、防爆墙等等安全设施,实行时间隔离等措施保证人身安全。④、实行安全措施的最佳配合。工作中要对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辨识,找出潜在的危险源。熟悉消除这些危险源的方法和措施,设计好多种预防和纠正预案,然后进行选择和匹配。以求取得最大限度的安全效果。⑤、本质安全设备在设计和制造环节上要考虑到应具有完善的防护功能,以保证设备能在规定的运转周期内安全、稳定、正常运转。  三、重视环境对安全的影响,保证环境的本质安全。环境的本质安全包括空间环境、时间环境、物理化学环境、自然环境和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可靠.要搞好环境安全必须从这几方面入手。①、强化技术管理,搞好技术负责人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要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方案设计要安全可靠,支护形式要与围岩性质相适应。②、采用信息化技术,以先进的信息技术确保安全生产。煤矿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环境是否安全不能靠人的直觉去准确判断,必须借助一些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瓦斯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推广使用,给煤矿创造了安全环境,使得煤矿瓦斯事故得到有效扼制。因此必须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新技术,完善、及时更新先进的安全设施,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环境。③、坚持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以优良的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环境。人的心理好坏很容易受环境的影响。人在好的环境下工作心情舒畅,而在有噪音、生产不整洁的环境下工作容易使人产生急躁情绪,不利于安全生产。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正是创造良好环境的有效途径之一,必须下大力气去搞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职工的工作环境通风良好、环境整洁、噪音不超标,采取一切办法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让职工的工作不受环境地影响,从而有效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全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只要全员众志成城想安全、抓安全、保安全,就一定能够打造出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好文明和谐矿区,从而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和效益长久地同频共振、良性互动和“双赢”发展。

露天矿山安全应该注意哪些?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的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以下统称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采石场的乡(镇)应有与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作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作业单位在采石场开采前,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查。采石场的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方案并审查。 第十条作业单位每年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有关采石场开采进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资料。 第十一条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 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实施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6米;实施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在岩体破碎、稳定性较差的条件下,采石场最大开采高度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勘查、设计或者矿山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后确定,并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三条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第十四条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 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在危险区域内从事任何作业,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第十五条进入采石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应当修建安全的行人上山道路,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 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同一工作面有两台铲装机械作业时,最小间距应当大于铲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的2倍。 严禁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载运输;严禁在驾驶室外侧、车斗内站人;严禁人机带病作业。 第十九条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废石场。废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顺山或顺沟排放废石、废碴的,应当有防止泥石流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应当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变电所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作业单位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第二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就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作业单位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二十四条作业单位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矿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主题,急需一篇文章。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众所周知,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煤矿的必要保证。对于煤矿而言,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如果把煤矿的生产经营比做一座大厦的话,实现了安全生产,就可以说它有了一个较为稳固的根基。只有抓住了安全,其它诸如指标、效益、产量之类的东西才有可能实现。 我们要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高产高效,就需要努力培养职工的学习兴趣,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基础知识,突出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塑造职工的安全责任心,工作进取心。全体倡源人只有立足本职,功坚克难,拼搏进取,大干苦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什么是立足本职呢? 立足本职包含着方方面面。只要我们每位职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的思想,遵规循章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甚至我们煤矿的本质安全。 立足本职,一般职工的理解是,做好本岗位的生产工作,其它一概不问。可对于我们从事特殊行业的煤矿工人而言。立足本职不只是做好生产工作而已。首先,还要时刻不忘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对人身的危害性,内心牢固树立一种危险意识,并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煤矿工人,在对安全的态度上,不但要按章作业,努力抵制三违,自我保安,而且还要做到互保联保,在考虑到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他人的安全。另外还要有一种团队意识,或者说集体意识。对于在井下工作的职工而言,如果出现某个人怀着刻毒的心理损坏机械设备或电气元件,作为该集体一员的任何人从立足本职出发都有义务制止其行为。立足本职更多的体现一种责任心,一种做工作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立足本职就是要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高质量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总之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倡源人只有认真履行职责,立足本职,把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才能确保公司在保障安全的环境中得到健康、稳定、协调发展。不知道行吗?

矿山安全员需要知道哪些安全知识?

1、矿山安全基础知识2、矿山主要危害及防治技术3、矿山安全技术规程与规范你要考什么安全证啊?注册安全工程师吗?你要是考的话,就要定他们出的书。看你底子好不好了?就4科,但内容很多,我今年也想考了。但我没信心,在学一年吧。今年要想考,就要赶快报名了。祝你好运!!!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爆破作业安全问题2、机械运行中的安全问题3、道路运输的安全问题4、边坡稳定及防排水的安全问题5、用电安全问题6、阶段构成的安全问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二)

5.1.6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人行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1.0m;   b.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   c.斜井坡度为7(~15(时,应设人行踏步;15(~13(时,应设踏步及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   d.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   5.1.7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不得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   b.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   c.无轨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2m;   d.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0m;   e.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   f.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道,不小于1.0m。   5.1.8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运输设备之间以有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6m。   5.2竖井掘进   5.2.1在表土层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井内应设梯子,不得用其他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b.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及时架设、加固井圈,加固好密集背板并采取降低水位措施,防止井壁砂土流失而导致空帮;   c.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中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5.2.2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物件下坠的措施。井口必须设置临时工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井盖门,井盖门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的结构必须坚固严密。卸碴设施必须严密,不允许向井下漏碴、漏水。井内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拴绑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内。严禁向(或在)井筒内投掷物料或工具   5.2.3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升降吊盘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绞车、悬吊钢丝绳及信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的所有作业人员。移动吊盘,要有专人指挥,移动完毕必须加以固定,将吊盘与井壁之间的空隙盖严,并经检查确认可靠,方准作业。   5.2.4下列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带的一端应正确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a.拆除保护岩柱或保护台;   b.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维修或拆除设备;   c.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作业;   d.乘吊桶;   e.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f.井筒施工时的吊泵作业;   g.在井筒内作业暂告结束的中段井口,进行支护、锁口作业。   5.2.5用吊桶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关闭井盖门之前,禁止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b.吊桶上方必须设坚固的保护伞;   c.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以便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d.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悬挂吊桶的钢丝绳应设稳绳装置;   e.吊桶内的岩碴应低于桶口边缘0.1m,装入桶内的长物件必须牢固绑在吊桶梁上;   f.吊桶上的关键部件,每班必须检查一次;   g.吊桶运行通道的井筒周围,不得有未固定的悬吊物件;   h.吊桶须沿导向钢丝绳升降;竖井开凿初期无导向绳时,或吊盘下面无导向绳部分的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   i.乘吊桶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乘桶人员必须面向桶外,严禁坐在或站在吊桶边缘。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   j.禁止用自动翻转式或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抢救伤员时例外);   k.吊桶提升人员到井口时,必须待出车平台的井盖门关闭、吊桶停稳后,方准人员进出吊桶;   l.井口、吊盘和井底工作面之间必须设置良好的联系信号。   5.2.6用抓岩机出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抓岩机各部件和悬吊的钢丝绳;   b.爆破后,工作面必须经过通风、洒水、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和处理盲炮,才准进行抓岩作业;   c.不得抓取超过抓岩机能力的大块岩石;   d.抓岩机卸岩时,人员不得站在吊桶附近;   e.禁止用手从抓岩机叶片下取岩块;   f.升降抓岩机,必须有专人指挥;   g.抓岩机临时不用时,必须用绞车提升到安全高度,井底有人作业时,严禁只用气缸上举抓岩机。   5.2.7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不得小于5t。并应设有手动绞车,以备断电时提升井下人员。当悬吊安全梯采用具备电动和手动两种性能的安全绞车时,可不设手动绞车。   5.2.8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通达井口。掘进与砌壁平行作业时,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应有明显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必须设井口信号工,整个信号系统,应由井口信号工与卷扬机房和井筒工作面联系。   5.2.9井筒延深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采出岩柱或撤出保护盘,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并经主管矿长批准方可施工。   5.3斜井、平巷掘进   5.3.1斜井、平巷地表部分开口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   5.3.2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铲运机、装运机或人工出碴前,要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准有人。   5.3.3斜井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井口设与卷扬机联动的阻车器;   b.井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分别设保险杠,并有专人(信号工)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   c.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m设一躲避硐;   d.井下设电话和声光兼备的提升信号。

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您好,我们应当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督,加强安全生产。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应外就是细节问题,也很重要,比如:金属、非金属矿山除地表边坡和尾矿坝可能的滑坡等工程灾害外,由于地压引起的地质灾害类型还包括: (1)地表塌陷。由于浅部空区或较大范围采动的影响,在近地表的岩石移活动中,有可能对地表建筑和道路等构成一定危害,有些甚至引起山体滑移。地表塌陷在金属矿中较为普遍,造成危害较大。当爆破诱发或岩层移动到一定程度时,将爆发采空区大范围塌落。由于空区的突发性崩塌,还会产生巨大的地震波、 空气冲击波等灾害。 (2)采场冒顶。冒顶事故是地下矿山最为普遍,也是事故率最高的灾害之一,冒顶包括岩层脱落、块体冒落、不良地层塌落,以及由于采矿和地质结构引起的各种垮塌。特别是矿岩稳定性差的难采矿体及软弱夹层,易发生较大规模的垮落,引起采场和巷道冒顶事故。 (3)深部岩爆。近年,部分金属矿山进入了1000 m以下深部开采,高压力条件下的硬岩层往往会发生岩爆。冬瓜山铜矿开拓达1100m,深部有岩爆声和岩石弹射现象;红透山铜矿开拓达1337m,在采深达1100m 左右,大片采区花岗岩柱及上下盘发生多次大的岩爆,地表听到响声如雷,井巷工程严重破坏,给生产造成危害;大厂105#矿体埋深1000m,民采开挖形成高大的采空区,2001年3、4 月发生多次巨大的岩爆和微震,震动地表,深部民采区段发生大垮塌。 (4)地下水穿透和突发涌水。突发性大量涌水虽然不是直接由地压引起,但与采矿作业密切关联,一旦接近积水的巷道和采空区,或遇到溶洞和地下暗河等,

石料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关于石料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有那些烟台奥普矿机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具体如下 : (一)安全管理 矿山建设项目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开采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培训记录、考试试卷等档案是否完备;地下矿山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和避灾线路图是否齐全,露天矿山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是否齐全;安全评价报告书和检测、检验报告书是否有效;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是否归档保存;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否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转;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是否制定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 (二)地下矿山 1、安全出口:每个矿井是否至少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并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30米;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是否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是否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2、矿井通风:是否全面实现机械通风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是否齐全完好;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是否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是否有完善的漏电、接地、过流等保护装置;井下作业地点风质、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已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的采掘工作面、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是否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3、采掘工程:矿山企业是否按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进行开采,设计中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是否被开采或者毁坏;顶板的最大允许暴露面积是否超过设计规定;采空区是否按开采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地表陷落区域内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栅栏。 4、防治水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摸清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及废弃采空区积水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矿井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是否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是否满足规程和井下排水的要求。 5、防灭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地面、井下防火制度;主要进风巷道、机房、硐室和仓库等设施是否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是否有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风井口及机房、硐室等20米范围内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和火源存在;空压机(含移动空压机)是否安装在地面或通风良好、无可燃、易燃物的专用硐室内。 (三)露天矿山 1、是否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露天采矿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生产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凿岩平台宽度、分层高度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 3、是否完善防洪排水措施,采场工作帮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效清理坡面上的危岩、浮石。 4、是否采用机械化铲装,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尾矿库 1、在役尾矿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是否按设计规范排放尾矿。 2、尾矿库库内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滩顶高程是否满足防汛的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3、是否落实防暴雨、防山洪的措施,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充足;汛期前是否开展检查、维修和疏浚排洪设施,确保畅通,是否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有效清除排洪口周边杂物。   4、上游式筑坝法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每级子坝堆筑完毕是否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排土场 1、实际堆存量大于6万立方米且下游有人员聚集场所、居民区(点)、企业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排土场是否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确定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落实整治措施。 2、是否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作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排土线是否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是否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是否有2%~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是否有固定的挡车设施。 3、山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捡矿活动。 4、汽车排土作业时,是否在作业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安全标志;排土场滚石区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矿山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哪些?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明确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各职能处、科领导都应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相应的责任,生产技术科室在设计新产品、检查生产进度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均应认真地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机械动力部门在进行机械设备设计、安装、检修时均应遵照安全卫生标准及规程的要求予以实施。安全处、科是企业主管安全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矿山企业领导抓好安全技术工作的助手,其具体职责是: (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等,并负责监督检查; (2)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3)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检查并督促按期完成;组织经常性的、定期的、季节性或专业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列入年度或月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定期完成;负责伤亡事故管理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矿山安全培训内容

(一)职前安全教育1、行政部负责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消防基本知识的教育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2、安委会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公司主要产品性能特点及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操作要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后分列班组。3、部门主管负责新进人员关于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4、公司内部异动人员或脱岗超过半年以上人员返岗时也必须经过上述2、3项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重新发证后方可作业。(二)日常安全教育1、利用每周一次的例行生产会议对各部门主管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每天上班前早会,各部门主管对员工对安全工作提示。2、每年6月份,各部门要定期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演练,培训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记于员工培训履历表中,作为日后加薪、晋级及核发年终奖之依据。(三)专题安全教育1、公司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行特种作业证后还要取得公司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位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在接受新岗位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如开专题会议,做到事故未查清原因不放过,有关人员未严肃处理不放过,未有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经理级以上干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委会组织进行。

如何做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近几年,随着全国各地矿山行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非煤矿山更是事故频出,而特大安全事故是连续发生不断,血的教训给我们矿山工人一次次的敲响了安全警钟!如果矿山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好、衔接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因为矿山施工作业的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保证矿山施工的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做好矿山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注重安全生产管理策划工作,计划先行。  在作业过程总体策划中许多项目对安全管理方面,只是一笔带过,没有结合项目在各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没有预见性,管理起来及其被动,因此做好安全管理策划工作是关键。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责任人;二要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分别编写施工阶段详细的安全管理技术保证措施;三是要编制整个施工周期中安全专项资金费用投入和分配计划表,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财、物的及时投入。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为充分发挥我矿安全生产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我矿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在各生产单位配备兼职安全监督员,强化我矿安全管理。专职安全人员应具备以下三点基本要求: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应急能力。二是要责任心强,在工作中就是要勤跑现场、细致检查。三是要以服务的心态对待工作。所谓服务的心态是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能让作业人员感觉到和他们不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而是“合作”关系,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www.chinatpm.net)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而言,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矿山井下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很多都是昨天在家种地,今天在井下干活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兵马末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外来施工人员,更要上好安全培训这一课。因此对新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安全教育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有些井下工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施工时认为安全就那么一回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流动性实在太大,有时一个工人同时在几个矿井流动作业,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对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极为不利。所以本人认为现阶段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是减少“三违”现象的最有效手段。安全技术交底应与班组安全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班组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消除职工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现场的作业人员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灵活运用规范标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矿山作业是一个高危作业场所,不论企业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作业场所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总之,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作业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时刻在作业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分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何乐而不为呢。

矿山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摘 要:①矿山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防护地压、地热、地下水、放射性、瓦斯、水灾、噪声等方面的措施;②矿山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废碴(矸石)、尾矿、粉尘、露天采矿废坑、矿井地面塌陷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复土造田、集水养鱼、草木种植、矿区绿化等环境保护措施。

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工作帮和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影响边坡的滑体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二、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三、采矿、铲装、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齐全。  四、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采场避炮设施安全可靠。  五、有防排水、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安装齐全、可靠。  六、供电、照明、通讯系统及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七、按规定选择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里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八、尾矿和排土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九、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配备救护器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对开采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等有预防安全措施。  十一、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  十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与考核。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矿山安全概述

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所推出的“六大系统”解决方案,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建成后可以实现矿山的井上和井下的语音通讯、人员、设备跟踪定位、井下关键设备(如风机、水泵等)的远程监控、井下关键位置的图像视频监测监控、以及各种环境参数(如CO、NO2等)的监测监控等。在此基础上实现统一生产指挥调度。即:管理和指挥调度人员可以无需下井,根据井下反馈到主控室的实时数据,统一进行生产调度指挥,提高生产效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煤矿是人类在开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质层时所挖掘的合理空间,通常包括巷道、井峒和采掘面等等。在工作之前,我们要进行非煤矿山 安全 教育 。下面是我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供大家参阅。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职工日常的安全陪培训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 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XX〕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XX〕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 方法 ;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 措施 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10天在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 文化 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 劳动合同 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 保险 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 报告 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计划   1、 矿长参加20XX年8月陕西省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2、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4月份、5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3、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2人参加20XX年6月份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二   为全面实施《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乡焦集发[20XX]551号),扎实开展20XX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组,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组长:张福义   第一副组长:闫建宙   副组长:申红军韩新选高玉峰王天瑞赵晋才   成员:裴常新张春健李海胜葛宏升曹建东王亚荣谢志清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申红军同志兼任,各子公司、煤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工作目标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密围绕《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服务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技能素质和全员安全素质,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力度   各子公司要认真落实《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20XX年素质提升目标任务。   1、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15%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8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85%以上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煤矿特有工种5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煤矿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定和技能鉴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把人员素质达标作为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   (二)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各子公司要按照《临汾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建设标准(试行)》(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内容,全面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确保20XX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   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任务、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的总体方针,班前会学习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第一季度   (1)组织学习山西省十五类七十六种重大隐患。   (2)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十四种新重大隐患。   (3)组织学习本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知识。   2、第二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部分。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部分。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煤矿救护。   3、第三季度   (1)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 十万个为什么 》通防内容。   (2)组织员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内容。   (3)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机电内容。   4、第四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采煤内容。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掘进内容。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用部分内容。   四、十项任务   (一)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与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学历备案和工种技能鉴定四项工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有条件的煤矿还要聘请名师、专家到煤矿授课、到现场指导。   2、集团公司计划举办两期培训:   (1)3月份邀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技术员和对各子公司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支架工、掘进机司机等关键机电岗位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2)8月份聘请煤炭高等院校教师及大煤炭集团专家,至少组织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一次,确实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三)足额配备“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足额配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   (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   (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1、瓦斯检查工: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至少检查一次,有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面专人检查配备。一般每个采(盘)区,每班至少1-2人。   2、安全检查工:采掘工作面1人/班。采(盘)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   3、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   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   5、井下电气工: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   6、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   (4)、班组长最低配备标准: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六个班组进行配备,每个班组不少于3人。   (5)、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1.25倍。   (四)严格煤矿各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六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人员均应持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煤矿企业必须全员持证上岗,对于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一人多岗,人证不符,以及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16条、17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加强“六长”资格证书管理,凡资格证书证载单位与实际服务煤矿不符的,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   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   3、严格执行一矿一人一档管理制度。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六长”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工或复产文件、企业用工申请、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分配单、从业人员用工备案花名册、建档花名册等;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书、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 承诺书 等。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   (六)严禁煤矿未经集团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   1、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   2、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开工建设。   (七)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自20XX年3月1日起,煤矿与从业人员新签合同,必须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煤矿应在足额缴纳工伤、井下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井型规模3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66人;井型规模45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0人;井型规模6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75人;井型规模90万吨/年的矿井,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89人。   (九)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危害申报工作,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十)发展 企业文化 ,维护职工权益   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   2、煤矿要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五、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一)素质提升年终根据本方案统一考核验收,对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未达煤矿罚款1万元。   (二)培训中心   1、煤矿自验达标后申请集团公司验收,集团公司根据临煤工发[20XX]298号文件考核表组织考核验收,成熟一家验收一家,首先达标煤矿奖领导班子5千元,其次达标的煤矿奖领导班子3千元。   2、年终统一组织考核评比,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达标煤矿奖励1万元,第一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5千元,第二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3千元,第三名同时奖励领导班子1千元;89分至80分为基本达标不奖不罚;79分及以下为不达煤矿罚款2万元。   (三)日常教育培训   1、每季度前一周内集团安监部选择100道题,下发各子公司培训中心,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学习。   2、各子公司根据每季度100道题,分别出一套考题及答案,考题分为判断题40道、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每季度末28号例会前电子版报回集团安监部审核,作为集团公司季度考试题库。   3、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奖励,闭卷考试的同时对十项具体任务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不符合上级或集团要求)在考试成绩均分中扣0.5分,以检查意见书为扣分标准,以扣除后的分数参加排名评比。   4、考试采取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闭卷抽考20人,现场评卷,以均分排名,均分80分及以上获一等奖的煤矿奖励5000元,获二等奖的煤矿奖励3000元,获最佳进步奖煤矿奖励1000元;均分在79分及以下倒数第一名的煤矿罚5000元,倒数第二名的煤矿罚3000元,倒数第三名的煤矿罚1000元。   (四)先进单位年终以素质提升达标、培训中心建设达标为必备条件,再根据日常教育培训考核分数评选2个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   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篇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煤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要求   (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月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   (1)煤矿工人的权力;   (2)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   (1) 入井前的准备;   (2)入井的注意事项。   3、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1)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2)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3)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4)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http://www.lawxp.com/statute/s88690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修正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http://www.lawxp.com/statute/s1755068.html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促进矿山安全生产

保证安全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矿山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是一个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矿山安全监管任务很重。近年来,随着不断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力度,建立健全矿山安全长效防范机制,着力构建矿山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重点分析如何从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源抓起,搞好矿产资源整合,多管齐下,治本清源,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来探讨。一、资源概况和开发利用现状驻马店是一个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西部山区能源、金属、非金属矿产种类齐全,特别是非金属矿,种类繁多,分布广、储量大、易开采;东部平原主要有砖瓦粘土、河砂等矿产资源。目前全市已发现矿产53 种,已探明储量20多种。“十五”期间,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作为我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我市矿业借东西合作之势、国内外资源紧缺之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由过去的规模小、分布散、经营粗放,逐渐形成多类型、规模化、高效益开采与加工的新格局。2000年,我市共有矿山企业603 个,矿业及其加工产值19亿。2005年,我市共有矿山企业310 个,矿业及其加工产值27亿。随着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深入开展,几年来,我市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违法违规开采的、破坏浪费资源的、安全生产不达标的矿山企业,并通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使泌阳铁矿区由34 家小铁矿整合成4家;确山县通过资源整合,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146 个,由原来的308个整合为现在的16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一些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时有反复,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重要矿产后备资源不足,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等一些突出问题仍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二、深层次问题1.矿政管理手段滞后我市非法开采屡禁不止,主要是囿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模式,处于被动管理,根治非法采矿的相应对策没有跟上。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采取了高压态势,但是由于矿政管理存在一些缺陷,难以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矿业权双轨制并存一天,就会出现无偿取得者采富弃贫,有偿取得者想尽办法超层越界问题。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矿政管理中探矿权管理薄弱,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主打着勘查的幌子从事非法开采活动,以探代采。一些探矿权人持勘查许可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法规规定勘查许可证是登记取得,进入门槛低。但这一鼓励风险勘查的规定被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利用,他们从低门槛进入勘查领域后,持勘查证进行非法开采。面对新形势下的非法采矿,多年来一贯实行的执法手段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面对的是点多、域长、面广的辖区,人力不足,经费有限,交通工具短缺,技术手段落后,难免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出现空白点。2.法制不健全在我国各地有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某人偷了别人的东西,只要被抓住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要是有人非法开采砂、石、煤等矿产资源,查出了以罚款了事,很少有人被判刑,除非规模巨大、危害极大、发生事故。原因就在于我国的立法工作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同其他专业法一样被批评为“软法”,法制的不健全,导致打击不力,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市(县)基层没有违法数额鉴定权,造成对其定性难,按规定非法开采价值5万元以上的煤矿就能定案处理,且只有省、自治区有资质部门能评估。当地政府由于资金有限,难以经常请其前来评估,即使评估出了结果,非法矿主也早已闻风而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只赋予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保存非法采矿工具和矿产品的权力。可以想像,没有没收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面对猖獗、狡猾,甚至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其威慑力能有多大?3.源头没有管住,合力尚未形成非法采矿离不开两个渠道:一是火工用品;二是销售矿产品。目前对炸药、雷管火工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监管力度不够,无证矿山的火工用品有的来自有证矿山,有的来自非法渠道。由于来源渠道较多,有关权力部门又疏于巡查监管,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实践中又没有严格把好准运关,准运检查不严,有非法转卖准运证的现象,特别是等米下锅的发电厂、焦化厂、冶炼厂、建筑单位全部收购,导致无证矿产品畅通无阻。取缔打击非法采矿,涉及到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在工作中往往有推诿扯皮现象,各唱各的调,缺乏密切配合,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4.法制宣传工作不到位由于长期以来不重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很多人不知道挖砂、取土、打石、淘金、采煤、探矿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难免使人误认为地下的资源就是属于自己的。这就使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违法采矿。究其原因是法制宣传教育没有跟上。现实中,许多地方基层干部群众、矿区居民、当地村民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淡薄,不少乡镇干部和村民错误地认为土地是集体所有,开采集体土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理所当然。三、对策1.削减矿山总量是治本之策上世纪80年代受“有水快流”思想的影响,我市小铁矿、小石料厂蜂拥而上,峰期数量达到2000 多个。这些矿山企业规模小,且布局散乱,对安全生产构成了相当大的威胁:其一,由于矿山规模小、安全投入少,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上的先天不足;其二,由于矿山布局无序,且进入残采期,不同程度存在过度开采、哄抢资源的现象,即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也给安全生产埋下了祸根。要解决此问题,治本之策就是“减量瘦身”,减少矿山安全事故的“危险源”。近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对矿山企业采取了“关、停、退、合”措施,大力关井压产,推进规模办矿。“关”即加大关井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证照不全、越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停”即到期即停,对采矿权到期的矿山一律不予办理延期,强制其停办。“退”即有偿退出,对采矿权未到期,但已处于残采的矿山,鼓励其提前退办,由政府给予一定补偿。“合”即推进矿山整合,在“关、停、退”的基础上,对矿山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并以区域为单位推向市场,公开招标,吸引有资金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独家办矿。经过几年努力,我市矿山企业已由2000 多个削减到339 个。实践证明,这既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开采率,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和监管。2.抑制矿业暴利是“清源”之举近年来,由于矿产品价格暴涨,办矿者趋之若鹜尤其是一些矿主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只顾生产,不讲安全,甚至铤而走险,严重超能力生产和违法违规生产,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暴利即是导致矿业秩序混乱的直接“诱因”,也是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从抑制矿业暴利入手,加大办矿成本,抬高办矿门槛。一是加大矿业有偿开采推行力度。目前,在我国不少地方,虽然对新开辟的矿山资源实行了市场运作,但对原有矿山采取协议出让办法。这种“双轨制”必须尽快消除。无论新开辟矿山,还是原有矿山,必须全部推向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偿开采。二是加大矿业开采的税收力度。近年来,矿山企业多由个体兴办,为逃避税收,其产量和经营收入根本不记账或记假账,致使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难以足额征收。对此,必须坚持多管齐下,改进征收方式和记征手段。目前,我市建立了由税收、电力、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矿山税收联合管理队伍,定期按矿山用电量、用火工品量核算出其产量,作为应纳税收的依据,提高了征税的科学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偷税漏税问题的发生。同时,探索建立矿山生产的全天候监控,提高对矿山产量计量的准确度,确保税收的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矿山安全事故处置补偿力度。对矿山事故,严格按照河南省死亡补偿规定高限执行,重罚重处,让矿主真正感到死不起人,迫使其强化安全意识。四是加大矿山“两金”征缴力度。进行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投入。五是加大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扩展力度。把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分期分批推进,尤其是把矿山采掘工、施爆工、运输工等安全系数较低的井下作业人员作为参保重点,切实维护矿山企业职工利益。3.加强专业监管是内在需要矿山生产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客观上决定其生产作业和安全监管的专业性,但目前矿山从业人员和监管队伍远远不适应这种要求。就从业人员而言,整体素质偏低,管理人员不懂规程,矿工没有经过专业安全培训,以致在作业中冒险蛮干、违规操作。从监管队伍看,因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直接影响了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效能和水平。因此,近年来我市在狠抓矿山企业矿长、特种作业人员、矿工等安全培训的同时,突出加强了矿山安全专业化监管工作。一是建立专家会诊制,定期巡回排查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有效提高了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政治水平。二是实行安全矿长委派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能力、有经验的专业矿山管理人员,作为安全矿长和安全主任分别向铁矿委派,具体负责铁矿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严格实行跟班下井制度,切实加强铁矿生产现场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这些委派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绩酬挂钩,全面掌握矿山资源,根据开采进度定期为矿山进行水患探防、冒顶防治,提高事故预防水平;二是组建专业应急救护队伍,从相应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的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进行专业化培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4.坚持依法治矿是有效途径依法治矿是规范矿山秩序,确保矿山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矿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形势所趋。推进依法治矿,首先要明确责任严追究。在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归口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安监、煤铁矿行业部门、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杜绝扯皮和“掣肘”现象,并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履责不到位行为,确保矿山监管体制的良性运行。其次要抓好矿山安全生产规程的落实。以推进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一系列矿山安全生产规程,凡放开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按安全生产标准整治到位,并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安检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乡镇“三级”定期下井复检制,及时排查整治安全不达标的问题,力促矿山企业严格按安全规程生产。再次要坚持长期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受矿业暴利影响,无证非法开采难以禁绝。对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多层面、不间断巡查机制,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第四要坚决整治“矿业腐败”。近年来,“官矿勾结”已成为妨碍依法治矿的主要因素之一。因而,治矿必先治“人”。要在对不法矿主予以重罚的同时,加强党政干部特别是涉矿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等途径,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同时,把治理“官矿勾结”引向深入,彻底清理查处以各种隐性方式入股矿山的行为,打掉不法矿主的“保护伞”,清除矿山安全治理中的“绊脚石”。(1)要依法持续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经常性监督管理的力度,以维护正常的矿业勘探和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解决矿山数量过多、探采技术落后、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实施规划管理,有效调控矿业产业结构、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矿山布局,解决大矿小开问题。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逐步加强对矿山企业资质管理,提高企业进入矿业的门槛。(3)要逐步实行对矿产资源分类管理。从国民经济建设不同的重要性出发,针对不同矿产资源的特点,实行动态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以切实加强对各类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特别对零星分散矿产在不破坏环境、安全生产有保证的情况下,简化办证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因办证程序繁琐、要求条件苛刻造成无证开采。(4)要坚持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原则,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的新机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积极提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减少自然风险,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要加大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的力度,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新机制。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应该是有偿的,要改变企业依赖行政审批、划拨等办法,无偿获得开采权的做法。要通过对矿产资源的评估,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对于不同的投资者给予同等待遇获得探矿权和开采权,这一方面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另一方面也要维护探矿权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5)推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尽快解决矿业权双轨并存问题。我国行政划拨无偿授予矿业权与市场有偿出让取得的矿业权不仅仅是收益上的差距与不公平,而衍生蜕变出诸如超层越界、非法转让、官煤勾结等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力抓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工作,尽快实现政府在矿产资源管理方式上的根本转变。矿业权的有偿取得,能够增强矿业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调动其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积极性。(6)从源头上查堵监管漏洞,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一是要严把准运关,切断非法采矿者的销售渠道,使他们违法开采的矿产品,无处销售,他们也就无利可图;严查转卖准运证行为,对违法收购矿产品的企业主和个人绳之以法。二是严把火工材料供应和使用关,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查处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和使用火工材料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为非法采矿者提供火工材料的矿业权人。各地要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重拳打击。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要加强应对措施,不给违法分子非法采矿的任何机会。同时要增加毁井封口资金投入量和力度,以此来增加违法开采的难度和成本,使其没有违法采矿的能力。非常时期还可以成立矿产资源110。(7)全面实行动态执法巡查责任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整体联动功能。实践证明,实行矿产资源动态执法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从源头防范非法采矿的重要举措。动态巡查对游击式乱采滥挖及特殊地域的非法采矿行为的预防、消灭十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要由政府牵头,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法院、检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综合执法整体功能,积极争取多方力量,形成合力。要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在打击非法采矿中明确职能与责任,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更重要的是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不让非法采矿者成为漏网之鱼。(8)加快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长效机制。重拳打击不是终极目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可持续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必须从法制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强化,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应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有重大突破,使操作性更强,打击力度更大。

矿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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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矿山安全?

合理的安装设备器材,场地规划和安全知识普及,郑州通用在这方面就做的很好。很多施工场地的设施规划都很合理,安全。

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有哪些矿山安全管理职责?

(1)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3)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4)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5)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11.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新建企业)、开采设计方案;1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表;1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 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第六条 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一)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二)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三)供电系统;(四)提升、运输系统;(五)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六)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七)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第十条 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四条 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第十五条 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在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十一条 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第二十二条 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五条 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撒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第二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九条 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第三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第三十一条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第三十二条 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拖专项费用的情况;(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责:(一)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三)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四)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五)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第三十五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矿山企业,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应当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处理。 第三十六条 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第三十七条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三十八条 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第三十九条 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三)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第四十一条 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第四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四十三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四十四条 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六条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本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矿山安全法自什么时候起实施

是从1993年开始实行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08月27日发布,自1993年05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矿山安全规定:一、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二、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4、不准横过胶带输送机。5、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三、 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生产作业区。四、 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五、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六、 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2021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矿山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采矿(以下统称矿山企业),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市和区矿山安全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第四条 市和区矿山安全主管部门根据矿山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配备有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  安全监督人员凭其执法证件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进入矿山现场检查安全状况;有权参加矿山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隐患,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矿山企业现场指挥人员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矿山企业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由市和区矿山安全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处以罚款的,罚款数额为两万元以下。第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下列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一)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检查、督促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开采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三)检查、督促矿山事故隐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四)检查、督促矿山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组织本系统的矿山抢险、救护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矿山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督促乡、镇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二)检查、督促乡、镇矿山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检查、督促乡、镇矿山企业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开采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组织乡、镇矿山企业制定矿山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五)检查、督促乡、镇矿山企业按照规定及时、如数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六)督促乡、镇矿山企业定期检查、维修安全检测仪器、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  (七)组织本乡、镇矿山安全联合抢险、救护工作;  (八)参加本乡、镇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  矿点较多或者以采矿收益为主的乡、镇,必须有一名乡、镇级领导主管矿山安全工作。第七条 大型矿山企业和矿点较多的区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业矿山抢险救护队,负责矿山重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护。第八条 矿长、矿山企业的负责人(以下统称矿长),对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对任用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矿长的矿山企业,由区矿山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区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第九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一)发现矿山企业违反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现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要求行政方面及时解决;  (四)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企业现场指挥人员立即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乡、镇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安全监督组织,依照前两款规定,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矿山安全生产标语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免遭意外损失而采取管理措施。以下是我整理的矿山安全生产标语,欢迎阅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宝贵,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消防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按章操作机械设备,时刻注意效益安全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与其事后痛哭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创造幸福   简化作业省一时,贪小失大苦一世   安全生产莫侥幸,违章操作要人命   企业效益最重要,安全防火第一条   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按章操作莫乱改,合理建议提出来   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安全警句千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   绳索常在细处断,事故多自粗心来。   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建大桥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   与其处理事故忙,不如平日早点防。   一心一意保安全,同心同德谋发展。   安全与效益同行,事故与亏损共生。   劳动保护是把伞,职业危害靠它管。   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瞬间有余。   安全系着你我他,幸福连结千万家。   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已害国家。   班前检查一分钟,有防无患莫放松。   聪明者事前预防,侥幸者事后补偿。   安全生产年年好,职工生活步步高。   上班不是逛公园,劳保用品穿戴全。   安全生产走在先,工伤事故不沾边。   知险防险不危险,违章蛮干最危险。   学一分安全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安全教育天天讲,事故隐患日日防。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沾沾自喜事故来,时时警惕安全在。   守纪守责守规程,保质保量保平安。   绿叶底下防虫害,平静之中防隐患。   人人事事讲安全,事事人人保平安。   操作规程就是法,谁不守法受惩罚。   “三工”建设走在前,群防群治保安全。   安全生产“五同时”,各级领导要落实。   安全是无形的节约,事故是有形的浪费。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认真开展安全例检,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是第一条。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安全编织幸福花环,违章酿成悔恨苦酒。   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根苗。   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如泰山。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维权必须从生存抓起,管理必须从安全着手。   放过一次违章操作,等于为十次事故开绿灯。   职工是效益的创造者,安全是职工的保护神。   不要伤害他人,不要伤害自己,不要被他人伤害。   要我安全不如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才会保我安全。   最大的节约是安全、最大的浪费是事故;   最大的隐患是麻痹、最大的祸根是失职。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 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最大的.福利是为安全投资   安全是最大的节约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不绷紧安全的弦 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 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宁绕百丈远 不冒一步险   生产再忙 安全不忘   处处预防事故 时时注意安全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人人讲安全 安全为人人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宣传安全知识 传播安全文化   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 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安全是增产的细胞 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重视安全硕果来 忽视安全遭祸害   快刀不磨会生锈 安全不抓出纰漏   高高兴兴上班 平平安安回家   秤砣不大压千斤 安全帽小救人命   安全不离口 规章不离手   安全是朵幸福花 合家浇灌美如画   安不可忘危 治不可忘乱   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 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 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记住山河不迷路 记住规章防事故   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人人讲安全 家家保平安   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严格要求安全在 松松垮垮事故来   好钢靠锻打 安全要严抓   制度不全 事故难免   安全措施订得细 事故预防有保证   遵章守纪光荣 违章违纪可耻   违章违纪不狠抓 害人害己害国家   安全靠规章 严守不能忘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 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多看一眼 安全保险   多防一步 少出事故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美德。   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   事故隐患你查、我查、大家查,才安全。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   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   严是爱,松是害,疏忽大意事故来。严是爱,松是害,保障安全利三代。   安全帽必须戴,防止坠物掉下来   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   注意机械伤害,提防行车伤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生产。   品质在良心,良心看人心。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防灾防损。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矿山安全演讲稿

  演讲稿的格式由称谓、开场白、主干、结尾等几部分组成。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那要怎么写好演讲稿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矿山安全演讲稿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矿山安全演讲稿 篇1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堤”每一个生命都是天地之魂,万物的精华,在我们呼唤生命的同时,朋友们,你是否会想到安全的重要性?是的,安全是煤矿的天,安全是矿工的生命,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   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希望:结束工作下班回家,一家人围着餐桌品味美酒佳肴;周末带着爱人,领着可爱的孩子,出去轻松一下,拥抱大自然;时而约上几位知己朋友,打打扑克,下下棋,或喝上几杯,都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此时,您感到的是幸福,温馨,是充实和快乐。   这是什么,这就是安全。安全说白了就是父母盼子归,殷殷的目光;是妻子迎,夫妇甜甜的微笑;是孩子渴盼爸爸,要拥抱时挥动着的小手……珍惜生命,勿忘安全。我们曾一遍一遍的感叹,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却忽视了它,让鲜血白白流淌。去年10月份,河南大平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0多人,给社会,给国家,给企业,给家庭带来的是多么大的损失与伤害。当我们面对鲜活的生命骤然消失,当我们看到昂贵的设备不再运转,当我们面对健壮的身躯不再完整,我们怎能不痛心扼腕。痛定思痛,我们才发现:只有把安全放在个人与企业的利益上,占据安全制高点,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安全之实,才能尽职尽责保安全,所有沉痛的灾难也就完全可以避免。   今年以来,我们煤矿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煤炭市场比较稳定的有利时机,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全面胜利,保持了政通人和,人心思上,全面振兴的良好局面。当前正值实现安全年的关键时刻,让我们以主人翁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决战中去,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将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继续保持下去。   作为矿山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充分的认识到我们所有的工作必须要做到一切为了安全,一切服务安全,一切服从安全,一切保证安全。朋友们,我们是企业的组成部分,企业的生存发展与我们每名干部职工都是紧密联系的,木桶原理和链条原理告诉我们:决定木桶盛水量的多少不在最长的木条,而是决定于最短的木条;决定链条的正常运转不在长短,而在于上下链环的紧密连接。木条和链条就像我们企业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小的环节出现问题,企业都无法正常运转。没有安全,也就暗无天日,于个人,生活无法保障;于家庭,幸福毁于一旦;于企业,生产难以为继;于社会,阻滞安宁繁荣。因此,我们只有提高警惕,居安思危,努力做到常绷安全弦,管理抓得严,规程执行好,措施真落实,才能真正确保我矿的长治久安。   职工朋友们,安全决战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国家的宝贵财产,为了父母苍老的慈颜,为了妻儿的翘首期盼,为了您,为了他,让我们充分牢记:“个人关系整体,细节关系全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正规操作,依法按章,创造安全生产的又一片蓝天。 矿山安全演讲稿 篇2   记得朱自清的一篇散文中这样写道: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人的生命如果去了,还会再来吗?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春天里破土而出的小草,生命是夏天菏泽中荡漾的荷花,生命是秋天用丰收唱响的欢歌,生命是冬天用雪花堆砌的银色世界。当呱呱落地的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时,生命从此在爱的呵护中延续,奏出一曲曲欢快和谐的乐章。生命是宝贵的,生活是美好的,然而,生命却在我们无数次的马虎、松懈、麻痹中一次又一次的流逝。   “5·30”、“7·24”、“7·27”、“8·27”……听到这一连串的数字时,大家会不由自主的回想起20xx年那不堪回首的日子。   这是一段灰色的记忆,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四条鲜活的生命相继离开了我们,他们走得是那样的匆忙,甚至还来不及享受初为人父的喜悦,还来不及憧憬自己的梦想,还来不及与亲人说声道别的话语,就匆匆的走了……   他们的离去,让我们看到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惨与痛苦,让我们感受到的是失去工友的悲恸与惋惜,他们的离去让我们所有人都从此警醒。安全,安全,我们每个家庭需要的是安全,每个企业需要的是安全,每个人的生命需要的是安全。这个时候,我们才深刻体会到了“只有安全才能回家,只有安全才会快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智者用经验防止事故,愚者用事故总结经验。面对血与泪的教训,悔与痛的哭喊,20xx年8月28日,矿领导痛定思痛,以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为重点,以职工学背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目的,在全矿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大整顿活动,使我矿的安全被动局面得到了彻底的扭转。   时间过去了四年,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四年走过的艰辛历程。不论是井下,还是地面;不论是工人,还是干部;不论是现场,还是活动室,我们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金山店变了,环境变美了,设备变先进了,生产变安全了。让我们更值得骄傲和自豪的是,20xx年,我矿获得了国家首批“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荣誉称号。   荣誉振奋人心,成绩来之不易。但在历经四年的艰苦努力中,我们却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边是矿领导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决心,采取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无事故;一边是违章行为依然存在,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与安全标准化管理格格不入的现象,都将成为矿山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他正威胁着我们身边每一个人的生命。这当中,不乏有学背规程无用论者,有抓安全过头论者,有认为是小题大做的,有产生抵触情绪,厌烦情绪的等等。这些人的说辞咋一听,似乎条条是道,理由充分,可细细想来,他们所谓的理论是否将安全视作生命呢,他们的慷慨陈词是否将安全看作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了呢,他们是否把20xx年的惨痛教训牢记在心了呢。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怎能安帮治国,同样,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规章制度,又怎能生存发展呢?   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这一千年古训,让我们充分认识到,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当你进入生产现场时,安全帽的帽带系好了吗?当你在高空作业时,安全带挂牢了吗?当你在检修前,对所有能源介质是否断开进行确认了吗?当你在现场作业时,周围环境你了解了吗?当你启动设备,准备操作时,你对操作程序熟悉了吗?这些看似细小的环节,可都是维系我们生命的保护神啊!   工友们,当你离开家门,走进这深深的井巷,你可知道,亲人的牵挂,就如同这深深的井巷委婉绵长,眼前的矿灯就如亲人般的目光,深情守望。你应该知道你是父母的心,妻子儿女的心,家庭的梁,为了心不碎,心不垮,梁不断,请你时刻将“安全“二字牢记在心,用安全享受亲人团圆的温馨,用安全谱写明天欢快的歌谣,用安全畅想美好的梦想。让我们携起手来,用万分的安全意识,去堵塞百分之一的疏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让我们共筑一道安全屏障,让你的生命如花般绚烂,如歌般悠扬,让人生之舟在岁月的长河里破浪远行! 矿山安全演讲稿 篇3   有一句话,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那就是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可见,无论是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还是一个家庭的温馨健全,都离不开平安做铺垫,安全是构筑企业大厦的基石,是营造家庭温馨的根本。他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编织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我毕业后,带着些许兴奋和几多豪情加入了新金人的队伍,曾有过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也有过投身黄金事业,在第二战场建功立业的激情!可是,当我第一次扛着凿岩机,走进海平面下500多米的采尝看着呲牙咧嘴的矿房、面对摇摇欲坠的险石时,我明白了在我们矿山行业的特殊工作中,如果撇开安全做文章,那我毕生追求的,便犹如水中月、镜中花,五彩斑斓的青春梦,化作了飘渺的肥皂泡,只是充当了生命历程中的一场海市蜃楼!   我们矿山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一个个矿房平时象一个个聚宝盆像一棵生钱树。可一旦我们违章作业,侥幸蛮干,它就马上翻脸成了一只恶虎!张开血盆大口,毫不留情地吞食我们的肢体!轻者皮肉受苦,重者断筋折骨,更甚至变成违章者的坟墓!   根据国家安全部门统计,XX年全国非煤矿山,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共发生伤亡事故1869起!死亡2271人!多少人因事故,从此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余生。看了这些数字,您还会因为偶尔侥幸脱险,而窃喜吗您还在为习惯性违章而麻木吗您还会对违章指挥而不假思索的盲从吗您还会因安全学习占用了您的休息时间而牢骚满腹吗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同事们,那些用鲜血换来的教训,请不要用生命再去检验!   从事井下作业的同事,对安环处的那一身橙黄色的工作服应该都很熟悉吧也许您更熟悉的是那橙黄色的安全帽下那张严肃的面孔和犀利的眼神,也许您更熟悉那张限期整改书,或是违章罚款单。有人说他们像太平洋警察管的宽,有人说他们像梅雨季节的江南   老阴天,还有人说他们是十字路口的交警动不动就开罚单。其实我们大伙心里都明白你们查设备、管超员、跑现尝抓顶板、建制度、定方案是为了什么,你们是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工程质量和千百个矿工弟兄们的平平安安!最贴切的比喻都藏在我们大伙的心坎里你们是新城金矿安全生产的保护伞!严格管理总是爱,放纵懈怠终成害。在此我代生产一线的所有弟兄,忠心地向你们道一声:谢谢!   关注生产安全,构建和谐矿山,是所有山浪人共同的心愿!有了安全,我们的家庭才能够幸福温暖!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像三春的桃李生机昂然!有了安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步子会越跨越大!路会越走越宽! 矿山安全演讲稿 篇4   每天上班的途中坑口墙上写的几个醒目大字“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时刻提醒着我们把安全二字装入心中,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矿山安全生产永不退色的主题。人们常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因为这责任抗的是每位矿工的生命,扛的是每位矿工家庭的幸福,扛的是企业的长久兴旺发达,扛的是国家的国富民强。   亲爱的朋友们!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是我们最大的财富,由于矿山井下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安全问题始终存在。为了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思想观念上我们要提高安全忧患意识。然而工作中有些人对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把安全两字抛之脑后“三违,五犯”,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乃至失去宝贵的生命,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   举一个违规操作的案例:某金属矿山采掘台班采矿工张某正要使用变形单体柱架棚时,验收员杨某走过来对张某说:“这根单体柱已经变形了,不能再用,否则可能会出事故,快把它运出工作面,再运进一根好单体柱。”张某说:“没事,能凑合用,等下一班来时让下一班人换吧。”张某就把那根变形的单体柱打在了中间的一排梁上,自己进入矿墙侧采掘矿。正在采掘矿时,因那根变形的单体液压支柱漏液卸载,顶板发生局部冒落,掉落的松石差点砸着正在作业的张某险些造成事故。案例中张某安全意识差,工作责任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单体柱,验收员现场监督不力,隐患不能及时制止,班组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落实不到位。这种意思形态上的不在意险些酿成安全事故的案例在我们现实工作中时有发生。   事故可防可控,只要我们增强安全意识,搞好班组安全建设,消除安全隐患。班组是事故易发地,要搞好企业安全工作,班组极为重要,班组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沿阵地。作为一个运行班组,班组中每个成员都要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不管在任何岗位上作任何工作都要把安全放在首要的位子。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能因为运行工作的单调、重复性,自己工作时就不专心,甚至满不在乎,要认识到或许自己的一个小的失误,就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就会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灾难。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公司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组建班组安全十项制度互保,联保制度。如随着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矿机车,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拥有长久的幸福安康。   我尊敬的矿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形成一个牢固的安全防护网。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高高兴上班,平平安回家”。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矿山安全合理化建议

  矿山安全合理化建议篇一   【摘要】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也是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罪魁祸首。为了促进矿山生产安全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非煤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笔者就多年来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体会,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了规范矿业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建议。   【主题词】 非煤矿山安全问题探讨   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的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也体现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本身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防止重特大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领域也是属于高危行业,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才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除了煤矿企业以外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如开采金、锰、磷、铅锌、铁、铝土矿、硅石矿和水泥用石灰岩等品种的企业。20xx年至20xx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整体实现了“双降”目标,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依然呈多发势头。   为了促进矿山生产安全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非煤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笔者就多年来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体会,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规范矿业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建议,仅供安全监管部门和同行们参考。   一、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也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罪魁祸首。去年和今年国务院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都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纳入重点工作突出强调,专题部署开展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今年下半年我省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非法违法行为仍没得到有效遏制。   前几年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富民兴黔奔小康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但部分矿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施工、开采,四处乱挖滥采(如金矿、铅锌矿矿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的违法行为,这些采矿点大部分分布在公路沿线(砂矿)、田间山地、河道周边(金矿)、高压输电路、通讯光缆线路等地段,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地说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部分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甚至没有开采设计和方案就开采,小打小敲遍地开花,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有的不按核定的开采规模超量开采、越界开采,有的以探代采,有的取得采矿权后自己不投入开采,有的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他人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非煤矿山生产管理秩序较为混乱。   (二)矿山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科学统一规划和严格控制,大矿小开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浪费较严重。虽然这些年经过专项整治,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开采条件的矿山,但非煤矿山开采点总数仍然偏多,且布局不合理,这些小矿山多数开采不规范,资源浪费较严重,矿业经济的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出来;虽然目前采取了整合小矿为大矿,但矿业权单位与生产、开采业主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造成形式整合而实际仍是各自为政,各自开采的局面。   (三)部分非煤矿山业主,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他们以服务当地、脱贫致富等为理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非煤矿山管理阻力重重,环境损坏。   (四)由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程序较复杂,资料组织时间较长,导致矿业主边申报边开采,矿山生产处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   (五)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规范,“三同时”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建立矿山和设置尾矿库,未进行预评价就开工生产,给后期生产埋下隐患;生产期间未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使生产带病运行(如尾矿库的整改力度不够);生产结束未对环境补偿处理,而是一走了之,留下不良环境给当地人们承受。   (六)个别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力量较薄弱,经费不足,影响了对企业安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些基层执法单位安全宣传不到位,动态巡查不落实,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造成一些非煤矿山监管失控。   (七)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具体表现在:为生活所迫无法或不能行使安全权力,被动接受矿老板的违章指挥和违法指挥;员工文化素质较低、操作技能弱,外出打工难找活路,只好忍受矿山提供的不安全环境工作等。   (八)矿山救援队建设滞后于矿山发展需要,在有的事故灾难抢险救援中,暴露出装备水平低、跨区域救援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关闭矿山的死灰复燃,使非煤矿山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笔者就今后强化非煤矿山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对策或建议: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发展观既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又是解决当前实践中各种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矿产资源战略规划研究,搞好宏观调控和引导,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用科学发展观认识资源问题,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不断加强开采管理,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矿业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明确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矿产资源国情、省情和法制教育,提高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坚持开发与环保、节约并重,把环保、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   发,在开发中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发展观关系矿产资源管理全局的问题,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内部会审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有关审批、许可、处罚等事项,必须经过内部会审,共同把关,与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要实行公示和听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公正透明。   (二)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是协调推进、密不可分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探索、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规范采矿申办程序。安监部门和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基层工作人员一道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资源开采规划,控制矿产开采点数量。凡不按规划行事的,一律禁止采矿,停止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合理配置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建立公平、公开、公正采矿权审批制度为前提,完善制度,规范矿权市场。凡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都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特殊情况要以协议方式授予,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同时,还要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发证工作管理,对审批发放的采矿许可证逐个进行清理,重点对发证程序、发证资料和档案进行检查,对越权发证、违规发证和不符合审批程序发证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采矿审批制度和有偿出让转让制度,防止矿产资源无偿流失,力争非煤矿山生产管理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保安全、保环境、保发展、保建设、增效益的大气候。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并强化隐患整改效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规定,企业应针对本矿山的生产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五到位”;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要求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建立预警机制。   (五)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将按照国家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动态巡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基层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非煤矿山动态巡查网络,建立矿山管理登记台帐和矿业主经营档案,做到一季度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冒险作业;同时要加大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力度,每年由政府统一部署,安监部门牵头,国土、环保、公安、电力、监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对违法开采,乱挖滥采,越界开采,不按利用方案开采,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采矿点,停供爆破物资,切断电源,强行关停,限期搬迁。   (八)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矿山企业特殊需要,是提高矿山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观念的有力途径。目前矿山企业面临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同时事故处理赔偿增大到60万元/人左右,所以安全生产的意识必须增强。只有认真抓好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形式,重点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不断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另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技术能力增强安全技术管理。   (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并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推进安全达标建设。   (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要求健全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十一)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规定对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   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要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当地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 (十三)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和民工监督举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总之,要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安全监管部门需会同国土、环保、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和各驻矿安监员联合执法、共同努力,形成长抓不懈的安全监管理长效机制;同时,企业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坚决实施,加强职工和民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大投入,有效防范,将安全生产的事故风险降低到可以容忍的程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本质改变。   矿山安全合理化建议篇二   我县矿山企业众多,仅铁选企业就达168家,分布在全县25个乡镇,从业人员2万余人。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矿业资源优势,紧紧围绕“钢铁立县、跨越发展”的目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使矿业经济得到迅猛发展,2008年矿业企业完成税收7.06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0%,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矿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安全生产诸多问题日渐突出,而且亟待加快解决。尤其在3月28日我省邯邢冶金矿山局西石门铁矿发生透水事故,8人被困井下,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笔者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思考,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和建议。   存在问题   矿业企业安全与否,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晴雨表。尽管矿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应清醒的认识到,由于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的沟沟岔岔,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矿山开采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   矿山开采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在我县表现尤为突出, 1   一些矿山企业尤其是地下开采的矿山,由于地质构造复杂,储量不多等原因,矿山规模普遍较小。除安胜、天驰、吉祥恒等几家大的集团公司,机械化开采程度较高外,其余多数企业人工作业较为普遍,相对于机械化而言,人工作业抗灾能力小,安全生产状况差,易出现事故。   2、企业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   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负责人不能摆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对安全工作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唯利是图,要钱不要命。一旦出事,那就是工人丧命、企业出钱、政府担责任。   3、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   企业从业人员多数都是当地百姓,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作业,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三惯”陋习严重,以致“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4、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够   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戴安全帽、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车间各工段无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供电线路私拉乱接,危险点无警示标记,安全台帐不健全等等。笔者一个企业检查时就发现挂在墙上的安全会议记录还是20xx年的,拿下来一看里面的内容,原来记得都是工人吃饭的流水账。   5、安全监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有些企业虽然成立安全组织,有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但都是为应付检查而设。安全监管人员对安全知识知之甚少,甚至连基本的安全常识都不懂。笔者曾经在检查中就遇到一名安监员,也在对企业例行检查,对企业负责人说尾矿库超高,不能继续用了,要求停止使用。当被反问多高算是超高,标准是多少,他答不上来。这从侧面也反映了不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水平低,就连我们专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6、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   有些企业认为在安全上投入就是浪费金钱,其实则不然,可以这样说,安全也是生产力,也产生经济效益。个别企业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隐患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久而久之,设备带病运行,极易发生事故。   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尤其在当前的非常时期,全县铁选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大面积停产,政府正在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鼓励企业恢复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的同时,切莫忘记安全。我们既要让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也不能忽视安全,要带血的GDP。因此笔者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1、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事关大局,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意识日程,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狠抓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作为矿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以人为本”。   2、加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经常化,因为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代表今天检查了以后就不会出现隐患了。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发现隐患、规范管理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迁就、不护短,及时处理认真整改,使工作落到实处,有实效。   3、要做好宣传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安全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应结合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营造一种人人学安全知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法规、人人爱护生命的社会氛围。通过培训,是广大工人牢固树立“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4、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大对人员和经费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重视和充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不断档、不空位。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关系。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添加安全设备、隐患整改、教育培训。   5、大力培养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缺乏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在我们的安全管理队伍中存在专业不对口、知识老化和不适应的问题。从知识结构上看,层次高的专业人员少,专业不对口外行人多;从知识类型上看,复合型人才少,单一型人员较多,很不适应安全工作任务重、技术性和综合性强的需要。基于此,国家在2004年开始推行安全工程师职业考试,大力培养专业型人才。因此我们应抓住鼓励、培养和使用人才这3个环节,加强、加快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矿山安全合理化建议篇三   纵观我国每年煤矿事故的发生,大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一是员工的违规违纪造成的,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我们不缺少懂技术的专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者。如何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已然成为当前各级主管部门亟待解决和处理的首要任务。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就安全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干部抓安全要做到“四个有心”(即:抓安全要有决心、抓质量要有恒心、抓三违要有狠心、抓帮教要有耐心)。而且干部在抓安全工作时要有铁的手腕、铁的心肠、铁的面孔。要始终牢记你对安全讲人情,安全对你不留情,应该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雷厉风行的作风、常备不懈的心态抓好煤矿安全工作。   二是工人保安全要做到“四个不能”(即:违章的话不能听、冒险的活不能干、带血的钱不能拿、违纪的事不能办)。通过“四个不能”的开展来强化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安危,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四个不能”的核心就是“遵章守纪”,根本原则是不能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基本要求是“三不”: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是克服“四惯”、做好“四防”。 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听惯了、看惯了、做惯了、习惯了”, 最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克服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井上井下的全方位、全过程。坚持做好“四防”:防思想麻痹,防侥幸心理,防工作懈怠,防带“脖上岗,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思想认识要到位,安全措施要到位,防范意识要到位。   四是抓好“四个一”落实。即:利用每日班前一题(班组织),每周一课(区队组织),每月一培(矿组织),每年一考(矿组织),严格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并在年底对“一通三防”内容进行考核,对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不能入井。同时要全面推行“走动式”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所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和安监员、瓦检员,到各作业地点检查时,必须对现场员工进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提问,员工回答不上的当场辅导培训,直到熟练掌握为止。建立走动式培训的写实、监督和考核制度,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实现干部、员工共同提高安全素质的“双赢”效果。要“以人为本”抓好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人人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是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重奖举报人,重罚当事人,奖的让人动心,罚的让人痛心,通过一奖一罚,把安全事故的防范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举报可设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匿名信举报等多种方式,要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确保不受打击报复。受理部门可由纪委负责,检查落实由安监、通风、保卫等部门负责,经调查属实的要及时兑现承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并张榜公布,以此来带动安全工作,形成人人都关心安全、人人都重视安全、人人都抓安全,人人都保安全,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必须从系统思考的路径出发,认真分析每一个环节,做好每一个细节,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干部带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必须对“五个到位”长期抓、系统抓、反复抓,努力实现长治久安。搞好安全生产必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要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四个就是”(即:违章作业就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杀人、对违章作业不制止就是见死不救、对违章指挥不惩处就是纵容杀人)的危险性,以此来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   七是完善PDCA(计划、执行、检查、落实)考核制度。要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执行、有检查、有落实,需要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统筹兼顾,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落实。执行、执行、再执行;落实、落实、再落实。安全工作易在认识,难在落实,贵在坚持,重在执行。要做到善始善终,不能虎头蛇尾,计划+执行+检查=落实,否则一切都为零。   要把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工作,做到“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煤矿安全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做好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三违” 在安全工作中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真正做到“居安思安、居安想安、居安干安、居安紧安”。

矿山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哪些?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明确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各职能处、科领导都应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相应的责任,生产技术科室在设计新产品、检查生产进度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均应认真地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机械动力部门在进行机械设备设计、安装、检修时均应遵照安全卫生标准及规程的要求予以实施。安全处、科是企业主管安全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矿山企业领导抓好安全技术工作的助手,其具体职责是:(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等,并负责监督检查;

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是矿山安全事故的主要内因。对吗?

矿山扭伤作业条款建设范例,金川模式里面就有重点说明,比如港道行走作业,钢筋铺设,喷浆,板墙,清理作业,上下矿车作业,抬举,搬运,手札,装卸,狭小空间的,都有重点说明,书籍名叫零伤害保命体系,里面有很多,还有动漫正确示范指导,欢迎合作,咨询。 来自中港金邦。

矿山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摘 要:①矿山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防护地压、地热、地下水、放射性、瓦斯、水灾、噪声等方面的措施;②矿山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废碴(矸石)、尾矿、粉尘、露天采矿废坑、矿井地面塌陷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复土造田、集水养鱼、草木种植、矿区绿化等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矿山安全法》笔记

矿山安全法是199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立法目的: 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 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行为的适用 是我国唯一适用的矿山安全的单行法律。 在中国进行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适用《矿山安全法》 (二)空间的适用 空间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二、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规定 (一)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的主要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竣工要由管理矿山的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非煤矿山安全专篇在哪里查

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官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中国知网。1、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官网:点击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官网即可查找到相关非煤矿山安全专篇和讨论论文。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点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即可查找到相关非煤矿山安全专篇和讨论论文。3、中国知网:在中国知网可以检索到非煤矿山安全专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有哪些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的安全隐患主要有爆炸伤害、物体打击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边坡破坏伤害、车辆运输伤害、机械伤害、电伤害、水害、火灾、职业危害和其他伤害等。一.非煤矿山企业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消除隐患:1.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4.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5.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的。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以及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7.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8.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检查的重点有哪些(一)部分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甚至没有开采设计和方案就开采,小打小敲遍地开花,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有的不按核定的开采规模超量开采、越界开采,有的以探代采,有的取得采矿权后自己不投入开采,有的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他人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非煤矿山生产管理秩序较为混乱。(二)矿山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科学统一规划和严格控制,大矿小开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浪费较严重。虽然这些年经过专项整治,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开采条件的矿山,但非煤矿山开采点总数仍然偏多,且布局不合理,这些小矿山多数开采不规范,资源浪费较严重,矿业经济的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出来;虽然目前采取了整合小矿为大矿,但矿业权单位与生产、开采业主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造成形式整合而实际仍是各自为政,各自开采的局面。(三)部分非煤矿山业主,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他们以服务当地、脱贫致富等为理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非煤矿山管理阻力重重,环境损坏。(四)由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程序较复杂,资料组织时间较长,导致矿业主边申报边开采,矿山生产处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三、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有哪些事项1、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2、企业相关的证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3、现场的管理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4、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帐;5、安全投入情况,如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情况;6、职业健康方面,职工的健康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7、开采现场的台阶高度、边坡角度等;8、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9、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记录;10、其他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地方。法律依据:《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____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____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____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____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____5.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____6.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矿山安全距离300米规定的内容

法律分析: 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 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法律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二条 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 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非煤矿山安全常识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要注意什么 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根本保障,也是煤矿企业当前和今后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工作。 所谓本质安全,就是包括人的系统、物质系统、能量系统、信息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协调组合达到本质安全化。煤矿作为一种高危险行业,地下作业环境更是恶劣,受到瓦斯、水害、火灾、粉尘、冒顶等重大危险源的威胁,再加上复杂地质环境的多变性和不可预知性,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因此,打造本质安全的新矿井就成为煤矿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和以往的安全管理相比要变局部分散为整体综合;变事后归纳整理为事前预测治理;变被动受制为主动控制,从而使安全管理工作适应人类技术发展的要求,提高人类的安全活动效果。 从而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具体的讲,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人的系统是本质安全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的发展为本和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本。积极实现人的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人类。 如何保证人的系统是本质安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①、树立人本思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党的 *** 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国人民生命安全的关怀。 所以在工作中时刻树立人本思想,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管理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真正落实在实处,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人的安全行为。 ②、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及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不断利用,但对于搞好安全生产来说还是不够的。 科技手段受认识局限性的影响不能达到本质安全化,需要管理手段来补充,而管理手段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管理的有效性往往依赖于对被管理者的监督和反馈,可是在安全管理上时时处处监督企业每位职工遵章守纪,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是不可能的事,这就必然带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而安全文化正好补充管理上的不足。安全文化从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职业素质、技术技能等人文因素,通过培训和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创造一种安全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充分利用人的“从众心理”,改进其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变被动为主动。 ③、强调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培训,在技术上保证人的安全行为。煤矿职工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本人和其它人员的安全,所以必须强化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培训要做到岗位与基本技能相适应原则.坚持先培训后就业,井下各个岗位真正做到持证上岗。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特殊生产环境的需要,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真正达到自学率100%,培训率100%,提高率100%。 ④、强化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行为。人往往都有一种懒惰心理,特别是人在疲劳等状态下更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这就必须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加大反“三违”力度,硬起手腕抓违章,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狠严细实快新。 对于违章人员要教育培训,让他们在内心深处认识痹章的危害,从源头上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保证设备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 设备的本质安全化,能够保证在操作失败及设备出现故障时能自动发现并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本质安全强调先进技术手段和物质条件在保障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运用现代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新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物的主要条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伤害的抵御能力。实现设备本质安全化可采取以下措施:①、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一切条件。 以安全无毒设备替代高危险高毒设备,按本质安全化要求,重新设计改进工艺流程,设备结构、形状。消除事故发生的必要物质条件。 ②、设备或系统具备自动防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和工艺异常的工能。用机械化程序控制代替手工操作;积极进行自动化和机器人的研究生产,实现无人工作采煤面,采用合理安全防护装置。 ③、合理设置空间和时间保护装置。在人与机器之间或机器周围设立隔断墙,防火墙、防爆墙等等安全设施,实行时间隔离等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④、实行安全措施的最佳配合。工作中要对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辨识,找出潜在的危险源。 熟悉消除这些危险源的方法和措施,设计好多种预防和纠正预案,然后进行选择和匹配。以求取得最大限度的安全效果。 ⑤、本质安全设备在设计和制造环节上要考虑到应具有完善的防护功能,以保证设备能在规定的运转周期内安全、稳定、正。 2.怎么制定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采用的是按生产系统以问卷的方式制定的安全检查表,对于安全检查表我们认为应符合以下要求:首先要有合法性。 制定的依据主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程等的条文,不能偏离,因此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都是根据实践或教训制定出来的,具有强制性,必须认真执行;第二,要有实用性,对于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表使用来讲,有他的实用性,在实践中简便易行;第三,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检查表在矿山全面安全大检查中可以运用;分生产系统进行检查时也可以应用,他具有比较灵活、可操作的特点;第四,有较强的针对性,因为检查表是分生产系统进行制定的,对于矿山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系统,可以系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整改,使之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和完善。各矿山生产系统大同小异,但是在具体细节上还可能存在差异。 矿山设备不断更新,新技术的不断引进,这就使得安全检查表的项目、内容进行完善和补充,使之形成比较完整的检查表。 3.国家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有什么要求 为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各种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国家安监总局于2014年6月发布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十条规定》。 规定针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 业等,分别作出了十条具体规定。 (1) 共性要求。 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方面的要求、人员资 质方面的要求、应急援助方面的要求。 (2) 个性要求。 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主要针对发生频率 较高的冒顶片帮和中毒窒息事故以及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提升、防 排水、爆破作业等重要环节提出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方面,主要针 对事故多发的边坡管理和爆破作业等环节提出要求。 4.矿山安全 内容太多,涉及的范围有太广,这些资料在网上也是要付费的,没人会免费给你的,建议你们老板买套书吧,就什么都有了~~ 下面只是其中一部分: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秩序,根据《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督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即:开采以液态、气态、固态形式存在的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矿山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市 *** 统一领导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 *** 职能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非煤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 (一)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必须配备专职或 *** 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依照国家、市安全生产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四)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及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五)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第六条 非煤矿山企业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 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通过安全评价。 第八条 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验收标准。 (一)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的作业规程、安全检查与培训制度。 (三)有专 *** 安全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露天矿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度满足作业安全和边坡稳定的需要。 (五)矿井有合理的防排水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 (六)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七)矿井井巷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保证作业安全。 (八)爆破器材有严格的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登记制度,有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九)有尾矿库、排渣(土)场及排水应有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监管职责 第九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 *** 及 ***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 *** 必须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 *** 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 *** 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 *** 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及其监督管理。 (二)公安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的发放及其监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做好非煤矿山企业《营业执照》的核发及其监督管理。 (四)环保、监察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对非煤矿山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可要求企业立即改正或者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况紧急时,可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停止作业。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反《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的情况,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依法注销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按照“明确责任、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程序。矿山事故发生后,各级人民 *** 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凡不具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已被列为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仍在非法生产的;凡是未经整顿。 5.非煤矿山行业的生产特点和安全评价的重点是什么 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3063个(不包括海域石油和天然气),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16788个(不包括煤、油页岩、石油、天然气和石煤等矿山企业),共有从业人员964.44万人,其中金属矿104.12人,非金属矿357.15万人。 非煤矿山分为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两大类。根据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生产工艺的特征,非煤地下矿山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提升设施失效、矿山水害、矿山火灾、矿山冒顶或塌方、采场爆破伤害、地表塌陷、矿山触电伤害、矿山尾矿库垮坝等。 非煤露骨天矿山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采场爆破伤害、矿山边坡滑坡、运输伤害、矿山触电伤害、矿山边坡滑坡、运输伤害、矿山触电伤害、矿山尾矿库垮坝、排土场滑落或形成泥石流等。

《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标语大全

1、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2、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3、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创造幸福。 4、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5、按章操作莫乱改,合理建议提出来。 6、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7、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8、生命宝贵,安全第一。 9、安全心中记,操作不违章,父母放心,妻儿安心。 10、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安全生产月几园,违章蛮干缺半边。 11、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2、安全编织幸福花环,违章酿成悔恨苦酒。 13、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已害国家。 14、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15、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16、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17、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效益同步发展。 18、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19、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20、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21、工程质量是根,经济效益是本,文明施工是脸,安全生产是命。 22、学安全知识,懂劳动保护,行科学管理。 23、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4、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25、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26、安全促进生产,生产保证安全。 27、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2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29、安全是增产的细胞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30、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31、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32、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33、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34、要我安全不如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才会保我安全。 35、安全在心间,美满在明天。 36、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根苗。 37、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38、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生产。 39、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40、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41、加强煤矿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 42、一人安全生产,全家欢乐无限。 43、按章操作机械设备,时刻注意效益安全。 44、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45、安全是无形的节约,事故是有形的浪费。 46、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 47、检查走马观花,事故遍地开花。 48、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49、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 50、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51、安全生产走在先,工伤事故不沾边。 52、树立矿山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53、气泻于针孔,祸始于违章。 54、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55、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56、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57、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58、事故隐患不除,等于放虎归山。 59、上班不是逛公园,劳保用品穿戴全。 60、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61、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62、冒险是事故之苗,谨慎为安全之本。 6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6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6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6、操作规程就是法,谁不守法受惩罚。 67、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68、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69、家庭、事业、财富都重要,没有安全都无效。 70、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71、一心一意保安全,同心同德谋发展。 72、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73、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74、简化作业省一时,贪小失大苦一世。 75、防火一松,人财两空。 76、防火须不放过一点火种,防事故须勿存半点侥幸。 77、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78、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矿工的生命。 79、生活甜蜜蜜,安全是根基。 80、安全警句千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 81、人人保安全,处处是春天。 82、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83、安不忘危,乐不忘忧。 84、家庭事业财富都重要,没有安全都无效。 85、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86、思想松一松,事故攻一攻。 87、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88、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刻刻确保安全。

矿山安全生产知识?

  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必须根据两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的要求,做好救护工作。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矿山救护组织与任务   ***一***矿山救护队的组织   根据我国煤矿矿山救护队的特点和煤炭行业的管理职能,原煤炭工业部在煤炭系统建立了军事化救护总队—支队—区域大队—中队—辅助队的救护管理体制。跨省***区***调动,由总队统一指挥;省***区***内调动,由支队统一指挥;区域内调动由大队统一指挥。   1.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的组织   各省***区***煤炭管理机构将本省***区***的产煤地区,以100km为服务半径,合理划分为若干区域。在每个区域选择一个交通位置适中、战斗力较强的矿山救护队,作为重点建设的矿山救护中心,即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由2个以上中队组成,是完备的联合作战单位。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是本区域的救灾专家、救护装备和演习训练中心,负责区域内矿井重大灾变事故的处理,对直属中队实行领导,并对区域内其它矿山救护队、辅助矿山救护队进行业务领导。   区域矿山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工程技术人员数人。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应设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战训、后勤等***,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2.矿山救护中队的组织   矿山救护中队距服务矿井一般不超过10km或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矿山救护中队是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由3个以上的小队组成,直属中队由4个以上的小队组成。   矿山救护中队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中队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汽车司机、机电维修、氧气充填、电台话务等人员。   小队是执行作战任务的最小战斗集体,由9人以上组成。小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   3.辅助矿山救护队的组织   辅助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确定编制,原则上应由3个以上的小队组成。辅助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维修工,负责日常工作。辅助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领导。   辅助矿山救护队员应由符合条件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 *** 组成。   ***二***矿山救护队的任务   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   ***1*** 救护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 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4*** 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5*** 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6*** 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领导工作;   ***7*** 协助矿山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   矿山救护队进行矿井预防性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 经常深入服务矿井熟悉情况,了解各矿采掘布置、通风系统、保安设施、火区管理、运输、防水排水、输配电系统、洒水灭尘、消防管路系统及其装置的使用情况;各生产区队、班***组***的分布情况,机电峒室、火药室、安全出口的所在位置,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动态等。   ***2*** 协助矿井搞好探查古窑,恢复旧巷等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3*** 协助矿井训练井下职工、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和管理自救器。   ***4*** 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协助通风安全部门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工作。   ***5*** 帮助矿长、总工程师掌握救护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矿山救护工作原则   矿山救护队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召请电话时,应问清事故地点、类别、通知人姓名,立即发出警报,迅速 *** 队员。必须在接到电话1min内出动,不需乘车出动时,不得超过2min出动,赶到事故矿井。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长为指挥部成员。在处理事故时,矿山救护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如果有外区域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事故矿所在区域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战斗行动。   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人员担任,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有必要的备用救护器材和装备,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变化,救护基地可向灾区推移,也可撤离灾区。   矿井发生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水灾等重大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类别、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地,以及通风、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处理事故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抢救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要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先将受伤、窒息的人员运送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员引导未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抬出已牺牲的人员。   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小队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置。救护小队在窒息区内工作时,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音响讯号的范围以内,任何情况下都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或摘掉口具讲话。   救灾工作需要果断、勇敢和科学性相结合,不能有侥幸心理和蛮干行为。指挥人员应在准确掌握事故情况的基础上,分析研究,根据《煤矿救护规程》中处理各类事故时救护队的行动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战方案。并抓住战机,组织力量,尽快地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事故处理结束,经抢救指挥部同意后,救护队才能整理装备带队返回。

矿山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法律主观:事故等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矿山安全距离300米规定

在两个矿山间的安全距离300米范围内不可以修建运输道路。相邻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米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相邻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应当约定实施爆破的时间。”要求的安全距离增大了10倍多,安全标准有了大大提高,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入崭新阶段的又一标志性文件。这个安全距离考虑到采石场的人员、道路运输、设备设施、公用设施、敏感建筑物、职业卫生等多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是相邻采石场之间距离的最低要求。而“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要看对“相邻”概念的理解,个人认为采石场之间最小安全距离(300米)的倍之间(距离甚至更大)都可以认为是“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二条 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对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双方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矿山安全技术基本概念

矿山安全技术是一种以保障矿山人员和设施安全为目标的技术,它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概念:1. 矿山安全:指在矿山生产活动中,确保职工、财产、环境等受到保护,预防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活动和要求。2. 安全生产:指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环境进行保护,所有生产车间和生产过程、设施设备、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环境等都需要进行安全控制和管理。3. 安全标准:指矿山安全控制的标准化,包括确定各项安全控制规范,组织制定和适用安全规程。4. 预防措施:指矿山安全技术中采取的措施,以杜绝和减少可能导致矿难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5. 应急措施:指在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措施,以减少事故的伤害和损失。这些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合理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等。总之,矿山安全技术的基本概念包括了相关知识和措施,都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期间的员工和设施的安全,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技术措施,是矿山生产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矿山安全生产措施

矿山安全生产措施是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等。1、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事关大局,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意识日程,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狠抓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2、加大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经常化,因为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代表今天检查了以后就不会出现隐患了。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发现隐患、规范管理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迁就、不护短,及时处理认真整改,使工作落到实处,有实效。3、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大对人员和经费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重视和充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不断档、不空位。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关系。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添加安全设备、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如下: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矿山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保障矿山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采掘工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一切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执行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 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矿山企业各职能机构的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第四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机构,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业卫生机构和矿山救护队。第六条 矿山企业主管工业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机构,开展矿山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科学研究工作。第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搞好技术培训。  对于瓦斯检查员、爆破工、信号工、把钩工、电工和各种设备司机以及其他技术性较强工种的工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第八条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必须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纳入计划,并不得挪用。第九条 矿山企业职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 遵守本条例,监督本条例的执行;二、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三、 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四、 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五、 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六、 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控告。第二章 国 营 矿 山第一节 基 本 规 定第十条 开发矿藏,在地质勘探、矿山设计、矿山建设和生产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和各矿山企业主管部制定的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矿山安全,地质勘探报告书必须为矿山设计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一、 较大断层、破碎带、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和规模;二、 含水层(包括溶洞)和隔水层的岩性、层厚、产状,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潜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地面水流系统和有关水利工程的疏水能力以及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三、 小窑、老窿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四、 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性;五、 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份、 含量和变化规律, 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六、 地温异常和热水矿区的岩石热导率、地温梯度、热水来源、水温、水压和水量,并圈定热害区范围;七、 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八、 钻孔封孔资料。第十二条 矿山设计必须符合本条例的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不得批准。  审批矿山设计时,必须有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露天矿,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竣工后, 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组织验收。 不符合矿山设计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投产。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和露天矿的竣工验收工作,必须有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第十四条 每个生产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能上下人的直达地面的出口。各个生产中段(水平)和各个采区(采场、盘区),至少要有两个能上下人的出口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井下各主要巷道的岔道口都必须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出口的方向。第十五条 生产和建设矿井必须建立井口管理制度。 煤矿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有自然发火、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第十六条 井巷断面应当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敷设管道、缆线和风筒,不得妨碍行人。正在使用的井巷必须经常维护,保持支架完好,水沟畅通,不得堆积杂物。报废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

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关于矿山上的安全知识

矿山安全管理知识 第一节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2年6月 29H通过自2002 年11月 1日起施行。 2、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年”:全国2009年作为‘安全生产率"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山东省政府提出2009年为“安 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5、“安全生产基石工程年”:烟台市政府提出2009年为‘安 全生产基石工程年" 6、“安全生产月”:每年的六月份定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月”, 09年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7、三不伤害的内容是: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 不被别人伤害。 8、“三违”是指“违童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简称。 9、”五同时、三同时”原则: 即企业各级领导或管理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 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生所谓‘三同 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没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保障安全生产的“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治、安全 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没人 11、四懂三会”: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 懂设备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12、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套思想、查制度、 套管理、查隐患。 13、全面安全管理是: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员参加的安全 管理全部工作的安全管理。 14、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是:(1)查不清事故原 因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3) 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4)责任者受不到处分不放过。 15、操作工的六个严格是:严格执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 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法;严格遵守劳动 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16、火警电话、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 话分别是:119、110、120、122i 17、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8、安全是指无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而使人处于自由的状 态。 19、隐患是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没管理上的缺陷成人机环境系统安全品质的缺陷。 20、企业职工的主要职责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 不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 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 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节岗位安全管理 强岗位安全管理搞好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 制度搞好班组安全活动是实现岗位无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 重要保证。 一.入井须知 (一)凡人并者,必须遵守八井挂牌登记制度,先登记方可 入井。 (二)几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 生理缺陷而不立下井者,不得下井。 (四)下井人员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若遇电机车必 须选择适宜地点停留,持电机车通过后再继续行进、不准把 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五)人员不得乘坐非乘人车辆。 (六〕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 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 事特种作业。 (七)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 僻地带和危险区。 (八)八井作业相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 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九)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 监督指导,不违章操作 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十)遇到突然停电,应主即停止工作遇到安全的地方。 (十一)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 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 作业地发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 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十二)一旦达夫方向,不要紧张.要主即寻找风水管道.根 据风水管道可找到出D。 (+三)严格劳动纪律,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 打闹、睡觉和窜岗。严禁在井下随地大小便.不准在井下吸 烟。 二、岗位安全职责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 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拒绝执行 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重干,要立即制止; 发现事故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 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a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自身安全, 可立即停止工作。 (三)爱岗敬业熟悉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基本结构、基 本原理和基本性能妥全投术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机械设 备,能处理常见的故障. (四)机械设备应实行包机或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不 得任意换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认真检查所管理、使用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 现问题要没时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 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六)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机械设备 清洁完好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填写各种记 录,要在岗位上进行交接班。 (八)团结互助,参与事故抢险救灾,积极抢救伤病员。 (九)不准带病作业。 (+)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三、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 前15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 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一般交班任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2、将存在的题 交代清楚; 3、将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4、填写 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实行“五不交" l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2、工具摆放不整洁、 数量不清不交;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4、当班能排除 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禾排除不交; 5、记录不完整、填写 不清楚不免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 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 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八项: (1)知情极;(2)建议权;(3)枕评、检举和控告权; (q)拒绝权;(5)紧急避险权; (6)劳动保护权;(7)接受教育机;(8)g《工伤保险 和伤亡赔偿权。 二、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 用品;(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Z(4)炭现事故隐患 及时报告 第四节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用来表过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的 颜色其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 们注意安全,以防炭生率先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 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1、红包含义是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还表示停 止传个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 动的部位通常用红色,同时也表示防地 2、蓝色:含义是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克指令林志:如 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道路上的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进方向 的指令。 3、黄色:含义是警告和注意,如危险机械、警戒线、 行车道中线安全帽毛 4、绿色: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车 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 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二、对比色 对比色能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 间隔条纹,是两种较醒目的标志。 1、红色与白色间隔条纹:表示禁止越过,如交通、道 路上的防护栏杆用红白间隔的条纹 2、黄色与黑色间隔条纹:表示警告、危险,加工矿企 业内部的防护栏杆、吊车吊构的滑 轮架、铁路与道路交叉道D上的防护栏杆都用黄照相间的条 先 三、矿山安全标志 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国素预防 发生事故、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任何危险也不能代替安全 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矿山安全标志分为五类:禁止标志警 告标志,指个标志,路牌、名牌、提示标志,指导标志。 禁止标志:含义是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 警告标志:含义是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 指个标志:含义是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 提示标志:含义是告诉人们目标的方向、地《。 指导标志:含义是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卫生意 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订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山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 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第六条 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一)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二)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三)供电系统;  (四)提升、运输系统;  (五)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六)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七)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第十条 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三条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四条 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第十五条 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复合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十一条 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第二十二条 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 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第六条 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八条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一)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  (二)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三)供电系统;  (四)提升、运输系统;  (五)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  (六)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七)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第十条 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一条 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三条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第十四条 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第十五条 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十一条 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第二十二条 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矿山有一定开采境界的采掘矿石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主要包括一个或多个采矿车间或称坑口、矿井、露天采场等和一些辅助车间,大部分矿山还包括选矿场洗煤厂。   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一、矿山地质安全知识   一矿物   矿物是由地壳中化学元素通过地质作用形成的一种具有一定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的单质或化合物。自然界中矿物存在的状态有3种:固态,如石英、正长石、云母;液态,如水、自然汞;气态,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   二岩石   1.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岩石是在各种地质作用下,由一种或多种矿物有规律地组合成的矿物 *** 体。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表现在其变形特性、强度特征、破坏形式三方面。   2岩石的强度特征   岩石在外载荷的作用下,当应力达到某一极限时便发生破坏,这个极限就是岩石的强度极限。具体指标有:单向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三向抗压强度。 矿山安全   3岩石的破坏形式    岩石的破坏形式分为脆性破坏和塑性破坏两种。   2.煤层的顶底板岩石    1顶板岩石。 从采煤工作的角度,根据顶板岩层变形和垮塌的难易程度,可将煤层的顶板岩层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又称老顶3种。  2底板岩石。煤层的底板岩石可分为直接底及基本底又称老底两种。   三地层   地层系统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空间关系的,国际上通常用的地层划分单位有界、系、统。地质时代是用来描述地层上下层之间时间关系的。在划分地层系统的基础上,将地壳的发展历史相对应地划分成若干地质时代的单位,即代、纪、世。   四地质构造   沉积岩层包括煤层在形成时,一般都是水平或近水平的,在一定范围内是连续完整的。但后来由于受到地壳运动的影响,使岩层的形态和产状发生了变化。这种由地壳运动所引起的岩层变形和变位的结果叫构造变动。构造变动按其表现形式,主要可分为褶皱和断裂两类。这种由地壳运动而造成岩层空间形态的变化,称为地质构造。   1.岩层的产状要素   为了说明倾斜岩层的空间形态,常用产状要素来表示,即岩层的走向、倾向及倾角。   2.褶曲构造   褶皱构造的基本单位叫褶曲。褶曲就是岩层的一个弯曲。   1褶曲的基本形态:一般把褶曲的基本形态分成背斜和向斜两种。   2褶曲的要素:褶曲要素包括核部、翼部、轴面、轴线、枢纽。   3褶曲的分类:根据褶曲轴面的产状,分为直立褶曲、倾斜褶曲和倒转褶曲。   3.断裂构造   岩层在外力或内力作用下,产生了机械破坏,使巖体丧失连续性和完整性,不论发生位移与否,都称岩层产生了断裂。断裂后,两侧岩层若没有发生显著位移,称为裂隙或节理;发生了显著的位移则称断层。   1裂隙   裂隙按成因可分为:原生裂隙、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   根据裂隙的产状和岩层的产状关系,可分为:走向裂隙、倾向裂隙和斜交裂隙。   2断层   岩层沿断裂面发生显著位移的断裂构造,称为断层。    1断层要素 。为了描述断层的性质、位置和空间形态,我们给断层的各个部位以一定的名称,这些断层的基本组成部分叫断层要素。    2断层的分 类。根据断层上下盘相对移动的方向,可分为:正断层、逆断层和平推断层。根据断层面的倾角,又把逆断层分为:冲断层断层面倾角大于45°、逆掩断层断层面倾角为45°~25°之间和辗掩断层断层面倾角在25°以下、根据断层走向与岩层走向关系,把断层又分为:走向断层、斜交断层。断裂构造发育的地区,经常是许多断层以某种组合形式出现,其中有:地堑和地垒、迭瓦状构造、阶梯状构造。   五地下水   5.地下水的分类   按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按地下水含水层性质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岩溶发育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要有可溶岩层、岩层因具有裂隙而透水、水必须有侵蚀性,水在岩层中应是流动的。   6.地下水的化学成分   由于所含化学成分的不同,地下水表现了不同的化学性质。反映地下水化学性质的常用指标有水的总矿化度、氢离子浓度pH值、水的硬度。   7.矿井水的来源    煤矿生产过程中,经常见地下水流人或涌入巷道或工作面,这就是矿井水。矿井水来源有地表水、含水层水、老窑水和断层水。

矿山安全生产措施

矿山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加强矿山安全培训、加强矿山设备维护、加强矿山风险评估、加强矿山安全检查。一、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矿山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确保设备、工艺、作业和人员的安全。二、加强矿山安全培训矿山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掌握应急处理技能。三、加强矿山设备维护矿山企业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四、加强矿山风险评估矿山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五、加强矿山安全检查矿山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601-700题)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601-700题) 601.(非煤)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的部门。()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A:负有质量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C:负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D:负有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602.(非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法条,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C:对新兴产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D:对新兴产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相关企业自行成立监督管理部门 603.(非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B: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C: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D: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E: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04.(非煤)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正确 B:错误 605.(非煤)()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国务院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606.(非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只能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 B:生产经营单位只能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 C: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D:生产经营单位可不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607.(非煤)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 A:正确 B:错误 608.(非煤)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701-800题)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701-800题) 701.(煤矿)下列哪个情形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的()。 A: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B: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等能力的 C:未设立防突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D: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的 E:未按照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或者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702.(煤矿)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 A:正确 B:错误 703.(煤矿)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进入()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 A:一 B:二 C:三 D:四 704.(煤矿)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造成风流短路的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 A:正确 B:错误 705.(煤矿)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B: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和极复杂的建设矿井,以及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未形成两回路供电的 C: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D: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706.(煤矿)下列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的 B: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建成防、排水系统而违规开拓掘进的 C: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的 D: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和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707.(煤矿)建设矿井进入()期工程前,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建成防排水系统而违规开拓掘进的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A:一 B:二 C:三 D:四 708.(煤矿)下列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801-900题)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801-900题) 801.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A:正确 B:错误 802.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上述“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以此为重点开展矿山安全大排查,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多发势头。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B:国家各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安委会 D:国家各级安委会 803.国家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非法矿山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及违规供电、违规供应民爆物品造成事故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A:正确 B:错误 804.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将()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动真碰硬查问题、促整改,把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细落实。 A:关闭矿 B:停产矿 C:生产矿 D:技改矿 E:基建矿 805.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抓紧抓实相关领域矿山安全工作。() A:正确 B:错误 806.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A:正确 B:错误 807.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安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九项措施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以此为重点开展矿山安全大排查,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多发势头。 A:四严禁、五严格 B:七严禁、二严格 C:六严禁、三严格 D:五严禁、四严格 808.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矿山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应()处罚。 A:依法给予吊销证照 B:依法给予关闭 C: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D:依法责令改正 E:依法责令处罚款 809.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非法矿山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及违规供电、违规供应民爆物品造成事故的,将相关线索移()处理。 A:纪检监察机关 B:国家有关部门 C:地方有关部门 D:国家矿山安监局 810.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以下属于“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是()。 A:矿山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依法给予吊销证照或关闭等处罚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201-300题)

2021年第二届全国矿山安全普法网络知识竞赛题库(201-300题) 201.(煤矿)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A:七 B:八 C:九 D:十 202.(煤矿)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有期徒刑。 A: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B: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C: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3.(煤矿)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A:三;五 B:三;七 C:三;九 D:三;十五 204.(煤矿)某煤矿发生渗水事故,当场死亡7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乔某未向有关部门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了事故抢险救援的时机,又导致5人死亡,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乔某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3年以下有期徒刑 B:5年以下有期徒刑 C: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D: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5.(煤矿)某矿区发生隧道坍塌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全某向上报告时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致使12人死亡,3人重伤。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全某()。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B: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D: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6.(非煤)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正确 B:错误 207.(非煤)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 A:省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D:市级人民政府 208.(非煤)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工作。 A:执行 B:立项 C:编号 D:对外通报 E:授权批准发布 209.(非煤)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A:正确 B:错误 210.(非煤)下列有关国务院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B:国务院应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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