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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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安置政策

军人退役按排方式: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疗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6、2010年开始实施。军人退役按排原则: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政策包括

1.控制货币供应量。由于通货膨胀作为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一种货币现象,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所以各国在治理通货膨胀时所采取的一个重要对策就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使之与货币需求量相李念尘适应,减轻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的压力。2.调节和控制社会总需求。对于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调节和控制社会总需求是个关键。这主要通过实施正确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实现。在财政政策方面,就是通过紧缩财政支出,增加税收,谋求预算平衡、减少财政赤字来实现。在货币 政策方面,主要是紧缩信贷,控制货币投放,减少货币供应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想哪禅配合综合治理通货膨胀,其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来实现控制社会总需求的目的。3.增加商品有效 供给,调整经济高塌结构。治理通货膨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增加有效商品供给,主要的手段有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投入产出的比例,同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支持短缺商品的生产。4.其他政策。治理通货膨胀的其他政策还包括限价、减税、指数化等

转业安置政策

根据军转干安置政策规定来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两大渠道。很多转业干部都希望安置到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也非常需要军转干部。再来就是,军队的许多单位和岗位与地方事业单位是大体相通的,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以及某些后勤保障等单位,许多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职称也都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评定的,所以说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对军转干部来说并不陌生。从军转安置实践看,事业单位非常适合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家属安置: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经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发展改革、公安、退役军人工作、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招商引资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当中针对农业、林业和牧业的开发企业给出了扶持政策,这些行业中的企业成片开发土地会得到百分之八十的租金返还,还有投资农业等基础设备的项目用地能用划拔的方式来直接得到土地上面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军官转业政策

1.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军官转业政策的要求?1.军龄不满8或干龄不满3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或军龄在8以上16以下(不含16)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以上(含16)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以下(不含30)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20以下(不含20)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以上(含20)30以下(不含30)且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以上或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总结:根据上述的材料可知,我国对退役军官有着及其优厚的转业政策,不仅包含就业,而且还有优厚的补贴政策,充分体现到了国家对于退休军官的尊敬与关注。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军事行政法规。2001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分为总则,转业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安置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共11章70条。

国家招商引资政策

  http://www.china-138.com/欢迎访问中国招商引资网——中国最大的招商引资门...  辽宁阜新鼓励招商引资若干规定  --------------------------------------------------------------------------------  中国台湾网 (2006年06月05日)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改善并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加大对外开放步伐,鼓励内外商来我市投资,促进阜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阜新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商引资的范围和形式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将阜新地区以外的资金、项目等引入我市行政区域内。具体包括:  (一)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入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资兴办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二)阜新地区以外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资兴办企业(以下简称内商投资企业)。  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渠道招商引资。内、外商可以采取"三来一补"、BOT方式和参股、控股、嫁接、改造、租赁、联合、兼并、收购、重组、增资等多种形式在我市范围内投资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需求的各类项目;投资形式可以资金、设备投入,也可以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方式投入。  二、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项目  第二条 市政府重点,支持下列内、外商投资项目:  (一)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二)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  (三)工业企业嫁接改造、安排下岗、待业人员较多的项目;  (四)资源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  (五)环境保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旅游资源开发及文化教育项目;  (七)出口创汇项目;  (八)其他鼓励项目。  三、对内外商投资企业的鼓励与资金扶持政策  第三条 对于以上所列新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注册资本在20万美元以上,或者新建的内商投资企业外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自资金到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之日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还可以享受政府科技、环保等资金扶持政策。资金扶持具体数额由本级财政核定,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环保投入。  第四条 对于卑新行政区域内的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企业获得的利润追加项目投资,其增资扩股部分,按照增资部分所占比例计算享受资金扶持政策。  四、土地方面政策  第五条 对于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项目使用国有土地,视不同情况,分别通过划拨(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使内外商投资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最长期限为50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按最低标准价格收取。土地出让金按最低价格收取,根据项目情况,市政府返还50%出让金,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房地产开发及商业用地项目不享受上述土地方面的政策。  第六条 对于通过征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征地补偿费比照省内其他城市、地区按最低标准执行。土地出让金部分返还50%,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第七条 对于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改变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10-20%;改变原有用途的,按新用途标准收取10-20%。  第八条 对于能带动国有企业转制、启动"双停"企业、带动较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项目,利用市内企业划拨土地投资兴办生产加工型产品企业的,可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出让给新建企业,政府视项目情况按10%以下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余部分留给企业用于安置职工。  第九条 对我市经济转型推动作用强、对阜新市经济发展牵动作用大的重点生产加工型大项目,外方投资在2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或者域外投资20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在地政府分别提供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出让金可返还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高新科技项目及进行环保基础设施改造。  第十条 市政府鼓励内、外商投资者在符合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总体规划,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前提下,开发"四荒"(荒山、荒沟、荒地、荒滩),用于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所用"四荒"属于集体所有的,投资者  可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商定使用形式及价格,使用期限最长可为50年;属于国家所有的,可以来用出让方式交投资者使用,出让金可以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1-10%收取。  五、对内外商投资企业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对新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省缴纳最低限度部分收取;薪建内、外商投资企业减半工商注册登记费;市定权限收费项目只收取工本(成本)费。  第十二条 对内、外商投资者整体或者部分收购国有、集体企业净资产,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可按出售价格优惠20%;一次性付款看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清,首次付款不能低于总价格的50%,其余部分2年内付清。  第十三条 给内、外商投资者以特殊市民待遇。  (一)对外资项目投资额100万美元或者域外投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的投资者,由市政府发给特殊待遇证书。本人乘座的车辆在本行政区域内免收过路(桥)费,在无严重违章情况下,不扣车、不扣证;  (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美元或者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加干型项目的域外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免费办理进城落户手续;其子女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在其投资区域内免费自主择校。服兵役、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三)对于投次资额500万美元以上或者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对阜新经济转型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域外投资者,可以聘为市政府经济顾问及荣誉职务。  六、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的政策  市政府按以下规定给中介人奖励:  第十四条 对引进内二外商直接投资数额较大的中介人实行奖励。对引进当年外商直接投资50万美元以上或者内商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加工型项目,分别按引资额的重1%和0.5%。具体奖励办法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市、县(区)同级受益财政部门负责奖励的实施考核和兑现。  第十五条 对引进"三来一补"、产品出口、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项目者,在合同执行后,按双方议定标准奖励中介人。奖金由受益方支付。  七、强化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  第十六条 对内、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保姆式"服务,实行联合审批制度。  第十七条 为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项目投产后,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各金融机构应当实行信贷倾斜,优先发放。在供电、供水、供暖、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优先保障。  第十八条 为内、外商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内、外商投资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各有关部门实行服务承诺制度,自觉接受全社会特别是域外投资者的监督。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内、外商投资企业对实行服务承诺制度部门的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凡大多数域外投资者公认服务不好的部门,予以新闻曝光。  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阜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优惠政策  1、为加大沈阳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调动招商中介人的积极性,维护其正当利益,特制定本方法。  2、凡利用个人关系,为沈阳市吸引外商投资做出实际成效者,并被合资双方或被独资企业外商确立认为中介人的,均为本办法奖励对象。因工作关系联系以上项目者,参照办法酌情执行。  3、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资兴办的合资、独资企业。合作及补偿贸易或融资引进外资的,参照本方法执行。  4、对中介人的奖励是以实际调入资金为前提,具体奖励金额如下:引进外资500万美元以下(含500万美元),按5‰-7‰予以奖励;引进外资500万美元以上,7‰-9‰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中方受益单位支付。  5、以上奖金均为一次性奖励。奖励可发给现金,如本人同意,可奖等值商品。奖励现金一律按人民币支付(引进美元的,按当时比价折合成人民币)。  6、对中介人的奖励,应在每调入一次资金的三十日内兑现,直到资金全部调入,分批兑现完毕。上述奖金由中方受益单位计入成本。  7、对引进外资兴办独资企业的,奖金由税收所在的区县(市)政府在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三十日内即应支付。  8、对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名义为我市介绍项目的,除个人享受上以待遇外,还给中介法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优惠:在地方财政从新项目所得的增值税中,冲抵中介企业应缴增值税的10%,自冲抵年度起3-5年;在地方财政从新项目所得的营业税中冲抵中介企业应缴营业税的10%,自冲抵年度起3-5年。  9、奖金兑现的办理程序:  (1)合资项目的中介人,经合资双方确认后,合资合同中订明:独资项目的中介人,在章程中订明。  (2)外商资金调入后,中介人凭此合同、章程,根据本办法,向有关单位领取奖金,沈阳市外商投资协调服务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3)受益单位是引进外资的直接受益者,应积极主动承担兑现奖励的责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奖励发到中介人。如查受益单位发生违约行为,中介人(含中介法人)有权向区县(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外商投资协调服务办公室申请裁决,受益单位必须按裁定承担行政或法律责任。  10、税收奖励的办理程序:  (1)由招商局凭合同鉴证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介绍项目,并出示证明。  (2)税务部门凭此证明冲抵税收。  (3)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澳门同胞在沈阳投资的企业,均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其介绍的新项目也适用本办法。  (4)本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招商局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招商奖励办法《沈阳市招商奖励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4号)即行废止。

北部湾最新招商引资政策

北部湾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区域,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这个区域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也是吸引外商投资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区域之一。以下是北部湾最新的招商引资办法:1,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国内外投资者介绍北部湾的投资环境、政策优惠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2,建设产业园区。北部湾将积极建设各类产业园区,提供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3,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北部湾将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4,加强人才引进。北部湾将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政策优惠、人才交流等方式,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北部湾投资和创业。5,加强对外交流。北部湾将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国内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措施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产业和企业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一)财政鼓励政策。切实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涉及招商引资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产业发展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文化旅游、新医药大健康、特色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轻工业企业在缴清当年度税费后,可享受以下政策:1。年纳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在税收方面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前两年以地方税收留存部分为参数,等额予以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2。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投入运营一年以上,解决就业人员10人以上,且纳税在10万元/年以上的企业,按审计结果数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3。主营业务收入当年达5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人员10人以上,纳税在10万元/年以上,且在县域内有银行贷款的企业,除政策性贴息外,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贴息(最高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政策的落实,对工业用地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三)金融服务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落户和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基金和奖励政策,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招商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四)人才支撑政策。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注重招才引智,注重考察企业(项目)的人才团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实现引进一个企业(项目),带来一个团队,巩固发展一个产业。支持省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落户雷山。坚决兑现人才政策待遇,为人才搭建成就事业的舞台,使我县成为人才创业创新的新家园、新热土。注重发挥乡情亲情纽带桥梁作用,吸引雷山籍在外的企业回乡创业。(五)公共服务政策。加强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结合实际给予外来投资者、企业家、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及其家属在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户口迁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六)一事一议政策。对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以及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可在享受我县相关投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在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军人转业户口落户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的(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落户政策放宽后的优缺点有哪些?1.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比商品房最少便宜2000多每平方;2.子女上学:这大家比较清楚了,除了免除小孩借读费,最主要的是可以上个好学校;(外地学生的借读费小学、初中、高中,交多少都不一样,每学期都和学杂费一起交)3.上某城市的大学本城市的户籍考生比省属线低20分;4.社会保险,除了医保要高些外,特别是养老金按青岛户口返还的要高很多;综上所述,关于军人转业户口落户政策的问题回答,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地区别准不同,建议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2

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具体如下: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退役士兵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一)年满55周岁的;(二)服现役满30年的;(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和圆;(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家属安置: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蠢棚猜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军人退役按排方式是什么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 住房补贴 服役津贴 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军人退役按排原则是什么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带型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方法》第一条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队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这是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妥善分配转业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军队和地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一工作。第四条 对转业干部的分配,要切实掌握合理使用、妥善安置的原则。各部门、各地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原来在军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对专业技术干部,应该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工作;有困难时,应该尽可能分配同他们的专业相近的工作。对少数干部因家庭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地区上照顾的,可给予适当照顾。第五条 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享受地方同等级别的工资待遇。第六条 军队应该认真做好转业干部的政治思想动员工作。教育转业干部认清转到地方工作对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勉励他们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可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转业干部的离队鉴定,填好转业干部登记表,整理、补填好转业干部档案。按照规定,办妥各种手续,发齐应发的物资和路费,并且热情欢送,使他们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一、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二、退役士兵符合符合有关条件,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三、中级以上士官符合有关条件,作退休安置: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疗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6、2010年开始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一、国家的态度要尊重要重视,军队转业干部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国家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二、安置方式1、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三、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二)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六)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七)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四、安置地点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4、夫妇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五、安置政策1、担任师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且军龄不满20年的,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2、担任团级职务的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3、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4、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5、国家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六、转业考试1、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2、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3、到事业单位的,给予3年适应期。【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当兵二十年的转业政策是什么

当今,只剩事业编,自主择业也行,想抱铁饭碗,得出点~

最新军官转业政策

1.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军官转业政策的要求?1.军龄不满8或干龄不满3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或军龄在8以上16以下(不含16)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以上(含16)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以下(不含30)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20以下(不含20)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以上(含20)30以下(不含30)且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以上或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总结:根据上述的材料可知,我国对退役军官有着及其优厚的转业政策,不仅包含就业,而且还有优厚的补贴政策,充分体现到了国家对于退休军官的尊敬与关注。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军事行政法规。2001年1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分为总则,转业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安置经费,管理与监督,附则。共11章70条。

军官转业安置最新政策2022

如果军龄没有满10年,不可以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进行,一般是每年4-7万加上服役津贴和6个月的工资;对于军龄满10年工龄未满16年的,采取应制金,前10年每年2-3万,10年之后按照每年4-5万,并且会解决住房的问题。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中级以上军士退出现役,年满55周岁的或者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对于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一般不会低于接收安置单位和原来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标准,待遇包含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福利,这些都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员工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的军队职务等级,可以享受所在单位和专业是军队职务相对应的退休待遇。但是这个规定对于手降级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不适用。对于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福利待遇是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范来执行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府会逐月发放退役金。如果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会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安置地点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已随军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2、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4、夫妇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一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士官满10年转业政策

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疗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一、军人退役按排方式: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6、2010年开始实施。二、军人退役按排原则: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四、奖励及其它:1、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2、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以上军人满十年可以转业吗的资料,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023年转业政策

对于军人转业的最新政策标准是:服现役或者义务兵不满12年的士兵退役出来就业的话是由人民政府要扶持的、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民政府还给予安排工作、中级以上的士兵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做退休安置。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标准具体如下: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2、退役士兵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3、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一)年满55周岁的;(二)服现役满30年的;(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家属安置:1.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3.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习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4.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军人退役按排方式是什么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 住房补贴 服役津贴 6个月工资。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军人退役按排原则是什么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老兵微刊”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方法》第一条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队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这是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妥善分配转业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军队和地方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一工作。第四条 对转业干部的分配,要切实掌握合理使用、妥善安置的原则。各部门、各地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业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原来在军队中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对专业技术干部,应该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工作;有困难时,应该尽可能分配同他们的专业相近的工作。对少数干部因家庭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在地区上照顾的,可给予适当照顾。第五条 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享受地方同等级别的工资待遇。第六条 军队应该认真做好转业干部的政治思想动员工作。教育转业干部认清转到地方工作对加强国防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勉励他们保持和发扬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可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转业干部的离队鉴定,填好转业干部登记表,整理、补填好转业干部档案。按照规定,办妥各种手续,发齐应发的物资和路费,并且热情欢送,使他们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四推进一稳定”中的一稳定是指稳定粮食生产。

【答案】:正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四推进一稳定”分别是指推进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推进创新驱动、推进农村改革以及稳定粮食生产。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什么导向

法律分析: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什么导向?

法律分析:农业政策导向从增产转向提质. 我国农业发展过去主要解决农产品短期数量平衡问题,现在还要注重提升质量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过去主要考虑生产结构问题,现在还要注重优化产业结构、经营结构;过去主要是生产力范畴内的调整,现在还要注重体制改革,增强内生动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农业政策导向对于农业发展方向至关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埕北潜山油藏描述及开发技术政策研究

杜玉山 张敬轩 田同辉 张强 王爱景 曲全工摘要 埕北30潜山是渤海湾南部浅海海域的一个高产含油构造,具有古生界、太古宇两套储油层。潜山的内幕构造、断裂系统极其复杂;储集层的发育受多种因素控制,非均质性极强,储集空间既有裂缝,又有孔、洞;原油性质特殊,油藏内既有黑油,又有挥发油。完钻探井数及录取的基础资料较少,储量尚不落实。针对这一复杂裂缝性潜山油藏,应用精细构造解释、裂缝成像测井、古地磁分析、应力场模拟、CT分析、双重介质数值模拟等多种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了油藏描述及开发方案设计中的一系列探索研究。解决了构造形态及断裂系统展布、裂缝发育特征、储集层物性、储集层分布、油藏类型、开发技术政策等关键问题;加深了地质认识,落实了油气地质储量,编制了开发方案;同时总结形成了一套在少井条件下裂缝性潜山油藏描述及开发方案设计的方法。关键词 埕北30潜山 油藏 储集层预测 裂缝系统 储量计算 数值模拟 开发技术政策一、引言埕北30潜山位于渤海南部极浅海海域,水深10~16m,构造上位于渤中坳陷与济阳坳陷交会处的埕北低凸起的东部,勘探面积约50km2。5口完钻井中有4口井获高产油气流,1口井获低产油气流。油藏具有古生界、太古宇两套储油层,以太古宇为主。古生界地层断缺、剥蚀严重,平面上分布层位、厚度变化很大;太古宇以巨厚区域变质岩为主,夹火山岩侵入体,变质岩横向分布较为稳定。储集层具有双重介质特征,古生界储集层为灰岩、白云岩,孔、洞、裂缝均较发育;太古宇储集层储集空间以裂缝为主,少量溶蚀孔洞。裂缝是该潜山油藏主要的储集空间及渗流通道,具有多期次、多组系特点。油藏原油性质特殊,构造高部位为挥发油,构造低部位为黑油。潜山高部位顶面埋藏深度3100m,试油未见明显油水界面,潜山含油高度大于1000m,储量规模在2000×104t以上。二、埕北30潜山油藏描述技术1.裂缝产状及分布规律综合应用调查类比技术、岩心描述技术、室内分析技术、裂缝成像测井技术、地质录井技术、应力场数值模拟技术等多种方法,对构造裂缝发育产状及分布规律进行了综合研究,包括裂缝宽度、开启程度、组系、走向、倾向、倾角、密度、发育期次、平面分布状况及规律等(图1),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效果。图1 裂缝产状描述流程图1)模拟调查类比法。(1)相似油田类比研究运用相似油藏类比方法,从静态、动态两个方面研究了东胜堡、王庄、华北等相似油藏的储集体发育规律,主要有:平面上,距离断层越近,储集体越发育,油井产能越高;纵向上,潜山上部储集体发育好于下部储集体;油藏为块状潜山油藏,裂缝以高角度缝为主。(2)地表露头调查类比潜山储集体发育规律通过选取与油藏在区域构造、储集体层位、储集体岩性、应力环境相似的露头地区进行野外调查,利用野外可以横向连续追踪和大面积测量的优点,研究储集空间成因、构成,表征储集体的各项参数及参数的变化规律,增加对储集体发育特征的认识,指导潜山油藏分布特征的研究。野外露头的研究成果可与油藏储集体研究成果相互补充,解决油藏因钻井揭示地质信息的局限性给研究带来的困难。对山东省莱芜市某地区太古宇裂缝发育特征进行的地面测量表明,71%的测点发育3~4组裂缝,65%的裂缝其倾角分布在60°~90°范围内。裂缝密度一般为5.5~65条/m2,主要在10~30条/m2范围内。裂缝面孔率最大可达10.2%,主要分布在0.18%~4.3%范围内,裂缝面孔率明显受边界断层的影响,在距主断层3000m范围内,裂缝面孔率与测点距主断层距离的关系为: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Sf—面孔率,%;x—距主断层的距离,m。2)地质录井研究钻井动态分析是利用钻井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油气显示、钻速异常、泥浆漏失、井涌、井漏等特殊地质现象,综合研究地下储集体发育特征的技术方法。其对于岩溶孔洞性、应力裂缝性潜山储集体评价尤为重要。该方法适用于储集体发育特征、储集体含油特征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及时、高效、低成本的特点。(1)钻时曲线钻时曲线受岩石矿物、岩石结构、裂缝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影响,对于岩石性质较均一的片麻岩地层,钻时曲线主要受储集体发育程度的影响。致密片麻岩地层的每米钻时一般大于20分钟,由于片麻岩一般不易溶蚀,不发生钻具放空现象,若每米钻时小于10分钟,则可能预示钻遇裂缝发育带。(2)井涌、井漏井涌、井漏现象是裂缝发育程度高的重要标志。由于硅酸盐储集体不易发生溶蚀现象,对裂缝性油藏,这种地质现象并不多见。目前仅在王庄油田见到泥浆漏失现象,这与该油田长期裸露于地表,裂缝发生微弱溶蚀加宽有关。(3)岩屑录井岩屑录井可以提供地层岩性、地层层位等信息,同时也可以研究片麻岩的裂缝发育情况。岩性的变化可以形成较发育的裂缝系统,如片麻岩中的伟晶岩一般可作为较好储集体,煌斑岩等侵入岩及其围岩可以形成较好的裂缝储集空间。利用岩屑录井中次生矿物的类型、发育程度、结晶形态也可较准确判识裂缝发育情况。岩屑中出现黄铁矿一般表明,裂缝的开启程度较高;当具有较好自形晶形态的方解石、石英时,表明该段地层半充填裂缝发育,具有较好的储集性能;半自形和它形石英和方解石次生矿物则表明该地层裂缝以全充填为主,储集性能一般较差。3)岩心观察通过观察取心井岩心,直接测量肉眼可见的大、中裂缝发育宽度、开启程度、倾角、纵向发育密度、裂缝组系等特征。4)实验室研究应用室内分析技术,通过岩石薄片分析、铸体薄片、扫描电镜、CT分析等方法,研究、描述其微、细裂缝发育的宽度、长度、密度、配置关系等特征。(1)扫描电镜—图像分析仪系统分析储集体结构室内利用扫描电镜—图像分析仪系统研究储集空间的微观形态、储集空间连通特征、粒内及粒间微空隙特征、各原生矿物和次生矿物的赋存特征和成岩特征等。(2)薄片分析法在薄片观察中,用下式描述裂缝的发育程度,效果较好。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Φi——计算裂缝孔隙度,%;ei——薄片中实测的第i条裂缝宽度,mm;li——薄片中的第i条裂缝长度,mm;S——薄片面积,mm2。(3)计算机层析技术计算机层析技术(CT)是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基于射线衰减理论确定岩心基本物理参数的一项新技术。其优点在于不用破坏岩石的原有结构,对于有限的岩心资料可同时进行多项储集体参数研究,并可通过切片,研究储集空间在三维空间的分布;可利用不同研究手段获取储集体参数,采用不受岩性和流体限制的图像分析法,对孔隙度边界像素的CT值进行准确判断后求取岩样孔隙度,获得较好的应用效果。(4)古地磁定向分析研究裂缝走向古地磁定向是利用地球最后一次磁场倒转后构造变形弱的特点,通过研究现代磁场下形成的粘滞剩磁进行岩心定向的研究方法。应用该技术对没有进行裂缝成像测井的井,根据具有规则裂缝面的岩心,研究确定不同组系裂缝的走向及倾向。该方法还可结合岩石磁组构分析对片麻岩进行片麻理定向,研究岩心裂缝的发育特征。实践表明,岩心的磁性分析和成像测井有机结合可以准确确定岩心裂缝发育特征。5)裂缝成像测井分析通过常规测井、地层倾角测井、裂缝识别测井等资料,尤其是裂缝成像测井(包括电成像和声成像测井),研究裂缝发育诸要素。其包括走向、倾向、倾角、组系、发育密度、在纵向上的分布规律等,可解决岩心资料无法直接解决的裂缝走向及倾向问题。6)地应力数值模拟法应用古应力场恢复、岩石力学性质、岩石破裂准则,通过有限元法模拟裂缝可能的走向、不同潜山部位应力的大小,判断裂缝发育的强度。7)相干体分析方法潜山储集体中高角度裂缝发育带、较大断层,可以导致不同地震道之间数据的差异,相干体分析技术就是利用这种差异,研究地震道之间数据相似性的一种数学方法。通过相干体分析与构造分析相结合,研究高角度裂缝的发育情况。根据埕北30潜山太古宇相干体分析结果,将研究区高角度裂缝划分为三类区。Ⅰ类区高角度裂缝占裂缝总数的40%左右,Ⅱ类区高角度裂缝占裂缝总数的20%左右,Ⅲ类区高角度裂缝不发育。通过应用以上研究技术,对埕北30潜山太古界发育的构造裂缝取得以下认识。根据岩心、成像测井资料分析,裂缝主要为倾角大于40°的中、高角度裂缝(>80%);裂缝以宽度小于1mm的细缝、微缝为主,占总裂缝数的68%;裂缝充填较为严重,开启缝约占裂缝总数的45%,中缝以上级别裂缝多被充填,有效缝一般为微细缝;裂缝组系较多,平面上各地区发育不一,主要有北东向、北北东向、东西向三组裂缝;纵向上,有效裂缝6~60条/m。2.储集体预测根据岩心、试油、测井及录井等资料,经综合研究,预测了埕北30潜山的储集层(图2)。其太古宇累积储集体厚度一般在100m左右。其中,因多条断层交汇潜山南部连续储集体厚度大于200m,南部储集体发育程度好于潜山北部。图2 储集层预测研究流程图3.储集体物性研究双重介质储集层的储集空间类型复杂,空隙结构多变,物性变化大,非均质程度高,裂缝系统和岩块系统具有不同的储集空间结构及渗流机理。因此,对储集体的物性特征有必要分为两大系统进行研究。(1)测井二次解释技术通过常规测井和核磁共振测井资料,应用Schumberger公司的EIANPLUS解释软件可以解释总孔隙度及裂缝系统孔隙度,两者相减求得岩块系统孔隙度。太古宇声波测井速度与测井解释孔隙度的统计关系为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Φ——孔隙度,%;V——速度,km/s。太古宇声波测井速度与测井解释渗透率的统计关系: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k—渗透率,10-3μm2;V—声波时差,μs/ft。(2)岩心分析技术室内分析化验的小岩样孔隙度、渗透率,反映的是储集体基质岩块的孔渗特征,含有10μm以下微细裂缝的全直径样品的孔渗分析结果基本反映岩块系统的孔渗特征。因此,可以通过全直径及小岩样的覆压孔、渗透分析资料来认识、评价储集体岩块系统的孔隙度、渗透率特征,这也是研究储集层物性的一种常规手段。(3)现代试井分析技术试井解释储集体参数是裂缝性储集体物性评价比较先进的方法。它应用双重空隙介质油藏模型、由试井得到的压力、时间拟合值和拟合参数,通过半对数分析法和霍诺分析法来计算油藏、油井的参数,对储集体物性进行研究和储渗系统的划分。对储能比和窜流系数进行分解得到裂缝系统和基质系统各自的孔隙度和渗透率,从而推导出新的物性计算公式: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Kf——裂缝渗透率,10-3μm2;a——裂缝倾角,(°);λ——窜流系数;ω——储能比;rc——井筒有效半径,m;Cm——岩块系统压缩系数,MPa-1;h——裂缝性油层厚度,m;Cf——裂缝系统压缩系数,MPa-1;t——时间,s;Φf——裂缝孔隙度,%;Ctf——裂缝系统综合压缩系数,MPa-1;tD——无因次时间;Φm——岩块孔隙度,%;μ——原油粘度,mPa·s。(4)开发地震技术通过油井二次解释、岩心分析、现代试井分析等方法,研究储集层物性(图3)。通过以上研究,认为太古宇储集体岩心统计面孔率一般在0.3%左右,其中花岗片麻岩裂缝发育程度高于煌斑岩,缝隙度一般大于0.3%,未见明显溶蚀现象发生;煌斑岩缝隙度0.24%,具有一定的溶蚀现象,洞隙度可达0.1%左右。小岩样物性分析平均孔隙度1.53%,平均渗透率0.21×10-3μm2。图3 储集层物性研究流程图测井解释太古宇潜山上部(即潜山面以下70m)平均孔隙度4.58%,其中裂缝孔隙度1.34%,岩块孔隙度3.24%;单层渗透率0.14×10-3~19.77×10-3μm2,平均6.05×10-3μm2。潜山下部(距潜山顶面70m以下)平均孔隙度3.9%,其中裂缝孔隙度0.6%,岩块孔隙度3.3%。潜山上部的储集能力优于潜山下部。埕北30潜山多口井的压力恢复测试计算的裂缝孔隙度为1.2%,渗透率1.21×10-3μm2;岩块孔隙度2.8%,渗透率0.0001×10-3μm2。解释结果与测井解释结果符合程度较好。4.油藏特征研究(1)原油性质及分类研究 埕北30潜山油藏地面原油密度为0.7755~0.8076g/cm3,平均0.7949g/cm3;地面原油粘度为0.04~1.92mPa·s,平均0.68mPa·s;含硫0.02%~0.6%,平均0.22%;凝固点7~22℃。为低密度、低粘度、低含硫轻质原油。根据埕北301、303井的高压物性分析,油藏构造高部位与低部位地下原油性质相差较大(表1)。表1 埕北30潜山油藏原油高压物性分析表研究发现,原油性质与油藏深度变化有明显规律,经回归分析,地面原油密度与埋藏深度的关系为: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原油体积系数与埋藏深度的相关关系: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原始气油比与埋藏深度的相关关系:胜利油区勘探开发论文集式中:ρo——地面原油密度,g/cm3;Boi——原油体积系数;D——地层深度,103m。Rsi——原始气油比,m3/t;埕北30潜山油藏存在黑油和挥发油两种原油,根据原油类型划分标准,按原油体积系数2.0作为挥发油和黑油的分类界限,根据原油体积系数与埋藏深度关系式,计算两者分界深度为3438m;按气油比300m3/m3作为挥发油和黑油的分类界限,根据原始气油比与埋藏深度关系式,计算两者分界深度为3461m。根据以上计算结果,综合确定该油藏挥发油和黑油在纵向上分界深度为3450m,在该深度以上为挥发油,该深度以下为常规黑油。平面上挥发油主要分布在潜山北部埕北301井区的构造高部位,其他大部分范围内为黑油。(2)油藏连通性研究据地层测试资料,油层压力系数为0.99~1.12,属正常压力系统。温度梯度3.7℃/100m,属偏高温系统。在不同油藏部位、不同深度试油,原油性质存在较大差别。纵向上,埕北30潜山古生界油藏与太古宇油藏是否连通一直是研究的重点,油藏在纵横向的连通性将直接影响储量计算和开发方案的制定。从地质角度分析,古生界和太古宇储集层之间没有稳定分布的隔层,纵向上是由断层及裂缝沟通的一个整体连通体;根据从温度压力特征,尚不具备说明埕北30潜山油藏具有多套油水系统的证据。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应用了原油全烃色谱分析技术。原油全烃分析技术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该方法直接将原油进到色谱仪的汽化室,通过组分分离研究流体组成,分析井间或层间连通性。分别选取4口探井6个(埕北30、302、303井太古宇,埕北302古生界,埕北301、303古生界、太古宇合层)原油样品作中烃组分对极性图(C8~C17)、轻烃星图和原油全烃色谱分析谱图。中烃组分对极性图表明埕北30潜山油藏不同位置、不同深度原油样品特性基本相似;轻烃星图中,埕北302井的两层原油样品轻烃对比性很好,说明原油成藏后发生的次生变化相同,即占生界油藏、太古宇油藏在纵向上是连通的。以上研究表明埕北30潜山油藏整体属于同一油藏的可能性较大。(3)油藏类型确定依据对储集层发育特征、温度压力系统、油水系统、原油性质等方面的研究认识,埕北30潜山为低渗透裂缝性储集层、常压偏高温系统、地层不整合油藏,构造高部位为挥发油藏、低部位为高油气比黑油油藏。油层埋藏深度约在3100~4400m,含油高度1300m左右。5.储量计算及三维建模技术(1)计算方法及参数确定储量计算采用容积法。对于双重介质油藏,裂缝系统和岩块系统的含油性、驱油机理以及最终采收率相差很大,需要针对两大系统分别计算储量。同时,油藏内存在挥发油和黑油两种原油,亦应分别计算挥发油及黑油储量,以便科学地评价总储量的构成。按裂缝、岩块两大系统分别确定储量计算参数。其中含油面积、油层厚度、原油密度、原油体积系数、气油比等参数两大系统取值相同。取值不同的是孔隙度和含油饱和度。裂缝系统孔隙度取值为1.2%,含油饱和度取值为95%;岩块系统孔隙度取值为2.8%,含油饱和度取值为50%。分别按挥发油区、黑油区确定储量计算参数。(2)计算结果埕北30潜山油藏含油面积18.2km2,石油地质储量2638×104t,天然气地质储量63.74×108m3。其中,古生界含油面积11.8km2,石油地质储量813×104t,占总储量的30.8%;太古宇含油面积18.2km2,石油地质储量1825×104t,占总储量的69.2%。裂缝系统石油地质储量1193×104t,占总储量的45.2%;岩块系统石油地质储量1445×104t,占总储量的54.8%。其中,古生界裂缝系统石油地质储量374×104t,岩块系统石油地质储量439×104t;太古宇裂缝系统石油地质储量819×104t,岩块系统石油地质储量1006×104t。挥发油含油面积5.9km2,石油地质储量346×104t,占总储量的13.1%;黑油含油面积18.2km2,石油地质储量2292×104t,占总储量的86.9%。6.建立油藏三维地质模型应用Earthvision三维可视化地质建模软件,根据地质、测井、储集层预测等综合研究取得的成果及认识,建立了太古宇油藏的三维地质模型。根据太古界顶面构造解释结果及地震储集层预测描述的储集层顶面埋深图,建立了太古界储集层构造模型。根据探井实钻资料和地震储集层预测结果,建立储集层厚度模型。按裂缝系统和岩块系统分别建立了裂缝系统孔隙度模型和岩块系统孔隙度模型;按储渗体系的划分,分别建立裂缝系统X轴、Y轴、Z轴三个方向和岩块系统渗透率模型。按挥发油和黑油两种原油性质建立流体模型。根据“一套油水系统,油水界面深度4400m,水体体积是油藏体积的5倍左右,常压偏高温系统”建立了油藏模型。三、油藏工程研究1.双重介质储集层岩石压缩系数岩块系统和裂缝系统的储集空间结构差异较大,因此,分别研究它们的岩石压缩系数是十分有意义的。仅靠常规试验分析方法无法实现这一目的,而将岩石压缩系数分析仪与计算机层析仪(CT)联合应用则可实现研究双重介质压缩系数的目的。首先,利用计算机层析(CT)分析仪,对岩石横断面进行扫描,描述岩石样品的空间结构,研究样品的储集空间类型,确定样品是属于岩块还是裂缝系统;然后应用岩石压缩系数分析仪测定样品的压缩系数;最后将上述两方面的研究结果相结合,可分别确定岩块和裂缝系统的压缩系数。应用卜述技术分别确定了埕北30油藏岩块和裂缝系统的岩石压缩系数,前者为8.8×10-4MPa-1,后者为90×10-4MPa-1。2.油藏产能双重介质油藏储集层非均质性严重,不同储集层、不同井区油藏产能相差比较大。根据油藏已有的4口探井取得的试油成果,分别对古生界和太古宇分不同井区、不同层位、不同储集层类型(Ⅰ类、II类储集层)进行了产能研究。(1)古生界埕北30油藏目前试油的4口探井钻遇古生界层位不一致,因此试油时的产能也存在一定差异。埕北30井试油层位为古生界的冶里—亮甲山组,采油指数为0.9t/(d·MPa·m);埕北301井试油层位为古生界府君山组,每米采油指数为0.62t/(d·MPa·m);埕北302井古生界的试油层位为冶里—亮甲山组和马家沟组,每米采油指数为0.7t/(d·MPa·m)。根据古生界储集层在平面分布规律及试油时产能的差异,将古生界储集层按6个井区分别确定了每米采油指数。(2)太古宇根据埕北302井对太古宇试油结果,采油指数为0.15t/(d·MPa·m)。根据地质研究储集层预测、相干分析结果,埕北302井位于Ⅱ类区,采油指数取值为0.15t/(d·MPa·m)。在此基础上,根据储集层物性差异Ⅰ类区采油指数取值0.2t/(d·MPa·m),Ⅲ类区采油指数取值0.1t/(d·MPa·m)。3.相似油藏类比通过对国内外已投入开发的15个相似油藏实例进行了类比分析,取得了如下认识:①保持地层压力高于饱和压力是挥发油油藏取得较好开发效果的必要条件;②国内已开发的6个相似油藏开发实践表明,裂缝性潜山油藏注水开发采出程度一般为16%~30%。4.油藏数值模拟针对埕北30潜山油藏储集层和流体特征,应用三维三相黑油双重介质数模软件SimbesetⅡ进行了数值模拟研究,共计算了24个方案,研究、优选了合理的开发技术政策。1)挥发油区开采的可行性数模结果表明(表2),在相同井距条件下,避采挥发油区比开采挥发油区采出程度略高0.3%~0.5%,但由于避采挥发油区比开采挥发油区要少打1~4口井,故在相同井距条件下,避采挥发油区比开采挥发油区平均单井累积产油量提高(2~4.8)×104t。因此,避采挥发油区开发效果要好于开采挥发油区。表2 开采/避采挥发油数模研究数据表2)开发方式(1)天然能量开发采用750m井距、避采挥发油的布井方案对天然能量开发进行了数模研究。结果表明,天然能量开发初期采油速度2.2%,开发15年末采出程度可以达到20.2%。(2)注水开发注水方式 分别研究了内部注水、边缘注水、内部+边缘注水三种注水方式。数值模拟结果表明(表3):三种注水方式的初期采油速度和开发15年末采出程度比较接近,但由于采用内部注水方式总井数比其他两种注水方式要少打6口井,故开发15年末内部注水方式的平均单井累积产油量比其他两种注水方式要高4.2万吨,因此,埕北30油藏适合采用内部注水的开发方式。表3 不同注水方式数值模拟研究数据表注水时机及压力保持水平 研究了两种注水时机,即原始地层压力和0.75倍原始地层压力(即平均地层压力降至30MPa)。数值模拟结果表明,开发15年末,原始地层压力注水采出程度24%,0.75倍地层压力注水采出程度22%,比原始地层压力注水只降低了2%。因此,原始地层压力注水和0.75倍原始地层压力注水对开发效果影响不太大。考虑到采油工艺的要求,确定埕北30油藏注水时机为稍高于0.75倍原始地层压力,取值32MPa,即压力降至32MPa时注水保持该压力。注采比 研究了三种注采比(0.2、0.5、0.6)的注水方案。三种方案的计算结果对比表明,初期采油速度比较接近,在2.3%~2.4%;开发15年末采出程度随注采比的不同而变化,当注采比从0.2增加到0.5时,采出程度由22.2%增加到24.1%,当注采比从0.5增加到0.6时,采出程度不再增加。因此,埕北30潜山注水开发时合理注采比为0.5~0.6。(3)注气开发采用750m井距的均匀布井方案,以位于油藏顶部的三口井为注气井,进行注气非混相驱开发数值模拟研究。计算结果表明,注气开发初期采油速度2.4%,开发15年末采出程度为24.6%。(4)开发方式的确定受数值模拟计算软件本身的限制,在进行天然能量、注水、注气开发数值模拟研究时有些因素未考虑或考虑不够,对计算结果将产生如下影响。第一,天然能量开发数值模拟研究中,没有考虑因地层压力下降而使部分开启缝不同程度闭合,导致储集层渗透率下降的影响,这使数值模拟开发计算结果比实际情况要好,预计要高3%~4%;另外边底水能量严重不足也将影响其采出程度,预计要影响2%~3%左右。第二,注水开发数值模拟研究中,对受含水上升而使无因次采液(油)指数下降的影响因素考虑不够,使注水效果比实际要偏好,预计采出程度要高3%左右。第三,数值模拟中,没有考虑具有充足气源条件下的非混相驱及混相驱,仅是考虑将采出气回注并按照非混相驱来计算,其采出程度比注水略高。从国外油田注气开发的实际效果来看,非混相驱采收率一般在20%~30%左右,混相驱一般在30%~40%左右。因此,埕北30潜山油藏若注气量充足并实现混相驱,则其采出程度有望达到30%以上。综上分析,天然能量开发采出程度可能在14%左右,注水开发采出程度在21%左右,注气开发尚需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埕北30潜山油藏的开发方式应立足于补充能量开发。在目前没有注气开发研究的可靠成果之前,能量补充方式暂按注水开发方式考虑,地层压力保持水平为32MPa左右,注采比为0.5~0.6。3)布井方式及井距(1)布井方式为了研究油藏非均质性对开发效果的影响,设计了均匀和不均匀布井两种布井方案。数模计算结果表明,不均匀布井方案开发效果好于均匀布井方案。在相同的生产井数下,不均匀布井方案初期采油速度比均匀布井方案可提高0.2%,开发15年末采出程度提高2%,平均单井累积产油量可以提高5×104t。(2)井距研究了750、900、1200m三种井距。计算结果表明,随着井距的增加,单井控制储量增加,初期采油速度降低,开采末期原油采出程度降低。750m井距和900m井距方案,平均单井控制储量分别为91×104t和152×104t,采油速度分别为1.8%和2.2%,说明这两个方案既有较好的单井控制储量,又有较高的初期采油速度;当井距增加到1200m时,虽然单井控制储量比较高,达到了228×104t,但初期采油速度比较低,只有 1.5%。因此,埕北30油藏合理井距应控制在750~900m。依据上述研究所确定的开发技术政策,在埕北30潜山共部署17口井,其中利用已有探井3口,新井14口,动用含油面积18.2km2,石油地质储量2638×104t,建成年产油能力33×104t。致谢 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王端平副院长的指导;周英杰、王军、隋淑玲、张秉政等高级工程师参加了该项目的部分研究;滩海室范崇海、郑舰、王玉芹、宋美虹、姜书荣、王峰、崔映坤等同志参加了研究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主要参考文献[1]赵树栋.任丘碳酸盐岩油藏.北京:石油 工业出版社,1997.[2]揭克常.东胜堡变质岩油藏.北京:石油 工业出版社,1997.[3]王华芬.王庄变质岩油藏.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7.[4]柏松章,唐飞.裂缝性潜山基岩油藏开发模式.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7.[5]柏松章.碳酸盐岩潜山油田开发.北京:石油 工业出版社,1996.[6]张学汝.变质岩储集层构造裂缝研究技术.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9.[7]王志章.裂缝性油藏描述及预测.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99.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政策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另有18个子项)国务院  2014年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64项,另有18个子项) 序号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 1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教育部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2国家重点学科审批教育部无《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2006〕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6〕3号)取消  3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取消  4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5号)取消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实施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7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规〔2002〕382号)取消  8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9外国组织或者人员运用电子监测设备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8号)取消今后禁止开展此类活动10核材料国内运输免检通行许可公安部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通过其他方式管理11司法部所属院校设置和调整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审批司法部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取消  12财政部负责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财政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方案和协议审核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 《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经贸产业〔1999〕727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  14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法字〔1995〕7号)取消  15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国土资源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取消仅取消国土资源部该审批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此项审批依然保留16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国土资源部 无《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取消  17地质调查备案核准国土资源部 无《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取消  18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国土资源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19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国土资源部 无《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9号)取消仅取消国土资源部该审批事项,地方政府此项审批依然保留20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国土资源部 无《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取消  21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国土资源部 无《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取消  22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国土资源部 无《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取消  23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国土资源部 无《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3号)取消  24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环境保护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取消  25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环境保护部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20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  26雇用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交通运输部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取消  2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1年第45号)取消  28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部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仅取消水利部审批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仍然保留29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农业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8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30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农业部无《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取消  3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中国人民银行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32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审批中国人民银行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取消有关事项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独家实施33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专用设备审批中国人民银行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取消有关事项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独家实施34扣缴税款登记核准税务总局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取消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35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税务总局 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取消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36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税务总局 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取消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37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核准工商总局 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取消  38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核准工商总局 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45号)取消  39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核准工商总局 无《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22号)取消  40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审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第594号修订)取消  41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无《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第594号修订)取消  42运动员交流协议批准体育总局 无《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03〕82号)取消  43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无《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5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国家林业局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46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停业后申请复业审批银监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取消  47外国银行分行动用生息资产审批银监会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取消  48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审批银监会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49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证监会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取消  50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监会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51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证监会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取消  52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53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监会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将此项审批下放至保监会派出机构,此次予以取消54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号)取消  55境内航空公司之间、境内航空公司与境外航空公司之间的代号共享等商务合作审批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  56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审批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57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58国外(境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认定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中国民航局及其地区管理局实施的此项审批均取消59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执照认可中国民航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60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认定中国民航局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下放至民航地区管理局   61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国家外汇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62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63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64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局 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取消原由国家外汇局分支局实施,《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已取消此项审批中的部分事项,此次全部取消65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教育部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此为“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6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教育部无《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此为“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67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环境保护部 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此为“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单位许可证核发”项目的子项68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交通运输部 无《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此为“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项目的子项69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交通运输部 无《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1号)取消此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项目的子项70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交通运输部 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此2项为“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项目的子项71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72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农业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第635号修订)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为“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审批”项目的子项73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农业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项目的子项74草种进出口审批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75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注册农业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2006年第61号)取消此3项为“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渔业船员注册、适任证书核发及服务机构、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76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取消77渔业船员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取消78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农业部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79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80特种设备改造单位许可质检总局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此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项目的子项8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质检总局 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此2项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限于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8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无

国家农业政策

国家扶持的农业项目有很多,如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用机械和农用物资、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创意农业、农业服务业等。补贴新政策。:农业补贴一直是我国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2019年,国家根据以往经验教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农作物补贴政策供农民参考,在新政策上,国家将针对大豆补贴,当然任何补贴都是提前申请,申请后农民可以享受,大豆补贴主要是内蒙古以及东北三省等地,补贴强度约为150块钱亩,但一些地区稍微高一点,2019年,补贴范围与之前大致相同,大米补贴也大致相同。关于农民养老的新政策:明年缴费政策会有变化,从明年起一次性补缴缴费政策将失效,所以农民朋友如果45岁了还没有缴纳保险金那就要抓紧了,第二,将农民的土地的新补贴项目的状态,具体的补贴根据你的土地面积,三是养老保险缴费的方式改变,国内某些地方的人们减轻农民负担不起缴纳养老保险费,明年将能够实现农村养老贷款,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低息贷款养老保险待遇,等到60岁以后领取养老补贴,银行可以适当扣除部分贷款发放剩余的钱。农业、农村和农民补贴新政策:国家将在2019年对购房给予补贴,进入城市后,宅基地和耕地归集体所有的国家给予3万至5万元补助,土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面积补偿价格x宅基地面积+房子重置价格。贫困家庭学生是接受技术教育,所有地区依照本法的实施减少国家的财政援助和学费政策,并制定减免学费和杂费,教育费用,生活津贴政策,贫困家庭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根据标准对每个孩子每年补贴3000元。新型合作医疗的赔偿范围包括门诊赔偿、住院赔偿和重病赔偿。我国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

欧美农业立法和支持政策有哪些特点

  美国颁布了新农业法,大幅度提高了对农业的补贴,完成了新一轮的农业政策调整。之后,欧盟又对共同农业政策《2000年议程》进行中期审议,在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政策调整。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利用WTO规则,抓紧完善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政策问题。  一、美国、欧盟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及特点  (一)美国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对农业实行巨额补贴,实施对农业的有效干预。不同时期对农业干预的侧重点不同,有重点解决生产过剩危机的,有重点提高农场主收入的,有重点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今年5月13日颁布的新农业法,则以为农场主“提供可靠的收入安全网”为主要目标,在农产品补贴、资源保护、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业信贷、食品营养、农村发展、科研和技术推广、林业发展、能源发展、作物保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措施。其中关于建立农场主收入安全网的条款,即“农产品补贴”条款,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美国新农业法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大幅度提高补贴水平。据美国农业部测算,新农业法规定,今后10年(2002年至2011年)政府补贴农业的资金为1900亿美元,比1996年农业法增加约830亿美元。2002-2007年6年间,按1996年农业法,法定农业补贴为666亿美元,2002年农业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519亿美元,6年总计达1185亿美元。(见附表1)。  二是调整补贴方式。通过“销售贷款补贴”、“固定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三道保护线,对种植小麦、玉米、大米、棉花、油料的农场主提供收入补贴,构成严密的收入安全保护网。“反周期补贴”是这次新增加的一种补贴方式,其实质是提高农产品的目标价格水平,降低农场主的生产成本,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三是扩大补贴范围。除了继续对大米、小麦、玉米、高粱、大麦、棉花等农产品进行补贴外,又把大豆、油料、花生等产品纳入“固定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范围;把花生、羊毛、蜂蜜、杂豆等产品纳入“销售贷款补贴”范围;把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也纳入了补贴范围。此外,对乳制品、食糖等的生产者继续提供价格、贷款补贴和进口保护。这在美国农业政策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四是补贴分配相对集中。由于补贴与农产品的面积和产量挂钩,巨额补贴将主要流向少数大规模农场。美国农业部估计,按新农业法的补贴方式,目前30%的大农场将获得70%的补贴,这将有利于提高大农场的规模和竞争力。  (二)欧盟  在美国颁布新农业法之后,欧盟也对共同农业政策《2000年议程》进行中期审议。与美国不同的是,欧盟政策调整的重点有三个:一是突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动物福利,宏观上将有助于构筑新的贸易技术壁垒。二是减少与产量挂钩的补贴。三是减少对大中型农场的直接补贴,提高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水平。  欧盟农业支持政策主要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价格支持。政府事先确定保护价格,分干预价格和目标价格两种,当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由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直接向农民支付市场价格与目标价格的差价。这种支持保护方式,属于WTO协议规定需要逐步削减的黄箱政策。  二是收入直接补贴。分两大类:一类是不挂钩的收入补贴,一类是挂钩的收入补贴(按中期审议方案,这类补贴将逐步减少)。两类补贴都以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为基础确定补贴水平,但前者以历史基期为基础,一经确定,不再与当前生产挂钩,属“绿箱”政策;后者则仍然与当前的生产挂钩,但计算中的单产不是单个农场的实际单产,而是一个地区的平均单产,属“蓝箱”政策。  三是对农业的公共服务。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为农业发展提供的各种服务性支出,包括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农民培训、推广和咨询、检验检测、市场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等。一些国家还设有农业灾害救助、结构调整援助、生态环境补贴、休耕和贫困地区支持补贴项目。  四是信贷和税收支持。信贷支持是通过政策性的农业金融机构发放低息贷款,鼓励农户增加农业投入。也有一些国家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单独设面向农业的税种,并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上给农产品和农民以优惠。如在所得税政策上,包括增加农产品的成本分摊,允许将生产费用一次性从税基中全部扣除,允许农民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收入作为长期资本收益,农民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税额减免;在增值税政策上,采取免税、适用特别税率和按比例税率纳税等多种优惠措施。  五是贸易促进。包括采取传统的关税措施控制进口;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进口;实行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降低农产品出口价格;采取营销宣传、信息服务、贸易服务以及技术、食品援助等手段,扶持行业团体、协会,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利用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促使对方降低关税,开放市场等。  六是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产品在备耕、种植、管理和销售四个阶段进行保险,与农民分担风险。农业保险的基本形式有补给保险机构和补给投保农民两种,无论是采取暗补或明补方式,都起到了有效化解农业风险的作用。  (三)欧美农业支持政策的特点  一是依市场变化调整补贴方向。当前欧美农业支持政策出现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调整支持方向,二是加大支持力度。美国增加“黄箱”支出,加大了价格补贴,直接扭曲农产品价格,目的是扩大出口,占领国际农产品市场。欧盟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改善环境,目的之一是加强“绿色壁垒”,增大国外农产品进口的难度。  二是以立法形式确定支持政策。在欧美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和实现政策目标的措施,都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而不是政府发布政令。法律法规对政策目标、预算安排、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责范围均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构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责。有关农业立法每隔一定时间调整(如美国是5-6年)。这一做法保证了农业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开性,也规范了项目管理。  三是支持政策项目化,项目管理法制化。所有的支持政策都细化到具体项目,由政策到法规,由法规到项目,由项目到资金。所谓落实政策,就是落实资金项目。项目管理是公开透明的,美国新农业法400多页,其中90%以上都是对项目计划的详细分类和具体描述,包括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申请程序、实施过程监控等。  四是有比较完善的政策执行主体。美国的农产品信贷公司是实施联邦政府农业补贴政策的执行部门,隶属于美国农业部。该公司可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也可以直接支付农民直接补贴。近几年,农产品信贷公司年净支出达300亿美元以上,其中包括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风险管理与作物保险、产品营销贷款、紧急灾害救助、环境保护与长期休耕、市场贸易促销与拓展以及与农民相关的社会福利措施等。补贴也是到位的,多年来,美国农业部没有收到一例农民关于补贴操作不当的投诉。

农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增加在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上的投资,降低农民经营的成本。进一步加大各种农业直接补贴力度。四项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预计今年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总规模为3.2亿元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与前一年相比,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每斤90元,中晚稻92元。增加政府储备。降低市场流通总量,实现供需平衡,从而使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与此同时,鼓励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储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条 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的稳定发展。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土地和各种资源,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的文明的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第三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农业政策与法规作业 答案

错、对、错、对、对、错、对、错

目前我国关于农业推广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1993年7月,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这是我国农业推广工作的基本法,该法对农业推广工作的原则、推广体系的职责、推广工作的范围和国家对推广工作的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做出了原则规定。此外,与农业推广有关的法规还有《农业法》(2003年3月1日修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日颁布实施)。200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发布实施。2008年9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进行了部署。

农业政策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增加在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上的投资,降低农民经营的成本。进一步加大各种农业直接补贴力度。四项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预计今年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总规模为3.2亿元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与前一年相比,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每斤90元,中晚稻92元。增加政府储备。降低市场流通总量,实现供需平衡,从而使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与此同时,鼓励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储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条 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的稳定发展。农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土地和各种资源,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的文明的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第三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农业政策

根据中专后继续教育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要求组织编写。通过教学使学员了解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熟悉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成为具有农村经济管理相应素质和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一、粮食生产支持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适当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开展常态化作业信息化监测,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为全面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夯实基础。拓展资料: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集成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打造一批优质强筋弱筋专用小麦、优质食味稻和专用加工早稻、高产优质玉米的粮食示范基地,同时集成示范推广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油菜等优质品种和区域化。法律依据:《农业法》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第一章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哪些

一、《农业法》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二、《种子法》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什么是种子?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假种子: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下列种子为劣种子: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农药管理条例》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农药范畴: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农药管理的主体:《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农药经营单位:第十八条规定: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农药质量:什么是假农药?第三十一条规定: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什么是劣质农药?第三十二条规定: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2、失去使用效能的;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农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 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事业单位转企业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第二,社会保障政策。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第三,资产管理政策。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第四,财政税收政策。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则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机制转换的关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央企,治理拖欠,还将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畜牧局(县级)兽医站属于事业编制,在国家发布的改革事业单位政策中,兽医站会不会改为行政编制?

不会

国务院关于经营性科研系统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

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支持的主要情况  1.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  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党的十四大从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的高度提出了政事分开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1993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国家相应制定了对自收自支和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搞活的支持性政策,促进部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199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文件中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两个方向,其中之一即为“能改为企业的要改为企业”,科技领域率先开始探索转企改制的探索。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不同类型、分属不同部门的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2000年10月,中央20个行业部局或大型公司,376个科研院所转为企业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随后,文化领域成为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领域。200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由试点阶段转为向面上逐步推开的阶段。  2.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  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对转企改制的职工赋予了更大的灵活度:对于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  第二,社会保障政策。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上海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也有类似规定: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等方式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并规定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分别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三,资产管理政策。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  第四,财政税收政策。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在分类改革试点省市的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支持性政策出台方面都参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当地财政税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尝试。  上述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资产管理、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构成部分,在进行行业改革和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相关的支持性政策还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资投资、资源业务等诸多方面。总体而言,这些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两大类:其一,着眼于减少转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主要是为了理顺改制单位职工的利益关系,对因为转企改革而造成的损失给予必要的利益补偿,以调动他们参与改制的积极性,涉及到人员分流安置、收入分配调整、社会保障补偿等各个方面;其二,着眼于提升转企改制后的发展能力。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并不是为了甩包袱减负担,而是为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因此,必须对转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给予一定的培养,通过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够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发挥作用。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国家农业政策

根据中专后继续教育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要求组织编写。通过教学使学员了解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熟悉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成为具有农村经济管理相应素质和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一、粮食生产支持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适当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开展常态化作业信息化监测,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为全面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夯实基础。拓展资料: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集成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打造一批优质强筋弱筋专用小麦、优质食味稻和专用加工早稻、高产优质玉米的粮食示范基地,同时集成示范推广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油菜等优质品种和区域化。法律依据:《农业法》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第一章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

如何正确认识农业法与农业政策的关系

理论上要提高认识,在实践运用中应掌握的原则,执行与调整。1、理论上要提高认识:政策和法律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相辅相成,既要反对把二者完全割裂开、对立起来的观点,又要反对把二者简单等同起来的观点,既要执行政策,也要执行法律,要在维护法律的威信的前提下及时、正确地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2、在实践运用中应掌握的原则:有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办事和执行,无法律规定的,但有政策规定的,应依政策办事和执行;法律与政策本身有矛盾的,仍应依法办事和执行。3、执行与调整: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法律法规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仍应按现行法律法规办事和执行,但应尽快通过法定程序修改法律法规,使之符合实际情况。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未来农业发展方向是什么?如何解读农业政策?

这几年随着国家种种利好政策的释放,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脱贫,虽然和某些富裕的村镇相比仍旧存在差距,但是农民们的生活却比以前提高了很多。而这一些都归结于国家和政府给予的各项惠农政策,老百姓们那是打心眼里高兴着呢。其实这个问题也都是很多百姓们所期待的,但是按照当前国家的政策实施情况来看,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读一下:1. 农村土地资源整合,将统一规划管理其实作为农村来讲,土地一直都是农民们的经济来源。比如水稻、玉米、棉花、小麦或者是利用农村土地发展种植和养殖业等。如今农村土地虽然已经确权,但是仍旧有部分村镇实施不到位情况,这就为政府机关的管理统一管理造成了困难。基于以上这个情况,国家已经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统一整合和规划的政策,这里以东北吉林省下边某村镇为例,地方政府即将要做的就是,将所有确权的土地进行收回,然后按照人口重新分配,然后再将部分山区零散土地进行整合。此举就是为了重新调整农业规划用地和土地框架结构。使一些不规范的土地能够拥有统一的管理。2. 农业种植、收割全部采用机械化管理提起农业机械化,貌似也是这几年才刚刚兴起。比如自动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喷洒农药等等。这在以前是没法实现的,而如今呢,农业机械已经陆续进入自动化管理了,这不仅为百姓带来了方便,而且业大大提高了种地的效率。于此当中呢,一些专业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貌似成为了香饽饽,因为他们既懂机械管理,有懂得种植技术,所以基于此方面的人才将是一个缺口,而且可以预测的是,这在未来的农业机械化当中,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3. 农村电商的兴起势必会带动区块产业发展这几年国家扶贫工作一直都在开展,只是效果还不够明显。而自从农村电商的出现,似乎颠覆了很多传统的格局。首先则是人们的互联网意识增强了,百姓们开始利用互联网查询农业资讯,甚至是利用互联网开始销售农产品了,其次则是与互联网电商公司签署合作意向,比如农民种植的水果或者一些农产品,都会利用电商平台进行出售,而且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因此利润也是非常的可观。最后则是村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可以说农村互联网电商的出现,盘活了很多企业资源,而且也建立了很多产业链,这无疑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了动力,也使得无数百姓们受益了。其实,未来的农村发展是可以预见的,而且农业前景也是能够洞察到的。如今不知大家是否发现,很多农民工已经陆续返乡创业了,为什么呢?因为国家大力扶持农村了,种种惠农政策不断出现,深深的吸引着返乡创业的农民。如果你不想出去打工了,如果你不想在外边辛苦了,如果你仍想着在家乡的土地上有些作为,那么不妨考虑一下未来的农村前景,单就农村电商来说,就可以衍生出很多产业链条,比如乡村快递、物流站点、配送员等等。当然,众多的选择当中,还是需要进行思考的,但无论选择什么,只要坚持到最后,肯定会有所收获的!

2021广西特色农业发展有哪些政策支持?

2021年,广西要实现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那么,2021广西特色农业发展有哪些政策支持呢? 一、广西特色农业发展有哪些政策支持? 1.一是强化政策支持 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振兴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行动。会同自然资源部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文件,解决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用地需求问题。 2.二是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277.55亿元,支持建设2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109个农业产业强镇。其中,支持广西创建横县、来宾市等6个国家产业园,建设三黄鸡、罗汉果等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岑溪市马路镇、隆安县那桐镇等37个农业产业强镇。 3.三是培育特色产品品牌 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目前,我部已推介全国乡村特色产品850个,广西隆安县火龙果等29个产品入选。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27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六堡镇塘平村等109个村镇获得认定。 4.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截至2020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超过300万个,依法登记农民合作社225.9万家,组建联合社1.4万家,认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其中,支持广西建立5.2万个家庭农场、5.5万家合作社、38家国家级龙头企业。 5.五是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2020年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中央财政投入50亿元支持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其中,安排广西2.8亿元,建设1000多个产地设施,新增产地储藏保鲜能力约11万吨。 6.六是积极发展农村电商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广西永福县、灵山县、合浦县、平南县等4个县开展试点,培育县级电商主体,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另外,还支持建设国家级六堡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31.1亿元,对批准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其中,分别安排广西横县国家产业园1亿元、来宾市1亿元、柳州市柳南区1亿元、都安县0.6亿元、全州县0.3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政府性楼堂馆所指哪些?包不包括学校的展览馆校史馆之类的。要官方的最新的政策消息。谢谢!

当然包括!主要是指办公楼,大会堂,展览馆,疗养所等。

短信广告的政策

群发短信分2种,一种是用专门的短信群发平台来推送,这种一般是106开头的还有一种就是用自己的手机号群发短信,如果短时间高频次的发送,很容易被运营商判定为骚扰短信进行拦截一般来说专业的短信群发平台是不分地域的,业务都可以直接覆盖全国范围,不用非得找自己本地的而其实重要的是看平台的价格 服务以及效果到达率好的短信群发平台拦截率低,效果好,基数大的话价格还低

1997年后中国采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国家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所采取的经济、法律、行政措施的总和。经济措施主要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1997年)。1985年后,一方面中央银行体制的

为什么需要农业政策?简述农业政策有何作用?

第一,农业政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节器”。中国革命的成功打破了旧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之后,其内部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需要随生产力运动和农村综合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完善和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三要素而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并上升为法律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分离、怎样分离、分离的程度等也必须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其次,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要受到政策的调整和制约。在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中,农民之间的生产地位虽然平等,但他们是一种“劳动竞赛”关系,都是集体单位中的单纯劳动分子。现阶段,农民责、权、利集于一身,是生产经营的主持人。农民的生产地位仍然平等,而相互关系却是“市场竞争”关系。再次,农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必然在政策引导的范围内进行。集权管理政策导致类似计时工资的按潜在劳动分配,因而“工分”是农民的“生命线”。生产责任制强调的是类似计件工资的按凝结劳动分配,因而经济效益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由“想千分”到“想千斤”的思想变化,正是改革政策导向的结果。第二,农业政策是农业经济规律的“操作员”。与其他经济规律一样,农业经济规律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为发展农业经济服务。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如果把农业经济规律比作是一台性能复杂的高级计算机,那么,政策就是认识和掌握这台计算机的原理和功能,并运用它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操作员。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它在生产力的布局、价值的决定与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竞争的内容与形式、物质利益的分配与实现等各方面,都与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别。准确认识和正确运用农业经济规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依靠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决不是靠简单的“一刀切”所能解决的问题。认识上的失误会使操作走样,造成不良后果。建国初期,政策的成功实质上是正确运用经济规律的胜利。后来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经济的损害,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结果。第三,农业政策是农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代言人”。只有扎根于群众的政策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并且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1945年,毛泽东同志曾经积24年历史经验告诫全党:“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脱离群众的。”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农村改革,正是实践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党的指导。”中国农民欢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因为改革符合了他们的内在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发展首先靠政策,实际上是靠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农业政策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生产力已经解放、先进生产关系已经建立的条件下,政策是科技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劳动分散,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业自身积累少。在这种现实面前,如果单纯依靠农民自发地搞科研,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国初至1957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逐步建立起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的各个领域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大跃进”中,政策上片面地讲“干劲”,不重视科学。“文化大革命”中,更是把7.5亿农民和7500个农业科技人员对立起来,提出“依靠七亿五,还是依靠七千五”的极左口号,否定专业研究,使整个农业科研事业遭到毁灭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党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科研又呈现繁荣景象。第五,农业政策是农业投入的“保护神”。农业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还严重存在。因而在农村水利、交通、气象、农田基本建设,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不能光靠农村为数甚少的自身积累,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工业积累支援农业大型建设。多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额一直占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家决定投入78亿元从1992年起在25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治沙1亿亩的生态工程;从1988年起,每年拨款8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对苏北地区实施大规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在水利建设投资成就巨大,每年净增长农田灌溉面积600万亩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等与农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工程又被列入我国跨世纪特大型骨干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是政策直接作用的结果。没有农业投入作保证,就不会有我国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关于国家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市场减免税收有那些优惠政策???

◇支持农业生产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对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有机肥、农机、复合预混饲料,大多数饲料,以及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等免征增值税。  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使用税,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对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将麸皮、稻糠、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桃树、番茄、玉米胚芽、小麦胚芽、芦苇、风干肉、猪牛羊杂骨等都纳入相应初加工产品范围。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支持农业服务  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对经中央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农业发展基金、棉花监督检验费、农村教育集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种子经营许可证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

销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条:1、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5、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7、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中文名免税农产品解释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范围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五)、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六)、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区域的政策对相邻区域经济的影响是什么???

是简单题怎么答这么长的?

1997年后中国采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1997年后,中国采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2023年特色农业扶持政策

2023年特色农业扶持政策加大特色农业扶持力度推动农企对接,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对山区特色农业项目保持持久生命力意义重大。刘锦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在这两方面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重视农业生产和农业数字化的转型升级,并倾注资源,规划产业的发展。2023特色农业扶持政策有哪些?1、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2、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3、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4、涉农项目支持政策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5、农产品流通政策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广东人到贵州旅游有什么优惠政策广东省人到贵州省旅游有什么优惠

一、贵州省各收费旅游景区(含温泉和滑雪场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1.优惠内容_广东省居民凭本人身份证,享受贵州省各收费旅游景区(含温泉和滑雪场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不包括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_对旅游企业组织的广东省游客入黔旅游专列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由广东省境内乘旅游专列或包车厢来黔旅游,旅游专列在贵州省境内入站,且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和5晚的,分别按每车次给予6万元和8万元奖励,并在站台开通专列游客绿色通道。旅游专列补贴经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从专项资金中安排。2.优惠时间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共15个月二、对广东省旅游团奖励(一)包机旅游奖励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100人(含)以上的旅行团,从广东省境内乘包机来黔旅游,包机在贵州省境内机场进港,且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给予旅行社每架次3万元奖励。(二)旅游专列奖励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300人(含)以上的旅行团,从广东省境内乘旅游专列或包车厢来黔旅游,旅游专列在贵州省境内入站,且: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3晚的,给予旅行社每车次6万元奖励;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4晚的,给予旅行社每车次7万元奖励;游客在贵州住宿时间不低于5晚的,给予旅行社每车次8万元奖励。三、对深圳游客实行部分温泉景区门票优惠1.优惠内容贵州省开放的部分温泉门票,对深圳市居民实行挂牌价七折优惠(十一黄金周除外);对全国医务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员、乡村医生实行免票政策。2.优惠时间年9月29日-12月31日(共95天)【详细内容】贵州省部分温泉景区折扣政策四、贵州省对全国游客统一的优惠政策(一)门票五折优惠1.优惠内容年,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对包括贵州在内的全国所有省(区、市)游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行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2.优惠凭证国内居民以本人身份证作为身份凭证。(二)通过“一码游贵州”小程序预约享门票四折优惠1.优惠内容年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对通过“一码游贵州”微信小程序预约并购买A级景区门票的游客,实行景区门票挂牌价四折优惠。2.优惠凭证国内居民以本人身份证作为身份凭证。(三)对医务人员等特殊人群免票1.优惠内容年,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对全国医务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员、乡村医生实行免票政策。2.优惠凭证医师证、护士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卫健委(原卫生部和计生委)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其它医务工作相关资格证件;疾控工作人员工作证件;乡村医生证或其它相关证件。

政府引进人才政策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

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积分落户;投靠落户;留学生落户;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通过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方式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不同的落户方式办理条件不同,需要按自己符合条件的方式办理。一、积分落户条件:1、持有本市居住证;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士为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以下,切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在京连续缴纳7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且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4、无刑事犯罪记录。二、投靠落户条件:(一)夫妻投靠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3、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5、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二)子女投靠条件: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三)老人投靠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四)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三、留学生落户条件: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人360天内)。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意思是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5、与在京用人单位 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四、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通过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直接可以解决户口的问题。五、人才引进落户条件:1、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六)纳税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七)年龄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人才引进政策有什么要求

人才引进政策有什么要求: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按照地区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人才引进政策有什么要求一、个人要求1、一般要求硕士学历,当然本科学历也可以,但需要有高级职称9,学历这个很重要,如果你学历一般,想通过此渠道落户,建议先提升学历,再来进行落户,学历是人才引进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2、在指标单位至少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的计算标准是以缴纳社保的日期开始计算,而不是只有工资和劳动合同额,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额。3、每月工资薪金一般在5到6万之间,当然越高越好,这一条是人进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如果想通过此渠道落户,工资千万不能少,低于这个数真的很难通过,即便递交上去也很容易被打回来。4、工资和社保基数须一致,现实中有很多工资很高,但是社保是按照最低缴纳,出现这样的情况,很难通过。5、所学的专业于单位经营范围需一致,个人不能有犯罪记录。6、岗位一般是技术岗位,或者是单位的副总,这样的级别才会被审核通过。二、单位要求1、单位须为高新技术产业一类型,说白了就是要有高新技术证书,比如(百度,阿里或者京东方这一类型)。2、单位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对于一般科技类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如果是创业类型同时也是政府支持的像机器人,ai之类的人数在几十人也可以。3、纳税:近三年纳税至少在千万级,我有一个朋友的单位每年纳税在一个亿,每年申请到5枚名额,当然是纳税越高,名额相对来说更稳定,更多。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第四条 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第五条 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北京引进人才政策及条件

1.年纪上不超过45周岁除非特别有贡献的才可以放宽到50周岁。另外要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才行。并且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一旦引进以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而且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北京特许引进人才如果没有房屋,可以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没有房屋可以落户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2.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加急办理人才引进:(一)“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3.人才工程类:要么申请人本人是国内重大人才工程的入选人要么由本单位两名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4.投资类:要么是三年内自主投资五千万的核心创始人,合伙人要么三年人获得融资7千万的创始人、合伙人;或者由2名核心创始人、合伙人推荐的3年自主投资一个亿或者获得融资1.5个亿的公司主要成员。而且还有一些特事特办的规则:在北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平台、组织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在京设立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和所管基金,实收基金3亿元以上,3年内投资5亿元以上的本市高精尖产业的创始人、合伙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在京设立备案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所管基金,实收基金1亿元以上,3年内投资5千万以上的本市高精尖产业的创始人、合伙人或者高级管理人,这其中任职要满足三年以上。5.知识产权:三项独立发明或者六项第二作者身份的发明完成人。6.收入:如果在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的符合条件。在本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倍。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7.学历:省、市社保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发放认可的硕士以上学历。8.专业技术类:老师要在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任教10年以并且具有高级职称;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也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人员。本市急需的其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人才引进落户北京条件1、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人才引进是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无法完成人才引进工作,人才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人才引进是人才战略开展的前提。要在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的同时,认真学习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当今世界国际间、区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说到底又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我们在大力吸引人才、充分使用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精神的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引进人才的创新精神。要从他们宝贵的创新精神中汲取营养,全面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社会、创新型企业等积淀力量

人才引进政策具体什么要求?

人才引进 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不同区域,人才引进的政策一般有所不同,具体要以所在地官方公布的要求为准。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人才津补贴和安家补贴拨付均实行就高原则,不同类别的同一人才按最高标准拨付,不重复累计。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人才津补贴和安家补贴拨付均实行就高原则,不同类别的同一人才按最高标准拨付,不重复累计。《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二十三)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支持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设立引才项目,加强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优化外国留学生结构,提高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出台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在华工作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完善国家有关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二十三)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

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念茄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人才引进是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无法完成人才引进工作,人才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人才引进是人才战略开展的前提。要在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的同时,认真学习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当今世界国际间、区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桐高李争,说到底又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我们在大力吸引人才、充分使用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精神的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引进人才的创新精神。要从他局迟们宝贵的创新精神中汲取营养,全面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社会、创新型企业等积淀力量

国家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 第五十七条 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

人才引进政策

本人恰巧人才引进,刚好可以回答一下。说几个点吧:1.人才引进一般是针对高学历人才的,基本上都是面向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些也会放宽到双一流专业的本科生。2.人才引进的身份一般是事业单位的事业编。行政编(公务员)一般不叫人才引进,叫选调生(狗头)。3.人才引进与普通事业招考的区别有两点:第一点,人才引进一般只需要面试;第二点人才引进一般会比普通招考进来的多一些福利待遇,比如会在招聘简章里承诺每年补贴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和异地安置费;有些地方甚至有购房安家补贴,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4.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不小心考上了一个异地的单位,在体检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最低服务年限,比如5年;看看进入的单位是乡镇还是县直还是市直,县直和市直(单位名称是xx市xx,或者xx县xx)还可以,乡镇狗都不去,乡镇狗都不去,乡镇狗都不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5.乡镇狗都不去,乡镇狗都不去,乡镇狗都不去。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狗头)。作者:呆某人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1299615/answer/2555300979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人才津补贴和安家补贴拨付均实行就高原则,不同类别的同一人才按最高标准拨付,不重复累计。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人才津补贴和安家补贴拨付均实行就高原则,不同类别的同一人才按最高标准拨付,不重复累计。《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二十三)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支持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设立引才项目,加强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扩大来华留学规模,优化外国留学生结构,提高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出台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在华工作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完善国家有关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二十三)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如下: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各地有所不同,可以查询具体的省份资料。上海申请条件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念茄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人才引进是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无法完成人才引进工作,人才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人才引进是人才战略开展的前提。要在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的同时,认真学习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当今世界国际间、区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桐高李争,说到底又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我们在大力吸引人才、充分使用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精神的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和领会引进人才的创新精神。要从他局迟们宝贵的创新精神中汲取营养,全面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社会、创新型企业等积淀力量

事业编人才引进政策

事业编。人才引进事业编就是事业单位引进,本身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和公务员编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编制,怎么能转呢。想进公务员编就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的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是不同类别的考试。考试类别也不一样。

杭州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杭州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应届毕业的博士毕业生,每人发放补贴3万元。【法律依据】:《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本实施办法所称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本实施办法所称我市用人单位指市属用人单位和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其中,市属用人单位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区(县、市)属用人单位指各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税收收入缴入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一)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下同)。3. 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4.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二)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南京人才引进政策

南京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有以下要求: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4、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申请上海的人才引进需要哪些材料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的;2、上海引进人才申请表;3、营业执照、组织法、法人登记证等;4、劳动合同或者三年以上劳动合同;5、反映政治素质和能力表现的有关材料;6、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专业资格证书;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四、提高人才医疗待遇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五、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  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六、激励产业人才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补贴。  七、发放人才绿卡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八、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其最高100万元补贴。  九、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一、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作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二、设立“蓉漂人才日”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招聘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如下:1、人才安居政策(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政府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2、人才创业政策(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政策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3、甬江引才工程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紧贴“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4、创业人才项目(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5、青年人才项目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6、双创团队项目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引进以下人才: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北海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待遇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分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本科生晋升至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后任”政策。(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五)在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六)提供“二次选岗”机会,即在岗工作一年左右,本人可提出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安排。法律依据:《北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第一条 顶尖型人才认定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顶尖型人才:(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者。(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中央人选、中央“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第二条 领军型人才认定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领军型人才: (一)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八桂学者”、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位完成者。(二)取得博士学位、工作 3 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 5 年以上,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和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属于国内先进水平,拥有较大市场潜力,能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具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创业团队的人才。 第三条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标准。(一)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者是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二)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获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四)国内“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五)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国内“985”、“211”工程高校优势学科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教育系统引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的近 5 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以及非优势学科但获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 5 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面向国内“985”工程高校统一招录的选调生。

政府引进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 第五十七条 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

7项惠企利民政策来到身边,哪些城市实施了多措并举呢?

上海、河北、湖北等多措并举提信心 支持惠企利民政策,促进经济民生稳定。

人才引进政策有什么要求

人才引进政策有什么要求: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按照地区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才引进的条件如下:一、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4、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地区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5、按照地区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各地有所不同,可以查询具体的省份资料。上海申请条件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市、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为人才入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以及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相关待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且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意思?

人才引进是为了吸引优秀人才来到本地发展从而实行的政策。人才引进的门槛相对较高,一般要硕士及以上学历。但是绝大多数的人才引进是不需要笔试的,直接面试即可。

引进人才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所需人才也可采取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加以引进。高级人才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方式引进,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承担研究项目等方式,灵活性地开展人才引进。业务合作: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急需人才的时候,使公司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所需目标。特聘: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可特聘来公司工作。提前聘用:对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部分专业在校生,毕业后愿意来公司工作的,可提前与其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的建设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享受有关的工资等待遇。兼职聘用:坚持“关系不变、来去自由、流动服务、按绩付酬”的原则,聘用兼职高级技术人才。引进对象: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第八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第九条—具有专业特长、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骨干人才。第十条_紧缺和急需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2.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第十二条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才。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法律依据:《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二章人才引进的原则第三条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第四条_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第五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六条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对象第七条_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第八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第九条—具有专业特长、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骨干人才。第十条_紧缺和急需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第十一条_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第十二条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才。第十三条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第四章引进人才的形式第十四条_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第十五条_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所需人才也可采取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加以引进。第十六条_高级人才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方式引进,以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项目、承担研究项目等方式,灵活性地开展人才引进。第十七条_业务合作: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急需人才的时候,使公司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所需目标。第十八条_特聘: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暂时不能办理调动手续,而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的人员,可特聘来公司工作。第十九条提前聘用:对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部分专业在校生,毕业后愿意来公司工作的,可提前与其签订有关协议,鼓励其在读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的建设与科研活动,并可提前享受有关的工资等待遇。第二十条_兼职聘用:坚持“关系不变、来去自由、流动服务、按绩付酬”的原则,聘用兼职高级技术人才。

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人才引进需要以下条件:1、人才学历达到当地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最低学历;2、人才取得相关职业的职业职称;3、获得省部级奖励人员;4、当地急需的专门人才;5、人才接收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中心申请人才引进;6、人才接收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引进理由和人才的个人简历。人才引进,作为一项吸收人才、发展经济的政策,被各地政府广泛应用。各地政府都有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引进具体需要的条件每个地方都可能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

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在什么政策

着力落实惠企政策。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在着力落实惠企政策。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生态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着力落实惠企政策。

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是什么政策方面

多措并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包括政治政策、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等多种政策方面。

多措并举稳岗位,千方百计保就业,具体会实施哪些政策?

可以推动一些岗位的作业,而且会减轻一些职位的压力,也会为年轻人提供一些就业机会,而且可以促进年轻人的发展,可以为年轻人带来一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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