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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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针对经销商可采取( )等形式。A.赠送纪念品B.有奖销售C.技术交流会

【答案】:DE促销需要分别针对消费者和经销商开展SP活动。针对经销商可采取展览会、订货会等形式,选项D、E符合;而针对消费者则可以开展免费品尝、有奖销售、赠送纪念品、店面促销等多种形式,故选项A、B属于针对消费者的形式;而“技术交流会”是公关活动形式,所以正确答案选DE。

支付宝抽奖算不算有奖销售?

应该不算,因为支付宝没有销售你指定的产品,也没有强迫或欺骗你消费。我觉得应该算套路。

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与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

抽奖式有奖销售具有偶然性的特征,即采用抽奖、摇号等方法,而能否中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般不能由任何当事人直接左右,这与彩票具有一定的共性。而要辨别真正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行为,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把握两者的本质区别。 首先,两者的目的不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直接目的是吸引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竞争优势;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直接通过此种手段获利。不可否认,经营者借助有奖销售形式发行非法彩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吸引消费者、增强自身商品或服务竞争力的效果,但是,这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其次,两者的方式不同。在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经营者对于达到一定条件(如消费达一定金额、购买某些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等)的消费者均免费给予一定的参与抽奖的机会,换言之,获得参与抽奖的机会附随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是消费者购买某些商品或者服务而支付一定价款所换取的对价之一。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经营者可以给予所有消费者一定的参与抽奖的机会,也可以仅给予达到一定条件的消费者,但是,关键在于,无论采取哪种形式,获得参与抽奖的机会都不具有任何附随性,消费者都必须再次向经营者支付一定的对价才能最终获得抽奖乃至中奖的机会。这是从直观上甄别抽奖式有奖销售和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最为有效的方法。再次,两者的结果不同。无论是哪种方式,经过抽奖,必有一部分消费者获奖。但是对于抽奖式有奖销售而言,所有奖金奖品均由经营者从其经营成本中支付,而且经营者并不会因为消费者参与抽奖本身而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经营者经济利益的增长主要依赖于通过有奖销售形成对其他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由此获得自身经济利益的增长。特别是,由于消费者只需向经营者支付商品或者服务的对价,因而无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是否选择参与抽奖,均并不对从消费者处转移至经营者处的金钱利益之多寡产生影响。而对于借有奖销售发行非法彩票的行为而言,所有奖金奖品原则上均来自于由所有参与抽奖的当事人为获得中奖机会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同时经营者一般可以因消费者参与抽奖而从其额外支付的费用中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不是依靠刺激消费获得经营上的利润增加。当事人需为参与抽奖而额外支付费用,所以其是否参与抽奖将直接影响从当事人处转移至抽奖活动举办人处的金钱利益之多寡。

我国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有哪几种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的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有奖是手段,销售是目的。法律禁止的有奖销售也叫不当有奖销售,指经营者在有奖销售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法律的限制向购买者提供巨额奖励的行为。进行不当有奖销售的主体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卖方,其在主观上有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排挤竞争对手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违法的有奖销售行为如无奖称有奖,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奖金超过5000元等,而且这种不当有奖销售只能发生在有奖销售的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一)、欺骗性有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采用了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有奖销售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绝对欺骗性有奖销售即谎称有奖而实际上无奖,如有的经营者虽然设置了有奖销售,但却把带有中奖号码的奖券留在自己手中甚至中奖号码根本不存在:另一种是相对欺骗性有奖销售即虽然有奖但已经内定中奖率、中奖人、中奖时间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禁止下列四种欺骗性有奖销售: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不同时投放市场;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二)、滥售性有奖销售滥售性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借有奖销售之名行质次价高的商品销售之实的行为。“质次价高”的商品是指被指定的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或者质量与价格明显不符的合格商品,即商品虽然合格,但其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而同类商品的通常市场价格是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中等市场价格。(三)、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叫巨奖性有奖销售行为,指经营者在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行为,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折算后的金额也不能超过5000元。包括:1.以人身关系的内容设立奖项,以给付津贴、工资等的名义给付奖金的;2.在一次消费行为或一次性累计的消费行为上多次设奖,多次中奖的最高奖金额超出5000元的;3.以价值大大超过5000元的商品的使用权作为奖励的;4.以高价销售较小或微小价值的商品,设立奖项的有奖销售。

药店搞有奖销售(购买药品累计一定数额即可抽奖一次,奖品有:电视机等),违反了那个法律,第几条几款?

卖药品搞有奖销售,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六节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五)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药店搞有奖销售,违反了那个法律?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第四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搞有奖销售需不需要到有关部门去取得批准呢

要的得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还有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

【答案】:C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否则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的类型

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 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在销售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对超过五百元以上奖的兑奖情况,经营者应当随时向购买者明示。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隐瞒事实真相的,视为欺骗性有奖销售,比照前款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什么有奖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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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销售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有奖销售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买单。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该有奖销售的所得会计入偶然所得这一计税项目中,并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来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什么是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一、什么是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有哪些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有奖销售最高5万还是5000

法律主观:为了吸引顾客,提高商品销售量,有些商家就会设置一些奖品,进行有奖销售的活动。不过,为了避免上升为不正当竞争,造成市场的不平衡,我们国家也规定了奖品的上限。其中,法律上明确规定地是,有奖销售最高奖不能超出5000元。其实,关于最高不能超出5000元的理解,真正来说可以是5000元。而且是针对一次购物一次抽奖而言,不包含多次购物多次抽奖累积起来超过5000元的情形。 而且,在实际中,关于有奖销售主要有下面两种: 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商家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给消费者所有。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 通常消费者不需要任何报偿就能够拿到奖品的,就是所谓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其实大部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法律上也明确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这个也需要注意一下: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最后,现在许多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量,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销售,有奖销售无疑是百用百管用的法子之一,同时,在这一块也比较容易会受骗导致财产损失。

有奖销售最高奖金不得超过

法律主观:为了吸引顾客,提高商品销售量,有些商家就会设置一些奖品,进行有奖销售的活动。不过,为了避免上升为不正当竞争,造成市场的不平衡,我们国家也规定了奖品的上限。其中,法律上明确规定地是,有奖销售最高奖不能超出5000元。其实,关于最高不能超出5000元的理解,真正来说可以是5000元。而且是针对一次购物一次抽奖而言,不包含多次购物多次抽奖累积起来超过5000元的情形。 而且,在实际中,关于有奖销售主要有下面两种: 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商家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给消费者所有。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 通常消费者不需要任何报偿就能够拿到奖品的,就是所谓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其实大部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法律上也明确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这个也需要注意一下: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最后,现在许多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量,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销售,有奖销售无疑是百用百管用的法子之一,同时,在这一块也比较容易会受骗导致财产损失。

我国对有奖销售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经营者违反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多少

【法律分析】: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有奖销售的方式能够刺激消费者消费,增加购买的数量以及金额,带动商家的商品销售额提升。在有奖销售当中,消费者通常是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额就能够得到奖品的,赠品式有奖销售是被允许的。这样就能吸引消费者消费。例如在商场消费满1000元就能获得抽奖的机会,赠品式的有奖销售,很多时候会被认定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销售有奖销售是否违反法律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工商部门罚款四万元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如果你认为处罚金额过高,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 。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哪几种类型?

(1)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巨奖销售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哪些有奖销售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扩展资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不正当竞争法》

有奖销售如何触动促销对象的内心深处需求?

有奖销售根据顾客的需求设置奖项更能出动促销对象。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正当的有奖销售,法律是允许的,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在竞争法律规范中被称为不当奖售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有奖销售促销是指企业对购买本企业产品的顾客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以促进产品销售的一种方法。有奖销售也是目前众多企业热衷于采用的一种临时性的促销手段,企业对购买本企业产品的顾客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使顾客感到购买产品既能满足需求,又能获得利益补偿,以激发顾客的购买动机和兴趣,甚至可以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掀起购买本企业产品的热潮,这样有利于本企业产品的大量销售和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增加。

南宫琴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宫琴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

富贵花法条竞合一看就没变化,空间还可以很高帮忙,能不能行吗你看过更何况不能不看你们不能开户 明白吗不可能可没你那么快

法律规定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金额是多少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奖销售都是合法的吗?

现在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不断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刺激消费,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购买的商品不仅物有所值,而且能获得意外收获。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百货公司举行有奖销售活动的日子里,人们的购买力特别旺盛,商店亦是笑逐颜开,喜上眉梢。但是,随之而来也开始出现了消费者感到自己被欺骗的情况。那么,法律对有奖销售有没有规定呢?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坑害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怎么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应该是单项,累计的不算)延展回答:抽奖是由消费者填写参加抽奖表格并寄回厂家,厂家抽出得奖者后,给予中奖的消费者奖金或奖品,如旅游活动、手机、轿车等。抽奖活动的奖金或奖品通常都相当吸引人,因此虽然中奖率不高,但是常吸引许多消费者的投人。抽奖活动由于需要有大奖才能吸引人,因此较适用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品牌,才能够有较大的销售量来支持所提供的奖品或奖金。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哪些有奖销售

法律主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下列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是()

下列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是() A.发布有奖说明中最高奖项5万元B.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C.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最高奖金额做虚假表示D.经营者将具有最高奖的奖券,迟迟不投放市场正确答案:发布有奖说明中最高奖项5万元;采用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最高奖金额做虚假表示;经营者将具有最高奖的奖券,迟迟不投放市场

有奖销售都是合法的吗?

现在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不断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刺激消费,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购买的商品不仅物有所值,而且能获得意外收获。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百货公司举行有奖销售活动的日子里,人们的购买力特别旺盛,商店亦是笑逐颜开,喜上眉梢。但是,随之而来也开始出现了消费者感到自己被欺骗的情况。那么,法律对有奖销售有没有规定呢?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坑害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哪些有奖销售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

提问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列举了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如下行为,即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同时,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3年12月24日)第三条 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前款所称“质次价高”,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同期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和购买者的投诉进行认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抽奖类的有奖销售是否违法?

暗恋来说,抽奖类的有奖销售是违法的,但是一般这种怎么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存在既然以一定的市场发展阶段为前提,那么,在特定的允许状态下,通过一定的法律规制,来保障、发扬其优点和长处,并抑制其缺点和不足,就成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当然选择。(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破坏市场竞争,低价倾销,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利于经营者自身的发展所谓低价倾销,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一款的规定可概括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③公平竞争原则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各竞争主体在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公平交易的前提下进行角逐。而有奖销售行为事实上就等于经营者利用了不正当手段夺走了竞争对手的潜在购买者。因此,不管哪一种不正当有奖销售,其对同业竞争者利益的损害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降低了市场的透明度,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并能够逃避法律约束的深层原因在于有奖销售信息的非对称性。由于经营者在销售中附加了特别之利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使的消费者无法知道其所购买产品真正情况,而作出非理性的自愿消费行为。④但在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中,经营者则是利用有奖销售的信息不对称,滥用自己在市场交易中的优势地位,采用多种手段,想方设法隐蔽有关信息,转嫁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违背诚信原则,不顾国家法律,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最终会影响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奖销售的方式对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是非常有效的,但是这种方式的消极作用也是很明显的。不正当有奖销售活动容易传送错误的市场信息,可能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首先,对国家来讲,有奖销售是通过增加经营成本的方式操作的,其奖励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在流通费用开支,使企业应纳所得税减少,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其次,价格是市场的”晴雨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供求关系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的,国家主要是根据市场价格来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有奖销售把销售疲软带给了将来,导致国家在资源配置上出现较大的资源浪费。⑤第三,同时,在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推动下,消费者可能购买一些自己不需要或者不很需要的商品,使市场不能如实反映供需关系,造成市场需求不平衡。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的金额不得超过多少元

五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指出,经营者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表现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一.不当有奖销售的定义不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时候,以提供物质、金钱、附加服务等奖励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其他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或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二.不当有奖销售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不当抽奖式有奖销售和不当附赠式有奖销售。1、不当抽奖式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售是指销售方以抽签、摇号、竞猜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获得奖品或奖金的销售方式。但是,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以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属于有奖销售行为。抽奖式有奖销售利用购买方的博弈心态推销商品,容易滋生不良的社会风气,更有甚者打着有“有奖销售”的幌子推销质量低劣的商品,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世界各国对抽奖式有奖销售都会采取相应的规制举措,如德国《附赠法令》则是禁止以抽奖方式推销商品或服务,或为招徕顾客集体乘坐旅游车而在每辆车中提供免费座位等。2、不当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销售者向所有购买者提供赠送奖品、奖金或有价凭证等的销售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一方面对消费者具有搭售的作用,使消费者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结构不明显而产生误解,购买了本来不需要的商品;另一方面对于相关领域的竞争者或者赠品的供应商市场可能造成妨碍竞争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对抽奖式有奖销售都有相应的规制措施。三.不当有奖销售的构成要件1、主体方面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主体为经营者,因此与依法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公益性彩票有所不同。2、主观方面经营者主观上必须具备故意且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即通过诱发消费者的博弈心理来影响和干扰消费者的正常的消费选择。3、客体方面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破坏了通过价格和质量等手段进行正常竞争的秩序,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和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4、客观方面不当有奖销售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不当抽奖式有奖销售和不当附赠式有奖销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另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1、民事处罚(1)造成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3)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3、刑事处罚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个人制作有奖销售卡违法吗

不违法。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个人制作有奖销售卡,是一种商家的促销方式,有奖销售是属于合法的,但以有奖销售为噱头实施欺诈行为,是违法的。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什么意思,禁止经营者从事哪些有奖销售行为的方式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以列举方式禁止经营者从事三类有奖销售行为。《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第13条加以细化,禁止以下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5)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工商部门罚款四万元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如果你认为处罚金额过高,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客观: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坑害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有奖销售不得存在的情形

法律主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有奖销售为什么不能超过5万

法律主观:为了吸引顾客,提高商品销售量,有些商家就会设置一些奖品,进行有奖销售的活动。不过,为了避免上升为不正当竞争,造成市场的不平衡,我们国家也规定了奖品的上限。其中,法律上明确规定地是,有奖销售最高奖不能超出5000元。其实,关于最高不能超出5000元的理解,真正来说可以是5000元。而且是针对一次购物一次抽奖而言,不包含多次购物多次抽奖累积起来超过5000元的情形。 而且,在实际中,关于有奖销售主要有下面两种: 1、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商家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给消费者所有。 2、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 通常消费者不需要任何报偿就能够拿到奖品的,就是所谓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其实大部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法律上也明确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这个也需要注意一下: 1、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2、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3、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4、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最后,现在许多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量,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销售,有奖销售无疑是百用百管用的法子之一,同时,在这一块也比较容易会受骗导致财产损失。法律客观:现在的商家在促销活动中不断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刺激消费,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往往存有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购买的商品不仅物有所值,而且能获得意外收获。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百货公司举行有奖销售活动的日子里,人们的购买力特别旺盛,商店亦是笑逐颜开,喜上眉梢。但是,随之而来也开始出现了消费者感到自己被欺骗的情况。那么,法律对有奖销售有没有规定呢?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坑害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某商场开业第一周进行有奖销售活动,每天抽取幸运奖40名,商场准备了4种不同奖品,平均每种奖品准备了...

40×7÷4=70份

某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购物满100元者发对奖券1张,在10 000张奖券中,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10个,二等

因为在10000张奖券中一等奖10个,所以某人中一等奖的概率是1010000=11000.故选B.

某商场策划搞一次有奖销售活动.计划设置10000张奖券,其中一等奖中奖的可能性 1 20 ,二等奖

10000×( 1 20 + 1 10 )=10000× 3 20 =1500(张);答: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奖券一共有1500张.10000×( 3 10 - 1 20 )=10000× 5 20 =2500(张);答:三等奖的奖券比一等奖多2500张.

有奖销售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有奖销售是指以赠送物品或发放奖品为促销诱因,以刺激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扩大产品知名度的一种促销方法。消费者通过参加厂商组织的各种有奖销售活动,不仅得到了额外奖励,还在了解品牌和购买产品过程中感受到了乐趣。有奖销售不仅可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还可以通过活动主题来强化产品形象,提高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一般来讲,厂商开辟新市场、推销新产品、更换新包装、鼓励重复购买,以及重大事件和节庆活动时,均适合运用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即所有人将财物或与财物有关的权利无偿地让与他人所有。这种赠与和市场竞争密切相关,因此要受到竞争法的规制。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抽奖式有奖销售可以提高提高相关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商品流通,并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抽奖式有奖销售运用适当,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竞争的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会造成对竞争秩序的破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某超市在“六?一”期间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凡购满100元商品的顾客可得奖券1张.本次活动共发放奖券1 000张

P(某人中三等奖)= 10 1000 =0.01.故本题答案为:0.01.

某商店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凡购物满100元,就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中奖的可能性是 9 10

由题意得:抽中的可能性是抽奖次数的 9 10 ,只是说中奖的可能性较大,有可能中奖.故选:B.

美佳超市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摸奖盒里放着100个乒乓球,每个兵乓球上都写着奖次。其中,一等奖5个,二

中一等奖的可能性是 5/100*100%=5%中二等奖的可能性是 15/100*100%=15%中三等奖的可能性是 80/100*100%=80%

海星超市举办有奖销售活动,办法如下:凡购物满100元得奖劵一张,多购多得,共设有1万张奖券,其中设特

答案应该是 2%1万张奖券中有10张是一等奖的,说明若只有一张奖券的中奖率是:10÷10000=0.001=0.1%爸爸消费2085元,得到的奖券有2085÷100=20.85张,又因为不可能是小数,所以爸爸只能得到20张。那么爸爸拿着20张奖券去抽奖的话,中奖率就变成:20×0.1%=0.02=2%

请学法律的朋友帮忙(抽奖式有奖销售的问题)

不明白

某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办法如下:凡购货满100元者得奖券一张,多购多得.每10000张奖券为一个开奖单位

∵凡购货满100元者得奖券一张,多购多得,每10000张奖券为一个开奖单位,设立特等奖1个,一等奖50个,二等奖100个,∴共设1+50+100=151个,∴P(买100元商品中奖)= 151 10000 .故答案为: 151 10000 .

商店五一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凡购买商品价值满200

中奖人数:5+50+100=155 中奖率 :155/2000=7.75% 奖金额 :5×1000+50×100+100×50=15000 销售金额:200×2000=400000 奖金额占销售额百分比=15000/400000=37.5%

人民商场举行有奖销售活动,凡买商品价值满200元者,发奖卷一张。发2000张为一组。设一等奖5名,各奖1000

1、中奖率7.75%,2、奖金额15000元3、销售总额400000元4、3.75%

经营者搞有奖销售活动不得有哪些情形?

经营者搞有奖销售活动是为了促进更多的营业额的收入,但是在做一些促销活动的时候,也应该针对不同的人群针对不同的产品去做活动,不得有什么样的情形,当然是欺骗消费者以及擅自提高产品的价格虚假活动一及欺诈活动,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一定要产品和价位,相统一不能去欺骗,更不能做出产品非常差的事情,首先要保证产品和价位的相对应,也就是我们消费者所注重的性价比

有奖销售活动逾期领奖有效吗

法律分析:有奖销售活动逾期领奖是无效的。中奖人应该按照有奖销售活动当中所约定的领奖期限,及时领取;若是逾期领取的,有奖销售活动的主办方可以取消此赠与,不再履行兑奖承诺。商场在进行有奖销售时,预先告知了开奖时间以及兑奖期限,且此告知行为是发生于抽奖行为之前的,并且参与活动者对此没有异议。所以一旦超过此期限领奖,该商场是有权拒绝的,此后果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