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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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状交到检察院哪个部门

法律主观: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 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 立案决定书 》。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3、侦查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4、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 不构成犯罪 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 》《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申诉状格式是怎样

法律分析:刑事申诉状格式如下:首先需要在开头写明申诉人,写明姓名、出生的年月、性别、籍贯、名族或者是住址,工作的单位以及职务等基本的情况。其次需要写上申诉人,在什么时候对于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相关的原因。最后写明申诉人的名字,代书人的名字,具体的年月日,需要附带相关的复印件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申诉状与上诉状

申诉 状与上诉状的异同 上诉状与申诉状的性质、目的相同,都是对原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要求纠正错误。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尽管二者在写作格式上相似): 1.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法院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 2.上诉有时间限制,过期失效;申诉没有时间限制。 3.上诉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状可向原审判的法院或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

刑事申诉状怎么写

刑事申诉书格式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事实与理由(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诉人:代书人:年月日(附:原审________书抄件一份)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九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和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内容叙写。(二)案由和案件来源。(三)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四)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及认定的罪名、处罚条款、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被告人真实姓名、住址无法查清的,应当按其绰号或者自报的姓名、住址制作起诉书,并在起诉书中注明。被告人自报的姓名可能造成损害他人名誉、败坏道德风俗等不良影响的,可以对被告人编号并按编号制作起诉书,并附具被告人的照片,记明足以确定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涉案款物情况,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况。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应当列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并注明证人、鉴定人是否出庭。

申诉状和上诉状的区别

1、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法院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2、上诉有时间限制,过期失效;申诉没有时间限制。3、上诉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状可向原审判的法院或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冤假错案的申诉状

  发生发冤枉的案件就要申述!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冤假错案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许XX,男,现年57岁,汉族,山西省襄汾县人,现住临XX区郭家庄社区向阳路西4巷3号,系XX之父。   我儿XX被指挥盗窃一案,2007年11月20日,广州中院作出(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对XX判处无期徒刑,并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7.5万元,发还广州市商业银行。XX上诉后,广东高院认为,原判认定XX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后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以(2008)穗中刑二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重判,以盗窃罪对XX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追缴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且说明该判决报请最高院核准后生效。因该判决没有如实反映案件事实,认识有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我作为XX之父,特依法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原判没有如实全面反映案件事实。   原判认定,2006年4月21日晚21时许,XX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广州商行自动柜员机杨取款,持自己不具有透支功能,金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准备取款100元,在自动柜员机上无意输入取款1000元,柜员机随即出钞1000元;其银行卡中仍有170余元。此后,XX持银行卡在该自动柜员机取款170次,共计取款17.4万元。   另查明……经检查,发现该自动柜员机在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1000以上取款交易,再取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报文回银行主机报送,但持卡人帐户实际扣款1元。   上述认定基本属实,且足以说明XX的行为根本不涉及盗窃。但申诉人需要说明的是,该事件是发生后,该ATM机生产商广电运通公司与广州商行马上启动了事故处理程序,并向商行赔付了该机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96004万元。2007年11月24日,该公司从公安机关领取被追回的1.8万元。对此广电运通公司在2008年4月28日给广东省高院的复函写得十分清楚。该证据证明,广州商行的财产并未受到任何损失,既不是民事案件的受害人,更不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原判应当如实反映而未反映。   二、广州中院认识有误,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错误。   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银行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因在正常取款时,因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无意提取的,不应视为盗窃。其余170次取款。其银行卡被扣的174元,不应视为盗窃。XX盗窃金额共计17.3826万元……依法应适用死刑或无期徒刑。鉴于XX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窃取金融机 经营资金的手段……对于XX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故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对XX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XX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   申诉人需要指出以下几点:   其一,XX是持卡取款,扣1元付1000元是自动柜员机故障所致,属于银行方面的重大误解,而非XX秘密窃取。广州中院明显是指取为窃,故意偷换概念。其认识不但与其认定的事实相悖,且与案卷所有证据相悖。因为所有证据均证明XX是持卡指令取款。   其二,将取1000元扣1元时多付的999元认为是盗窃,1元不是盗窃,这显然是拿法律当儿戏,且是把社会各界当白痴。   其三,广州商行的损失已由广电运通赔付,还判追缴173826元发还商行,这显然是利用审判权力为银行而抢劫储户。   三、原判程序违法   我国刑法第63条2款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广州中院就是硬要对根本无罪的XX减轻处罚,也应根据该条规定先报最高院核准,再作减轻处罚的判决。但该院却先对XX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再报最高院核准,且注明核准后生效。这明显属于程序违法。   申诉人不禁要问:如果XX当时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必然进入二审程序。那么,究竟是最高院核准后原判生效,还是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判生效?对此,三级法院均无法作出解释。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XX是持储蓄卡按操作程序指令取款,故无论如何曲解也根本不构成盗窃罪。广州商行的经济损失系自动柜员机故障所致,生产商广电运通已全部赔付。该行与XX之间的民事纠纷已经解决。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XX涉嫌盗窃,广州司法机关启动刑事程序违法;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对XX判刑五年程序违法,实体错误。该案确属一起根本不应发生的冤、假、错案。故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依法改判XX之罪。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司法公正,给我家人和社会各界一个应有的说法。   此致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许XX 电话:   代理人:姚XX 电话:   20XX年6月3日

劳动争议申诉状

劳动争议申诉状1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等)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分条列明,要写明所要求的事项和具体数额。   事实与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   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   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申诉状2   申诉人:XXX   性别:女;年龄:24岁;籍贯:XXXXX;现住址:XXXXXXXX。   被诉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XXXXXX;性别:X;职务:总经理。   一、申诉原因: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请求事项:   1、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起,期间周日加班工资2466元及25%经济补偿金616.5元;   2、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的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300元;   3、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1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1150元;   4、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xx年1月工资300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75元;   5、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合计9207.5元的1倍的赔偿金9207.5元;   6、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200元由被诉人承担并支付给申诉人。   三、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申诉人于20xx年11月15日进入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任人事主管一职,公司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休息,周日上班。   申诉人于20xx年11月15日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试用期限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14日,试用期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过后为2300元,(以上内容以劳动合同相符)。   申诉1:   事实:被申诉人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休息,周日上班。   仲裁证据:加班证明:被申诉人全体职工,或根据仲裁程序,由被申诉人提供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的考勤表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的领工资表单(注:工资领表单上有申诉人的亲笔签名),被申诉人电话0760-6213003。   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以外的时间,即为延长工作时间,应视同为加班;   2、根据1995-03-25国务院令第174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发[20xx]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计算。   3、申诉人从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起周日上班时间共计八天,因此得出:   [(20xx元÷20.92天×200%) (20xx元÷20.92天)×4天] [(2300÷20.92天×200%) (2300元÷20.92天)×4天]=2466.5元   申诉2   事实:申诉人于20xx年1月14日接到公司管理人员:XXXX的口头通知,被告之"你入职两个月来,各项工作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的需要,但综合来看,有些方面还是不符合公司目前的工作需要,总的来说,总经理麦总提出,对你的工作还不太满意,现让我代表公司,向你提出结束劳动关系的通知,而且今天下午就办理交接手续"。   仲裁证据:有申诉人与公司管理人员XXX的就此事的交谈录音资料、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劳动合同、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期间的劳动就业证、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工作交接手续的文件。   申诉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被诉人支付申诉人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的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300元;   申诉3   事实:申诉人于20xx年1月14日接到公司管理人员:XXX的口头通知,被告之"你入职两个月来,各项工作基本能满足公司目前的需要,但综合来看,有些方面还是不符合公司目前的工作需要,总的来说,总经理麦总提出,对你的工作还不太满意,现让我代表公司,向你提出结束劳动关系的通知,而且今天下午就办理交接手续"。   证明物件:有申诉人与公司管理人员张正行的就此事的交谈录音、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就业证及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工作交接手续的文件。   申诉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1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1150元。   申诉4   事实:被申诉人于每月15日支付员工上月的工资。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自20xx年12月15日起,申诉人试用期已过,并于20xx年12月15日起依劳动合同约定,可获得2300元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但由于被申诉人给申诉人支付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月14日的报酬依旧按20xx元/月进行支付。被申诉人主张,双方在面试的时候就已说明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后来签订劳动合同为一个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则。   所以被申诉人应依劳动合同约定,向申诉人支付12月15日至20xx年1月14日的工资差额,共计¥300元整。 劳动争议申诉状3   申诉书应写明下列各项:   ①劳动者方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用人单位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②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③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日期,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诉书中对争议事实的叙述必须实事求是,突出主要问题,写明因果关系。   申诉的理由要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   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用语要准确、通俗,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劳动争议申诉状4   仲裁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这是文书的核心,应注意写作技巧和具体运用。   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的争议内容有几项,必须一一列出,漏写了的,不会受理。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诉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   一旦明确为证人,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4)申诉人本人署名或盖章,申诉日期。   写好一份仲裁申诉书并不难,关键是事实要清楚,理由要充分,证据要确凿。   如果员工书写确实有困难,也可以在劳动仲裁部门的指导下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提出仲裁申请的,必须是该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朋友、同事、家属都不能替代申请。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争议事实,有请求仲裁的具体要求和理由。   (4)必须在法定申诉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起诉状 上诉状 申诉状 答辩状的异同

不同程序中

交通事故申诉状

  导语: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在案件中,申诉状可以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申诉。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申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交通事故申诉状范文(一)   申诉人:苗**,男,汉族,1973年7月5日出生,河南省**市李村镇李西村人,电话:135*******.   被申诉人:孙**,男,汉族,1972年7月2日出生,河南省**市轵城镇**村人。   申诉人对**省高速交通警察*支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晋高一9公交认字[2009]第00008号)不服,认为自己一方对事故的发生不应当承担责任。特向**省高速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确认申诉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09年3月29日凌晨3时50分孙迎军驾驶豫U****号及豫U***号挂车,由南向北行驶到二广高速公路835KM+81M处,因未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时,从后面与申诉人驾驶的豫C****号汽车相撞。申诉人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主要理由如下:   一、后车追尾不是申诉人的过错。   作为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注意义务,及时观察路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减速、改变行车道等)保障安全行驶。但本案中,豫UZ***是后车,该车的右前侧与豫C****号车的左后侧相撞,这说明驾驶员****已经看到了前车,但他其没有及时减速,且改变行车道的时机较晚,这才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二、灵石司法鉴定中心交通事故安全技术鉴定书有矛盾。   豫C****号车上路之前,车况是良好的。事故发生后,豫C****号汽车尾部受到了猛烈撞击,损坏十分严重,特别是左侧,已经面目全非,鉴定书和照片也确定了损坏的事实,但却说是事故前已经损坏,这不符合事实。鉴定书中对此也缺少科学的说明和论证,不足以使人信服。   三、退一步说,即便是左右尾灯不符合标准,申诉人也不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因为无论前车还是后车,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均能正常工作。1、“豫U***号大货车的转向、制动及前照灯,事故前均可正常使用”。这些设施设备是专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其正常工作时,驾驶人员就不应当因这些再发生事故。试想,假如这次事故相撞的是一个人,能不能因为人身不会发光而认定负有事故责任!肯定地说,不会因为人身不会发光而承担事故责任,既然不会发光可以不承担事故责任,那本次事故的发生与前车尾灯损坏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前车不需要因为尾灯不会发光而承担事故责任。2、豫C****号车的“反光标识、双闪灯符合标准”,反光标识和双闪灯是汽车本身的专用防撞设施和设备。而尾灯却不是专用的防撞设备。因此,尾灯是否完好,也与本次事故无关,不能因尾灯损坏而判定前车负有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前车专用的"防撞设备(反光标识、双闪灯)良好,能够正常工作,后车的制动、转向和前照灯良好,这次事故的原因不在车况不好,完全是由于后车驾驶员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驾驶不当,未能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所致,因此,豫U****号汽车驾驶员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致   **省高速交通警察支队   申诉人:   关于交通事故申诉状范文(二)   申 诉 人 ,男/女 族,身份证号   住址 。   申请事项:   申诉人因不服 大队于 年 月 日作出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特提请重新认定本次事故责任,请予核准。   事实与理由:   2008年7月17日05时10分,在 市 区 路,”行人甲”被”肇事司机乙”驾驶的黑色“奥迪”牌小客车(车牌号 )在道路中心北侧第一条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撞出,经 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7月17日06时10分死亡。2008年8月15日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诉人认为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事故原因未查明   申诉人认为交警并未查明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交警认为”行人甲”横穿马路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而为什么”行人甲”要横穿马路却未作调查。在本次事故发生之前,”行人甲”曾与其乘坐之出租车的司机发生冲突,并互相殴打追逐,申诉人认为”行人甲”突然横穿马路可能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矛盾有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并未就此查明相关事实,有失公允。   二、事故责任划分错误,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司机乙”存在过错   1.“肇事司机乙”作为机动车辆驾驶人,未尽谨慎驾驶义务   出具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行人甲”横穿马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司机乙”不承担责任。   但驾驶机动车辆为高度危险作业,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注意义务。而非机动车一方相对于机动车方而言是弱势群体,故法律也要求机动车方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以保护非机动车方的利益。在事故发生时,尽管”行人甲”横穿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其行为并不能排除”肇事司机乙”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责任。”肇事司机乙”在道路平直,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未确定前方道路是否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径直通过,导致”行人甲”被撞致死。作为驾驶员的”肇事司机乙”没有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其行为是造成”行人甲”死亡的原因之一,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肇事司机乙”没有与交通事故发生相关的过错行为是错误的。   2.“肇事司机乙”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必要的紧急制动处置措施,致使”行人甲”被撞后严重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其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在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乙”未采取紧急制动的必要处置措施,经交警勘查,现场也没有奥迪车的刹车痕迹,故不难认定在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司机乙”没有采取有利的刹车处置措施,也没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车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致使”行人甲”被撞后,颅脑严重受伤,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交警也核实了”肇事司机乙”驾驶的奥迪车驻车制动不符合国标7258-2004中第7.14.2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肇事司机乙”明知自己的车辆制动不合格,仍驾驶上路,其行为本身就存在过错。   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乙”未立即停车,亦未立即报警   根据事故现场图,奥迪车停止的位置距离”行人甲”倒地的地方有近二十米远的距离,而距离”行人甲”的左脚擦痕的位置有近三十米的距离。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乙”并未立即停车,客观上已经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这起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肇事司机乙”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也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其理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肇事司机乙”在事故发生时未尽谨慎驾驶义务,其驾驶的车辆本身制动不合格,在事故发生时也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事故发生后也未立即停车报警,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而其过错行为与”行人甲”之死存在因果关系,故其应当对”行人甲”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而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为”肇事司机乙”无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三、交通事故认定未进行刹车痕检测和车速检测,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交警在处理事故过程的中没有对肇事车辆进行刹车痕检测和车速检测,以致无法认定在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是否有超速、刹车等违法行为,而在家属质疑为何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时,其也未作任何正面解释,故申诉人认为据此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以”行人甲”横穿马路为由而认定”行人甲”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乙”不负责任,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显失公平。   综上所述,”行人甲”被”肇事司机乙”驾驶机动车撞击致死已是铁的事实。死者”行人甲”年仅26岁,有和睦的家庭,事业有成,还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对于生者可以用钱弥补,但对于死者失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故此依据上述理由,强烈要求撤销原认定书,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核予以认定,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正的认定结论,让死者在天之灵能够得到安慰。   此致   支队   申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申诉状格式及

  大家了解过申诉状书写方法吗?申诉状有民事、刑事以及行政申诉状,以下是民事申诉状格式及范文,请参考!   民事申诉状格式及范文【1】   一、民事申诉状格式   1.首部   (1)标题。   以“民事申诉状”或以“申诉状”作为标题。   (2)民事申诉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写清民事申诉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   (3)案件来源。   写明申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   如:“申诉人因(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2.申诉请求   申诉请求要求明确、具体。   主要写明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3.申诉理由   这是申诉状中的核心部分,要求在说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围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充分阐述提出申诉的理由,实际上是对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驳。   但必须做到事实有据可证,无可辩驳,理由有法可依、无懈可击。   通常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引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驳,并写明请求再审的法律依据。   4.尾部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XX份、物证XX份、书证XX份。   遗嘱纠纷申诉状范文【2】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丁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人员,住X市X区X号楼X单元X室。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于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路XX号。   丁X与于X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服X市X区法院(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高级人民法院(20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特向贵院申诉。   申诉请求:   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及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民五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高级人民法院(20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重审。   具体事实和理由:   我父亲丁X于20XX年离休前曾任XX日报副总编辑、纪委书记等职。   20XX年X月X日通过婚姻介绍所与被申请人于X相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20XX年X月我父亲因胃癌开始住院治疗无效于20XX年X月X日去世。   我父亲住院期间,被申请人于X拒绝到医院陪护,却趁我们在医院里日夜陪护父亲的机会,把我父母名下上百万元的动产非法转移占为己有后逃之夭夭,连追悼会都未露面。   继而,又起诉要求分割我父母留下的房产,结果是,X市X区法院(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在使用证据时有误,造成应当属于申诉人的继承权利丧失。   在上诉、申请再审无果的情况下,现依法提起申诉,请最高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继承权利。   申诉理由如下:   再审理由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原审判决的依据是原告提供的所谓我父亲的代书遗嘱、《见证书》以及司法笔迹鉴定。   但是,这三个判决依据不具备证明力如下:   1.代书遗嘱只有一个代书人,而没有见证人,不符合《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   因没有对被继承人身份进行验证,且舍近求远的事实令人怀疑,还有找律师事务所的熟人和利用替身制作假代书遗嘱的嫌疑,不具备真实性。   2.《见证书》不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字属于无效见证,而且所见证的20XX年X月X日的遗嘱根本就不存在。   与本案认定的遗嘱日期没有关联性、真实性。   有拉见证人凑数的嫌疑。   针对以上两个疑点,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法庭发言中都有“我很想询问一下XX手里那份律师见证遗嘱中的那两位律师的问题是:“去做见证遗嘱的当事人是否符合我父亲的体貌特征”的要求,但是,没有被法庭许可。   再审理由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适用法律错误一:在听说房产的继承过户比赠与过户多交过户费用后,我父亲生前与我们签订了两份房产赠与合同并由XX区XX公证处的《询问笔录》为作证。   临终前还给我们留下了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的规定,原审法庭应该对我们提供的以上书证予以确认。   但是,原审法庭却以各种理由,甚至以不传唤见证人出庭作证等于没有见证人的办法,在判决书中写下了“对于被告提供的20XX年X月X日由XX代书的"遗嘱,因代书人XX及见证人XX均未出庭作证”的理由不予确认。   适用法律错误二:“我们的委托人XXX和X市X区法院(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裁定书都能证明我大姐XX是被告,但是,原审判决书却为了其他目的而把我大姐XX说成是“原告”了。   再审理由三: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因为银行不许任何自然人查其他私人存款的客观原因,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的证据保全申请,但法庭没有依法调查,致使我们无法按反诉数额缴纳反诉费用。   于是,原审判决书仅仅对被继承人的房产进行了分割,而我父母辛劳一生积累的上百万元的动产至今下落不明。   综上所述,一、二审和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在没有查清被继承人立遗嘱的事实和动产数额的情况下,仅仅对被继承人的房产进行分割,致使申诉人在无业和生活极度困苦情况下,承担着“被神经病”的风险过着到处上访的生活u2026u2026   现依法申诉,望贵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丁XX   年 月 日

检察院刑事申诉状

  导语:下面是我收集的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精选范例,欢迎参考。   检察院刑事申诉状范文(一)   申诉人诉被告人周xx、杜xx、蒋xx犯强迫交易罪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00015号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第00015号刑事裁定书),申诉人认为该裁定错误,严重违法,特依法提起申诉,请求贵院行使法律监督,并予以抗诉。   申诉请求:1、撤销(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00015号刑事裁定书;   2、依法追究被申诉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理由:   一、终审法院未依法查明或是刻意回避了案件有关事实。   第00015号刑事裁定书就不予受理的事实,称“邹顺有向法院提交的渝公高不立字「20xx」1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复「20xx」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公安机关对邹顺有控告周xx等人敲诈勒索案不予立案。公安机关未作出不予追究邹顺有控诉周xx等人犯强迫交易罪的书面决定。”,显然未依法查明有关事实,或是刻意回避了案件的有关事实。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9月1日作出的九检刑不立审[20xx]009号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明确载明有以下内容,“邹顺有:关于你指控周xx、杜xx等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案向五分院提出复议,后转至我院,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高新区公安分局已向本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怎么能说“公安机关未作出不予追究邹顺有控诉周xx等人犯强迫交易罪的书面决定”呢?这明显是终审法院为了驳回申诉人的自诉而在专门制造理由。   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即构成犯罪。此罪的"构成根本不论转让价格是否与股份实际价值相当,法条也没有设置其他客观构成要件。申诉人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强迫交易的大量证据,两审法院均未依法对这些证据做出认定或者处理。   即便如两审裁定书所称,强迫交易罪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该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和受理条件,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而不是驳回申诉人的起诉。两审裁定显然适用法律错误,客观上是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纵容了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00015号刑事裁定是错误的裁定,申诉人的申诉也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和204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在此请求贵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上述裁定做出抗诉决定。   申诉人:   二〇xx年x月二十五日   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精选范例(二)   申诉人:王东镇 男 19XX年3月22日生 民族:汉   工作单位:无 身份证编号:21010XXXXX   家庭住址: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电话:8296XX03 625XXX 03 (转) 24907288(转)   申诉人因张虹、王东镇受贿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6]沈刑初字第355号《刑事判决书》和[2005]沈刑监字第15号《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06] 沈刑监字第82号《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2008]沈中立刑监字第35号《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辽立二刑监字第0000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的判决和裁定,现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一、 查清涉案有关人员的退款情况和王长永副总经理证词的真实性,对办案检察官滥用警具之后本人左侧面部神经痉挛的残疾进行司法鉴定,依据事实、新的证据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第九条之规定改判本人和张虹同志无罪;   二、退回不当罚没25万元人民币。

行政诉讼申诉状如何写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申诉状的写法:1、标题写为行政诉讼申诉状;2、开头写好申诉人的基本情况;3、正文内容写好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4、最后写上签名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针对的对象不同,期限限制不同,提出的主体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超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于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怎样写申诉状

申诉状(范本)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______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_______第_____号_____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___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刑事案件申诉状

  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刑事案件申诉状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刑事案件申诉状 篇1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xx)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年 月 日   附:   一、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二、证据材料份   刑事案件申诉状 篇2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_________对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_____________书复印件1份

上诉状和申诉状的区别在哪?

两者区别如下:1,时间限制的不同。上诉状有时间限制,它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而申诉状则没有时间限制。2,提出要求的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3,提出对象的不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法院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扩展资料: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上诉状的特点: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4.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的特点:1.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申诉状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资料,可能由此引起这一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引起这一程序发生。3.申诉状是一种申诉的书面形式,应将申诉的原因和理由写清楚,写充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诉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诉状

请问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标题:仲裁申诉书。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正文应包括:①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②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

向河北省高院刑事申诉应向哪一级法院申诉状

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状。

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民事案件的 申诉 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要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受贿 、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 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民事案件的 申诉 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要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受贿 、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 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申诉状提交进程问谁?

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有异议,提交至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请求给予复查纠正,查询进度可在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服务窗口处查询。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状怎么写

1、写明申诉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被申诉人的基本信息。3、写明对什么案件的申诉。4、写明申诉事项。5、写明事实与理由6、写明人民法院的名称。7、申诉人签名并捺印。8、写明申诉的时间。

申诉状怎么写?

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标题:仲裁申诉书。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应包括: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3、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扩展资料申诉有关注意事项1、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申诉状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资料,可能由此引起这一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引起这一程序发生。3.申诉状是一种申诉的书面形式,应将申诉的原因和理由写清楚,写充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 家属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   申诉人曾某某,出生于1953年12月17日,汉族,中草药医生;电话18373××1698。   申诉人不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2000)涟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诉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该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一、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二天上午,肖某某要回家,被告人曾某某不准许肖某某回家,……强行和肖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该判决书称人民检察院指控,第二天(7月29日)上午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    此处的认定没有证据。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上午肖某某在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公安卷二卷第20页第17行至18行肖某某说7月28日来曾某某家。住了四天,七月三十一日下午才回家。还有公安卷二卷第21页8行,肖某某陈述,“7月28日晚上是通奸;第21页17行肖某某陈述,“7月29日晚上是通奸;第22页12行肖某某陈述7月30日晚上是通奸。证明所谓奸是无中生有,检察院指控7月29日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更是凭空捏造。   法院卷第46页,证人龙少年(肖某某丈夫的哥哥)说一个人要凭良心讲话,他们是通奸,不可能是奸,我们曾经听说肖某某与她的男人李迪清离婚。他证明肖某某是个性开放的女人,她丈夫管不了她。   该判决书经审理查明申诉人“强制侮辱妇女。被告人曾某某曾与被害人肖某某发生多次两性关系。……被告人……拍摄肖某某的裸体照数张,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晚,被告人曾某某将肖某某的裸体照片拿给涟源市荷塘镇建新村肖泳华等村民看,并散布诋毁肖某某的言语”。   拍摄裸体照是肖某某自愿拍摄艺术照。证据在原法院一卷第77页:肖某某1999年7月15日写的字据:“如果李迪清(她丈夫)与人民法院来找自下(麻烦)一切责任由肖某某本人承担”。在原法院一卷第80、81页有肖某某裸体的自然笑盈留影。在公安二卷第11页3行至6行肖某某承认住到7月17日等洗出裸体照片,带走两张才走;肖某某照裸体照的原因是她要表示嫁给申诉人的决心,同意照裸体做为艺术品纪念,并承诺她如违背诺言,自己负法律责任,以字据为证,判决书称“捆绑”、“强迫”没有证据支持。判决书称申诉人把裸体照给肖泳华等人看了,案卷中五个证人只有肖泳华一人证言看到了肖的裸体照片。他称他和李国光二人在一起看了裸体照片,但李国光是肖某某的舅表哥,他的证言称没有看到裸体照片(公安二卷第49页),证明肖泳华的证言是伪证。强制侮辱妇女罪没有事实依据。   申诉人与肖某某自1998年4月开始同居,起初是因为申诉人给她丈夫看病,申诉人的家与肖某某的家距离15公里以上,有时住在她家,多次发生性关系。她丈夫也知道。法院一卷第47页、50页,龙少年、彭菊青证明:申诉人在肖某某家里晚上和她一起睡在他们的床上,她丈夫睡在客厅的凉床上。   1998年12月,肖某某偷了申诉人5000元,申诉人发现后,她承认了并写了欠条(证据在公安二卷52页)。因此申诉人提出与肖某某分手。证据在公安二卷第59页第6行,肖某某的母亲李长娥说:“今年(1999年)正月17日,我女儿肖某某回娘家,我看到她的眼睛突出,脸色很不好,问她为什么,她说曾某某和她分手了”;另一证据再审卷第24页至26页,杨市镇华中村科子组彭谦贤医生证明他在1999年农历正月去申诉人家里抢救肖某某,证明她颈部有绳索勒的印迹(上吊)。   过了三个月,肖某某又来到申诉人家里居住不走,1999年农历5月15日,肖某某在申诉人家里写在申诉人的笔记本上“亲爱的知心人,我不能没有你,我的`梦想成真,不能和你分手”……共五篇(证据在法院卷75页、76页)。   此案完全是个假案,因为肖某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用去申诉人两万多元,特别是1999年肖某某借了申诉人八千元,因不想还钱而诬告申诉人奸和侮辱妇女。   二、申诉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四) 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按照诉讼程序,应该是报案、立案、侦查……,而本案是先侦查,提取证据,然后公安指使肖某某报案。(证据在公安二卷12页、33页。   2、公安二卷53页证明1999年8月6日申诉人被扣押,公安一卷13页拘留证,证明申诉人8月13日被拘留。在拘留之前非法关押申诉人七天。   3、在被拘留之前,8月6日、7日、8日、11日四次审讯申诉人,刑讯逼供。其中8月7日夜里,公安侦查人员刘自国打断了申诉人的两根肋骨。(证据在法院一卷65页荷塘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欧阳诚证明;同卷67页拍片医生毛文辉证明)   为了掩盖刑讯逼供的真相,侦查人员刘自国伪造X光报告单。“胸平片NO1于99年8月12日,而落款日期是8月9日,8月9日不可能看到8月12日的照片(公安二卷68页),因此是明显的伪证。再看99年8月6日开的同样的是NO1号片(公安二卷67页)医生作假胆虚,不敢签名。刘自国造假的目的是证明申诉人的两根肋骨不是他打断的,而是肖某某的的家属在扭送时打断的;公安二卷审讯笔录(第4页,8月7日凌晨二点):    问:你现在哪些地方有伤?   答:没有大的伤,只是身上痛(肌肉痛),没有骨伤。   证明后来断两根肋骨是刑讯逼供打断的。   4、法院再审卷第31页、32页,证人杨娥生(申诉人同母异父的姐姐)、刘付娥(申诉人的表姐)、刘菊生(申诉人一审的辩护人)证明申诉人电话要求家属替他请律师上诉,而法院谎称申诉人不上诉。实质上是不准上诉,剥夺了申诉人的上诉权。   5、申诉人写给肖某某的信,公安提取的是34页(公安二卷第33页),法院卷卷中只有6页,对申诉人有利的部分被公安或者法院隐匿或毁灭。    三、申诉人的申诉经过了指令再审之后又驳回申诉,显然是明知是错案、假案,而拒不认错纠正。   2006年5月18日申诉人向一审法院申诉,涟源法院于9月18日以(2006)涟刑监字第0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申诉。申诉人继续申诉,2007年1月2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娄中监字第256号《答复申诉通知书》称申诉有理,指令涟源法院再审,并下达(2006)娄中监字256-1号《再审决定书》。涟源市人民法院(2007)涟刑再字第01号刑事裁定书“驳回原审被告人曾某某的申诉”。曾某某上诉后,娄底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5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诉人的申诉再次立案,十一月四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8)娄中监字第74号《再审决定书》,决定由本院再审。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2008)娄中刑再终字第4号刑事裁定书又裁定驳回申诉。2010年4月申诉人向湖南省政法委涉法涉诉问题工作组递交申诉状及法院卷宗复印件5本,2010年6月政法委电话通知申诉人申诉有理,故此督办。直接交省高级法院审理。省高级法院拖了八个月,以(2010)湘高法刑监字第0020号驳回申诉。2011年9月21日最高法院受理了申诉人的申诉,2012年申诉人再次到最高法院上访时被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工作组截止访问,并非法“终止”我的申诉权。但公民的申诉权是不可剥夺的,故向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申诉。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曾某某   201x年6月21日

刑事申诉状应该递交哪里

刑事申诉状可以递交到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申诉状的特点

1.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申诉状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资料,可能由此一起这一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一起这一成粗的发生。3.申诉状是一种申诉的书面形式,应将申诉的原因和理由写清楚,写充分。

如何向最高院写申诉状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直接受理一审案件。如果你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一审判决中会告诉你上诉的方式和途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都有一定的审级规定,如果你越级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申诉书与申诉状有什么区别

区别:1、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2、期限限制不同。3、提出的主体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诉状的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民事案件的 申诉 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要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 受贿 、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 诉讼 ,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申诉状怎么写

公安局说案值太小,说不立案,发了个不立案通知书,不服可以在7天内可以申请复议,所以怎么写

国家赔偿申诉状

国家赔偿申诉状申诉人:董某某,女,汉族,19××年8月9日出生,住××市××区××路x号。电话,赔偿义务机关:××市公安局××分局,法定代表人臧××。申诉人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2016】豫××委赔2号国家赔偿决定书,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事项:1、请求赔偿义务机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申请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2、请求赔偿义务机赔偿因侵犯赔偿申请人人身自由赔偿金6591.6元;3、请求赔偿义务机赔偿因非法扣押赔偿申请人财产4667729.10元的利息25,670.10元。事实与理由: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对申诉人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属于违法刑事拘留。按照相关规定,刑事拘留应严格遵守相应的程序,例如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应该予以履行通知手续,但赔偿义务机关并没有履行。按照《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该予以人身自由赔偿。第二,扣押申诉人财产的计息期间计算错误。法院认定赔偿义务机关扣押申诉人财产的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也认定扣押的财产与案件无关。按照《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计息期间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但在生效赔偿决定作出前侵权行为停止的,计算至侵权行为停止时止”的规定,计息期间应该从2012年1月12日起算至2014年1月27日。以上错误,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此致x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人:年月日

刑事案件二审判决生效后不服,父亲可以代替儿子向高院递交申诉书吗?儿子在申诉状上不签字行吗?

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高院申诉,申诉书必须有申诉人本人签字,别人不可代签,法律程序是严正的,不允许有半点不严肃。

民事申诉状怎么写?

根据事实拟写。

近亲属申诉的刑事申诉状

法律主观:刑事申诉 书格式 申诉 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 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律师 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原审________书抄件一份)法律客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三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应当制作 起诉书 。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 身份证 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和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如果是 单位犯罪 ,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 诉讼 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内容叙写。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 (四)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 刑法 条款、犯罪的性质及认定的 罪名 、处罚条款、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 共同犯罪 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被告人真实姓名、住址无法查清的,应当按其绰号或者自报的姓名、住址制作起诉书,并在起诉书中注明。被告人自报的姓名可能造成损害他人名誉、败坏道德风俗等不良影响的,可以对被告人编号并按编号制作起诉书,并附具被告人的照片,记明足以确定被告人面貌、体格、指纹以及其他反映被告人特征的事项。 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 证人 、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涉案款物情况,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况。 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应当列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并注明证人、鉴定人是否出庭。

离婚申诉状怎么写

法律分析:离婚起诉书撰写方式是: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诉状使用的法律程序是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申诉的提出,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可分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行政附带民事申诉状。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说明的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申诉状的分类

申诉状可分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行政附带民事申诉状。

给检察院的民事申诉状

  导语:刑事申诉状是指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下面是我收集的给检察院的民事申诉状范文,欢迎参考。   给检察院的民事申诉状范文(一)   申诉人:郑宝山,男,住朝阳县孙家湾乡十五家子村   被申诉人:郑广雨,男,住朝阳县孙家湾乡十五家子村。   申诉人不服朝阳县人民法院(2005)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因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朝阳县人民法院(2005)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朝阳县人民法院(2005)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认为:“被告(申诉人)于2005年8月4日毁坏原告(被申诉人)堆彻的沙坝,致使2005年8月16日发的洪水将原告两道铁丝石坝部分冲毁、433棵树木及林地冲毁,对此造成的损害被告应负赔偿责任。”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虽然申诉人的确曾将被诉人“堆彻”的沙坝扒开过一个小口,但被申诉人所谓自己“堆彻”的沙坝并不是其合法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那条沙坝的确是被申诉人“堆彻”的,但并不能说明那就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根据这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在河道范围内修筑阻水的堤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就算有人在河道范围内修筑了阻水的堤坝,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将之毁掉而不必承担责任。因为法律并不保护非法财产。试想,如果有谁在国家所有的河道上划一个圈,说圈里边都是我自己的,谁动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是不是很可笑?因为古老的圈有运动早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法律基础!本案的这条沙坝就是这种情况。   其次,被冲毁的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及林地也不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说明被申诉人与村委会有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林地四至之一就是东至河套,想以此说明上述财产是被申诉人合法取得的。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林地的确东至河套,但这并不能说明河道也在承包范围之内。一来河道并不是村委会财产,村委会无权处理;二来四至为东至河套根本就不包括河道,只是河边的林地而已。所以,那些被冲毁的所谓林地并不是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至于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就更是非法财产了。因为这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被申诉人与十五家子村委会的合同约定,“原告堆彻的沙坝”、“原告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及林地”并不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一审法院却错误地认定这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从而导致错误地判决申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朝阳县人民法院(2005)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一审法院错误地认定了本案的事实,也就是将被申诉人的非法财产认定为合法财产,从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判决申诉人承担复原及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合法取得的财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本案被申诉人的前述财产的取得既没有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本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一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做出本案的一审判决,显然是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被冲毁的沙坝、部分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及林地根本不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朝阳县人民法院(2005)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却无视事实,错误地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判决申诉人承担赔偿责任。致使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地损害。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院根据本案的事实及证据,依法抗诉,以使本案得以重新审判。   此致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给检察院的民事申诉状范文(二)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xx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四川省xx县广电大楼。   法定代表人:宋xx,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xx县人民法院于 20xx年6月22日作出的(20xx)xx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8日作出的(20xx)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以“xx广电网络公司有责任对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同时在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为由,判令上诉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审判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为由要xx公司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是否构成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1999年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而一、二审判决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是违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并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事实上,一、二审判决对此既没有也无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显然,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就事実认定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一、二审判决仅凭部分当事人的口说,并无上级有关部门勒令xx公司限期或及时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为判决的依据,就牵强附会地认定同杆枷访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显然其认定的“对同杆架设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这一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而从二审中xx公司主动举出的新证据的来源看,该证据是一审庭审期间,xx县安监局应县政府要求,对电力公司请求撤除同杆架设问题的答复。从该证据的内容可知,即使排除了电力设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设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设即电力设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设也系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经相关部门联合普查并认定为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此类同杆架设也同样不属“限期整改”的对象。何况,本案的同杆架设还不属于此类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设。   其次,一、二审判决以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要xx公司担责,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根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其使用效能的下列行为:u2026u2026(二)移动、损坏传输线路、终端杆、塔桅(杆)及其附属设备、标志物”的规定,本案中,他人在未告知xx公司更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移动广电传输线路即闭路电视线和承载线,依法属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行为,xx公司本身作为被侵权方,其有权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于xx公司何时发现被自己被侵权以及该线路被他人擅自非法移动后是否又造成第三人损害,与xx公司何干?   显然,xx公司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一、二审判决以“你的权利被侵犯了,未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你就有责任”的不合理逻辑,让被侵权的xx公司担责,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权利被侵犯这一事实决不能反过来成为被侵权者担责的理由。   退一步说,闭路电视线本身并不带电,不属高危作业,除非用户投诉闭路电视信号中断,否则xx公司就不应负有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对本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泸州玉宇电力公司,一、二审判决均回避了其存在的另两项违章行为及其一连串违章行为在本案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xx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一、二审判决要xx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根据xx县安办签发的《批复》所查明的事故原因:“电力公司要求村、社组织危改,且施工中,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将电杆固定线与闭路承重线(注:实际为铁丝线)重合并接,且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大路中间,又无绝缘设施,致王世清路过时触电身亡。这是电击死亡的第一间接原因。”从上可知,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违章行为至少有三:其一是电杆固定线与铁丝线重合并接,并未错开;其二是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道路中间,而非路侧。由于现场路窄,造成过往行人与该电杆固定线必然进行接触;其三是未设置绝缘设施,即未按照规定加装隔电子。上述三项违章行为共同作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关。也就是说,上述三项违章行为若能避免一项,则本案悲剧即可避免。而一、二审判决仅认定了其第一项违章行为,回避了第二项和第三项违章行为,更回避了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xx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鉴于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电击致死的,又鉴于玉宇电力公司存在多项违章行为(侵害行为)以及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一、二审判决却仅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一、二审判决认定xx公司有两项“不作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者对比,一、二审判决显失公正。显然,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xx公司作出了错误的裁决。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定提起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实施法律监督。   此 致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状格式

X事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民事申诉状怎么写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而进行申诉,需要提出申诉状。对于申诉人来说,申诉状是表述申诉理由、提出请求的状子。另一方面,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发现判决、裁定的错误的材料来源之一。民事申诉状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标题。标题应直接表明诉状内容的性质,写上"民事申诉状"字样。2、申诉人的自然状况。如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职务等。同时应交待申诉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3、案件判决或裁定的情况。裁判的审级及作出各个裁判的人民法院、时间、案件的编号等应按案件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交待清楚。4、申诉理由和请求。这是申诉状的重点,主要写明原判决或裁定的错误之处及其理由。5、申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最后,由申诉人签名、盖章、并写明具状日期。申诉状的重点部分是申诉理由和诉讼请求。申诉状应针对生效的判决、裁定,写明对全案不服,还是部分不服,是对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服,还是认为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而不服,并阐明自己的理由。然后提出自己申诉请求,包括要求人民法院对该民事案件重新审理,依法对案件予以改判等等。申诉理由是提出请求的前提和基础,请求要基于申诉理由而提出,这部分两个内容要紧密衔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申诉状向哪个法院递交

法律分析:申诉状可以递交到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的条件如下:(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衍生问题:再审适用什么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诉状怎么写

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标题:仲裁申诉书。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应包括: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3、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扩展资料申诉有关注意事项1、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申诉状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资料,可能由此引起这一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引起这一程序发生。3.申诉状是一种申诉的书面形式,应将申诉的原因和理由写清楚,写充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诉状

申诉状格式及范文

  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 裁定 、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 人民法院 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下面是我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申诉状格式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哦!   申诉状格式1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申诉状格式2   法律对民事申诉状的制作没有规定,根据审判实际的需要及民事申诉与民事申请再审的相通之处,民事申诉状的制作可以仿效民事再审申请书。其制作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正文: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首先明确而具体地写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然后针对指出的错误,全面、客观、准确地陈述案件的有关事实,具体列出有关人证、物证、书证以及要害的证据线索;也可以先简要阐述案情,然后依据事实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归结事实的基础上,简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准确,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当,从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请求事项。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民事申诉状时,应注意:   (1)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2)应针对生效裁判的错误予以集中反驳,并引用适当、正确的法律来证明、分析申诉论点,不可无的放矢,论而无据;   (3)请求事项应合法合理。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诉状范文   申诉人:xx,女,现年龄46岁,汉族,农民。住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高兴村一组,身份证号:……,电话:……,系烈属   申诉要求:   一、要求出示吴远胜病历和死亡许可书。   二、解决居民条件。   三、发给独生子女费   事实及理由:   一、申诉人之夫吴xx于19xx年入伍。在黑龙江省xx服军役,三年义务兵期限界满后,该部队领导鉴于吴远胜的`表现,转为自愿兵:19xx年9月部队给申诉人来电报、要申诉人火速赶往部队,称说吴远胜突发疾病,申诉人到部队后,吴远胜已死。部队领导只说因病死亡,从那时起至今20年止,部队一直不给申诉人出示吴远胜的“病历资料”和医院的“死亡证明书”这背后隐藏着什么?申诉难于理解啊?   吴xx不但死因不明,而且亦为按国务院(8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1988年8月1日期施行)第8条(二)歀规定:“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死亡时,按正排职军官的工资标准发给其他家属一次性抚恤金。”部队只给申诉人1000元。符合规定么?   二、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8号)第36条(一)歀规定:”未随军的现役军官,志愿兵的 家属住房困难,家属在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位按本单位双职工作待遇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理部门统筹解决.”   申诉人家里却有60平方米老式穿逗结构,的住房一间,由于吴远胜死后,申诉人要抚养孩子吴明亮,还要侍奉吴远胜的母亲汪世容(现年74岁,烈属),经济十分困难,无钱住房维修,已成危机,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当地政府口头说:“地方财政没钱,你找部队?“申诉人要求给一个能遮风避雨之地即可!   三、吴远胜死时,他儿子吴明亮才只有一岁多,现长成人。继承了父志参了军,但以前的独生子女费,地方政府说:“该部队发给”,申诉人现在仍未在婚,不给军人们脸上抹黑,根据《宪法》第41条(二)歀规定、特向部队领导申诉,请速裁处。   申诉人:烈属xx   20xx年x月x日

什么是申诉状呢?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它们的不同,简单说就是上诉是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诉是对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

什么是申诉状?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申诉状有如下特殊征:(1)申诉状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作的书面申诉。不论这些判决、裁定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判决、裁定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书写申诉状进行申诉。但提出申诉,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申诉状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材料,可能由此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不是说只要递交了申诉状,就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这和上诉状递交之后即可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不同。但是,申诉状毕竟是使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特定机关和国家有关工作售货员得知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无错误的重要材料之一。有权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人员,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不检察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他们根据申诉状等重要材料,如认定确有错误时,法院院长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3)申诉状是一种申诉的书面形式,应将申诉理由写充分。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申诉,由工作售货员如实笔录。使用申诉状的意义和作用:(1)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必须严格执行。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必须维护。这对于维护法律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如果发现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那么,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售货员使用申诉状提出申诉,实事求是地要求纠正错误,也是必要的。因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审判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必须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错误加心改正。旧社会是“官无悔判”的,他们往往会坚持错判。我们社会主义法律机关,则是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对错判必须重新审理,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样做,更有利于维护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严肃性,更能提高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2)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申诉状是运用特殊程序保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文书。用书状申诉的一种形式,是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诉讼权利的体现。这也是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或所认定的事实或运用的法律确有错误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申诉状的结构由六部分组成:(1)名称。应写明“申诉状”三字。(2)申诉人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刑事案件的申诉人是在押的,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是被告的辩护人、亲属或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的关系,并加写被告的基本情况。如果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诉人,还应将对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写明,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3)案由和不服原判决或裁定的情况。应当写清楚申诉人是何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的何字何号的判决或裁定。单位应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4)请求的目的。申诉人应简明概括地把请求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明白地表示出来。不论是刑事不是民事案件,应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要求查处或再审,以纠正原裁判不当之处。(5)申诉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内容要做到:a.摆清事实。应在申诉的事实上求、求实、求准。求全,是指所申诉的事实应是全面的,主要事实的情节要全,对原裁决有影响的次要事实也应列明,使受理的法院对案情的事实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原裁决不是依据全面事实裁判的,经过对照也可以有助于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工作售货员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求实,是指所申诉的事实确属客观实际,不作虚伪的陈述。原裁判所认定恰当之处,应承认其恰当面,不要反驳;原裁判所认定的确实不当,应当用事实加以澄清。如果原裁判所所认定的事实失实,经过对照,也容易比较出来。求准,是指申诉的事实,应在内容和文字上准确无误。如原裁判有不准确之处,也易对照,看出问题。这些都有利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以纠正不当与错误。b.列示证据。为了说明申诉事实的真实性,申诉人应将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即证明人或证人的证言,以使案情真相大白。同时应提供能说明申诉事实的物证或书证,以有利于正确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地认定案件性质。c.法律的适用情况。在申诉状中对法律的适用情况可作两方面说明:如果原裁判所适用的法律不当,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有错误,量刑畸轻畸重,应在申诉状中阐明应是正确适用的法律及其法律条、项。如果原裁判严惩违反诉讼程序,申诉人应在申诉状中陈明正确执行诉讼程序的作法和规定。d.理由充分。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概括申诉的事实要准确,推理的前提要真实,不要用“套话”。二是理由的结论(即请求目的)之间,要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不应是孤立的、脱节的。总之,申诉状要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写的重点。要依事据理,正确申诉,依事举证,反驳错误的裁判。但是任何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服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这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无理缠讼,一再申诉,也是不对的。因缠讼而妨害社会治安和诉讼秩序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6)结尾。有三项内容:申诉状所递交的单位,即写:“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诉人的姓名,签名并盖章;具状日期(年、月、日)。申诉状是当事人针对已生效的有错误的裁判而提出的。要使申诉状递交后能发生审判监督程序,就必须实事求是地、集中全力地说明原裁判的不当之处。因此,在写法上,申诉状主要可采用下列两种写法:(1)证明的方法。它是指摆出恰当的事实,讲出充分的理由,通过论断证实某一主张的正确性。证明的目的是辨别是非,使真相大白。在申诉状中所使用的证明可以有两种:a.实践的证明。即摆出在实践中存在的能说明原裁判不正确的新的事实,并举出新的证据,以证明申诉有据。b.逻辑证明。即在使用正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前提下,通过正确的论证、逻辑的推理,证明申诉有理。使用这种证明方法,要正确地鲜明地建立论点,运用人证、书证、物证、旁证,并加以正确地论证。切忌使用虚假的证据,虚假的证据不仅得不出正确的结论,而且还应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制裁。只要有应当申诉的新的事实,有确实的证据,用证明方法书写申诉状是颇为得力的。(2)反驳的方法。即在申诉状中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不实或论题虚假),这是在申诉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往往和证明的方法结合使用。反驳的具体写法是:a.抓住原裁判的关键性错误,建立反驳的论点,有几处关键错误的就应建立几个论点。b.直接用新的事实与证据作为论点,反驳原裁判中所认定事实或指出其所引用法律的不当。反驳应当是有理有据,论证推理要合乎逻辑。在申诉状中,根据案情事实和诉讼要求,证明的方法和反驳的方法可以并用,也可以侧重其中的一种,但都要做到观点鲜明、关键点突出、证据确凿、论证有力。如此,才有可能达到申诉的目的。此外,申诉状的写法,还有记叙、夹叙夹议等方法。因不是主要的,这里从略。

申诉状怎么写

法律分析:1、写明申诉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被申诉人的基本信息。3、写明对什么案件的申诉。4、写明申诉事项。5、写明事实与理由6、写明人民法院的名称。7、申诉人签名并捺印。8、写明申诉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申诉状使用的法律程序是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可分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行政附带民事申诉状。申诉状人不论有关的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经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但是提出申诉状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申诉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  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要说明的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二、申诉的程序是怎样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的提出和受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仅叙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②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申诉听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书与申诉状有什么区别

区别:1、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2、期限限制不同。3、提出的主体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诉书与申诉状有什么区别

区别:1、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2、期限限制不同。3、提出的主体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诉书和申诉状的区别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申诉状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对申诉状有所了解吧。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申诉状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申诉状范文大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诉状范文 篇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 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   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 正文应包括:①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   ②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3. 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申诉状范文 篇2   申诉人:李x华,男,现年32岁,汉族,籍贯:重庆市人,捕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现服刑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盖米里克监狱四监区。   原一审案号:(1996)深中法刑二初字第xx号   原二审案号:(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   申诉人因抢劫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   申诉人认为:原判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导致量刑过重,申诉人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   申诉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认定方面: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但判决书未予以认定。   两审《提审笔录》均记载申诉人提出的带深圳东州派出所公安人员抓获李海全(当时冒名李海勇)的立功情节。   申诉人当时认识李海全的舅舅,知道他常到舅舅处,就带公安人员到其舅舅处抓他,并告知公安人员李海勇是他弟弟的名字,李海全才是他的真名。   但两审判决书对此均未提及,更没有认定申诉人具有立功情节。   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17日,法释【1998】8号)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这一量刑斟酌情节若得以认定,对申诉人的量刑是意义重大的。   二、诉讼程序方面: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   申诉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才宣告判决,期间1997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施行,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于该款是否适用于二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法释【1997】7号)中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第二审死刑案件。即第一审人民法院已判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本案二审虽然没有开庭审理,但依据二审判决书所载:“本院……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律师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申诉人一、二审均没有委托辩护人,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申诉人无法依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   据此,二审法院没有为申诉人指定辩护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本案中,同案李光华、韩劲松均供述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一审庭审中两人聘请的律师(两辩护人向燕、沈远贵均为四川省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亦将罪责推到申诉人头上,使申诉人的下列申辩苍白无力:   1依据二审判决书,李光华“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一审法院查证不属实”。可见李光华为减轻刑罚,不惜诬告他人,自然也会因此诬告别人是主犯;   2韩劲松因私藏赃物曾被申诉人警告,因而怀恨在心,不排除其诬陷申诉人的可能;   3申诉人仅参与一次抢劫,且是初犯,很难使人相信申诉人是“组织、提议者”。   三、法律适用方面:   1、二审判决适用了《刑法》第十二条,但得出了错误的法律适用结果。   《刑法》第十二条的中心涵义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7年12月31日,法释【1997】12号)第三条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1997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果刑法规定的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与修订前刑法相同的,应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二审判决据此得出适用1979年刑法的结论。   虽然《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法定刑与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法定刑一样,但二审判决却忽略了两部刑法关于主犯的定罪处刑标准不同。   1979年《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主犯,除本法分则已有规定的以外,应当从重处罚。”因而二审判决在对申诉人的判决理由中称:“虽然只抢劫一次,但其在抢劫中系组织、提议者,应从重判处无期徒刑”。   而1997年《刑法》“应当从重处罚”属于法定量刑情节,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规定的34种“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均不包括主犯,只在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因此,二审法院适用1979年刑法是错误的,应适用1997年新刑法。   2、依据1997年《刑法》,二审判决对申诉人的量刑明显畸重。   1按1997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二审判决书认为申诉人为主犯的前提下,申诉人也仅“数额巨大”这一情节符合“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法定刑量刑情节之第四项之后选择项。   依据一、二审判决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申诉人在一些案犯已作过案之后加入,是初犯,不可能是共同犯罪的组织者,申诉人也未伤害过事主,申诉人实际上也没有分得与“组织、提议者”身份相称的赃款。   除去同案韩劲松私藏的价值25000元人民币的劳力士手表一块,申诉人参与的一次共同作案赃款总值只有22259元人民币(47259元-25000元=22259元)。   2二审判决书对申诉人量刑斟酌情节的表述前后矛盾。   判决书前称申诉人“虽然只抢劫一次,但其在抢劫中系组织、提议者,应从重判处无期徒刑”,后又称“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除上诉人程德俊、李光华、韩小文和原审被告人李海全之外,对其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犯抢劫罪可从轻处罚”,但判决书最终判处申诉人无期徒刑,绝不是从轻处罚,而是从重处罚。   综上,申诉人认为(1996)粤高法刑终字第xxxx号判决书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方面均有许多错误,导致对申诉人量刑过重,申诉人在此申请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纠正错误判决。   10年来,申诉人在政府关心教育挽救下,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及他人带来的危害,在服刑改造期间,申诉人能够积极改造,并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在2001年受到减刑鼓励,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7年,2003年又减刑1年6个月。   此时申诉人更渴望人民法院给一个合理的量刑,公平的判决,一个自由、新生的机会!

申诉状上诉状区别

  申述状和上述状的区别会在哪里呢?大家是否清楚知道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申诉状上诉状区别。    申诉状上诉状区别【1】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   它们的不同,简单说就是上诉是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申诉是对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    民事上诉状范本【2】   上诉人(一审被告):魏某某,女,19xx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滨州市**区**办事处**村63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某,女,19xx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市**区渤海五路622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某,男,19xx年4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市**区新华街建行宿舍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20xx年7月4日做出的(20xx)*民二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一)、20xx年7月9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59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20xx年7月10日起至20xx年7月9日止。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法院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法院判决做出的20xx年7月4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5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   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55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   法律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使法益恢复到未被侵害之前的状态。   而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因此而获得法外利益,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收益该房屋,并且直到现在也未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该房屋,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屋租赁费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而一审判决却对此事实予以不顾,做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二)、一审判决曲解法律,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   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本案中,被上诉人高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与魏某某与李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连贯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根源还在于被上诉人高某某的无权转租行为,一审判决不能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假使一审判决正确 ,它也应当在判令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的同时判令被上诉人高某某向上诉人魏某某返还租赁费,这才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因为被上诉人高某某并非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也是一审的被告,而一审判决却回避了这个问题,将原本不可分割的法律关系人为拆解,明显的是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结合***法院(20xx)滨民二初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其并未判决被告高某某承担任何责任,可见一审法院偏袒高某某的行为更加明显,不能叫人心服。   二、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因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本案一审的`立案时间是在20xx年的年8月,而做出判决的时间是在20xx年7月4日,审理期限长达近一年,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而一审判决在20xx年7月4日做出后,直到2009年2月20日才送达给上诉人,整整拖了长达7个月的时间,程序的严重违法,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四款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判决严重的程序违法,导致实体判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希望二审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法法定程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魏某某   二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刑事申诉书范文【3】   申诉人李xx,男,19xx年7月29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 xx县,初中文化,无业,住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   申诉人李xx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19xx年11月12日 (19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事实与理由   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19xx年9月13日以(19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本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原告人医疗费等5000元。   本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上诉,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xx年11 月12日,以(19x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诉人于20xx年3月5日刑满释放。   申诉人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定罪证据不足。   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原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定性不准。   原裁定认定:“……在争执过程中,上诉人李xx猛击被害人张xx左眼部一拳,致张倒地昏迷。”这与案件事实不符。   事实上,被害人与申诉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19xx年1月25日,被害人张xx来申诉人家中讨债,申诉人因生意亏本确实无力偿还,并答应有钱肯定归还。   但张xx在申诉人家中砸家具,申诉人进行阻拦时张xx挥拳就打,申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回了一拳,被害人并非被打后即倒地昏迷,而是跑走了。   以上事实,邻居赵xx、周xx当时都在场,均可以证实。   但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裁定书,对案件起因、被害人有过错这一事实都未加认定。   申诉人认为,申诉人是在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害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二、原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庭审中,检察机关所出示的证人证言自相矛盾,甚至出现同一个证人的两次证言内容自相矛盾的情况。   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情况下采信上述对申诉人不利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值得怀疑。   现场目击证人赵xx、周 xx的证言完全证实了当时被害人砸东西、打申诉人的事实,但法院却毫无理由地不予采信,这样作出的裁决证据不充分。   三、原裁判量刑畸重。   退一步讲,即使申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法院也应当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法院却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上限量刑,显属量刑畸重。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未构成犯罪。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诉,请求撤销原裁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无罪。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   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   2.证人赵xx、周xx住xx市xx镇xx 村6号、8号、11号、13号。   申诉人李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诉状怎么写

问题一:申诉状该怎么写 申诉是一般指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一般都是诉讼时使用的文件,此外大量使用的是劳动仲裁申诉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将劳动争议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文书。受理机构为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下设有劳动局仲裁委。不能直接将争议交法院审理,只有对仲裁不服时才可交法院审理。下面以劳动争议方面的申诉为例,说明申诉书怎么写。 申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 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 正文应包括:①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②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3. 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书要求  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申诉书范文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 诉 人:本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工作地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籍贯、用工性质等)被 诉 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单位地址、邮编等详细情况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此 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副本_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_件; 3.书证___________件。 问题二:申诉状和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是什么呢? 关键看是向哪里递交,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可以叫申诉状也可以叫再审申请书,没有本质区别。 问题三:企业申诉状怎么写 申诉状写法  申诉状是案件中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复查或重新审判时所写的书状。 (一)申诉状的基本写法 申诉状可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 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案由等。标题写明案情性质和文种名称,如“民事申诉状”等。当事人除自诉案件分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外,公诉案件只写申诉人,其基本情况同上诉状。案由主要写明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时何字号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申诉。 2??正文。 包括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两项内容。申诉理由主要是就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量刑、适用法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不当,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根据。申诉请求则是明确具体地提出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者重新审理的请求。 3??尾部。 在正文最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名称,其右下方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诉年月日。 4??附项。 说明一、二审判决副本份数,申诉状副本份数;物证、书证的名称、件数、存放场所;证人姓名、住址等。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申诉理由应力求充分、具体,要有说服力。特别是对于新证据的提出,更加不容忽视。 第二、申诉请求要明确具体,与申诉理由相一致。 第三、申诉状的写作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什么时间都可以提起申诉。 问题四:刑事申诉状怎么写? 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及判决情况充分论证申诉的合法合理性,否则影响效果看。联系律师代写为好。 问题五:欠钱不还诉状怎么写 起 诉 状 原告某某(写明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或职业、住所地、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自然情况)。 被告某某(写法同上,不了解的可不写,但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等一定要写明)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货款人民币XX元整; 2、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写清法律关系存在的具体事实,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具体经过。相关证据及来源,被告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等)如: XX年X月X日,被告某某在原告某某处购(货物名称、数量及金额),被告虽承诺随后付款但一直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才于XX年X月XX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然而时到今日被告仍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予支付。 综上,被告至今仍不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恳请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呈: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附: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一张。 起诉人:某某(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问题六:民事申诉状怎么写 您好!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 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 ,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范文如下: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x纠纷一案,已有xxx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1、xxxx 2、xxxx 事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3、xxxx 综上所述,x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 年 x 月 x 日 问题七:起诉状怎么写 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对于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就必须有诉状。下面就民事诉状的写作方法和要领简单说明。 步骤/方法 1 诉状,是指一方当事人(原告)为维护或者实现自身的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某种诉讼请求,并陈诉有关事实和理由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状,也称民事起诉书,是指民事案件(相对于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原告),为维护或实现自身的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陈诉有关事实和理由的法律文书。 2 诉状在诉讼中的作用和地位。 诉状在诉讼中的作用是“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具有被动性,所以,必须由原告通过提交诉状这一行为来启动诉讼程序。 诉状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纲领性文件”,即诉状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一个第一次接触这个案子的人,看了诉状后就基本能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3 诉状的基本结构。 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 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 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4 诉状的基本格式。 诉状应使用A4纸打印,最好不要涂改。 诉状的标题应使用二号黑体字。 诉状的正文应使用四号宋体字。 诉状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应使用三号宋体加粗。 具状人签名部分和起诉日期部分应留白,以便具状人签署。 5 诉状写作的误区。 1、诉状越详细越好。事实上,好的诉状就是简单的诉状。诉状只要简明扼要地把案件说清楚即可。 2、一个诉状能写很多事,能提很多诉讼请求。对于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讲,一个案子之所以是一个案子,不是看它包含了几个“事”,而是看它是否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只要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内的,提几个诉讼请求都可以。但不是一个法律关系的,即便在一件“事”中,也不能作为一个案子起诉。 6 几种常见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要点。 一、离婚诉状。 1、婚姻基础(认识经过、恋爱时间、家庭情况、家属是否支持);2、登记结婚的时间和登记机关;3、有子女的,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时间;4、婚后感情;5、重要财产的取得。 二、继承案件。 1、被继承人情况;2、继承人情况;3、遗产情况。 END 注意事项 1、诉状是提起诉讼的根本性文书,是诉讼中必须有的文件。 2、在实践中,很多法院的审判任务很重,法官往往都是直接看诉状,然后依照诉状对案件做出一个初步判断。 所以,一份好的诉状能让法官耳目一新,对原告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获得同情分 3、诉状一般按对方“对方当事人人数+2 ”的数量准备。其中的2份......>> 问题八:刑事案件申诉书怎么写 不知道你们这个刑事案件是到哪个阶段了~都可以进行申诉的,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如果还没有判刑的话,建议找个当地的律师,律师介入叮越早对你们越有利~

怎样写申诉状

问题一:怎样写申诉状 申诉状(范本)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___________(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_______第_____号_____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___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问题二:申诉状如何写 1、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2、申诉请求。 3、主要事实及理由。 致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三:如何写起诉状 10分 我给你写一份格式。 问题四:申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 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 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杨某 2006年3月5日 注: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 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被告是法人、 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问题五:申诉状怎么写 申诉书格式范本 申诉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 ,提出申诉。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与 理 由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 原审 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签名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问题六:小学生申诉书怎么写的 尊敬的系领导: 我叫XX,是的xx学生。10月补课时间旷课出去上网被弄了个警告处分曾因之前的我,完全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所以这一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系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问题七:刑事案件申诉书怎么写 不知道你们这个刑事案件是到哪个阶段了~都可以进行申诉的,不会有不好的影响~如果还没有判刑的话,建议找个当地的律师,律师介入叮越早对你们越有利~ 问题八:上诉状怎么写 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书状。其内容和结构为: (一)标题:以“民事上诉状”作标题 (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基本情况 1、上诉人基本情况: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2、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同原告项同 (三)案件来源:写明上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200×年×月×日〔200×〕××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主要写明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审的判决、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应根据原判的错误,简要指出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或诉讼程序不合法之处。 (五)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关键部分,关系到上诉理由是否成立。通常从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搐否合法等方面,对原判的错误进行辩驳。正文结束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特向你院上诉,请依法撤消(或变更)原裁判。” (六)结尾: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上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七)附项: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问题九:写给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诉状是怎样子的格式 【 范 式 】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 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 一、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二、证据材料份 【 范 文 】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平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 案由:××市高级人民法院(××)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 平 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 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 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平呢 ?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平进行拦截和挑衅 , 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 ××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 记。6月19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 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 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拦 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 ×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 罪,应按我国刑法第×××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 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 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问题十:企业申诉状怎么写 申诉状写法  申诉状是案件中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复查或重新审判时所写的书状。 (一)申诉状的基本写法 申诉状可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 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案由等。标题写明案情性质和文种名称,如“民事申诉状”等。当事人除自诉案件分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外,公诉案件只写申诉人,其基本情况同上诉状。案由主要写明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时何字号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申诉。 2??正文。 包括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两项内容。申诉理由主要是就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量刑、适用法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不当,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根据。申诉请求则是明确具体地提出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者重新审理的请求。 3??尾部。 在正文最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名称,其右下方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诉年月日。 4??附项。 说明一、二审判决副本份数,申诉状副本份数;物证、书证的名称、件数、存放场所;证人姓名、住址等。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申诉理由应力求充分、具体,要有说服力。特别是对于新证据的提出,更加不容忽视。 第二、申诉请求要明确具体,与申诉理由相一致。 第三、申诉状的写作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什么时间都可以提起申诉。

上诉状和申诉状的区别在哪?

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异同 上诉状与申诉状的性质、目的相同,都是对原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要求纠正错误。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尽管二者在写作格式上相似):1.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法院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2.上诉有时间限制,过期失效;申诉没有时间限制。3.上诉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状可向原审判的法院或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

纠纷案件民事申诉状

  导语:若对判决不服,可以提交申诉。下面是我收集的纠纷案件民事申诉状范例,欢迎参考。   纠纷案件民事申诉状范例(一)   申诉人(一审原告):姓名 赵xx;性别 女;职业(省略);身份证号(省略);住址:(省略);联系电话:(省略)。   申诉人因诉xx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对xx区人民法院xxx年8月27日作出的(xxx)xx民一(民)初字第675号的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认定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民一(民)初字第675号民事裁定书因违反“民诉法”而无效;撤销此无效的民事裁定书,发回再审。   事实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将xxx年8月27日下午14:30分在该院511法庭开庭的传票于xxx年8月14日送寄邮局快递,8月18日上午9时,此开庭传票又由邮局退回xx区法院。这是本人于xxx年11月7日在xx法院档案室获取的开庭传票信息,送达回证复印件见证了我没有收到开庭传票,没有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主审法官有我的手机号,也未打电话通知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xx法院在开庭传票未送达后,未走公告送达法定程序。   我在8月25日上海法院网开庭公告栏目里检索到我诉上海xx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案子,8月27日下午14:30分在xx法院511法庭开庭。但网上有个前提说明:“以下庭审开庭信息,依法院传票时间为准”。我急得当天上午11点打电话给xx法院总机,要找我的主审法官孙韵清确认。找不到主审法官,我就找值班法官,把未收到传票,代理人又在北京的情况告诉她,被告知“双休日(25、26日)法官是不接电话的。27日(周一)上午可以找到孙法官”。我说来不及了。她说可以请假。8月27日上午8:30我电话找到了孙法官,我问:“今天下午开庭吗?”她说:“是的”。我说:“我没有收到传票”。她说:“快递送到你家没有人”。我说:“你怎么不打电话”。她说:“快递给你打电话没人接”。你看她清楚地知道我没有收到传票,也没有接到电话。当我告诉她:“我来不及了来不了”(她明知我的代理人在北京)。出乎我的意料是:她没有像值班法官说得那样可以请假,而是一句话:“那你要负法律后果”。我气呆了,只说了一句话:“我要投诉你”。孙法官腔调得意地说:“那你就去投诉吧!”。我从xxx年9月2日至xxx年1月27日已写了四份投诉信给法院监察室,法院许伟基院长。并抄送给法院的副院长,民一庭长、民事审监庭的庭长,还有相关上级部门。但至今未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因为1、民事裁定书中“以传票送达方式对原告进行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缺乏证据;2、又是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所以应当依法再审。   此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赵xx   xxx年2月24日   纠纷案件民事申诉状范例(二)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卢xx,男,19xx年6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市镇xx村xx楼3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卢xx,男,19xx年4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市镇xx村十一组xx楼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卢xx,男,19xx年6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市镇xx村十一组xx楼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卢xx,男,19xx年10月20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市镇xx村十一组xx楼x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卢xx,男,19xx年8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市镇xx村十一组xx楼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   案由:申诉人卢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年10月13日作出的(xxx)岩民终字第7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福建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福建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岩民终字第7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并判决驳回被申诉人卢xx、卢xx、卢xx、卢xx的诉讼请求,判决本案的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诉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一、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年10月13日作出的(xxx)岩民终字第7xx号民事判决书(为表述方便,以下简称为“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不正确、判决错误等问题,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1.1错误之一:对本案事实作与xx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表述方便,以下简称为“一审判决”)相同的事实认定。   1.2错误之二:对申诉人在二审阶段提出的,且有利于法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举证,未进行科学分析与客观评判;而草率地以“本院认为,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的要求,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本院不予采信。”   1.3错误之三:对申诉人在《民事上诉状》及二审庭审中提出的异议事实,不进行充分的法庭调查,简单臆断地以“因上诉人对提出的异议事实未举证证明,本院对本案事实作与原审相同的事实认定,并作为二审的事实认定。”进行处理。   1.4错误之四:对申诉人在一审、二审阶段均提出合法怀疑的存在重大疑点的证据——被申诉人在一审提交的xxx年10月18日xx县xx市人民公社xx大队革命生产领导小组盖章的《关于卢x星与卢xx俩人因建房屋发生纠纷事件经大队研究双方协商处理意见如下》【以下简称xxx年“处理意见”】,不进行认真的查明与科学的甄别,导致二审法庭调查流于形式,不但没有纠正一审认定证据和事实的错误,反而再次以二审的“权威”判决巩固了原告提交的虚假证据之证明力,让申诉人无法接受!   1.5错误之五:二审判决在“本院认为,......”一段中的论证说理,违背逻辑,牵强附会,其中“但从xx县xx市镇xx村委会及xx县xx市镇人民政府共同出具的《证明》反映,在xxx年处理意见上所盖的印章等同于现在的u2018xx县xx市镇xx村委会u2019印章”的表述,犯了偷换概念之错误,原“xx县xx市人民公社xx大队革命生产领导小组”印章是否等同于现在的“xx县xx市镇xx村委会”印章,与xxx年“处理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不具有必然因果关系;同时,xx县xx市镇人民政府在《证明》中的盖章签署,只是证明“xx县xx市人民公社xx大队革命生产领导小组”法律地位等同于现在的“xx县xx市镇xx村委会”,而不是证明xxx年“处理意见”内容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xxx年“处理意见”书证上的印章即使真实,也并不能够证明该“处理意见”上所记载的内容与事实是真实的。事实上,用历史的眼光和“三常”(即常识常情常理)逻辑去审查分析xxx年“处理意见”书证本身存在的问题,就足以得出一个简单的判断:   xxx年“处理意见”不真实,因为,历史上根本没有发生xxx年“处理意见”上描述的事情。   答案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被申诉人的父亲卢xx串通xxx年时任大队文书的严xx伪造了这份“处理意见”(严xx与卢xx是亲戚关系,卢xx当时是教师,他们有作案的动机、智商、职便)。   1.6错误之六:举证责任分配错误,显失公平。   本案是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审原告主张“被告侵权、借用、共有(石脚和墙)、影响排水、通风、采光、妨碍等事实的存在”,除了以一份虚假的xxx年“处理意见”作为证据外,无法充分举证。对于原告的举证不利,一审二审均没有要求其补充举证,反而要求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过度举证,这显然有失公平。   1.7错误之七:判决书所表述的“被告翻建粪寮”毫无事实根据,被告的粪寮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财产,至今已上百年(历经六代人),虽然曾经进行过修缮(维修屋檐、检修瓦片),但从未进行翻建,更未动过石脚。   1.8二审对被申诉人所陈述的违背事实且缺乏证据证实的内容,如原告房屋并非老屋拆建而是菜地上新建,砌青砖的目的并非原告所说那样......,也跟一审同样予以采信;更是让申诉人无法让接受。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不存在侵权、借用/共有(石脚和墙)、影响排水/通风/采光、妨碍等事实。   ......   二、一审、二审采信证据主观臆断、断章取义,违背法理与逻辑,其判决不具有合法性。   2.1一审认定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中被申诉人提交的2号证据涉嫌伪造,一审、二审对于申诉人在庭审中的质证和合理分析抗辩意见,不但不审慎甄别,反而断章取义,在判决书上自相矛盾地表述被告(即上诉人、申诉人)的质证意见【见一审判决书,第5页顺数第7-11行,与一审判决书第6页,倒数第1-2行】。   2.2一审过程中,申诉人对被申诉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陈述的违背历史真实、违反逻辑常理(其主张“借用”与“纠纷”等自相矛盾)的理由【见一审判决书,第3-4页,被告卢其水辩称部分内容】,在书面答辩状及庭审答辩、质证、辩论阶段,均提出了明确质疑,要求法庭结合申诉人提交的证据及向当时(xxx年)任xx大队书记卢x育老同志(现居厦门,联系电话1360xxxx952)调查核实了解历史情况后审慎查明。   但没有想到,法庭竟然罔顾事实,偏袒被申诉人一方,拒绝采纳申诉人一方的合理抗辩解释。   2.3一审、二审对涉案证据的分析与认证【见一审判决书,第6-7页;二审判决,第7-8页】不科学,存在采信错误的严重问题。   法律明确规定,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应当按照证据三性原则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认证。   但一审判决,根本未按照法定要求对涉案证据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与认证,存在主观臆断、断章取义、违背逻辑采信证据的严重错误。具体表现在:   ①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被告的质证意见是“认可其真实性,该证据可以反证原告侵权、被告没有侵权的事实。从该证据中“张x连宗地图”⑤-⑥距离4.35米与被告举证第四组“卢xx粪撩与张x连房屋相邻示意图”实际丈量的相邻距离为6.4米,扣除之后相邻距离为2.05,按照双方各50%,其中相邻被告一方的1.025米亦应当属于被告所有。”   但一审判决书以“原告提供的1号证据,经被告质证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予以认定。”   ②对原告提供的2号证据—xxx年“处理意见”。   被告的质证意见是,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认为其形式不合法(按照历史习惯,当时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文书,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红色字体的单位便用签纸,不可能随意在一张不规格的白纸上直接书写;格式不符合证明要求,没有标题);其内容不合法(既然该材料系为处理双方建房屋发生纠纷事件所出具,应当有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大队负责调解处理经办人的签名,应当至少是复写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大队存档一份,但这些都没有。)被告对此从不知情,事实上,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   但一审判决书以“被告质证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来源、形式合法,与本案有关联性,予以认定。”   不知其“来源、形式合法”,有何证据?   ③对原告提供的3号证据。   被告的质证意见是,仅认可该证明上的两枚印章的真实性,对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异议。   但一审判决书以“被告质证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予以认定。”   ④对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   被告的质证意见是,对其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其证明内容有异议,认为该证据应当结合被告提交的第三组照片证据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相邻关系及建筑物现场客观情况。   但一审判决书以“被告质证对其真实性也无异议,予以认定。”   2.4鉴于涉及本案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是——xxx年“处理意见”,该证据为原告(被申诉人)在本案一审中的举证三、大队处理意见材料。   申诉人认为,有必要多费笔墨,再次对该证据——xxx年“处理意见”存在的种种问题,作全面分析论证。   ① 该证据的内容不合法,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确认。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中所表述的“卢x星与卢xx俩人因建房屋发生纠纷事件”的存在。其建房发生纠纷的说法,与四被申诉人在其一审《民事起诉状》中所称“借用”石脚一段,显然自相矛盾。   ②众所周知,“借用”应当以双方协议一致、自愿为前提,所谓的借用关系,在确立之初是不可能存在纠纷的;而该份大队证明所反映的.内容却是先发生纠纷再借用,显然违背逻辑与常理!   根据法律对证据的要求,结合生活经验法则,基于法理,考察历史与现实,申诉人有充分理由,质疑该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具体列举疑点如下:   A、如果是对纠纷的协商处理意见,则必须有纠纷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认可,亦应当有大队经手负责调解人员的签名。   B、如果是协商处理意见,应当是一式三份,即使当时没有打印复印条件,一般习惯做法都用复写纸复写一式几份,纠纷各方应当各持一份,大队存档一份。   但,原告持有的一份原件是手写件,且不是复写件、打印件。也就是说,该书证只有唯一的一份,且在被申诉人手中;如果是唯一的一份,不可能由被申诉人持有,应当在当时的大队革命领导小组保管存档。   C、该材料纸张规格不正常,明显可以看出已被认为裁剪处理。为何要对之裁剪处理?   D、xxx年,被告拆除粪撩拟改建房屋时,原告方谎称相邻地权属有历史字据,字据上有原告父亲卢x星、被告兄长卢x松(已故)、被告本人卢xx三人的签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一字据。   E、发生纠纷后,村委干部卢某xx曾参与调解,多次用胁迫的语言要求被告在原告的该份材料(xxx年“处理意见”)上补签名,如不签名就要告被告上法庭。原告此举,意欲何为?   F、根据该份材料落款处显示的时间为xxx.10.28,被告寻访到当时任xx大队书记卢x育(现居厦门,联系电话1360xxxxxx52)同志,经电话询问,老书记明确表示不知此事。xxx年8月15日,原xxx年任xx村大队革领组长卢x忠同志(联系电话1511xxxx54)亦出具《证明》,证实其在任期间,没有处理过所谓的卢x星与卢xx俩人因建房屋发生纠纷一事。   基于上述分析,对此份存在诸多重大疑点且事关本案真相的证据,法庭有义务查明。但不知何故,法庭不但不进行历史分析、客观分析,不对照公文处理规范要求进行审慎审查,对被告的合理怀疑与分析论证置若罔闻。   2.5一审中,被告提供的3号证据,判决书表述“......予以认定。”被告的该组证据证明内容为:   “1、证明被告原居住房屋遭受严重水灾并危及居住安全的事实。   2、证明涉案纠纷地方属于被告所有。   3、证明原告房屋屋檐过界侵占被告物权的事实(该证据同时用于支持被告反诉原告所主张的事实)。”   但不知为何,判决书认定了该证据,却对证明内容未作任何分析评判。   由此可见,上述证据的分析与认证所存在的明显问题,最终导致了一审判决书第7页-10页中的“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等内容违背客观事实,违背逻辑,违反生活常识,分析判断错误,丧失了司法判决应有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申诉人认为,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本案的一审二审判决,却一错再错,而且犯的是违背常识常情常理的低级错误,这种严重错误的判决,非但没有解决平息双方的争议纠纷,反而在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制造代代相传的恩怨,如不尽快纠正错误,将引发严重的社会后果。   综上所述,申诉人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足以证明贵院作出的(xxx)岩民终字第7xx号民事判决书确有错误,严重侵害申诉人卢xx的合法权益。故,申诉人先给予贵院纠正错误的机会(申诉人保留向中央/省委巡视组、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大等继续控告申诉的权利),敬请贵院领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迅速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严格审查此案,本着尊重事实,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法治xx的良好形象,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