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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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准还是以规划图为准

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地类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的,现状图是什么地类就是什么地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我们主要看这个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按什么性质报批(符合规划是批次,不符合是单独选址),而且规划也不说一般耕地说的是用地分区与管制分区,说的是三区四界

试述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及其评价方法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对整个土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造成某种影响,从而对人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产生某种影响,这种影响产生的效应,谓之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土地资源利用要注重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总和,这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条件,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组完整的准则.生态环境可以作为一种资源,这种资源的所有者是人类全体.任何在地球上的人类工程,任何一种土地利用方式都必然地与人类的生态环境相互交流.一个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际上是生态作为一种资源向项目的投入.许多污染性大的用地项目,在不计其他生态投入的成本时,可能计算出较高的土地利用效果,但考虑到生态投入以后,就要大打折扣了.生态环境作为人类共有的资源,很难像其他的经济资源一样用货币的价值尺度来衡量其投入或损失.在生态环境的定量化并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资源共同的度量标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尚未克服困难的情况下,也影响了对土地利用生态效益指标所作的准确的评价. 一是通过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做出评价.如佟香宁、杨钢桥、周飞、陈爱珠鲍新中等从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构建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效益进行了评价.二是运用数学分析、计算机技术进行定量分析.比较早期的定量研究是罗罡辉等(2003)尝试建立全国主要城市用地效益图.随后,王雨晴等利用改进熵值法构建土地利用效益的协调度评价模型.王筱明、冯达、傅利平等将数据包络分析的理论与模型应用于土地利用效率的评价.王棚宇等运用功效系数法对城市土地利用效益进行评价.这些指标体系或评价方法,指标选用的变量较多,变量间的数学关系较难理解,同时不易操作.

试述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及其评价方法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对整个土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造成某种影响,从而对人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产生某种影响,这种影响产生的效应,谓之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土地资源利用要注重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总和,这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条件,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组完整的准则。生态环境可以作为一种资源,这种资源的所有者是人类全体。任何在地球上的人类工程,任何一种土地利用方式都必然地与人类的生态环境相互交流。一个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际上是生态作为一种资源向项目的投入。许多污染性大的用地项目,在不计其他生态投入的成本时,可能计算出较高的土地利用效果,但考虑到生态投入以后,就要大打折扣了。生态环境作为人类共有的资源,很难像其他的经济资源一样用货币的价值尺度来衡量其投入或损失。在生态环境的定量化并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资源共同的度量标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尚未克服困难的情况下,也影响了对土地利用生态效益指标所作的准确的评价。一是通过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做出评价。如佟香宁、杨钢桥、周飞、陈爱珠鲍新中等从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构建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效益进行了评价。二是运用数学分析、计算机技术进行定量分析。比较早期的定量研究是罗罡辉等(2003)尝试建立全国主要城市用地效益图。随后,王雨晴等利用改进熵值法构建土地利用效益的协调度评价模型。王筱明、冯达、傅利平等将数据包络分析的理论与模型应用于土地利用效率的评价。王棚宇等运用功效系数法对城市土地利用效益进行评价。这些指标体系或评价方法,指标选用的变量较多,变量间的数学关系较难理解,同时不易操作。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 可以报考 土地利用规划专业的公务员岗位吗?

各个地方不一样~所以你需要向你要报的部门咨询~我就是这个专业的~太尴尬的专业啊

基于“3S”技术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三峡库区丰都县生态敏感性分区为例

敖A鳈 刘秀华(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重庆,400715)摘要:本文在介绍“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应用的基础上,以三峡库区丰都县为例,并通过丰都县生态敏感性分区来进一步阐述“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应用,为合理地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有益的参考。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3S”技术;丰都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第2章第7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该法规正式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立为我国的一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往我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多是围绕建设项目进行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在国内仍属空白。当前我国正在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建立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与方法。“3 S”技术指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s,GIS)、遥感(RemoteSensing,RS)和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一体化技术。20 世纪90年代以来,“3 S”技术发展迅速并得到广泛应用。“3 S”技术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信息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原因,过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仅在图件编制等方面采用“3S”的部分技术,离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要求差得很远,因此,规划工作完成后又开始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本文旨在思考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开展时应充分利用“3S”技术,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化水平,充分适应新形势对土地利用规划的需求。1 区域概况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和重庆直辖市版图中心。县境内地貌为一系列褶皱山系构成,长江横贯中部。全县面积2904.07 km2,其中丘陵占 31.7%,低山占 39.4%,中山占28.9%。气候隶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常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热量丰富,立体气候明显,年均气温 18.5℃,年均降水量为 1123.4mm,无霜期为318天,日照时数1311.8 h。丰都县位于长江三峡旅游热线上,旅游发展为先导的经济战略的实施,使全县社会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随着三峡工程的完工,丰都县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地位都将发生重大的变化。由于特定的地质构造和县境内的公路建设、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城镇建设、采石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使区内地质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和破坏,地质环境条件日益恶化,土地利用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时成库后,水体自净能力将大大减弱,易造成泥沙淤积和水体污染,对库区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利的影响。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长江流经境内47km,其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长治久安和整个库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 基于 “3S” 技术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任务是:①调查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分析资源供给状况和环境容量。调查区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分析重要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布、范围和危害;调查区域主要限制资源的供给状况;调查区域环境容量。②分析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分析区域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生态建设工程等土地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③提出有利于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土地利用等条件和特点,提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角度出发,提出合理布局;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及自然、经济、社会条件,提出合理地生态建设原则、标准、目标、用地安排和政策保障建议。基于此,在进行此轮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时,考虑使用生态敏感性分区来合理地规划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期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益的参考。而这一部分的细化主要是通过“3S”技术来实现的,主要包括遥感技术,即多光谱卫星遥感数据、雷达遥感数据、航测遥感数据,全球定位系统与野外实地观测,以及地理信息系统,从而客观、准确地提供土地类型、土地利用、地貌类型、植被覆盖、城镇分布等数据,对规划范围进行生态分区。2.1 基于 “3S” 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空间规划,借助“3S”技术不仅能够进行基本的数据处理工作,而且还能在空间分析模型的支持下,建立土地适宜性评价空间数据模型,辅助编制土地时空最优利用方案。2.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分析模型(1)基于GIS 的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评定土地在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下对确定利用类型适宜状况的过程。通过评价土地单元对不同利用类型的适宜程度,可以明确土地对每一种利用类型的适宜程度及适宜程度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特征,揭示出影响确定利用类型的限制性因子及其限制程度,从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依据。传统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是评价者根据收集到的有关数据,利用自己的经验,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因此,评价结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且评价成果图件均需手工绘制,相关的面积计算、统计分析等工作也费时、费力又容易出现误差,利用GIS技术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可以克服上述问题。借助GIS技术,依据一定的数学模型,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对土地适宜性进行单因素评价和多因素综合评价,实现评价区土地适宜性的分等定级。它具有相关的统计、分析、规划和管理功能,集数据管理、土地评价、办公自动化于一体,有力地促进了土地适宜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现代化。(2)空间预测模型 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战略性,需要较准确地预测一段时间内的土地供需状况。科学的预测模型和方法是进行成功预测的前提。传统预测多选用经济数学模型,如回归、平滑、曲线拟合、灰色预测四大类近20 种。这些模型以行政单元为基本单位,把空间实体看成点状,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偏离。(3)基于 GIS 的土地空间配置模型 利用 GIS 的空间分析功能,可以帮助在空间上最大效益地利用土地资源。有如下准则可以用来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的土地配置:①在满足城市发展的同时,能兼顾到保护优质的农业用地;②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要有合理性,要先开发最具有发展适宜性的土地;③要妥善地解决各种不同用地类型之间的矛盾;④土地开发要有规划,要防止出现零乱的空间布局。上面的最大空间效益准则就是为了要节省土地资源,首先通过土地资源的评价来获得研究地区的农业适宜性以及城市发展适宜性的空间分布情况。土地适宜性的计算考虑了土壤、地形、交通和土地利用等要素,如果不考虑其他制约因素,土地利用方式应该与土地适宜性是一致的。在土地规划中,最常碰到的难题就是如何解决城市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冲突,适合于城市开发的土地往往也是最适合于农业生产。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可以利用GIS来合理地解决城市发展与农田保护的矛盾,这是一个多目标空间决策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可采用Eastman 等提出的一种线性分割的方法。2.1.2 基于 GIS 制定规划方案GIS 支持下的土地规划方案编制具有模型化、定量化、多元化、动态化等特点,编制出来的规划方案更科学。规划方案的确定总是涉及到不同方案的模拟、评价与比较。GIS 可以根据已有信息、规划模型、上轮规划情况等自动生成不同参数条件下的规划方案,采用图形、表格等形式将不同的方案表现出来,并可模拟执行不同方案的结果。值得提出的是,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可持续发展大计,公众参与对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和最终方案的实施都十分重要,有鉴于此,规划方案通过Web GIS、电子地图、虚拟地理环境等可视化手段表达,让不同用户群深入了解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和管理、决策部门可以在GIS等技术支持下进行协同规划。在协同规划环境下,不仅规划方案可视化,而且提供研讨环境,设置修编规划方案的操作工具。2.1.3 编制规划图件按国家有关规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图件成果的基本图件有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城市用地规模图。GIS 具有强大的制图能力,可按照规划方案,输出所需要的图件。由于GIS的制图功能在图形符号、颜色分配等方面与土地利用规划图的要求不适应,因此必须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图的有关规程对GIS的制图模块进行完善,或将相应的制图软件与GIS数据库相连接,从GIS中获取有关的信息进行制图,输出要求的各种规划图件。GIS 和RS 结合可以编制可视化程度更高的图件,遥感数据比地图数据具有更强的现势性和可视性,把遥感数据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背景数据更容易让一般使用图件成果的用户理解规划成果。基于“3S”的土地利用规划还有许多中间成果,这些成果多数以图形形式表达,尽管规程把这些作为必要的成果,但是,它们是土地利用规划重要的资源和依据。GIS 也提供制这些图的工具和符号库,可以方便地编制这些成果。2.2 生态敏感性分区实例为保证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协调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基于“3S”技术,根据景观价值、饮用水保护、坡度和用地使用状况等四项因子(见表1),经单因素图层加权叠加、聚类、数据处理,把丰都县的土地分为最敏感区、敏感区、低敏感区和不敏感区4个类型(图1)。表1 丰都县用地生态敏感性分析图1 丰都县生态敏感性分区2.2.1 最敏感区一般为河流及其影响区和坡度大于 20%、生态价值高的成片林地,主要分布在方斗山东南一带,高家镇、兴义镇地区。该区域对城市开发建设极为敏感,一旦出现破坏性干扰,不仅会影响该区域,而且还会给整个区域生态系统带来严重的后果,属于自然生态系统重点区域。2.2.2 敏感区一般为平缓区域上的林地等,对人类活动敏感性较高,生态恢复难、对维持最敏感区的良好功能及气候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开发时要慎重。它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的中山区域和长江以北的十直镇以及丘陵低山地区的高产田如社坛镇、保合乡等长江西北各镇。2.2.3 低敏感区一般为有荒山灌草林等经济作物分布的区域,能承受一定的人类干扰,但严重干扰会产生水土流失及相关自然灾害,生态恢复慢;低敏感区分布在许多乡镇,但不合理开发很容易向敏感区过渡。2.2.4 不敏感区主要是旱地荒废农田等,能承受一定强度的开发建设,土地可作多种用途开发,主要分布在长江东北以及城区附近。3 结语一段时间以来,落后的土地信息技术手段一直是制约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缺少实时动态信息,不能适时进行土地利用信息变更和规划方案调整。“3S”技术是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想技术支撑手段,并能有效地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参考文献吴次芳,叶艳妹.20 世纪国际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及其新世纪展望[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 (1):15~20张正福.应用遥感技术辅助更新县级土地利用基础图件的方法研究[J].遥感技术与应用,2002,17 (6):381~384李相一,赵继成.遥感技术在我国土地管理中的应用[J].遥感信息,2003 (1):25~27张雅彬,孙在宏,吴长彬.基于GIS 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研究[J].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7 (2):107~110赵俊三,尹鸿俞,杨军等.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法研究[J].矿山测量,2003 (4):7~10王迪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系统分析与框架设计[J].经济地理,2003,23 (6):808~812李满春,陈刚,姚志军等.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J].国土资源遥感,2003 (1):65~69

我国现在农业生产在土地利用方面有什么问题

1、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在现有农业用地中,有相当一部分土地质量不高,存在着自然利用障碍,生产力水平较低。在耕地构成中,中低产田面积较大,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1.3%,多为涝洼地、盐碱地、重度水土流失地、红壤低产地以及次生潜育性水稻土等;林地利用率也较低,林地面积只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5.7%,现有林地面积只占宜林地面积的62%,低于日本的93%、瑞典的94010和德国的97%的水平,单位面积蓄积量和生长量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75%;草地利用面积占可利用面积的57.8%,尽管草地面积数量较大,但优质草地仅占27%,而且生产力远比世界平均水平低,每公顷可利用草地平均生产畜产品还不及美国同等草地的1/27。在广大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短缺和闲置浪费同时存在。由于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土地无法流转等问题的长期积累,造成有人无田可种和有田无人来种的资源配置错位。另外,耕地、园地和林地布局分散,地块零碎。田间道路、沟渠缺乏统一规划,占用大量耕地。耕地区域内嵌有许多其他类型零散用地,致使难以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2、后备耕地资源相对匮乏,开垦难度大中国后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据统计,我国目前有宜农土地后备资源4424万公顷,其中宜耕土地后备资源约988万公顷(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3)。对于人口不断增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来说,后备耕地资源相对不足,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分布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如内蒙古、新疆、宁夏3个自治区的耕地后备资源就占到全国的60%以上。这些地区水资源短缺,风沙大,低温严寒,生态环境脆弱,给土地开发利用带来了很大难度。后备耕地资源质量较差,山地多、平地少,高肥力地少、中等和低肥力地多。在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中,滩涂湿地土地质量高,开发条件好,但这些区域属于生态敏感区域,如开发不当容易引起严重生态问题。3、农地非农化现象明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提高,农村城镇化速度加快,国家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各项建设用地数量急剧增加。加之,一些地区土地管理措施不到位或执行不力,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2001~2008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65.73万公顷,年均减少45.72万公顷。其中,8年间建设占用耕地150.7万公顷。

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遥感调查与土地资源评价

陈有明 杨则东 褚进海 鹿献章 刘同庆 杨佩明(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合肥230001)摘要:本文利用ETM遥感资料,调查了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安徽省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对土地资源利用潜力等作出评价。关键词: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评价;遥感调查土地是宝贵而有限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进行农、林、牧、副、渔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工业、交通、城镇建设等生产部门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人地矛盾日趋突出。因此,采用高技术遥感调查手段,宏观上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快速、经济的调查与评价,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综合规划整治保护土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 土地资源遥感调查方法安徽省土地资源遥感调查属于概查,是以不同地类及相同地类不同时相的遥感图像室内解译,辅以必要的野外验证,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并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在MAPGIS等平台上量算统计各类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计算各项土地利用指数等。1.1 土地类型遥感解译标志安徽省土地利用现状遥感调查主要采用2000年成像的1:10万ETM图像为主要数据源。由于安徽省境内地貌类型复杂,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多样,在八大类一级地类中,为了保证耕地、林地、园地、居民交通用地等重要地类的准确性,对山区坡耕地及城市和其周边地区利用了1986~1999年成像的彩红外航片和黑白航片辅助解译调查。土地利用调查分类原则是依据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制定的《土地利用调查技术规程》采用二级分类,统一编码,一级分8大类,二级分类根据我省用地具体情况和本次遥感调查的可能性,又划分为4类,一、二级地类合并使用,共划分为12个土地类型。各类用地现状ETM图像解译标志见表-1。1.2 细小地物面积折算方法安徽省土地遥感调查信息提取编图,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原则上为2×3=6(mm2),相当于实地面积90亩(1:10万,但实际仍有1238个图斑小于6mm2),也就是说,用1:10万比例尺遥感图像解译限制了细小及一些线状地物上图,不能详尽反映诸如园地、村镇居民点、草地、坑塘、沟渠、河流、公路、铁路、农村道路及田坎等,因此对地类统计值应予折算。按照全省自然地理特征,将全省划分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沿江平面、皖西及皖南山地5个单元,以1:25万、1:10万、1:5万地形图及航遥资料为基础,结合野外调查,确定不同单元细小地类的改正系数,对面积予以折算。表1 ETM图像土地利用分类遥感解译标志2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2.1 土地利用结构经遥感调查统计,安徽省国土总面积为14016595公顷(210248926亩,MapGIS空间分析值,后同),其中,耕地5966237公顷(89493547亩),占土地总面积42.57%;园地341775公顷(5126632亩),占2.44%;林地3381080公顷(50716193亩),占24.12%;牧草地37525公顷(562877亩),占0.27%;居民地及工矿用地1267145公顷(19007175亩),占9.04%;交通用地273850公顷(4107743亩),占1.95%;水域1997815公顷(29967223亩),占14.25%;未利用地751618公顷(11274275亩),占5.36%。土地面积最大的是六安市1843042公顷(27645623亩),最小的是铜陵市106041公顷(1590609亩)。按2001年全省人口计算,人均土地面积为3.32亩,人均占有土地面积最多的是黄山市(9.89亩/人),最少的是淮南市(1.53亩/人),多数城市人均不到3亩。图1 安徽省土地利用结构图2.2 耕地经遥感调查全省耕地总面积为5966237公顷(89493547亩),拥有耕地面积1000万亩左右的城市有滁州市、六安市、阜阳市、宿州市、亳州市,此5城市占有全省耕地面积56.1%,耕地面积最小的为铜陵市(不到40万亩)。按2001年全省总人口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为1.41亩;按农业人口计,人均1.77亩,按农户计,户均6.87亩。按总人口统计的人均土地,各城市间差异较大,若从农业人口人均拥有土地统计数据看,超过全省平均值20%以上的城市仅有滁州、蚌埠、淮北3城市,低于全省平均值20%以上城市有黄山、安庆、铜陵及阜阳市,比较突出的是滁州市,每农业人口为3.21亩,最少的是黄山市,每农业人口1.10亩。总体上看,全省人均耕地还算均衡。耕地分为水田和旱地两类。水田包括灌溉水田和望天田,面积为2562005公顷(38430070亩),占耕地面积的42.94%;旱地面积3404232公顷(51063477亩),占57.06%。从空间上看,旱地主要分布在淮北平原区,占全省旱地面积的75%,其次是江淮丘陵东部的滁州市以及六安市;水田主要分布于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即沿江一带、巢湖周围地区以及江淮之间中部、中西部和东南部,以六安、滁州、巢湖、安庆、宣城、芜湖、马鞍山、合肥等市最为集中,占全省水田面积90%左右。淮北平原区水田面积所占比例较小。2.3 园地园地主要包括茶园、果园、桑园等,全省共有园地341775公顷(5126632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44%。全省人均园地按2001年总人口计为0.08亩。低于平均值50%以上的有合肥、蚌埠、马鞍山等13个城市,高于平均值30%以上的有黄山、池州、宣城3市。最为突出的是黄山市,拥有园地79405公顷(1191077亩),占其土地总面积的8.2%,按农业人口计,人均园地达1.01亩,其次为六安市57134公顷(857014亩),宿州市54685公顷(820272亩),宣城市48052公顷(720782亩),此4个城市占有全省园地总面积70%。而合肥等多个城市人均园地仅0.001亩。图2 安徽省历年人均耕地面积变化图显然,在空间上安徽省园地有分布面广,相对集中的特点,茶园、桑园主要分布在淮河以南的地区,以皖南山区和皖西山区最为集中,果园主要集中在淮北平原区,其中,淮北平原的黄河故道及其泛区等是安徽省水果主要产区。2.4 林地全省共有林地3381080公顷(50716193亩),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迹地、苗圃等,占全省土地总面积24.12%,拥有林地面积最大的是黄山市,为696248公顷(10443714亩),占其土地总面积的71.9%,其次为宣城市629606公顷(9444087亩)、六安市589773公顷(8846599亩)、安庆市561410公顷(8421148亩)、池州市454442公顷(6816636亩),此五城市拥有全省林地总面积的86.7%。从人均拥有量看,各市差异较大,黄山市人均7.11亩,而蚌埠市人均仅0.03亩,两者相差200多倍。总之,林地在空间分布上集中性明显,主要在皖南山区和皖西山区。2.5 牧草地全省拥有牧草地37525公顷(562877亩),包括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仅占全省土地面积0.27%,人均拥有牧草地0.009亩。草地面积最大的有滁州市14835公顷(222530亩)和黄山市13557公顷(203355亩),而蚌埠等城市几乎没有上规模的草地。全省牧草地在空间分布上是高度分散,面积大小不等,小块未能上图的居多,并与农田、林地混杂分布。2.6 居民地及工矿用地全省居民地及工矿用地合计1267145公顷(19007175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9.04%,以2001年末人口计,全省人均0.3亩,据粗略统计乡村人均拥有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略大于全省平均数,城市多小于平均数。居民地及工矿用地占地较大的是六安市140071公顷(2101068亩),最小的是铜陵市11877公顷(178148亩)。大多城市人均占有在0.22~0.32亩之间,仅滁州市偏大(0.458亩)。总之,安徽省不同城市人均拥有居民地及工矿用地比较接近,乡村人均拥有多于城市。2.7 交通用地全省交通用地计273850公顷(4107743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95%,以2001年人口计,人均0.065亩。交通用地最大的是宿州市33805公顷(507077亩),最小是马鞍山市1700公顷(25501亩),人均拥有面积最大的是蚌埠市(0.110亩),最小的为马鞍山市(0.021亩)。总体上看,交通用地北方大于南方,平原大于山地。2.8 水域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等,全省水域面积1997815公顷(29967223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4.25%,以2001年人口计,人均0.474亩。拥有最大水域面积的是安庆市318389公顷(4775828亩),其次是六安市259869公顷(3898033亩),巢湖市218632公顷(3279484亩)、滁州市215787公顷(323680亩)、合肥市152029公顷(2280436亩),此5个城市共拥有全省水域总面积58.3%。人均拥有水域面积最大的是池州市(0.839亩),而淮北市人均仅0.195亩、阜阳市人均0.196亩、亳州市人均0.234亩、宿州市人均0.264亩,都远低于全省平均数。很显然,广阔的安徽淮北平原,水域面积分布无论是总量上,还是人均拥有量上都是很小的。2.9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主要有荒草地、盐碱地、田坎、裸岩(砾)石等,全省未利用地751618公顷(11274275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36%,以2001年末人口计,人均0.18亩。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巢湖市121147公顷(1817203亩)、滁州市105196公顷(1577941亩)、宣城市103497公顷(1552453亩)、六安市93995公顷(1409927亩)、安庆市90748公顷(1361227亩)、池州市87199公顷(1307989亩),此6个城市共拥有全省未利用地80.1%。人均拥有未利用地最大的是池州市(0.85亩),最小是阜阳市(0.01亩)、亳州市(0.01亩)。总体上看北方平原区,未利用地总量和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皖西、皖南、沿江区和江淮区。3 土地资源评价3.1 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安徽省山地、丘陵、岗地、平原相间分布,地貌类型复杂多样,自北而南依次为淮北平原、皖西山地和江淮丘陵、沿江平原、皖南山地丘陵。复杂的地貌格局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类型,主要类型的土地资源分布又相对集中。气候、土壤和植被具有明显的南北过渡特征,使本省的土地利用类型和耕作制度都打上了南北过渡性的烙印。土地的适宜性强,自然生产力较高。这些对安徽省区域农业的专门化生产和综合发展,为选择合适的土地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等创造了良好的、多样的自然环境。安徽省自然地理位置处于南、北的过渡地带,社会经济也处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经济区向西部内陆落后经济区的过渡地带。经济发展必将加速安徽省土地资源的全面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3.2 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及经济效益分析(1)土地垦殖率:即耕地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比,全省垦殖指数为42.57%,总体反映出安徽省土地开发程度和种植业发展程度很高。但各市垦殖指数差异较大,垦殖指数最高的是亳州市,达70.70%,其次是阜阳市、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指数都在60.00%以上,垦殖指数最低的是黄山市,仅占8.90%。(2)土地利用率:即已利用土地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比,全省土地利用率平均94.64%,很显然,安徽省的土地利用程度是很高的,亳州市土地利用率达到99.70%,其他各城市的利用率都处在高值状态,差异不很显著。(3)建设用地率:建设用地率为居民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与土地总面积之比,全省建设用地率也处在较高的水平,平均为10.99%,而且建设用地的增速较大。不同城市建设用地率差异较大,最高的是淮南市,为18.8%,最低的是黄山市,为3.8%,池州市、宣城市指数也很低。(4)土地生产率:单位面积内的国内生产总值,即土地生产率可以概略反映安徽省土地宏观经济效果,全省土地生产率为每公顷23473万元(以2001年产值)。城市间差异较大,最高的是马鞍山市,为81261万元,其次为铜陵、芜湖、淮南及合肥市,都在省平均值的2倍以上,偏低的是池州市、黄山市、六安市,还不到1万元。3.3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几十年来,安徽省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生产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与一些邻近省份比较,农用土地资源生产水平还比较低,部分城市土地生产率不高,土地资源的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当前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土地生产率低、经济效益不高。长期以来,由于过分强调种植业发展,致使安徽省农业产值结构与土地利用结构不相协调,多种类型的土地资源,尤其是山区和水面未得到充分利用,林业和渔业产值与其所占面积构成不相协调。尽管集中了相当人力、物力、财力生产粮食,但由于自然灾害频繁、土地障碍因素多,劳动力素质差,科技投入少等诸多原因,本省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另外,安徽省城镇平均容积率仅为0.3左右,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较粗放,单位面积经济效益较差。(2)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尤以耕地不足为甚,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在全省土地结构中,耕地比重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人均耕地十分有限,以2001年人口计人均耕地仅1.41亩(包括劣质、低产地)。安徽省农耕历史悠久,可垦土地资源的利用已较充分,未利用土地比重较低,且主要分布在偏远山区,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后备耕地资源十分有限,加上安徽省处于工业化初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地、工矿和交通建设等将继续占有大量耕地,耕地形势不容乐观。(3)土地污染问题严重,工业废水、农药污染农田,工业废渣、生活垃圾侵占大片土地,不合理的井下开采又引起地面塌陷,有害气体烟尘的排放形成酸雨,都导致土地资源的破坏。尤其是进入90年代,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但农作物病虫害成灾面积及受灾程度则明显加大,部分地区形成恶性循环。农药对土壤、大气、水体、农作物均造成实质性污染,许多地区的粮食、瓜果、蔬菜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4)水资源分布不均,淮北平原和丘陵地区严重缺水问题未能缓解,严重制约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5)土地权过度分散,几千万农民人人均其田,在当今各国实不多见,乡村土地流转没有放手推进,土地失去其固有的资产、商品属性,也是制约安徽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一个因素。3.4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及对策建议土地资源潜力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可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它包括自然生产潜力和改造利用潜力两个方面。安徽省人多地少,尽管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较好,但总体上看土地质量不高,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因此分析土地资源潜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率,是安徽省土地规划利用方面的根本性战略。3.4.1 耕地土地依靠自然肥力和水、热等自然供给条件所能生产的物质数量,即土地资源自然生产潜力,安徽省还属高值区。淮河以北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河以南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这种优越的气候资源,既适宜于麦类、油菜、午季豆科等喜凉作物的生长,又有利于水稻、棉花等喜温作物的种植。全省土地自然生产力呈由南向北递减的地带性分布规律,几大农业区自然生产潜力(见表2)。表2 安徽省土地资源自然生产潜力分区安徽省土地垦殖系数较大,耕地利用面域上的拓展空间不大,且随着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等生态规划的需要,及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加,耕地面积还将减少。但由于安徽省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生产的自然、经济、技术条件远未使作物达到其生产力的上限。因此,耕地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建议通过以下措施和途径,发掘耕地利用潜力:第一,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主,辅以增肥改土措施,改良中低产田。安徽省以淮北平原宜农地面积最大,中低产田比重大(71%),主要影响因素是灌溉条件和土壤肥力。必须灌排结合,旱涝兼治,发展旱作补充灌溉;增施肥料,尤其是有机肥,调整氮、磷、钾比例,改善施肥结构等。第二,继续推广新技术,大力进行科学种田,科学选种、育种、栽培、施肥、灌溉、除害,迅速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增加农业的各项投入。第三,保护环境,重视农田外部环境的改善,搞好植树造林,四周绿化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建立起良性循环的农田生态系统。第四,调整作物结构,合理轮作,适当提高复种指数。3.4.2 园地园地是茶、桑、果等经济作物的生产用地。本省气候条件优越,地貌、土壤类型复杂多样,适宜茶、桑、果、药材、薄荷等多种经济作物的生产栽培。全省现有各类园地34.18万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2.44%。园地占用耕地较少,立地条件差,80%左右都是在开发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和“四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土壤的肥力、保肥保水性能、灌溉条件都比较差,交通也不便利。在现有园地中,低产园地比重高,占园地总面积56.6%,名、优、特产品所占比例也不大,规模和集约经营水平不高。从安徽省实际情况看,建议:第一,以挖掘潜力为主,改良低产园地,提高产品质量和单产;第二,增加物质、技术投入,加强科学管理,新(扩)建茶、桑、果园等多种经济作物基地;第三,加强土地适宜性研究,逐步扩大名、优、特园地面积,提高名、优、特种属和总量,适应市场需求。另外,全省茶、桑、果、药材等区域布局应力求合理,各大农业区发展应各有侧重。淮北平原是水果、药材、薄荷的主要发展地区,并应积极稳定地发展蚕桑生产;皖西大别山区是茶、桑、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的重要发展区;皖南山地丘陵地区是茶、桑、水果、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的重要基地,也应是安徽省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的主要生产基地;江淮丘陵地区适合水果、薄荷、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栽培;沿江平原地区应重点开发水果、花卉、茶叶等经济作物。3.4.3 林地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不仅具有提供木材和林副产品的直接经济效益,还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旅游保健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入20世纪90年代,安徽林业一直保持着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是全国第四个消灭宜林荒山和基本全面绿化的省份,尤其是平原林业由淮北农区起步,逐步推向江淮丘陵和沿江平原,初步建成全省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构架。无论山区、丘陵、还是平原,森林资源增幅较大并步入良性循环。经调查统计,安徽省现有林地面积3381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12%,人均林地0.8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森林资源的总量仍显不足,林分质量差,林产品没有形成优势,林业产值在经济构成中的比例太小(85年后更是徘徊不前),林业生产力水平与作为南方集体林区重点省份较好的自然条件很不相称。因此建议:第一,提高林地利用率,加速林地改造和抚育,使灌、疏林地尽快成为有林地,加快有林地中的低产林改造;第二,继续作好退耕还林工作,扩大经济林等地面积,并重视零星荒山、荒地开发利用;第三,进一步推进淮北、江淮和沿江等地域非林地造林工程,注重林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第四,树立大农业观点,加大加深非木质资源的开发,实现林业结构的调整。3.4.4 牧草地安徽省草场主要是林(农)间草场和森林破坏后的迹地草场,草场质量较差,许多草场尚处在自然利用阶段,草地生产力低,生产潜力未能挖掘。小部分草地自然放牧,大部分尚未开发利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全省待开发利用的草场面积较大,草地类型多样,牧草资源丰富,草地分布更有利于实现农、牧、林综合发展,成为高效能的大农业生态系统。皖西大别山和皖南山地丘陵,其中以宣郎广丘陵岗地和贵池市草场有较大的开发价值。其他湖滩、沙洲地等也有较好的季节性草场。建议在黄山、贵池等市继续扩大牧草面积;对省内现有草场注重改良,引进优质牧草,提高草场载畜量。在牧业发展总体布局上,逐步解决安徽南、北方草食家畜的结构数量与草场分布不平衡问题,引导地方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3.4.5 可养水面本省气候温和,雨量较充沛,水面广阔,长江、淮河横贯,湖泊众多,池塘棋布,沟渠纵横。2001年全省水产品产量159.94万吨,人均水产品占有量25.3千克,水产品产量增长较快,水产值在经济构成中的比例,近年有较大提升。但我省可养水面资源潜力仍很大,可养水面利用率不高,已养水面中低产水面比重偏高,荒水面面积较大。建议提高可养水面利用率;改造采煤区已稳定了的深层塌陷地成可养水面,多途径扩大可养水面积。另外,在巢湖等水域以发展食草鱼养殖等多种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3.4.6 建设用地安徽省城镇人均综合用地指标比较合理,但增速较快。总体上看,城镇用地中,公共设施和绿化用地普遍不足。城镇(包括乡村)居住用地普遍偏大,是由于一些地方旧城区改造缓慢,小城镇、乡村建筑层较低等原因所致。集镇存在闲置地较多现象。经济开发区存在圈地浪费行为。村庄建设用地80%左右都是宜耕地,且空闲地比例超过村庄用地的10%。乡镇企业占用的耕地绝大多数交通方便,靠近水源,耕性良好,也存在占而未用的土地浪费现象。交通用地近年增速较快,公路和农村道路占地比例较大。合肥、宣城、芜湖等城市城区扩展势头较猛,2000年与1990年两个时相遥感图像所圈合肥建成区面积相差一倍多。但是,建设用地扩大之势不可避免,建设用地潜力的挖掘重在合理规划,减少浪费。总之,安徽省在今后的土地利用上,一是要调整好农业用地结构,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同时,注重生态建设;二是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尤其要挖掘现有城镇用地潜力,充分发挥建设用地供应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着力提升大城镇经济功能,抑制最近几年居住功能的强势膨胀。参考文献[1]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年鉴(2001).《安徽年鉴》社出版社,2001[2]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3]国家技术监督局.土地利用现状地(市)级汇总技术规程[TP1002-93][4]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1993Remote Sensing Investigation of Land Utilization and Land Resources Appraisal in Anhui ProvinceChen Youming, Yang Zedong, Chu Jinhai,Lu Xianzhang, Liu Tongqing, Yang Peiming( Anhui Institute of Geological Survey, Hefei 230001 )Abstract: This article uses the ETM remote sensing material, investigated the Anhui Province land utilization present situation, has analyzed the Anhui Province land utilization structure and the layout, and has made the appraisal to the land resources using the potential.Key words: Land utilization present situation; Land resources appraisal; Remote sensing investigation

什么是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是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即土地详查)之后,由于土地利用状况和权属发生了变化,为保持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的又一次全面调查,全面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图件资料。

中国土地利用现状

大部分的良田都种了房子,原定要种粮食的土地早就已经越过原定的底线了。粮食生产不足部分,一靠进口,二靠所谓的现代农业科技,多用化肥和激素来提高产量,三靠瞒报,用不靠谱的数据来应付所谓的国家粮食预备库存。

什么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亦称土地数量调查。指为查清各种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而进行的调查。它按行政范围可分为全国、省、市(地)、县等几种;按调查的细度和深度,又可分为详查和概查两类。它是一种土地资源普查。

基于IWS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的影像发布系统构建

朱有法 谢德体 骆云中(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重庆,400716)摘要: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使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可视化,基于Windows网络环境的B/S体系结构,整合IIS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和IWS (Image Web Server),建立影像发布系统。系统采用影像网络服务器、ECWP插件等技术,成功地解决了基于浏览器的遥感影像放大、缩小、漫游,以及图幅范围、目标位置信息显示等问题,实现了海量遥感影像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快速传输。关键词:Image Web Server;土地利用;影像发布土地利用动态管理是要求土地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的状况,为政府决策、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管理政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1]。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影像数据具有实时、可视化等特点。传统WebGIS应用,由于系统模块之间一般为紧耦合、造成系统可移植性较差,互操作能力有限,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级的应用需求[2]。建立网络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的影像信息发布系统,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网络化管理,使用户在客户端实现土地数据的操作,如漫游、查询、分析等操作,从而使整个土地部门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分布式管理,使系统资源达到共享、开放,实现土地利用的动态、实时、可视化管理。1 系统目标系统采用影像网络服务器IWS (Image Web Server)实现遥感影像的管理和发布。这是通过Internet/Intranet发送影像数据的专业高性能应用系统,它提供ECWP高性能影像数据流处理(High Performance Streaming Imagery)协议。这个协议为用户远程浏览海量影像提供了一条新的高效率的途径,它允许用户最快的访问任何大小的影像文件,甚至TB级影像[3]。它不同于使用服务器端图像子集选取和解压方式的其他影像数据分布式服务技术,而是直接将压缩的图像传输到客户端的浏览器,由客户端浏览器在本地解压和可视化。传统的图像媒体格式有 BMP、TIFF、GIF、JPEG 等,这些格式的图像要么体积大,要么有失真,而且在网上传输占有较大带宽[4]。由于土地资源利用变化影像信息传输量大,在保证图像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所占用的网络资源,提高数据传输速度。目前采用小波变换和位平面熵编码器生成的ECW和JPEG2000 格式的图像文件具有良好的压缩性能。1.1 更高的压缩率和压缩方式在离散小波变换算法中,图像可以转换为一系列更加有效存储像素模块的“子波”,在相同图像质量下比JPEG有更高的压缩比,而且压缩后的图像显得更细腻平滑,特别适合在互联网和遥感图像传输领域应用;压缩一次,有多种解压方式,可以不需要解压整个文件而抽取各种分辨率、质量、分量或空间区域的图像。1.2 实现渐进传输不像传统的 JPEG 那样由上到下、从左到右一块一块地慢慢传输、显示,而 IWS (Image Web Server)是首先传输图像的轮廓,然后逐步传输图像质量高的数据,接收端就可以根据不同像素精度(位深度)和图像空间分辨率来重构图像,让图像由朦胧到清晰显示。1.3 码流的随机访问和处理允许用户在图像中随机地定义感兴趣区域,使得这一区域的图像质量高于其他图像区域;码流的随机处理允许用户进行旋转、移动、滤波和特征提取等操作。1.4 支持多源影像数据和海量数据快速压缩系统实现对多种数据的管理,包括卫星遥感影像、航空遥感影像等的栅格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详查图、地籍图等矢量数据,各种统计表格、文本说明以及声音、图片等属性数据。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的获取,可以迅速得到几周前甚至几天前的最新更新数据,使用户可以及时更新数据库中的数据。通过数据的融合和挖掘,得到用户感兴趣的支持地理投影的土地信息,数据量可达GB、TB级。2 系统设计2.1 系统的体系结构系统关键技术是以IWS为基础,快速将多源数据复合、通过网络集成多种技术成果和数据,进行准确、连续、动态的管理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使之具有较高的信息服务水平和信息共享能力。对于海量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为了能在浏览器端直接、顺畅、平滑地显示目标影像及其地理信息,考虑现实网络带宽的限制,系统采用ECW、JPEG2000图像压缩技术,基于影像网络服务器IWS (Image Web Server),应用ActiveX插件技术原理,通过在客户端浏览器上安装ECWP插件,以High-performance streaming imagery协议建立起与影像网络服务器IWS (Image Web Server)的联系,然后把取得的数据信息在本地客户端进行解压缩还原处理,实现影像的发布。这种结构既减缓了服务器的运行负担,又提高了数据传输的效率,系统总体结构如图1所示。系统采用 Browser/Server 结构,其优势在于系统简单、功能强大、扩展能力良好等[5]。B/S模式通过Internet进行通信,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B/S开发模式实际上是分布式的C/S结构在Inernet/Intranet上的扩展,即把一个应用对象从功能结构上划分为三部分:数据处理逻辑、业务处理逻辑和显示逻辑。其中Web服务器是显示逻辑的核心,它将信息组织成超文本,通过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和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实现与Browser端的交互;Client端的程序配合相关的应用服务器实现业务处理逻辑;数据处理逻辑由数据库服务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来完成,负责管理对数据库的读写操作。各功能之间通过通用的编程接口(如开放数据互连ODBC等)进行连接。将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影像信息系统纳入B/S结构的框架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网页访问后台数据库信息。Browser端的应用程序都被分割为页面的形式,用户的交互操作是以提交表单等方式来实现的。ASP (Active Serve Page)是一个Web服务器端的开发环境,属于ActiveX技术中的Server端技术,在服务器端解释执行,执行结果产生动态生成的Web页面并送到浏览器。ASP脚本集成于HTML中,容易生成,无需编译或链接即可直接执行。在ASP脚本中可以方便地引用系统组件和ASP的内置组件,还能通过定制ActiveX服务器组件来扩充功能。利用它可以产生和运行动态的、交互的、高性能的Web服务应用程序。图1 系统结构设计2.2 数据库的建立系统设计采用技术成熟的 TCP/IP 网络通信标准,通过 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超文本传输协议)建立客户端与服务器通信。由于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影像是大量目标资料文件不断入库更新的过程,采用SQL server 2000作为实现动态页面的数据支持数据库,这样就可以生成丰富的、实时的、动态的网页显示到客户端浏览器上。对于传统的文件格式,利用动态服务网页(ASP)技术,再考虑到响应速度与系统状况的平衡,采用以文件存储与关系数据库存储相结合的数据存储方法,利用 ActiveX DataObject (ADO)数据访问组件,建立ASP页面脚本应用程序与关系数据库的联系,实现输入/输出的快速响应,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2.3 系统集成遥感图像与矢量数据是组成地理信息系统的两大主要数据源,将两者结合起来统一于WebGIS中是WebGIS发展的必然[6]。在解决主要相关技术的基础上,以集成数据库为核心,对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IIS和IWS无缝连接,研制分类浏览,建立书签、资料评价、用户管理、资料管理、资料上传、资料搜索、发布通知等模块。运用公钥加密算法,结合网络操作系统及SQL Server 2000数据库的安全特性,对影像系统用户进行权限等级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完成总体集成。2.4 系统特点2.4.1 影像传输速度快、占用网络资源少系统首次采用影像网络服务器(IWS)技术,基于远程窄带网络实现了海量遥感影像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实时漫游、缩放及坐标显示;实现IIS与IWS无缝结合,支持的文件类型和信息量不受限制,可以无限扩展;仅仅在服务器端启用IIS服务和IWS服务即可,充分利用客户端系统资源,发挥分布式计算的优势,服务器端系统占用资源少,一般应用无需设置专门的高档服务器;客户端实现零安装、免维护,所有操作都实现网络化,不受地域限制,易于实现相关信息共享,提高目标信息的利用效率;基于开放、成熟技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易于维护,易于扩展,适应性强,易于推广。2.4.2 对海量影像数据实现自动化增量动态归类管理与发布系统采用自动化增量动态归类管理技术,解决了不断扩展的影像信息的类别、层次逻辑关系管理问题,实现了类别的动态自动维护和目标影像的树形结构查询与发布。系统的数据库采用内容动态自动分级的方法,以树状的形式逻辑显示给用户,满足影像信息文件不断增加的需求,并能自动无限扩充。用户还可按照类别进行查找,逐级浏览。3 系统功能实现根据系统的目的和要求,整个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影像信息系统包括数据采集、数据编辑、数据库管理、数据处理、数据输出5个部分,完成土地影像数据的管理、影像数据的处理、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影像系统的维护以网上发布。系统功能如图2。图2 系统功能模块结构图ECW、JPEG2000格式的影像数据是不能直接在浏览器上显示与操控的,从影像服务器上传过来的这类数据必须通过对它进行解压缩、解编码、解量化、小波反变化等一系列处理。为实现ECW、JPEG2000格式图像文件跟浏览器的无缝结合,系统采用ActiveX插件技术,使用一个ECWP插件嵌入到WEB页面中,当用户需要访问ECW、JPEG2000格式图像文件时,浏览器就会下载该插件并自动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上,此插件支持ECWP协议,以此实现客户端与服务器端影像数据的渐进式传输,对客户端影像的浏览和操纵是利用JavaScript脚本语言实现的。在本系统中,主要实现了对影像的放大、缩小、漫游操作,以及经纬度值、图幅范围等地理信息显示等。3.1 土地利用变化影像数据的管理土地影像数据的管理包括土地数据的采集、编辑等工作[7]。数据采集包括各种纸质土地资源图件,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等图件的数字化输入,遥感影像的解译结果的输入、野外实测数据的GPS输入以及各种属性数据的键盘输入等。在土地数据输入的过程中,要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度,确保进入数据库的数据的精度,同时注意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逻辑关系和拓扑一致性。通过对数据的编辑进行数据的添加、删除、修改等工作,保证发布到网上Internet的土地资源数据是正确的。3.2 土地利用变化影像数据的处理土地资源数据的处理除了一般的放大、缩小、漫游、查询以外,还可根据用户端的请求来完成特定的任务,其中包括图像格式的转换、图面相关信息的增强、图像比例尺的拟和、图像的分层叠加、图像的分层处理、图元面积的量算、图元数量的统计、土地属性和空间属性的更新等。图3为实现JPEG2000格式压缩和解压的结构框图:首先对源图像数据进行离散小波变换,然后对变换后的小波系数进行量化,接着对量化后的数据熵编码,最后形成输出码流。解码器是编码的逆过程,首先对码流进行熵解码,然后解量化和小波反变换,最后重建图像数据。图3 JPEG2000/ECW 编码器和解码器结构框图3.3 土地利用变化影像数据的维护土地数据维护包括土地数据代码与字典维护,确保数据库正常运行,随时添加、删除、修改、更新数据库。用户管理包括:可以添加、删除、修改系统的用户,设置用户的权限,合理和安全地控制数据访问权限。数据库维护,包括数据的初始化、数据库的备份、数据库的恢复等功能。空间数据表达趋向多比例尺、多尺度、动态多维和实时三维可视化[8]。Image Web Server作为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一种特殊应用领域,为土地资源信息的共享提供了开放的信息空间,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政府机构以及全球用户提供了丰富的土地信息。Internet用户不需要购买软件,就可以通过WWW浏览器访问并利用应用系统的各种功能。一方面,IWS方便了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利用IWS技术可以实现跨地域大范围的土地资源信息的获取与管理,甚至可以建立大范围的实时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参考文献[1]黄福奎.论遥感技术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的应用[J].中国土地科学,1998,12 (3):21~25[2]陈静,龚健雅,朱欣焰等.基于J2EE的分布式WebGIS [J].测绘通报,2004 (2):27~30[3]李青元,张福浩,朱雪华等.Web GIS实现技术探讨.中国图形图像学报,1998,3 (6):485~489[4]阎君.地理信息共享与开放式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研究.中国图形图像学报,1998,3 (2):140~145[5]郑人杰.软件工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M],1995[6]杨超伟,李琦,承继成等.遥感影像的Web发布研究与实现[J].遥感学报,2000,4 (1):71~75[7]成四海,吴相林.Web数据库的设计与实现[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9,27 (2):110~112[8]李德仁.浅论21世纪遥感与GIS的发展[J].东北测绘,2002,25 (4):3~5

土地利用分区的含义

土地利用分区是以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为基础,根据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方向和土地利用程度的区域差异性,按照土地的不同基本用途所划分的区域。通过土地利用分区,确定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向和开发治理重点,有利于实现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用。并根据各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与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实现土地利用的科学管理,通过分区确定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各种生产基地和产业集中区。通过分区针对不同区域的问题,限制不适当的土地利用行为,提出治理和保护措施,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部门用地矛盾,防止土地破坏,充分科学合理利用一切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生产率,发挥土地的最佳综合效益,坚持富裕农村、服务城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具体实践中土地分区可以分为土地地域分区、土地用途分区、空间管制分区三种形式。10.1.1.1 土地地域分区土地地域分区一般出现在大尺度空间中,是按照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土地利用状况及管理方针的一致性所划分的区域,以“个性”识别为其基本功能。当前,土地地域分区主要有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和主体功能区两种主要类型,其中,综合分区中同一区域不能在空间上持续分布,一般以地理差异命名区域,同一尺度上地域分区类型较少,该分区主要出现在省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如《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将我国分为西部地区(西北区、西南区、青藏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晋豫区、湘鄂皖赣区)、东部地区(京津冀鲁区、苏浙沪区、闽粤琼区)等9个土地利用区,明确了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则对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即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并明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各种空间开发布局的基本依据。10.1.1.2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主要是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项规划内容而存在,是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派生出的分区,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用途管制需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出不同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从分区类型来看,土地用途分区不同于地域分区,其以“共性”识别为基本功能,主要在中小尺度空间内直接实现不同类型区之间差异的识别,同类区域可在空间上重复出现,区域命名以主导用途的差异命名。当前,我国的土地用途分区主要应用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开垦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以及其他用地区等。10.1.1.3 空间管制分区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全国、省、市(地)、县(市)和乡(镇)5级,其中,地(市)级以上规划属政策引导性规划,县(市)级和乡(镇)规划属于布局实施性规划。因而,对这两个层次规划来讲,土地分区是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体现了政府对土地利用管制作用,同时也决定了土地利用分区具有层次性,不同空间尺度上的分区目标、内容、方法等均有所差别。10.1.1.4 空间分区衔接应用空间分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编制规划,统筹区域各类开发建设,因此,空间分区衔接很大程度上是各类空间规划间的衔接应用。首先,在空间管制分区与主体功能区之间,禁止开发区范围应该基本相同,当然由于二者划分尺度不同可能有所差别;优先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则应划入规模边界以内,作为允许建设区确定,但同样由于尺度差异,主体功能区一般在省级以上范围划定,从而缺少对各地实际情况的弹性考虑,而空间管制分区则是对市县乡土地利用布局与规模指标的整体规划,故在建设用地指标限制下分为规模和扩展边界,从而形成了允许和有条件建设区的主体,以便于动态、弹性、有序地引导和控制区域土地利用,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其次,空间管制分区、土地用途分区与土地专项规划之间是指导性关系,一般情况下土地专项规划需在管制分区与用途分区范围内进行具体设计。第三,城乡规划与空间管制分区、用途分区由于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需要在多部门间协调,其中,城市中心城区发展方向、范围以及村镇建设等都是土地分区的重要依据,但土地分区还需考虑用地规模指标,故土地分区在整体上需与城乡规划相统一,但规模范围相对较小,体现了保护土地资源、强化用途管制的特点。最后,其他专项规划是空间管制分区、土地用途分区的重要参考,特别是涉及交通、水利、能源、绿地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项目布局与走向的内容,是土地利用分区关注的重点,亦是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生态建设的关键。

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以及规划地区自然、经济、社会 、科学技术等条件制定的全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国土开发整治方案 区域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及设想,对一定地区范围内,在综合分析评价各种自然、技术经济因素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综合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城镇体系规划 :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关系: 1国土规划是涉及面最广、最宏观地研究全国及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的综合战略安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更侧重于全国及各等级区域的土地利用、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平衡。3区域规划则主要是对建设活动作空间统筹安排和协调。4城镇体系规划则是区域规划中有关城镇的等级、规模、空间结构的合理组织。

如何运用地租地价理论,区位理论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区域规划理论由区域发展(开发)理论、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和区域规划调控理论共同构成,区域发展(开发)理论来源于区域经济学和经济地理学,研究区域发展的战略模式、区域发展的动力机制、区域开发的战略与策略等,是客观的区域发展规律与主观的人为战略的结合。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则来源于地理学、土地利用学、生态学,主要研究区域土地利用类型的分布、区域城镇体系的结构、社会经济发展在空间布局的特征,是对客观的区域发展景观的分析。区位论是经典的区域空间结构理论的基础,而增长极理论、梯度理论等构成了区域发展(开发)理论的主体,区域规划、市场与政府发挥凋控作用的途径等构成了区域规划调控模式理论的主要内容。纵观各种类型、不同国家的区域规划,以及不同的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三大主题的:如何认识和协调区域的发展差异,如何认识和协调区域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差异,以及如何认况市场、政府、社会三种力量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可以说区域规划理论的差异,根本在于对上述三大问题认识的区域规划思想的差异。纵观区域规划理论主导思想的变迁,存在以下几点比较明显的趋势:在区域发展思想方面,存在低水平均衡发展到区域不均衡发展.再到区域相对均衡和一体化发展的理论演进路径,主要的区域发展理论基本上建立在区域不均衡发展思想的基础上。在区域规划的调控模式方面,自由主义的规划思想与政府干预的规划思想此消彼长,而前强调参与、协商等的“管治”模式正在受到重视。满意请采纳

土地利用评价

一、标准条款1 评价目的1.1 通过土地利用评价,对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进行合理安排,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部署各项治理措施。1.2 通过土地利用评价,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进行有计划的调整。2 评价原则2.1 无论是大面积还是小面积的水土保持评价,首先应充分运用当地农业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规划等成果,并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要求,对其不足部分进行补充。2.2 无现成土地利用调查、规划成果的地区,在水土保持规划中应按本标准及其附录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土地利用评价。3 评价方法与步骤3.1 土地利用现状应作为水土保持综合调查中一项重要内容,着重了解农村各业用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2 在土地资源普查(大面积)或详查(小面积)基础上,应按本标准附录表B1规定的10项“评价指标”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并将规划区内全部土地分为6个等级,作为确定农村各业用地的依据。3.3 研究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研究规划区的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作为制定土地利用评价的依据。3.4 进行各业用地评价。这是土地利用评价的主体,其中重点是确定农林牧业用地的数量和位置。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应进行有计划的调整。3.5 土地利用评价的具体方法步骤见本标准附录B(资料性附录)。4 评价成果4.1 土地利用评价报告:应阐明评价的依据和各业用地评价情况,其主要内容作为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的一部分。4.2 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土地利用评价图。4.3 附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表,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中表B.1。二、理解与实施这一节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评价,主要说明了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步骤和评价成果四个部分。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突出了土地利用评价的地位,土地利用评价是水土保持各项治理工作的基础部分之一,是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评价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土地利用评价有计划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也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评价方法和步骤分为四步:①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各类土地的数量和位置,现有各类土地利用情况是否合理,并指出不合理的具体情况(数量、范围、位置)和问题的关键所在,各类土地现有生产力高或低的原因;②进行土地资源评价。小范围规划与大范围规划各有不同要求,小范围规划通过土地详查,包括土地的完整程度、坡度、土壤侵蚀强度等将土地分为六级。大范围规划中要求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和水土流失特点分区,分别按照小范围做土地利用评价;③研究农村经济与生产发展方向。总的要求是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佳组合为确定用地比例的依据,在人多地少的地区,生产方向和土地利用应以农为主,在地多人少的地区,应以林牧为主;④确定农村各业用地的数量和位置。各业用地中应该主要确定用地面积较大的农业、林业、牧业三者的用地数量和位置,总的步骤是先确定农地,其次是果园、经济林、牧草地和一般水土保持林地,再次是副业、渔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并且通过评价对原有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进行调整。本节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改动较大。具体情况如下。(1)将标题“土地利用规划”改为“土地利用评价”。将本节中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的文字全部改为“土地利用评价”。“规划”意即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将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整套行动方案。而本节所述内容更着重强调的是一个判断的过程。是根据评价标准进行量化和非量化的测量判断过程,最终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因此用“评价”更恰当一些。(2)原标准中可有可无的句子进行删减,使标准的语言更简洁。如原标准6.1.1中“水土保持中的土地利用规划是水土保持各项治理措施规划的基础,是水土保持规划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6.1.2中“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等均被删除。(3)原标准中6.3“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一段全部删除。这段不属于土地利用评价的范畴,所以删除掉。(4)原标准6.4.2中划分土地等级的指标由原来的9项更改为10项。三、示例通过对水土保持治理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提出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和土地持续利用的调控对策及措施,来指导水土保持规划,作为规划的基础性工作。示例一:黑龙江省海林市红旗流域土地利用评价1.流域情况流域位于黑龙江省东部,是松花江二级支流海浪河的降水泄流区,地处海林市海南乡西南部6km处,地理坐标E128°38",N44°33",总面积8.73km2,海拔260~450m,形状为不规则矩形。总地势南高北低,地面坡降在1/20~1/5之间,流域内有大小侵蚀沟17条,沟壑密度1.88km/km2。地面主要组成物质为第四纪侵蚀剥蚀丘陵亚粘土及碎石。2.评价目的根据海林市红旗流域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评价,对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和其他用地的数量和位置进行合理安排,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在此基础上科学地确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措施和工程规模。同时,在综合调查和实地勘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评价,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进行有计划的调整。3.评价原则根据具体的利用目的对土地的实用性生产潜力和经济效果进行分级评价,充分运用规划区当地农业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规划等成果,并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要求,对其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使评价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选取的指标应能尽量科学地、全面地反映规划区土地利用的状况,内涵明确,从而使评价公平、公正。4.土地资源评价方法根据土地详查资料,结合海林市红旗流域实地踏查,确立与土地生产力水平、生产条件及土壤侵蚀程度密切相关的9项因子(详见GB/T1577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附录B中表B.1)作为土地适宜性评价指标。5.评价成果海林市红旗流域土地利用现状:农地577hm2,林地83hm2,荒山145hm2,沟壑20hm2,草地3hm2,其他45hm2。林地面积较小,人工林和低价次生林占较大比重,蓄水保土能力弱。荒山荒沟面积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农地面积偏大,多为坡耕地,耕作粗放,广种薄收,多年平均产量水平较低,种植结构单一,顺坡垄作,裸地旱作栽培,生态效益低下,水土流失严重。依据评价等级指标进行评价,结果为:等级为Ⅰ级面积125hm2,占总面积14.3%;Ⅱ级131.6hm2,占15.07%;Ⅲ级238.4hm2,占27.31%;Ⅳ级地300.2hm2,占34.39%;Ⅴ级77.8hm2,占8.91%。(1)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分析流域土地利用及粮食、人口、资源等现状,从防灾减灾出发,以改善流域生态环保,保持水土、减免灾害的危害为前提,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合理布设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结构,以市场为导向,突出经济效益,确定其土地利用方向应是:调整各业用地比例结构,部分坡耕地退耕还林还果,加大荒山荒坡治理力度,适当增加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面积。流域农、林、荒、草、其他用地调整为506.5hm2、303hm2、15.5hm2、3hm2和45hm2(表1-4)。种植业以粮食生产为主,适当增加经济作物比例,提高单产,进而实现增加总产;林业生产遵照适地适树原则,大力培育水保防护型速生丰产林和乔灌混交林,经济林选择适宜当地的优良品种;牧业以圈养为主,牧养为辅,走秸秆还田之路。(2)依据土地利用评价的治理措施。1)坡耕地治理措施。坡耕地治理主要通过种植结构调整,陡坡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改垄,修筑水平和坡式梯田,梯田埂造林等,建筑基本农田,治理侵蚀耕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5°~8°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坡耕地修建水平梯田,部分修建坡式梯田。3°~5°易发生断垄冲沟的地块修筑地埂。<3°坡耕地改顺坡垄为横坡垄作,在垄向调整的基础上,部分顺坡垄采取垄作区田技术。对部分地形破碎、难于改造,水土流失严重、种植效益低的耕地施行退耕还林。上述各项措施结合深松留茬、增肥改土、间混套作等保土耕作措施,共计治理坡耕地445.7hm2(未含耕作措施面积)。表1-4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结果表 单位:hm22)荒地治理措施。流域现有各类荒地165hm2,计划治理149.5hm2,其中荒沟治理营造防护林5hm2,选取坡面破碎、土质瘠薄的地块营造乔灌混交林和水保林,控制水土流失。选取地势平缓、向阳坡面栽植水土保持经济林。3)侵蚀沟治理措施。对侵蚀沟治理,主要是集中治理沟头前进、沟岸扩张、沟底下切的发展沟及大型骨干沟道。采取林草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先支毛沟后主干沟,先上游后下游,先坡后沟,沟头、沟底、沟坡兼治,镶嵌配套,层层设防,连锁控制:①发展沟。沟头修跌水,沟底建谷坊,沟岸削坡造林,使之形成防护群体。跌水可有效防止沟头前进,谷坊可抬高侵蚀基准,防止沟底下切;②半稳定沟。采用一定的工程和植物措施加以治理,以植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③稳定沟。按照群众需要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原则,全面营造经济林、用材林、薪炭林。(资料参考:石兆明.红旗流域土地资源评价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黑龙江水专学报,2005,32(1):86~88)示例二:内蒙古多伦县土地利用变化评价1.评价目的通过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的评价分析,以了解区域生态环境变化,提出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和土地持续利用的调控对策及措施,对原来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进行有计划地调整。2.评价原则应充分运用当地农业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现有的土地利用调查、规划等成果,并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要求,对其不足部分进行补充。3.评价方法与步骤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进行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对比分析,着重了解规划区各业用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土地利用变化存在三种主要的过程,即数量变化过程、质量变化过程和空间变化过程,这三种变化过程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三个方面。根据调查数据,得出多伦县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表1-5,表1-6)及人均耕地面积变化(表1-7),进行对比分析。表1-5 1996年多伦县土地利用分类 单位:hm2表1-6 2007年多伦县土地利用分类 单位:hm2表1-7 多伦县人均耕地面积变化 单位:hm24.土地利用评价成果(1)土地利用动态变化。1)土地利用总变化。内蒙古多伦县土地总面积387064.40hm2。由表1-5,表1-6可知,研究区牧草地、林地面积的变化幅度较大;园地变化幅度最小。同时,不同的土地利用变化幅度和变化方向不同,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呈增长态势,增加的面积分别为30631.35hm2、471.87hm2、481.73hm2、1570.57hm2,相反,牧草地和耕地呈减少趋势。2)耕地面积变化。在近10年中,多伦县耕地面积在持续减少,和1996年相比较,耕地减少了33299.32hm2,减少了39.0%。从表1-7可知,1949年至1978年间耕地呈总体增长趋势,1978年至1990年间耕地出现一个暂时性的转折,耕地面积呈相对减少趋势,但总体仍处于增长状态,1990年至2007年变化速率较大,呈明显的上升减少。3)园地面积变化。由于本区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制约了园地的发展,直到1994年,园地的分布依然很少,几乎为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4)林地面积变化。全区林地面积呈增长趋势,在各类土地利用类型中。林地面积的变化幅度最大,同1996年相比,林地面积增加了30631.35hm2。5)牧草地面积变化。在近10年中,本研究区草地面积变化幅度最小,和1996年相比较,草地面积减少了7130.58hm2。(2)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面积广阔,利用类型以牧草地为主。本区土地面积广阔,人均占有土地3.79hm2,草场面积分布很广,占到整个区域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天然草场面积很大。土地利用中以牧草地为主,是国家草场资源重点开发地区,也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基地,畜牧业以牛、马、羊为主。近年来,广大牧民围建草库伦,人工种草,积极进行着草原建设。2)农业用地比重较大,未利用土地利用难度较大。未利用地大部分为沙丘、裸岩和石砾地。由于自然条件差,土地质量差,具有中等肥力的栗钙土和低肥力的风沙土为多数,广泛分布于本区,中下等地较多,生产力不高,限制因素较多,利用难度较大。(3)土地利用中的问题。1)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本区降雨量少且集中在7~9月份,春旱威胁严重。全区农业生态系统功能差,森林植被覆盖率低。干旱、风大沙多,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备,抗灾防灾能力不高,常常形成少雨成旱灾,多雨遭涝害的被动局面。2)生产以粗放式经营为主,科技水平较低。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生产方式粗放,广种薄收,资金、物质和技术投入不足,农作物产量低。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适用性新技术应用较少,如中低产田改造技术、旱作农业技术;另一方面,引进、吸收、消化科技成果能力不高,土地合理利用水平低,种植结构单一,资源利用没有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优化配置,形成大市场。在畜牧业生产上,存在着畜种、畜群结构不合理,发展速度相对滞后以及超载过牧,天然草牧场质量退化问题。3)沙化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由于干旱风沙影响,耕地沙化面积比较大,草场沙化面积6.19万hm2,农田沙化面积1.53万hm2,占农田总面积的20.9%,砾质化土地在发展,土壤贫瘠化趋势严重;农田基本建设差,旱作稳产田和人工草地面积比重过小,沙化土地继续扩大,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并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和安全。同时,由于自然因素和历史条件限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量开垦草地,破坏了地表植被,在干旱、风大,生长期短的气候条件下,农田沙化,草场退化,使得生产力水平日趋恶化,加之,广种薄收的耕作方式,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导致水土的大量流失,从而形成“愈垦愈穷、愈穷愈垦”的恶性循环局面。(4)土地持续利用的调控对策及措施。1)以牧草地为主,搞好草场、林地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多伦县草场面积大,畜牧业有一定的基础,有发展畜牧业生产的良好条件,因此,应搞好农牧结合,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强天然草场、人工草场的建设保护,采取育封轮牧和扩大人工草场面积提高产草量,改善草场环境。同时也要提高舍饲、半舍饲的比重,充分利用农副产品,延长舍饲时间,减少草场压力,提高地力,加速牲畜周转率,提高经济效益。本区风大沙多,植被覆盖度低,为有效的保护草场和农田,改善生态环境要把发展林业放到重要位置,加大造林力度增加森林面积。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严格规章制度,防止各种破坏,加强本区的林草网络建设,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2)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是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的重要手段。科学决策,必须建立在全面系统地把握土地利用的基础上。土地利用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资料,保证调查成果资料的现势性。土地动态监测应以市、县和乡三级为主的监测网络,特别是乡(镇)土地管理所要设立专职的土地监测员,实施单位为乡,逐村进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时地将调查数据输入计算机,对土地利用信息网络管理,为土地管理工作和应用研究随时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资料参考:张宏飞,罗海波.内蒙古多伦县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北方经济,2009(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的颜色都是什么意思?

红色的是学校呀

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可以

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可以理解为城市土地利用的密度和强度,即单位面积内的建筑物数量和使用强度。该值反映了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城市化程度。城市土地利用强度越高,说明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城市化程度越高。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城市空间的过度拥挤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城市土地利用强度需要在保证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合理控制城市化程度,避免对城市环境造成过度破坏。为了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和空间结构,避免城市土地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滥用。2. 采用新型城市化模式,如“人口城市化”、“产业城市化”等,通过人口城市化和产业城市化的方式,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3. 加强城市土地利用监管,建立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利用行为,确保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在合理范围内。4.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推动城市生态建设,减缓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对城市环境的破坏。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实现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合理调控,从而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干湿地区的划分依据及主要植被和土地利用类型?

干湿区是根据气候条件和水分状况划分的。一般来说,干湿区的划分依据是年降水量和蒸发量的比值,即降水量与蒸发量的比值称为干湿系数。干湿系数小于1的地区为干旱区,干湿系数大于1的地区为湿润区,干湿系数等于1的地区为半干旱区。干旱区的植被类型主要是荒漠、草原和灌丛。荒漠是指植被稀疏或没有植被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西北地区和青藏高原。草原是指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北方和西北地区。灌丛是指植被以灌木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西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干旱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畜牧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半干旱区的植被类型主要是草原和灌丛。草原是指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北方和西北地区。灌丛是指植被以灌木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西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半干旱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农业和畜牧业。半湿润区的植被类型主要是森林和草原。森林是指植被以乔木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华南地区。草原是指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北方和西北地区。半湿润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农业和林业。湿润区的植被类型主要是森林和草原。森林是指植被以乔木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草原是指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北方和西北地区。湿润区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农业和林业。总的来说,干湿区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年降水量和蒸发量的比值,将全国划分为干旱区、半干旱区、半湿润区和湿润区四个区域。不同的干湿区有着不同的植被类型和土地利用类型,这些差异主要是由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不同所导致的。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研究进展

曹银贵1,2 王静1 程烨1,2 郝银3 许宁1,2(1.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35;2.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系,北京,100083;3.湖北省荆州市土地整理中心)摘要:综合叙述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20 多年来的研究进展,总结了在土地利用数量变化研究、驱动力研究、土地利用变化模拟研究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一方面是驱动力因子的多样性;另一方面是土地利用变化模拟方法的交叉性,从数量模拟研究转向空间模拟研究,从单方法模拟研究转向多种方法结合的模拟研究,从生物物理驱动力的建模方式转向生物物理驱动力与社会经济驱动力相结合的建模方式,未来研究则要加强精度的要求,使其研究成果能真正引导土地利用规划。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驱动力;土地利用变化模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LUCC)研究于1995年启动。10余年间,LUCC 研究始终是全球变化研究的热点之一,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1]。除了体现在 LUCC 监测技术、驱动力、生态环境效应和建模研究等不同方面外,LUCC 研究在理论上也取得了非常大的突破。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突破,一方面是因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是引起其他全球变化问题的主要原因,因而在全球环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地球系统科学、全球环境变化以及可持续发展涉及到自然和人文多方面的问题,而在全球环境变化问题中,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可以说是自然和人文过程交叉最为密切的问题[2]。LUCC 的研究起初是从全球变化研究入手,发展到现在,开始重视典型区的研究;从简单的数量研究发展到空间变化上的研究;从简单的土地利用转换的研究发展到生态足迹、能流与物流的转换研究。总的来看,LUCC 的研究是越来越微观,在此简要回顾一下 LUCC 研究的进展。土地覆被是指存在于地表的植被(自然的或者是种植的)以及人工建筑,例如水体、冰面、裸露的岩石、沙地都可以认为是具体的一种土地覆被形式[3],土地利用则定义为同时包括改变土地生物物理属性的利用方式和产生这种利用方式的目的[5]。土地利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耕地、林地、园地等都是土地利用的类型。从土地覆被与土地利用二者的含义来看:土地覆被主要是指自然的地表形态,而土地利用重在突出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对土地资源的作用,体现出了土地的使用状况或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因此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构成了土地的两种属性[2]。通常情况下,土地覆被的变化会影响土地利用决策,土地利用变化则会导致土地覆被变化,再影响到土地利用决策,从而产生新一轮的土地利用变化[4,5]。由于当代的土地覆被变化主要是人类对土地利用影响造成的,所以认识土地利用变化,是了解土地覆被变化的首要条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环境变化研究领域逐渐加强了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研究。“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IGBP)和“全球环境变化人文计划”(IHDP)于1995年共同发起了“土地利用/覆被变化”(LUCC)研究计划,并于1996年提出了5个关于土地利用/覆被问题及3个焦点[6]。5个框架问题是:①过去的300年中人类的活动是如何改变土地覆盖的?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地理单元,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人为因素是什么?③在今后50~100年中土地利用变化将如何影响土地覆盖?④直接的人文和生物物理过程是如何影响特定土地利用类型的承载力的?⑤气候和全球生物地球化学作用怎样影响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反之又如何?3个焦点是:①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典型对比分析研究;②土地覆被动态变化——直接观察和诊断模型;③区域的与全球的模式——综合评价的框架。总的来看,土地利用变化研究主要是理解土地利用变化的原因和结果,同时模拟土地转换的时空类型[7]。1 土地利用数量变化研究区域土地利用变化包括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变化、空间变化和质量变化[8]。面积变化首先反映在不同类型的总量变化上,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类型的总量变化,可了解土地利用变化总的态势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9]。目前土地利用的数量变化指标有:土地利用变化的幅度、土地利用变化的速度和土地变化的区域差异。通过各地类之间的转化,得出土地利用的转化矩阵。2 驱动力研究有关 LUCC 驱动力的研究是探索 LUCC 驱动机制的核心问题[10]。Riebsame 认为土地利用变化的预测研究是很艰难的,因为它需要了解土地利用变化的根本性的驱动力[11],而土地利用预测模拟研究的先决条件是要确认最重要的驱动力[12]。纵观国际上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驱动机制研究,目前主要是通过大量的案例与比较,探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动力学机制[13]。Fu Congbin 认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驱动力是: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14],由此可见驱动力研究指标的选取一方面与自然状况有关;另一方面与人类活动有关。因此驱动力通常分为生物物理(bio-physical)和社会经济(socio-economic)两大类。生物物理驱动力包括自然环境的特征和过程,例如气候变化、地形、火山爆发、植物演替、土壤类型和过程、自然资源的有效性等[15];而社会经济驱动力则包括人口变化、贫富状况、技术进步、经济增长、政治经济结构以及价值观念等[6,16,17]。有的时候驱动力与被观察的土地利用变化在空间或时间上相差甚远,经常涉及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和政策的变化,这些都是很难预测的[18]。由于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的驱动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驱动力方面的研究都是以单一的区域为研究对象。A.Veldkamp 认为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力因子随着比例尺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在农田比例尺的情况下,主要是由社会性的和易近性的驱动因子在起作用;在景观研究尺度内,主要考虑的是地形和农业气候条件;在区域和国家尺度下,气候、人口和宏观经济政策将共同作用[12]。2.1 生物物理驱动力对于区域性的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而言,生物物理方面的驱动力对土地变化的影响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段内是比较小的,通常也是不显著的。石瑞香的研究表明,自然(气候)因素并未构成样带上近年来土地利用(尤其是耕地)变化的主要驱动力[19],但是并不是没有影响的。邹亚荣在中国农牧交错区土地利用变化的研究中表明,青藏高原的上升是晚新生代北半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驱动力,引起了我国北方气候的干旱,对我国农牧交错区的形成,特别是对东部草地变化产生了影响[20]。叶宝莹在嫩江中上游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研究中选取了高程、坡度作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的指标,结果表明二者与土地利用变化的线性关系明显[21]。地貌类型也会影响土地利用的变化,草地受地貌条件的影响与控制较耕地小[22];城市的边缘区的土地利用会受到地形的影响,北京城乡过渡区的土地利用变化的发展趋向,在地域上深受西北部山地的阻力作用,可能会形成不对称发展[23]。袁俊在湖北省土地利用变化的研究表明,湖北省土地利用年变化率较低,主要是由特殊的地形限制的[24]。赵庚星认为50年前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主要是受气候因素、风暴潮和黄河改道等自然因素驱动[25]。2.2 社会经济驱动力土地利用是社会的一面镜子[26],土地利用变化能够很好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历程。土地资源条件虽是土地利用结构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基础因素),但是对于人类活动而言,这种变化是缓慢的,Elena G.Irwin 认为人类活动是引起土地利用变化的一个主要成分[7],因此分析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变化的作用摆在首要的位置[27]。陈百明认为在社会经济驱动力方面,土地利用变化与人口增长之间有明显的联系,但同时这一变化与技术进步、富裕程度、经济状况,以至文化、宗教、军事等之间也能找到一定的相关关系[28]。并且大部分的案例研究都突出了政策对土地利用变化的重要作用,例如京都草案这一国际性的环境政策将对未来的土地利用变化产生深远的影响[29]。龙花楼研究表明几年或几十年的土地利用变化主要是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影响所导致[30]。袁俊认为城镇人口的迅速增长、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土地产品的需求变化和交通条件及政府政策等社会经济驱动力导致了湖北省的土地利用变化[24]。周青在农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农地利用变化强度的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特别引入了邻近城市的辐射和耕地保护政策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31]。陈百明为深入分析和认识耕地占用与 GDP增长的关系,运用了 Decoupling (脱钩)理论,开展我国耕地占用与 GDP 增长的脱钩研究,揭示了我国各类区域耕地占用与 GDP增长的相互关系的典型模式[32]。王秀兰认为随着人口数量的变化,供人类生活、生存所需的耕地资源数量在不断地变化,因而,耕地的生态环境背景质量发生着相应的变化[33]。对于城市土地利用而言,交通条件对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起到了内因作用,转化为城镇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与距交通干线的距离有一定关系[13]。3 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模拟土地利用系统的复杂性需要多学科的分析[34]。A.Veldkamp 认为土地利用模型应该代表土地利用系统部分的复杂性;能够检验社会和生态系统结合的稳定性[12]。土地利用变化模拟是为了明确土地利用变化的原因,定量地证明多个因素对某一个因素的关系和影响,不同的模拟方法已经在土地利用变化中得到广泛应用。起初,土地利用变化模拟的研究重在生物物理因子方面的模拟研究,例如海拔、坡度、土壤类型等。后来根据研究的需要,土地利用变化社会经济驱动力方面的数据整合到模型中[35]。但是社会经济指标缺少空间上的简化数据,这样将很难将社会和自然数据结合起来。A.Veldkamp 认为生物物理过程的空间单元和行为组织者决策的空间单元是不一样的[12]。在土地利用变化模拟研究的开始阶段,基本上都是从数量上进行研究,后来由于遥感技术、空间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从空间上实现了土地利用变化的模拟。同时研究的方法也有很大的提升,从单一方法的模拟研究发展到多种方法的结合。3.1 土地利用变化的数量模拟土地利用变化的数量模拟是从数量的角度来分析模拟土地利用变化的过程。彭文甫首先利用因子分析的方法,确定了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相关因子,然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预测了土地利用的变化[36]。王波利用多元相关分析的方法对经济管理体制对土地利用变化进行了模拟,用具体的产值代替了无法量化的经济管理体制[37]。张海龙利用马尔柯夫模型,确定了渭河盆地各土地利用类型之间相互转化的初始转移概率矩阵,从数量上预测了该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38]。虽然马尔柯夫模型在土地利用变化数量研究上表现出较好的应用性,但是由于这种预测是以末期和基期的时间间隔为预测单位,所以只能预测时间间隔整数倍的特定时期的情况,其灵活性和适用性受到限制[39]。由于灰色预报模型克服了统计回归分析方法需要大样本序列的弊端,吴素霞利用该方法预测了石家庄地区未来15年内耕地面积的变化趋势[40]。吴普特采用 BP 神经网络的方法对耕地减少进行了预测,将影响耕地变化的各驱动因子作为神经网络的输入层神经元,将耕地面积作为输出层神经元,经过反复的训练模拟,表明采用 BP 神经网络的方法在预测耕地资源减少量时精度较高,可靠性较好[41]。另外还有利用元胞自动机的方法研究土地利用变化,重在空间上的变化模拟。3.2 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模拟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模拟主要是从土地利用/覆被在时间序列上的变化过程进行模拟预测,另外还包括从主要的驱动力入手进行空间上的模拟预测。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模拟主要是在一些空间变量间建立关系函数,并模拟预测土地利用变化[42]。众多学者在高度集聚尺度下进行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简化模型研究,例如单个的景观元胞。同时利用遥感影像获得空间研究数据,使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的基本地理单元和环境过程概念化[7]。Kasper Kok提出了土地利用转换及效应(CLUE)模型框架,这是一个合理的少见的空间简化土地利用模型,该模型用来分析复合比例尺条件下的土地利用变化问题[43]。摆万奇利用Logistic逐步回归模型,从空间上确定了主要的驱动因素及其定量关系[10]。叶宝莹在GIS的支持下,利用空间相关分析筛选出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因子,并利用空间多元线性回归函数求得研究区土地利用程度变化模型[21],目前应用较多的是将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起来运用。Bryan C.Pijanowski 将 GIS 和神经网络结合起来研究土地利用转换模型(LTM),从空间上来模拟土地利用变化的复杂过程,这一模型把社会经济、政策和环境等变量作为输入,并建立起了土地利用变化与公路、高速公路、居民点道路、河流、湖岸线之间的空间函数关系[42]。现阶段土地利用变化的模拟主要是针对单一的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模拟,例如国际上许多学者利用元胞自动机(Cellular Automata)开展城市增长的模拟研究[44,45,46]。有研究者利用神经网络的元胞自动机来模拟复杂的土地利用,整个模型的结构十分简单,用户不用自己定义转换规则及参数,该模型是在ARC/INFO GRID环境下利用AML宏语言写成[47]。侯西勇运用马尔柯夫的元胞自动机模型模拟研究区2010年土地利用的数量和空间分布,结果比较可信[48]。4 土地利用模型的精度分析土地利用模型的精度分析又叫模型的不确定性评价,反映数据输入及模型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和产生的结果[49]。模型的不确定性包含输入数据的不确定性和模型结构的不确定,遥感数据的获取会存在不确定性,例如在其纠正时采用的地面控制点的误差是不可能消除的,纠正过的遥感数据或图像产品也始终不能与地面实况完全一致,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残余误差[50]。同时在影像解译的过程中也会出现适当的误差而产生不确定性。另外在数据转换的过程中,比如矢量到栅格的转换,就会产生新的不确定性。由于模型的结构是基于数学方法,用简化的数学模型来模拟复杂的行为,这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不确定性。为了减小不确定性,应该避开矢量—栅格数据的转换过程,同时使用高分辨率的土地利用数据,在模拟分析的过程中,分类型单独预测模拟,然后再综合分析[48]。为了增强土地利用变化科学的研究,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是数据方面的准确性,其次是方法的先进性;再次是理论的新颖性,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在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过程中,要重点突出决策层思想,在空间上体现人类活动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要更好地发展土地利用变化的经济模型,这需要比较成熟的空间经济理论作为支撑,这样才能解释移民、雇用增长、政府行为的时空类型,这些都会影响到土地利用变化。利用相关模型分析土地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决策和政策形成。同时在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多种方法的结合,选择精度最优的方法来提高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与参考性。参考文献[1]路云阁,蔡运龙,许月卿.走向土地变化科学——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新进展[J].中国土地科学,2006,20 (1):55~61[2]王秀兰,包玉海.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研究方法探讨[J].地理科学进展,1998,10 (5):51~54[3]FAO.Integrated approach to th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land resources.Draft report of the UNSecretary-General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hapter 10 of Agenda 21 to the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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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不同数据源的土地利用变化遥感动态监测方法

李翔宇 樊彦国(中国石油大学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山东东营,257061)摘要:本文从所拥有的遥感数据源的可能情况出发,分别介绍了各种情况下利用遥感进行土地利用变化动态监测的方法,分析了其优势和劣势。关键词:遥感;土地利用变化;动态监测;方法1 引言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建立土地动态监测系统以快速准确地提供各类土地资源面积及其分布、土地资源动态变化状况及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信息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保证我国在科学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的规划及合理的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可是传统的统计或实地调查方式,耗时耗力,劳民伤财,并且难以适应土地利用的快速变化,而遥感可以提供及时准确且覆盖面广的地面影像资料,并且周期短、信息量大,通过后期的分析、处理、比较,可以使人们迅速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的详细信息,即实现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现在,遥感技术已成为进行土地利用变化动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基于遥感影像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方法大致可分为两类:光谱直接比较法和分类结果比较法。多数变化提取算法属于前一种,主要包括影像差值法、比值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变化矢量分析法等,这些算法直接通过两时相数据的光谱差异确定变化发生的区域,但不能得出变化图斑的类型;后一种方法通过对各自时相的数据进行土地利用分类,通过对两个分类结果的比较提取变化信息,但其精度受两时相数据分类精度的制约。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所持有数据源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方法。2 基于单一传感器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方法2.1 基于单一传感器多时相遥感影像当遥感数据源为单一传感器但可以获得多时相遥感影像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2.1.1 单变量图像差值法[1]单变量图像差值法比较简单,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探测方法。它是将两个时相的遥感图像按波段进行逐像元相减,从而生成一幅新的代表二时相间光谱变化的差值图像。辐射值的显著变化代表了土地覆盖变化,在差值图像中接近于零的像元就被看做是未变化的,而那些大于或小于零的像元表示其覆盖状况发生了某种变化,从而设定适当的阈值就可以把变化信息提取出来。2.1.2 图像比值法[1,2]比值处理被认为是辨识变化区域相对较快的手段。它是对于两个时相多谱段数据中同名像元的光谱灰度值施以除法运算。显然,经过辐射配准后,在图像中未发生变化的像元其比值应近似为1,而对于变化像元而言,比值将明显高于或低于1。比值法可以部分地消除阴影影响,突出某些地物间的反差,具有一定的图像增强作用。2.1.3 图像回归法[1]图像回归法是首先假定时相Ⅰ的像元值是另一时相Ⅱ像元值的一个线性函数,通过最小二乘法来进行回归,然后再用回归方程计算出的预测值来减去时相Ⅰ的原始像元值,从而获得两时相的回归残差图像。2.1.4 植被指数差值法[2]植被指数差值法是用近红外与红光波段间的比值(植被指数)代替原始波段作为输入数据进行差值运算来生成变化图像。由于植物普遍对红光强烈吸收和对近红外光强烈反射,因此红光和近红外波段之间的比值有利于提高光谱差异。2.1.5 主成分分析法[3](1)差异主成分法 两时相的影像经纠正、配准之后,先对影像作相差取绝对值处理,从而得到一个差值影像。差值影像作主成分变换之后的第一分量应该集中了该影像的主要信息,即原两时相影像的主要差异信息。这个分量可以被认为是变化信息而被提取出来,从而生成变化模板,作为指导下一步变化类型确认和边界确定的参考信息。(2)多波段主成分变换 由遥感理论可得知,地物属性发生变化,必将导致其在影像某几个波段上的值发生变化,所以只要找出两时相影像中对应波段上值的差别并确定这些差别的范围,便可发现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在具体试验中将两时相的影像各波段进行组合,成一个两倍于原影像波段数的新影像,对该影像作主成分变换。由于变换结果前几个分量上集中了两个影像的主要信息,而后几个分量则反映出了两影像的差别信息,因此可以抽取后几个分量进行波段组合来产生出变化信息。一般说来,在上述多波段主成分变换之后,采用0、1、2分量进行波段组合能较好地反映出新旧时相影像的变化部分。(3)主成分差异法 本方法和差异主成分方法所不同之处在于影像作主成分变换与差值处理的顺序不一样。要求先对两时相的影像作主成分变换,然后对变换结果作差值,取差值的绝对值为处理结果。在实际的试验中,两时相影像作主成分变换后相差的第一分量已经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变化信息。因此,可以认为这一分量属于影像的变化信息。2.1.6 变化向量分析法[1]由于多时相遥感数据中任一像元矢量都可用多维测量空间中的一个点来表示(空间的维数等于原始波段数),通过对不同时相下的同名像元矢量进行相减所得到的变化矢量就可以用于描述该像元第一时相 t1 到第二时相 t2 期间在多维空间中所发生的位置变化。其中变化矢量的模代表了变化的强度,而方向则指示了发生变化的类型。设时相 t1、t2 图像的像元灰度矢量分别为 G=(g1,g2,…,gk)T 和H=(h1,h2,…,hk)T,则变化矢量为:ΔG=G -H。ΔG 包含了两幅图像中所有变化信息。变化强度由变化矢量的模||ΔG||决定,||ΔG||越大,表明图像的差异越大,变化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提取变化和非变化像元,可根据变化强度||ΔG||的大小设定阈值来实现,即像元||ΔG||超过某一阈值时,即可判定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的像元;而变化的类型,可由ΔG的指向确定。这种方法利用多频段信息,在提取变化位置的同时可以得到变化类型信息,是一种较理想的算法。当然,要用好变化向量分析法还取决于分析过程中变化/未变化阈值是否取值合理以及相关分类方法是否适当。2.1.7 分类后比较法分类后比较法是对两期遥感影像进行监督或非监督分类,然后比较在各图像系列同一位置上的分类结果,进而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位置和所属类型。该方法可直接获得变化类型信息,但如何选择合适的分类方法提高分类精度是准确获得变化信息类型的关键。2.1.1至2.1.6均属于光谱直接比较法,此方法对变化比较敏感,可以避免分类过程所导致的误差,但需要进行严格的辐射标准化,排除大气状况、太阳高度角、土壤湿度、物候等“噪声”因素对图像光谱的影响,由于目前对各种干扰(尤其是物候)导致的辐射差异的校正方法仍不成熟,因此,只能通过选择同一传感器、同一季相的数据来尽可能减小“噪声”。同时光谱直接比较法只注重变化像元的提取,而不能提供变化中土地类型的转化信息(如地类属性)。与之相对照,分类后比较法对辐射纠正要求相对较低,适用于不同传感器、不同季相的数据的比较,同时该方法不仅可以提供变化信息,而且还能够给出各时期的土地利用类型信息。但这种方法的最终精度受到影像分类精度的限制,而且它对影像的全部范围都要进行分类计算而不管它们是否已经发生变化,这样无疑大大增加了变化信息检测的计算量。在目前的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研究中,结合光谱直接比较法和分类后比较法的混合动态监测方法逐渐受到重视,并有了一些成功的案例研究。Jenson 通过对湿地变化的动态监测研究表明:先利用光谱直接比较探测变化区,再进行图像分类确定变化类型的混合法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变化检测方法[4];Macleod和Congalton的研究也表明以差值法为基础的混合动态监测法优于传统分类后比较法[5]。这样可以集两者之所长,取得更好的监测效果。2.2 基于单一传感器单时相遥感影像无论是光谱直接比较法还是分类后比较法都是基于多个时相的遥感影像来进行土地利用变化监测。而当前期遥感影像无法或者难以获得的情况下,依靠后期的单时相遥感影像与前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也可以进行动态监测,这就是采用将土地利用现状图叠加在遥感图像上的方法来监测土地利用变化情况[6]。具体说来,是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不变的明显地物标志(如线状地物交叉点)作为控制点对遥感图像进行配准,然后将土地现状图叠加再校正后的遥感图像上,检查各图斑是否吻合,若图斑的角点有偏移,则发生变化。可通过遥感图像辨识当前的土地利用类型,而土地利用现状图含有先期的土地利用类型信息,所以可以比较容易地辨识土地利用类型的变更情况,并可测算出变化图斑的面积。若其中有不能确定的图斑,可以辅以外业调查,以提高监测精度。3 基于多源遥感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监测方法不同传感器都具有各自的优势,获得的图像各有所长,如美国陆地卫星(Landsat)TM图像光谱信息丰富;法国SPOT卫星图像具有全色通道而空间分辨率高;SAR图像不受光照条件的影响而且几乎不受大气和云层的干涉,可用于探测地物的复介电常数和表面的粗糙度等等。利用不同传感器的多源遥感影像进行融合,可以使其优势互补,在此基础上的土地利用变化动态监测已成为国际遥感界研究的主题之一。以TM影像和SPOT影像为例,目前应用多光谱TM和全色SPOT数据融合的方法主要有LAB变换、HIS变换、线性复合与乘积运算、比值运算、BROVEY 变换、高通滤波变换(HPH)和主成分分析(PCA)等方法[7],经上述算法融合后的图像可以有效地同时保留SPOT高分辨率图像的精细纹理和TM多光谱图像的丰富色彩信息,从而有利于提高图像的空间分辨率和光谱分辨率,为发生变化的地类图斑的提取提供良好的数据源基础。3.1 光谱特征变异法[8]针对基于多源遥感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变化信息的提取方法除了2.1所述方法之外还可以选择光谱特征变异法。同一地物反映在SPOT影像上的信息是与其反映在TM影像上的光谱信息一一对应的。因此作TM和SPOT影像融合时,才能如实地显示出地物的正确光谱属性。但如果两者信息表现为不一致时,那么融合后影像的光谱就表现得与正常地物有所差别,此时就称地物发生了光谱特征变异(例如同一位置,前期在遥感影像上呈现为绿色的麦地,后期新修道路在影像上呈现较亮的灰度,那么叠加之后会呈现一条绿色的道路,与正常地物相异),这部分影像在整个的影像范围内是不正常和不协调的,这些地物可以通过影像判读的方法勾绘出来,这种变化信息提取的方法具有物理意义明显、简洁的特点。但是经过试验发现,发生光谱特征变异的地物在几何尺寸上要足够的大才能被人工目视发现。此外,该方法的效率还受到被监测区地物光谱特性的限制。3.2 变化信息提取方法的选择根据土地利用动态监测项目所获取的数据源,可将遥感数据组合分为下述几种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要采取相应的方法以获取较好的效果。3.2.1 具有两时相的 TM 和 SPOT 数据这种情况是最好的。在该条件下,先对两时相的数据以某一纠正后的TM或SPOT影像(首先处理TM还是SPOT视数据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是利于TM和SPOT数据的配准融合处理)为参考分别作纠正和配准处理,为保留并结合原始数据中纹理信息和光谱信息要融合相对应的TM和SPOT影像,在两时相融合影像的基础上采用主成分差异的方法来提取变化信息。另外还可以用新时相的 SPOT 影像与旧时相的 TM 影像进行融合生成光谱特征变异影像来指导发现变化的区域。3.2.2 具有两时相的 TM 和一个时相的 SPOT 数据在此数据源的基础上,首先仍对某一时相的TM或SPOT数据作纠正处理,然后将其他时相的TM和SPOT数据都统一以这个纠正后的TM (SPOT)为参考影像作影像到影像的纠正和配准。之后,选择光谱特征变异的方法来寻找大部分的变化信息,借助于两时相的TM影像确认变化;此外,利用主成分分析的办法对两时相的TM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变化信息模板,将模板叠置在判读影像上补充单一方法进行变化提取的遗漏。3.2.3 具有两时相的 SPOT 和一个时相的 TM 数据通常,前面的数据预处理纠正配准部分同3.2.2相同,然后对其中交错时相的TM和SPOT数据进行融合得到光谱特征变异影像,借助于两时相的SPOT数据发现影像中纹理信息的变化,从而辅助提取影像中的变化信息部分。除此之外,两时相的SPOT影像数据理论上说,可以直接作比较得到变化的部分,但是由于成像条件的不同,这样直接比较的方法会导致产生很多伪变化信息,干扰了真正变化部分的提取。因此,首先要对原始SPOT影像进行去噪及辐射校正等预处理,然后才能用来提取变化的信息。3.2.4 具有单时相的 SPOT 影像和另一时相 TM 影像的数据首先要对SPOT和TM数据进行纠正处理,然后利用纠正后的SPOT和另一时相TM影像融合得到光谱特征变异影像,并以此作为判读变化信息的主要参考数据。此外,单时相的SPOT数据可以作为新增波段加入到原始的 TM 数据中去进行主成分分析来提取变化的信息,辅助发现漏判的变化图斑。利用遥感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方法非常多,这些方法各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实际工作中,要针对所拥有的数据源的情况,综合各方面要求来选择合适的方法,也可以综合几种方法取长补短以达到更好的监测效果。至于如何更有效地识别土地变化的类型以及如何提高分类的精度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参考文献[1]卢珏.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变化信息提取算法评估[J].湖北农学院学报,2002,22 (5):394~396[2]张银辉,赵庚星.试论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技术方法[J].国土资源管理,2001,18 (3):15~18[3]杨贵军,武文波,陈步尚,夏春林.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中变化信息的提取方法[J].东北测绘,2003,26 (1):18~21[4]Jensen J R,Cowen D J,Narumalani S,et al.An evaluation of coast watch change detection protocol in South Carolina [J].Photogram metric Engineering and Remote Sensing,1993,59 (6):1039~1046[5]Macleod R D,Congalton R G.A quantitative comparison of change-detection algorithms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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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 监督分类后怎么提取土地利用信息

通过选取特征区域,样本训练,最后对全部区域实施监督分类,提取需要的信息。

土地利用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吗?

土地资源管理属于经济管理类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类专业。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介绍本专业在各个国家都非常受重视,因此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土地资源管理本科就业前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广泛。毕业生可以从事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地籍管理、土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管理工作。土地资源管理本科学习课程公共管理、环境科学技术、应用经济学、土地资源学、土地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学、测量学、土地信息系统等。土地资源管理本科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土地规划、测量、计算机、地籍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土地资源管理本科必备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2.掌握土地调查、土地评估、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应用及土地开发经营的技术;3.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4.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土地管理基础: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1、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直接对某一地段或某一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及其配套设施作出具体的安排,它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深入和细化。如农场土地利用规划、林场土地利用规划、村庄用地规划等。   2、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类型   从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作用来看,有两种类型,即控制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开发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1)控制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是地方政府为规范和控制土地使用者的微观土地利用行为而编制的规划,它详细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范围、使用界线、使用强度、利用要求、限制条件等。   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使用情况,控制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主要有以下类型:   ①城市(镇)土地利用规划在一定面积土地上形成的附着于其上的人口、产业集聚和城市社会支持系统,产生了城市土地功能的集中与多样性。许多用地功能彼此之间往往是互相依存、渗透,有时又是互相消|考试大|长和制约的。因此,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就是要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统一协调城市千千万万个分散的土地利用活动,避免各种建设活动的互相干扰,消除土地利用的负面外部性影响。城市土地利用控制性规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城市用地的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定各地段各种用途的具体用地范围、用地强度、用地要求和用地限制。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是城市规划中相对完整和相对独立的一种规划,如日本的城市规划是区分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设施规划和市街开发规划三部分的。我国目前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并无具体的单行法规进行界定,各城市也没有在城市规划中编制独立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但从《城市规划法》中对城市规划内容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编制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最主要的内容。《城市规划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共有六项,其中第三项主要是用地规划,第四项中河湖、绿地系统属于用地规划,综合交通体系也有较大部分与用地规划相关,第五项即专业规划,也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安排用地。而第一、二、六三项内容,即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与定额标准,近期建设规划,既有指导用地的原则,也有一部分是对用地的直接安排。具体指导城市用地的规划主要是通过详细规划体现的,如《城市规划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限制、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可见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大都是用地规划。由此可以看出,尽管我国没有明文规定单独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但其内容基本都已包含在现行的城市规划之中。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应当成为相对完整独立的部分,以便地利用规划在城市规划中的基础地位,更有利于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全面合理的控制和引导。   ②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城市(镇)以外的广大农村地域进行的,乡村土地以农业用地为主,兼有一定的村庄居民点用地、工业小区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与城市(镇)土地不同,乡村土地主要由农业生产用地构成,它侧重于利用土地的生产功能。土地的利用方式受制于土地的适宜性。乡村|考试大|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详细编定各地块的具体用途,并对各类用地的要求,限制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以便能够为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控制性的乡村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的重点应是保护农地,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乡村土地类型多样,各种用地要求不尽一致,因此,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可进一步细化为耕作田区规划、村庄用地内部规划、果园内部规划、养殖场内部规划、茶园内部规划等。   (2)开发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则是为了指导某一地段、地块或某一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如何开发利用而进行的具体规划。   例题:控制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详细规定了各类土地的( )等。   A.使用范围   B.使用界线   C.使用强度   D.利用要求、限制条件   答案:ABCD   解析:控制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它详细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范围、使用界线、使用强度、利用要求、限制条件等。

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

法律分析: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保护耕地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前,城市、集镇和连队盲目扩张是造成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要保护耕地,就要严格控制城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认真审核当地城市和村庄的人口规模和人均用地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将各类建设用地区体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同时,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区别

区别:1、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的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是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这几类空间性规划的一种全新空间规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对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统筹安排的空间性规划,侧重于保护耕地,约束开发建设占用土地,是对地方土地利用的刚性管控工具。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是什么?

仅供参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a) 前言;b) 规划背景;c) 规划目标;d)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阐述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各类用地调整的方向和数量、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等;e)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阐述控制耕地减少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的措施,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管护的措施;f) 建设用地调控。阐述城镇村用地规模安排和空间布局调控的措施,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等;g)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阐述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h) 土地整治安排。阐述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规模、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项目区安排,资金、技术、管理等保障措施;i)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阐述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分布及分区管制规则;j)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阐述各乡(镇)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重点,主要用地调控指标和要求。k) 近期规划。阐述县域和各乡镇主要用地的近期规划指标,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整治的近期任务。l) 规划实施措施。阐明实施规划的行政、经济、技术手段等。

土地管理基础: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某一专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就其本质而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入和补充,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2、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特点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具有以下特性:   (1)针对性。广义的土地利用包括了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全部活动过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利用全部过程进行的宏观控制,是对土地利用进行的全局性战略安排,|考试大|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对规划区域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中的某一专门问题或某一类型的土地使用问题进行规划,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局部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是规划区内全部土地,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只是规划区内的部分土地。在一定时期,需要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土地只是局部存在的,因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相对规划区内部分土地而言的。当然,土地利用之间是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在对局部土地利用进行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它与其他土地利用的相互影响。   (3)实用性。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虽然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和指导性等宏观控制的性质,但其相对土地利用的某一专门方面的问题进行的规划,其规划的内容、措施、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都比较详尽,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3、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类型   (1)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必须遵循切实保护耕地、综合协调、双轨并行及区划完整性的原则进行编制。   (2)土地整理规划土地整理的范畴从地|考试大|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   (3)土地复垦规划必须根据因地制宜,同时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凋发展来进行土地复垦规划。   (4)土地整治规划为使土地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人为地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措施的总体安排。土地整治类型有水土流失地、盐碱地、沼泽地、风沙地、红黄壤低产地和海涂整治。   例题: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特点包括( )。   A.针对性   B.全局性   C.局部性   D.实用性   答案:ACD   解析:全局性不是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特点。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特定的行为,以土地为劳动对象(或手段),利用土地的特性,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经济活动过程。   一、土地利用的涵义   就社会关系而言,土地利用反映了人与人,人与地的种种关系,决定着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   土地的生产性利用,是把土地作为主要生产活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以生产生物产品或矿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利用.   土地的非生产利用,则主要利用土地的空间和承载力.   二、土地合理利用的准则   土地利用的目标是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其衡量标准如下:   1. 是否在土地利用中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一部   2. 是否在土地利用中取得最佳的生态效益   3. 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三、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土地利用直接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   2.经济因素.因素决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而不同的经济因素则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如何利用。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投入水平等。   3.社会因素.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都对土地利用构成较大的影响。其中,土地制度、人口和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尤其明显。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人们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利用方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产出率,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安排。   五、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四个方面。   1.控制.为了保持人口与土地,特别是人口与耕地的平衡关系,国家必须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部门、行业的用地结构和规模,对土地利用实行有效的控制。   2.协调.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实现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量的合理分配,解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土地需求的矛盾,保证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3.组织.组织土地利用是土地利用规划最基本的功能。   4.监督.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土地保护、利用、开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六、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   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便取得一个比单纯的私人或企业开发利用土地要高得多的综合效益。为此,土地利用规划需要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1.分析土地利用问题规划始于问题。土地利用规划的首要任务必须把握社会经济发展态势,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对土地供需状况进行科学预测,评价土地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估算区域的土地资源人口承载量,从而明确土地利用规划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的类型和性质,并形成问题报告书。   2.明确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   土地利用目标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努力方向和要求达到的目的。它具有概括性、全局性、约束性、时效性。   目标可分为战略的和具体的两大类。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具有总体性、长期性和宏观指导性的特征。   3.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的拟定主要依据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上级下达的控制性指标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进行。这一指标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退耕还林面积等。   4.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它主要包括①规划期末各类用地的规模,规划期内各类用地增减变化的指标调整;②调整后各类土地利用指标在空间上的落实,编制规划图。   5.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规划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目标与政策及措施之间的关系,分析采取何种政策、措施能更有效地实现规划的目标和方案,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   七、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取决于规划的类型及其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但一般说来,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调查 (2)土地评价 (3)土地供求预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制 (5)土地利用布局   (6)建设用地规划 (7)农用地规划 ( 8)未利用地开发规划   (9)土地整理规划 (10)土地整治规划 (11)土地保护规划   (12)土地利用规划的可行性研究与方案评价 (13)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编制   (14)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八、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1.按规划时限划分按规划时限不同,一般可将规划分为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长期规划年限达10年以上,短期规划年限小于5年,中期规划介于二者之间。我国现阶段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它是编制中、短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依据。一般而言,中、短期规划多属于过渡性规划,是长期规划的深化和补充,是由宏观向微观过渡的`规划。   2.按规划范围划分根据规划范围大小,可将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在我国通常按行政区域范围将规划分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个层次。在各个层次之间,还可以根据需要,按自然区域范围或经济管理区域范围进行不同层次的跨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   3.按规划性质划分按规划性质的不同,根据规划地位、作用和服务功能的差异,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九、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要做到科学、合理、有效、可行,规划人员必须遵守共同的法则和标准,这就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所谓目的性原则,就是要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问题,明确不同的规划目的和目标,选择不同的规划方法和技术路线。   2.整体性原则   3.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规划是指规划工作组同工作以外的,将来要执行规划或受规划影响的部门或公众代表广泛交换意见,共同参与规划决策的过程。   4.动态平衡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寻求系统在时间序列上处于不断变动中的平衡状态。   5.逐级控制原则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应该是自上而下逐级控制进行的。   6.因地制宜原则   7.综合效益原则土地利用是人们按照土地的特性为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的有目的注重效益的活动。这种效益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综合和统一。   8.多方案比较原则 ;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法律分析:一般将土地利用分为林地、草地、水域、人工建筑、开阔地、石山、冰川、沙漠等,并按形式进一步划分亚类甚至更详细的级别类型。这类方案多应用于遥感、土地资源的初级识别或宏观认识研究。用途 ( 功能) 分类强调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不同地域单元上的人类活动,即土地利用地域单元的功能或用途,可将土地分为已利用土地和未利用土地两大类,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据土地利用部门分出 10 个二级类,即种植业用地 ( 耕地) 、园艺和园林业用地 ( 园地) 、林业用地 ( 林地) 、畜牧业用地 ( 牧草地) 、交通用地、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国防用地、娱乐旅游用地、渔业用地,然后每一部门用地还可分出第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2021年9月1日生效)

试述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体系。

【答案】:1规划的具体内容:因客观环境条件的差异,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从总体而言,从宏观到微观,整体到细部,土地利用规划有下列规划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2)土地利用潜力分析3)土地供给与需求预测4)土地供需平衡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5)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和重点用地项目布局6)城乡居民点用地规划7)交通运输用地规划8)水利工程用地规划9)农业用地规划10)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划11)土地利用专项规划12)土地利用费用效益分析和规划实施规划体系:1)按土地利用规划的性质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2)按规划时间期限划分:分长期、中期、和短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3)按空间范围划分: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一)规划背景;(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三)指导思想和原则;(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五)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总体布局;(六)规划实施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一)规划背景;(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三)指导思想和原则;(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五)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总体布局;(六)规划实施措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是否编制,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与所在地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

A,C,E答案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如下:(1)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2)确定区域内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基本方针。(3)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各业用地指标。(4)划分土地利用区。(5)确定规划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指标和布局。(6)制定实施规划有关的政策和措施。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3)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要求;(4)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层次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按行政区划体系分级编制。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全国、省 (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全国、省、市(地)三级规划,由于涉及范围大,所以属指导性规划。县级总体规划则注重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乡级总体规划是最基层的规划,具有一定的微观规划性质,主要是以落实县级规划内容为重点。各层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按自然区划或经济区域,进行跨省、跨市县、跨乡(镇)的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指导下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确定对全国有指导意义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目标和措施;(2)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3)根据全国的生产力总体布局与用地需求,划分不同的土地利用地域区;(4)提出各省(市、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和指令性指标,对跨省(市、区)的重要工程项目用地进行布局,并确定用地规模;(5)拟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政策措施。2.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1)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本省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土地利用的问题,确定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2)根据全省土地利用目标和各地区(市)土地资源特点,提出各地区(市)的土地利用方向和目标;(3)根据全省的生产力总体布局与用地需求,划分不同的土地利用地域区。(4)对各种用地、生产基地及跨地区(市)的基础设施工程用地进行布局,提出土地利用结构的指导性调整指标及省内重要基础工程和重要工矿项目用地规模;(5)解决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不能考虑的地市与地市之间的土地利用问题。(6)制定实施规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3.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根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求,结合本地区土地资源特点及土地利用的问题提出本地区土地利用的方针;(2)根据本地区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地区的土地利用目标;(3)根据本地区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各县土地资源特点,确定各县土地利用方向;(4)确定区内中心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重要工矿项目用地的规模和布局;(5)协调地区内县与县之间的土地利用,解决县与县所不能考虑的土地利用问题。(6)制定实施规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根据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县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与任务;(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全县各类用地指标,确定分阶段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护任务;(3)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4)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5)将全县土地利用指标落实到乡(镇); (6)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最基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作为一个规划层次,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单独进行编制,但最好能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本乡(镇)的土地资源特点,确定乡(镇)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向;(2)具体确定并落实县级规划所确定的各类土地利用区;(3)编定各土地利用区的使用用途,具体落实每块土地的规划用途;(4)阐明落实上级规划指标和各类土地利用区的途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区别。

不同点状态上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土地利用目前的状态即没实施规划方案前的土地利用状态。时间顺序不同:土地利用现状图指在规划期年,土地利用数据基础上,而形成的图件;而土地利用规划图,是指对土地未来使用的安排,在图中体现为规划期末。表达要素不同:土地利用现状图需要表达的要素为现状,而规划图多以现状图为底图,通过对不同区域的划分,规范未来对土地的使用。相同点都是为保护土地和反映土地现状的图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利用为中心,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做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所绘制的专题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定义反映土地开发、整治和保护现状的图件。

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是什么?

土地利用规划的定义如下: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如下: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是因为土地资源的特性决定的。首先是土地面积的有限性,人口增加对土地造成的压力;其次是土地资源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的差异性,决定了使用要因地制宜;第三,土地资源各组成要素有整体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了完整的土地生态系统;第四,土地资源有多用途性;最后,是土地资源的社会性。资料扩展:土地利用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是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利用为中心,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做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编制程序是: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提出问题报告书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规划的协调论证;规划的评审和报批。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按等级层次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规划是对土地利用的构想和设计,它的任务在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组织土地利用的专业知识,合理地规划、利用全部的土地资源,以促进生产的发展。

请简述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答案】:包括区域全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区域内各类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耕地、草地、林地等单一土地利用系统的详细利用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各类用地的内部土地利用组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了解决特定土地利用问题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内容包括防止土地退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土地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的土地开发规划,以及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主要作用是什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几级,分别由谁审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核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的规模,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和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规划,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级。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依照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政府审批;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

法律分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包括:1、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2、根据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土地资源的特点,确定规划的目标和方向;3、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4、确定各类用地指标,划定土地用途区,并根据土地使用条件落实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5、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确定村镇等建设用的布局和范围;7、安排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布局;8、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9、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第七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真实、准确、合法的土地调查基础数据为依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前款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原则,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总体安排,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国土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异同?

  国土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同点:都是与土地方面有关的规划,都属于国土系统的规划范畴。  不同点:  1、范围不同。国土规划是国土方面总的规划。其范围很大,包括土地、矿产、测绘、地质环境等方面的规划,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局限内土地利用范围,属于国土规划的一部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重点不同。国土规划从更高的角度,总体对国土进行规划,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所进行的综合性战略部署,也是对国土重大建设活动的综合空间布局。它在地域空间内要协调好资源、经济、人口和环境四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城镇体系的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网的配置,把国土建设和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的整治保护密切结合起来,达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方面面都要顾到,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从土地利用着眼进行详细的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国土规划:所谓国土规划是从土地、水、矿产、气候、海洋、旅游、劳动力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角度,确定经济布局,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明确资源综合开发的方向、目标、重点和步骤,提出国土开发、利用、整治的战略重大措施和基本构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u200du200d

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哪些特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规划的特性:1、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2、以利用为中心,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做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3、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包括的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2、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3、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4、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衍生问题: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根据县级规划的要求和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确定本乡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和各类用地指标,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环境用地及其它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包括

包括如下:1、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2、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3、土地利用战略。4、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5、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6、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7、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特点综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象是一定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而不是某一种用地或某一局部土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综合各业对土地的需求,协调土地供需之间和各业之间的用地矛盾,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使之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需要。要综合协调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各个方面,以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全面安排。长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都在10年以上。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逐步消除过去遗留下来的不合理利用土地的后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障,都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战略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宏观入手,着重解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联系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重大土地利用问题。如耕地保护问题,是涉及中华民族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如果大家想了解中国历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可到地理国情监测云平台查到相关数据,来了解土地利用的变化。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哪些实施措施

法律分析: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是什么?

法律主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和用地方针,对各类用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依据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方案,以及区域土地结构调整方案。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潜力和经济发展目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一级规划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六)土地利用分区:通过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把规划目标、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省级以上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各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构和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措施;县级以下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的具体用途,制定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市(地)级规划分区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或县级规划要求进行。 (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而又十分艰巨复杂的规划,要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根据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包括法规、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等。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即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减少基本农田占用,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提高土地利用率。 即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科学 规划,提升现有土地利用率,防止土地闲置、农田荒废等现象出 现;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即不仅要处理好建设用地和农村用地的关系,还要解决好农、林、牧、渔之间的土地利用问题;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即在土地开发时,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避免水土流失、耕地盐碱、土地沙化;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提高土地复垦规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法律主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三)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和用地方针,对各类用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依据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方案,以及区域土地结构调整方案。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潜力和经济发展目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一级规划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六)土地利用分区:通过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把规划目标、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省级以上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各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构和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措施;县级以下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的具体用途,制定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市(地)级规划分区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或县级规划要求进行。(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而又十分艰巨复杂的规划,要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根据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包括法规、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等。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义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在土地市场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十分常见的概念,那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涵是什么?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层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在土地市场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十分常见的概念,那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涵是什么?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层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 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 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在2009年1月国土资源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等项作出明确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对于控制土地利用的方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合理布局产业和明确区域分工具有重要意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是为了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那么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呢?接下来,就和我一起去了解吧! 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 1、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也称土地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做的统筹安排,我国的土地总体利用实施五级规划管理,农村土地利用主要涉及县、乡、村三级规划管理。 2、土地利用规划的时空界限 土地利用规划是除了要解决当前和今后的土地利用问题,还要充分估计长远的发展影响。所以土地利用规划不是一时的问题,而是一个长远的问题,所以土地利用规划的期限必须较长,长短结合进行规划。 3、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 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是对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安排。 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是土地利用规划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要确定未来土地利用的目标,制定合理可行的规划方案,更要制定实施规划的行动步骤,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我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也可以参考看看。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级

法律主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和用地方针,对各类用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依据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方案,以及区域土地结构调整方案。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潜力和经济发展目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一级规划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六)土地利用分区:通过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把规划目标、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省级以上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各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构和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措施;县级以下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的具体用途,制定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市(地)级规划分区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或县级规划要求进行。 (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而又十分艰巨复杂的规划,要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根据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包括法规、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等。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26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布局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扩展资料: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原则是必须先纳入土地利用计划,通知强调,未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也就是说没有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如需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级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律效力违者必究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是什么?

法律主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和用地方针,对各类用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依据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方案,以及区域土地结构调整方案。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潜力和经济发展目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一级规划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六)土地利用分区:通过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把规划目标、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省级以上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各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构和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措施;县级以下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的具体用途,制定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市(地)级规划分区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或县级规划要求进行。 (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而又十分艰巨复杂的规划,要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根据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包括法规、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类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为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布局,应当服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2)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考虑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主要包括:一是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保持耕地总量稳定的前提下,反映地方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二是落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要求,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进行优化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矿海“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的保护格局。(3)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本地土地供求状况,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充分考虑土地供应能力,在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决定建设用地供应数量和时序,以土地供应制约和引导各项建设的用地需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六年调整1次。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2、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6、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点是什么?

(1)综合性。从规划对象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的是区域内全部土地,而不是某一种用地;从规划任务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到各部门用地的分配与使用,要综合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协调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活动,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作出调整,使之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规划内容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利用安排为核心,同时也包括对土地开发、整治、保护的综合安排。(2)战略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全国、省级和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侧重研究解决一些重大的战略性问题,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问题、土地利用结构与用地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的重大变化等。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但它以土地用途分区的方式出现的,一般不涉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的范围、经营方向或用地的内部规划问题。(3)长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与土地利用有关的重要经济、社会、环境问题的长期变动趋势作出预测,据此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拟定战略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由于土地利用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渐进的,有些影响(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是难以逆转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利用方式,使之达到预定的目标,也是长期才能实现的。这就决定了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规划,以使土地利用的变化能与长期的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演变过程相协调。(4)控制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纵向讲,下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受到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从横向讲,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地区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起到宏观控制作用。(5)权威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通过国家权力保证其实施,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行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是不同于行业或者部门用地规划的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即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减少基本农田占用,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二,提高土地利用率。即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科学规划,提升现有土地利用率,防止土地闲置、农田荒废等现象出现;第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即不仅要处理好建设用地和农村用地的关系,还要解决好农、林、牧、渔之间的土地利用问题;第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即在土地开发时,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避免水土流失、耕地盐碱、土地沙化;第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提高土地复垦规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规划指标是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2)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的法定依据。预审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乡(镇)建设用地、农民住宅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项目用地,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土地利用项目均不得批准。(3)使用土地和开发、整治、保护土地的法定依据。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确定了每块土地的用途。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类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没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用途。(4)依法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的法定依据。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和使用土地的,要分别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地形条件,土地平整设计方法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涵   指在一定的规划区域内,根据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自身的适宜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农业生产各业之间的用地矛盾,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的战略性部署和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纲领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与实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是确定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是有限的资源,在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部门间的分配,有五个要素:一个是土地的数量;第二个是质量;第三个时间;第四是个空间;第五个是用途。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村镇规划的关系   在土地利用上,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局部与整体、点与面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定的审批权限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   (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   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而采取的管理制度。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的用途管制包括农地非农化的管制和农地农用的管制两方面,坚持“农地、农有、农用”的原则,限制农地非农化,鼓励维持农用,包括用地指标管制、现状管制、规划管制、审批管制和开发管制。   (六)“三界四区”的内涵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三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满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发展需求的区域。   限制建设区,是指基本农田、自然灾害高风险区、水源涵养区等一般不安排开发建设的区域。   禁止建设区,是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而必须禁止安排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建设项目的区域。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哪些实施措施

《土地管理法》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以下原则:(1)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保护耕地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前,城市、集镇和连队盲目扩张是造成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要保护耕地,就要严格控制城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认真审核当地城市和村庄的人口规模和人均用地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将各类建设用地区体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同时,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中,要认真分析城乡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潜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用地大,超过150平方米,现有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潜力很大。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田中不同程度地分散着一些闲散地、废沟塘、取土坑等。据调查,通过农村土地整理,可增加5-10%的耕地。要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用地的原则。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土地又具有多种功能和用途,各行各业的发展都需要用地。因此,在安排土地利用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不仅要注意协调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矛盾,还应统筹安排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用地,协调好农、林、牧、渔各业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同时,还应考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即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与保护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4)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必要的耕地面积,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确定耕地开垦的范围时,要充分考虑开垦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避免因耕地开垦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不利影响。划定耕地开垦区时,要注重生态保护。对已经开发利用但利用不合理或不充分的土地,要提出整治措施。要划定重点土地整理区,以便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条件下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使土地得到高效利用和持续利用。(5)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体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耕地占补平衡不仅是指标上的平衡,还应在土地利用分区上得到反映。一是要划定足够面积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二是要划定与耕地占用相匹配的耕地开垦区和土地整理区,保证占地者能够开垦或整理出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国家、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和乡(镇)级共五级。各级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组成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1)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高层次的政策性规划,主要任务是从区域资源配置、人口增长、经济布局和环境整治的要求出发,综合研究提出各类用地供需总量平衡指标,协调全局性的重大用地关系,提出不同类型地区土地利用的方向、目标和政策,确定土地开发、整治和保护的重点地区,并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下一级政府,为国家或省级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2)市(地)级规划。它是由省级规划向县级规划过渡的中间层次,其中,市(地)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属于政策性规划的范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管理型规划。市(地)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省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进一步研究分析市(地)域土地的供需情况,综合研究提出各类用地供需总量指标,提出各地域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管理措施,重点确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关系,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点地区,并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政府,为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管理和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市(地)级规划作为一级较大区域的规划,要注意处理好本地区与周边地区在中心城市职能、产业结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的分工与协作关系。(3)县(区)级规划。它属于管理型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县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地)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研究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重点确定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布局,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区,为利用土地和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提供依据。县级规划要体现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的要求,其总量控制指标应落到实处,尤其对于城镇用地,不仅要有全县(市)的城镇用地总规模控制,而且要有每一个城镇的控制指标。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县级规划要具体确定重点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4)乡(镇)级规划。它处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最低层,属实施型规划。乡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县级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和各类用地指标,进行土地用途分区,落实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环境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乡级规划重在定位落实,要以规划图为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占用。各级政府要认真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重要用地指标,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转自环(2)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分析城乡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潜力,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城镇、村庄用地指标,促使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编制,并认真听取各产业部门和各地区意见,统筹安排农、林、牧、渔、建等各业用地,在各区域间合理配置土地资源。(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规模与布局,对生态环境脆弱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要切实加以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土地退化现象的发生。(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体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这不仅是指标上的平衡,还应在土地利用分区上得到反映。法律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第一节 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推进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时,一般需要通过对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或位置判定,将有关位置判断或位置坐标数据套合到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上,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的规划地类,与土地实际用途比较,以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含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分为五级规划,分别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我、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是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我国到目前为止,共进行过两次大的土地规划编制,一次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刚刚成立扣不久,1989年开始制定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轮规划是从1997年开始制定的,目前正在进行编制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据统计数据显示,近7年我国的耕地总数减少了近1亿亩,目前全国可耕种的耕地面积约为18亿亩,并且有很大比重的耕地分布在不利于农业生长的高原山以上严峻的形势,实行了全世界最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基本内容和编制原则,了解这些 法律知识 为您进行生产生活活动时合理选择土地提供了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由国务院确定,一般为15年,在制定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未来发展的趋势进行适应性评估,可以为日后的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经济等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的意义、内容和依据是什么?

(1)意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又一重要措施,是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预审、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2)内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等。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又分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占用耕地两种指标,同时还将占用耕地的指标区别为城镇村建设占用耕地和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占用耕地两类性质来进行控制。(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改进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下达和考核办法,对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城、镇、村的建设用地实行分类下达,并按照定额指标、利用效益等分别考核。”该决定同时指出:“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划和计划审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凡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

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包括

法律分析:1、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市(地)级规划。3、县级规划。4、乡级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规划是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发展,利用所做的统筹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几级?

文/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刘保军律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国家、省、市、县(市)、乡(镇)五级。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其他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  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什么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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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简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步骤。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土地评价;3、土地利用预测;4、土地利用战略研究5、土地利用分区;6、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①省级、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其中,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设区市的市政府批准;③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等长三角城市均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报批土地占用基本农田的乡镇规划报省批准,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报本级地级市批准);④设区的城市郊区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农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的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限是多长

10~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相协调,一般为10~15年,同时适当展望长远的土地利用。在规划期限内,应作出近期土地利用安排,期限一般为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的发展方针,制定区域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则是专门针对农业用地的规划,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国的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资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是是相辅相成的,协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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