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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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六条 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是知识产权法是设权模式,类物权模式,是保护财产,反不正当竞争是侵权模式,是禁止行为;设权模式是事前的,积极的,普遍的,反不正当竞争是个案的,事后的,消极的。联系是设权模式与反不正当竞争可以相互转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