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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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医闹行为

1、属于医闹行为的情形如下:2、(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3、(二)扰乱医疗秩序的;4、(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5、(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6、(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7、(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8、【法律依据】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更多关于哪些情形属于医闹行为,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2de0791616099608.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医闹怎么闹不违法

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医闹的行为包括:1、不论医患纠纷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只要“医闹”实施围堵打砸、非法拘禁、伤害医护人员等行为,就应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一般是会进行治安拘留;2、悬挂横幅、散发传单、亦步亦趋跟随医院领导甚至以占据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设施勒索或者寻衅滋事;3、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必需受害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4、不让医务人员离开办公室,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可能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非法拘禁行为乃至非法拘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医闹是什么

破坏医疗秩序的人

医闹是什么意思?

For a moment, the faucet, the pig belly, the Phoenix Tail First of all, you can put forward your own point of view Then I will briefly talk about the irrati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Finally, I talk about how to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This is just a small idea. If you want to improve your English, how to express it in English or to think it over yourself?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医闹属于什么罪

医闹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医闹是指患者患者亲属及受雇于患者方的群体或个人以医疗纠纷等为借口,采取威胁、伤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侮辱医护人员人格或现场滋事、扩大事态、制造负面影响等形式严重妨碍医疗秩序的行为。具体如下:1、病患对于治疗的期望值过高然而受当前医疗水平发展的限制,很多的疾病尚不能完全治愈,目前能做到的只是局部地控制病情;2、医生没有履行告知说明的义务或不当履行,由于医院资源紧张,医生数量的缺乏,好医生数量尤其匮乏,造成了医患之间缺乏最基本的信任,而医生们面对超负荷的患者名单,对于患者的态度和服务也大打折扣。【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什么是医闹

法律分析: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法律依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第六条 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七条 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求医闹安保措施方案一份

1、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教育,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和水平。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不断改进医疗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规范投诉管理,及时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受理患者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妥善化解纠纷,防止医患矛盾的扩大。 2、加大打击“医闹”力度。在医疗纠纷治理工作中,打击“医闹”尤为重要。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对有违反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规定的七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聚众闹事,雇佣“职业医闹”蓄意滋事的行为要严厉惩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增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机构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针对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特别要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落实人防、技防,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要在改善医疗条件,购置医疗、检查设备的同时,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要加强保安力量,保安人员要加强巡查,医院领导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做到关键岗位有人值守,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和秩序,要兼顾患者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科学优化、全面完善诊疗流程。医疗机构要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维护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深入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医疗机构要加强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正规的保安队伍,开展安保人员的培训,加大内部巡查防范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设立警示标志,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自防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立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反面警示教育为辅的宣教体系。以弘扬先进典型为主线,大力宣传学习白求恩精神和我们身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在抗洪救灾、抗震救灾、抗击非典、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广大医务人员挺身而出,奋不顾身的先进事迹。教育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心系人民健康和关爱患者生命的职业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医德。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置途径的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对打击“医闹”典型案例的集中宣传。加强对医疗纠纷宣传的监管,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我们卫生行政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已建立保险机制的市,主要由市卫生局组织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作为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由医疗机构出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依据。各地理赔时主要依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协调处理好涉及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保险理赔问题。

医闹产生的原因

问题一:职业医闹的出现因素 一是很多患者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危险期,这时患者出现意外,其家属就会认为是医疗事故,而医院会认为自身的操作没有过失,在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时候,患者就会采用过激行为为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赔偿目的。二是医疗事故鉴定复杂。三是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四是正当赔偿手续非常复杂。五是利益驱使,这也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告不如闹”促使“医闹”壮大“如果医院愿意合理解决,谁愿意去闹啊!”一位病人家属说出了绝大多数家属的心声。但医院、医生一般为了减少自己的过错,或者害怕妥协后患者会得寸进尺,随意强硬的解决方式反而激化了医患矛盾,造成“规模化医闹”事件的频繁发生。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正当途径:协商,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按照规定。一个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如果要进行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的话就必须得提供证据。而大多数站得住脚的证据一般都由医院掌握,病历也都是医生、护士开具的,哪有自己提供证据告自己的道理,即使是医院可以提供,但患者咋知道是不是原始的?这些都对鉴定的公平性和纠纷处理结果产生微妙影响,所以,即使医院能提供相关证据,患者也未必相信。所以,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而选择粗暴、见效快的非正常途径。他讲,在某种程度上,“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已经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院长鲍海春认为,一方面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复杂;其次是正当赔偿手续复杂;第三是医患矛盾的紧张造成了患者和医院两者之间相互不信任,最终给了“医闹”可乘之机。首先,如果医院是事故的责任方,医院不可能轻易为患者提供对患者有利的证据。其次,即便交到医疗鉴定机构处理,患者则会认为,医疗鉴定机构和医院一样都是卫生部门的下属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第三,如果交给法院处理的话,法院不懂医疗,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医疗鉴定部门取证。正是由于这种不信任导致患方既不会轻易相信医疗事故鉴定,也倾向于不选择诉讼解决。而一些医院,因顾忌社会影响而简单地“给钱了事”,无异于激励了患方对暴力方式的选择。鲍院长讲,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讲,医闹的频发也反映出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缺失。他建议,消除“医闹”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消除患者“告不如闹”的心理预期,但主要是要通过改革重建医患信任。而重建医患信任不是短期就能够做到的,这需要通过医院的服务和医疗水平长时间的在患者的心目中建立地位。患者如果遇到医疗纠纷需要完全的平等,需要建立第三方的机制对医疗鉴定进行监督,让患者感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问题二:卫生事业面试时医闹产生的原因 (一)医闹现象出现的直接原因 医闹其实是医患矛盾的升级版本,而医患矛盾是医闹出现的直接原因,两者相辅相成, 共同存在,“共同进步”。这样的矛盾主要围绕的核心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是缘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二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还有,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而且即使作出赔偿的决定,往往数额也非常之少。很显然,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 *** ”途径。如此,“帮患者 *** ”的医闹职业应运而生。 (二)医闹现象出现的间接原因 有直接原因,必然会有根本原因――医疗体制。 医疗体制的缺陷可以从医院组织管理的疏忽和医疗管理的问题上宏观表现。医院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机构,它本应该是非盈利性的,但基于国情医院不得不转向盈利性。从所学的知识中了解:医院中的绝大部分经费应该是 *** 支付的,包括每个职工的工资福利、医院扩建费用等。事实上 *** 并没有这么做,于是医院只能通过抬高药价,治疗缩水等途径从患者身上获得更多利益,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院长作为一院之长,他要管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可能面面俱到,于是权力只能有所下方,与此同时,组织管理上的漏洞就会出现,医疗质量也会下降。再加之医院领导注重追求经济效益,不太关心这方面,医院未形成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有效机制和体制,只是“堵”而不是“防”。有些医生素质不高,技术不高,责任心不够。一分为二的分析我们不能全怪医生的失职,医护人员每天都处在高风险的环境中,身心难免会受到“折磨”,更重要的是大多数人认为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更多关于面试的问题,请关注《公务员面试通关终极攻略》(适用于国考+省考+联考等)。 问题三:医闹的成因分析 “医闹”之所以成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大概是缘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方面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另一方面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 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还有,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而且即使作出赔偿的决定,往往数额也非常之少。很显然,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 *** ”途径。如此,“帮患者 *** ”的医闹职业应运而生。除了这个原因外,“医闹”职业中似乎还带着一种患者与医院在关系对立中互相伤害的意味。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利益,利用医托、医药代表等中介,抬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加剧了看病难――当患者在就医中感觉受到医院伤害后,反过来又会撕破脸皮不惜使用“中介”,以纠集“医闹”的方式对医院进行伤害,在宣泄性的“医闹”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从“医托”到“医闹”,其中隐含着一种冤冤相报、非理性的医患互相伤害。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被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当然,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医患矛盾只会在“利用中介”的互相伤害中日益加剧。应该说,“医闹一族”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提醒我们的医疗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问题四:分析医闹出现的社会原因 这是因为医生和患者,没有多交流,多理解,再加上一旦有些事情发生,不管是不是意外患者都会要求赔偿,一点也不理解,他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根本就不管医院是不是尽力了,还有些医生素质不好,不愿多了解患者,好想就是完成一件任务一样,只贪图一些小恩小惠,跟本就不管患者死活,只顾自己的私利,所以才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问题五:中国医闹的根本 为什么医患关系如此紧张,原因大家都懂的,以药养医的体制是根源, *** 渠道的阻塞是主因,本篇将作以深入的解剖分析。 一、医生:为体制背“黑锅” 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确立起来的?就是为了治疗疾病,想必不会有人没事找抽,没病去找医生打针吃药的! 正常的医患关系应该是战友,应该是同盟,双方密切配合,医生视患如亲,患者谨遵医嘱,因为只有这样,患者才可以得到良好的医治。但是,现在医患关系闹得很无厘头,相互怀疑不说,甚至还可能拔刀相向。 紧张的医患关系说明现行医疗体制出现了问题,而且是严重性的问题。我们国家对医疗的财政投入少之又少,而大部分又 *** 部们――特别是退休干部和高级干部――占用了,而剩下的医疗资源非常有限,就靠老百姓们通过各种关系去争取了,如果没有争取到,那只有得了病在家里等死的份,比如那些没有医疗保障的穷困农民。 丛林式的社会就是这样:有限的社会服务产品,大部分产品供给了少数人群使用,而剩余产品又去让多数人群去抢夺,这样的社会非常容易养成“权力至上”的观念,同时能够让人们内斗,争得不择手段,争得你死我活。 我们的医疗体制正在培养一个丛林社会,让人们动用各种关系去争取医疗资源,时间一长,人们就养成了一种看病的定势:一旦有了病,不管大病小病,条件反射地想到请托,找各种社会关系来给自己换取方便和有效的治疗。关键是这些请托还相当奏效,至少你可以免除排队和减少预约的天数等等。如果要动个手术,我们还会想着送红包,总觉得送红包给医院领导,领导会安排出好医生;送红包给主刀医生,医生会比平时多一份心,毕竟人命加上了钱码。 患者要找关系来看病,要塞红包来手术,看病难和看病贵就在所难免了。在这样医疗体制和社会风气之下,患者疾病若没有得到很好的救治,如果找了关系塞了红包,那么就会觉得“上当受骗”了;如果没找关系没塞红包,那么就会觉得“医不尽力”。再加上畸形的“以药养医”体制,完全将医生逼进了“不仁不义”之地,这是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制度根源。在这种制度之下,多数患者认为医生受利益驱动,存在过度治疗的行为,正因为如此,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者意外,甚至很小一点语言冲突,就会引起严重医闹,对医生拔刀相向,酿成杀医、伤医事件。 客观地说,医疗界的确存在黑幕,灰色收入、过度医疗现象层出不穷,但大多数一线医护人员真的非常辛苦,有资格收红包的医生并不多。然而老百姓将枪口直接对准就是一线的医护人员,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在第一线,承担人们对医疗体制的不满,用笔者的话来说,就是医生不是躺着中枪,而是不自觉地在挡枪! 拿手术刀的医生是给患者治病的,却成为患者斗争的对象,原因只是患者直接面对的是医生,他们根本不会想到医院领导,不会想到医疗体制……这与维护市容市貌的城管相似:他们成为小贩斗争的对象,成为民愤宣泄的对象,原因就是民众直接面对的是城管,民众根本不会想到城管只是执行某个领导的命令,不会想到罪魁祸首是漠视民众生存权的城市管理体制……最终,各种苦苦相逼的制度,导致弱者挥刀砍向弱者,患者砍向医生,小贩砍向城管,而那些权力者们却毫发无损,甚至沾沾自喜。 制度的阴冷在于此,真正的强者即所谓的领导们在弱者相残的情况下,总会用一副体贴民意面貌、以调解者的身份出现,以显示他们的宽宏大量,以显示他们的英明神武,院方领导们、 *** 官员们就这样出现在人们面前,殊不知罪魁祸首就是他们,甚至连他们都是苦于体制的人,因为他们也只是执行体制的人,也被捆绑了,其实,大家都被捆绑进这个体制中。 正因为如此,要彻底改变各种逼仄的体制,包括医疗制度等,还需要进行“顶层设计”的,单单说什么“零容忍”,加强......>> 问题六:为什么医闹事件这么多 首先,医患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第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第三、人们心态浮躁。第四、大众观点导向。 问题七:医闹要怎么解决 产生医闹的原因有产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家属的利益诉求实现难度较大,根本原因是医患关系恶化,不信任,加之医疗事故认定方面,医院和鉴定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同行,难免让人质疑其公正性,而现没有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能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医闹往往能给参加医闹的各方带来利益,这也造成医闹有扩大之趋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医闹肯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但执法难度比较大。一是患者家属多会得到普通民众包括一些执法人员的心理认同,二是毕竟患者(往往是医疗事故的死者)家属确实受到了打击,一些过分的行为多给予理解。解决医闹问题,从根本上要医患和谐,并有独立、客观、公正的医疗事故中介专业鉴定机构,严厉打击有组织或半组织形式的医闹人员,严格合理公正的赔偿,不能因医闹而让步提高赔偿标准等。 问题八:如何看待“医闹”现象 解决“医闹”问题的根本――互联网医疗,使医疗资源再分配。 近些日子来,已经无数次地看到各种患者伤医事件,其导火索皆是因为病没有看好。可是,人们看到这些伤医事件,是否能深深地思考,这些“医闹”的根源真的是医患关系的问题吗? 之前看过一篇文章,讲到香港的公交汽车不排队,最开始人们归结为香港人的素质低,后来才发现,如果不挤车,根本就没法赶上上班,于是很多大学生尝试排队改变香港人的素质,排队不挤车,却发现根本无法上车。最后他们不得不变成“伪君子”,车来前排队,车来后一哄而上。车少人多,才是公交不排队的根源。 而医疗问题,同样可以照此类比,当代社会,人们的疾病过多,而真正技术精良的好医生又不够多,挂号动辄排队到凌晨,网上更是预约至三个月之后,就像上班一样,疾病这种事也是等不得的。病人看不上病,正像挤不上车,必定是要情绪激动,“闹一闹”的,所以,医闹本身,也不能完全归罪于病人。 而时下兴起的互联网医疗,恰好可以有效地解决医疗资源不合理分配的问题。像【春雨医生】病人可以在网上向大专家问诊,解决了看不到大专家的问题,而只需付少量的费用。像【来问医】,他能使医疗水平相对差一些的小地方医生,随时咨询大城市专家病例的诊断、治疗问题,这就打破了现在原有的地域医疗隔阂,使得医疗知识快速扩散分配,就好像小地方多加了一位专家,这无疑为解决病患的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种整合,是互联网医疗带给医疗行业的巨大改变,而病人为此付出的问诊费,就好像为公交系统涨价多付出的交通费一样,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服务所付出的,虽然较现在付出了更多,但是收获得远远比付出的多。 问题九:医闹的解决途径 “医闹”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了一个小“气候”,是因为有医患之间关系紧张这块 土壤。当前在一些地方,医患关系已经达到患者视医生如蛇蝎,医生视患者如寇仇这样的境地,虽不能说患者毫无责任,但医院和医生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本来在患者心目中,医生都应该是“白衣天使”。但在医疗产业化的现实下,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医院却长期、大量地透支患者对医生的崇敬和信任,偏离了自己的职业宗旨,把患者的病痛当成了敛财的良机,不加节制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患者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天然优势,加重患者的负担和痛苦。这方面的黑幕已经被揭出很多,就在前不久,深圳人民医院还曝出了一天收费25小时的丑闻。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更是被医卫系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而丧失了应有的公信力。这样看来,要彻底铲除“医闹”存在的土壤,就必须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而要解决这个死结,医院和医生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重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从 *** 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增加 *** 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创建公平的医保制度,降低公民的看病成本,增加医疗工作者的收入,严把新研发药品的审批流程。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让医生、护士能够有尊严的工作,让药厂公平公正的竞争,药品的审批达到透明公平,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老百姓的仇医心里,杜绝“医闹”的存在。在中国的现状下,堵住“医闹”之浊水,开辟“医诉”之清流,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佳途径。虽然医疗系统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确是“医闹”存在的原因之一,却不能成为纵容其泛滥的理由。“根除医疗腐败,才能杜绝‘医闹"”的说法,可以是一时激愤的牢骚,却不该受到舆论的鼓励,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问题十:医闹最主要是什么原因请大家谈谈各自的看法 医闹问题和碰瓷、扶老人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些人为了赚钱,无理取闹,钻空子。 对于医闹问题,法律必须严惩,因为此类行为和抢劫杀人本质无区别。医生救死扶伤,但是医不好就打医生,怪医生这和古代砍杀报噩耗的信使一样。对医闹所有人必须严惩。

职业医闹的杜绝方法

“医闹”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了一个小“气候”,是因为有医患之间关系紧张这块土壤。当前在一些地方,医患关系已经达到患者视医生如蛇蝎,医生视患者如寇仇这样的境地,虽不能说患者毫无责任,但医院和医生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本来在患者心目中,医生都应该是“白衣天使”。但在医疗产业化的现实下,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医院却长期、大量地透支患者对医生的崇敬和信任,偏离了自己的职业宗旨,把患者的病痛当成了敛财的良机,不加节制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患者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天然优势,加重患者的负担和痛苦。这方面的黑幕已经被揭出很多,就在前不久,深圳人民医院还曝出了一天收费25小时的丑闻。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更是被医卫系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而丧失了应有的公信力。这样看来,要彻底铲除“医闹”存在的土壤,就必须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而要解决这个死结,医院和医生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重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向患者提供专业和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将患者的维权行动疏导到合法的渠道中来,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在中国的现状下,堵住“医闹”之浊水,开辟“医诉”之清流,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佳途径。虽然医疗系统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确是“医闹”存在的原因之一,却不能成为纵容其泛滥的理由。“根除医疗腐败,才能杜绝‘医闹"”的说法,可以是一时激愤的牢骚,却不该受到舆论的鼓励,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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