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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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两道题答案是不是错了,感觉不对?求形式逻辑学大佬帮助

这两题答案确实错了。第5题,必然P和必然非P是反对关系,二者不可同真,但可以同假(一个假,另一个真假不定)。因此同时否定必然P和必然非P不违反逻辑规律。正确选项是D。第6题,可能P和可能非P是下反对关系,二者不能同假(一个假,另一个必真),但可以同真。对二者同时加以否定,违反排中律。正确选项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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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3)B只有跟C在一起时,才参与作案=只有C是凶手,B才会是凶手。加上(5)C没有作案时间(即C不是凶手)。构成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否定前件式,可必然推出:B不是凶手。第二步:(4)如果B不是凶手,那么A也不可能是凶手。加上“B不是凶手”,构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必然推出:A不是凶手。第三步:(1)A.D二人中至少有一人是凶手=或者A是凶手,或者D是凶手。加上“A不是凶手”,构成相容的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可必然推出:D是凶手。第四步:(3)如果D是凶手,E一定是凶手。加上D是凶手,构成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必然推出:E是凶手。综上:A、B、C不是凶手,D、E是凶手。——参见《逻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作者杨树森)第155,168,172页。

怎样理解形式逻辑?

所谓思维规律是指形式逻辑四条基本规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及它们之间的关系。1.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断必须保持同一性,亦即确定性。它的公式是:A是A,即 。可表示成命题形式,显然。同一律是任何判断的逻辑基础,其作用是保证思维的确定性。 同一律的具体要求有两点: 一是思维对象应保持同一。在思维过程中,所考察的对象必须确定,要始终如一,不能中途变更。例如,要判定多项式能否再进行因式分解,就要看在哪个数集上讨论,事先必须确定而且在分解过程中保持不变。二是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应保持同一。在思维过程中,要以同一概念表示同一思维对象。不能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同一事物,也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同起来用同一个概念表示。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常见错误是思维混乱,前后不一。在推理、证明等思维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等错误。例如,有人说:“因为数是可以比较大小的,而虚数是数,所以虚数可以比较大小”。这里两次使用了“数”这个概念,前者指的是“实数”,后者指的是“虚数”,即用同一概念表达了两个不同的对象,这样,在论证过程中,就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在不同的思维过程中,对同一概念或判断允许有不同的认识。例如,“两条直线不相交则平行”这个命题在平面几何中为真,在立体几何中则为假。2.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的两个相互矛盾或反对的判断,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不可能全是真的,可以两个都是假的。它的公式是:A不是,即。显然,。 矛盾律是否定判断的逻辑基础,它的作用是排除思维中的自相矛盾,保持思维的不矛盾性。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时间内和同一关系下,不能容许有相互矛盾或反对的两种判断存在。违反这个要求的逻辑错误叫做自相矛盾。例如,对实数,“是有理数”和“是无理数”是两个矛盾的判断,它们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又如,对实数a,“a是正数”和“a是负数”是两个反对的判断,这两个判断可能都假。因为若a=0,则a既不是正数也非负数。 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延伸,它是用否定的形式“A不是”表现同一律以肯定的形式“A是A”所表现的同一种思想。因此,矛盾律是从否定方面肯定同一律。 3.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的肯定判断与否定判断,这两个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它的公式是:或者是A或者是,即显然,在同一条件下,某思维对象的肯定判断A和否定判断,概括了该对象的某种属性的所有情况,不可能存在既不是A又不是的第三种情况。排中律要求我们必须在A与之间,作出明确的选择,或者肯定A,或者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例如,平面内不重合的两直线平行与相交;两个实数相等与不相等;实数a是有理数或是无理数;自然数n是偶数或是奇数等等,都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如判断实数a不是有理数就是肯定它是无理数。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排中律和矛盾律都不允许有逻辑矛盾,违反了排中律,同时也就违反了矛盾律,所以两者是互相联系的。它们的区别在于:矛盾律指出两个互相矛盾或反对的判断不同真,并没有排除“同假”的可能;而排中律则进一步要求,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必有一真,完全排除了“同假”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排中律是矛盾律的继续和发展。 排中律的作用与矛盾律基本相同,都用于排除思维中的自相矛盾,保持思维的不矛盾性。矛盾律用于排除对照性或对比性矛盾,排中律则用于排除对立性或对抗性矛盾。如“a>b”和“a<b”是对照性或对比性矛盾,要用矛盾律来处理。根据矛盾律,“a>b”与“a<b”必有一假,也可能两个都是假的,即不排除第三种情况“a=b”。又如,“a>b”和“a≤b”是对立性或对抗性矛盾,要用排中律来处理。根据排中律,“a>b”与“a≤b”不能都假,非此即彼,必有一真,没有第三种情况。 因此,排中律是反证法的逻辑基础。当直接证明某一判断为真有困难时,根据排中律,只要证明与其相矛盾的判断为假即可。 4.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在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它的公式是:因为A真,且A能推出B,所以B真。也可以说,A是B成立的充足理由。 充足理由律是进行推理和证明的逻辑基础。其作用是保持判断A、B之间的联系有充分根据和有论证性。 充足理由律要求在思维过程中,必须有充分的根据。任何判断或论证,只有当它具有充分的根据,也就是具有充足的理由时,才能是正确的、合乎逻辑的,才能具有论证和说服的力量。数学中,用作判断与论证的充足理由有原始概念、公理以及由此推演出来的定义、定理、法则与公式等。 违反充足理由律要求的逻辑错误,常见的有理由虚假、不能推出等。例如,因为∠A=∠B,所以∠A和∠B是对顶角。显然,“∠A=∠B”不能成为“∠A和∠B是对顶角”成立的充足理由,因为相等的两个角也可能是等腰三角形的两个底角,或者是相似三角形的对应角等。 形式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从不同的方面表现着同一思维过程的各个特性,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同一律是从正面,即从肯定方面来巩固概念和判断,它要求思维过程必须有规定性。作为它的反证的矛盾律是从反面,即从否定方面来巩固判断,矛盾律要求在思维中不能有矛盾的思想存在。至于排中律,则是从肯定和否定两方面来巩固判断,或肯定,或否定,非此即彼,二者必居其一。作为终结定论的充足理由律,则要求对这个有规定性的、没有矛盾的论断提出证明,指出它之所以正确的充足的理由。 形式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也是数学推理和数学证明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在数学推理证明中,必须要求思考的对象和认识是确定的(同一律),判断不自相矛盾(矛盾律),不是模棱两可(排中律),有充分根据(充足理由律),根据这些正确的思维规律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试举“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为例。认定等腰三角形的底角必相等(同一律),就不能同时又说两底角不相等(矛盾律);若怀疑上述说法,则必须在“两底角相等”与“两底角不相等”两种说法中选择其一(排中律);最后,若坚持原来结论——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必定相等,那末,就需举出充分的理由,或引证必要的事实作根据,来证明结论的正确性(充足理由律)。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如何用最简单的例子解释下

(一)形式逻辑 所谓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以下棋为例,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 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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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过程:第一步:从判断(5)中得知两个已经确定人选:赵一和吴六。第二步:来分析判断(2),这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既然赵一已经入选,那么“不选拔赵一”这个选言支为假。如果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只有两个选言支,并且确定其中一个选言支为假,那么另一个选言支(“不选拔孙三”)必定为真。由此得知,孙三落选。第三步:分析判断(3),这是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由上一步得出的孙三落选,由此可以逆推出钱二落选。因为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的后件是前件的充分条件。即:“只有不选拔钱二,才不选拔孙三。”等于说“如果不选拔孙三,就不选拔钱二。”因此钱二落选。第四步:分析判断(1),这是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由第三步得知钱二落选,所以李四也落选了。第五步:到这里就比较清晰了,同样可以将判断(4)这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转化为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来进行逆推:“如果选拔吴六且不选拔周五,则选拔李四”等于“只有选拔李四,才选拔吴六并且不选拔周五”,由第四步得知李四落选,而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一旦前件假,那么后件也必定位假。即前件“选拔李四”为假,后件“选拔吴六并且不选拔周五”也为假。最后一步:“选拔吴六并且不选拔周五”这是一个联言判断,从上一步得知这个判断假,如果联言判断被判定为假,那么有两种情况:其中一个联言支为假,或者所有联言支都为假。而从判断(5)可得知“选拔吴六”为真,那么通过排除法,可知“不选拔周五”必定为假。因此周五入选。出国人选是周五、赵一和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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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第二题 写错了吧 如果写的 很明显是 小张比小李大 (2、3)中就看出来了

对称逻辑学的从形式逻辑学到对称逻辑学

传统的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对称逻辑的产生是逻辑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从形式逻辑学到对称逻辑学是逻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 对称逻辑,把逻辑与非逻辑、理性与非理性统一起来,是逻辑的逻辑化。对称逻辑是语言的意义和价值、思维的内容和形式、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相对应的逻辑。从五度空间观来看,仅仅用语言哲学的层次理论或者辩证逻辑的矛盾分析方法来解悖是不够的。思维是语义、语用、内容、形式、对象相统一的系统,只有用对称的观点和方法,才能从总体上对各式各样的悖论解悖。这本身就体现了方法和对象的对称。对称逻辑使逻辑系统化,逻辑系统逻辑化、认知化,使逻辑不但成为证明的工具,而且成为认知的工具。 对称逻辑规范各种逻辑的基础、定位、体系及其相互关系,因而是元逻辑。人类思维作为自然界发展的最精致成果,同自然界是同源同构的,因而也是对称的。对称是宇宙的本质、经济社会的本质、思维的本质、逻辑的本质。源于宇宙对称性的对称逻辑的对称性,决定其它逻辑的对称性。所以对称逻辑是元逻辑。 全息关系是一切推理形式中最根本的关系,全息推理是最根本的推理,全息逻辑是最根本的逻辑。全息关系只有靠创造才能体现,创造又只有主客体的对称关系才能发挥。全息逻辑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称关系→创造关系→全息关系使思维全息化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全息逻辑,全息逻辑就是直觉逻辑。传统逻辑认为人的思维的逻辑和“非逻辑”、人的非理性与超理性是非逻辑、非对称的。而对称逻辑则揭示人的潜意识和人的超理性、逻辑和“非逻辑”的对称性,“非逻辑”的逻辑性。在人的潜意识中,潜化意识和潜生意识是对称的。在人的超理性中,灵感、顿悟,直观、直觉,联想、想像是对称的。人的潜意识和人的超意识也是对称的。智力是意识系统的整体功能,智慧是智力的运用,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相互碰撞的火花。把智力转变成智慧,本身就需要智慧。 人的认识是从模糊到精确、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因而人的认识过程也就是悖论的产生和消除的过程。悖论的发现与消除,是认识发展、科学发展的契机。对称逻辑,可以提高人们发现、消除悖论的自觉性,提高人们的创新思维能力。对称逻辑的非线性、发散性的推理方式,使对称逻辑能极大地提高人的思维效率。 不能对意识空间和社会空间这两大类现象作出和自然现象统一说明的宇宙学,不是完整的宇宙学。不能同完整的宇宙学相互建构的逻辑学,不是完整的逻辑学。五度空间理论提供了对自然、社会、意识空间作出统一说明的框架。对称关系是五度空间的核心。对称逻辑就是同完整的宇宙学相互建构的逻辑。对称逻辑不但揭示“逻辑”思维的规律,而且揭示“非逻辑”思维的规律;不但揭示思维的规律,而且揭示整个人的认识的规律;不但揭示意识的规律,而且把意识规律和客观规律一一加以对应。 对称逻辑,是根据宇宙的对称规律,从主观推知客观、主体推知客体、已知推知未知的逻辑。其它逻辑都是结论包含在前提里面,惟有对称逻辑是从已知推出未知的逻辑。它的结论虽然不能由所谓的“实践”(即人的肉眼可观察的“事实”)来“检验”,然而却是必然存在、客观存在的事实。“天人合一”,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内在与外在、形下与形上是同一的。这是内在的超越。只有内在的超越,才是真正的超越。只有对称逻辑,才能真正实现内在的超越。只有真正实现内在的超越才能真正做到思辩与实证的统一。 对称逻辑是根据时间、空间、层次相对应、经济科学范式和实践模式相对应的关系,全新认识和整合人类认识史、科学史,使之逻辑化的逻辑。对称逻辑是逻辑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的萌芽、要素、结构蕴涵在人类逻辑思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以对称逻辑为基本线索,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是哲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在空间上的展开。只有对称逻辑,才能确立中国哲学在人类哲学史中的独特地位,也才能指出中国哲学世界化与现代化的方向。 如果说,线性的知性逻辑只能使经济科学成为抽象的真理,辩证逻辑可以使经济科学成为具体的真理,那么对称逻辑则可以使经济科学成为合理的真理。对称逻辑之所以是合理的逻辑,是由于对称逻辑作为整体的逻辑,可以通过对各门学科背后的逻辑基础进行合理定位,实现对各门学科的合理定位,从而消解由于学科错位而造成的悖论。对称逻辑可以解决经济学数学化和经济主体化的悖论,使经济学逻辑化和经济主体化二者得以统一。对称逻辑之所以是合理的逻辑,是因为它能够为人类的思维整体提供规律性的说明,使人能合理把握对象事物的立体结构,能完整把握系统性和规律性的统一、波和粒的统一、不确定和确定的统一、真善美的统一、实体属性关系的统一等线性逻辑把握不了的对称关系。 对称逻辑是审美的逻辑;是真、善、美的对称与统一的逻辑。美也有规律,美的规律就是对称的规律。以对称作为思维规律去认识事物,就是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对称逻辑化,就是审美规律化,审美自觉化。其结果,就是自觉地按美的规律来造型。美的对称包括:真、善、美的对称;真知、真理、合理、自由的对称;知性逻辑、理性逻辑、道德逻辑、情感逻辑的对称;经验与理论的对称;现象与本质的对称;因果关系与道德关系的对称;规律性与目的性的对称;理想与现实的对称;主观与客观的对称;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的对称。 对称逻辑是和谐的思维结构。建立和谐的思维结构是建立和谐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前提。在和谐社会中,以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创业——为对称逻辑的基础,吸收西方抽象逻辑和具体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对称思维结构将衍化为科学的对称逻辑,演化出对称哲学,并促进科学的极大发展。对称逻辑是和谐社会的思维框架,是人类实践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实践的深层次的结构。任何积极的、主体的实践,都是主观和客观、经济主体和经济客体、相对经济主体和相对经济客体的对称。对称逻辑是使实践逻辑化。 对称经济学的方法不是各种方法交替使用、或各有则重点,而是把它们统一在对称逻辑中,运用对称逻辑的方法,使各种方法综合使用。对称逻辑是一元化方法与多元化方法的统一。就对称逻辑本身来讲,是一元化方法;就对称逻辑是各种逻辑方法的对称统一来讲,又是多元化的方法。只有对称逻辑,才能够使经济学的思想和现实相对称。 (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 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1)

形式逻辑和逻辑学的关系是什么?

可以说: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是包含关系。逻辑学研究的内容很光,包括书里逻辑,模态逻辑,等,还包括一些逻辑方面的哲学问题,甚至逻辑史也包含在逻辑学里。形式逻辑是对命题逻辑等可以符号进行推理的逻辑的概称,不是一个很学术性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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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金岳霖)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9Yxy7ItYDfABdRe2zMgRA 提取码: v3t6书名:形式逻辑作者:金岳霖豆瓣评分:8.0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年份:1979年10月页数:361内容简介:金岳霖(1895—1984),中国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浙江诸暨人。1911年考入清华学堂。1914年考取官费留学生。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21年到英国学习。1925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1955年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副所长、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和组织领导工作。金岳霖是把西方现代逻辑介绍到中国的主要人物,他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结合,建立了独特的哲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有较高素养的哲学和逻辑学专门人才。著有《论道》、《逻辑》和《知识论》,只凭三本著作,林岳霖就奠定了他在中国哲学界的地位,其中《知识论》更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构建了完整的知识论体系作者简介:第一章 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第一节 形式逻辑的对象第二节 形式逻辑、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第三节 形式逻辑的作用第二章 概念第一节 概念的特征第二节 概念与语词第三节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四节 概念的种类第五节 概念间的关系第六节 定义

形式逻辑三大定律

形式逻辑三大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形式逻辑也叫普通逻辑。形式逻辑研究人的认识知性阶段思维规律的学说,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也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形式逻辑的对象是事物的质,形式逻辑靠概念、判断、推理(主要包括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反映事物的质。1、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2、矛盾律(lawofcontradiction)是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它通常被表述为A必不非A(A一定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又不是B。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在传统逻辑里,矛盾律首先是作为事物规律提出来的,意为任一事物不能同时既具有某属性又不具有某属性。它作为思维规律,则是任一命题不能既真又不真。3、排中律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种思想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比如: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该种什么庄稼好。甲一会儿说应该种玉米,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玉米。针对甲的说法,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

法律社会学的实践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

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个词是有多种含义的,有的专指传统逻辑(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和传统归纳逻辑),有的专指演绎逻辑(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和现代演绎逻辑),有的则专指现代数理逻辑.还有一种是政治性产物,是政治决定理论的恶果,是为了与辩证逻辑这种政治决定的逻辑相区分.这种意义的形式逻辑常常被污蔑为形而上学、低等逻辑,而辩证逻辑自然是科学的逻辑、高等逻辑.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其实就是现今通常所说的逻辑学,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正好没有承认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而只认为其是一种哲学.辩证逻辑: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科学,即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它把概念的辩证运动以及如何通过概念反映现实矛盾的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认识科学中一门关于思维辩证运动的逻辑.恩格斯最早明确地把这种逻辑称之为辩证逻辑.区别:黑格尔从理论上对人类的辩证思维作了系统的论述.他重新审查了传统的形式逻辑,没有全盘抛弃形式逻辑,只是反对把逻辑作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见抽象的同一性?)的了解而停留在知性逻辑阶段上.他批评康德把范畴看作与内容相脱离的纯粹的主观形式的观点,认为思维形式、逻辑的概念和范畴是有内容的,人的理性是能够认识真理的.逻辑必须进到辩证思维的理性逻辑阶段去把握多样的、包含内部矛盾的具体同一(见具体的同一性?)的整体,把握变动不居的发展过程.这种逻辑就是运用辩证思维所建立的理性逻辑(见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一元论的基础上,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起来,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运用于人的逻辑思维,解决了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揭示了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研究的新的方面和方向.他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提出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阐述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黑格尔认为,概念、范畴是流动和相互转化的,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人的认识发展与这个过程是相一致的.因此,必须结合思维形式中所贯穿的内容、结合人的认识过程,考察思维形式,建立不同于形式逻辑的理性逻辑.他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建立起唯心主义的理性逻辑体系.尽管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是头足倒置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他关于理性逻辑的许多合理思想乃是科学的辩证逻辑的重要思想来源.

形式逻辑是不是普通逻辑学所讲的东西

不是.形式逻辑是指的比较数学领域的逻辑推导的概念.而我们平时说的普通逻辑包括很多经验和常识的成分; 详解见下: 一.内涵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 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 形式逻辑的规则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 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 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 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 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 [编辑本段]二.发展历程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数理逻辑 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编辑本段]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编辑本段]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 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 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 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 替代,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东拉西扯的事情. 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不到这一点. 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 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形式逻辑自然不能承认近解释,因为这属于瞎猜乱说的范畴.但上述现象的存在证明了形式逻辑的相对性. 类比,即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同时也是朴素哲学一般的立论方法.它自然是有漏洞的——番茄和苹果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但是这却是常见的逻辑现象. 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 形式逻辑与工具逻辑 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 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 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 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展开,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 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 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 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 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 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 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 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 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的三条原则,即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另外,辩证逻辑有五个维度,即原因维度(内因外因、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主次维度(主次矛盾、主次方面)、一般-特殊、相对-绝对、整体-局部.三条原则与五个维度集中体现为“矛盾”的观点及分析方法.在方法上,辩证逻辑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明确讨论问题的前提范畴.主张确定的范畴下,有确定的真理. 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这是辩证逻辑与次协调逻辑的本质区别.辩证逻辑不是要维护一个将要崩溃的粉饰出来的没有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把矛盾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形式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处于缓和状态下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若形式逻辑要将其方法贯穿到一切领域里,由于它不兼容且无法调节处于辩证逻辑下位的其他逻辑间的矛盾,因此夸大形式逻辑不是正确的做法. 辩证逻辑除了有特有的分析方法外,还是其他逻辑的元逻辑——它调节操纵着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实际上,辩证逻辑与包括工具逻辑与朴素逻辑在内的非辩证逻辑构成矛盾关系.朴素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联系”、“对立”等观点.在工具逻辑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的观点、范畴的观点、局部的观点.这些观点终于在辩证逻辑里统一了起来,并可以各司其职. 辩证逻辑并不要取消其下位逻辑.就逻辑本身来说,其本来就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正应验了辩证逻辑本身的一个观点,即矛盾自身推动自身发展.因为其下位逻辑存在矛盾,所以它才能也是必然出现.所以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间的矛盾,那么辩证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来源.但是如果说辩证逻辑的产生对下位逻辑没有影响,这显然又是一种错误.如果说辩证逻辑出现以前,下位逻辑是处在乱斗中,那么辩证逻辑出现以后,下位逻辑间的关系就变得可以解释与控制了. 不过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先天后天的影响,对于具体来说的五种逻辑(朴素、称名、形式、表象、辩证)的接受情况不同.因此,若是擅长使用非辩证逻辑的人遇到了问题,不妨试试用辩证逻辑来调节一下.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不能,就要用上位逻辑来解决.相较于辩证逻辑巨大的思维工作量,有时下位逻辑能够用少量的脑细胞给出一个适当的答案. [编辑本段]五.其他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 黑格尔的大小逻辑讲的是哲学,不讨论从形式上讲有什么样的前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形式方面的问题. 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谓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 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企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辩证逻辑.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的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下面笔者就“概念”这一章,谈谈自己的体会。什么是概念呢?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语词是概念的物质外壳。概念只有借助语词才能形成、存在和表达。概念是语词思想内容。表达一定概念的语词才有具体的含义。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本质属性。外延,是概念中反映的对象的总和。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则他的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则它的外延越大。举例说明内涵与外延:企业管理是(企业为实现其一定目的,而合理地组织人与物的因素,有计划地指挥、调节和监督其经济活动的各种职能的总称),主要包括(计划、生产、技术、设备、物资、劳动、成本、财务等方面的管理)。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是“企业管理”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是“企业管理”的外延。 根据外延的不同,概念可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内涵的不同,概念可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 清朝有一个故事:有一次乾隆皇帝要将一批禁书焚毁,纪小岚因爱惜书籍想把他们保存下来,于是,他对乾隆说:“恳请皇上流下四本书,赐予我。”乾隆没多想,就答应了,问他要哪四本书。纪小岚不紧不慢地说:“《经》《史》《子》《集》这四本书。”乾隆没办法只能将这些书都交给了他。纪小岚故意将“四本书”这个非集合概念说成“《经》《史》《子》《集》”这样的集合概念。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再分析一下下面的例子:我国的高等院校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北京大学是我国的高等院校,所以,北京大学也是分布在全国各地。这句话显然是错误的。“我国的高等院校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的“高等院校”是集合概念,“北京大学是我国的高等院校”中的“高等院校”是非集合概念。这里把同一语词表达的两个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犯了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错误。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类。相容关系又可分为同一关系、属种关系、交叉关系。不相容关系又可分为全异关系、矛盾关系、反对关系。例如:小说和剧本都是文学作品。“小说”和“剧本”是反对关系。“小说”和“剧本”与“文学作品”之间是属种关系。形式逻辑的根本作用是帮助人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由此形式逻辑在以下三方面有一定作用:(一) 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获取新知识和更好地学习以有的科学知识;(二) 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表达思想;(三) 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有力地批驳诡辩。一个人失去逻辑思辨能力,就失去独立思考和创新的灵魂。学习逻辑学的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如何用最简单的例子解释下?

形式逻辑:如果明天是晴天,我们就去放风筝。就等价于,如果明天我们没有去放风筝,那么明天就不是晴天。这是原命题于逆否命题的关系,是等价的。这就是形式逻辑要考察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考察逻辑公式。论证逻辑: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是勤劳勇敢的。这就是一个论证逻辑,其中第一个中国人是一个集合概念,第二个中国人是一个非集合概念,这个论证里面犯了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错误。因此以上推理不成立。论证逻辑,实际上是考察对论证过程的理解与辨析。

形式逻辑方法与辨证逻辑方法区别

就黑格尔说的这点而言,他试图创立的辩证逻辑的确可以说是比传统形式逻辑更高级。

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 什么是形式逻辑

1、所谓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以下棋为例,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2、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逻辑学=形式逻辑?

逻辑 形式 直觉

黑格尔怎样评论形式逻辑的作用与局限性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有它的局限性,不能证明具体的理性真理,而只能证明普遍的知性真理,所以他认为有必要对形式逻辑进行改造,建立新的逻辑思维方法,以适用于自己的思辨哲学体系。黑格尔称自己的逻辑为“思辨逻辑”或“理性逻辑”,形式逻辑为“知性逻辑”,认为前者包括后者,前者高于后者。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及改造,固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不可否认,黑格尔思辨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哲学思维方法的伟大变革,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有其划时代的意义。德国逻辑历史学家苏里茨不无偶然地写道:黑格尔对形式逻辑批判的意义是如此巨大、深远,以至于现在怎么估价它都不为过分①。而且,直到今天,我国学界,尤其是逻辑学界在如何认识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关系上,还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分析黑格尔关于形式逻辑的认识,对实现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现代化也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和改造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逻辑学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他明确指出,“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为研究的对象”.这里所说的“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的逻辑,是纯理念性的逻辑,是指具有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思维本身”的逻辑。正如列宁所说:“黑格尔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黑格尔从上述逻辑观出发,依据思辨逻辑的原则,主要就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指出了传统形式逻辑的缺陷和不足,并对其进行了改造。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是撇开具体内容的外在思维形式。形式逻辑的概念是抽象的概念,是从具体的对象中剥掉许多不同的特性,抽取其共性而形成的,是本身没有内容的形式。形式逻辑的判断也是一种僵化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个体的即是普遍的”或“主词是谓词”,只是两个概念的简单联结,而不能进一步从生动的内容方面看到判断之为概念的发挥与“自我分化”的性质。形式逻辑的推论也同样只是“一种主观的形式”,“形式的推论是用那样不合理的方式去表述理性,竟使得推论与理性的内容毫不相干”.或者说,通过形式的推论是认识不了概念的。另外,黑格尔还指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平列关系,而不是一种相互隶属、相互推出关系。他打比方说,这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活像是把一堆长短、大小不齐的木棍,按尺寸捆绑在一起,这也活像是小孩把剪碎了的画片再拼凑在一起一样[3].黑格尔认为,理性逻辑的思维形式是与具体内容密切相结合的。理性逻辑的概念是具体的,是包含着特殊性的普遍性,是具有充实内容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概念本身包含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三个环节。概念“好像一切生命的源泉”,它经常处在自身与自身的区别和同一之中,“这种由于概念的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身区分它的各个环节,这就是判断”.所以说,理性逻辑的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而予以联系”.黑格尔认为概念自身各个环节的分化即概念的特定存在。概念的普遍性通过特殊性使自身成为外在的个体,于是产生了个别事物;反之,个别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其自身为普遍性,使自身与自身同一,于是又返回到概念。因此个别事物从它的外在存在来说是一,但同时从它的概念的各个环节来说又是多。  推论便是这样一种一与多的矛盾统一。在这种推论中,“特殊性表现为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中项”,克服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个体性与普遍性相分离的状况。所以理性逻辑的推论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一与多的统一,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中,“判断的形式差别已经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从而达到了对概念的认识。显而易见,黑格尔把概念、判断与推论看作是有内在联系的,从概念进到判断和推论是与思维内容的矛盾发展、自我分化、自我同一的过程相一致的,内容怎样,形式也就怎样。黑格尔是运用正、反、合的思维方式揭示概念、判断、推论这些思维形式的内在联系与相互转化的。在他看来,从概念到判断和推论的过程,是从肯定到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判断是概念的否定,推论是判断的否定,又是概念的恢复。从概念到判断和推论的过程,也是从同一到对立和对立统一的过程,判断是概念自身的分裂,推论使概念与判断获得了新的同一。  在思维规律上,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的规律,是将对象的具体内容转变为抽象的形式后再实施分别研究的,“这样一来,那有生命的内容便成为僵死的了,因为只有具体的、整个的才是有生命的”,“分别仅是认识过程的一个方面,主要事情在于使分解开了的各分子复归于联合”,所以它不能说明活生生的矛盾发展的辩证思维过程,无法实现对具体真理的认识。黑格尔指出,同一律将同一单纯地认作抽象的同一,认为是排斥一切差别的同一,只能从对象的静止方面,孤立地把握事物,不能从其发展变化的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矛盾律要把矛盾从事物、从一般存在的和真实的东西中排除出去,所以不能把握对象的对立统一,只能使思维保持单纯的一致;排中律不能从对立的统一中把握对象,解决从“非此即彼”向“亦此亦彼”的过渡,只能做到“非此即彼”的选择;充足理由律只能从孤立的、抽象的、直线式的因果关系上进行论证,不能具体地从各种联系的总和中去分析论证,永远不会充足。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自身无法反映思维的矛盾运动,不能认识具 体 真 理,所 以 他 提 出 了 关 于 理 性 思 维 的 基 本 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在“存在论”中提出)、对立统一规律(在“本质论”中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在“概念论”中体现出)。这三条基本规律的核心和实质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矛盾与扬弃,理性思维规律的核心不是同一律,而是对立统一律。“同一矛盾原则是构成其他一切自然现象的基本原则,由于有了内在矛盾,同时自然被迫超出其自身。”“近代哲学常被人戏称为同一哲学,殊不知,揭穿了脱离差别的单纯知性的同一是虚妄不实的,恰好就是这种同一哲学,特别是思辨逻辑学,而这种新哲学也曾确实竭力教人不要自安于单纯的差异,而要认识一切待定存在着的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性。”黑格尔把同一与对立辩证结合起来,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肯定与否定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认为,肯定与否定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在质、量、度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把质与量有机地统一起来,既把握质的规定性,又把握量的规定性,认为质和量同一于度中,事物的转化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思维方法上,黑格尔也并没有完全抛弃形式逻辑提出的演绎法、归纳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等思维方法,他肯定了它们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指出了传统逻辑存在把演绎与归纳、分析与综合等方法绝对分割开和对立起来的片面性。黑格尔克服了这些片面性,并赋予其新的内容,同时,黑格尔把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和逻辑的与历史的相统一的方法作为理性逻辑中的主要思维方法。  综上所述,黑格尔的理性逻辑与传统形式逻辑相比,主要特征是内容和形式一致、统一。内容怎样,形式也就怎样;由于内容是活生生的,发展着的,所以思维形式也是互相联系和互相转化着的,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必然发展出高级形式。但是,黑格尔所说的内容是一种纯抽象的、纯逻辑的概念,所说的发展也是概念、理念的自我发展,而存在、自然、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他看来,只不过是逻辑概念、理念的外化或体现。所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唯心主义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它也有“合理内核”.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剥去了它的唯心主义外壳,撷取了其“合理内核”,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建立了唯物辩证法。  二、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全面评价  黑格尔之所以批判形式逻辑并把其改造成为思辨逻辑,是为其哲学目标服务的。黑格尔的哲学目标是认识上帝或真理或者说对事物作思维着的考察。对黑格尔而言,上帝、真理、思维中的事物或者理性就是概念,概念是一与多、有与无、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体,是无所不包的东西,认识了概念,其哲学目标就实现了。黑格尔所说的概念是具体的、发展的,而不是抽象片面的、僵死的、静止的,概念的每个发展过程都体现了对立统一原则。所以,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孤立、静止、简单、片面的方法是认识不了概念的,是达不到真理的。只有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注入“变化发展”“对立统一”“具体性”等新内容,才能达到对概念的把握。所以,黑格尔就把辩证法引入逻辑学,用辩证法改造形式逻辑。  黑格尔批判形式逻辑,但是并没有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在他看来,形式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论等“已知的思想形式”对于创立新逻辑来说,还是不可缺少的前提和重要的开端。改造旧逻辑创立新逻辑的任务和途径,就是把这些没有联系和转化的,像一堆枯骨似的僵死材料变成活的东西,使它们相互联结往返流动,处于有机联系的整体之中。  形式逻辑没有从联系、发展和矛盾统一中来把握对象,而是“将当前给予的具体对象析碎成许多抽象的成分,并将这些成分孤立起来观察”.黑格尔认为这种思维方式在一定的认识范围内和阶段上是适用的,也是必需的,他说:“知识起始于认识当前的对象而得其确定的区别。”“要想把握对象,分别作用总是不可少的。”要真正从联系、发展和矛盾的统一中来把握对象,也只有首先作分别的研究才有可能。事实上,思辨逻辑本身就包含形式逻辑,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思辨逻辑内即含有单纯的知性逻辑,而且从前者即可抽得出后者。我们只消把思辨逻辑中辩证法的和理性的成分排除掉,就可以得到知性逻辑。”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黑格尔把形式逻辑看成了初等逻辑,思辨逻辑则是高等逻辑。  其实,黑格尔对形式逻辑及其创始人亚里士多德是给予很高的评价的。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赞誉了亚里士多德的历史功绩。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的逻辑学“千百年来备受尊崇”,“从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学从未曾有过任何进展”,“它是一种至今还被维持着的学说,并且以后也并没有获得什么科学的发挥”,“这个逻辑学乃是一部给予它的创立人的深刻思想和抽象能力以最高荣誉的作品”.因为亚里士多德把思维形式从它们在认识过程中直接借以存在的感性材料里抽取出来,并使它们成为独立研究的对象。所以黑格尔说:“亚里士多德的不朽的功绩,在于他认识了抽象的理智的活动---认识并且规定了我们的思维所采取的这些形式”,而且他认为“把思维的这个贯穿一切的线索---思维的形式---加以确定并提到意识里来,这乃是一种经验的杰作,并且这种知识是绝对的有价值的。”  虽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不是思辨思维的逻辑,只是知性思维形式,但是黑格尔指出,“这个逻辑只是有限的东西的逻辑,但人们却必须熟识它,因为在有限的东西里面,到处有它的存在”,“正是这些形式贯穿在有限的关系里面,并且有许多种科学、知识等等,除了有限思维的这些形式之外,就不知道也不运用任何其他的思维形式;它们构成了有限科学的一般方法”.这里,黑格尔一方面指出了形式逻辑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肯定了它在一定范围内的应用价值。在《小逻辑》中,黑格尔也明确提出了形式逻辑的作用,“从事这种形式逻辑的研究,无疑有其用处,可以借此使人头脑清楚,有如一般人所常说,也可以教人练习集中思想,练习作抽象的思考,而在日常的意识里,我们所应付的大都是些混淆错综的感觉的表象。但是在作抽象思考时,我们必须集中精神于一点,借以养成一种从事于考察内心活动的习惯。人们可以利用关于有限思维的形式的知识,把它作为研究经验科学的工具,由于经验科学是依照这些形式进行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下,也有人称形式逻辑为工具逻辑”.可见,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是研究科学的,特别是经验科学的工具。作为工具来说,它是不可缺少的,它能使人思想明晰、准确,避免思维混乱和前后矛盾。  黑格尔肯定了形式逻辑在一定认识阶段和范围内的作用,指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与内容不一致,以及它孤立地、静止地、不从矛盾统一中认识对象,是客观事实,但是他没有把形式逻辑和形而上学的方法区别开来,对形式逻辑的批判有过火之处,有时甚至是讥笑形式逻辑,如把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小孩把剪碎了的画片拼凑在一起,这是不公允的。正如贺麟先生所说的:“好像形式逻辑阻碍了他的道路,结果矫枉过正,夸大了形式逻辑的缺点,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后果看,你读他的逻辑学,就不能了解形式逻辑,讨厌形式逻辑,甚至于想代替了形式逻辑。”

谁能告诉一下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讲的是什么内容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理论逻辑。它是数学的一个分支,是用数学方法研究逻辑或形式逻辑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对证明和计算这两个直观概念进行符号化以后的形式系统。数理逻辑是数学基础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虽然名称中有逻辑两字,但并不属于单纯逻辑学范畴。  所谓数学方法就是指数学采用的一般方法,包括使用符号和公式,已有的数学成果和方法,特别是使用形式的公理方法。  用数学的方法研究逻辑的系统思想一般追溯到莱布尼茨,他认为经典的传统逻辑必须改造和发展,是之更为精确和便于演算。后人基本是沿着莱布尼茨的思想进行工作的。  简而言之,数理逻辑就是精确化、数学化的形式逻辑。它是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基础。新的时代将是数学大发展的时代,而数理逻辑在其中将会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逻辑是探索、阐述和确立有效推理原则的学科,最早由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创建的。用数学的方法研究关于推理、证明等问题的学科就叫做数理逻辑。也叫做符号逻辑。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所谓“形式逻辑”就是指传统逻辑,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所谓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纯“形式”的逻辑。正好像传统把概念说成是思维的“形式”是混淆了概念和语言一样,把传统逻辑说成是思维“形式”的学说是混淆了传统逻辑和语言学。如果像马克思说的,只有语言才是思维的“形式”,那么,只有语言学才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形式”的规律(如语法规则)的学说。而传统逻辑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思维形式”的科学。传统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的主词和宾词的联系就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关系,列宁说他的逻辑学是寻求、探索,它接近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后来传统逻辑的发展,与其说被“形式”主义化了,还不如说是被歪曲化了。因为,根据恩格斯的传统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的比喻,可以认为辩证逻辑(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的规律,传统逻辑则研究人的认识的知性阶段的规律。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应用到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使它成为诡辩的工具并陷入悖论是并不奇怪的。黑格尔之所以认为传统逻辑可以成为诡辩工具,是因为黑格尔把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混为一谈,从而把传统逻辑的局限性绝对化了。但正好像超出了真理的应用范围,把真理变成谬误并不等于真理本身就是谬误一样,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变成诡辩的工具也不等于传统逻辑本身就是纯“形式”的东西。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2] [1] [3-4] 释义编辑对象决定内容,特定的对象决定特定的内容。任何事物都是相对静止状态和绝对运动状态的统一;对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即同一事物、同一属性、同一关系在同一时间、地点下的确定性的反映,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个反映是人类认识的必经阶段——知性阶段的基本任务,因而同一律是知性认识的基本规律。从传统逻辑到对称逻辑(中间经过矛盾逻辑),是人类思维方式发展的两大阶段。人类认识,无论是低级的还是高级的,都是客观对象的反映;因此,无论是传统逻辑还是对称逻辑,都是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作为它们研究对象的人类思维、思辩和实在的关系,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世界是无限的,本性是辩证的和对称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到本质、从相对到绝对、从抽象到具体、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这里面有量变,也有质变。相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到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达到对世界的对称本性的认识,是认识发展史的一大飞跃。如果说,在此以前,人们满足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把它看成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因而往往陷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现在人们感到,要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只有用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才有可能,用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了。这时候,传统逻辑给人以脱离思维对象的假象,是正常的;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难免的。现在的任务,是通过历史的和全面的考察,从假象返回本质,还传统逻辑以本来的地位。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形式”逻辑。传统逻辑内容的具体化和“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是对称的双向同步过程。符号化不等于“形式”化。仅仅根据传统逻辑“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就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线性思维的产物

形式逻辑学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请简述它们的含义,并举例说说“矛盾”与“相反”的区别。

现代形式逻辑有四个基本规律:1.同一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维对象必须保持其同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概念不能忽而指这样,忽而指那样。 2.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3.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真,且没有第三种可能。4.充足理由律——在推理、论证过程中,对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都必须用充足的理由来证明。矛盾与相反的区别:两个外延不相交(具有全异关系)的种概念A和B,包含在属概念C中,若A的外延+B的外延=C的外延,那么概念A和B具有矛盾关系,若A的外延+B的外延<C的外延,那么A和B就是反对关系,也就是你说的“相反”。举例:在颜色这个属概念下,白与非白就是矛盾关系。白和红就是反对(相反)关系,因为除了红和白还有其他很多的颜色。

形式逻辑是什么?

形式逻辑也叫普通逻辑。形式逻辑 研究人的认识知性阶段思维规律的学说,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也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形式逻辑的对象是事物的质,形式逻辑靠概念、判断、推理(主要包括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反映事物的质。形式逻辑也叫普通逻辑。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事物、表达思想时经常运用的一种必要的逻辑工具。人的认识在理性阶段要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就要实现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统一,否则,就不能实现这个反映。思维内容就是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形式就是对某个对象反映的方式,也就是用词语表达的概念、用语句所表达的判断和用复句所表达的推理等。形式逻辑研究人的认识知性阶段思维规律的学说,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也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形式逻辑的对象是事物的质,形式逻辑靠概念、判断、推理(主要包括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反映事物的质。

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 什么是形式逻辑

1、所谓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以下棋为例,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2、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是不是普通逻辑学所讲的东西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不是。形式逻辑是指的比较数学领域的逻辑推导的概念。而我们平时说的普通逻辑包括很多经验和常识的成分; 详解见下: 一.内涵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 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 形式逻辑的规则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 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 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 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 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 [编辑本段]二.发展历程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数理逻辑 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编辑本段]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编辑本段]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 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 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 评论 (0) 0 0 发表评论 var comment_config = { categoryId : 387121152, loginUserHead : "http://cache.soso.com/wenwen/i/small_avatar.png", isAdmin : false };麻烦采纳,谢谢!

什么是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也叫普通逻辑。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事物、表达思想时经常运用的一种必要的逻辑工具。人的认识在理性阶段要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就要实现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统一,否则,就不能实现这个反映。思维内容就是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形式就是对某个对象反映的方式,也就是用词语表达的概念、用语句所表达的判断和用复句所表达的推理等。任何具体思维都有它的内容,也有它的形式。任何具体思维,都涉及一些特定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具体思维,就涉及数量与图形这些特定对象;物理学中的具体思维,就涉及声、光、电、力……这些特定的对象;政治经济学中的具体思维,就涉及生产关系、商品、价值……这些特定的对象。各个不同领域中的具体思维所涉及的对象是不相同的。但是,在各个不同领域的具体思维中,又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

形式逻辑课属于文科还是理科?主要内容是什么?难易程度如何?

逻辑学属于哲学大类,传统逻辑属于外延逻辑,只研究思维的形式,不研究思维的内容,因而称为形式逻辑,并且传统逻辑多以自然语言表达;现代逻辑研究的范围很宽泛,非形式逻辑的研究很活跃,并且符号化、公理化和系统化是现代逻辑的最显著特点.逻辑基础部分一般不难学,大学里一般在文科开设逻辑学,如中文系、哲学系、思想政治教育系、法律系,主要训练人的日常逻辑思维;在计算机系和数学系也开设逻辑学,但是内容以数理逻辑为主.逻辑学的前沿部分非常难,需要有理科背景如数学、计算机等学科知识的人才能胜任.

什么是形式逻辑学中正概念、负概念、普通概念、集合概念。请直接给出相关定义,最好有简单的事例分析。急

正概念 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正概念也叫做肯定概念,如:人 国家 世界 公有制 正义战争 负概念 是反映对象不具体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也叫否定概念 如 :非党员 非司机 非正式员工 不健康 不勇敢 负概念总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范围而言的,一个负概念所对的范围,逻辑上叫论域。普遍概念 反映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 例如 工人 农名 知识分子 民族 城市 集体概念 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集合体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 例如 当代中国丛书 中华民族 汉语词汇

为什么说形式逻辑是基础性学,工具性的学科?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是因为逻辑学像数学一样是题材中立的,它只研究人的思维形式,不研究人思维的具体内容,逻辑学的意义在于发现了理性思考需要遵循的法则,因而为人们在研究具体学科的内容时提供了有力的思考工具;说逻辑学是基础性的是因为它研究人的思维规律,而所有的学科都是人的思维活动产生的,所以它是基础性的。

什么是型/形式逻辑?他有什么特点?应该如何研究?

《由可行和成果大小组成的准确结果》(李君辉/微博:阴山游牧李-君-辉)#记忆力##提高记忆力##健身##打卡##哑铃# 确定论,事物确定,不矛盾论,事物不能相互矛盾,必选论,事物是这个或者是那个,充足理由论,事物能推理出准确结果,准确包含可行和成果大小。1,身体保持不动,手臂弯举哑铃是确定的,符合确定论。2,弯举哑铃只练手臂肌肉,没有同时练腿部身体肌肉,符合不矛盾论。3,弯举哑铃是手臂在用力弯举,不可能既没有练手臂肌肉也没有练腿部身体肌肉,手臂在动,是练手臂肌肉,符合必选论。4,健身正在手臂弯举哑铃,弯举15个再深蹲练腿15个,或者正在弯举哑铃停止,换成先深蹲15个再弯举哑铃15个都能推出已经健身手臂和腿,符合充足理由论。5,先弯举后深蹲,停下弯举先深蹲后弯举成果是一样大小,正在弯举时没必要停下来先深蹲折腾,正在弯举时获得练手臂成果,再深蹲获得深蹲成果,成果大,可行,符合准确结果。

形式逻辑学的一点小问题

任何事物都可以理解为阴阳对应,也就是正面和负面对应,但限于同一物种,比如在人这个范围,有“好人”就有“坏人”,但超出人这个物种,那什么都是“非人”,要与什么对应?什么概念,都可以说一定有阴阳面,但超出一个概念的范围,就无法确定这种必然的联系,个人解释。

跪求《形式逻辑学》读后感,3000字

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形式逻辑学的创造者是谁

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

普通逻辑学和形式逻辑学有什么不同吗

普通逻辑学就是指形式逻辑学。

形式逻辑学(科学的)的代表书籍?

1、 金岳霖 主编《形式逻辑》 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2、 诸葛殷同 等编《形式逻辑原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2年版。 3、 《普通逻辑》编写组 《普通逻辑》(修订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 4、 《普通逻辑》编写组 《普通逻辑》(增订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5、齐家福,栗宗祥编著《新编普通逻辑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另外以下书籍也还可以1、 周礼全 主编《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 2、 苏越 主编《逻辑应用多视角丛书》(共10册)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 3、 田运 《智慧与思维》 宇航出版社 1989年版。 4、 郑伟宏 倪正茂 《逻辑推理集锦》 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5年版。 5、 郑伟宏《智慧之藤——趣味盎然话逻辑》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年版。 6、 陈宗明 主编《汉语逻辑概论》 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7、 周斌武 张国梁 编著《语言与现代逻辑》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8、郑伟宏:《逻辑与智慧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9、谭大容:《笑话、幽默与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10、白波 潘天群《博弈游戏 博弈生存》哈尔滨出版社2005年版。 11、潘天群:《博弈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1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 13、谷振谐:《论证与分析——逻辑的应用》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形式逻辑学题目求解答

哥们,你这是刑警考试题目啊,都是案件分析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有什么区别

举两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形式逻辑:如果明天是晴天,我们就去放风筝。就等价于,如果明天我们没有去放风筝,那么明天就不是晴天。这是原命题于逆否命题的关系,是等价的。这就是形式逻辑要考察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考察逻辑公式。论证逻辑: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是勤劳勇敢的。这就是一个论证逻辑,其中第一个中国人是一个集合概念,第二个中国人是一个非集合概念,这个论证里面犯了混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错误。因此以上推理不成立。论证逻辑,实际上是考察对论证过程的理解与辨析。

形式逻辑与归纳逻辑的区别

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个词是有多种含义的,有的专指传统逻辑(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和传统归纳逻辑),有的专指演绎逻辑(包括传统演绎逻辑和现代演绎逻辑),有的则专指现代数理逻辑。还有一种是政治性产物,是政治决定理论的恶果,是为了与辩证逻辑这种政治决定的逻辑相区分。这种意义的形式逻辑常常被污蔑为形而上学、低等逻辑,而辩证逻辑自然是科学的逻辑、高等逻辑。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其实就是现今通常所说的逻辑学,这种意义上的形式逻辑正好没有承认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而只认为其是一种哲学。辩证逻辑:研究人类辩证思维的科学,即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它把概念的辩证运动以及如何通过概念反映现实矛盾的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认识科学中一门关于思维辩证运动的逻辑。恩格斯最早明确地把这种逻辑称之为辩证逻辑。区别:黑格尔从理论上对人类的辩证思维作了系统的论述。他重新审查了传统的形式逻辑,没有全盘抛弃形式逻辑,只是反对把逻辑作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见抽象的同一性?)的了解而停留在知性逻辑阶段上。他批评康德把范畴看作与内容相脱离的纯粹的主观形式的观点,认为思维形式、逻辑的概念和范畴是有内容的,人的理性是能够认识真理的。逻辑必须进到辩证思维的理性逻辑阶段去把握多样的、包含内部矛盾的具体同一(见具体的同一性?)的整体,把握变动不居的发展过程。这种逻辑就是运用辩证思维所建立的理性逻辑(见知性逻辑与理性逻辑?)。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一元论的基础上,把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起来,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过程,运用于人的逻辑思维,解决了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揭示了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研究的新的方面和方向。他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地提出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阐述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的辩证关系。黑格尔认为,概念、范畴是流动和相互转化的,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人的认识发展与这个过程是相一致的。因此,必须结合思维形式中所贯穿的内容、结合人的认识过程,考察思维形式,建立不同于形式逻辑的理性逻辑。他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建立起唯心主义的理性逻辑体系。尽管黑格尔的逻辑体系是头足倒置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他关于理性逻辑的许多合理思想乃是科学的辩证逻辑的重要思想来源。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关系是什么?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有它的局限性,不能证明具体的理性真理,而只能证明普遍的知性真理,所以他认为有必要对形式逻辑进行改造,建立新的逻辑思维方法,以适用于自己的思辨哲学体系。黑格尔称自己的逻辑为“思辨逻辑”或“理性逻辑”,形式逻辑为“知性逻辑”,认为前者包括后者,前者高于后者。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及改造,固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不可否认,黑格尔思辨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哲学思维方法的伟大变革,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有其划时代的意义。德国逻辑历史学家苏里茨不无偶然地写道:黑格尔对形式逻辑批判的意义是如此巨大、深远,以至于现在怎么估价它都不为过分①。而且,直到今天,我国学界,尤其是逻辑学界在如何认识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关系上,还深受黑格尔的影响。分析黑格尔关于形式逻辑的认识,对实现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现代化也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和改造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逻辑学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他明确指出,“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是以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为研究的对象”.这里所说的“纯粹思想”或“纯粹思维形式”的逻辑,是纯理念性的逻辑,是指具有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思维本身”的逻辑。正如列宁所说:“黑格尔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具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黑格尔从上述逻辑观出发,依据思辨逻辑的原则,主要就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指出了传统形式逻辑的缺陷和不足,并对其进行了改造。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是撇开具体内容的外在思维形式。形式逻辑的概念是抽象的概念,是从具体的对象中剥掉许多不同的特性,抽取其共性而形成的,是本身没有内容的形式。形式逻辑的判断也是一种僵化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个体的即是普遍的”或“主词是谓词”,只是两个概念的简单联结,而不能进一步从生动的内容方面看到判断之为概念的发挥与“自我分化”的性质。形式逻辑的推论也同样只是“一种主观的形式”,“形式的推论是用那样不合理的方式去表述理性,竟使得推论与理性的内容毫不相干”.或者说,通过形式的推论是认识不了概念的。另外,黑格尔还指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平列关系,而不是一种相互隶属、相互推出关系。他打比方说,这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活像是把一堆长短、大小不齐的木棍,按尺寸捆绑在一起,这也活像是小孩把剪碎了的画片再拼凑在一起一样[3].黑格尔认为,理性逻辑的思维形式是与具体内容密切相结合的。理性逻辑的概念是具体的,是包含着特殊性的普遍性,是具有充实内容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概念本身包含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三个环节。概念“好像一切生命的源泉”,它经常处在自身与自身的区别和同一之中,“这种由于概念的自身活动而引起的分化作用,把自身区分它的各个环节,这就是判断”.所以说,理性逻辑的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而予以联系”.黑格尔认为概念自身各个环节的分化即概念的特定存在。概念的普遍性通过特殊性使自身成为外在的个体,于是产生了个别事物;反之,个别事物通过特殊性提高其自身为普遍性,使自身与自身同一,于是又返回到概念。因此个别事物从它的外在存在来说是一,但同时从它的概念的各个环节来说又是多。  推论便是这样一种一与多的矛盾统一。在这种推论中,“特殊性表现为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中项”,克服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个体性与普遍性相分离的状况。所以理性逻辑的推论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一与多的统一,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中,“判断的形式差别已经返回到简单同一性的概念”,从而达到了对概念的认识。显而易见,黑格尔把概念、判断与推论看作是有内在联系的,从概念进到判断和推论是与思维内容的矛盾发展、自我分化、自我同一的过程相一致的,内容怎样,形式也就怎样。黑格尔是运用正、反、合的思维方式揭示概念、判断、推论这些思维形式的内在联系与相互转化的。在他看来,从概念到判断和推论的过程,是从肯定到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判断是概念的否定,推论是判断的否定,又是概念的恢复。从概念到判断和推论的过程,也是从同一到对立和对立统一的过程,判断是概念自身的分裂,推论使概念与判断获得了新的同一。  在思维规律上,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的规律,是将对象的具体内容转变为抽象的形式后再实施分别研究的,“这样一来,那有生命的内容便成为僵死的了,因为只有具体的、整个的才是有生命的”,“分别仅是认识过程的一个方面,主要事情在于使分解开了的各分子复归于联合”,所以它不能说明活生生的矛盾发展的辩证思维过程,无法实现对具体真理的认识。黑格尔指出,同一律将同一单纯地认作抽象的同一,认为是排斥一切差别的同一,只能从对象的静止方面,孤立地把握事物,不能从其发展变化的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矛盾律要把矛盾从事物、从一般存在的和真实的东西中排除出去,所以不能把握对象的对立统一,只能使思维保持单纯的一致;排中律不能从对立的统一中把握对象,解决从“非此即彼”向“亦此亦彼”的过渡,只能做到“非此即彼”的选择;充足理由律只能从孤立的、抽象的、直线式的因果关系上进行论证,不能具体地从各种联系的总和中去分析论证,永远不会充足。  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自身无法反映思维的矛盾运动,不能认识具 体 真 理,所 以 他 提 出 了 关 于 理 性 思 维 的 基 本 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在“存在论”中提出)、对立统一规律(在“本质论”中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在“概念论”中体现出)。这三条基本规律的核心和实质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矛盾与扬弃,理性思维规律的核心不是同一律,而是对立统一律。“同一矛盾原则是构成其他一切自然现象的基本原则,由于有了内在矛盾,同时自然被迫超出其自身。”“近代哲学常被人戏称为同一哲学,殊不知,揭穿了脱离差别的单纯知性的同一是虚妄不实的,恰好就是这种同一哲学,特别是思辨逻辑学,而这种新哲学也曾确实竭力教人不要自安于单纯的差异,而要认识一切待定存在着的事物之间的内在统一性。”黑格尔把同一与对立辩证结合起来,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肯定与否定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认为,肯定与否定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在质、量、度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把质与量有机地统一起来,既把握质的规定性,又把握量的规定性,认为质和量同一于度中,事物的转化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思维方法上,黑格尔也并没有完全抛弃形式逻辑提出的演绎法、归纳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等思维方法,他肯定了它们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指出了传统逻辑存在把演绎与归纳、分析与综合等方法绝对分割开和对立起来的片面性。黑格尔克服了这些片面性,并赋予其新的内容,同时,黑格尔把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和逻辑的与历史的相统一的方法作为理性逻辑中的主要思维方法。  综上所述,黑格尔的理性逻辑与传统形式逻辑相比,主要特征是内容和形式一致、统一。内容怎样,形式也就怎样;由于内容是活生生的,发展着的,所以思维形式也是互相联系和互相转化着的,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必然发展出高级形式。但是,黑格尔所说的内容是一种纯抽象的、纯逻辑的概念,所说的发展也是概念、理念的自我发展,而存在、自然、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他看来,只不过是逻辑概念、理念的外化或体现。所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唯心主义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它也有“合理内核”.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剥去了它的唯心主义外壳,撷取了其“合理内核”,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建立了唯物辩证法。  二、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全面评价  黑格尔之所以批判形式逻辑并把其改造成为思辨逻辑,是为其哲学目标服务的。黑格尔的哲学目标是认识上帝或真理或者说对事物作思维着的考察。对黑格尔而言,上帝、真理、思维中的事物或者理性就是概念,概念是一与多、有与无、肯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体,是无所不包的东西,认识了概念,其哲学目标就实现了。黑格尔所说的概念是具体的、发展的,而不是抽象片面的、僵死的、静止的,概念的每个发展过程都体现了对立统一原则。所以,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孤立、静止、简单、片面的方法是认识不了概念的,是达不到真理的。只有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注入“变化发展”“对立统一”“具体性”等新内容,才能达到对概念的把握。所以,黑格尔就把辩证法引入逻辑学,用辩证法改造形式逻辑。  黑格尔批判形式逻辑,但是并没有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在他看来,形式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论等“已知的思想形式”对于创立新逻辑来说,还是不可缺少的前提和重要的开端。改造旧逻辑创立新逻辑的任务和途径,就是把这些没有联系和转化的,像一堆枯骨似的僵死材料变成活的东西,使它们相互联结往返流动,处于有机联系的整体之中。  形式逻辑没有从联系、发展和矛盾统一中来把握对象,而是“将当前给予的具体对象析碎成许多抽象的成分,并将这些成分孤立起来观察”.黑格尔认为这种思维方式在一定的认识范围内和阶段上是适用的,也是必需的,他说:“知识起始于认识当前的对象而得其确定的区别。”“要想把握对象,分别作用总是不可少的。”要真正从联系、发展和矛盾的统一中来把握对象,也只有首先作分别的研究才有可能。事实上,思辨逻辑本身就包含形式逻辑,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思辨逻辑内即含有单纯的知性逻辑,而且从前者即可抽得出后者。我们只消把思辨逻辑中辩证法的和理性的成分排除掉,就可以得到知性逻辑。”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黑格尔把形式逻辑看成了初等逻辑,思辨逻辑则是高等逻辑。  其实,黑格尔对形式逻辑及其创始人亚里士多德是给予很高的评价的。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赞誉了亚里士多德的历史功绩。黑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形式逻辑的创始人,他的逻辑学“千百年来备受尊崇”,“从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学从未曾有过任何进展”,“它是一种至今还被维持着的学说,并且以后也并没有获得什么科学的发挥”,“这个逻辑学乃是一部给予它的创立人的深刻思想和抽象能力以最高荣誉的作品”.因为亚里士多德把思维形式从它们在认识过程中直接借以存在的感性材料里抽取出来,并使它们成为独立研究的对象。所以黑格尔说:“亚里士多德的不朽的功绩,在于他认识了抽象的理智的活动---认识并且规定了我们的思维所采取的这些形式”,而且他认为“把思维的这个贯穿一切的线索---思维的形式---加以确定并提到意识里来,这乃是一种经验的杰作,并且这种知识是绝对的有价值的。”  虽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不是思辨思维的逻辑,只是知性思维形式,但是黑格尔指出,“这个逻辑只是有限的东西的逻辑,但人们却必须熟识它,因为在有限的东西里面,到处有它的存在”,“正是这些形式贯穿在有限的关系里面,并且有许多种科学、知识等等,除了有限思维的这些形式之外,就不知道也不运用任何其他的思维形式;它们构成了有限科学的一般方法”.这里,黑格尔一方面指出了形式逻辑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肯定了它在一定范围内的应用价值。在《小逻辑》中,黑格尔也明确提出了形式逻辑的作用,“从事这种形式逻辑的研究,无疑有其用处,可以借此使人头脑清楚,有如一般人所常说,也可以教人练习集中思想,练习作抽象的思考,而在日常的意识里,我们所应付的大都是些混淆错综的感觉的表象。但是在作抽象思考时,我们必须集中精神于一点,借以养成一种从事于考察内心活动的习惯。人们可以利用关于有限思维的形式的知识,把它作为研究经验科学的工具,由于经验科学是依照这些形式进行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下,也有人称形式逻辑为工具逻辑”.可见,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是研究科学的,特别是经验科学的工具。作为工具来说,它是不可缺少的,它能使人思想明晰、准确,避免思维混乱和前后矛盾。  黑格尔肯定了形式逻辑在一定认识阶段和范围内的作用,指出形式逻辑思维形式与内容不一致,以及它孤立地、静止地、不从矛盾统一中认识对象,是客观事实,但是他没有把形式逻辑和形而上学的方法区别开来,对形式逻辑的批判有过火之处,有时甚至是讥笑形式逻辑,如把思维形式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小孩把剪碎了的画片拼凑在一起,这是不公允的。正如贺麟先生所说的:“好像形式逻辑阻碍了他的道路,结果矫枉过正,夸大了形式逻辑的缺点,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后果看,你读他的逻辑学,就不能了解形式逻辑,讨厌形式逻辑,甚至于想代替了形式逻辑。”

为什么说形式逻辑就是演绎逻辑?

  形式逻辑(formal logic)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的研究方法 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   形式逻辑的规则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   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   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   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   名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依照内容去建立逻辑,而是通过操纵内容把形式逻辑搞垮了就满意了.他们以辩论为乐,把对手说糊涂了,他们就高兴了.于是,他们就不能避免诡辩的诱惑.黑格尔则在批判形式逻辑的时候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另外,就批判对象而言,当时中国的形式逻辑的发育程度还不高,其主张带有破碎性,这就导致名家在批判过后所能给出的是一个个孤立的诡辩命题.而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   [编辑本段]二.发展历程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传统逻辑   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数理逻辑 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编辑本段]三.对形式逻辑的曲解与再认识   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编辑本段]四.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间的关系   形式逻辑之外的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 此外,朴素逻辑中的“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等逻辑过程在形式逻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义.   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 替代,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东拉西扯的事情.   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不到这一点.   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   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形式逻辑自然不能承认近解释,因为这属于瞎猜乱说的范畴.但上述现象的存在证明了形式逻辑的相对性.   类比,即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同时也是朴素哲学一般的立论方法.它自然是有漏洞的——番茄和苹果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按照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但是这却是常见的逻辑现象.   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   形式逻辑与工具逻辑   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   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   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   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展开,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   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   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   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   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   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   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   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   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的三条原则,即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另外,辩证逻辑有五个维度,即原因维度(内因外因、根本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主次维度(主次矛盾、主次方面)、一般-特殊、相对-绝对、整体-局部.三条原则与五个维度集中体现为“矛盾”的观点及分析方法.在方法上,辩证逻辑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求明确讨论问题的前提范畴.主张确定的范畴下,有确定的真理.   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就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这是辩证逻辑与次协调逻辑的本质区别.辩证逻辑不是要维护一个将要崩溃的粉饰出来的没有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把矛盾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形式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处于缓和状态下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若形式逻辑要将其方法贯穿到一切领域里,由于它不兼容且无法调节处于辩证逻辑下位的其他逻辑间的矛盾,因此夸大形式逻辑不是正确的做法.   辩证逻辑除了有特有的分析方法外,还是其他逻辑的元逻辑——它调节操纵着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实际上,辩证逻辑与包括工具逻辑与朴素逻辑在内的非辩证逻辑构成矛盾关系.朴素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到“联系”、“对立”等观点.在工具逻辑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的观点、范畴的观点、局部的观点.这些观点终于在辩证逻辑里统一了起来,并可以各司其职.   辩证逻辑并不要取消其下位逻辑.就逻辑本身来说,其本来就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这正应验了辩证逻辑本身的一个观点,即矛盾自身推动自身发展.因为其下位逻辑存在矛盾,所以它才能也是必然出现.所以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间的矛盾,那么辩证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来源.但是如果说辩证逻辑的产生对下位逻辑没有影响,这显然又是一种错误.如果说辩证逻辑出现以前,下位逻辑是处在乱斗中,那么辩证逻辑出现以后,下位逻辑间的关系就变得可以解释与控制了.   不过对于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先天后天的影响,对于具体来说的五种逻辑(朴素、称名、形式、表象、辩证)的接受情况不同.因此,若是擅长使用非辩证逻辑的人遇到了问题,不妨试试用辩证逻辑来调节一下.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那就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不能,就要用上位逻辑来解决.相较于辩证逻辑巨大的思维工作量,有时下位逻辑能够用少量的脑细胞给出一个适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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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小逻辑》黑格尔的《逻辑学》和压缩版的《逻辑学》——《小逻辑》是讲辩证逻辑的。《逻辑学》的写成就同时标志着辩证逻辑的诞生。不过《小逻辑》是哲学书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学著作,虽然讲的是辩证逻辑但同时也是讲认识论的。有点晦涩,不过我读过后感觉非常好非常深刻非常经典。如果想研读《小逻辑》建议同时或先了解下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要观点和基础性概念,了解康德的思想对了解黑格尔很有帮助,甚至很大程度上是了解黑格尔思想的前提。其实这不是形式逻辑,而是辩证逻辑了。形式逻辑的书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卢卡西维茨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解释篇》《分析篇》(《工具论》)

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的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一、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获取新知识和更好地学习已有的科学知识。 二、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表达思想。 三、形式逻辑可以帮助我们有力地批驳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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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金岳霖)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MceoZ4Yp2IlOxQ8g7-ZxA 提取码:ekf9书名:形式逻辑作者:金岳霖豆瓣评分:8.0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年份:1979年10月页数:361内容简介:金岳霖(1895—1984),中国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字龙荪,浙江诸暨人。1911年考入清华学堂。1914年考取官费留学生。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21年到英国学习。1925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1955年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副所长、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和组织领导工作。金岳霖是把西方现代逻辑介绍到中国的主要人物,他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相结合,建立了独特的哲学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有较高素养的哲学和逻辑学专门人才。著有《论道》、《逻辑》和《知识论》,只凭三本著作,林岳霖就奠定了他在中国哲学界的地位,其中《知识论》更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构建了完整的知识论体系

形式逻辑学讲的是什么学了有哪些好处。

1 定义: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思维的逻辑形式即指思维的形式结构。 思维的基本规律即指a 同一律 b 矛盾律 c 排中律 d 充足理由律 简单的逻辑方法:观察和实验的方法 比较、分析和综合的方法 寻求想象间因果联系的方法 定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好处:1 有助于正确认识事物获取新知识。 2 有助于准确表达思想,严格论证思想。 3 有助于识别、驳斥错误与诡辩。 4 有助于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 5 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总的来说就是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促进智力发展。

如何学好形式逻辑学!

要学好普通逻辑就要从上述三方面入手:一、全面入实掌握逻辑基本知识普通逻辑所讲述的逻辑知识都是逻辑学中的基本知识。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原理》来说,该书所讲述的有关概念、判断、基本规律、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假说和论证的知识都属于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在逻辑基本知识中的难点有:(1)如何严格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2)如何正确理解直言判断的周延性;(3)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判断间对当关系中必然和或然真假关系;(4)如何严格区别和准确把握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5)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负判断及其等值判断。二、切实掌握逻辑拙象并析方法逻辑抽象分析方法是科学抽象分析方法中抽象程度最高、适用域最广的一种抽象分析方法。逻辑抽象分析方法的适用域包括所有哲学、科学、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思想的领域。首先,要切实掌握普通逻辑所讲述的各种逻辑形式与其人工符号表达式。对于实际的具体思想进行逻辑抽象分析,正在于从实际的具体思想中抽取其逻辑形式并给出逻辑形式的人工符号表达式。其次,要多做应用逻辑拍象方法的有关习题,从而熟练掌握逻辑抽象分析方法。这是切实掌握逻辑抽象分析方法的关键。最后,要切实掌握逻辑抽象方法,还要注意克服阻碍切实掌握逻辑抽象方法的心理障碍。三、努力提高逻辑综合应用能力首先,要通过多复习、多思考加深对于各种逻辑知识和逻辑方法的理解,巩固对于它们的记忆,努力更多了解各种逻辑知识和逻辑方法之间的相互联系。其次,要通过多做习题、勤总结,积累综合应用的经验,把握综合应用的规律,提高综合应用的技能和技巧。

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区别

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研究的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而命题的逻辑形式(简称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则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要弄清逻辑常项的性质,系统地揭示推理规律,就要通过建立逻辑演算,进行元逻辑的研究。研究元逻辑的方法是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形式逻辑的规则: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理由充足律。这四条规律要求思维必须具备确定性、无矛盾性、一贯性和论证性。形式逻辑的缺陷与超越:人的思维由其内容与形式构成。而形式逻辑企图在不考虑思维内容的情况下,通过把握思维的形式来了解思维的全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企图遭遇了东西方两方面的批判。东方是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辩论,使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西方则是黑格尔,他将逻辑研究地重心转向逻辑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了辩证逻辑。黑格尔在批判形式逻辑的同时着手建设新的逻辑。黑格尔所批判的形式逻辑是系统的,若要使批判成功,则需要找到一种同样系统的逻辑来替代之,而不是玩弄几个命题。自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还有缺陷。比方说绝对精神只否定自身两次,为什么没有第三次否定呢?此外,由于对形式逻辑批过了头,导致辩证逻辑停留在纯粹思辨的层面上。这些唯心辩证法所遗留的问题,终于在唯物辩证法这里得到了解决。非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是对自然语言论证的研究,典型特征是不如形式逻辑善于分析。非形式逻辑的焦点在于分析错误的论证来辨别逻辑谬论,和辨别与分类类似的推理策略等活动。用自然语言分析论证的活动和在形式逻辑系统中表现它们被称为哲学分析,而且有时被当作非形式逻辑的一部分。报纸的评论文章提供了对非形式逻辑的示例性教科书样的例子,这些文章通常是简短的并且经常是荒谬的。无论如何,非形式逻辑还用于推理有关人类和社会科学的事件。事实上,多数从已知事实到未知事实的推理使用自然语言,即使组合上数学或统计,可以被当作非形式逻辑的应用,只要它不依赖于额外的经验性论据。

形式逻辑学的释义

对象决定内容,特定的对象决定特定的内容。任何事物都是相对静止状态和绝对运动状态的统一;对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即同一事物、同一属性、同一关系在同一时间、地点下的确定性的反映,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个反映是人类认识的必经阶段——知性阶段的基本任务,因而同一律是知性认识的基本规律。从传统逻辑到对称逻辑(中间经过矛盾逻辑),是人类思维方式发展的两大阶段。人类认识,无论是低级的还是高级的,都是客观对象的反映;因此,无论是传统逻辑还是对称逻辑,都是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作为它们研究对象的人类思维、思辩和实在的关系,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世界是无限的,本性是辩证的和对称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到本质、从相对到绝对、从抽象到具体、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这里面有量变,也有质变。相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到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达到对世界的对称本性的认识,是认识发展史的一大飞跃。如果说,在此以前,人们满足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把它看成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因而往往陷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人们感到,要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只有用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才有可能,用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了。这时候,传统逻辑给人以脱离思维对象的假象,是正常的;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难免的。首要的任务,是通过历史的和全面的考察,从假象返回本质,还传统逻辑以本来的地位。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形式”逻辑。传统逻辑内容的具体化和“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是对称的双向同步过程。符号化不等于“形式”化。仅仅根据传统逻辑“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就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线性思维的产物。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

形式逻辑学有哪几种推理种类

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归纳推理 二、演绎推理 三、类比推理

什么是形式逻辑形式逻辑的批判

  所谓形式逻辑是指传统逻辑,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那么你对形式逻辑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形式逻辑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形式逻辑的定义   所谓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纯“形式”的逻辑。正好像传统把概念说成是思维的“形式”是混淆了概念和语言一样,把传统逻辑说成是思维“形式”的学说是混淆了传统逻辑和语言学。如果像马克思说的,只有语言才是思维的“形式”,那么,只有语言学才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形式”的规律(如语法规则)的学说。而传统逻辑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思维形式”的科学。传统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的主词和宾词的联系就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关系,列宁说他的逻辑学是寻求、探索,它接近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后来传统逻辑的发展,与其说被“形式”主义化了,还不如说是被歪曲化了。因为,根据恩格斯的传统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的比喻,可以认为辩证逻辑(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的规律,传统逻辑则研究人的认识的知性阶段的规律。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应用到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使它成为诡辩的工具并陷入悖论是并不奇怪的。黑格尔之所以认为传统逻辑可以成为诡辩工具,是因为黑格尔把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混为一谈,从而把传统逻辑的局限性绝对化了。但正好像超出了真理的应用范围,把真理变成谬误并不等于真理本身就是谬误一样,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变成诡辩的工具也不等于传统逻辑本身就是纯“形式”的东西。   形式逻辑的批判   现实批判   人的思维可划分为内容与形式。   在研究 方法 上,形式逻辑企图将建立在有限思维内容之上的的思维形式推广到思维的全部,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证明这一点,不妨假设形式逻辑确实是完备的逻辑。那么不难发现,这种自诩为人类逻辑的典范的逻辑居然不考虑人的情感与好恶,这种自认为最善于解释的逻辑竟然用“因为A理论不符合形式逻辑的甲要求,所以它是错的”这种本质上是“因为错的,所以错的”,或者说“因为不符合我,所以错了”这种神学式的言论,这种立志无所不包的逻辑至少在生活事件面前是惨白无力——就可以断定这绝不是一种可以完整反映人类思维的逻辑。   在 思维方式 上,形式逻辑本身遵循线性逻辑,或者说直线逻辑。直线逻辑,是一种机器逻辑。当你说“所有帝国主义都是要侵略”的时候,别人也可以说“所有落后国家都是要消灭的”。很好——什么是工具?就是你和你的敌人都能使用的东西。人具有工具的属性,但工具不是人。就是用于使用者的目的,或者说起点不同而会导致不同后果的东西。另外,一种工具性的东西怎么能统摄人的全部呢?   在哲学属性上,单独的形式逻辑是孤立的、缺乏反身性的和虚设的。   人的情感好恶与人的逻辑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   。但形式逻辑无力反映这一点。它就像高唱“存天理,灭人欲”的儒者一样,对这种影响视而不见——甚至大加伐戮。这也自然,因为在形式逻辑里,人就是机器——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情感和好恶。于是,至少因果关系和类比关系,在形式逻辑里是说不清的。黑格尔认为,孤立之中,没有对错。于是,在形式逻辑指引下的学科,例如心理学,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康德界定的二律背反性的争论。例如在人类发展的问题上,一派坚持遗传决定论,一派坚持环境决定论。然后从实证研究到理论研究,耗费的口水都可以填平太平洋了,耗费的钱财都可以再修一条青藏铁路了,各自都有堆积如山的例证,但还是没结论——有人说,结论是,遗传与环境都有影响。但是按照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再和稀泥的方式,就无法进行实验设计,也缺乏实用价值。   接下来,看看作为审判官的形式逻辑。他的宣判词是“判A有罪”。为什么有罪呢?因为这个命题“不符合甲规则”。好的,为什么“不符合甲规则”的就是错的呢?不知道。所以,如果从哲学的角度审视形式逻辑,其缺乏反身性——自己的对错,连自己都说不清。   可以不要形式逻辑吗?不可以。但是,如果认为形式逻辑就是一切,并要否定其他逻辑,那么就是错误的。   历史批判   对形式逻辑的批判,在历史上就存在着。   在东方,有战国时期的名家学派,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桓团、魏牟,他们通过将逻辑的内容替换为极限情景或是加入时空、运动(静止)、观察者、范畴等因素来大大复杂逻辑的内容,即使用极限情景和复杂情景来使得当时的形式逻辑破产。其原理在于,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是新的与新内容相适应的形式。但是由于哲学上的幼稚,导致他们在形式逻辑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是诡 辩论 ——他们由可能的发现者蜕变为纯粹的破坏者。其实,形式逻辑只说了怎样建造逻辑,但是却没有说怎样让建立起来的逻辑破产。而这种自我否定,正是辩证运动所需要的。所以,只有将名家的方法纳入逻辑研究的范畴,才能获得全面的逻辑研究方法。   西方则是黑格尔。他的研究,是从形式的角度来解决形式逻辑的问题。也就是说,他本来应该成为形式逻辑的拥趸。但结果是,他打着逻辑的招牌做起了哲学的事情,并否定了形式逻辑。所建立的,就是形式化的辩证逻辑。也可以说,这是一种极端的,推向全部存在的“形式逻辑”。这种极端,引起了必然的变异,形式与内容开始融合——就像罗素认为的那样。   于是,辩证法中的核心——矛盾,就既是形式的,又是内容的。这种融合的产物,就是唯物辩证法。   批判后果   上述批判的后果是,如果确实要无所不包,那么就只有坚持辩证逻辑。如果确实坚持狭义的形式逻辑,那么就会导致其他逻辑的出现。   形式逻辑与其他逻辑关系   其他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u2026u2026(名词A)我都不认为u2026u2026(形容词Z),那么u2026u2026(名词B)还会是u2026u2026(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 句子 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   对称逻辑   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把形式 逻辑思维 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对称逻辑的产生是逻辑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工具逻辑   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

形式逻辑学有哪几种推理种类

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主要有三种:一、归纳推理二、演绎推理三、类比推理

有谁知道形式逻辑学的是什么啊,求解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因此,形式逻辑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的内容:1、逻辑形式,包括概念、命题、推理;2、思维的规律,包括各种逻辑形式的规则和思维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3、简单的逻辑方法,包括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探求事物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等。除了上述三方面内容,还有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运用,包括假说和论证等。

什么是形式逻辑?

一、逻辑与语言的含义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一提及到辩论,我们就会想到辩论双方滔滔不绝的话语,都想让对方赞同自己的观点,让对手哑口无言。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逻辑,逻辑是一种思维的规律,简单而言这规律是事物的完成的序列、事物流动的顺序规则,事物传递信息并得到解释的过程。其次,我们都知道语言是我们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和沟通的工具,是人们用来表达的符号。无论世界上哪个民族都有因语言表达有其自身的约定俗成的规律、过程,所以语言中就存在这逻辑学,如果摒弃语言中存在着的逻辑,导致信息的传递受到阻碍,就会失去它原有的作用。逻辑是随着语言的发展和需要而产生的。逻辑是伴随着语言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更新的,然而逻辑学初期的发展主要还是在于学术上的争论。语言必须遵循逻辑的基本规律。众所周知,矛盾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矛盾律是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都是真的。我们熟知的“万能溶液”的故事,主要讲述了年轻的科学家试图发明出万能的溶液,溶解一切物品,然而并没有什么器皿可以放置,所以溶液自身包含着不可克服的逻辑矛盾,违反了矛盾律的基本要求。再说排中律,排中律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其中必有一真。我们都知道“鲍细霞的肖像为例”主要讲述是如果金匣子上刻了一句话是:“肖像不在此匣中”,银匣子上刻有:“肖像在金匣子中”,铅匣上刻的一句话是:“肖像不在此匣中”。同时,这三句话中只有一句是真话。所以通过推理并结合排中律可以快速判断出肖像在铅匣子中。同一律的思维和语言的表达更有具体的确定性。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或判断有同一性、确定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语言表达中把握好事物的“度”,使其符合说话的中心思想和意义。二、从语言应用角度,需要遵循逻辑的规范。语言中存在的概念逻辑要求是准确、严谨的。在行文进行表达的时候,特别在说明性文章中必须用准确的概念,否则就说明不了问题的本质。概念有内涵和外延。这里以“小气鬼做帽子”案列未例子,其主要内容是讲述小气鬼想贪小便宜用一张布料做更多的帽子,然而裁缝发现其用意后便混淆帽子的概念,没有明确说明要做多大的帽子或谁戴的帽子,因此,裁缝就抓住小气鬼这个不明确的、含糊的概念,故意做成小到只能套在手指上的“帽子”。语言的语境可分为狭义和广义,就具体而言,例如当前情境、上下文以及事物和事态等等。以“你停止吸烟了吗?”这个问题为例,结合不同的语境,可以表达多种含义,你停止了正在吸烟的行为以及你已经对吸烟这个行为戒掉了。语言在表达判断的时候,要恰当、合理。如果我们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对于某一事物的定性判断时必须使其客观、公正、恰当。例如两个国家发生了交火,我们记者对其定性为“武装冲突”,这是符合事实的,因为这不是全面的大规模的交火,同时也没有宣战,从这种情形看我们的界定是恰当的。表达推理要有逻辑性。例如,我们以近代的伟人的毛泽东为例,作为推动社会变革者,其贡献是可以被肯定的,但是却不能和古代的变革者李世民相比,因为具体分析一下,李世民是唐朝时期的人物,而毛泽东是近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时候的人物,其时间的间距差了好几个世纪因此也只有好事者玩弄历史,调侃历史人物,但是这在事理上,在表达上经不起推理的。三、语言哲学和语言逻辑。语言逻辑是现代语言学和现代逻辑学交叉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语言逻辑研究语言和语言学中的逻辑学问题,同时也研究逻辑学的语言基础问题。语言逻辑按照语形学(syntax)、语义学(semantics)和语用学(pragmatics)的研究框架展开研究。其中,语形学也叫语法学,是研究符号空间排列关系的理论,代表性人物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语义学是研究符号与所指称的对象的关系的理论,代表性人物有美国逻辑学家克里普克、美国数理逻辑学家蒙太格等人。语用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代表性人物有牛津分析哲学家奥斯汀、美国心智哲学家和语言哲学家塞尔等人。逻辑学与认知科学。认知科学的诞生与语言逻辑的研究密切相关。在以上背景下,我拓展了本项目研究范围,将语言、逻辑和认知的研究结合起来。“认知科学背景下的逻辑学”提出,有必要建立认知逻辑的学科框架,它包括哲学逻辑、语言逻辑、心理逻辑、文化与进化的逻辑、人工智能的逻辑和神经网络的逻辑,其中,语言逻辑、心理逻辑、文化与进化的逻辑是新兴交叉的研究领域,对逻辑学的发展具有挑战意义。“心智科学的若干重要领域探析”对心智科学(即认知科学,着重点不同)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分析,特别分析宗教与认知、哲学与认知的关系,提出心智科学的一些重要领域和问题,如心智的起源与性质、心智与语言的关系、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人类心智与进化等,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经验在认知中的作用”从认知科学的经验转向入手,分析了认知科学的经验特征对语言学、哲学和逻辑学的影响,并详细讨论了认知科学经验转向的意义。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反思我们自己才能做得更好。而在最后,回归到逻辑与语言的关系,语言和逻辑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在这个关系中,语言是由逻辑决定的,但有它相对的独立性,并且以一定的形式反作用于语言。

什么是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逻辑学的分支学科。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撇开具体的思维内容,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尤其是演绎推理)及其正确联系的规律和规则;反映事物最简单、最普遍、最常见的联系,表达最初步的但很重要的思维规律。基本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形式逻辑 研究人的认识知性阶段思维规律的学说,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也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形式逻辑的对象是事物的质,形式逻辑靠概念、判断、推理(主要包括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反映事物的质。[1][2]形式逻辑也叫普通逻辑。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门工具性质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事物、表达思想时经常运用的一种必要的逻辑工具。人的认识在理性阶段要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就要实现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统一,否则,就不能实现这个反映。思维内容就是思维所反映的对象及其属性,形式就是对某个对象反映的方式,也就是用词语表达的概念、用语句所表达的判断和用复句所表达的推理等。

什么叫形式逻辑什么叫非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是研究推理的形式结构的学科,所谓推理就是由前提得出结论的过程,逻辑学研究各种各样的推理,并发现所有的推理都有似的地方,即具备某种形式结构,以有限种的形式结构可以构造出无数种推理,形式逻辑的任务就是研究那些好的形式结构是什么样的,以及为什么这样的形式结构就是好的。 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非形式逻辑之所以是非形式的,因为它不依赖于形式演绎逻辑的主要分析工具,即逻辑形式的概念,也不依赖于形式演绎逻辑的主要评价功能,即有效性。

什么叫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与必然推出的研究,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

形式逻辑是什么意思

形式逻辑是一种研究命题、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分支,它关注的是论证的形式结构。拓展知识:1、形式逻辑的概述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命题和谓词的逻辑关系以及推理和论证的形式结构。与其他逻辑学分支不同的是,形式逻辑不涉及具体内容的真假,而是纯粹从形式上进行推理和论证的分析。形式逻辑可帮助我们理清思维过程,发现推理和论证中的潜在漏洞,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2、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形式逻辑中的两个主要分支是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命题逻辑研究的是简单的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将命题表示为可以取真或假的原子命题,通过逻辑运算符(如非、合取、析取、蕴含和等价)来进行逻辑推理。谓词逻辑则进一步引入了谓词与量词的概念,用于描述命题中的变量和关系,使得逻辑表达能力更加强大。3、推理规则和论证形式形式逻辑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推理规则和论证形式。推理规则是指根据某些前提和逻辑运算法则,通过合乎逻辑的推导得出结论的方法。常见的推理规则包括假言推理、逆否推理、分离规则等。而论证形式则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推理模式,如泛化、特殊化、假设、拒绝、因果关系等,它们可用于分析和评价各种具体论证的有效性。4、形式逻辑与实践应用形式逻辑虽然抽象,但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意义。在科学研究、法律推理、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形式逻辑被广泛运用于推理、证明、验证等工作中。形式逻辑训练也能帮助我们提高批判性思维、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加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结:形式逻辑是研究命题、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分支,关注推理和论证的形式结构。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是形式逻辑的两个主要分支,分别研究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引入谓词与量词的逻辑关系。形式逻辑涉及推理规则和论证形式,用于分析和评价各种具体论证的有效性。在实践应用中,形式逻辑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法律推理、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并有助于提高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形式逻辑中的SAP、SIP、SEP、SOP的英文原文是什么?

我知道,但我用手机回答的,所以很慢,如果没人给你答案,我回去用电脑给你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