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合同

阅读 / 问答 / 标签

演出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是。演出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即为诺成合同。演艺经纪合同从其法律特征上看,属于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定金合同不是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说,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违约是要付出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实践合同各是什么意思?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诺成合同是什么

问题一:什么是诺成合同 苗自成律师你这个分类不靠谱。单务和双务对应,诺成和实践对应。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金融机构则属于诺成合同。借贷合同均是双务合同 问题二:什么是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答: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 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问题三:如何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关键在于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具体来说诺成合同是一经双方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而实践合同除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础需要双方付诸一定的行为合同才可成立。大部分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只有少部分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赠与合同 问题四: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什么意思? 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户保险合同、赠与合同。 2、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包括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表现。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3、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民间借款合同。 问题五:什么叫要式合同?什么叫诺成合同?金融机构借款为什么属于诺成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问题六:哪些是实践合同哪些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借用合同、民间的借贷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寄存合同合同等属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运输合同的理解有争议。但基本认为应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的理解有争议。学术界有认为,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而将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问题七:借款合同 属于 诺成合同吗 一般讲属于诺成。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合同法规定,个人间的借款自款项交付时生效 问题八: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分别是什么意思? 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 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 不要式合同 口头合同 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问题九: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诺成合同,即一诺既成的合同。即双方对合同的主要事项协商一致,即合同成立,如无其他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即一般情况下,诺成性合同可看作双方协商一致即生效的合同),而不管合同约定下的事项是否得到实践。实践性合同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即使签订了文字性的合同书,但是只要合同下的事项没有实践,该合同也没有成立,更别说是生效了。现行合同法下,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少之又少,比较典型的实践性合同有,以物抵债合同(即双方约定,金钱债务以物偿,只有到了欠钱的人真正把东西抵给了债主的时候,以物抵债合同才成立并生效),定金合同(真正给了定金时,定金合同才算成立并生效了),等。

债法中第三人代为清偿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根据《九民纪要》最新的观点是诺成合同。以前认为是实践合同,但现在理论界有所改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马颖秋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这个问题。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 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如下: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什么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具有以下区别:一是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二是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构成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1、主要的区别有:(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3)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诺成合同的类型有哪些诺成合同的类型有以下:1、租赁合同;2、承包合同;3、运输合同;4、技术开发合同;5、仓储合同;6、委托合同;7、纪律合同;8、中介合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举例说明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差别

例子:甲委托乙代理买卖商品,在双方口头或者书面意思表达一致时,合同就产生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这是诺成性合同。又,甲与乙达成运输合同,那么只有当甲将要运输的货物交付给乙时,该运输合同才产生效力。这就是实践合同,其与诺成性合同最大的区别是实践性合同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实践性合同的基础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生效要件的,如果没有交付标的物的,那么合同就不生效。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法律分析: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怎么区分

一、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不同。诺成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是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诺成性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诺成性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法律分析:诺成合同是指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即宣告成立。而实践合同除了需要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够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其余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一般讲属于诺成合同。但个人间的借款合同应属于实践合同。区别: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其余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那就属于诺成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仓储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二)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法律分析: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