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阅读 / 问答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严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严重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八十条是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你的问题需要完善一下 关键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是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具体根据事实和情节。北京王大红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严重吗涉嫌开设赌场严重吗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8.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9.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条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条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涉嫌开设赌场严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能判多久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定情形。犯罪量刑是在刑法中规定的。 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 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 灭、伪 造 证 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 家 机 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 国 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 力、威 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 安 全 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涉嫌盗窃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关于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2、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妨害公务罪如何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是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 涉嫌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试述无罪推定原则(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原则)

  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1996年3月第一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虽然该规定中没有出现“推定”或“假定”无罪的规范性表述,但却含有无罪推定的精神。同时,在该法第162条第(3)项中还相应规定了罪疑从无原则,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追诉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则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从而避免将其视为“有罪者”、“人犯”或“罪犯”。  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  3、疑罪从无,即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区别

法律主观: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比较(一)、关于调解:1、民事诉-讼中:(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2、刑事诉-讼中:(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3、行政诉-讼中:(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民事诉-讼中:(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2、刑事诉-讼中:(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3、行政诉-讼中:(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1、民事诉-讼中:(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2、刑事诉-讼中:(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3、行政诉-讼中:(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四)管辖权的转移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行政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干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五)审判组-织的人数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3、行政诉-讼中: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3、行政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非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七)公开审理的情形1、民事诉-讼中:(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2、刑事诉-讼中:(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3、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中,是应当不公开还是可以不公开。(八)申请恢复诉-讼期间的时间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3、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九)近亲属的范围1、民事法-律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十)立案以及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3、行政诉-讼中:(1)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不予受理;(2)在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3)受诉法-院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予受理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十一)是否准许撤诉1、民事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3、行政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1、民事诉-讼中:(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行政诉-讼中:(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十三)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1、民事诉-讼中:(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2、刑事诉-讼中:(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3、行政诉-讼中:(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十四)送达判-决书的时间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法律客观: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行政诉讼法典。这就是1989年4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分11章75条,主要内容有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管辖、受理、审理和判决;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执行;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等。另一种是散见在许多具体的、单一的法律、法规中的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类似这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许多法律、法规中都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就行政诉讼所作的某些解释和规定,也可以认为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行政诉讼法在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支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最高检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具体内容是: 1.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2.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内部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业务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保证办案质量。拓展知识:最高院的解释,是对法律的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形式。最高院的解释,是对法律的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形式,是法律解释的最高形式,是最高法院的最高解释。最高院的解释,是对法律的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形式,是法律解释的最高形式,是最高法院的最高解释,是对法律解释的最终决定。因此,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法律解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 (一) 故意伤害 案(轻伤); (二)重婚案; (三)遗弃案; (四)妨害通信自由案; (五)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 知识产权 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 刑法 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