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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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电是现代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电。下面是我整理的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欢迎阅读。   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丰县王沟镇新上9.8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二期项目,项目于20XX年11月取得江苏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关于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9.8MW(二期)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联系函》(苏能源新能函〔20XX〕26号),目前项目已取得支持性文件建设条件已全部落实,具备备案条件,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江苏苏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久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等业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光伏太阳能方案的开发设计、采购、建设、融资及运营,以卓越的专业技能及丰富的国内国际营销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由江苏苏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注册的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9.8MW(二期)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发循环农业的同时为丰县提供绿色电力,与江苏“生态、节能、环保”的主题一致。   本项目利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并网发电,有助于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及温室气体的排放,减低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可以为周边地区利用太阳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   二、产品及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利用丰县王沟镇约300亩未利用荒地建设9.8MW(二期)生态农业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产品为光伏电力。项目建成后,本工程在整个25年经济寿命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97.52万kwh。   三、主要建设内容。9.8MW(二期)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化成电能发电技术。本工程为并网型发电系统,该系统主要由光伏阵列、并网逆变设备、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阵列架体、交、直流电力网络、交流配电柜组成。   四、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拟选址位于徐州市丰县王沟镇张蒋河村。   五、建设期。建设期5个月,拟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11094万元,建设投资10811万元,建设期利息28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丰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现金投入。   七、适用产业政策。该项目为新建,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为清洁电力,电压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鼓励类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其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省政府苏政发【20XX】3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和项目建设性质,该项目属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权限,应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   八、项目当前进展情况。投资方董事会已作出投资决议。已经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经我委初审,认为该项目建设条件成熟,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将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呈上,请予备案。   20XX年12月26日   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二 X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将光伏发电项目与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满足区域用电增长需求,现就建设慈溪市观海卫镇100WM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观海卫镇100WM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业主:慈溪巨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慈溪市观海卫镇塘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00MW,一期建设40MW,二期建设60WM,经升压后接入宁波电网。在运行期25年的总发电量为275500万千瓦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0000万元,由慈溪巨磁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特此请示,恳请转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XX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5月5日   (联系人:徐XX,联系电话:1396XXXXXX。)   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流程   1、地市或县级电网企业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   2、电网企业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并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将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3、10千伏接入项目,客户服务中心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380 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受相关材料。   5、电网企业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6、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7、电网企业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修订:办法修订解读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下放备案权限,简化备案内容,规范备案行为,提高备案效率,主动适应部分地区经济管理权限调整和备案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情况,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印发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再次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内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比照执行,以下统称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部分适用于在我省境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活动。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一)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二)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内、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第四条 项目备案的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以国务院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四)《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4年本)的通知》(豫政[2014]50号)(以省政府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六)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 第五条 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备案机关)是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八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办法附件八所列的其他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备案,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备案。本办法附件八所列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若成立管理委员会、具有投资项目管理职权的,也可以负责其辖区内全部项目备案,其辖区内的其他备案机关不再负责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监督机关(以下简称监督机关)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各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全省备案机关,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本辖区内的备案机关。 第六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按照属地原则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 项目备案统一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进行,网址:.cn。 第二章 备案程序 第八条 企业在申请项目备案时,应填写《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三)并加盖企业印章,同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可通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也可在备案机关领取。 第九条 备案机关应对企业提交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原件应当即退回企业。对《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符合规范要求、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属于本备案机关管辖范围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四)。否则,备案机关不予受理,并当场或者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进行补充或更正。 第十条 备案机关对已出具受理通知书的项目,从项目是否属于应报政府核准和审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方面进行核查。除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产业政策禁止发展的项目外,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备案,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或审查意见以及资金来源证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备案确认书);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不予备案决定书》(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二,以下简称不予备案决定书)。 第十一条 备案确认书和不予备案决定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备案确认书和不予备案决定书应当在网上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 第十二条 企业对备案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出具备案确认书、不予备案决定书的或对不予备案有异议的,可向监督机关举报投诉,监督机关应责令备案机关限期办理。 第三章 备案效力 第十三条 备案确认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自备案确认书出具之日起计算。企业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若项目未开工建设,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备案机关可准予延期一年,在原备案确认书中填写“准予延期一年”(仅限一次),加盖项目备案机关印章。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企业依据备案确认书,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贷款、消防、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税收减免、设备进口、质量技术监督、外汇管理等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对取得备案确认书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取得备案确认书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已经取得备案确认书但尚未开工的项目,因《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调整而需要进行核准的,应按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第十六条 已经取得备案确认书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企业应当重新备案: (一)企业法人或项目法人发生变化的(不含企业法人或项目法人的出资人发生变化); (二)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或低于原备案投资规模30%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原备案项目被禁止建设且尚未开工的; (五)项目在备案确认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延期的。 第四章 备案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机关和监督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应当撤销备案确认书和不予备案决定书。 (一)备案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备案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二)备案机关在项目备案时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三)企业以分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备案的。 第十八条 备案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提请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调整备案机关的备案权;涉嫌违法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备案的; (二)擅自增加备案核查内容的; (三)办理项目备案手续超时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备案的; (五)不依法履行项目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企业在项目备案申请中采取分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一经发现,立即列入项目备案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中,并在备案网上公示,三年内备案机关不得受理该企业同类项目的备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监督机关和备案机关均可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未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确认书失效后擅自开工或未按照备案确认书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的,备案机关和监督机关均有权责令其停止建设;已经投产的,责令其停止生产。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备案机关已在网上公示、出具备案确认书和不予备案决定书的项目,其原始记录不得自行删除、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由备案机关向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省辖市、直管县(市)改革委投资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十二条 监督机关应将备案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备案项目情况及时在项目备案网上发布,方便企业、公民或有关单位查询。 第二十三条 项目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四条 备案机关要根据本办法,分别制订与备案相关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办法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六条 外商投资项目主要适用《河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豫发改外资[2014]1066号),在备案机关管辖、备案效力、监督管理上适用本办法。我省境内各类法人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适用《河南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豫发改外资[2014]1067号)。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4]1838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修改补充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6]169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通知》废止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区别

法律分析: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法律依据:《投资体制改革决定》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项目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备案制和审批制主要是从项目投资主体上来区分。以前的项目,不管是政府投资的,还是企业投资的,都是审批制,这样严重影响了审批效率。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建设项目备案流程

建设项目备案流程: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2、取得国士局用地预审意见;3、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4、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5、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6、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7、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8、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9、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11、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12、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13、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14、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15、取得国士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可备几次

两次。根据查询中国教育部官网显示,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可以备案两次,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

项目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项目备案申请需要材料清单 1、项目单位的申请(写清项目单位和拟建项目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4、备案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写); 5、项目节能专项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写)和审查意见; 6、《河北省固定资产项目基础信息登记表》 7、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8、项目资本金审查表 9、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10、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意见 11、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12、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项目备案需要的材料

一、项目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项目备案申请需要材料有:1、企业简介:(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内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3、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营业执照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行业资质等级(实行资质管理的行业企业)(行业资质等级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有的则必须填报,没有的则不填报)二、公司项目专用章备案的手续合同专用章是需要备案的,因为如果不备案,当印章的真实性发生争议时,就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为,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合同要约、接受阶段已经结束,双方权利义务得到最终确认,从而确定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三、项目备案的含义1、备案项目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备案项目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备案项目管理人;备案项目内容;备案项目执行人。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2、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四、项目的核心价值是:1、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2、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3、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4、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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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流程

一、建设项目备案流程是什么1、建设项目备案流程是:(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之后,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2)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等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3)征地计划通知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始施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二、项目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项目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备案申请;2、项目单位须填报《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房开资质;5、资金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由有关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材料,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百分之三十);6、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选址意见;7、节能评估意见;8、建设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9、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或有关的用地协议;10、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开企业须提交相关开发协议;11、项目涉及的对口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政府意见;12、涉及政策性项目须提供县级以上政府的相关纪要或文件;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备案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招标。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招标人可按有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发出三日前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审查,资格预审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向相关机构备案。备案三日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标人。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原则和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须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9、组建评标委员会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当符合: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未满足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所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未被选中的,应重新组织招标。不得在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按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15、合同签署、备案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5日内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应怎样办理?以前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是需要拿到人才市场去备案的,现在根据我们了解,绝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取消劳动合同备案了,所以备案这个可以不用担心。当然可能有一些情况下员工要拿劳动合同去使用,比如员工落户、办理贷款等等,需要出示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把电子劳动合同彩打出来拿去用,实际应用也都不存在什么问题,我们有客户实际应用,95%以上都能用,万一遇到有些窗口不接受的,大不了再补盖个实体公章就行了。光伏发电网上备案流程?一,登录所在省市一网通办网站--投资项目网上办理系统,注册提交相关资料。二办理接入系统方案:网上备案通过后向所在地电力部门申请接入方案。③申请所在省市年度规模:取得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壤系统方案确认单后申请所在省市分布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并提交材料。年度规模申请书、所在省市企业投资备案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场地产权使用证明、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项目缩依托建筑物无违法及动迁计划承诺书、申请专项补贴材料资金。法律依据《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怎么填?

建设规模是指项目的大小方面的指标,建设内容是建设项目中的各单项工程名称。比如,建设一条市政道路,建设内容就是:市政道路包括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程等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就是工程量,道路(平方米)、工程管线(延米)等等,把相应的数据附上就可以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改变了以 往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的 管理办法,真正体现了"谁投资、谁决策、谁 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政府要掌握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发展与变化,要了解企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二是要对企业投资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约束。备案不等于是对企业投资的不管不问,而是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对企业投资予以引导和控制。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时,投资主管部门要依据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进行判别,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予备案。此外,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部门,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外部性管理。

项目备案了意味着什么

项目备案了意味着可以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得到政府审批后可以申报相关的项目和补贴。立项备案不单单是走一个手续,而是在未来申报专项政策的时候是必须要有的。如果当初没有备案,那在项目申报的时候就没这个资格。所以,备案是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企业依据备案确认书,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贷款、消防、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税收减免、设备进口、质量技术监督、外汇管理等相关手续。发改委负责项目的备案审批,项目建设需要到发改委进行备案,有些县市是发改局、经发局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对取得备案确认书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未取得备案确认书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备案需要的材料1、备案申请书2、企业投资备案申请表可以向发改委索取或者在发改委网站下载企业投资备案申请表,根据可研报告的内容进行填写。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项目摘要(总论)。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四、项目建设地点。五、项目建设方案。六、环境影响分析。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八、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十、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十四、招标方案。十五、有关证明材料。十六、应附表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流程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扩展资料: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19号,2004年9月15日)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发改委第22号,2004年10月9日)的规定(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以及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的核准、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办结(送达)申报材料:(1)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①填报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2)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3)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一、项目建议上的审批:①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议书;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初审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①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或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证复印件);④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三、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②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和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不是有好处的问题,是必须要做,尤其是涉及到扩产建设的,没有备案就没有办法报建。

技改项目备案后施工时间怎么填

1、首先需要填写具体的日期以反映施工周期的进展情况。一般需要填写以下几个时间节点:开工日期,即项目实际开始施工的日期。竣工日期,即项目实际完工的日期。施工周期,可以通过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来得到施工周期。2、其次填写这些日期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来进行填写,以确保评价表的规范化和统一性。3、最后为了更加清晰地反映进度情况,可以在评价表中填写一些重要的节点日期,例如桩基完工日期、主体结构封顶日期、装修竣工日期等,以便对施工周期的各个阶段进行具体的评价和监测。

工业技改项目备案流程

法律分析:(一)企业按要求报送项目备案申请材料。(二)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三)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技改项目备案最新规定

一、正文回答技改项目备案最新规定: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3、不造成不合理的重复建设的项目;4、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商业贷款、境外发行债券等以外的企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二、分析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但属一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项目,二级管理部门自收到《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加盖主管二级管理部门的公章后,上报一级管理部门。一级管理部门自收到《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进行确认。三、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实行分级管理是什么?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对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原材料工业项目20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登记并管理。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是否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

不需要,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写法见发改委网站

项目立项报告和发改委项目备案有什么区别

怎样写立项报告

项目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项目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什么流程 备案项目须提供资料: 1、项目申请备案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用地手续证明;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一般由当地 *** 投资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负责备案。县 *** 投资主管部门对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帮助项目单位申报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第三步,《初步设计》批覆,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4、专家论证纪要; 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投标办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流程及需要资料 初步设计审查(5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覆(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份、初步设计图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 电视 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图等; 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工作日) 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建筑节能设计图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工作日) ()、行政审查 立项通知(复印件份) 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份) 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份) 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户件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国家( *** )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项目审批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提供) 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8、比选文件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选报告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11、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 12、选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先人参选文件完整套(另册)副本 (二)国家( *** )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项目审批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8、招标文件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标报告完整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1、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2、标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标人投标文件完整套(另册)副本 (三)非国家投资项目标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项目审批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所需资料: 1、区县经信委、开发区管委会或市 *** 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机构转报的核准请示 2、企业申请项目核准的请示 3、有具有甲级工程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5、国土房管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7、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8、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10、企业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国税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备案所需资料有: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常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什么是工程备案 一、工程备案是指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等项目文饥需要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需要报批备案上述部门。 二、建设项目工程备案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7、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监理规划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费缴纳依据 13、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16、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证明、甲乙双方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保证金缴纳证明 17、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8、墙改登记手续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各地在办理中会有不同的地方和要求,但主要的内容都差不多。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流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明确规定了备案制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最后,依据相关批覆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过程中,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者提交相关项目文件和报告等资料后,在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备案手续。备案项目文件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等,由各级 ***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备案申报单位到备案机关领取《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式5份。1、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案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3、 备案机关应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的理由。4、对准予备案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及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不予备案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报单位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相关的法规政策依据。5、《备案表》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备案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表》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如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表》有效期届满10天内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续。 房地产项目申请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项目单位填写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并盖章;2、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材;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意;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手续(项目;5、由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6、资金证明:项目总投资的35%(包括取得土地资;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证需要哪些东西 申请不属于公文。可以用请示。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 、首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 1 )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 ×× 县人民 *** 关于 ×××××× 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 ( 2 )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中,国演,讲网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 、正文。其结构一般演讲电考木点西恩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 1 )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覆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覆。 ( 2 )主体。主要说明,代,写公,文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覆。 ( 3 )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 “ 当否,请批示 ” , “ 妥否,请批覆 ” , “ 以上请示,请予审批 ” 或 “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 ” 等。 3 、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 ×××× 年 ×× 月 ×× 日。 做项目到建设局做备案需要资料? 项目备案,就是立项,应该在发改局 1、备案申请文件; 2、可行报告 3、合理用能审核意见书; 4、项目备案申请表;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土地使用证或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根据有关法律紶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备案和立项的区别

项目的立案和立项的区别如下:(一)两者的概述不同:1、项目备案的概述: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2、项目立项的概述: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二)两者的相关规定不同:1、项目备案的相关规定:备案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法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案机关应对备案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请表》进行核查,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需更正补齐的资料。待资料更正补齐后正式受理。2、项目立项的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三)两者的条件不同:1、项目备案的条件:(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2、项目立项的条件:(1)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综上所述,要判断施工合同是否有关于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若符合则发改委的备案无效。除此之外,发改委备案和立项是不同的,体现在基本概念、相关规定和成立条件这三个方面的差异,要清楚两者的区别,才能更好地实行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工程项目备案情况去哪里查询

法律分析: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