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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意义:一 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正确的、客观的认识事物 二 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三 掌握这种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内容是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第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又体现着普遍性。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扩展资料党的十六大认真总结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号召全党要坚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了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中,加深理解十六大的基本精神,增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实践总结和新的理论结晶;是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的新成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构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的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与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具有内在统一性,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当代发展的最新成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内容是什么?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4)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中国的特点,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只有这们,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

请问,如何理解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每个矛盾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和特性。因为每个矛盾所涉及的事物是不同的,其产生的矛盾形式、要素、阶段和发展趋势也各自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的矛盾,需要通过具体的实践和理论分析来深入地研究和解决。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每个矛盾都有其共性和普遍规律。因为矛盾是普遍存在和发展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摆脱矛盾。因此,对于矛盾的研究和解决需要遵循普遍规律,从而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指导事物的发展。同时,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对矛盾的分析和解决过程中需要考虑其具体特点和特征,而矛盾的普遍性则说明了分析和解决矛盾需要遵循统一的方法和规律。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矛盾问题,指导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是什么?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指的是任何一种事物内部都同时包含着普遍性和特殊性这两个方面。这项原理具有以下意义:1.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事物内部的矛盾既具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但二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矛盾的发生、发展与解决是在普遍性和特殊性的交织中进行的。2. 真实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矛盾中包含着事物本质和事物个性两个方面,分别具有绝对的真实性和相对的相对性,真实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的内在要求。3. 总结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普遍性的总结表现为事物所具有的共性,特殊性的体现则是不同事物间存在的个性。矛盾的不断发展,既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不断统一,也是经验与理论的不断统一。总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对于各类矛盾分析的基础,较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所包含的丰富性,说明了矛盾的辩证法要求我们既要把握事物的共性,又要善于挖掘事物的个性,以此来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是什么?

一、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即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即“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二、意义:学习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能让人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科学的认识在于研究客观对象所固有的矛盾。否认矛盾,就谈不到有真正科学的认识。坚持矛盾普遍性原理,用对立统一观点观察一切问题,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基本前提,是唯物辩证法宇宙观的根本要求之一。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无处不在)其二,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时不有——矛盾贯穿始末)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矛盾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中文“矛盾”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难一》,比喻言语或行为自相抵触。 在逻辑学中,矛盾是指同一个主体作出的互相抵触或互相反对的判断。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指的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也称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比如,人作为最高级的生命体,它具有普遍性。不管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具有人的共性。正因为人具有共性,他才区别于其他动物。 同时,矛盾又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也称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作为人,具有共性。但作为具体的人,每个人都不一样,都具有个性。这就是每一个人的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有三。 第一,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所谓人的共性,并不是抽象的,恰恰是每个人的个性的归纳和提升。事实上,只存在具体的人,抽象的“人”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抽象的“人”,只存在于一个个具体的人之中。 第二,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一事物总是和同类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每一个人虽然都不相同,都有个性,但他们相互之间在“类”的意义上是相同的。离开了人的共性,那个具体的“人”可能就不是人了。 第三,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为特殊性,反之亦然。如,作为整个生物群体来说,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人作为矛盾的普遍性,在生物群体的范围中,又成为特殊性。所以,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对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是什么?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第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又体现着普遍性。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 “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所以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与矛盾的普遍性到底哪里不同

矛盾普遍性 原 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务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是中,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茅盾的特殊性 原 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茅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 现: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特点。 方法论: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不切实际的教条经验主义。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 原 理:而这时编者工艺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属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互相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掌握从特殊性到普遍性再到特殊性认识的方法;掌握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总之立足课本.

为什么说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共性指矛盾的普遍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个性指矛盾的特殊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矛盾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是指,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又受共性的制约,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1)共性与个性问题是理解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钥匙.共性与个性的原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一切方面,是把握矛盾诸问题的一条主线.(2)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是分析和解决矛盾问题的根本原理.只有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才能依据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正确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3)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又是正确理解和认识辩证运动的钥匙,人的认识过程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它是共性与个性矛盾的展开,不理解这一原理,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形象地说,整体和部分更像是一个鸡蛋壳,完整的时候是整体,破碎后每个碎片就是部分.而共性与个性,就是一组彩色铅笔,共性是书写绘画工具,都是铅笔,个性是不同颜色.所以区别在于问题的把握不同侧面.

如何理解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辩证同一?

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辩证关系原理: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2、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方法论)要求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再加材料)这是我高三时的笔记,这样基本满分了

举例说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原理: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连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2.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举例:联结:书和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历史书、政治书的关系,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首先,书的概念是蕴含在每一本特殊的书里的,能翻阅,记载和传递知识,这些书的属性都是通过一本本特殊的书表现出来的。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东西不具备书的这些属性,就不能称作书。转化:书,对于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来说是普遍性,但是在另一个范围里就变成了特殊性:比如学习用品这个普遍性,包括书,本子,文具这些个体。在这里,书又成了特殊性。

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

1.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原理: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都有其特点.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对应的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原理:同一性: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连结,矛盾即对立统一,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对立,统一两个方面,即世界是矛盾的.对应的方法论:用对立统一的方法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区别是什么?

1、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含义不同。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简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其二,每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共性比个性抽象、深刻,矛盾的个性比共性具体、丰富。(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特殊总是普遍中的特殊。(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的普遍性在另一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特殊性,反之亦然。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1)它是正确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人们的认识总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再用一般指导个别,所以,在认识过程中,把矛盾的特殊性与矛盾的普遍性辩证地统一起来是认识的根本方法。(2)它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扩展资料:马克思哲学矛盾论辩证法: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矛盾首先是物质的,其次才是意识形式上的反映--作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

试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原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100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引领中国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怎样的?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3)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4)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中的全部内容。(5)两者在一定调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意义:(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2)共性即坚持社会主义,个性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3)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分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问题和当代国际形势的特点,总结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而提出来的。(4) 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这种社会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内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中国的特点,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

运用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说明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

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一般性和共性.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差别性、个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和同一事物矛盾的不同方面都各有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对立统一,区别在于含义不同,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首先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条件,没有普遍性就没有特殊性,反之亦然.其次二者相互渗透,最后二者相互转化. 这一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既要体现矛盾的普遍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体现矛盾的特殊性,具有中国特色.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1)两者是相互区别的.普遍性只包含了特殊性、个性中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特殊性、个性中的总有自己的特点是普遍性所不能包容的;  (2)两者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中,特殊性中包含了普遍性;  (3)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基础.  (1)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2)同时又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注意中国的特点.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又不均衡,现在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级.  (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方面的方针政策,就是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才能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是从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国具体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是矛盾的普遍性;各国的国情、环境、历史条件又不同,具体实践必然又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二者相结合,才能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正确道路,高好革命和建设.  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当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在建设国家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国家的几代领导人都可以说是做出了很多创举,有很多可以举的例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有这些,无不是是共性和个性相统一.忘情rhv吗墙 2014-12-13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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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

首先,要知道这个原理的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也是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即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它的存在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即相对的;共性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2)相互联系:个性体现共性,都同共性相联系而存在.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只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3)在一定条件下(场合的不同)互相转化 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普遍的,是全世界无产主义者都要为之奋斗的事业;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一个特殊性,因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不能照搬照抄苏联的模式,所以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什么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第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又体现着普遍性。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的哲学根据。 “中国特色”是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个性、特殊性;“社会主义”是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一方面,中国的情况不论多么特殊,也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所以我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针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正确的。希望我的答案令您满意!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既要体现矛盾的普遍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体现矛盾的特殊性,具有中国特色。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一般性和共性,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差别性、个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和同一事物矛盾的不同方面都各有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对立统一,区别在于含义不同,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首先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条件,没有普遍性就没有特殊性,反之亦然。其次二者相互渗透,最后二者相互转化。扩展资料:矛盾的三种情形:1、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2、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3、三是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过程。具体地说,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同中国的优秀历史传统和优秀文化结合起来,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发展马克思主义。一是马克思主义在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实现具体化。二是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上升为马克思理论。三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秀文化之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意义: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引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提供了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支柱。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倡导和体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不断开拓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原理是什么?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理,称为“普遍殊性相统一原理”。这个原理指出,矛盾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二者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构成事物发展的内部动力和源泉。具体地说,矛盾的普遍性表现在: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中,是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矛盾表现为对立面,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和事物之间的矛盾;矛盾是物质发展的基础和动力。而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和现象中矛盾表现的方式和特点是不同的,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同一事物或现象的不同阶段,矛盾表现出来的特点和作用也是不同的;矛盾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历史发展阶段中,也表现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不是彼此矛盾的,而是相互统一的。矛盾的普遍性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宇宙、认识事物、认识规律的基础,而矛盾的特殊性则为我们指示了认识各个不同具体事物的特殊方面和特征。只有正确地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关系原理(1)[内容]①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个性)不是各不相干的,而是不可分割的。②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表现在: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转化的。(2)[方法论]①要求我们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②并掌握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http://www.54ufo.net/info_show.asp?InfoID=318

急!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题: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辩证关系(抓关键、抓重点) (1)主、次矛盾定义:在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矛盾,其中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注:这里“支配地位”是指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2)主、次矛盾的关系: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 (3)方法论指导意义:学习主次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的道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首先,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其次,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55.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权衡利弊得失,分清主流和支流) (1)矛盾主、次方面含义: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2)矛盾主次方面的关系: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由于矛盾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次要方面,起着主导的作用,所以,事物的性质主要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事物的性质就不同。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如: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一国两制”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我国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些都确保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 (4)方法论指导意义:矛盾主次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由于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事物,就必须分清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分清主流和支流。只有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流,才能辨方向、识大局。) 56.矛盾分析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掌握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要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57.矛盾的作用: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

简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问: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是什么?答: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性质与面貌,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更替。  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基本矛盾。  ⑵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是在任何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  社会发展规律的发现,使人类关于社会历史的理论第一次真正成为科学。

作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分析深化改革的客观依据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分析深化改革的客观依据与重要意义,请举事例说明最佳答案答:社会基本矛盾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1)客观依据: ①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生产关 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 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② 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 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 革,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冶也 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 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重要意义: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 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马恩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的学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1.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1)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唯心史观认为社会意识第一性,社会存在第二性,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2)唯心史观的主要缺陷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历史中,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3)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人们在自己生活中发生的、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现实的经济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他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细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2.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概念及构成(1) 社会存在的概念及构成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由于地理环境作为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不仅要通过物质生产对社会发生作用,而且在人类实践所及的范围内,地理环境作为劳动对象日益进入了物质生产领域;同时也由于人口因素和人口的生产归根到底是受物质生产规律制约的。因此,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首先,生产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其它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生产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再次,生产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向高的更替和发展。当然,人口、资源、环境历来是社会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2) 社会意识的概念及构成社会意识概念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结构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它可以从不同视角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基本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意识是以观念体系的形式反映出来的社会存在。反映者必须依赖于被反映者,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但这只是二者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社会意识也具有相对的自身独立的性质。在它对社会存在的依赖中,同时就存在着与社会存在相脱离、相背离的性质和倾向。(2)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的表现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表现在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决定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之间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同时,社会意识诸形式均有自成系统、前后相继的历史链条,因而具有历史继承性。这些都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表现。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3)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原理的意义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4)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思考题结合当前全球环境问题说明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存在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的规律(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1)生产力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生产力中还包含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能够应用于生产过程、渗透在生产力诸基本要素之中而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会引起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素质的深刻变革和巨大进步;科学应用于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够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周期日趋缩短,对于生产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日益成为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第一生产力。(2) 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再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生产关系的基本类型历史上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为劳动者共同占有,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产品分配上不存在剥削。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少数非劳动者占有,劳动者占有很少或根本没有生产资料并在生产中处于被支配地位,人与人的关系包含剥削关系。(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1)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首先,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内容这一规律就内容看,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的状况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及其变化发展的方向和形式;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对生产力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反之将起着阻碍作用。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这一规律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其次,这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人类社会犹如一座耸立的摩天大楼,既有经济基础,又有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社会形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另一基本规律,即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规律。(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1)经济基础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理解经济基础的内涵,要把握两点其一,经济基础的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社会实际运行过程是复杂的,在一定社会内部往往存在着多种而不是单一的经济关系,有这种社会脱胎出来的前一社会残存的或其他社会的经济基础成分,也会有未来社会的经济基础的萌芽。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经济基础。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在实践中它总是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此,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起着极为重大的作用。(2)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上层建筑的分类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上层建筑由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政治组织等两部分构成。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1)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得以确立统治地位并巩固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政治、思想条件。任何上层建筑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能直接或间接地从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得到说明。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更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并决定着其变革的方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服务,确立或维护其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和依靠自己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通过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排除异己势力及其思想,力图将社会特别是经济关系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维护自己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和根本利益。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可能是积极的进步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衰退的,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就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力量。(2)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为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表明: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自己的发展状况和水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的当代意义在当代中国,深入理解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必须正确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并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快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所谓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制约社会其他矛盾及其运动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即改变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稳定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改革其具体形式。

结合我国社会实际,谈谈应该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 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

当代社会科学对社会基本矛盾的新认识 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基础。由于历史的局限,一个多世纪以前的马克思只能抽象而科学地发现社会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结果,而在具体的意义上却错误地把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并根据错误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推导出了一系列空想社会主义错误理论。这是因为马克思时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体系尚不存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还没有完成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与此相对应,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社会运动发展规律的具体的科学认识也就不可能存在,因而马克思不可能在具体的意义上正确地认识到社会基本矛盾的本质。 运用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自我决定原理和整体对应原理来分析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自然会发现其中的错误。生产关系是在生产力的基础上生成的,是生产力整体自己决定自己各部分之间的生产关系,若生产力发生了变化,生产关系必然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生成性对应关系,而不是矛盾对立关系,生产力与阻碍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的异化力之间的关系才是矛盾对立关系,这就是说,生产力与异化力之间的矛盾才是社会基本矛盾,更具体地说,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生产力与阻碍社会发展、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主体之间的矛盾才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中的社会基本矛盾。 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某一质、量的生产力严格地对应着某一质、量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把这一原理本身当成社会基本矛盾则是错误地扩大了矛盾概念,是错把对应当对立的错觉。 根据对应原理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认识到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的错误。既然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当成社会基本矛盾是错误的,那么,把生产的社会化与私有制之间的关系确定为矛盾对立关系、从而把生产的社会化与私有制的“矛盾”当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就是错误的。 矛盾对立关系既不是事物自身的运动能力与其运动形式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同一事物内部两种相反的力量之间的关系,并且,矛盾双方同时存在而又同时消失,而如果私有制被消灭了,生产的社会化依然存在,更何况这里的生产的社会化这一概念是广义的,而私有制是个狭义的所有制概念,这一理论逻辑本身就违反了事实的逻辑,犯了以抽象代替具体的逻辑错误。因为商品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私有制的发展,而代替商品生产的产品生产的社会化则使私有制的存在成为不必要。 人类的生产活动从来就是社会化的活动,分工和产品交换只是生产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以分工和产品交换为社会化形式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力的各个部分能够且有必要由各个社会劳动个体在时间上同时、在空间上异位地独立支配,所以,生产力的各个部分能够且有必要由社会劳动个体独立占有,至于劳动个体是私人还是联合起来的私人都是一样,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也表明,随着商品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尽可能多的劳动者个人参与支配社会生产,即要求私有制的社会化。 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来分析:如果社会用来进行生产的工具是仅有的一个方圆数十万公里的宠大机器,这个机器又只能由社会中的全部劳动者共同使用,那么,不论是全部劳动者同时运用还是分批轮流继时运用,社会权力都没有必要规定生产资料私有制。正象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对应原理所揭示的那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严格的生成性对应关系,生产的社会化的某一形式严格地对应着某一占有形式,所以,抽象地认为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取消私有制和要求发展私有制都犯了以抽象代替具体的错误,具体地回答什么样的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确立与之相对应的什么样的所有制才是科学的。 可见,只有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生产的社会化与私有制之间关系的认识摆脱了矛盾对立关系的错觉、并实现了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整体过程、从而认识到了生产的社会化的具体形式与所有制之间的具体的对应关系之后,才能获得科学的、可直接用来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已经存在着把对应当对立的错误,而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又增加了以抽象代替具体的错误,所以,根据这样的模糊的和错误的理论必然推导出一系列空想社会主义错误理论,从而必然使社会主义运动处于空想状态而屡遭挫折。 所谓“生产力作用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反作用于生产力”的传统理论实质上是荒唐得不能再荒唐的错误理论。须知,作用与反作用只能同时存在,如果生产力作用于生产关系,那么,生产关系只能同时反作用于生产力,而不可能只在一定的条件下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力整体自己决定自己、自己作用于自己,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过是生产力自己决定自己的运动方式而已,社会生产力整体自己决定自己各部分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而决定自己以一定的方式来实现一定的结果。所以,生产力整体是通过改变自己的生产关系来促进或阻碍自己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力自身对自身的促进,而不是生产关系的促进,生产力整体是通过作用于自己而把生产关系生产出来,而不是作用于生产关系,正象人以吃喝的方式作用于自己而不是作用于吃喝一样。因此,所谓“生产力作用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现象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事物的能量与自身的运动方式和运动趋势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不是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关系,决定者与被决定者之间是生成性对应关系,而不是矛盾对立关系。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理论也是错误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社会整体同时存在的两大部分,是社会整体力量的两种不同形式,不是两种相反的力量,因而是同时共生性对应关系,而不是矛盾对立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和上层建筑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的现象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因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不可能独立于对方而存在,所以,不论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都不可能独立地作用于对方,当经济基础或上层建筑被改变时,必定是包括经济基础或上层建筑自身在内的整体作用的结果,而不可能是经济基础或上层建筑独立发挥作用的结果,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所构成的整体自己决定了自己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作为生产力的经济基础与作为生产力的上层建筑所构成的整体——社会生产力与异化力之间的矛盾才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既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也不存在矛盾对立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由社会整体自我决定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可以发生在整体与部分之间,或发生在整体自我继时性关系中,换言之,一事物的现在决定此事物的未来,此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决定了未来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上述的道理就是根据当代新生的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关于整体对应原理、整体自决原理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而得出的、违背人们的经验直觉、违背传统观念而又符合事实本质的科学结论。由于马克思时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尚不存在,马克思不但不可能具体而科学地认识社会基本矛盾,更不可能科学而具体地认识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本质,认识不到生产力包括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和作为上层建筑的生产力,认识不到社会意识、社会权力等上层建筑也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必需的构成部分,因而不但不可能科学、完整、精确地了解生产力的性质;不可能科学而具体地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不可能使社会主义在具体的意义上由空想转变为科学,反而创立了逻辑化的、终极形态的、荒谬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今天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有真正继承传统理论中的真理和彻底根除传统理论中的错误,才能使社会主义理论由模糊转变为清晰、由空想转变为科学;才能彻底性地根除社会主义者之间的惨烈的历史性恶斗;才能避免社会主义运动再次发生历史大悲剧;才能迎来科学社会主义的美好明天。 (本文选自健鸽科学社会主义学院教材)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为什么"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是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扩展资料:中共十八大以来,我们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一共推出1600多项改革方案,其中许多是事关全局、前所未有的重大改革。如市场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等。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中国一定会有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基本矛盾百度百科-改革开放百度百科-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说明社会主义社会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范围内,使各种矛盾不断地得到解决;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改革,只能暂时缓和一下社会的矛盾,但不能在旧社会制度本身的范围内最后解决它的固有矛盾。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扩展资料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主义改革,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新的重要范畴,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全面地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线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事求是的内容核心是什么? 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是什么?

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毛泽东思想这一活的灵魂最早萌生于毛泽东 1930 年 5 月写的《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 “‘ 实事 " 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 ‘ 是 " 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 ‘ 求 " 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 ” —— 《改造我们的学习》 能够真正领会马列主义的实质,真正领会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并且应用它去深刻地、科学地分析中国的实际问题,找出它的发展 规律。 — 《整顿学风党风文风》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是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一条。 毛泽东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概括为社会基本矛盾,从而深化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思想。

怎样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 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不同主义间的矛盾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分析深化改革的客观依据是什么?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2、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 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冶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扩展资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 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 规范化工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面深化改革

怎么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的理解:1因为是社会主义国家,已经不存在阶级了,而且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不会出现资本主义的资本矛盾。2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是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商品极大丰富,能够实现按需供给。而现在,社会主义时期商品并没有得到极大丰富,社会生产力并没有得到很大提高,因此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对落后生产力出现了矛盾。要求生产力不段发展来解决社会主义得基本矛盾,再继续发展向共产主义社会。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制约社会其他矛盾及其运动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即改变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稳定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改革其具体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两极世界理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综合运用唯物辩证法、地缘经济、地缘政治和社会形态学视角研究分析世界历史结构基础上认为,从两极世界进程的总体上看,自然实践(生产力)的先进性程度决定了社会实践(生产关系)的统一范围;从每代进程及每代进程内部宏观的整合上看,东西方在社会实践上和自然实践上呈交互促进关系;从每代进程内部整合的微观机制上看,一国的社会实践变革和自然实践变革要受到每代两极世界秩序的大格局决定;社会实践越来越先进,社会实践差别越来越小直到社会实践消亡;自然实践越来越先进,自然实践差别越来越小;两极进程中间环节越来越少,周期越来越短,地理上越来越整合;秩序断裂带条数越来越少,断裂层次越来越低,断裂带逐渐长合。

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运动规律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历史发展及其规律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根本否认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根本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正如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界的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创立了唯物史观。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条件,而且它作为劳动对象也不断进入人们的物质生产领域。同时,人口因素也是重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的作用。人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状况对社会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人口因素,都不能脱离社会生产而发生作用,都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在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首先,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根据不同角度可以将意识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它们从各自不同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识形态,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产生的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意识反映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社会意识是人们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人类最初的意识,是“纯粹动物式的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经过漫长的生产和交往的发展,伴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人类最初形式的思想家、僧侣。  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不管怎样变化、发展,其根源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有朴素的族群公有观念,不知“私有”为何物。随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原始社会的瓦解,私有观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思想意识相应产生。可见,那种认为人从来就有“自私意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但社会意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即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  首先,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另外,历史上也有这样的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未必都是最高的;某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可以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  其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决定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之间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同时,社会意识诸形式均有自成系统、前后相继的历史链条,因而具有历史继承性,有其发展的特殊规律。  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任何社会意识都不会凭空出现,只能是适应一定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具有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物质力量并作用于社会存在、影响历史的发展。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  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要实现思想就要诉诸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联系在一起。  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文化之中蕴涵着人类的智慧、价值追求和审美情趣。举凡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文化都能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先进文化是有效地解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精神武器;在现代,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当代中国,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就要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我国和全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唯物史观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把握这两个“划分”、两个“归结”的思想,对于认识社会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人类要生存繁衍、要追求美好生活、要获得自身的解放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资料,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全部历史的基础。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深入理解生产力范畴,需要把握生产力的水平、性质、状况和发展要求等重要方面。生产力的水平是生产力的量的规定性,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现实程度;生产力的性质是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它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技术性质、主要是劳动资料的性质;生产力状况是这两者的统一,表现为生产力的运行状态或发展态势。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生产力上述三方面的规定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指现实的生产力不断获得解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一是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如何,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质量和数量;生产工具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二是劳动对象。一切自然物质都是可能的劳动对象,其中引入生产过程的部分则是现实的劳动对象。现实的劳动对象还包括生产深度加工的对象。劳动对象是现实生产的必要前提,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和体现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劳动对象不同,往往会影响劳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对象将日益扩大并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三是劳动者。劳动者是人,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劳动者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能够运用一定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发展决定着对物质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只有与劳动者的创造活动结合起来,才能获得自身的生产力意义,才能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所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劳动者一般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在现代生产中,脑力劳动者的质量和数量日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高新技术领域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具有直接同一的趋势。  生产力中还包含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能够应用于生产过程、渗透在生产力诸基本要素之中而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会引起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素质的深刻变革和巨大进步;科学应用于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够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周期日趋缩短,对于生产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日益成为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第一生产力。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着的。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指出:“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政治关系、家庭关系、宗教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都受生产关系的支配和制约。生产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再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它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前提决定的,所以是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它是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判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当然,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表现在当它们适应所有制性质的要求时,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巩固、发展的作用,反之,就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削弱、瓦解作用。生产关系作为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物,“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例如,资本的直接表现形态是生产中物的要素,但它实质是一种生产关系。所以马克思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这表明,分析生产关系必须透过“物”看到“物”后面的人与人的关系。历史上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为劳动者共同占有,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产品分配上不存在剥削。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少数非劳动者占有,劳动者占有很少或根本没有生产资料并在生产中处于被支配地位,人与人的关系包含剥削关系。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二者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首先,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历史上的各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可见,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客观前提和物质基础。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产物,只有当它为生产力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时才能够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本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便由新变旧,走向自己的反面。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实际过程和情形是十分复杂的。新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但并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不适合生产力状况而阻碍其发展;旧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不适合生产力发展,但也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固然会阻碍其发展;而由于人为的原因使某种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水平,这种“拔高”了的生产关系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尤为突出。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这一规律就内容看,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力的状况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及其变化发展的方向和形式;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对生产力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反之将起着阻碍作用。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马克思明确指出,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不能以该时代的意识为依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正是根据上述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正确阐释了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及其历史正当性问题;正确评价了历史和现实中的事件、人物以及各种社会集团的理论、主张等,为正确认识社会和历史提供了基本观点和方法。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作为自己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当前,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敏锐地把握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

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制约社会其他矛盾及其运动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即改变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稳定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改革其具体形式。内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怎么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请用唯物史观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我国改革的依据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资本主义作风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不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不断地得到解决。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

1、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2、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扩展资料中各个时期的社会主义主要矛盾: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准确认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作出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的正确判断。2、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党的八大正确作出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判断。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性转折。改革开放后,党带领人民拨乱反正,包括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的拨乱反正。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党的八大认识的基础上,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一步表述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基本矛盾

如何理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 生产的社会化包括生产资料的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化。案例:从封建社会的独轮车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汽车生产线。 生产社会化是生产力巨大发展的表现,它要求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化的生产资料是资本家的私有财产;社会化的生产过程由资本家私人支配;社会化的劳动产品却被资本家私人占有;这就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陷入不可解脱的矛盾之中。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表现,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的具体表现。

运用人类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当代基本主义在社会阶层,阶级结构,分配关系等方面的新变化.

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由个人与集团之间的各种联系和关系所组成的复杂体系,阶级就是这个复杂体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组成部分。科技革命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消费水平的提高和职业结构的变化,使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的表现形式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阶级结构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新变化。 一、阶级与阶级划分的标准 “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1]阶级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当社会生产发展到它的生产成果数量超过了单纯维持人的生命所需要的数量,有了一定的剩余时,为私人占有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提供了可能,使贫富不均和剥削的产生成为社会的必然现象。正是有了这样的经济前提,阶级的产生才有可能。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私有财产,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一部分人能够利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去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正是有了这样的经济前提,阶级的产生才由可能变为现实。 阶级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形成的社会集团。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部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2]显然,列宁的这个代表了马克思主义观点的“阶级”定义,深刻揭示了阶级的实质。 既然阶级的产生在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阶级的实质在于社会生产关系,那么,把人们在一定生产关系体系中的不同地位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就是必然的了。“区别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3]。西方学者彻底抛弃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为划分阶级的标准,转向以财产、技能、社会声誉、职业特点、知识水平等来划分阶级,是不可能正确反映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的。 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决定了社会划分为两个基本阶级。在私有制社会中,存在着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这两个对立的基本阶级。剥削阶级是这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生产资料所有者阶级,被剥削阶级则是这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失去生产资料的阶级。任何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必定会产生特定的基本阶级。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决定了这一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二、资产阶级的变化 资产阶级或者说资本家阶级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基本阶级,是控制、剥削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统治阶级。它的基本构成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科技革命的进步推动下发生了新的变化,资产阶级内部涌现出一些新的阶层,使它的成分趋于复杂化。 第一,垄断资本集团。 在资本主义国家,垄断集团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却掌握着社会经济权力,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政治、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占据着统治地位。垄断资本集团的主体是资本主义大企业。这些大企业遍布工业、商业、金融业、保险业等部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随着垄断资本集团的财富日益积聚和集中,投资规模也日益扩大,其组织规模和组织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庞大的和多部分的混合联合公司和跨国公司的出现,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宰,它们集中了社会资本的绝大部分,控制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在大多数物质生产领域进行垄断统治,并依靠其垄断势力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因此,垄断资本集团是现代资产阶级中最有势力的群体。 第二,中、小资本集团。 中、小资本集团的人数虽然远远超过垄断资本集团的人数,但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却远远低于垄断资本集团。中、小资本集团主要分布在三大领域:一是在现代化大生产中通过专业化分工而产生的企业;二是因大公司调整而放弃或尚未顾及的领域;三是从事传统小生产的领域。其中尤以第一种领域居多。中、小资本集团的主体一般为非垄断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小资本家中的绝大多数为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合一的职能资本家。中、小资本集团作为现代资本家阶级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阶级利益上与雇佣劳动者阶级是直接对立的;但是,由于他们资本有限,经济实力较差,在发展上具有脆弱性和内在限制性,因而他们既有依附于垄断资本集团的一面,但也有受到垄断资本集团利用、控制和盘剥的一面。 第三,食利者阶层。 食利者阶层就是那些靠利息和股息为生,并不断增值资本的货币资本家。他们只关心获取股息和投入资本所得的利息。他们与生产相脱离,不劳而获,过着豪华、奢侈和糜烂的生活。在战后短短的几十年间,食利者阶层的发展速度相当快,绝对量不断增加。在资产的构成中,股票和金融债券的比例超过了三分之二,而不动产部分仅占四分之一。 第四,经营者阶层。 经营者阶层是指那些担任总经理、董事长、经理、经纪人和代理人等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集团。这个阶层的出现是战后在科技革命迅速发展的基础上,由资本所有权与资本管理权的分离而引起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但由于他们和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享有优厚的薪金和职务津贴、企业董事的年度利润分配额等,因而他们的个人收入、职务升降等都与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相关;由于他们在企业中控制企业决策,组织和指挥生产,控制人事调整,处理劳资纠纷,因而具有控制企业的实际权力,行使的是“职能资本家”的职能。可见,“经营者阶层有其自己的特殊利益,然而它不是一个阶级,因为在对待生产资料方面,不存在不同于资本家的立场,相反,经营者代表这个阶级积极参加生产资料的管理。可以这样说,经营者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体系中所执行的职能本身,就决定他们是属于资本家阶级。”[4] 第五,领导者阶层。 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代表就是领导者阶层,即那些拥有高级行政权力和政治权力的统治集团,包括政府高级官员、资产阶级政党的上层人物等。这些人一般出身于资产阶级,受过系统的资产阶级教育,掌握了“统治的科学和管理国家的艺术”,在西方被称为“政治精英”。他们大多拥有财团背景,代表着资产阶级中的某一派别或某些垄断集团的利益。他们基本上是从一个集团转到另一个集团,“今天是部长,明天是银行家;今天是银行家,明天是部长”[5]。尽管如此,领导者阶层还是代表整个资本家阶级统治利益的。 资本家阶级构成的五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反映出它的变化特点:其一,内部结构出现多层次化复杂化。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国家垄断资本的形成和发展,在资产阶级中产生了新的社会集团,如垄断资本集团、国私共有的垄断资本集团等。由于资产阶级与国家政权的结合,在资产阶级中产生了所谓的“政治精英”、“技术官僚”阶层;由于资本所有权和资本管理权的分离,在资产阶级中产生新的经理阶层等。其二,内部的流动性增强。在资产阶级内部,一般而言,垄断资本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其他阶层则处于不断流动状态。由于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原因,资产阶级各集团之间人员发生了频繁的流动;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引起的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发生了资产阶级个人在产业之间的流动。 三、工人阶级的变化 工人阶级也就是现代雇佣劳动者,他们是与现代资本家阶级根本对立的阶级,是“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6]。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定义,现代雇佣工人阶级既包括体力劳动者阶级,也包括脑力劳动者阶级。并非近年来西方某些学者认为的那样,把工人阶级仅仅理解为是体力劳动者阶级。经过最近几十年的发展,现代雇佣工人阶级具有了不同于战前的构成。 第一,体力劳动工人,即蓝领工人。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工业生产中自动化和现代化设备的广泛采用,体力劳动工人的比重在总体上日益下降,且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耗费体力的劳动者,而扩展到在生产自动线上从事单调的和节奏紧张的劳动的新型体力劳动者,即专业工人。从产业的分布来看,传统产业如钢铁、煤炭、机械等产业中体力劳动工人日趋减少,相反,迅速发展的第三产业中服务性行业,却集中了大量的体力劳动工人,如清洁工人、搬运工人、邮政工人、医院辅助工人等。 第二,脑力劳动工人和脑体双重劳动工人。资本主义工业专业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对从事生产的工人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部分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不再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是以监督者、调节者和操作者的身份参加生产过程。他们中既有从事脑力劳动的熟练和半熟练工人,也有从事脑体双重劳动的熟练和半熟练工人,如监视工人、操作工人、维修工人、多能技工、绘图员、调度员等。这些受过教育和培训、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工人,代表了资本主义国家新兴工业的生产力,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的中坚力量,被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称为“新工人阶级”。 第三,普通工程师和技术员。普通工程师和技术员是受雇于资本家阶级的、没有生产资料、靠出卖自己的技能为生的劳动者。在企业中,他们虽然能够更多地使用自己的智力劳动,间接地参加生产过程,获得较好的就业条件和较高的工资收入,但是,他们没有任何经济特权,也没有任何管理特权,从事的只是常规性的、技术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作为资本家阶级的雇佣劳动者,他们时刻都会因为经济形势的变化而遭到失业的威胁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威胁。他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同体力劳动工人、脑力劳动工人和脑体双重劳动工人一样,有着共同的利益要求。 第四,普通职员和低级行政管理人员。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发展,使得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普通职员和低级行政管理人员迅速增加,这些人有低级公务员、出纳、实验员、护士、小学教员等。他们是没有生产资料的、靠出卖自己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为生的、受雇主和高中级管理者指挥的、处于绝对服从地位的雇佣劳动者。他们在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条件下,被迫从事一般办事员和行政命令执行者的职能,成为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牺牲品。这部分人的工作条件、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决定了他们在社会分工和科层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远离高层决策层次,升迁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工人阶级的阶级结构变化具有扩大化、脑力劳动化及多层次化的特点。 四、中间阶层的变化 中间阶层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是“处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社会中间阶层”[7],它们既不属于资产阶级,也不属于工人阶级,而是游离于二者之间的、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如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但却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中间阶层的成分相当庞杂,包括了许多互不相干的、在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中占有独特地位的社会集团,因而这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 中间阶层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老中间阶层”,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就已经存在的社会集团;一是“新中间阶层”,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新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社会集团。 “老中间阶层”主要包括小企业主、小农场主、小商人、手工业者、小食利者和自由职业者六种成分。“新中间阶层”是相对于“老中间阶层”而言的。它的发生、发展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中间阶层结构变化的重要现象。二者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老中间阶层”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它的地位是介于较大资本家(商人和工业家)即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或产业工人阶级之间,这种地位就决定了它的特性……因此,这个阶级永远摇摆在两者之间:一方面希望跻身于较富有的阶级行列,一方面惧怕堕入无产者甚至乞丐的境地”[8];而“新中间阶层”的特征则表现为他们虽不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但却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的控制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资本职能和总体工人职能,因此,从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上看,有些西方学者称之为“一种特殊的无产阶级”。 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中,中间阶层是最复杂和最多层次化的阶层,它不仅包括“老中间阶层”和“新中间阶层”,而且在“老”和“新”的中间阶层中还包括了许多互不相干的社会集团和群体。 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整个社会的基本阶级依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从长远的观点看,中间阶层依然是趋于分化,他们不可能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阶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25页。 [2]《列宁选集》第4卷,第11页。 [3]《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3页。 [4]张雷声著:《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及其历史走向》,21世纪社会主义丛书,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132页。 [5]《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336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0页摘要

结合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原理谈谈社会主义改革的必要性

安师院的不 = =

为什么说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因为矛盾相互对立而统一。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

另一方面正如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我们在经济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越来越凸显、越来越强烈。 如果不正视这一问题,社会矛盾就会越积累越多、越来越复杂。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时机也日渐成熟。 还有一点,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的一些需求得不到满足,决不仅仅是物质不丰富即生产力层面的问题,而往往是生产关系甚至是上层建筑方面的问题,是属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这“五位一体建设”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新的表述,准确地表达了人们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都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希冀。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它们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那社会的g点矛盾是什么?他们记点内容就是通过文明的建设

如何理解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发展的动力

第一,社会基本矛盾的含义.社会基本矛盾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 第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是两对矛盾,三个方面,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对于上层建筑来说是经济基础,对于生产力而言它是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便同生产关系发生冲突,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随着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革,整个上层建筑或快或慢地也要发生变革,社会就将由一种形态或制度发展到另一种形态或制度.由此可见,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根本动力.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首先,它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然后利用政权的杠杆建立起来的.其次,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再次,它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基本上是适应的,因而使生产力获得解放,社会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也有矛盾.不过这种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来加以解决.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事后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还是生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是我们的最基本矛盾。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1.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它决定着社会的性质与面貌,其变革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变革和更替。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变化发展,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3)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表明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这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1)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义经济基础:指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指一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以及该社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社会意识形态。(2)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决定社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社会意识形态。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它们的基本内容又是什么?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社会基本矛盾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新的重要范畴,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全面地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线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涵义】含义:所谓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一般过程,作过经典式的表述。列宁继承和发挥了马克思的思想,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等著作中,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历史特点,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原理,曾作过精辟的论述。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这一科学概念,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释义】社会基本矛盾就是指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根本的推动作用的矛盾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特点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还是基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特点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还是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特点是什么是社会主义,而不是什么适应不适应的问题.

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毛概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以中国实践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  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简介: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制约社会其他矛盾及其运动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即改变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稳定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改革其具体形式。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一般过程,作过经典式的表述。列宁继承和发挥了马克思的思想,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等著作中,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历史特点,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关系的原理,曾作过精辟的论述。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这一科学概念,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运用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分析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和重大意义?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 没有东西是不变的 只有变式不变的 不变就不不适应 不适应就会被淘汰

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旧时代发生冲突的矛盾。所谓社会基本矛盾是指在社会这个有机体的无数矛盾中,起着本源的总制动作用的那个矛盾,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的制约社会其他矛盾及其运动的矛盾,即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即改变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稳定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改革其具体形式。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他以中国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  第一,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第二,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它们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  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不需要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采取剧烈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它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  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也u200d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又能对经济基础起到能动的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需要的时候,它就会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当它不适合经济基础需要的时候,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已迈出了重大步伐,但当前在上层建筑中仍存在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如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等。如果不改革,这些方面就会不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并进而压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不断地对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环节与方面进行改革,并在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加快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建议,强调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我国上层建筑中那些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以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它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第二,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不是对抗性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的解决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第四,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状况和性质的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分析了中国的社会矛盾。指出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为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 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推进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把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途径是发展生产,为此,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第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如何正确处理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是什么?

答:社会基本矛盾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1)客观依据: ①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生产关 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 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② 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 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 革,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冶也 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 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重要意义: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 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所 有问题的关键, 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 人的全面发展。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 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道路, 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 规范化工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 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论述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人类社会是一个由许多矛盾构成的复杂矛盾体系,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2)这两对矛盾的相互作用,推动着矛盾的不断解决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再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必须借助于新的上层建筑的力量,才能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和新经济基础的形成,从而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社会向前发展. (3)这两对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从较低级向较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最终动因.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便引起生产关系的相应变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又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新的上层建筑的建立,保证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从而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生产力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4)这两对基本矛盾之间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又在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基本适合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向更高阶段发展.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推动的结果. 雅虎知识堂有人回答过了.

如何理解社会基本矛盾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社会的基本矛盾, 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它们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什么是社会基本矛盾?

社会基本矛盾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1)客观依据: ①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当生产关 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 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② 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 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 革,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冶也 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 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 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重要意义: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 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坚持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所 有问题的关键, 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 人的全面发展。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 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道路, 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 规范化工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 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是什么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规律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构成社会基本矛盾的因素有哪些?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1、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形态不断进步,就是这两种矛盾互相作用的结果,社会形态在矛盾中进步,在解决矛盾中完善。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新的重要范畴,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全面地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变化的基本线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2、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或者叫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就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下面以封建社会解体到资本主义社会过度为例,介绍一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发展壮大,文艺复兴运动使得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随后开始了圈地运动和海外的殖民掠夺,即有了国内生产空间,又有了海外殖民地市场。这个时候,封建主义生产关系明显的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制度下既不允许社会化大生产,又要设法镇压新兴资产阶级的兴起;旧的封建上层建筑明显不适合经济的发展,旧的经济基础也面临破产。于是资产阶级革命在欧洲开始了,革命成功后,就建立起新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上层建筑,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建立了牢固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说明我国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又能对经济基础起到能动的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需要的时候,它就会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当它不适合经济基础需要的时候,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已迈出了重大步伐,但当前在上层建筑中仍存在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如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等。如果不改革,这些方面就会不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并进而压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不断地对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环节与方面进行改革,并在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加快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建议,强调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我国上层建筑中那些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以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什么说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人类社会是一个由许多矛盾构成的复杂矛盾体系,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2)这两对矛盾的相互作用,推动着矛盾的不断解决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再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必须借助于新的上层建筑的力量,才能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和新经济基础的形成,从而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社会向前发展。(3)这两对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从较低级向较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最终动因。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便引起生产关系的相应变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又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新的上层建筑的建立,保证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从而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生产力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4)这两对基本矛盾之间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又在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基本适合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向更高阶段发展。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推动的结果。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什么?为什么

人满为患

什么是社会基本矛盾,其主要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途径就是,大力发展教育,提高高科技的运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什么是社会基本矛盾原理?

说不好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分析深化改革的客观依据与重要意义,请举事例说明

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新时期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精准把握,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全面深化改革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试论述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社会基本矛盾指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并贯穿于每一社会形态的始终.其它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受社会基本矛盾的规定或影响.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1)人类社会是一个由许多矛盾构成的复杂矛盾体系,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2)这两对矛盾的相互作用,推动着矛盾的不断解决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决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再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必须借助于新的上层建筑的力量,才能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和新经济基础的形成,从而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使社会向前发展.   (3)这两对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从较低级向较高级的社会形态发展.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最终动因.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便引起生产关系的相应变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又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新的上层建筑的建立,保证了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从而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生产力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4)这两对基本矛盾之间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又在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基本适合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向更高阶段发展.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推动的结果.

如何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说明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过程不可逆的?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形态不断进步,就是这两种矛盾互相作用的结果,社会形态在矛盾中进步,在解决矛盾中完善。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新的重要范畴,它对人们从总体上考察社会历史。

为什么说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因为社会基本矛盾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根本的推动作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或者叫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就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封建社会末期,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发展壮大,文艺复兴运动使得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随后开始了圈地运动和海外的殖民掠夺,即有了国内生产空间,又有了海外殖民地市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1、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基本矛盾。2、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是在任何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原理说明社会形态不可逆的原因?

首先要明确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决定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所以在基本矛盾的运动中,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不断的发展是不可逆的

准确把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规定社会的性质和基本结构,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两对基本矛盾包含着3个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们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的历史归根到底就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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